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简答题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简答题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简答题

行政法名词解释重点

1 行政法:是调整行政权被行使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以及对行政权进行规范和控制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 行政法律事实:是由行政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行政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现象或事实,简称法律事实。

3 行政关系:就是行政权被行使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

4 行政法规:是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5 行政法律关系:是指为行政法所调整和规定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与义务内容的各种社会关系。

6 部门规章:是国务院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7 行政法的法源:即行政法的渊源,是指行政法的外部表现形式。

8 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是指参加行政法律关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9 行政法律关系客体: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中当事人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10 行政法律关系内容: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

务。

11 行政法律关系变更:就是指行政法律关系构成要素的变更。

12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贯穿于全部行政法律规范之中的,调整和决定行政主体全部行为的基本准则。

13 行政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14 行政机关:指一个国家的统治阶级根据其统治意志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设置的行使国家权力组织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机关。

15 行政法制监督: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上级行政机关专门行政监督机关及国家机关体系以外的公民组织依法对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是否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和是否遵纪守法所进行的监督。

16 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做出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

17 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针对不特定的行政管理对象实施的行政行为,

包括行政主体制定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行为,也包括行政主体制定的行政措施发布行政命令、通知、通告、决议、决定的行为等。

18 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对特定的行政管理对象实施的行政行为,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行为,通常以具体的、完整的行政决定的形式表现出来。

19 行政立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活动。

20 行政许可:是指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经依法审查,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等形式,赋予或确认行政相对方从事某种活动的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21 行政强制:是指行政主体为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保障行政管理的顺利进行,对行政相对方的人身及财产等采取的强制性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总称。

22 行政强制执行: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拒不履行行政法上的义务,行政机关或人民法院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迫使其履行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

23 代执行:是指行政强制执行机关或第三人代替义务人履行法定义务,并向义务人征收必要费用的强制执行措施。

24 执行罚:是指行政强制执行机关对拒不履行不作为义务或不可替代的作为义务的义务主体,科以金钱给付义务,以促使其履行义务的强制执行措施。

25 即时强制:是指因情况紧急,为了达到预期的行政目的,行政主体不以相对方不履行义务为前提即对相对方的人身自由和财产予以强制的活动或制度。26 行政合同:是指行政主体之间,行政主体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为了实现行政管理的目的,依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而确立、变更或消灭相互权利与义务的协议。

27 行政指导:是行政机关在其所管辖的事务范围内,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或者法律原则,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用非强制性的方法和手段,取得该行政相对方的同意或协助,有效地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得主动的管理行为。

28 行政处罚:是行政主体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给予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29 行政监督:就是行政机关实施的法律监督。即行政系统内部上下级之间的法律监督以及行政系统内部设立的专门监督机关的法律监督。

30 行政责任:是指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因行政违法或行政不当,违反其法定职责和义务而应依法承担的否定性法律后果。

31 行政违法:是指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在行政管理过程中,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

32 行政不当:也叫行政失当,指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再执行行政管理过程中做出的行政行为虽然合法但不合理。

33 行政救济: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害其合法权益,而请求有权的国家机关依法对行政违法或行为不当行为实施纠正,并追究其行政责任,以保护行政相对方的合法权益的一种法律制度。

34 行政复议: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条件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行政机关对该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处理决定的活动。

35 行政复议决定:行政复议机关对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事实、证据和法律规范进行审查后,应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和是否适当作出复议决定。

36 行政赔偿:又称行政侵权赔偿,是指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因其行为违法而侵犯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了损害,由行政主体给予赔偿的法律制度。

37 行政赔偿义务机关:是负有行政赔偿义务的行政主体

38 行政追偿:就是国家向行政赔偿请求人支付赔偿费用后,依法责令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公务员、受委托组织和人员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的法律制度。

39 行政诉讼:是解决行政争议的重要法律制度。

40 行政诉讼法:指有关调整人民法院和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审理行政案件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所形成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41 国家行为:是指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国防部、外交部等根据宪法和法

律的授权,以国家的名义实施的有关国防和外交事务的行为,以及经宪法和法律授权的国家机关宣布紧急状态、实施戒严和总动员等行为。

42 级别管辖:是指上下级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43 地域管辖:又称“区域管辖”,是指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44 共同管辖:是指两个以上法院同时对一个案件均有管辖权。

45 裁定管辖:指在特殊情况下,由法院已移送、指定等行为确定的管辖。

46 移送管辖:指某一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后,发现本院对该案件没有管辖权,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

47 指定管辖:是指上级人民法院以裁定的方式指定某一下级人民法院管辖某一行政案件。

48 行政诉讼参加人:是指参加行政诉讼的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

49 行政诉讼参与人:是指除审判人员书记员执行人员以外的参与行政诉讼的人。

50 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两个以上主体,因同一具体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或者因同样具体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的诉讼。

51 共同诉讼人:是指共同诉讼案件的当事人。

52 诉讼代理人:是指以当事人名义,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代替或协助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53 审判监督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发现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对案件再次进行审理的程序。

54 行政诉讼证据:是指在行政诉讼中用以证明案件实施情况的一切材料和事实。

55 举证责任:是法律假定的一种后果,特指承担该责任的当事人必须对自己的主张举出主要的事实根据,以证明其确实存在,否则将承担败诉后果。

56 行政诉讼判决:是指人民法院根据事实,依据法律、法规,参照规章,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做出的实体裁判。

57 行政诉讼裁定:是指在行政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针对行政诉讼程序问题作出的判决。

58 行政诉讼决定:是指人民法院在诉讼期间,对诉讼中遇到的特殊事项作出的裁决。

59 行政诉讼执行: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对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保证生效法律文书的内容得到实现的活动。

60 非诉行政案件执行: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既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机关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由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措施,使具体行政行为得以实现的制度。

问答题重点

1 试述行政法的发源。答:行政法的法源:即行政法的渊源,是指行政法的外部

表现形式。

行政法的法源共有以下表现形式:(1)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一切立法的根据。我国宪法所包含的行政法规范主要有:关于国家行政机关的设置、组成及基本职权、职责的规范;关于国家行政机关的活动基本原则的规范;关于公民在有关行政法律关系中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的规范。(2)法律。作为行政法主要渊源的法律,有两种情况:一是某一项法律的全部法律规范都属于行政法规范。二是某一项法律,只有其中一部分和某一条款属于行政法规范,其他部分或条款属于其他性质的法律规范。( 3 )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这是行政法最主要的渊源,但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并不全部是行政法规范,它们也可以是其它部门法的渊源。(4)地方性法规和地方行政规章、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5 )与行政法有关的法律解释。包括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行政解释和地方解释。此外,我国政府所签订、加入或承认的国际条约,以及中共中央和国务院联合发布的法律文件,其中涉及行政内容的也是行政法的法源。

2 试论行政合法性原则。答:所谓行政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法治原则的核心内容。它是指行政权力的设立、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要求,不能与法律相抵触。行政合法性原则要求行政主体必须严格遵守行政法律规范的要求,不得享有行政法规范以外的特权,超越法定权限的行为无效;违法行政行为依法应受到法律制裁,行政主体应对其行政违法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行政合法性原则包括实体合法和程序合法两个方面的内容。行政合法性原则应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要求:

(一)任何行政职权都必须基于法律的授权才能存在

(二)任何行政职权的行使应依据法律、遵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这就要求行使行政权力不仅应遵循实体法规范,而且应遵循程序法规范,二者不能偏废。

(三)任何行政职权的授权和委托及其运用都必须具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宗旨。

3 试论行政合理性原则。答:行政合理性原则是行政法法治原则的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指行政机关不仅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种类和幅度范围作出行政决定,而且要求这种决定应符合法律的意图和精神,符合公平正义等法律理性。

其具体要求主要有:

(一)行政行为的动因应符合法律的目的

(二)行政行为应建立在正当考虑的基础上,要有正当的动机

(三)行政行为的内容应合乎情理。

4 什么是行政主体?它有哪些特征?答:行政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特征:(一)行政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的组织;(二)行政主体是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的组织;(三)行政主体是能够独立对外承担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5 什么是行政机关?它有哪些特征?答:国家行政机关是指一个国家的统治阶级根据其统治意志,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行使国家权力、组织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机关。它具有以下特征:( 1 )国家行政机关是具有国家强制性质的社会组织。

(2)国家行政机关是具有较强的执行色彩的组织。(3)国家行政机关是按照一定的层次和结构组织起来并按照科学方法依法进行活动的组织。

6 什么是公务员?其法律地位如何?答: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其法律地位是指公务员在各种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综合表现。因其具有双重的法律身份而享有不同的法律地位。一方面,公务员是公民。这一身份决定了公务员首先享有自然人的法律地位。另一方面,公务员是国家的公务员。这一身份决定了公务员享有公务员的法律地位。

这样的双重身份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会发生冲突,在发生某种法律责任的承担时应当准确加以划分。

7 试述行政授权的概念与特征。答:是指法律法规将行政职权及行政职责的一部或全部授给非行政机关的社会组织行使的法律行为。

特征:( 1 )行政授权是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作出的。(2)行政授权引起职权和职责的同时转移,被授权的组织在接受职权的同时,也必须接受行政职责。( 3 )被授权的组织在被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自主地行使行政职权。

8 试述行政委托的概念、特征及条件。答: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将某项行政职能委托给某一机关、机构、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办理的行为。具有以下特征:( 1 )行政委托的委托人必须是国家行政机关。其他非行政机关的委托不能称为行政委托。( 2 )行政委托中的委托事项必须在行政机关的职权范围内。(3)行政委托中的被委托的对象可以是行政机关和行政机构,也可以是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社会组织。

9 什么是行政法制监督? 行政法制监督的主体、对象及内容是什么?答:行政法制监督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上级行政机关专门行政监督机关及国家机关体系以外的公民组织依法对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是否依法行使职权和是否遵纪守法所进行的监督。

行政法制监督的主体是指依法对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是否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和是否遵纪守法进行监督的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上级行政机关、专门行政监督机关以及国家机关体系以外的公民、组织。

行政法制监督的对象是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行政法制监督的内容是监督行政主体是否依法行使行政职权以及国家公务员和被授权组织中的工作人员是否遵纪守法。

10 试述行政法制监督主体的监督方式。答:(一)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国家权力机关对行政主体的监督是全面的,具有最高权威性的。其监督方式主要有法律监督、工作监督、人事监督。

(二)国家司法机关的监督国家司法机关的监督包括审判机关的监督和检察机关的监督。审判机关的监督主要是通过行政诉讼的方式进行。

检察机关的监督主要是通过查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案件的方式进行。

(三)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是指行政监察机关审计机关和上级行政机关的监督,属于内部监督,有较大的监督范围。

行政监察机关主要是对国家公务员遵纪守法情况进行监督。国家审计机关主要是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财政收支行为进行监督。

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负有领导和监督责任,主要是通过检查工作受理复议申请等方式进行监督。

(四)国家机关体系以外的公民、组织的监督公民、组织的监督主要是通过批评、建议、检举、揭发或申诉、申请等方式进行。

11 行政行为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 答: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

做出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

特征:(1)行政行为是执行法律的行为,具有从属法律性。(2)行政行为具有一定的裁量性。( 3 )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时具有单方意志性,不必与行政相对方协商或征得其同意,即可依法自主作出。( 4 )行政行为是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带有强制性,行政相对方必须服从并配合行政行为。

12 行政行为的成立应当具备哪些条件?答:行政行为的成立是指行政行为的形

成或作出。

成立须具备以下条件:(1)主体条件。作出行政行为的主体必须是拥有行政职权的国家行政机关的公务人员,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工作人员,或者是受行政主体委托的组织的工作人员。(2)主观条件。作出行

政行为的主体在主观上有凭借行政职权产生、变更或消灭某种行政法律关系的意图,并且显露达到该种效果的意思表示。(3)客观条件。作出行

政行为的主体在客观上有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并通过一定的外部行为方式表现出来。( 4 )法律效果条件。行政行为作出后应当能够产生一定的直接或间接的法律效果,即使某种行政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使行政相对方的权利义务因此受到影响。

13 试述行政行为的内容与效力。答:行政行为的内容就是指某个行政行为对行政相对方的权利义务等产生的具体影响。

概括起来,行政行为内容有(1)赋予权益和剥夺权益。( 2 )科以义务和免除义务(3)确认法律事实和法律地位。

行政行为的法律效力有公定力、确定力、拘束力、执行力。

14 试述行政立法的概念和特点。答:行政立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活动。

特点:行政立法的行政性质。行政立法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调整的对象主要是行政管理事务及与行政管理密切相关的事务;其根本目的是实施和执行权力

机关指定的法律,实现行政管理职能。

行政立法的立法性质。行政立法是有权行政机关代表国家以国家的名义制定行政规范的活动;行政立法所制定的行为规则属于法的范畴,具有普遍性规范性和强制性等法的基本特征;行政立法必须遵守相应的立法程序。

15 我国的行政立法主体包括那些?

答:行政立法主体是指依法取得行政立法权,可以制定行政法规或行政规章的国家行政机关。

我国的行政立法主体为: (一)国务院;(二)国务院各部门;(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较大市的人民政府

16 我国的行政立法程序包括哪些内容?

答:是指行政立法主体依法定权限制定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应当遵循的步骤、方式和顺序。包括:起草;征求意见;审查;通过;签署;发布与备案。

17 什么是行政许可?其主要特征有哪些?

答:行政许可是指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经依法审查,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等形式,赋予或确认行政相对方从事某种活动的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许可的特征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 ). 行政许可是依申请的行政行

为.(2). 行政许可的内容是国家一般禁止的活动.(3). 行政许可是行政主体赋予行政相对方某种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具体行政行为.(4). 行政许可是一种外部行政行为.(5). 行政许可是一种要式行政行为.

18 试述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

答:(1)合法性原则。(2)公开、公平、公正原则(3)便民原则(4)救济原则( 5 )信赖保护原则(6)行政许可一般不得转让原则(7)监督原则.

19 试述行政许可的设定原则与设定事项。答:行政许可的设定原则:

(1)设定行政许可应当遵循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律。

(2)设定行政许可应当有利于发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

(3)设定行政许可应当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行政许可的设定事项:

(1)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2)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

(3)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

(4)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

(5)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

20 什么是行政许可实施主体?其范围是怎样的?答:行政许可实施主体是指行使行政许可权并承担相应责任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行政许可实施主体主要有三种:法定的行政机关;被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被委托的行政机关。

21 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是怎样的?

答:(1)申请与受理。(2)审查与决定。(3)期限。(4)听证(5)变更和延续。(6)特别规定。

22 试述行政强制的概念与特征。答:行政强制是指行政主体为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保障行政管理的顺利进行,对行政相对方的人身及财产等采取的强制性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总称。

特征:( 1 )行政强制的主体是行政主体,即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2)行政强制的对象是相对方的财物和人身自由。

(3)行政强制的目的是为了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保障行政管理的顺利进行。

23 什么是行政强制执行?它有哪些特点?答:行政强制执行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拒不履行行政法上的义务,行政机关或人民法院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迫使其履行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

特点:( 1 )行政强制执行以行政相对方不履行行政法上的义务为前提。(2)行政强制执行由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或者人民法院实施。

(3)行政强制执行的对象范围广泛。

(4)行政强制执行不允许进行执行和解。

24 试述行政强制执行的种类和具体实施方式。

答:行政强制执行的种类:(一)间接强制执行:分为代执行、执行罚。(二)直接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执行的实施方式:(一)对财产的行政强制执行方式。 a 强制划拨 b 强制扣缴 c 强行退还 d 强行拆除(二)对人身的强制执行方式。(三)对行为的行政强制执行方式。

25 什么是行政合同?它有哪些特点? 答:行政合同是指行政主体之间,行政主体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为了实现行政管理的目的,依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而确立、变更或消灭相互权利与义务的协议。

特点:(1)行政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必须是行政主体。(2)行政合同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国家行政管理目标。( 3 )行政合同的双方意思表示必须一致。(4)在行政合同的履行、变更或解除中,行政主体享有行政优益权。

26 试述行政合同的缔结原则与方式。答:依法原则是行政合同缔结的基本原则。在任何情况下,需要采用行政合同的方式必须有法律法规上的根据。首先从依法行政的角度看,法律法规如果明确规定了必须采用行政合同这种特定行政行为的话,则行政主体不得任意改变,行政主体必须根据有关规定实施行政管理,不能以强制代替协商。其次从行政合同内容上看,行政主体必须严格依法行使自己的职权。第三,行政合同的缔结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权限,不得擅自违反,否则所缔结的行政合同无效。

缔结方式有招标、拍卖、邀请发价、直接磋商。招标是行政主体通过一定的方式公布一定的条件,向公众发出的以订立合同为目的的意思表示。

拍卖是指行政主体向公众发出以订立合同为目的的意思表示,拍卖人在同意拍卖人的条件后合同即告成立的一种签约方式。

邀请发价是行政机关为了实现一定的目的在缔结合同前发出要约邀请,提出一定的条件,邀请相对方发价,然后由行政主体综合政治、技术等方面

经济、的因素,选择最为合适的企业签订合同。

直接磋商是在某些特定情况下,行政主体可以直接与其他组织或公民进行协商,签订合同。

27 试述行政合同中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答:在合同关系中,双方的权利义务往往是相对应的一方享有的权力对另一方而言就是应履行的义务。

(一)行政机关的权力

(1)对合同的监督、指挥权。包括选择确定履行方式和禁止相对方不当履行。( 2 )单方面变更合同标的权。

(3)单方面解除合同权。

(4)制裁权。

(二)行政相对方的权利

(1)获得报酬权。此种权利不能由行政主体单方面变更。

(2)损害赔偿请求权。

(3)必要的和有益的额外费用偿还请求权。

(4)不能预见的物质困难的补偿权。

此外,行政相对方在合同履行中还享有特权行为的补偿权和不可预见情况的补偿权等两种特有的权利。

28 什么是行政指导?它有何特征?答:行政指导是行政机关在其所管辖的事务范围内,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或者法律原则,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用非强制性的方法和手段,取得该行政相对方的同意或协助,有效地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得主动的管理行为。

特征:(一)行政指导是非权力行政活动;

二)行政指导是一种事实行为;

三)行政指导是行政机关单方面的意思表示;

四)行政指导属于单方面待业是一种适用较大幅度的弹性的管理领域;

五)行政指导适用法律优先原则;

六)行政指导是一种外部行为。

29 什么是行政处罚?它有哪些特征?

答:行政处罚是行政主体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给予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特点:行政处罚是以对违法行为人的惩戒为目的,而不是以实现义务为目的。行政处罚的适用主体是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处罚的适用对象是作为行政相对方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属于外部行政行为。

30 行政处罚与刑罚、行政处分有何区别?答:行政处罚与刑罚:制裁的性质不同;适用的违法行为不同;惩罚程度及适用的程序不同;制裁机关不同;处罚形式不同。

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制裁的对象不同;制裁的行为性质不同;制裁的原则不同;惩罚的范围和程度不同;采取的形式不同;两者的救济途径不同。

31 试述行政处罚程序的基本内容。

答:简易程序的具体内容:(1)出示执法证件,表明执法人员身份

(2)告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根据(3)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4 )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5)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

一般程序的具体内容:(1)调查取证(2)告知处罚事实、理由、依据和有关权力( 3 )听取陈述、申辩或者举行听证会(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5)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32 试述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

答:(1)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 3 天内提出

(2)应当在听证的7 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3)除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进行( 4 )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5)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1~2 人代理(6)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的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7)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盖章

(8)听证结束后,行政机关应当依据行政处罚法第38 条规定制作决定。

33 什么是行政监督?它与监督行政行为有何联系与区别? 答:行政监督就是行政机关实施的法律监督。即行政系统内部上下级之间的法律监督以及行政系统内部设立的专门监督机关的法律监督。

行政监督与监督行政行为联系:(1)监督的对象相同

(2)监督的内容相同(3)监督的目的相同

行政监督与监督行政行为区别:(1)监督的主体不同

(2)监督对象的范围不同(3)监督程序不同

(4)监督的权力依据不同(5)行为的属性不同

34 什么是一般行政监督?它的种类和监督方式是怎样的?答: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目前一般行政监督的主要方式有以下几种:( 1 )报告工作。听取、审查报告,是上级政府监督下级政府、各级

政府监督其工作部门执行情况的主要方式。( 2 )执法监督检查。执法检

查大致有三类:一是全面检查和专项检查。二是单独检查和联合检查。三是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 3 )审查批准。审查批准是监督主体对监督对象的普遍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如对财政预算、决算、账册、报表等进行审阅核对并加以确定的行为。(4)备案。备案是根据法律规定或上级行政机关要求,监督对象将其他规范性文件或某些重大行政行为的书面材料报上级行政机关供其了解情

况的行为。( 5 )行政复议。行政复议

制度是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实施行政法制监督的一项重要制度。( 6 )惩戒。惩戒处分分为两种:一是对行政机关适用的。另一种是对违法机关的领导人或直接责任人的行政处分。

35 什么是行政监察?它有哪些主要特征? 答:行政监察是指国家各级行政监察机关依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决定、命令的情况以及违法违纪行为进行监督、纠举、惩戒,具有行政法律效力的专门活动。

特点:( 1 )是由政府内专门机关进行的活动(2)它的对象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公证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

(3)它是一种统一的全面的监督。

(4)它是一种经常性的直接的监督形式。

36 试述审计监督的含义与要素。答:审计监督就是国家审计机关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计记录等经济资料,审核和稽查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活动、经济效益和财政法纪的遵守情况,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并提出审计报告,以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促进廉政建设的专门活动。

要素包括:(1)审计的本质是一种经济监督活动。(2)审计的主体主要是国家审计机关或政府授予认可的其他财会机构。

(3)审计的客体是经济中的财政财务收支活动。

(4)审计的手段是依法进行审核、稽查。

(5)审计的对象主要是会计资料,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以及各种经济业务、资金运动和所体现的经济关系。

37 什么是行政违法、行政不当?行政违法有什么特征? 答:行政违法是指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在行政管理过程中,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行政不当也叫行政失当,指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再执行行政管理过程中

做出的行政行为虽然合法但不合理。行政违法的特征:(1)行政违法是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的违法。

( 2 )行政违法必须是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

行为。( 3 )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对行政违法行为在主观上有过错。

38 行政责任的概念是什么?其构成条件有哪些?答:行政责任是指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因行政违法或行政不当,违反其法定职责和义务而应依法承担的否定性法律后果。构成要件有:( 1 )行政责任的主体是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2)行政责任的产生的前提条件是行政违法或行政不当。(3)行政责任必须为行政法律规范所确认,是一种法律责任。

(4)承担行政责任须有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

39 行政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哪些? 答:(一)行政主体的行政责任承担方式

(1)通报批评( 2 )赔礼道歉,承认错误(3)恢复名誉,消除影响(4)返还权益,恢复原状( 5 )停止违法行为( 6 )撤销违法决定(7)撤销违法的抽象行为(8)履行职务(9)纠正不当(10 )行政赔偿

(二)行政主体的执行公务的人员承担行政责任的方式

(1)通报批评( 2 )赔礼道歉,承认错误(3)退赔、恢复原状(4)停止违法行为( 5 )采取经济制裁措施(6)赔偿损失(7)行政处分(8)罢免

40 什么是行政复议?其基本特征是什么?答:行政复议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条件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行政机关对该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处理决定的活动。

基本特征是:(1)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 2 )行政复议是以行政争议为处理对象的行为( 3 )行政复议由行政相对方提起的一种依申请而产生的行为( 4 )行政复议是一种行政司法行为

41 怎样理解行政复议的原则?答:行政复议的原则是指贯穿于行政复议全过程对行政复议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行为准则。包括以下原则:

(1)合法原则:是所有行政权行使都应遵循的一项基本原则,是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在行政复议活动中遵循合法原则,就是要求参加行政复议的主体双方合法、复议机关合法、复议程序合法。

(2)公正原则:公正是一切司法活动的本质要求,行政复议机关解决行政争议,应当将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机关与作为申请人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放在平等的位置上,不能偏袒任何一方。

(3)公开原则:是一个重要的程序原则,是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是指行政机关在作出与相对方利益相关的行政行为时,要通过一定的程序让相对方参与和了解。

(4)及时原则:是行政效率原则的具体要求。在处理行政复议案件时要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限内及时做出处理决定。

( 5 )便民原则:是指行政复议要便于行政相对人参加,在复议活动中复议机关和复议人员要为申请人行使各项权利提供方便。

42 试述申请行政复议的范围。

答:是指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案件的范围,我国《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的范围包括下列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

具体行政行为指行政机关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组织作出的影响其权益的决定。申请人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1)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2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3)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资格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4 )对行政

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5 )认为行政机关侵权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6 )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村承包合同,侵权其合法权

益的。(7 )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务、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

他义务的。(8)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9 )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或者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10 )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证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的对象作出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和命令的行为。

下列规定不合法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审查的申请:( 1 )国务院部门的规定(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3)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规章的审查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下列事项不能申请复议: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人事处理决定的。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

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的。

43 简述行政复议的管辖。

答:(1)对政府工作部门的行为不服的管辖(2)对地方人民政府的行为不服的管辖( 3 )对国务院部门或省级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管辖

(4)对派出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管辖(5)对授权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管辖(6)对共同行政行为不服的管辖(7)对被撤销的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不服的管辖(8)移送管辖。

44 试述行政赔偿的概念与特征。答:行政赔偿:又称行政侵权赔偿,是指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因其行为违法而侵犯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了损害,由行政主体给予赔偿的法律制度。

行政赔偿特征:(1)行政赔偿实质上是一种国家赔偿(2)行政赔偿的起因是行政侵权损害行为(3)行政赔偿的义务主体只能是侵权行政机关(4)行政赔偿范围以具体行政行为造成的侵权损害为限(5)行政赔偿的责任形式是损害赔偿(6)行政赔偿的法律责任主体是行政主体

45 构成行政赔偿的要件有哪些?

答:行政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心得体会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心得体会 把握是学好行政法的关键,但它只是前提性条件,不能替代具体学习方法。在对具体内容的把握上,有以下几点值得考生参考:“实”是重点。凡是教材、法律规定中具有实用性、应用性的内容是司法考试的重点所在。因为司法考试是职业资格考试。作为一种职业资格,它主要测试的是入门所要具备的基本能力,因此,司法考试的性质决定其偏重于那些具有实际操作价值的内容。例如,行政法概述、行政诉讼概述这两章,作为编写教材是不可缺少的,但作为司法考试则是不重要的,因为概述所涉及的是入门所要掌握的基本原理,在法律实务中,它不会成为法官判案的依据,也不会成为律师辩护的理由。相反,作为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之类的内容,则几乎是司法考试必考的内容。因为司法职业每天所面对的是生活中发生的案件,而行政案件所要分析的首要的问题是能否提起行政诉讼。 “新”是考点。司法考试每年都会有所微调。调整无非是考试方法和考试内容两个方面。去年的司法考试,考试方法上的调整如论述题的增加;考试内容上的调整如证据方面的内容,由于有新的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的出台,证据方面的考题占了六分。在总分约40分的比例中,6分的分值应该说是占了比较高的比例。今年的司法考试,新的内容增加了行

政许可法、行政应急和政府采购法三个部分。尤其是行政许可法,它裹挟了许多新的现代政府的理念,几乎是必考的内容。需要考生注意。 “特”是题眼。司法考试涉及的内容很多,这恐怕也是司法考试被称之为“天下第一难考”的重要原因所在。但其所涉及的内容在考试中并不能等量齐观。有的具有出题价值,有的不具有出题价值。具有出题价值的部分我们可以称其为“题眼”。就像从事新闻工作的人必须有“新闻眼”一样,应对司法考试也需要有“题眼”。题眼究竟何在呢?“特”往往是题眼所在,即那些特殊的制度、特殊的规则即是题眼所在。如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相比,行政诉讼特有的规则往往是题眼所在;如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行政复议不同于行政诉讼的特殊规则也往往是题眼所在。对于考生来说,应对于此,一个比较有价值的方法是比较,将两种制度、两种规则比较着去把握,在比较中你可以找到特殊规则所在,同时也就能够找到题眼所在。 “本质”是关键。司法考试经常出现的题型是这样的题,它所考的不是你对某项制度或规则是否知道,而考的是你对这项规则或制度的本质的把握。这种题假定你具备这方面的知识,因为司法考试的门槛是大学本科,已具备了相当的基础知识,所要考的是你对该项知识的运用或把握。这就取决于你对这项知识或规则性质或本质的把握。如我们都知道行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六版)1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六版) 第一编行政法的基本理论 一、行政法的概念与特征 1、概念:指调整行政关系,规范和控制行政权的形式,维护公共利益,保障公民个人权利和自由的法律规范和法律原则的总和。 2、特征:?内容上具有明显公益性,与公共利益直接相关 ?形式上具有广泛性,涉及到生活的方方面面 ?形式上具有多元性,行政法规出于不同性质、层次国家机关之手,来源多元 ?形式上具有变动性,行政直接面对社会生活 二、成文法是法律的主要渊源(选择题) 1、宪法和条约--行政法最高法律渊源 2、指定法--行政法基本法渊源 ?法律 ?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行政规章(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 3、法律解释 ?宪法解释 ?立法解释 ?司法解释 ?行政解释 ?地方解释 三、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一)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权的行使符合法律规定 1、法律优先,法律高于行政,因为法律是人民意志的体现 2、法律保留,法律对某些事项在一定范围内有所保留。法律沉默时,行政机关不能任意做出决断。在法律保留范围内,拒绝禁止行政机关行使权力,不在范围之内,允许行使权力。法律保留范围包括侵害保留、全面保留、重要保留 (二)行政合理性原则 1、平等对待:行政机关行使裁量权时要平等对待老百姓,适用于侵害、受益领域 要求:?行政机关同时面对多个行政相对人,要相同情况相同对待 ?先后面对多个行政相对人也要相同对待 ?行政机关无论同时面对还是先后面对多个行政相对人,要不同情况区别对待,在本质不同时应有所区别。 2、比例原则:行政法中的皇冠原则,适用于侵害行政领域 要求:?妥当性:行政机关所采取手段和利益必须能够实现公共利益 ?最小侵害要求:当行政机关拥有多个手段可以实现既定目标,应当选择对个人利益损害最小的手段 ?均衡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原则 3、信赖利益保护原则(诚实性原则),最早起源于德国,适用于受益行政领域

水电站复习题2014分析

第一章 一、填空题: 1.水电站生产电能的过程是有压水流通过水轮机,将转变为,水轮机又带动水轮发电机转动, 再将转变为。 2.和是构成水能的两个基本要素,是水电站动力特性的重要表征。 3.我国具有丰富的水能资源,理论蕴藏量为kW,技术开发量为kW。 4.水轮机是将转变为的动力设备。根据水能转换的特征,可将水轮机分为和 两大类。 5.反击式水轮机根据水流流经转轮的方式不同分为、、、几种。 6.反击式水轮机的主要过流部件(沿水流途经从进口到出口)有:,,, ,。 7.冲击式水轮机按射流冲击转轮的方式不同可分为、和三种。 8.混流式水轮机的转轮直径是指;轴流式水轮机的转轮直径是 指。 9.冲击式水轮机的主要过流部件有、、、。 10.水轮机的主要工作参数有、、、、等。 包括、、,其关系是。11.水轮机的总效率 12.水轮机工作过程中的能量损失主要包括、、三部分。 二、简答题 1.水力发电的特点是什么? 2.我国水能资源的特点? 3.反击式水轮机主要过流部件有哪些?各有何作用? 4.当水头H,流量Q不同时,为什么反击式水轮机转轮的外型不相同? 5.水轮机是根据什么分类的?分成哪些类型?。 6.反击式水轮机有哪几种?根据什么来区分? 7.冲击式水轮机有哪几种?根据什么来区分? 三、名词解释 1.HL240—LJ—250: 2.2CJ30—W—150/2×10: 3.设计水头: 4.水轮机出力: 5.水轮机效率: 6.最优工况: 7.水头: 8.转轮的标称直径

第二章 一、填空题 1.水轮机工作过程中的能量损失主要包括、、三部分。 2.根据水轮机汽蚀发生的条件和部位,汽蚀可分为:、、三种主要类型。3.气蚀现象产生的根本原因是水轮机中局部压力下降到以下. 4.水轮机的总效率 包括、、,其关系是。 5.立式水轮机的安装高程是指高程,卧式水轮机的安装高程是指。 6.水轮机的吸出高度是指转轮中到的垂直距离。 7.蜗壳根据材料可分为蜗壳和蜗壳两种。 8.金属蜗壳的断面形状为形,混凝土蜗壳的断面形状为形。 二、名词解释 1.汽化压力: 2.汽蚀现象: 3.水轮机安装高程: 4.吸出高度: 5.气蚀系数: 4.包角φ: 5.尾水管高度: 三、简答题 1.为什么高水头小流量电站一般采用金属蜗壳,低水头大流量电站采用混凝土蜗壳? 2.水轮机的尾水管有哪些作用? 3.蜗壳水力计算有哪些假定原则,各种计算方法的精度如何? 4.汽蚀有哪些危害? 5.防止和减轻汽蚀的措施一般有哪些? 6.水轮机安装高程确定的高低各有什么优缺点? 7.各类水轮机的安装高程如何确定?特别是要注意到哪些因素? 8.尾水管的作用、工作原理是什么?尾水管有哪几种类型? 四、计算 1.某水轮机采用金属蜗壳,最大包角为345○,水轮机设计流量Q○=10 m3/s,蜗壳进口断面平均流速v e=4m3/s,试计算蜗壳进口断面的断面半径ρe。 2.某水电站采用混流式水轮机,所在地海拔高程为450.00米,设计水头为100米时的汽蚀系数为0.22,汽蚀系数修正值为0.03,试计算设计水头下水轮机的最大吸出高度H S。

2015管理学原理主观题复习资料3

2015版管理学主观题汇总 第四章管理道德与社会责任 一、简答题 1.培训管理道德的途径有哪些?(新)P98 (一)挑选高道德素质的管理者 (二)做好管理道德的教育工作 (三)提炼规范管理道德准则 (四)管理道德行为列入岗位考核内容 (五)提供正式的保护机制 2、社会责任的具体体现在哪些方面?(新)102 (1)对雇员的责任(2)对顾客的责任 (3)对竞争对手的责任(4)对环境的责任(5)对社会发展的责任 3、影响管理道德的因素有哪些?97 (1)道德的发展阶段(2)个人特征 (3)组织结构变量(4)组织文化(5)问题的强度 4、什么是管理道德?管理道德有哪些特征?(新)95 管理道德作为一种特殊的职业道德,是从事管理工作的管理者的行为准则与规范的总和,是特殊的职业道德规范,是对管理者提出的道德要求。 特征:(1)普遍性(2)特殊性 (3非强制性(4)变动性(5)社会教化性 5、企业承担社会责任还有哪些工作需要做?(一考通)101 (1)企业要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的作用,建立企业员工与管理层的沟通渠道,尊重员工的话话语权,为员工创造自由的工作环境。 (2)企业应参加力所能及的公益活动、慈善活动,帮助社会的困难群体。 (3)企业在生产中也要充分考虑到社会责任。 第五章决策 一、简答题 1.决策的程序有哪些?(新)P114 (一)识别机会或诊断问题——决策的始点 (二)确定目标——决策的前提 (三)拟定可行方案——决策的基础 (四)方案选优——决策的关键 (五)典型试验——决策的试点 (六)普遍实施——决策的落实 (七)跟踪控制——决策的检查

2、什么是定性决策?有何特点?定性决策方法有哪些?116 定性决策是一种较早出现的决策方法,这种决策方法更多地依靠决策者的直觉、经验和主观判断,因此,也被称为决策的“软”技术。特点:方法灵便,通用性大,容易运用,特别适合于非程序化决策。 定性决策法具体包括: (1)头脑风暴法(2)名义群体法 (3)德尔菲法(4)电子会议 3、影响决策的因素有哪些?(新)113 (1)环境因素(2)组织文化 (3)决策者的个人因素(4)时间因素(5)过去的决策 4、决策过程中应遵循的原则是什么?(新)112 (1)信息原则(2)预测原则(3)可行性原则 (4)系统原则(5)对比择优原则(6)反馈原则 5.标准决策方案选优的标准是什么?113 (1)最优标准(2)满意标准(3)合理性标准 二、论述题 1、试述德尔菲法的基本步骤。(新)(一考通)117 (1)根据特定的问题,选择并确定一组具有相关经验的专家; (2)针对问题仔细设计调查问卷,将问卷分发给所有专家,并要求每一个专家独立地、以匿名的方式完成问卷; (3)收回问卷并对问卷的结果进行编辑和汇总,并将第一轮问卷的结果反馈给所有专家,以激发他们的创意或促使他们调整和改变原有的看法。 (4)再次请求专家提出新一轮的意见或方案,并重复前面的步骤至第三轮、第四轮甚至更多,直到获得相对一致的意见。 2、试述不确定型决策方法和种类。(新)(一考通)120 (1)悲观决策法:也称华德准则。决策者对未来持一种悲观的态度,认为未来可能会出现最差的结果。 (2)乐观决策法:也称赫威斯准则。决策者对未来持有非常乐观的态度,认为未来会出现最好的状况,前景一片光明。 (3)折中决策法:是介于乐观决策法和悲观决策法之间和一种决策方法,既不过于冒险,也不过于保守。 (4)最大最小后悔值法:决策者假设在选择了某种方案以后,事后发现客观情况并未像自己预想的那样发展,他们会为自己的决策而感到后悔。 (5)同等概率法:在决策过程中,不能肯定哪种自然状态容易出现,哪种自然状态不容易出现时,可能以一视同仁,认为各种自然状态出现的可能性是相等的。

(完整版)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期末考试重点整理

行政法 1、行政法的概念与特征: 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规范行政组织及其职权、行政行为的条件与程序,以及对行政活动予以监督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主要特征:(1)行政法涉及的内容广泛;(2)行政法规范具有易变性;(3)行政法的实体性规范与程序性规范通常交织在一起,没有截然分开。 2、行政法的渊源及其制定主体: (1)宪法; (2)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3)行政法规:国务院; (4)地方性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5)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 (6)行政规章:部门规章由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地方规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 (7)国际条约与协定; (8)法律解释; 3、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特征、构成要素: 行政法律关系是行政法对由行政活动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加以调整后,所形成的行政主体相互之间、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以及行政主体与其他各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特征: (1)行政法律关系双方主体中,行政主体一方是恒定的; (2)行政法律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具有对应性和不对等性; (3)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国家权力具有不可处分性; (4)行政法律关系的设定具有灵活性与及时性; 构成要素:(1)主体,行政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组织或个人; (2)内容,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 (3)客体,行政法律关系的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或标的。 4、依法行政原则: (1)合法行政,指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决定。具体要求: A、职权法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首先要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职权,即职权法定; B、依法的规定行政,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要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包括遵循法定条件,依照法定程序行政; C、法律优先,在依法的规定进行行政活动的过程中,行政主体要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等多种法律文件,此时从法制统一的要求出发,必须遵循法律优先。 D、法律保留,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

管理学原理简答题

1.管理活动具有哪些基本职能?它们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管理五大职能:计划、组织、控制、激励和领导 职能间的关系:决策时计划的前提.组织领导和控制旨在保证决策的顺利实施.创新贯穿于各种管理职能和各个组织层次之中 2.分析管理两重性的基本内容。“管理包含很大的艺术成分.它是一个科学和艺术的综合体。”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理解 自然属性:管理与生产力、社会化大生产相联系而体现出的性质。由共同劳动的性质所产生,是合理组织生产力的一般职能。???? 社会属性:管理与生产关系、社会制度相联系而体现出的性质。由生产关系的性质和社会制度所决定,是维护和完善生产关系的职能。 管理既是科学又是艺术。管理象一台运转的机器,它遵循着它的运作模式,但是在机器陈旧的时候就需要改进和维护,从而为企业进行更好的服务,这时就产生了艺术,而管理步伐中的细小环节,模式所不能解决的它就必须有新的方式,新的手段,新的做法去解决,根据环境和问题的不同,作出不同的结论,这本身也是艺术,所以管理是科学,但是它同时也是一门最好的艺术。 3.管理者在组织中扮演什么样的角色?如何来激励和约束管理者? 德鲁克认为,管理是一种无形的力量,这种力量是通过各级管理者体现出来的。所以管理者扮演的角色或者说责任大体上分为三类: 1)管理一个组织。求得组织的生存和发展。为此管理者必须做到:一是确定该组织是干什么的?应该有什么目标?如何采取积极的措施实现目标?二是谋取组织的最大效益;三是“为社会服务”和“创造顾客”。 2)管理管理者。组织的上、中、下三个层次中,人人都是管理者,同时人人又都是被管理者,因此管理者必须做到:一是确保下级的设想、意愿、努力能朝着共同的目标前进;二是培养集体合作精神;三是培训下级;四是建立健全的组织结构。 3)管理工人和工作。管理者必须认识到两个假设前提:一是关于工作,其性质是不断急剧变动的,既有体力劳动又有脑力劳动,而且脑力劳动的比例会越来越大;二是关于人,要正确认识到“个体差异、完整的人、行为有因、人的尊严”对于处理各类各级人员相互关系的重要性。 亨利·明茨伯格一项广为引用的研究认为,管理者扮演着十种角色,这十种角色又可进一步归纳为三大类:人际角色、信息角色和决策角色。 1)人际角色 人际角色直接产生自管理者的正式权力基础,管理者在处理与组织成员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关系时,他们就在扮演人际角色。人际角色又包括代表人角色、领导者角色和联络者角色。 ①代表人角色。作为所在单位的头头,管理者必须行使一些具有礼仪性质的职责。如管理者有时出现在社区的集会上,参加社会活动,或宴请重要客户等,在这样做的时候,管理者行使着代表人的角色。 ②领导者角色。由于管理者对所在单位的成败负重要责任,他们必须在工作小组内扮演领导者角色。对这种角色而言,管理者和员工一起工作并通过员工的努力来确保组织目标的实现。 ③联络者角色。管理者无论是在与组织内的个人和工作小组一起工作时,还是在与外部利益相关者建立良好关系时,都起着联络者的作用。管理者必须对重要的组织问题有敏锐的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知识点整理

一、基础理论 1、行政法上的行政范围 行政法上的行政是公共行政。包括国家行政和社会公行政(被授权的组织)。国家行政包括形式行政和实质行政 行政法上的行政通常指公共行政,即国家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对国家与社会公共事务的组织、管理、决策与调控等活动。 2、行政法的调整对象——行政关系 ⑴、行政管理关系 行政主体在管理关系中占主导地位。这是行政关系中最主要和最基础的一种关系。 ⑵、行政法制监督关系 行政法制监督关系是监督主体在对行政主体、国家公务员和其他行政执法组织、人员进行监督时发生的各种关系 行政法制监督主体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专门的行政监察机关、国家机关系统外部的个人、组织 ⑶、行政救济关系 行政救济关系是行政相对人认为其权益受到行政主体作出的行政行为的侵犯,向行政救济主体申请救济,行政救济主体对其申请予以审查,作出向相对人提供或不提供救济的决定而发生的各种关系。 行政救济主体包括:行政复议机关、人民法院、信访机关 ⑷、内部行政关系 指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 3、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⑴、行政合法性原则 行政合法性原则也称依法行政原则,即依照法律实施行政活动,具体是指行政权的存在、

行使必须依据法律,行政主体对其违法行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 ①、行政权的来源要合法。行政权必须基于法律的设定和授权才能存在。 ②、行政权的运用要合法。行政职权必须依据行政法律规范行使。 ☆符合实体法规范 ☆符合程序法规定 ⑵、行政合理性原则 行政合理原则亦称行政适当原则,是指行政行为在合法的前提下应尽可能合理、适当和公正。行政合理原则以控制自由裁量权和自由裁量行为的实施为目的。 具体要求: ①、行政行为的动机应符合立法目的 法律赋予行政主体以自由裁量权的目的,是使行政主体能在法律规定的原则和幅度内根据具体情况更准确地体现法律的意图。 ②、考虑相关因素,排除不相关因素 (1)相关的考虑,即行政主体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不能忽视法律规定应当考虑的因素。 (2)排除不相关的考虑。如行政机关在作出处罚时,不能因为被处罚的人是高级干部而从轻处罚。 ③、行政行为的内容合乎情理 ⑶、比例原则 行政行为要权衡各种利害关系,以作出最佳利益判断,体现法的实质公平。 比例原则的三项子原则: ☆适当性原则——行政机关所采取的措施必须能实现行政目的或至少有助于达到该目的。如果手段根本无法达到目的,就是违反妥当性原则。比如以轻微罚款无法达到噪音超标污染的整治。

水电站(问答题标准答案版)

水电站复习思考题(1) 复习思考题(水轮机部分)(一) 1.水电站的功能是什么,有哪些主要类型? 2.水电站的装机容量如何计算? 3.水电站的主要参数有哪些(H、Q、N、N装、P设、N保),说明它们的含义? 4.我国水能资源的特点是什么? 5.水力发电有什么优越性? 复习思考题(水轮机部分)(二) 1.水轮机是如何分为两大类的?组成反击式水轮机的四大部件 是什么? 水轮机根据转轮内的水流运动和转轮转换水能形式的不同可分为反击式和冲击式水轮机两大类。 组成反击式水轮机的四大部件是:引水部件、导水部件、工作部件、泄水部件 2.反击式和冲击式水轮机各是如何调节流量的? 反击式水轮机:水流在转轮空间曲面形叶片的约束下,连续不断地改变流速的大小和方向。 冲击式水轮机:轮叶的约束下发生流速的大小和方向的改变,将其大部分的动能传递给轮叶,驱动转轮旋转。

3.什么是同步转速,同步转速与发电机的磁极对数有什么关系?尾水管的作用是什么? 同步转速:电机转子转速与定子的旋转磁场转速相同(同步)。同步转速与发电机的磁极对数无关。 尾水管的作用:①将通过水轮机的水流泄向下游;②转轮装置在下游水位之上时,能利用转轮出口与下游水位之间的势能H2;③回收利用转轮出口的大部分动能 4.水轮机的型号如何规定?效率怎样计算? 根据我国“水轮机型号编制规则”规定,水轮机的型号由三部分组成,每一部分用短横线“—”隔开。第一部分由汉语拼音字母与阿拉伯数字组成,其中拼音字母表示水轮机型式。第二部分由两个汉语拼音字母组成,分别表示水轮机主轴布置形式和引水室的特征;第三部分为水轮机转轮的标称直径以及其它必要的数据。 水轮机的效率:水轮机出力(输出功率)与水流出力(输入功率)之比。?=P/Pw 5.什么是比转速? n s 表示当工作水头H=1m、发出功率N=1kw时,水轮机所具有的转速n称为水轮机的比转速。

管理学原理考试试题及答案 考试试题

2第一部分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 1.下列原理中,属于人员配备工作原理的是(c ) A.许诺原理 B.目标统一原理 C.责权利一致原理 D.命令一致原理 2.20世纪初,提出图表系统法的人是(A ) A.甘特 B.泰罗 C.维纳 D.穆登 3.管理控制工作的基本目的是(A ) A.维持现状 B.打破现状 C.改变现状 D.实现创新 4.管理的主体是(D ) A.企业家 B.全体员工 C.高层管理者 D.管理者 5.利用过去的资料来预测未来状态的方法是(B ) A.因果法 B.外推法 C.德尔菲法 D.头脑风暴法 6.一般认为管理过程学派的创始人是(D ) A.泰罗 B.法约尔 C.韦伯 D.德鲁克 7.下列哪种组织结构又称为"斯隆模型"( D) A.多维立体结构 B.矩阵结构 C.职能型 D.事业部制

8.双因素理论中的双因素指的是(C ) A.人和物的因素 B.信息与环境的因素 C.保健因素与激励因素 D.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 9.利克特的管理模式认为,极有成就的管理者一般采用的管理方法是(C ) A.利用-命令 B.温和-命令 C.集体参与 D.商议式 10.管理的核心是(D ) A.决策 B.领导 C.激励 D.处理好人际关系 11.泰罗的科学管理理论出现在(A ) A. 19世纪末20世纪初 B. 20世纪30年代 C. 20世纪40年代 D. 20世纪60年代 12.头脑风暴法属于(B ) A.外推法 B.直观法 C.因果法 D.德尔菲法 13.弗鲁姆提出的激励理论认为(A ) A.激励力=期望值×效价 B.人是社会人 C.对一主管人员来说,最重要的需求是成就需求 D.激励不是一种简单的因果关系 14.控制活动应该(D ) A.与计划工作同时进行 B.先于计划工作进行 C.在计划工作之后进行 D.与计划工作结合进行 15.组织结构设计中,划分管理层次的主要原因是( D)

完整word版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案例分析经典资料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案例分析经典 案例(1) 2004年10月20日,天津市工商局北辰分局市场科的工作人员张某、王某和天津市地税局北辰分局征收科的工作人员李某、赵某联合对某农贸市场进行执法大检查。李某、赵某发现E公司自2004年7月至2004年9月,偷漏税款达5000元,当场作出罚款5000元的处罚,并责令E公司补缴税款5000元。随后,张某、王某发现E公司经营假冒伪劣商品,当场作出罚款3000元、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E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钱某要求张某、王某举行听证,张某、王某告知钱某现在局里正在对办公楼进行翻新,没有地方举行听证,且E公司经营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举行听证还是这个结果,拒绝举行听证。E公司不服,遂向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请问: (1)李某、赵某和张某、王某当场对E公司作出处罚是否合法?为什么?(2分) (2)张某、王某拒绝E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钱某的听证请求是否合法?为什么?(3分) (3)张某、王某对E公司作出罚款3000元、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是否违反《行政处罚法》关于“一事不再罚”的规定?为什么?(3分) (4)E公司对上述行政处罚均不服,是否可以以天津市工商局北辰分局和天津市地税局北辰分局为共同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为什么?(2分) 1111 (1)不合法。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当场处罚程序适用于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案件,本案中两机关的执法人员当场对E公司作出较大数额的罚款、吊销执照的处罚显然违法。(2分) (2)不合法。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天津市工商局北辰分局在作出较大数额罚款、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E公司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E公司要求听证的,其应当组织听证。(3分) (3)不违反。《行政处罚法》规定的“一事不再罚”是指,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本案中,税务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是针对E公司偷漏税款的行为,工商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是针对E公司经营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前后作出的两个行政处罚不是针对E公司的同一个违法行为,故不违反《行政处罚法》关于“一事不再罚”的规定。(3分) (4)不可以。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两个行政机关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被告。本案中,天津市工商局北辰分局和天津市地税局北辰分局是分别针对E公司的不同违法行为作出处罚的,E 公司对上述行政处罚均不服,只能分别提起行政诉讼。(2分) 案例(2) 2005年3月10日,某直辖市甲、乙、丙三名律师决定出资合伙成立“新津律师事务所”。2005年5月16日,甲、乙、丙三人向该市司法局口头申请成立律师事务所并提供了律师事务所章程、发起人名单、简历、身份证明、资金证明等有关申请材料。市司法局受理申请的工作人员李某见甲满头白发,特别提醒三人,根据该市政府规章的规定,设立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发起人的年龄均不得超过60岁。甲告知李某,他们三人的年龄均不到60岁。于是,李某将一份市司法局

浙江7月自考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试题及答案解析

浙江省2018年7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试题 课程代码:00923 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 题干的括号内。每小题1分,共30分) 1.下列各项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严格意义上的行政法,在法国行政法院建立之前就有了 B.法国行政法院的建立标志着作为独立法律部门的行政法的形成 C.严格意义上的行政法,在法国行政法院建立之后才产生 D.行政法和“行政国”的兴起没有任何联系 2.下列选项不属于行政处罚的是( )。 A.警告 B.撤职 C.罚款 D.行政拘留 3.下列何项不是行政行为( )。 A.交通警察指挥交通的行为 B.某县粮食局与农民签订粮棉订购合同的行为 C.某保安公司起诉公安局的行为 D.某公安局购买办公用品的行为 4.下列无权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主体是( )。 A.浙江省人大及其常委会 B.省会所在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 C.国务院 D.经济特区所在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 5.下列关于行政处罚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对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种以上的行政处罚 B.依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劳动教养是一种行政处罚 C.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 D.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6.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违法行为在几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 A.2年 B.5年 C.10年 D.20年 7.《行政处罚法》规定,当事人逾期不缴纳罚款的,行政机关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 处罚款。这在行政法学上叫做( )。 A.行政处罚 B.执行罚 C.代执行 D.惩戒罚 8.在我国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法律关系的发生,不适用下述哪项程序( )。 A.选举 B.直接任命 C.公开考试 D.调任 9.对下列哪项可提起行政诉讼( )。 A.县工商局到商场购买办公用品的行为 1

《管理学原理》简答题及答案

《管理学原理》简答题及答 案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312-EUATWW-MWUB-WUNN-INNUL-DQQTY-

1.管理的内涵和性质是什么 管理就是管理主体在一定的环境下,运用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等职能,依靠组织内的全体成员的活动,使有限的资源得到合理的配置,从而有效和高效率地实现组织目标。 管理的性质有: (1)根据马克思主义关于管理问题的基本观点,管理具有二重性。具体具体来讲,一方面是指与生产力、社会化大生产相联系的自然属性;另一方面是指与生产关系、社会制度相联系的社会属性。 (2)管理具有科学性、技术性和艺术性。 2.管理的外部环境对组织有何影响 外部环境是指能够对组织绩效造成潜在影响的各种外部力量,其构成要素是一般环境和具体环境。 一般环境包括经济因素、政治因素、社会因素和技术因素,它只是以间接作用的方式影响社会某一特定的管理组织,但是这些起间接作用的变量因素将最终决定着组织的长远发展。 具体环境由资源供应者、竞争者、服务对象(顾客)、政府管理部门和社会特殊利益代表组织构成。它是对某一组织的目标实现产生直接影响的要素。具体环境对每一个组织而言都是不同的,并随条件的改变而变化。它同一般环境相比,对组织的影响要更为直接和具体些。 3. 管理学的研究对象是什么 管理学是一门系统地研究管理活动的基本规律和一般方法的科学。管理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拥有自己的研究对象。主要是研究管理内部各个组成要素之间的关系和各个管理对象之间的关系,阐明管理对象的活动规律,探求有效管理的原理和方法,从而达到管理系统的最大目标。从理论上来概括,管理学的研究对象是研究管理活动的主要矛盾和基本规律。 4. 什么是泰罗制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含案例)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总复习 一、名词解释 1.行政权 P3 2.行政法律关系 P18 3.行政机关 P38 4.行政行为 P64 5.抽象行政行为 P66 6.行政许可 P115 7.行政复议 P219 8.行政诉讼 P244 二、单项选择题(在每题所备选的选项中只有一项是正确的,每小题2分) 1.下列选项中,可提起行政诉讼的行为是(A)A.房屋产权登记 B.对公务员的奖惩 C.政府规章的适用 D.劳动争议的终局仲裁 2.下列选项中属于行政指导性质的行为是 (B) A.国务院法制局拟定的国务院年度立法规划 B.国务院发布的《20XX年产业发展政策纲要》 C.公安部发布禁止旅客携带危险品上车的规定 D.环保局责令超标排污企业限期整改的通告 3.在下列关于行政主体的说法中,正确的是(C)A.行政主体是指具有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 B.行政主体就是指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 C.行政主体是享有行政职权、实施行政活动、承担行政责任的组织 D.行政主体就是指国家机关 4.在关于行政权的下列说法中,哪项是不正确的?(D)A.行政权是一种可以强制他人服从的权力 B.行政权也是一种必须加以控制的权力 C.行政权是职权与职责的统一 D.行政权只能依法由行政机关享有 5.下列可诉的行政裁决行为是 (D) A.国务院对规章适用冲突的裁决 B.市监察局对公务员不服行政处分申诉意见的裁决 C.省人民政府作出的有关土地所有权的行政复议裁决 D.专利评审委员会对专利侵权纠纷的裁决 6.在下列选项中有权制定行政法规的是(B)A.国务院各部委 B.国务院 C.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D.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 7.张某因违反治安管理规定,被A市大田公安分局东城派出所罚款50元,张某对此处罚不服,应向哪个机关(部门)申请行政复议?(D)A.向A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B.向A市大田公安分局申请行政复议 C.向A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 D.向A市人民政府或A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8.张某被某市公安局强制遣返,在途中窒息而亡,以下正确的说法是哪项?(C)

水轮机作业

第一章绪论(一)选择题 1.水轮机的工作水头是()。 (A)水电站上、下游水位差(B)水轮机进口断面和出口断面单位重量水流的能量差 2.水轮机的效率是()。(A)水轮发电机出力与水流出力之比(B)水轮机出力与水流出力之比 3.反击式水轮机是靠()做功的。(A)水流的动能(B)水流的动能与势能 4.冲击式水轮机转轮是()。(A)整周进水的(B)部分圆周进水的 5.喷嘴是()水轮机的部件。(A)反击式(B)冲击式 (二)填空题 1.水电站中通过 ____________能转变成旋转机械能,再通过____________把旋转机械能转变成电能。 2.水轮机分为 _____________ 和 _____________两大类。 3.轴流式水轮机分为_____________ 和 _____________两种。 4.水轮机主轴的布置形式有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两种。 5.冲击式水轮机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和_____________三种。(三)问答题 1.水轮机有哪些类型?划分类型的依据是什么?各类水轮机的适用范围是什

么? 2.混流式与轴流式水轮机主要不同点有哪些?其适用范围有什么不同? 3.简述各类水轮机转轮区水流的流动与转轮的结构特点。 4.水轮机的基本工作参数有哪些?有何含义?它们的代表符号和单位是什么? 5.反击式与冲击式水轮机各有哪些过流部件?各有何作用? 6.水电站和水轮机的特征水头都有哪些?它们之间有何区别? 7.冲击式水轮机的特点是什么?类型有哪些?试说明冲击式水轮机适合高水头的原因? 8.反击式和冲击式水轮机在能量转换上有何区别? 9.贯流式水轮机的特点是什么?类型有哪些? 10.灯泡贯流式水轮机有哪些优点?简述灯泡贯流式水轮机基本组成部分。 11.灯泡贯流式机组的布置形式有几种,各自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12.灯泡贯流式机组与立式机组有何区别,相比较其优点是什么? 13.喷管的作用是什么,其型式有几种?折向器和分流器的作用是什么,二者有何区别? 14.水轮机的型号如何表示?各部分代表什么意义? 15.解释水轮机型号:?HL160-LJ-520、 ZZ560-LH-800、GD600-WP-250、 2CJ30-W-120/2×10。 16.了解我国已建及正在建的大型水电站的机组的单机容量和适用水头。 (四)计算题 1.某水轮机的水头为18.6m ,流量为1130m 3/s ,水轮机的出力为180MW ,若发电机效率97.0=g η,求水轮机的效率和机组的出力g P 。 2.某水轮机蜗壳进口压力表的读数为a P 310650?,压力表中心高程为887m ,压 力表所在钢管内径D = 6.0m ,电站下游水位为884m ,水轮机流量Q = 290 m 3/s ,若水轮机的效率%92=η,求水轮机的工作水头与出力。

管理学原理 简答题论述题及答案

41.简述管理过程学派的基本观点。 答:(1)管理是一个过程,即让别人和自己去实现既定目标的过程。 (2)管理过程的职能有五个,即计划工作,组织工作,人员配备,指挥(指导与领导)和控制。 (3)管理职能具有普遍性。 (4)管理应具有灵活性。 42.简述决策的程序。 答:(1)确定决策目标,拟定备选方案。(2)评价备选方案。(3)选择方案。 43.简述组织工作的步骤。 答:组织工作的步骤包括六步: (1)确定组织目标。 (2)对目标进行分解,拟定派生目标。 (3)确认为实现目标所必须的各项业务工作,并加以分类。 (4)根据可利用的人力、物力、以及利用它们的最好方法来划分各种工作,由此形成部门。 (5)将进行业务活动所必须的职权授予各部门的负责人,由此形成职务说明书,规定该职务的职责和权限。 (6)通过职权关系和信息系统,把各部分的业务活动上下左右紧密地联系起来。 44.简述计划工作的步骤。 答:计划工作的步骤包括以下八点: (1)估量机会。(2)确定目标。(3)确定前提。(4)确定可供选择的方案。(5)评价各种方案。 (6)选择方案。(7)制定派生计划。(8)用预算形式使计划数字化。 45.试论人员配备工作在管理五大职能中的地位作用及其重要性。 答:(1)管理中的人员配备是指对主管人员进行恰当而有效地选拔、培训和考评。其目的在于配备合适的人员去充实组织结构中所规定的各种职务,保证组织活动的正常进行,实现组织目标。 (2)人员配备是管理的五大职能之一,与其他职能存在着密切的联系:目标与计划是组织工作的依据,组织结构决定了所需主管人员的数量和种类;适当的人员配备有利于做好指导和领导工作;选拔优秀的主管人员也会促进控制工作;人员配备工作要采用开放的方法,不仅从组织内部,也通过环境把各项管理职能有机地联系起来。 (3)人员配备工作的重要性体现在:首先它是组织有效活动的保证;人是实现组织目标最重要的资源,主管人员在组织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其次,人员配备是组织发展的准备。适应组织目标和环境的变化,人员配备工作还要对主管人员进行有效地选择、培训和考评工作,满足组织未来的需要。 41.科学管理理论的要点有哪些? 答:①以科学的管理方法代替传统的经验管理方法,实行工作定额原理和标准化原理。 ②为提高生产效率,必须为工作选配“第一流的工人”。 ③实行差别计件工资制。 ④将计划职能和执行职能分开。 ⑤实行职能工长制。 ⑥提出了管理的例外原则 42.简述目标管理的过程。 答:目标管理的步骤可以不完全一样,但一般来说可以分为以下四步: 1. 建立一套完整的目标体系。这项工作是从企业的最高主管部门开始的,然后由上而下的逐级确定目标。上下级的目标之间通常是一种“目的-手段”的关系,某一级的目标需要用一定的手段来实现,而这个实现的履行者往往就属于这级人员的下属部门之中。 目标体系应与组织结构相吻合,从而使每个部门都由明确的目标,每个目标都有人明确负责。这种明确负责现象的出现,很有可能导致对组织结构的调整。从这个意义上说,目标管理还有搞清组织结构的作用。 2. 组织实施。目标既定,主管人员就应放手把权力交给下级人员,而自己去抓重点的综合性管理。完成目标主要靠执行者的自我控制。上级的管理应主要体现在指导、协助、提出问

电大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本科)

填空题: 1.我们现在所说的行政法,除了指有关行政管理的法律规以外,更重要的是其包含了对进行(行政权)规和控制的精神实质。 2.按照行政管理活动的环节划分,可以分为(决策机关),(执行机关)、辅助机关、咨询机关和监督机关。 3.在我国,行政职务的产生主要有四种程序其中(选任)由权力机关通过选举产生行政职务。 4.依据行政行为的实施是否须由行政相对方的申请为标准,将行政行为划分为(依职权)行政行为与(依申请)行政行为。 5.《国家赔偿法》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6.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赔偿案件的管辖同于(行政)诉讼案件。7.《行政诉讼法》规定,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围、条件和(程序)。 8.《行政处罚法》规定,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9、行政诉讼参与人是指除(审判人员)、(书记员)、执行人员以外的参与行政诉讼的人。 10.行政判决分为(一审)判决和(二审)判决两种。 11、行政法律关系由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客体)和(容)三大要素构成。12.合法性原则主要解决行政合法与非法问题,合理性原则解决行政是否(适当)的问题。 13.在行政组织法规中对于行政机关职责权限的规定,一般采用三种方式:(概括)规定,(列举)规定和(折衷)规定。 14.被授权的组织在行政法上具有(独立)的行政主体的法律地位。 15. 行政立法依其权力来源不同,可以分为(职权立法)、(授权立法)。 6;(行政许可证)是行政许可行为的主要表现形式和法律术语。 17.行政强制执行的性质是:(行政性)、(强制性)、(执行性)。 18.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0.在我国行政职务产生主要有四种程序:(选任)、(委任)、(调任)、(聘任)。21.在行政委托中,被委托的对象可以是行政机关和行政机构,也可以是(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 22.行政救济以行政管理相对方的(请求)为前提。 24.依据实施行政行为时所形成的法律关系的不同,可以将行政行为分为(行政立法行为)(行政执法行为)(行政司法行为) 25、行政合同的缔结主要有(招标)、(拍卖)、(邀请发价)和直接磋商等方式。 26、以行政指导的功能差异为标准,可将行政指导分为(规制性行政指导)、(调整性行政指导)(助成性行政指导)。 27.申诫罚的具体形式主要有(警告)和(通报批评)。 28、行政责任产生的前提条件是行政(违法)或行政(不当)。 29、我国行政救济的途径主要有两种,(行政机关)救济和(司法机关)救济。 30、我国的行政复议机关有两类:一类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一类是(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 31、行政法律关系的容,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间的(权利)、(义务)。 32、行政职权一般依其来源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固有职权);另一类是(授予职权)。 33、行政委托的委托人必须是(国家行政机关)。34、行政法制监督的对象是(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 35、依据行政行为实施是否须由行政相对方的申请为标准,将行政行为划分为 (依职权行政行为)、(依申请行政行为)。 36、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核,一般包括(程序性)审核和(实质性)审核。 37、以行政指导的对象是否具体为标准,可将行政指导分为(普遍的行政指导)、 (个别的行政指导)。 38、《行政处罚法》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 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39、、行政救济以行政(争议)为基础。 40、行政赔偿围包括(侵犯人身权)的违法行政行为和(侵犯财产权)的违法 行政行为两种,对这两种违法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受害人有权请求国家赔偿。 41、确立行政诉讼受案围的方式,归纳起来主要有(列举式)、(概括式)、(结 合式)等三种。 42、行政许可权的行使,应当以(行政相对方)申请为前提。 43、行政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的(组织)。 44、按照行政机关所辖的区域围不同,可以分为(中央)行政机关和(地方) 行政机关。 45、机关的民事行为同公务行为可以根据各自行为的特征来确认:具有纵向管 理性质的行为属于(公务行为),具有平等有偿特点的行为一般是(民事行为)。 46、从法律意义上讲,行政立法必须遵循的两个原则:(民主原则)(效率原则)。 47、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 48、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 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提出行政复议。 49、行政赔偿的责任形式是(损害赔偿)。 50、(行政侵权行为)是构成行政赔偿责任的首要条件。 51、行政诉讼参与人包括(行政诉讼的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 52、当事人在不同的诉讼程序中有不同的称谓。在第二审程序中,称为(上诉 人)和(被上诉人)。 53、经审查,人民法院认为起诉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在(7)日立案,并通 知原告。 54、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时,不得以调解为必经审理程序及结案方式。但 是,(行政赔偿)诉讼可以适用调解。 55、行政判决分为(维持判决)和(依法改判)。 56、行政职责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必须承担的(法定义务)。 58、行政相对方的法律地位是通过其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 表现出来的。 59、从法律意义上讲,行政立法程序必须遵循两个原则,一是(民主原则)二 是(效率原则)。 6根据强制执行的对象分为(对财产)(行为)(人身)三种执行方式。 61、行政处罚案件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 的行政机关管辖。 62、申戒罚的具体形式有(警告)和(通报批评)。 63、行政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主要有:(过错责任)原则;(危险责任)原则; 违法责任原则。 64.行政关系的(行政权)被行使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 2.行政法的调节对象是(行政关系)和(一定围的监督行政关系)为调整对象。 3.在行政法律双方当事人中,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 4.行政法律关系中双方当事人地位具有(不对等)性。 6.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由(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方)或(行政法制监督主 体)与(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构成。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物)、(行 为)和(精神财富)。 7. 行政法律事实包括(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两大类。 8. 行政法的法源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地 方性法规和地方行政规章、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有关法律解释)以及(国 际条例)。 9.根据行政法调整对象的围不同,行政法可分为(一般行政法)与(特别行政 法)。根据行政法规的性质不同,行政法分为(实体行政法)与(程序行政法)。 根据行政法的作用不同,行政法可分为(行政组织法)、(行政行为法)及(行 政监督法)。 10.行政立法是一种抽象的行政行为,具有(行政)与(立法)的双重属性。 11.依据行政立法法权的来源不同,行政立法可以分为(职权立法与授权立法)。 12.依据行使行政立法权的主体不同,行政立法可以分为(中央行政立法与地 方行政立法)。 13.根据行政立法容、目的和功能的不同,行政立法可以分为(执行性立法) 与(创制性立法)。 14.行政法规的名称一般为(条例、规定和办法)。 15.有权制定规章的地方人民政府包括(省级政府、省府所在地的市府、经国 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政府和(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的人民政府。 16.行政立法程序一般包括(起草、征求意见、审查、通过、签署、发布和备 案)等步骤。 17.行政行为就是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作出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 为。 18.行政行为的效力包括(公定力、确定力、拘束力和执行力)。 19.根据实施行政行为时所形成的法律关系的不同,行政行为分为(行政立法 行为、行政执法行为、行政司法行为)三类。 20.以行政行为是否具备一定的法定形式为标准,行政行为分为(要式行政行 为与不要式行政行为)。 21.根据行政行为实施的对象及适用力的不同,行政行为分为(抽象行政行为 与具体行政行为)。 23.根据决定行政行为时参与意思表示的当事人的数目的不同,行政行为分为 (单方行政行为、双方行政行为和双方行政行为)。 24.行政行为的成立应当具备四个条件,即(主体条件、主观条件、客观条件 和法律效果条件)。 25.行政行为的无效是指行政行为有(明显)或(重大)违法情形,自始至终 不产生法律效力。 26.行政法制监督的主体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上级行政机关、 专门行政监督机关以及国家机关体系以外的公民、组织)。 28.行政法制监督的容是监督行政主体(是否依法行使行政职权)以及监督国 家公务员及被授权组织中的工作人员(是否遵纪守法)。 29.国家权力机关对行政主体的监督方式主要有(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人事 监督)。 30.国家审判机关对行政主体的监督主要是通过(行政诉讼)的方式进行。 31.行政相对方是指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 其权益受(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影响的个人或(组织)。 32.以是否为一定的组织为标准,行政相对方可以分为(个人相对方)与(组织相 对方)。 33.以其与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的关系为标准,行政相对方可以分为(相接相对 方与间接相对方)。 34.以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所影响的对象是否特定为标准,行政相对方可以分 为(抽象相对方与具体向对方)。 35.行政授权是依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作出的。 36.行政职权引起(职权)和(职责)的同时转移。故行政授权又被称作行政职 权的转移。 37.被授权组织包括三类,即被授权行使特定行政职权的(事业单位、企业单位 和社会团体)。 38.被授权组织具有独立的( 行政主体 )的法律地位。 39.行政委托的委托人必须是(国家行政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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