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分包单位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分包单位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分包单位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分包单位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建筑施工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省、市、自治区等地方性法律、法规要求,对进入大连金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施工分包单位在进场作业人员资格审查、安全施工、文明作业等方面做出以下管理规定:

一、相关主要管理规定

1.施工分包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将进入施工现场分包作业人员清单

上报所属参建项目部,人员清单主要包含内容为:①进场人员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一张;②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③特种作业人员证件复印件一份;④外来务工人员暂住证明一份;⑤保险缴纳明细一份。施工分包单位提供的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清单必须有“分包单位负责人本人签字”,项目部根据分包单位提供的清单进行抽查。

2.无论分包作业人员为长期作业,还是短期作业,分包单位必须为其所属

分包员工办理工伤、医疗保险,凡未办理工伤、医疗保险人员,一律不准进入现场施工作业,对藏匿不报、冒名顶替等虚报行为,公司一但查出,严肃处理、绝不留情,对分包单位瞒报、假报造成最终施工作业人员发生安全事故,大连金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概不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均由分包单位自行承担。

3.进入施工现场前,其施工分包单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考

核合格后方可进场作业。

4.施工分包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与大连金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署

《安全生产协议书》(详见附件1)必须服从施工总承包单位统一管理。

5.为便于管理,施工分包单位人员在保险办理方面可委托项目部代为办理,

费用由分包单位自行承担。

6.施工分包单位施工作业前,必须征得施工总承包单位(大连金广建设集

团有限公司)同意,办理施工前应履行的施工手续并经施工总承包单位(大连金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确认方可实施。

7.施工分包单位现场施工作业时,其对应的现场负责人必须在现场指挥作

业,不得脱岗。

8.施工作业前,施工分包单位必须接受项目部编制的《安全技术交底》,并

签字确认,对未接受项目部编制的《安全技术交底》或不按《安全技术交底》执行的施工分包单位,项目部将代表集团公司进行严肃处理。

9.施工分包单位人员必须遵守施工总承包单位(大连金广建设集团有限公

司)制定的一切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对违规作业、野蛮施工、不按要求佩戴或不佩戴劳保用品、打仗斗殴、寻衅闹事、偷盗、恶意破坏公物、不服从施工总包单位管理人员管理等严重违反施工现场管理规定行为,项目部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相关责任人除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和经处罚法外,一律清除出施工现场。

10.施工分包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前,对进入现场库房领用材料人员必须办理

授权手续,分包单位可授权指定3人到库房领用材料,除此3人之外的其它任何施工分包单位人员无权领用。

11.施工分包单位必须本着节约材料原则对施工总承包单位(大连金广建设

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材料进行使用,一但项目部发现施工分包单位对现场材料随意使用、大肆浪费,项目部有权对施工分包单位处以对应浪费掉材料十倍采购价的罚款。

12.施工分包进场机具、设备、材料必须通过工程项目部对应专业负责人检

查验收,验收合格后,到保管库房备案登记后方可使用,需要复试材料必须积极配合工程项目部档案员到指定检测单位进行材料复试。进场材料必须按工程项目部要求摆放到指定地点,并自行保管。

13.施工分包单位除按本管理规定提及的第1条至第12条执行外,对项目部

制定的其它管理规定也必须执行。

14.项目部接到本管理规定后,必须按规定要求进行自查,对项目部自查失

职造成安全事故的,项目部要承担主要责任。

二、管理制度执行规定

1.本规定相对应每个施工分包单位而言,共两份,项目部留存一份,施工分包单位留存一份,两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应。

2.《施工现场分包单位管理制度》上必须签字齐全后进行留存。

3.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其相应解释权归属大连金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我(施工分包单位负责人)已经阅读大连金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制定的《施工现场分包单位管理制度》,并同意按《施工现场分包单位管理制度》要求进行执行。

施工分包单位负责人(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项目经理(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安全员(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大连金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年月日

——————以下无管理规定内容——————

附件1

安全生产协议书

施工总承包单位:大连金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分项工程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更好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对乙方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基于这一目的,甲方编制本协议书并与乙方进行签订。与乙方签订的分项工程承包合同相比,在法律效应上本协议书具有优先执行权。

一、安全生产目标

1.杜绝死亡、重伤事故,轻伤频率控制在5‰以内;

2.项目工程必须通过各级安全达标检查和其它各项安全生产检查;

3.现场隐患整改率必须达到100%,杜绝重大隐患;

4.不发生火灾事故,火灾隐患整改率必须达到100%;

5.乙方应保证因公死亡、重伤事故率为0。

二、安全用工制度

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大连市政府制定的关于施工企业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条例,主要包含:《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外地建筑企业施工管理暂行规定》、《大连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任何乙方因违反上述规定或条例造成案件、事故、事件,其相应的全部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亦由乙方承担;

2.乙方必须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下,同时取得辽宁省、大连市等各级省、市劳动或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方准进入施工现场;

3.乙方所有工人必须同时具有大连市外来人员暂住证、特殊工种上岗作业证。凡因乙方工人上述证件不齐而造成的任何案件、事故、事件等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关于分包管理的所有制度、规定等,自觉办理进出场的一切手续。

三、安全事故责任划分与处理规定

1.乙方应按《施工总承包合同》、《分包合同》的有关安全管理规定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脚手架、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等安全防护工具及措施),若未按《施工总承包合同》、《分包合同》安全管理规定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因此造成安全事故的,乙方自行承担全责;

2. 若乙方已经按《施工总承包合同》、《分包合同》的有关安全管理规定采取了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脚手架、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等安全防护工具及措施),乙方施工人员因个人违规操作造成安全事故的,其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解决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

3.乙方人员如果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必须在2小时以内通知甲方,报告事故的详情;若发生死亡或重大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由甲方上报政府有关部门,同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四、乙方应承担履行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应熟悉并自觉遵守国家、辽宁省、大连市等各级政府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积极参加各级政府组织的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活动;

2.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无条件服从甲方管理,并按《施工总承包合同》、《分包合同》有关条款进行自身约束与管理,自觉履行乙方应履行的职责。

3.乙方必须执行、实施的安全管理措施

3.1制定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3.2乙方需编制《专项工程安全施工方案》,并报甲方审批方可实施执行。需要改变原方案时必须重新审批;

3.3乙方必须实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班前安全会议制度;

3.4乙方作业人员必须经过甲方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5乙方项目经理、主管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必须接受甲方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办理乙方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和安全施工许可证;

3.6乙方工人入场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证”方准进入现场施工。如果乙方的人员需要变化,必须提出计划报告甲方,对变化的人员按规定进行教育、考核后方可上岗;

3.7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效证件(原籍地、市级劳动部门签发),经考核合格者换领大连市劳动局核发的特种作业临时操作证,持证上岗;

3.8乙方工人变换施工现场必须实施转场教育;

3.9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3.10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甲方、各级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的各种安全生产检查;

3.11乙方必须自行建立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制度并严格贯彻实施;

3.12甲方的各项安全生产文件和各种安全规章制度,乙方必须执行和服从,若有异议,乙方必须在执行的同时报甲方裁定,其裁定结果不得与国家建设部、辽宁省、大连市、大连金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条款发生抵触;

3.13乙方必须明确乙方单位的安全生产主管领导及现场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主管领导要全面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现场安全生产负责人要负责现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分配与监督实施,同时现场要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及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具体的安全检查工作;

3.14乙方必须执行安全防护设施、设备验收制度;

3.15乙方自带施工用机械设备必须是国家正规厂家生产,大型机械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灵敏可靠;

3.16乙方发生事故后必须立即用最快捷的方式向甲方报告,并组织全力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时要做出记录或拍照;

3.17乙方要积极配合甲方及其上级部门、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察,不得提供伪证,不准隐瞒不报;

3.18如果发生伤亡事故,乙方须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甲方不直接面对伤亡者及其家属。若乙方对事故处理不当,并因此对甲方及其它分包单位造成损失,其全部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19乙方必须教育并约束乙方自己单位员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遵章守纪者给予表扬,对违章作业、违规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者给予处罚并通报。

五、安全防范管理规定

1.乙方对任何已经进入其施工作业区的人员安全负全责;

2.乙方必须采取严密可行、符合安全生产标准的安全预防措施,确保所有工作场所内人员、财产安全;

3.乙方要做好建筑施工外部防护措施,确保不会伤及建筑工地以外人员,保证建筑工地以外的财产不受损坏;

4.乙方专业分包商及其在现场雇佣的所有人员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各种安全施工条款;

5.施工场区、施工通道必须配备充足的照明设置,无法配备时,要为作业人员提供手提式照明设备,其外部必须设置安全警示牌,提示进入人员必须携带手提式照明设备;

6.施工场区、施工操作面必须按国家及各级政府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标准设置,搞好防护工作,确保证工人在安全可靠、环保卫生工作环境内作业。

7.施工作业时严禁违章作业、违规操作,恶劣天气条件下禁止施工;

8.对任何违章作业、违规操作人员,甲方有权制止,并有权将责任人清理出施工现场。若责任人经乙方自行教育后仍需留在施工现场作业,必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由责任人填写保证书,并征得甲方审批同意后方可继续留用,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乙方均自行承担;

9.乙方不符合安全生产管理标准的事项,甲方安全人员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整改。乙方不进行整改的,甲方将强行进行整改,若整改过程中产生不良后果,其所有不良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甲方从分包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10.乙方应在《分包合同》签订15天内,向甲方提供详细的《紧急事件处理方案》、《企业内部安全生产条例》,并在规定时间内审批完成,乙方呈报的《紧急事件处理方案》、《企业内部安全生产条例》虽经甲方审批许可,但乙方并不因此免除其安全生产应当承担的一切责任;

11. 乙方获得甲方批准同意的《紧急事件处理方案》、《企业内部安全生产条例》,必须对其员工进行宣传,并在其施工场所内公示张贴。

12.现场的文明施工标语、警示牌等需要悬挂布置的物品,具体内容及布置办法由甲方最终确定;

13.乙方应指定不少于一名且具有安全管理经验的安全人员负责安全方案的监督实施。

六、消防保卫管理规定

1.乙方必须认真遵守国脚各级政府主管机构颁发的有关治安、消防、交通管理规定。

2.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现场消防保卫制度,按甲方制定的施工现场消防保卫制度组织施工,并接受甲方的验收检查;

3.对甲方所签发的隐患整改通知,乙方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必须整改完成,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按规定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4.凡由于乙方工人失职造成的案件、火灾、交通(含施工现场内)等一切事故,事故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事故善后处理工作由乙方自行开展、自行解决,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视其影响情况可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七、施工现场及施工人员管理规定

1.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在设施投入、现场布置、人员管理等方面要符合甲方的战略要求,按甲方的要求执行;

2.乙方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防止其劳务人员违法暴乱、妨碍治安等扰民行为的发生,保证施工现场和平安定,保证建筑施工周围人员生命财产安全。若因乙方管理不利,造成不良后果,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有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应配合甲方建立和完善工地管理规章制度,主要规章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但不局限于此:

3.1施工安全;

3.2宿舍、食堂、门卫;

3.3防火、防盗、环境卫生;

4.乙方在现场的管理人员配备方面,应配备足够合格的安全员,专门处理各种安全事故,解决协调劳务人之间发生的各种纠纷;乙方要授权给这些安全员足够的权利,这些安全员应有处理突发事故的经验,因处理不利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要加强施工作业人员饮食、住宿环境管理,对食堂人员要进行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从事食堂工作,要做好高危人群传染病发生的预防工作;

6.乙方应配备合格的质量检查人员,并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和质量检查验收工作。

八、事故责任的划分及经济承担办法

1.由于乙方单位自身管理不善而造成的事故,所有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单位自行负责。

2.两个或两个以上分包协作单位由于交叉作业或配合作业时发生轻伤事故的,由受伤人员所在的协作单位上报甲方,其事故责任划分及经济承担办法由甲方最终裁定。

九、处罚制度

对于在现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分包单位,甲方有权给予罚款1000-20000元或者令其停工整顿的权利,情节特别恶劣的将清退出施工现场,且不予支付工程款。

1.现场施工区域违章太多,隐患严重,若不采取措施将危及到人身安全的;

2.凡由于乙方管理不善,乙方人员在现场有偷盗行为的(无论偷盗哪方),甲方有权利进行索赔、罚款,情节严重者送至司法机关处置;

3.接到甲方下达的隐患整改通知而没有及时整改的;

4.忽视安全生产,不按安全措施方案操作组织施工的。

施工人员违反安全纪律,违章指挥,违规作业,造成事故的甲方有权对其加重处罚。

十、争议

当本协议书签订双发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或有关司法机构调解解决,不愿通过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协议书的份数

本协议书一式四份,正本两份,副本两份,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签订

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十二、法律期限

自本协议书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分包合同》约定施工任务完成,乙方所有人员完全撤出施工现场之日截止。

施工总承包方代表签字(公章):联系电话:

施工分包方代表签字(公章):联系电话: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本安全协议书至此结束,以下无内容————

项目部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

项目部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 为保证现场分包单位管理及用工情况符合国家及省市各相关部门的要求,对现场分包单位用工人员的利益有充分的保障,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请遵照执行。 1、选择的分包单位须经过公司评价的合格分包单位,确保分包工程符合工程总合同的要求。 2、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工程分包合同。对分包单位进行带垫资施工的工程,在合同中明确,并确保分包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文明施工。 3、对分包单位进行分包工程的技术质量、进度、成本、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目标进行总交底,并做好记录。 4、分包工程在开工前须根据总包单位的总体按排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且须经总包方审核同意。 5、总包单位须及时向分包单位传达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对工程的修改文件,监理单位对分包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提出的整改意,并督促及时进行整改落实。传达各政府职能部门的来文。在迎接上级和政府部门来检查时,分包单位须积极配合总包单位。 6、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的质量、安全、进度、环境和文明施工,总包需按合同和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及验证,并做好记录。 7、要求分包单位对工程技术资料、竣工图及安全记录台帐等各种档案资料与分包工程同时到位并及时整理归档提供给总包。总包须

做好验证签收工作。 8、定期召开例会,协调解决分包单位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所遇到需总包处理的问题。并按合同要求及时支付工程款。 9、对分包单位存在违返国家规范要求、行业标准、地方政府规定和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的规章制度等,须及时阻止,情节严重的须停工整改或取消分包资格,并且追究其责任。 10、分包工程完工后,按分包合同、国家规范等要求对分包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分包单位将完工合格的分包工程和工程技术记录资料及竣工图等档案资料交给总包,总包负责签收。 11、分包单位必须有健全的安全保证体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现场必须有安全主管领导,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同时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根据纵向到底的原则,班组必须有兼职安全员,组成强有力的安全管理网络,确保整个施工作业过程的顺利进行和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 12、各分包单位必须全力配合总包单位的统一协调,严禁不停指挥。

建筑工程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1、分包单位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分包单位承担。非分包方责任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2、分包单位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建筑安全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相关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当地政府有关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发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并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3、分包单位必须尊重并且服从总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责任。 4、分包单位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4.1、安全技术方案报批制度:分包单位必须执行总包方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分包单位自行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须报总包方审批后方可执行,若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4.2、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周三安全例会制度、班前安全活动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 4.3、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各级安全教育培训及持证上岗制度。

4.3.1、分包单位项目经理、主管安全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须接受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办理分包单位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后方可组织施工; 4.3.2、分包单位的工长、技术员、机械、物资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专业安全管理人员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专业安全管理人员等部门负责人须接受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 4.3.3、分包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将进入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清单上报项目部,并提供作业人员身份证件。分包单位工人入场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准进入现场施工,如果分包单位的人员需要变动,必须按规定进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3.4、分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效证件以及建委核发的特种作业临时操作证,持证上岗; 4.3.5、分包单位工人变换施工现场或工种时,需进行转场和转换工种教育; 4.3.6、分包单位必须执行每周安全活动一小时制度。 图片来源于网络 4.4、分包单位必须执行总包方的安全检查制度。

分包管理制度

分包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对本项目分包的管理,使所选择的劳务、专业分承包方能满足本项目的工程质量、进度、成本及安全文明施工要求,以确保整个工程的顺利进 行。 2 范围 适用于本项目需要分包的劳务和专业分包项目(含项目部直接分包、三方 合同、建设单位指定分包)。 3 项目部职责 3.1项目经理、执行经理负责劳务分包和专业分包(以下简称分包单位)的全 面管理。 3.2项目部技术部门负责项目部技术管理工作,审查分包单位报送的单位、人员资质,专业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施工进度计划、洽商变更,配合生产部门 对分包单位的技术交底。 3.3项目部生产部门负责组织项目部的日常生产活动,组织对分包单位的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工作,向分包单位下达生产计划,协调解决施工生产过程的产 生各种问题。 3.4项目质量部门负责项目部的质量管理工作,代表项目部组织对分包单位的施工质量检查验收工作,督促分包单位对质量不达标的部位或工序整改。 3.5项目部安全部门项目部的安全文明和现场保卫工作。代表项目部检查指导分包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督促分包单位安全文明施工不达标部位或工序的整改。配合生产部门对分包单位的安全交底。 3.6项目部材料部门负责工程的需用材料的组织和管理,审查分包单位材料供 应计划,检查验收进场材料质量。 3.7项目部预算部门负责分包单位工程审核现场收方签证、进度款和分包单位 的结算。 4 分包管理制度 4.1 合同

4.1.1 分包合同签定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包括的施工内容予以明确,如合同遗漏的项目或未包括在招标书范围内的,分包单位需提出书面报告,由项目部会 同监理、业主协调解决。 4.1.2 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按合同要求的质量、工期、安全和文明施工进行施工。 4.1.3分包单位进场前必须与项目部签订《分包配合协议》、《分包安全责任协 议》及《分包文明施工承诺书》,否则不予进场。 4.1.4分包单位建管综合服务费分摊、保险费分摊、配合费等在分包配合协议 中明确后,才能进场。 4.2. 进场准备工作 4.2.1合同签字生效次日起3天内,分包单位必须向项目部报送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度计划,计划要详细列出各主要工序及持续时间,不得漏项;标准表格使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 4.2.2 进场的分包单位所有人员,统一到项目安全保卫部门签定集体、个人安 全生产合同,接受安全生产书面交底。 4.2.3 分包单位必须持有资质证明(单位、人员资质),并报送复印件。标准表格使用〈〈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特种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的上岗证,并将复印件交项目部质安、劳资部门备案;分包单位所使用的施工设备必须报检,标准表格使用〈〈施工设备进/出场报审表〉〉。 4.2.4 及时提出图纸会审要求,由项目部协调安排。 4.2.5 因分包单位准备工作不充分造成建设单位对项目部罚款、书面批评或其他不良影响,除承担建设单位对项目部的罚款外,项目部对责任分包单位另处 500元/次的罚款。 4.3 开工

《专业工程分包管理制度》

《专业工程分包管理制度》 管内各单位: 现将中铁*局集团第*工程有限公司《专业工程分包管理制度》发给你们,望各单位认真执行,严格进行专业工程分包的各项管理。原中铁*局一程[2009]第76号《专业工程分包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附:专业工程分包管理制度 二o—年六月十日 专业工程分包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专业工程分包管理,确保工程项目在安全、质量、进度等方面符合规定要求,需要对专业工程分包进行全过程控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铁*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管内各单位的专业工程 分包管理。 第三条引用标准及文件 一、GB/T19001-2008/IS09001 : 2008《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二、GB/T24001-2004/IS0 14001 : 2004《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 用指南》。 三、GB/T50430-2007《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 四、中铁*局程]2009 : 112号《中铁*局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五、ZJYGS/SC01 -2011 《质量手册》。 六、ZJYGS/SC02-2009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手册》。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工程管理部负责专业分包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检查。负责审核准入手续和年审资料的上报。负责组织专业分包合同评审,负责合同 页脚内容

签订与管理。负责组织合格供方的评价认定,负责供方机械设备履约、状 态认可的监督检查,负责对分包方进行现场考察,负责在公司内发布及上报集团公司合格专业工程供方名录,负责审定分包方编制的施工方案,组织分包工程竣工的检查验收。 第五条成本预算部负责编制分包工程标底,审核确认分包报价。参与合格供方的评价认定,参与分包合同评审。 第六条法律事务部负责专业工程分包合理性的法律确认,对专业分包提供法律咨询与服务,参与合格供方的评价认定工作,参与分包合同评 审,负责对合同条款合法性的审查确认,负责对评审后的合同加盖公司合 同专用章。 第七条安全质量部负责供方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审查,参与合格供方的评价认定,参与分包合同评审,参与分包合同关于安全质量条款、罚责的审查、负责专业工程分包的施工安全、质量的监督检查,对危及施工安全或影响工程质量的行为有权下达停工令。 第八条人力资源部负责供方业绩资料中施工人员专业资格能力、人 员种类数量的审查确认,参与合格供方的评价认定,参与分包合同评审,负责人员履约及作业人员施工能力的监督检查,负责分包工程报价中人工费的审查确认,负责供方施工人员培训教育的检查指导。 第*条物资设备管理中心参与合格供方的评价认定,参与分包合同评 审,参与分包合同中关于物资供应条款的审查,负责专业工程分包供方物资采购使用的监督检查、负责甲方供料的保障供应。 第十条财务部负责税务登记证和代码证的审查,参与合格供方的评 价认定,参与分包合同评审,参与分包合同关于支付结算条款的审查,参与供方企业财务状况的调查,负责专业工程分包工程款支付结算的监督检查。

施工单位分包管理制度

施工单位分包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部对工程分包工作的管理,确保施 工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满足合同约定要求,保证分包防伍施工管理更加规范、有序,以达到管理统一,行动规范,特制订本制度。 一、严格分包工程的施工范围和对分包方资质的要求 1、严格控制分包工程的施工范围,变电工程的主要设备安装、调试等项目分包,分包方应该具备相应电压等级的施工资质。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劳务分包。 2、送变电工程的劳务分包要求分包方必须具备“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资质”。 3、变电工程的主控楼等建筑项目可进行分包,但分包方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相应电压等级的“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4、送变电工程的基础和土建工程可进行分包。但分包方必须具备“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

质”和“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相应电压等级的“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第二条严格对分包方安全资质审查,资质审查的内容: 1、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原件。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由当地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简历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记录。 4、安全施工的技术素质(包括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及特种作业人员取证情况。 5、安全施工管理机构及其人员配备(30人以上的分包单位必须配有专职安全员,设有二级机构的分包单位必须有专职的安全管理机构)。 6、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械(含起重机械安全准用证)、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用具的配备。 7、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第三条加强分包合同的管理 1、发包方与分包方应依法签订施工合同,合同中应明确三点:第一必须明确各自的安全施工责任。凡由分包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应由分包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发生事故后必须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处理,并按规定统计上

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

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 1、选择的分包单位须经过公司评价的合格分包单位,确保分包工程符合工程总合同的要求。 2、与分包单位签订工程分包合同。对需分包单位进行带垫资施工的工程,在合同中明确,并确保分包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文明施工。 3、对分包单位进行分包工程的技术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目标进行总交底,并做好记录。 4、分包工程在开工前须根据总包的总体按排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且须经总包方审核同意。 5、总包须及时向分包单位传达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对工程的修改文件,监理单位对分包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提出的整改意,并督促及时进行整改落实。传达各政府职能部门的来文。在迎接上级和政府部门来检查时,分包单位须积极配合总包单位。 6、对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的质量、安全、进度和环境,总包按合同和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及验证,并做好记录。 7、要求分包单位对工程技术资料、竣工图及安全记录台帐等各种档案资料与分包工程同时到位并及时整理归档提供总包。总包须做好验证签收工作。 8、定期召开例会,协调解决分包单位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所遇到需总包处理的问题。并按合同要求及时支付工程款。 9、对分包单位存在违返国家规范要求、行业标准、地方政府规定和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的规章制度等,须及时阻止,情节严重的须停工整改或取消分包资格,并且追究其责任。 10、分包工程完工后,按分包合同、国家规范等要求对分包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分包单位将完工合格的分包工程和工程技术记录资料及竣工图等档案资料交给总包,总包负责签收。

岗位责任制 一、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责任制 ⑴代表企业实施施工项目管理,在管理中贯彻执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政策和标准;执行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维护企业整体利益和经济权益。 ⑵签订和组织履行《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 ⑶主持组建项目经理部和制订项目的各项管理制度。 ⑷组织项目经理部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 ⑸对进入现场的生产要素进行优化配置和动态管理,推广和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 ⑹在被授权范围内沟通与承包人、协作单位、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的联系,协调和处理好各咱关系,及时解决项目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⑺加强成本管理,搞好经济核算,及时回收工程款,按企业的《施工项目管理制度》正确处理与国家、企业,分包单位以及职工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 ⑻加强现场文明施工,及时发现和处理例外性事件。 ⑼工程竣工后及时组织验收,结算和分析总结,接受审计。 ⑽做好项目经理部的解体与善后工作。 ⑾协助企业有关部门进行项目的检查,鉴定和评奖申报。 ⑿参与企业进行的施工项目投标和签订施工合同。

施工现场分包单位管理制度

编号:SY-AQ-06288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施工现场分包单位管理制度Management system of subcontractors on construction site

施工现场分包单位管理制度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建筑施工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省、市、自治区等地方性法律、法规要求,对进入大连金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施工分包单位在进场作业人员资格审查、安全施工、文明作业等方面做出以下管理规定: 一、相关主要管理规定 1.施工分包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将进入施工现场分包作业人员清单上报所属参建项目部,人员清单主要包含内容为:①进场人员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一张;②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③特种作业人员证件复印件一份;④外来务工人员暂住证明一份;⑤保险缴纳明细一份。施工分包单位提供的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清单必须有“分包单位负责人本人签字”,项目部根据分包单位提供的清单进行抽查。

2.无论分包作业人员为长期作业,还是短期作业,分包单位必须为其所属分包员工办理工伤、医疗保险,凡未办理工伤、医疗保险人员,一律不准进入现场施工作业,对藏匿不报、冒名顶替等虚报行为,公司一但查出,严肃处理、绝不留情,对分包单位瞒报、假报造成最终施工作业人员发生安全事故,大连金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概不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均由分包单位自行承担。 3.进入施工现场前,其施工分包单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场作业。 4.施工分包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与大连金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安全生产协议书》(详见附件1)必须服从施工总承包单位统一管理。 5.为便于管理,施工分包单位人员在保险办理方面可委托项目部代为办理,费用由分包单位自行承担。 6.施工分包单位施工作业前,必须征得施工总承包单位(大连金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同意,办理施工前应履行的施工手续并经施工总承包单位(大连金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确认方可实施。

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分包单位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分包单位 承担。非分包方责任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分包单位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相关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当地政府有关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分包单位必须尊重并且服从总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 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责任。 分包单位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技术方案报批制度:分包单位必须执行总包方总体工程施工组织 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分包单位自行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须报总包方审批后方可执行,若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二)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班前安全活动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 (三)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各级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持证上岗制度;

1.分包单位项目经理、主管安全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须接受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办理分包单位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后方可组织施工; 2.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机械、物资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专业安全管理人员等部门负责人须接受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 3.分包单位工人入场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准进入现场施工,如果分包单位的人员需要变动,必须按规定进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分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证件和当地劳动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临时操作证,持证上岗。 5.分包单位工人变换施工现场或工种时,要进行转场和转换工种教育; (四)分包单位必须执行总包方的安全检查制度: 1.分包单位必须虚心接受总包方以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和各级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否则造成的罚款等损失均由分包方承担; 3.分包单位必须按照总包方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并且严格贯彻实施; 3.分包单位必须设立专职安全人员实施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及工长、班长跟班检查制度和班组自检制度。 (五)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检查整改消项制度。

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

福建省x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分 包 管 理 制 度 二00二年三月一日编

为了贯彻“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方针,保护国家、企业的财产免遭损失,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施工质量符合标准要求,分包方必须认真执行以下,的制度: 一、执行法律、法规的制度 贯彻执行国家、行业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消防工作的各类法规、条例、规定;严格执行《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度性条文》等法令、法规;遵守企业的各项质量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要求。质量安全管理意识应与时俱进。 二、质量安全教育制度: 分包方要服从总包单位的质量安全管理。分包方的负责人必须对本单位职工进行质量安全生产教育,以增强法制观念和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自学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三、质量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分包方应认真贯彻执行工地的分部分项、分工种及施工质量安全技术交底要求。各分包方的负责人必须检查具体施工人员落实情况,并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指导,确保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 四、现场综合治理制度: 分包方的负责人应对所属施工及生活区域的施工安全、质量、防火、治安、计生、生活卫生等方面工作全面负责。分包方

负责人离开现场,应指定专人负责,办理委托管理手续。分包方负责人和被委托负责管理的人员,应经常检查督促该职工自学做好各方面工作。 五、开展质量安全活动制度: 分包方应接规定,认真开展班组质量,安全活动。分包方负责人应定期参加工地、班组的安全活动,安全、防火、生活卫生等检查,做好检查活动的有关记录。 六、检查与被检查制度: 分包方在施工期间必须接受总包方的检查,督促和指导。同时工地应协助各分包方搞好质量,安全生产,防火管理。对于查出的隐患及问题,各分包方必须限期整改完成。 七、质量安全问题整改与反馈制度: 分包方对各自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立即停止施工,落实整改。如分包方无能力落实整改的,应及时向总包方汇报,由总包方协调落实有关人员进行整改,分包方确认安全后方可施工。 八、设施、设备验收使用制度 由总包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在搭设安装完毕交付使用前,总包方会同分包方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的书面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 九、租(借)工具、设备制度:

工程项目分包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分包管理制度 1、工程部对土建、机电设备安装分包方的项目实 施过程质量控制。 2、工程部要对施工分包方的施工组织方案进行 严格的审查,保证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3、在施工过程中,当分包单位对已批准的施工组 织方案进行调整、补充或变动时,应经现场经 理和专业工程师审查签认。 4、当分包单位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 设备时,现场经理和专业工程师应要求分包单 位报送相应的施工工艺措施和证明材料,组织 专题论证,经审定后予以签认。 5、专业工程师应对分包单位报送的拟进场工程 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 审表及其质量证明资料进行审核。 6、现场经理应安排专业人员对隐蔽工程的隐蔽

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 位进行跟踪检查。对未经专业人员和监理人员 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现场经理应拒绝签 认,并严禁分包单位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7、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现场经理和专 业工程师及时下达项目管理联系单,要求监理 单位监督分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8、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事故,现场 经理应责令分包单位报送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和 经设计单位等相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并要 求项目监理机构对质量事故的处理过程和处理 结果进行跟踪检查和验收。 9、现场经理负责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交有关质量事 故的书面报告,并应将完整的质量事故处理记 录整理归档。 10、项目经理对整个施工阶段的进度控制负全责。 施工阶段如有延迟误工的情况,现场经理要及

时查找原因并制定补救方案,上报项目经理。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是项目经理和现场经理的例行工作。现场经理务必与分包方和监理方密切配合,杜绝一切安全事故和隐患。

工程分包管理制度

宜良县惠泽楼建设项目 工 程 分 包 管 理 制 度 云南中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Yunnan ZhongXu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Co. Ltd.

工程分包管理制度 1.总则 (1)本公司承接的工程项目一般均由本公司直属项目部负责施工,特殊专业性很强的工程由项目部向公司工程部提出申请,山建设单位认可后方可实施分包; (2)分包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严禁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3)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公司负责,公司与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4)分包单位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再次分包; (5)本公司所承接建筑工程的主体结构不得参与分包; (6)本公司工程分包的具体工作由工程部负责实施。 2.资格预审制度 (1)经建设单位批准可分包的项目,由工程部负责分包单位的资格预审工作。 (2)由工程部发布发包信息,在规定时间内,有意向的施工单位前来报名,领取资格预审表,并约定送审时间。送审时须携带以下证件: 1)营业执照(年检副本及其复印件); 2)资质证书(年检副本及其复印件); 3)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有效副本及其复印件); 4)法人证明或法人委托书(原件); 5)企业简介; 6)项目经理简历(含项目经理证书原件); 7)银行资信证明。 (3)各报名单位必须在规定的送审时间,将预审表送至工程部。由工程部验证有关原件有效后参加预审。 (4)预审由工程部组织,建设单位派代表参加。当符合如下条件时,视为预审通过并书面通知对分包单位总部进行考察: 1)具备完成该项目相应的资质; 2)公司组织机构健全,财务状况良好,技经人员配备合理,机械设备齐全; 3)参与施工的项目的优良率在80%以上; 4)分包方项目经理有两个以上相应工程的施工经历,且工程质量为优良以上。

施工总承包对各分包管理制度(20200515202405)

施工总承包对各分包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了使在本项目承担施工任务的分包单位的各项管理工作满足我公司担任总 包角色的项目管理要求,确保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有序,按标准在受控状态下进行,实现我项目的管理目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本管理办法适用于进入我们项目管理现场内的任何一家分包单位。 二、进场须知 1. 所有分包单位必须持有我项目经理部所签发的入场许可证,方可进场。 2. 办理入场许可证的条件: 持有本项目的施工合同及安全协议书。 提供以下资料: 办理入场许可证提交资料 1、企业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 2、参与本工程的组织机构表及通信联络表 3、入场人员花名册 4、负责本项目施工的特种工人《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印件 5、进场施工机械一览表 6、进场安全物资一览表 三、组织管理规定 1. 在施工中分包商必须按合同及所报施工组织设计要求配备足够的,有经验的管理人员及施工工人,提交组织机构图。 2.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必须依据施工合同常驻现场,履行组织管理职责。 3.现场管理必须设置项目经理、安全员、质量员。 4.从事现场管理工作的管理人员、工长、质量员、安全员等必须在现场组织监督施工,不得随意离开现场。

5.分包单位的任何人员必须尊重总包、业主和监理单位人员,不得无理顶撞。 6.分包的人力、物资、机器设备进退场应该提前与总包联系,批准后方可办理进出场手续。 7.对于我项目安排的任何工作指令,无论结果如何必须在2小时之内回复,并补充至月、周、日计划中。 8. 无论何种原因现场内发生紧急情况或事故,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及其它管理 人员必须在现场指挥组织并做好事后的处理,并及时上报项目经理部。 四、现场管理规定 1.所有分包单位进入现场施工人员必须着装整齐,佩戴统一安全帽. 2.施工现场布置、分包单位所建的临时现场料场必须符合我项目总平面布置图及 要求,施工前须先得到我项目工程部的批准,按总包要求进行布置,不得私自更改。 3.进入施工区域必须戴好安全帽,并符合有关规定,违者罚款50元/人.次。 4.不在现场吸烟。 5.现场内严禁随地大小便。 7.爱护现场内的安全、消防、测量、照明设施。 8.现场的临水、临电设施,分包在使用时要爱护。对临水临电的改动应报总包批准后进行,不得私自改动水管、乱拉电线。违者将处以罚款。 9.现场临时道路由总包进行统一维护,分包在使用中要保护道路,若有损坏,相应分包要立即恢复,总包依情节情况将处以经济处罚。分包在道路上遗撒杂物,分包要及时清理,同时不得将垃圾、杂物遗撒在场外。 五、施工及计划管理规定 1.任何一家外网单位施工前都必须报施工计划于总包项目部,否则不得开工,若强行施工,一切损失自负。 2. 所有管线施工都必须按照我项目规定的程序进行。 3. 由于各分包单位自身原因造成生产要素配备不及时、不足,完不成总包所管

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 的管理制度

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对本工程及其劳务分包单位的管理,使所选择的分包方能满足我项目部的要求,以确保整个工程质量和进度,并保证对分包队伍的管理更加规范有效,达到统一管理、规范行动,特制本制度。 二、总承包对分包队伍进场要求 1、要进场前将复印件加盖章,上报总承包、监理审查备案。 2、分包单位必须为进场地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购买人身保险 以放意外伤害发生后带来不必要的纠纷。 3、分包常驻工地的管理人员,如项目经理、总工程师、施工 员、质量检查员、安全员、材料员等,必须持证上岗。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工程师资格证书。分包单位进场前应向总承包上交管理人员岗位、资格老的证书。 4、进场的劳务人员必须持有身份证、特殊工种上岗证。其中包 括电工、电气焊工等。 5、各专业包包单位进场后天内需向总承包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各类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 2)业主签发的中标通知书及投标文件; 3)岗位职责及管理制度; 4)安全协议书; 三、总承包对施工进度的管理 1、施工进度计划管理 总承包依据亿包单位招标工期时间编排合理的总进度计划,对生产线诸要素(人力、机具、材料等)及各工种进行计划安排,在空间上按一定的位置,在时间上按先后顺序,在数量上按不同比 例,合理地组织起来。 2、施工进度与计划后而不采取有效措施者,项目部有权视具体 情况进行处罚。 四、技术质量管理 1、施工方案 分包单位负责编制本专业施工方案,负责方案的落实工作,负责对现场施工人员的交底工作,并需将交底书面上报项目部技术质量部倍查。 1.1设计变更、洽商

分包单位对施工中出现的图纸问题及施工难度较大确实需要改动做法的事事项应时向项目部技术质量部反应以变办理洽商,不得擅自变更施工,对于各类设计变更项目技术质量部会在第一时间内以文字形式传达给分包方。 1.2材料管理及施工试验 各专业分包单位负责编制本单位的材料计划及施工计划,并报项目技术质量部备案,材料的规格、品种。生产产家等必须经我项目部确认后方可进场,进场后必须认真按有关标准进行检验、试 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3质量管理 各专业分包单位必须建立方质量管理系统,有明确的职责分工和管理和管理程序,并报项目部认可后组织施工。分包单位质检员必须严格按标准规范和本单位编制的质量目标进行自检验收,自检各格报项目验收。 1.4资料管理 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全面实施各种验收规范, 各单位严格按监理单位规定执行资料报验。 1.5管理例会制度 本工程举行定期例会,分包单位相关人员必须按时参加。 五、安全、环境、文明施工 1.1安全管理 1)分包单位现场成立安全文明施工小队,切实加强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确保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分包单位必须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2)专业分包单位管理人员,过程技术人员,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过程。” 3)认真坚持安全自检制度,搞好隐患整改,度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 4)特种作业员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作业。 5)进入施工现场佩戴安全帽,高出专业系安全带。正确使用个人防护品。 6)施工现场的机电设备。电动工具、供电设施中特种电工操作,严禁非电气工人乱接乱动。 7)一切机械设备和超重机械的安全防护剂保险装置必须齐全,严禁非机械人员随意开到机械设备。

项目现场分包管理制度

项目现场分包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使承担本公司各项目施工任务的所有分包班组的各项管理工作纳入和满足本公司的管理要求,确保公司工程施工管理的各项工程有序、按标准在受控状态下进行,为实现本公司项目的管理目标,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对象为进入本公司各项目部管理现场内的所有分包队伍,甲方指定分包也须遵守和参照本制度. 三、进场须知 (一)所有分包队伍必须经公司审核通过,并已和公司经营部签订分包劳务合同后,方可进场。并在进场前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资质证书,公司概况介绍. (2)参与本工程的组织系统表及通信联络表。 (3)参与本工程项目人员的简历,及本项目管理人员的证件及职称证书。 (4)参与本项目施工的特种工人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印件。 (5)进场的机械设备及电器设备都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并有合格证,并报设备物资部备案。 (6)进场所有人员备有身份证复印件和2张免冠正面半身一寸照片,各项目部配合办理各种证件,其费用由各分包队支付。 四、教育培训 为了确保各分包班组职工了解现场实际情况,了解和遵守公司和项目的各项管理制度及所聘员工素质符合我项目之要求,必须做好教育培训工作. (1)分包的管理人员由项目部组织培训教育,各分包负责人必须组织有关人员参加。

(2)分包班组自行组织的班前教育培训应做好记录,并报项目安全组备案。 (3)项目部组织考试,特别是有关安全、消防方面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4)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多次学习仍不合格者,必须清退出场,否则对分包队罚款300元∕人。 (5)项目安全组每月底收集各班组教育记录,如无教育、无记录的,对分包班组处于相应的处罚。 五、组织管理规定 1、分包队的现场管理必须设置专门管理人员,超过50人的分包班组必须设置专职安全员,从事现场管理工作的管理人员必须在现场组织监督施工,不得随意离开现场,如不请假,经常不在现场的人员罚款200元∕人次,累计收到3次罚款者,项目部有权清退出现场,各分包队必须另行补足管理人员,素质必须达到项目部要求。 2、分包队的任何人必须尊重总包单位、业主和监理单位的人员,不得无理顶撞,违者对当事人视情节轻重处罚100~300元∕人次,并对分包队处罚500元∕人次。 3、如分包队管理混乱,经常出现违反规定及管理程序,不服从项目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对该队负责人处300~1000元∕次罚款。如分包队施工连续2个月达不到项目部要求或管理处于失控状态,项目部有权对该队伍进行更换,清退出场。 4、各分包队的管理人员或有关人员必须准时参加项目部组织的有关会议或活动,对无故迟到者罚款100元∕人次,对无故不参加者罚款200元∕人次。 5、各分包队不得拒收、拒签我项目部所发的任何函件、整改、通知、施工措施、方案等文件,否则罚款200元∕次,如有异议可用回函解决或者可以直接向本公司主管部门汇报,项目部的任何罚款

分包单位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分包单位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目前别墅区装饰施工队伍已陆续进场施工,为了高效优质的完成别墅装饰工程,协商好各分包单位总包单位(湘华建筑公司)之间的相互关系,现我部制定如下有关管理规定: 1、各分包单位进场前应建立组织管理机构及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并与总包单位签订有关安全管理条例; 2、施工现场涉及到水电费用及现场材料使用的问题,各分包单位应先同总包单位达成协议。未经协商同意擅自使用的,根据具体情况处以2000元以上罚款,物件超过2000元的,按10倍价值罚款; 3、各分包单位必须在施工现场配备至少一名项目负责人及安全员,方便各方面的组织协调及安全管理工作。对未配备的或配备后不能及时在现场进行组织协调的处以2000元以上罚款; 4、自各分包单位进场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之日止,每周一下午3:00(除特殊情况另行通知外)参加监理例会,各单位现场负责人员必须到场参加且不得迟到早退。发现未到者处以200元/人?次罚款,迟到早退者视情节处以50元/人?次罚款; 5、各施工单位应按周汇报工程完成情况及下阶段工作计划,在工程例会前一天以书面形式提交项目监理部; 6、各分包单位应积极响应监理指令,每道工序完成自检合格后,必须报工程部及监理部检查合格后方可继续下道施工,对未按此程序进行检查验收、资料不同步等现象的处以1000--5000元的罚款; 7、各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按安全施工规范施工,对未按规范要求进行施工造成安全事故的除承担相应安全责任外,视情节处以5000元以上罚款; 8、各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按国家现行有关规范及标准组织施工,进场材料必须坚持先检后用,对各自的施工质量加强自检,符合要求后按相关程序进行报审报

工程总承包单位对分包管理制度

工程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一、工程项目质量总承包负责制度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将总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除主体工程外)分包,其分包单位应有相应资质条件。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单位工程不得层层转包,施工总承包中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由总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分包工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当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必须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 总包单位应监督管理各分包单位认真遵照现行有关规范进行施工,并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对所承建的检验批、(子)分部工程的质量进行验收,其验收结果和资料统交总包单位。 总包单位应组织各分包单位认真学习,了解总包单位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总承包单位有权对违反质量管理制度的分包单位进行处罚。各分包单位对总包单位定期召开的项目部例会不得无故缺席。为便于质量及安全管理,各分包单位的施工进度计划均应考虑交叉施工的配合问题,如出现异议,应由总包单位统筹安排。 各分包单位应认真配合总包单位做好成品、半成品保护。如分包单位需在结构上打洞、开槽、预埋铁件一定要经过结构施工总包单位的技术负责人认可,重要部位要报设计单位认可。预应力结构上不得开槽、凿孔。 分包单位应当对施工质量负责,对总包单位负责,必须服从总包单位质量目标。 二、工程项目总包与分包单位的责任划分 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换的发包形式有两种:一是分包单位实行包工、包料、包管理的全额承包的分包形式;二是分包单位提供劳动力,只进行劳务用工结算的分包形式。本项目工程采用第一种分包形式。 安全生产责任划分: 1、采取全额承包的分包形式时,分包单位的人员发生的机械设备和人员伤害事故,均由分包单位负责,并进行事故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

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

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 一、总承包专项施工管理措施 (1)组织管理措施 1、经我司确定认(且由业主和监理单位审批核准)的,分包所报该项目组织机构图上,管理人员及数量不可随意变动,且必须常驻现场,提供固定的联系电话(手机24小时开机),不得兼任本项目之外的其它项目的职务。 2、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必须依据施工合同常驻现场,履行项目组织管理职责,不经我总包批准不得更换,离开现场必须经我项目现场经理批准。 3、现场管理必须设置专职技术员、安全员、质量员、资料员、测量员、试验员,其数量必须满足施工生产及我项目要求。 4、分包单位任何人无权更改施工方案和经我项目工程部批准的施工计划。如需变动必须事先征得我项目部批准。 5、对于我项目安排的任何工作指令,无论结果如何必须在2小时之内回复,并补充至月、周、日计划中。 6、施工现场物资进程布置必须,必须严格执行我司总体施工平面布置规定,且现阶段马上对室外工程进行施工,未经我司批准随意放置物资,我司将视为垃圾进行清场处理。 7、我总包方将成立专业幕墙总包施工管理小组,负责幕墙工程的整体正常运转工作和协调组织工作。 (2)工期进度管理措施 1、施工计划除前期编制的总消项计划,所有各分项工作要全部量化,并在计划中详细列出各种材料、机具总量及目前加工情况、进场数量、下月(周)计划进场数量及劳动力组织实际情况等。每月(周)进行检查、考核并通报奖罚。 2、每天下午17:00由总包项目经理,组织召开专业分包协调会,随时解决影响幕墙施工生产的当天问题。切实落实每天进度的追进和完成情况。因此会议范围小,针对性强、能够更好地了解现场实际情况,并在第一时间对问题给予,更好的处理解决方法。会议纪要由我总包负责记录和编写印发,当天的会议进行当天整理,在第二天签字下发。 3、进度计划的实施措施通过计划工作逐级分解,最后通过下达到施工队、班组的施工任务书进行落实。进行施工进度计划执行的跟踪、统计分析和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计划管理是工期管理的关键,我们将结合图纸等实际情况,进一步与业主及相关方勾通,优化施工进度计划,并严格计划管理。我们将安排专人负责进度计划的管理和协调工作,对工程进度进行总控制;各专业分包队伍也成立专门的进度计划控制机构,并安排专人协助项目经理部对该分包队伍的进度计划落实情况进行管理和督促。 二、总承包物资采购保证措施 1、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材料设备,则委托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单位进行检验,检验时应签订检验合同。物资设备部根据合同对特殊要求材料或设备的检验工作实施监督和控制。材料设备的检验方式在采购合同中要加以明确。 2、对需进场复试的物资,项目物资部要组织项目施工、技术等人员参与验收,收集合格证等随货技术资料,组织报验,并做好《物资进场验证记录》。业主监理封样的物资,注意核对是否满足封样要求。根据分包合同约定需我方负责复试的,按“物资复试及报验”的规定组织取样复试,项目试验员负责复试结果同时通知到项目物资部及分包商材料员。 3、对各分包单位主材供应情况进行过程控制,为确保总施工目标的实现,在签订进场协议时明确总包有权对其进度、质量问题进行处罚(且总包必须在所有进场物资设备验收单上签字业主才能付款),以确保各分包单位材料设备的进场满足现场需要。

专业工程分包管理制度

專業分包工程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公司專業分包工程管理工作,規避和轉移合同風險,加強廉政建設,維護公司根本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相關の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公司新建專案和在建專案均適用本制度。 第三條公司成立以總經理為組長,分管生產副總經理、總工程師為副組長;由經營部、工程部、總工辦、督查辦參加の專業分包工程管理領導小組,負責主持專業分包工程管理工作,工程部為常設部門,負責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條專業分包工程管理の目の是公司充分利用專業施工單位の技術及施工能力,便於控制消耗,降低工程成本,同時滿足公司開發建設需要。 第五條專業分包工程管理の原則是:依法分包、擇優錄用、廉潔自律、規範管理。 第六條專業分包是指需要有相應專業資質才能施工の包工包料の分包工程,該部分工程需要專業設計配合。

第二章過程控制 第七條專業分包單位與總包單位の配合 1、總承包單位做為總包單位應參與協調管理專業分包單位,工程部對總承包單位の協調管理行為進行有效監督。 2、專業分包單位進場前應就生產、臨時設施、用水、用電、材料管理、進度與品質管理、交叉作業(含場地土方、施工垃圾處理)、成品保護、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及治安管理等方面與總承包單位進行協商。其中專業分包單位の用水、用電必須安表計量,有償使用。 3、專業分包單位應接受總承包單位の管理,應按要求參加總承包單位組織の有關生產、安全、進度、品質等方面管理の會議。總承包單位對施工場區範圍內の專業分包工程の安全、進度、品質、文明施工負有管理職責。 4、總承包單位與專業分包單位發生糾紛,由工程部負責協調處理,但工程部不可代替總承包單位對專業分包單位の管理,防止工程出現品質安全問題或工期延誤。 5、總承包單位不協調或者無能力協調專業分包單位,工程部應採取有效措施,協助總承包單位予以解決。 第八條安全管理 1、專業分包單位應遵守國家管理部門安全生產の有關規定,以及總承包單位現場安全管理の規定,對承包範圍內の施工安全負責,接受總承包單位の安全管理和檢查監督。 2、工程部必須嚴格審查專業分包單位資質,重點審查:其營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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