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信息内部报告与保密管理制度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与保密管理制度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与保密管理制度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与保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广州伟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得到有效传递和审核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广州伟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第三条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公司各部门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本制度第二章所述情形时,负有报告义务的人员应将有关信息告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确保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董事会办公室、报告人以及其他因公司工作关系接触到信息的工作人员在相关信息未公开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在信息公开披露前,公司董事会应将信息知情人尽量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应做好知情者范围的登记工作。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二)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三)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四)其他可能接触重大信息的相关人员。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也应根据相关法规和本制度,在发生或即将发生与公司相关的重大事件时,及时告知董事会办公室,履行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信息报告义务人在信息尚未公开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

第二章公司重大信息的范围

第五条公司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的重要会议、重大交易、重大关联交易、重大事件以及前述事项的持续进展情况。

(一)本制度所述“重要会议”,包括:

1、公司召开的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

2、公司召开的关于本制度所述重大事项的专项会议。

(二)本制度所述的“重大交易”中的交易事项,包括:

1、购买或出售大额资产;

2、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投资等);

3、提供财务资助;

4、提供担保;

5、租入或租出资产;

6、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7、赠与或受赠资产;

8、债权或债务重组;

9、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与受让;

10、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11、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12、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认定的其他交易事项。

(三)公司发生的第(二)项所述交易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属于“重大交易”事项,应当及时向董事会办公室报告,并就该交易的具体事项、必要性及合理性、定价依据、交易协议草案、对交易各方的影响等做出详细说明。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人民币;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人民币;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人民币;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人民币。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对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各项交易,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

(四)本制度所述的关联交易事项,包括:

1、签署第(二)款规定的交易事项;

2、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3、销售产品、商品;

4、提供或接受劳务;

5、委托或受托销售;

6、与关联方共同投资;

7、在关联人财务公司存贷款;

8、其他通过约定可能造成资源或义务转移的事项。

(五)公司发生的上述第(四)项所述关联交易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属于“重大交易”事项,应当及时向董事会办公室报告,并就该交易的具体事项、必要性及合理性、定价依据、交易协议草案、对交易各方的影响等做出详细说明。

1、公司与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关联交易;

2、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应当将其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情况及时告知公司。

(六)以下关联交易,必须在有意向时向董事会办公室报告,并应避免发生:

1、向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包括但不限于:

(1)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2)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

(3)为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4)代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承担或偿还债务。

2、向关联人提供担保;

3、与关联人共同投资;

4、委托关联人进行投资活动。

(七)本制度所述重大事件,包括: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重大变更事项、

重大风险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公司应在该等事项发生时及时向董事会办公室报告。

1、诉讼和仲裁事项:

(1)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人民币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2)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的诉讼和仲裁事项涉及金额累计达到前款所述标准的,适用该条规定。诉讼和仲裁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①诉讼和仲裁事项的提请和受理;

②诉讼案件的初审和终审判决结果,仲裁裁决结果;

③判决、裁决的执行情况等。

(3)未达到前述标准或者没有具体涉案金额的诉讼、仲裁事项,负有重大信息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基于案件特殊性,认为可能对公司股权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以及涉及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申请撤销或者宣告无效的诉讼的,应当及时报告。

2、重大变更事项:

(1)变更公司名称、股票简称、公司章程、注册资本、注册地址、主要办公地址和联系电话等;

(2)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发生重大变化;

(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4)变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5)变更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6)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含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的监事提出辞职或发生变动;

(7)生产经营情况、外部条件或生产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产品价格、原材料采购、销售方式、主要供货商或客户发生重大变化等);

(8)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9)新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政策可能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10)获得大额政府补贴等额外收益,转回大额资产减值准备或发生可能对公司资产、负债、权益或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11)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认定的其他情形。

3、重大风险事项:

(1)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遭受重大损失;

(2)发生重大债务、未清偿到期重大债务或重大债权到期未获清偿;

(3)可能依法承担的重大违约责任或重大赔偿责任;

(4)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

(5)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法院依法撤消;

(6)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对生产经营或环境保护产生严重后果,在社会上造成一定影响的事项;

(7)公司决定解散或被有权机关依法责令关闭;

(8)公司预计出现资不抵债(一般指净资产为负值);

(9)主要债务人出现资不抵债或进入破产程序,公司对相应债权未提取足额坏账准备;

(10)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被抵押、质押;

(11)主要或全部业务陷入停顿;

(12)公司因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受到重大行政、刑事处罚;

(1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采取强制措施,或者受到重大行政、刑事处罚及出现其他无法履行职责的情况;

(14)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认定的其他重大风险事项。

4、其他重大事项:

(1)预计年度、半年度、前三季度业绩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及时向董事会办公室报告:

①净利润为负值;

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

③实现扭亏为盈。

(2)报告后发生差异较大情况的,也应及时向董事会办公室报告。

(3)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应及时报告方案的具体内容。

(4)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5)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等有关事项;

(6)公司及公司股东发生承诺事项;

(7)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8)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重大信息

第六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对应当披露的重大信息,应当主动告知公司董事会,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七条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在发生以下事件时,应当及时、主动、以书面形式告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一)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或拟发生较大变化;

(二)法院裁决禁止控股股东转让其所持股份,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

(三)拟对公司进行重大资产或者业务重组;

(四)自身经营状况恶化的,进入破产、清算等状态;

(五)对公司股权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情形;

上述情形出现重大变化或进展的,应当持续履行及时告知义务。

第八条公共传媒上出现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关的、对公司权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报道或传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及时、准确地将有关报道或传闻所涉及事项以书面形式告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并积极配合公司的调查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第四章重大信息报告程序

第十四条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具有重大交易意向、重大关联交易意向以及知悉本制度所述的其它内部重大信息后的当日,以当面或电话方式向董事会办公

室报告有关情况,并同时将与信息有关的文件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董事会办公室。部门对外签署的涉及重大信息的合同、意向书、备忘录等文件,在签署前应知会董事会办公室,并经董事会办公室确认。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前确认的,应当在相关文件签署后,立即报送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办公室为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的接受部门。报告人向董事会办公室提供与所报告信息有关的文件资料,应办理签收手续。

第十五条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重大事件最先触及下列任一时点的当日,向董事会办公室预报本部门负责范围内或子公司公司可能发生的重大信息:(一)拟将该重大事项提交董事会或者监事会审议时;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知悉或应当知悉该重大事项时。

第十六条信息报告义务人应按照下述规定向董事会办公室报告本部门负责范围内或本公司重大信息事项的进展情况:

(一)董事会、监事会或股东大会就重大事件做出决议的,应在当日内报告决议情况;

(二)就已披露的重大事件与有关当事人签署协议的,应在当日内报告协议的主要内容;上述协议的内容或履行情况发生重大变更或者被解除、终止的,应当及时报告变更或者被解除、终止的情况和原因;

(三)重大事件出现可能对公司股权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进展或变化的,应当及时报告事件的进展或变化情况。

第十七条信息报告义务人应以书面形式提供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一)发生重要事项的原因,各方基本情况,重要事项内容,对公司经营的影响等;

(二)所涉及的协议书、意向书、协议、合同、可行性研究报告、营业执照复印件、成交确认书等;

(三)所涉及的政府批文、法律、法规、法院判决及情况介绍等;

(四)法律服务机构关于重要事项所出具的意见书;

(五)公司内部对重大事项审批的意见。

第十八条在接到重大信息报告后当日内,董事会办公室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其进行评估、审核,判定处理方式。

第五章保密义务

第二十条公司信息报告义务人及具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人员: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二)公司的档案和印章管理人员、会议记录人员、财务会计人员、计划统计人员、法律事务人员、相关销售人员;

(三)参加各类经营会议、参与业务洽谈、合同草拟签订、计划制订、信息披露、财务报表等各项涉密工作,或者接触、调用涉密文档的其他人员;

(四)公司临时聘用的接触涉密工作及文档的人员,如技术顾问、财务顾问等。

第二十一条董事会办公室、报告人及其他因工作关系接触到信息的工作人员在相关信息未公开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

第二十二条在信息公开披露前,公司董事会应将信息知情者尽量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应做好对知情者范围的记录工作。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因工作关系了解到公司应披露信息的其他人员,在相关信息尚未公开披露之前,应当将该信息的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对相关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泄漏公司的内幕信息。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应当披露的重大信息,应当第一时间通知公司并通过公司对外披露。依法披露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得对外泄漏相关信息。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特别注意有关公司的筹划阶段重大事项的保密工作。

第六章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的管理和责任划分

第二十三条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及对外披露工作由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

(一)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总经理是公司信息披露第二责任人;

(二)董事会秘书负责将内部信息按规定进行对外披露的具体工作,是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董事会办公室是内部信息汇集和对外披露的日常工作部门。

(三)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是履行内部信息报告义务的第一责任人;

(四)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是履行内部信息告知义务的第一责任人。

第二十四条未经通知董事会办公室并履行法定批准程序,公司的任何部门均不得以公司名义对外披露公司任何重大信息。

第二十五条董事会办公室在信息内部传递过程中的具体职责为:

(一)负责制订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与保密管理制度》,协调和组织内部信息传递,联系各信息报告义务人,对内部信息进行汇集、分析、判断,并判定处理方式;

(二)负责将需要履行披露义务的事项向董事长、董事会和监事会进行汇报,提请董事会、监事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程序;

(三)在知悉公司及相关人员违反或可能违反相关规定时,应当提醒并督促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

(四)组织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协助各信息报告义务人了解各自在信息披露中的职责,促进内部信息报告的及时和准确;

(五)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联系各信息报告义务人、汇集和分析内部信息、制作信息披露文件、完成信息披露申请及发布。

第二十六条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报告重大信息的时限要求为:

(一)公司及其各部门在发生或即将发生重大事件的当日内;

(二)在知悉公司及其各部门发生或即将发生重大事件的当日内。

第二十七条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负责及时归集内部信息,按本制度的规定将有关信息向董事会办公室报告,并提供对外信息披露的基础资料,确保及时、

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陈述、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重大隐瞒。

第二十八条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应根据其任职单位或部门的实际情况,建立相应的内部重大信息报告机制,保证出现的重大信息能及时报告给董事会办公室。

第二十九条公司各部门应时常敦促本部门或单位对重大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工作,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对履行信息报告义务承担责任,不得推诿。

第三十条公司监事会成员在按照本制度要求报告重大信息之外,对其他报告人负有监督义务,应督促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履行信息报告职责。

第三十一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因工作关系了解到公司应披露信息的其他人员,在相关信息尚未公开披露之前,应当将该信息的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对相关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泄漏公司的内幕信息,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股票价格。

第七章责任追究

第三十三条不履行信息报告义务是指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1、不向董事会办公室报告信息或提供相关文件资料;

2、未及时向董事会办公室报告信息或提供相关文件资料;

3、因故意或过失,致使报告的信息或提供的文件资料存在重大遗漏、重大隐瞒、虚假陈述或引发重大误解;

4、拒绝答复董事会办公室对相关问题的问询;

5、其他不适当履行信息报告义务的情形。

第三十四条发生本制度所述重大信息应上报而未及时上报的,追究负有报告义务有关人员的责任;如因此导致信息披露违规,由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承担责任;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的,可给予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处分。触犯法律、法规的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五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

公司员工保密管理制

公司员工保密管理制度1 公司员工保密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员工保密意识、明确保密责任,维护公司整体、长远利益,使公司能够长期稳定高效地发展,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适合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权责 3.1人力资源部:负责本制度的起草、员工保密义务确定与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3.2全体员工:根据本制度中的相关保密条款作好保密工作及举报泄密行为。 四、定义 公司秘密是指一切关系公司安全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内人员知悉的事项。对公司秘密的知晓范围执行压缩控制的原则,员工只在管辖范围内根据工作需要知晓相关的公司秘密。 五、作业内容

5.1公司秘密的范围 5.1.1 公司经营、发展战略中的秘密事项; 5.1.2 公司就经营管理作出的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5.1.3 公司对外活动(包括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5.1.4 维护公司安全和追查侵犯公司利益的经济犯罪中的秘密事项; 5.1.5 客户档案、合同及公司营销网络的有关资料; 5.1.6 公司重要会议决议、重要决定中的秘密事项; 5.1.7 其他公司秘密事项。 5.2 密级分类 5.1.8公司秘密分为三类:绝密、机密、秘密 (1)绝密是指与公司生存、经营、人事有重大利益关系,如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 1.公司股份构成、投资情况及其载体; 2.公司总体发展规划、经营战略、营销策略、商务谈判内容及其载体、正式合同及协议 文书、成本及利润率;

3.公司内部重要决定及重要会议纪要; 4.按档案法规定属于绝密级别的各种档案资料。 (2)机密是指与本公司的生存、经营、人事有重要利益关系,泄露会使公司安全和利益遭到 1.尚未确定的公司重要人事调整及安排情况,人力资源部对员工的绩效考核材料; 2.公司与外部高层人士来往情况及其载体; 3.财务专用印签、帐号,保险柜密码,月、季、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 财务统计报表,计算机开启密码,重要磁盘、磁带的内容及其存放位置; 4.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技术秘密、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 5.公司薪酬体系; 6.获得竞争对手情况的方法、渠道及公司相应对策; 7.外事活动中内部掌握的原则和政策; 8.公司总监以上管理人员的家庭住址及外出活动去向; 9.按档案法规定属于机密级别的各种档案资料。 (3)秘密是指与本公司生存、经营、人事有较大利益关系,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 第1条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知识产权管理规定》及具体情况,为保障公司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使公司长期、稳定、高效地发展,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2.公司所有人员,包括技术开发人员、销售人员、行政管理人员、生产和后勤服务人员等(以下简称“工作人员”),都有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的义务。 第2章公司秘密的范围 第3条公司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晓、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且由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1.本制度所称的不为公众所知晓,是指该信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 2.本制度所称的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是指该信息具有确定的可应用性,能为公司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 3.本制度所称的公司采取保密措施,包括订立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 4.本制度所称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内部文件,如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 第4条公司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战略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就经营管理作出的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公司生产、科研、科技交流中的秘密事项。 4.公司对外活动(包括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5.维护公司安全和追查侵犯公司利益的经济犯罪中的秘密事项。 6.客户及其网络的有关资料。 7.其他公司秘密事项。 第3章密级分类 第5条公司秘密分为三类:绝密、机密和秘密。 第6条绝密是指与公司生存、生产、科研、经营、人事有重大利益关系,一旦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公司股份构成,投资情况,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开发研制资料,各种产品配方,产品图纸和模具图纸。

内部管理制度情况

内部管理制度情况 职业道德规范制度 一、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进一步规范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行为,提高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水准,维护本公司与全体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形象,保证执业质量,确保独立、客观、公正、谨慎、实事求是地搞好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会计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规范。 二、本规范所称职业道德系指职业品德、职业纪律、专业胜任能力及职业责任等的总称。 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会计准则,提高执业技能,确保执业质量。 四、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实事求是地为委托方提供客观、真实、合法的审计报告,正直、诚实地对待有关利益各方。 五、接受委托方委托业务时,如与委托方存在可能影响本公司独立性的利害关系,本公司不承接该业务,本公司注册会计师也不允许发表审计意见。 六、执行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如与委托方存在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直接或重要间接利害关系,应及时向所内声明,并实行回避。注册会计师不允许兼任与其执行的审计业务不相容的其他业务或职务。 七、注册会计师要保持和不断提高专业胜任能力,遵守独立审计准则、会计准则等规范,合理运用会计准则及国家其他相关技术规范。要掌握与运用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规则,不断提高执业水平。 八、注册会计师执行业务时,必须根据业务内容和业务助理人员的职责分工,作出实施计划,并对业务助理人员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确保执业质量,按计划完成任务。 九、注册会计师执行业务所形成的结论和提出的建议,要以充分、适当的证据为依据。但对未审计事项不得以职业身份发表意见,对未来事项的可实现程度也不做保证。 十、执业过程中,发现违背会计准则及国家其他相关技术规范的事项,要按照独立审

(完整版)公司内部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内部安全管理细则 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加强本公司办公区域的安全管理,营造良好、安全的工作环境,防范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二、公司安全管理主要影响因素包括: 1、办公区域用水、用电安全 2、办公区域防火、防潮安全 3、办公区域防盗安全 4、办公区域卫生管理、仓库安全管理 三、公司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管理方针,在工作过程中,公司全体应确保合理运作,保证安全,杜绝粗心大意、贪图方便等侥幸想法。 四、公司全体都应遵守本规章制度,并切实做好、配合好相关部门的安全管理检查与监督,确保本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五、员工应不断提高安全意识,积极参与到公司安全管理中。 第二章办公区域用水、用电安全 一、全体员工应坚持“合理使用,勤俭节约”的用水、用电原则。 二、卫生间使用过后,应冲洗干净,并确保冲水闸、洗手台水龙头等相关出水口处于正常关闭状态,避免人为忽略或配件损坏而造成水资源的无故浪费。

三、在不进行办公、招待等合理作业的情况下,应将相关区域的电灯、空调、电脑、排气扇等设施关闭,避免浪费资源,同时降低安全隐患。 四、每天下班前,各部门最后离开部门办公区域的员工,应确保部门办公室相关耗电设备(例如,电脑、电灯等)都处理合理关闭状态;最后离开公司的员工,应确保公司各个区域的用水、用电设施都处理合理关闭状态,方可离开。 五、若发现个别设施设备出现问题,应及时进行恰当处理,并通知总经办,以便安排更详细的检查和维修。 六、每逢假期放假前,总经办应对各办公区域用水、用电情况进行监督,长假期间应对办公区域进行断水、断电,以减少安全隐患。 第三章办公区域防火、防潮安全 一、办公区域内,严禁烟火;抽烟的员工应到指定的抽烟区(楼梯口,远离窗口高压电线处)抽烟,并确保烟头、烟灰处于完全熄灭状态,方可离开;如到访客户抽烟,则负责接待的员工应确保烟火对办公区不造成安全威胁(即要为客户提供烟灰缸,确保烟头、烟灰不掉落地毯,且丢弃时已完全熄灭等等)。 二、办公区域内,除了工作所需的物品、产品之外,严禁堆积任何易燃易爆的杂物,废弃的纸皮箱、胶袋等应及时丢弃处理,相关业务所用的物品(例如,画册、宣传单等),相关部门应定期进行整理。 三、办公区域内,严禁出现废水积存的情况,以免产生潮气,滋生蚊虫,影响工作环境。 四、天气潮湿时期,各办公区域应对相关设备进行定时检查(例如,久置不用的耗材、电脑、投影仪等等),确保设备处于可正常使用状态。 五、如发现相关安全隐患,每位员工都有义务及时向总经办提出,以便进行整改。 第四章办公区域防盗安全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汇编.

保密管理制度 1保密机构与职能 第一条公司保密负责人是负责保密工作的专门人员,主管公司的保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决定;进行经常性的保密教育和检查;依法对本单位的保密工作进行管理。 2.定期召开保密会议,分析保密工作情况,提出加强和改进保密工作的措施;制定保密工作计划,组织检查落实,总结交流经验,并向上级保密部门报告工作,完成上级保密部门交办的工作。 3.依法制定和修改公司的保密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4.组织公司涉及国家秘密事项密级的确定、变更和解密工作。 5.向上级保密部门报告泄密事件,并进行查处。 6.负责有关事项的保密审查。 7.负责公司各项保密事项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并协助处理涉外事项、机要档案及对外宣传中的保密工作; 8.负责公司涉及国家秘密的通讯、办公自动化和计算机信息系统(含互联网)的数据安全和保密管理。 第二条保密负责人领导下的委员分工负责制,各委员应把保密工作纳入其职责范围,依据保密负责人的工作安排和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做到业务工作与保密工作融为一体,同步进行。 第三条公司保密负责人,负责公司各项保密工作的具体实施和日常管理。保密负责人指定其他兼职人员三人。 第四条公司在每年预算中,设立保密工作经费,用于公司保密管理工作和设备配备及设施建设。

2涉密人员保密管理制度 第一条按照国家保密资格审查认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涉密工作岗位来界定涉密人员,即“以岗定密”。 1.核心涉密人员:含专职保密干部、绝密级项目负责人及核心骨干。 2.重要涉密人员:档案室负责(或具体工作)人、兼职保密干部、机密级项目负责人及核心骨干。 3.一般涉密人员:秘密级项目负责人及核心骨干。 涉密人员的确定、增减和变动,由保密负责人根据岗位的实际情况批准确定。涉密人员确定后,与公司签订《保密义务责任书》。新增涉密人员在进入涉密岗位前,必须对其进行相应的保密教育。 第二条根据最小化原则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根据项目重要性设立保密级别。 1.保密级别的确定、增减和变动,经保密负责人审核决定。采取“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由拥有保密项目的负责人(或指定专人)负责该项目的保密工作。 2.未经项目负责人(或保密负责人)批准,无关人员不得参与。 3涉密技术保密管理制度 第一条涉密技术的范围包括: 1、国家长远科学技术规划和重大研究项目及其进展情况、科技政策、规划、指南、计划中需要保密的部分; 2、国防、军工研究项目及成果; 3、上级部门或公司根据国家规定的职责范围和审批权限划定密级的科技保密项目; 4、科研项目结题前或对外公开前的原始资料,包括选题分析报告、课题任务书、调研论证报告、试验报告、研究报告、图纸、配方等; 5、具有较高技术、经济价值且尚未公开的科技成果(包括:产品、材料、

内部管理制度及质量控制措施

试验室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 (一)试验室检测质量保证制度 1、检测人员 (1)检测人员必须具备检测人员的各项要求,凭检测合格证在指定岗位上进行检测工作。 (2)检测人员要按照料标准、操作规程进行检测工作,工作要精益求精,对检测数据负责。 (3)在测试过程中,发生故障或因外界干扰测试中途停止时,测试人员将详细情况记录专用本上,并口头告知技术负责人,采取必要措施或重做。 2、检定设备 (1)检定设备可按照设备仪器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2)检定设备要有设备使用卡片,对设备运转及技术参数做详细记载,并规定详细的操作规程。 (3)检定设备有故障或过期未校定校准,不得投入检测工作。 (4)对进口设备经培训确实掌握技术,方可操作使用。 (5)保持设备运行完好率,试验室环境符合检测工作的要求。 3、读取数据与记录数据 (1)读取数据与记录数据必须按有关标准规定的检验方法与步骤进行。 (2)记录数据应如实准确地填写在检测记录中。 (3)对检测所得数据进行可靠性分析,确认检测结果有问题,

应立即报告有关人员,并及时分析其原因,必要时重检。 4、试验室管理 (1)试验室内设备、安全、卫生等应由各试验室内专人管理。 (2)凡有机器运转和通电设备,人员不得离开(对有自控保险装置除外)。 (3)凡对试验室养护箱(室)等有温度、湿度规定要求的均要严格控制,并有专人负责每天记录。 (4)检测报告是判定原材料、关成品、成品质量的主要技术依据,要严格履行审核手续。 (5)各检测项目的原始记录,必须本人签字并及时出具检测报告。 (6)检测报告应进行认真审核,无误后签字存档。 (二)力学室工作制度 (1)每日上班应对本室的仪器设备、工具箱、水、电等检查一遍,如有异常,应立即采取措施。 (2)试验人员应对所使用的仪器设备性能完全了解,包括配套的仪器及配件如何正确使用,试验机、万能机应尽可能在基量程的20~80%范围内操作。 (3)试验人员在试验前应熟悉每项试验的操作程序,避免在试验过程中查阅操作规程。 (4)在操作过程中应集中注意力,如发现仪器异常,应立即关

信息保密管理制度

信息保密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有效保护公司的设计成果等知识产权,防止公司的核心商业秘密泄露或被剽窃,防止不正当竞争,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信息保密范围 公司所有的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所有的产品规划、创意、设计方案、设计文件(含图纸及文档资料)、讨论结果结论;所有的资质认证的资料;所有的开发项目和进度;所有的技术资料和程序代码;所有的技术文档资料;所有的供应商资料;所有的采购数据;所有的客户资料及联络方式;所有的销售报表;所有的人事资料;所有的财务资料等。其他所有与公司经营管理相关的商业、技术、管理资料等公司认为需要保密的信息。 信息保密规则 第三条各部门人员使用的所有办公用电脑,必须设置开机密码,密码除了使用人应牢记外,应向各部门经理上报备案。电脑使用人员变更密码应及时向各部门经理报告。 第四条未经总经理(包括其授权人)或各部门经理批准,公司任何人不得开启其他员工电脑,不得查阅和拷贝其他员工电脑中的资料和信息。 第五条未经公司网管人员同意,公司任何人不得打开电脑机箱、拆卸、更换板(卡)。 第六条未经总经理(包括其授权人)或各部门经理批准,各部门员工不得将上述属公司商业秘密范围的资料设置为共享文件的形式。 第七条各部门日常联络工作文件通过内部邮件系统进行沟通传递,尽量避免打印及复印。各电脑使用人员必须每半天接收一次内部邮件,并按信息级别由相应主管审批后方可以发布或传递。邮件要定期进行备份。 第八条如因工作需要,确需刻录公司信息资料,必须经部门经理和管理部主管共同批准,否则一律不得刻录。 第九条办公电脑中的资料要定期整理、清理和备份。各电脑使用人员应每周将本周重要工作文件整理备份一次。 第十条研发部与供应商的设计资料传递,由各设计小组长负责,普通设计人员不得使用外部邮件传递。设计人员应将相关资料用内部邮件传给各设计小组长,由小组长审核后再转发相关供应商。 第十一条营销部、产品部或市场部收到客户的设计信息,原则上只能把该信息发送给项目负责人。如确有需要,经部门经理发送给该项目的主要经办人。收到设计信息的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客户的设计信息对外泄露,也不得转发给无关的技术人员。 第十二条新产品通过公司网站对外发布,应事先将该产品的功能、结构和技术性能等报总经理或其指定授权人批准,经批准后方可发布。应避免信息泄露过早,造成他人的模仿或拷贝。 第十三条公司电脑网络管理人员可以使用各种办法(包括对公司服务器的搜索)对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进行监控。如发现员工私自使用个人电子信箱发送属于公司保密范围的任何资料,有权进行制止和举报。公司将根据奖惩管理办法对举报人给予奖励和表彰。 第十四条公司外人员需要动用我司电脑或查阅相关信息,必须有我司员工陪同。凡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数据信息,一律不允许浏览。也不得拷贝、打印、复制,特殊情况下需由部门主管签字确认后方可提供相关部分的数据。对擅自提供信息者,一经发现,予以辞退并追究法律责任。

企业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办法

企业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办法 1.目的作用 企业内部的“信息流”与企业的“人流”、“物流”、“资金流”,均为支持企业生存与发展的最基本条件。可见信息与人、财、物都是企业的财富,但信息又是一种无形的资产,客观上使人们利用过程中带来安全管理上的困难。为了保护公司的利益不受侵害,需要加强对信息的保密管理,使公司所拥有的信息在经营活动中充分利用,为公司带来最大的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职责 由于企业的信息贯穿在企业经营活动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所以信息的保密管理,除了领导重视而且需全员参与,各个职能部门人员都要严格遵守公司信息保密制度,公司督察部具体负责对各部门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考核。 3.公司文件资料的形成过程保密规定 拟稿过程 拟稿是文件、资料保密工作的开始,对有保密要求的文件、资料,在拟稿过程应按以下规定办理: 初稿形成后,要根据文稿内容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在编文号时应具体标明。 草稿纸及废纸不得乱丢,如无保留价值应及时销毁。 文件、资料形成前的讨论稿、征求意见稿、审议稿等,必须同定稿一样对待,按保密原则和要求管理。 印制过程 秘密文件、资料,应由公司机要打字员打印,并应注意以下几点:要严格按照主管领导审定的份数印制,不得擅自多印多留。 要严格控制印制工程中的接触人员。 打印过程形成的底稿、清样、废页要妥善处理,即使监销。 复制过程 复制过程是按照规定的阅读范围扩大文件、资料发行数量,要求如下:复制秘密文件、资料要建立严格的审批、登记制度。 复制件与正本文件、资料同等密级对待和管理。 严禁复制国家各种秘密文稿和国家领导人的内部讲话。

绝密文件、资料、未经原发文机关批准不得自行复制。 4.公司文件资料传递、阅办过程保密规定 收发过程 收进文件时要核对收件单位或收件人,检查信件封口是否被开启。 收文启封后,要清点份数,按不同类别和密级,分别进行编号、登记、加盖收文章。 发文时要按照文件、资料的类别和文号及顺序号登记清楚去向,并填写好发文通知单,封面要编号并加盖密级章。 收发文件、资料都要建立登记制度和严格实行签收手续。 递送过程 企业内部建有文件、资料交换站的,可通过交换站进行,一律直送直取。 递送外地文件、资料,要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递送。 凡携带秘密文件、资料外出,一般要有两人以上同行,必须装在可靠的文件包或箱内,做到文件不离人。 递送的秘密文件、资料,一律要包装密封,并标明密级。 阅办过程 呈送领导人批示的文件、资料、应进行登记。领导人批示后,要及时退还或由经管文件部门当日收回。 领导人之间不得横向传批文件、不得把文件直接交承办单位(人)。凡需有关部门(人)承办的文件、资料,一律由文件经管部门办理。 绝密文件、资料,一般不传阅,应在特别设立的阅文室内阅读。 秘密文件、资料,不得长时间在个人手中保留,更不能带回家或公共场所。 要控制文件、资料阅读范围,无关人员不能看文件、资料。 5.公司文件资料归档、保管过程中的保密规定 归档过程 秘密文件、资料在归档时,要在卷宗的扉页标明原定密级,并以文件资料中最高密级为准。 不宜于保留不属于企业留存的“三密”文件、资料,要及时清理上交或登记销毁,防止失散。 有密级的档案,要按保密文件、资料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保密过程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模板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 模板

企业保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二章概念和范围 第三条公司秘密是关系到公司的权利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四条公司全体成员都有保守秘密的义务。 第五条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第六条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及改进保密方式、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部门或者职员实施奖励。 第七条公司保密信息界定: 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合作意向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会议记录以及公司的商务谈判资料、报价等信息。 4、公司财务预决算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6、公司职员的人事档案、薪资待遇、劳务性收入及相关信息。 7、公司市场营销管理制度、结算办法等系列制度;以及公司各部

门录入K3系统的数据(包含生产数据、财务数据、销售数据、技术数据等公司运营数据)。 8、公司内部流通文件、集团来文(外来文件)、行业内文件。 9、公司生产技术资料(工艺标准、技术指标、技术参数等项目)。 第三章秘密界别的划分 第八条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绝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力和权益遭受到特别严重的损失; 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权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失; 秘密是一般公司的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权益受到损害。 第九条对于公司密级的界定。 1、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级(例如:报价等信息); 2、公司的规划资料、财务报表、统计资料(包含营销、生产、技术、设备等资料、部门的各类数据材料)、会议纪要、公司经营情况、规章制度等内部流通制度文件视为机密级; 3、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员工待遇、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第四章保密措施 第十条属于公司的秘密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的规定标明密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题及答案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 一、单选题 1、下列不属于行政事业单位的是()。 A、人大机关 B、检查机关 C、各民主党派 D、非盈利组织机构 【正确答案】D 【您的答案】D[正确] 2、对本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的是()。 A、单位主要负责人 B、单位部门主任 C、单位名誉负责人 D、单位人大代表 【正确答案】A 【您的答案】A[正确] 3、负责组织实施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部门是()。 A、审计部 B、财政部 C、人民代表大会 D、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正确答案】B 【您的答案】B[正确] 4、年度终了,行政事业单位应按照财政部发布的统一报告编制内部控制报告,并经()审批后对外报送。 A、单位部门主管 B、内部控制主管人员 C、审计主管 D、单位主要负责人 【正确答案】D 【您的答案】D[正确] 5、在所属单位中选取()作为本地区(部门)的内部控制工作联系点。 A、内部控制工作开展最早的单位 B、省级直辖的单位 C、内部控制工作开展成效突出的先进单位 D、统筹核算内部控制的单位 【正确答案】C

【您的答案】D 6、下列关于不相容职务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A、授权进行某项经济业务和执行该项业务的职务要分离 B、执行某些经济业务和审核这些经济业务的职务要分离 C、执行某项经济业务和记录该项经济业务的职务要分离 D、保管某些财产物资和对其进行记录的职务无须分离 【正确答案】D 【您的答案】C 7、内部控制应当重点关注行政事业单位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突出重点、兼顾一般,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围绕重点开展内部控制建设,着力防范可能产生的重大风险,体现的是()。 A、重要性原则 B、客观性原则 C、规范性原则 D、全面性原则 【正确答案】A 【您的答案】A[正确] 8、应当立足于行政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坚持实事求是,真实、完整地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体现的是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 A、重要性原则 B、客观性原则 C、规范性原则 D、全面性原则 【正确答案】B 【您的答案】B[正确] 9、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并对本部门内部控制汇总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的是()。 A、各行政主管部门 B、地方各级财政部门 C、财政部 D、审计部 【正确答案】A 【您的答案】C 10、()在单位内部控制体系中居于主导地位。 A、单位负责人 B、内部审计师 C、会计主管

网络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

. 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 一、为保障随州金戈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防止计算机网络失密泄密事件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公司的安全保密制度。 二、为防止病毒造成严重后果,对外来光盘、软件要严格管理,原则上不允许外来光盘、软件在公司内局域网计算机上使用。确因工作需要使用的,事先必须进行防(杀)毒处理,证实无病毒感染后,方可使用。 三、严格限制接入网络的计算机设定为网络共享或网络共享文件,确因工作需要,要在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的前提下设置,确保信息安全保密。 四、为防止黑客攻击和网络病毒的侵袭,接入网络的计算机一律安装杀毒软件,及时更新系统补丁和定时对杀毒软件进行升级,并安装必要的局域网ARP拦截防火墙。 五、本公司酝酿或规划重大事项的材料,在保密期间,将有关涉密材料保存到非上网计算机上。

六、各科室禁止将涉密办公计算机擅自联接国际互联网。 七、保密级别在秘密以下的材料可通过电子信箱、QQ传递和报送,严禁保密级别在秘密以上(含秘密)的材料通过电子信箱、QQ传递和报送。 一、岗位管理制度: . . (一)计算机上网安全保密管理规定 1、未经批准涉密计算机一律不许上互联网,如有特殊 需求,必须事先提出申请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并安装物理隔离卡,在相关工作完成后撤掉网络。 2、要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各科室科长负 责严格审查上网机器资格工作,并报主管领导批准。 3、国际互联网必须与涉密计算机系统实行物理隔离。 4、在与国际互联网相连的信息设备上不得存储、处理 和传输任何涉密信息。 5、加强对上网人员的保密意识教育,提高上网人员保 密观念,增强防范意识,自觉执行保密规定。 (二)涉密存储介质保密管理规定 1、涉密存储介质是指存储了涉密信息的硬盘、光盘、 软盘、移动硬盘及U盘等。 2、有涉密存储介质的科室需妥善保管,且需填写“涉密存

最新版集团公司保密管理制度方案

最新版 集团公司 保密管理制度方案

1目的 为保障公司秘密事项的安全,维护公司的利益,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2职责 公司实施保密管理的主要职责部门是:总工程师(主管技术副总)、总经理和办公室。 总工程师(主管技术副总):负责组织公司保密工作的开展(包括保密制度、规定等的制定,保密检查的部署,重大保密奖惩事宜的讨论),秘密事项的审核,负责公司商业秘密的保密管理及相关部门保密工作的指导。 总经理:协助总师办做好公司保密工作,负责公司文件、资料、信息和计算机网络、来访接待的保密管理及相关部门保密工作的指导。 办公室:协助总师办做好公司保密工作,负责公司全体员工的保密教育和涉密员工的保密管理,及相关方面的保密工作指导。 3管理对象 3.1公司秘密事项 3.2公司重点部门、重点部位 3.3公司涉密员工 4定义或范围 4.1公司事务的重大决策:公司战略、方针与重大经营举措,公 司内部重大改革及人员变动的方案。

4.2商业秘密:即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4.2.1技术信息:指技术水平,技术潜力,新技术前景预测, 替代技术的预测,专利动向,新技术影响的预测、设计、 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等方面。新技术 信息包括技术秘密、非专利技术成果,技术秘密中也包 含技术信息。 4.2.2技术秘密:公司的技术秘密是指由公司自行研制开发或 以其他合作方式掌握的、未公开的、能给单位带来经济 利益或竞争优势,具有实用性且公司已采取了保密措施 的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图纸(含草图)、试验 结果和试验记录、工艺配方、样品、数据、计算机程序 等。技术信息可以是有指定的完整的技术内容,构成一 项产品、工艺、材料及其他改进的技术方案,也可以是 某一产品、工艺、材料等技术或产品中的部分技术要素。 4.2.2.1非专利技术成果:非专利技术成果应具备的四个 条件: 4.2.2.1.1包含技术知识、经验和信息的技术方案或技 术诀窍; 4.2.2.1.2处于秘密状态,即不能从公共信息渠道直接 获得; 4.2.2.1.3有实用价值,即能使公司获得经济利益或竞 争优势;

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建设情况报告

附件7: 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建设情况报告一、公司治理 (一)组织架构图 股东会 执行监事 董事会 风险控制管理委员会 审计薪酬委员会 总经理 副总经理 个人担保部企 业 担 保 部 市 场 开 发 部 风 险 控 制 部 综 合 管 理 部

(二)职能部门名称、职责 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我公司下设个人担保部、企业担保部、市场开发部、风险控制部、综合管理部5个职能部门。 个人担保部负责对个人贷款进行担保项目的受理、调查、保后管理;企业担保部负责对企业贷款进行担保项目的受理、调查、保后管理;市场部负责公司担保业务的市场开拓;风险控制部负责公司担保业务的审核、风险预警;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行政办公、人事工作、财务核算和后勤管理。 (三)公司治理结构建设情况 公司依据《融资性担保公司治理指引》的要求,建立了以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为主体的组织架构,并对各主体之间相互制衡的责、权、利关系作出制度安排,保障公司建立明晰的治理结构、科学的决策机制、合理的激励机制和有效的约束机制。 公司股东会共6人,分别是安达市天翼锻压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梁洪钟、大庆市澳顺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姚兰、闫军、刘剑峰、寇松涛、冷洪波。公司股东会的主要职责为: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包括决定担保公司的经营方针和重大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会报告,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对公司增资、减资等重大事项作出决议等。

公司设立董事会,选举闫军为董事长、公司法定代表人,选举姚兰、梁洪钟、寇松涛、冷洪波为董事。董事会向股东会负责,董事会职权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确定。其职权为负责召集股东会会议,执行股东会决议,向股东会报告工作,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制定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决定内部管理机构设置,聘任或解聘总经理,制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等。董事会下设风险控制管理委员会和审计薪酬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就公司业务合规情况、风险状况、内控制度的有效性及执行情况、经营业绩等向董事会提供专业意见,并依据董事会授权对相关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公司设一名监事,由刘剑峰担任,监事向股东会负责,履行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监督的职责,监事职权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确定,包括检查财务会计状况,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防止董事会、高级管理层的行为损害公司、股东、债权人、员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定期向股东会报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等。 公司的高级管理层由总经理、副总经理、首席风险官、财务负责人等组成。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向董事会负责,总经理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组织开展经营管理活动。高级管理层应当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建立内部规章制度和风险管理措施,拟订经营计划并经董事会批准后组织实施。高级管理层应当按有关规定建立完善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确保公司安全稳健运行。

公司信息保密制度

公司信息保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秘密信息的管理。 第三条权责 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四条定义 公司秘密是指关系到公司权利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五条管理要求 1、原则 ⑴公司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⑵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⑶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部门或员工实行奖励。 2、保密范围和密级规定 ⑴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①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②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③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纪要; ④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⑤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⑥公司的技术资料; ⑦公司员工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⑧其他公司确保应当保密的其他事项。 注:一般性决议、决定、通知、通告、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2)公司秘密的密级划分 ①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②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利益遭受严重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损失。 (3)公司密级的确定 ①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

级; ②公司发展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③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公司的技术资料; ④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的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3、保密措施 (1)口头信息保密规定 ①不要在公司内部或外部谈论有关单位的保密信息,包括对其他工作人员、客户、朋友或亲属。 ②在没有确认对方身份和是否被授权获得信息之前,不要通过电话、手机给出保密信息; ③只向来访者提供非保密信息,若超出范围,需经主管领导批准; ④遵照会议的要求传达会议信息。 (2)纸面信息保密规定 ①接收任何保密文件、资料都要签收并登记; ②文件或其他纸面保密信息只发给或传阅到被授权的人员,并签收; ③在传递保密文件或资料时,要放在文件夹、盒中携带,以防失密或散落丢失; ④所有保密信息应归类在专用文件夹中,并清楚标明秘密等级,保存在带锁的文件柜中; ⑤离开办公室时,不把机密信息和文件留在办公桌上,应锁入抽屉或柜子,并锁好门窗; ⑥用邮件发送保密信息,信封要贴封口,并标记“秘密或保密”; ⑦复印完后,应将保密件取走,不要留在玻璃板上; ⑧当传真机密或绝密信息时,要求接收等在传真机旁及时收取; ⑨不再需要的保密文档要粉碎。 (3)电子信息安全保密规定 ①计算机显示器应旋转在他人看不到屏幕的地方,如果来访者走近,应迅速滚动页面或关小亮度,或保存你的信息关闭显示器; ②打印保密材料要人不离机,负责保存和传递。 ③在提交电子信息给他人之前,应向上级核对,不能给未授权的人; ④计算机必须经常进行查毒、杀毒,为了安全,不得安装借来的程序; ⑤重要文件要备份,并存储在安全、加锁的地方; ⑥有保密信息的移动盘不能带出单位,以防止数据被不应该获取这些信息的人获取。 4、责任和处罚 (1)公司全体员工都有责任和义务保守公司机密,维护公司利益。出现下

公司内部秘密事项管理制度

公司秘密事项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不适用于保守国家秘密。 第二条公司秘密是指《反不当竞争法》中规定的商业秘密和其他关系公司权利、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知悉的非国家秘密事项。 第三条公司所有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四条保守公司秘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方便工作的方针。 第二章保密范围 第五条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二条规定的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计划、经营项 目及经营决策; 3、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重要会议 纪要; 4、公司财务各类报告、报表、统计报表; 5、公司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6、公司所有的技术资料、图样、工艺文件、制造与检验规范、各 类国家标准、国家军用标准、实验报告、实验记录等; 7、公司产品去向、售后服务等; 8、其他经公司确定的事项。

载有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容的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第六条公司秘密事项的确定 由产生秘密事项部门申报、保密委员会批准,保密办标识“内部资料★年”,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第七条保密委员会及下属保密办对全公司保守秘密负责,各部门领导负责本部门内部秘密事项监管。 第三章保密措施 第八条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保密办或保密办监管各部门执行。 第九条公司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未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不得复制、摘抄和销毁。 第十条收发、传递、外出携带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指定专人负责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十一条私人的移动存储介质不允许在公司计算机上使用,如需使用移动存储介质由本部门领导批准到保密办借用。 第十二条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由总经理批准。 第十三条在公司经营活动中应限定秘密事项知悉的范围,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

最新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官方解读

为贯彻落实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关于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的有关精神,推动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全面开展内部控制建设工作,近日,财政部根据《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20〕2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有关要求,制定印发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财会〔2020〕1号,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同时印发了《财政部关于开展2020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财会函〔2020〕3号,以下简称《通知》),组织全国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开展2020年度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就《管理制度》和《通知》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请介绍财政部出台《管理制度》的有关背景。 答:自2012年财政部发布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以下简称《规范》),特别是2020年财政部牵头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制定的《指导意见》发布实施以来,各单位积极开展内部控制建设,并在提高单位内部管理水平,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推动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按照中央提出的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改革落实的要求,为进一步推动各单位加强内部控制建设,落实《指导意见》提出的建立内控报告制度,促进内控信息公开的改革任务和要求,2020年以来,财政部对我国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深入调研,根据《指导意见》和《规范》的有关规定,在向各地区、各部门全面了解内控建设工作进展情况的基础上,组织基础性评价、课题研究、专家研讨、广泛征求意见,制定了《管理制度》,以规范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提高单位内部控制报告质量,促进单位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工作,更好地发挥内部控制在提升单位内部治理水平、规范内部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推进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问:《管理制度》和《通知》起草发布的过程如何? 答:《管理制度》和《通知》从起草到发布,大致经历了以下六个阶段: 一是启动阶段。2020年初,财政部会计司组织有关专家成立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体系研究课题组,启动了《管理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2020年上半年,课题组多次召开研讨会,初步明确了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目的、总体要求、报告机制及形式等内容。 二是调研阶段。通过向各地区、各部门发函,全面了解和掌握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进展情况、有关经验做法、取得的阶段性成效以及工作建议意见等,为研究制定《管理制度》和开展年度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奠定了实践基础。

信息保密管理办法

信息保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保密工作,防范和杜绝各种泄密事件的发生,保护和合理利用公司秘密,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公正,保障公司、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保密信息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关系公司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保护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和管理信息等,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人员知悉的信息。 第三条公司董事、监事及中高层管理人员及公司各部门、子公司以及全体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都应做好信息保密工作。 第四条信息保密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秘密又便于工作,并充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方针。 第二章保密信息范围和密级确定 第五条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和行为: (一)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但

尚不具备公开披露条件的信息; (二)涉及公司经营管理、运作和决策,或对公司利益有重大影响,一旦泄密将给公司带来损失或失去潜在收益的信息; (三)包括以书面和电子等方式存在的各种信息; (四)其他与公司相关的需要保密的信息。 第六条保密信息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 (一)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且尚未公开披露的信息,主要包括:公司的发展规划、经营战略、商务谈判内容及载体,正式合同和协议文书、未开标的投标文件、未公开的重大投资决策、尚未确定的公司重要人事调整及安排等,以及按《档案法》规定属于绝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二)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如、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等,以及按《档案法》规定属于机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三)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利益遭受损害,如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薪金制度,人力资源对管理人员的考评材料等,以及按《档案法》规定属于秘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第七条定级方法

企业管理人保密制度

企业管理人保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守企业秘密,维护企业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企业秘密是关系企业权力和权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企业附属组织和分支机构以及职员都有保守企业秘密的义务。 第四条企业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第五条对保守、保护企业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部门或职员实行奖励。 第二章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第六条企业秘密包括本制度第二条规定的下列秘密事项: 1. 企业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 企业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 企业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企业制度之保密管理 2017-12-15 15:59 | #2楼 目的: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利益,制订本制度。 一、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须特别注意不泄露公司秘密,更不准出卖公司秘密。 二、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发展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员工知悉的事项。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经营发展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人事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专有技术; 4、招标项目的标底、合作条件、贸易条件;

5、重要的合同、客户和合作渠道; 6、公司非向公众公开的财务情况、银行帐户帐号; 7、股东会或总经理确定应当保守的公司其他秘密事项。 三、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标明“秘密”字样,由专人负责印制、收发、传递、保管,非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秘密文件、资料。 四、公司秘密应根据需要,限于一定范围的员工接触。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非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不准打听公司秘密。 五、记载有公司秘密事项的工作笔记,持有人必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六、对保守公司秘密或防止泄密有功的,予以表扬、奖励。 违反本规定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的,视情节及危害后果予以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予以除名。 七、档案室及相关机要重地,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工作人员更不能随便带人进入。 八、办公室应定期检查各部门的保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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