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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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产保险附加险条款(189个)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产保险附加险条款(189个) (备案编号:国寿产险(备案)[2009]N 4号) 本附加险条款是财产基本险、财产综合险、财产一切险条款的附加险条款。本附加险条款未约定事项,以主险条款为准;主险条款与本附加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投保人可以选择其中的某一个、某几个或全部附加险条款投保。 一、扩展类(K) K01.暴风雨扩展条款 K02.台风、飓风扩展条款 K03.龙卷风扩展条款 K04.洪水扩展条款 K05.冰雹扩展条款 K06.雷电扩展条款 K07.暴雪、冰凌扩展条款 K08.沙尘暴扩展条款 K09.泥石流、崩塌、突发性滑坡扩展条款 K10.地面突然下陷下沉扩展条款 K11.地震扩展条款A K12.地震扩展条款B K13.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扩展条款 K14.水箱、水管爆裂扩展条款 K15.自燃扩展条款 K16.盗窃、抢劫扩展条款 K17.罢工、暴乱及民众骚乱扩展条款 K18.恶意破坏扩展条款 K19.自动喷淋系统水损扩展条款 K20.碰撞扩展条款 K21.供应中断扩展条款A K22.供应中断扩展条款B K23.供应中断扩展条款C K24.供应中断扩展条款D K25.恐怖活动扩展条款 K26.扩展恐怖主义风险责任条款 K27.油气管道损坏扩展条款

K28.玻璃破碎扩展条款 K29.建筑物外部附属设施扩展条款A K30.建筑物外部附属设施扩展条款B K31.露天存放及简易建筑内财产扩展条款A K32.露天存放及简易建筑内财产扩展条款B K33.冷库扩展条款 K34.锅炉、压力容器扩展条款 K35.铁路机车车辆扩展条款 K36.起重、运输机械扩展条款 K37.建筑物变动扩展条款 K38.复制费用扩展条款 K39.灭火费用扩展条款A K40.灭火费用扩展条款B K41.消防队灭火费用扩展条款 K42.临时保护措施扩展条款 K43.清理残骸费用扩展条款 K44.加班及快运费用条款 K45.特别费用扩展条款 K46.空运费扩展条款 K47.公共当局扩展条款 K48.建筑物未受损部分额外费用扩展条款 K49.厂区间临时移动扩展条款 K50.车辆装载物扩展条款 K51.临时移动扩展条款A K52.临时移动扩展条款B K53.内陆运输扩展条款A K54.内陆运输扩展条款B K55.增加资产扩展条款A K56.增加资产扩展条款B K57.新取得财产条款 K58.雇员个人物品扩展条款 K59.其他物品扩展条款 K60.自动升值扩展条款 K61.合同价格扩展条款 K62.85%扩展条款 K63.放弃代位追偿扩展条款 K64.委托加工扩展条款 K65.看护、保管和管理财产条款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基本分析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基本分析 1.1公司基本情况分析 (1)公司的基本概况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或“本公司”)是中国最大的寿险公司,总部位于北京。作为《财富》世界500 强和世界品牌500 强企业——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的核心成员,本公司以悠久的历史、雄厚的实力、专业领先的竞争优势及世界知名的品牌赢得了社会最广泛客户的信赖,始终占据中国寿险市场的主导地位。中国人寿的前身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同龄,是国内最早经营保险业务的企业之一。1949 年10 月,中央政府批准组建了国内唯一的保险公司,由此开启了中国人寿的发展元年。2003 年,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成功改制重组为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并独家发起成立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03 年12 月17 日、18 日, 中国人寿成功在纽约和香港上市,创造了2003 年全球最大IPO。2007 年1 月9 日中国人寿成功回归A 股,在上海上市,成为首家在三地上市的金融保险企业。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8,264,705,000 元。 多元的产品与服务 中国人寿是中国领先的个人和团体人寿保险、年金产品、意外险和健康险供应商,公司控股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参股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并逐步涉足于其它保险相关领域。 广泛的分销和服务网络 中国人寿拥有由保险营销员、团险直销人员以及专业和兼业代理机构组成的广泛分销和服务网络。 遍布全国的最广泛的分销网络 最大的代理人队伍最多的直销人员最广泛的代理网点 ?1,290,000 余名保险营销员? ?60,000 余名团险直销人员50,000 个银行保险渠道销售代理网点 ?174,000 名客户经理及保险规划师 无可比拟的客户服务网络 ? 1.8 万个营业网点 ?2600 多家客户服务柜面?专职客服人员?全天候服务热线“95519” 广泛的客户基础 中国人寿拥有最广泛的客户基础,是中国最知名的保险品牌之一。截至2016 年6 月30 日,中国人寿拥有约2.31 亿份有效的长期个人和团体人寿保险单、年金合同及长期健康险保单。是国内最大的机构投资者之一 中国人寿是国内最大的机构投资者之一,并通过控股的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为中国最大的保险资产管理者。本公司持续优化投资布局,调整投资结构,力争取得良好的投资收益。截至2016 年 6 月30 日,本公司投资资产达人民币24,044.233 亿元,较2015 年年底增长5.1%。 信用评级 穆迪投资给予中国人寿Aa3 保险财务实力评级,评级展望为负面。中国人寿亦获得惠誉国际A+的保险公司财务实力评级(IFS) ,评级展望为稳定。标普确认对中国人寿保险公司“AA-”的长期本币交易对手信用评级和保险公司财务实力评级,评级展望为负面。 品牌美誉度不断提升 本公司连续13 年入选《福布斯》“全球上市公司2000 强”,2016 年位列第49 位。此外,以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核心成员的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已连续14 年入选《财

参加中国人寿保险培训心得5篇

参加中国人寿保险培训心得5篇 参加中国人寿保险培训心得(1) 光阴似箭,时间飞快地旋转。九天的时间对我们来说简直太短暂了,当我们还在兴头上时,培训已经走向了尾声,当伙伴们依依不舍地道别时,我们说下次提升班时还可以再见。毕竟每个人都肩负着重任来到了这里,其实学习并不是我们的最终目的,最终目的是提升技能服务营销团队。我们带着无比激动的心情,回到自己的团队,回到伙伴们的身边。心里一直在想这么长时间家里不知怎么样了,并且急于把学到的东西一下子展现出来,用到我们的团队中。让我们的团队与我们一起快速的成长起来! 这次培训与第一轮培训间隔不过三个月时间,可伙伴却变了很多,大家不再浮躁,个个都显得成稳了许多!记得第一轮在分班演练时,伙伴们还为自我介绍发愁、担心、紧张不已,可不过短短的两个多月时间,伙伴们连产说会的课件都能讲得很好。不会找不到思絮,专题可以信手拈来,显得是那样的轻而易举!其实说真的,在这里学习我的压力很大,不是因为我什么都不会,而不因为优秀的伙伴太多太多。他们每个人都有闪光的地方,每个人都是我的老师,我很庆幸可以跟这些优秀的人儿一起学习、一起进这跟可步!非常感谢公司给我这个机会!只惜没有足够的时间,真恨时间过得太快!短短的几天时间我的感慨颇多,以下是我在本次培训班中的一些感受: 一、从卢兴祥老师的《人寿保险运作的基本机理——储蓄成份》中让我更深层次对保险的有了了解;到《KPI的分析》、《基本法与团队激励》、《“三个经营手册”之532经营策略》、《职场布置与海报制作》让我知道怎样更好的服务营销团队、更好的帮助伙伴们发现问题;再到《产说会的经营和创新》、《课程设计思路及编排重点》、《辅导者应有的认识》、《沟通与激励》、《新人辅导要领》、《辅导新人需求为导向》让我更清楚地知道怎样作为伙伴的老师,怎样找到伙伴问题的所在、怎样更好地去解决问题!最后《思维模式的建立》、《如何编排行事历》、《企划案的撰写》、《如何培训企划力》、《营销心理学》、《团康活动设计要领》让我进一步明白与理解作为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职业等级分类表.pdf

大类 中类 小类职业类别一般职业中国共产党机关和国家机关人员中国共产党机关和国家机关负责人1 一般职业中国共产党机关和国家机关人员中国共产党机关和国家机关职员(内勤)1 一般职业中国共产党机关和国家机关人员中国共产党机关和国家机关职员(外勤)2 一般职业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群众 团体、社会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 及其他成员组织人员 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群众团 体、社会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及其他 成员组织负责人 1 一般职业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群众 团体、社会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 及其他成员组织人员 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群众团 体、社会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及其他 成员组织职员(内勤) 1 一般职业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群众 团体、社会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 及其他成员组织人员 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群众团 体、社会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及其他 成员组织职员(外勤) 2 一般职业事业单位人员事业单位负责人1一般职业事业单位人员事业单位职员(内勤)1一般职业事业单位人员事业单位职员(外勤)2一般职业企业单位人员企业单位负责人1一般职业企业单位人员企业单位职员(内勤)1一般职业企业单位人员企业单位职员(外勤)2农牧渔业农业生产人员种子繁育员2农牧渔业农业生产人员种苗繁育员2农牧渔业农业生产人员农艺工2农牧渔业农业生产人员园艺工2农牧渔业农业生产人员食用菌生产工2农牧渔业农业生产人员热带作物栽培工2农牧渔业农业生产人员中药材种植员2农牧渔业农业生产人员农药喷撒工4农牧渔业农业生产人员农作物收割机械操作工3农牧渔业农业技术人员农学研究人员2农牧渔业农业技术人员土地整治工程技术人员2农牧渔业农业技术人员土壤肥料技术人员2农牧渔业农业技术人员农业技术指导人员2农牧渔业农业技术人员作物遗传育种栽培技术人员2农牧渔业农业技术人员农业工程技术人员2农牧渔业农业技术人员农业技术员2农牧渔业农业技术人员农作物植保员2农牧渔业农林专用机械操作与服务人员沼气工4农牧渔业农林专用机械操作与服务人员农村节能员3农牧渔业农林专用机械操作与服务人员太阳能利用工3农牧渔业农林专用机械操作与服务人员农村环境保护工3农牧渔业农林专用机械操作与服务人员农机驾驶操作员3农牧渔业农林专用机械操作与服务人员农机修理工3农牧渔业农林专用机械操作与服务人员农机服务经纪人2农牧渔业农业加工制造人员园艺产品加工工2农牧渔业农业加工制造人员棉花加工工3农牧渔业农业加工制造人员热带作物初制工2农牧渔业农业加工制造人员植物原料制取工3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职业等级分类表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规范(doc 60页)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规范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服务网点环境建设规范 (2) 第一节服务网点的分类 (2) 第二节服务网点建设总体要求 (4) 第三节服务网点建设要求 (5) 第三章基本服务礼仪 (9) 第一节仪容 (9) 第二节着装 (9) 第三节仪态 (10) 第四节工作环境 (11) 第五节常用礼节 (11) 第六节交流礼仪 (15) 第七节电话礼仪 (16) 第八节接待礼仪 (17) 第四章网点服务规范 (18) 第一节服务岗位 (19) 第二节网点日常管理 (21) 第三节服务行为 (25) 第五章销售服务规范 (31) 第一节职业道德 (31) 第二节销售行为 (32) 第六章承保服务规范 (34) 第一节职业道德 (34) 第二节承保各环节服务 (35) 第七章理赔服务规范 (37) 第一节职业道德 (37) 第二节理赔各环节服务 (38) 第八章投诉服务规范 (45) 第一节适用范围和定义 (45) 第二节职业道德 (45) 第三节投诉处理服务 (46) 第四节典型投诉处理 (49) 第九章内部服务规范 (52) 第一节服务原则 (52) 第二节业务处理 (53) 第三节办公事务 (54) 第十章服务禁语 (54) 第一节通用禁语 (55) 第二节销售服务禁语 (56) 第三节承保服务禁语 (56) 第四节接报案服务禁语 (57) 第五节查勘服务禁语 (57) 第六节定损服务禁语 (58) 第七节单证收集服务禁语 (59) 第八节处理外部投诉服务禁语 (59) 第九节内部服务禁语 (59)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规范 第一章总则 1.为全面贯彻落实公司“客服先行”战略,建设标准化客户服务体系,强化全员服务意识、统一服务形象、规范服务行为,特制定《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规范》。 2.各级机构人员在为外部客户提供服务过程中均应热情大方、礼貌尊重、不卑不亢、专业高效。 3.各级机构人员工作期间应以“维护公司利益、高效开展工作”为原则,强化内部服务意识,主动沟通协调,换位思考,不推诿、不拖沓,提升内部服务效率。 4.各级机构人员应熟知与本岗位相关的客户服务规范、客户服务承诺,以及客户服务相关规定。 5.各级机构人员在内外部服务过程中均应遵循首问责任制。首问责任制指各级机构人员在为客户办理业务,接待客户咨询,受理客户投诉,以及受理本级机构、下级机构咨询,解答上级机构询问过程中,第一个接受来访(来电)询问的人员为首问责任人,应尽最大可能为客户/同事排忧解难,做到第一受理人对问题跟踪处理,不敷衍、推诿,直至处理完毕为止。确属超出职责范围的事项,第一受理人应引导客户/同事到具有相应处理权限的同事处办理,并负责获得接办同事“事项已办理完毕”的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保险基本条款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个人保险基本条款 第一条 保险合同成立、生效和保险责任开始 投保人提出保险申请、本公司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合同成立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 自本合同成立、本公司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本合同生效,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生效对应日、保单年度均以该日期计算。 除另有约定外,本合同生效的日期为本公司开始承担保险责任的日期。 第二条 首期后保险费的交付、宽限期间及合同效力中止 分期交付保险费的,首期保险费后的年交、半年交、季交或月交保险费的交付日期分别为本合同年生效对应日、半年生效对应日、季生效对应日或月生效对应日。 投保人未按上述规定日期交付保险费的,自次日起六十日为宽限期间;在宽限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仍承担保险责任;超过宽限期间仍未交付保险费的,本合同效力自宽限期间届满的次日起中止。在本合同效力中止期间,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第三条 合同效力恢复(复效) 在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内,投保人可填写复效申请书,并提供被保险人的健康声明书或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书,申请恢复合同效力。经本公司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自投保人补交所欠的保险费及利息、借款及利息的次日起,本合同效力恢复。 自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内双方未达成协议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第四条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订立本合同时,本公司应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本合同的内容。对保险条款中免除本公司责任的条款,本公司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 本公司可以就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申请恢复本合同效力时,投保人应如实告知被保险人当时的健康状况。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本公司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本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本公司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本公司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本公司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本公司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退还保险费。 本公司在本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本公司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本公司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第五条 受益人 本合同包含身故保险责任的,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除本合同另有指定外,本合同约定的除身故保险金外的其他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受益人为数人的,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 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但需书面通知本公司,由本公司在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

中国人寿培训心得体会

中国人寿培训心得体会 很早之前就听朋友反复提到中国人寿保险。那时心里隐隐有些担忧,不知有没有这样的能力作好一名业务代理人。于是找了无数的理由搪塞。是不是上天注定要我奋勇向前呢?在朋友热情的不厌其烦的努力下,我懵懵懂懂地来到了中国人寿福建宁德分公司举办的20xx 年第12期新人培训班。 “优秀的新人伙伴们晚上好”,一声特别的问候把我带进了迎新会上。多么新奇的企业文化,连鼓掌都有特别的要求。在众志成城的呐喊声中揭开连续三天的新人培训课。 人在努力得不够、用心得不够的时候,总喜欢创造一些不是理由的理由来开脱自身,以便下台。总认为自己没有时间,没有能力。总认为成功依赖于某种天才,某种魔力,但是,我们可以看到成功的因素其实掌握在我们自己手中。一个人能飞多高,并非由人的其他因素决定,而是受他自己的信念所制约。成功与失败的差别是:成功者总是以最积极的思考、最乐观的精神支配和控制自己的人生,而失败者刚好相反。因此只要一句赞美、一个微笑或拥有一颗真挚分享的心,就可以给他人带去和分享美妙的成功感受。怀着感恩的心回报客户。也许这只是小小的善,小小的德,但都是成功的颗粒。 每一个成功的人,都有不平凡的传奇故事,这些不平凡的传奇,是靠着不断的努力奋斗出来的。给自己一个希望和订立一个目标,因为它们是催促人们向前的最大动力。只要有希望和目标,生命便不会枯竭,生命就有了活力。

在这些天里我学到了许多,当我们初当业务员的时候,面对的 第一个问题就是推销受阻出现了挫折感怎么办?要学会百折不挠的 精神,要有良好的心态,要不断学习技巧,发现并创造机会,与人沟通,建立诚信。退一步说,即便客户拒绝,我们从交往中不是多了一个朋友吗。有朋友的路,会越走越通的。在保险上得不到他们的帮助,说不定在别的方面让你受益匪浅呢。当然这要求我们一定要开诚布公,以信取人。因为信任是一种有生命的感觉,是连接人与人之间的纽带。 生活、事业都需要激情,它就像一把利剑,穿透寒冰封锁的静寂,让我们能露出生命的光。每个人都会感动于自然的声音,譬如夏夜蛙虫鸣唱,春晨鸟雀的啾唧,甚至刮风天里滔天骇浪的交响。然而,它之所以成为美乐不都是人们用心去体会才能成就的吗?让我们鼓 起勇气,用真诚的承诺,真情的回报,去追求收获的明天吧! 加入中国人寿是绝大多数年轻人毕业后的梦想,她名声卓越、 实力强大,并且在一个极具发展潜力的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有着强烈的吸引力和号召力,而我成为了众多幸运者中的一员,在中国人寿 养老保险公司市场拓展部开始了我的职业生涯。为期半个月的新员入司培训在集团公司教育培训部科学统筹、合理部署下取得了圆满成功,从拓展训练到理论学习,从课程设计到课余活动,从学员学习到学员生活无不体现了教育培训部工作的周密、细致和以人为本的原则,正是这次培训让我充分了解了一个真实的中国人寿,一个真实的中国保险业,也了解了一个真实的自我。

中国人寿财产险保险基本险条款

中国人寿财产险保险基本险条款 保险标的范围 第一条下列财产可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 (一)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财产; (二)由被保险人经营管理或替他人保管的财产; (三)其他具有法律上承认的与被保险人有经济利害关系的财产。 第二条下列财产非经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 (一)金银、珠宝、钻石、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古书、古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 (二)堤堰、水闸、铁路、道路、涵洞、桥梁、码头; (三)矿井、矿坑内的设备和物资。 第三条下列财产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 (一)土地、矿藏、矿井、矿坑、森林、水产资源以及未经收割或收割后尚未入库的农作物; (二)货币、票证、有价证券、文件、帐册、图表、技术资料、电脑资料、枪支弹药以及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 (三)违章建筑、危险建筑、非法占用的财产; (四)在运输过程中的物资;

(五)领取执照并正常运行的机动车; (六)牲畜、禽类和其他饲养动物。 保险责任 第四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损失,保险人依照本条款约定负责赔偿: (一)火灾; (二)雷击; (三)爆炸; (四)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第五条保险标的的下列损失,保险人也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拥有财产所有权的自用的供电、供水、供气设备因保险事故遭受损坏,引起停电、停水、停气以致造成保险标的直接损失; (二)在发生保险事故时,为抢救保险标的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 第六条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 责任免除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支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 分支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分支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化,建设善于引领公司科学发展的坚强领导集体,造就高素质的经营管理骨干人才队伍,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管金融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要求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高管人员指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公司和计划单列市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地市级中心支公司(含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辖的支公司,下同)领导班子成员、区县级支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包括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工会主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经理、副经理、经理助理等。 第三条总公司党委对分支机构高管人员的管理,必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市场认可,坚持、公开、竞争、择优,坚持权利与责任统一、激励与约束并重,坚持依法办事、程序合规。 第四条分公司专家参照高管人员管理。 职数设置及聘期 第五条分支机构高管人员职数主要按照相应层级机构保费规模设置,兼顾当地区域经济状况和市场保费规模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并根据实际需要配备。 (一)省级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和专家最高职数按以下标准掌握: 1.保费规模5亿元以下的,班子成员不超过3名; 2.保费规模5亿元至10亿元的,班子成员不超过4名,专家可设1名; 3.保费规模10亿元至20亿元的,班子成员不超过4名,专家不超过2名; 4.保费规模20亿元以上的,班子成员不超过5名,专家不超过2名。 (二)地市级中心支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最高职数按以下标准掌握: 1.保费规模8000万元以下的,班子成员不超过2名; 2.保费规模8000万元至3亿元的,班子成员不超过3名; 3.保费规模3亿元至10亿元的,班子成员不超过4名,至少有1人兼任所辖区县级支公司主要负责人;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职业代码表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职业代码表 意外伤害保险职业分类表 大分类中分类小分类职业类别01000101公务员、职员(内勤)1 一般职业机关、团体、公司000102维修工、司机(外勤)2 000103其他工作人员1 1101010101种植业者4 农牧业农业010102养殖业者4 010103果农4 010104苗圃工4 010105农业管理人员(不亲自作业)1 010106农业技师4 010107农业工人4 010108农业机械操作或维修人员4 010109农业实验人员4 010110农副特产品加工人员4 010111热带作物生产人员4 010112长短工4 010113农具商4 102010201畜牧管理人员(不亲自作业)1 畜牧业010202圈牧人员4 010203放牧人员4 010204兽医4 010205动物疫病防治人员4 010206实验动物饲养人员4 010207草业生产人员4 010208家禽、家畜等饲养人员4 010209其他畜牧业生产人员4 010210畜牧管理人员(亲自作业)4 010211昆虫(蜜蜂)饲养人员4 010212宠物健康护理员4 2201020101渔场管理人员(不亲自作业)1渔业内陆渔业020102渔场管理人员(亲自作业)3 020103养殖工人(内陆)3 020104养殖工人(沿海)3

020105捕鱼人(内陆)3 020107水产实验人员(室内)1 020108捕鱼人(沿海)6 020109水产品加工人员3 020110水族馆经营者3 202020201海洋渔船船员特别费率海上渔业(备注1) (备注2)020202近海渔业特别费率 船长等管理人员特别费率 工程师特别费率 大副、二副、三副特别费率 甲板手特别费率 捕鱼人特别费率 厨师特别费率 雷达操作员特别费率 020203远洋渔业特别费率 船长等管理人员特别费率 工程师特别费率 大副、二副、三副特别费率 甲板手特别费率 捕鱼人特别费率 厨师特别费率 雷达操作员特别费率3301030101山林管理员2 木材森林 业造林业030102山地造林工人4 030103森林防火员6 030104平地育苗人员1 030105实验室育苗栽培人员1 302030201生产行政管理员2 砍伐业030202伐木工人6 030203运材车辆司机及押运人员6 030204起重机操作工人6 030205装运工人6 030206领班4 030207木材工厂现场工作人员4 303030301一般工作人员4木材加工业030302技术人员4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文件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额存款合同书(意向版) 合同编号: 甲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传真: 乙方:银行(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传真: 为促进甲、乙双方业务发展,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下存款协议: 第一条特别承诺 1、甲方以协议存款方式存入乙方的款项,并不包括保险企业的自有资金,均为甲方保险客户保费和中间业务资金,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担保,不提前支取带代款额度80%。 2、甲方以大额存款的方式存入乙方的款项,不得为甲方保险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欠乙方的债务承担任何担保责任,乙方也不得接受甲方保险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以甲方的存款所提供的担保。 3、乙方及乙方分支机构若与甲方保险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发生任何纠纷,乙方及分支机构不得采取任何损害甲方存款利益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冻结、扣划、延迟支付本金利息等行为。 4、乙方是经批准合法成立并存续的银行金融机构,乙方对甲方按本合同存

入的款项将按国家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按国家规定运用。 5、乙方承诺在向监管部分或上级主管部门(包括但不限于总行)报送年度和季度会计报表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该年度和季度会计报表及相关资料。 6、乙方承诺本合同项下甲方存入乙方的存款资金不用于国家产业政策、宏观调控政策相违背的项目。 7、甲方已获得有关部门的同意,有权签订本合同,乙方对此已完全知晓。 第二条存款金额及期限 1、甲方共分次合计存入乙方人民币亿元。 2、存款的期限均为年零天。 3、存款起讫日期详见本合同款项下乙方出具的“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该证书即大额存款凭证)。 第三条划款时间及方式 甲方共分次向乙方划款,期限如下: 第一次划款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次划款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次划款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上述划款期限内具体的划款时间及帐户等信息,以乙方的书面划款指令为准。 第四条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 1、甲方的资金每一次划拨到达乙方指定帐户后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应为甲

参加中国人寿保险培训心得5篇

参加中国人寿保险培训心得5篇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下面是小编搜集的参加中国人寿保险培训心得5篇,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参加中国人寿保险培训心得(1) 光阴似箭,时间飞快地旋转。九天的时间对我们来说简直太短暂了,当我们还在兴头上时,培训已经走向了尾声,当伙伴们依依不舍地道别时,我们说下次提升班时还可以再见。毕竟每个人都肩负着重任来到了这里,其实学习并不是我们的最终目的,最终目的是提升技能服务营销团队。我们带着无比激动的心情,回到自己的团队,回到伙伴们的身边。心里一直在想这么长时间家里不知怎么样了,并且急于把学到的东西一下子展现出来,用到我们的团队中。让我们的团队与我们一起快速的成长起来! 这次培训与第一轮培训间隔不过三个月时间,可伙伴却变了很多,大家不再浮躁,个个都显得成稳了许多!记得第一轮在分班演练时,伙伴们还为自我介绍发愁、担心、紧张不已,可不过短短的两个多月时间,伙伴们连产说会的课件都能讲得很好。不会找不到思絮,专题可以信手拈来,显得是那样的轻而易举!其实说真的,在这里学习我的压力很大,不是因为我什么都不会,而不因为优秀的伙伴太多太多。他们每个人都有闪光的地方,每个人都是我的老师,我很庆幸可以跟这些优秀的人儿一起学习、一起进这跟可步!非常感谢公司给我这个机会!只惜没有足够的时间,真恨时间过得太快!短短的几天时间我的感慨颇多,以下是我在本次培训班中的一些感受: 一、从卢兴祥老师的《人寿保险运作的基本机理——储蓄成份》中让我更深层次对保险的有了了解;到《KPI的分析》、《基本法与团队激励》、《“三个经营手册”之532经营策略》、《职场布置与海报制作》让我知道怎样更好的服务营销团队、更好的帮助伙伴们发现问题;再到《产说会的经营和创新》、《课程设计思路及编排重点》、《辅导者应有的认识》、《沟通与激励》、《新人辅导要领》、《辅导新人需求为导向》让我更清楚地知道怎样作为伙伴的老师,怎样找到伙伴问题的所在、怎样更好地去解决问题!最后《思维模式的建立》、《如何编排行事历》、《企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境外上市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e715456439.html,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境外上市 作者: 来源:《管理学家》2012年第02期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最大的人寿保险公司,总部位于北京。作为《财富》世界500强和世界品牌500强企业——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的核心成员,公司以悠久的历史、雄厚的实力、专业领先的竞争优势及世界知名的品牌赢得了社会最广泛客户的信赖,始终占据国内保险市场领导者的地位。 中国人寿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同龄,是国内最早经营保险业务的企业之一,肩负中国寿险业探索者和开拓者的重任,走过了长达半个多世纪的发展历程,深谙国内寿险市场经营之道。2003年12月17和18日,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在纽约和香港上市,并创造当年全球最大规模的IPO。2007年1月9日,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回归国内A股上市,自此公司成为国内首家“三地上市”的金融保险企业。 经过长期的发展和积淀,中国人寿拥有比肩全球的雄厚实力。截至2010年,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已连续八年入选(《财富》“世界500强”。作为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的核心成员单位,截至2010年12月31日,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总资产达人民币14,105.79亿元,位居国内寿险行业榜首。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向个人及团体提供人寿、意外和健康保险产品,涵盖生存、养老、疾病、医疗、身故、残疾等多种保障范围,全面满足客户在人身保险领域的保险保障和投资理财需求。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约1.29亿份有效的个人和团体人寿保险单、年金合同及长期健康险保单,亦提供个人、团体意外险和短期健康险保单和服务。 中国人寿分拆上市之痛 2004年初,美国发生了一起股市诉讼案,该案披露了中国人寿的很多负面信息;中国人 寿的反驳是,这是我们公司的事情,没必要解释,但是美国股东不能接受。这一矛盾的根源在于中国人寿海外分拆上市的模式。分拆上市在当时是最合适的模式,上市当天收盘价和上市价比较,香港股市上升26%,纽约股市上升27%。但是,分拆上市也有弊端,一个是法律问题,一个是经营问题。 法律问题:一是中国人寿是由人寿集团发起的;二是合并计税并退给人寿集团没有法律依据。三是人寿集团在分拆重组、转移债务过程中有法律上的瑕疵。 经营问题:一是上市的公司报表仅能反映分拆之后的财务状况,不能反映分拆之前的财务状况;二是确定净资产时,忽略了无形资产,会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发行时认购数量是发行数量的20倍,在香港已多年不见的排队认购现象重新出现;中国

参加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签约)培训学习个人心得体会

怀着空杯的心态和期待的心情,我有幸参加了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第4期组训培训班。通过20余天的积极参与和全心投入,我在对寿险的知识、态度、技巧和习惯等各个方面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和可喜的成绩,这一切的取得,与领导的帮助和指导是分不开的,如果没有领导的关心,我就没有机会参加这样高水平、高规格、超强度、超极限的提升班。在此向领导的关怀表示衷心的感谢! 培训班的课程紧张而有序,培训班的氛围严肃而又活泼。回首难忘的日日夜夜,收获良多,感慨万千,现向领导汇报如下: 一、态度决定一切,理念产生力量。第4期组训班有两条醒目的精神标语:一条是——寿险是人才的事业,人才是教育的事业,教育是培训的事业;另一条是——我为寿险而来,我为成功而来,我为理想而来。从培训班一开始我就把它们当作我的座右铭,时刻牢记在心,把首先端正态度作为成功与收获的起步。米卢曾说过:“态度决定一切1只有从心里认同了学习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才能使行动变自发为自觉,才能产生良好和积极的效果。培训班为期三周的课程也有效地证明了这一点。第一节课班主任就要求我们认真思考这样的一个问题:在培训班过程中如何学习,想学到什么,学习后对自己有哪些期望?我觉得,首先要明确目标,树立信心,理论联系实际,严格遵守纪律。从一点一滴的小事情做起,踏踏实实朝大目标走去。不仅要以饱满的热情,专注的精神来听好每一堂课,同时也要学习讲师的授课技巧,互动的丰采,也要与各个地区的伙伴多沟通,多交流,从他们身上吸取更多的营养和灵感,每位伙伴都是老师,每位伙伴身上都有闪光的亮点,有着非常优秀的品格值得我去欣赏和学习。这样的机会,人生能有几回?有什么理由不去珍惜和努力呢?积极向上的态度是进步的根本保障,良好的心态本身就是一笔宝贵的财富。总比别人多付出一点,总比别人多努力一些,总比别人多学习一分,离成功总会近些再近些。这是培训班给我的感受之一。

1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简介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简介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代表国家控股的全国性商业寿险公司,其前身是创立于1949年10月的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和分设于1996年2月的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及1999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的中国人寿保险有限公司。2003年6月30日,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保监会批准,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注册成立,同年12月17日及18日分别在美国纽约和香港两地上市。在中国保险市场居领先地位。 公司遍布全国的广泛分销网络由个人代理人、直销人员及专业和兼业代理机构组成,提供个人人寿保险、团体人寿保险、意外险及健康险等产品和服务。截至2005年6月30日,中国人寿拥有超过6554万份有效的个人和团体人寿保险单、年金合同及长期健康险保单,1.5亿份个人和团体意外险及短期健康险保单,拥有和管理的有效长期寿险保单超过1.2亿份。 在美国著名财经杂志《财富》评选的2002年度全球500强企业中,中国人寿以营业总收入排名第290位,成为我国内地首家进入全球500强保险企业。 2003年度、2004年度全球500强企业中,中国人寿连续入选,排名分别为第241位、第212位。在世界著名金融杂志《欧洲货币》组织进行的 2003年度亚洲企业评选中,中国人寿被评为亚洲最好的保险公司。2004年9月1日,在《亚洲金融》评选的亚洲寿险公司50强(不包括日本)中,中国人寿排名第一。由世界品牌实验室和世界经济论坛共同举办的第二届《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评选中,中国人寿品牌价值从2004年的人

民币427.67亿元上升至2006年人民币486.67亿元,是我国保险行业的第一品牌,并名列我国最具价值品牌前十位。 [企业文化] 公司秉持“成己为人,成人达己”的“双成”理念,倡导“求真务实、规范严谨、令行禁止、艰苦奋斗、创新争先”的工作作风,积极推进“外塑形象、内树精神”的文化建设工程,全面塑造“厚重诚信、自强致远”的企业品格。 中国人寿的十大优势 (一)历史悠久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是国有独资的中国大陆最大的专业化商业寿险公司,隶属国务院领导,已有50多年的悠久历史,规模最大,客户最多,覆盖最广。据《亚洲周刊》最新公布的2001年度“亚太地区最大的100家人寿保险公司”排名显示,中国人寿排名第13位,是中国大陆排名最高的人寿保险公司。 (二)资金雄厚 2001 年底,公司总资产达到2214.4亿元,占全国保险公司总资产的48.18%,资产规模占全国保险公司的半壁江山。2001年公司保费收入达到812.36亿元,占全国寿险市场57%的市场份额,始终是中国寿险市场的业界领袖,在我国民族寿险业中发挥着主渠道作用。 (三)服务网点密布 销售网络分布广泛,遍及全国,共设有县以上4800多个分支机构,建立城乡代理网点52500个,另有兼业代理机构12000个,聘用个人代理人员60万余人。在日本设有办事处。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国寿附加学生儿童重大疾病保险利益条款 第一条 保险合同构成 国寿附加学生儿童重大疾病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是本公司特定个人人身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附加合同,依主合同投保人的申请,经本公司审核同意而订立。 本附加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国寿附加学生儿童重大疾病保险利益条款(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利益条款)、短期保险基本条款(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基本条款)条款、批注、附贴批单、投保单,以及与本附加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声明和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 第二条 投保范围 凡出生二十八日以上、身体健康的学生、儿童,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主合同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第三条 保险期间和续保 本附加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一年,除另有约定外,自本附加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约定终止日二十四时止,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本公司协商确定。 本附加合同的续保与主合同相同。 第四条 重大疾病 本附加合同所指重大疾病,是被保险人发生符合以下定义所述条件的疾病、疾病状态或手术,共计十种。重大疾病的名称及定义如下: 一、恶性肿瘤 指恶性细胞不受控制的进行性增长和扩散,浸润和破坏周围正常组织,可以经血管、淋巴管和体腔扩散转移到身体其它部位的疾病。经病理学检查结果明确诊断,临床诊断属于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的恶性肿瘤范畴。 下列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 1.原位癌; 2.相当于Binet分期方案A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3.相当于Ann Arbor分期方案I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 4.皮肤癌(不包括恶性黑色素瘤及已发生转移的皮肤癌); 5.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所患恶性肿瘤。 二、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重大器官移植术,指因相应器官功能衰竭,已经实施了肾脏、肝脏、心脏或肺脏的异体移植手术。 造血干细胞移植术,指因造血功能损害或造血系统恶性肿瘤,已经实施了造血干细胞(包括骨髓造血干细胞、外周血造血干细胞和脐血造血干细胞)的异体移植手术。 三、急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指因多种原因(先天性疾病除外)造成的双肾脏功能突然地急剧衰竭,达到尿毒症期,经诊断后已经进行了至少60天以上的规律性透析治疗或实施了肾脏移植手术。 四、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指因肝炎病毒感染引起肝脏组织弥漫性坏死,导致急性肝功能衰竭,且经血清学或病毒学检查证实,并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重度黄疸或黄疸迅速加重; 2.肝性脑病; 3.B超或其它影像学检查显示肝脏体积急速萎缩; 4.肝功能指标进行性恶化。 五、良性脑肿瘤 指脑的良性肿瘤,已经引起颅内压增高,临床表现为视神经乳头水肿、精神症状、癫痫及运动感觉障碍等,并危及生命。须由头颅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检查(MRI)或正电子发射

中国人寿保险《新人培训办法》

《新人培训手册》:目录 第一章寿险的基本知识第一节风险与保险 第二节人身保险的特征与分类 第三节人身保险合同要素与条款 第四节人身保险的经营 第二章寿险商品及其功能第一节寿险商品的功能 第二节寿险商品条款要素 第三章寿险核保核赔基础知识第一节寿险核保知识 第二节寿险核赔知识 第三节公司理赔服务介绍(平安保险公司) 第四章寿险专业化推销流程第一节专业化推销 第二节寿险专业化推销流程

第五章主顾开拓 第一节主顾开拓的意义 第二节主顾开拓的方法 第三节主顾开拓途径与技巧 第六章接触前准备与接触第一节接触前准备 第二节接触 第七章说明 第一节促成的时机 第二节促成的方法 第三节促成的话术 第四节如何诱导客户鉴约 第八章促成 第一节拒绝的原因 第二节拒绝处理的原则与方法 第九章拒绝处理

第十章售后服务 第一节风险与保险 一、风险的定义、分类与对策 1、险的定义 风险是指在特定客观情况下,在特定的期间内,某种损失发生的可能性。例如,炒股票可能赚钱,也可能赔钱,这就叫有风险。 2、风险的分类 按不同的标准分类,风险有许多种。按性质划分,风险可分为两类:

●纯粹风险: 指造成兵贵神速可能性的风险,其所致结果有两种,即损失和无损失。例如:水灾、火灾、疾病、意外等。 ●投机风险: 指可能产生收益和造成损害的风险,其所致结果有三种,即损失、盈利和无损失。例如:赌博、股票买卖、市场风险等。 风险的出现是不能避免的,但我们可采取一些办法来防范风险。 3、防范风险的对策 ●避免风险 是指设法回避损失发生的可能性,从根本上消除特定风险的措施。例如:如果害怕出现航空事故,可以不乘坐飞机来避免此类事故的发生。 这是一种消极的对策,并不是所有的风险都可以用此种方法来避免的。对于天灾、战争等人力不可抗拒原因所产生的风险,这种方法根本没有作用。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雇主责任保险A条款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雇主责任保险(A)条款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以及批单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均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第三条本保险合同所称工作人员,是指与被保险人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年满十六周岁的劳动者及其它按国家规定和法定途径审批的劳动者。 保险责任 第四条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的工作人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因下列情形导致伤残或死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 (四)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交通事故及意外事故伤害; (七)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 (八)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 (九)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 (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它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以下简称“法律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的限额也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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