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县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的建议【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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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县村镇规划建设管理

机构的建议

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县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的建议

q 县现辖11个乡(镇),其中***、***7个建制镇,***和***列为自治区重点镇;乔利、加方、古寨、里当4个乡,古寨和里当为瑶族乡。全县行政村总数151个,自然村庄2720个。近三年来通过村镇规划集中行动推动我县城乡规划。截至2013年底,我县11个乡镇均编制了总体规划,并且两个重要乡镇编制了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建设规划也已经编制500多个。我县的城乡规划意识和力度都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

一、村镇建设情况

我县小城镇建设自90年代初,通过行政手段推动开始起步,小城镇建设经历了一段黄金发展期,城乡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但由于乡镇规划机构不健全、基层管理的不到位、基础设施的不配套,乡镇大多沿过境公路建设发展,前宅后院,前店后坊,"一条龙"骑路建设,品位不高。乡镇政府所在地作为我县最基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经过20多年的建设,城镇规模逐步壮大。但是基础设施配套情况参差不齐,主要表现在:①集贸市场的建设没有统一的标准,50%以上市亭是棚架结构,特别是***集镇,没有一栋永久性混合结构的;②街道路灯问题,曾经所有集镇都装上简易

路灯,但是后来由于管理跟不上,加上电费的来源没有着落,现在几乎处于不运作状态;③街道十字路口没有红绿灯,没有斑马线;④加方、古寨、里当等石山地区水厂缺乏水源;⑤集镇垃圾中转站没有完善;⑥排水暗沟没有实施雨污分流;⑦公厕明显配套不足,除了***,几乎没有乡镇设置;⑧停车广场配置不合理,严重缺乏;⑨除了***,无汽车站。

二、村镇管理机构情况

县级设***县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编制2人,负责县城以外全县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乡镇2002年前均设置了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所,人员均为事业编制,资金来源为自收自支。2002年县乡机构改革后将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所与国土所合并成为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人员由两所原有成员竞争上岗,竞争不上的人员自谋职业。由于仍是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而且竞争上岗的人员大部分是原国土所人员,加上职能不是很明确。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就开始淡化、薄弱。以致村镇基础设施建设、村镇住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没有专职人员进行技术指导。2009年县编办以马编[2009]10号文重新设置了(乡)镇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但是,只是将原各乡镇的环境卫生管理站(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名称更改为***县xx规划建设管理站。其中加了村镇规划建设管理职能,没有增加编制名额,人员仍然是原来的环卫清扫工人,没有专业技术人员。而实际没有真正专职人员,乡镇规划建设管理职能也就是没有真正开展。

三、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的建议

(一)健全管理机构,落实管理人员。完善各乡镇管理机构,补充配备2

名以上村镇规划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各行政村也要有专人负责村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农民建房的受理和违章建设的举报。建立一套"县有局、镇(乡)有所、村有员"的完整行政管理机构。建立规划巡查队伍。将县城规划巡查延伸到乡镇和村庄,加强村镇规划管理。

(二)突出重点,重奖推动,示范引导。对集镇建设,建议市、县财政每年拿出一定资金,重点扶持1-2个乡镇。对村庄建设,也可采取类似的方法,但重点要突出重点交通沿线以及风景区内的集镇、村庄的建设管理和综合整治力度。力争通过2-3年的努力,在全县建成一些布点科学、布局合理、设施配套、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的试点镇、村。

(三)深入推进文明乡镇创建活动,提高村镇建设水平。

二〇一四年一月九日

乡镇规划建设工作制度工作制度

乡镇规划建设工作制度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辖区内除市直管区域外的所有乡、镇、村的规划和建设活动。 第二条区人民政府负责乡、镇、村规划和重大项目规划编制(修编)的审批,对规划的实施、修改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条区建设局是乡镇规划建设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规划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 (二)负责乡镇规划监督管理,协助乡镇政府进行规划编制(修编); (三)依法审批镇规划区内的建设项目和乡、村范围内企事业单位及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的规划建设手续;

(四)负责对其审批的村镇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 (五)对镇规划区内的违法、违规建设进行查处; (六)负责城市建设配套费的收缴。 第四条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规划建设管理法律、法规、政策; (二)编制(修编)乡镇、村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本辖区内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和对其审批的村镇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 (四)负责乡镇容貌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公用和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管理; (五)负责镇规划区外村民自住房建设的审批和违法、违规建筑的查处,制止镇规划区内的违法、违规建设; (六)负责乡、村居民自住房建设的审批,对乡、村违法、违规建设进行查处。

第五条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履行区建设局赋予的规划建设管理职责,协助乡镇政府进行规划建设管理。 第二章规划管理 第六条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乡、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村建设规划的编制(修编)工作。乡镇总体规划近期5至10年,远期20年。 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修编)规划,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乡镇规划的编制(修编)工作。 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修编)的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应报区人民政府审批。镇总体规划在报区人民政府审批前,应当先经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 乡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修编)的乡规划、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修编)的村规划应当尊重村民意愿,体现地方和农村特色,并报区人民政府审批。村规划在报送审批前,应当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 第七条乡、镇、村规划报送审批前,应当将规划草案予以公告,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征求专家意见和公众意见。公告的时间不少于三十日。

加强村镇建设规划与管理的探讨 李川

加强村镇建设规划与管理的探讨李川 发表时间:2019-09-21T12:03:38.077Z 来源:《基层建设》2019年第20期作者:李川 [导读] 摘要:村镇规划建设工作的开展是对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产生着重要的积极影响,新时期我国各地区村镇发展过程中加强对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分析,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对村镇经济发展和综合管理效能的提高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新疆天然勘测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 830001 摘要:村镇规划建设工作的开展是对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产生着重要的积极影响,新时期我国各地区村镇发展过程中加强对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分析,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对村镇经济发展和综合管理效能的提高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在实际发展过程中还存在明显的问题,需要新时期按照实际情况对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进行优化创新,为村镇规划建设发展提供重要的管理保障。 关键词:村镇建设;规划;管理 一、村镇建设规划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1、部分村镇规划与客观情况背离,土地规划与利用规划脱节 由于前期村镇规划的欠缺,目前相当大的一部分农村建设规划与管理工作,沿袭城市规划发展的编制思路,并受到地区行政性提议的影响,导致村镇规划在设计之初就容易导致与当地实际情况相脱节。 2、村镇建设规划缺乏严格的实地考察和现实总体把握,影响规划编制准确性 (1)村镇在我国面积广大且地形地貌各异,实地考察需要耗时费力,导致在建设规划之初就缺乏严格的实地考察作为依据,凭借的往往都是经年的陈旧档案数据。伴随青壮年农民务农外出和当地经济发展等诸多观念影响,村镇变化日新月异。陈旧数据的准确性、全面性根本无从谈起,这就导致规划从源头依据上就不能动态实时反映村镇实际情况。 (2)村镇建设规划往往依据城镇规划而来,对农村实际情况缺乏总体把握和细节关注。操作拘泥于统一框架,缺乏灵活与时效特点。上述两方面原因都极大的影响了村镇建设规划编制的准确性。 3、主、客观监管因素受限,导致违规建设事件频出 (1)相关法律法规缺失,违法违规成本偏低,导致违规建设事件频出目前我国对于城镇建设规划的法律法规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一部法律依据,对应的规章制度更加陈旧。相关法律法规对于村镇规划的具体形式及内容等实际问题未作出明确的规定,导致村镇规划管理部门缺乏对村镇建设行为管控的合理依据,致使地方违反规划建设行为没有足够力度的惩罚措施,违法违规成本偏低,导致违规建设事件频出。 (2)村镇地域广阔,监管难度大,导致违规建设事件频出由于村镇地域面积广大,且村镇坐落分散不集中,导致规划部门编制的难度加大,同时规划部门往往还肩负其他职责,个别违规现象难免无暇顾及,导致违规事件频出。 4、规划管理欠缺前瞻性眼光 村镇建设规划必须以全局发展的眼光来看待和考虑问题。许多村镇领导为了吸引资金项目,片面的夸大招商引资的优势,给予过多的土地支持,导致村镇房产规划的极度变异发展。这种行为,只考虑了短期的村镇建设进展,对村镇可持续长期发展毫无益处可言。 二、对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进行改革的措施 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开展需要多方面的支持,在实际工作中要注意整合多方面影响因素进行分析,构建完善的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体系,提高村镇规划建设的综合水平,为合理推进村镇规划建设工作、加快乡村振兴发展进程提供有力保障。 1、开展村镇规划建设前瞻性管理 村镇规划建设工作中的相关管理人员在实际工作中要注意结合本地区的情况进行系统的研究,邀请规划资质相对较强的单位和工作人员对规划布局进行设计,以前瞻性的眼光对规划建设工作进行分析,确保能增强村镇规划建设的长效性,能提高建设管理工作的综合效能。一般而言,综合分析不同地区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可以探索产业推动发展型村镇规划、城郊集约型村镇规划以及生态保护型村镇规划、休闲旅游型村镇规划等多种模式的构建,增强村镇规划建设与本地区实际情况的契合度,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开展创造便利,有效提高管理综合效果。 2、强化政府部门引导作用 政府的重视对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开展产生直接的影响,新时期在组织开展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过程中,要强化政府职能,由政府部门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对农民群众实施科学有效的引导,确保在政府的重视和引导下能增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规范性,提高管理效能,促使所开展的村镇规划建设工作能满足乡村振兴战略的现实要求。同时在推进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践活动中,要按照美丽乡村规划建设的要求开展管理工作,在政府的引导和规范下对各项问题进行系统的解析,为村镇规划建设工程质量的循序渐进提高提供重要的保障。值得一提的是,为了发挥政府部门的引导作用,可以尝试成立专门的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小组,对管理工作负责,在有效领导的作用下提高管理效果。 3、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在开展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践活动中,资金支持是保障管理质量的重要基础条件,在资金支持下各项管理工作能得到贯彻落实,工程质量也会明显的提高。因此为了能全面推进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改革创新,优化管理效能,在村镇规划建设工作中还要加大资金投入,多渠道筹措资金,将政府部门的资金投入与社会相关组织的资金支持进行整合,有效加大资金投入的整体力度,按照村镇规划建设工程要求开展施工工作,确保在实现资金优化利用的基础上能促进管理工作的优化创新,切实保障新时期村镇规划建设取得更为显著的成果,为城乡协同发展目标的实现奠定基础。 4、完善村镇规划建设项目管理机制 完善的管理机制能保障各方面工作的稳定规范运行,在全面推进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因此新时期按照创新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现实要求,要对当前管理机制建设不够完善的情况进行分析,把握实际情况探索完善管理机制的构建,确保能对村镇规划建设项目工程各个阶段实施有效的管理,促进全员管理、全过程管理和全方位管理的深入贯彻落实,改善管理现状,突出综合管理效果。如可以尝试对权责利相互制约机制进行完善,提高工作人员的规范化管理意识;对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监督监管机制进行完善,在有效监管的基础上促进各项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得到贯彻落实,保障项目运行的综合质量。在此基础上,需要注意结合先进管理机制的应

重庆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实施细则

重庆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我市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加强和规范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活动,改善村镇生产、生活环境,促进农业现代化、农村城市化、城乡一体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根据《城市规划法》、国务院《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重庆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关于加强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渝办发〔2005〕118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全市行政区域内村镇的规划建设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的村镇是指建制镇、集镇、村庄。建制镇是指按国家行政设立的镇。集镇,是指经市人民政府确认由集市发展而成的作为农村一定区域经济、文化和生活服务中心的非建制镇(包括行政区划调整中已被撤并的原乡镇政府所在地)。村庄是指农村村民居住和从事生产的聚居点(包括市政府批准的农民新村)。 本细则所称建制镇、集镇、村庄规划区,是指建制镇、集镇、村庄建成区和因建制镇、集镇、村庄建设及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建制镇和集镇、村庄规划区的具体范围在镇域规划和建制镇、集镇总体规划中划定。 第四条村镇规划管理应坚持全面规划、合理布局、节约用地、因地制宜、量力而行、逐步建设的原则,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第二章村镇规划的制定 第五条村镇规划的编制应以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市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并与其它有关专业规划相协调,严格执行建设部《村镇规划标准》。村镇规划的编制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结合本地经济发展情况,以及自然环境、资源条件和历史沿革等,统筹兼顾,综合部署村镇的各项建设。 (二)正确处理好近期建设和远景发展、改造与新建的关系,使村镇的性质和建设规划、速度和标准,同经济发展和农(居)民生活水平相适应。 (三)合理用地,节约用地,保护耕地和林地。 (四)合理安排住宅、工矿企业、公共设施、公益事业等布局,缩并零散的自然村落,逐步建成相对集中、设施配套的区域。 (五)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它公害,加强绿化和村容镇貌、环境卫生建设。 第六条村镇规划分为:村镇总体规划和村庄、集镇建设规划。 镇域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建制镇行政区域内村镇布点;村镇的位置、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村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交通布局及村镇基础设施以及其它各项生产和生活服务设施的配置等。

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制度(一)

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制度(一) 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制度提要:在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实施过程中,如实际情况或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要调整项目建设管理规划时,应由项目经理组织管理人员研究修改 源自物管手册 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制度 1关于项目经理部印章使用的规定 总则。为加强项目经理部印章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项目经理部印章是项目经理部在执行建设管理工作中表达管理意见的有效凭证,在本规定所列范围内具有效力,其余范围一律无效。使用印章必须按本规定执行。 使用范围 仅使用于所建设管理的工程项目,以项目经理部名义所发出的与本工程管理内容有关的开会通知、会议记录、工作用表及专题报告等; 向公司的请示、汇报; 向公司有关部门提供的计划、报告; 对本管理工程文件资料和质量记录的标识; 其它管理工作业务必须用章之处。 使用管理 印章由项目经理或建设管理代表到公司领取,由公司办公室代为发放。发放印章时进行编码登记、拓印留底,并由领用人签字。 印章由项目经理或建设管理代表或指定专人妥善保管,并正确使

用。 建设管理任务完成后,由项目经理或建设管理代表送还印章,不得自行传用于其它工程项目。 印章使用失误,由决定使用人负责挽回损失。印章保管不妥造成丢失,应立即报公司并由保管人负责。 罚则 违反本规定使用项目经理部印章,将对违规人员给予批评,已造成严重后果者应追究其法律责任。 2关于工程图表上墙的规定 总则。为加强对工程项目的动态管理,力求项目建设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特制定本规定。 图表上墙的范围 凡属公司项目管理的工程项目,一律要求做到图表上墙。 上墙图表的类别 反映工程总进度计划控制的图表及当月进度计划图表; 反映工程投资的每月实际完成工作量的显示图表; 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程序图表; 项目经理部组成成员表; 项目管理人员岗位职责表; 服务质量投诉图表。 图表格式。公司已统一印制的图表,统一按表填写。尚未统一的图表,由各项目经理部自行制定。

吉林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修正)(精)

吉林省人大常委会(颁布单位 20010112(颁布时间 20010112(实施时间吉林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修正)(吉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1997年7月25日通过根据2001年1月12日发布的《吉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6号》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村镇规划的编制和审批第三章村镇规划的实施第四章村镇建设的设计、施工管理第五章 房屋、公共设施、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管理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村镇的规划建设管理,改善村镇生产、生活环境,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适应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型村镇的需要,根据国务院颁布的《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制定和实施村镇规划,在村镇规划区内进行居民住宅、乡(镇)村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等的建设,必须遵守本条例。城市规划区内的村镇以及国家征用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的重点项目建设不适用本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村镇,包括村屯和集镇。村屯是指村民委员会所在地以及农村村民居住和从事各种生产的自然屯。集镇是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所在地和经县级人民政府确认由集市发展而成的作为农村一定区域经济、文化和生活服务中心的非建制镇。本条例所称村镇规划区,是指村镇建成区和因村镇建设及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村镇规划区的具体范围,在村镇总体规划中划定。第四条村镇规划建设,应当坚持合理布局、节约用地的原则,全面规划,正确引导,依靠群众,自力更生,因地制宜,量力而行,逐步建设,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第六条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其职责是:(一)宣传贯彻有关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二)组织村镇规划的编制、调整,负责村镇规划的监督实施;(三)依法查处违反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四)管理村镇规划建设档案;(五)办理有关村镇规划的其他事项。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揭发、检举违反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第八条对在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奖励。第二章村镇规划的编制和审批

江苏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全文

江苏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我省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改善村镇生产、生活环境,促进农村 * 现代化建设和小城镇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全省行政区域内村镇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等活动。本条例所称村镇,包括建制镇、集镇、独立工矿区和村庄。 城市规划区内村镇的规划管理,《城市规划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应当坚持全面规划、合理布局、节约用地、因地制宜、量力而行、逐步建设的原则,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 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第二章村镇规划的制定 第五条村镇规划的编制,应当以县域规划和县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并与基本农田保护区等专业规划相协调。 村镇规划的编制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结合当地自然环境、资源条件以及 * 发展的历史和现状,统筹兼顾,综合部署村镇的各项建设;

(二)处理好近期建设与远景发展、改造与新建的关系,使村镇 的性质和建设的规模、速度和标准,同经济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相适应; (三)合理用地,节约用地,保护耕地和林地; (四)合理安排住宅、乡镇企业、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的布局, 缩并零散的自然村落,逐步建成相对集中、设施配套的现代化村落,引导乡镇工业向工业区集中,并适当留有发展余地; (五)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加强绿化和村容镇貌、环境卫生建设。 第六条村镇规划包括乡(镇)域规划,建制镇、集镇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村庄建设规划。 乡(镇)域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乡(镇)行政区域内村镇布点, 村镇的位置、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村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村镇基础设施以及其他各项生产和生活服务设施的配置。 建制镇、集镇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建制镇、集镇的性质 和发展方向,人口和建设用地发展规模,住宅、乡镇企业、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等各项建设的用地布局和功能分区,有关的技术经济指标。对建设项目或者重点地段的具体安排和规划设计编制详细规划。 村庄建设规划应当以乡(镇)域规划为依据,其主要内容包括: 人口和建设用地发展规模,建设用地范围,住宅、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等各项建设用地的布局,有关技术经济指标。

建设项目管理制度最新版

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为加强单位建设项目管理,规范建设项目业务行为,提高建设项目使用效益和管理质量,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 本制度适用于单位自行或者委托其他单位进行各种建筑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技术改造、设备更新以及大型修缮工程的立项、实施及监督管理等。 一、制订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6.《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 7.《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财建〔2009〕648号) 8.《吉林省政府性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吉政发〔2013〕2号) 9.《关于印发***年集中采购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通知》(提示:按当年文件执行) 第二章立项与审核管理制度 一、建设项目是指按一个总体设计进行的各个单项工程

所构成的总体,也称为基本建设项目。 二、工程项目是指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建成后能够独立发挥作用或效益的工程,它是建设项目的组成部分。 三、工程项目分为新建项目、扩建项目、维修改造项目。 四、一般工程项目立项程序 1、项目归口科室依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提出工程项目申请书。工程项目申请书包括拟建工程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使用功能、建设地点、建筑面积、建设标准、预计开工建设时间等。 2、项目归口科室组织各部门对工程项目申请书进行评估,并进一步估算工程项目需要投入的资金。 3、主管副主任对工程项目申请书进行评审,通过后形成评审报告,并明确项目的使用功能、建设地点、建筑面积、建设标准等。 4、财务归口科室按评审报告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由财务归口科室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应包括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必要性、建设规模、选址方案及地质条件、环境保护、建设工期安排、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经济效益评价、结论等内容。可行性研究报告是确定投资计划、进行初步设计的根本依据,要求技术论证严谨规范,投资估算科学合理。 5、可行性研究报告上报单位党委审批,经批准后由项

江苏省村镇建设管理办法

?【法规标题】江苏省村镇建设管理办法 ?【颁布单位】江苏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令1992年第27号 ?【颁布时间】1992-4-28 ?【失效时间】1997-12-6 ?【法规来源】 注:本法规1997-12-6已经被id31149法规废止 ?【全文】 江苏省村镇建设管理办法 江苏省人民政府 江苏省村镇建设管理办法 江苏省人民政府第27号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规划管理 第三章建设项目管理 第四章建筑设计与施工管理 第五章公用设施管理 第六章建设管理收费和建设资金的筹集与管理第七章奖惩 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村镇建设管理,改善村镇生活、生产环境,适应农村商品经济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行政区域内村镇建设的规划、设计、建筑、施工管理等活动。本办法所称村镇,包括建制镇(除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以外)、集镇、工矿区、场、圃和不同规模的农村居民点。 国家另有规定的,适用国家规定。 第三条村镇建设规划应与土地利用规划相协调。村镇建设必须坚持因地制宜、远近结合、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合理布局、配套建设、协调发展的原则,实行全面规划、统一管理。 村镇建设应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充分提高土地利用率,严禁随意占用耕地。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将村镇建设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级人民政府的建设管理部门负责村镇建设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村镇建设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村镇建设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村镇各类建设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规划管理 第五条村镇建设规划分为乡(镇)域建设总体规划和建制镇、集镇、行政村建设规划。乡(镇)域建设总体规划和集镇建设规划,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编制,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同意,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建制镇建设规划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城市规划的规定执行。行政村的建设规划由村民委员会负责编制,经村民大会讨论通过,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第六条村镇建设规划未经批准,不生效力。经批准的村镇各类建设,必须按照村镇建设规划进行。 第三章建设项目管理

××镇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镇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为加强对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集体资金使用行为,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投资绩效,根据《浙江省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意见》,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村级工程建设项目,是指村级以集体自有资金、上级部门划拨的专项扶持资金以及企业或个人出资赞助或捐赠等为资金来源的经济社会发展项目。 第二条村级工程建设项目应当遵循规范、效率、监管、透明的原则;遵循量入为出、确保重点的原则;严格执行建设程序,不得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质量安全管理制、结(决)算审计制等各项制度。 第三条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监督机构及职责。镇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为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监督机构,负责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管理和监督;村级组织负责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的组织领导。 第四条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的操作程序。 (一)项目申报、审查与确定。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的决策和审批,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村“三委会”集体商量提出项目实施方案(主要包括项目功能、建设规模、投资额度、筹资方法、实施时间、招标方法等内容),要求有审议记录,并广泛征求各方意见,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形成书面决议;经联村领导、农村指导员和分管领

导审批,镇党委、政府批准后,报镇公共资源交易站及监督小组审查备案;在村务公开栏中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项目实施前村经济合作社应建立由责任心强、公信度高、具有一定管理经验的5-7名村干部、村民代表组成的项目实施管理组织,项目实施管理组织人员由村“三委会”集体研究提出。 村级工程建设项目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办妥有关审批手续,并落实建设资金来源。 (二)项目招标。在公示结束、项目招标前,应当编制项目预算、制定招标文件。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和招投标规定组织实施工程项目招投标,单项合同估算价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村级工程建设项目应进入镇公共交易站招标。单项合同估算价5万元以下的,经镇批准可由村自行组织招标,但必须张贴村级基建工程公开招标公告,完成基建工程评标纪要。 (三)合同签订。实行招投标的村级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合同必须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不得另行订立背离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四)项目变更。村级工程建设项目应严格按预算实施,村经济合作社、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不得任意修改工程勘察、设计文本。对确有必要实施的设计、施工变更,应以书面形式向业主提出申请,经过业主、设计、施工、监理四方讨论通过(要求形成书面决定)后,由施工方出具工程变更联系单,附带准确的变更工程量及造价书,设计单位和监理人员签署意见,经项目实施管理组织全体成员签字确认

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

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 【法规类别】村镇集镇建设 【发文字号】天政发[2014]31号 【发布部门】天水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4.03.18 【实施日期】2014.03.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 (天政发〔2014〕3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全面提高天水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和《甘肃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就进一步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快制定和完善村镇规划 (一)落实规划编制责任。镇和村庄规划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城市规划

区内的镇总体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不再单独编制。镇总体规划经镇人民代表大会审查通过后报县、区人民政府审批。村庄规划以行政村为编制单元,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后,报县、区人民政府审批。村镇规划经依法批准后,由乡、镇人民政府公布实施,未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改动,确需修改和变更的,应当报原批准机关批准,修改后的规划应当依法重新公布。 镇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村镇建设发展的蓝图,是建设和管理村镇的基本依据。各县、区要高度重视村镇规划的编制工作,用3年左右时间,全面完成村镇规划编制工作,坚决做到先规划后建设、无规划不建设。村镇规划编制工作分轻重缓急、分区域、分步骤逐步开展,要突出重点乡镇、重点村,抓紧公路、铁路主要交通干线、渭河两岸和景区景点周边的村镇规划编制工作。2014年底全面完成镇规划编制或修编工作,2016年底之前完成所有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二)科学编制村镇规划。村镇规划编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符合上位规划的要求,与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遵循以下原则: 1.合理布局,节约集约用地。新村建设与旧村改造相结合,合理安排各项建设和非建设用地,保护自然景观,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发展农村特色经济,合理控制建设用地规模,明确基础设施配置,划定可建区、限建区和禁建区。 2.完善功能,保障民生。以方便群众生产生活、营造良好人居环境为目标,合理配置村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优先安排供水供电、道路通讯、清洁能源、污水排放、垃圾收集等重要基础设施,明确文化教育、医疗卫生、体育健身及敬老院、公共墓地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目标和用地安排。村庄规划应安排足够的预留地,确保村民分户建房和其他生产生活需要,解除村民后顾之忧。 3.保护生态,体现特色。践行绿色生态、节能环保的理念,通过规划引导生态保护、农村风貌保护、传统村落保护,传承和提升天水市村镇建筑的文化特征、地域特点、地

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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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制度 一、充分认识抓好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意义 近年来,我乡先后完成了乡村布局规划,乡总体规划,村庄建设规划,平面布局规划等编制。这为我乡村镇建设提供了一定的科学依据,因此,对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必须抓实抓好,否则这些规划将变成一纸空文。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是建设小康社会的基础,是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结合的必由之路,我们必须充分认识抓好村庄规划建设的意义,认真落实,抓出成效,确保村庄规划建设有序进行。 二、加强村庄规划建设管理的工作措施 目前,我乡村庄规划建设存在管理不到位、建设随意性、不按规划建设、不按程序审批、不按规划许可要求建设等情况,特别是建筑红线退让不足,地坪标高无法控制,房屋规模很难把握,挤占巷道、路道时有发生,村民建房地坪高低和房屋的大小,相互攀比,因此引发的建房矛盾越来越多,给村庄建设和社会稳定带来诸多隐患。因此,加强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刻不容缓,要迅速改变规划不细、管理不严、盲目攀比、无序竞争的被动局面。逐步形成以自然村为基础,行政村为依托,小城镇为纽带的村镇建设格局。我们将实施以村民自治为主导,政府相关部门做好服务监督,进一步规范村庄建设。在今后的村庄规划管理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各村要以乡村布局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为依据对各自然村测出地形图,根据村庄地形差异确定若干水准点。 第 2 页共 6 页

2、各村要根据村庄规模,地形特点,划片确定统一建筑物地坪标高。 3、由各村按照村民意愿选定一至两个建筑样式(《市村镇康居住宅方案选编》),并严格按照选定的楼房式样建设,体现一村一品,整齐划一。 4、尊重利害关系人意见,坚持建房户四邻签字的措施,杜绝无序攀比,防止产生邻里矛盾。 5、推行保证金制度,所有建设项目必须按照规划实施,做到统一规划,统一图纸,统一管理,统一验收,确保民房建在规划点上。村委会与建房户签定建房协议书,并以户为单位每户收取保证金5000元,由村委会直接收取并于当天交到乡经管站,在建房过程中,乡建管所与村负责监督建房户按规划要求及选定的式样建设,在房子主体完工由建房户提出验收申请,经乡村两级验收合格后退还保证金,否则保证金将予以没收 6、村支两委要建立村民建房民主议事制度,要参与村庄规划建设管理的全过程,从选址报批、跟踪管理、验收办理证件,只至建房矛盾纠纷协调,以及建房保证金的收取,全部由各村支两委机体研究决策。 7、各村主任为建房第一责任人并交纳保证金1000元(无村委主任的由支部副书记负责),年终乡政府对各村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决定保证金是否退还。 8、实行建房公示制度,各村每个月要将本村建房情况公示一次,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 3 页共 6 页

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全)

目录 第一篇工程技术管理办法 (1)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施工阶段的技术管理 (2) 第二篇技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4) 第一章对总监办、驻地办的技术管理 (4) 第二章对承包人的技术管理 (5) 第三章专项技术管理程序 (6) 第三篇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19) 第一章总则 (19) 第二章变更的种类 (20) 第三章变更的条件 (21) 第四章变更的管理 (22) 第五章变更程序 (23) 第六章变更的审批权限 (26) 第七章变更计量与变更支付 (27) 第八章附则 (28) 第四篇计量、计划合同管理 (30) 第一章岗位职责 (30) 第二章计量管理办法 (31) 第三章计划统计管理办法 (34)

包头市希百线公路改建工程项目管理处 项目执行管理办法 (试行稿) 在项目执行阶段,公路建设项目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三控两管”及财务、文档、环境保护管理和交竣工验收等工作。为强化项目执行阶段的各项管理工作,保证该项目的管理体系高效运行,使希百线项目管理政令畅通、受控有序,以期保质保量地完成建设任务,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工程技术管理细则 1.1总则 1.1.1为加强工程技术管理,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使技术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确保工程进度、质量达到预期目的,依据交通部相关文件要求,制定本办法。 1.1.2 所有参与本工程的技术管理人员,均应具有相应岗位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并能胜任本职工作,做到岗位明确、职责清楚、责任落实。 1.1.3承包人必须设置技术管理部门,并根据各自工作特点制定相应的技术管理办法;总监办、驻地办必须设置所辖工程范围内相关专业的监理工程师。 1.1.4工程技术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设计文件的管理,建立设计文件的收发登记制度。未经主管的同意,不得将设计单位图纸及电子文件

加强村镇建设规划及其管理的措施分析

加强村镇建设规划及其管理的措施分析 摘要在我国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已经取得一定的成效。现在,在科学政策的引导下,国内各地村镇为响应政策的号召都陆续开始了建设工程,随着村镇建设规划的理论知识和实践技术不断提高,村镇基础设施和公共资源等部分也有了一些的改善。但由于村镇规划建设存在着差异性和复杂性,有很多村镇规划建设也出现了一些问题,有必要加强村镇建设的管理。 关键词村镇建设;规划;管理;措施 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关键就是村镇建设,良好的村镇建设规划能够给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立扎实的基础。随着村镇建设规划的理念逐渐受到更多群众的认可,在规划过程中实现农村现代化也成为现今的重要议题。建设现代化新农村不是要将农村变为城市,而是要突出村镇的建设,推进村镇的经济进步以及社会发展,来达到促进整个农村良好发展的目的,村鎮建设要成为农村发展的助推力,需要从科学出发来指导农村实现人口城镇化和土地城镇化,提高农村建设质量以及效率,让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可以实现,农村社会化的基础部分也能进一步完善。 1 实施现代农村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的必要性 村镇规划建设作为农村经济的发展基础,承载着整个农村现代化发展的重要任务,在实现农村现代化的过程中有着不可缺少的作用。想实现现代化农村建设,第一步就要对村镇建设进行全面的规划统一,让村镇建设和农村建设可以统筹起来,从根本上确保村镇规划建设的稳步前进。村镇规划建设规划通过各项建设措施来满足广大农民群众的实际需求,通过分工合作和区域定位等方式来实现村镇规划建设管理,规划建设管理方针要根据村镇建设和发展的目标来实施。各地乡镇政府要强化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才可以对农村经济结构进行有效的调控,在经济合理布局之后,才有可能促进农村市场经济。只有加强了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才可以促进农村的现代化发展,还能改善农民群众的文化素质,提高农民群众的思想道德水平,各级乡镇政府需要尽自己的最大力量为农民群众创造一个舒适和谐的生活环境,对农村的科学发展也有着积极的意义。 2 村镇建设规划管理现状 虽然很多乡镇政府已经开始重视起村镇规划建设,而且村镇建设规划的理论知识和实践技术也在逐渐增长,但国内很多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一直缺乏实效性,导致我国的新农村建设工作始终无法更好的施展。 2.1 缺乏科学的村镇规划 在我国大多数乡村建设都还处于自然演变的模式中,村镇建设规划的理论知识和实践技术虽然有了一些经验,但是仍然没有形成自己完整的体系[1],无法

广州市村镇建设管理规定

广州市村镇建设管理规定 【法规类别】村镇集镇建设 【发文字号】市政府令第1号 【发布部门】广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1.01.11 【实施日期】2001.03.01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 【修改依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因行政区划调整修改《广州市扩大区县级市管理权限规定》等93件政府规章的决定 【失效依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 广州市人民政府令 (第1号) 《广州市村镇建设管理规定》已经2000年12月18日市政府第11届6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1年3月1日起施行。 市长林树森 二00一年一月十一日 广州市村镇建设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市村镇的建设和管理,改善村镇生产和生活环境,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建制镇辖区范围内的房屋设计、施工,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配套、建设与维护,以及相应的管理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 区、县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某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辖区的村镇建设管理工作。 镇人民政府在其职责范围内负责辖区内村镇建设管理、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配套与维护工作。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村镇建设管理工作。 第二章设计与施工管理 第五条村镇各项建设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规划,依法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六条2层以上(含2层)和跨度超过6米的单层房屋建筑,独立烟囱、水塔、水池等构筑物,由村、镇统筹安排建设的道路、桥梁、给排水、环境卫生等基础设施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单位和个人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设计,或者直接采用市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发布的通用设计图纸、标准设计图纸。 前款以外的建设工程,可以由具有工程结构专业技术员职称以上的人员,按照建设工程设计规范和标准进行设计,或者直接采用市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发布的通用设计图纸、标准设计图纸。 第七条建设工程的设计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的建筑标准、设计规范,符合消防、环境保护、防雷、抗震设访、环境卫生、卫生防疫、劳动保护等有关规定。 第八条本规定第六条第一款规定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图,除采用标准设计图纸和通用设计图纸的以外,建设单位和个人应当报送区、县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受理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有施工图审查资格的审查机构,对结构安全和强制性标准、规范执行情况进行审查;超过20层及跨度24米以上的建筑工程和市重点建设工程的施工图,应当报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有施工图审查资格的审查机构,对结构安全和强制性标准,规范执行情况进行审查。 市、区、县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受理施工图纸审查后,应当在建设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审查工作。 未经审查批准的施工图,不得使用。 第九条3层以上(含3层)和跨度超过6米的房屋建筑,独立烟囱、水塔、水池等构筑物,由村、镇统筹安排建设的道路、桥梁、给排水、环境卫生等基础设施的新建、扩

镇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镇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为加强对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集体资金使用行为,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投资绩效,根据《浙江省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意见》,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村级工程建设项目,是指村级以集体自有资金、上级部门划拨的专项扶持资金以及企业或个人出资赞助或捐赠等为资金来源的经济社会发展项目。 第二条村级工程建设项目应当遵循规范、效率、监管、透明的原则;遵循量入为出、确保重点的原则;严格执行建设程序,不得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质量安全管理制、结(决)算审计制等各项制度。 第三条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监督机构及职责。镇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为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监督机构,负责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管理和监督;村级组织负责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的组织领导。 第四条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的操作程序。 (一)项目申报、审查与确定。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的决策和审批,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村“三委会”集体商量提出项目实施方案(主要包括项目功能、建设规模、投资额度、筹资方法、实施时间、招标方法等内容),要求有审议记录,并广泛征求各方意见,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形成书面决议;经联村领导、农村指导员和分管领导审批,镇党委、政府批准后,报镇公共资源交易站及监督小组审查

备案;在村务公开栏中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项目实施前村经济合作社应建立由责任心强、公信度高、具有一定管理经验的5-7名村干部、村民代表组成的项目实施管理组织,项目实施管理组织人员由村“三委会”集体研究提出。 村级工程建设项目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办妥有关审批手续,并落实建设资金来源。 (二)项目招标。在公示结束、项目招标前,应当编制项目预算、制定招标文件。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和招投标规定组织实施工程项目招投标,单项合同估算价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村级工程建设项目应进入镇公共交易站招标。单项合同估算价5万元以下的,经镇批准可由村自行组织招标,但必须张贴村级基建工程公开招标公告,完成基建工程评标纪要。 (三)合同签订。实行招投标的村级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合同必须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不得另行订立背离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四)项目变更。村级工程建设项目应严格按预算实施,村经济合作社、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不得任意修改工程勘察、设计文本。对确有必要实施的设计、施工变更,应以书面形式向业主提出申请,经过业主、设计、施工、监理四方讨论通过(要求形成书面决定)后,由施工方出具工程变更联系单,附带准确的变更工程量及造价书,设计单位和监理人员签署意见,经项目实施管理组织全体成员签字确认后留底备案(相关文件要求由区审计中心进行事前审计备案的,重大

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制度

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改善村镇的生产、生活环境,推进城镇化进程,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之外的村庄、集镇的规划建设管理和建制镇的建设管理。第三条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坚持统一规划、因地制宜、节约用地、保护环境、有利生产、方便生活、依靠群众、规范管理和促进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村镇的规划建设,应当引导企业向建制镇、集镇集中,促进乡镇工贸小区发展。在建制镇、集镇和有条件的村庄规划区内进行各项建设,应当实行综合开发、配套建设。鼓励农民按规划建设多层住宅。在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中,应当加强“空心村”治理、旧村改造和较分散的、生活条件差的自然村的迁村并点、改善村民的生产、生活环境。第四条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市的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第五条县(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实施有关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二)指导、监督村镇规划的编制、调整、变更、实施;(三)负责对村镇规划区内建设、设计、施工单位和个体工匠建设活动的管理;(四)负责

村镇房屋、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筑工程标准设计和通用设计的推广实施工作;(五)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内村镇公共设施、村容镇貌、环境卫生及集镇和村庄房屋的管理工作;(六)负责村镇原有宅基地和村镇空闲地之外的住宅规划审批和乡(镇)村企业、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规划审批;(七)负责乡(镇)村企业、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和管理权限内住宅建设项目的工程管理;(八)依法查处违反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县(市)人民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配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第六条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实施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二)组织编制、申报和实施村镇建设规划;(三)负责村镇居民住宅建设的选址、定点及在原有宅基地和村镇空闲地上住宅建设规划审批;(四)受委托对乡(镇)村企业、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工程管理的定位、验线和验收工作;(五)负责对村镇住宅建设项目定位和确定标高,并可委托村民委员会具体实施;(六)负责村镇公共设施、村容镇貌、环境卫生及集镇和村庄房屋的管理;(七)调解村民之间因建设引起的纠纷。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村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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