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

子公司、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

子公司与分公司是现代大公司企业经营组织的重要形式。一家公司为什么安排它的某些附属单位作为子公司,而另一些附属单位又作为分公司?子公司与分公司,到底哪个才是公司在设立分支机构的上上之选呢?在回答这些问题之前,我们先来看看分公司和子公司的特点:

(一)分公司

分公司是与总公司或本公司相对应的一个概念.许多大型企业的业务分布于全国各地甚至许多国家,直接从事这些业务的是公司所设置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这些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就是所谓的分公司。而公司本身则称之为总公司或本公司。

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虽然同子公司与母公司的关系有些类似.但分公司的法律地位与子公司完全不同,它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因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分公司的特征具体表现为:①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②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③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④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⑤分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二)子公司

子公司是与母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母公司是指拥有另一公司一定比例以

上的股份或通过协议方式能够对另一公司实行实际控制的公司。子公司是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所拥有或通过协议方式受到另一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这是子公司与分公司的重要区别.

1、子公司受母公司的实际控制。所谓实际控制是指母公司对子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项拥有实际上的决定权,其中尤为重要的是能够决定子公司董事会的组成。在未经他人同意的情况下,母公司自己就可以通过行使权力而任命董事会的多名董事。某些信托机构虽然拥有公司的大量股份,但并不参与对公司事务的实际控制,因而不属于母公司。

2、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控制关系是基于股权的占有或控制协议。根据股东会多数表决原则,拥有股份越多,越能够取得对公司事务的决定权.因此,一个公司如果拥有了另一公司50%以上的股份,就必然能够对该公司实行控制.但实际上由于股份的分散,只要拥有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就能够获股东会表决权的多数,即可取得控制的地位。除股份控制方式之外,通过订立某些特殊契约或协议而使某一公司处于另一公司的支配之下,也可以形成母公司、子公司的关系.

3、母公司、子公司各为独立的法人。虽然子公司处于受母公司实际控制的地位,许多方面都要受到母公司的管理,有的甚至类似母公司的分支机构,但法律上,子公司仍是具有法人地位的独立公司企业,它有自己的公司名称和公司章程,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经营活动,其财产与母公司的财产彼此独立,各有自己的资产负债表。在财产责任上,子公司和母公司也各以自己所有财产为限承担各自的财产责任,互不连带。

通过持有其他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而对其实行控制的公司,又称控股

公司。母公司与控股公司是可以通用的两个概念,子公司也可以通过控制其他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而成为控股公司,被控股的公司成为孙公司。母公司通过控制众多的子公司、孙公司而成为庞大的公司集团。母公司只要通过较少的资本就可以利用子公司的资本购买别的公司,组建起金字塔型的公司集团模式。

(三)不同

《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子公司与分公司的区别具体为:

(1)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拥有自己独立的名称、章程和组织机构,对外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活动,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债权债务由自己独立承担。分公司则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应冠以隶属公司的名称,由隶属公司依法设立,只是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

(2)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必须符合一定的法律条件。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一般不是采取直接控制,更多地是采用间接控制方式,即通过任免子公司董事会成员和投资决策来影响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而分公司则不同,其人事、业务、财产受隶属公司直接控制,在隶属公司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3)承担债务的责任方式不同.母公司作为子公司的最大股东,仅以其对子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对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债务承担责任;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以子公司自身的全部财产为限对其经营负债承担责任。分公司由于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隶属公司在经济上统一核算,因此其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隶属公司负责清偿,即由隶属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分公司在经营中的债务承担责任。

(四)税收角度的衡量

子公司与分公司是现代大公司企业经营组织的重要形式。一家公司为什么安排它的某些附属单位作为子公司,而另一些附属单位又作为分公司?这恐怕最主要要从税收筹划的角度来分析,因为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条件下,一切合法的有利于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措施均是企业考虑的重点,而选择有利于纳税优惠的组织形式,正是达到这一目标的重要途径之一。

世界各国(包括我国)对子公司和分公司在税收待遇等方面有着许多不同的规定,这就为企业或跨国公司设立附属企业的组织形式提供了选择空间。一般来说,设立子公司有如下好处:

1.在东道国同样只负有有限的债务责任(有时需要母公司担保);

2.子公司向母公司报告企业成果只限于生产经营活动方面,而分公司则要向总公司报告全面情况;

3。子公司是独立法人,其所得税计征独立进行。子公司可享受东道国给其居民公司提供的包括免税期在内的税收优惠待遇,而分公司由于是作为企业的组成部分之一派住国外,东道国大多不愿为其提供更多的优惠;

4。东道国运用税率低于居住国时,子公司的累积利润可得到递延纳税的好处;

5.子公司利润汇回母公司要比分公司灵活的多,这等于母公司的投资所得、资本利得可以持留在子公司,或者可经选择税负较轻的时候汇回,得到额外的税收利益。

6。许多国家对子公司向母公司支付的股息规定减征或免征预提税。

对设立分公司规定的好处一般有:

1。分公司一般便于经营,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也比较简单;

2.分公司承担成本费用可能要比子公司节省;

3.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就流转税在所在地缴纳,利润由总公司合并纳税。在经营初期,分公司往往出现亏损,但其亏损可以冲抵总公司的利润,减轻税收负担;

4.分公司交付给总公司的利润通常不必缴纳预提税;

5.分公司与总公司之间的资本转移,因不涉及所有权变动,不必负担税收。

上述可见,子公司和分公司的税收利益存在着较大差异,公司企业在选择组织形式时应细心比较、统筹考虑、正确筹划.但总体上看两种组织形式最重要的区别在于:

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实体,在设立国被视为居民纳税人,通常要承担与该国其它公司一样的全面纳税义务。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实体,在设立分公司的所在国被视为非居民纳税人,只承担有限的纳税义务。分公司发生的利润与亏损要与总公司合并计算,即“合并报表".我国税法也规定,公司的下属分支机构缴纳所得都有两种形式:一是独立申报纳税;一是合并到总公司汇总纳税。而采用哪种形式缴税则取决于公司下属分支机构的性质—-是否为企业所得税独立的纳税义务人。

这里必须指出,境外分公司与总公司利润合并计算,所影响的是居住国的税收负担,至于作为分公司所在的东道国,往往照样要对归属于分公司本身的收入课税,这就是实行所谓收入来源税收管辖权。而设立在境内分公司则不存在这个问题,对这一点企业在税筹划时应加以关注。

公司企业在设立下属分支机构时,应采取哪一种最有利的经营组织形式,可以获得较多的税收利益呢?

开办初期,下属企业可能发生亏损,设立分公司,因与总公司“合并报表"

冲减总公司的利润后,可以减少应税所得,少缴所得税。而设立子公司就得不到这一项好处。但如果下属企业在开设的不长时间内就可能盈利,或能很快扭亏为盈,那么设立子公司就比较适宜,可以得到作为独立法人经营便利之处,还可以享受未分配利润递延纳税的好处。除了在开办初期要对下属企业的组织形式精心选择外,在企业的经营、运作过程中,随着整个集团或下属企业的业务发展,盈亏情况的变化,总公司仍有必要通过资产的转移、兼并等方式,对下属分支机构进行调整,以获得更多的税收利益。设立分公司还是通过控股形式组建子公司,在纳税规定上就有很大不同.由于分公司不是一个独立法人,它实现的盈亏要同总公司合并计算纳税,而子公司是一个独立法人,母、子公司应分别纳税,而且子公司只有在税后利润中才能校股东占有的股份进行股利分配.一般说来,如果组建的公司一开始就可盈利,设立子公司就更为有利。在子公司盈利的情况下,可享受到当地政府提供的各种税收优惠和其他经营优惠.如果组建的公司在经营初期发生亏损,那么组建分公司就更为有利,可减轻总公司的税收负担。

例如某公司在经营初期,下属分支机构出现亏损,分公司亏损可与总公司合并计算,于是公司总部开始时选择了建立分公司的组织形式。经营几年后,分公司转亏为盈,为了享受税收递延的好处,决定把分公司的生产经营业务逐步转移到另一家子公司去,或者干脆把分公司兼并到子公司中去,如果是整个分公司转移给子公司,那就必须考虑:

①是否要缴纳财产转移税,有没有税收优惠的规定?

②全面衡量子公司有哪些好处和坏处,尤其是税收总负担的比较;

③假定产权转移没有多大好处,而子公司的生产规模需要扩大,是否可以采取把分公司的资产所有权不转移,只是粗凭给子公司使用;

④存货也可以采取委托代销的方式,这样在受托方未销售之前可以不缴税;

⑤要特别了解一下,居住国与收入来源国对分公司与子公司亏损结转抵补的税收待遇。假定分公司的亏损可冲抵总公司的利润,在分公司未转亏为盈时,不宜转移为子公司。

总公司、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之间的关系

总公司、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之间的概念和关系 子公司与分公司是现代大公司企业经营组织的重要形式。一家公司为什么安排它的某些附属单位作为子公司,而另一些附属单位又作为分公司?子公司与分公司,到底哪个才是公司在设立分支机构的上上之选呢?在回答这些问题之前,我们先来看看分公司和子公司的特点: (一)分公司 分公司是与总公司或本公司相对应的一个概念。许多大型企业的业务分布于全国各地甚至许多国家,直接从事这些业务的是公司所设置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这些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就是所谓的分公司。而公司本身则称之为总公司或本公司。 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虽然同子公司与母公司的关系有些类似。但分公司的法律地位与子公司完全不同,它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 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因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分公司的特征具体表现为:①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②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③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④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⑤分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二)子公司 子公司是与母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母公司是指拥有另一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或通过协议方式能够对另一公司实行实际控制的公司。子公司是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所拥有或通过协议方式受到另一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这是子公司与分公司的重要区别。 1、子公司受母公司的实际控制。所谓实际控制是指母公司对子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项拥有实际上的决定权,其中尤为重要的是能够决定子公司董事会的组成。在未经他人同意的情况下,母公司自己就可以通过行使权力而任命董事会的多名董事。某些信托机构虽然拥有公司的大量股份,但并不参与对公司事务的实际控制,因而不属于母公司。 2、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控制关系是基于股权的占有或控制协议。根据股东会多数表决原则,拥有股份越多,越能够取得对公司事务的决定权。因此,一个公司如果拥有了另一公司50%以上的股份,就必然能够对该公司实行控制。

总公司与分公司母公司与子公司,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的关系

总公司与分公司-母公司与子公司,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的关系 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关系: 大体有几种关系。 一是控制关系。子公司虽然是独立的法人,可以在自己的经营范围内从事各种经营活动,但其自主性是有限的。母公司在子公司的股东会上起主导作用,子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实际上是母公司决定。总公司与分公司 二是投资关系。母公司拥有子公司,除了极少数通过协议控制外,基本通过投资实现。母公司与子公司间的投资关系分为两种情况。 A.子公司的资本全部由母公司投

入, B.母公司与其他公司共同投资于子公司,但母公司投资所占比例使其可对子公司实际控制。 三是财务关系。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实行独立核算,母、子公司在财务上是相互独立的,但是母公司可以调剂资金的名义,通过正当或不正当手段从其子公司“抽血”。子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发展前景直接影响着母公司的收益. 四是管理关系。虽然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母公司与子公司名义上生产和经营等各方面各自享有自主的权利,但事实上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通常,母公司除了自身直接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外,其主要职责还是对所属子公司的领导和管理。 *.分公司不同于子公司 由于分公司与子公司的法律地位不同,其作为民事活动主体参加民事活动的法律意义也大相径庭。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设立方式不同。 子公司一般由两个以上股东发起设立,是独立法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在其自身经营范围内独立开展各种业务活动; 分公司由设立公司在其住所地之外向当地工商部门依法设立,设立时不要求注册资金,属于总公司的分支机构,虽然也可以独立开展业务活动,但应在公司授权范围内进行。一般而言,这种授权以申请设立分公司的方式为表现。总公司与分公司也就是说,在工商部门申请设立分公司,就视为公司授权分公司开展总公司经营范围以内的活动。 2、工商登记方式和名称不同。 子公司在工商部门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名称最后都是xxx有限责任公司 分公司则领取《营业执照》。名称最后都是xxx有限公司xxx分公司。 3、诉讼中的法律效果不同。 子公司由于是独立法人,只能就其

知道总公司、分公司与子公司的区别吗

知道总公司、分公司与子公司的区别吗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听到总公司、分公司和子公司这个字词,你知道这总公司、分公司与子公司的区别在哪里呢?总公司、分公司与子公司各有什么优势呢? 下载论文网 从法律角度而言,最明显的区别是分公司没有独立的法人地位,而子公司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形象点说,总公司和分公司的关系是树干和树枝的关系,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关系是父母和子女的关系,有血缘联系,但是子公司可以独立于母公司干自己的事。 一、总公司与分公司的区别 1.概念 总公司管分公司,对所属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资金调度、人事管理等方面行使指挥、管理、监督的权利,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是与总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在法律、经济上没有独立性,属于总公司的附属机构。 2.联系与区别 (1)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

(2)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分公司的设立程序与一般意义上的公司设立程序不同,设立分公司只需办理简单的登记和开业手续。 (4)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公司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公司经营决策机构。 (5)分公司名称为总公司名称后加分公司字样,其名称中虽有公司字样,但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 二、母公司?c子公司的区别 1.概念 母公司是指拥有另一个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或通过协议方式能够对另一个公司实行实际控制的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子公司是与母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是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个公司持有或通过协议方式受到另一个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联系与区别 (1)子公司受母公司的实际控制。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重大事项拥有实际决定权,能够决定子公司董事会的组成,可以直接行使权力任命董事会董事。 (2)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关系基于股份的占有或控制协议而产生。 一般说来,拥有股份多的股东对公司事务具有更大的决

总公司,分公司 母公司 子公司的区别

总公司,分公司母公司子公司的区别 一、总公司与分公司 1.概念。 总公司管理分公司,对所属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资金调度、人事管理等方面行使指挥、管理、监督的权利,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分公司是与总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在法律、经济上没有独立性,属于总公司的附属机构。 2.联系与区别。 (1)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旗下的财产完全属于总公司。无自己的资产负债表 (2)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所以分公司只有营业执照,只有负责人。 (3)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公司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公司经营决策机构。 (4)分公司名称一般为总公司名称后加分公司字样,总公司A ,分公司,A 分公司 二、母公司与子公司 1.概念。 母公司是指拥有另一个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或通过协议方式能够对另一个公司实行实际控制的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子公司是与母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是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个公司持有或通过协议方式受到另一个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联系与区别。 (1)子公司受母公司的实际控制。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重大事项拥有实际决定权,能够决定子公司董事会的组成,可以直接行使权力任命董事会董事。 (2)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关系基于股份的占有或控制协议而产生。

一般说来,拥有股份多的股东对公司事务具有更大的决定权。因此,一个公司如果拥有了另一个公司50%以上的股份,就能够对该公司实行实际控制。在实践中,大多数公司的股份较为分散,因此,只要拥有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就能取得控制地位。除控制股份之外,通过订立某些特殊契约或协议,也可以使某一个公司控制另一个公司。 所以复杂点说,有 A B C D 四家公司 A 可以是B的子公司, B 可以是 C 的子公司,C可以是 D 的子公司。 这么说只要D占有A 50%以上的股份,同时A也可以是D的子公司。 (3)母公司、子公司各为独立的法人。 子公司虽然处于受母公司实际控制的地位,但在法律上,子公司属于独立的法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所以子公司有自己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法定代表人姓名字样 子公司有自己的公司章程,有董事会等公司经营决策机构、独立财产,有自己的资产负债表。子公司和母公司各以自己全部财产为限承担各自的责任,互不连带。母公司作为子公司的最大股东,仅以其对子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对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债务承担责任。设立子公司必须严格按照设立公司的要求提出申请,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营业。 三、子公司与分公司 1.设立方式不同。 子公司由公司股东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应当符合《公司法》对公司设立条件和投资方式的要求。分公司由总公司在其住所地之外向当地工商机关申请设立,属于设立公司分支机构。 2.法律地位不同。 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具有法人资格,拥有独立的名称、公司章程和组织机构,对外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名称、公司章程和组织机构,以总公司分支机构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3.受控制方式不同。 母公司对子公司一般不直接控制,而是通过任免子公司董事会成员、作出投资决策等方式影响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分公司的人事、业务、财产受总公司的直接控制,在总公司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4.承担债务责任方式不同。

母公司、总公司、分公司、子公司间的关系

一、母公司概念 母公司是指拥有其他公司一定数额的股份或根据协议,能够控制、支配其他公司的人事、财务、业务等事项的公司。母公司最基本的特征,不是在于是否持有子公司的股份,而是在于是否参与子公司业务经营。根据公司在控制与被控制关系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可以划分为母公司和子公司。实际控公司其他公司的公司是母公司。受其他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是子公司。他们都具有法人资格。 二母公司与子公司 1.概念。 母公司是指拥有另一个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或通过协议方式能够对另一个公司实行实际控制的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子公司是与母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是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个公司持有或通过协议方式受到另一个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联系与区别。 (1)子公司受母公司的实际控制。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重大事项拥有实际决定权,能够决定子公司董事会的组成,可以直接行使权力任命董事会董事。 (2)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关系基于股份的占有或控制协议而产生。 一般说来,拥有股份多的股东对公司事务具有更大的决定权。因此,一个公司如果拥有了另一个公司50%以上的股份,就能够对该公司实行实际控制。在实践中,大多数公司的股份较为分散,因此,只要拥有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就能取得控制地位。除控制股份之外,通过订立某些特殊契约或协议,也可以使某一个公司控制另一个公司。 (3)母公司、子公司各为独立的法人。 子公司虽然处于受母公司实际控制的地位,在许多方面受到母公司的制约和管理,有的甚至实际上类似于母公司的分支机构,但在法律上,子公司属于独立的法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子公司有自己的公司章程,有董事会等公司经营决策机构。子公司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属于子公司,有自己的资产负债表。子公司和母公司各以自己全部财产为限承担各自的责任,互不连带。母公司作为子公司的最大股东,仅以其对子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对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债务承担责任。设立子公司必须严格按照设立公司的要求提出申请,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营业。

总公司、分公司、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区别和联系

总公司、分公司、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区别和联系 一、总公司与分公司 1.1概念 总公司管理分公司,对所属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资金调度、人事管理等方面行使指挥、管理、监督的权利,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是与总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在法律、经济上没有独立性,属于总公司的附属机构。 1.2联系与区别 1、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 2、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分公司的设立程序与一般意义上的公司设立程序不同,设立分公司只需办理简单的登记和开业手续。 4、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公司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公司经营决策机构。 5、分公司名称为总公司名称后加分公司字样,其名称中虽有公司字样,但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 二、母公司与子公司 2.1概念 母公司是指拥有另一个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或通过协议方式能够对另一个公司实行实际控制的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子公司是与母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是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个公司持有或通过协议方式受到另一个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2联系与区别 1、子公司受母公司的实际控制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重大事项拥有实际决定权,能够决定子公司董事会的组成,可以直接行使权力任命董事会董事。 2、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关系基于股份的占有或控制协议而产生 一般说来,拥有股份多的股东对公司事务具有更大的决定权。因此,一个公司如果拥有了另一个公司50%以上的股份,就能够对该公司实行实际控制。在实践中,大多数公司的股份较为分散,因此,只要拥有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就能取得控制地位。除控制股份之外,通过订立某些特殊契约或协议,也可以使某一个公司控制另一个公司。 3、母公司、子公司各为独立的法人 子公司虽然处于受母公司实际控制的地位,在许多方面受到母公司的制约和管理,有的甚至实际上类似于母公司的分支机构,但在法律上,子公司属于独立的法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子公司有自己的公司章程,有董事会等公司经营决策机构。子公司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属于子公司,有自己的资产负债表。子公司和母公司各以自己全部财产为限承担各自的责任,互不连带。母公司作为子公司的最大股东,仅以其对子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对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债务承担责任。设立子公司必须严格按照设立公司的要求提出申请,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营业。 三、子公司与分公司 3.1设立方式不同 子公司由公司股东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应当符合《公司法》对公司设立条件和投资方式的要求。分公司由总公司在其住所地之外向当地工商机关申请设立,属于设立公司分支机构。 3.2法律地位不同 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具有法人资格,拥有独立的名称、公司章程和组织机构,对外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名称、公司章程和组织机构,以总公司分支机构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母公司与子公司,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的关系

母公司与子公司,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的关系 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关系:大概有几种关系。一是 控制关系。 子公司固然是独立的法人,能够在自己的经营范围内从事各样经 营活动,但其自主性是有限的。 母公司在子公司的股东会上起主导作用,子公司的经营目标和投 资计划其实是母公司决定。 总公司与分公司二是投资关系。 母公司拥有子公司,除了很少量经过协议控制外,基本经过投资 实现。 母公司与子公司间的投资关系分为两种状况。 A.子公司的资本所有由母公司投入, B.母公司与其余公司共同投资于子公司,但母公司投资所占比率使其可对子公司实质控制。 三是财务关系。 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推行独立核算,母、子公司在财务上是相 互独立的,可是母公司能够调剂资本的名义,经过正当或不正当手段 从其子公司抽血。 子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发展远景直接影响着母公司的利润.四是管理关系。 固然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母公司与子公司名义上生产和经营等 各方面各自享有自主的权益,但事实上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往常,母公司除了自己直接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外,其主要职责还 是对所属子公司的领导和管理。 *. 分公司不一样于子公司因为分公司与子公司的法律地位不一样,其作为民事活动主体参加民事活动的法律意义也天壤之别。 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建立方式不一样。 子公司一般由两个以上股东倡始建立,是独立法人,独立肩负民 事责任,在其自己经营范围内独立展开各样业务活动;分公司由建立 公司在其住处地以外向当地工商部门依法建立,建即刻不要求注册资 金,属于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固然也能够独立展开业务活动,但应在 公司受权范围内进行。 一般而言,这类受权以申请建立分公司的方式为表现。 总公司与分公司也就是说,在工商部门申请建立分公司,就视为 公司受权分公司展开总公司经营范围之内的活动。 2、工商登记方式和名称不一样。 子公司在工商部门领取《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名称最后都是xxx 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则领取《营业执照》。 名称最后都是 xxx 有限公司 xxx 分公司。 3、诉讼中的法律成效不一样。 子公司因为是独立法人,只好就其自己财富追查民事责任,除出 资人(即子公司的各股东)出资不实或出资后抽逃资本的状况以外, 不可以清账的部分也不可以向出资人追偿;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业务开

分公司与子公司、总公司、母公司区别

分公司与子公司、总公司、母公司的联系与区别 一、总公司与分公司 1.概念。 总公司管理分公司,对所属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资金调度、人事管理等方面行使指挥、管理、监督的权利,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是与总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在法律、经济上没有独立性,属于总公司的附属机构。 2.联系与区别。 (1)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 (2)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分公司的设立程序与一般意义上的公司设立程序不同,设立分公司只需办理简单的登记和开业手续。 (4)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公司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公司经营决策机构。 (5)分公司名称为总公司名称后加分公司字样,其名称中虽有公司字样,但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 二、母公司与子公司 1.概念。 母公司是指拥有另一个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或通过协议方式能够对另一个公司实行实际控制的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子公司是与母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是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个公司持有或通过协议方式受到另一个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联系与区别。 (1)子公司受母公司的实际控制。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重大事项拥有实际决定权,能够决定子公司董事会的组成,可以直接行使权力任命董事会董事。

(2)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关系基于股份的占有或控制协议而产生。 一般说来,拥有股份多的股东对公司事务具有更大的决定权。因此,一个公司如果拥有了另一个公司50%以上的股份,就能够对该公司实行实际控制。在实践中,大多数公司的股份较为分散,因此,只要拥有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就能取得控制地位。除控制股份之外,通过订立某些特殊契约或协议,也可以使某一个公司控制另一个公司。 (3)母公司、子公司各为独立的法人。 子公司虽然处于受母公司实际控制的地位,在许多方面受到母公司的制约和管理,有的甚至实际上类似于母公司的分支机构,但在法律上,子公司属于独立的法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子公司有自己的公司章程,有董事会等公司经营决策机构。子公司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属于子公司,有自己的资产负债表。子公司和母公司各以自己全部财产为限承担各自的责任,互不连带。母公司作为子公司的最大股东,仅以其对子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对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债务承担责任。设立子公司必须严格按照设立公司的要求提出申请,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营业。 三、子公司与分公司 1.设立方式不同。 子公司由公司股东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应当符合《公司法》对公司设立条件和投资方式的要求。分公司由总公司在其住所地之外向当地工商机关申请设立,属于设立公司分支机构。 2.法律地位不同。 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具有法人资格,拥有独立的名称、公司章程和组织机构,对外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名称、公司章程和组织机构,以总公司分支机构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3.受控制方式不同。 母公司对子公司一般不直接控制,而是通过任免子公司董事会成员、作出投资决策等方式影响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分公司的人事、业务、财产受总公司

分公司和子公司的优缺点

分公司和子公司的优缺点 在人们的生活中被各种各样的公司充斥着,公司的发展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众多的便利,这样不仅能够为人们提供信息资源,同样也是经济发展的需要,公司又分为不同的种类,关于分公司和子公司的优缺点是怎样的呢,下面就给大家介绍一下。 分公司和子公司的优缺点 一、分公司 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虽然同子公司与母公司的关系有些类似。但分公司的法律地位与子公司完全不同,它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因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子公司 子公司是与母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这是子公司与分公司的重要区别。 母公司、子公司各为独立的法人并且子公司受母公司的实际控制。根据股东会多数表决原则,拥有股份越多,越能够取得对公司事务的决定权。母公司控制子公司通常就是基于股权的占有或控制协议。母公司对子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项拥有实际上的决定权,其中尤为重要的是能够决定子公司董事会的组成。另外除股份控制方式之外,通过订立某些特殊契约或协议而使某一公司处于另一公司的支配之下,也可以形成母公司、子公司的关系。 三、税收角度的区别 设立分公司还是通过控股形式组建子公司,在纳税规定上就有很大不同。由于分公司不是一个独立法人,它实现的盈亏要同总公司合并计算纳税,而子公司是一个独立法人,母、子公司应分别纳税,而且子公司只有在税后利润中才能按股东占有的股份进行股利分配。一般说来,如果组建的公司一开始就可盈利,设立子公司就更为有利。在子公司盈利的情况下,可享受到当地政府提供的各种税收优惠和其他经营优惠。如果组建的公司在经营初期发生亏损,那么组建分公司就更为有利,可减轻总公司的税收负担。

(完整版)总公司、子公司、分公司之间区别

总公司、母公司、分公司与子公司的联系与差别 一、总公司与分公司 1、观点。 总公司管理分公司,对所属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资本调动、人事管理等方面履行指挥、管理、监察的权益,拥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肩负民事责任。分公司是与总公司相对应的法律观点,是指在业务、资本、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理,不拥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在法律、经济上没有独立性,属于总公司的隶属机构。 2、联系与差别。 (1 )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富,其实质据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富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财富欠债表。 (2)分公司不拥有法人资格,不独立肩负民事责任。 (3)分公司的建立程序与一般意义上的公司建立程序不一样,建立分公司只需办理简单的登记和开业手续。 (4 )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公司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公司经营决议机构。 (5 )分公司名称为总公司名称后加分公司字样,其名称中虽有公司字样,但不是真实意义上的公司。 二、母公司与子公司 1、观点

母公司是指拥有另一个公司必定比率以上的股份或经过协 议方式能够对另一个公司推行实质控制的公司,拥有法人资格, 能够独立肩负民事责任。子公司是与母公司相对应的法律观点, 是指必定比率以上的股份被另一个公司拥有或经过协议方式受 到另一个公司实质控制的公司。子公司拥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肩负民事责任。 2、联系与差别。 (1)子公司受母公司的实质控制。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重要事项拥有实质决定权,能够决定子公司董事会的构成,能够直接履行权益委任董事会董事。 (2 )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关系鉴于股份的据有或控制 协议而产生。 一般说来,拥有股份多的股东对公司事务拥有更大的决定 权。所以,一个公司假如拥有了另一个公司 50 %以上的股份,便可以对该公司推行实质控制。在实践中,大部分公司的股份较为分别,所以,只需拥有必定比率以上的股份就能获得控制地位。 除控制股份以外,经过订立某些特别契约或协议,也能够使某一个公司控制另一个公司。 (3)母公司、子公司各为独立的法人。 子公司固然处于受母公司实质控制的地位,在很多方面遇到母公司的限制和管理,有的甚至实质上近似于母公司的分支机构,但在法律上,子公司属于独立的法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

子公司、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

子公司、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 子公司与分公司是现代大公司企业经营组织的重要形式。一家公司为什么安排它的某些附属单位作为子公司,而另一些附属单位又作为分公司?子公司与分公司,到底哪个才是公司在设立分支机构的上上之选呢?在回答这些问题之前,我们先来看看分公司和子公司的特点: (一)分公司 分公司是与总公司或本公司相对应的一个概念。许多大型企业的业务分布于全国各地甚至许多国家,直接从事这些业务的是公司所设置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这些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就是所谓的分公司。而公司本身则称之为总公司或本公司。 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虽然同子公司与母公司的关系有些类似。但分公司的法律地位与子公司完全不同,它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因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分公司的特征具体表现为:①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②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③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④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⑤分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二)子公司 子公司是与母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母公司是指拥有另一公司一定比例

以上的股份或通过协议方式能够对另一公司实行实际控制的公司。子公司是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所拥有或通过协议方式受到另一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这是子公司与分公司的重要区别。 1、子公司受母公司的实际控制。所谓实际控制是指母公司对子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项拥有实际上的决定权,其中尤为重要的是能够决定子公司董事会的组成。在未经他人同意的情况下,母公司自己就可以通过行使权力而任命董事会的多名董事。某些信托机构虽然拥有公司的大量股份,但并不参与对公司事务的实际控制,因而不属于母公司。 2、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控制关系是基于股权的占有或控制协议。根据股东会多数表决原则,拥有股份越多,越能够取得对公司事务的决定权。因此,一个公司如果拥有了另一公司50%以上的股份,就必然能够对该公司实行控制。但实际上由于股份的分散,只要拥有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就能够获股东会表决权的多数,即可取得控制的地位。除股份控制方式之外,通过订立某些特殊契约或协议而使某一公司处于另一公司的支配之下,也可以形成母公司、子公司的关系。 3、母公司、子公司各为独立的法人。虽然子公司处于受母公司实际控制的地位,许多方面都要受到母公司的管理,有的甚至类似母公司的分支机构,但法律上,子公司仍是具有法人地位的独立公司企业,它有自己的公司名称和公司章程,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经营活动,其财产与母公司的财产彼此独立,各有自己的资产负债表。在财产责任上,子公司和母公司也各以自己所有财产为限承担各自的财产责任,互不连带。 通过持有其他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而对其实行控制的公司,又称控股

总公司分公司子公司

总公司分公司子公司 总公司、分公司、母公司与子公司的联系与区别 一、总公司与分公司 1.概念 总公司管理分公司,对所属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资金调度、人事管理等方面行使指挥、管理、监督的权利,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是与总公司相对应的 法律概念,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分公司在法律、经济上没有独立性,属于总公司的附属机构。 2.联系与区别 1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 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 2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分公司的设立程序与一般意义上的公司设立程序不同,设立分公司只需办理简单的 登记和开业手续。 4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公司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公司经营决策机构。 5分公司名称为总公司名称后加分公司字样,其名称中虽有公司字样,但不是真正意 义上的公司。 二、母公司与子公司 1.概念 母公司是指拥有另一个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或通过协议方式能够对另一个公司实 行实际控制的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子公司是与母公司相对应的 法律概念,是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个公司持有或通过协议方式受到另一个公司实 际控制的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联系与区别 1子公司受母公司的实际控制。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重大事项拥有实际决定权,能够决定子公司董事会的组成,可以直 接行使权力任命董事会董事。

2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关系基于股份的占有或控制协议而产生。 一般说来,拥有股份多的股东对公司事务具有更大的决定权。因此,一个公司如果拥 有了另一个公司50%以上的股份,就能够对该公司实行实际控制。在实践中,大多数公司 的股份较为分散,因此,只要拥有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就能取得控制地位。除控制股份之外,通过订立某些特殊契约或协议,也可以使某一个公司控制另一个公司。 3母公司、子公司各为独立的法人。 子公司虽然处于受母公司实际控制的地位,在许多方面受到母公司的制约和管理,有 的甚至实际上类似于母公司的分支机构,但在法律上,子公司属于独立的法人,以自己的 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子公司有自己的公司章程,有董事会等公司经营决策机构。子公司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属于子公司,有自己的资产负债表。子公司和母公司各以自己全 部财产为限承担各自的责任,互不连带。母公司作为子公司的最大股东,仅以其对子公司 的出资额为限对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债务承担责任。设立子公司必须严格按照设立公司 的要求提出申请,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营业。 三、子公司与分公司 1.设立方式不同 子公司由公司股东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应当符合《公司法》对公司设立条件 和投资方式的要求。分公司由总公司在其住所地之外向当地工商机关申请设立,属于设立 公司分支机构。 2.法律地位不同 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具有法人资格,拥有独立的名称、公司章程和组织机构,对外 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名称、公司章程和组织 机构,以总公司分支机构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3.受控制方式不同 母公司对子公司一般不直接控制,而是通过任免子公司董事会成员、作出投资决策等 方式影响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分公司的人事、业务、财产受总公司的直接控制,在总 公司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4.承担债务责任方式不同 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以子公司的全部财产为限对其债务承担责任。分公司由于没 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总公司在财务上统一核算,因此,其经营债务由总公司负责清偿, 即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为限对分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债务承担责任。

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区别

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区别 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区别 (1)分公司 分公司是与总公司或本公司相对应的一个概念。许多大型企业的业务分布于全国各地 甚至许多国家,直接从事这些业务的是公司所设置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这些分支机构 或附属机构就是所谓的分公司。而公司本身则称之为总公司或本公司。分公司与总公司的 关系虽然同子公司与母公司的关系有些类似。但分公司的法律地位与子公司完全不同,它 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因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的特征具体表现为:①分公司 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 产负债表中。②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③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 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④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章程,没 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⑤分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 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子公司是与母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母公司是指拥有另一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 或通过协议方式能够对另一公司实行实际控制的公司。子公司是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 另一公司所拥有或通过协议方式受到另一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可 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这是子公司与分公司的重要区别。(1)子公司受母公司的实际控制。所谓实际控制是指母公司对子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项拥有实际上的决定权,其中尤为重要的 是能够决定子公司董事会的组成。在未经他人同意的情况下,母公司自己就可以通过行使 权力而任命董事会的多名董事。某些信托机构虽然拥有公司的大量股份,但并不参与对公 司事务的实际控制,因而不属于母公司。(2)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控制关系是基于股权 的占有或控制协议。根据股东会多数表决原则,拥有股份越多,越能够取得对公司事务的 决定权。因此,一个公司如果拥有了另一公司50%以上的股份,就必然能够对该公司实行 控制。但实际上由于股份的分散,只要拥有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就能够获股东会表决权 的多数,即可取得控制的地位。除股份控制方式之外,通过订立某些特殊契约或协议而使 某一公司处于另一公司的支配之下,也可以形成母公司、子公司的关系。(3)母公司、子 公司各为独立的法人。虽然子公司处于受母公司实际控制的地位,许多方面都要受到母公 司的管理,有的甚至类似母公司的分支机构,但法律上,子公司仍是具有法人地位的独立 公司企业,它有自己的公司名称和公司章程,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经营活动,其财产与母 公司的财产彼此独立,各有自己的资产负债表。在财产责任上,子公司和母公司也各以自 己所有财产为限承担各自的财产责任,互不连带。通过持有其他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 而对其实行控制的公司,又称控股公司。母公司与控股公司是可以通用的两个概念,子公 司也可以通过控制其他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而成为控股公司,被控股的公司成为孙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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