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借还损坏赔偿制度(上墙)

图书借还损坏赔偿制度(上墙)
图书借还损坏赔偿制度(上墙)

黔西四中图书馆借还书制度

一、学校教师借阅图书一律仅限本人阅读,不得代借代还。

二、各班由图书管理员到图书室进行挑选统一下发,每学期借阅六次以上

三、下发给学生的图书两周还一次

四、每班使用借阅手册,图书管理员用自己的方法管理图书。

五、读者应爱惜图书,不得任意折角、涂写、污损、剪裁、超期、遗失。凡出现以上情况者,均按《图书馆损坏丢失赔偿制度》处理。

六、读者应文明办理借书手续,自觉遵守借阅制度。如有违反借书规则者,图书馆工作人员有权给予批评教育或暂停借图书。

黔西四中图书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为切实加强学校图书固定资产的管理,保证书刊的广泛流通和图书资料的完整,同时引导师生爱护书籍的习惯,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凡向本图书室借阅的图书、杂志等资料,必须严加爱护,不得卷折、涂写、答题、污损、撕页或遗失,如有发生按本规定处理。

二、遗失图书,原则上应以同版本的书赔偿,否则由遗失者去校财务部门按以下标准付款赔偿,方可凭收据注销借书记录。

1.一般图书按现价的2倍赔偿;其余使用价值高、不易购到的书籍,按现价的3倍赔偿。

2.成套多卷本图书,如遗失其中一本或一本以上,则按整套图书现行价赔偿。

三、污损图书按下列情况处理:

1.无法偿还原书按本制度第二大点规定处理。

2.污损或损毁图书封面,一般图书赔偿10元,精装图书赔偿装订费20元。

3.污损书刊内容,但不影响阅读和保存,按书刊原价的20%—60%赔偿。

四、凡按原版本图书赔偿者,被损图书经注销后可归赔偿者所有;如无法购到原版本图书,损坏图书归图书室所有。

五、借阅者履行赔偿手续后,则赔偿后若能找回原书又无污损,可持收据向校财务部门退回赔偿费。

六、若故意污损图书者,除按本制度赔偿外,视其具体情况提交学校有关部门批评教育。

七、读者遗失书刊或污损书刊未赔偿前暂停图书借阅,由各班图书管理员进行登记。

八、图书管理员借阅书刊资料时,应仔细检查所借书刊资料情况,如有污损,应即声明。

酒店物品损坏赔偿制度

酒店物品损坏赔偿制度 通过酒店物品损坏的案例,来解析对于酒店损坏物品的赔偿问题,店家和消费者针对赔偿的不同说法。以及律师与工商部门的各自见解,来呈现关于赔偿标准的争议。 9月24日,莆田市城厢区工商局接到来自江西南昌的消费者陈某投诉,称他与朋友来莆田游玩,入住某酒店时,不小心在酒店的地毯上留下了5个烟头烫印(未破)。根据酒店制定的“损坏酒店物品赔偿标准”,地毯烫破一个洞赔偿50元,酒店要求陈某赔偿250元。 无独有偶。前不久,涵江的宋某在入住莆田某酒店时,不小心打破了两个玻璃杯,根据酒店的赔偿价目表,打破一个杯子需赔偿10元。宋某认为这是不合理的,属“霸王条款”。他在市场上虽然没有找到一模一样的玻璃杯,但相比较而言,这种玻璃杯的价格最多不会超出5元。更何况酒店的杯子已用了很久,应该折旧。 笔者走访了莆田的多家酒店酒店,发现几乎所有的酒店酒店都在《住客须知》中制定“损坏酒店物品赔偿标准”,规定的损坏赔偿金额高得离谱,如摔坏一个普通的茶杯赔30元,地毯被烟头烫出个小洞赔200元,摔坏房间电话机赔250元,打坏房间的落地灯赔500元等等。 这样的赔偿条款是否合理?店家和消费者各有说法。

酒店:硬性索赔的不多 一些酒店酒店称,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合情合理”作出处理。如果住客损坏的物品可以修复,将相应赔少点;如果物品无法修复,住客则必须按照《住客须知》规定的价格赔偿。《住客须知》在每一间客房都有,酒店并不是想通过这个高价赔偿来赚钱,而是提醒住客要爱惜酒店物品,同时也为了减少事后纠纷。 消费者:赔偿金额应合理 消费者普遍认为,《住客须知》是不合理的,他们表示不能接受按规定的价格赔偿。在交涉未果的情况下,一定会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 有的消费者说:“如果酒店酒店对一个电话机开出一万元的价格,我们也要照赔吗?” 律师:“须知”属“霸王条款” 莆田众益律师事务所黄律师指出,从法律的角度来说,酒店所制定的《住客须知》属于格式合同条款。尽管在住客的行为上,双方存在着合同关系,但《住客须知》是酒店单方面制定的,而且与市场价相距甚远,有欠公允,属于“霸王条款”,是无效合同,对住客缺乏约束力。

财产损坏赔偿制度

实验小学财产损坏赔偿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财产管理,减少损耗,提高教育使用效率,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学校财产资源更好地为教学、教育服务,同时培养师、生的公德意识和节约观念,建立节约型校园。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固定财产内容 1、学校的所有土地、建筑物、活动场地、设备和环境设施、交通工具等。 2、各处室、办公室、班级内配备的各种电器、电脑、电教设施、文件柜、桌凳、沙发等物品。 3、教室内学生用课桌、凳、电器,宿舍内床铺及各类电器、桌凳、柜子等。 4、图书馆、阅览室内设备及各类图书。 5、实验室、仪器室内各类仪器、电教设备、教具等物品。 6、音乐器材、美术器材、体育器材等。 7、其它固定资产。 二、财产管理 1、学校的财产实行“归口领导、层层负责、统一管理”的原则,避免重购轻管、只用不管的倾向。 2、总务处在校长的领导下对全校财产负责管理。 3、各处室主任、办公室负责人、班主任、各活动室负责人、食堂负责人、公寓生活老师是财产日常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对财产进行日常管理,保证办公、教学的正常使用和财产安全。 4、总务处对学校财产分类别登记造册,列出各教室、各宿舍、各办公室、各教学实验室的详细财产清单,实行财产保管责任制,定期与不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追查原因,及时处理。 5、要定期修理,确保财产的完好率,各保管人、责任人定期清点保管的财产,对损坏或丢失的财产,应及时追查原因,主动到总务处办理赔偿手续。 6、每学期期末,总务处负责对各办公室、各班、各专用室、学生宿舍的财产进行检查统计、作为评定“文明班级”、“文明宿舍”的依据。 三、责任追究 1、学校严格执行“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照价赔偿”的原则 和“有意损坏,从重赔偿”的原则。 2、学校财产被损坏或丢失,由总务处逐级追究财产损坏或丢失者

实验室损坏赔偿制度

实验室损坏赔偿制度 第一条:学校的仪器设备是国有资产,各部门应经常对师生员工进行爱护国家财产的思想教育,加强对仪器设备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科学的保管和使用制度,做好仪器设备的检验和维护工作,自觉地遵守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爱护设备,严防损坏、丢失和浪费。切实防止仪器设备的损坏、丢失。损坏、丢失仪器设备要进行赔偿。 第二条:赔偿界限与处理原则 因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损坏丢失的,均应赔偿。在考虑赔偿的轻重时,要根据具体情节、不同对象、物资性质、本人一贯表现、事后的态度和认识及损坏价值的大小,具体分析,区别对待,责令赔偿损失价值的全部、一部分或免予赔偿。 一、凡因下列因素致使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者,为责任事故: 在提运、保管或使用过程中,由于下列主观原因,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责任人均应赔偿。 1、在提运、保管、领发、外借和使用过程中玩忽职守,不负责任,致使仪器设备受震、受潮、损坏、腐蚀、生锈、丢失、被盗、账目混乱而造成损失的。 2、不听从指挥,不遵守操作规程,粗心大意,操作不慎而造成损失的。 3、未经批准擅自动用、拆卸、改修、组装或改装造成损失的。

4、尚未掌握操作技术、了解性能及使用方法,轻率动用仪器设备造成损失的。 5、工作失职,不负责任,指导错误或纠正不及时造成损失的。 6、由于其他不遵守规章制度等主观原因造成损失的。 二、属于下列情况,不是故意造成仪器设备损失者,在确定赔偿金额时,可按损失价值酌情减轻赔偿。 1、在提运、保管、领发、外借和使用中一贯遵守各项制度,爱护仪器设备,偶尔疏忽造成损失的。 2、经过批准,试用稀缺的仪器设备,试行新的实验操作或检修,虽然采取预防措施,仍未能避免的损坏; 3、按照指导或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因缺乏经验或技术上的不熟练造成损失的。 4、发生事故后能积极设法挽救损失,且主动如实报告,认识较好的。 5、由于其他人力无法预防造成的意外损失。 三、由于下列客观原因造成仪器设备损失,经过有关专家鉴定或有关负责人证实,可免于赔偿处罚。 1、因实验操作本身的特殊性确属难以避免引起的损坏。 2、因仪器设备本身的缺陷或使用年久,在正常使用时发生的损坏和合理的自然损耗。

公物损坏赔偿制度

GB6017.1-20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第1部分 公物损坏赔偿制度 1、损坏公物要主动及时报告班级公物管理员,由公物管理员报告总务处办理赔偿手续。 2、无意人为损坏公物按实际修理赔偿修理费用。 3、有意的损坏公物按实际修理的1---2倍标准付赔偿费。 4、损坏公物不承认错误者,将给予批评教育及纪律处分。 5、教室公物损坏,需先交赔偿金后修理或由班主任申请先修理后支付赔偿金。 6、具体赔偿标准如下: (1)课桌桌面一张50元。 (2)学生椅椅脚一把30元,椅面20元,椅背撑10元,橡皮脚套一只1元。 (3)日光灯管一支10元,灯座30元,开关一只8元。 (4)铝合金大玻璃窗一扇90元,玻璃60元;铝合金小玻璃窗一扇60元,玻璃40元;教室、寝室门上风窗玻璃一块5元。 (5)教室玻璃黑板损坏一块150 (6)门损坏根据不同程度赔20一120元。

(7)电风扇调速器一只30元。 (8)讲台根据损坏程度赔30~100元。 (9)床根据损坏程度赔20一100元。 (10)面盆架根据损坏程度赔20一60元。(11)衣柜根据损坏程度赔20一80元。 (12)铁皮柜一只100一200元。 (13)教师财产根据损坏程度按半价至全价赔偿。(14)未包括的内容按情况制定赔偿金额

她含着笑,切着冰屑悉索的萝卜,她含着笑,用手掏着猪吃的麦糟,她含着笑,扇着炖肉的炉子的火,她含着笑,背了团箕到广场上去晒好那些大豆和小麦,大堰河,为了生活,在她流尽了她的乳液之后,她就用抱过我的两臂,劳动了。大堰河,深爱着她的乳儿;在年节里,为了他,忙着切那冬米的糖,为了他,常悄悄地走到村边的她的家里去,为了他,走到她的身边叫一声“妈”,大堰河,把他画的大红大绿的关云长贴在灶边的墙上,大堰河,会对她的邻居夸口赞美她的乳儿;大堰河曾做了一个不能对人说的梦:在梦里,她吃着她的乳儿的婚酒,坐在辉煌的结彩的堂上,而她的娇美的媳妇亲切的叫她“婆婆”…………大堰河,深爱她的乳儿!大堰河,在她的梦没有做醒的时候已死了。她死时,乳儿不在她的旁侧,她死时,平时打骂她的丈夫也为她流泪,五个儿子,个个哭得很悲,她死时,轻轻地呼着她的乳儿的名字,大堰河,已死了,她死时,乳儿不在她的旁侧。大堰河,含泪的去了!同着四十几年的人世生活的凌侮,同着数不尽的奴隶的凄苦,同着四块钱的棺材和几束稻草,同着几尺长方的埋棺材的土地,同着一手把的纸钱的灰,大堰河,她含泪的去了。这是大堰河所不知道的:她的醉酒的丈夫已死去,大儿做了土匪,第二个死在炮火的烟里,第三,第四,第五而我,我是在写着给予这不公道的世界的咒语。当我经了长长的飘泊回到故土时,在山腰里,田野上,兄弟们碰见时,是比六七年 学习计划表 周一至周五

2宿舍公共物品损坏赔偿制度

宿舍公共物品损坏赔偿制度 为完善学校公共财物管理制度,全面贯彻落实《大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使学生养成爱护公物的良好道德品质,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特制定本规定。 1、爱护公物,人人有责,宿舍学生发现问题及时到公寓值班室报修。舍内公物损坏由舍长负责报修。 2、宿舍内家具和设施由学校统一配备和管理,学生负责使用和保管。毕业或其它原因离校时,要进行验收,齐全无损后,宿舍管理员负责收回寝室钥匙,班主任在离校手续单上签字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如有丢失或损坏要按价赔偿。 3、属于自然损耗的宿舍物品,公寓负责免费修理,属于学生不慎损坏的物品,实行按价赔偿,属于学生恶意破坏的物品,除按价赔偿外,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4、学生宿舍按人配备的床、柜及各类用具,责任到人。丢失、损坏一律由使用者照价赔偿。 5、学生宿舍门、窗、玻璃、门锁及线路、用电装置等为宿舍公用设施、设备。 如需维修,由宿舍长到宿舍管理员处办理维修登记手续,由管理员通知有关部门维修。如属人为损坏须先赔偿后维修。谁丢失、损坏,谁负责赔偿。如无法查明个人责任,则由本宿舍学生共同赔偿。人为损坏的维修要收取材料费和人工费。 6、公共场所的门窗玻璃损坏后由责任人赔偿。 7、严禁私拉乱接,严禁人为改变水电计量表结构。人为改变水电表内部结构或者有意撕毁封条和损坏铅封的,学院职能部门对损坏设施的宿舍实行停水停电处理。待相应的责任人负责恢复或修复好损坏的水电设施后,再按规定向学院职能部门申请恢复供水供电。 1/ 2

8、严禁使用除台灯、充电器、剃须刀等以外的违禁电器,如若因此造成断电,由使用者本人到公寓值班室对断电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并上缴违禁电器。学院将对违纪者按照校纪校规给予严肃处理。 9、毕业生应做到遵守纪律,爱护公物,文明离校。违纪者按校纪校规给予严肃处理。 1 0、"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材料工程学院学生科负责解释。 2/ 2

实验室仪器损坏赔偿制度

第一条为了增强全校师生员工爱护国家财物的意识,加强实验物资器材管理,维护仪器设备的完整、安全和有效使用,避免国家财产遭受不应有的损失,保证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实验室的仪器设备要有专人管理,应制定各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定期进行全面检查,切实防止仪器设备的损坏和丢失。 第四条设备损坏,丢失等事故发生后,对知情不报者、有意隐瞒者、有意包庇者、扩大或缩小事故情节者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第五条由于下列主观原因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损坏、丢失的,均应赔偿。 2.不听指导,不遵守操作规程,操作粗心大意而造成损失者; 3.尚未掌握操作技术或尚未了解机器性能及使用方法,而轻率动用造成损失者; 4.未经批准,擅自动用、拆卸、改装而造成损失者;擅自将设备带出校外,造成设备损坏或丢失者; 5.实验室人员失职、不负责任,教师指导错误或纠正不及时而造成损失者; 6.由于其他主观原因造成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者。 第六条由于下列情况,造成仪器设备损失,可酌情减轻或免于赔偿。 1.按指导或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因缺乏经验或技术不熟练造成损失者; 2.一贯遵守制度,爱护仪器设备,偶尔疏忽造成损失者; 3.发生事故后能积极设法挽救损失,且主动如实报告,认识较好者; 4.因工作需要经常洗刷、移动易碎、易坏的低值易耗品,一学期累计造成损失在一定范围内的。 第七条由于下列客观原因,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经鉴定和有关负责人证实可以免于赔偿。 1.因实验操作本身的特殊性引起的损坏,确实难以避免的; 2.因设备本身的缺陷或使用年限已久,接近损坏,在正常使用时发生损坏和合理的自然损耗; 3.经过批准,试用新的稀缺或较复杂的仪器设备,试行新的实验操作,虽采取了预防措施仍未能避免损失者; 4.由于自然灾害或不可抗拒的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者; 5.由于缺少必要的使用和防护条件,虽经主观努力,仍未能避免者。 第八条赔偿处理规定 1.800元以上的校管固定资产,主要部件遭受损坏、丢失时,按原价的 0.1%-100%赔偿;损坏丢失零配件的,只计算零配件价格。 2.800元-500元的低值固定资产以及500元以下的低值品,酌情赔偿原价的10%-100%;半消耗性的低值易耗品(如玻璃仪器、工具等)应根据学生实验的具体内容规定限额,超过限额部分按原价的50%赔偿。 3.局部损坏或丢失零配件而致使整机报废的,应按整机价值赔偿;损坏、丢失仪器设备的零配件,但不致造成设备报废者,只计算零配件价值。 4.仪器设备损坏后,可按修理费的20%-100%进行赔偿;仪器设备经修理修复,但质量下降,应按其质量变化程度,加重赔偿。 5.凡丢失民用性较强的仪器设备一律按现价赔偿。如:计算机、照相机、录音机、钟表类等等。 6.多人造成损坏、丢失等责任事故时,分清主次,合理分担赔偿费。

公司物品管理及损坏赔偿办法

公司物品管理及损坏赔偿办法 为了规范公司管理,强化物品管理责任制,现特制定以下条例: 1.公司对物品的管理本着“谁使用,谁负责;谁保管,谁负责”的宗旨,要 求各部门做好本部门物品的保管和维护。 2.对于放在公共部位的办公用具、用品等,需要各部门共同做好维护工作。 3.对在工作中使用或保管不当,疏忽大意等主观因素造成公司物件的损坏,公 司按物品价值和损坏情况酌情予以,口头警告、书面警告、严重者予以赔偿及罚款。 4.以下物品如有损坏,处以50-500元罚款: 办公行政桌、椅、储物柜、展示柜、告示板、报夹、电话机、碎纸机、吸尘器、饮水机、厨房设备及厨具用品、餐具、茶具及可固定物品等; 损坏物品可以维修的,维修费用当事人自行承担,无法维修的,根据物品价值比例进行赔偿。 5.以下物品如有损坏,处以500-1000元罚款: 传真机、复印机、打印机等商务设备、投影机、点钞机、考勤机、电视机、空调、风扇、微波炉、电冰箱、装饰画、鱼缸、落地钟等; 损坏物品可以维修的,维修费用当事人自行承担,无法维修的,根据物品价值比例进行赔偿。 6.对于员工在工作中确实出于无意损坏物品的,物品价值轻微的,公司对当事 人作出口头警告的处罚;对物品价值较高、贵重,且存在疏忽大意的,公司给予书面警告的处罚;并按照公司《员工奖罚制度》标准执行。 7.如故意损坏公司贵重物品,公司将直接追究当事人责任,除对当事人进行处 罚与赔偿外,公司保留对当事人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8.公司制订本条例的宗旨是加强所有员工的责任心,提高员工自身素养,做到 爱护公司财物。 9.本条例范围适于所有员工,包括临时员工。 10.本管理办法由公司负责解释,必要时由公司进行修改。

中学仪器管理、损坏赔偿制度

中学实验仪器管理、损坏赔偿制度 一、设备管理制度 1.帐目健全,数字准确,增减仪器设备记录及时,做到帐物相符。 2.仪器分类专柜存放,标签齐全清楚,陈列有序。按仪器保管要求,做好仪器的防潮、防尘、防震、防压、避光等工作,损坏仪器应及时修理,使仪器设备长期处于完好状态。 3.未经仪器管理员许可,任何人不得靳入仪器室乱拉滥用仪器设备。 4.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要设地窖或专柜存放。 5.一切仪器的领用、借出或归还,均应办理登记手续。 6.仪器损坏、丢失,应由当事人填写“仪器损失报告单”,按有关规定处理,对违反操作造成损失,原则上应由当事人赔偿。 7.实验员如有变动,应由前任向后任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时由学校主要领导负责,由前任按帐点物,逐件移交。如有帐物不符时,应说明情况并加以登记,由学校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使用及要求 1.科任教师和实验员,都应了解仪器的用途、型号、规格、技术参数、使用方法。使用前要检查仪器的性能状态,使用中发现故障及时排除,使用后应及时清理,原位存放。 2.实验员应熟悉自己管理范围内的仪器名称、数量、存放位置、性能状况,并随时向教师仪器的增减变化情况,协助教师制定实验方案。 3.演示实验的教师须在上课前三天向实验员填交“实验通知单”以备作好器材的准备,使用后及时送还。分级实验以年级为单位提前一周向实验员填交“实验通知单”,以备作好器材的准备。实验结束由教师和实验员清点器材,并做好登记。 4.实验员还应做好仪器损耗记录,督促教师做好实验教学登记。 三、借用及损坏赔偿制度

1.演示仪器使用完毕,应在当日放学前归还实验室。 2.教学仪器不向学生出借,教师非因教学活动借用贵重仪器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并须限期归还。 3.仪器在使用过程中如有损失,应及时登记,由管理人员根据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公司公共财物损坏赔偿制度

公司公共财物损坏赔偿制 度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公司财物损坏赔偿制度 公司所有物品是保证公司正常运行的必要手段,是公司资产的组成部分。为了加强对物品的管理,保证正常运作,使用操作中要遵守和执行公司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避免公共财产铺张浪费,人为破坏、流失等。特定以下制度: 一、如因下列原因致使财资破坏者,予以批评教育,同时按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责令 赔偿和处分。 1.因责任事故引起水、电、火灾害等、造成重大损失者; 2.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按技术规程操作者; 3.把公共财产挪作私用者; 4.不按操作规定,擅自拆卸或改装财物损坏者; 二、各办公部门负责人管理,如有损坏,落实责任,由责任人照价赔偿,查不清责任的 由部门集体赔偿; 三、损坏公物,要及时报修。属正常损耗,经办公室审查,免予赔偿,由于管理或操作 不当造成的损坏,按原价(或修复价)赔偿;故意损坏或损坏不报的按双倍价赔 偿,并按公司规章制度予以行政处分。实行谁使用谁管理,谁损坏谁赔偿制度。 四、赔偿责任 1、损坏赔偿,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

第一次,按50%原价(或修复价)赔偿;第二次,按100%原价(或修复价)赔偿;第三次,按200%原价(或修复价)赔偿; 2、丢失赔偿,同上。确系失窃者,由公司领导处理; 3、.赔偿责任一经确定后,由财务部落实到位。 五、对一贯不爱惜公共财物、玩忽职守、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推脱责任、态度恶劣、后果严重者,除责令赔偿外,将根据情节给予批评和处罚。 六、赔偿方法 1、现金赔偿、交财务部、由财务部开具收据; 2、实物赔偿,按原物、原样、原位赔偿。

机电设备损坏赔偿制度

天祝煤业公司机电设备损坏赔偿制度 一、井下机电设备使用管理 第一条:各区队机电设备维护人员要严格按照《天祝煤业公司主要机电设备预防性检修规范》和《天祝煤业公司主要机电设备保养规范》的要求,对管辖范围内的所有机电设备进行巡回检查,确保设备完好、安全保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第二条:各区队要切实加强设备管理,在设备投入使用过程中有下列情况,其损失由操作司机、包机组成员、维护人员、区队主管领导全额承担(损失包括设备价值和影响产量、进尺,产量按20元/吨的利润折合后承担)。 1.若因当班维护人和包机组成员未认真检查或不及时处理设备、设施和缆线存在的问题,凑合生产造成设备损坏或影响生产。 2.若因润滑制度、操作规程等各项设备维护保养制度不落实,违章作业造成设备损坏或影响生产。 3.若因区队对维护保养工作不做安排,既不安排维修时间, 又未确定专人负责(包括主管队长、专职包机人员和专职司机), 造成设备损坏或影响生产。 第三条:各区队机电设备维护人员要严格执行设备检查记录制度,特别是采掘流动设备,如:胶带运输机、移动式空压机、泵站、调度绞车及钢丝绳等检查记录,如漏检、漏记一次给当班维护人员罚款50元,没有记录的给队长、技术员各罚款50元。 第四条:当班机电设备维护人员在工作时,未经机电运输部

同意私自拆卸设备,给责任者及当班机电设备维护人员各罚款100元。拆除设备时用刀割电缆,给责任者及设备维护人员罚款200元,并按电气失爆进行处理。 第五条:当班机电设备维护人员必须确保电气设备保护装置齐全可靠,未按规定时间、周期对各种保护装置进行试验的,给区队机电主管队长和维护人员各罚款200元,因甩掉保护装置不用或保护装置失灵损坏设备,其损失由包机组成员、维护人员、区队主管领导全额承担(损失包括设备价值和影响产量、进尺,产量按20元/吨的利润折合后承担)。 第六条:机电运输部每月不少于三次设备质量大检查或动态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责令维护单位限期整改,区队在规定时间少整改一条给区队长罚款50元。 二、设备及其部件人为损坏罚款制度 第一条:在设备安装及回收过程中因未落实设备管理制度或工作人员不负责任造成机电设备损坏、丢失部件的,对相关责任人按以下规定处以相应罚款,并由责任单位承担检修费用,维修不完好和配套不齐全不予验收和发放。 1、开关: (1)接线咀、接线柱、电源罩、消孤罩、开关把手损坏单项罚50元。 (2)分励线圈、变压器损坏单项罚100元。 (3)保险管、触头、按扭损坏单项罚50元。 (4)大盖及外壳变形、绝缘板本体损坏单项罚200元。 2、局部通风机

公司公共财物损坏赔偿规章制度

公司资产财物损坏赔偿制度 一、目的:公司的设备、设施及各类工具资产是保证公司正常生产和员工生活的重 要组成部分。为了加强对公司资产的管理,保证正常运作,督促公司职工在使用操作中主动遵守和执行公司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避免公司的设备、设施及各类工具资产的损失,人为破坏、流失等,根据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制订赔偿管理制度。 二、范围:本制度所指人员范围包括青岛惠陆有机硅有限公司所有职工;本制度所 指“公司资产财物”包含各类生产机器设备、办公设备、水电气设备、基础设施、辅助设施、测试设备、软硬件(包括软件加密锁)、电脑、公司文件资料、、用于支付公司费用的预支现金和其它法律范畴内所应当归属于公司的各类财产。 三、内容: 1、当出现以下所列情形中任意一种或多种时,公司将有权向直接责任人追责并 视实际情形要求赔偿: 1.1因个人原因故意破坏设备、设施或公司资产财物者; 1.2因违规操作造成机器设备、设施导致设备、设施或公司资产财物损坏者; 1.3未经允许或授权,擅自拆卸、改装、挪用设备、设施造成公司资产财物损坏 者; 1.4因责任事故引起水、电、火灾害、造成公司资产财物损失者; 1.5因责任人保存不当造成公司资产财物损失者; 1.6因玩忽职守造成公司资产财物损失者; 1.7虽未明确规定但明显违反基本常识的行为造成公司资产财物损失者;

2、当出现以下所列情形任意一种或多种时,直接责任人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2.1为应急抢险(如扑救火灾)动用消防设备、设施或工具造成意外损坏者; 2.2因设备、设施或工具本身存在质量问题导致正常使用中突发故障损坏者;(如 因此产生责任认定分歧,可申请外协鉴定) 2.3设备、设施或工具长期使用中自然损耗出现故障损坏者; 2.4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抢劫等)造成为保护生命和人体安全而必须放弃对 公司资产财物的保护所形成损失者; 2.5特殊情况可请示公司领导后另行处理。 四、赔偿责任: 1、对于通用且易于购买替换的公司资产财物损失,可由责任人在一周内自行购 买原样恢复。超过一周则按照本条第二款规定执行。 2、对于不通用且不易购买但可修复的公司资产财物,由公司统一安排进行维修, 责任人承担维修费用。 2、对于不可修复的公司资产财物,由公司统一重新购买,责任人承担购买费用。 不可修复的资产财物因涉及公司生产工艺和商业信息,如存在废品折旧价值,则由公司评估后统一处理,对应核减责任人所承担的购买费用。 3、对于现金类公司财物损失,责任人需100%按原数额赔偿补齐。 4、对于公司资产财物损失属于关键性的财产部分,对于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开 展造成严重影响的,由公司和工会讨论后决定赔偿方案。 五、赔偿(追偿)方式: 1、当事人可将对应赔偿金额直接以现金方式缴交公司财务,由财务部门开具收 据。 2、当事人不便于现金缴纳赔偿金额时,当事人应当签字确认同意由财务部门在

电教设备管理制度

电教设备管理制度 一、电教管理人员要树立为全体师生服务的思想意识,管好电教设备,充分发挥电教设备的教学功能。 二、阶梯教室、多媒体教室、微机房、语音室、广播室、班级等有关电化设备要保养优良,定期检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教师要按电化要求和操作规程使用电化设备,不得擅自使用未经批准的设备和资料。 四、电教管理人员要确保设备的安全,不可随意改动、拆卸零部件,要爱护设备,避免污损、破损等现象发生。 五、电教人员应注意保护系统设置和信息资源的安全,不得擅自更改、删除系统设置和公用软件、数据等。 六、上课期间,教师应引导学生要注意爱护设备,不得随意摆弄、乱动设备,不得喧哗打闹。 七、每次使用前后,电教人员要仔细检查所有设备的完好状态,上课结束后应切断电源,关好门窗,作好安全工作。 八、教师在使用计算机中发现问题、故障应予以登记,并及时告知电教管理人员,以便尽快排除和修理。 九、所有软、硬件,需严格登记入册,妥善保管,定期保养,避免非正常短缺、损坏、因人为事故造成的损失,要照价赔偿。 十、所有电教设备均为学校公物,未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不得外借。 计算机教室管理制度 一、计算机教室的装备,是学校现代化教学设施之一,要有专职人员负责,严格管理、充分使用、备加爱护。

二、教室内的所有设备,要按统一要求分类编号定位,贴上标签,并逐一登记入帐,做到帐、物相符。 三、每台设备要建立保养、维修等情况的技术档案,定期做好性能检测工作,以确保设备的完好状态。 四、教室内要有可靠的防火、防盗措施,并要责任到人。 五、管理人员每天早晨要检查电路电压,并开室换气,做好保洁工作,下班时要切断电源。 六、进入教室时要换鞋或加鞋套,不得随地吐痰,不乱抛纸屑,不吸香烟。 七、学生上课要排队进入教室按编号就座。上课时要保持教室内安静,禁止喧哗、走动,下课时要有秩序地离开。 八、爱护室内仪器设备,不准随便改变设备的位置,要按教师要求进行操作,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损坏,照价赔偿。 九、霉雨季节及多雨天气每天至少开机2小时,寒暑假期间切忌长期关闭,常规管理不能中断。 十、电脑借出或非本室管理人员启用设备,必须取得学校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借出或使用。 语音实验室管理制度 语音实验室是学校进行现代化教学的场所之一,所装备仪器设备精度高,价格昂贵,操作复杂,环境要求高。为了保证全校正常的外语语音教学秩序,提高语音实验室的利用率,特制订语音实验室的管理制度如下: 一、语音实验室是学校外语语音教学的专用教室,一般不得用于其它学科教学、召开会议、聚会、娱乐等活动。 二、需要使用语音实验室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先提出申请,经领导同意后,由主管人员统一安排使用。

酒店物品损坏赔偿制度

酒店物品损坏赔偿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酒店物品损坏赔偿制度 通过酒店物品损坏的案例,来解析对于酒店损坏物品的赔偿问题,店家和消费者针对赔偿的不同说法。以及律师与工商部门的各自见解,来呈现关于赔偿标准的争议。 9月24日,莆田市城厢区工商局接到来自江西南昌的消费者陈某投诉,称他与朋友来莆田游玩,入住某酒店时,不小心在酒店的地毯上留下了5个烟头烫印(未破)。根据酒店制定的“损坏酒店物品赔偿标准”,地毯烫破一个洞赔偿50元,酒店要求陈某赔偿250元。 无独有偶。前不久,涵江的宋某在入住莆田某酒店时,不小心打破了两个玻璃杯,根据酒店的赔偿价目表,打破一个杯子需赔偿10元。宋某认为这是不合理的,属“霸王条款”。他在市场上虽然没有找到一模一样的玻璃杯,但相比较而言,这种玻璃杯的价格最多不会超出5元。更何况酒店的杯子已用了很久,应该折旧。 笔者走访了莆田的多家酒店酒店,发现几乎所有的酒店酒店都在《住客须知》中制定“损坏酒店物品赔偿标准”,规定的损坏赔偿金额高得离谱,如摔坏一个普通的茶杯赔30元,地毯被烟头烫出个小洞赔200元,摔坏房间电话机赔250元,打坏房间的落地灯赔500元等等。 这样的赔偿条款是否合理店家和消费者各有说法。

酒店:硬性索赔的不多 一些酒店酒店称,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合情合理”作出处理。如果住客损坏的物品可以修复,将相应赔少点;如果物品无法修复,住客则必须按照《住客须知》规定的价格赔偿。《住客须知》在每一间客房都有,酒店并不是想通过这个高价赔偿来赚钱,而是提醒住客要爱惜酒店物品,同时也为了减少事后纠纷。 消费者:赔偿金额应合理 消费者普遍认为,《住客须知》是不合理的,他们表示不能接受按规定的价格赔偿。在交涉未果的情况下,一定会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 有的消费者说:“如果酒店酒店对一个电话机开出一万元的价格,我们也要照赔吗” 律师:“须知”属“霸王条款” 莆田众益律师事务所黄律师指出,从法律的角度来说,酒店所制定的《住客须知》属于格式合同条款。尽管在住客的行为上,双方存在着合同关系,但《住客须知》是酒店单方面制定的,而且与市场价相距甚远,有欠公允,属于“霸王条款”,是无效合同,对住客缺乏约束力。

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

学校的公共物资是保证教育教学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的必要物质条件。爱护公物,人人有责。为加强公物管理,确保学校公物财产保持完好,不受损失,延长使用年限,特制订公物损坏赔偿制度,并实行责任追究制。 一、公物损坏责任 1、自然损坏。由于使用年限较长或本身质量问题而损坏,属于正常损坏,经查证属实的由总务处处理。 2、责任损坏。由于使用过失或保管不当损坏,损坏后能及时报告的,按损坏公物原价赔偿或按实际维修费赔偿。 3、蓄意损坏。经查证属初次损坏,且事后能主动承认错误的,按损坏公物原价赔偿或按实际维修费赔偿。经查证属屡教不改或事后认错态度不好的,除按规定赔偿外,要给予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 二、责任包干范围 1、包干到个人的公物损坏(如桌、椅等),能查出损坏人的由损坏人负责;不能查出损坏人的由使用责任人负责。 2、包干到办公室、班级或部室的公物,能查出损坏人的由损坏人负责;不能查出损坏人的由本办公室(组长)、班主任或部室负责人负责。 3、属于本层楼共同管理或使用的公物被损坏(如厕所、楼道灯、消防设施和器材等),能查出损坏人的由损坏人负责;不能查出损坏人的由本层楼所有人负责。 4、公共场所的公物被损坏,能查出损坏人的由损坏人负责;不能查出损坏人的由卫生公物包干的班级负责。 三、损坏赔偿方式及纪律处分: 赔偿分为修复和现金赔偿两种方式,由责任人决定。 1、修复。一是责任人在规定时间内将损坏物品恢复原样;二是购买相同、等值的物品。 2、现金赔偿。由责任人在规定时间内根据鉴定结果以现金方式赔偿,再由学校领导处分安排人员修复或购买。 3、属学生损坏的,由政教处根据《文明班》评选细节和相关制度处理;属教职工损坏的,由校长室处理。

固定资产损坏赔偿制度

固定资产小型设备损坏赔偿制度 第一章目的及适用范围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固定资产、小型设备管理,增强员工的责任心维护固定资产、小型设备的安全与完整,避免损坏和丢失,根据公司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内容 第二条各部门应加强对固定资产小型设备的管理工作,建立科学严格的保管和使用制度,切实防止固定资产、小型设备的损坏和丢失。 第三条由于下列原因发生责任事故,造成固定资产、小型设备损坏,应予以赔偿:1)擅自动、用、拆、改设备。 2)擅自将固定资产公物私用。 3)维保期内不如实上报设备质量问题,造成损失的。 4)其它由于主观原因造成损坏的。 第四条由于下列原因发生固定资产、小型设备丢失,应予赔偿: 1)因保管不善,防范不严,造成固定资产、小型设备的丢失或被盗。 2)公物私用后造成固定资产、小型设备的丢失。 第五条由于下列客观原因造成固定资产、小型设备的损坏丢失,经过鉴定和有关负责人证 实,对有关责任者,可免于赔偿。 1)因硬件故障,造成设备损坏。 2)因设备本身的缺陷或使用年限久远而接近报废程度,在正常使用时发生的损坏和合理的自然损耗。 3)加强安全措施,仍未避免的固定资产、小型设备的被盗,经公安部门或保卫部门鉴定属于外盗,确属非责任事故。 4)由于自然灾害或其它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赔偿的标准 1)丢失、损坏且不可修复的计算机、照相机、摄像机、打印机等固定资产设备,按设备的账面价值赔偿损失。 2)局部损坏可以修复,且不影响原有性能的,只赔偿修理费。如修理后性能或精度有大幅下降的,按实际情况调整赔偿金额。 3)丢失损坏金额小于1000元的小型设备,按原价赔偿。

第七条发现固定资产损坏或丢失的,责任人应在48小时内通知行政部,如责任人在规定 时间内未通知行政部导致发生的损失其责任由相应部门经理承担,门店由店长承担。 第八条行政人事部在确定赔偿金额后,以书面形式通知财务部。 第九条责任人应在确定赔偿金额后一周内至财务部提交赔款。赔偿费由行政人事部负责催还,财务部负责收款并开收据。对拖欠不交者,财务部将从次月个人工资中直接扣除并加收 每天0.5%的滞纳金。 第十条如当事人离职未缴纳赔款,责任由部门经理承担,门店由店长承担。 第三章附则 1)对违反本制度,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的部门和当事人,除责令赔偿外,根据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或其他处罚,触犯法律的应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规范从发文之日起执行,由财务中心负责解释。 【下载本文档,可以自由复制内容或自由编辑修改内容,更多精彩文章,期待你的好评和关注,我将一如既往为您服务】

餐具破损赔偿管理规定

餐厨用具人为损失赔偿规定 公司所有的财产属共同财产,每一位员工都有义务合理利用、规范使用,并承担相应的使用以及保管责任。对于非正常损坏的现象,公司特制定以下赔偿规定: 一、客破: 1)发生客人打碎餐具情况时,由当班领班开损耗单,由店经理签字确认, 此项费用不列入员工赔偿范围。 2)帐务处理方面,因餐具在前期配送的时候已经一次性出库了,故不需再 另外作帐目分录,每次客破损耗单开出后,需在当日盘点表中写明,月 末时累计当月的客破量并根据餐厅盘点表进行汇总统计(详见月末盘点 表样表),餐厅经理及管理组在分析成本费用“物耗内容”时需加入“物 耗-客损”的分析说明,以便于餐厅更好的了解费用构成及进行利润控制。 二、员工赔偿 1.可明确确定责任人: 月底盘点缺少、损毁、损坏的餐具或杯具,如果可以确定责任人,则由责任人按折赔偿。 2.不能确定责任人: 月底盘点缺少、损毁、损坏的餐具或杯具,如果不能确定责任人,则由所属部门按缺失物品原价金额的折赔偿。 1)属于本部门的物品由本部门分摊赔偿(前厅或厨房); 2)属前厅分摊赔偿包括:吧台各种杯具、前厅刀叉、法包筐、桌上 物品、台布等; 3)属厨房分摊赔偿包括:各类碗、比萨盘、铁板等; 4)属前后厨一起赔偿的:托盘 3.计价方式:按实际进价计算赔偿标准,不得私自修改进价单价;

三、赔付人: 1.如由部门共同赔偿的,部门全体人员必须共同均摊; 2.当月新进员工15天内不参加共同赔偿分摊;当月新进员工考勤满15天 以上(含15天)者,部门公共赔偿部分按实际工作天数计算赔偿金额。 (包含暑假工、寒假工,不含小时工) 四、赔付比例 1、店长负责赔付店内前厅、厨房赔付金额的30%,即:前厅餐损的15%,后 厨餐损的15%; 2、部门主管、领班负责本部门赔偿金额的20%; 3、其余各部门的50%由本部门全体员工进行均摊;(含主管、领班,不含店经理)

机电设备丢失损坏赔偿制度

机电设备丢失损坏赔偿制度 为加强公司机电设备管理,提高机电设备管理水平,保障设备正常运转,促进公司机电质量标准化和安全生产顺利进行,特制订本管理细则。 一、管理职责 1、机运科负责全公司机电设备,实行帐、卡、牌板管理,及编号管理。做到属性准、用户清、状态明,每月进行一次设备大清查,根据清查结果,及时修改帐、卡、牌板管理。 2、机运科除定期清查设备外,对各单位设备的使用情况,要不定期清查,对发现: ①由于操作人员未按规定流程要求操作或操作失误,造成设备损坏的; ②由于机电人员检修不到位或检修质量不达标,造成设备损坏的; ③由于领导违章指挥或操作者违反劳动纪律,造成设备损坏的问题要及时进行安排整改并进行处罚。 3、生产队组必须建立设备及五小电器管理台账,与月末25月前到机运科设备组核对本队设备增减数量及备品备件使用情况。 4、机运科对每起设备损坏丢失事件组织分析追查,对责任人、责任单位进行处罚并通报。 二、设备丢失、损坏赔偿 设备的损坏按设备原价结合设备的使用期限及修复价值进行计算;辅助设施及备品备件的损坏按其原价及使用期限进行计算; 1.电动机烧毁,按每千瓦80元进行处罚(因电机质量问题的除外)。 2.对井下使用时间不超过24小时烧毁的电气设备必须在24小时以内返回地面,分析原因。责任属于厂家的供应科负责调换,责任属于使用单位的,处罚金额按原值进行考核。超过24小时的直接处罚使用单位。 3.烧坏开关本体的:25A、30A罚款500元,80A、120A罚款1000元,

125A以上的开关每台罚款3000元。 4.因野蛮拆卸造成设备损坏的,对责任单位按设备原值进行考核罚款,并由责任单位落实责任人,按对单位罚款的10%对其另行处罚,严重加倍处罚。损坏开关、电机喇叭嘴每个罚款200元,损坏电机接线盒每个罚款500元。 5.机电设备及设备附件丢失按原值进行赔偿,损坏的零部件要以旧换新,但不得缺少小件,否则按缺少小件原值进行处罚。 6.井下严禁随意割断电缆,拆除电缆必须从接线盒把线拆开,严禁锯头子,每发现电缆线锯头子一处,罚款队组1000元。并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给予当事人罚款500元处分。丢失电缆线按机运科发放的米数原值进行考核。 7.更换皮带必须从皮带卡子处拆开,严禁随意割损皮带,确实需用须经机运科同意,凡私自割损皮带者,每发现一处,罚款1000元。责任人给予500元罚款。损坏上下托辊按修理费用考核。 8.废旧设备及电缆必须按规定的天数出井,超过规定天数每天罚款200元,缺少零部件按原值考核。 9.五小设备严格执行交旧领新制度,对未交回的五小设备,发出单位要登记造册,月底以电子版形式上报到机运科,给予原值考核。 三、设备及其部件人为损坏罚款明细: 在设备安装及回收过程中,因未落实设备管理制度或因工作人员不负责任造成机电设备损坏丢失部件的,对相关责任人按以下规定处以相应的罚款,并由责任单位承担检修费用。 1、开关 ①接线嘴、接线柱、电源罩、开关手把损坏,单位罚款200元; ②分励线圈、变压器损坏,单位罚款300元; ③大盖及外壳变形,绝缘板本体损坏,单位罚款500元; ④丢失开关本体,交回开关空壳的,按开关原值考核。

学校公共财物损坏赔偿制度

学校公共财物损坏赔偿制度 为了加强对公共财物的管理,确保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避免公共财物铺张浪费、人为损坏、流失等现象发生,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物品损坏责任认定及处理办法 1. 由于物品本身质量问题或使用时间限制而损坏,损坏公物,由学校负责及时报修,经后勤处审查属于正常损坏,免予赔偿;处理。 2. 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坏,按原价赔偿;故意损坏的,加倍赔偿,并按学校规定给予处分。 3. 各部门公物指定责任人进行管理,如有损坏,落实责任,由责任人照价赔偿,查不清责任的由该部门集体赔偿。 4. 严禁私拉乱扯、损坏消防设施设备,如造成严重后果由该责任人承担一切后果。 5. 提倡节约、反对浪费,对于浪费现象我们有责任有义务去制止,根据浪费情况对责任人或部门做出经济及扣分处罚。 6. 把公共财物挪作私用以及对一贯不爱护设备器材者,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推脱责任,态度恶劣,后果严重者,除责令赔偿外,将根据情节给予批评和处分。 注:公物损坏后如能主动承认错误并能及时赔偿,按公物原价进行赔偿。对于举报公物损坏并落实到人时,学校应对举报人或班级进行嘉许或适当加分,以作鼓励。 二、赔偿标准 1. 损坏赔偿: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按维修费用的 50% 100% 200%+价赔偿。 2. 丢失赔偿:同上,确系失窃者,由学校领导另行处理。 3. 赔偿责任一经确立后,后勤根据赔偿缴费单据进行维修。(如被损坏公物价格表内无价格时,根据市场价格进行赔偿)

4. 如因公物损坏赔偿金缴费不及时,导致教学或工作不能正常开展以及造成浪费的由该责任人或部门负责人承担一切后果。根据检查问题数及问题整改数双重对学校进行考核。 四、安全检查: 发现问题并及时汇总把《安全检查整改、反馈报告单》交至校长(园长),校长(园长)根据《安全检查整改、反馈报告单》中的问题及时落实。其中物品损坏划定责任人或责任部门,根据实际损坏程度进行赔偿。 五、赔偿流程 1. 由责任人到德育处(政教处)或教务处领取公物损坏赔偿缴费证明。 2. 按公物损坏赔偿价格表填写完整。 3. 部门主管签字后到会计室缴费。 4. 后勤凭缴费证明维修或购买。

计算机教室设备损坏赔偿制度

为保证计算机教室正常的教学秩序,保护好校产不受损失,特制订本制度: 一、机房设施、设备属公有财产,任何个人不得有意损坏。有意损坏者,必须照价赔偿;如果有连带损坏行为,一并赔偿,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校纪处分。 二、对不按操作程序、不遵守机房管理制度而造成的设施、设备损坏,视为有意损坏,除赔偿外,还将提交学校给予处分。 三、对因操作不慎或不小心而无意中造成的设施损坏,应按原价予以赔偿。对机器设备,视其损坏程度酌情予以赔偿。 四、若机器、桌椅等设备已出现故障或已存在损坏,管理人员应告知使用者或注明,以免造成其他损害,否则管理人员应负主要责任,并作相应赔偿。 五、机器及其辅助设备不得外借,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出机房,否则管理人员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1、计算机是培养学生计算机技能和创造才能的重要工具。爱护计算机设备是每个师生应尽的责任。 2、严格仪器损坏报告制度,并书面写清原因。仪器损坏后须立即报告设备仪器管理人员。 3、机房管理人员要定期向中心汇报计算机设备损坏情况,贵重物品受损必须及时向学校写出局面汇报。 4、在正确的计算机操作过程中,属正常损耗或因计算机质量因素发生的损坏,不作赔偿。因操作不规范或故意损坏计算机设备必须赔偿,严重者给予处分。 5、因操作不规范损坏计算机设备的,经检查可修复,按半价赔偿,计算机设备报废按规定价格赔偿。 6、学生在计算机上机操作中,发现计算机设备受到损坏,应及时报告机房管理人员,由机房管理人员鉴定并报机房主任做出损坏赔偿决定。 7、学生在计算机上机操作中,发现计算机设备受到损坏后不向机房管理员汇报,经调查查出的,按规定价格的两倍赔偿。 8、学生在计算机上机操作中,计算机设备受到损坏,找不责任人时,按规定价格的两倍,由班级全体人员均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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