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宝安区体育设施建设标准指引(试行)
宝安区体育设施建设标准指引(试行)
1总则
1. 1为落实市、区体育事业规划,适应体育事业发展需要,提升体育设施规划设计和建设水平,保证体育设施配置的合理性和公平性,提高政府投资效益,特订《宝安区体育设施建设标准指引》(下称指引))o
1. 2本指引是在参照国家相关标准基础上,结合宝安区社会经济发展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确定宝安区各级体育设施的功能定位、选址、规划设计、建设用地、建筑面积、建筑标准和建设内容等。
1. 3本指引适用于由宝安区政府投资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是编制和评审体育设施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设计图纸,确定建设标准和投资规模,对项目建设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的依据。
1. 4体育设施建设应处理好近期需求和远期发展的关系,立足当前需求,考虑未来发展,理念适度超前。
1. 5体育设施建设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一次规划,分期建设”方法,合理规划近期和远期建设项目,为可能的改建和发展留有一定余地。
1. 6体育设施项目规划方案宜公开向公众征询意见,建设过程应公开、透明。
1. 7体育设施建设应遵循安全、适用、经济和美观等原则,设计中应考虑注重生态、环保、节能和场馆可转换性等因素,鼓励采用绿色技术、新技术和新工艺等。
1. 8体育设施项目建设除应符合本指引外,还应遵循国家和地方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划和相关政策要求。
2 .1
分区级、
2功能定位
综合考虑行政区划因素和常住人口规模将体育设施
街道级(居住地区)、社区(居住区)级和居住小区
级4个等级。
2. 2区级体育设施应依据深圳市统一规划的要求,以建设服务群众体育的综合场馆为主,适当考虑竞技体育功能。
街道级体育设施基本不考虑竞技功能,个别人口密集、经济发达和区位重要的街道(下称中心街道,如龙华新城和沙井组团中心等)可设置具备一定竞技功能的综合场馆。各街道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一些适合大众参与的特色运动项目(如武术、水上运动、沙滩排球和航模等)。
社区级和居住小区级体育设施只考虑本区域居民日常
体育锻炼需要。
3选址
3. 1街道级体育设施应保证在全区范围内基本均衡分
布,社区级和居住小区体育设施应保证合理的服务半径。
3. 2场地选址应符合人口集中,交通便利的原则。
场地必须至少一面临次干道或主干道道路,以便进行合
理的人流及交通组织。
3. 3场地地质条件良好,不存在地质断层、滑坡、泥石
流、洪水淹没等不良条件,周边环境较好,与污染源、高压
线路、易燃易爆物品场所之间的距离达到有关防护规定。
3. 4场地选择既要符合各项运动项目开展的要求,又要
尽量避免体育设施对周边环境可能带来的不良影响。
3. 5区级和街道级体育设施原则上应集中布置,以便集
中管理和经济地利用它们的附属设施;个别街道由于选址困
难可以考虑分散布置。
4规划设计
4. 1体育设施规划设计宜与周边环境有效衔接,保护
和
利用自然地形和天然资源(如水面、林木等),充分考虑地形和地质情况,减少建设投资。
4. 2区级体育设施基本配置是“一场两馆”(体育场、游泳馆和体育馆),街道级体育设施基本配置是“两场一馆”
(体育场、游泳场和体育馆),各类体育设施集中布局形成区级和街道级体育中心。
社区和居住小区体育设施可结合公园和文化设施统一
规划建设。
4. 3体育场馆建筑在符合节能情况下,造型要有一定创
意,色彩、体型等能体现体育建筑的特点。
4. 4建筑布局合理,功能分区明确,合理安排各种体育
设施,保证其功能的正常发挥。
4. 5设计应注重各种体育设施的多功能使用和有机结
合。
4. 6设计应充分体现体育设施的开放性,方便群众使用
各类体育设施。
4. 7设计应考虑残疾人观看比赛要求,观看位置应便于
残疾观众入席和观看,有良好的通行和疏散的无障碍环境,
并在地面或墙面设置明显的国际通用标志。
4. 8应考虑可靠的交通方案和交通设施,合理规划交通
路线,做到人车分流,特别是行人可以通过合理的步行系统
设计安全舒适地到达各主要活动场所和城市步行系统。
4. 9应详细分析不同种类人流的移动路线,处理好不同
种类人流的出入口、安全疏散、观看、比赛、休息空间的设
置,做到互不干扰但又联系方便。
4. 10设计应满足运动项目的朝向、光线、风向、风速、
安全和防护等要求;防火、疏散与交通、声学、给排水、采
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电气等方面设计应符合相关规范要
求。
4. 11体育建筑应按照抗震设防要求和抗震设计规范进
行抗震设计,并严格按照抗震设计进行施工,区级和街道级
体育场馆等重点建筑可适当提高抗震设防等级标准,或进行
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确定抗震设防要求。
4. 12各级体育设施设计中应适当考虑抗震救灾、临时
庇护和社会救济等方面需要。
}. 13区级和街道级体育设施项目绿地率不小于35%, 改、扩建体育设施项目绿地率不宜低于30%,社区级和居住
小区级绿地率可参考执行。
5建设规模
}. 1体育设施建设应坚持总量控制、动态一平衡原则。远
期按照常住人口人均公共体育活动面积1. 6m,标准确定体育
设施总规模。近期按常住人口人均公共体育活动面积0. 8mZ
标准确定体育设施总规模;其中区级人均面积不低于O.lm,,
街道级(居住地区级)人均面积不低于0. 1 m2,社区级(居住区.级)和居住小区级人均面积分别不低于0. 3 m2 0
5. 2区级体育设施总面积为30一40万m2m,其中用地面
积控制在30万m,以内。
街道级体育设施分中心街道和一般街道。中心街道体育
设施面积规模为8一12万m2m,其中占地面积控制在10万m2m
以内;一般街道体育设施面积规模为5}8万m2m,其中占地
面积控制在6万m,以内。
社区(居住区)级体育设施总面积为1. 5一2万mzm,其
中用地面积为1. 2一1. 8万mzmo
居住小区按人口规模细分为大型(人口规模是1一2万
人)、中型(人口规模在0. 5一1万人)和小型(人口规模
小于0. 5万人)三种,体育设施总面积分别为5000一10000
m1、2000一5000 m,和500一1000 m2,,其中用地面积分别
为3000一6000 m2、1500一3000 m,和200一SOOmzo
5. 3区级和中心街道体育建筑等级参考乙级(举办地区
性和全国单项比赛)标准;一般街道以下级别体育建筑等级参考丙级(举办地方性、群众性运动会)标准。
5. 4区级体育场定位为中型体育场,观众座席规模定在
4万座以内;中心街道观众座席规模定为1万一1. 5万座; 一般街道观众座席定在8000座以内。
5. 4区级体育馆定位为大型馆;中心街道体育馆定位为
中型馆;一般街道级体育馆(多功能馆)规模应定位为小型
馆。
区级体育馆设观众座席8000座以内;中心街道体育馆
设观众座席3000一5000座;一般街道级以下体育馆(多功
能馆)设观众座席1000座以内。
5. 5区级游泳设施规模定位为小型,设观众座席1500
座;街道以下游泳设施不设固定座席。
5. 6各级体育设施规模控制标准如表5-1:
5-1各级体育设施建设规樟
6建设内容和标准
6. 1体育设施应根据区域内群众开展体育活动的不同
需求配置,但不包括以盈利为目的的高尔夫球场、保龄球馆
和健身中心等项目。
6. 2区级体育设施包括体育场(含足球场和田径场)、体育馆、游泳馆、室外篮球场、室外网球场、室外排球场、综合服务设施和室外全民健身场地等设施。
街道级(居住地区)体育设施包括体育场(含足球场和田径场)、多功能馆、游泳场、室外网球场、室外篮球场、
综合服务设施和室外健身场地等设施。
社区级(居住区)体育设施可结合社区公园、社区文化娱乐中心等建设,包括室外健身场地(含慢跑道)、排球场、篮球场、羽毛球场、健身房、游泳池和儿童活动场所等设施。
居住小区级体育设施宜结合住宅区绿地、住宅区文化娱
乐设施等建设,包括室外健身场地(含慢跑道)、篮球场、网球场、羽毛球场和儿童活动场所等设施。
6. 3体育场内设足球场地、6}8条竞赛跑道和其他辅助
设施。区级体育场用地面积为5}8万m2m,建筑面积控制在5
万m,以内;中心街道体育场用地面积为3}5万mzm,建筑面积
控制在8000m,以内;一般街道体育场用地面积为2万m,以下,
建筑面积控制在SOOOm,以内。
区级足球场采用国际标准赛场地规格即l OSm X 68m,并
可根据比赛要求可以采用高等级天然草坪;中心街道采用一
般性比赛标准足球场场地规格90}120m X 45}90m;一般街道
采用业余比赛非标准足球场场地规格;中心街道级以下足球
场地不宜采用高等级天然草坪。
区级体育场设不少于8条周长400m标准环形跑道;中
心街道设8条400m标准环形跑道;一般街道以下设6条400m
标准环形跑道;面层采用人工合成材料(塑胶厚12}13mm, 局部加厚18}25mm )e
区级和中心街道体育场应设置固定式大型电子计时计
分牌一块,一般街道体育场可以不设。
径赛场地、田赛场地、练习场地、看台、辅助用房和设
施等的设置应满足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6. 4体育馆(多功能馆)室内使用场地的最小尺寸不能低于规定要求,宜建多层馆;馆内设健身房、体操室、乒乓
球室、体测室、医务室、培训教室、办公用房等,其中健身
房面积不宜小于600 mZ,体操室面积不宜小于5 0 0 mZ,乒乓
球室不宜少于300 m2,培训教室300 m,左右,体测室和医务
室100 m,左右,有条件的场馆可设置壁球室。
区级体育馆用地面积控制在2万m,以内,建筑面积控制
在3万m,以内,要求可搭设体操台,场地最小尺寸为7 Om X
4 Om;中心街道体育馆用地面积控制在1万m,以内,建筑面
积控制在15000m,以内,要求可进行手球比赛,场地最小尺
寸为44m X 24m;一般街道体育馆(多功能馆)用地面积控制
在SOOOm,以内,建筑面积控制在10000m2以内,要求可进行
篮球比赛,最小尺寸为38m X 20mo
体育馆应为多功能使用留有余地,在场地、出入口、相
关专用设备和配套设施上提供可能性,并考虑原有场地面层
的保护和拆卸。
体育馆上空净空高度不小于15m0
6. 5游泳设施可根据场地情况具体选择,可建25m 或5 Om
两种泳池,SOm标准泳池尺寸为5 Om X 21m X 2. 0m,并设有夜
间使用的照明设备。
区级游泳设施可包括比赛池、练习池、热身池、自动计
时装置和训练设施等,也可兼顾水球比赛和花样比赛用途。
街道级和社区级游泳设施一般不设跳水池、热身池、自
动计时装置和训练设施,但可按儿童和成人分别设置戏水区
域,并配备必要的沐浴、更衣、厕所用房和池外活动场地。
中心街道戏水区域面积不宜小于3000m2,一般街道不
宜小于
2000mZ。社区游泳池用地面积为20003000 mz,配套建筑的
建筑面积为200300 m2o
6. 6室外网球场采用36. 6m X 18. 3m标准比赛场地,采
用塑胶场地和钢丝网合围,网球场数量视场地大小而定。区
级体育设施网球场不少于8片,街道网球场不少于4片,社
区不少于2片,其中50%网球场应考虑夜间照明。
6. 7室外篮球场采用28m X 15m标准比赛场地,采用塑
胶场地,篮球场数量视场地大小而定。区级篮球场不少于8
片,街道篮球场不少于6片,社区不少于4片,居住小区不
少于2片,其中50%篮球场应考虑夜间照明。
6. 8其他专项设施和场地,如排球场、垒球场、棒球场、
门球场、草地滚球和山地单车等,根据本地区特点和场地
情
况设置。
6. 9区级综合服务设施包括场馆管理用房、体育商品商
店、咖啡、酒吧、展览用房和演艺用房等。区级定为5000 }10000m2,中心街道为2000}SOOOm2,一般街道为1000一3000
mzm。社区和居住小区不设专门的综合服务设施用房。
6. 10体育场馆按每100座3个设置机动车停车位,其
他体育建筑按每100平方米2个设置机动车停车位。
6. 11各级体育设施建设内容及标准如表6-10
6-1体育设施建设内容及标准
7投资估算
7. 1各单项工程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不宜超出表7-1所列限值
表7-1单项工程费用控制限额
7. 2其他分项工程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标准参考有关工
程造价指标。
7. 3各单项工程费用限值应根据工程造价指数变化而
适时修订。
8附则
8. 1学校和其他项目所包含体育设施不在本指引覆盖
范围,其所含体育设施建设按有关规定执行。
体育馆建筑设计规范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体育馆建筑设计规范 篇一:体育馆建设标准(a4)1105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标准系列-2 (体育馆建设标准) (征求意见稿) 建标――20xx 20xx北京 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标准系列-2 (体育馆建设标准) 建标――20xx (限国内印发) 主编部门:国家体育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施行日期:年月日 出版社 20xx北京
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发布 《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标准》的通知 建标[20xx]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厅(建委)、发展改革委,计划单列市建委、发展改革委,解放军总后营房部、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委: 根据建设部发布的《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函 [20xx]172号)的要求,由国家体育总局负责编制的《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标准》,业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为全国统一的建设标准予以发布,自年月日起实施。 本建设标准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其具体解释工作,由国家体育总局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oo九年月日 前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的要求,加强国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经济技术规则的管理,提高项目决策的科学化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规范公共体育场馆的建设,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标准》系列针对目前常见的体育场、体育馆和游泳馆提出了场
馆建设选址的要求,确定了此类项目的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和分项面积指标,明确了在实施过程中的基本要求,具有指导作用。本标准为《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标准》系列--《体育馆建设标准》。 《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标准》系列由国家体育总局负责解释。(北京市崇文区体育馆路2号,邮编:100763),主编单位是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参编单位有: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华体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体育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北京中体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目录 第一章总则 (5) 第二章选址和建设条件 (6) 第三章建设规模 (7) 第四章主要项目构成与建筑面积指标 (8) 第五章建筑标准 (10)
体育场馆建设规划特点
如何决策体育场馆建设得相关问题 争办国际性大型比赛,就是世界上所有国家梦寐以求得事。无论展示国力还就是从促进经济发展得角度来瞧,大型赛事无疑就是绝佳机遇。然而大型赛事精彩背后,巨额投资人们该如何消化已成为一个大问题。这其中体育场馆得投资尤为巨大,这些巨额投资要如何运作才快速收回成本,体育场馆建设中得一些前期决策对将来得场馆投资成本收回起着巨大得影响。下面我就以08年奥运会为例谈谈体育场馆建设中一些相关决策问题。 (1)大型综合运动会体育设施得建设必须与城市总体规划密切结合,重视体育设施得总体规划,以起到推动城市发展与改造作用。 北京得奥运会场馆建设与基础设施投资约3000亿元。据悉,按奥运投入期4年分摊,平均每年750亿元,仅占中国过去四年当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得0、55%-1、06%。分析称,“后奥运效应”不会影响中国经济发展得基本面。表示将有效发挥奥运场馆与关联基础设施得作用,降低体育场馆利用不足带来得资源闲置与浪费,进一步推进北京轨道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网络化程度,最大程度地为提升国民生活品质服务。 中国作为一个大国受奥运经济得影响较小。经过改革开放后30年得发展,中国发展成为世界第四大经济体。虽然奥运经济对北京经济增长贡献明显,但北京市经济仅占全国经济总量得3、6%。此外,中国经济发展空间与潜力仍然很大。中国正处在工业化中期,城市化率低于世界平均水平,2007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2500美元左右,无论就是城市还就是农村,从基础设施到制造业、服务业,都有巨大得发展空间与市场潜力。中国正在积极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加快发展高技术产业、装备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提高交通网络化水平,加大节能减排投入,奥运会结束不会影响到中国得产业发展、基础设施与城市建设得投资规模,不会出现“后奥运衰退”。 大型体育场馆建设对北京市得影响主要表现在三方面。首先加快提升北京得城市整体形象。除了为北京增加一大批高质量、高标准得体育场馆外,奥运场馆建设也带动了一大批基础设施得改造与新建,尤其就是道路建设,有利于缓解北京得交通压力。其次,奥运场馆得建设,有利于执行不久前确定得《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充分考虑各个区得功能划分,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与城市功能改造。奥运场馆建设也为北京市得城市景观增加了新得亮点,将带动蕴含巨大潜力得体育旅游得发展。第三,奥运场馆得建成与运营,将丰富社区得体育文化活动,促进社区文化建设,有利于提高北京市民得身体素质与大都市市民得精神风貌。 (2)大型综合运动会体育设施得空间模式应考虑分散与集中相结合 北京奥林匹克公园位于北京城中轴线北端,北四环路南北两侧,占地1215公顷,
运动场设计规范标准[详]
运动场设计规范 前言 根据建设部(83)城科字第224号文的要求,标准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制定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地和总平面;4.建筑设计通用规定;5.体育场;6.体育馆;7.游泳设施;8.防火设计;9.声学设计;10.建筑设备。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范主编单位: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2号,邮政编码:100045) 本规范的主要起草人:马国馨单可民曹越魏春翊 孙东远项端祈马晓钧 目录 1 总则 2 术语 3 基地和总平面 4 建筑设计通用规定 4.1 一般规定 4.2 运动场地 4.3 看台 4.4 辅助用房和设施5 体育场 5.1 一般规定 5.2 径赛场地 5.3 田赛场地 5.4 足球场地 5.5 比赛场地综合布置 5.6 练习场地
5.7 看台、辅助用房和设施补充规定 5.8 田径练习馆 6 体育馆 6.1 一般规定 6.2 场地和看台 6.3 辅助用房和设施 6.4 练习房 7 游泳设施 7.1 一般规定 7.2 比赛池和练习池7.3辅助用房与设施 7.4训练设施 8 防火设计 8.1 防火 8.2 疏散与交通 9 声学设计 10 建筑设备 10.1 给水排水 10.2 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 10.3 电气 本规范用词说明 1 总则 1.O.1 为保证体育建筑的设计质量,使之符合使用功能、安全、卫生、技术、经济及体育工艺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制定本规范。 1.O.2 本规范适用于供比赛和训练用的体育场、体育馆、游泳池和游泳馆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设计。 1.0.3 当体育建筑有多种用途(或功能)时,其技术标准应按其主要用途确定建筑标准,其他用途则适当兼顾。 1.0.4 体育建筑设计应为运动员创造良好的比赛和训练环境,为观众创造安全和良好的视听环境,为工作人员创造方便有效的工作环境。 1.O.5 体育建筑设计应结合我国国情,根据各地区的气候和地理差
《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标准》
《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标准》 (1)《公共体育场建设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我国体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加强和规范体育场的建设,贯彻执行《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提高体育场建设项目决策与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制定本建设标准。第一条本建设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体育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的依据,也是有关部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督、检查的尺度。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政府投资建设的新建体育场项目。政府投资建设的改建、扩建工程和非政府投资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体育场的建设应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服务于竞赛体育及群众体育的需要,做到规模合理、功能适用、经济高效。 第四条体育场的新建项目,应符合国家及所在地区城乡建设规划、体育事业发展规划的要求,按实际情况考虑未来发展需要,避免重复建设;改建、扩建项目应充分利用原有设施,厉行节约,避免浪费。 第五条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体育场的建设,尚应符合《体育场建设用地指标》的规定,同时也应符合体育竞赛规则及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及定额的规定。 第二章选址和建设条件 第六条体育场的选址应征得当地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许可,在城乡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选址,并考虑远期发展的需要。 第七条体育场的选址应考虑市、区各级体育设施的布局,应当符合人口集中、交通便利的原则,在基础设施条件较好的地段选址,合理利用自然地形、地貌。用地至少应有一面或两面临接城市道路,以满足交通、疏散等要求。 第八条体育场的建设应符合城乡规划条件要求。 第九条体育场应满足朝向、日照、风向、安全、卫生、消防、环保等建设条件的要求,并根据当地气候条件,在满足体育竞赛要求的前提下,采取节能、节水措施,科学利用自然通风和天然采光,合理确定建设方案。 第三章建设规模 第十条体育场的建设规模应按人口规模和竞赛要求确定。体育场按照人口规模可分为五级,即200万以上人口、100-200万人口、50-100万人口、20-50万人口、20万以下人口。
关于我国体育场馆建设与运营现状的调研报告
随着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带动,我国体育产业进入了快速发展期。体育场馆作为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发展的物质基础,其建设和运营情况格外受到人们的关注。为了解我国体育场馆建设与运营的现状,中国体育场馆协会近期对国内部分体育场馆进行了调查研究。现将调研的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国体育场馆发展现状 第五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资料显示,截至1995年底,我国体育场地总数为615693个,平均每万人拥有体育场地5个。根据近十年体育场地平均4.1%的年递增率,到2008年底我国体育场地数量预计达到104万个,每万人拥有体育场地7.9个,同时将建成世界上投资规模最大的奥运会场馆,初步满足了全民健身的需求,为促进体育事业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物质基础。通过调查,近年来我国体育场馆的建设与运营呈以下特点: (一)政府投资力度不断加大,公共体育场馆建设处于快速发展期 随着国家和各地方社会经济的发展,政府对体育事业更加重视,其中一个重要的体现是对公共体育设施的投入不断加大。从我们所调研的省市来看,近年来各省市陆续都对本地大型的体育设施进行了更新换代,从国家到地方在公共体育场馆建设的投入资金、建设数量上都处于一个快速增长期,这有力地推动了体育
事业的发展。一方面,公共体育场馆建设力度的增大改善了当地体育事业发展的条件,奠定了物质基础;另一方面,大型公共体育场馆的建设对提升城市形象,扩大城市知名度,带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从调查结果分析,无论是大型体育场馆建设数量还是建设投资规模,政府仍是体育场馆建设投资的主体。 (二)社会投资逐渐增加,推动了多元化投资格局的形成目前,社会各界投资体育场馆热情高涨。在一些地方由民营资本投资建设成为了体育场馆建设的新渠道,对促进体育事业发展产生了较大影响。以江苏省南通市体育会展中心为例,该会展中心由民营企业独立投资11.54亿元人民币建设,建成后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从全国范围讲,民营资本投资建设体育场馆成为了政府投资建设的有益补充,对满足居民的体育健身需求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我国建成并投入使用的162个高尔夫球场中,有130个由民营或外资企业投资建设;其它如健身房、游泳馆、网球场、保龄球馆等体育场馆也成为民营或外资企业热衷的投资项目。此外,以北京奥运场馆为代表的,以大型国资企业作为场馆投资建设主体的模式也成为我国场馆建设投资的新形式。奥运场馆投资巨大,国家为了减轻投资管理的财政负担,尝试由大型国资企业中信集团等四个公司组成投资管理股份公
宝安区体育设施建设标准指引试行_副本
宝安区体育设施建设标准指引(试行) 1总则 1. 1为落实市、区体育事业规划,适应体育事业发展需要,提升体育设施规划设计和建设水平,保证体育设施配置的合理性和公平性,提高政府投资效益,特订《宝安区体育设施建设标准指引》(下称指引))o 1. 2本指引是在参照国家相关标准基础上,结合宝安区社会经济发展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确定宝安区各级体育设施的功能定位、选址、规划设计、建设用地、建筑面积、建筑标准和建设内容等。 1. 3本指引适用于由宝安区政府投资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是编制和评审体育设施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设计图纸,确定建设标准和投资规模,对项目建设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的依据。 1. 4体育设施建设应处理好近期需求和远期发展的关系,立足当前需求,考虑未来发展,理念适度超前。 1. 5体育设施建设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一次规划,分 期建设”方法,合理规划近期和远期建设项目,为可能的改建和发展留有一定余地。 1. 6体育设施项目规划方案宜公开向公众征询意见,建设过程应公开、透明。
1. 7体育设施建设应遵循安全、适用、经济和美观等原则,设计中应考虑注重生态、环保、节能和场馆可转换性等因素,鼓励采用绿色技术、新技术和新工艺等。 1. 8体育设施项目建设除应符合本指引外,还应遵循国家和地方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划和相关政策要求。 2 .1 分区级、 2功能定位 综合考虑行政区划因素和常住人口规模将体育设施 街道级(居住地区)、社区(居住区)级和居住小区 级4个等级。 2. 2区级体育设施应依据深圳市统一规划的要求,以建设服务群众体育的综合场馆为主,适当考虑竞技体育功能。 街道级体育设施基本不考虑竞技功能,个别人口密集、经济发达和区位重要的街道(下称中心街道,如龙华新城和沙井组团中心等)可设置具备一定竞技功能的综合场馆。各街道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一些适合大众参与的特色运动项目(如武术、水上运动、沙滩排球和航模等)。 社区级和居住小区级体育设施只考虑本区域居民日常 体育锻炼需要。 3选址
城市公共体育场馆用地控制指标 国土资规2017
附件 城市公共体育场馆用地控制指标 2017年12月8日发布 2018年1月1日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发布
目次 1. 基本规定 (1) 2. 城市公共体育场用地控制指标 (3) 3. 城市公共体育馆用地控制指标 (4) 4. 城市公共游泳馆用地控制指标 (5) 附加说明编制单位和主要起草人员名单 (7) 附件城市公共体育场馆用地控制指标条文说明 (8)
城市公共体育场馆用地控制指标 为落实建设项目用地标准控制制度,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推进公共体育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61号)等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编制本指标。 1基本规定 1.1本指标适用于城市中独立占地的新建公共体育场馆(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项目。城市公共体育场馆(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的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可参照执行。 1.2城市公共体育场馆(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工程项目建设,应遵循节约优先的原则,在综合考虑所在城市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人口结构、环境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城市公共体育场馆(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的现状布局,科学利用地上地下空间,合理确定建设用地规模。 1.3城市公共体育场馆(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建设宜优先利用存量建设用地,与已有的公共体育场馆、学校体育场馆等统筹布局,并可作为城市应急避险场所使用。 1.4城市公共体育场馆(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工程
项目在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应当对照体现本指标所确定的用地规模进行规模核定,并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对规模核定情况专篇进行情况说明。 1.5城市公共体育场馆(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工程项目土地供应阶段,在核发划拨决定书或签订出让合同中,应依据本指标明确规定的建设项目用地总面积的控制要求。 1.6城市公共体育场馆(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应当执行国家有关建设、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本用地指标规模。但因安全生产、地形地貌、工艺技术等有特殊要求,确需突破本指标的,应当按照建设项目节地评价的相关政策要求,规范开展建设项目节地评价论证。 1.7城市公共体育场馆(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的总平面布局应满足以下节约和合理使用土地的要求: (一)公共体育场馆(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建设用地内的建筑物、场地设施和道路,应充分利用地形地势。 (二)公共体育场馆(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建设用地内的建筑物及其布局,应考虑不同地区的气候条件、相应体育运动项目场地的朝向要求,确定合理的建筑形体。 (三)多个公共体育场馆集中建设时,应综合利用配套场地及设施用地、绿化用地与交通用地等,提供绿色共享空间。 (四)公共体育场馆(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建设应在满足服务功能、公共安全和交通组织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地下空间建设停车设施。 (五)分期建设多个公共体育场馆(体育场、体育馆、游泳
大型体育场馆的运营管理模式要点
大型体育场馆的运营管理模式 一、大型体育场馆的经营模式 1、承包管理的经营模式 这种管理方式的前提条件还是体育场馆的建设投资主体为政府部门,政府部门对体育场馆具有所有权,政府部门通过招投标后,将体育场馆的管理权和经营权在一段时间内交由某一公司或者个人全权管理,体育场馆运作完全实行自负盈亏模式,政府不给于任何的补贴。对于承包后的体育场馆,要求不能改变其为普通群众提供大众健身服务的性质,必须保证为全民健身和运动训练提供场地服务,必要时也要承担体育竞赛的任务,但对所提供的各种服务都要收费,其收费标准一般由体育场馆的主管部门会同物价管理部门共同制订,并在合同书中约定,承包人必须严格遵照执行。这种经营模式,既减轻了政府部门的财政负担,也提高了体育场馆的对外开放利用率,国内目前采用此种管理方式的大型体育场馆还为数不多,我们称之为“托管”。这种经营模式的主要特点是出租体育场馆的经营权与管理权,以吸引大量的社会资金和先进的经营管理经验。实行此种经营模式的最终目的是希望利用社会资金和先进的经营管理经验来维持和改善体育场馆的运转,以获得相应的经济与社会效益。国内首都体育馆就是采用此种经营模式,要求每年完成350万利润,利润按2:3二5的比例分配,即20%作为场馆本身发展基金,30%上交管理部门,50%由承包方自主分配。 2、资本多元化的合作经营模式 这种经营模式的一种形式是政府作为大股东,以其对体育场
馆的投资作为股份,再吸纳其它社会资金进行融资扩股,作为体育场馆前期建设和后期经营开发的补充资金,成立拥有体育场馆所有权和经营权的现代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实体。这种经营模式的另一种形式是政府以体育场馆的土地,房屋或其他设施作为投资,其他投资者以现金,设备,管理等作为投资,携手合作经营管理体育场馆。无论哪种形式,这种经营模式的特点都在于通过投资各方的合作来解决体育场馆在前期的建设过程中或者后期的经营过程中资金缺乏,管理经验缺乏等难题。合作经营的各方以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形式来明确各方的投资风险与收益。收益按各自投资资本的比例分成,合作投资经营的模式营造了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经营机制,有利于体育馆地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更有利于我国的体育场馆事业发展。政府部门作为体育场馆内部企业的大股东,对该企业的重大事务具有决策权,保证了国家对大型体育场馆的政策性导向,有利于把握体育场馆的发展方向。这是一种较新的按市场机制运作的经营管理模式,国内的南京市全民健身中心是十运会配套场馆建设的重点项目,占地面积约1.4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7万平方米,总投资近2.6亿元。其中南京市财政局在三年内提供6000万元的资金,体育彩票公益金再提供6000万元的资金,剩余的资金全部采用市场机制来运作,将全民健身中心十五年的经营权转让给香港雅高公司,不仅获得建设资金7000多万元有效缓解了建设资金不足的困难,而且还带来了先进的经营理念和专业的管理团队,使之走上了现代化企业管理之路,为尽快收回建设成本和实现场馆的良好运转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和管理办法(试行)》
《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和管理办法(试行)》 《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和管理办法(试行)》 各镇人民政府: 为加强对我县全民健身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国务院《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国发〔1995〕14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所称全民健身设施是指为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由各级政府财政资金、体育彩票公益金和其他资金在全市各类公共场所建设并向市民开放的体育健身设施。 二、各镇人民政府要将本行政区域内的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纳入当地文化体育设施建设整体规划,加强领导,加大投入,确保本地区全民健身计划的实施。 县文化体育局负责本行政区全民健身设施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社区作为全民健身设施的受益单位和产权单位,负责工程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 三、全民健身设施的建设工作要求 1、由县文化体育局根据辖区全民健身设施建设需要提出建设计划,确定建设项目,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建设。建设项目选址如涉及土地、规划、园林绿化等部门,由所在地人民政府负责协调。 2、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工程的施工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工程建设规定执行。施工前,必须与施工单位签订合法有效的建设施工合同,并与器材供应厂家签订安全质量、售后服务、使用保险等合同。施工时,要严格管理,确保工程的质量和使用安全。所使用的健身器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要求。严禁未经检测评审、核价、保险的健身器材用作全民健身设施。 3、全民健身设施的建设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标准执行,县文化体育局应当加强对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标准的,依法责令限期改正。 4、县文化体育局应会同建设、财政等有关部门负责对全民健身设施的建设质量、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检查。 四、全民健身设施的使用和管理规定 1、全民健身设施必须向社会开放。各地要积极组织群众开展形式多样的体育健身活动,充分发挥全民健身设施的效益。县文化体育局要定期对全民健身设施管理人员和志愿者进行管理知识及技能培训。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要积极宣传科学健身知识,推广科学健身方法,以促进市民群众身体素质的提高。 2、县文化体育局应定期对本区域内全民健身设施的安全和卫生状况、设施完好程度、管理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 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产权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全民健身设施管理办法,落实长效管理措施;要落实1―2名兼职管理人员,加强对本辖区全民健身设施的管理。各社区、居委会及行政村要落实志愿者或专兼职人员负责对全民健身设施的日常管理。如发现健身设施存在质量问题,要及时向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及时进行修理、确保全民健身设施的安全使用。 全民健身设施建成后,其产权单位应在醒目位置设置器材标志牌、功能牌和活动须知牌,并标明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等。 4、全民健身设施投入使用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占用其场
公共体育场馆建设用地指标100222-体育馆
公共体育场馆建设用地指标 (公共体育馆) (征求意见稿) 公共体育场馆建设用地指标 (公共体育馆)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体育总局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施行日期:2009年月日 编制说明 《公共体育场馆建设用地指标(公共体育馆)》是根据国家计委、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编制建设项目用地定额指标的几点意见〉的通知》([1987]国土(建)字第144号)和原建设部、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印发〈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编制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1989]国土(建)字第169号)的要求,由国家体育总局负责主编,具体由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和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编制的。 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贯彻节约土地的基本国策,结合我国城市规划和土地管理的实际情况,对全国公共体育场馆的建设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公共体育场馆建设的实践经验,分析论证了大量的统计资料,广泛征求全国各有关部门、单位及专家的意见,最后召开全国审查会议,会同各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建设用地指标系初次编制,在试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中国国家体育总局(地址:北京XXXXX号,邮政编码:000000),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中国国家体育总局 XXXX年X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4 第二章节约和合理用地的基本规定 7 第三章建设用地指标 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和《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适应我国体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加强对公共体育馆建设用地的科学管理,合理利用土地,制定本指标。 本条说明了本指标的目的和依据。 首先,土地是有限的自然资源,公共体育馆的建设必须贯彻执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另外,为了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落实《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发展体育事业,公共体育馆用地和建设应当满足人民群众的合理需求。本指标规定了节约和合理用地的基本
板桥小学体育场地设施建设规划
板桥小学体育场地设施建设规划 板桥小学 2012.2
为加强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扎实推进素质教育,全面开展“健康校园”创建活动,切实加强体育运动场地建设,提高学校体育工作水平,我校依托学校体育卫生工作落实年活动,决定用两年左右时间完成体育场地建设,并制定我校体育场地设施建设规划,现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学校体育卫生工作落实年活动的重要性 近年来,我校积极开展学校体育卫生工作,广大师生体质健康水平不断提高。但从目前来看,体育卫生仍是我校工作中比较薄弱的环节,体育卫生工作推动机制还不够完善,体育卫生场地设施器材配备整体上达不到标准要求,影响了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的进一步提高。通过开展体育卫生工作落实年活动,落实学校体育卫生工作要求,从根本上解决学校体育卫生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对于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意义重大。 二、加强学校体育运动场地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体育器材场地设施是保证学校体育教学、课外体育活动和课余体育训练正常进行必不可少的物质条件,是规范、检查,督导、评估学校体育工作的重要内容。 (二)体育场地器材设施的现代化是学校教育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体育场地器材设施建设配备工作已列入学校整体建设发展规划,科学合理布局运动场所,按照器材配备目录标准足量配齐器材设施。
学校要通过多种途径分期分批逐步配置体育设施及器材,提倡因地制宜,开辟场地,充分利用本地资源,自制坚固实用、成本较低、安全可靠的体育器材设施。 三、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的基本情况 鉴于我校的位置以及整体规划,根据学校规模,认真规划布局,将学校的体育场地分为二个区(前区和后区),前区为田径场地和体育器材活动区,后区主要是乒乓球活动区域,建设能够基本满足学生上课和活动所需的体育场所,配备了相应的设施设备。我校积极创造条件,多方筹措资金,配备1副新乒乓球台。 四,目前我校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我校认真执行《河北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和《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积极落实我县开展的体育卫生工作落实年活动,并积极开展各项体育运动,虽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是学校体育运动场地建设和体育器材配备还相对滞后。 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学校体育运动场地不够规范,特别是田径场,跑道多为沙土地面,风雨天不能正常使用,严重制约着体育课和体育活动的正常开展。 二是我校在田径场内设置了篮球场,但由于种种客观因素的制约部分设施不是很完善。 三是由于学校经费不足,体育器材配备不足,配备不达标,仅有的一些体育设施陈旧、破烂,严重制约着学校体育课和体育活动的开展。
运动场设计规范标准[详]
运动场设计规 前言 根据建设部(83)城科字第224号文的要求,标准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制定了本规。 本规的主要技术容是:1.总则;2.术语;3.基地和总平面;4.建筑设计通用规定;5.体育场;6.体育馆;7.游泳设施;8.防火设计;9.声学设计;10.建筑设备。 本规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容的解释。 本规主编单位: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地址: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2号,邮政编码:100045) 本规的主要起草人:马国馨单可民越春翊 东远项端祈马晓钧 目录 1 总则 2 术语 3 基地和总平面 4 建筑设计通用规定 4.1 一般规定 4.2 运动场地 4.3 看台 4.4 辅助用房和设施 5 体育场 5.1 一般规定 5.2 径赛场地 5.3 田赛场地 5.4 足球场地 5.5 比赛场地综合布置 5.6 练习场地 5.7 看台、辅助用房和设施补充规定 5.8 田径练习馆 6 体育馆 6.1 一般规定 6.2 场地和看台 6.3 辅助用房和设施 6.4 练习房 7 游泳设施 7.1 一般规定 7.2 比赛池和练习池7.3辅助用房与设施 7.4训练设施 8 防火设计 8.1 防火 8.2 疏散与交通 9 声学设计 10 建筑设备 10.1 给水排水 10.2 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 10.3 电气 本规用词说明 1 总则 1.O.1 为保证体育建筑的设计质量,使之符合使用功能、安全、卫生、技术、经济及体育工艺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制定本规。 1.O.2 本规适用于供比赛和训练用的体育场、体育馆、游泳池和游泳馆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设计。 1.0.3 当体育建筑有多种用途(或功能)时,其技术标准应按其主要用途确定建筑标准,其他用途则适当兼顾。 1.0.4 体育建筑设计应为运动员创造良好的比赛和训练环境,为观众创造安全和良好的视听环境,为工作人员创造方便有效的工作环境。 1.O.5 体育建筑设计应结合我国国情,根据各地区的气候和地理差异、经济和技术发展水平、民族习惯以及传统因素,因地制宜地进行设计。应遵循可持续性发展的原则。 1.O.6 体育设施,尤其是为重大赛事所建的设施应充分考虑赛后的使用和经营,以保证最发挥其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1.O.7 体育建筑等级应根据其使用要求分级,且应符合表1.0.7规定。 表1.0.7 体育建筑等级 等级
国家公共体育设施基本标准
国家公共体育设施基本标准 (节选) (国家体育总局) 一、一、市、地“五个一”工程 市、地级应建设一个综合体育场、一个综合体育馆、一个大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一个游泳馆、一个体育公园(简称市、地“五个一”工程)。其中,综合体育馆、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游泳馆可合建为一体。 (一)综合体育场 基本配置包括标准跑道、标准足球场和田径场、适量的观众看台及附属配套用房。 跑道为周长400m的标准9道环形跑道及10道直道跑道,面层材料采用合成塑胶;田赛场地包括跳远和三级跳远、跳高、推铅球、掷铁饼和链球、撑杆跳高场地;足球运动场地尺寸为105m×68m,可采用天然草坪或人工草坪。 应合适设置卫生间、更衣室、办公室、会议室及商业服务等附属配套用房,面积合宜小于4000平方米。 (二)综合体育馆 要具备多种功能,能开展篮球、排球、羽毛球、乒乓球、武术等多项体育运动,同时可进行文艺演出、大型集会等文化活动。 体育场地面积50m×25m,面层宜采用木地板。 应设置卫生间、更衣室、办公室、会议室及商业服务等附属配套用房,建筑面积合宜小于3000平方米。 (三)大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 体育场地设施不少于12项,如乒乓球室、多功能馆(篮球、排球、羽毛球综合)、多功能房、器械健身房等。
建筑面积8000-12000平方米,室内、外体育场地面积合宜小于5000平方米。 场地设施宜以室内运动项目为主,场地设施相对集中;运动场地面层可采用木地板、合成材料、人造天然草坪等环保材料。应当设置卫生间、淋浴室、更衣室、办公室、体测医务室、接待区及商业服务等附属配套用房。 (四)游泳馆 基本配置为一个标准室内游泳池和一个准备池。 标准泳池为50m×25m,并应符合国家标准《GB 19079.1-2003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第1部分:游泳场所》有关要求。 应合适设置卫生间、更衣室、办公室、会议室、接待区及商业服务等附属配套用房。 (五)体育公园 建设类型包括郊野体育公园、城市体育公园、可新建,也可在原有公园基础上改造,添加体育设施。体育设施不少于8项,以户外运动项目为主。 二、二、县(市、区)“五个一”工程 应建设一个田径场、一个综合体育馆、一个中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一个室内游泳池、一个体育公园(或健身广场)(简称区、县“五个一”工程)。其中,综合体育馆、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游泳池可合建为一体。 (一)(一)田径场 基本配置包括标准跑道、标准足球场和部分项目的田赛场地、适量的观众看台及附属配套用房。 跑道周长为400m的标准8道环形跑道及100m的10道直道跑道,面层材料采用合成塑胶;田赛场地包括跳远、跳高、推铅球、掷铁饼和链球、撑杆跳高场地;足球运动场地尺寸105m×68m,可采用天然草坪或人工草坪。
体育场馆运营与管理
体育场馆运营与管理 1.体育场馆设施:是指为保障体育运动而建设的各种体育场、管、池、训练基地和体育场馆的总称。 2.体育场馆运营:是指对大中型体育场馆在建设、投入使用、提供服务过程中计划、组织、实施和控制过程的总称。 3.体育场馆经营:在市场经济背景下,利用价格机制配置体育场馆各类资源,在等价交换的原则下向市场提供运动场地、体育运动设施以及服务等有形无形产品,以弥补体育场馆持续运作资金的不足。 4.体育场馆管理体制:即在体育场馆中出资人、管理者和工作人员之间的隶属关系,权利分配关系以及体育场馆机构设置等构成的体系、制度、方法和形式的总称。 5.俱乐部:是由企业经营者出面组织,会员在自愿、互助、互惠的基础上自主参加,并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的自由协会或团体。 6.体育场馆:是体育场和体育馆的总称,是能够提供人类进行各种体育活动的空间和附属设施所构成的环境总称。 7.体育场馆的分类依据:使用性质、用地、占地面积 8.体育场馆的身份:运动场所、体育公园、运动超市、体育园区 9.体育场馆活动分为:日常办公信息、体育赛事和大型活动信息、对外开放经营信息、财务信息 10.节事活动对城市的影响:注意力效应、口碑效应、名片效应、改善效应 11.节事活动举办应遵循的原则:大众化原则,确定性与规范性、市场化、产业化 12.节事活动遵循的规律:影响范围规律,实践效果,内容吸引力,经济效益 13.培训业务开设的主要内容:全民健身培训、文化艺术培训、体育行业特有技能培训、体育后备人才培训、高水平运动队培训 14.培训业务的组织形式:培训班、俱乐部、少年儿童体育总校、私教 15.俱乐部的功能:社交功能、娱乐功能、心理功能、力量功能 16.体育俱乐部的类型:业余、职业、商业体育俱乐部 17.科技创新体现在:建筑标致化、标准国际化、设备现代化、功能多元化四个方向 18.体育中心经营原则:创新性、可操作性、系统性与求同存异、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兼顾 1、我国体育场馆管理体制变迁大致经历了哪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49-1979)实行高度集中统一的计划管理体制、国家对体育场馆实行统收、统支、统管的供给服务型财政经济政策,公共体育场馆是国家财政全额拨款单位。 第二阶段(1979-1991)广开门路,开展各种经营,对公共体育场馆实行差额管理。 第三阶段(1992年以来)突破单纯创收增资的运行模式,开始走向“本体推进,全面发展”的综合性的体育产业开发阶段。 2、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其商业化运营,我国体育场馆存在哪些问题? (1)、体育场馆的商业化运营层次较低。 (2)、经营收入大雨经营日常开销,很少用于投资回收或今后的可持续发展。 (3)、体育场馆的属性及功能定位上不明确,无法去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平衡。 (4)、经营意识淡薄,没有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商业化运营机制。 (5)、经营项目开发不全,无法资产开发力度不够。 3、武汉体育中心服务外包的主要内容? (1)、日常保安,秩序维护,保洁等日常服务性工作(2)、绿化和草坪的保养工作(3)、场地器材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4)、门禁、IC卡检录、计时计分、音响、大屏幕控制等弱电的操作 (5)、空调、排风冷热源、给排水、变配电、照明等弱电设备的操作、运行与维护工作。 (6)、前厅接待和接待服务工作(7)、大型活动的接待和保障服务对外业务 4、武汉体育中心服务外包的积极意义? (1)、缓解开赛矛盾、减少雇员,降低运营成本(2)、服务外包实现了服务、管理和文化三方面
加快公共体育设施建设
加快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开展全民健身运动 近几年来尤其是奥运会以后,随着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我区体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广大群众的体育意识不断增强,全民健身活动蓬勃展开,群众体育工作社会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明显提高。但是‘目前我区全民健身工作还不能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以车代步的现象越来越多。社会经济市场化程度提高、生活节奏加快,人们普遍感到生活压力加大,高血压、高血脂、高血糖发病率越来越高。’科学研究表明,适当健身运动对身体健康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俗话说有钱难买健康。没有健康的身体其余的都是零。加快群众体育认识普及,完善公共设施建设的需求越来越突出。特别是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严重滞后于经济发展,人民群众的健身活动遇到许多新的困难和矛盾。在全民健身上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供需矛盾突出,广大群众对健身场地、场馆、器材、健身技术培训指导和财政投入等的要求更高了。 虽然去年国家颁布的《全民健身条例》第十二条特别规定:“公共体育设施应当在全民健身日,向公众免费开放。”但是我区不属于各个小区的公共免费体育设施:如篮球场,足球场,仅有的几个球场等几乎为零。包括在各大公园内,几乎所有的免费体育设施:如秋千、单杠、双杠、漫步机等大部分都存在不同程度的损坏。综合调查结果我们发现: 1、我区除社区以外的公共体育设施数量相对较少。只有比较大的
公园或者广场能够提供一些篮球,乒乓球等基本体育场所。大部分公共体育设施都是国有或者民营性质的收费的体育馆、游泳馆。这些体育设施远远不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日常体育锻炼的需求。 2、体育设施的完善程度和收费标准成正比,也就是说政府鼓励的 各类体育场馆向市民免费开放的政策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和执行,大多数体育馆仍然保持较高的收费标准。 3、国家大型体育馆的体育设施相对完善,比如裕彤国际体育中 心,不过这种比较高标准和规格的体育馆很难向大多数市民开放。与规模较大,收费也较高的大型综合性体育馆相比人们更倾向于公园、广场等免费或者价格较低廉的公共运动场所。 4、很多公共体育馆场所都存在被“抢占一空”,远不能满足喜爱 健身人们需求的情况。 5、公共体育设施被偷盗损坏现象仍然存在,很多健身公共设施老 化、损坏严重,有的处于闲置状态甚至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因为大多数公共健身设施有的是有体育部门利用体彩投资安装的,有的是由开发商投资建设的。按照受赠协议,健身器材的维修管理应当由相关社区负责。可是由于已经损坏的设施大都过了保修期,主管部门又没有维修费用,导致了公益性的健身器材就陷入了有人建、有人用、无人管的尴尬境地。 建议 1、政府相关部门继续加大休闲体育投入,增加体育休闲体育场馆
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标准
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标准 Document serial number【NL89WT-NY98YT-NC8CB-NNUUT-NUT108】
《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标准》 (1)《公共体育场建设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我国体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加强和规范体育场的建设,贯彻执行《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提高体育场建设项目决策与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制定本建设标准。第一条本建设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体育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的依据,也是有关部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督、检查的尺度。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政府投资建设的新建体育场项目。政府投资建设的改建、扩建工程和非政府投资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体育场的建设应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服务于竞赛体育及群众体育的需要,做到规模合理、功能适用、经济高效。 第四条体育场的新建项目,应符合国家及所在地区城乡建设规划、体育事业发展规划的要求,按实际情况考虑未来发展需要,避免重复建设;改建、扩建项目应充分利用原有设施,厉行节约,避免浪费。 第五条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体育场的建设,尚应符合《体育场建设用地指标》的规定,同时也应符合体育竞赛规则及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及定额的规定。 第二章选址和建设条件 第六条体育场的选址应征得当地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许可,在城乡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选址,并考虑远期发展的需要。 第七条体育场的选址应考虑市、区各级体育设施的布局,应当符合人口集中、交通便利的原则,在基础设施条件较好的地段选址,合理利用自然地形、地貌。用地至少应有一面或两面临接城市道路,以满足交通、疏散等要求。 第八条体育场的建设应符合城乡规划条件要求。 第九条体育场应满足朝向、日照、风向、安全、卫生、消防、环保等建设条件的要求,并根据当地气候条件,在满足体育竞赛要求的前提下,采取节能、节水措施,科学利用自然通风和天然采光,合理确定建设方案。 第三章建设规模 第十条体育场的建设规模应按人口规模和竞赛要求确定。体育场按照人口规模可分为五级,即200万以上人口、100-200万人口、50-100万人口、20-50万人口、20万以下人口。
体育馆设计规范 体育馆规范规范
体育馆设计规范体育馆规范规范目次 1 总则 2 术语 3 基地和总平面 4 建筑设计通用规定 4(1 一般规定 4(2 运动场地 4(3 看台 4(4 辅助用房和设施 5 体育场 5(1 一般规定 5(2 径赛场地 5(3 田赛场地 5(4 足球场地 5(5 比赛场地综合布置 5(6 练习场地 5(7 看台、辅助用房和设施补充规定 5(8 田径练习馆 6 体育馆 6(1 一般规定 6(2 场地和看台 6(3 辅助用房和设施 6(4 练习房 7 游泳设施7(1 一般规定 7(2 比赛池和练习池 7(3辅助用房与设施 7(4训练设施 8 防火设计 8.1 防火 8.2 疏散与交通 9 声学设计 10 建筑设备 10.1 给 1 水排水 10.2 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 10.3 电气本规范用词说明 1 总则 1.O.1 为保证体育建筑的设计质量,使之符合使用功能、安全、卫生、技术、经济及体育工艺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制定本规范。
1.O.2 本规范适用于供比赛和训练用的体育场、体育馆、游泳池和游泳馆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设计。 1.0.3 当体育建筑有多种用途(或功能)时,其技术标准应按其主要用途确定建筑标准,其他用途则适当兼顾。 1.0.4 体育建筑设计应为运动员创造良好的比赛和训练环境,为观众创造安全和良好的视听环境,为工作人员创造方便有效的工作环境。 1.O.5 体育建筑设计应结合我国国情,根据各地区的气候和地理差异、经济和技术发展水平、民族习惯以及传统因素,因地制宜地进行设计。应遵循可持续性发展的原则。 1.O.6 体育设施,尤其是为重大赛事所建的设施应充分考虑赛后的使用和经营,以保证最大地发挥其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1.O.7 体育建筑等级应根据其使用要求分级,且应符合表1.0.7规定。 2 表1.0.7 体育建筑等级 表1.O.8 体育的结构设计使用年限和耐火等级 1.0.9 在进行正式比赛时,体育建筑设计必须符合国家体育主管部门颁布的各项体育竞赛规则中对建筑提出的要求。进行国际比赛时,同时还必须满足相关国际体育组织的有关标准和规定。 1.O.10 体育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1 2.0.1 体育建筑 sports building 作为体育竞技、体育教学、体育娱乐和体育锻炼等活动之用的建筑物。 2.O.2 体育设施 sports facilit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