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学生宿舍公寓管理公约

大学学生宿舍公寓管理公约
大学学生宿舍公寓管理公约

XX大学生活园区

学生宿舍(公寓)管理公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公约的适用

本公约适用于XX大学城生活园区学生宿舍(公寓)二期、三期、四期,学生及管理方在宿舍(公寓)的活动和行为应当遵守本公约的规定。

第2条制订与执行

本公约由管理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学校纪律及有关的规定制订,学生及管理方均应遵守执行。

管理方在执行中有权就宿舍(公寓)管理的具体事宜根据本公约制订各项实施细则、规章制度,并有权对本公约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上述实施细则、规章制度和对本公约修改、补充或变更均是本公约的组成部分,在管理方公布后立即生效,效力与本公约相同。

第3条合理建议

管理方鼓励学生就宿舍(公寓)管理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并积极安排实施或整改。

第4条定义

下列词语除非特别指出,在本公约中被定义为:

(1)学生:指经过学校注册并且由学校安排入住宿舍(公寓)的学生;(2)管理方:指XX大学园区管理委员会、学校及负责宿舍(公寓)物业管理事务的物业管理机构;

(3)物业管理机构:指负责宿舍(公寓)物业管理事务的公司或部门;

(4)学校:指安排其注册学生入住宿舍(公寓)的学校;

(5)校规:学校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制订的规范学生行为活动的纪律准则;(6)假期:指学校规定的暑假和寒假;

(7)宿舍(公寓):指XX大学生活园区二、三期学生宿舍(公寓),包括寝室大楼、服务设施、道路、绿化和其它场所;

(8)寝室大楼设施:指安装、放置在寝室大楼内或依附于寝室大楼的门窗、门及各项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管道阀门、电线线路、消防设施、卫生设施、家具、电器、照明设施等;

(9)寝室物品:指位于寝室内供学生生活所用的物品,包括但不限于门窗、门及抽屉、锁、床、橱、桌椅、电扇、电路开关、家具、电话、卫生用具等。第二章住宿手续

第5条入住

学生在经学校注册并缴纳住宿费后,根据学校安排入住宿舍(公寓),学生凭学校证明向宿管办申请办理下列入住手续后迁入指定寝室床位:

(1)递交入住证明;

(2)领取寝室钥匙;

(3)宿管办规定的其它手续。

学生有权在入住寝室后24小时内清点、检查寝室物品的完好情况,若发现不能正常使用的应立即通知物业管理机构,由物业管理机构负责无偿修理或更换;学生未在24小时内通知的视为物业管理机构已将寝室设施和物品完好地交付学生;学生逾期通知的按照报修的规定处理。

第六条退住

学生出现经学校同意退宿情形的,应当向物业管理机构递交学校同意退宿书面证明办理退住手续,迁出宿舍(公寓)。

学生应向宿管办办理下列退住手续:

(1)缴清住宿期间发生但尚未缴清的全部费用,由宿管办核对结清后退还剩余金额;

(2)交还寝室钥匙;

(3)归还借用的物品;

(4)宿管办规定的其它手续。

学生应在办理完退住手续的一周内迁出宿舍(公寓),不得滞留。

学生若因违反本公约而被勒令退住的,宿管办不退还包括宿费在内的任何费用。

学生若有下列情形的,宿管办有权暂缓办理学生的退住手续,学生在暂缓办理期间继续在寝室居住而发生的费用由学生承担:

(1)有费用未缴清;

(2)未交还寝室钥匙;

(3)借用物品未归还;

(4)损坏宿舍(公寓)设施或违反宿舍(公寓)规章制度未处理完毕;

(5)学校要求暂缓办理的。

学生无故拖延或拒不办理退住手续,或办理退住手续后在宿舍(公寓)滞留的,经劝说催促后仍不改正的,宿管办可向学校有关部门协助执行。

第7条变更寝室

学生要求变更寝室或床位的应当提交变更寝室(床位)的书面申请于所在学院,该申请须由学生所在学院盖章同意;宿管办可在法律、本公约许可范围内,根据合法、合情、合理的原则根据学院安排予以办理,此种安排不得影响宿舍(公寓)内其它学生的住宿生活和宿舍(公寓)的正常秩序。

学生应向宿管办申请并办理下列手续:

(1)递交学院变更证明;

(2)交还原寝室钥匙;

(3)归还与原寝室有关的借用物品;

(4)缴清在原寝室发生的各项费用或者由宿管办核对帐目后与新寝室发生费用连续计算;

学生在完成上述手续后向宿管办领取新寝室钥匙后迁入新寝室,并按本公约第6条规定完成清点、检查工作。

第8条假期住宿

学生因特殊情况需假期住宿公寓的,应事先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服从学院集中住宿安排和假期住宿管理的有关规定。

学生假期住宿公寓不应影响、妨碍、阻扰有关工程单位、公用事业部门正常的工程整修、设备维护检修等工作。

第三章日常管理制度与规则

第9条出入制度

宿管办在每一幢寝室大楼内指派至少一名门卫负责寝室大楼出入管理,并可以根据管理需要另行安排大楼管理员。

物业管理机构应当在宿舍(公寓)大门口安排至少一名门卫,负责24小时值勤,学生应主动出示学生证,非机动车一律下车推行。

男学生不得进入女生寝室,女学生不得进入男生寝室。

学生的访客须在寝室大楼值班室登记后由被访学生亲自领入,并且访客必须在22:00前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离开,不得在寝室留宿。

公寓大门每日开、闭时间为6:00、23:00。

寝室大楼每日开、闭时间为6:00、23:00。

第10条环境卫生

学生负责所住寝室(包括个人床位、家具、寝室公共部位及寝室门口)的环境卫生工作,自觉打扫卫生,保证上述部位整洁、干净。

学生不得在公寓范围内随地吐痰、便溺,乱倒污水和剩饭剩菜或随意丢弃、抛洒、放置果皮纸屑、烟蒂、杂物或其它垃圾。

学生不得在寝室大楼及任何非指定地点张贴、刻画、涂写。

学生不得在公寓内从事破坏绿化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采摘花卉;

(2)挖掘、攀折、刻画树木;

(3)践踏花坛、草坪;

(4)在树木、绿化设施栏杆上吊挂、晾晒物品。

物业管理机构在宿舍(公寓)范围内划出指定地点作为非机动车免费停车点,学生按指定地点停放非机动车,不得进入寝室大楼内,不得在公寓道路、绿化区域或其它非指定停车点停放车辆。

宿管办负责宿舍(公寓)范围内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工作和自行车停放秩序管理,安排人员清扫寝室大楼内的活动室、浴室、走道、楼梯等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

管理方安排定期或不定期公寓环境卫生检查,组织寝室卫生检查、评分和评比。

学生可以自行布置寝室,但是不得使用铁钉、油漆、刀具、涂改液,不得破坏寝室房屋结构、墙面、墙面颜色、门窗的原貌,寝室内不得出现球印、鞋印及人为污迹,不得影响寝室及寝室大楼的整体形象。

第11条行为制度

管理方负责制订公寓范围内各项具体规章制度,并及时在公告栏里公布。

管理方对于在公寓范围内发生的任何违反公寓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应当立即指出并予以纠正。

学生应当遵守管理方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校纪校规。

学生不得从事任何违反法律、住宿协议、本公约、校规、或任何破坏宿舍(公寓)管理秩序、影响其他学生正常生活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在寝室大楼内大声喧哗,高声播放音乐;

(2)在宿舍(公寓)范围内摔、扔物品;

(3)在宿舍(公寓)范围内故意制造噪音;

(4)在宿舍(公寓)范围内踢球、打球、溜冰、跳舞、搓麻将;

(5)在休息或熄灯时间影响他人休息;

(6)在禁烟场所吸烟;

(7)在宿舍(公寓)范围内收听、观看、下载、登录、传阅含色情、淫秽、反动、迷信内容的广播、录像、光碟、书刊报纸、网页、网站;

(8)在宿舍(公寓)范围内酗酒、闹事、吵架、斗殴、赌博;

(9)在宿舍(公寓)范围内饲养动物;

(10)未经管理方批准,擅自在公寓范围内设摊、推销、经商及各种收费经营事项;

(11)以各种方式妨碍、阻挠、破坏管理方的管理工作;

(12)本公约规定的其他禁止从事的行为。

第12条寝室大楼设施和水电使用

公寓范围内的供水、供电、电话通信设施均由有关公用事业机构或通信管理部门负责安装、供应、保养和维修。

学生有权按照住宿协议和本公约的规定使用寝室大楼设施和用水用电。学生在使用中应注意节约能源,离开寝室应随手关灯,用好自来水随手关水龙头,不开长明灯,不流常流水。学生应爱护寝室大楼设施。

学生不得在寝室大楼内私自拉电线,不得私自拆装水、电、电话、通信的计量表、电线、机盒、设备。

学生不得在寝室大楼内安装、使用下列物品:

(1)电炉、“热得快”、电磁灶、取暖器、电热锅、电热壶、电热杯、电热毯、电饭煲等任何电热用具;

(2)任何功率超过450W(寝室单元)的电器;

(3)其它危及用电安全的设备。

物业管理机构负责寝室大楼设备的维修、保养和管理工作。

当水、电、电话、通信设备及相关管道线路发生故障时,学生应及时通知物业管理机构,若属于物业管理机构可以自身修复的,物业管理机构应及时修复,若超出物业管理机构能力所及,应共同采取措施避免故障造成的损失扩大,物业管理机构应及时向相应事业机构报修并协助修复,学生对物业管理机构及公用事业机构的维修工作应给予支持、配合。

遇到停水、停电的,物业管理机构应在接到有关部门通知后立即在公告栏内公告通知学生,除非是因突发停水、停电事故或抢修需要而无法通知的。

第13条作息制度

寝室大楼每天6:00开楼门,23:00关闭楼门。

学生应在关门前进入所在寝室大楼,在关门期间,若无紧急情况,学生不得离开寝室大楼,学生在关门期间确因急事需要进出寝室大楼的,应当向寝室大楼楼管员说明情况并作登记,不得强行出入。

寝室大楼每天23:00至次日6:00为熄灯时间,每周五、六一般可不熄灯。第14条报修制度

学生向物业管理机构报修,物业管理机构应尽快修复,若短时间内无法修复的,物业管理机构应当采取替代措施。

学生应对由其造成的损坏承担修复工作的工本费,若系自然损耗,则由物业管理机构负责无偿修复。

物业管理机构提供24小时报修接待。

报修程序为:

(1)学生向物业管理机构工程安全部(或指定接待处)报修,填写报修单;

(2)物业管理机构根据报修内容,安排维修人员上门的工作日期和时间,并告之学生;

(3)维修人员上门维修,学生予以协助;

(4)寝室大楼门卫或管理人员协同维修人员认定损耗的原因和责任方;

(5)学生、维修人员和寝室大楼楼管员在报修单上签字确认;

(6)责任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15条安全保卫

学生不得在寝室大楼内使用明火,如酒精灯、煤油炉、点燃蜡烛、焚烧废纸垃圾、乱丢烟蒂等;不准在宿舍(公寓)区内燃放烟花爆竹;不准违章用电、私拉电线;不得擅自挪用、玩耍消防设备、器具;不得储藏、使用、传送易燃、易爆、有毒物品或其他违法、违禁或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

学生应管理好自己的物品,贵重物品及现金、银行存折要妥善保管,自负保管责任。

学生不得将寝室房门钥匙借给他人,不得私配钥匙、私调门锁,不得带不熟悉的人或者商贩进入寝室大楼。

学生因故无法进入自己寝室的,应当凭本人学生证或由所在班级辅导员带领在寝室大楼门卫处登记,由寝室大楼门卫确认后用备用钥匙开门后进入,任何人不得以撬门窗、砸锁、翻窗、翻阳台等手段进入寝室。

学生不得擅自登上寝室大楼顶楼平台,不得攀爬大楼、翻越门窗、围墙,不得入水游泳、嬉水。

学生应配合、协助寝室大楼门卫、管理人员的工作,发现可疑人员、违法事件和意外事故应当立即报告寝室大楼门卫或管理人员,情况紧急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

第四章设施与服务

第16条使用规则和收费

物业管理机构在公寓内提供本章规定的各项设施和相应服务,并制订设施使用的规章制度及收费方法。

学生应按规定合理使用各项设施,不从事任何违反法律、校规、本公约或违背社会公共道德的行为。学生在使用过程应当遵守规章制度,爱护各项设施,并支付相关费用。

设施若有损坏,学生应当及时报修,由物业管理机构负责维修或替换,若因使用不当造成设施损坏,责任人应当承担维修或替换的费用。

物业管理机构负责设施的日常保养和维修工作。

使用设施不支付或拖欠应付费用的,物业管理机构有权拒绝该学生使用设施并不提供相应服务直至该学生付清全部费用。

第17条通信设施

物业管理机构向学生提供的通信设施包括:

(1)公寓内的公用电话系统;

(2)寝室内201电话1部;

(3)寝室大楼门卫处信件收发服务。

第18条服务和生活设施

物业管理机构在寝室大楼内设置的生活设施包括:

(1)在寝室大楼底层设置IC卡淋浴室;

(2)在寝室大楼底层设置IC卡洗衣机或在宿舍(公寓)区内设置洗衣房。第五章费用

第19条住宿费

学生每年在向学校缴纳学费的同时根据学校通知的标准向学校缴纳住宿费。

第20条公用事业费

(1)用水:寝室大楼24小时供应自来水,物业管理机构负责每月抄表,并根据公用事业管理部门发出的计费通知的费用由一幢寝室大楼全体成员分摊,向学生收取其分摊后的应缴的水费。

(2)用电:管理方机构给予学生每人每月可免费使用5度电、3m2水的补贴。(3)学生假期住宿期不享有水、电等补贴。

第21条赔偿金

学生故意或过失造成公用财物损失的,应当支付赔偿金,金额由物业管理机构根据损失程度及学生行为和态度确定,但最高不得超过原价,具有特殊价值的除外。

第22条欠费处理

学生无故拒不缴纳或者拖欠应付费用的,由物业管理机构根据本公约的第25条执行。

无论学生是否是学校的注册学生,物业管理机构均有权以任何合法方式追讨学生欠款,并通知学校或学生工作单位给予协助。

物业管理机构可将学生无故拒无缴纳或者拖欠应付费用的情况如实告知学校。第六章勒令退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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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学校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学生宿舍是大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是反映大学生精神文明面貌的窗口。为加强对学生宿舍的管理,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特制定本条例。 1、宿管科根据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及房源情况统筹安排学生宿舍,新生在各院系领取宿舍钥匙后,持住宿凭单到宿舍楼值班室登记后入住。 2、学生须按指定的房间、床号住宿,未经宿管科批准不得私自调换;宿舍楼内的空房间、空床位,由宿管科统一管理,学生不得擅自占用;经学校批准学生宿舍需要调整时,入住者必须予以配合。 3、学生宿舍内禁止使用存放各种火源如酒精、蜡烛等,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病毒标本剧毒等放射性物品。 4、学生有妥善保护宿舍楼内的各项设施、设备的责任。宿舍墙壁、宿舍的家具、设备上,严禁剔、凿、钉钉子及自行拆装或更改使用功能,如有损坏宿舍内配置公共物品者,照价赔偿。 5、应遵守《《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自觉养成讲文明、讲卫生、守纪律、爱劳动,尊敬师长、团结互助和热爱集体的优良作风;室内卫生轮流值日,自觉保持整洁;不在小桌、床铺上堆放杂物;床铺和被褥每天整理。 6、自觉维护公共场所卫生环境,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禁止往楼梯走廊内泼水、堆放垃圾;禁止在宿舍楼内做饭;禁止将剩饭菜倒入盥洗池内;禁止在阳台、走廊内堆放废弃物和悬挂有碍观瞻的物品。 7、加强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注意防火、防盗。宿舍楼内禁止存放各种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禁止酗酒、赌博、打架斗殴;禁止大声喧哗以及其他各种有碍他人学习休息的活动。 8、宿舍楼内禁止张贴各种营销广告和淫秽图片;禁止各种形式的经营活动;禁止饲养各种小动物;禁止停放自行车。 9、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学生宿舍内除正常使用学习用具电器、电风扇外,禁止使用电炉、电热水器、热得快、电热杯等电加热和电制冷、电炊器具;不准

东华大学学生宿舍公寓管理办法试行

东华大学学生宿舍(公寓)管理办法(试行) 一、入住 1.入住学生宿舍(公寓)的学生必须遵守学生宿舍(公寓)管理制度。入住前须与宿管部签订协议。 2.学生入住时,需交一寸照片两张、填写住宿登记表,按学校规定缴纳住宿费。 二、日常管理 1.学生宿舍(公寓)的管理,实行思想教育与行为管理相结合,学校管理与学生参与相结合,规定劳动与志愿服务相结合的原则。 2.学生宿舍(公寓)建立宿管会,宿舍楼设楼长,楼层设层长,寝室设室长,均由学生担任,配合做好宿舍安全防范、清洁卫生等日常管理工作。 3.学生入住的房间和床位由宿管部统一安排,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房间和床位。 4.学生会客原则上在会客室进行,如特殊情况须进宿舍,来访者须凭本人证件在值班室登记许可后,方可入室;晚上9时后不能进入宿舍,男女学生不得擅自进入对方宿舍。 5.为保证安全,宿舍内严禁存放和使用电热器具(如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电饭锅、电熨斗、电烙铁、电吹风、电热毯等);不得存放和使用煤油炉、酒精炉等易燃易爆物品;室内和公共场所不得焚烧废弃物;熄灯后严禁在室内点燃蜡烛。违者视情节轻重,按校纪校规处理。 6.学生宿舍(公寓)原则上实行缴费用电制度。宿舍内不得私接电源线,不

得擅自加大电源保险丝。室内电源插座插入接线板只能放在桌上使用,严禁捆在床架上或放在床上使用。 7. 个人贵重物品、现金要妥善保管。最后离开宿舍者必须负责关好门窗。发现室内财物被窃,应保护现场,迅速报告公安部门。 8.入住学生必须自觉爱护宿舍公共财物,爱护绿化,保护环境。室内家具等设施按标准每人配置一套,入住时每人须交付家具、钥匙押金100元。遗失、损坏公物要照价赔偿,退宿时结算退还,不计利息。 房间的钥匙由宿管部统一分派,入住学生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调换门锁、私配钥匙或供他人使用。如遗失钥匙应及时报告宿管部,由宿管部调换门锁,并收取门锁工本费。室内家具设施不得随意迁移,非配置的家具等物品不得擅自进入宿舍。 9.在宿舍(公寓)使用计算机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守学校作息制度,不能影响其他同学居住和休息,保证用电安全和室内整洁。 10.宿舍201电话系统由上海市电话局统一提供每室电话号线一门,电话机由居住人员自理,费用由本室成员自行承担。不得随意更换,移动电话机与线路等设施,一旦发现,实行停机处罚,并视情节按电话局有关规定处理。 电话系统出现正常故障应及时向上海市电话局报修(报修电话112)。文明使用电话系统,不得利用电话系统进行危害社会和他人的活动,不得影响他人学习和生活,触犯法律者将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11.严格遵守学生宿舍(公寓)的作息制度,保持舍区安静,不得大声喧哗或进行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的活动。宿舍内严禁酗酒聚餐。 宿舍熄灯时间视各校区实际情况及季节变化等作相应的规定,具体时间见各

高校学生公寓管理模式初探

高校学生公寓管理模式初探 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 周阿柳 学生公寓是学生生活与休息的场所,同时又是育人的重要阵地,是衡量一所学校管理水平的重要尺度。这就要求我们不断完善学生公寓中的教育管理机制,积极探索学生公寓管理的新思路、新办法。那么以什么样的管理模式对学生公寓进行管理呢?现就以我院学生公寓的管理为例,对高校学生公寓管理模式做以初步探讨。 1、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体制: 1.1健全公寓管理机构 我院在党委副书记领导下,由学生工作部下设公寓管理中心,公寓管理中心由主抓全面工作的中心主任与主抓安全工作的中心副主任及12名公寓专职辅导员、8名专职值班员组成。而公寓的公物维修及卫生保洁则由外包方承包。这就使的公寓管理中心有更多的精力来管理对学生影响较大的思想政治方面和安全方面。同时公寓的每栋宿舍楼都成立了一支学生自我管理队伍,分为组织部、纪律部、生活部和宣传部。其宗旨是弘扬自主、自立、自强的精神,目标则是促进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意识。 1.2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 (1)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2006年,我院学生公寓顺利通过了ISO9000:2001质量体系认证。按照学生公寓管理规范,体现管理育人、环境育人、服务育人的宗旨,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如《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工作人员一日常规》《工作人员量化考评细则》等制度,使管理和服务工作规范化、系列化、科学化,使工作有章可依、有据可查。 (2)学生管理制度 为使学生公寓管理达到规范化,必须制定一系列的管理规章制度,并要进行严格实施,促使学生能够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各种规章制度的约束来规范自身的行为,进一步提高学生的文明素质,减少学生违规违纪现象。为此,我院制定了《学生宿舍管理暂行规定》、《宿舍内务设置规定及评分标准》、《宿舍行为规范》等制度,通过制度检查管理,使学生学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2、 新颖、有效的特色管理 2.1星级宿舍建设 为了给学生创造一个舒适优雅和健康向上的环境氛围,我院于2004年开始在全院住宿生中开展创建“星级宿舍”活动。星级宿舍等级分为一星级、二星级和三星级。星级宿舍的考核项目主要是宿舍内务卫生、宿舍文化、宿舍纪律和安全节约四个方面。我院在每一学期开学初由学生自愿申报,后成立由学生工作部部长任组长、公寓管理中心主任及其他学工部老师组成的公寓星级宿舍考核评定小组。对申报的学生宿舍进行检查记录和评定。被评上的宿舍给予挂牌并有一定的奖励。为了保证评选活动的顺利开展,将评选结果作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特困生”等评选活动的依据。此项活动的开展,不仅能激发大学生建立优美、文明生活环境的自觉性,还能提高他们的荣誉感和各方面的能力。 2.2建立“共青团号”示范楼区 学生是公寓的主体,在公寓建设学生教育与管理过程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只有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提高他们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意识和能力,才能最终达到教育与管理的目的,才能提高学生公寓的整体管理水平。为此,学生公寓中心与院团委员会,在公寓中建立“共青团员”示范楼区,以共青团的建制来管理宿舍楼区,在公寓楼区建立学生会、社联、组织部、纪律检查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1)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学生宿舍是学生生活的重要场所,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保证正常的生活秩 序,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 宿舍内务卫生规范及要求 床位号要与柜号、桌号、凳号相对应,特殊情况需调动床位,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经班主任同意,生活指导科批 准,方可办理。 白天宿舍一律贴靠墙面挂好蚊帐(拆掉外侧两个角保留内侧两个角,由立方体拆成一个平面),物品按指定地方摆 放。 宿舍必须按床号轮值搞卫生,全校统一,星期一住一号床的同学搞卫生,星期二住二号床的同学搞卫生,周而复始, 当日请假的同学需找人顶替,宿舍门前的走廊卫生和绿化带的垃圾,由当日值日生负责清除,不足8人的宿舍由宿 舍长统一安排。 宿舍物品摆放法: 八人间物品摆放法: 1)行李统一放在行李架上; 2)床上除被子、蚊帐、枕头、草席外,不准放任何东西,铁柜顶提倡放艺术装饰品,美化净化宿舍,不准摆放其他 东西; 3)鞋类放在床底下离床脚步向15厘米处排成一直线; 4)毛巾一律挂放在套间的不锈钢架上; 5)水桶一律放洗衣台底下; 6)口杯、饭盒、洗衣粉放在洗衣台上方的台面上; 7)热水瓶放在铝合金窗下面; 8)半干湿的衣服挂放在套间的铁丝上; 9)拖把挂放在套间窗侧的不锈钢钩上;

1)白天宿舍一律贴靠墙面挂好蚊帐(拆掉外侧两个角保留内侧两个角,由立方体拆成一个平面),棉被、毛巾被,并按下列要求放好:棉被放在靠阳台的床外,贴墙第一层放枕头,枕头上面是毛巾被,毛巾被上面是蚊帐,草席等物品要求铺垫整齐;除此,床上、蚊帐架上不能有其他物品。 2)开水瓶放在不锈钢铁架最低层,铁架上面一、二层放洗漱用品与茶具,中间三层是鞋架。(如鞋不够地方放可放于床下,鞋尖向外摆成直线即可。) 3)清洁用具摆在阳台一端,水桶随阳台墙体摆成一直线; 4)电脑柜顶不准放任何物品,柜中部几个小框内放书等学习用品,柜台面不准放任何东西。 5)各种行李包、箱放在位于冲凉房顶部的行李台上面。 各宿舍的内务卫生每天必须在早上八点前完成,八点后值班老师组织检查。 2 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规定 爱护消防设施,不得乱动乱用,更不能故意破坏。 不得将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危险物品带入或放在宿舍内; 宿舍内不准私拉乱接电线,不准使用任何电器; 宿舍内不准自炊,点火燃烧物品;不准抽烟,点蜡烛; 学生亲友来访必须在宿舍值班室登记,经允许方可入内,未经批准,不得私自留宿; 不准闲散人员或小商小贩进入学生宿舍区; 发现不法分子或可疑人员以及安全事件时,应立即向宿舍值班老师报告; 学生应积极防盗,关好门窗,锁好柜门,不得将贵重物品或现金存放宿舍内。 凡超过50元现金必须到西校区信用社开存折存放,随用随取,凡将钱包遗忘、乱放而造成丢失的,学校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男生不准进入女生宿舍,女生不准进入男生宿舍;

大学学校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大学学校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大学学校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学生宿舍是学生生活的主要场所。是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阵地,也是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和素质教育的窗口。创建整洁美观、安全舒适、文明健康、温馨和谐、文化内涵丰富的宿舍生活环境是学校和广大学生的共同责任。也为了使学生宿舍的管理工作走向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规定,全体同学要自觉遵守,服从管理。 (一)、管理目标: 整洁美观、安全舒适、文明健康、温馨和谐、文化厚重 (二)、基本要求 (一)纪律方面 (1)、按时就寝,按时、起床, 就寝、起床做到快、静、齐。未按时起床、就寝扣2分/人次;就寝后玩手机、说话打闹、洗漱的扣2分/人次。未按时出舍、私自回舍的扣2分/人次。 (2)、私自串舍、调舍扣2分/人次。查舍时冒名顶替扣10分/人次。 (3)、私自留宿外人扣20分,异性串舍扣20分,并给予纪律处分。

(4)、逃宿漏宿扣50分/人次,并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5)、私自用火用电扣2分/人次。 (6)、同学之间互帮互助,团结友爱,杜绝校园,不得在寝室里吵闹、打架、起哄、说脏话。打架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扣20分/人次,先动手打人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按学校规定开除。 (7)、不拿他人东西,盗窃的扣50分/人次,严重的开除。 (8)、借钱、物及时归还。以强欺弱、敲诈勒索的扣50分/人次,严重的开除。 (9)、随意乱泼脏水、乱扔杂物的扣5分/人次。 (10)、宿舍内严谨吸烟、喝酒、赌博,吸烟扣5分/人次,喝酒扣10分/人次;烟头烟盒扣5分/个;有烟灰扣2分。赌博扣10分/人次。 1 (1)、在宿舍内吃饭和泡面的扣5分/人次。 1 (2)、损坏公物扣10分/人次,并按价赔偿。 1 (3)、不服从老师正常管理,顶撞老师的扣10分/人次。 (二)卫生方面

大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大学生公寓住宿管理规定 (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生公寓管理,保障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营造“安全、整洁、文明、有序”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教育部)、《天津师范大学学生违规违纪处分暂行规定》(师大政发〔2005〕57号)等规章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学生公寓是住宿学生在校学习、生活、休息的重要场所,是学校对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和行为养成教育的重要载体,是构建安全和谐校园的基本单元和着力点。 第三条学生公寓生活管理指导中心是(以下简称:公寓中心)代表学校对全校学生宿舍进行管理的专门机构。负责学生公寓的日常管理;公寓内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文化建设;学生公寓日常维修、保洁卫生及安全管理;宿舍内务检查;公寓服务人员管理等工作。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天津师范大学学生公寓内所有在住学生(以下简称:住宿学生)。 第二章学生入住、调宿与退宿 第五条国家计划内招生、具有天津师范大学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愿意遵守本规定的,均可以入住学生公寓。 第六条根据学校教学和管理的要求,学生住宿安排遵循年级、学院相对集中、男女分宿的原则进行,由公寓中心根据宿舍房源情况,统一安排到指定宿舍住宿。住宿学生本科4年、硕士3年、博士4年,因未达到毕业要求需要延期的,公寓中心原则上不予安排宿舍。 第七条为了维护公寓的正常秩序,未经公寓中心批准,不得私自占用、调换、出租宿舍和床位。如发现违反者,按第九章相应条款进行处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公寓中心安排其他人员入住或以任何方式、途径使室友从宿舍搬出。 第八条按学校规定,住宿学生须在学校安排的校内宿舍住宿,未经批准一律不得私自在校外住宿。如特殊情况在校外租房住宿者,必须填写《天津师范大学学生校外租房退宿申请表》,经家长签字认可,

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学生宿舍是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休息的公共场所。为了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营造整洁、健康、文明、和谐的学生宿舍环境,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关于学生住宿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榜罗中学在校学生(以下简称学生)。 一、宿舍管理机构设置 1、学校总务处处根据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及房源情况统筹安排初中部及部分高中部女生入住学生宿舍。 2、学校成立由校领导、总务处、政教处、教务处、办公室、团委、学生会组成的宿舍管理委员会,对宿舍管理工作进行监督与检查。学生宿舍日常管理由宿舍管理员负责,包括水电管理、安全保卫、生活秩序、清洁卫生、维修、附设服务等工作,宿舍管理员有权按照学校相关规进宿舍实施各项检查工作,学校各主管部门及全体学生应给予配合和支持。 3、各学生宿舍设立学生住宿服务委员会(简称“学服会”),是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机构,主要负责学生生活服务、信息宣传、协调沟通和调研反馈等工作。 二、宿舍住宿制度 1、学生宿舍按照统一安排原则,由学校总务处统一调配。

(1)新生入校前,总务处按各班寄宿学生人数,将宿舍的床位分配到班,安排到人。 (2)学生宿舍一经排定,无特殊情况不再调整。特殊情况需分管后勤工作的副校长认可并签字盖章,报总务处审核备案,再到宿舍宿舍管理员处更换钥匙。 (3)学生应服从学校的住宿安排,在指定的房间居住,并遵守相关住宿管理要求。 (4)每位学生只允许使用一个床位,不得私自调换、私占、出借、转让床位,不得留宿非本宿舍人员。 (5)宿舍楼内空房间、空床位由学校统一计划管理,学校有权对未满住宿人数的宿舍分配学生及合并宿舍。学校需对宿舍布局作调整时,学生应服从宿舍的调整。 4、毕业生退宿 (1)为不影响学生宿舍检修与新学期开学准备工作,毕业生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将个人物品搬离原住宿舍并到总务处办理退宿手续,逾期则遗留物品做无主处理。 (2)接到学生退宿申请,宿舍管理员须到宿舍验收室内设施是否完好,若无损坏丢失,管理员收回宿舍钥匙,报后总务处办理该生退宿手续。 (3)室内设施如有丢失、损坏,应给予赔偿。如果责任不清,须由本宿舍成员均摊;对拒不赔偿的,不予办理退宿手续和毕业离校手续。

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范文最新推荐------------------------------------------------------ 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交友、休闲的重要场所,是学院对学生进行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是展示高校校园文明成果的重要窗口。为加强学生宿舍基础文明建设和管理、教育、服务的育人工作,根据《高等学院学生行为准则(试行)》《高等学院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规定。 (一)住宿学生应当自觉遵守学生宿舍各项管理规定,服从管理,文明住宿。 1.学生住宿由宿管部门统一安排,按指定的房间、床位住宿,不得随意调换,占床一个月不住者取消住宿资格,其床位由宿管部门收回另行安排。学生一律不得擅自在校外租房住宿。 2.住宿学生须按学院有关规定,根据所住宿舍条件的不同在每学年开学初按时足额交纳住宿费。 3.住宿学生必须服从宿管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宿管人员的检查,妨碍宿管人员的正常工作。 4.学生不准进入异性宿舍。若确属工作需要进入异生宿舍者,须经值班人员同意方可进入,办完事后应自觉离开。 5.住宿学生在宿舍禁止留宿外人,严禁留宿异性,不准寄放亲朋贩卖的货物。如直系亲属来访确因夜深在外找不到住处,留宿学生须持本人学生证和来访者的有效证件到值班室办理手续后方可留宿一晚, 1 / 13

违者予以适当处罚。违反两次以上者(含两次),给予警告处分。 6.同学和亲属来访,必须遵守门卫会客规定,履行来访登记手续,学生上课和自习时间一律不接待来访。 7.住宿学生应自觉遵守学院作息时间,做到按时入舍,就寝、起床。晚归学生须向值班员出示证件、说明原因、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入舍。无正当理由月累计2次晚归者,给予警告处分。 8.寒暑假原则上不安排学生留校住宿。若确因教学实习或社会实践等需要留校住宿的学生,需经本人申请、分院同意方可办理留校住宿。寒暑假留校住宿的学生须交纳水电费和住宿管理费。 (二)住宿学生应当自觉维护宿舍正常的生活、学习、安全秩序,保障学院和学生的财产和人身的安全。 1.未经宿管部门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学生宿舍叫卖或从事其他商业活动。违者没收所卖商品外,并处以罚款。 2.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宿舍;禁止在宿舍内自炊或燃烧杂物;不准在寝室点用蜡烛,违者除没收其禁用物品外,并给予警告处分。如因违规保管或使用上述物品而引起火灾、爆炸等事故者,将给予留校察看或勒令退学处分。 3.住宿学生要注意保护宿舍安静。晚休、午休和自习时间不准在宿舍内喧哗、歌舞、大声播放音响或收录机、打扑克、打麻将、下棋、玩游戏机、看影碟或电视,不得进行妨碍他人学习和休息的娱乐活动。对有以上违纪现象的学生,将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警告或警告以上处分。

北京高校学生公寓管理办法

北京高校学生公寓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北京高校学生公寓的各项工作,不断提高学生公寓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强化学生公寓的育人功能,根据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公寓是学生生活和学习的重要场所,是学校育人的重要阵地。学生公寓的管理服务应坚持“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宗旨和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把学生公寓建设成管理规范、文明安全、整洁舒适、环境优雅的培养和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阵地。 第三条高校对学生公寓的管理应做到学校后勤管理部门、学生工作部门、保卫部门、财务部门、物业管理部门及院系分工明确、各司其责、互相配合、齐抓共管。 学校对已委托社会物业企业管理的学生公寓负有监管责任,学生在公寓内的思想教育与日常行为管理仍由学校学生工作部门统筹负责。 第四条学校要加强对学生公寓工作的领导,确保投入到位,提供与学生规模相适应的住宿资源和条件。学生公寓的建设、管理和服务均按照《北京高校标准化学生公寓标准》执行,积极创建标准化学生公寓,使本校全部学生公寓尽快达到标准化水平。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北京高校校内和校外建设和使用的学生公寓,以及高校在校外统一租用的学生公寓。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能 第六条学校建立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本校学生公寓。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一般由学校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或分管后勤工作的副校长担任主要负责人,成员由学生工作、后勤管理、保卫、财务等部门领导以及院系领导

代表、学生代表等人员组成。 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成员还应包括本校校外建设或租用的学生公寓或其他校区学生公寓负责人。 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负责人及成员工作或职务变动时,应及时进行调整补充,半年内以文件形式予以确认。 第七条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根据本办法制定本校学生公寓管理办法;明确各职能部门对学生公寓齐抓共管的职责;每学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对学生公寓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措施及问题进行决策;监督检查学生公寓管理、服务和收费工作;协调解决学生公寓相关部门的矛盾和纠纷,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第八条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应有常设机构即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是:落实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和其他上级领导部门的有关政策和决定;制定相关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学生住宿分配及调整;负责学生公寓区文化建设和环境营造等工作。 第九条后勤管理部门的职责:全面履行学校委托的学生公寓管理服务项目;制定学生公寓物业管理办法,对学生公寓实施物业管理和服务;负责日常房屋及相关设施的维修与保养;开展方便学生生活的服务;为开展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提供必要条件;与学生工作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和日常行为管理工作。 第十条学生工作部门的职责:开展学生公寓内学生思想教育和日常行为管理工作;制定辅导员在学生公寓工作的职责及管理、考核办法,选派辅导员进驻学生公寓,对辅导员在学生公寓中开展工作的情况进行考评;组织引导学生开展健康向上的教育活动;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做好与物业管理部门的沟通和协调;组织辅导员配合公寓管委会办公室进行学生寝室内务、安全检查及评比工作。 第十一条保卫部门的职责:负责对学生公寓安全管理进行指导;对师生员工进行学生公寓安全教育和培训;组织消防及各类安全演练;对学生公寓进行安全检查和外围区域的日常巡逻;负责学生公寓消防器材、安防设备等的配备、维修、保养和更新;配合公安机关处理学生公寓区各类治安及其它案件。 第十二条财务部门的职责:及时拨付学生公寓管理和服务经费;指导学校公寓管理部门进行学生公寓成本核算管理;及时按规定为本校新建和住宿条件变更的学生公寓办理住宿费标准审核和收费许可手续;按核定标准每学年向学生收取住宿费,并使用规范票据;进行住宿费收费公示。 第十三条学生公寓管理中心的职责:完成上级部门的工作任务和要求;

学校宿舍管理规定

学校宿舍管理规定Prepared on 21 November 2021

第一条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订本办法。 第二条员工申请住宿条件 (一)营业所人员于辖区内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以申请住宿。 (二)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传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三)不得携眷住宿。 (四)需遵守本公约。 第三条本公司提供员工宿舍系现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务为条件,倘若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受免职、解职、退休、资遣等)时,对房屋的使用权当然终止,届时该员工应于离职日起三天内,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用。 第四条宿舍统由所长(或职位最高者。职位相当以年资长者)担任宿舍舍监,其工作任务如下: (一)总理一切内务,分配清扫,保持整洁,维持秩序,负责管理水电,煤气,门户。

(二)监督轮值人员维护环境清洁及门窗的关闭(尤其夜晚及台风)。 (三)备置员工资料(如血型、紧急联络人……)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通知主管及管理部门: 1违反宿舍管理规则,情节重大者。 2留宿亲友者。 3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或外来灾害时。 4员工身体不适应负责照顾,病情重大者应通知其亲友及主管并送医院。 第五条员工对所居住宿舍,应尽管理人责任,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舍。 第六条员工不得将宿舍之一部或全部转租或借予他人使用,若经发觉,即停止其居住权利。 第七条营业所所长或总公司得经常视察宿舍,员工不得拒绝,并听从有关指示。 第八条有关宿舍现有的器具设备(如电视、煤气炉、玻璃、卫浴设备、门窗、床铺等)本公司以完好状态交与员工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现住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论处。 第九条住宿员工(含出差员工)应遵守下列规则: (一)服从舍监管理、派遣与监督。

学生宿舍管理规定汇编精编版

学生宿舍管理规定汇编文件编码(008-TTIG-UTITD-GKBTT-PUUTI-WYTUI-8256)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汇编 蔡寨中心校 学生宿舍文明公约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不参与任何违背社会公德、危害社会秩序的活动。 2.自觉遵守校规校纪,自觉遵守宿舍内的各项管理制度。 3.宿舍成员要团结友爱,和睦共处,尊重他人的习惯,不干涉、不歧视、举止文明、语言礼貌,自觉维护学生的形象。 4.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不在公共场所乱贴、乱写、乱画、乱刻,自觉遵守值日制度;个人衣物要勤洗勤换,物品摆放整齐。 5.自觉维护生活秩序,宿舍内不准喧哗、打闹、喝酒、抽烟、赌博,不传阅不健康的书籍和音像制品,不携带或存放危险物品,不私接电源。 6.按时就寝,在就寝时间,不准高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不准点蜡烛。 7.男女交往要文明、大方,不得在公共场所勾肩搭背,不进异性宿舍。不准夜不归宿或留宿他人。不随意动用他人物品。 8.爱护公共财产和设施,损坏公物应主动赔偿;勤俭节约,不浪费水、电、粮食,不攀比追求奢靡之风。 9.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积极配合,如有意见及时向管理中心汇报,不能和管理人员发生争执。保持良好的宿舍文化氛围。 蔡寨中心校德育处

总务处 宿舍管理办公室 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第一部分

学生住宿须知 1.住校生需自觉遵守校规校纪,遵守学生宿舍的各项管理制度。 2.凡住校生必须办理住宿相关手续免费住宿,根据班主任安排按分配的房间、床位住宿,不得擅自调换,不得擅自校外住宿或留宿他人。 3.自觉遵守作息制度,春秋冬季宿舍门中午关闭,宿舍关门落锁时间春、秋、冬季为21:00,夏季为21:30,熄灯时间顺延20分钟。 4.宿舍内不许外来人员流串宿舍,禁止在宿舍内喧哗、斗殴。不得参与任何迷信,伪科学等非法活动。 5.宿舍内严禁使用任何器具自炊,禁止使用明火、私拉电线,严禁携带或存放任何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6.男女生不得互串宿舍,宿舍内禁止喂养动物。 7.讲究卫生,自觉遵守值日制度,自觉维护公共及个人卫生。物品摆放整齐,禁止乱贴、乱画、乱刻、乱倒垃圾。 8.加强防火、防盗意识,妥善保管个人现金或贵重物品,离寝、就寝时关好门窗,遇到意外情况及时报告值班人员。 9.爱护公共财产和设施,丢失或损坏由个人或全寝人员按学校规定照价赔偿。 10. 每宿舍推选宿舍长一名,负责宿舍的日常管理。同学之间互敬互爱,互相帮助,发扬集体主义精神。 蔡寨中心校 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1、住校生需提前告知班主任需要住宿,以便协调房间及床位。未提前申请的,一律不的临时住宿。 2、学生入住宿舍由德育处统一分配、调整和管理,任何班级和个人不得私自调换房间、床位,未经批准不得校外住宿或留宿他人。

2019年大学学生公寓安全管理调研报告-范文资料

大学学生公寓安全管理调研报告 随着高校规模的不断扩大,高校各项工作的不断发展,学生公寓早已不再单纯是学生生活休息的主要场所,而已经成为集教育、管理、服务多重功能为一体的新型管理机制体系。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要求学生公寓必须以人为本,提高管理质量。作为大学生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学生公寓原有的管理模式已经不能适应学校发展要求和学生自身需求,为了提高管理水平,满足学校和学生要求,公寓管理者必须寻求先进的管理方法。 为了探索学习更先进的公寓管理模式与方法,以及探讨未来新校区的学生公寓管理模式,我校后勤保障处于2019年11月13日,在副处长张志毅同志的带领下,一行13人赴厦门大学进行了实地调查研究。期间主要针对厦门大学公寓管理的模式、公寓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法、学生公寓管理运行费的划拨形式、费用计算,公寓日常管理的人员配置及上岗要求和工资待遇等问题进行了调查研究。现就调查研究结果做以下分析报告。 一、关于厦门大学学生公寓分布情况简介 厦门大学分为三个校区,学生公寓由学生公寓与环境服务中心管理,辖区内所有的公寓以园区管理制划分,共计有七个学生公寓园区,分别是丰庭学生公寓、海滨新区学生公寓、石井学生公寓、芙蓉学生公寓、凌云学生公寓、海韵一期及海韵二期学生公寓,学生总共住宿人数大约4万5千人左右。 丰庭楼群是厦门大学本部新建学生宿舍楼群之一,房间设计为

单间独卫,主要用于解决全校女博士生的住宿问题,管辖区范围囊括丰庭一、二、四、五共计四栋宿舍楼。 海滨新区学生公寓共有学生宿舍三栋,分别为新区一、二及三号楼,顺坡而建,由下而上依次排开,新区一为女生楼,其余两栋均为男生楼,住宿对象有本科生、硕士生以及少量博士生。房间内部结构为带有独立卫生间的套房,目前均为四人间。 芙蓉园区的楼群是厦门大学本部历史最悠久的学生宿舍楼群之一,建于20世纪五、六十年代。园区位处于学生宿舍区的中心地带,园区内设有超市、移动营业厅、银行等便利设施,其管辖范围囊括芙蓉一、芙蓉二、芙蓉三、芙蓉四、芙蓉五、芙蓉十、芙蓉十二、芙蓉十三共计八栋宿舍楼。 凌云园区共有十三栋宿舍楼,入住学生包涵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三个层次,其中本科生楼栋为凌云一、凌云三、凌云四和勤业四;硕士楼栋为凌云一、凌云二、凌云五;博士生楼栋为凌云六、凌云七、凌云八、凌云九、勤业六、勤业七和凌云D。 海韵一期园区总建筑面积达6.7万平方米,包括七幢学生宿舍,以及教学楼、食堂、招待所、活动中心各一幢。每间宿舍住宿四人,拥有独立的阳台、卫生间和浴室;同时还装有热水器、空调、风扇,并配有电话、校园宽带、电信及有线电视接口等。园区管辖范围包括海韵一、海韵二、海韵三、海韵四、海韵五、海韵六、海韵七,园区可容纳约5000名学生。海韵二期公寓各项基础设施完备,每间寝室设有独立阳台、卫生间、浴室;配备空调、热

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高校学生公寓管理工作

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高校学生公寓管理工作xxxx…文章 中国院校后勤信息网更新时间:2011-4-128:22:56【字体: xx】 学生公寓是学生学习、生活、休息、交往的重要场所,也是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文明行为培养的重要阵地。为了更好地发挥学生公寓的“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功能,因此,如何分析、研究做好新形势下的高校学生公寓管理工作,已成为当前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一个重要课题,就此,提出一点肤浅的看法 一、明确学生公寓管理的理念、宗旨、目标以及“三一一五”寝室规范管理的要求 1.学生公寓管理的理念: 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为了一切学生。 2.学生公寓管理工作的宗旨是: 管理、服务育人。 3.学生公寓管理的目标: 把学生公寓办成一个整洁卫生、优雅舒适、安全方便、文明礼貌的大学生之家和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课堂。 4.“三一一五”寝室规范管理要求。管理的目的是为学生创造一个有序、整洁、文明、安全、舒适的生活和学习环境,搞好宿舍环境建设是宿舍管理的基本要求。“教育者首先要受教育”作为辅导员要指导学生进行寝室规范管理,则首先自己要明确其要求,“三线,即: 鞋摆放整齐一线、毛巾排列一线、衣物晾晒一线;“一规范”,即: 书桌、书架、日用品摆放规范;“一整洁”,即:

被子、床单、枕头整齐干净;“五无”,即: 无违规电器、无麻将牌桌、无异味、无违纪行为、无不文明礼貌行为。同时,要弄清楚怎样对寝室进行检查评分,指导学生认真做好寝室的清洁卫生,促进寝室规范化管理。 二、如何切实做好公寓管理工作 当我们明白了学生公寓管理的理念、宗旨、目标、以及规范管理的要求以后,就更该弄清楚如何切实做好公寓管理工作: (一)、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全面改进和加强学生公寓的管理。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健全的管理制度,是依法治校、依规办事的重要保障。人不能没有约束,特别是在集体生活中。 如果一个寝室里,每个人都按自己的意愿行事,杂乱无章,那是不行的。所以必须强化管理、规范管理、科学管理,形成多元化、全方位管理体系。制定好各项规章制度(如: 值班员和清洁工岗位职责、考核标准、奖惩办法以及楼层长管理办法和寝室规范评比标准及其打分细则等),并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注重实施。因此,辅导员可根据所带学生的实际情况,(若带新生,以狠抓新生为突破口)制定一系列切实可行的寝室管理制度和奖惩考核办法。如“寝室守则”“文明公约”等,对违规违纪的学生,严格执行学校的“学生日常行为黄、红牌警示制度”把学生在宿舍中的表现,与奖、助学金、入党评优挂钩。同时还可以利用一些竞赛、检查、评比、奖惩等手段,督促学生自觉遵守公寓的管理制度,爱护公共设施,共同维护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使管理真正“上层次、上档次” (二)、人性化管理,亲情化服务。 在学生公寓管理中,力求倡导“以学生为关注焦点”的人性化管理,亲情化服务的理念。 1.牢固树立“服务第一”的思想,既严格要求学生,又给予他们热情周到的关爱。公寓设置“有事请找我”告示牌,“温馨教育与提示”公示栏、黑板报、爱心

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一、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一)我校在校学生,经安排并交纳公寓管理费,方可住进公寓。中途退学者,不退管理费。 (二)学生进入公寓,要服从公寓管理人员的管理。 (三)学生应按指定的房间,床位就宿。未经允许,不得随便调换。 (四)学生不得随意漏宿。家在本市的学生,星期六可回家住宿。 (五)每个宿舍推选一名舍长,负责本宿舍内的日常管理,并带领本宿舍成员,争创文明宿舍。 (六)宿舍要做政治环境好。不看不健康的书刊,不说不健康的话,不听不健康的歌曲,勇于同不文明、不道德的行为作斗争。 (七)养成文明习惯,不打架斗殴,不骂人,不吸烟,不喝酒。 (八)遵守作息制度,保持公寓安静,不准在公寓内拍球或踢球,不做影响他人正常休息的事。 (九)不准在公寓内自饮、就餐,不准在公寓内使用任何炉具。杜绝长流水、长明灯。 (十)不准在公寓内酗酒、跳舞、赌博等。 (十一)进入别人房间要先敲门,经允许后方可进入。不得乱翻别人的物品。别人宿舍无人时,不得随便进入。 (十二)对外来客人或亲属,不得随便留宿。确需留宿,须经公寓管理人员批准方可留宿。 (十三)男女生不得互串公寓,若有急事,须经公寓管理人员批准,将学生证交值班室方可入内,并按规定时间退出。 (十四)提高警惕,注意安全。外出注意锁门关窗,注意防火防盗。个人钱物要妥善保存,数量较多的钱款要存入财物处或银行。发现形迹可疑的人,要查问并及时报告。 (十五)爱护公物。不得随便调换室内家具或设备,不得拆卸门鼻、门扣、窗钩等,造成公物损坏者,应照价赔偿并罚款。

(十六)节约用电。严禁使用任何电热设备,每个宿舍不得超过一灯(40W),一插座(只限于收音机、录音机使用)。不得私自乱按或拆卸电线、电灯、插座等用电设施,不准私自更换保险丝,不准破坏电气开关箱。 (十七)保持公寓内整洁、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抛果皮纸屑,不向大小便池内倒垃圾,不向地面、走廊泼水,不从窗口向外扔赃物或倒水。 (十八)搞好个人卫生,勤洗衣服、鞋袜,勤洗澡洗头,常洗晒被褥,个人物品要摆放整齐。 (十九)认真做好值日工作,各宿舍负责的卫生区要做到责任到人。 (二十)走廊、楼梯旁不准张贴字画、启事、广告等,不准在墙上刻画或钉钉子。 (二十一)不准往室内搬放其他物品,如家具、砖头、木板等。 (二十二)学生离校时,有公寓管理人员检查各项设施是否完好、齐全。如有损坏或丢失,应交赔款后方可办理退宿手续。 二、学生公寓卫生标准和评分标准 学生公寓卫生标准 1、学生个人卫生规定 (1)勤洗衣服、毛巾、手帕;勤洗脸、勤洗脚、勤晒被子、勤理发; (2)早晚刷牙,饭后漱口; (3)不留长发,不留长胡须、长指甲; (4)不吸烟,不酗酒,不暴饮暴食,不喝生水,不吃不洁食物; (5)饭前便后洗手,外出归来洗手; (6)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维护公共场所卫生; (7)按时就寝,按时起床,依气温变化随时加减衣服; (8)不睡他人床,不共用他人脸盆、拖鞋; (9)床底下不塞臭衣臭袜; (10)传染病易发季节控制外出旅游、参观; 2、学生宿舍卫生标准 (1)铺位要干净、整齐、美观;被子叠成方块,放在靠窗口的一头,折口对门;枕头按要求放置放在被子上面;蚊帐要挂好,起床后将蚊帐平整翻到顶上;

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教学文稿

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交友、休闲的重要场所,是学院对学生进行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是展示高校校园文明成果的重要窗口。为加强学生宿舍基础文明建设和管理、教育、服务的育人工作,根据《高等学院学生行为准则(试行)》《高等学院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规定。 (一)住宿学生应当自觉遵守学生宿舍各项管理规定,服从管理,文明住宿。 1. 学生住宿由宿管部门统一安排,按指定的房间、床位住宿,不得随意调换,占床一个月不住者取消住宿资格,其床位由宿管部门收回另行安排。学生一律不得擅自在校外租房住宿。 2. 住宿学生须按学院有关规定,根据所住宿舍条件的不同在每学年开学初按时足额交纳住宿费。 3. 住宿学生必须服从宿管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宿管人员的检查,妨碍宿管人员的正常工作。 4. 学生不准进入异性宿舍。若确属工作需要进入异生宿舍者,须经值班人员同意方可进入,办完事后应自觉离开。 5. 住宿学生在宿舍禁止留宿外人,严禁留宿异性,不准寄放亲朋贩卖的货物。如直系亲属来访确因夜深在外找不到住处,留宿学生须持本人学生证和来访者的有效证件到值班室办理手续后方可留宿一晚,违者予以适当处罚。违反两次以上者(含两次),给予警告处分。

6. 同学和亲属来访,必须遵守门卫会客规定,履行来访登记手续,学生上课和自习时间一律不接待来访。 7. 住宿学生应自觉遵守学院作息时间,做到按时入舍,就寝、起床。晚归学生须向值班员出示证件、说明原因、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入舍。无正当理由月累计2 次晚归者,给予警告处分。 8. 寒暑假原则上不安排学生留校住宿。若确因教学实习或社会实践等需要留校住宿的学生,需经本人申请、分院同意方可办理留校住宿。寒暑假留校住宿的学生须交纳水电费和住宿管理费。 (二)住宿学生应当自觉维护宿舍正常的生活、学习、安全秩序,保障学院和学生的财产和人身的安全。 1. 未经宿管部门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学生宿舍叫卖或从事其他商业活动。违者没收所卖商品外,并处以罚款。 2. 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宿舍;禁止在宿舍内自炊或燃烧杂物;不准在寝室点用蜡烛,违者除没收其禁用物品外,并给予警告处分。如因违规保管或使用上述物品而引起火灾、爆炸等事故者,将给予留校察看或勒令退学处分。 3. 住宿学生要注意保护宿舍安静。晚休、午休和自习时间不准在宿舍内喧哗、歌舞、大声播放音响或收录机、打扑克、打麻将、下棋、玩游戏机、看影碟或电视,不得进行妨碍他人学习和休息的娱乐活动。对有以上违纪现象的学生,将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警告或警告以上处分。 4. 住宿学生要团结友爱,互相帮助,文明住宿,礼貌待人。严禁打架斗殴,酗酒赌博,违者将给予纪律处分。

师范大学学生公寓会客管理规定正式版

Different positions have their own specific rules of doing things, in order to make the work achieve the expected goal according to the plan and requirements. 师范大学学生公寓会客管理规定正式版

师范大学学生公寓会客管理规定正式 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规范资料适用于团体或社会组织中,需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并要求其成员共同遵守,不同的行业不同的部门不同的岗位都有其具体的做事规则,目的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师范大学学生公寓会客管理规定 为保证学生公寓安全、文明、维护公寓正常管理秩序,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本制度所称“会客”是指入住学生会见非本楼亲友。 二、除下列情形外严禁异性上楼会客: 1、父母等长辈来校探视; 2、经学校有关领导批准因工作需要的学生干部、服务人员; 3、紧急生活救助。 三、同性来访客人须在值班室登记填

写《来客登记》,经查验无误并交押有效证件方可入内。上楼会客须经会客人签名,会客一般不得超过2小时。 四、下列情况不许会客: 1、学生上课时间; 2、晚上21:00后; 3、证件与本人不符者; 4、来访客人访问对象与住宿登记不符者。 五、不服从管理,强行上楼会客者,本校学生按《徐州师范大学学生宿舍违章处理办法》执行;校外人员移交保卫处处理。 六、学生公寓管理员未履行职责,未按程序办理会客手续的扣除考核分1~5

某某高校学生公寓物业管理整体运作方案

某某高校学生公寓物业管理整体运作方案 第一章某某高校学生公寓简介 本次参与招投标的学生公寓为某号公寓、某号公寓和某号公寓,学生公寓3号楼由南北两楼组成。南楼6层,每室住4人,共90个房间,北楼6层,每室住4人,共88间,合计有寝室178间,总建筑面积为8679平方米。可容纳712人。 学生公寓4号楼由南北两楼组成,总建筑面积7363平方米,主体五层、局部四层,房间139间。每室住4人,可容纳556人,本楼有部分楼层将安排教工宿舍。 学生公寓8号楼由南北两楼组成,总建筑面积为7403平方米,南楼6层,为学生公寓,建筑面积为6355平方米,南楼学生公寓每层25间(15间住6人、10间住4人),共有150间,可容纳780人。 这些学生公寓内除学生宿舍外,还配有配电房、开水间、学生活动室、物业值班室、接待室等,学生宿舍内配有组合式写字台、书橱、多用柜、脸盆架、床、椅子、电话机等,称得上是现代化的学生公寓,所有这些现代化设备的配备,对于物业管理也提出了相当高的要求。 高校学生公寓物业管理不同于社会的专业性物业管理,其根本的区别就是要在学生公寓的物业管理中实现“管理、服务、育人”三位一体化的物业管理模式,因此在学生公寓的物业管理过程中,不但要做好学生公寓的硬件管理,使之达到保质增值的功能,而且要以员工的高素质、企业的文化品位、人性化的管理来达到育人的根本目的。

我公司通过多年的对学生公寓的物业管理,已经从中取得了一定的物业管理经验,并已基本上实现了“管理、服务、育人”三位一体化的物业管理模式,我公司相信我们有能力管理好学生公寓,有能力在课余时间照顾好学生的生活起居。 第二章我公司对学生公寓管理的优势 第一节公司简介 略 第二节公司托管物业项目展示 略 第三节业主意见和来宾留言(摘录) 略 第四节我公司托管学生公寓的优势 略 一、我公司早期介入高校并熟悉高校整体情况的优势 二、有多种类型学生公寓物业管理经验的优势 三、人才优势 四、实际管理经验优势 第三章学生公寓物业管理整体设想及策划 第一节学生公寓物业管理投标宗旨、总目标及主要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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