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地扶贫搬迁“十二五”规划

易地扶贫搬迁“十二五”规划
易地扶贫搬迁“十二五”规划

易地扶贫搬迁“十二五”规划

国 家 发 展 改 革 委

二〇一二年七月

目 录

前 言 (1)

一、基本形势 (2)

(一)主要成就 (2)

(二)面临困难 (3)

(三)有利条件 (3)

二、总体思路 (5)

(一)指导思想 (5)

(二)基本原则 (5)

三、建设任务 (7)

(一)建设目标 (7)

(二)建设内容 (7)

四、组织方式 (8)

(一)搬迁对象 (8)

(二)搬迁方式 (8)

(三)安置方式 (8)

(四)产业发展 (9)

五、资金筹措 (10)

(一)资金来源 (10)

(二)补助标准 (10)

(三)中央投资使用范围 (10)

六、保障措施 (11)

(一)明确工作责任 (11)

(二)编制地方规划 (11)

(三)创新工作机制 (12)

(四)加强项目管理 (12)

(五)落实配套政策 (12)

(六)多方筹措资金 (13)

易地扶贫搬迁“十二五”规划

前 言

易地扶贫搬迁是开发式扶贫的重要内容,是在贫困地区组织实施的一项重要专项扶贫工程,通过对生存环境恶劣地区的农村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搬迁,根本改善其生存和发展环境。在国家的组织和支持下,各地积极探索搬迁安置模式,认真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机制,取得了显著成效。为确保顺利完成“十二五”时期农村扶贫开发的目标任务,加强对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指导,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的总体要求,编制本规划。

本规划实施范围是中西部地区(不含新疆和西藏),重点是《纲要》明确的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以下简称“连片特困地区”),兼顾连片特困地区外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国家明确的其他贫困地区。

规划期为2011-2015年。

一、基本形势

(一)主要成就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为确保贫困地区与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坚持发展经济带动贫困人口脱贫致富,坚持实施区域发展战略促进贫困地区发展,坚持把贫困人口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点,坚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提高扶贫开发成效。“十一五”期间,国家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强化政策支持,扶贫开发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就。全国农村贫困人口由2005年的6432万人减少到2010年的2688万人(按照贫困标准1196元统计),贫困发生率由6.8%下降到2.8%。为帮助生存环境恶劣地区的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致富,五年来国家累计安排易地扶贫搬迁中央预算内投资76亿元,连同地方投资总投资106亿元,搬迁162.7万人。通过引导、带动其他相关支农投资和出台配套政策,加强了住房、农田水利、乡村道路、人畜饮水、农村能源、教育卫生等设施建设,大幅提高了搬迁群众的生产条件和生活质量。同时,统筹解决了劳动力外出务工和特色产业发展问题,有效拓宽了增收渠道和致富空间,缓解了迁出区的人口压力,有效恢复和保护了生态环境。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帮助搬迁群众摆脱了贫困,走上了发展致富之路。

(二)面临困难

近年来,我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结构调整步伐加快,综合国力大幅提升,但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制约贫困地区发展的深层次矛盾依然存在,贫困地区特别是连片特困地区扶贫开发任务依然十分艰巨;经过二十多年有计划、有组织、大规模的扶贫开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基本解决,但农村贫困人口依然量大面广,特别是还有近1000万人居住在深山、石山、高寒、荒漠化等生存环境恶劣、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的地区,生存发展问题尚未根本解决;群众脱贫愿望强烈,易地扶贫搬迁任务重,但贫困地区水土等安置资源短缺,土地调剂困难,后续产业发展不足,配套政策协调与整合难度大;国家不断加大投入力度,但与易地扶贫搬迁需求还有很大差距。这部分群众的脱贫发展问题如果得不到尽快解决,势必影响我国扶贫开发进程,影响全面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如期实现。

(三)有利条件

“十二五”时期,我国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经济结构转型加快,为进一步做好扶贫开发和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未来五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长期向好的态势不会发生根本变化,综合国力将进一步增强,“抓

两头、带中间”继续作为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的重要举措,欠发达地区将得到国家更大的支持。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纲要》明确提出要逐步增加投入,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力度,为扶贫开发工作注入强大动力。国家将继续实施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进一步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有序推进城镇化进程,为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创造了有利条件。此外,多年来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组织管理形式,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搬迁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根本改善,示范效应显著,贫困群众自愿搬迁积极性高涨,为进一步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以促进贫困地区发展和群众脱贫致富为主题,以根本改善生存环境和发展条件为主线,以连片特困地区为主战场,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突出重点,创新工作方式,着力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为搬迁群众创造生存发展环境,着力培育后续产业,提高搬迁群众收入水平,着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确保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与全国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群众自愿。各级政府是扶贫开发工作的责任主体,把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帮助缺乏基本生存条件地区的贫困群众尽快脱贫致富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在尊重群众意愿、不搞强迫命令的前提下,加强领导,统筹谋划,积极稳妥组织实施,为搬迁群众脱贫致富创造环境、打好基础。

——统筹协调、突出重点。在国家规划指导下,根据本地区资源条件和环境承载能力,贯彻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科学布局安置区域,合理确

定搬迁重点,优先安排自然环境特别恶劣地区深度贫困群众的搬迁。加强政策引导和资金项目整合,协调各方力量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

——量力而行、稳步推进。充分认识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妥善处理搬迁需求与投资可能的关系,根据资金筹措能力和安置资源条件,区分轻重缓急,科学编制项目建设规划,合理确定搬迁目标任务和建设时序,按规划、分年度、有计划地组织实施。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立足资源特点,考虑群众生产生活习惯,合理确定安置方案,宜集中则集中、宜分散则分散,宜农则农、宜牧则牧、宜林则林,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有利于群众发展的安置方式。

——自力更生、政府支持。充分尊重搬迁群众的主体地位,调动其脱贫致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努力建设新家园。各级政府不断加大资金和政策支持力度,扶持培育特色优势产业,积极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帮助搬迁群众创造更好的生产生活条件和发展环境。

三、建设任务

(一)建设目标

围绕到2020年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的扶贫开发总体目标,“十二五”期间,力争对240万生存条件恶劣地区的农村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年均48万人。确保搬迁人口稳定后的生产生活不低于迁入地居民的平均水平,尽快融入当地社会,实现共同发展、共同致富。

(二)建设内容

“十二五”期间,围绕改善搬迁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和发展环境,支持建设住房和必要的附属设施,以及人畜饮水、村内道路、农村能源等生活设施;开发建设基本农田、改造中低产田以及农田水利、农村公路、草牧场和棚圈等基本生产设施;配套建设教育、卫生、文化、社会保障等社会公共服务设施;培育发展地方特色优势产业,加强劳动力培训,扩大就业渠道。

四、组织方式

(一)搬迁对象

易地扶贫搬迁的对象是生存在环境恶劣、不具备基本生产和发展条件、“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的深山区、石山区、荒漠区、地方病多发区等地区的农村贫困人口。因采矿沉陷、开发占地、工程建设等原因需搬迁的人口,不作为易地扶贫搬迁对象。

(二)搬迁方式

根据迁出地的村落分布情况,采取以自然村落为单元的整体迁出方式。对于零散分布的自然村落和零散住户,一次性全部迁出;对于规模较大且必须全部迁出的自然村落,根据安置地情况统一规划,分批迁出。优先安排最为贫困的自然村落和深度贫困农户。

(三)安置方式

根据安置地资源条件和环境承载能力,通过依法开发耕地、调整置换土地(林地)等形式配置安置资源,可采取就近、分散插花、规模集中等多种方式安置。对于行政区内缺乏安置资源的,可创造条件实施跨区安置。有条件的地方,也可根据搬迁群众的劳动技能和当地就业吸纳能力,探索依托中小城镇、工业园区搬迁安置。鼓励群众投亲靠友自主搬

迁,妥善做好鳏寡孤独、“五保”人群的搬迁安置。

(四)产业发展

产业发展是保障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的关键。在做好搬迁安置工作的同时,通过财政扶贫资金和其他资金的支持,与产业扶贫相结合,发挥安置区的资源优势,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培育发展特色优势产业。通过积极承接产业转移,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增强自我发展能力。通过扶贫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互助资金组织,带动和帮助搬迁群众发展生产、增加收入。

五、资金筹措

(一)资金来源

“十二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投资由中央、地方政府和搬迁群众共同承担。中央投资属于补助性投资,在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安排;地方政府结合自身财力安排一定规模的投资;搬迁群众视家庭收入状况,适当承担部分住房和基本生活设施建设费用。

(二)补助标准

中央易地扶贫搬迁投资人均补助标准不超过6000元。“十二五”期间力争搬迁240万人。省级政府安排易地扶贫搬迁地方投资规模不低于中央易地扶贫搬迁投资规模的30%。

(三)中央投资使用范围

中央易地扶贫搬迁投资主要用于搬迁群众住房和安置点基本生产生活设施建设,包括住房及必要的附属设施、基本农田、水利设施、农村能源、乡村道路,以及教育、卫生、文化、社会保障等配套公共服务设施;不得用于机械设备、运输工具购置,生产、加工和流通等经营性项目建设,以及土地和房屋的征用补偿费。中央易地扶贫搬迁投资补助住房建设的面积控制在40-60平方米/户。各地可以立足实际,按照现行制度规定,统筹到省的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对搬

迁扶贫对象后续产业发展予以支持。

六、保障措施

(一)明确工作责任

各地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县抓落实”的要求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国的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协调有关重要事项;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在政府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协调机制,研究制定配套政策,认真组织实施本省易地扶贫搬迁;县级政府是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的责任主体,负责相关建设项目和群众搬迁安置工作。对于在地市(州、盟)范围内跨县(旗)搬迁安置的,在省级政府指导下,由地市(州、盟)政府统一协调和组织;对于跨地市(州、盟)搬迁安置的,由省级政府统一协调和组织。

(二)编制地方规划

各地根据本规划和国家有关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在充分调查研究、摸清安置资源状况的基础上,本着积极稳妥、注重实效的原则,编制或修订本地“十二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合理确定目标任务。地方各级易地扶贫搬迁规划要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相衔接,特别是与连片特困地区扶贫攻坚、整村推进、以工代赈、安全饮水、乡村公路等专项规划有机衔接。

(三)创新工作机制

充分认识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按照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的总体要求,不断创新易地扶贫搬迁的工作机制和管理方式。在总结以往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探索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组织管理形式、搬迁安置方式等。加大试点示范工作力度,结合不同类型地区的安置资源特点和群众生产生活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试点示范,及时总结推广工作经验,不断丰富易地扶贫搬迁的工作方式和内涵。

(四)加强项目管理

各地依据本规划和国家易地扶贫搬迁年度投资计划,编制下达本省年度项目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行省管项目原则,各地依据规划建立项目库,做好项目储备,按照建设项目管理程序和审批权限,组织编制好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实施方案,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实施过程中,建立健全建设进度报告、监督检查和公告公示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计划执行、资金使用、工程项目建设等管理工作,主动接受搬迁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落实配套政策

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操作复杂。各级地方政府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协调解决好搬迁安置过程中土地调整变更、户口迁移、子女入学、医疗社保、计划生育、税

收减免、农业补贴、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社会管理等方面的问题,研究制定相关优惠政策和支持措施,妥善处理好搬迁群众和原住户之间的关系。按照国家耕地保护和农村土地利用管理有关制度规定,各地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要优先满足易地扶贫搬迁建房需求。各部门齐心协力,相互配合,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六)多方筹措资金

易地扶贫搬迁涉及到安置住房、生产生活条件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后续产业发展、劳动力转移培训、生态恢复等多项内容。除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资金外,各地要按照“统一规划、集中使用,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引导各类支农资金支持安置区相关工程项目建设。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支持安置区建设和资源开发、产业发展。

易地扶贫搬迁存在问题和建议对策

易地扶贫搬迁存在问题和建议对策 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保障,深入掌握全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有效防范扶贫领域各种廉政风险,遏制扶贫工作中的违纪违法行为,通过听取工作汇报、座谈交流、现场调查、入户核查等方式,对全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就工作存在的困难和下一步如何规范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作了一些思考。 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对照上级精准扶贫决策部署,当前我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是对象确定不精准。一些符合易地扶贫搬迁的贫困户还没有被纳入易地扶贫搬迁范围,有的甚至用危房改造替代了易地搬迁,可能造成部分群众“二次搬迁”;一些可以按危房改造政策改善居住条件,却又被纳入易地搬迁范围,造成了易地扶贫搬迁范围的扩大。 二是搬迁规划变动多。一些镇办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录入过程中,移民、扶贫干部内部沟通不及时,审核把关不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变更申报程序执行不到位,基层干部随意变更信息数据,造成扶贫、移民系统的信息不对称,全区“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变动多次,给推进项目建设、实现人房精准对接造成困扰。 三是项目管理不规范。已全面启动建设的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不同程度存在规划审查意见、用地批复、招投标工作、“一书两证”及

施工许可证等项目手续不完备的问题;一些镇办的移民搬迁工程项目档案收集、整理、归档未严格按照精细化管理要求,分类建立规划评估、行政审批、公开招标、工程管理、决算审计等“五卷”资料;个别安置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 四是资金管理有漏洞。一些镇办未落实易地扶贫搬迁资金进行物理隔离、专账管理要求,搬迁专项资金支出控制不规范,甚至存在以借代支现象,财务支出公开公示执行不到位;一些镇办未按照基本项目建设要求分项目规范建账,记账不及时、科目设立不规范;个别镇办在专项资金支出中超范围列支办公费、差旅费、误工费以及加班补助,甚至有个别镇办挪用易地搬迁专项资金用于小城镇项目建设,未做到专款专用。 五是政策执行有偏差。一些镇办对分散搬迁审核、审批不严谨,没有严格执行“五不准”和人均建房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的要求。个别群众存在原址建房、后村搬迁前村、超面积建房问题,个别镇办还存在提前收取易地扶贫搬迁群众自筹资金,未及时结决算,未按照“一房一价”来核算群众自筹资金,而是简单、错误地将“人均不得超过2500元、户均不得超过10000元”的红线标准做为群众自筹资金的收取标准。 六是旧宅腾退推进慢。“一户一宅”政策执行不到位,一些已经搬迁入住的群众没有落实“即搬即拆”要求,相当一部分已经搬迁入住3年以上的搬迁群众还存在“住新房占旧房”现象,全区移民搬迁旧宅腾退工作进展缓慢。

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总结

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总结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是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十大工程”之一,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各项工作,现将全区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年,省下达我区搬迁安置任务340人,根据各乡镇实际搬迁需求和脱贫攻坚工作总体安排,340人具体落实在9个乡镇,分别是椿树镇7户24人,马头镇24户66人,东桥镇24户69人,三十铺镇10户29人,横塘岗乡25户63人,张店镇9户20人,东河口镇14户45人,翁墩乡6户20人,木厂镇2户4人,合计121户340人。 二、主要做法 1、立足于早抓好对象确定 xx年底,区易扶办下文,对xx年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进行部署安排。xx年2月中下旬,区发改委组织人员,深入到各个乡镇,进一步宣传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发动乡村对辖区内需要进行易地扶贫搬迁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行全面摸排,及时上报搬迁对象名单,同时印发了《**区xx年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3月2日,区政府召开各乡镇、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会议,就xx年全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作出安排部署,明确目标任务,细化

推动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经过区、乡镇、村共同努力,xx年省下 达我区的搬迁安置计划全部落实到村到户到人,搬迁规模和投资计划分解到乡镇和安置点,其中集中安置点10个安置44户134人,分散安置77个安置77户206人。计划建设集中安置点6个,安置点的选择从方便贫困群众搬迁后实际生产生活,有利于后续脱贫发展角度出发,多选择在中心村或交通便利之处建设。 2、立足于快推动项目建设任务明确后,为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 搬迁各项具体工作,区委区政府要求乡镇尽快开展安置房建设工作,并通过加强督查、责任包保等措施抓好落实。3月21日—23日,区 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张士银、副区长黄媛媛分别带队,对有搬迁任务的9个乡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查时特别强调红线、底线等原则问题的把握,要求乡镇要充分认识到位,严格执行政策,在此基础上切实尽快建设安置房。4月中下旬,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各乡镇开工建设情况进行了督查。5月下旬,区脱贫攻坚指挥部将易地扶贫搬迁作为全区5月份脱贫攻坚工作专项督查内容,从区效能办、区住建局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专门的督查组,采用全覆盖方式,即搬迁对象户户户到,搬迁安置点点点到,逐点逐户实地查看了安置房开工建设和面积控制情况。同时根据 __“倒排工期、节点管控、责 任到人、严明纪律”要求,制定了各个安置点工程进度分月安排计划进度表,每个安置点都落实了包保责任人,全面负责工程建设各项事宜,直至搬迁户搬迁入住。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X市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X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强化政策措施,细化年度目标任务,持续推动全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更加有效开展,全面完成年度计划任务,现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X年,全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重点围绕新“三率一度”(实际入住率、旧宅基地腾退率、后续帮扶措施落实率、群众融入度),加快安置点工程综合验收,完善基础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推进搬迁人口实际入住,跟进后续帮扶措施,促进安置点规范化建设,持续做好各级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全面提升工作水平,确保既定目标顺利实现。 二、目标任务 全面完成“X”移民搬迁3223户10840人任务,其中易地扶贫搬迁2523户8542人、避灾移民搬迁700户2298人。X年10月底前,10个集中安置点大、小配套全面完成,实际入住率达到100%;X年底前建档立卡搬迁户旧宅基地腾退率达到100%;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搬迁户后续帮扶措施落实率达到80%;搬迁群众融入度全面提升。 X、X年度避灾生态搬迁户实际入住率达到100%;X年度避灾移民搬迁X三期216套安置房实现主体封顶。 三、主要工作

(一)进一步做好易地扶贫搬迁核实工作。由国土分局牵头,区扶贫局、移民办全面参与,各镇街具体负责,集中利用一个月时间,通过“三对三查”,即对照搬迁对象,核查是否超范围搬迁;对照三项协议,核查实际入住;对照入住台账,核查私自出售转让行为,全面核实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确保搬迁政策精准落实到位。一是对照国家搬迁政策条件要求,按照“依据政策、应搬尽搬”的原则,对搬迁对象逐一核对信息,逐户甄别核实,对不符合搬迁政策而实施搬迁的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取消搬迁资格,做到应搬尽搬,精准搬迁。二是对照搬迁“三项协议”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入住期限,实行干部包户的办法,逐户动员督促未入住的搬迁户尽快入住,提高搬迁实际入住率。三是对照入住台账,认真比对安置和入住信息,严查私自出售或转让转租安置房,对出售或转让安置放的上报区移民办,无条件收回安置房,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二)完善安置社区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工程。加快推进安置点的水、电、路、讯及垃圾、污水处理设施等基础设施和教育、医疗、文化体育,以及商业网点、便民超市、集贸市场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保障搬迁群众基本生活需求。围绕X、X、X、X四个安置点,加强社区等公共服务建设,全面完成安置点绿化、亮化、美化,配套建设商铺、停车场等功能设施配套,确保安置社区设施齐备、功能齐全。围绕城区X、X、X安置点,大力引进社区、扶贫爱心超市、卫生室药店等服务性机构和公益服务场所,方便搬迁群众生活,将安置点

全市易地扶贫搬迁就业扶持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全市易地扶贫搬迁就业扶持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x市关于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x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易地扶贫搬迁就业扶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办发〔x〕90号)文件精神,促进我市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以下简称搬迁劳动力)就业,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开展职业培训、开发就业岗位、组织劳务输出、提供就业服务、扶持创业、加强权益保障等多种渠道,引导和促进x—x年已实施搬迁或计划搬迁的4.13万名搬迁移民中0.94万户易地扶贫搬迁家庭(以下简称搬迁家庭)的劳动力就业,确保每个搬迁家庭有1人以上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的搬迁劳动力实现稳定就业。 二、工作措施 (一)摸底调查,建立健全搬迁劳动力就业精准台账。 一是周密准备,落实经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情况,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各类要素调查论证,制定工作方案,落实人员力量和相关工作经费,印制调查表格,做好调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二是组织开展摸底调查。组织开展搬迁劳动

力情况摸底调查,全面摸清每个搬迁家庭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居民身份证号码、文化程度、技能水平、健康状况、联系电话以及签订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产业发展和就业创业、培训协议等情况。对已实现就业创业的搬迁劳动力,要摸清就业创业地点、从事行业类别、薪酬待遇、创业项目、带动就业情况;尚未就业创业的,要掌握其就业创业和劳务输出意愿、培训和就业服务需求等,做到“调查一户、登记一户、不漏一人、不漏一项”。三是做好信息录入。要及时将调查采集的相关信息录入广西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系统,建立已就业和未就业人员电子化动态台账,并及时进行动态更新,为开展精准培训、就业帮扶提供决策依据。四是制定集中安置点就业工作方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移民工作管理、扶贫、农业、财政等部门,做好资源要素、产业要素、就业要素的调查论证工作,逐个编制集中安置点的搬迁劳动力就业工作方案,把搬迁劳动力就业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项目和具体搬迁家庭,于x年12月底前将工作方案报自治区、市两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责任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扶贫办、发展改革委、移民工作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排在首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完成期限:x年9月底前完成首次调查摸底〕 (二)开展搬迁劳动力职业技术技能培训。 1.培训目标。组织开展搬迁劳动力专项培训,确保有培训意愿的搬迁劳动力能够享受至少1次免费职业技术技能培训。 2.组织实施。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统筹

易地扶贫搬迁富民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附件2 易地扶贫搬迁富民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搬迁群众脱贫致富步伐,真正实现“搬得出、稳得住、有事做、能致富”的目标,结合省情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发挥优势。依托地理区位、自然环境、土地资源、人力资源和产业基础,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加快产业集聚。 2.坚持分类指导。找准切入点,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牧则牧、宜商则商、宜游则游,构筑各具特色的产业发展链条。 3.坚持群众自愿。加强政府引导,以群众自愿为前提,以群众满意为目标,充分调动搬迁群众自主创业积极性,着力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立足实际,注重实效。 4.坚持市场导向。立足市场需求,大力发展特色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农村服务业,同时强化技能培训,提升搬迁群众整体素质,提高自我发展能力。 (二)发展目标。按照“一年建设、两年搬迁、三年稳定”的工作要求,实现集中安置区村有主导产业、户有增收门路、劳动者有增收技能,确保易地扶贫搬迁群众人均可支

配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个百分点,从非农产业中获得的收入超过总收入的50%。到2020年,初步形成种养加、产供销协调推进的多元富民产业体系,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让搬迁户分享农业全产业链和价值链增值收益,确保搬迁群众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000元以上。 二、主要任务 坚持易地扶贫搬迁与新型城镇化、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相结合,依据不同的搬迁安置模式,立足安置区资源禀赋,充分考虑搬迁群众生产生活习惯,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提高搬迁群众的就业创业能力,因势利导发展富民产业。 (一)发展特色农牧业。支持搬迁群众面向市场需求,发展特色种养、林下经济、设施农业等产业,努力实现增收致富。发展以马铃薯、玉米为主的旱作农业,落实好地膜实物补贴政策,实施好马铃薯脱毒种薯全覆盖工程,优先安排土壤有机质提升补贴项目,不断提高耕地质量。苹果、蔬菜、中药材产业发展资金要重点支持安置区富民产业发展,因地制宜发展油橄榄、茶叶、花椒、核桃、百合、玫瑰、油用牡丹、甜高梁、青稞、油菜、藏中药、小杂粮等特色农产品,鼓励规模化、集约化、设施化、标准化种植示范园建设。合理调整迁出区基本农田保有指标,将坡度在25度以上的陡坡地从基本农田中退出进行退耕还林(草),鼓励推广草粮结合、草林结合、草菜结合、草果结合的牧草生产方式,加快推进优质牧草产业化,使搬迁群众在发展草产业和保护生态

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典型材料

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永靖县易地扶贫搬迁典型材料 永靖县位于甘肃中部西南,临夏回族自治州北部,是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也是刘家峡、盐锅峡、八盘峡三座水库重点移民安臵县。总面积1864平方公里,辖17个乡(镇)、149个村(居),总人口20.32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6.12万人;总耕地面积35万亩,人均耕地2.16亩。根据国家、省、州扶贫开发的总体安排部暑,今年我县扶贫攻坚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省、州各级部门的大力帮助支持下,坚持精力向农村倾斜,项目向基础倾斜,财力向民生倾斜,把易地搬迁项目建设作为全县扶贫开发和加快区域经济发展的一项最有效、最根本的重要举措,采取多种方式,有序推进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进程,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有效改善了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加快了脱贫致富的步伐,为全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注入了强劲动力。 一、主要做法 (一)分析县情,理情思路明方向 通过这几年的扶贫实践,县委、县政府深深认识到依据自然地理条件全县划分为川塬区和东西山区两大块。以黄河、湟水河两岸为主的川塬区6个乡(镇)水资源丰富,土地肥沃,景色秀丽,是发展高效农业和旅游业的理想之地。但东西山区11个乡(镇)因地理条件限制苦甲陇上,这些地方山大沟深,群众居住分散,基础设施难以配套,扶贫成本巨大,生存条件

十分严酷,一方水土难以养活一方人,全县近80%以上的贫困人口聚居在这里,最基本的特征是“旱、苦、少、缺、穷”。面对现实,只有通过移民这一措施和途径,将贫困群众从不具备扶贫开发条件、不适宜人居生存的极度贫困边远山区迁移出来,摆脱恶劣生存环境的束缚,搬迁到生存条件、发展空间相对较好的区域,增强贫困群众的自我发展能力和造血功能,才能真正实现在易地搬迁中扶贫、在扶贫中发展、在发展中脱贫。为了有效解决这一制约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有力推进东西山区扶贫开发,县上审时度势,科学决策,把移民作为解决东西山区贫困问题的主要方式,集中力量开展易地扶贫搬迁。为了找准东西山区扶贫攻坚的切入点,县委、县政府通过多方调研,在科学分析县情的基础上,前瞻性的提出了“吃读书饭、种科技田、发养殖财、挣外地钱、往好处搬”的发展思路,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问题。其中将易地扶贫搬迁作为解决东西山区贫困问题的有效载体和途径,严格按照“一年打基础,三年抓提高,五年上水平,十年大发展”的中长期开发战略,项目拼盘,资金整合,集中各方力量,大打易地扶贫搬迁攻坚战,从根本上改善了生存发展条件,走出了一条“政府引导、政策扶持、群众自愿、自主搬迁、一次规划、分年实施、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永靖县易地扶贫搬迁新模式”,为解决东西山区贫困问题创出了新路子。 (二)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定方案 为了积极探索易地扶贫搬迁形式,避免在工作中行政命令,搞一刀切,县上坚持统筹规划、因地制宜的方针,通过多年实践,根据不同情况,适时提出了本乡镇、跨乡镇、城镇三

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培育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培育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加快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培育工作,实现搬迁对象稳定脱贫,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总体部署,根据《X 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指导意见》和《X区易地扶贫搬迁“X”规划》有关要求,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X扶贫开发战略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易地扶贫搬迁各项决策部署,按照“先业后搬、以业定搬”的要求,因地制宜,分类扶持,整合政策,精准落实搬迁后续产业就业措施,确保到X 年全区2524户搬迁群众都有一项稳定脱贫产业或有一人稳定就业,从根本上解决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增收问题,实现搬迁对象搬得出、稳得住、有产业、能致富的目标,为全区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大助力。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引导原则。坚持规划引领,示范带动,结合精准脱贫产业配套扶持政策,依托产业基础和资源禀赋,加快产业配套设施建设,培育区域性产业。 (二)坚持群众自主原则。着眼长远,注重实效,以搬迁户自主为前提,以搬迁脱贫为目标,充分调动搬迁户自主创业积极性,发挥搬迁户在产业发展中的主体作用,鼓励引导搬迁群众根据自身条件和

能力自主选择发展产业,加快脱贫致富步伐。 (三)坚持分类扶持原则。根据搬迁安置社区实际条件、资源状况和搬迁户自身能力,找准切入点,坚持分类指导,采取有效扶持措施,切实构建区镇村三级产业扶持工作机制。 (四)坚持市场引导原则。立足市场需求,依托地理区位、自然环境、土地资源和产业基础,大力发展山地苹果、设施蔬菜、畜牧养殖和乡村旅游等产业,保障搬迁户实现稳定增收。 (五)坚持政策整合原则。用活、用好易地扶贫搬迁脱贫保障资金,整合做好产业扶持、劳动就业、医疗保障、教育扶持、低保兜底等资源,优先向搬迁集中安置对象倾斜,着力解决搬迁群众发展后续产业资金不足问题。 三、易地扶贫搬迁产业培育措施 按照“搬迁是手段、脱贫是目的、就业是核心、产业是根本”的总体要求,通过扶持易地扶贫搬迁户发展农业主导产业,各类园区社区工厂就业、公益性岗位安置、培训劳务输出,发展第三产业,社会兜底保障等办法,带动易地扶贫搬迁户大力发展农业主导产业,利用安置小区配建门面房发展社区工厂,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扩大搬迁贫困群众劳务输出,多渠道打造就业创业支撑平台,确保每户搬迁群众至少有一名劳动力实现就地就近就业。 (一)发展农业特色产业脱贫一批。依托镇区安置点,以山地苹果、设施蔬菜、香菇、特色养殖为重点,通过土地租赁、流转等办法,

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项目招投标书范本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鲁甸县新街镇坪地营村溜溜塘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项目(项目名 称)/(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鲁甸县新街镇坪地营村溜溜塘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项目(项目名称)/(标段)已由鲁政复(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名称或单位名称)以【】号(批文名称、编号及文件等)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鲁甸县新街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及贷款(资金来源),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招标人为鲁甸县新街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 . 项目建设地点:新街镇坪地营村溜溜塘。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质量要求:按国家行业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 其他内容:项目投资金额约.万元(包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计划工期等内容的详细说明)。 .招标范围及招标规模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招标范围应涵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的承包范围的主要内容等详细说明)。 招标规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招标规模应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从业标准,包括招标项目面积、高度、跨度、金额等内容的详细说明)。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 项目负责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本企业注册(省外企业拟派遣项目经理须是入滇备案证或云南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证上所列人员)。 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验,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 财务要求:年至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份要求)有效的财务报表。 企业业绩要求:年月至今提供份单个合同金额在万元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年月至今提供份单个合同金额在万元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 人员配备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其他要求:.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公司注册所在地人社部门出具并经我市劳动监察部门核实签字盖章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材料(原件),时限要求为近年,对不能提交证明材料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近三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须知》下载地址: https://www.360docs.net/doc/ec1390546.html,/Pages__.aspx) .施工单位应在与甲方签订合同后,开工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凭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合同到项目所在地银行开立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且实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帐管理并按规定作出承诺(承诺书需装订在投标文件内);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ec1390546.html,/)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云南省省外企业基本信息登记原件(省外企业)。(要求投标人其他资格的应详细明

关于易地扶贫搬迁的实施方案

关于易地扶贫搬迁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XX市关于易地扶贫搬迁的决策部署,按照“挪穷窝”与“换穷业”并举,安居与乐业并重,搬迁与 脱贫同步”的总体思路,扎实做好全市X年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打好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实现“易地扶贫搬迁脱贫一批”目标,特制订 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商则商、宜游则游的原则,坚持哪 有产业往哪搬、哪能就业往哪搬的总体方向,积极抢抓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机遇,围绕建房、搬迁、就业、保障、配套、退出六个关键环节,强化资源整合,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公共服务,健全保障体系,把后 续产业发展同步纳入全市产业布局,列入脱贫攻坚产业扶贫总体规 划,通过后续产业发展和就业创业帮扶,让搬迁贫困户获得稳定收入,从根本上解决生存与发展问题,增强搬迁贫困户的归属感、获得感, 确保实现搬得出、住得下、有就业、能脱贫的目标。 二、安置规模 X年全市易地扶贫搬迁计划搬迁涉及XX民族乡3个XX村,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贫困农牧户7户、24人。 三、建设内容 (一)安置住房建设

1.建设指导标准。严格按照上级关于“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住房 建设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的要求控制住房面积,确保搬迁群众不 因住房面积扩大而增加投入。按照安置地实际和每户人口数,安置房屋占地面积分为两种类别,3人(含3人)以下每户不得超过70平方米,4人(含4人)以上的不得超过80平方米,由市住建局制定具体方案。 2.科学选址规划。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结合小城镇、中心村建设,科学选择安置点,选址不占基本农田。建设规模适度,兼顾产业培育、劳动就业和乡村旅游,凸显小而特、小而精。积极落实政府主导代建、企业微利建设等降低建房成本措施,切实减轻搬迁群众投资压力。 3.建房补助政策。暂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建房补助2万元补助,如果上级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基础设施建设或相关配套设 施由长期贷款和专项基金解决。 (二)完善配套设施 1.集中安置点红线内。配套建设水、电、路等基础设施,由乡镇 政府实施投入建设。 2.集中安置点红线外。配套建设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基础设施,采取本级投入和整合项目方式实施。 (三)注重产业培育 落实安置区一村一品、一村一特产业扶贫行动,围绕特色生态产业确定特色主导产业,培育经营主体,适度规模经营,发展产业基地,促进就业增收。

河北易地扶贫搬迁2016年实施计划-河北发改委

河北省易地扶贫搬迁2016年实施计划 2016年2月25日 根据国务院召开的全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国家发改委、国务院扶贫办等部委工作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安排部署,结合《河北省“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特制定2016年实施计划。 一、总体安排 重点针对“十三五”时期国家确定的我省需完成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9万人的任务要求,按照“五年任务、两年完成,首年启动、压茬推进”的工作总基调,2016年全面启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9万人及同步搬迁人口9万人,共计18万人的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综合考虑规划选址、前期论证、土地整理、建设周期等客观因素,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计划4月份全面启动,6月份具备开工建设条件,力争2017年上半年完成易地扶贫搬迁8万人左右,确保到2017年底完成易地扶贫搬迁18万人左右。 二、搬迁对象与安置方式 按照群众自愿、积极稳妥的原则,重点对居住在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等“一方水土养不起

一方人”地方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9万人,以及确需与之同步搬迁的其他人口9万人,实施易地扶贫搬迁。搬迁对象的最终确定,以县级进村入户调查造册、经户主签字同意、列入县级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实施计划的名单为准。 安置方式以集中安置为主,分散安置为辅。 (一)集中安置 依托县城、小城镇、产业园区安置。结合新型城镇化和县域经济发展,在县城、小城镇、产业园区建设47个集中安置区,安置搬迁对象1.9万人左右。 建设移民新村集中安置。依托新开垦或调整使用的耕地,在周边乡镇或行政村规划建设移民新村53个,引导搬迁对象就近集中安置4.1万人左右。 依托旅游景区安置。挖掘当地生态旅游、民俗文化等资源,因地制宜打造乡村旅游扶贫示范村,引导周边搬迁对象适度集中居住并发展乡村旅游,建设23个集中安置区,安置搬迁对象0.7万人左右。 行政村内就近集中安置。依托靠近交通要道、自然条件较好、生产生活便利的中心村,引导本行政村内居住在生存条件恶劣的自然村搬迁对象就近集中安置,建设245个集中安置区,安置搬迁对象7.6万人左右。 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及其他类型安置2.2万人左右。 (二)分散安置 插花安置。依托安置地已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土地、空置房屋等资源,由当地政府采取回购空置房屋、

XX镇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后续发展实施方案

XX镇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后续发展实 施方案 为确保2017年XX镇易地扶贫搬迁镇区幸福家园安置点374户1448人、XX村村安置点32户118人共406户1566人搬得出、稳得住、有事做、能致富,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及早谋划,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后续发展思路 结合搬迁户致贫原因和增收需要,在引导服务外出务工就业的同时,围绕“就近就业创业”,着力解决好不同年龄、知识结构的搬迁户贫困劳动力就业务工问题,促进稳定就业、稳定创业。 二、后续发展产业 镇区幸福家园安置点,在对搬迁户原有烟叶、核桃、苹果、中药材、食用菌等产业进行优化提升的同时,积极落实搬迁户入住后的产业发展政策,建成6个剩余贫困劳动力产业就业基地。一是与中国太阳能技术控股集团公司合作,预计投资8亿元,新上一个100兆农光扶贫项目,不仅可为XX1900余户贫困户每年给予3000元光伏利益收入,而且安置就业200余人。二是引进台湾林家花园集团预计投资5000万美元筹建的农业创业园区,发展文冠果、菊花茶,安置贫困人口500余人就业。三是筹建XX市北京浩岩制衣车间,

安排500余名贫困人口就业。四是依托运头、果园等食用菌合作社、远山公司等农业龙头企业,建成100个产业扶贫大棚和核桃成品加工等就业基地6个,为贫困户富余劳动力提供就业岗位230余个。五是面向搬迁户贫困人口拿出镇区卫生保洁、社区保安等公益岗位10个。六是在镇区市场设立搬迁户贫困人口创业区,鼓励从事家政、餐饮、商贸等服务业、解决自主就业问题。 XX村村安置点,主要是帮助搬迁户提升原有烟叶、核桃、中药材等高效种植业,并着力培育菌袋制作、养菌、出菇、贮存、销售等食用菌产业化发展基地,解决50余富裕贫困劳动力生产生活出路问题。

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县**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勘察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二○二○年一月

目录 前言 (1) 一、任务由来 (1) 二、评估工作依据 (1) 三、主要目的和任务 (1) (一)评估工作目的 (1) (二)评估工作主要任务 (2) 第一章评估工作概况 (3) 一、工程和规划概况与征地范围 (3) (一)工程和规划概况 (3) (二)地理位置及交通 (3) (三)征地范围 (3) 二、以往工作程度 (3) 三、工作方法及完成工作量 (4) (一)工作方法 (4) (二)完成工作量 (4) 四、评估范围与级别的确定 (6) (一)评估范围的确定 (6) (二)评估级别的确定 (6) 五、评估的地质灾害类型 (8) 第二章地质环境条件 (9) 一、区域地质背景 (9) (一)地层 (9) (二)构造 (9) 二、气象、水文 (9) (一)气象 (9) (二)水文 (12) 三、地形地貌 (12) 四、地层岩性 (13) 五、地质构造 (14) (一)地质构造 (14) (二)地震及区域地壳稳定性 (15) 六、岩土类型及工程地质性质 (16) (一)斜坡类型及特征 (16) (二)工程地质岩组划分 (17) 七、水文地质条件 (18) 八、人类工程活动对地质环境的影响 (18) 第三章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 (19) 一、地质灾害类型特征 (19) 二、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 (19)

三、现状评估结论 (20) 第四章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 (21) 一、工程建设中、建设后可能引发或加剧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 (21) 二、建设工程自身可能遭受已存在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 (23) 三、预测评估结论 (24) 第五章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分区评估及防治措施 (25) 一、地质灾害危险性分区评估原则与量化指标的确定 (25) 二、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分区评估 (25) 三、建设用地适宜性分区评估 (26) 四、防治措施 (27) 第六章结论与建议 (29) 一、结论 (29) 二、建议 (29)

关于易地搬迁扶贫对象后续服务管理和扶持办法(初稿)

关于易地搬迁扶贫对象后续服务 管理和扶持办法 第一章总则 易地扶贫搬迁是我国开发式扶贫的重要内容,旨在通过对生存环境恶劣地区的农村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搬迁安臵,根本改善其生存和发展环境,实现脱贫致富。为进一步做好我县易地搬迁扶贫对象后续服务管理和扶持工作,根据《江西省“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实施方案》(赣府厅发【2016】24号)结合省、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部署和县情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后续服务管理 第一条户籍服务管理 (一)县城及工业园区移民对象入住后,可凭移民安臵房屋产权证等资料,到安臵区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城镇户口,也可保留原户籍身份不变;办理城镇居住证,纳入园区管委会统一管理,享受城镇居民同等待遇;安臵到中心镇、中心村社区的移民,可将户口全部迁入至新居住地,身份不变,纳入当地村组或社区管理。 (二)公安部门要为移民对象的户口迁移提供快捷优

质服务,免费换发户口本,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二条计生服务管理。在县城及工业园区安臵的移民对象可自愿纳入园区管委会管理,享受当地计生政策,也可延续原迁出地计划生育管理;安臵到中心镇、中心村社区的移民对象继续执行原计生政策,可自愿纳入当地村组或社区管理或延续原迁出地计划生育管理。 第三条医疗卫生服务管理。在县城及工业园区安臵的移民对象可自主选择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由县医疗卫生部门负责提供,其原有医疗保障相应由迁出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农医中心、县医保局接转,享受与当地居民同等政策待遇;安臵到中心镇、中心村社区的移民对象原政策待遇不变。 第四条养老保险服务管理。在县城及工业园区安臵的移民对象已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可转移接续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原有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可作为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连续计算,符合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条件的,可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安臵到中心镇、中心村社区的移民对象参保政策、参保待遇不变。 第五条低保服务管理。在县城及工业园区安臵的移民对象最低生活保障实行农村和城镇低保互转,原在农村享受农村低保的,转变身份办理城镇居住证后,直接办理

2011年度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

南丹县2011年度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 建设实施方案 为组织实施好我县2011年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确保建设任务圆满完成,使项目工程达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目标,充分改善迁出地区的生态环境,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为指导,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愿;本着政策协调、讲求实效的原则建民心工程;通过试点工程的实施,改善生存环境恶劣地区贫困群众的生活环境和居住条件,实现脱贫至富,促进“老、少、边、山、穷”地区人口、资源和环境协调发展,推进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项目建设的领导,成立南丹县2011年度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 县政府办副主任 张日文县发改局局长 成员:莫洪东县发改局副局长 苏亮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莫仁东县民政局副局长

张剑伟县监察局副局长 龙满秀县审计局副局长 **** 县财政局副局长 周正明县扶贫办副主任 胡质祥县安监局副局长 谢湘勤县公安局副局长 邓庆文县建设局副局长 李军县水利局副局长 黄浩胜县交通局副局长 梁林忠县电业公司副总经理 县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项目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工程项目实施乡(镇、扶贫林场)及有关部门抓好工程项目建设的各项工作,组织对全县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莫洪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县发改局抽调。 三、试点工程实施单位 有项目建设任务的乡(镇、扶贫林场)政府为试点工程实施单位,要成立以乡(镇、扶贫林场)长为组长的本乡(镇、扶贫林场)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本乡(镇、扶贫林场)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各乡(镇、扶贫林场)可根据本乡(镇、扶贫林场)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项目实施方案,报县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

易地扶贫搬迁存在问题和建议对策

易地扶贫搬迁存在问题和建议对策 易地扶贫搬迁存在问题和建议对策 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保障,深入掌握全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有效防范扶贫领域各种廉政风险,遏制扶贫工作中的违纪违法行为,通过听取工作汇报、座谈交流、现场调查、入户核查等方式,对全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就工作存在的困难和下一步如何规范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作了一些思考。 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对照上级精准扶贫决策部署,当前我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是对象确定不精准。一些符合易地扶贫搬迁的贫困户还没有被纳入易地扶贫搬迁范围,有的甚至用危房改造替代了易地搬迁,可能造成部分群众“二次搬迁”;一些可以按危房改造政策改善居住条件,却又被纳入易地搬迁范围,造成了易地扶贫搬迁范围的扩大。 二是搬迁规划变动多。一些镇办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录入过程中,移民、扶贫干部内部沟通不及时,审核把关不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变更申报程序执行不到位,基层干部随意变更信息数据,造成扶贫、移民系统的信息不对称,全区“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变动多次,给推进项目建设、实现人房精准对接造

成困扰。 三是项目管理不规范。已全面启动建设的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不同程度存在规划审查意见、用地批复、招投标工作、“一书两证”及施工许可证等项目手续不完备的问题;一些镇办的移民搬迁工程项目档案收集、整理、归档未严格按照精细化管理要求,分类建立规划评估、行政审批、公开招标、工程管理、决算审计等“五卷”资料;个别安置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 四是资金管理有漏洞。一些镇办未落实易地扶贫搬迁资金进行物理隔离、专账管理要求,搬迁专项资金支出控制不规范,甚至存在以借代支现象,财务支出公开公示执行不到位;一些镇办未按照基本项目建设要求分项目规范建账,记账不及时、科目设立不规范;个别镇办在专项资金支出中超范围列支办公费、差旅费、误工费以及加班补助,甚至有个别镇办挪用易地搬迁专项资金用于小城镇项目建设,未做到专款专用。 五是政策执行有偏差。一些镇办对分散搬迁审核、审批不严谨,没有严格执行“五不准”和人均建房面积不超过 25 平方米的要求。个别群众存在原址建房、后村搬迁前村、超面积建房问题,个别镇办还存在提前收取易地扶贫搬迁群众自筹资金,未及时结决算,未按照“一房一价”来核算群众自筹资金,而是简单、错误地将“人均不得超过 2500 元、户均不得超过 10000 元”的红线标准做为群众自筹资金的收取标准。

全区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推广使用新型洁净炉具和鼓励群众实际搬迁入住补助政策实施方案(最新)

全区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推广使用新型洁净炉具和鼓励群众实际搬迁入住补助政策实施方案(最新) 按照全市易地扶贫搬迁“暖冬行动”安排部署,结合市政府办《关于在全市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推广使用新型洁净炉具的通知》(X政办发〔X〕53号)和市移民办《关于在全市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推广新型洁净炉具的实施方案》(X移民办发〔X〕89号)精神,为切实做好全区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新型洁净炉具和燃料推广工作,确保搬迁群众如期实际入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对象 安置在X双碑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点的47户136人和X石林景区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点的85户251人易地扶贫搬迁对象。最终以实际发生为准。 二、目标要求和入住标准 (一)目标要求。按照全市易地扶贫搬迁“暖冬行动”安排部署,以推广使用新型洁净炉具为抓手,X月底前全面解决X双碑、X石林景区安置点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安置房采暖需求,X月X日前搬迁群众全部实际入住,杜绝出现新房旧房“两头跑”现象,在“稳得住”方面有质的提升。 (二)入住标准。搬迁群众搬入安置房,室内有必备的生活物品,有实际生活痕迹,视为实际入住。具体标准是:室内有沙发、桌凳、衣柜、床(被褥)等必备家具,安装了窗帘;厨房有做饭必备的各类灶具、生活必需品,新型洁净炉具安装到位并正常使用。 三、炉具型号、炉具型煤补助和搬迁入住补助标准 (一)炉具型号及炉具型煤补助标准

1.炉具型号。按照市政府办《关于在全市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推广使用新型洁净炉具的通知》要求,本次推广使用的新型洁净炉具由X中环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设计生产,并提供清洁型煤生产所需技术支持。根据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户型和采暖面积,坚持“经济、环保、实用”的原则,主要推荐以下几款炉具:安置房屋已安装水暖设施,面积在80㎡以上的户型,推荐使用8号水暖炉,面积在80㎡以下的2人及2人以上户型,推荐使用7号水暖炉;1人户安置房,推荐使用小号单烧炉。 2.补助标准。①炉具补助标准。炉具由X镇、X镇进行统一采购,炉具及安装费用由区财政承担;报警器费用由群众自行承担。炉具所有权归安置点所在镇人民政府,搬迁群众只具有使用权,不得自行转让和买卖。②采暖型煤补助标准。区政府对搬迁群众购买型煤进行价格补贴。X-X年采暖期(当年X月X日至次年X月X日共4个月),群众购买型煤价格原则上不超过600元/吨,“交钥匙工程”实行全额补贴。具体补助流程如下: ⑴由X镇、X镇负责,做好安置点搬迁群众冬季采暖型煤的发放统计和使用工作(详见附件3),每2个月进行一次使用情况汇总和资金核算,核查无误后报区移民办。 ⑵由区国土资源分局(移民办)负责,根据X镇、X镇上报的搬迁群众型煤使用情况进行汇总检查。 ⑶由区财政局负责,根据搬迁群众型煤使用汇总表,按照型煤900元/吨(交钥匙工程1500元/户)补贴标准,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区国土资源分局账户。 ⑷由区国土资源分局(移民办)负责,联系购置采暖型煤。 ⑸群众自行承担的费用,由X镇、X镇负责,根据每户型煤使用数量和600

易地扶贫搬迁专责小组2018年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计划.doc

易地扶贫搬迁专责小组2018年工作总结及 2019年工作计划 老乡家园XX区移民安置小区是贵港市XX区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建设项目,位于XX区根竹镇根竹村17队(根竹二街),项目总占地面积56.598亩,建有12栋住宅楼(住房面积分别是25㎡、40㎡、50㎡、70㎡、100㎡、120㎡)、1栋服务中心大楼,配套设施完善,总投资10590.46万元,目前工程已竣工,投入使用。 XX区易地扶贫搬迁十三五规划任务为搬迁安置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90户1246人(其中2016年35户177人、2017年202户879人、2018年53户190人)。今年3月底已全部搬迁入住,入住率达100%。 二、强力推进后续扶持和管理,取得初步成效 后续扶持工作是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脱贫致富的重要保障 措施,XX区根据自治区、贵港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部署,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XX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实施》,加强了对后续扶持工作的指导。 (一)成立一部一会一社平台。为解决XX区易地扶贫搬迁后出现的综合治理难、劳动就业保障难、脱贫难、易返贫等问题,

XX区在老乡家园XX区移民安置小区成立了党支部+管委会+合作社的一部一会一社平台,将根竹村综合服务中心迁移到老乡家园,构建起小区党支部领导、管委会主导、监委会监督、物业企业管服、产业合作社发展的五位一体治理体系。为了充分发挥党组织在社会管理中的领导核心地位,成立了老乡家园党支部,选举产生了第一届老乡家园党支部班子,现有中共党员9名。为了推进老乡家园党建工作,XX区实施红色一家工程,设置了红色议事站、老乡家园服务中心、红色书屋、天乐好家园、健身活动室、博弈趣味室等功能室,不断丰富搬迁群众文化娱乐生活。 (二)开展就业创业扶持。搭建就业平台,打造就业扶贫车间,帮助贫困劳动力就业。一是2月8日在老乡家园举办春风行动招聘会活动,活动期间,全区共免费发放春风行动宣传资料、农民外出务工培训读本等资料1000份(本),有35家入场招聘企业,招聘会共提供就业岗位2500个,涉及食品、电子、服装、机械、家政等行业。活动期间前来应聘和进行政策咨询800人次,与企业达成就业意向210人。 定点培训机构在老乡家园开设初级美发师和美容师技能培 训班2期,参加培训人数69人,其中贫困人员59人,切实提高贫困户的创业技能。二是创建老乡家园扶贫车间,解决闲散劳动力问题。3月份老乡家园成功引入广西港雄劳保用品有限公司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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