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车安全事故员工改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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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的原因在事后听起来全都觉得确实是不应该的,不过,事故往往就在总觉得不会发生时、意想不到的场所、意想不到的时候发生。

以下是为你整理的叉车安全事故员工改善报告,希望能帮到你。

叉车发生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一)违章上岗(如酒后驾车、疲劳驾车、无证驾车等);(二)违章行驶(如超速行驶、争道抢行、强行超车、野蛮装卸、不按道行驶、不主动避让行人和车辆、带人行驶等)(三)“起步前不认真了望,运行中思想分散,有急于完成任务或图省事的不良心理活动;(四)不认真保养、检查叉车,安全装置(转向、制动、喇叭、照明等)不齐全有效、燃油滴漏、轮胎过度磨损,叉车带病运行;(五)经过视线不良、视矩较路听的区域(如通道狭窄、捌弯岔路、路旁障碍物等)时驾驶员盲目自信,不按章减速,无处理紧急情况的思想准(六)下坡时,路滑处(雨天、路面沾水沾油、光滑地面、钢板上等)不减速,急打方向或紧急制动,引起侧滑甚至翻车。

(七)电线(包括充电用的电线)的老化破皮、固定不牢、搭铁、接触不良及人离开叉车时未切断电源总开关。

叉车安全事故员工改善报告叉车不同于固定的机械设备,其工作环境是随机变化的,工作状况又取决于驾驶员的即时操作,故叉车作业的安全与否几乎尽在叉车驾驶员的手中脚下,这就对叉车驾驶员提出了比其他操作人员更高的安全技能要求。

总之,只要叉车驾驶员掌握安全操作技术,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按章行驶,文明礼让,平时勤于检查保养,才能避免发生各类车辆伤害事故。

叉车事故近年来节节攀升,背后的诱因到底是什么?叉车作为一种可以大幅度提升物流效率的物流设备正在走进企业和公司,在人力成本不断增加的背景下,未来机械代替人工已经势不可挡。

叉车驾驶安全目前已经成为叉车行业、叉车领域比较热门的话题。

我国面临的现状是:一方面电商的快速发展创造了大量物流需求,加速了第三方仓储物流、公司内部仓储物流、物流配送中心、物流园区的快速崛起,叉车被大量投入市场;另一方面,我们叉车培训考核制度不健全,相关规范仍待制定,现有制度和规范执行不彻底,叉车驾驶人才短缺。

在这样的背景下,叉车事故频发日益受到关注,而叉车培训不足,无法短期培养出一批高素质、技能过硬的人才,另一方面不合格的一些驾驶人员上岗驾驶叉车,这是叉车事故频发的一个重要因素,另一个重要因素是:人们对叉车的认识不足,安全意识淡薄。

今天,我们根据一些叉车事故案例来剖析下我国叉车事故的背后到底是什么?【2012年11月20日】叉车工边喝饮料边驾叉车,撞死其女工友一名叉车工在厂区边喝饮料边驾车狂奔,结果撞死一名女工。

记者昨日获悉,江汉区检察院已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对李某提起了公诉。

8月24日上午,在我市一家船厂工作的叉车工李某自恃驾车技术熟练,在厂内送货时一边驾驶五吨叉车高速行驶,一边喝瓶装饮料。

结果当车行至该厂涂装车间冲砂棚时,其驾驶的叉车左前挡板将同向行走的该厂女工挂倒碾死。

长航武汉警方接报警赶到现场将李某控制。

经查,死者伟某,32岁,四川人,是船厂请来的外包工。

事发后,自知闯下大祸的李某与所在船厂积极承担死者善后事宜,与被害人家属达成赔偿协议。

目前,厂方已先行向死者家属一次性支付死亡赔偿金82万元。

剖析:根据最近的叉车事故原因分析,叉车驾驶人员注意力不集中,已经成为叉车事故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其发生的根源是安全意识淡薄,存在侥幸心理,更有甚者,借此炫耀叉车驾驶技术,视他人和自己的安全为儿戏,严重威胁到他人的安全。

【2012年08月22日】贪图好玩无证驾驶叉车撞死工友获刑嘉兴在线8月22日讯好心帮忙无证驾驶叉车不甚将同事撞死,记者今天上午从嘉善法院一审获悉,被告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赵某,今年26岁,安徽籍人,在嘉善某木业公司上班已有7年了。

赵某平时对于叉车很感兴趣,只是操作叉车需要进行专门的培训,取得相关的操作证件。

公司内也有明文规定,无证员工一律不得操作叉车。

赵某每次看着操作工操作叉车便觉得手痒,趁着人不在便会偷偷爬上去开会。

几次尝试下来,赵某觉得开叉车还算简单,便胆子大了起来。

不过赵某几次偷开叉车一旦被其车间管理人员陈某发现都会制

止他并严厉批评他。

今年3月,赵某眼见工友抬木板不方便一时兴起想开叉车过去帮忙。

此时,陈某发现了,便上前阻止。

赵某看到陈某害怕其训斥,在操作过程中显得很是慌乱。

赵某在倒车过程中先是与陈某碰撞,叉车挤压陈某致其严重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后经法医鉴定,陈某身体受钝性暴力挤压作用引起创伤性休克而死亡。

事后,赵某表示怎么都没有想到会造成如此严重的后果,他对于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并积极向陈某家属赔偿了8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一人死亡的重大事故,其行为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鉴于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可适用缓刑,遂作出如上判决。

剖析:机动叉车中包含座驾式内燃叉车、座驾式电动叉车、座驾式LPG叉车、座驾式双燃料叉车等机动叉车,具备强劲动力,拥有较高的机动性能,操作不规范很容易造成严重叉车事故,虽然站驾式/步行式电动堆高车、站驾式/步行式电动搬运车的机动性比不上机动叉车,但是其仍然具备制造严重叉车事故的能力,在没有经过专业的叉车培训情况下万不可贪图好玩,肆意操作机动叉车或者电动类叉车,以免造成重大叉车事故。

【2012年05月14日】叉车驾驶人员忘拔叉车钥匙,其工友图

好玩开叉车撞死一人昨日,经漳州市芗城区检察院批准,胡某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依法执行逮捕。

2012年4月29日12时30分,漳州傲农牧业科技有限公司员工胡某,在公司车间午休时,看到停放在车间内的叉车,闲着无聊的他看见车钥匙未拔出,便一时兴起,想要试试开叉车玩一下。

随后,他私自启动了叉车。

由于胡某未取得叉车驾驶资格,又不懂得驾驶叉车技术,致使启动后的叉车失控,撞到在叉车后面休息的女同事,致其当场死亡。

见闯了大祸,胡某一下脸色苍白,赶紧报了案。

经法医鉴定,被害人系叉车撞击头面部致颅脑崩裂毁损死亡。

剖析:在此我们要告诫叉车驾驶人员,在不使用叉车的时候一定要将叉车钥匙拔掉,防止非专业人员驾驶叉车;对于电动类叉车在不使用的时候,建议断电以防止他们误碰导致叉车前行误伤他人。

除此之外,使用叉车的企业和公司管理人员应该注意机动叉车安全宣传教育,告诫非叉车驾驶人员不要图一时好玩,肆意不规范操作叉车,机动叉车不规范操作是非常危险的。

【2010年09月27日】员工趁叉车司机不在开动叉车撞死机长深圳新闻网讯昨天上午,本报接到报料称,光明新区公明楼村桥头第一工业区百利纸盒制品厂前晚发生事故:一名员工开叉车,将另一名员工撞死。

事发工厂一位不愿透姓名的内部员工告诉记者,死者是该厂啤坑部(音)的机长,现年31岁。

开叉车的人是一名新进员工。

事发25日21时许,当时上夜班的工人刚刚进车间,机器尚未启动。

一名工人见车间内停着一辆叉车,司机上厕所去了,车钥匙没拔。

该工人觉得好玩,就上车试驾。

谁料,车子“噌地一下子启动,将机长迅速撞倒,还把人压进车底。

昨天中午,记者来到位于公常路与北环大道交会处的百利纸盒制品厂采访。

保安人员以厂长不在为由,拒绝采访。

记者在工厂外围随机采访了该厂约十名工人,他们多闭口不谈,只有一两名女工表示对此事有所听闻。

“听说是一楼车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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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叶片放在盛有酒精的小烧杯中,再放入大烧杯内隔水加热,叶片颜色逐渐由变成。

稍停片刻,用清水冲洗掉碘液。这时可以看到,叶片遮光部分呈色,没有遮光的部分呈色。)步骤①的作用是:。

)步骤④中酒精的作用是:。

)这个实验说明了:。

、有一次小明上街买回来一袋黄豆芽放在阳光下,下午去打开一看,发现许多黄豆芽

安全事故通报

安全事故通报 安全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突然发生的,导致原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暂时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下面学习啦小编给大家带来安全事故通报,供大家参考!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企业,中央、省驻青单位,各有关单位: 今年以来,尤其是三月下旬至四月上旬期间全市发生多起生产安全事故,导致多人伤亡,造成严重经济损失,产生不良社会影响,为举一反三吸取教训,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频发的态势,进一步加强全市生产安全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事故情况及原因 月30日,城阳区马士基集装箱工业有限公司喷锌车间发生一起火灾事故,因企业未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危险因素和事故应急措施,致使事故发生时从业人员应对不及,导致8人受重伤,人轻伤。 月1日,胶南市“鲁黄登10701”号轮船航行至董家口港西防波堤二期工程水域时撞到沉箱,快速翻扣沉没。船上两人获救,两人失踪。 月8日,在李沧区“春和景明”小区电梯安装过程中,

青岛怡高设备配套有限公司8名电梯安装工违章乘坐尚在安装调试过程中的电梯由20楼下行至4楼时,电梯失控坠落,造成1人死亡7人受伤。 月8日,胶州市里岔镇青岛邦尼蜡业有限公司在车间开天窗施工中,施工人员违章使用电动金属切割机,在切割作业过程中因产生的火花引发保温材料起火,火势迅速蔓延,引燃周边存储原料蜡的仓库,过火面积约为1000 m2。 月9日,胶州市阜安街道青岛鹏晖化工有限公司工人从集装箱运输车向存储罐加注丁酮时,因电线短路引发火灾,部分危险化学品泄漏,导致附近居民6800余人紧急转移。 上述事故充分暴露出当前一些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有章不循、违章作业,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的现象仍然十分严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不重视安全工作,安全管理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深入、不细致等问题依然存在。 (一)有章不循、违章作业现象突出。青岛怡高设备配套有限公司“4.8”电梯坠落事故、青岛邦尼蜡业有限公司火灾事故都是有章不循,违章作业的情况下导致事故发生。 (二)现场安全措施不落实。青岛马士基集装箱工业有限公司“3.30”火灾事故是因现场应急措施缺失导致事故伤害加大。 (三)非法违法生产现象时有发生。青岛西海岸钰林物流

安全事故处罚通报_共10篇.doc

★安全事故处罚通报_共10篇 范文一:关于XXXXX安全事故的处罚通报关于XXXXX安全事故的处罚通报 指挥部: xxxxx项目人工湖施工区域,发生两起运土车刮断电缆 及电杆的通报如下: 一、事故名称: 运土车辆刮断电缆和电杆事故 二、事故发生时间: 2014年12月31日,下午15:45左右; 2015年1月6日,上午10:15左右。 三、事故发生地点: 人流路通往人工湖施工区域 四、事故经过: 2014年12月31日下午15:45分左右建设有限公司 在人工湖旁进行土方回填作业,驾驶员:身份证号:驾驶的桂运土车因驾驶员注意力不集中,未仔细勘查作业现场,违规作业,未降斗就开车行进,施工方现场管理人员指挥不当、且无专职安全员监管,导致车箱顶部挂到上方380V电缆;电缆受到拉扯引起火线断裂造成河堤边灌木燃烧、4根电杆断裂倾倒损毁、两盏照明灯严重损毁。 2015年1月6日上午10:15分左右建设有限公司 在人工湖旁进行土方回填作业,驾驶员:身份证号:驾驶的桂运土车因驾驶员注意力不集中,未仔细勘查作业现场,违规作业,车厢未完全下降就开车行进,车队人员鸣笛提示,但未警觉,且施工方现场无人指挥、无专职安全员监管,导致车箱顶部挂到上方380V电缆;电缆受到拉扯造成我方2根电杆断裂倾倒损毁,1根电杆顶部完全断裂损毁,线路完全损毁。 五、事故原因:

因建设有限公司现场人员不足,现场无专职安全员, 特殊机械作业人员未经过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就上岗作业,驾驶员注意力不集中,对现场勘察不足,无视我方警告,违规作业,无专项安全施工方案,造成人工湖旁380V电缆完全损毁,4根电杆断裂倾倒损毁,两盏照明灯严重损毁,河提边引起小范围火灾。 直至2015年1月6日,建设有限公司未吸取事故教训,未增派人员监管,未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未编制安全专项方案,继续违规作业,危险作业,导致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六、对事故责任的处理: 建设有限公司因极度不服从我方安全管理,对我方提出 的隐患不予执行和整改,特殊机械人员未进行安全教育,现场无专职安全员,无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现场指挥员安全意识不高,造成这两起事故因负全部责任。 建设有限公司因赔偿我方所有损失(详见附表)并处 罚金:元整0元。 七、事故教训及整改措施 这两起事故暴露出建设有限公司现场安全管理混乱,无任何安全设施,未配备现场专职安全员,多次、多处违规作业,危险作业,无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对我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不予理会,极度不服从我方安全监管,严重的威胁我方施工现场及人员的安全。 我方严肃要求建设有限公司加大人员投入,配备现场专职安全员,对施工隐患即时排查、整改,增强人员安全意识,文明施工,规范操作,对事故相关责任人、区域负责人,进行处罚与安全教育。杜绝安全事故再次发生。 安监科 201x年x月x日 范文二:事故处罚通报2015年***公司安全事故处罚 一、于201*年*月**日**:00在*****店发生的员工某某工伤事故,

叉车事故案例及分析

叉车事故案例及分析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叉车事故举例一: 驾驶前移式叉车在倒退行驶时,脚被夹在叉车和货架中间造成受伤。 事故状况 受害人装载着货物倒退行驶时,只顾注意装载货物,结果撞到后方的货架上。 由于一只脚伸到了脚踏板外边,因此脚被夹在货架和前移式叉车中间。 事故原因 以不良驾驶姿势(单脚伸到脚踏板外边)驾驶前移式叉车。 事故对策 1.驾驶前移式叉车时,应把双脚放在脚踏板上,保持正确的驾驶姿势。 2.驾驶员务必充分注意行驶方向。 事故举例二: 人站在叉车上以平衡重量,摔落。 事故状况 叉车叉起堆有货物的托盘(吨)欲行驶时,因货物超重,车体后部翘起。为了保持平衡,附件的3名作业人员站到车体后部。行驶了一会后停下来升起货物时,后部突然翘起,3人摔落。货物从失去平衡的叉车上落下,恢复平衡的叉车左后轮压到1人的胸膛上,造成死亡。事故原因 1.叉车装载超过容许载重。 2.叉车作业人员站在座椅以外的部位。 事故对策 1.叉车上不能乘坐除驾驶员以外的人。 2.装载切勿超过容许载重。 3.不仅要对驾驶员,对相关工作人员也要进行安全教育 事故举例三: 被夹在倒退行驶的叉车和板之间。 事故状况 驾驶员在倒退行驶时,发现了接近车辆的受害人。留意了2、3次,一边慢行一边倒退行 驶后,被害人的身影看不到了。驾驶员以为受害人已通过了,便直接倒退行驶。但是受害人正在蹲着数板子的张数,结果头部被夹在车辆后部和板子之间致死。 事故原因 1.未安装后视镜及倒车蜂鸣器。 2.报警器发生故障。 3.驾驶员的安全确认不足。 事故对策

叉车事故案例分析

叉车事故案例分析 一起叉车伤人事故的原因分析及预防措施 一、事故经过 2009年2月3日上午10点57分,某危险化学品运输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气瓶车驾驶员林某和押运员张某,在客户现场(以下简称:甲方)装卸完毕当日杜瓦罐,司机林某把刚作业完毕的叉车停在气瓶货车左侧,此时叉车和货车垂直停靠,叉车货叉一端指向货车,叉车货叉顶端和货车左侧厢门之间相距2米。林某和张某一起关闭气瓶货车左侧厢门,准备随后再将叉车挂到货车尾部,接着去隔壁公司现场卸货。10点58分,两人正在关闭气瓶货车车厢左侧厢门,此时甲方的现场保安罗某骑自行车巡检至此,试图从气瓶车和叉车之间通过,结果罗某脸部撞上了停靠在旁边叉车的货叉端部倒地,导致面部受伤,伤口缝合8针。 二、事故原因分析 事故发生后,甲乙双方迅速成立事故调查组,通过勘查现场、查阅双方管理制度、教育培训记录、调阅现场监控录像、听取双方当事人对事故的陈述后;综合分析后认定此事故原因如下: 2.1 事故直接原因 2.1.1 操作失误,忽视安全,违章驾驶车辆

事发前约1分钟,乙方叉车卸完货,叉车司机张某将叉车停靠在机动车道上,没有降下叉车货叉。 事发时,罗某的车速在:11.7-13Km/h之间,超过甲方厂区10Km/h的限速要求。且在行驶到接近事故叉车时,还在蹬骑,没有刹车动作。 2.1.2 作业场所狭窄 现场作业场所宽度仅4.5米,为一条人行通道和车辆通道,事发时货车停靠在人行通道上,叉车停靠在机动车道上;导致乙方在作业过程中,甲方员工、车辆频繁在作业车辆之间穿行。 2.1.3 冒险进入危险场所,未及时瞭望 罗某在前行过程中应事先对前方状况进行充分的预判,在对通过区域情况不明时,应先行瞭望,谨慎前行。监控录像显示,罗某事先已经发现人行通道被占用,在靠近作业区前已经有意识的左转自行车,从人行通道转到机动车道。但未能发现前方存在的叉车货叉。事发前10秒钟还有甲方员工从叉车、货车之间安全通过。而事发前现场光线良好,周围没有正在运行中的作业车辆,周围没有行人干扰保安罗某的前方视线。当时乙方的货叉没有降下,叉车货叉高度1.57米正好处在罗某骑行的平视角度上,罗某视力良好;在货叉宽度5cm的情况下,10米以外,可以清楚地看到该货叉。

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办法

关于下发《大同煤矿集团公司 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办法》和《大同煤矿 集团公司煤矿安全红线规定》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职能部门: 为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严肃事故责任追究,保持安全生产高压态势,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大同煤矿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办法》和《大同煤矿集团公司煤矿安全红线规定》,现印发给你们,望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大同煤矿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办法 附件2:大同煤矿集团公司煤矿安全红线规定 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2月29日

附件1 大同煤矿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办法 第一条为严肃事故责任追究,促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事故单位责任人的责任追究: 1、煤矿发生一次死亡1人事故 给予事故直接责任人开除留用处分;给予负有主要责任的事故区队分管副职、正职撤职处分;给予负有责任的技术分管负责人、分管副职、党政正职警告、记过直至降职处分。其他事故责任人依照上级事故调查处理意见追责。 2、煤矿发生一次死亡2人或年内累计死亡3人事故 给予事故直接责任人开除处分;给予负有主要责任的事故区队分管副职、正职撤职处分;给予负有责任的技术分管负责人、分管副职撤职处分;给予矿党政正职降职处分,免职。其他事故责任人依照上级事故调查处理意见追责。 3、煤矿发生较大事故 给予事故直接责任人开除处分;给予负有主要责任的事故区队分管副职、正职撤职处分;给予负有责任的技术分管负责人、分管副职撤职处分;给予矿党政正职撤职处分。其他事故责任人依照上级事故调查处理意见追责。 4、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依据上级事故调查处理意见追究有

叉车事故案例

叉车事故案例 叉车事故: 1987年5月21日,某厂一车间驾驶员Z,驾驶CPQ3型叉车叉载一个132型汽车驾驶室由车间内通道的西尽头向东行驶,当行至45米远处,该车间工人Y(女21岁)由(通道)南侧进入通道后向东行走,被赶上来的叉车从背后将其撞倒,头颅被车轮轧碎,当即死亡。 1988年10月13日,某厂内一车间副主任L,见本车间的两名车间驾驶员因故未上班,而驾驶室装配线还急需半成品驾驶室上线装配,于是便自己驾驶CPQ3型叉车由存放物地往装配线叉运半成品驾驶室。当搬运到第六次时,叉车叉载半成品驾驶室由南向北行驶一段后沿路向左(西)转弯。在弯道处,叉车的正面(叉载的驾驶室)将由南向北横穿马路的本车间职工H(女,33岁)撞倒。幸被附近的该厂总装车间叉车司机S看见,边喊边跑来拦车,才使肇事驾驶员制动停车。受害者H身受重伤免于一死。 1988年5月16日,某厂总装车间叉车司机A,驾驶叉车到库房领料,见库房工作人员B不在,便到B所在开会地点去找B,因B开会地点距库房较远,B便坐在A驾驶的叉车的副座上,副座未固定在机盖板上,由于B上车之前未检查车辆,且双脚放在仪表盘上,手也未扶。在转弯时,颠簸的路面将B从车上摔下,脑颅骨损伤(重型),右脚跟骨折。 一个叉车工的工作记录: 1、在工作一星期左右,进入冷库作业期间,由于速度过快,躲避不及时,撞上产品,促使造成两托产品铁桶变形.,本次事故我总结了以后行驶中,务必要慢速行驶,遇到拐弯处,需要注意是否会有车,人,经过.

2、也就在当天在完全生疏得情况下作业铁箱,在从4层往下叉货时,没注意上方吹风机,上升过快,造成吹风机管道破碎.这次事故我总结到,不管放置,或挑出货物时,需要注意位置信息. 3、于8月27日,也就是工作不到半月得时候,那天收木箱,然后把木箱放置出 桶间,在进入出桶间得时候,非常大意,根本没注意摆在前方得一托产品,捎着边过去,然后造成2个铁桶变形.,事后我总结,不管在任何地方,都要在熟悉环境得情况下,视线不清楚的时候才能慢速行驶, 4、9月4号,在冷库中倒货,由于倒车没注意,装在产品上,造成1铁桶变形,事 后总结,在冷库中倒车,前进,作业时必须看清,注意货物摆放得空间,作业时, 5、在9月7号,那天发货,在出铁桶得时候,我挑着一托铁桶从冷库出来,往广 场上得路上,一脚踩油门到底,在拐弯得时候也没减速,致使一桶产品掉落,造成1铁桶变形.在车上有货物得时候,行驶中,车辆要拐弯得时候,必须吧车速降到最低. 6、9月中旬,晚上上夜班,下线木箱,由于自己想偷懒,要把空木箱从出桶间挑到进桶间,不想绕远路,就从中间阿哥小门中运木箱,操作不慎,撞到门框,致使门框变形,事后总结,该干得必须干,不能偷懒,自作聪明 7、10月14日,倒库,从冷库中出货时,作业区域不够,自己就逞能从侧面作业, 左后导致冷库围墙变形,事后总结,做什么事之前都要认真考虑,作业范围,自己是在控制不了,不能作业得情况下,应求助于同事,领导,在商量过后,才能适当作业, 8、当天,下线铁箱,有冷库门进去后,边升叉,边前进,由于速度过快,踩刹车,. 由于叉车过硬,过灵导致车前倾, ,一铁箱掉地.事后总结,不管在何时,乘车作业前,必须要在熟悉叉车性能,检查叉车各个部位灵活后才可以乘车作业,遇到不灵活处必须及时修理后才可以乘车作业. 9、11月上旬,那天下雪,在路上收铁箱,天气不好,干活不认真,铁箱没有放到要求位置就挑起网包材库放,进门时,由于铁箱摞较宽,注意右面,没注意左面,撞到包

安全事故处理通告

安全事故处理通告 ----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 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范本,欢迎您借鉴参考阅读和下载,侵删。您的努力学习是为了更美好的未来! 安全事故处理通告一 各建筑业企业、建设(房地产)单位、监理公司、区质监站(安监站)、区建管处、有关单位: 2013年9月12日,北仑中心区C2地块二期Ⅱ标段工程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目前,事故已经调查结束,区政府已经批复了事故调查报告,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监督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事故调查处理结果通报如下: 一、事故过程 2013年9月12日下午15时30分左右,浙江欣捷建设有限公司施工、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北仑中心区C2地块二期Ⅱ标段30号楼,在10层电梯井局部混凝土垃圾清理时,一名作业人员打开电梯防护门,晃动隔离层钢管时,造成隔离层钢管松动下滑,导致坠落至电梯井底,送医院救治无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 根据事故调查报告,本起事故的直接原因:作业人员不听劝阻,擅自拆除电梯井道防护门,进入电梯井口,晃动隔离层,导致隔离层松动后,失足坠落受伤致死。间接原因:施工单位浙江欣捷建设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未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未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实施安全技术交底,未告知作业场所各类危险源。现场管理不到位,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不彻底,电梯井口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监理单位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安全监理不到位,未能督促施工方落实临时进场作业人员安全责任制,未能督促施工单位做好井口安全警示标志。 三、事故处理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安全生产事故处理通报

安全生产事故处理通报 安全生产事故处理通报范文一 关于6月17日叉车安全事故处理通报 2015年6月18日公司发生叉车违规操作,将天然气电器控制柜 损坏,现将调查处理结果通报如下: 一、事故经过: 2015年6月18日晚11时15分左右,机加工车间数控车床工柏 晨在打扫卫生时,由于铁屑过多私自违规去天然气炉控制站附近开 叉车叉铁框,在转弯过程中碰到天然气炉控制站附近的另一铁框, 随即将天然气控制站的电器控制柜撞坏并移位,天然气附属管道轻 微移位。 二、事故原因: 1、数控车床工柏晨安全意识薄弱,违规操作特种设备叉车; 2、数控车床工柏晨在发生事故后,没有及时与车间主管汇报, 存有侥幸心理; 3、天然气炉控制站附近存在安全隐患。 三、事故性质:轻微事故 四、根据公司处理意见,通过调查核实,对此次事故作出如下处理: 1、机加工车间数控车工柏晨,负主要责任,考核200元。 2、机加工车间主任王炎,负领导责任,考核100元。 3、责成各车车间立即组织叉车工开展安全操作培训,定人定车,并在日常工作中加强监管。此次事故,虽然是轻微事故,但充分暴 露出我们的安全生产工作还存在众多不足。安全生产任重而道远,

没有一个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公司各项工作也将无法正常开展。 时值夏季来临,是事故高发季节,我们各车间与部门应清醒的认识 到安全形势的严峻性与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深刻 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加强安全教育、监管以及工作技能的培训, 全面提升员工安全意识,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形势平稳,防止重大事 故的发生。 济南乾顺重型机械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安全生产事故处理通报范文二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近期安全生产事故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6月4日市长办公会专题听取当 前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情况汇报。会议指出,我市安全生产形势依然 十分严峻,各地、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强化措施,进一步落实好 各项工作。一是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分行业、分领域开展 拉网式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别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对重点领域、 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部位的检查,加强易发多发安全生产事 故的薄弱环节的检查,坚持、坚决做到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两条 底线”不放松。二是要加强对重点企业的挂牌督办,绝不放过任何 安全隐患。三是要加强督查,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 所在地政府的属地管理责任,严格落实好“一岗双责”,切实强化 安全监管。会后,市政府办公室迅即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夏季安 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通政办发〔2013〕116号),提出了加强当前 安全生产工作的8项措施。6月7日全国和全省安全生产会议后, 市政府又专门进行了部署。6月17日,市长办公会再次专题研究全 市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对通政办发〔2013〕116号文件下发后发生 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要立即进行通报,进一步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特别要对地下管网施工、化工企业生产等 事故易发、多发领域,分别明确具体的安全监管措施,进一步落实 责任、加强管理,强化责任追究“。

叉车事故案例分析

叉车事故案例分析 2013年11月5日下午13时左右,某公司发生一起车辆伤害事故,导致该公司员工杨某(女,汉族,1965年9月出生)死亡。 一、事故经过 2013年11月5日,某公司搬迁设备,两设备地距离为400米。公司总董长叫公司班车驾驶员潘某(未经特种设备操作培训)驾驶叉车搬运设备。下午12时50分左右,潘某在搬运设备过程中,遇本公司员工杨某要求搭车,潘某逐让杨某上车,坐在潘某驾驶位置右边发动机的罩壳上。13时4分左右,潘某在驾驶叉车经过一个直角转弯时,因车速过快而导致杨某从叉车上摔落,叉车前轮将杨某带入车底,后轮从杨某头上压过,当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78万。 三、事故原因 事故直接原因:潘某驾驶叉车违章载人,行驶速度超过规定的安全时速,转弯时在离心力作用下将杨某从叉车上甩落遭叉车后轮碾压。 事故间接原因: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潘某无证上岗,不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忽视安全,忽视警告,违章操作。某公司没有对潘某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法定职责,未及时排除事故隐患。 三、事故性质 这是一起由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作业人员不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忽视安全,忽视警告,违章操作载人的不安全行为引发的责任事故,事故类别为车辆伤害。

四、事故责任分析 1、某公司安排只持汽车驾驶证的潘某到特种设备作业岗位上无证作业,未对其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导致潘某不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违反叉车安全操作规程 (粘在叉车车身上的使用须知行驶一栏中明确载明“叉车任何部位都禁止载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第二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和第三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规定,负主要责任。 2、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未履行《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第(四)项“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规定的职责,对潘某无证上岗这一安全隐患未及时消除,对事故负有责任。 3、潘某明知自己未经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无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对于公司的岗位安排未加以拒绝,无证上岗,对事故负有责任。 五、事故教训 1、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员工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这是《安全生产法》规定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履行的义务。从所有发生的事故情况看,

安全事故通报范本

安全事故通报范本 安全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下面整理了安全事故通报范文,供你参考。 安全事故通报范文一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开发区、高铁新城、度假区管委会;区安委会各相关部门: 今年以来,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工商贸事故(含建筑施工领域)起数及死亡人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实现双下降。但生产安全亡人事故仍时有发生,特别是进入4月份以来,事故呈高发频发态势,相继发生3起亡人事故,个别事故存在不安定社会因素。 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对当前安全生产形势高度重视,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巡查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的行为。为迅速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现将近期事故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全区共发生工矿商贸事故(含建筑施工领域)6起,死亡5人。 1.2月27日,渭塘镇的苏州市麟达化工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火灾事故,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80余万元。 2.3月5日,太平街道聚金路的苏州金澄精密铸造有限公司发

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 3.3月15日,苏州华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对渭塘商业城采光顶棚破损玻璃进行更换作业时,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 4.4月8日,相城经济开发区华元路华润施工现场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 5.4月20日,渭塘镇西湖工业园的品立汽车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内,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 6.4月22日,阳澄湖镇江苏宏福纺织品有限公司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 二、原因分析 以上几起事故的发生,再一次暴露出部分板块安全监管力量薄弱,有关部门及企业安全意识淡薄,部分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生产现场安全管理混乱,缺乏有效的安全投入,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不深入,违章违规冒险操作现象依然存在,企业日常生产过程中缺乏有效的安全检查,未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整改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全面剖析事故原因,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的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我区今年以来出台的一系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精神,举一反三,强化责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预防事故的再次发生,迅速扭

叉车事故案例及分析

叉车事故案例汇编 事故的原因在事后听起来全都觉得确实是不应该的。不过,事故往往就在总觉得不会发生时、意想不到的场所、意想不到的时候发生。在此,通过事故举例,简单说明意外事故是如何发生的。同时从叉车构造以及人类心理侧面探讨事故发生的原理,并思考预测危险的方法。 认为“自己绝对不会有问题”,这种侥幸心理正是事故的元凶。不怕麻烦,理所当然地做好应该做的事,可以预防很多事故。 事故举例一: 无驾驶资格驾驶员(无证操作)急转弯时翻倒,死亡 事故状况: 平时的驾驶员没来上班,空出1辆叉车,某无驾驶资格证人员根据自己的判断驾驶该车。装载着托盘行驶到90m左右的转弯处,在急转弯时叉车翻倒。当时,头部猛装到顶部护板的角钢上,又被甩到混凝土路面上,倒下后被压在叉车下面,造成死亡。 事故原因: 1、无驾驶资格驾驶叉车; 2、行驶速度过快,拐弯时急转弯; 3、钥匙没有拔下,管理疏忽。 事故对策: 1、叉车的小转弯机动性比轿车好,因此在转弯时应降低速度; 2、叉车必须只限于持有驾照(特种作业许可证)的人驾驶; 3、妥善管理叉车,务必注意不要忘记拔下钥匙。

事故举例二: 人站在叉车上以平衡重量,摔落。 事故状况 叉车叉起堆有货物的托盘(3.39吨)欲行驶时,因货物超重,车体后部翘起。为了保持平衡,附件的3名作业人员站到车体后部。行驶了一会后停下来升起货物时,后部突然翘起,3人摔落。货物从失去平衡的叉车上落下,恢复平衡的叉车左后轮压到1人的胸膛上,造成死亡。 事故原因 1.叉车装载超过容许载重。 2.叉车作业人员站在座椅以外的部位。 事故对策 1.叉车上不能乘坐除驾驶员以外的人。 2.装载切勿超过容许载重。 3.不仅要对驾驶员,对相关工作人员也要进行安全教育 事故举例三: 被夹在倒退行驶的叉车和板之间。

安全事故处罚通告范文3篇

安全事故处罚通告范文3篇 安全事故处罚通告篇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xx月xx日,黑龙江省鹤岗市旭祥禾友化工有限公司发生一起中毒事故,造成租用该公司设备进行乙嘧酚工业化试验的安达市胜益化工有限公司3名员工死亡。经初步分析,事故原因为乙嘧酚工业化合成试验过程中,因冬季气温低,致使尾气负压系统管道冻堵,尾气吸收系统失效,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甲硫醇气体外泄,导致中毒事故发生。 xx月xx日,河北省邯郸市龙港化工有限公司发生一起液氨泄漏事故,造成3人死亡、4人受伤。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经初步分析,该公司2#液氨储罐备用进料管线上一加有盲板的法兰(有8条螺栓)在2条螺栓已断裂(事故前已发现)的情况下,同侧第3条螺栓又发生断裂,法兰裂开导致液氨泄漏。 目前,上述两起事故正在调查中。这两起事故暴露出一些企业违法出租生产经营场所和设备,设备设施管理不到位,隐患排查整治不彻底等问题。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有效防范事故发生,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格依法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严格依法生产经营,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

包或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个人,严禁在危险化学品工业化生产装置进行试验性生产。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实施处罚;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严肃追究承包方、承租方及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切实加强设备管理。危险化学品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x〕88号)要求,开展设备完整性管理,建立并不断完善设备管理制度,强化设备安全运行管理,特别是要高度重视液氯、液氨、液化气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储罐区安全阀、金属软管、盲板、阀门管件等设施的管理,建立日常检维修制度,存在问题的要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维修或更换,确保安全。 三、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危险化学品企业要高度重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认真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x〕103号)要求,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制,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要积极引导鼓励岗位员工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实现隐患排查常态化;要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机制,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对已排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治理,短期内不能治理的,要确保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切实到位。 四、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冬季气温较低,影响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的不利因素较多,历来是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季节,

场(厂)内机动车最新事故案例及分析

场(厂)内机动车事故案例及分析 (初稿)

目录 一、叉车事故举例 (4) 叉车事故举例一 (4) 事故举例二 (5) 事故举例三 (6) 事故举例四 (7) 事故举例五 (9) 二、叉车事故相关案例 (11) 案例一叉车撞人事故之一 (11) 案例一叉车撞人事故之二 (11) 案例三造纸公司叉车左转弯碾人事故 (13) 案例三叉车侧翻事故之一 (16) 案例四叉车侧翻事故之二 (17) 案例七、奉贤仓库3.21叉车侧翻事故 (22) 案例八、奉贤5.11叉车事故。 (24) 案例九、5号库备货员工摔伤事故 (24) 案例十二广州公司“8.16”叉车撞人致死事故 (26) 案例十三叉车转弯引发的事故 (27) 案例十四叉车倒车时引发的事故 (30) 案例十五货车误启动造成叉车倾翻事故 (31) 案例十六叉车违规作业挤压操作人员事故 (33) 案例十七小青矿“1995.1.24”场内机动车事故 (35)

案例十八、载物高度遮挡视线引发的事故 (37) 案例十九叉车侧翻事故之三 (39) 案例二十观光车转弯处车厢侧翻事故 (41)

一、叉车事故举例 叉车事故举例一 驾驶前移式叉车在倒退行驶时,脚被夹在叉车和货架中间造成受伤。 图1.1 叉车事故示意图 事故状况 受害人装载着货物倒退行驶时,只顾注意装载货物,结果撞到后方的货架上。 由于一只脚伸到了脚踏板外边,因此脚被夹在货架和前移式叉车中间。 事故原因 以不良驾驶姿势(单脚伸到脚踏板外边)驾驶前移式叉车。 事故对策 1.驾驶前移式叉车时,应把双脚放在脚踏板上,保持正确的驾驶 姿势。

2.驾驶员务必充分注意行驶方向。 事故举例二 人站在叉车上以平衡重量,摔落。 图2.1 叉车事故示意图 事故状况 叉车叉起堆有货物的托盘(3.39吨)欲行驶时,因货物超重,车体后部翘起。为了保持平衡,附件的3名作业人员站到车体后部。行驶了一会后停下来升起货物时,后部突然翘起,3人摔落。货物从失去平衡的叉车上落下,恢复平衡的叉车左后轮压到1人的胸膛上,造成死亡。 事故原因 1.叉车装载超过容许载重。 2.叉车作业人员站在座椅以外的部位。

安全事故处理决定

安全事故处理决定 各建筑业企业、建设单位、监理公司、区质监站、区建管处、有关单位: 20xx年1月20日宁波龙湖滟澜海岸工地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件,造成一人死亡,经事故调查组调查分析,这是一起责任事故。近日,区政府已批复了事故调查报告,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事故调查处理结果通报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20xx年1月20日下午约14时45分,由江苏顺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宁波龙湖滟澜海岸二期2号地块I标段50号楼19层进行承重支模架拆卸作业时,木工班一小工将钢管搬运至19层的卸料平台时,由于卸料平台防护不严,操作不当,造成一根钢管从卸料平台孔洞坠落,砸中一名在地面整理脚手片的勤杂工,造成头部受伤致死。 二、事故原因 根据事故调查报告,本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卸料平台底板松动,形成孔洞,造成隐患,木工在搬运钢管至卸料平台时,堆放不当,导致钢管从卸料平台的孔洞处坠落,砸中受害者头部,受伤致死。 事故的间接原因是江苏顺通建设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

任制度不到位,对模板拆除工程安全管理混乱,管理规章制度执行不力,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安全技术交底不到位,施工方案不完善,安全技术措施缺乏,无针对性,拆除、吊装作业过程中未设置警戒线,未指派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现场安全管理不落实,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隐患排查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和排查存在的隐患。监理公司管理不到位,未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消除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 三、事故处理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外建筑业企业承接业务登记备案管理的通知》和《关于加强区外监理企业进区承接业务登记备案管理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根据事故调查报告的处理建议,对本起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理,现将有关处理决定通报如下: 1.收回江苏顺通建设有限公司《建筑业企业进区承接业务登记备案证》,且两年内不得重新登记。并建议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2.江苏顺通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赵鸿雁,建议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吊销《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收回浙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监理企业进区承接业务登记备案证》,且两年内不得重新登记。 2016安全事故处理决定二:

安全事故处理通报

安全事故处理通报 ----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 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范本,欢迎您借鉴参考阅读和下载,侵删。您的努力学习是为了更美好的未来! 安全事故处理通报范文一 关于x月xx日至xx日二起安全事故的处理通报 20xx年xx月xx日至xx日集团本部发生2起轻伤事故,现将这二起事故调查处理结果通报如下: 一、棒材一厂1、事故经过:2011年4月22日13点50分左右,棒材一厂一线丙班精轧调整工##在协助8#机安装导位的过程中右手小拇指被导位压至骨折。当时,该班在实施检修换槽装导位,精轧调整工##被带班长安排在8#机协助安装。在安装导位的过程中,行车未能准确将导位起吊至安装位置正上方,需借助外力将导位推到位。在此情况下,##右手推导位,左手打手势,指挥行车工##1将吊钩微微下降。而行车工在收到指挥信号之后误理解为需微微向北移动,结果两人因沟通与操作失误致使导位翻身上翘,导致##右手小拇指被压至骨折。 2、事故原因:(1)精轧调整工##安全意识薄弱,在协助安装导位的过程中发送不规范信号手势,在推导位的过程中没能将手放置在安全的区域,且在导位翻身时未能及时将手移开;(2)行车工##1在接收到不规范信号手势之后,不经确认即开动行车;(3)将钢丝绳从导位孔中心穿过以实施导位起吊安装存在安全隐患。 3、事故性质:轻伤事故。 4、根据分厂处理意见,通过调查核实,依《安全事故考核制度》第6.5条规- 2 - 定,对此起事故作出如下处理:(1)精轧调整工##负主要责任,考核500元,鉴于其平时在工作中安全意识一直比较薄弱,除考核500元之外并作调离工作岗位处理;(2)行车工##1负次要责任,考核200元;(3)轧机组长,负领导责任,考核200元;(4)带班长,负领导责任,考核100元;(5)责成棒材一厂立即组织所有指挥人员开展有关《起重指挥信号图》等行车指挥知识的培训,并在日常工作中加强监管。 二、炼钢厂1、事故经过:2011年4月24日18点40分左右,炼钢厂甲车间修磨组,修磨工##在与行车工##1配合装车的过程中左手食指与中指被圆管坯夹至骨折。当时,##在车上,车辆头朝正南停放,车内共需装5吊圆管坯,车厢

事故处理通报

陕西澄合华宇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对矿建合阳一矿项目部“6.9”人身事故 的处理通报 公司所属各单位: 2016年6月9日16时左右,公司矿建分公司项目部水泵房掘进头工作面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该项目部放炮员王培刚全身多处骨折。现将事故及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故经过 2016年6月9日13时20分左右,矿建项目部水泵房掘进头做好了放炮前的生产准备工作,按照之前的惯例放炮采取分次装药起爆的方式。14时40分左右第二茬炮起爆,十分钟后,放炮员李红武进入工作面开始敲帮问顶,随后放炮员王培刚和李红武一起进入工作面检查瞎炮,没发现有瞎炮后,两人开始装第三茬起爆药。约16时左右,项目部带班领导管向红发现工作面进左手帮上一炮茬距左帮1米距浮渣0.3米处有一瞎炮,并告知了放炮员,随后放炮员王培刚直接跑到顶板没有任何支护的空顶区查看瞎炮,当其正弯腰准备检查瞎炮脚线时,其头顶一块(长1米;宽0.4米,厚0.4米)距左帮1.7米距浮渣1.8米处,约400公斤重的石块突然掉落将王培刚砸伤并压倒。事故造成王培刚上颌骨骨折;右股骨粉碎性骨折;右腓骨骨折;右踝关节脱位并内踝骨折的严重后果。 二、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放炮员王培刚个人安全意识差,在没有对瞎炮点

顶板情况进行安全确认也没有设看顶人的情况下冒险进入空顶区。 2、间接原因:放炮员李红武敲帮问顶工作敷衍了事,对顶板活矸活石未处理完;当班班长张培民在放完第二茬炮后未按照规定与放炮员一同进入工作面检查顶板及瞎炮;放炮员李红武和王培刚两人在装第三茬起爆药前对瞎炮检查不细,未及时发现残存的瞎炮;带班领导管向红看见王培刚的危险行为后没有及时制止;项目部安全技术管理混乱,该掘进头作业规程中规定分层掘进时的起爆方式为全断面一次起爆,但掘进队在掘进过程中一直采用的是每层分三次装药起爆的方式掘进,其次作业规程在编制过程中对处理瞎炮时的临时支护未作明确说明,放炮员王培刚、李红武在未学习该掘进头作业规程的情况下进入工作面放炮作业。 三、责任划分 1、王培刚冒险进入没有任何支护的空顶区查看瞎炮的行为是导致这起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对此次事故应负直接责任和主要责任。 2、李红武敲帮问顶不细;张培民脱岗,在炮响后未与放炮员进入工作面检查顶板、瞎炮;矿方安检员王尚武监督检查不到位,对顶板活石及瞎炮未及时认真进行复查,在看见王培刚的冒险作业行为后未及时制止;带班领导管向红发现王培刚的冒险作业行为后未及时制止,现场安全监管不到位。该四人对事故发生负有一定责任。 3、项目经理魏宝成、安全经理王少畏对项目部日常安全管理不到位,放炮员未参加作业规程学习就进行放炮作业;项目部技术管理不到位,区队长期未按作业规程要求施工,技术员郭彦会作业规程编

安全事故通报

安全事故通报 安全事故通报范文一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企业,中央、省驻青单位,各有关单位: 今年以来,尤其是三月下旬至四月上旬期间全市发生多起生产安全事故,导致多人伤亡,造成严重经济损失,产生不良社会影响,为举一反三吸取教训,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频发的态势,进一步加强全市生产安全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事故情况及原因 3月30日,城阳区马士基集装箱工业有限公司喷锌车间发生一起火灾事故,因企业未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危险因素和事故应急措施,致使事故发生时从业人员应对不及,导致8人受重伤,3人轻伤。 4月1日,胶南市“鲁黄登10701”号轮船航行至董家口港西防波堤二期工程水域时撞到沉箱,快速翻扣沉没。船上两人获救,两人失踪。 4月8日,在李沧区“春和景明”小区电梯安装过程中,青岛怡高设备配套有限公司8名电梯安装工违章乘坐尚在安装调试过程中的电梯由20楼下行至4楼时,电梯失控坠落,造成1人死亡7人受伤。 4月8日,胶州市里岔镇青岛邦尼蜡业有限公司在车间开天窗施工中,施工人员违章使用电动金属切割机,在切割作业过程中因产生的火花引发保温材料起火,火势迅速蔓延,引燃周边存储原料蜡的仓库,过火面积约为1000m2。 4月9日,胶州市阜安街道青岛鹏晖化工有限公司工人从集装箱运输车向存储罐加注丁酮时,因电线短路引发火灾,部分危险化学品泄漏,导致附近居民6800余人紧急转移。

上述事故充分暴露出当前一些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有章不循、违章作业,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的现象仍然十分严重;安全生产责 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不重视安全工作,安全管理不到位, 隐患排查治理不深入、不细致等问题依然存在。 (一)有章不循、违章作业现象突出。青岛怡高设备配套有限公司“4.8”电梯坠落事故、青岛邦尼蜡业有限公司火灾事故都是有章不循,违章作业的情况下导致事故发生。 (二)现场安全措施不落实。青岛马士基集装箱工业有限公司 “3.30”火灾事故是因现场应急措施缺失导致事故伤害加大。 (三)非法违法生产现象时有发生。青岛西海岸钰林物流有限公司“1.3”墙体坍塌事故存在未经正规设计、未经审批、发包给无资质 人员等违法行为,青岛鹏晖化工有限公司“4.9”火灾事故,两起事 故都是典型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也反映出属 地政府未按属地化监管要求认真进行排查,治理不深入、不细致等 问题依然存在。 二、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按照防微杜渐、举一反三的要求,开展区域风险分析,找准主攻方向,加大执法检查,深入细致地进 行隐患排查,及时发现、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集中公开严惩一批无视法律、无视监管、无视生命安全的严重非法 违法行为。要抓住主要矛盾和实质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危险 化学品领域,重点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非煤矿山领域, 重点打击非法盗采、超层越界开采,超能力、超定员、超强度组织 生产和停产整顿的地下基建矿山擅自开工建设;建筑施工领域,重点 打击违反建设程序、违法分包、盲目冒险作业等行为;交通运输领域,重点打击超载运输和非法营运;海上安全领域,重点打击无证船舶和 港口非法违法建设行为;消防火灾领域,重点加强闲置厂房、仓储物 流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九小场所”、易燃易爆物品等的监管; 特种设备领域,重点打击安装、使用、维护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公司安全事故通报

公司安全事故通报 安全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导致原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暂时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下面给大家带来公司安全事故通报范文,供大家参考! 1、事故经过: xxxx年xx月xx日上午xx点到xx点,生产部检查员xxx在对入库钢管进行检查,对打包的钢管进行拆装,当用钢丝钳剪断捆绑物时,被散落的钢管砸伤脚部至左脚踝外伤。 2、事故原因: (1) 安全意识薄弱; (2) 缺乏工作经验; 导致工作过程中站立位臵不对、工作方法不当,导致钢管滚落,砸伤左脚踝。

3、事故性质:轻伤事故。根据生产部提供的《安全、事故报告书》调查核实,以及“安全奖”的定义范围,扣除事故员工xxx当月的安全奖。 xxxxxx有限公司 xxxx年xx月xx日 各部门、科室: 20xx年7月28日下午3点多钟,组立36米东行车厂家正在安装调试20T新行车,由于高处作业过程中未采取安全监护和警戒措施,内业科拼板划线人员在下面作业,行车上一直径大约在18CM 的轴承突然从该行车高处发生坠落,我作业人员距离坠落点约80CM 左右,情况十分危险,行车安装交叉作业,我部门强调必须对作业点进行警戒并落实地面人员进行监护,但设备科对这一要求没有与安装单位很好地予以落实,与员工生命安全而不顾,险些酿成大祸,为了加强对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保护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要求,安环部责成设备科立即停止外单位的设备安装工作,待条件成熟后由安环部\设备科共同组织验收,符合条件后再进行施工安装,同时,对设备科主要负责人赵小炎给予100元的经济处罚,并要求设备科对安装单位落实相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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