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伙和退伙、解散和清算

入伙和退伙、解散和清算

普通合伙企业

考点6入伙和退伙

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协议另有约定除外。

(2)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3)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提示:

入伙是否需要一致同意,合伙协议可以另行约定;

入伙后内部权利责任是否同等,入伙协议可以另行约定;

入伙后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合伙协议无法约定排除。

【历年真题改编】(2017年判断题)普通合伙企业入伙的合伙人,可以通过入伙协议约定比原合伙人享有较大的权利,承担较少的责任。()

【答案】对

【知识导航】退伙的情形

自愿退伙(协议退伙)

协议退伙(理解为约定期限---提前退伙)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退伙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自愿退伙(通知退伙)

通知退伙(理解为未约定期限---随时退伙)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合伙人的入伙与退伙

合伙人的入伙与退伙】 1.退伙的情形着重把握 (1)退伙类型的内部区别 ①自愿退伙必须是合伙人主动提出退伙请求,法定退伙是出现退伙的法定事由就可以要求该合伙人退伙。 ②协议退伙和通知退伙关键看合伙协议是否约定了期限,如果约定了合伙期限的,考虑协议退伙;如果没有约定合伙期限的,通知退伙。 ③当然退伙是客观事由,除名是主观过错。 (2)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退伙的主要区别 ①个人丧失偿债能力的,普通合伙人当然退伙,有限合伙人无须退伙。 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A)普通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 (B)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合伙人不得因此要求其退伙。 2.责任 (1)对无限连带责任的理解 (2)对有限责任的理解、未退伙的有限合伙人与退伙的有限合伙人在责任承担上的区别。 (3)财产份额转让是一种变相的入伙和退伙。 (4)合伙人性质转变如何确定其应承担的责任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继承

(1)能否直接继承; (2)普通合伙人资格继承的条件 ①继承人愿意; ②除非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否则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③具备法定或约定的资格(如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④不具备合伙协议约定不能成为合伙人的其他情形。

清算解散企业程序

以下是整理的清算、注销程序及具体操作步骤说明,分为二部份:第一部份为清算程序及具体操作说明,第二部份为注销程序及具体的操作说明。粘贴如下: 一、清算程序及说明 (一)清算程序 1、由公司股东会做出公司解散的决议,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股东会做出公司解散决议后15日成立清算组。清算开始之日(决议解散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登记机关、税务部门、劳动部门及开户银行。 3、到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清算指南》、《清算报告书写格式》、《清算备案申请书》等表格,办理清算组备案。 4、在工商局认可的报刊上刊登清算公告。 5、制作清算开始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6、办理国税、地税完税证明。 7、清算公告满3个月后,制作清算结束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8、制作清算分配方案。 9、由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清算期内收支报表和各种财务账册,报股东确认。(二)说明 1、清算组 ●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由全体股东组成,也可选任注册会计师、注册律师或其他熟悉清算事务的专业人员作为清算组成员,清算组成员不得少于3人。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清算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清缴所欠税款; ■清理债权、债务; ■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清算组备案 自清算开始之日起15日内须提交备案的材料: ●股东会关于公司解散的决议; ●清算组成立文件; ●清算组各成员的基本材料; ●有社会中介机构专业人员参加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3、清算通知与清算公告、债权登记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其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清算组核定债权后,应当将核定结果书面通知债权人。

公司解散清算与破产清算的差异及其对会计的影响

73841 公司研究论文 公司解散清算与破产清算的差异及其对 会计的影响 我国金融业发展迅速,竞争激烈,金融机构经营体制和经营方式存在不足并逐渐表现出来,金融机构破产缺乏具体的操作性规定和相应的配套制度,导致在实践中破产处理措施也不规范,对金融机构发展及经济金融秩序的稳定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因此,了解破产清算与解散清算的性质差异以及其会计处理具有重要意义。 1 文献综述 姜丽秋在现代商业周刊中曾发表过破产清算的会计处理及其对会计的影响的文章,指出破产清算企业资金运动的特点不同于持续经营企业,破产清算会计要素与持续经营会计要素相比,存在实质上的差异,在企业破产清算条件下,需要重构其会计要素,对完善我国企业会计制度,指导企业破产清算工作有重要意义。辛云峰曾在文章中提及解散清算会计与破产清算会计的比较,从两者的相同之

处谈到两者的差异,较为系统的概括了两者之间产生不同的原因。 2 公司解散清算的会计处理 2.1 资产的变现处理,设置科目“清算损益”用来核算清算损益的情况,在该科目下面设置“处理资产损益”“清算前损益调整”“处理负债损益”、“清算税费”“清算费用”这五个子目,根据具体情况在子目下设明细科目。 2.2 会计分录的编制原则和方法。当同时存在价值变化和数量变化时,并不一定要单独反映并做会计处理,可以集中综合体现,将清算损益综合起来计算。借记“清算损益”,贷记相关科目。处理待摊费用,应将其列入清算损益,借“清算损益―处理资产损益”,贷“待摊费用”或“长期待摊费用”科目。处理无形资产时,按账面价值全额转销,将其列入清算损益,借“清算损益―处理资产损益”科目,贷“无形资产”科目。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应当冲减已经计提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处理时,当数量上升时,借“固定资产”科目,贷“清算损益―处理资产损益”;当数量短缺时,按账面价值入账,借记“累计折旧”“清算损益-处理资产损益”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已经计提过减值准备的,应当先冲减已经计提

入伙协议书

入伙协议书 为了维护合伙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合伙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照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新合伙人(以下简称甲方)和原全体合伙人(以下简称乙方、丙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新合伙人(甲方)姓名:_______________ ,性别:_,住所: 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原合伙人(乙方)姓名:__________ (同上) 原合伙人(丙方)姓名:__________ (同上) 2、甲方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和缴付期限 出资额: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 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 ) 出资方式:—货币—出资 缴付期限:________ 年—月—日之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合伙人 之间自己约定如何处理)。 3、自甲方交齐出资额之日起,甲方即成为合伙人,甲、乙、丙三方共同特别约 定甲方单独占整个(原来合伙企业的名称)出资额的30% (或者说:甲、乙、丙三方约定甲方占整个甲、乙、丙三方出资总额的30%,甲方依照该份额享受权利、履行义务、承担责任。 4、甲方自成为合伙人之日起,合伙各方应秉承诚实信用的原则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5、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5.1盈余分配,按照(盈余分配方式可以按照你们之间约定的方式进行分 配,如:甲方分得盈余总额的30% 进行分配。 5.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_________________ 据,按出资比例承担。(债务承担的方式也主要是通 过你们约定的方式承担,关于盈余的分配和债务的承担这两个条款务必要写得详 细、清楚、明白、没有歧义,以免今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甲方对入伙前合伙企

普通合伙企业的入伙与退伙

普通合伙企业的入伙与退伙 来源:法律快车作者: 客观题 甲、乙、丙三位合伙人设立普通合伙企业,企业经营一段时间后,丙合伙人决定将自己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转让给丁。经查,该转让行为在合伙协议中没有约定,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则丙在( )。 A、转让财产份额后通知其他合伙人 B、转让财产份额后通知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人 C、转让前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D、转让前须经半数以上的合伙人同意 答案:C 解析: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人将其出资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人的,须经全体合伙人的一致同意。 李某是某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因欠债致使个人丧失了偿债能力,则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李某属于( )。 A、通知退伙的情形,应提出30天通知其他合伙人 B、自愿退伙的情形,李某可以自愿退伙或不退伙 C、当然退伙的情形,以李某丧失偿债能力发生日为退伙生效日 D、除名的情形,李某接到除名通知日,除名时生效 答案:C 解析:普通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一)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二)个人丧失偿债能力;(三)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四)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五)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当然退伙的生效日。 下列情形中,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属于当然退伙的是( )。 A、个人丧失清偿能力 B、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C、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D、未履行出资义务 答案:AC 解析:选BD属于除名的情形。 在有限合伙企业中,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 答案:× 解析: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公司注销清算的流程

公司注销清算的流程 一、清算程序 1、由公司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的决议,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后15日成立清算组。清算开始之日(决议解散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登记机关、税务部门、劳动部门及开户银行。 3、到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清算指南》、《清算报告书写格式》、《清算备案申请书》等表格,办理清算组备案。 自清算开始之日起15日内向市工商局清盘管理处报送备案材料: (1)股东会关于公司解散的决议; (2)清算组成立文件; (3)清算组各成员的基本材料; (4)有社会中介机构专业人员参加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附:修订后《公司法》第173条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清算组核定债权后,应当将核定结果书面通知债权人。 4、在工商局认可的报刊上刊登清算公告。 书面通知和清算公告应包括企业名称、住址、清算原因、清算开始日期、申报债权的期限、清算组的组成、通讯地址及其他应予通知和公告的内容。 5、制作清算开始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6、办理国税、地税完税证明。 7、制作清算分配方案。 清算财产拨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1)员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2)税款; (3)企业债务。 (4)企业未到清偿期的债务,也应予以清偿,但应当减去未到期的利息;

(5)清算方案应经股东会确认;清算财产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按投资比例分配给股东; (6)因债权争议或诉讼原因致使债权人、股东暂时不能参加分配的,清算组应当从清算财产中按比例提存相应金额。 8、由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清算期内收支报表和各种财务帐册,报股东确认。 二、注销登记程序 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申请公司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 1、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股东会通过的关于公司注销的决议; 3、股东会确认的清算报告; 4、《企业法人营执照》正、副本及公章; 5、登载清算公告的报纸(原件1份,公告之日起45日后方可办理注销登记); 6、其他。 公司注销清算所得税怎么处理 公司合并、分立和重组都少不了对公司进行清算,公司注销清算所得税怎么处理?企业不再持续经营,发生结束自身业务、处置资产、偿还债务以及向所有者分配剩余财产等经济行为时,对清算所得清算所得税、股息分配等事项的处理。公司注销清算所得税的处理包括两个方面,企业层面,是从事实体生产经营的公司(清算的公司)应进行企业所得税的清算;股东层面,是企业投资者的投资行为而取得的所得进行企业(个人)所得税清算。 哪些企业需进行企业所得税清算 1、按公司法、企业破产法等规定,需要进行清算的企业(即公司除特殊原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外,其余原因引起的解散,均须经过清算程序); 2、企业重组中需要按清算处理的企业(视同清算)。 不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规定的适用特殊税务处理原则的重组业务,如企业由法人转变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等非法人组织、或将登记注册地转移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包括港澳台地区);不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企业合并、分立等,改组企业不需要履行上述清算程序,但需要视同清算进行所得税处理。 公司开始清算的日期确定

有限合伙入伙协议模板

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入伙协议有限合伙人: 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名称及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机构委托人填写营业执照注册号及组织代码)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普通合伙人: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 第一条入伙人自愿成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并签署本协议。 入伙人声明: 1、入伙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入伙人保证出资资金系自有合法资金。 3、入伙人已经充分了解合伙企业及其投资的相关情况,同意承担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责任。 第二条合伙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北京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经营场所:北京市东三环号富力双子座B座 普通合伙人: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企业期限:五年

第三条合伙企业投资方向和投资目的 合伙企业将资金投资(股权投资)于海南千里投资有限公司股权以获取广州增城电子科技园优质项目,获取经营利润,条件成熟时溢价退出。 第四条合伙企业的总额、方式、数额和缴付时间 本合伙企业预期总额不低于捌仟万元人民币,由普通合伙人北京中厚长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起成立,全体合伙人共同组成。 本合伙企业的募集期自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至90日为止。募集资金将按照合伙企业签署的相关投资协议的规定用于按期支付有关的股权转让价款。 如募集期结束之日,合伙企业所募资金未达到捌仟万元人民币,应视为本次募集失败。合伙企业应于15个工作日内向有限合伙人退还所有已缴付的出资,并协助有限合伙人办理相关的退伙手续。 第五条有限合伙人的出资方式、认缴数额和缴付期限 有限合伙人以货币出资万元(大写:万元正). 有限合伙人缴付出资后,合伙企业向有限合伙人开具出资凭证。 第六条有限合伙人的出资一律汇入下列合伙企业专用账户:

公司自行解散清算的程序及注意事项

公司解散清算的一般程序及注意事项 广东德培律师事务所谢辉律师 公司清算,是公司企业法人得以注销的必经程序,是公司了结所有债权债务、股东取回剩余财产的必经程序。 公司清算包括两种情形,一是破产清算(详见“破产清算专题法律讲座”),一是解散清算(包括自行解散清算、法院强制解散清算)。 本文主要介绍公司解散清算的一般操作程序以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已经出现了公司解散的事由,如下: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183条予以解散。 二、公司解散事由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三、清算组的工作流程:(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

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三)成立之日起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未接到通知书的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注:上述通知以及公告的内容应包括: 1、成立清算组的时间,清算组的人员、地址、电话等。 2、申报债权的时间,准备的资料(债权的有关凭证材料)。 3、逾期申报的法律后果(债权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申报债权,在公司清算程序终结前补充申报的,清算组应予登记,但在公司清算程序终结后才申报的,清算组不予登记。公司清算程序终结,是指清算报告经股东会确认完毕)。 (四)处理未了结的业务、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五)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确认 (六)执行经确认的清算方案: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七)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确认。 (八)到工商局办理《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到税务局办理完税证明,取得《核准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银行销户取得销户证明;持上述文件以及营业执照正副本到工商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持公司印章到到公安局办收缴企业印章的证明。

合伙人退伙协议书(模板)

退伙协议书 退伙人:(甲方)身份证号码: 其他合伙人: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丙方)身份证号码: 鉴于: 1、甲、乙、丙三方于年月日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合伙经营xxx公司,现因甲方与乙、丙两方发生严重分歧,现提出退伙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就甲方退伙事宜约定如下,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甲方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正式退出合伙。 第二条甲、乙、丙三方于年月日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甲方元,甲方确认本协议签字之日已收到上述款项。 第三条甲方退伙后,合伙事业某些事项需要甲方予以协助完成的,甲方有义务予以配合,如变更有关登记事项、变更有关协议主体、履行未完结的合同等。 第四条甲方应于年月日前配合乙、丙两方办理证照变更手续。变更手续办理完毕之前由乙、丙两方方负责执行合伙事务,行使负责人权利,承担负责人义务。变更证照所需费用按照下列第种方式执行。 1. 甲方支付证照变更手续所需的一切费用; 2. 全体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分担。 第五条证照变更手续办理完毕之前,乙、丙两方不得以甲方或者合伙企业的名义对外从事超出合伙企业经营范围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事务。 第六条甲、乙、丙三方承诺对双方合伙、退伙事宜俱无隐瞒。任何一方隐瞒事实,损害另一方合法权益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以《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为准。自甲、乙、丙三方双方共同签字后生效,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为凭,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甲方退伙后,xxx公司在甲方退伙前已经产生的任何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由乙、丙两方承担偿还责任。 第九条甲方退伙后,xxx公司在证照变更手续办理完毕之前新产生的任何债权债务,乙、丙两方新设的主体(以下简称“新设主体”)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任何债权债务均与甲方无关,由乙、丙两方享有及承担。 第十条甲、乙、丙任何一方或几方违反协议约定的,应当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一切经

[经典]公司清算的税务会计处理

公司清算的税务会计处理 一、公司清算的概念 公司清算是指公司解散后,为最终了结现存的资产和其他法律关系,依照法定程序,对公司的资产和债权债务关系,进行清理、处分和分配,以了结其债权债务关系,从而消灭公司法人资格的法律行为。公司清算必须结清其作为独立纳税人的所有税务事项。公司除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外,其余原因引起的解散,均须经过清算程序。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二、清算程序 企业清算一般应履行下列程序: 1.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2.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含税务机关)进行清偿。 3.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清算企业的财产包括宣布终止时企业的全部财产以及企业在清算期间取得的资产。已经作为担保物的财产相当于担保债务的部分,不属于清算财产,担保物的价款超过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部分,属于清算财产。 企业清算中发生的财产盘盈或盘亏、变价净收入、无力归还的债务或无法收回的债权,以及清算期间的经营收益或损失等,计入清算损益。 企业在宣布终止前六个月至终止之日的期间内,下列行为无效,清算机构有权追回其财产作为清算财产入账: (1)隐匿私分或无偿转让财产; (2)非正常压价处理财产; (3)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 (4)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 (5)放弃自己的债权。 4.资产处置,包括收回应收款项、非现金资产转让等。非现金资产转让给股东的,按照公允价值确定转让价格。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作坏账处理。 5.清偿债务。 由于清算企业有财产担保的财产不属于清算财产,因此除非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即便是在清算财产不足以支付清算费用的情况下,也不得从担保财产中拨付,债权人的权利不受影响。因此,担保财产的变现价值必须优先用于偿还担保债务,担保物的价款超过所担保的债务数额,属于清算财产的一部分,按下列顺序清偿债务:

公司解散和清算中的赔偿制度

遇到公司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https://www.360docs.net/doc/ec6014471.html, 公司解散和清算中的赔偿制度 根据中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在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一方面,这极大地激活了投资者的欲望,投资者可以运用公司形式有效地控制投资风险控制;另一方面,这却为部分投资者利用公司形式逃脱债务提供了可乘之机。一旦公司经营不善,负债累累,有些股东便希望“金蝉脱壳”,转移公司资产另起炉灶开办新的公司,留下一个空壳公司不闻不问,常常令诸多公司债权人无可奈何,损失惨重。这种现象的泛滥,不仅严重扰乱了经济秩序,而且极大地破坏了法人制度。 当一种投机行为过度泛滥时,法律必然会予以规制。为了规范公司解散和清算行为,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法释[2008]6号)专门规定了公司解散和清算过程中的赔偿制度。具体情形如下: 1.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未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债权人有权要求其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2. 清算组未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全体已知债权人并于60日

内在报纸上公告,导致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而未获清偿,债权人有权要求清算组成员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帐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有权要求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或者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债权人有权要求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5. 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有权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6. 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股东或者第三人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7. 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有权要求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

合伙企业入伙协议书(协议范本)

STANDARD AGREEMENT SAMPLE (协议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HT-029090 合伙企业入伙协议书(协议范

合伙企业入伙协议书(协议范本)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相关,按照自愿、平等、公平、诚实的原则,经新合伙人和原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制定本协议。 第一条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经营场地 1、合伙企业的名称: 2、合伙企业经营场地: 第二条合伙人情况 1、合伙企业原合伙人情况 (1)合伙人名称: 身份证号码: 出资金额: (2)合伙人名称: 身份证号码: 出资金额: 出资金额: 2、入伙人情况及出资金额、方式 (1)入伙人名称:;身份证号码

(2)出资方式:; (3)出资金额: 第三条合伙企业权利义务分配 1、入伙人完成出资后,成为本合伙企业的正式合伙人; 2、合伙企业债务分担: 3、入伙人完成出资后,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变更为;出资比例为; 4、入伙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即表明已经完全履行完毕入伙出资义务; 6、合伙人应当在入伙人履行出资义务后日内办理完毕合伙企业合伙人变更事宜。 第四条合伙事务的执行 1、合伙负责人:(身份证号码:)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对合伙企业的日常事务进行管理; (2)负责对外签订合同; 2、合伙企业的重要经营决策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决定; 第五条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1、利润分配: 合伙企业利润分配按照合伙人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或者其他比例); 2、利润分配方式:合伙企业从正式投入生产经营之日起,每个月结算一次,结算后按照本协议约定进行利润分配。利润分配以银行转账、汇款方式方式(或者现金支付方式)进行; 4、债务承担:合伙企业在生产经营中产生的合伙债务,先由合伙企业财产进行偿还,合伙企业财产不足偿还时,再由偿还;

同意入伙或退伙的决定

参考式样10 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决定书 ----------关于同意×××、×××入伙或退伙的决定 根据《合伙企业法》及本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的有关规定,合伙企业于年月日召开了合伙人会议,会议由全体合伙人参加,经全体合伙人一致通过,作出如下决定。 1、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成为本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成为本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退伙。(该条内容根据本合伙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 2、入伙(或退伙或入伙、退伙)后的全体合伙人为: 有限合伙人:×××、×××、×××; 普通合伙人:×××、×××、×××。 (该条内容根据本合伙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 3、同意本合伙企业的出资额由万元增加(或减少)至万元(或:本合伙企业出资额不变)。 4、本次具体增加(或减少)出资额的情况如下: ×××,原出资额为万元,现增加(或减少)至万元; ×××,为新合伙人,现出资额万元。 5、变更完毕后,本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出资方式、出资数额、出资比例如下: 普通合伙人×××,出资方式为货币(或非货币),认缴的出资额为万元,占合伙企业出资总额的 %; 有限合伙人×××,出资方式为货币(或非货币),认缴的出资额为万元,占合伙企业出资总额的 %; ………… 6、同意修改合伙协议,具体修改内容见年月日签署的新合伙协议。 7、同意变更………… 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盖章) 全体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注:1、本决定书应当由合伙人退伙、入伙前的全体合伙人盖章、签字。 2、如合伙人退伙、入伙后合伙人发生变化的,则修改合伙协议的决定(及其他事项变更)应当由变化后的全体合伙人另行作出(见参考式样13)。 3、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应当自作出变更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原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4、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合伙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5、以上涉及合伙企业名称的都应写明全称。

简述公司解散清算程序

简述公司解散清算程序 公司尚未清理公司的财产,也没有编制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说明清算组还没有弄公司的财产及债权债务的状况,这时制定清算方案可能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相符。因此,清算组必须在清理了公司的财产、编制了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制作公司的清算方案。制作公司的清算方案,是清算组的一项义务。所谓清算方案,是指清算组据以处理公司清算事务、了结公司债权、债务的法定文件。其主要内容包括:公司资产和负债情况、财产清单、财产作价依据,债权、债务清单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以及剩余财产分配办法等。清算组制定的清算方案,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报股东会确认,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报股东大会确认,人民法院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应当报人民法院确认。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清算方案有瑕疵,不予以确认的,清算组应当修改清算方案,直到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认可。清算方案经过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清算组应当执行。清算方案没有经过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的确认,不具有法律效力,清算组不能执行,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清算组通过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确认公司现有的财产大于公所欠债务,并且能偿还公司全部债务的时候,应当依照《公司法》规定的顺序进行清偿。 首先,应当支付公司清算费用,包括公司财产的评估、保管、变卖和分配等所需的费用,公告费用,清算组成员的报酬,委托注册会计师、律师的费用,以及诉讼费用等;其次,支付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再次,缴纳所欠税款;然后,偿还其他公司债务;最后,将公司剩余财产分配给股东。取得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权,是公司股东自益权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公司股东的基本权利。因此,《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各个股东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各个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公司财产是债权人利益的总担保,如果公司清算时不先清偿债务而先向股东分配公司的财产,股东会在清算时争先恐后地瓜分公司的财产,而后逃之夭夭,这将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因此,公司财产进行分配时,应当严格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不得有违背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公司法》对公司财产的清偿顺序作了明确的规定,清算组不得在公司的债权人的利益没有得到保障时,将公司的财产分配给股东。 公司解散并不意味着公司法人资格立即消灭。公司在清算期间,法人的地位仍然存在,但行为能力受到限制,只能从事与清算有关的业务,不能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宁波律师https://www.360docs.net/doc/ec6014471.html,/ningbo 广州律师https://www.360docs.net/doc/ec6014471.html,/guangzhou

公司法关于公司解散和清算条款

公司法关于公司解散和 清算条款 Company number:【0089WT-8898YT-W8CCB-BUUT-202108】

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一百八十一条公司有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 依照前款规定修改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须经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一百八十四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清算组成立的程序

公司清算组成立的程序 公司清算组成立的程序 公司因各种不同的原因要解散的,就需要途径一个公司清算的程序,对公司的财产进行清算的行为。对公司清算的主体是清算组,那么成立清算组的程序是怎样的? 什么时候可以成立清算组 有下列情形之一,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1、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 2、虽然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的; 3、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股东利益的。 具有本条第二款所列情形,而债权人未提起清算申请,公司股东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出于以下原因解散公司的,由公司内部成立清算组: 1、因股东设立公司时在章程中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而解散的。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在公司经营过程中决议解散的。 3、公司因违法行为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而解散的。 4、公司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股东依法申请解散的。 清算组成员的组成 人民法院受理公司清算案件,应当及时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 清算组成员可以从下列人员或者机构中产生: 1、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 3、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 以下情况可以更换清算组成员 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债权人、股东的申请,或者依职权更换清算组成员: 1、有违反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行为; 2、丧失执业能力或者民事行为能力; 3、有严重损害公司或者债权人利益的行为。 展开全部

入伙退伙程序

入伙退伙程序 入伙退伙程序作者:房地产 时间:2008-12-21 浏览量: .0目的 明确物业业主入伙管理的控制程序,确保业户及时、顺利、有序地入伙。 范围 适用于各物业公司业主的入伙管理。 职责 各物业公司负责人负责审批入伙、退伙手续。 客户服务部负责入伙手续的具体办理,将业户资料录入计算机,整理、保存业户资料。收款员负责向业户收取各项入伙的费用。 工程维护部、物业部负责陪同业户验收物业。 工作内容 入伙流程 业户办理入伙手续时,需查验业户资料,并留存复印件。包括: a.《准予入住通知书》; b.业户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c.代理入伙委托证明以及代理人身份证; d.发展商要求应具备的其他资料; 注:业主二次入伙时,需提交以上b、c、d项资料。 收款员打印入伙收费清单,向业户收取入伙费用。

物业公司发给业户以下文件: a.《住户手册》; b.《装修管理规定》; c.《住宅使用说明书》; d.《住宅质量保证书》。 物业公司发给顾客以下文件,顾客根据《入伙文件签署发放确认表》签收以下文件: a.《业主档案》; b.《业主公约》; c.《消防安全责任书》。 注:业主二次入伙时,需提交以上a、b、c项资料,同时变更业主的相关资料,并整理归档。 收取完相关资料,工程维护部维修技工或物业助理陪同业户进行验楼,验楼结果填写在《楼宇情况反馈表》,并将其中一联交给业户。 入住及搬迁的管理 当业户搬迁时,需由物业公司保安员核实业户身份证及搬迁物品。 当业户入住时,需由管理处保安员核实业户身份以及是否办理入伙手续等情况后填写《物品出入放行条》,并将下联交业户。 业户入住、搬迁完毕,保安员收回《物品出入放行条》于当日交还物业公司。 物业公司保安员将《物品出入放行条》下联归档。 退伙 退伙时业户需向物业公司提交销售部所开的《房屋转让情况通知书》。经物业公司负责人同意后,由客户服务部档案管理员查验相关证明(如:转让 入伙退伙程序作者:房地产 时间:2008-12-21 浏览量:合同、公证书等)并保留其复印件。工程维护部与业主进行房屋交接验收,并填写《物业交接验收表》。

公司解散、清算和终止

提纲 正确区分公司解散、清算和终止 解散清算中公司的法律地位 司法解散公司问题 公司强制清算的有关问题 清算义务人的民事责任问题 一、正确区分公司解散、清算和终止 公司的消灭过程:解散——清算——终止 解散:营业资格丧失 清算:清理债权债务 终止:法人资格(主体)资格消灭 (一)公司解散 含义:公司解散是指公司因法律或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而停止营业活动,并进行清算的状态。解散的法律效果:1、公司经营能力的丧失。2、清算程序的必然开始。 公司法第187条第3款: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公司法第184条:公司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非破产解散的事由(第181条)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 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183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二)公司清算 含义:清算是指公司出现解散事由时,依法整理财产关系,了结公司业已形成的债权债务的行为。公司解散与清算的关系 1、解散是清算的前提和原因,只有解散后方能进行清算; 2、清算是解散的必然结果,公司解散后必须进行清算。 (三)公司终止 1、含义:公司终止是指公司停止其存续状态,丧失权利能力的事实。(主体资格丧失) 2、公司解散与终止 (1)解散是终止的原因 (2)法人资格的消灭以终止为标志,而非解散

3、公司终止的要件 ——实质要件:清算完毕 ——形式要件:注销登记 (四)实践中应当澄清的问题 1、吊销营业执照的法律后果 问题:公司解散拟或终止 营业执照的性质:法人资格和经营资格 争议观点: (1)工商部门:(1999)第173号文:法人资格和经营资格终止 (2)最高法院:法经(2000)23、24号答复 新公司法:公司解散情形 2、未经清算而注销的,公司是否终止 公司未经清算而注销的现实原因: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21条:出具完结证明或者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清算完毕后注销,但仅形式审查(股东会确认的清算报告) 争议:公司是否终止(行政行为与民事审判) 二、解散清算中公司的法律地位 (一)理论争议: 人格消灭 清算法人 拟制法人 同一法人说 (二)我国长期立法及司法实践 民法通则第40条:公司终止,应当进行清算。(混淆解散与终止) 民通意见第60条:清算组织可以用自己的名义参加诉讼 民诉法意见第51条:企业法人未经清算即被撤销,有清算组织的,以该清算组织为当事人;没有清算组织的,以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为当事人。 审判实践: 将清算组列为案件当事人,但判令承担责任时表述为由清算组以企业财产承担责任。(清算法人说) (三)最高法院的态度变化及公司法的最终确认 最高人民法院法经(2000)23号、24号函: 解散后、破产后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人格,可以自己的名义起诉应诉。

公司解散(清算)的股东会决议

深圳市格兰德林科技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会议时间:2011年XX月XX日 会议地点:在深圳市XX区XX路XX号(XX会议室) 会议性质:临时(或定期)股东会会议 参加会议人员:股东(或者股东代表)XXX、XXX、XXX,全体股东均已到会。(或者补充说明: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会议议题:协商表决本公司解散清算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XXX召集并主持,一致通过并决议如下: 一、本公司因营业期限届满(或因合并、分立,或因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同意公司解散,决定公司停止营业(或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清算。 二、公司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全体股东组成。其成员由XXX、XXX和XXXX有限公司的指定代表XXX组成,其中由XXX担任组长、由XXX担任副组长。 三、清算组在清算期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行使职权,开展工作。 四、公司自作出解散决定之日起停止营业(或生产、经营活动)。 五、其他有关内容:。(决议内容未涉及的,应当删除。)

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自然人股东签字,非自然人股东盖章) 深圳市格兰德林科技有限公司 2011年XX月XX日 注意事项: 1、有限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长(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按照《公司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人员召集和主持。 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是指: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也可同时注明,召开会议前依法通知了全体股东,会议通知的时间及方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3、股东会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股东会对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4、股东会决议中也可体现具体的表决结果,如持赞同意见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数,占全体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比例,持反对或弃权意见的股东情况。 5、凡有下划线的,应当进行填写;要求作选择性填写的,应按规定作选择填写,正式行文时应将下划线、粉红色提示内容、本注意事项及其他无关内容删除。 6、要求用A4纸、四号(或小四号)的宋体(或仿宋体)打印,可双面打印;多页的,应打上页码,加盖骑缝章;内容涂改无效,复印件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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