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车辆出入停放管理规定精修订

园区车辆出入停放管理规定精修订
园区车辆出入停放管理规定精修订

园区车辆出入停放管理

规定

SANY标准化小组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

车辆出入停放管理规定

随着社会的发展,各单位业务水平的提高,园区车辆日益增多,各客户单位作业车辆停靠越来越困难,为缓解园区通行压力,同时加强园区车辆出入和停放管理,维护畅通有序的良好秩序,创设安全、文明、和谐的办公环境,确保各客户单位日常工作的高效、协调运转,特制订如下规定:

一、车辆出入管理

1、车辆一律凭“通行证”进出园区。车辆通行证应妥善保管,不得转借,车、证应与申领登记保持一致。出入园区时须将“通行证”放在明显位置,以便查验。

2、车辆进入园区减速慢行(车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遵守园区内各项禁止标志,礼让三先,不抢道占道,不鸣喇叭,不随意停靠阻碍交通。

3、持证车辆不得将与工作无关的人员带入园区,严禁车辆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二、车辆停放管理

1、园区内主通道严禁随意停放车辆,各车辆应按客户自有卸货区域停靠,自觉接受保安人员的指挥。

2、园区内日间只允许作业车辆进入,按照各单位月台卸货口数量放行作业车辆,其余车辆请按规定于库区外等候。非作业车辆严禁长期停靠在园区,一经发现保安人员有权劝离该车辆。

3、园区内各客户单位租赁库房延伸的月台区域只为本单位作业车辆停靠使用,非本单位所属车辆一律不得占用他人位置。

4、园区客户工作人员私家车一律停放在xx物流停车场内,费用自理。(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车辆及班车允许停靠园区指定区域,具体数量由xxx酌情安排)。

三、违章处理

车辆进入园区后,驾驶人员应自觉遵守园区管理规定,库区内严禁烟火、乱丢废弃物。对不遵守管理规定的,将采取一定程度的经济处罚。

四、本规定自2014年12月起实施。

xxxxx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六日

厂区人员及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厂区人员出入管理制度 1、员工出入厂区必须凭工作证或上岗证通行,违者门卫有权禁止出入。 2、员工出入厂区需着装整齐,不得赤膊或穿拖鞋进入厂区,出入证必须戴在左胸口处,其它任何位置都是不规范的,保安有权予以纠正,蓄意对抗的,有权上报有关部门予以处罚。 3、国家机关等人员:警务人员、消防人员、急救人员、抢险人员进入公司,门卫简要问询后放行,并根据需要引领路线,同时应报告上级部门听取指示;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来访或执行公务时,门卫凭其出示的有效证件登记与被访者联系后即可入厂。 4、外来人员(如临时施工、应聘、送货、客户等)进入厂区事先凭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登记在册,注明来访单位、来访人员姓名、电话、来访时间、被访人、事由,征得被访者同意后,发给厂区临时通行证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离开现场时请及时归还临时通行证。任何来访人员都不能扣押身份证,只能凭身份证登记,登记后立即归还。 5、公司员工因公临时出厂或外派作业,如果携带行李、工具、及其他物品,需持有公司主管领导、安生部、综合部签章、批准的放行单(空白放行单由电厂综合部提供),由保安登记出入时间和事由才可放行, 厂区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1、本厂车辆及长期通行本厂厂区的外单位或个人车辆需持有本厂综合部发放的车辆

通行证。 2、外来临时车辆进入厂区,司机需将车辆行驶证或其他有效证件登记后(登记内容包括车辆所属单位或个人、车辆型号、随车人数、车牌号、随车物品),由公司门卫工作人员发放厂区车辆临时通行证通行,并暂且寄留下车辆行驶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待出厂时归还。 3、外来临时车辆离开厂区时需无条件配合公司门卫工作人员的检查与管理,车上装有外运物品的,需提供公司主管领导、安生部、综合部签章、批准的放行单。(空白放行单由电厂综合部提供) 4、拉废旧物资的车辆,装车时综合部需派相关人员监督检查,出门时需提供公司主管领导、安生部、综合部签章、批准的废旧物资放行单、过磅单,经门卫检查无误后才允许离开。 5、公司员工摩托车或电动车可直接放行,其他单位及个人摩托车或电动车需检查后备箱才允许离开,对不服从检查之车辆,当班门卫应对其解释、劝导;对解释、劝导不服从者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处理;对强制冲门者登记其车号,必要时报警,并有权禁止该车辆今后出入公司。

单位车辆停放管理规定范文

单位车辆停放管理规定范文 为有效管理与维护基地园区机动车停放之人员、车辆秩序,单位制定了车辆停放管理规定,本文是学习啦小编整理的单位车辆停放管理规定范文,供你参考! 单位车辆停放管理规定范文1 为了营造院内良好的办公、居住环境、维护单位正常上班秩序,确保大院治安,结合本院内实际,经单位领导班子研究,特制订如下规定: 一、凡是进入院内的机动车辆,必须遵守大院内的统一管理,一律按规定地点进行停放。 二、在院内上班、住宿的干部职工,有预订固定车辆停放位置的,须对号停放,不得乱停乱放,否则门卫采取强制措施。 三、本着院内干部职工机动车辆逐年增多,院内容纳停放车辆极为有限,没有预订车辆位置的,不能随意将其车辆乱停乱放在本院内,否则由车主承担一切后果。 四、院内球场是本单位干部职工唯一的体育活动场地,原则上不许停车。为球场停放开放时间是23:00至8:00,其余时间不允许将车停放在球场,以确保干部职工球场正常使用。 五、其他车辆如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在本院内停放,酌情适当予以安排,但必须经门卫按指定地点停放。需缴纳占地费按20元/辆收取(超过00:00另按小时计费收取)。

六、从20xx年04月01日起,单位的干部职工需要预订停车位,原则上先满足本院内上班干部职工的预订,每辆每月为60元。其次是调离单位并还居住在院内的人员预订停车位,每辆每月为80元。若有剩余的车位适当考虑外单位人员(含在院内购买或租赁住房的人员)预订停车位,每辆按月150元收取车辆占地费。 七、院内停车收费不属于垄断经营性质,可以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0】933号)规定) 八、上级领导及兄弟单位入院内进行公务活动的车辆,有门卫统一调制停放位置。 九、本办法由单位领导班子负责解释。 十、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XXXXXXXX 单位车辆停放管理规定范文2 为有效管理与维护公司员工机动车辆秩序,保障公司内交通畅通,特订立本规定,供公司员工遵守,并作为公司员工车辆停放安全管理的依据。 一、区域规定: 1、本规定仅规定了公司蕴川路厂区的员工机动车停放区域,在蕴川路厂区之外工作的员工若驾车进入蕴川路厂区,须将车辆停放在临时停车区域内。

公司车辆出入 停放管理规定

***公司车辆出入、停放管理规定 为规范公司出入车辆及车辆停放管理,使出入车辆和停放车辆规范有序,特制定本规定。 一、管理责任部门 1、安全部保卫(门卫)。 二、职责 1、进入公司内所有车辆出入、停放各项工作的管理,统一由公司安全保卫(门卫)负责。 2、文明待人、礼貌用语、对进入厂区外来车辆要耐心解释公司的管理规定、积极疏导、热情指引方向及停放位置。 3、严格按照公司各项规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4、对进入车辆告知事项包括:限速5公里,禁止鸣笛,厂区禁止吸烟、喝酒,车辆允许停放位置及本规定的要求,避免出现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现象。 5、凡出入车辆必须履行停车安全检查,登记所携带物品,核实出门证内容。 6、对违反本规定或公司管理规定的有权进行处罚。 三、管理范围 1、出入厂区车辆(包括:自行车、电动车、电动三轮车、摩托车、机动车等车辆)的行为规范。 2、各停放车辆区域的行为规范。 3、车辆出入的检查、登记。 四、机动车辆出入管理 1、外来车辆进入公司厂区时,必须接受门卫安全检查,司机在门卫处需登记车牌号码、进厂时间、事由、及接洽的部门,并由门卫通知部门负责人确认后方可放行。 2、车辆进入厂区内限速5公里,不得超速,禁止鸣笛,禁止抢

道、超车、占道,行驶时要安全礼让,转弯处要慢行、谨慎,要按照指定地点整齐停车。 3、车辆行驶中,严禁急刹车、急转弯,前后车距应保持在5米以上,。防止发生碰撞事故。 4、除公司车辆外,其它任何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生产区、车间,区域界限划分为:公司办公楼围墙,主干道路口以东。 5、进入公司车辆要保持清洁,严禁携带垃圾、杂物、危险品等进入厂区。 6、严禁酒后驾驶或在厂区内喝酒、吸烟及乱扔垃圾、纸屑等杂物。 7、严禁存在安全隐患车辆进入厂区。 8、所有外来车辆进入厂区装卸货物,必须经门卫与收货单位、发货单位负责人员取得联系后,由收货、发货负责人到门卫带车进入厂区,对进入厂区所出现的违规行为,由收货、发货负责人负责。 9、所有等待装卸货物车辆应按照指定地点有序排队,不得堵塞车间门口等交通要道,以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 10、任何外来车辆驾驶员或随同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生产区域,经同意进入生产区域时,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并严格遵守公司各项管理规定,对违反公司规定的处罚,由承接部门承担。 11、机动车或非机动车辆在厂区出现的事故,由车辆驾驶员本人承担,与本公司无关。 12、进入公司非机动车辆,必须按照安全保卫(门卫)指定的区域停放,不得乱停乱放。 五、停放管理规定 1、公司停车场分为五个区域:一区属公司车辆停放区;二区为属私家车停放区;三区属私家车停放区;四区属公司班车停放区;五区属非机动车停放区;其它地方禁止停放任何车辆。

关于实施园区车辆出入及停放管理规定(试行)

****************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园区车辆出入及停放管理规定(试行) 为规范园区车辆出入及停放管理,特制定本暂行管理规定: 一、车辆出入 1、所有进入园区的机动车辆(非机动车)应按警示标志减速缓行,进出大门应主动接受门卫查验。非公司车辆必须经同意后并履行签字、换证手续方可进出。 2、凡进入园区的车辆必须持有“车辆通行证”方可在园区内通行。 3、园区内严禁无牌、无证车辆进入。 4、机动车辆载物出门,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物品出厂凭证管理的暂行办法》,凭证出厂。 5、特种车辆(公安、消防、救护、抢险)进出大门,门卫要主动疏导,确保通行,并注明事由后登记进入。 二、车辆行使 1、车辆进入园区后,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严禁超车。 2、严禁在园区内无证驾车、练车,严禁酒后驾驶,严禁逆向行驶,严禁超载或病车上道。 3、基建、大修等各类工程用车必须办理审批手续,办证后方可进出园区,且在工程区域内和指定路线上行驶。 三、车辆停放 1、机动车辆(非机动车)必须停放在园区停车场内,严禁在消防通道上乱停乱放。 2、园区内停车位由物业公司统一管理,所有员工必须按规定停放。 3、外单位车辆、出租车不得在园区内停放过夜。 四、机动车辆通行证的种类及管理要求 1、对公司的公务车与生产用车及私家车通行证将实施机动车通行证A证形式管理。此A类证上将标明车牌号、部门内安全使用。由各部门统一向公司办公室申请后下达项目建设后勤部负责办理其审核、登记、备案、领证手续。凡各部门公务车、生产用车进入园区后必须按指定区域停放。 2、对上述1内容外的外来车机动车通行证将按B证形式管理,对外来车辆进入园区时必须在大门保安值班室实施登记、换证手续后方可进入园区。 五、本暂行规定职能与责任管理权限 1、本暂行管理规定职能部门为公司办公室。 本暂行管理规定自2010年元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 特此通知。 *****************有限公司 2009年12月30日

车辆人员出入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第1条为确保出入公司的人员、车辆及物品安全,规范人员、车辆及物品的出入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对出入本公司的所有人员、车辆及物品的管理。 第2章车辆出入 第3条出入车辆凭人力资源部核发的“车辆出入证”出入,公司车辆或公司员工、常驻外委单位车辆出入时应将公司统一核发的“车辆出入证”放在车辆前玻璃处的左下角或右下角便于保安查验。 第4条车辆按指定的门岗出入(小车从在门岗出入,运货车从2号岗出入),厂内严禁车辆乱停乱放,非生产车辆严禁进入生产区域。公司车辆、员工车辆、来宾车辆因工需进入生产区域时应提前向保安人员说明,但停留时间不能超过10分钟,因特殊原因需要进入生产区域的必须经公司领导批准方可。违者处以200~500的处罚。 第5条运煤灰、运渣车辆必须有公司过磅单,其空车外出时也必须有过磅单否则一率不准放行。车辆按指定的门岗出入(2号岗),按指定的路线行驶,运灰车辆须持人力资源部核发的“车辆出入证”出入。 第6条携带各种物品的车辆凭仓库或相关部门出具的的“移转交运单”、“物品出入证”、“材料领用单”并盖有安全文明办或公司的公章,经保安核对签注时间后入厂到指定地点装货。装货完毕出厂时经保安核对并签注时间后放行。因节假日或有关人员不在时有物品、工具、机械外出及外送维修时应有相关领导确认及手机短信通知,应经保安核对签注出厂时间。 第7条晚上23:00~6:00期间除拉煤灰车以外,禁止小车、面包车、货车出入厂区,因公需要进出厂区的必须经相关部门领导确认,但必须经过严格的检查(包括小车后盖、摩托车尾箱等),保安员必须严格执行违者严惩,由此引起刑事责任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3章人员出入 第7条出入厂区的公司员工、外包单位的人员或外来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厂牌或来宾卡,进入生产区域的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 第8条出入厂区的人员必须着装整齐,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9条晚上00:00~6:00期间禁止人员出入,对强行出入的人员保安员有权核实身份,并进行登记于次日上报公司管理部门处理。 第10条借出借入物品 1.原材料借出时,应呈经理以上级人员核准后填写“材料交运单”并签注预定返厂日期及借出原因,经主管人员核签后出厂。

车辆停放管理规定范文5篇

车辆停放管理规定范文5篇 一、目的: 为有效管理与维护厂区机动车停放秩序,特订立本管理规定,供工作人员及访客等共同遵守,维护良好的厂区环境。 二、管理规定: 1.机动车停放共规划3种专用停车区如下: a.办公楼后侧:供公司内员工车辆停放; b.办公楼前停车场:供访客车辆临时停放; c.办公楼前左右停车场:供公司内员工车辆停放; 2.入厂车辆必须自觉接受管理人员的安全检查并将《车辆通行证》放在车内显眼的位置;各入厂车辆一律停放到分配好的固定车位,若 固定车位已满时,必须自觉接受管理人员的统一指挥将车辆停放到 停车场。 3.访客车辆应按照保安人员的指引停于停车场; 4.为避免停车位遭他人占用、误停增加管理困难,各停车位地面(或指定位置)将漆上入编号,以便识别。 5.车辆进入厂区及停车场要遵守交通规则减速慢行,并遵照保安人员的指挥或遵循交通标志线行进; 6.除规定区域外禁止随意停放机动车,禁止车辆停放于通道旁或人行道 一、为维护公司家属区交通秩序,加强机动车车辆停放管理,方便住户车辆保管,根据公司家属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武装保卫部治安办公室(以下简称“治安办”)负责公司家属区内交通管理和机动车辆停放管理。

三、进入家属区的车辆必须严格遵守家属区车辆停放管理规定。 四、所有车主必须在家属区门口刷卡进出,并在规定泊位内停放车辆,交纳相应的车辆停放费。白天(8时——20时)停放费3元;夜间(20时——次日8时)停车费5元;公司职工办理月卡停车费用50——80元,公司外人员办理月卡停车费100——120元,月卡只限本车使用。 五、大货车(2吨以上)、集装箱车等大型车辆,无特殊情况不得进入家属区。 八、严禁车主将有可能对其他车辆或人员构成危险的车辆停泊于家属区内,进入家属区车辆严禁载放易燃、易爆、剧毒及各种腐蚀性物品,因此而发生意外事故,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九、车辆带货驶出家属区,必须有相应证明,属贵重、大件物品或搬家时,必须由户主到治安办办理放行手续,方可驶出。 十、不得在家属区内试刹车、练习驾车、大型修车,有滴漏机油车必须清洗干净。 十一、车辆进入家属区不得鸣笛,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爱惜公物,不得损坏车辆进入管理系统和小区设施,损坏照价赔偿。 十二、车主停车出入卡遗失,要立即到治安办申明、补办,否则后果自负。 十三、车主不得刁难、辱骂或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妨碍治安办工作人员执行公务。 十五、本规定由武装保卫部负责解释。 1、在小区没有租车位的车主,请把车停放在小区临时车位,小区商铺前面的车位为临时车位。不得占用他人车位,每个车位如果贴有车牌号码则表示已有主人的了。 1、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小区的道路、公用设施,不乱停放车辆。

工业园区优租房小区机动车辆管理规定

工业园区优租房小区机动车辆管理规定 工业园区优租房小区机动车辆管理规定 为打造和睦、温馨家园,进一步规范苏州工业园区优租房小区机动车辆进出、行驶、停放秩序,维护安全有序的居住环境,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苏州工业园区优租房小区文明公约》有关规约,结合优租房小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车辆进出管理 第一条优租房租户凭身份证、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在小区物业登记、申请办理《车辆出入证》、签订车位租赁协议。由于小区车位有限,合租型租户每人限办理一张《车辆出入证》。申请停车位时租户须出示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车辆保险等单证并提供复印件备案。未按国家规定购买保险及无环保标志的车辆将不予办理。 第二条《车辆出入证》一车位一证,应放置于车辆前挡风玻璃明显部位。《车辆出入证》不得转借他人使用,如有违反,小区物业有权收回出入证,没收押金。《车辆出入证》遗失、车辆变更,请及时到小区物业补办,不能提供《车

辆出入证》的将视为临时来访车辆。 第三条临时来访车辆经核实来访人、事由无误,登记、换发临时《车辆出入证》后方可进入小区。访客车辆原则上不得在小区过夜。出租车载客进入,租户下车后,出租车须立即离开小区。 第四条各种卡车、厢式货车、中型以上客车,装载易燃、易爆、剧毒、油罐车、无牌无证的车辆、明显故障、漏油车辆不得进入小区。遇客户搬家或运送大件物品时,经核准后放行。 第五条车辆携带物品驶离时,小区物业有权询问和检查,并请客户出示《大件物品出入单》,客户须积极配合。遇到客户陈述与实际携带物品不符或其他可疑情况时,由物业管理处做出判断与处置。 第六条执行公务特种车辆如(如公检法车辆、120、市政抢险抢修、消防车等)登记放行。 第二章车辆行驶管理 第七条进入小区机动车辆必须按照标志、标线缓速行驶,遵循行人优先原则,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第八条行驶时不得碾压、损坏绿化或其他公共设施、

人员及车辆出入管理办法

xxxx人员及车辆出入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xxxxx人员及车辆出入管理办法,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结合本台实际,特修订本办法。 一、人员出入管理 1、本xxxx职工上下班出入院区,凭公司统一制发的《智能卡》出入。来台学习、实习人员统一持由办公室开具的“临时出入证”,方可进入。 2、xxxxxx、xxxxxxx、xxxxxx等区域属安防重点部位,非相关工作人员未经许可禁止入内。 3、本xxxxx公务车进入院区,实行专职司机负责制,由司机核实搭乘人员。职工私家车进入院区,实行车主负责制,由车主核实搭乘人员。本台公务车、职工私家车未经本xxxxx办公室同意,不允许搭乘任何非本单位人员进入。 4、外来人员(业务洽谈、技术交流、客户等)进入院区时, 由门卫值守人员询问事由并通知接洽部门,经接洽部门或相关人员同意后,来访者凭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办理进入登记手续,并经门卫值班人员核对无误后,方可进入,业务结束离开时,由门卫签注离开时间。如接洽人员不在或部门不方便接洽的,门卫值班人员应委婉拒绝,请其离开。 5、下列外来人员严禁进入院区: ①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品者;②不明身份,衣冠不整者;③推销产品、非洽谈公务人员、拒绝登记检查者;④不能出示有效证件或证

明其身份者。 二、车辆出入管理 1、进出xxxxxxxxx 的车辆,门卫值班人员必须及时做好登记。 2、集团公司内部公务车辆因工作需要进入电视台的,经办公室同意,门卫值班人员检查登记后方可驶入。 3、xxxxxxx所属机动车辆在非工作派出时不得私自开出xxxxx,外出加油、检修必须经办公室同意。 4、职工自用上下班的车辆进入电视台时必须停放有序。外来车辆一律不准停放在台内过夜,如因特殊原因确需停放者,需报台领导批准并办理相关停放手续。 5、xxxxxx大门(电动门)平时应保持关闭状态,车辆进入后应及时关闭电动门。 6、门卫值班人员应按岗位要求,认真执行任务,把好出入关,做到公正认真、态度和蔼、文明执勤。 7、以上规定如有违反者将纳入绩效考核。 三、本规定从8月20日起执行,原xxxxx相关这方面的规定同时作废。 xxxxxxxxxxxx 2015年1月20日

车辆停放管理制度

车辆停放管理制度 根据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运输条例》、交通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等法规规定,为强化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停放管理,制定本制度。 1、为了便于统一管理公司车辆,应按规定划分的停车场所集中停放。 2、根据运输危险品类别分两个停车场存放。即:主车、槽车在后院停放。小车,应急车在前院停放。 3、车辆应在相对封闭的固定专用停车场,集中停放。 4、停车场应划分专用停车区域,配备安全防护环境保护设施设备,制定停车场管理制度,专人负责看管停放车辆安全。 5、个别因运输业务确需在外地停放的车辆,应向公司书面申请,经公司派人察看停车区域,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停放。

道路运输危险货物登记制度 为了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强化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安全管理。根据晋中市交通局《晋中市交通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市交运输【2010】01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公司制定运输危险化学品登记簿,内容包括: 1、驾驶员、押运员姓名。 2、托运、收货者的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和地址。 3、装货地点、时间。 4、危险货物的品名、编号、重量、包装形式、规格、件 重、数量。 5、收货地点、时间。 二、公司值班调度员负责填写“危险货物登记表”,在签发行车命令时,按照登记表内容认真填写,托运方不按要求提供相关内容者,不予签发行车命令。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纠纷由当事人承担,公司将根据情形给予警告、追究责任的处分。

三、根据登记簿内容每月汇总一次,相关数据呈报上级监管部门。 从业人员家属联系制度 为加强安全生产,保证从业人员队伍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方面 1、掌握从业人员家庭生活状况,及时协助、帮助其解决具体困难。 2、采取电话联系方式,向家属通报从业人员的工作学习情况。 3、恳请从业人员家属当好“贤内助”,最大程度地争取从业人员家属对公司的理解和支持。 二、家属方面 1、及时向公司反馈从业人员的身体情况、情绪等状况,有不稳定因素情况下,随时向公司汇报。

园区出入管理规定

XXXXX园区出入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对进出XXXXX园区的人员、车辆及物资的管理,促进园区管理规范化,保证安全生产,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及职责 1、本规定适用于XXXXX(以下简称园区)各单位员工、外来办事人员、所有出入园区车辆以及进出园区物资的管理。 2、园区保安班负责按本规定对进出园区的人员、车辆、物资等实施检查与管理。 3、园区各单位、部门负责按照本规定管理与本单位、部门有关的人员、车辆、物资的出入园区事项。 4、综合服务部负责监督本规定的执行。依据本规定及相关管理制度,对保安班提报的违规现象进行考核处理。 二、园区东、西大门出入规定 1、园区西大门主要用于内部员工、外来办事人员、客户、施工人员、小型车、小型物流车辆出入;园区东北门、东南门主要用于大型物流运输车辆出入。大型车辆禁止通过西大门进出。 对于外部合作单位进出园区充电的电动车辆,目前暂定其通过西大门按规定的路线进出园区。 2、人员、车辆等出入园区须出示相关证件。园区保安人员负责对进出园区的人员、车辆、物资等进行检查、登记,对不符合本规定或拒不配合安保人员检查的车辆或人员,保安人员有权依据规定禁止其出入园区。无车辆、人员通行时各大门(栏杆)应保持关闭状态。 三、人员出入管理 1、园区各单位员工一律凭员工卡出入园区。无员工卡人员不能直接进出,需履行访客登记手续。如有特殊情况,需由员工本人通知所在部门负责人,经部门负责人向安保人员说明情况后方可进入。员工离职时其员工卡将由其单位交由综合服务部统一收回。 2、外来办事人员进入园区前须办理登记,进行来访事项说明,由安保人员电话向接洽

部门及人员落实。确认同意接待后,安保人员指导访客填写《会客单》,告知必要的出入注意事项后,方可持单进入。 3、外来人员须遵守园区安保管理制度,未经许可不得进入生产车间及重点区域(如仓库、机房、配电室、食堂、水房等)。如确需进入的,需由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及分管领导批准同意,并由被访部门人员陪伴方可进入。生产车间调试区域、研发测试区域等在任何情况下严禁外来人员进入。 4、接访部门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司保密制度,不得将来访人员单独置于办公区、生产区域;不得允许外来人员随意翻阅、查看公司任何业务文件及电脑资料;不允许对工作现场、各类设备、生产操作及工艺环节等进行拍摄;不得随意向客人介绍有关产品技术、工艺等机密等级的信息。 5、禁止来访身份不明、来访事项不明、外部闲杂人员及与各单位业务无关者进入园区。 6、小孩一律不准带入园区内各生产车间、施工现场。 7、外来人员未经许可严禁在园区内拍照和录像。 8、外来人员的业务事项办理完毕,由接访人员在《会客单》上签字,访客需持单出园区。 9、外来人员出园区大门时,由保安人员负责审核、收回经接访人员签字确认的《会客单》。在完成《会客单》交接程序后,来访人员方可离开。 10、园区保安室禁止非工作人员逗留、禁止非工作事项进入。 四、车辆出入管理 1、外来业务车辆按规定入口进入园区时,需将车辆停在大门外指定位置,人员至保安室的接待窗口进行来访登记及接洽确认。经接洽部门同意接待后、由保安人员进行车辆号牌等信息的登记,并对车辆所载物资进行询问检查。如载有物资则同时需对其物资进行登记。外来业务车辆完成会客单填制后,方可进入。载有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物品的车辆严禁进入园区。 2、内部员工驾驶车辆进出园区,需员工本人持员工卡至园区保安班履行车辆信息登记与备案程序。保安人员根据备案信息可对内部员工车辆放行。未进行登记备案的内部车辆,保安人员有权拒绝其直接进入园区,按外来车辆实施出入管理。 3、各种车辆出入园区时,应主动停车接收保安人员的检查。车辆出入检查包括驾驶室、厢体等的开门检查,确认无问题和相关手续齐全后方可放行。 4、各单位对接洽的重要客户、外部领导来访,可提前与园区保安班进行接洽事项沟通。向园区保安班报备相关接洽信息,包括来访单位、人员及人数、来访时间、车辆信息等。经备案后,客人来访时经保安人员确认实际情况与备案信息一致情况下,来访车辆可免登记进入园区。同时,在完成本次接洽后,接洽部门人员须向保安人员通知接访事项的结束。

人员车辆出入公司管理规定

人员车辆出入公司管理规定 1目的 确保公司人身、财物安全,出入厂人员、车辆、物品等管理有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进出厂人员、车辆及物品。 3职责 3.1所有人员及车辆按本制度执行; 3.2门卫值班人员按本制度监督、检查和管理; 4工作内容 4.1人员出入管理 4.1.1公司员工 4.1.1.1遵守打卡考勤制度,出入门时出示胸卡并打卡考勤。员工上班时间因公外出办事,必须出示《出门(考勤)证明》,写明事由,返回后在门卫处核签返回时间。如不能返回时在证明单上写明理由,打卡后离开。 4.1.1.2就餐时间含在工作时间内的非管理人员除上下班时间打卡出入外,严禁出入大门,确因有事,必须出示《出门(考勤)证明》,并打卡记录,返回时再次打卡记录,门卫严格监督检查,如无证明不允许出入大门。4.1.1.3员工穿拖鞋、赤膊、醉酒者一律禁止入厂。 4.1.2外来人员 4.1.2.1项目承包商及其雇用人员:项目承包商初次入厂时,由公司项目主管人员到门卫登记、引领到工作场所。为方便今后出入,项目主管人员到管理部给其办理“临时出入证”,凭临时胸卡出入公司,工程项目结束时由公司项目主管人员将胸卡交回管理部。 4.1.2.2一般来访人员:凭有效证件在门卫登记,经被访部门人员同意后,填写《访客登记单》,指引来客行走路线,使访客顺利找到被访者,必要时被访者应到门卫引领。被访者要在《访客登记单》上签字,来宾离去时要将《访客登记单》交还门卫。 4.1.2.3国家机关等人员:警务人员、消防人员、急救人员、抢险人员进入

公司,门卫简要问询后放行,并根据需要引领路线,同时应报告上级领导听取指示;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来访或执行公务时,门卫凭其出示的有效证件与被访者联系后即可入厂;媒体记者来访,按一般人员处理,但必须立即报告上级领导。 4.2车辆出入管理 4.2.1公司和公司员工车辆 4.2.1.1公司上下班通勤班车除必要的维护保养外,严禁停放公司院内。 4.2.1.2公司公务车辆上班期间因公务外出时,必须有总经办签发的有效《派车单》门卫才能放行。 4.2.1.3副总经理及以上领导用公务车和急救车、消防车可免办手续直接出入大门。 4.2.1.4员工载人小型私用车辆(含轿车、面包车、商务车)驾驶员应到门卫登记备案,取得《车辆出入许可证》后(副总以上可免办理),按规定停放在综合办公楼停车位置。 4.2.2外来车辆 4.2.2.1前来公司执行公务、商谈业务、邮递等办事的车辆,凭有效证件或在门卫登记,经相关部门同意后允许出入公司,并在规定位置停放车辆。 4.2.2.2特种车辆如警务、消防、急救、抢险车辆等紧急时可直接进入厂内。 4.2.2.3送餐车、东凯模具车辆必须办理《车辆出入证》。 4.2.2.4施工车辆,由主管施工的部门到门卫办理车辆出入手续,凭《车辆出入证》出入施工现场。 4.2.2.5送货车辆凭送货单等凭证进入厂内,需要时过磅称量,然后听从门卫或保管员指挥在指定位置等待卸货;非本公司货物进厂时在门卫处登记以便离开时方便清点、确认。 4.2.2.6提货车辆等待装货之前禁止进入厂内,货运人员在门卫登记,经成品库发货员同意进入公司,确定装货地点、装货数量后,车辆才允许进入指定位置。货物装好并防护好后,提交一联《发货单》给门卫,经门卫检查符合要求才允许出厂。

关于规范厂区车辆停放管理的通知

关于规范厂区车辆停放 管理的通知 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关于规范厂区车辆停放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为营造公司井然有序的车辆停放环境,确保厂区交通安全和顺畅,现就各类车辆的停放点作如下规定: 一、非机动车(指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等) 所有不在公司住宿员工的非机动车一律停放在厂区东侧停车棚内,B 栋宿舍楼侧面的停车棚只允许在公司住宿人员并在办公室登记的车辆停放,否则将对其锁扣并给予每次50元处罚。 二、机动车 1、所有机动车进入公司大门都需要凭停车证,(公司公务车辆,来访领导车辆,参观车辆除外),如停车证遗失要及时告知办公室补办,工本费自理。 2、办公楼前的停车位只允许停放公司公务车辆、集团车辆、有关单位前来公司办理公务的车辆和客户车辆。 3、在公司住宿的员工私家车,按指定车库、指定车位及区域停放,不得以各种理由侵占他人车位,否则以乱停乱放处理;来访家属车辆、外单位施工车辆和送货车辆(进入公司前务必在门岗办理相关手续),有序地停放在办公楼后面或B 栋宿舍楼后面的停车位内(以停车证上所规定的停放区域为准)。

三、非住宿在公司的员工私家车,一律停放在办公楼后面、B栋宿舍后面及其他区域剩余的停车位内。办公楼和B栋宿舍后的车辆必须有序停放。(以停车证上规定的停放区域为准) 四、公司C 、D 栋楼下车库,按指定车辆号牌对号入库,其他车辆或物品不得停放(摆放)在本车库内。 五、所有车辆都不得进入生产区域内,需要进入的必须办理好相关手续,对没有办理手续进入生产区域的将给予当班保安每次100元罚款,产生的后果由其承担一切责任(公司发货车辆除外)。 六、对公司员工机动车辆不按规定停放的,由保安张贴通知单在其车窗上,当月由人事部门从车主工资中扣款100元;对违反三次以上(含三次)的每次罚款200元,中层以上干部追扣一分。对外来车辆由保安张贴通知单在车窗上,每次罚款100元,保安在处罚前不得放行。 七、对破坏锁具,拒不接受处罚,情节恶劣者,一经查实,将处以两倍罚款并通报批评。 八、对工作认真负责、成绩突出的保安,给予适当的奖励。 九、本规定本规定自2014年6月1日正式实行,由公司保安执行,办公室负责解释和监管。 江西江钨硬质合金有限公司 2014年5月26日

园区机动车辆出入管理规定

园区机动车辆出入管理规定 为有效加强园区机动车辆管理,进一步规范机动车辆出入、停放管理秩序,维护园区企业共同利益,确保园区安全,制定本规定。 1.内部车辆 ◆内部车辆,指经园区物业管理部审批备案并录入园区门禁道闸系统的企业公用车辆和员工私人车辆。 ◆鉴于目前园区停放车辆数量达到饱和状态,按照“总量控制”原则,已审批的各企业内部车辆指标不再增加,企业可内部调剂,向园区物业管理部申请变更或减少。 ◆内部车辆一律从园区南门出入,门禁道闸系统自动识别后方可进出。 ◆车辆进出前,必须自觉配合门卫检查。疫情等特殊时期,驾驶和同乘人员必须下车接受工作人员测量体温、登记和查验。不配合执行防疫措施的人员,门卫有权拒绝人员、车辆进出。 ◆车辆进出园区必须减速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km/h。 ◆车辆停放按照园区指定的区域、车位集中停放。园区消防通道、内部道路、交叉路口、道路转弯处,以及其它妨碍交通、生产的位置,禁止停放车辆。 ◆必须服从园区物业管理部和安保人员的管理,对违反管理规定的行为,拒不整改的,门禁道闸系统注销该车辆信息,不得进入园区,后续不再审批。

2.外部车辆 ◆外部车辆,指到园区企业访客、送出货等,没有录入园区门禁道闸系统的临时车辆。 ◆送出货车辆从园区东门出入,访客车辆从南门进出。 ◆外部车辆进出,原则上按照“一车一办、一次一办”的原则,由相应企业填写《临时车辆审批表》,提前向园区物业管理部申请,提交包含驾驶人信息(姓名、单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事由)、车辆信息(号牌、品牌型号、用途)、单位信息(单位名称、地址)的申请材料,经物业管理部审批盖章后方可进出园区。《临时车辆审批表》当日有效。 ◆车辆进出前,必须自觉配合门卫检查、登记。疫情等特殊时期,驾驶和同乘人员必须下车接受工作人员测量体温、登记和查验。不配合执行防疫措施的人员,门卫有权拒绝人员、车辆进出。 ◆车辆进出园区必须减速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km/h。 ◆搬卸货物、访客车辆停放,按照相应企业工作人员或安保人员引导至指定的区域、车位临时停放,不得在园区过夜。园区消防通道、内部道路、交叉路口、道路转弯处,以及其它妨碍交通、生产的位置,禁止停放车辆。 ◆必须服从园区物业管理部和安保人员的管理,对违反管理规定的行为,拒不整改的,不得进入园区,后续不再审批。 3.其他规定

最新整理规范停车温馨提示.docx

最新整理规范停车温馨提示 规范停车温馨提示 1、小区车辆管理人员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着装,形象良好并积极主动地为业主提供优良服务; 2、小区车辆停放完毕后,车场管理员要提醒业主,贵重物品不要留于车内,并检查车门车窗安全,提高业主的安全防范意识; 3、小区车辆管理员在协调指挥车辆停放之前,应认真观察车辆外观,发现车辆有划损撞伤现象应及时告知业主并做好记录; 4、小区车辆管理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严禁跟业主发生任何争执;做到文明值勤,礼貌服务; 5、小区车辆管理员如对工作不负责任、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辞退,如情节严重将追究法律责任。 1.小区车辆行驶管理规定 1.1机动车辆(包括摩托三轮车、脚踏三轮车)统一由北门进南门出,自行车、行人、二轮摩托车由中间人行出入口进出。长期住户车辆须到物业公司办理车场停车手续,凭发放的IC卡通行。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临时车辆进入小区必须从入口处领取收费单,方可进场停车,出场时凭收费单出场。停车时间1小时之内免费,超过1小时的白天按2元/次,夜间按4元/次收费,停车单据如有遗失一律按停车超过1小时收费; 1.2进入小区的车辆须具备车辆相关有效证件,包括行驶证或待办理证明、保险单等,车辆牌号应与行驶证相符,待办车辆应与待办证明相符;

1.3小区内车辆行驶停放必须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严禁停在路边妨碍其他车辆通行,对于违反规定的车辆保安有权采取处罚手段; 1.4禁止辗压绿化草地,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不准损坏路面及公用设施; 1.5机动车辆在小区内行驶时,时速不得超过5km/h,严禁超车,禁止鸣笛; 1.6进入小区的车辆禁止在场内加油、修车、试刹车,禁止任何人在场内学习驾驶车辆。 1.7进入小区的车辆和司机要保持场内清洁,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废杂物; 1.8进入小区的司机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禁止载有易燃、易爆、剧毒危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1.9禁止载重量1500KG以上的车辆及漏油、漏水等车况欠佳的车辆进入。 2.0小区车辆停放管理规定 2.1小区内所有车位实行流动车位,车辆进入小区后可就近寻找空置车位停放。 2.2遵守小区停车场管理制度,爱护小区的道路及公用设施,不准乱停放车辆; 2.3停放好车辆后请务必锁好车门,防盗系统置于告警状态,车内贵重物品请随身带走,如有遗失概不负责; 2.4进入小区的货车必须由车管员协调至卸货区停放,限时开走,

机动车辆出入厂区管理制度

机动车辆出入厂区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规范机动车辆出入安全管理,杜绝安全事故发生,保证安全生产。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出入厂区的机动车辆。 3 职责及权限 3.1 综合管理部门卫负责机动车辆出入管理和登记,有权拒绝不执行规定的车辆出入厂区。 3.2 市场营销部负责与运输车辆签订《安全责任书》,并负责向运输车辆传达公司规定和进行安全教育。 3.3 生产管理部负责本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有权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 4 正文 4.1 进入化工装卸区“十不准” 4.1.1 未经批准,任何车辆不准进入装卸区; 4.1.2 安全防火设施不齐全的车辆不准进入装卸区; 4.1.3 手机、香烟、打火机(火柴)等火种不准带入装卸区; 4.1.4 穿易产生静电服装或带钉鞋的人员不准进入装卸区; 4.1.5 未经批准,与生产作业无关人员不准进去装卸区; 4.1.6 不准在装卸禁火区内使用电器、音响设施或修理机动车辆; 4.1.7 无《动火安全作业证》不准在装卸区内动火作业; 4.1.8 未经批准,不准在装卸区内施工作业; 4.1.9 不准用汽油、溶剂油等易燃溶剂擦拭设备、工具、衣物及地面等; 4.1.10 不准损坏、圈占或挪用安全消防设施。 4.2 所有机动车辆必须有公司相关人员带领,并在门卫处进行登记,经门卫检查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准进入厂区。 4.3 进入厂区(包括装卸区)的人员和车辆必须遵守公司“十大禁令”和“进入化工装卸区十不准”规定,对不遵守规定、不听劝阻、强行进入者,门卫人员要采取果断措施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

4.4 运输车辆依此排队登记,服从门卫管理和指引,严禁堵塞大门道路。 4.5 进入装卸区或装置区的机动车辆必须带阻火器,危险品车辆需自备灭火器,驾驶员应持危险品准运证、运输证等相关证件,登记后按指定路线行驶。 4.6 车辆装卸作业时,驾驶员必须在车旁监督。 4.7 拖拉机、摩托车、电瓶车等不得进入装卸区和装置区。 4.8 车辆出门时,门卫人员要按照出库单查验货物,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确属私人物品或特殊情况,驾驶员应主动说明,由门卫负责验看。 4.9 凡车辆违规进出厂区,每车次罚驾驶员和门卫各100元;车辆在厂区内违反规定的,每次罚驾驶员200元;因违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驾驶员或车主赔偿全部损失,公司带车人员负连带责任。 5 相关文件 无。 6 相关记录 无。 7 其它 本制度由生产管理部起草,并由生产管理部负责解释。

厂区人员及车辆出入的管理规定

关于厂区人员及车辆出入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厂区人员及车辆出入管理,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制定本办法。 一、出入厂区人员、车辆管理 (一)人员管理 1、本公司所有员工上下班出入厂区必须佩带上岗证;未办理上岗证的员工,应在门卫室登记,门卫经核实身份后,方可放行;忘记携带上岗证的员工一律须在门卫室登记后出入公司。上班期间员工外出,需出具经部门主管审批后的《员工外出申请单》,未出具《员工外出申请单》的保安不准放行,强行外出者,应立即上报人力资源部,进行通报,并做出相应处罚。 2、实行迟到登记入厂制度,公司上班时间到点以后,门卫必须将迟到的员工逐一登记后方可放行。 3、外来人员(业务洽谈、技术交流、客户等)因办理有关业务出入厂区的,来访者凭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办理进厂登记手续,并经门卫核对无误后,领取并佩戴“访客证”后方可进厂,业务结束出厂时,由门卫收回“访客证”并签注离厂时间。严禁小孩、离职、被公司除名人员进入生产区,推销人员或与公司工作无关人员进入公司。 (二)车辆管理 1、车辆入厂管理 (1)本公司内部车辆 公司公用车、员工私家车,凭公司制发的“车辆通行证”进厂。 (2)外单位车辆 ①、因工作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经常出入厂区的外单位车辆(含外协单位以及在厂区短期施工单位的车辆),凭公司制发的“车辆通行证”进厂。

②、送货车辆,经门卫登记车牌号、送货单并确认后进厂。 ③、公安、消防、医疗救护、抢险救灾等特种车辆予以免检放行。 ④、接待上级领导、来宾车辆进入厂区,由人力资源部通知门卫处,予以免检放行。 2、车辆出厂管理 (1)公安、消防、医疗救护、抢险救灾等特种车辆,接待上级领导、 来宾车辆,职工通勤车辆出厂,予以免检放行。 (2)除上述情况外的所有车辆出厂,都必须接受门卫例行检查。 (3)对运载物资的车辆出厂,门卫要严格、认真、细致检查核对车牌号、《货物出门证》等,确认无误后放行。 二、门卫执勤管理 (一)门卫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企业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 (二)门卫应树立良好的个人形象和服务意识,着装整洁。同时,要严格按公司人员、车辆及货物出入厂门的有关规定执行,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公司物资安全和内部治安秩序稳定。 (三)门卫管理人员要做到二十四小时轮流执勤,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离岗,串岗,有急事要离岗需向领导请假,不迟到、早退,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四)门卫值班室要保持干净和安静,物品放置应定位规范,严禁在门卫值班室饮酒、打牌、吸烟。无关人员不得在门卫值班室逗留、闲聊、嬉笑。门卫管理人员如有违规违纪行为,将按公司、部门相关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五)负责做好邮件的登记、签收、分发工作。 三、其他管理

医院车辆停放管理规定

车辆停放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医院车辆管理,实现车辆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缓解院内交通压力,进一步方便病人,保障良好医疗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院所有员工车辆及病人或其家属车辆,以优先保证就诊患者使用车位为原则。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车辆包括医院员工车辆、医疗用车、病人及家属车辆及其他社会车辆。 第四条院警班行使车辆管理职能,办公室监督管理。 第五条各种车辆要求按规定停放: 1.各种非机动车一律按序停放到医院指定的停车棚内,不得在其他地方乱停乱放。 2.医院员工车辆一律停放在医院行政办公区一楼门前停车场或住院部门前停车场。 3.医院门诊左侧及右侧弧形区域均为病人及家属车辆停放区域。 4.其他社会车辆来院由院警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安排停放位置。 第六条院警班加强车辆管理,确保进入院内车辆有序停放,保证医院内道路畅通: 1.医院根据现有场地确定停车位,明确标志, 划分停车区域及车位。 2.院内车位采取先到先停的原则,不得个人租用及随意侵占。 3.进入院内车辆不得停放在非停车位的公共道路上,不得占用120等医疗用车停车区域。遇特殊情况,如送药品、氧气,运垃圾,接送病人等,由院警负责安排,在不影响公共交通的前提下,予以临时停放。 4.车辆进入医院后,减速行使,车辆限时速5公里,严禁超车,禁止鸣笛。 5.进入院内车辆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6.进入院内车辆必须遵照院内交通标志线路行驶、服从院警指挥;如不服从指挥,造成本身车辆受损时,后果自负;造成停车场设施毁损的,应照价赔偿。

7.进场车辆和司机要保持场内清洁,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废杂物。 8.禁止超过停车场限高、限宽规定的车辆以及漏油、漏水等病车进入停车场。 9.院内一般不停放外来过夜车辆,若情况特殊,须经院警负责人同意,车上财物安全由车主自行负责。 第七条所有在院内停车的本院员工应将本人姓名、联系电话及车辆信息报 办公室备案。 第八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保持门窗干净、无尘土、玻璃清洁、透明。

人员、车辆进出厂区的管理规定

人员、车辆进出厂区的管理规定 1.目的:统一放行标准,规范放行准则。 2.人员放行规定 2.1本公司所有员工出入工厂大门,必须佩带厂牌,且须 正面悬挂胸前,由值班保安查验无误后才能放行。2.2员工上班时间请假外出者,必须持按程序审批完备之 请假单方可放行。 2.3上班时间外出办事人员需部门主管签发出门条方可放 行。 2.4其他临时进出厂区的人员需悬挂出入证方可进出。 2.5离职人员必须持综合部签发的出门条方可检查放行。 3.物品放行规定 3.1 员工进入厂区不得携带枪支、刀械、毒品、危险物品及一切违法禁制物品,否则除收缴物品外,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3.2 员工出厂不得携带公司产品(包括成品、半成品、原材料)或其他公司财物。如因公携带的必须出具经综合部或部门经理签批的出门条方可放行,并经保安核实其品名、规格、数量后在该单上签名。 3.3 业务样品出厂必须持相关部门经理签批的出门条。3.4 出货需凭仓库开出的出货清单,经部门经理签批后方可

放行。 3.5 员工离职带物品出厂时,必需持综合部签核的放行单方可放行。 4.车辆放行规定 4.1 本厂车辆外出必需持相关部门签批的派车单方可放行。 4.2 本厂员工车辆出入需凭车辆出入证方可放行。 4.3外来车辆进入厂区,必须先予以检查,后通知受访部门,经同意后方可带领入厂。 4.4 外单位车辆提交货品后,欲出厂区,需经当值保安检查出厂物品是否开具放行单并查验记载内容是否与实物规格数量相符,有承办人部门经理签核的有效单据,查核无误后方可登记放行。 4.5 如外宾及政府部门进入厂区内的车辆,均应登记出入厂区时间及车牌号码。 5.出入厂人员、车辆、货物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允许放行:5.1 人员与车辆出入厂时拒绝检查者; 5.2 所载货物与货单不符者; 5.3 货物出厂无货物放行单; 5.4 虽有货物放行单,但未经有效签批者; 5.5 本厂车辆外出没有签核有效的派车单者; 5.6 本公司人员外出,无有效请假单或出门条者; 5.7 公司人员出厂无有效物品放行单,而携公司产品、物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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