劳务队伍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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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队伍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筑市场管理,规范劳务分包队伍的统一管理,以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项目劳务作业的实施及管理。

本办法所称劳务作业包括:木工、砌筑工、抹灰工、钢筋工、模板工、防水工、油漆工、混凝土工、起重工、信号指挥工、机械操作工、塔吊司机、架子工、电工、电焊工、测量放线工、装饰木工、镶贴工、金属工、涂裱工、幕墙工、筑路工、沥青工、沥青混凝土摊铺机操作工、道路养护工等25个类别。

第二章建筑劳务分包管理

施工现场劳务队伍管理实行总包单位负责制,项目经理为劳务队伍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分包队伍负责人为各自分包队伍人员管理的责任人。

施工的劳务队伍必须是具备相应资质并在工程建设事务中心备案的劳务企业。

施工企业分包专业工程或劳务工程,必须先签订分包合同后施工。分包合同签订后,七日之内必须向工程建设事务中心合同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未签订分包合同就施工的,一律按违法分包进行处罚。

劳务分包合同应明确约定工程范围、建设工期进度、工程质量、工期要求、安全生产责任、文明施工要求、劳务分包价款数额、计价方式和标准及结算方式、承包商付款担保及分包商履约担保、劳务人员工资支付连带责任的内容、执行条件和期限、监控方式、分包人的现场作业和管理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向分包人拨付劳保费等事项。

劳务发包人必须按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的时间、计价方式和标准、结算方式向分包人足额支付建筑劳务分包价款,不得违约拖欠、克扣或拒付。发包人不得要求分包人垫资带资。

劳务用工单位应自用工之日起7日内应以书面形式与劳动者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总承包单位直接与农民工签订的劳动用工合同必须经工程建设事务中心备案后才能有效)。企业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的将予以经济处罚(500-1000元/每人),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情节严重者清出长兴岛建筑市场;农民工不签劳动用工合同的不得在岛内从事建筑安装活动,并记入个人不良行为档案,用人单位应与其结清工资,劝其立即离开施工现场。

建筑劳务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务用工制度,招用劳务人员时,应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劳动合同应当包括以下条款:

(—)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八)当事人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

禁止劳务企业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使用不具备从业资格的人员从事建筑劳务活动。

劳务分包企业应遵照长兴岛公安部门规定为每名外来农民工办理暂住证。未办理或办理不全的企业将限时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还未办理完成的企业将处以1000元/每人的罚款。

在工程开工前劳务分包单位必须认真填报《施工现场劳务人员登记表》,监理单位负责对该登记表的填报内容进行审核并报送工程建设事务中心,由工程建设事务中心对具备条件的人员统一办理“IC 卡”上岗证。IC卡管理事宜依据《标准化、数字化工地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凡不符合该登记表要求的人员不得上岗。

进入施工现场的劳务人员必须佩戴“IC卡”上岗证,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负责进行检查、监督。如在施工现场发现未佩戴上岗证的人员,将对施工单位处以500元/每人的罚款;对监理单位处以100元/每人的罚款并进行通报批评。

在工程开工前总承包单位必须编制《施工队伍管理措施》,经监理单位审核后报工程建设事务中心备案。

“施工队伍管理措施”备案是管委会投资项目开工前置条件之一,内容包括:工程款、农民工工资支付措施、农民工及管理人员花

名册、半军事化管理、持证上岗、安全生产以及贯彻落实备案措施的相关规定等。

项目部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实行动态监督管理。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在工程建设事务中心的监督和分包单位的协助下编制动态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花名册》和《施工现场农民工花名册》。

《施工现场农民工花名册》必须以劳务分包企业为单位,以班组为单元编制;每月10日前,由总包单位负责在现场公告栏张贴公示。

每月25~30日施工总包单位必须将电子版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花名册》和《施工现场农民工花名册》上报备案。项目部将根据总包单位上报的花名册到现场进行抽查,抽查出现错漏情况的将对总包单位处以500元/每人的罚款。连续2次抽查不合格的施工单位将按私招乱雇处理,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备案后的花名册作为劳务队伍管理、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意外伤害保险”赔付的重要依据。工程建设事务中心将不支持不在花名册内的农民工拖欠工资的投诉。

劳务队伍的工地管理人员和劳务队长必须与所在劳务企业签订一年以上的固定合同,并明确责任和管理权限。管理人员和劳务队长离开原受聘企业,该企业必须5日内到工程建设事务中心做变更登记。劳务企业不与劳务队长签订一年以上的固定合同,或合同中没有明确责任和管理权限,按非法分包或转包处理,情节严重者清除出长兴岛建筑市场。

劳务发包人应向劳务分包企业提供办公、住宿、饮食、文化、卫生等临时设施;负责工程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的统一管理,以及各劳务分包企业之间的协调和现场管理;对劳务分包企业的履约及综合管理能力进行评估、指导、监督,并对本工程发生的劳务纠纷承担连带责任。

建筑劳务分包企业未执行劳动合同规定,拖欠、克扣劳务人员工资的,发包人应当对分包人所属劳务人员工资采取直接支付的措施。所需款项在建筑劳务分包价款中扣除。

劳务分包企业应向所承建项目委派项目劳务队长等管理人员,负责对所承包工程的劳务作业人员的生产安排、质量安全和统一着装、持证戴牌上岗等日常管理工作,接受劳务发包人的协调和管理。

劳务分包企业完成施工作业内容并经劳务发包人验收进入下一步施工作业工序,即为工程质量责任履行完毕。禁止建筑劳务发包人以工程质量保证金等名义变相延期支付或扣留分包人的分包价款。

劳务分包企业现场作业人员都必须持有相应的生产操作人员执业资格证书。劳务企业全部作业人员持有资格证书的比例应当达到100%。未取得资格证书或资格证书过期的人员,必须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劳务分包企业应当做好人员聘用、劳动合同签订、员工培训、施工班组管理等基础性工作。特别要加强劳务价款和工资收支、经办人员配备、证明材料归档等管理。

劳务发包人必须在工程开工前与工程建设事务中心签订“不拖欠民工工资款承诺书”,注明凡民工工资未全部发放落实,一律不得进行竣工验收。

劳务发包人必须在施工现场张贴“按月发放民工工资告知书”,注明总包、分包、维权部门电话。

总承包单位负责对劳务队伍实行半军事化管理,对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实行封闭划分。施工现场劳务作业人员必须统一着装,统一被单、床单等内务。对没有统一服装和床上用品的施工企业将处以200元/每人的罚款。

第三章劳务用工与培训

建筑劳务企业应当依法遵守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不得随意延长劳务人员的工作时间;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务人员,劳务企业应当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劳务企业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方式和工资,但劳务企业支付劳务人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为提高劳务企业的整体素质,保证施工质量及安全。各劳务企业管理人员及劳务人员应配合工程建设事务中心搞好劳务人员入场前的封闭培训工作,保证没有资格证书的劳务工经过培训取得生产操作人员执业资格证书,确保施工现场的劳务工达到全员持证上岗。

第四章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对建筑劳务分包企业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建筑劳务企业在安全生产上应接受总承包企业和专业承包企业的监督管理,并对分包的劳务作业安全负直接责任。

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为劳务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生产环境、生活设施、作业条件、机械设备和安全防护用具,指导劳务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措施,并监督落实。

建筑劳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劳务作业现场负责人对分包的劳务作业安全生产管理负具体的领导责任。

建筑劳务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有权拒绝执行违章指令,有权对影响人身健康的作业程序和作业条件提出改进意见,有权获得必要的劳动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防护镜等),有权对危及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建筑劳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对新入场的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入场前的集中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考试。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未取得“IC卡”上岗证的,都不得上岗作业。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应当记录在教育培训档案中。

建筑劳务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为劳务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第五章劳务费用结算与支付

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要严格履行合同条款,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劳务企业拨付工程款项,以及进行建筑劳务费用结算与支付。

建筑劳务企业应及时发放建筑劳务人员的工资,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除及时向劳务企业拨付工程款外,还应监督劳务企业按时发放劳务人员工资,工程建设事务中心负责人现场监督、核实、确认。凡造成拖欠劳务人员工资的,除追究劳务企业的直接责任外,还要追究具有相关责任的总承包企业和专业承包企业的连带责任。

建筑劳务人员要增强法制意识,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当自己的合法权利受到侵害时,要依靠法律解决,不得采取任何违法违规的过激行为。

第六章奖罚

认真执行本办法有关规定的建筑企业,在年度综合考评、先进评选、招投标时对企业及有关人员给予相应的加分奖励,并列入“合格企业”名单。

施工总承包及专业承包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工程建设事务中心将按照有关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并建议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对其处以相应的行政处罚;对企业项目经理做出相应处理,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在企业综合考评、参加招投标时给予减分处理。

(一)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直接雇用劳务人员,未签订劳动合同,或只签订劳动合同未办理社会保险的;

(二)劳务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企业支付分包价款的;

(三)劳务发包人未报送或所报送的建筑劳务分包登记信息虚假的;

(四)将劳务工作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劳务企业的;

(五)未按规定与分包单位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或未按规定办理劳务合同及人员登记备案,规避资格审查的;

第四十六条劳务分包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工程建设事务中心将按合同约定进行经济处罚,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将由建设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相应的行政处罚。(一)将承揽的工程转包或再分包的;

(二)伪造、涂改、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的;

(三)技术工人无证上岗,或人员、技术工种配备不足,进行劳务作业施工的;

(四)不按照规定办理劳务分包合同及人员登记备案,规避资格审查的;

(五)劳务分包企业未委派项目劳务队长等管理人员的;

(六)不服从建设单位管理的;

出现以下情况的企业不允许参加公司项目的招投标工程:

(一)由于总承包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管理混乱,造成农民工上访,情节严重的。

(二)由于总承包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违章作业,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

(三)工程建设中造成重大质量事故和质量隐患的。

第四十八条监理单位不履行职责,对私拉滥招、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等行为不制止、不报告的,将对其进行全区通报批评,并同时对有关责任人、项目总监、企业法人代表记入不良档案,在招投标时予以减分处理。

第七章附则

本办法由黑龙江农垦建工有限公司泰兴分公司负责解释。

本公司承揽的项目,其劳务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试实施。

劳务管理办法

劳务管理办法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劳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管理职责 第一条公司部门职能 一、安全生产部:是劳务管理工作的主要监管部门,具体监督分公司对劳务分包方的评价与选用;劳务招投标的监督与检查;协调基层单位劳务纠纷问题。负责施工现场工人实名制的监督、管理、检查,以及劳务人员的入岗及转岗培训,职业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等上岗证件的检查和审核工作。 二、人力资源管理部:负责有关劳动和工资方面法律法规的贯彻和监督;工人劳动合同签订方面的监督检查;劳动用工、工资支付管理(工资表、工资卡等);协调公司因劳务工资纠纷的投诉工作。 三、合约造价管理部:负责监督分公司对劳务分包合同的审核、管理和结算。 四、财务、资金管理部: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劳务费支付审核,按规定支付劳务费,建立应急周转资金。 五、权益管理部:负责农民工突发案件和上访事件的应急处理。 六、其它部门:按各部门职责负责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条分公司职能

分(部)公司为劳务管理办法的主要实施单位,负责本办法的具体运作,对所用劳务公司及劳务队进行管理与监督。工作职能主要有:劳务分包招投标工作的组织、实施,招投标各类资料的备案及上报;劳务公司资格审核,上报劳务分包方不良记录和有关报表;劳务合同评审、签订、备案和上报;落实、监督劳务分包合同履约情况,以及协调处理劳务分包过程中各种事宜等。 第三条项目部职能 项目部具体实施劳务分包合同的履约和劳务的日常管理,具体负责现场劳务人员的实名制管理,入场和转岗培训的组织实施,劳动合同的备案,工资支付卡管理,以及劳务使用、考核、结算等方面的工作。 第四条劳务公司职能 劳务公司主要配合分(部)公司和项目进行劳务管理工作,主要内容有: 一、按照分包合同要求及时组织劳动力进场,服从项目部的管理,并遵守项目部的有关规定,对各项目部的劳务作业层进行规范管理。 二、确保进入所辖范围的劳务作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符合国家的劳动用工政策及行业、地方法规。 三、协助各工程项目完善在建筑市场需要办理的相关手续。

建筑工地劳务队及农民工管理制度

建筑工地劳务队及农民工管理制度 为保证现场劳务队伍管理及用工情况符合国家及省市各相关部门的要求,对现场劳务用工人员的利益有充分的保障,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请遵照执行。 一、劳动用工人员管理 (一)劳动用工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筑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现场实行全员劳动用工合同管理和从业人员信息档案管理。 (1)实名制签订劳动合同 劳务队伍进入施工现场,所有务工人员必须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务公司按实名制管理要求填写施工现场人员登记表,并将进场施工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劳动合同文本、岗位技能证书复印件及时报项目部备案;劳务公司建立每日班前教育、考勤登记、劳务费支付和工资发放等劳务管理台帐资料,并由项目部劳务专管员依据分包合同按月将施工人员花名册、考勤表、工资发放表、人员变动表装订成册备查。 (2)劳动用工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约定劳动合同期限及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纪律、劳动报酬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劳动报酬条款,应明确工资支付标准,工资计算方法,工资支付项目名

称,工资支付的方式、日期和周期,加班工资计算方法,特殊情况下工资的计算、支付方法以及争议的解决方式等内容。 (3)劳动用工合同必须由务工人员与施工单位签订,并由劳务单位加盖公章,由务工人员亲笔签字,双方各执一份。禁止务工人员直接与项目部签订劳务用工合同。(二)持证上岗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现场实行持证上岗制度。持证上岗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主要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等。 2施工现场从业人员上岗前应经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岗位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人、证必须相符。 3现场从业人员上岗时,应佩带统一式样制作的岗位胸(吊)牌卡。 4取得岗位证书的人员应按规定要求接受继续教育培训,继续教育培训不合格或不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岗位证书自动失效。 (三)工人权益保护 1用工单位必须按照《劳动法》及用工合同规定,维护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2建筑施工单位必须按合同及时足额发放工人工资。 3施工总承包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分别为企业、项

劳务人员管理办法

. 劳务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对劳务人员的管理,规劳务用工,建立和完善符合市场导向及现代化企业要求的用工办法,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主要容包括:劳务人员入场管理、培训管理、劳务用工管理、考勤管理、离退场管理等。 第二章劳务人员入场管理 第三条入职管理 (一)劳务队伍入场时必须到项目部劳务管理员处办理入场备案登记(登记表见附件)。在签订入场登记表后方可允许其入场。 (二)劳务管理员随即到现场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拍照制作胸卡,并对本人现家庭住址、联系、健康情况、个人银行账户等信息进行登记。劳务人员出具身份证原件(公司留存复印件)、各资格证书复印件、上岗证复印件交综合部分类登记造册;有病史或不适于高空作业、重体力活作业、特殊工种作业的劳务人员必须说明,不得谎报或隐瞒个人情况。(三)劳务人员档案按项目、工种、班组编号存档,由项目部劳务管理员分类管理。同时建立电子花名册数据库。 专业资料.

. (四)劳务人员离开劳务公司一年后其档案方可销毁。 第三章劳务用工管理 第四条劳务用工管理 (一)劳务工种根据劳动技能划分为技工和壮工。(二)各工种不准使用未与其他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未满16周岁,受刑事、党纪和行政处分期等人员作为劳务工,不得歧视女工。 (三)从事规定技术工种的劳务人员按职业标准和鉴定规要求,参加建设职业技能岗位资格鉴定,取得《建设职业技能岗位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方能上岗作业。 第四章劳动保护用品管理 第五条劳动保护用品管理 (一)劳务人员入场时必须配带预防职业性伤害的防护用品与公司统一制作的服装。 (二)安全帽分色佩戴的规定 1、管理人员统一佩戴红色安全帽; 2、钢筋工、木工、瓦工统一佩戴白色安全帽; 3、电工、机械工统一佩戴浅蓝色安全帽; 4、架子工统一佩戴黄色安全帽;

劳务队管理制度

精心整理 劳务队管理制度 为圆满完成生产任务,完善项目管理,创建规范有序、和谐高效的外部用工机制,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创业能力;提高对劳务队伍的管控能力,防范合同风险,避免劳务纠纷,以及有效的利用劳务队伍市场,结合劳务队伍管理现状,依据国家有关 第一条项目劳务作业队是优质、高效、低耗地完成项目施工生产任务的支撑和保证。按照两层分离的要求,项目部与劳务作业队应建立以分部、分项工程承包或劳务定额分包为主要形式的经济合同关系。 第二条项目所需劳务作业队伍应坚持“以我为主、先内后外、合理有序、总量控制”的原则,由劳动人事部门审定配置计划,委托项目部组织公开招标,择优录用,实行合同化管理。 第三条项目部对劳动力实行动态管理。劳动力动态管理应包括下列内容: 1、对施工现场的劳动力进行跟踪平衡,需要补充或者减员时及时向公司劳资部门提出申请计划。 2、对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队、班组下达施工任务书,进行考核并支付劳动报酬和兑现奖罚。 3、发现上场劳务作业队伍与招用时承诺条件严重不一致或工期滞后,存在安全质量隐患时,项目部有权调整施工队伍。 4、配合公司劳动人事部门对项目劳动力的招用情况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监督检查,指导项目部正确使用劳务工,纠正不规范用工行为。 第四条对民工与劳务队伍的管理 因施工队多、民工多,尤其是民工的安全意识淡薄、操作技能较低,在安全、

工资待遇和日常生活的管理上,难度很大。针对这些问题,制订以下办法: 1.用工管理: 1.1对各劳务队雇用劳务工,由劳务队法人代表严格按照国家法规招用,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明确工作项目、工资标准、工资发放时间与支付形式、劳保及福利等。并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报集体公司办公室审核和备案,具体按有关规定执行。 1.2在各劳务队伍进场后,自觉遵守项目部的劳务人员管理规定,统一填写劳务 不得2. 3. 4. 5.在施工过程中对隐蔽工程,每一道工序完成后,应经项目部质检部门验收、建设单位检验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留隐患,随工验收应作好详细记录,由双方签字,记录应作为竣工验收资料的一部分,每一单项工程施工完后,由工程科组织交工验收。 6.为提高施工进度,施工队在施工前应对整个工程进行细致深入的了解,熟悉图纸并详细勘察现场,领会设计意图,根据工程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和措施,科学组织,抓紧关键工序和关键工期,合理划分结构物、施工区段及结构施

施工工地劳务队伍管理制度-文档

关于劳务管理的一些个人理解 看到很多施工单位的进度、质量、安全管理和成本控制出现的诸多问题,在加上见过很多管理人员头上那日渐增多一根根白头发和脸上那一道道皱纹,很是心痛和惭愧。所以,结合自己在私营企业和国企的一些经历,加以分享。总则:劳务分包和专业分包是施工总承包方管理系统中的一个重要控制内容,对于劳务分包和专业分包管理的好与坏,直接影响施工总承包方的企业形象和项目部利益。在这里,我们把劳务分包(防水、钢结构、桩基、护坡等专业分包不考虑在内)从项目部管理的若干子控项目中分离出来,把极少数管理人员的思想从纠结的纷纷扰扰的具体事务中脱离出来,站在一个相当高度,来宏观控制。由于水平有限,以下只考虑劳务分包的控制。一、为什么把极少数管理人员的思想从纠结的纷纷扰扰的具体事务中脱离出来,因为很多事情是:一不顺而百不顺,看什么都不顺。众所周知,要实现预控目标,就必须要能够依靠系统层层执行,特别是作为执行者,不然制定得再怎么周密详尽的进度计划都只能的一纸空谈。那我们除了常规的管理方式以外,就必须还要有非常规手段——思想控制。对于人的控制,最理想的方式便是思想控制、精神控制,让整个团队朝着管理者预先制定的目标和方向奋勇前进。

施工工地劳务队伍管理制度 1.劳务队伍的选择及农民工工资的发放 (1)要选择信誉好,管理能力强,技术水平优,工程进度快的劳务队伍,严把选择关,不合格的队伍绝对不能进场,从源头上避免因施工问题而引发的劳资纠纷和拖欠工资现象发生。 (2)对各劳务企业及分包企业建立档案,详细记载该企业所承建工程质量,安全措施和农民工工资的发放情况。 (3)实行履约保证金制度。为规避或降低建筑业经营管理风险,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发放,无论是建筑工程分包还是劳务分包,施工队要在签订合同时缴纳一定数量的履约保证金。保证金的缴纳、用途和返还条件在分包合同中明确细化,避免产生纠纷。作为督促协作队伍全面履行合同的经济手段,其中一部分资金作为“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资金来源。 (4)建立奖惩制度,对施工队实行等级评定,将农民工工资的发放情况作为评级标准之一,一旦有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发生,在进行处罚的同时,对其进行降级处理,同时记入企业档案备查。(5)农民工工资具体管理办法: 1)建立农民工信息档案,农民工自入场之日起即将个人的身份证信

办理劳务公司(如何办理)流程

注册劳务公司具体流程 一、工商所流程: 一)、查名(需1周时间) 所需资料由您提供: 1、全体投资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投资人是公司的需要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注册资金的额度及全体投资人的投资额度 3、公司名称(最好提供5个以上)、公司大概经营范围。 查名资料备齐后由相关部门受理,查名所需手续由相关部门完成,查名通过后会预先通知您并核发查名核准单一份、一套章(公司公章财务章法人章股东章)及银行询证函一份。 二)、验资(即办即完) 您凭核发的查名核准单、银行询证函、一套章去您就近银行办理注册资金进账手续,办理完后从银行领取投资人缴款单和对账单,银行询证函则由银行直接快递会计事务所,随后由会计事务所办理验资报告。 验资通过后核发验资报告2份。 验资必须由您本人完成,委托其他机构办理将会承担相关责任,具体参见新公司法第十二章法律责任。 三)、签字(即办即完) 您带好身份证前往工商所进行签字,工商所核实后通过。 签字需要本人到场,经工商所人员确认为本人无误后签字生效,签字通过后即可以开始办理营业执照。四)、办理营业执照(需2周时间) 所需材料仅供您参考,所有资料由相关部门提供: 1.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公司申请登记的委托书; 3.股东会决议; 4.董事会决议; 5.监事会决议; 6.章程; 7.股东或者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8.董事、监事、经理、董事长或者董事的任职证明; 9.董事、监事、经理的身份证复印件; 10.验资报告; 11.住所使用证明(租房协议、产权证); 12.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需提交部门的批准文件。 资料齐全后所有手续由相关部门完成,报工商局审批后核发营业执照正副本和电子营业执照,随后工商所流程完毕。 二、质监局流程 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需1周时间) 本步骤手续和所需资料由相关部门提供并完成,前往质监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核发代码证正副本和代码卡后质监局流程结束 三、以下为税务局流程: 办理税务登记证(需2周时间) 一、提供资料:所需资料仅供您参考,所有资料由相关部门提供。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验资报告》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完整版工程劳务管理办法

工程劳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劳务队伍的管理,降低施工生产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确保经济效益,按期优质地完成生产任务,充分发挥劳务队伍在施工生产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令、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文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使用劳务队伍必须遵循《劳动法》、铁道部制定的铁路施工企业使用劳务管理暂行办法、集团公司劳务使用有关规定和本办法。 第三条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工程劳务用工可分为三种类型,一是劳务分包,二是自带劳务,三是劳动佣工(数量少、时间短的临时劳务 工)。 第四条劳务用工坚持“统一协调、分级管理”的原则。劳务队伍使用管理分两步,一是由指挥部负责牵头,由子公司(项目部)配合,进行劳务队伍的资格审查和报价审查,建立武襄线劳务队伍库和劳务佣工指导价格平台;二是根据施工组织计划安排,由子公司(项目部)择优选择施工劳务队伍,参照指导价格,签订劳务合同,报指挥部备案。 第二章劳务队伍管理 第五条各子公司(项目部)因电力、接触网、配电工程施工劳动力不足时,确需雇用劳务队伍施工时,根据施工组织人力资源安排计划,在武襄线劳务队伍库中择优选择队伍。

第六条各项目部成立雇用劳务队伍的选聘领导小组,负责对劳务队 伍的人员构成、信誉、营业执照和资格等级证书、施工业绩和施工能力的 复查工作。并负责佣工合同的签订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使用劳务队伍施工,必须按照先签订合同,后施工的原则进行。合同由劳务队伍与项目部签订,作业队作为使用方在合同上也要签 认。合同中应对工程范围、数量、技术标准、工程质量、单价、工期、安 全等予以明确,并规定双方的权力和义务,对有可能涉及到的安全、人 身、机械事故应明确责任,以及违约的处理方法。 第八条劳务队伍施工前,作业队必须进行技术、安全、质量、责任心、法制等培训和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并做好培训记录,保存 好资料,以备检查。所有雇用的劳务工按企业职工管理,组织劳务严格按《安规》作业,按《施规》施工。劳务队伍负责人应参加作业队晚生产交 班会等会议和有关学习,要求劳务工必须参加由工程队组织的每周安全大 点名,若因条件限制,劳务队伍应自行组织,并做好记录。 第九条劳务队伍使用的小型机具,原则上自备;中、大型机 具可向作业队借用,并交纳500元?1000元的抵押金。使用中 的安全由劳务队伍自行负责,对损坏机具的,队如实上报,在劳务费结算 时扣回。 第十条作业队带工人员,应选择责任心强、懂技术、懂管理、作风正派的人员担任,严禁以包代管。带工人员对所管区段的工程数量、土 质情况、工程质量均应有书面资料,以备检查。 第十一条劳务队伍应服从施工负责人、工长及作业队、项目 部的领导。施工当中,带工人员应对劳务工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负有监督、

施工工地劳务队伍管理制度-最新版

最新施工现场劳务队伍管理制度 1.劳务队伍的选择及农民工工资的发放 (1)要选择信誉好,管理能力强,技术水平优,工程进度快的劳务队伍,严把选择关,不合格的队伍绝对不能进场,从源头上避免因施工问题而引发的劳资纠纷和拖欠工资现象发生。 (2) 对各劳务企业及分包企业建立档案,详细记载该企业所承建工程质量,安全措施和农民工工资的发放情况。 (3) 实行履约保证金制度。为规避或降低建筑业经营管理风险,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发放,无论是建筑工程分包还是劳务分包,施工队要在签订合同时缴纳一定数量的履约保证金。保证金的缴纳、用途和返还条件在分包合同中明确细化,避免产生纠纷。作为督促协作队伍全面履行合同的经济手段,其中一部分资金作为“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资金来源。 (4) 建立奖惩制度,对施工队实行等级评定,将农民工工资的发放情况作为评级标准之一,一旦有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发生,在进行处罚的同时,对其进行降级处理,同时记入企业档案备查。 (5) 农民工工资具体管理办法: 1)建立农民工信息档案,农民工自入场之日起即将个人的身份证信息、工种、住址及联系电话等资料登记入档,便于核对。 2)开办实名工资卡,实行一人一卡制,并制定农民工花名册,,按花名册由公司财务部门进行网上工资实名支付,保证工资能直接发放到农民工本人手中。 3)严格要求各劳务企业在工资发放时将工资情况在生活区至少公示7天,保证信息获取的透明公开。 4)公司各部门严格监督管理,各项目部上报当月工程量,产值和工资表后,工程部按工程形象进度审查核定工程数量,计算出所使用的物料成本,安全部门负责审核工资表上的人员名单,最后由财务部进行网上支付,将每个人的工资打入个人工资卡。 5)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并将农民工的权利作为宣讲内容,让农民工真正认识到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 2.劳务队伍管理办法 (1)劳务队伍应服从项目经理和技术员的管理与调度。对不服从技术员合理安排、建议的劳务队伍民工:发生第一次时,项目部对该民工处罚30元;发生第二次时,施工处对该民工处罚50元;发生第三次时,施工处有权直接将该民工辞退;因劳务队伍民工自身原因侮辱、漫骂项目部所属员工的,将对该劳务队伍处罚1000元,殴打项目部所属员工的,将对该劳务队伍处罚5000元,同时将直接责任人送有关司法部门进行处理。 (2)劳务队伍所属民工必须无违法乱纪记录,必须身体健康,具有与本工程相适应的劳动能力。 (3)劳务队伍所属民工进场后,必须及时将其身份证复印件、名单列表上报到项目部办公室,由项目部办公室统一办理暂住证件,费用从劳务队伍结算中扣除,中途离场或辞退的民工,要及时通知经理部办公室。 (4)劳务队伍归各技术员管辖,技术、进度、质量、文明施工等应服从现场技术

项目劳务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施工项目劳动力管理专员岗位职责 一、项目部劳务管理员职责 1、项目部劳务管理员须持证上岗,并监督各劳务及专业分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持证上岗。 2、认真履行中科集团各项管理规定;在项目“劳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各项管理工作,确保不出现劳务群体性事件,维护各项稳定。 3、领导施工现场各分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开展日常工作,负责或者监督劳务进出场及劳务用工管理。 4.对劳务工作进展进行适时监督,对于不满足要求、或者懒惰散漫拖延工期这应按公司规定制度或者项目劳务制度实行相应的惩罚。 5、对本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各《劳务(专业)分包合同》进行项目部备案;劳务分包单位内部采用班组承包形式的,在班组进场3日内要求劳务分包单位提交《班组承包协议》,并在施工总承包项目部备案。 6、对劳务的身份、资格及工人的实际情况进行备案,并全部签订用工合同全部交由项目部备案。 7、《劳务分包合同》签订10日内,监督劳务分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将《劳务分包合同》、《农民工花名册》进行实名制备案,并要求其提供备案手续复印件(如身份证等),以落实实名制管理。 8、《劳务分包合同》签订10日内,要求劳务分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提交该分包劳务带班班长的《授权委托书》。 9、每月25日前要求劳务及专业分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按标准化内业资料格式提交真实、有效的劳务人员《花名册》、《工资表》、《考勤表》,并在项目部备案,并督促劳务打卡制的推行公式的实名打卡顺利进行,并上报到工程管理中心。10、每周五前要求劳务及专业分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按标准化内业资料格式,提交真实、有效的《人员变更情况周报表》和新进场农民工《劳动合同》,并在项目部备案。 11、每月25日前按公司要求,按标准化内业资料格式,向项目部、分公司报送当月《劳务费结算、支付情况报表》,然后交由建设集团。 12、每月定期牵头召开施工项目劳务及规范用工月度工作例会,并按标准化内业资料格式编制《会议纪要》,留存项目部备查。 13、定期参与项目劳务费结算、支付工作;实时掌握《劳务分包合同》履约情况;定期监督劳务分包单位发放农民工工资,实现工资按合同实发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以保证工人用工稳定及避免工人群体闹事等。 14、对于由于公司原因造成农民工工资不能及时下发的,应及时与劳务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交流,进行适当安抚,说明其原因以避免工人闹事。 15、与各劳务分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密切配合,开展项目劳务管理及纠纷排查各项工作;每月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提交“劳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在“项目劳务管理工作例会”上讨论。 16、每月按计划的召开“项目劳务管理工作例会”,对于所遇到劳务的一些问题进行分析和解决,对有可能出现的劳务问题进行提出和有意识的去避免发生,并参与编制、实施劳务纠纷应急预案。 17、对于已经发生的劳务纠纷及时采取安抚或者其他有效手段进行调解,比如

XX公司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XX公司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1 总则 1.1 为了加强企业劳务分包管理,维护企业经济秩序,规范劳务分包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工程项目的劳务分包作业实施及管理。 1.3 本办法所称劳务分包是指公司作为总承包人或专业承包人将自己所承揽工程的劳务作业部分依法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进行施工作业。 1.4 施工技术部是公司劳务分包管理主责部门,负责劳务队伍的注册、评价、更新、档案管理等工作,收集各施工单位每季度末上报的《劳务分包方考核评价表》(附表1)、《合格分包方名录》(附表2)、《不合格劳务分包方名单》(附表3)及《分包方动态管理台帐》(附表4),并定期下发合格分包方名录。 1.5 公司各项目经理部是劳务分包合同实施的主体,负责劳务队伍的日常管理。定期向劳务分包管理主责部门上报劳务队伍考核评价信息。 2 劳务队伍的注册、选择与确定 2.1 施工技术部负责建立劳务队伍信息档案,对公司范围内使用的劳务队伍进行考察、评定,将其实力、业绩、信誉等方面信息建档管理。

对信誉好、实力强的队伍由分包方法人持其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和地税)、资质等级证在施技部进行注册登记;对发生劳务纠纷、拖欠劳务工工资、施工能力差的队伍取消注册资格并列入“黑名单”,公司范围内禁止使用。监督、检查、指导项目部选择与确定劳务队伍。对项目部上报的资格预审、竞标评审的过程资料进行认真审批,结合劳务队伍信息档案,重点查看资格预审、竞标评审记录是否齐备、真实。 2.2 施工技术部每季度收集整理各基层公司对劳务队伍的季度考核评价资料及劳务分包方动态管理台帐,对存在重大问题的考核评价资料现场复核检查,召开专题会议通报各项目对劳务队伍的季度考核评价结果,分析确定本公司合格分包方名录及不合格劳务分包方名单。将确定的劳务队伍半年考核评价结果及不合格劳务分包方名单在公司范围内公布,并形成书面报告上报集团公司,以指导项目部选择使用劳务队伍。 2.3 基层公司负责组建以经理为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业务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评审小组。领导评审小组对劳务队伍进行资格预审和竞标资料评审。其中总工程师负责审查劳务队伍的施工能力、竞标资料中的施工组织设计部分。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参与劳务队伍的资质能力评审和竞标评审。 2.4 基层公司工程技术部为劳务队伍选择的主责部门,在评审小组的领导下,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2.4.1 拟定各项目劳务队伍需求计划。

劳务班组管理办法

现场劳务班组管理制度 为了维护公司形象和公司品牌在本工程项目得到进一步宣扬,确保高效、优质完成公司所承担的施工任务,特制定本办法: 1、公司劳务现场施工管理办公室所属班组,必须按照公司管理要求进入施工场地,各班组负责人(班长)必须将本班组所有进场人员造册上报公司现场施工管理公室,所报花名册人员必须与相应人员本人身份证名字相符; 2、班组责任人组建的劳务队的管理人员,未经工地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同意,任何时候(包括节假日)均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如有急事需离开也必须向管理办公室负责人书面请假,经同意批准后方可离开,否则对责任人罚款200元/人.次,如累计发生三人次时,则对责任人罚款1000元/人.天(单次罚款除外); 3、施工管理办公室有权对班组责任人组建的劳务队人员进行查对,一经发现现场人员与上报花名册不符,每人/次罚款50元。 4、劳务班组人员与上报管理办公室花名册不符者所发生的伤亡事故,管理办公室将视为私招乱雇,不论原因,一切后果,全部由班组责任人负责,所发生费用由班组责任人承担,并按照公司规章制度给予处罚。 5、班组责任人严禁将其所签订的分包工程转包给其他人。 6、施工现场所有人员必须服从公司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和指挥,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并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施工安全。 7、确保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达到《建筑工程验收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要求,并要求所完成的工序一次性验收合格,若一次验收不合格需二次验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直接施工班组责任人承担。 8、对每个分包项目中的每道工序必须先做样板,待样板经(甲方)专业工长验收合格后按照样板施工,如未做样板或样板验收不合格而大面积施工的,若出

劳务队管理制度

劳务队管理制度 为圆满完成生产任务,完善项目管理,创建规范有序、和谐高效的外部用工机制,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创业能力;提高对劳务队伍的管控能力,防范合同风险,避免劳务纠纷,以及有效的利用劳务队伍市场,结合劳务队伍管理现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部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项目劳务作业队是优质、高效、低耗地完成项目施工生产任务的支撑和保证。按照两层分离的要求,项目部与劳务作业队应建立以分部、分项工程承包或劳务定额分包为主要形式的经济合同关系。 第二条项目所需劳务作业队伍应坚持“以我为主、先内后外、合理有序、总量控制”的原则,由劳动人事部门审定配置计划,委托项目部组织公开招标,择优录用,实行合同化管理。 第三条项目部对劳动力实行动态管理。劳动力动态管理应包括下列内容: 1、对施工现场的劳动力进行跟踪平衡,需要补充或者减员时及时向公司劳资部门提出申请计划。 2、对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队、班组下达施工任务书,进行考核并支付劳动报酬和兑现奖罚。 3、发现上场劳务作业队伍与招用时承诺条件严重不一致或工期滞后,存在安全质量隐患时,项目部有权调整施工队伍。 4、配合公司劳动人事部门对项目劳动力的招用情况进行定期

或者不定期的监督检查,指导项目部正确使用劳务工,纠正不规范用工行为。 第四条对民工与劳务队伍的管理 因施工队多、民工多,尤其是民工的安全意识淡薄、操作技能较低,在安全、工资待遇和日常生活的管理上,难度很大。针对这些问题,制订以下办法: 1.用工管理: 1.1对各劳务队雇用劳务工,由劳务队法人代表严格按照国家法规招用,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明确工作项目、工资标准、工资发放时间与支付形式、劳保及福利等。并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报集体公司办公室审核和备案,具体按有关规定执行。 1.2在各劳务队伍进场后,自觉遵守项目部的劳务人员管理规定,统一填写劳务人员的自然情况登记表(附身份证复印件),并根据人员变化情况及时填报人员进出场情况。 1.3严格要求各施工队伍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项目部及业主的有关规定,不得拖欠民工工资自觉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积极妥善地处理好内部纠纷和争议。 2.培训管理: 民工在上岗前,必须进行"三级教育";要进行岗前技术、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3.食宿管理: 对施工队的所有民工,一律实行统一食宿、集中管理的办法。按照有规划、有措施、有检查、有处罚的管理程序,达到住房规划整齐、住宿有序、卫生整洁、环境良好、饮食安全、治安稳定的管理目标。 4.项目部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吃透工程设计文件的内容,深入工地加强工程管理和施工现场的监督,严格把好质量关,控制材料消耗和工程进度。监督并配合施工队伍严格按施工规范及操作规程进行作

劳务人员管理流程图

劳务人员管理流程 目录 一、承接工程、成立项目部 二、编制劳动力需求计划、 三、劳务人员素质评定 四、确定外包队伍及队劳务人员 五、施工管理 六、后勤管理 七、经营结算 八、调查、归档

劳务人员即参与工程项目建设的全部施工人员,劳务管理是一种企业文化,是项目做大、做细的关键,良好的劳务人员管理能够很好的展示公司、项目部的形象,同时在建筑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大环境下,劳务管理的好与坏直接关系着工程项目的成本、质量、进度、安全以及文明施工,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公司特例的经营理念与管理模式,为适应建筑市场及公司的快速发展,公司根据多年的外出劳务施工管理编制此项劳务人员管理管理流程。 主干流程图:

一、承接工程、成立项目部 公司经营部门投标取得施工资格,经理办公室针对工程的特点,任命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负责项目领导班子组建、劳动力组织、施工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经营、财务等,进行全面管理,项目经理选调能胜任岗位的各工种管理人员组成项目部,管理人员以岗位职责为基准,在自己的岗位上各负其责,组织、督促、引导、帮助工人进行施工作业。

二、编制劳动力需求计划 项目部成立后,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及性质,编写施工方案,预算员及各班组长按图纸核算工程量,按照工程的特点、工期要求、工程量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和劳动力需求计划,明确各施工段的劳动力数量和技术水平需求,对专业技术水平要求较高的工作可采用专业外包班组施工。 三、劳务人员素质评定 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对外包队伍和队工人进行施工技术水平及单价进行评定。 1、外包队伍的资格评定包括:有无施工资质(包括工人的岗位证书持有率);管理能力、专业技术水平;施工年限(包括分包队队员的施工年限及施工经验);已施工完毕的工程及在建的施工项目;社会的口碑反馈情况等方面。 2、队劳务人员的资格评定包括:有无从业资格(包括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岗位证书);施工经验及施工技术水平;在其他工地上的工作经历等方面。 四、确定外包队伍及队劳务人员 通过资格评定的外包队伍以投价竞标的公开公平方式获取施工资格。根据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编制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列述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强度、施工难度。按照既定施工方案及甲方提供的节点工期排列劳动力计划及分部分项进度计划。将以上资料提供给各施工班组,进行投价竞标。以施工定额及标后预算作为单价评定标准,选择适合我工程项目的外包队伍。 根据劳动力需求计划及分部分项进度计划确定队施工劳务人员数量及各工种比例,通过技能比选,选定优秀作业人员,。 根据前两点的资格审查与投标报价,结合与甲方签订的合同,综合分析以上因素,有选择的确定出施工外包队伍与队劳务人员,优先使用长期跟随公司施工的劳务人员,便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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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劳务队伍 管 理 制 度 合肥三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劳务队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规范有序的劳务队伍运行机制,确保企业依法有效整合社会资源,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精神,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劳务队伍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法规范、合作共赢的原则。与劳务队伍合作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并 依照本实施细则组织实施;与劳务队伍合作要树立“严管善待、合作共赢”的思想。 (二)分级管理,权责明晰的原则。构建公司、项目部二级管理体系。公司负责劳务队伍的资格准 入、年审,劳务队伍的选用和合同的签订;项目部负责劳务队伍过程管理和过程评价。 (三)扶强弃弱,质量为先的原则。在使用劳务队伍方面,坚决贯彻“扶强不扶弱”的选择和培育 理念。公司对劳务队伍实行集中管理和统一调配,在提高队伍质量的同时,控制项目部使用劳务队伍的数量。 第二章组织分工 第三条公司成立劳务队伍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主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担任,成员为质量安全部,人力资源部、 工程管理部、经营核算部、财务会计部、材料设备部部门负责人。职责为劳务管理工作中的队伍选用、分包竞价、合同签订、劳务结算等重大事项的决策。公司劳务队伍管理的主管领导为公司分管 生产的副总经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质量安全部,办公室主任由质量安全部经理兼任。 第四条公司部门职责: (一)质量安全部(领导小组办公室) 1、负责公司劳务队伍的集中管理和调配使用,建立公司劳务队伍基本信息台帐,是公司劳务队伍 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 2、在公司总经理和主管领导组织下,牵头开展项目部劳务队伍的选用工作。 3、负责劳务队伍准入办理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对劳务队伍的情况、人员结构、机具、业绩、诚信 度、施工能力等综合实力进行考核、审查,对劳务队伍提交的《准入申请书》和公司(或项目部) 出具的《劳务队伍考察评价报告书》进行评审,并上报公司领导办理准入审批手续。 4、负责核实公司在用劳务队伍基本情况,编制项目部月度劳务队伍基本情况统计表和月度劳务队 伍分布状况表。 5、负责检查、指导、协助项目部做好劳务队伍的日常管理、岗位培训、台帐建立和延伸管理工作。 6、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各项目部劳务队伍进行半年、年度过程考核评定和年审工作。于每年1月10日前将《劳务队伍年审记录表》和《合格劳务队伍资格准入证》报公司领导,经审验后编入《合格劳务队伍名录》。 7、负责及时公布公司发布的合格与不合格劳务队伍名录。

劳务队伍管理办法

劳务队伍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筑市场管理,规劳务分包队伍的统一管理,以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项目劳务作业的实施及管理。 本办法所称劳务作业包括:木工、砌筑工、抹灰工、钢筋工、模板工、防水工、油漆工、混凝土工、起重工、信号指挥工、机械操作工、塔吊司机、架子工、电工、电焊工、测量放线工、装饰木工、镶贴工、金属工、涂裱工、幕墙工、筑路工、沥青工、沥青混凝土摊铺机操作工、道路养护工等25个类别。 第二章建筑劳务分包管理 施工现场劳务队伍管理实行总包单位负责制,项目经理为劳务队伍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分包队伍负责人为各自分包队伍人员管理的责任人。 施工的劳务队伍必须是具备相应资质并在工程建设事务中心备案的劳务企业。 施工企业分包专业工程或劳务工程,必须先签订分包合同后施工。分包合同签订后,七日之必须向工程建设事务中心合同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未签订分包合同就施工的,一律按分包进行处罚。

劳务分包合同应明确约定工程围、建设工期进度、工程质量、工期要求、安全生产责任、文明施工要求、劳务分包价款数额、计价方式和标准及结算方式、承包商付款担保及分包商履约担保、劳务人员工资支付连带责任的容、执行条件和期限、监控方式、分包人的现场作业和管理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向分包人拨付劳保费等事项。 劳务发包人必须按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的时间、计价方式和标准、结算方式向分包人足额支付建筑劳务分包价款,不得违约拖欠、克扣或拒付。发包人不得要求分包人垫资带资。 劳务用工单位应自用工之日起7日应以书面形式与劳动者签订 劳动用工合同(总承包单位直接与农民工签订的劳动用工合同必须经工程建设事务中心备案后才能有效)。企业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的将予以经济处罚(500-1000元/每人),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情节严重者清出长兴岛建筑市场;农民工不签劳动用工合同的不得在岛从事建筑安装活动,并记入个人不良行为档案,用人单位应与其结清工资,劝其立即离开施工现场。 建筑劳务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务用工制度,招用劳务人员时,应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劳动合同应当包括以下条款: (—)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岗位职责及工作流程

劳务派遣岗位职责及工 作流程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劳务派遣人员岗位职责 岗位职责: 1.根据公司要求对集团旗下全国各地项目的保洁、保安、物业人员进行劳务派 遣管理。 2.分析项目当地原有用工方式,用工人数等情况,根据实地考察结果进行人员 优化配置。 3.搭建招聘渠道,组织招聘并做入职培训。 4.建立员工名册,维护人事档案,及时更新派遣员工信息。 5.熟练掌握用工当地员工入职、离职及社保办理流程,及时为派遣员工办理社 保并处理特殊特殊情况。 6.掌握一定的财务知识,能流畅跟用工单位及本公司财务部门沟通,保证各种 费用及时结算,确保员工工资按时发放。 7.熟悉国家、地区有关社保、劳动用工等相关法律法规,预见或防范风险发 生,保证公司利益、声誉及形象不受损害。 8.具备处理劳动纠纷、工伤意外等特殊情况的经验及能力。 9.跟全国各地办事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工作及异动情况, 保证各地工作正常有序进行。 10.配合其他部门工作。 劳务派遣业务流程

二、具体业务流程 (1)业务咨询:初步了解双方合作意向,确认合法资质,了解双方公司基本信息及要求; (2)分析考察:依据用人单位提出的要求,对实际工作环境、岗位、薪资等进行分析; (一)录用年龄、性别要求。 (二)身体状况要求。 (三)技术水平高、劳动态度等。 (四)工作环境。 (3)提出派遣方案:根据用人单位要求及现有状况,制定劳务派遣方案(4)洽谈方案:双方协商、确定劳务派遣方案内容,并在合法用工的前提下修改、完善派遣方案; (5)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分清法律权责,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6)组织实施人员,提供服务:根据用工当地情况,组织部门人员按工作侧重点不同分配任务,开展工作。 (7)服务管理:招聘、体检、录用、档案、培训(安全教育、规章制度、技术业务等)、薪资、保险、离职等。 A、对招聘人员进行入职培训,包括工作内容,工作时间,休息时间,技术要求,离职等内容。 B、进行档案管理,建立人力资源数据库、人员增减报表; C、办理各项社会保险,根据与用人单位的约定按时核发工资;

劳务分包队伍管理办法

劳务分包队伍管理办法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312-EUATWW-MWUB-WUNN-INNUL-DQQTY-

劳务分包队伍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了响应上级主管部门对施工企业劳务管理的要求,规避劳务分包队伍恶意讨薪事件的发生,规范劳务分包队伍的统一管理,以确保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行。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劳务分包作业是指公司所有业务涉及的以单价分包形式计取劳务费用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如公司模板分项劳务分包、混凝土分项劳务分包等所有类别。 第二章建筑劳务分包队伍资质信誉审查制度 凡是在我公司劳务承包的施工队伍,必须是具备相应资质并在公司施工部、项目管理部备案的劳务企业(个人)。劳务分包招标前公司施工部、项目管理部要首先审核劳务分包队伍的资质、业绩、安全生产情况及其信誉,杜绝有劣迹的队伍进入公司项目承包劳务。 第三章:合同管理 施工现场劳务队伍管理实行项目经理为劳务队伍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分包队伍负责人为各自分包队伍人员管理的责任人。劳务工程分包,必须先签订分包合同。 劳务分包合同应明确约定工程范围、建设工期进度、工程质量、工期要求、安全生产责任、文明施工要求、劳务分包价款数额、计

价方式和标准及结算方式、分包人的现场作业和管理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等事项。 第四章:劳务结算方式 分包劳务工程款结算依据为:已经完成的合格的工程量(有验收证明),且工程量清单需要双方签字认可,已经生效的劳务分包合同,需要提供发票的,按财务要求提供发票或完税证明,提供工资单的,按照实际出勤工人的名单提供签字完整真实的工资单。 第五章劳务工人实名制管理 在工程开工前劳务分包单位必须认真填报“进场劳务人员登记表”,并附劳务操作工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照片上报公司项目部,有项目部统一办理工作证,并以此信息作为考勤的依据,无证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项目部配备专职统计员或设电子考勤设备,集中搜集劳务出勤资料,并要求劳务分包队伍提供的工资单与项目部考勤人员一致。 劳务分包企业应向所承建项目委派项目劳务队长等管理人员,负责对所承包工程的劳务作业人员的生产安排、质量安全和、持证戴牌上岗等日常管理工作,接受劳务发包人的协调和管理。劳务分包人完成施工作业内容并经劳务发包人验收(验收后应出具验收证明)进入下一步施工作业工序,即为工程质量责任履行完毕。劳务分包人现场作业人员都必须持有相应的生产操作人员执业资格证书。劳务分包人全部作业人员持有资格证书的比例应当达到 100%。

劳务分包队伍管理办法

劳务分包队伍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了响应上级主管部门对施工企业劳务管理的要求,规避劳务分包队伍恶意讨薪事件的发生,规范劳务分包队伍的统一管理,以确保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行。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劳务分包作业是指公司所有业务涉及的以单价分包形式计取劳务费用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如公司模板分项劳务分包、混凝土分项劳务分包等所有类别。 第二章建筑劳务分包队伍资质信誉审查制度 凡是在我公司劳务承包的施工队伍,必须是具备相应资质并在公司施工部、项目管理部备案的劳务企业(个人)。劳务分包招标前公司施工部、项目管理部要首先审核劳务分包队伍的资质、业绩、安全生产情况及其信誉,杜绝有劣迹的队伍进入公司项目承包劳务。 第三章:合同管理 施工现场劳务队伍管理实行项目经理为劳务队伍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分包队伍负责人为各自分包队伍人员管理的责任人。劳务工程分包,必须先签订分包合同。 劳务分包合同应明确约定工程范围、建设工期进度、工程质量、工期要求、安全生产责任、文明施工要求、劳务分包价款数额、计价方式和标准及结算方式、分包人的现场作业和管理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等事项。 第四章:劳务结算方式 分包劳务工程款结算依据为:已经完成的合格的工程量(有验收证明),且工程量清单需要双方签字认可,已经生效的劳务分包合同,需要提供发票的,按财务

要求提供发票或完税证明,提供工资单的,按照实际出勤工人的名单提供签字完整真实的工资单。 第五章劳务工人实名制管理 在工程开工前劳务分包单位必须认真填报“进场劳务人员登记表”,并附劳务操作工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照片上报公司项目部,有项目部统一办理工作证,并以此信息作为考勤的依据,无证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项目部配备专职统计员或设电子考勤设备,集中搜集劳务出勤资料,并要求劳务分包队伍提供的工资单与项目部考勤人员一致。 劳务分包企业应向所承建项目委派项目劳务队长等管理人员,负责对所承包工程的劳务作业人员的生产安排、质量安全和、持证戴牌上岗等日常管理工作,接受劳务发包人的协调和管理。劳务分包人完成施工作业内容并经劳务发包人验收(验收后应出具验收证明)进入下一步施工作业工序,即为工程质量责任履行完毕。劳务分包人现场作业人员都必须持有相应的生产操作人员执业资格证书。劳务分包人全部作业人员持有资格证书的比例应当达到100%。 劳务分包人必须在工程开工前与公司签订“不拖欠民工工资款承诺书”,注明凡民工工资未全部发放落实,一律不得进行竣工结算。 第六章奖罚 项目部对劳务分包人的履约及综合管理能力进行评估,并建立资信档案,认真执行本办法有关规定的劳务分包企业或个人,在年度综合考评、先进评选、招投标时对企业及有关人员给予相应的加分奖励,并列入“合格企业”名单。 劳务承包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除按劳务合同处罚外,在企业综合考评、参加招投标时给予减分、不予参与投标处理。(一)劳务承包企业直接雇用劳务人员,未签订劳动合同,或只签订劳动合同未办理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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