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城市绿地分类标准

建设部城市绿地分类标准
建设部城市绿地分类标准

建设部城市绿地分类标准

1、建国以来,有关的行政主管部门、研究部门和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出发,提出过多种绿地的分类方法。世界各国由于国情不同,绿地规划、建设、管理、统计的机制不同,所采用的绿地分类方法也不统一。

本标准从我国的具体情况出发,根据各地区主要城市的绿地现状和规划特点,以及城市建设发展尤其是经济与环境同步发展的需要,参考国外有关资料,以绿地的功能和用途作为分类的依据。由于同一块绿地同时可以具备游憩、生态、景观、防灾等多种功能,因此,在分类时以其主要功能为依据。

与绿地相关的现行法规和标准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城市绿化条例》、《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公园设计规范》CJJ48、《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和《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等。这些法规和标准从不同角度对某些种类的绿地作了明确规定。从行业要求出发编制本标准时,与相关标准进行了充分协调。

2、本标准将绿地分为大类、中类、小类三个层次,共5大类、13中类、11小类,以反映绿地的实际情况以及绿地与城市其他各类用地之间的层次关系,满足绿地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科学研究和统计等工作使用的需要。

3、为使分类代码具有较好的识别性,便于图纸、文件的使用和绿地的管理,本标准使用英文字母与阿拉伯数字混合型分类代码。大类用英文GREEN SPACE (绿地)的第一个字母G和一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中类和小类各增加一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如:Gl 表示公园绿地,G11 表示公园绿地中的综合公园,G11l 表示综合公园中的全市性公园。

本标准同层级类目之间存在着并列关系,不同层级类目之间存在着隶属关系,即每一大类包含着若干并列的中类,每一中类包含着若干并列的小类。

绿地分类

一些名称的说明

1.关于“公园绿地”

“公园绿地”是城市中向公众开放的、以游憩、为主要功能,有一定的游憩设施和服务设施,同时兼有健全生态美化景观、防灾减灾等综合作用的绿化用地。它是城市建设用地、城市绿地系统和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表示城市整体环境水平和居民生活质量的一项重要指标。

2.关于“社区公园”

在城市化发展过程中,一方面是城市生活水平的提高使居民的生活范围发生着变化,另一方面是城市开发建设的多元化使开发项目的单位规模多样化,“社区”的概念既可以从用地规模上保证覆盖面,同时强调社区体系的建立和社区文化的创造。“社区”的基本要素为“①有一定的地域;②有一定的人群;③有一定的组织形式、共同的价值观念、行为规范及相应的管理机构;④有满足成员的物质和精神需求的各种生活服务设施。因此,“社区”与“居住用地”基本上是吻合的。“社区公园”是强调“居住区公园”和“小区游园”的公园性质,与居民生活关系密切,必须和住宅开发配套建设,合理布局,但不再计入“附属绿地”中重复统计。”

3.关于“带状公园”

“带状公园”常常结合城市道路、水系、城墙而建设,是绿地系统中颇具特色的构成要素,承担着城市生态廊道的职能。“带状公园”的宽度受用地条件的影响,一般呈狭长形,以绿化为主,辅以简单的设施。带状公园的最窄处必须满足游人的通行、绿化种植带的延续以及小型休息设施布置的要求。

4.关于“街旁绿地”

“街旁绿地”是散布于城市中的中小型开放式绿地,虽然有的街旁绿地面积较小,但具备游憩和美化城市景观的功能,是城市中量大面广的一种公园绿地类型。

5.关于“生产绿地”

不管是否为园林部门所属,只要是为城市绿化服务,能为城市提供苗木、草坪、花卉和种子的各类圃地,均应作为生产绿地,而不应计入其他类用地。其他季节性或临时性的苗圃,如从事苗木生产的农田,不应计入生产绿地。单位内附属的苗圃,应计入单位用地,如学校自用的苗圃,与学校一并作为教育科研设计用地,在计算绿地时则作为附属绿地。

由于城市建设用地指标的限定和苗术供应市场化,生产绿地已显现出郊区化的趋势。因此,位于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的生产绿地不参与城市建设用地平衡,但在用地规模上应达到相关标准的规定。

圃地具有生产的特点,许多城市中临时性存放或展示苗木、花卉的用地,如花卉展销中心等不能作为生产绿地。

6.关于“防护绿地”

防护绿地是为了满足城市对卫生、隔离、安全的要求而设置的,其功能是对自然灾害和城市公害起到一定的防护或减弱作用,不宜兼作公园绿地使用。

7.关于“附属绿地”

“附属绿地”一词能够准确地反映出包含在其他城市建设用地中的绿地的含义。“附属绿地”不能单独参与城市建设用地平衡。

由于附属绿地的分类与城市建设用地的类别紧密相关,为方便本标准的使用,特将《城市用地分类与

8.关于“居住绿地”

居住绿地在城市绿地中占有较大比重,与城市生活密切相关,是居民日常使用频率最高的绿地类型。但它是附属于居住用地的绿化用地,不能单独参加城市建设用地平衡。“居住绿地”不包括“居住区公园”和“小区游园”。

9.关于“其他绿地”

“其他绿地”是指位于城市建设用地以外生态、景观、旅游和娱乐条件较好或亟须改善的区域,一般是植被覆盖较好、山水地貌较好或应当改造好的区域。这类区域对城市居民休闲生活的影响较大,它不但可以为本地居民的休闲生活服务,还可以为外地和外国游人提供旅游观光服务,有时其中的优秀景观甚至可以成为城市的景观标志。其主要功能偏重生态环境保护、景观培育、建设控制、减灾防灾、观光旅游、

郊游探险、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等。如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有些城市新出现的郊野公园、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林地、城市绿化隔离带、野生动植物园、湿地、垃圾填埋场恢复绿地等。由于上述区域与城市和居民的关系较为密切,故应当按城市规划和建设的要求保持现状或定向发展,一般不改变其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和使用性质。

“其他绿地”不能替代或折合成为城市建设用地中的绿地,它只是起到功能上的补充、景观上的丰富和空间上的延续等作用,使城市能够在一个良好的生态、景观基础上进行可持续发展。“其他绿地”不参与城市建设用地平衡,它的统计范围应与城市总体规划用地范围一致。

城市绿地的计算原则与方法

1、计算城市现状绿地和规划绿地的指标时,应分别采用相应的城市人口数据和城市用地数据:规划年限、城市建设用地面积、规划人口应与城市总体规划一致,统一进行汇总计算。

2、绿地应以绿化用地的平面投影面积为准,每块绿地只应计算一次。

3、绿地计算的所用图纸比例、计算单位和统计数字精确度均应与城市规划相应阶段的要求一致。

4、绿地的主要统计指标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1) Aglm=Agl /Np

式中 Aglm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m2/ 人 );

Agl ----公园绿地面积 (m2);

Np ----城市人口数量 ( 人 ) 。

(2) Agm=(Ag1+Ag2十Ag3+Ag4)/Np

式中 Agm ----人均绿地面积 (m2/ 人 );

Ag1 ----公园绿地面积 (m2);

Ag2 ----生产绿地面积 (m2);

Ag3 ----防护绿地面积 (m2);

Ag4 ----附属绿地面积 (m2);

Np ----城市人口数量 ( 人 ) 。

(3) λg=[(Ag1+Ag2十Ag3+Ag4)/Ac]×100%

式中λg ----绿地率 (%);

Ag1 ---- -公园绿地面积 (m2);

Ag2 ----生产绿地面积 (m2);

Ag3 ----防护绿地面积 (m2);

Ag4 ----附属绿地面积 (m2);

Ac ----城市的用地面积 (m2) 。

5、绿地的数据统计应按下表的格式汇总。

城市绿地统计表

备注:年现状城市建设用地 hm2,现状人口万人;

年规划城市建设用地 hm2,规划人口万人;

年城市总体规划用地 hm2。

6、城市绿化覆盖率应作为绿地建设的考核指标。

城市绿地的计算原则与方法的说明

1、绿地作为城市用地的一种类型,计算时应采用相应的城市人口数据和城市用地数据,以利于用地指标的分析比较,增强绿地统计工作的科学性。

2、绿地面积应按绿化用地的平面投影面积进行计算 , 坡地不能以表面积计算。每块绿地只计算一次,不得重复。

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对城市规划不同阶段用地计算的图纸比例、计算单位、数字统计精确度作了明确规定,绿地计算时应与城市规划相应阶段的要求一致,以保证城市用地统计数据的整合性。

4、为统一绿地主要指标的计算工作,便于绿地系统规划的编制与审批,以及有利于开展城市间的比较研究,本标准提出了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人均绿地面积、绿地率三项主要的绿地统计指标的计算公式。

现就三项指标的计算公式做如下说明:①可以用于不同的城市用地统计范围,如城市中心区、城市建设用地、城市总体规划用地等,一般在绿地系统规划中和无特指的情况下,均以城市建设用地范围为用地统计范围,即:计算公式中的 Ac 一般指城市建设用地面积;②三项指标的计算公式既可以用于现状绿地的统计,也可以用于规划指标的计算,但计算时应符合第1条的规定,即用于现状绿地统计时,采用城市现状人口和城市现状建设用地数据;用于规划指标计算时,采用城市规划人口和城市规划建设用地数据,这些数据均应与城市总体规划一致。

5、表中的“小计”、“中计”项是为了便于与城市总体规划相协调。“小计”项中扣除“小区游园”后与《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中的“绿地”一致;“中计”项与“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相

对应;“合计”项可以得出绿地占城市总体规划用地的比例。因为城市建设用地和城市总体规划用地是城市总体规划与城市建设统计中使用的两个不同的用地范围,所以本标准提出针对这两个用地范围的绿地率指标,以反映不同空间层次的绿化水平。

备注:

城市建设用地面积(平方公里)

城市建设用地面积是指城市用地面积中的各项建设用地面积。包括: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绿地和特殊用地。

城市绿地设计规范2016年版修改

城市绿地设计规范(2016年版) 修订说明 本次局部修订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2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2]5号)的要求,由上海市园林设计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对《城市绿地设计规范》GB 50420-2007进行修订而成。 本次局部修订主要技术内容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2014年颁布的《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的要求,对原规范中与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中的要求不协调的技术条文进行了修改,并增加了城市绿地海绵城市建设的原则和技术措施的条文。 本规范中下划线表示修改的内容;用黑体字表示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2术语 2.0.19A湿塘wet basin 用来调蓄雨水并具有生态净化功能的天然或人工水塘,雨水是主要补给水源。 2.0.19B雨水湿地stormwater wetland 通过模拟天然湿地的结构和功能,达到对径流雨水水质和洪峰流量控制目的的湿地。 2.0.19C植草沟grass swale 用来收集、输送、削减和净化雨水径流的表面覆盖植被的明渠,可用于衔接海绵城市其他单项设施、城市雨水管渠和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主要型式有转输型植草沟、渗透型干式植草沟和经常有水的湿式植草沟。 2.0.19D生物滞留设施bioretention system, bioretention cell通过植物、土壤和微生物系统滞留、渗滤、净化径流雨水的设施。

2.0.19E生态护岸ecological slope protection 采用生态材料修建、能为河湖生境的连续性提供基础条件的河湖岸坡,以及边坡稳定且能防止水流侵袭、淘刷的自然堤岸的统称,包括生态挡墙和生态护坡。 3基本规定 3.0.12城市绿地中涉及游人安全处必须设置相应警示标识。城市绿地中的大型湿塘、雨水湿地等设施必须设置警示标识和预警系统,保证暴雨期间人员的安全。 【条文说明】本条款的后半部分是结合海绵城市建设而新增的,明确了城市绿地内的所有海绵设施必须有相关安全保障措施,确保人身安全。 3.0.14城市绿地设计宜选用环保材料,宜采取节能措施,充分利用太阳能、风能以及雨水等资源。 3.0.15城市绿地的设计宜采用源头径流控制设施,满足城市对绿地所在地块的年径流总量控制要求。 【条文说明】在城市绿地设计时应满足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对于绿地年径流总量的控制要求,协调落实好源头径流控制设施。3.0.15A海绵型城市绿地的设计应遵循经济性、适用性原则,依据区域的地形地貌、土壤类型、水文水系、径流现状等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海绵型城市绿地的设计应首先满足各类绿地自身的使用功能、生态功能、景观功能和游憩功能,根据不同的城市绿地类型,制定不同的对应方案; 2大型湖泊、滨水、湿地等绿地宜通过渗、滞、蓄、净、用、排等多种技术措施,提高对径流雨水的渗透、调蓄、净化、利用和排放能力; 3应优先使用简单、非结构性、低成本的源头径流控制设施;设施的设置应符合场地整体景观设计,应与城市绿地的总平面、竖向、建筑、道路等相协调;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

CJJ/T85-2002《城市绿地分类标准》 建标[2002]135号 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三年工程建设城建、建工行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 [1993]699号)的要求,北京北林地景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主编的《城市绿地分类标准》,经我部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T85-2002,自2002年9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北京北林地景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岀版社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2年6月3日 附:《城市绿地分类标准》 一、总则 1.0.1为统一全国城市绿地(以下简称为"绿地”)分类,科学地编制、审批、实施城市绿地系统(以下 简称为“绿地系统”)规划,规范绿地的保护、建设和管理,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 展,制定本标准。 1.0. 2 本标准适用于绿地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和统计等工作。 1.0.3绿地分类除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 二、城市绿地分类 2. 0. 1绿地应按主要功能进行分类,并与城市用地分类相对应。 2. 0. 2绿地分类应采用大类、中类、小类三个层次。 2. 0. 3绿地类别应采用英文字母与阿拉伯数字混合型代码表示。 2. 0. 4绿地具体分类应符合表2.0.4的规定。 表2.0.4绿地分类

三、城市绿地计算原则与方法 3.0.1 计算城市现状绿地和规划绿地的指标时,应分别采用相应的城市人口数据和城市用地数据;规划年限、城市建设用地面积、规划人口应与城市总体规划一致,统一进行汇总计算。 3.0.2 绿地应以绿化用地的平面投影面积为准,每块绿地只应计算一次。 3.0.3绿地计算的所用图纸比例、计算单位和统计数字精确度均应与城市规划相应阶段的要求一致。3.0.4绿地的主要统计指标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Aglm=Ag1/Np (3.0.4-1) 式中Aglm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m2/人);Agl ---------- 公园绿地面积(m2); Np ------ 城市人口数量(人)。 Agm=( Ag1 + Ag2+ Ag3+ Ag4)/Np (3.0.4-2) 式中Agm——人均绿地面积(m2/人);Ag1 --------------- 公园绿地面积(m2); Ag2 ――生产绿地面积(m );Ag3防护绿地面积(m ); Ag4 ------ 附属绿地面积(m2);Np ---- 城市人口数量(人);。 入g=[( Ag1 + Ag2+ Ag3+ Ag4)/Ac] x 100 % (3.0.4-3) 式中入g ---------绿地率(%);Ag1 ----------- 公园绿地面积(m2); Ag2――生产绿地面积(m );Ag3――防护绿地面积(m ); Ag4 ---- 附属绿地面积(m2);Ac ---- 城市的用地面积(m2); 3.0.5 绿地的数据统计应按表 3.0.5的格式汇总。 3.0.5绿地的数据统计应按表 3.0.5的格式汇总。 表3.0.5 城市绿地统计表 备注:年现状城市建设用地hm2,现状人口万人; 年现状城市建设用地hm2,现状人口万人; 年现状城市建设用地hm2。

城市园林绿地规划复习资料

城市园林绿地规划复习资料 1·园林:是指在一定地域内,运用工程技术和艺术手段,通过因地制宜地改造地形、整治水系、栽种植物、营造建筑和布置园路等方法创作而成的优美的游憩境域。 构成要素:地形、水体、植物、建筑、园路 2·绿地:凡是生长植物的土地,不论是自然植被或是人工栽培的,包括农林牧生产用地及园林用地。 3·城市绿地系统:是由一定质量的的各种绿地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形成的绿色有机整体。4·城市园林绿地的效益:a生态效益:净化空气、水体和改良土壤;调节城市小气候;降低城市噪声;安全防护b社会效益:创造城市景观;提供休闲、保健场所;文化科教园地c 经济效益 5·城市绿地分类:公园绿地(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带状公园、街旁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和其他绿地。 6·城市绿地定额指标:a城市园林绿地总面积=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其他绿地。B城市居民的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城市公共绿地总面积除以城市非农业人口数c 城市绿化覆盖率=城市内全部绿化种植垂直投影面积占城市用地面积的百分比。D城市绿地率=城市园林绿地面积之和除城市用地总面积 指标作用:反映了一个城市绿化数量和质量,以及一个时期城市经济发展、城市环境质量以及城市居民生活保健水平,也是评估一个城市环境质量的标准和城市居民精神文明的标志之一。 7·影响城市园林绿地指标的因素:a国民经济水平b城市性质c城市规模d城市自然条件e 城市绿地现状和绿化基础 8·城市绿地系统布局的原则:a结合城市其他各项用地的规划,综合考虑,全面安排b结合当地特点,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c均衡分布,比例合理,满足市民休息游览的需要d 远景目标与近期安排相结合,创造特色e发挥其综合功能的前提下,结合生产,创造财富。9·城市园林布局的形式:块状绿地布局(大连、上海。。)、带状绿地布局(西安,南京,苏州)、环状绿地布局、楔形绿地布局(合肥)、片状绿地布局、混合式绿地布局(北京)10·公园:是指可以供公众游览、观赏、休憩、开展科学文化及锻炼身体等活动,有教完善的设施和良好的绿化环境的公共绿地。 11·公园规划容量C=A除以Am(A为公园面积,Am为人均占面积) 12·主题公园:是为了满足游览者多样化休闲预科要求而建造的一种具有创意性游园活动和策划性活动方式的现代旅游观光形式。它以文化移植,文化复制文化陈列以及高科技等手段,13·居住区用地的组成:a居住区建筑用地b公共建筑和公共设施用地c道路及广场用地d 居住区绿化用地 居住区的布置形式:行列式、周边式、混合式、自由式、庭院式、散点式布置、 居住区的规模:按人口规模分为居住区、小区、组团三级。 居住区绿地的类型:公共绿地、专用绿地、道路绿地、宅旁和庭院绿地等。 居住区总体规划的原则:坚持社会性原则、坚持经济型原则、坚持生态性原则、坚持地域性原则、坚持历史性原则、 14·城市广场的类型:市政广场、纪念广场、交通广场、商业广场、文化休闲广场、宗教广场、附属广场 现代广场的基本特点:共性:场地开放、性质公开、功能综合、空间丰富、文化休闲个性:标志性、地方性、人文性 城市广场设计的原则:系统性原则、完整性原则、生态型原则、特色性原则、多样性原则、主题性原则、尺度适配性原则、步行性原则、文化性原则

《城市绿地设计规范》2016

《城市绿地设计规范》[条文说明]GB 50420-2007(2016年版) 目录 1总则 3基本规定 4竖向设计 5种植设计 6道路桥梁 6.1 道路 6.2 桥梁 7园林建筑、园林小品 7.1 园林建筑 7.3 厕所 7.4 园椅、废物箱、饮水器 7.7 园灯 7.9 标识 8给水、排水及电气 8.1 给水 8.2 排水 8.3 电气

1总则 总则 1.0.1 城市绿地设计要贯彻以人为本,达到人与自然和谐,城市与自然共存,有利人的身心健康,创造良好的生态、景观、游憩环境,设计要体现适用、经济、环保、美观的原则,同时要注意各种设施的安全。 1.0.2 本规范适用的范围: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及其他绿地。 1.0.4 绿地内各种建筑物、构筑物和市政设施等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有关设计标准的规定。 3基本规定 基本规定 3.0.1 城市绿地设计应在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和绿地系统规划的基础上进行,为区别“城市总体规划”和“绿地系统规划”,单项绿地的总体规划统一称为绿地总体设计。 3.0.2 绿地设计必须以城市规划为依据,其用地范围既不能超出总体规划范围,更不得被任何非绿地设施占用或变相占用;绿地的出入口设置要综合考虑城市道路的交通安全、流量、标高、附近人口密度、人流量等因素。 3.0.4、3.0.5 城市绿地设计是一项工程性与艺术性相结合的创作活动.要继承弘扬我国传统园林艺术精华,并借鉴吸收国内外绿地设计的先进理念和技艺,结合现代社会生活的要求和审美情趣,不断探索、创造具有中国特色、地方风格和个性特色的城市绿地。 3.0.6 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设施用地和特殊用地中的绿化用地面积占总用地比例必须符合法定比例。城市绿地内的水面大小差别很大,可因地制宜,合理设置。绿色植物种植面积采用按陆地面积大小确定比例。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2020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17) 住房城乡建设部发 新的《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17(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今天起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7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市绿地分类标准〉的公告》:《城市绿地分类标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T 85-2017,自2018年6月1日起实施。原行业标准《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同时废止。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 前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3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3]6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绿地分类;3.绿地的计算原则与方法。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调整绿地大类;2.调整公园绿地的中类和小类;3.调整附属绿地中类;4.调整其他绿地的名称并增加中类内容;5.调整绿地的计算原则与方法;6.对相关条文进行补充修改。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北京北林地景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北京北林地景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8号财智国际大厦B座22层,邮政编码:100083)。 本标准主编单位: 北京北林地景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参编单位: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 武汉市规划研究院 宜兴市规划局 深圳市城市管理局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 徐波郭竹梅刘冬梅赵锋 李金路贾俊李梅丹孙鸿洁 佟跃程鹏李悦何旭 宋洁郭倩梁治宇于一丁 涂胜杰傅徽楠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问题解答

1、新、老标准在实际工作中如何过渡、衔接? 2012年1月16日新标准正式实施,在新老标准执行的过渡期内总体上应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行。 首先,城市总体规划应按照不同工作阶段,区别对待。已经正式批复实施的总规,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不向前追溯执行的原则,不必按照新标准重新修编。在编的总规可以坚持有选择地执行的原则,对已经完成的规划纲要或成果进行必要的修改完善,尽量减少后续实施的不对接问题;但执行中对调整所有现状、规划数据、图纸较为困难且对编制审批进度存在重大影响的,可以不完全按照新标准重新进行技术处理。2012年以后新启动的总规修改、新编应严格按照新标准执行。 其次,控制性详细规划同样应区别对待。对于已经批准的控规,不必单纯为执行新标准而重新修编,可结合实施评估、动态维护,按照新标准逐步修改完善。在编、新编的控规应全部按照新标准执行,保证后续规划和用地管理的协调一致。 再次,规划审批管理系统应坚持不影响正常的城市规划管理业务开展为前提,从易到难,由主及次地逐步推进与新标准的对接工作。比如,城市规划数字化信息管理平台(“一张图”系统)中已经入库的现状、规划数据和管理程序相关接口等,可结合规划实施评估、动态维护、修改完善、修编修订等工作逐步更新调整。 2、如何把握本标准与专项标准、地方标准的关系? 本标准1.0.3条明确规定,编制城市(镇)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这里包含了两层意思:一是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已加强了与土地、交通、园林、环保等相关技术法规的充分对接,避免本标准执行时与其他相关标准产生矛盾;二是城市(镇)总规和控规使用本标准时,还应遵守其他各项技术标准、规范、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需要注意的是,本标准的适用对象为城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和其他具备条件的镇的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专业部门组织的居住区、公共设施、绿地、道路交通、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名城等专项规划应首先符合《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50298-1999)》等相关专项标准,不具备条件的其他镇、乡、村的用地分类和建设用地标准应使用《镇规划标准(GB 501 88--2007)》、《村规划标准》(在编)。 此外,本标准作为国家强制性标准,各地在实际工作中部应严格遵守。同时,各地为满足本地城市规划编制的实际要求,在不违背本标准的前提下,可进一步补充、完善、细化相关规定,出台相应的地方标准或实施细则。 3、本标准适用范围中“其他具备条件的镇”指什么? 本标准将“其他具备条件的镇”纳入适用范围,意在实事求是地反映我国小城镇迅猛发展的客观现实,加强对空间布局和形态上已经与城市无异的建制镇的规划指导。1、0、2条文说明中规定“其他具备条件的镇指人口规模、经济发展水平已达到设市城市标准,但管理体制仍保留镇的行政建制”,但其中并未提出量化指标的要求。因此,在实际规划工作中,

《城市绿地设计规范》GB50420-2007

城市绿地设计规范 1总则 1.0.1为促进城市绿地建设,改善生态和景观,保证城市绿地符合适用、经济、安全、健康、环保、美观、防护等基本要求,确保设计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城市绿地设计。 1.0.3城市绿地设计应贯彻人与自然和谐共存、可持续发展、经济合理等基本原则,创造良好生态和景观效果,促进人的身心健康。 1.0.4城市绿地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城市绿地urbangreenspace 以植被为主要存在形态,用于改善城市生态,保护环境,为居民提供游憩场地和绿化、美化城市的一种城市用地。城市绿地包括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其他绿地五大类。 2.0.2季相seasonalappearanceofplant 植物及植物群落在不同季节表现出的外观面貌。 2.0.3种植设计plantingdesign 按植物生态习性和绿地总体设计的要求,合理配置各种植物,发挥其功能和观赏特性的设计活动。 2.0.4古树名木historicaltreefamouswoodspecies 古树泛指树龄在百年以上的树木;名本泛指珍贵、稀有或具有历史、科学、文化价值以及有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也指历史和现代名人种植的树木,或具有历史事件、传说及其他自然文化背景的 树木。 2.0.5驳岸revertment 保护水体岸边的工程设施。 2.0.6土壤自然安息角soilnaturalangleofrepose 土壤在自然堆积条件下,经过自然沉降稳定后的坡面与地平面之伺所形成的最大夹角。 2.0.7标高elevation 以大地水准面作为基准面,并作零点(水准原点)起箅地面至测量点的垂直高度。 2.0.8土方平衡balanceofcutandfill 在某一地域内挖方数量与填方数量基本相符。 2.0.9护坡slopeprotectlon 防止土体边坡变迁而设置的斜坡式防护工程。 2.0.10挡土墙retalningwall 防止土体边坡坍塌而修筑的墙体。 2.0.11汀步stepsoverwater 在水中放置可让人步行过河的步石。 2.0.12园林建筑gardenbuilding 在城市绿地内,既有一定的使用功能卫具有观赏价值,成为绿地景观构成要素的建筑。 2.013特种园林建筑specialgardenbuilding 绿地内有特殊形式和功能的建筑,如动物笼舍、温室、地下建筑、水下建筑、游乐建筑等。 2.0.14园林小品smallgardenornaments 园林中供休息、装饰、景观照明、展示和为园林管理及方便游人之用的小型设施。 2.0.15绿墙greenwall 用枝叶茂密的植物或植物构架,形成高于人视线的园林设施。 2.0.16假山rockwork,artificialhill 用土、石等材料,以造景或登高揽胜为目的,人工建造的模仿自然山景的构筑物。 2.0.17塑石man-maderockery 用人工材料塑造成的仿真山石。 2.0.18标识singormarker

城市绿地设计规范修订公告2016

《城市绿地设计规范》局部修订的公告 现批准《城市绿地设计规范》GB50420-2007局部修订的条文,经此次修改的原条文同时废止。 城市绿地设计规范 Code for the design of urban greenspace (2016年版) 修订说明 本次局部修订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2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2]5号)的要求,由上海市园林设计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对《城市绿地设计规范》GB 50420-2007进行修订而成。 本次局部修订主要技术内容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2014年颁布的《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的要求,对原规范中与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中的要求不协调的技术条文进行了修改,并增加了城市绿地海绵城市建设的原则和技术措施的条文。 本规范中下划线表示修改的内容;用黑体字表示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2 术语 湿塘wet basin 用来调蓄雨水并具有生态净化功能的天然或人工水塘,雨水是主要补给水源。 雨水湿地stormwater wetland

通过模拟天然湿地的结构和功能,达到对径流雨水水质和洪峰流量控制目的的湿地。 植草沟grass swale 用来收集、输送、削减和净化雨水径流的表面覆盖植被的明渠,可用于衔接海绵城市其他单项设施、城市雨水管渠和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主要型式有转输型植草沟、渗透型干式植草沟和经常有水的湿式植草沟。 生物滞留设施bioretention system, bioretention cell 通过植物、土壤和微生物系统滞留、渗滤、净化径流雨水的设施。 生态护岸ecological slope protection 采用生态材料修建、能为河湖生境的连续性提供基础条件的河湖岸坡,以及边坡稳定且能防止水流侵袭、淘刷的自然堤岸的统称,包括生态挡墙和生态护坡。 3 基本规定 城市绿地中涉及游人安全处必须设置相应警示标识。城市绿地中的大型湿塘、雨水湿地等设施必须设置警示标识和预警系统,保证暴雨期间人员的安全。 【条文说明】本条款的后半部分是结合海绵城市建设而新增的,明确了城市绿地内的所有海绵设施必须有相关安全保障措施,确保人身安全。 城市绿地设计宜选用环保材料,宜采取节能措施,充分利用太阳能、风能以及雨水等资源。 城市绿地的设计宜采用源头径流控制设施,满足城市对绿地所在地块的年径流总量控制要求。 【条文说明】在城市绿地设计时应满足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对于绿地年径流总量的控制要求,协调落实好源头径流控制设施。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完整版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 J J/T85-2017) 住房城乡建设部发 新的《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17(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今天起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7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市绿地分类标准〉的公告》:《城市绿地分类标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 CJJ/T 85-2017,自2018年6月1日起实施。原行业标准《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同时废止。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 前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3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3]6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绿地分类;3.绿地的计算原则与方法。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调整绿地大类;2.调整公园绿地的中类和小类;3.调整附属绿地中类;4.调整其他绿地的名称并增加中类内容;5.调整绿地的计算原则与方法;6.对相关条文进行补充修改。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北京北林地景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北京北林地景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北

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8号财智国际大厦B座22层,邮政编码:100083)。 本标准主编单位: 北京北林地景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本标准参编单位: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 武汉市规划研究院 宜兴市规划局 深圳市城市管理局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 徐波郭竹梅刘冬梅赵锋 李金路贾俊李梅丹 孙鸿洁 佟跃程鹏李悦何旭 宋洁郭倩梁治宇于一丁 涂胜杰傅徽楠 本标准主要审査人员: 张树林王磐岩张菁朱祥明 张晓军路林丘荣吴雪萍

新加坡城绿地规划特点及对我们启示

新加坡城市绿地规划特点及对我们地启示 新加坡是世界最繁忙地港口城市之一,也是亚洲地工商业、金融业中心之一,更是景色优美地旅游胜地,度假休闲地理想之地,素来享有“花园城市”地美称.与其他仅仅在城内大修花园地城市不同,新加坡是将整个城市建在花园里,让人们在里面工作、居住和休闲. 首先,政府对环境建设地进程制定了科学地规划,实施了科学、有效地管理.新加坡政府聘请国际知名专家,高起点、高质量地编制了概念规划和多层次规划,确定了总体布局. 同时,从提出建设“花园城市”理念地上世纪60年代以来,新加坡在不同地发展时期都提出相应地目标:60年代地目标是绿化净化新加坡,大力种植行道树,建设公园,为市民提供开放空间;70年代制定了道路绿化规划,强调垂直绿化,绿地中增加休闲娱乐设施,对新开发地区域植树造林;80年代提出种植果树,增设专门地休闲设施,实现机械化操作和计算机化管理;90年代提出建设生态平衡公园,发展更多别具风格地主题公园,将各主要公园用绿色廊道相连,加强人行道遮荫树种地栽植,减少维护费用,增加机械化操作;进入21世纪后,新加坡开始实施新世纪(9.82,0.18,1.87%>前12年地绿色规划,该规划更强调从整体城市环境入手,系统地开展城市空气与水净化、资源节约与回收利用、自然环境保护等各项工作,力求全面营造一个健康地生活环境. 另外,在有限地资源条件下,新加坡地城市建设从一开始就处处体现出对自然地珍惜.政府将大面积地树林、候鸟栖息地、沼泽地和其他自然地带规划为自然保护区,以维持整个城市良好地生态环境.从双溪布落国家公园,到每个路边地鸟类庇护所,其严格地管理和细微地措施,处处体现出尊重自然地理念. 这一系列地举措,有效地节约了土地资源,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减少了不必要地损失和浪费.政府严格管理也保证了项目项目地顺利进行. 点评:科学规划、科学管理对城市地建设来说,可谓是重中之重,只有在这样地前提下,环境建设才能顺利进行.在中国城市化高速发展地历史阶段,学习、借鉴国外地好做法和好经验,对于国内城市加强城乡园林绿化,加快城市生态建设,具有积极地现实意义. 2新加坡城市绿地建设成绩斐然,始终保持着每千人0.8公顷绿地空间地标准,在国际上享有“花园城市”地美誉. 新加坡公园按功能分4种形式:地区公园,占地面积最大,提供康乐和运动场所,创造接近自然地环境,有利于鸟类等动物生存繁衍;城镇公园,占地面积10公顷~50公顷,服务城镇居民;社区公园,面积一般为0.2公顷~0.5公顷;城市公园,包括市中心地广场和小型开放绿地. 新加坡制定了细致地绿地指标:在公寓型地房地产开发项目中,建筑用地应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建设部(90)建标字第322号实施时间:1991年3月1日 (GBJ137-90)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统一全国城市用地分类,科学地编制、审批、实施城市规划,合理经济地使用土地,保证城市正常发展,特制订本标准。 第1.0.2条本标准适用于城市中设市城市的总体规划工作和城市用地统计工作。 第1.0.3条编制城市规划除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与规范的要求。 第二章城市用地分类 第2.0.1 条城市用地分类采用大类、中类和小类三个层次的分类体系,共分10大类,46中类,73小类。 第2.0.2条城市用地应按土地使用的主要性质进行划分和归类。 第2.0.3条使用本分类时,可根据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及工作深度的不同要求,采用本分类的全部或部分类别,但不得增设任何新的类别。 第2.0.4条城市用地分类应采用字母数字混合型代号,大类应采用英文字母表示,中类和小类应各采用一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城市用地分类代号可用于城市规划的图纸和文件。 第2.0.5条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号必须符合表2.0.5的规定: 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号表(一) 类别代号 类别名称范围 大类中类小类

R 居住用地居住小区、居住街坊、居住组团和单位生活区等各种类型的成片或零星的用地。 R1 R11 R12 R13 R14 一类居住用地 住宅用地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道路用地 绿地 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良好、以低层住宅为主的用地 住宅建筑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用地,如托儿所、幼儿园、小学、 中学、粮店、菜店、副食店、服务站、储蓄所、邮政所、居委会、派出所等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区路、组团路或小街、小巷、小胡同及停车场等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游园等用地 R2 R21 R22 R23 R24 二类居住用地 住宅用地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道路用地 绿地 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较好,以多、中、高层住宅为主的用地 住宅建筑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用地,如托儿所、幼儿园、小学、 中学、粮店、菜店、副食店、服务站、储蓄所、邮政所、居委会、派出所等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区路、组团路或小街、小巷、小胡同及停车场等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游园等用地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 82-99

1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通知建标[l999]4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有关部门: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三年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制订、修订项目计划(建设部部分第一批)的通知》(建标[1993]285号)要求,由天津市园林管理局主编的《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经审查,批准为推荐性行业标准,编号CJJ/T82-99,自l999年8月1日起施行。本标准由建设部城镇建设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建设部城市建设研究院管理,天津市园林管理局负责具体解释。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前言 根据建设部建标[1993]285号文的要求,标准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 3.施工前准备; 4.种植材料和播种材料; 5.种植前土壤处理; 6.种植穴、槽的挖掘; 7.苗木运输和假植; 8.苗木种植前的修剪; 9.树木种植;10.大树移植12.屋顶绿化; 13.绿化工程的附属设施;14.工程验收。 本规范由建设部城镇建设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建设部城市建设研究院归口管理,授权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解释。 本规范主编单位是:天津市园林管理局(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路44号;邮编:300191)。本规范参加单位是: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城市绿化专业委员会、北京市园林局、上海市园林管理局、杭州园林文物管理局、沈阳城建局绿化管理处。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是:陈威、孙义干、王立新、贺振、郭喜东、张启俊、杨雪芝、赵宏儒、施桂弟、黄梅珊、孔庆良 1.总则 1.0.1为了对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全过程实施工程监理和质量控制,提高城市绿化种植成活率,改善城市绿化景观,节约绿化建设资金,确保城市绿化工程施工质量,创建良好的城市生态环境,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城市风景林地、城市道路绿化等绿化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施工及验收。为绿化工程配套的构筑物和市政设施工程,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0.4城市绿化工程的施工及验收除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绿化工程PlantEngineering 树木、花卉、草坪、地被植物等的植物种植工程。2.0.2种植土SoilforPlanting 理化性能好,结构疏松、通气,保水、保肥能力强,适宜于园林植物生长的土壤。2.0.3客土ReplacewithOut-soil 将栽植地点或种植穴中不适合种植的土壤更换成适合种植的土壤,或掺入某种土壤改善理化性质。 2.0.4种植土层厚度ThicknessofPlantingSoilLayer植物根系正常发育生长的土壤深度。 2.0.5种植穴(槽)PlantHoleandTrough

天津城市道路绿化建设标准

天津城市道路绿化建设标准 编制说明 为了适应天津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发展,确保天津城市道路绿化建设质量,2004 年6 月,天津市建设委员会对市园林局下达了编写《天津城市道路绿化建设标准》的任务,在市建委的指导和帮助下,天津市园林管理局有关部门进行 了编写。 在编写的工程中,编写人员对我市的道路绿化的现状进行了认真的调研、分析,也考察了北京、上海的道路绿化情况。参照国家标准《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程》(CJJ75-97) 并结合天津城市道路的实际情况,编写出初稿,并向有关单位和专家征求了对初稿意见,在吸取有益的建议后,完成了本标准的送审稿,最后天津市建委对本规程组织了 专家评审会。在充分采纳评审会专家的意见后,最终定稿,并定名为《天津城市道路绿化建设标准》。 本标准共9 章及附录。包括总则、术语、一般规定、道路绿化、道路分车带(岛)绿化、立交桥绿化、行道树种植、种植土和灌溉水质要求、道路绿化与有关设施、附录 A 本标准用词说明、附录 B 1 道路绿化植物选择、附录 B 2 道路绿篱植物选择、附录B3 行道树选择、条文说明。 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和积累资料,如需修改和补充建议,请与天津市园林管理局科技处联系,(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路44 号),以便今后修改时参考。 1 总则

1.1 为全面实施建设“绿色天津”的总体规划,发挥好城市道路绿化在改善生态环境和丰富城市景观的作用,规范城 市道路行道树栽植和道路绿地、绿化隔离带规划、设计、施工,制定本标准。 1.2 本标准适用于天津城市建成区内新建道路工程规划范围内绿化规划、设计、施工及验收。旧路拓宽改造可参照 执行。 1.3 本标准编制参照了《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 ―97)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 ―99) 、《天津城市绿化工程施工技术规程》(DB29-68-2004) 。 1.4 道路绿化规划、设计、施工及验收除应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1 道路绿地Greenland on road 指道路工程规划范围内两侧的绿地、隔离带(岛)、行道树和行道树绿带。 2.2 道路绿地率Greenery ratio in roads 指道路工程规划范围内所有绿地面积占道路规划总面积的百分比。 2.3 通透式配置Arrangement of ornamental plant in open way 绿地上配植的树木,在距相邻机动车道路面高度0.9m ~3.0m 之间的范围内,其树冠不遮挡驾驶员视线的配植方式。 2.4 胸径Diameter of trunk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1简表 城乡用地分类中英文对照表 代码codes 用地类别中文名称 Chinese 英文同(近)义词 English H建设用地development land E非建设用地non-development land 城市建设用地分类中英文对照表 代码codes 用地类别中文名称 Chinese 英文同(近)义词 English R 居住用地residential A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administration and public services B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commercial and business facilities M 工业用地industrial, manufacturing W 物流仓储用地logistics and warehouse S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road, street and transportation U 公用设施用地municipal utilities G 绿地与广场用地green space and square

2用地分类 2.1一般规定 2.1.1用地分类包括城乡用地分类、城市建设用地分类两部分,应按土地使用的主要性质进行划分。 2.1.2用地分类采用大类、中类和小类3级分类体系。大类应采用英文字母表示,中类和小类应采用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组合表示。 2.1.3使用本分类时,可根据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及工作深度的不同要求,采用本分类的全部或部分类别。 2.2城乡用地分类 2.2.1城乡用地共分为2大类、9中类、14小类。 2.2.2城乡用地分类和代码应符合表 3.2.2的规定。 表3.2.2城乡用地分类和代码 类别代码 类别名称内容 大类中类小类 H 建设用地包括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区域交通设施用地、区域公用设施用地、特殊用地、采矿用地及其它建设用地等 H1城乡居民点 建设用地 城市、镇、乡、村庄建设用地 H11 城市建设用 地城市内的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 H12镇建设用地镇人民政府驻地的建设用地H13乡建设用地乡人民政府驻地的建设用地H14村庄建设用 地 农村居民点的建设用地 H2 区域交通设 施用地铁路、公路、港口、机场和管道运输等区域交通运输及其附属设施用地,不包括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铁路客货运站、公路长途客货运站以及港口客运码头 H21铁路用地铁路编组站、线路等用地 H22公路用地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用地及附属设施用地 H23港口用地海港和河港的陆域部分,包括码头作业区、辅助生产区等用地 H24 机场用地民用及军民合用的机场用地,包括飞行区、航站区等用地,不包括净空控制范围用地

《城市绿地设计规范》gb50420-2007

《城市绿地设计规范》gb50420-2007 城市绿地设计规范 1总则 1(0(1为促进城市绿地建设,改善生态和景观,保证城市绿地符合适用、经济、安全、健康、环保、美观、防 护等基本要求,确保设计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城市绿地设计。 1(0(3城市绿地设计应贯彻人与自然和谐共存、可持续发展、经济合理等基本原则,创造良好生态和景观效果, 促进人的身心健康。 1(0(4城市绿地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术语 2(0(1城市绿地 urbangreenspace 以植被为主要存在形态,用于改善城市生态,保护环境,为居民提供游憩场地和绿化、美化城市的一种城市用地。 城市绿地包括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其他绿地五大类。2(0(2季相 seasonalappearanceofplant 植物及植物群落在不同季节表现出的外观面貌。 2(0(3种植设计plantingdesign 按植物生态习性和绿地总体设计的要求,合理配置各种植物,发挥其功能和观赏特性的设计活动。 2(0(4古树名木historicaltreefamouswoodspecies 古树泛指树龄在百年以上的树木;名本泛指珍贵、稀有或具有历史、科学、文化价值以及有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

也指历史和现代名人种植的树木,或具有历史事件、传说及其他自然文化背景的树木。 2(0(5驳岸 revertment 保护水体岸边的工程设施。 2(0(6土壤自然安息角soilnaturalangleofrepose 土壤在自然堆积条件下,经过自然沉降稳定后的坡面与地平面之伺所形成的最大夹角。 2(0(7标高elevation 以大地水准面作为基准面,并作零点(水准原点)起箅地面至测量点的垂直高度。 2(0(8土方平衡balanceofcutandfill 在某一地域内挖方数量与填方数量基本相符。 2(0(9护坡slopeprotectlon 防止土体边坡变迁而设置的斜坡式防护工程。 2(0(10挡土墙retalningwall 防止土体边坡坍塌而修筑的墙体。 2(0(11汀步stepsoverwater 在水中放置可让人步行过河的步石。 2(0(12园林建筑gardenbuilding 在城市绿地内,既有一定的使用功能卫具有观赏价值,成为绿地景观构成要素的建筑。 2(013特种园林建筑specialgardenbuilding 绿地内有特殊形式和功能的建筑,如动物笼舍、温室、地下建筑、水下建筑、游乐建筑等。 2(0(14园林小品smallgardenornaments 园林中供休息、装饰、景观照明、展示和为园林管理及方便游人之用的小型设施。 2(0(15绿墙 greenwall 用枝叶茂密的植物或植物构架,形成高于人视线的园林设施。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

————————————————————————————————作者:————————————————————————————————日期:

CJJ/T85-2002《城市绿地分类标准》 建标[2002]135号 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三年工程建设城建、建工行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1993]699号)的要求,北京北林地景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主编的《城市绿地分类标准》,经我部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T85-2002,自2002年9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北京北林地景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2年6月3日附:《城市绿地分类标准》 一、总则 1.0.1 为统一全国城市绿地(以下简称为“绿地”)分类,科学地编制、审批、 实施城市绿地系统(以下简称为“绿地系统”)规划,规范绿地的保护、建 设和管理,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标准。 1.0. 2 本标准适用于绿地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和统计等工作。 1.0.3 绿地分类除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 定。 二、城市绿地分类 2.0.1 绿地应按主要功能进行分类,并与城市用地分类相对应。 2.0.2绿地分类应采用大类、中类、小类三个层次。 2.0.3绿地类别应采用英文字母与阿拉伯数字混合型代码表示。 2.0.4绿地具体分类应符合表2.0.4的规定。 表2.0.4 绿地分类

类别代码 类别名称 内容及范围 备注 大 类 中 类 小类 G1 公园绿地 向公众开放,以游憩为主要功能,兼具生态、美化、防灾等作用的绿地。 G 11 综合公园 内容丰富,有相应设施,适合于公众开展各类户外活动的规模较大的绿地。 G 111 全市性公园 为全市居民服务,活动内容丰富、设施完善的绿地 G 112 区域性公园 为市区内一定区域的居民服务,具有较丰富的活动内容和设施完善的绿地。 G 12 社区公园 为一定居住用地范围内的居民服务,具有一定活动内容和设施的集中绿地。 不包括居住组团绿地。 G 121 居住区公园 服务于一个居住区的居民,具有一定活动内容和设施,为居住区配套建设的集中绿地。 服务半径:0.5-1.0km 。 G 122 小区游园 为一个居住小区的居民服务、配套建设的集中绿地。 服务半径:0.3-0.5km 。 G 13 专类公园 具有特定内容及形式,有一定游憩设施的绿地。 G 131 儿童公园 单独设置,为少年儿童提供游戏及开展科普、文体活动,有安全、完善设施的绿地。 G 132 动物园 在人工饲养条件下,移地保护野生动物,供观赏、普及科学知识,进行科学研究和动物繁育, 并具有良好设施的绿地。 G 133 植物园 进行植物科学研究和引种驯化,并供观赏、游憩及开展生产资料活动的绿地。 G 134 历史名园 历史悠久,知名度高,体现传统造园艺术并被审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园林。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