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导师制实施管理办法

本科生导师制实施管理办法
本科生导师制实施管理办法

本科生导师制实施管理办法

华师教(2006)191号

为积极推进完全学分制,全面体现教书育人和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培养学生创新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通过教师个人的人格魅力影响学生的学习、生活和品德形成,学校决定从2005级全日制本科生开始,在一、二级本科生中推行导师制,现对本科生导师制规定如下:

一、本科生导师的任职要求

1、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和社会责任感,为人师表,热爱学生;

2、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的专任教师可担任本科生导师,也可吸收有教学经验的博士生协助参与学生指导工作。

二、本科生导师的配备

1、一般情况下,每6—8名(最多不超过10名)本科生配备一名导师,鼓励院系跨年级配备导师,有条件的院系也可为三、四年级本科生配备导师;

2、对于生师比较大、本科生导师配备确有困难的院系,也可聘请校内其他院系或部门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的教师担任本科生导师;

3、如遇教师出国、调离等特殊情况,院系可对本科生导师配备作出相应调整。

三、本科生导师的工作职责

担任本科生导师是教师的基本职责。本科生导师的主要工作职责包括帮助学生完成从中学到大学的过渡,指导学生学业问题,帮助学生树立正确学风,培养学生创新意识,为后续学习做好准备。

1、关心学生的思想进步,注重言传身教,引导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改进学习方法,促进学生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

2、指导学生了解本专业的基本情况、发展动态、社会需求以及培养模式,根据学生的学习能力、兴趣、爱好,指导学生合理制定学习计划,并对学生选课、学习进程安排、发展方向选择、学习方法等进行指导;

3、引导学生开展读书活动、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活动,提升学生的科研素养,有意识地培养学生的文献检索能力、社会实践能力和科研创新能力,鼓励成绩较好的学生尽早进实验室,并适当地参与一些科研工作,以提高学生的专业兴趣,熏陶学生的科研意识,培养学生的专业思想;

4、每个月导师至少与被指导学生面谈或集体指导两次,每学期院系至少应组织一次本科生导师工作的交流活动。

5、每学期导师与被指导学生第一次见面,应帮助学生制定出本学期的学习与综合素质发展计划。

四、本科生导师的工作考核

1、担任本科生导师是教师教学工作的一部分,应纳入教师教学工作量的计算中;

2、本科生导师工作考核每学年进行一次,考核细则由院系制定,主要通过考察导师职业道德、检查履行职责情况以及收集学生反馈等途径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分成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

等次。院系将考核结果汇总后上报学校,与教师年度考评挂钩;

3、学校每年开展优秀本科生导师的评选,对本科生导师工作表现突出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其比例不超过本科生导师总数的15%。

五、对学生的要求

1、尊重导师,主动与导师联系、寻求导师的指导和帮助,并以认真的态度参加导师制的各项活动;

2、每学期开学初应根据导师的意见与本人的实际情况制定出本学期的学习与综合素质发展计划;

3、每学年要客观、公正地对导师的指导情况进行评议和反馈。

六、组织和管理

1、为保证本科生导师制的顺利实施,学校成立本科生导师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分管本科生教学工作的副校长任组长,学校教学委员会副主任任副组长,学校教学委员会部分委员及部分教师为成员;

2、学校教务处是本科生导师制实施的主管部门,负责本科生导师的岗位审核、调剂,配合院系开展导师上岗培训,汇总全校考核结果,组织评选优秀本科生导师和管理协调等工作;

3、各院系在本院系教学委员会的领导下组建本科生导师工作小组,根据本院系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和实施细则,具体负责本院系本科生导师的配备、调整、组织、考核。

七、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班主任导师制实施细则

“班主任(导师)制”实施细则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充分发挥教师教书育人作用,切实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建设,真正形成我院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良好氛围和工作格局,促进大学生的全面发展,经院办公会议研究决定,自2007年3月起在我院全日制本科学生中实施“班主任(导师)制”,班主任(导师)由全院在职在岗专业教师担任。 “班主任(导师)制”是在高校持续扩招,大学生人数迅速增长而政工干部相对偏少的新形势下,就如何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所作的新的探索。一方面,由于扩招带来的大学生人数的迅速增长,政工干部的相对不足,迫切需要采取措施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的力量;由于经济全球化、政治多极化、思想文化与价值的多元化带来的大学生心理、思想的复杂性,也迫切需要专业教师给予具体地指导。另一方面,由于大学生创新意识、成才意识与创业意识的增强,他们中产生的大量的心理、思想问题愈来愈与这一成才过程高度相关,专业教师在此过程中毫无疑问可以发挥巨大的作用;同时,由于专业教师在大学生心目中特有的形象和地位,也决定了他们在思想政治教育中具有一定的比较优势。正是基于上述考虑,“班主任(导师)制”在我院应运而生。实践证明,“班主任(导师)制”不仅必要,而且可行。 一、“班主任(导师)制”的实施程序 每年九月或者三月,由院学生工作小组按照自然班级分组、配备班主任(导师),并以“聘任班主任(导师)”的形式书面通知各教师;分别召开学生和教师大会进行动员;班主任(导师)参与学生一至三年级的全程指导工作;班主任(导师)所指导的学生进入毕业年级后由院学生工作小组安排新生递补。 根据年级、专业、班级、情况分成班级,指派班主任(导师)对每个班级进行指导。按自然班级分配班主任(导师)。 二、主要职责 我院对班主任(导师)的职责作出了明确规定,主要有: 思想教育,包括个别谈心、思想辅导、释疑解惑,尤其是专业思想教育等;

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或方案(参考)

本科生全程导师制实施方案(试行) 一、指导思想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充分发挥教师教书育人的作用,形成全员育人氛围,切实提高本科生的教育教学质量,本着关爱学生、服务学生、发展学生的理念,体现因材施教和个性化培养,促进学生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我院推行本科生导师制。 第二条本科生导师制是实施和完善学分制的基本要求,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措施。本科生全程导师制主要指在本科生培养的整个过程中,推荐一些教师为学生学习和健康成长提供导向性和指导性服务。为切实做好本科生导师制工作,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第三条本科生全程导师制分两阶段完成,一、二年级配备低年级导师,三、四年级配备高年级导师。 二、导师的资格 第四条入选的导师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工作认真,治学严谨,有强烈的责任心,能及时掌握学生学习与发展需求,敏锐把握学生的个性特点。

2.熟悉学校有关学分制教学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强的业务能力。 3.熟悉本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以及各教学环节的相互关系及全部培养过程,了解专业建设与学科发展的态势。 4.高年级导师必须具备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初级职称的优秀青年教师经推荐可作为低年级导师。 三、导师的职责 第五条坚持“以学生为本”和“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和专业培养方案要求,为学生提供指导性、导向性和咨询性意见,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做好学业进程设计和人生发展规划。 第六条向学生介绍学科专业特点、发展动态及其社会需求,结合专业培养目标,教育、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树立积极的专业思想。 第七条根据不同年级学生的实际情况和教学目标,给予相应的指导,帮助学生完善学习方法。 第八条积极指导学生开展社会实践和科研活动,有意识地培养学生的科研兴趣、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和社会实践技能。根据实际

常州工学院师范学院“全过程双导师制”人才培养模式实施方案

常州工学院师范学院“全过程双导师制”人才培养模式实施方案 “全过程双导师制”是常州工学院师范学院进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所谓全过程双导师制,是指师范院校为小学教育专业学生配备专业导师,同时从中小学教育实践基地的优秀教师中为其聘请指导教师,专业导师与中小学指导教师(以下称“指导教师”)分工协作,共同培养和引导学生专业发展与职业发展。这一做法贯穿教师职前教育的全过程,而不仅仅是学生进入见习或实习阶段才由基地学校配备指导教师。 一、实施“全过程双导师制”的意义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逐步从精英教育向大众化教育的过渡,市场对需求人才的质量和规格的要求越来越高。对于高等教育培养机构而言,如何造就出既有深厚的专业理论功底,又具有灵活而扎实的专业应用技能就成为了检验毕业生良莠的现实尺度。根据我们最近几年的专业调研发现,当前的很多师范毕业生普遍存在着自我优势不明显、就业竞争力不强、职前和职后有差距等弊病,也就是说,工作后存在着相当长的一段适应期。这不仅影响了培养单位的教育声誉,而且还在一定意义上浪费了使用单位的教育资源。另外,由于长期以来师范教育中存在的体制瓶颈的制约,校内教学重理论知识的传授而轻实践技能的训练,校外教育见习和实习重形式而轻效果,教育实践活动时间配置不合理。实施“全过程双导师制”,就是要努力缩短师范毕业生的职后工作适应期,使学生在入职前就对今后的工作环境和工作对象早熟悉、早了解、早准备、早进入状态,提高自身的市场应变能力和就业竞争能力。 二、“全过程双导师制”人才培养模式的基本思路 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的要求,使师范生及时深入小学进行实地参观、见习和实习等活动,并在基础教育一线指导教师和有关教育理论专家的启发和引导下,对自己在校期间的学习状况和未来从事小学教育工作的能力状况进行动态的定期考量,发现不足,及时整改,同时,以此检验所学的教育学、心理学、课程与教学论、班队管理、心理咨询与辅导等相关理论知识的理解、掌握情况和面对具体问题时的实际运用情况,以此反馈我们的培养计划和教学手段中的缺

集团新员工导师制实施办法

集团新员工导师制实施办法 (修订版) 一、目的 1、增强新员工的归属感,使其快速地转变角色,融入集团中来。 2、推动和促进新员工成长,使其早日胜任岗位要求,提升组织绩效。 二、适用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 三、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 组长:XXX 成员:XXX XXX XXX XXX XXX 职责:①提出新员工导师制工作方向和工作思路; ②监控导师制的实施过程; ③评价新员工导师制的推行效果。 2、教务部 教务长:陈晓征 成员:人力资源部相关成员 职责:①制定新员工导师制推行计划; ②推进新员工导师制的实施; ③逐步完善导师制的实施办法。 3、督导师 构成:各单位负责人 职责:①确定本单位导师人选; ②为导师的指导工作提供支持; ③监督检查导师对新员工的指导效果。 4、导师 构成:经公司评审认证的人员

职责:①与新员工共同制定试用期的工作、学习目标及计划; ②对新员工的专业技能、工作方法、学习情况进行指导; ③关心新员工生活,及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 ④充分发挥新员工与督导师、教务部之间的桥梁作用; ⑤做好新员工考核工作。 四、实施流程 1、新员工导师制实施流程图 2、流程说明

五、导师任职资格及职责 1、导师类别 根据公司的岗位分类及新员工的岗位构成情况,新员工导师主要分为产品类、专业类、客户类和生产类四大类。因为生产类岗位的特殊性,其导师任职资格由各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其他三类导师任职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 2、导师配备 各单位根据导师任职资格要求为每位新员工配备导师,每位导师至多带两名新员工;各单位新员工导师人选确定后需提交到人力资源部备案。 3、导师职责

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或方案(参考)

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或方案 (参考) 本科生全程导师制实施方案(试行) 一、指导思想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充分发挥教师教书育人的作用,形成全员育人氛围,切实提高本科生的教育教学质量,本着关爱学生、服务学生、发展学生的理念,体现因材施教和个性化培养,促进学生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我院推行本科生导师制。 第二条本科生导师制是实施和完善学分制的基本要求,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措施。本科生全程导师制主要指在本科生培养的整个过程中,推荐一些教师为学生学习和健康成长提供导向性和指导性服务。为切实做好本科生导师制工作,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第三条本科生全程导师制分两阶段完成,一、二年级配备低年级导

师,三、四年级配备高年级导师。 二、导师的资格 第四条入选的导师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工作认真,治学严谨,有强烈的责任心,能及时掌握学生学习与发展需求,敏锐把握学生的个性特点

2 .熟悉学校有关学分制教学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强的业务能力。 3 .熟悉本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以及各教学环节的相互关系及全部培养过程,了解专业建设与学科发展的态势。 4 .高年级导师必须具备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 有初级职称的优秀青年教师经推荐可作为低年级导师。 三、导师的职责 第五条坚持“以学生为本”和“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按照 学校有关规定和专业培养方案要求,为学生提供指导性、导向性和咨 询性意见,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做好学业进程设计和人生发展规划。 第六条向学生介绍学科专业特点、发展动态及其社会需求,结 合专业培养目标,教育、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树立积极的专业思 想。 第七条根据不同年级学生的实际情况和教学目标,给予相应的指导,帮助学生完善学习方法。 第八条积极指导学生开展社会实践和科研活动,有意识地培养学生的科研兴趣、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和社会实践技能。根据实际情 况,有条件的导师应适当安排学生参与科研课题或教学改革课题的研究或辅

XX集团企业导师制管理办法

**科技 导师制管理办法

1.目的 1.1帮助新员工迅速融入企业文化,了解工作环境,熟悉工作流程,掌握公司制度,学会使用各种工具,促进新员工的成长。 1.2 帮助公司骨干员工快速成长,提升岗位技能与管理水平,明确职业生涯规划,调整工作与生活心态,将骨干员工培养为公司发展的核心团队。 1.3帮助岗位调动、晋升的老员工尽快熟悉新岗位工作,提升岗位技能,满足岗位需要。 1.4带动员工学习的积极性,开发员工潜能,激发员工工作热情,提升导师带队伍的能力,便于培养并选拔团队领导人才,实现“一帮一、一对红”,构建起学习型组织。 1.5 配合员工的个人职业发展,开发、留住人才,促进员工与企业共同发展。 2.适用范围 2.1公司所有的新进员工(实习生、临时工除外)。 2.2 公司批准列入后备人才培养计划的员工。 2.3发生轮岗、岗位调动、晋升等的员工。 2.3具体划分及说明见下表。 3.导师的岗位职责 3.1新员工与导师的职责具体划分详见附件一,其他人员与导师的职责划分详见第3及第4条内容;

3.2导师应根据被辅导员工的特点与员工进行主动的充分沟通,共同制订《员工辅导计划》(见附件二)。该计划应充分考虑员工原有的特长与优点,以月为周期与员工共同制定该员工在一定阶段内的学习发展目标; 3.3每月定期进行沟通,可以面谈、电话、电邮等方式,小结前期工作、安排下期工作,为员工实现成长目标提供帮助,同时向公司人事行政部门提供书面《月度评估报告》(见附件三)。 3.4对员工进行工作方法、技能的指导提高其工作能力,解答遇到的问题及其他与学习进步相关的问题。 3.5了解员工思想动态,正确传达意见,恰当地进行沟通交流,建设良好的工作氛围。当被辅导员工出现心理问题、职业取向问题时给予必要的帮助。 3.6在员工之间、员工与公司之间出现争议时,承担协调职责。 3.7在辅导期结束前对员工的表现进行评价和建议,对于新员工的评价,将作为是否让新员工转正的依据之一。 3.8辅导期期间,新员工离职,导师需要写出书面报告提交给人事行政部门,内容包括新员工离职原因分析、总结问题以及提出改善建议。 3.9推动员工导师制的运作,提出改进的方法和建议。 4.员工的权利与义务 4.1员工的权利 4.1.1对导师辅导工作进行评价、反馈的权利。 4.2员工的义务 4.2.1尊重导师,诚实对待导师,要理解导师也有不足之处的,重要的是学习导师的长处与经验。 4.2.2及时将个人的想法、工作总结与对公司的看法与建议和导师沟通。 汇报工作进展及学习心得,多向导师及老员工请教,尽快熟悉工作环境。 4.2.4辅导期间每满一个月,员工需填写《员工月度总结表》(附件四)并提交给直接领导和导师; 附件五),提交给人事行政部门存档。 5.导师的管理 5.1根据导师的资质与水平,分为初级导师、中级导师与高级导师。 5.2 导师的归口管理部门为人事行政部,人事行政部建立《导师库》进行统一管理。 6.导师的选拔与任用 6.1导师级别及任职要求

西南科技大学实施本科生导师制指导性意见(试行)

西南科技大学关于实施 本科生导师制的指导性意见(试行) 本科生导师制是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必然要求,是进一步贯彻中央16号文件精神,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的重要保证。实施导师制对促进学生自主学习与教师指导相结合,建立新型师生关系,实现因材施教和个性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进一步深化和落实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全面做好本科生导师制推行工作,明确各学院、行政职能部门在落实本科生导师制过程中的职责,特制定本指导性意见,请各部门参照执行。 第一章组织机构 第一条学校成立本科生导师制工作指导小组,指导各学院导师制工作的实施,审定学院制定的导师制实施细则,协调各部门相关工作的开展,负责校级优秀导师的评选表彰。 组长: 分管学生工作校领导、分管教学工作校领导。 副组长: 学工部部长、教务处处长、人事处处长。 成员:人事处师资科科长、教务处教务科科长、教学信息化建设中心主任、学生教育管理科科长、就业中心主任。

秘书:学生教育管理科科长(兼) 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学生处,负责日常工作。 第二条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导师制工作实施小组,负责本院导师制的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实施小组构成情况交本科生导师制工作指导小组存档。 第二章选聘条件和程序 第三条学院应为所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配备导师。 第四条所有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教师(含行政和教辅部门中具有专业职称的人员)均应承担导师工作,未聘岗进修人员在读期间原则上不承担导师工作。 第五条导师应为人师表,言传身教,爱岗敬业,治学严谨,热爱学生,具有较强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 第六条因各种原因不再担任导师的,需经学院批准,由学院为学生选配新的导师。 第三章工作职责 第七条导师应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注重对学生科学精神、人文精神、创新精神的培养,促进学生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

信阳师范学院普通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修订稿

信阳师范学院普通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修订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本科教育教学和学分制教学管理模式改革,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切实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普通本科生导师(以下简称本科生导师)是指以学业指导为核心,并在思想品德、生活和心理等方面对本科生进行指导的教师。 第二章本科生导师的任职条件和工作职责 第三条本科生导师应具备以下任职条件: 1.爱国守法,遵守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 2.恪守教师职业道德,立德树人、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廉洁从教、为人师表、团结协作、尊重家长。 3.了解教育教学规律,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的学术水平。 4.承担学生所学专业课的教学工作,熟悉学生所学专业的培养目标、培养方案及相关的教学、学生管理等规章制度。 5.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具有一年及以上的本科教学经历。 6.上一年度考核或教学质量考评结果为合格及以上。

7.身心健康。 第四条本科生导师主要承担以下工作职责: 1.思想品德教育。及时关注学生的思想动态,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及时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并给予科学引导;引导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人文精神、创新精神及专业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 2.学业指导。学业指导主要是指对学生日常学习、专业发展、实践教学环节、科研训练等方面进行的指导。 专业引导。引导学生确立正确的专业思想,指导学生熟悉所学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及课程设置;根据学生的个体差异,指导学生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业计划,帮助学生合理安排学习进程;对学生进行选课、专业发展方向选择、学习方法等方面的指导。 实践指导。指导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教育实习、专业实(见)习、学年论文(课程设计)、学科技能竞赛等实践教学环节。 科研训练。指导学生参加科研训练、创新性实验及课外学术科技活动,主动接纳学生参与自己的科研项目,培养学生的科研能力和实践能力。 3.就业指导。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择业观,确立符合自身特点和社会需求的职业发展目标,对学生考研、选择职业方向及职业生涯规划进行指导。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方案(试行)【模板】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本科教育,发挥教师在学生培养教育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建立新型师生关系,实行个性化教育,探索学生培养新途径,提高学生以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为核心的综合素质,现根据学校本科生导师制工作有关要求,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导师制方案 根据大一学年的成绩并参考入学成绩,在大二的第一学期,以自愿的原则,选拔一批优秀学生,实行导师制培养,培养周期为第三学期至第六学期,共四个学期。 在培养周期内,因导师出国、挂职或工作调动,及学生转专业或成绩下滑严重等原因,经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对导师或学生进行调整。 二、导师的任职条件 1、到学院工作三年以上,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工作责任心强,严于律己,关心学生成长,并有确定科研方向的专任教师,均可担任本科生的指导教师; 2、教授、副教授、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原则上均应担任本科生导师; 3、受过学校处分或上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当年不能选聘为本科生导师; 三、导师的工作职责 1、关心学生的思想进步,引导学生明确学习目的和成才目标,端正专业思想和学习态度,促进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的全面协调发展; 2、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做学生的良师益友,当好学生深造就业的参谋; 3、指导学生了解专业的基本情况、发展动态、社会需求;帮助学生对所学专业有较全面正确的认识,端正学习态度。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帮助学生养成正确的学习方法,努力培养学生学会学习和创新,注意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

4、根据学生的个体情况,指导学生合理制定学习计划;负责对学生选课、选择专业发展方向等方面进行指导; 5、有意识有计划培养学生的科研能力,主动接纳学生参加自己的科研项目; 6、原则上导师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师生见面会,了解学生学习情况,答疑解惑,帮助学生解决学习问题,部署新的学习任务,并为学生交流学习经验和相互学习提供机会和条件。 7、导师以自己严谨的治学态度、优良的职业道德影响学生,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 8、导师应建立导师工作志,制订指导工作计划,指导活动要有记录,学期结束要有指导工作总结。 四、导师的配备 1、导师的配备采取学生导师双向选择,学院调配的原则; 2、每名导师在同年级指导学生不多于2人; 3、进入导师制的学生,应在认真完成学业任务的前提下,在教师的指导下努力塑造和提高自己的能力。 五、考核及待遇 1、导师工作列入教学工作范畴,每学年指导1名本科生奖励10个标准课时工作量,1名以上每增加1人增加5个标准课时工作量,指导本科生的工作量不能顶替课程教学工作量; 2、每学期集体指导和单独指导不少于4次,在每次指导活动结束后,由学生填写《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导师制指导活动记录表》并签字,期末一并交学院归档; 3、教师指导学生在课外科技竞赛中获奖,指导教师及其相关工作人员经费奖励标准参照《XX大学大学生课外科技竞赛工作管理办法》执行。

企业导师管理制度(很全面)

企业导师管理制度 1、目的: ?建立规范、系统的导师管理制度,规范导师的操作与评估,建立新的人才培养模式; ?通过导师对指导对象的定期指导,传播企业文化,推动岗位知识、技能和经验的归纳和提炼,并有效分享和传承,加快个人的成长和环境适应; ?建立高效的学习型团队,创造全员学习、乐于分享和共同发展的文化氛围。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新员工、转岗员工和晋升员工的岗前培训。 3、 3.1 导师的定义 在特定的时期内周期性地对指导对象进行指导,使其快速融入公司文化,在经验、态度、能力等方面显著提高,成为公司业务发展的排头兵。 3.2 导师资格要求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员工,有资格成为导师: ?对公司文化有强烈的认同感和深刻的理解; ?在职时间满6个月,并连续3个月业绩排名靠前; ?通过对应上级(主管、经理等)和培训团队的评估; ?有能力为新员工制定合理的计划,安排相应的任务。 4、导师制实施程序 4.1 成为导师的途径 4.1.1 销售推荐导师

?公司内各部门根据岗位需求按比例推荐候选导师,由事业部、分公司负责人收集名单(附件1、导师推荐表); ?推荐导师人数在所辖区域内占比不超过总在职员工人数的30%,经评定入选导师人数占比不超过20%,其余作为储备候选人; ?导师补充办法:如有导师离职,首先从未入选候选人中评定和培养,如无则从在职员工中按比例补充;如团队扩大,则按比例参照离职补充办法评选。 4.1.2 筛选 按工作时间和业绩达成选拔初步合格候选导师; 4.1.3 评估确认导师 先符合:认同企业文化理念,为人正直公正、热情,责任心强的准则;再根据实际表现,与各部门确认最终导师名单(附件2、导师考试与选拔反馈表); 4.1.4 导师工作指导 通过专项工作课程,开展导师工作内容的讲解,能统一的对新员工进行辅导方法及常用工具的使用(附件3、导师工作内容细则)。 4.2 导师职责 ,指定好相应导师,导师需要根据新员工实际情况制定完成培训要求和实习期工作计划,共同完成(附件4、新员工工作计划表); 4.2.2 按照制定的要求和计划进行相应的辅导; 4.2.3 定期与新员工进行沟通交流,了解思想动态、学习情况,及时帮助他们解决问题; ,负责新员工的评估工作,并跟踪实习期的工作计划完成情况。 4.3 评价和反馈

新员工导师制实施办法

日电集团新员工导师制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让新员工快速融入日用家电集团文化、熟悉工作流程、熟悉企业运作,缩短企业引进人才的“同期化”,保证企业的人才供应。 第二条注重培养新员工七个方面能力:责任心、工作热情、敬业忠诚、团队精神、解决问题的能力、快速学习能力、创新精神、独立工作能力; 第三条新进入日用家电集团大专以上管理人员。 第二章实施体系 第四条实施用人部门和人力资源部门二级培养体系;成员:直线经理、导师、人力资源部门。 第五条每位新员工配备一位导师。 第三章职责 第六条导师是新员进入企业的启蒙老师,是新员工能否在新环境中快速成长的关键因素。指导新员工是管理人员基本技能之一。主要职责如下: 1、帮助新员工了解企业文化、熟悉工作流程、熟悉企业运作等。 2、帮助新员熟悉办公环境,包括:办公用品、电话、用餐、MIP 系统等。 3、解答新员工关于公司相关问题。 4、指导新员工日常业务,传授工作方法、技巧、培养员工独力工 作能力。 5、为新员工制定指导期内工作目标和学习目标,实施新员指导计

划,定期检查、沟通、改善,并填写“新员工沟通表” 第七条新员工直线经理是组织、监督新员工指导计划实施与评估,主要职责为: 1、负责协同导师制定新员工指导计划; 2、负责督导新员工指导计划实施,定期检查和考核; 3、负责新员工试用评估。 第八条人力资源部门作为该计划的策划和推动者,为各部门提供支持,主要职责为: 1、建立新员工导师体系,检查、完善、考核实施情况,提供人力资源咨询; 2、会同用人部门为新员工明确一名导师;定期与导师交流新员工工作情况。 3、协同各部门选拔和培养导师。 4、评估新员指导效果,组织新员工、导师交流会。 第四章实施流程 第九条导师制成员工作流程: 填表写“新员指导沟通表”)---下阶段计划----培训---考核(指导期结束,填表写新员工综合能力评估表)。 第五章实施细则 第十一条导师任职资格:

企业导师管理制度(很全面)

本页为著作的封面,下载以后可以删除本页! 【最新资料Word版可自由编辑!!】 企业导师管理制度

1、目的: 建立规范、系统的导师管理制度,规范导师的操作与评估,建立新的人才培养模式; 通过导师对指导对象的定期指导,传播企业文化,推动岗位知识、技能和经验的归纳和提炼,并有效分享和传承,加快个人的成长和环境适应; 建立高效的学习型团队,创造全员学习、乐于分享和共同发展的文化氛围。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新员工、转岗员工和晋升员工的岗前培训。 3、 3.1 导师的定义 在特定的时期内周期性地对指导对象进行指导,使其快速融入公司文化,在经验、态度、能力等方面显著提高,成为公司业务发展的排头兵。 3.2 导师资格要求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员工,有资格成为导师: 对公司文化有强烈的认同感和深刻的理解; 在职时间满6个月,并连续3个月业绩排名靠前; 通过对应上级(主管、经理等)和培训团队的评估; 有能力为新员工制定合理的计划,安排相应的任务。 4、导师制实施程序 4.1 成为导师的途径

4.1.1 销售推荐导师 公司内各部门根据岗位需求按比例推荐候选导师,由事业部、分公司负责人收集名单(附件1、导师推荐表); 导师人数占比不超过20%,其余作为储备候选人; 导师补充办法:如有导师离职,首先从未入选候选人中评定和培养,如无则从在职员工中按比例补充;如团队扩大,则按比例参照离职补充办法评选。 4.1.2 筛选 按工作时间和业绩达成选拔初步合格候选导师; 4.1.3 评估确认导师 先符合:认同企业文化理念,为人正直公正、热情,责任心强的准则;再根据实际表现,与各部门确认最终导师名单(附件2、导师考试与选拔反馈表); 4.1.4 导师工作指导 通过专项工作课程,开展导师工作内容的讲解,能统一的对新员工进行辅导

本科生导师制工作实施细则

本科生导师制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本科生的培养工作,不断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充分调动和利用学校优质教学资源,发挥导师在本科人才培养中的指导作用,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科生导师应注重对学生的人生引导,充分发挥启迪与濡染作用,为人师表,言传身教,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树立远大理想;注重学生身心健康和专业素养发展。 第三条本科生导师应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帮助学生深入了解学科特点、学习要求,培养学生的发展潜质以及探究知识、独立思考的能力;针对学生的个体差异,对学生学习方法、学习计划、科学研究、职业生涯规划等方面进行指导。 第四条院(系)应坚持水平与责任并重的原则,聘任热爱本科人才培养工作、师德学识兼具的教师担任导师,建设一支以学生学业指导为核心,兼顾学生人生引导和科学研究指导的高水平的导师队伍。 第五条鼓励学校全职教师担任本科生导师。院(系)对导师的任职资格须进行认真筛选,聘请恪守职业道德、师德高尚、责任心强、为人正派、爱生敬业,能认真履行导师职责的教师担任本科生导师。鼓励学校机关部处、学院党政管理干部担任本科生导师。拟担任本科生导师的党政管理干部要求硕士毕业工作满两年或博士毕业。鼓励退

休同志(年龄未超过 70 岁)根据专业特长担任本科生导师。 第六条导师的聘任程序 (一)采取教师自荐与院(系)推荐相结合的办法,经教师申报、学院(系)审核,报教务处备案。学校其他单位的教师可向拟指导学生所在院(系)提出申请。 (二)院(系)建立“导师信息库”,将经教师申报、院(系)核准的导师信息纳入“导师信息库”,供学生了解和选择导师。 (三)按照师生双向选择的原则,学生可根据自身的意愿、兴趣和发展在本院(系)或跨院(系)选择导师;导师也可根据自身的要求选择学生。每位导师指导学生总数不超过 8 名。 (四)导师聘期一般为三年,第一学年结束后,如需变动,师生均可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经院(系)批准后,报教务处备案。 第七条导师须制订指导计划,定期对学生进行指导。每学期导师指导每个学生不少于 6 次(可以是集体指导),每次指导活动必须有详细的指导记录,指导记录表和学生意见反馈表是指导教师年终考评的主要依据。建议在学期初、学期中及学期末加强对学生学业指导、人生引导,帮助学生制订个性化学习方案,关注学生学业以及思想发展动态,使导师与学生的交流互动成为学生学习经历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八条导师应认真履行职责,保证对学生指导的时间和效果;受指导学生应认真填写《本科生导师指导记录手册》,记录导师的指导过程、指导内容和学习收获。 第九条全职教师担任导师,每学年指导 1 名本科生视同承担 5

机械工程学院全日制本科生导师制管理试行办法

机械工程学院全日制本科生导师制管理试行办法

宁大机械(政)字[2011] 20号 关于印发《机械工程学院全日制本科生导师制 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为适应宁夏大学“211工程”建设需要,完善学分制教学管理,充分发挥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的主导作用,不断提高学生(以下学生指大一新生)培养质量,学院决定在本科生教育教学中实行导师制,根据学校的要求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机械工程学院全日制本科生导师制管理办法(试行)》。该管理办法经2011年9月28日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现印发执行。 附件1:机械工程学院全日制本科生导师制管理办法(试行)附件2:机械工程学院本科生导师指导活动记录 机械工程学院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件1: 机械工程学院全日制本科生导师制管理办法(试行) 为适应宁夏大学“211工程”建设需要,完善学分制教学管理,充分发挥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的主导作用,不断提高学生(以下学生指大一新生)培养质量,学院决定在本科生教育教学中实行导师制,根据学校的要求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导师资格 (一)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和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具备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能尊重、热爱、关心学生,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二)受聘导师应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硕士学位。 (三)具有较高水平的专业知识或丰富的管理经验,熟悉相关学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四)熟悉学校教学管理和学生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五)具有较高的敬业精神,能够保证足够时间开展指导工作。 第二条导师职责 (一)按照国家教育政策法规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以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为目标,正确引导学生适应大学学习和生活。 (二)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指导学生制定适合自身的学涯规划,明确奋斗目标和各阶段任务,并解决学生各种思想、心理困惑。 (三)指导学生开展科技创新和实践活动。帮助学生选择专业指导老师开展科技创新,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各种科技竞赛活动和创新实验,从而促进学生科学素养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和提高。 (四)关心学生成长。加强与学生的情感沟通与交流,帮助解

同济大学软件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

同济大学软件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为充分发挥教师在本科生人才培养中的作用,进一步提高软件工程专业人才培养的质量,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本科生全面实施导师制。 同济大学软件学院本科生导师制是指由学院指定的教师对学生进行学习、思想、创新等方面指导的教育制度。导师制是实施和完善学分制的必要组织保证,是学院贯彻因材施教原则,培养个性化创新人才的制度保证,也是充分发挥教师的指导作用,体现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的具体措施。结合软件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章目的和意义 本科生导师制旨在充分利用优质师资及教育资源,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中心环节,努力实现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通过对学生因材施教。充分激发学生的潜能,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专业意识。 1、实行本科生导师制有利于学生尽快适应大学学习生活,增加学生对学校的归属感和认同感,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实行本科生导师制,有利于及时对学生进行心理疏导,有益学生心理健康; 3、实行本科生导师制,有利于对学生因材施教,帮助学生确立个性化的发展,形成合理的知识结构; 4、实行本科生导师制,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和科研能力; 5、实行本科生导师制,有利于提高本科生的专业意识和研究生的生源质量。

第二章实施办法 1、实施对象及任务 同济大学软件学院本科生导师制从2017级本科生开始施行。实施对象分为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为一年级本科生,导师的主要任务是指导学生尽快适应大学生活和专业方向的选择。第二个层次为二、三年级本科生,导师的主要任务以对学生的知识学习、能力训练,特别是创新创业能力训练为主。第三个层次为四年级本科生,导师的主要任务以对学生进行就业咨询、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学术研究和技术开发能力培养为主。 2、导师遴选条件 (1)本科生导师要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师德高尚,治学严谨,责任心强,热爱学生。 (2)本科生导师必须是学院专业教师,拥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所有满足条件的教师均须参加本科生导师制。 3、师生双向选择规定 本科新生在入学时由学生和导师进行双向选择。若学生或导师提出申请,并经软件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同意,每学年可以进行一次调整。 原则上每位导师所指导的每届本科生人数不超过5名,总人数不超过20名。 4、导师的职责 (1)思想引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使学生在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的过程中,自觉加强思想道德修养,提升职业素养。

新进教师导师制实施细则

新进教师导师制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加强新进教师的培养,帮助他们尽快适应教学工作,熟悉教学过程,掌握课堂教学的方法和技巧,胜任教学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二、实施对象 本实施办法中的“新进教师”特指进校工作不足一年且无高校教学经验的教师。 三、导师基本条件 1. 具有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 师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良好的教学效果、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3. 能履行本实施办法所规定的导师工作职责。 四、导师工作职责 1. 进行师德教风教育,传授科学的教育教学思想,培养新进教师实事求是、严谨踏实的科学态度和爱岗敬业精神。 2. 负责制定新进教师培养计划,提出培养目标和措施,进行经常性检查指导;帮助和指导新进教师制定自学计划,督促新进教师在教学和科研中完成培养计划。 3. 指导新进教师掌握所任教课程的教学内容、教学要点以及与本课程相关学科的前沿知识,培养其从事教学、科研的能力,吸收青年教师参与科研工作。 4. 指导新进教师撰写讲课提纲和教案,掌握正确的教学方法,熟悉并把握教学环节和教学规范。 5. 结合授课的内容和特点,运用各种教学手段和现代教学技术,指导新进教师进行教学改革实践,提高教学质量。 6.对新进教师进行考核,提出书面考核报告,交教学系(部)审核。 五、对新进教师的培养要求

1. 虚心向指导教师和其他老教师学习,主动接受指导教师的指导,新进教师每学期至少跟班听课30学时,每次听课均需做好听课记录,写出书面体会。 2. 在导师的指导下,自学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高等教育教学理论,了解本专业的发展动态和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并撰写详细的读书笔记。 3. 在导师的指导下,学习和掌握包括备课、上课、批改作业、答疑、教学实验、考试命题等各教学环节的教学要求和方法技巧,并有完整详细的手写教案和教学后记。 4. 教学岗位培训结束后,参加培训的新进教师要将培训总结和培训期间的读书笔记、听课笔记、教案、教学后记等交教务处考核。 5. 在新进教师教学岗位培训中,不完成培训任务、培训不合格的教师的年度教学考核为不合格,学校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新进教师培养期限 新进教师的培养期为一年。 七、组织管理与考核 1. 新进教师导师制由各系(部)按照本实施办法负责具体实施,教务处负责检查考核各教学系(部)落实导师制的情况。 2. 为保证导师制培养质量,每名导师原则上只能指导一名青年教师。 3. 学校设立新进教师导师指导经费。教务处依据对新进教师的培养要求、教学质量考核结果、教学督导组听课结果等方面内容,对新进教师的指导工作进行考核。学校将按照考核合格的新进教师人数,以2000元/人的标准将培养经费划拨至相关教学系(部),由各系(部)具体负责经费的分配和发放。对考核不合格的新进教师,学校不予以划拨培养经费。 八、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法律系负责解释。 湖南科技学院法律系 二〇〇九年四月

公司导师带徒管理办法

中铁航空港一公司“导师带徒”管理办法 1. 总则 为加强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加快人才培养,满足公司对各类管理骨干人员的需求,合理解决工学矛盾,扩大员工培训覆盖面,进一步落实培训责任,全面提升员工整体素质,充分发挥“传、帮、带”的作用,逐步建立员工在岗全程培训和导师带徒弟的长效机制,推进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特制定此导师带徒弟办法。 2. 术语 导师:具备一定工作经验和工作能力,忠诚企业,有较强的责任心,并愿意为企业培养人才的中高层管理人员。 徒弟:新分毕业生或参加工作后,工作经验、工作能力相对欠缺,忠诚企业,工作积极,勤学好问,经过重点培养能够成为独当一面的骨干员工。 导师带徒:是指由经验丰富的中高层管理人员,或具有精湛技术、专业理论知识较深的中高级骨干管理人员,在工作岗位上以导师的身份,通过“传、帮、带”的方式,通过签订师徒协议的形式,对新进人员或有发展潜力的各类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入职引导、传授专业和时间知识及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的行为。 带徒完成目标度:导师所带徒弟达到培养目标的占总带徒人数的比例。 3.导师带徒范围

对于新分配至项目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项目经理部每名领导、业务骨干选择1-3 名优秀毕业生,加以重点培养,以见习期满后,能肩负管理骨干人员岗位工作为目标,指导时间为12 个月,并签订师徒协议(见附件一)。 、对已参加工作,定职定级的一般人员,因业务或管理能力稍有欠缺,但经过重点培养,可以成为项目部门负责人的一般员工,公司机关各部室负责人应从项目经理部本业务系统内选择1-3 名一般员工,以培养成项目部门负责人为目标,加以重点培养,指导时间为6-24 个月,并签订师徒协议。 、对已参加工作的,具备一定工作业绩,具有培养潜力的项目业务骨干,公司级副职领导应根据自身掌握的人才状况,选择3-5 名项目业务骨干人员,以培养成项目优秀的领导班子为目标重点加以辅导,指导时间为6-24 个月,并签订师徒协议 4 .导师职责导师须经常与徒弟沟通,了解掌握徒弟的思想、工作状况。通过言传身教,对徒弟进行“爱岗敬业、务实创新、集体团队精神的培育,使徒弟尽快融入中铁航空港一公司企业文化和工作环境,并在实际工作能力上有明显进步。 根据专业能力要求及徒弟的岗位职责,各类导师应提出明确 的培养目标,并制定培养计划

武汉理工大学材料学院本科生导师制方案

武汉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本科生导师制方案 为更好的实现“人人成材”个性化培养目标,武汉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对本院各专业全日制二年级本科学生开始实施“导师制”。导师制是指由学生自愿申请,学院协助制定相关专业指导教师对学生进行学习、思想、生活等多方面指导的教育制度,是实施和完善学分制的必要组织保证,是我院贯彻因材施教原则,培养个性化创新人才的制度保证,也是充分发挥教师指导作用,体现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的具体途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章目的和意义 为充分发挥学科优势,利用优质师资及教育资源,对学生因材施教,充分激发学生的潜能,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专业意识,培养复合型创新人才,在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各专业二年级本科学生中开始实施“导师制”尤为必要。 1、实行本科生导师制有利于学生尽快适应大学学习生活,增加学生对学校的归属感和认同感; 2、实行本科生导师制,增进学生与教师的交流与沟通,有利于专业教师对学生进行专业指导,有益尽早确立专业培养方向; 3、实行本科生导师制,有利于对学生因材施教,帮助学生确立个性化的发展,形成合理的知识结构,提高学生的独立思考、动手实践的科研能力。 第二章实施办法 1、实施范围: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各专业二年级本科学生,学硕连读班学生全部参加导师制,其他班级学生自愿申请。参加“导师制”的学生必须具有良好的学习能力,无不及格记录;保证正常课程学习和生活的前提下,从事“导师制”。 2、专业导师资格: (1)材料学科(含材料学院、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测试中心、光纤中心、硅酸盐材料中心等单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正式在编教师、研究人员,热心学生导师工作,对学生认真负责; (2)学硕连读班学生专业指导教师必须为材料学科硕士指导教师或博士指导教师;

本科生导师制实施细则

教师教育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细则为充分发挥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的主导作用,指导学生学习,帮助学生成长,根据《曲靖师范学院本科学生导师制实施办法》(院教字[2010]33号),结合学院实际,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导师职责 1.导师的主要职责是对学生进行“导向”和“导学”,以“导学”为基本职责。 “导向”: (1)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向学生介绍大学学习和生活,使学生在进入学校后能尽快适应大学生活。 (3)引导学生明确学习目的和成才目标,端正专业思想和学习态度,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知识、能力、素质全面协调发展。 (4)帮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等有关方面的问题和困难,指导学生处理各种关系,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5)对学生发展方向的选择进行指导,帮助学生就业。 “导学”: (1)帮助学生了解我校学分制教学管理制度的具体规定以及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的要求,指导学生制定个人学习计划,确保学生的学期目标、学年目标、学业目标顺利实现。 (2)对学生进行选课和学习方法的指导,引导学生处理好学习的质和量的关系,以利于学生形成个性发展的专业方向及多元化的学习需求。 (3)指导学生积极参加科技创新和教育实践活动,吸收学生充当科研助手,指导学生进行课题研究,促进学生科研素养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和提高,指导学生考研。 (4)对受到学业提醒或警示的学生给予重点指导,帮助学生制定课程学习计划并督促其严格执行。 二、导师任职条件 1.导师应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严于律己,为人师表,热爱学生,关心

学生的成长和成才,责任心强。 2.治学严谨、业务能力强、工作认真负责;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懂得教育规律,熟悉被指导学生所在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具有一定的专业指导能力;了解学校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 3.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且在我校工作满1年的教师方可担任本科生导师。 4.班主任同时兼任班级学生导师,可不受上述第3点条件限制。 三、导师配备 1.每个符合导师任职条件的在职教师都有责任和义务担任本科生导师,不得无故推诿和拒绝。 2.学院实行本科生全员导师制,即每位本科生都配有导师;每位符合条件的教师都担任导师。学生实行分类配备导师和分类指导。学生分为普通群组与特殊群组,特殊群组还需按照相同或相近特点再次分组(如考研组、艺体特长组、学困组等),根据导师特长将导师配备到具有不同特点的学生群组,实行个性化指导。 3.根据每学年导师数遴选特殊群组学生数,每位特殊群组的导师指导学生的人数不超过10人。其余学生纳入普通组由班主任担任导师并指导。 4.每学年新生入学时,学院公布导师名单、指导内容与方向以及相关的个人资料供学生选择,经学院调配,确定每个导师指导学生的名单。导师相对固定,但根据需要,每学年调整1次。 四、导师考评 1.导师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考核分优秀、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采取学生打分、领导小组评议的方式进行,考核结果公布。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导师当年不得参加职称晋升,履职考核不得评优。 3.根据学校有关规定与标准,导师工作纳入教师教学工作量,但是,班主任兼任导师工作的,仅核算班主任工作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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