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物资(工程余料)处置方案

废旧物资(工程余料)处置方案
废旧物资(工程余料)处置方案

废旧物资(工程余料)处置方案

为规范工程余料对外处置管理程序,防止项目余料转变成积压物资,加快工程余料资金的回收。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程余料对外处置范围

1、已办理工程余料对外处置计划,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的物资。

2、已办理资产报废手续的工程余料。

二、各部门主要职责

1、物资部是已审批的工程余料处置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2、物资部负责审核和汇总已审批工程余料处置申请,具体实施已审批工程余料处置;

3、财务处负责已审批工程余料资产残值回收和账务处理;

4、纪检处负责对已审批工程余料处置工作实施过程进行监督;

6、机动处负责办理报废审批手续;

7、物资部负责接收退库已审批工程余料、申报处置申请和处置后与回收商办理移交实物。

三、已审批工程余料处置批次计划安排

为加快已审批工程余料集中处置速度,合理安排年度处置批次,提高申报处置申请的实效性,计划安排1 个批次处置,并明确申报时间和处置时间。

四、已审批工程余料变卖处置原则

已审批工程余料处置以统一管理、集中处置,按照“公开、公

平、公正”的原则,可采用招标、公开竞价、拍卖等方式处置。

五、已审批工程余料处置流程

1、物资部编制“MTC工程余料处理计划”,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执行。

2、物资部负责建立已审批工程余料收购用户档案。

3、对外处理的工程余料必须有经公司审批的《处理申报审批表》,没有经公司审批的工程余料,原则上不得对外处理。

4、大宗、大批量已审批工程余料对外处理委托专业拍卖公司,拍卖公司根据《拍卖法》组织拍卖。

5、拍卖公司的确定采取由物资部、财务处、办公室、机动处及监察处参加的公司联合谈判方式确定。

6、零星或小批量已审批工程余料由物资部组织对外处理。

7、物资部组织处理已审批的工程余料,由物资部编制《已审批工程余料处理询价、报价单》,通过公开或定向方式向外发出,原则上参加竞争的单位或个人不少于三家。

8、特殊不易处理、价值较低或定向处理的工程余料,经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参加竞争方可少于三家。

9、物资部根据处理物资原值,通过采取组织召开竞争拍卖会或填写《工程余料处理审批单》送审的方式进行处理。

10、对外处理的物资,坚持公开竞价、随行就市、按质论价、集体讨论、分级审批的原则。

11、独家购买的工程余料要根据市场相关物资参考价或通过产品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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