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知识)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

(合同知识)最高额权利质

押合同

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

合同编号:年高权质字第号质权人(全称):晋城银行

债务人(全称):(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13)

出质人(全称):(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13)

鉴于出质人愿为质权人和债务人按本合同第壹条约定签订的壹系列业务合同(下称主合同)所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当事人各方经协商壹致,订立本合同。

第壹条被担保的主债权及最高额

1、出质人自愿为质权人和债务人形成的下列债权提供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金额折合人民币(大写金额)。

(1)质权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和债务人办理约定的各类业务所形成的债权。该期间为最高额担保债权的确定期间。上述业务具体包括:(以划“√”的为准)

□人民币贷款担保□银行承兑汇票敞口部分担保□银行保函

□其他业务:

(2)质权人和债务人已形成的下列主合同项下尚未受偿的债权本金及其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费用等,其中利息、罚息、复利、费用等按相应的主合同约定计算至实际受偿之日止:

(表中栏目不够填写而增加的附表,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2、本合同所担保的每笔业务的种类、金额、期限、利率等以关联法律文书或者凭证为准。

3、于于本合同约定的期间和最高金额内,质权人发放本合同约定的贷款或者提供其他银行信用时无须逐笔办理担保手续。

4、于于本合同约定的期间和最高金额内发生的业务,出质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第二条质押担保的范围

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保管费、处置费、过户费等质权人实现债权和质权的壹切费用。

第三条出质的权利

1、出质人同意以出质。上述出质权利详见编号年第号《权利质押清单》,该质押清单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上述出质权利暂作价(人民币大写金额),其最终价值以质权实现时实际处理出质权利所得价款为准。

第四条出质人承诺

1、出质人已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取得本合同担保所需要的有效授权。

2、出质人对出质的权利拥有合法、完全的所有权或者处分权。出质权利权属清晰、合法有效、无争议及瑕疵,且设定质押不受任何限制。

3、能够出质人保证向质权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和文件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

4、出质的权利不存于被申请撤销、申请宣告无效、异议、查封、冻结、监管、诉讼、仲裁、挂失、止付等情形。

5、出质人已就本合同项下的出质事宜征得权利共有人的书面同意。

6、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缴纳和出质权利关联的各项费用,履行各项法定义务,按质权人要求进行权利期限续展,维持质权存续期间出质权利持续有效。

7、质权存续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壹的,出质人立即书面通知质权人:

(1)出质的权利被申请撤销、申请宣告无效、异议、查封、冻结、监管、诉讼、仲裁、挂失、止付或者其他影响质权实现的情形;

(2)出质人被撤销、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出现其他解散事由;

(3)出质人申请破产、重整、和解或者被申请破产、重整。

8、出质的权利不存于其他任何影响质权人实现质权的情形。

第五条质权的效力

质权的效力包括出质权利、及其从权利、孳息及法律法规规定的财产和权利。

第六条权利凭证的移交和保管

1、需要交付权利凭证的,出质人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将本合同项下出质权利的关联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质权人应当妥善保管出质人交付的权利凭证。

2、以汇票、本票、支票、仓单、提单、债券以及其他须以背书转让的权利凭证出质的,应当背书记载“质押”字样。

3、需要办理出质登记的,出质人应和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到有关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或者其他法定出质手续,且于办理完毕后日内将关联登记证明文件正本交由质权人占管。出现质权转让或者其他需要变更登记的事项时,出质人应协助质权人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

4、质权存续期间,未经质权人书面同意,出质人不得将出质权利赠和、转让、许可他人使用或者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处分。经质权人书面同意,出质人以转让、许可他人使用或者其他任何方式处分出质权利的,应将所得价款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5、质权存续期间,出质权利价值减少的,质权人有权要求出质人提供质权人认可的和减少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七条质权转让

1、本合同项下最高额质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质权人转让部分债权的,有权转让相应的质权。

2、本合同项下最高额质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后,质权人转让部分债权的,有权不转让相应的质权。

第八条被担保债权的确定

发生下列情形之壹的,本合同项下最高额质押担保的债权确定:

1、债权确定期间届满。“期间届满”包括本合同第壹条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以及质权人依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本合同的约定宣布债权确定期间提前届满的情形。债务人违反主合同约定义务或者出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的,质

权人有权宣布债权确定期间提前届满。

2、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

3、出质权利被查封、冻结。

4、债务人、出质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

5、法律规定债权确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条质权的实现

1、发生以下情形之壹的,质权人有权行使质权。质权人能够直接将出质权利兑现或变现,或者和出质人协议以出质的权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出质权利的价款优先受偿。所得价款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能够选择将该款项用于归仍本金、利息、罚息、复利和实现债权、质权的壹切费用等:

(1)任壹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期限届满”包括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以及质权人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主合同的约定宣布主合同项下债权提前到期的情形;

(2)债务人、出质人被撤销、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出现其它解散事由;

(3)债务人、出质人被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或者裁定和解;

(4)债务人、出质人死亡、被宣告失踪或者被宣告死亡;

(5)出质权利被申请撤销、申请宣告无效、异议、诉讼、仲裁、查封、冻结、监管或者被采取其他强制措施;

(6)出质人未按质权人要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7)出质人违反本合同项下义务及承诺的;

(8)出质人未征得质权人书面同意,将出质权利赠和、转让、许可他人使用或者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处分;

(9)其他严重影响质权实现的情形。

2、用于出质的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的兑现日期或者提货日期先于主合同项下债权到期的,质权人有权兑现或者提货,且以兑现的价款或者所提取货物的变现款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3、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同时存于俩个之上物的担保人的(含债务人自身提供物的担保),质权人有权就其中任壹或者各个担保物行使担保物权。

4、如出质人为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且债务人同时为主合同项下债权提供物的担保,质权人放弃该担保物权、担保物权顺位或者变更担保物权的,出质人同意继续按本合同约定为主合同项下债权提供质押担保。“该担保物权”指债务人为主合同项下债权提供物的担保所形成的担保物权。

第十条权利凭证的返仍

1、债务人履行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的,或者出质人清偿所担保的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的,质权人应当及时返仍出质人的权利凭证。

2、出质人应及时接收出质的权利凭证。出质人不接收的,质权人有权提存该权利凭证,费用由出质人承担。

第十壹条违约责任

1、出质人有下列行为之壹的,应按本合同所担保债权最高金额的%向质权人支付违约金;造成质权人损失的,应同时给予全额赔偿:

(1)未取得本合同担保所需的合法有效授权;

(2)未如实告知出质权利存于共有、争议或者被申请撤销、申请宣告无效、

异议、查封、冻结、监管、诉讼、仲裁、挂失、止付等情况;

(3)未按本合同约定交付权利凭证、办理质押背书或者登记手续;

(4)未经质权人书面同意擅自处分出质的权利;

(5)未按质权人要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6)其他违反本合同约定或者影响质权人实现质权的行为。

2、因质权人保管不善导致权利凭证毁损、灭失,造成出质人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费用承担

出质权利的鉴定、评估、保管、登记、公证、提存等费用由出质人承担。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各方协商解决,也可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诉讼。由质权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仲裁。提交(仲裁机构全称)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于诉讼或者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四条其他事项

1、出质人应主动了解债务人运营情况及本合同项下各类业务发生、履行情况,且阅知所担保的主合同,对主合同条款无异议。

2、出质人已收到且阅知借贷双方签订的委托支付协议。

3、依主合同及委托支付协议关联约定发生的贷款支付条件变更及产生的法律后果,出质人对此不持异议,承诺继续承担质押担保责任。

4、

第十五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各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壹式份,其中质权人份,出质人各份,债务人份,份,效力相同。

第十七条提示

质权人已提请出质人注意对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且应出质人的要求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含义认识壹致。

质权人(签章)出质人(签章)

负责人法定代表人

或者授权代理人或者授权代理人

出质人(签章)出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者授权代理人或者授权代理人

出质人(签章)出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者授权代理人或者授权代理人

出质人(签章)出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者授权代理人或者授权代理人

出质人(签章)出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者授权代理人或者授权代理人

出质人(签章)出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者授权代理人或者授权代理人

出质人(签章)出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者授权代理人或者授权代理人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债务人声明:已收到上述《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对全部条款无异议。

债务人(签章)债务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者授权代理人或者授权代理人

债务人(签章)债务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者授权代理人或者授权代理人

债务人(签章)债务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者授权代理人或者授权代理人

债务人(签章)债务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者授权代理人或者授权代理人

债务人(签章)债务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者授权代理人或者授权代理人

债务人(签章)债务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者授权代理人或者授权代理人

债务人(签章)债务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者授权代理人或者授权代理人

签收日期:年月日

权利质押清单质权人(全称):晋城银行编号:年第号

权利质押清单

质权人(全称):晋城银行编号:年第号

缺少:

1、各个出质人之间的质权的关系

2、担保债权确定的程序

债权质押合同范本

债权质押合同范本 质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因(以下简称“债务人”)与(以下简称“债权人”)签订了编号为的《借款合同》/ 《委托贷款借款合同》/ 《银行承兑协议》(以下简称“主合同”),为保障债权人的权益,乙方为债务人提供了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并与债权人签订了编号为的《保证合同》/ 《不可撤销担保书》。 为保障乙方的权益,确保主合同项下债务人义务得到切实履行,甲方自愿以在xx 公司、xx 公司享有的债权为债务人向乙方提供质押方式的反担保,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 第一条主合同金额和期限为:借款(或银行承兑汇票/额授信/ 信用证)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利率为年%,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债务人委托乙方所担保的主合同项下的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第三条质押合同标的 (1)质押标的为甲方在XX公司、XX公司享有的债权。 (2)质押债权金额均为万元整,合计万元整。 第四条质押所担保的范围包括: (1)乙方承担保证责任所支付的全部费用; (2)乙方为实现质权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等)。

第五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除非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六条甲、乙双方应在本合同订立后10 日内就质押事宜书面通知xx 公司、xx 公司。 第七条本债权质押项下的主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本质押合同时,双方应协商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使其与债权质押项下主合同规定相一致。 第八条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须作一定删节、修改、补充时,应不免除或减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 第九条发生下列事项之一时,乙方有权直接依法定方式处分该质押的债权。 (1)债务人不按主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该贷款的。 (2)债务人不能按期偿还该贷款本金、利息及费用的。 (3)债务人依法解散公司的; (4)债务人被宣告破产的; (5)债务人被责令关闭; (6)出现其他损害及可能损害乙方权益的情形; 第十条若甲方所提供质押物存在瑕疵,应及时更换。如因甲方原因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除应予全部赔偿外,还需按给乙方造成损失数额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本合同作为主合同的附件及必备组成部分,经双方签章后生效,与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货物质押融资合同书(五方协议)

货物质 押融资合 同书 货物质押融资合同书 编号:___________ 甲方(债权人/质权人): 银行 住所: 邮政编码:325000 法定代表人: 电话:传真: 乙方(债务人/出质人): 借款人 住所:

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 丙方(仓储人/监管人): 住所: 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 住所:

邮政编码: 电话: 丁方评估回购方(保证人): 住所: 邮政编码:325000 电话:法定代表人:传真: 法定代表人:传真: 戊方(支付平台/监管人):温州XXXXX有限公司 住所:温州xxxxxx302室 邮政编码:325000 电话:法定代表人: 传真:

为保障甲方与乙方签订的___________ 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及其项下的具体业 务合同、担保合同的履行,同时为防范丁方为乙方向甲方提供连带保证担保的风险,经甲、乙、丙、丁、戊五方平等协商,依法订立本合同书,以共同信守。 、总则 第一条信贷模式 1.1乙方因经营需要向甲方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具体详见甲、乙双方签订的编号为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 “主合同”项下 贷款简称为“主债权了。 1.2乙方以其合法所有的商品向甲方提供质押担保(具体详见甲、乙双方签订的 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号《权利质押合同》,以下简称“质押合同”。 1.3经乙方申请,丁方同意对本合同书约定的主合同为乙方向甲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具体详见甲、丁双方签订的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号《流动资金借款保证 合同》,以下简称“保证合同”。 1.4丙方按照本合同书的相关约定接受甲、乙、丁三方委托对本合同约定的质押合同项下的质物履行价值评估、监管、处置等义务。 1.5戊方为第三方支付平台,履行对本合同书约定的贷款资金支付、收回的圭寸闭管理以及协助丙方对本合同书约定的质物进行价值评估、监管、变卖和买断等的义务。 第二条权利与义务 2.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2.1.1要求乙方提供与本次贷款相关的全部资料; 2.1.2以主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从乙方账户上划收乙方应偿付的贷款本金、利 息、复息、罚息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2.1.3在乙方按约提交借款凭证的前提下,依主合同约定按期足额向乙方提供借款(因乙方原因造成迟延的除外),并确保贷款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 2.1.4甲方应实时监控乙方的还款付息以及质物变更情况,并有权按照法律规定和本合同书的约定提出不安抗辩的请求权;

农村信用社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精品

农村信用社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精品 2020-12-12 【关键字】情况、方法、文件、有效、主动、继续、充分、持续、执行、了解、措施、需要、事权、权利、能力、方式、设置、宽容、协商、履行、主张、形成、管理、保证、优先、维护、解决、实现 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 编号:

尊敬的客户:为了维护您的权益,请在签署本合同前,仔细阅读本合同各条款(特别是黑体字条款),关注您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如对本合同有任何疑问,请向经办社咨询。您在本合同上的签字将被视为您已充分注意并理解本合同各项条款的含义。 质权人(全称): 出质人(全称):(1) (2) (3) 鉴于出质人愿为质权人与(下称债务人)按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签订的借款业务合同所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当事人各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被担保的主债权及最高额 1、出质人所担保的主债权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在(大写金额)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最高余额内,质权人依据与____________________(下称债务人)签订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编号)(下称主合同)而享有的对债务人的债权,不论该债权在上述期间届满时是否已经到期,也不论该债权是否在最高额质押权设立前已经产生。 2、本合同担保的每笔借款金额、利率、期限等内容以相关法律文书或者凭证为准。 3、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间和最高余额内,质权人发放本合同约定的贷款无须逐笔办理担保手续。 第二条质押担保的范围

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押物保管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评估费用、鉴定费用、保管费、处置费用、过户费用、执行费用等质权人实现债权和质权的一切费用)、因债务人/被担保人(反担保人,下同)违约而给质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第三条出质的权利 1、出质人同意以出质。上述出质权利详见(清单名称及编号),该质押清单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上述出质权利暂作价(大写金额)人民币,其最终价值以质权实现时实际处理出质权利所得价款为准。 第四条出质人承诺 1、出质人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具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并对出质的权利享有合法、充分、无争议的所有权或者处分权。 2、出质人保证出质的权利之上没有其他共有人,或者虽有共有人但出质人已就本合同项下的出质事宜征得权利共有人的同意并获所有共有人的书面许可。出质人承诺在签署本合同前该该书面许可交质权人保存。 3、出质人完全了解主合同内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系基于出质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已经按照其章程或者其它内部管理文件的要求取得合法、有效的授权。 出质人为第三人且为公司的,提供该担保,已经按照公章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其公司章程对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担保的数额有规定的,本合同项下担保未超过规定的限额。 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不会违反对出质人有约束力的任何合同、协议或者其他法律文件;出质人已经或将会取得设置本质押所需的一切有关批准、许可、备案或者登记。 4、出质的权利依法可以转让。出质的权利不存在被申请撤销、申请宣告无效、异议、查封、冻结、监管、诉讼、仲裁、挂失、止付等情形。 5、出质人向质权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报表和凭证等是准确、真实、

权利质押合同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__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权利质押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出质人质权代理人债券发行人第一章总则根据之规定,为了确保丙方债权的实现,甲方愿意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物,为丙方向债券持有人融入资金所形成的债务提供质押担保。 第二章定义第一条债券发行人--指经中国人*银行批准,发行特种金融债券的金融机构,即丙方。 第二条特种金融债券--指经中国人*银行批准,债券发行人发行的用于清偿证券回购债务的有价证券。 第三条出质人--即本合同项下甲方,指以其所拥有的资产作为质押物为发债机构发行本次特种金融债券进行担保的第三人。 第四条质权人--指丙方发行的特种金融债券项下全部债券持有人。 第五条质权--指在质押担保法律关系成立后,当债券发行人到期不履行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债务时,乙方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质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质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第六条 质押物价值由中国人*银行指定或乙方确认的评估机构评定。 第三章甲方声明及保证第七条甲方作为本合同中的出质人,就本合同作出如下声明及保证1.甲方保证自己是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2.甲方保证本合同项下权利不存在所有权方面的争议;3.甲方保证设立本合同项下质押不会受到任何限制;4.在本合同签字前未对本合同项下权利做出过任何处分,特别是未设立过任何质押;5.根据《特种金融债券托管回购办法》、《特种金融债券托管回购办法实施细则》之规定,乙方作为债券持有人的代理人,代表债券持有人与甲方签订本合同,在债券发行人不履行清偿义务时,债券持有人和乙方可行使质权,也可委托其他人行使质权,甲方不就此提出抗辩。 6.当本合同项下被质押的权利价值发生变化,以致不足以担保丙方发债本息等项费用时,将按乙方要求及时提供其他资产进行抵质押,直至足以担保丙方发债本息等项费用的清偿时止。

权利质押合同协议

出质人(甲方): 住所: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传真:联系电话: 质权人(乙方): 住所: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传真:联系电话: 为确保以下称“债务人”)与乙方签订的编号为的《》(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保障乙方债权的实现,甲方愿意为债务人与乙方依主合同所形成的债务提供质押担保。根据《合同法》、《物权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一)甲方清楚地知悉乙方的经营范围、授权权限。 (二)甲方已阅读本合同及主合同所有条款。应甲方要求,乙方已经就本合同及主合同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甲方对本合同及主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三)甲方具备担保人的合法资格,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行为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甲方章程或内部组织文件的规定,且已获得公司内部有权机构及/或国家有权机关的批准。因甲方无权签署本合同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甲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全额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四)甲方确认自己对债务人的资产、债务、经营、信用、信誉等情况、是否具备签订主合同的主体资格和权限以及主合同的所有内容已经充分了解。 (五)甲方提供本质押担保不损害任何第三人的合法利益,不违背甲方的法定与约定义务。 (六)甲方合法拥有质押权利并享有处分权,质押权利并非禁止流通与转让的财产,未被查封、扣押、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 (七)质押权利及权利凭证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八)质押权利不存在其他共有人,或者虽然存在其他共有人,但该质押担保行为已经获得其他共有人的书面同意。 (九)质押权利(及其项下财产)不存在任何未书面告知乙方的瑕疵或负担,包括但不限于质押权利(及其项下财产)转让受限制、被监管、被出租、被留置、存在拖欠购置价款、维修费用、国家税款、损害赔偿金等情形或者质押权利已为第三人设定担保。 (十)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处分质押权利,包括但不限于重复担保与转让。(十一)如果乙方实现质权须第三方履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存单、仓单、提单、票据、应收账款质押),则甲方保证,该第三方不会主张抵销、留置或任何其他抗辩,且该第三方与甲方之间的任何约定不会限制乙方质权的实现。

2019年自考《合同法》备考知识点一

2019年自考《合同法》备考知识点一 下面是2019年《合同法》备考知识点:合同与合 同法、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供参考。 本章是关于合同及合同法的基础知识。所谓合同。又叫契约,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它具有三个方面的特征: 第一、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是引起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产生、变更、终止的合法行为,而非事实行为。 第二、合同的目的和宗旨是在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第三、合同是当事人意思一致的;示,是他们之间 的协议。这里的意思表示一致是要求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均要作出意思表示,且其意思表示是平等、自愿、真实和完全一致的。 合同是债发生的最重要、最常见的原因之一所谓债是发生在特定主体之间的,以请求为特定行为的法律关系,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是债权人,

负有义务的是债务人。在债的法律关系中、债的主体、客体和内容都是待定的债的主体是指债的当事人,具有特定性和相对性债的客体是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债的内容则是主体所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由合同引起的债叫合同之债。但无论是债的关系或合同关系,均须纳人法的调整范围之中。 合同法就是调整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我国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交易关系的法律,是我国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确认了我国现实法活中的15种有名合同,并进一步强调无名合同也适用其总则的热定、但值得注意的是,合同法只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交易关系。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技议应用其他法律的规定,而不适用合同法。学员学习本章内容时,应了解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债的概念及特征,了解合同关系的要素及相对性原理,理解合同的分类,了解合同法及其特征。 需要注意的具体问题是:(1)基础知识:合同的概念及特征;合同的要素;合同的分类及划分依据,并能举例说明之;合同法的概念及适用范围;合同法的特征:合同法的历史发展。(2)重点及难点问题包括:合同与经济合同的关系;债的概念及法律特征;债与合同的关系,合同关系的相对性原理;债的关系的三要素及其内容;合同法与物权法的关系;合同法与民商法的关系等。

《劳动合同法》相关知识讲座

《劳动合同法》讲座 一、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动合同的规定 (一)如何理解劳动合同法 1、劳动合同法属于社会法,属于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组成部分。因此,应从体系的角度、社会法的角度理解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法具有特有的调整对象 劳动合同法具有特有的调整方法:具有强烈的国家干预色彩,强制性规范为主/立法价值取向着重社会公平公正,侧重保护弱者(劳动者)/合同双方可以自由约定的空间很小 2、按照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理解劳动合同法。 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假设、处理、法律后果。例如:劳动者在提供了正常劳动的情况下(假设),用人单位应当足额及时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处理),否则,劳动者有权解除合同(法律后果)。 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对于劳动合同法的理解与运用:我们应当关注这种严密的逻辑结构;在运用其处理问题时,应当坚持这种逻辑结构(例如: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应当支付300%的工资,不管是否补休,都应支付,不能以安排了补休为由不支付300%的加班工资,因为在假设中没有“补休”的内容,这一点与休息日不同);从法律后果出发,来关注和解决劳动关系中的重大问题(例如:劳动合同法第88条);借鉴这种逻辑结构来规范我们自己的规章制度。 (二)劳动合同的订立 1、引起劳动关系产生的基本法律事实是用工,而不是订立劳动

合同。 2、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3、要建立有效的劳动关系,不得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的无效情形。 4、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必备条款: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取消了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三个方面的必备条款。 5、引导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更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是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在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二是规定在法定情形下,如果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法定情形包括:(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

合同的基本知识

合同的基本知识 一、合同的法律概念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二、合同的形式 在我们国家合同形式目前有这样几种形式:1、书面形式(有些合同法律规定必需采用书面形式比如商品房买卖合同);2、口头约定(在能够证明的情况下,双方口头约定也可以成立合同。口头约定在发生纠纷时难以证明,所以这种形式不可取)3、其他形式,它又分为默示形式和视听资料形式。 三、签订一份合同的过程 我们签订一份合同要经过要约、承诺两个阶段 四、合同的主要内容或者说必要内容: 1、合同双方当事人; 2、标的; 3、数量、质量; 4、价款或者报酬; 5、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6、违约责任; 7、解决争议的办法。 五、合同的特殊形式——格式合同 (一)概念:格式条款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包含有格式条款的合同为格式合同,又称为标准合同。 合同法制定了一套规则来管制格式合同。 第一、提供格式合同的一方要采取合理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第二、在格式合同中,提供格式合同的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 第三、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做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另外,还请记住合同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二种情形的免责条款无效:(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六、签订合同时应当注意的事项 1、合同文本的起草 2、审查合同对方的签约资格及履约能力 3、合同双方应承担的权利、义务应当明确具体切忌含糊笼统 4、约定争议管辖权条款。 5、“明确合同签订地”的意义。 6、合同内容完成后,双方签字盖章有关事项,特别注意合同的附件,也要盖章。 专题:阴阳合同的法律风险 一、什么是“阴阳合同” “阴阳合同”指的是在房屋买卖过程中,买卖双方就同一房屋买卖签订的数份不同价格的合同。 二、“阴阳合同”与“补充合同”不是一回事 阳合同只用来登记,真实的成交价是阴合同,两份合同的价格不同,两份合同的签订时间可能是同一天,也可能相隔数天,但大致时间一致。而补充合同是对前一份合同的变更,一般是在合同履行到一定阶段后经双方协商一致而对原来合同所作的变更。 三、“阴阳合同”出现的两大原因: 1、下家为多贷款 2、上家为少交税 四、卖方签订“阴阳合同”的法律风险。 1、交易不成时,承担房价下跌损失的风险。 如果房价下跌,买房人以签订“阴阳合同违法”为理由毁约,卖方有可能承担房价下跌所带来的经济损失。 2、买方违约的风险。 如果买方没有按期支付甚至拖欠过户价之外的房款,那么卖方将会陷入尴尬境地:协商、催讨,买方可能不予理睬;向法院起诉,则会因存在明显的偷逃税行为而受到经济处罚。 3、行政处罚的风险。 签订“阴阳合同”后,卖方因此可以少缴甚至不缴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税款。被税务机关查出,则不仅会被追缴税款,还可能被处以高额的罚款。

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银行标准版

合同编号:年字第号 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

出质人(甲方): 住所: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传真:联系电话: 质权人(乙方): 住所: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传真:联系电话: 鉴于乙方为(下称“债务人”)连续办理下列第项授信业务而将要(及/或已经)与债务人在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下称“债权确定期间”)签订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外汇资金借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合同、出具保函协议及/或其他法律性文件(在债权确定期间签订的上述合同、协议及/或其他法律性文件下称“主合同”)。 (一)发放人民币/外币贷款; (二)承兑商业汇票; (三)开立信用证; (四)出具保函; (五)其他授信业务:。 甲方愿意为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一系列债务提供最高额权利质押担保。根据《合同法》、《物权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一)甲方清楚地知悉乙方的经营范围、授权权限。 (二)甲方已阅读本合同及主合同所有条款。应甲方要求,乙方已经就本合同及主合同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甲方对本合同及主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 (三)甲方具备担保人的合法资格,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行为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甲方章程或内部组织文件的规定,且已获得公司内部有权机构及/或国家有权机关的批准。因甲方无权签署本合同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甲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全额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四)甲方确认自己对债务人的资产、债务、经营、信用、信誉等情况、是否具备签订主合同的主体资格和权限以及主合同的所有内容已经充分了解。 (五)甲方提供本质押担保不损害任何第三人的合法利益,不违背甲方的法定与约定义务。 (六)甲方合法拥有质押权利并享有处分权,质押权利并非禁止流通与转让的财产,未被查封、扣押、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 (七)质押权利及权利凭证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八)质押权利不存在其他共有人,或者虽然存在其他共有人,但该质押担保行为已经获得其他共有人的书面同意。 (九)质押权利(及其项下财产)不存在任何未书面告知乙方的瑕疵或负担,包括但不限于质押权利(及其项下财产)转让受限制、被监管、被出租、被留置、存在拖欠购置价款、维修费用、国家税款、损害赔偿金等情形或者质押权利已为第三人设定担保。 (十)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处分质押权利,包括但不限于重复担保与转让。

股权质押合同书(合同范本)

STANDARD CONTRACT SAMPLE (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HT-021606 股权质押合同书(合同范本)

股权质押合同书(合同范本) 本协议由下列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签订: (1)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a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2)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下简称“b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鉴于: 1.a公司合法持有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c公司”)_________%的股份; 2.a公司基于经营发展需要拟受让b公司持有的_________公司(下简称“d 公司”)_________%的股权; 3.b公司同意a公司将其持有的c公司_________%的股权质押给b公司,作为a公司支付受让d公司_________%股权价款的担保。 故此,a公司与b公司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定义 出质人:指a公司; 质权人:指b公司; 质押股份:指a公司持有的c公司之_________%的股份; 股权转让协议:指a公司和b公司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署的转受让d公司_________%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书》; 转让价款:指依据股权转让协议a公司受让b公司所持d公司之_________%股份应支付给b公司的全部价款。 第二条质押 1.出质人同意,以质押股份作为a公司支付转让价款的担保,质权人同意接受该等质押担保。 2.如果出质人届时未能按照股权转让协议规定的支付时间和方式履行支付转让价款的义务,质权人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协议的规定处置质押股份并有权从处置质押股份所得的价款中优先扣除转让价款。 3.如果按上述第2.条处置质押股份所得价款不足以偿付转让价款,差额部分仍应由出质人补足;如果上述价款在偿付转让价款和行使质权的开支后仍有余额,则应返还给出质人。 第三条质权的行使 如出质人未能履行其受让义务,则质权人有权按照下列方式和程序行使其质权: 1.委托相关评估机构对质押股份进行评估;

合同法基础知识

1、什么是合同 现在的社会当中,采用合同这个概念,用合同这种形式,用得非常广、非常滥。例如计划生育也签订一个什么计划生育的合同,还有什么责任承包,什么治安哪,什么综合治理的责任制合同,有的地方还有什么反腐倡廉的责任制合同,这些关系虽然用了合同,叫什么什么合同,什么什么协议,但是它的本质不是债权债务关系,不是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因此也不适用合同法。 我国《合同法》第2条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人)、法人(单位阐述开法人与法定代表人的区别)、其他组织之间(阐述)设立、变更、终止(三种合同行为)民事权利义务(合同内容)关系的协议。一句简短的话把什么是合同的所有问题都说明白了,有主体、有合同行为、有合同内容。例外的是婚姻、收养、监护不适用合同法(也可以签合同但受特别法的约束) 2、什么叫其他组织,其他组织是相对于法人来说的,因为法人本身就是一个组织。一个组织体,取得了法人的资格,它就叫法人,例如公司法人、企业法人等等。同样是一个组织体,它没有取得法人资格,没有办理法人登记,这个组织体在这里就叫作其他组织。这个其他组织,它首先要有一个组织体,还要有一定的经费、财产,还要选择一个负责人来对外签订合同、履行合同。这样的组织体可以在法院起诉应诉,这样的组织体就是平时所说的非法人组织、非法人团体。所谓非法人组织、非法人团体,就是说没有法人资格的组织、团体其他组织又分为其他经济组织和其他非经济组织。其他经济组织最典型的就是合伙企业、合伙组织,还有联营企业。那个联营企业没有取得法人资格的,它也就属于其他经济组织。还有一个公司下面的分支机构,没有取得法人资格,它也就是一个其他经济组织。其他非经济组织,我们举例来说,我们日常生活中的什么学会、协会,有的学会、协会在民政部门办理了法人登记,它就成了一个社会团体法人;如果它没有办理法人登记,那就成了这里的其他非经济组织。因为它不是为了赚钱,不是为了营利,因此它就叫其他非经济组织。这样的组织也可以签订合同、履行合同,也可以起诉应诉。最后要说明的事,这里所说的其他经济组织和法人的区别在什么地方。它们的区别仅仅在于,如果作为其他组织,它自己的财产不能够清偿债务,自己的财产不足以承担责任,我们的法院就会把它一个合伙企业,自己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并不就此罢休,我们的法庭还要让它的合伙人都来承担责任。这一点和法人是不同的,法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最后破产就完了,并不找它的那些股东。其他组织,还要找它的成员,如果是企业的分支机构,在起诉应诉当中,我们当然把你作为一个原告或者一个被告,你自己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不足以承担责任,这个时候就不行,我们就要变更一下,我们就要把你的上级,把那个法人,或者叫公司或者叫总公司请到法庭上来,让它来充当被告,让它来承担责任。当然话又说回来,如果这样的分支机构它自己的财产足以清偿债务,那也就算了,也就让它承担责任,它的财产够了,就不必要找它的上级。一个合伙企业自己的财产足以承担债务,足以承担责任,也就不必要找它的成员、它的合伙人。 3、合同的基本原则 第一、合同双方地位平等原则。第二、合同自由原则。(1)签与不签的自由(2)和谁签的自由(3)约定合同内容的自由(4)变更解除合同的自由(协商)(5)选择违约责任的自由上述的所有自由都必须在法律的前提下。第三个原则是诚实信用原则,这个原则的对立面就是欺诈,不仅是合同原则也是我门做生意搞经营,同时也是做人的原则。第四个原

最新农村信用社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

农村信用社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

ⅩⅩ农村信用社 HEILONGJIANG RURAL CREDIT COOPERATIVE 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编号:

尊敬的客户:为了维护您的权益,请在签署本合同前,仔细阅读本合同各条款(特别是黑体字条款),关注您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如对本合同有任何疑问,请向经办社咨询。您在本合同上的签字将被视为您已充分注意并理解本合同各项条款的含义。 质权人(全称): 出质人(全称):(1) (2) (3) 鉴于出质人愿为质权人与(下称债务人)按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签订的借款业务合同所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当事人各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被担保的主债权及最高额 1、出质人所担保的主债权为自年月日至年月 日期间(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在(大写金额)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最高余额内,质权人依据与 ____________________(下称债务人)签订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编号)(下称主合同)而享有的对债务人的债权,不论该债权在上述期间届满时是否已经到期,也不论该债权是否在最高额质押权设立前已经产生。 2、本合同担保的每笔借款金额、利率、期限等内容以相关法律文书或者凭证为准。

3、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间和最高余额内,质权人发放本合同约定的贷款无须逐笔办理担保手续。 第二条质押担保的范围 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押物保管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评估费用、鉴定费用、保管费、处置费用、过户费用、执行费用等质权人实现债权和质权的一切费用)、因债务人/被担保人(反担保人,下同)违约而给质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第三条出质的权利 1、出质人同意以出质。上述出质权利详见(清单名称及编 号),该质押清单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上述出质权利暂作价(大写金额)人民币,其最终价值以质权实现时实际处理出质权利所得价款为准。 第四条出质人承诺 1、出质人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具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并对出质的权利享有合法、充分、无争议的所有权或者处分权。 2、出质人保证出质的权利之上没有其他共有人,或者虽有共有人但出质人已就本合同项下的出质事宜征得权利共有人的同意并获所有共有人的书面许可。出质人承诺在签署本合同前该该书面许可交质权人保存。

{新劳动法合同}劳动合同法知识培训

(新劳动法合同)劳动合同 法知识培训

【课程背景】 劳动合同法施行以来,用人单位、劳动者对该法的壹些规定于理解上存于分歧,主要有三个方面:壹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否是“铁饭碗”、“终身制”;二是用人单位滥用劳务派遣用工形式是否会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三是经济补偿和赔偿金是否能够同时适用。 为了澄清这些问题,减少劳动争议。且避免用人单位劳动争议案件败诉,减少用人单位的经济损失。 【课程特色】 结合现行的法律法规文件,通过真实案例,全面解读现阶段企业劳动争议的热点、难点、疑点,尤其于认定劳动者不胜任工作、岗位工作考核不合格、违纪违规、严重失职等环节,专家将全方位、多角度分析争议的应对思路,提示人事资料的创制备案和证据收集策略,剖析关键证据的利害关系,传授风险防范技巧和应对措施。 【辅导老师介绍】劳动法讲师杨为仲 山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员、企业劳动争议实战型、顾问型的人力资源职业培训师,兼任多家大型企业特聘顾问。 杨老师精通劳动政策法律法规和劳动仲裁、诉讼程序,擅长劳动用工风险的有效预防和劳动争议案件精确应对。善于把劳动法律法规和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有机整合,通晓企业劳动争议防范机制的构建和劳动用工管理体系的修正完善。杨老师经常到企业办公现场、培训现场为企业即时起草、审查、修改关联制度、合同、文书,或分析具体争议的应对思路。深受企业界的好评! 劳动合同法知识培训 壹,2008年相继实施的法律法规:

1《劳动合同法》;2《就业促进法》;3《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4《职工带薪休假条例》;5《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6《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二,2008年要制订的法律法规: 1《社会保险法》;2《工资条例》;3《民主管理条例》 4《女职工保护条例》修订;5《工伤保险条例》修订 三,2008年废止的法律法规: 1劳动合同鉴证制度;2《企业职工奖惩条例》 四,规章制度制订的法律要求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19条: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且已向劳动者公示的,能够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2、《劳动合同法》: 第4条:用人单位于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和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于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权利质押合同通用范本

内部编号:AN-QP-HT994 版本/ 修改状态:01 / 00 In Daily Life, When Two Or More Parties Deal With Something, They Conclude The Contract In Order To Determine Their Respective Rights And Obligations. Once The Contract Is Signed, They Need T o Abide By Its Provisions, And All Parties Involved In The Contract Are Legally Protected And Restricted.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权利质押合同通用范本

权利质押合同通用范本 使用指引:本合同文件可用于生活中两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在办理某事时,为了确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而订立,一旦签订完成需各自遵守其中的条文,参与合同的多方都受到合法的保护与限制。资料下载后可以进行自定义修改,可按照所需进行删减和使用。 权利质押合同样本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定义 第三章甲方声明及保证 第四章乙方声明 第五章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和数额 第六章债券发行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第七章质押担保的范围 第八章被质押的权利 第九章权利凭证的移交 第十章被质押权利的处分

第十一章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章违约责任 第十三章不可抗力 第十四章质押登记 第十五章争议的解决 第十六章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十七章附件 第十八章附则 出质人: 质权代理人: 债券发行人: 第一章总则 根据之规定,为了确保丙方债权的实现,甲方愿意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物,为丙方向

(完整版)合同法重要知识点

m g r o 合同法重要知识点 1、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政府的经济管理活动、企业、单位内部的管理关系不适用《合同法》。 2、合同法的调整范围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关系。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不适用合同法的调整。 3、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有三种形式: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对于不即时清结的和较重要的合 同不宜采用口头形式。 4、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 5、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6、合同的标的的种类包括物和行为。具体包括有形财产(货币、有价证券)、无形财产(著作权、专利权)、劳务(运输、保管等)、工作成果(建设工程、研究成果等)四种。 7、解决争议的方式包括:当事人协商和解;第三人调解;仲裁;诉讼. 8、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9、要约的条件:(1)内容具体确定(如果缺少某一主要条款如数量、价款,由属于要约邀请);(2)表明经受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要约邀请没有法律约束力。 10、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11、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都属于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应视其内容确定。 12、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采取数据电文形式的,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13、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11、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两种不得撤销要约的情形:(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且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要约失效的情形包括: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12、实际履行原则:(1)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 要义务并且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2)合同当事人约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并且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13、、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 约人。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 14、承诺也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15、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当事人约定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采用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订立合同的,从其约定。 16、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17、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仁中??У模?勒掌涔娑ā? 18、缔约过失责任的条件:(1)当事人有过错;(2)有损害后果的发生;(3)当事人的过错行为与造 成的损失有因果关系。 19、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当事人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因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给对方“造成损失”,所应当承 担的法律责任。缔约过失的情形:(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3)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20、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附生效期限的合同,

循环借款合同

编号:YB-HT-021247 循环借款合同 Revolving loan contract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文档中文字均可自行修改 编订:YunBo Network

循环借款合同 循环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20)循环借字第号 借款人(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电话: 证件名称及号码(甲方为自然人的): 贷款人(乙方):住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电话: 甲方向乙方申请循环借款,乙方同意提供循环借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

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声明条款 (一)甲方清楚地知悉乙方的经营范围、授权权限。 (二)甲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甲方要求,乙方已经就本合同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甲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 (三)甲方签署与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甲方章程或内部组织文件的规定,且已获得公司内部有权机构及/或国家有权机关的批准。 (四)甲方承诺以下事项: 1.向乙方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材料。 2.配合乙方进行贷款支付管理、贷后管理及相关检查。 3.进行对外投资、实质性增加债务融资,以及进行合并、分立、股权转让等重大事项前征得乙方同意。 4.乙方有权根据借款人资金回笼情况提前收回贷款。 5.发生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不利事项时及时通知乙方。

第二条借款额度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借款额度为人民币(金额大写)叁佰伍拾万元整。 本合同所称借款额度,系指在本合同约定的额度有效期间内,由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人民币贷款的本金余额的限额。在额度有效期间内,甲方对借款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只要甲方未偿还的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余额不超过借款额度,甲方可以连续申请借款,不论借款的次数和每次的金额,但甲方所申请的借款金额与甲方未偿还的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余额之和不得超过借款额度。 本合同所称循环借款,系指按本合同约定使用借款额度所发生的借款。 第三条借款额度有效期间 借款额度有效期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下称“额度有效期间”)。在额度有效期间内发生的单笔借款,其履行期限届满日不受额度有效期间是否届满的限制。

权利质押合同(正式版)样本

YOUR LOGO 如有logo可在此插入合同书—CONTRACT TEMPLATE— 精诚合作携手共赢 Sincere Cooperation And Win-Win Cooperation

权利质押合同(正式版)样本 The Purpose Of This Document Is T o Clarify The Civil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Parties Or Both Parties. After Reaching An Agreement Through Mutual Consultation, This Document Is Hereby Prepared 注意事项:此合同书文件主要为明确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的民事关系,同时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特此编制,文件下载即可修改,可根据实际情况套用。 权利质押合同样本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定义 第三章甲方声明及保证 第四章乙方声明 第五章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和数额 第六章债券发行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第七章质押担保的范围 第八章被质押的权利 第九章权利凭证的移交 第十章被质押权利的处分 第十一章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章违约责任 第十三章不可抗力 第十四章质押登记 第十五章争议的解决 第十六章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十七章附件 第十八章附则 出质人: 质权代理人: 债券发行人: 第一章总则 根据之规定,为了确保丙方债权的实现,甲方愿意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物,为丙方向债券持有人融入资金所形成的债务提供质押担保。 第二章定义 第一条债券发行人--指经中国人*银行批准,发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