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人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人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人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SANY标准化小组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

人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为了加强行政执法工作,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保障各项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促进局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做到奖惩分明,结合各部门的执法责任,指定本制度。

一、考核评议范围

局内有具体执法职能的科室都应纳入本考核评议制度。

二、考核评议原则

奖罚分明,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客观公正。

三、考核评议机构

局党组负责考核评议工作的组织实施,日常工作由综合科负责。

四、考核评议办法

(一)采用分项考核负责制:根据各科室职责范围和工作特点明确各自考核目标。做到责任清楚、目标明确、互相监督、共同提高。

(二)采用分级考核方法:局只考核到科室,但涉及个人责任可依据过错追究办法进行处理。各科室应相应制定“以法行政”保障措施,保证做到责任落实到人。

(三)实行百分制考核方法:各科室设考核分100分,并在百分制的基础上酌情实行加分制。年终

得分情况进行评议,列出五等:优(100分以上);较好(95-100分);一般(90-95分);较差(85-90);劣(80分以下)。

(四)采用日积累、季评议、年总评的方法:即,日常由负责考核的科室积累情况,季度终了后送交局党组进行评议并做出结论。年度终了后将根据各季评议情况做出总评。

(五)实行评议工作群众化方法:每年对内、对外实行一至两次问卷摸底方法,具体掌握行政管理相对人和局内部对有关科室、人员执法情况的评价,并将评议情况纳入执法考核之中。

五、考核指标

(一)各科室考核分100分

1、法制学习、考试(10分)。按规定参加局组织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学习认真,学有所得计满分。有一人次无故不参加者扣5分,凡听课不认真经批评无效者扣10分。按规定参加局组织的法规考试,成绩较好的得满分,凡有一人次无故不参加者扣5分,补考也不能参加者加扣5分,不及格者经补考仍未及格的扣5分。

2、法制宣传(5分)。按规定参加局组织的大型法制宣传活动的得满分,凡有一人次无故不参加者扣5分。

3、执法形象(10分)。执法过程中态度生硬、盛气凌人者扣10分。凡能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进行依法行政、不利用各种权力和关系为亲朋好友讲情的得满分。凡为行政管理相对人讲情发现一次扣5分。

4、严格遵守法定程序(20分)。行政执法不遵守法定程序的,一次扣10分,凡发现应使用执法文书而未使用的扣10分,凡发现执法文书使用不规范的扣5分。

5、各种行政许可管理(20分)。凡未按规定时间、程序进行各项申请审批工作的,一次扣5分,由于审批不及时或审批不当给行政管理相对人造成损失的,一次扣10分。

(二)考核当中加分条件

1、凡在依法行政工作中建章立制规范,且经验在局以上交流的加10—20分;

2、凡在依法行政工作中献计献策,堵塞执法漏洞,取得显着成果的,加20一30分;

3、凡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按法定程序办事,查处重大案件,产生重大影响的加30—40分;

4、凡在执法过程中采取强制措施不畏艰难,取得重大成果,在系统内产生较大影响的可酌情加 40—50分。

根据各科室

第一条为切实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使全体执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行政执法过错是指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给行政机关或相对人造成损害、损失的行为。

第三条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应遵守以下原则:

(一)及时、公正、公开;

(二)实事求是,有错必纠;

(三)责任追究与过错责任相适应;

(四)追究责任与纠正过错相结合。

第四条行政执法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予以追究责任:

(一)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

(二)不及时依法受理和查处举报案件的;

(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收受行政管理相对人财物的;

(四)玩忽职守,给国家造成损失的;

(五)办案中徇私舞弊,为违法人员通风报信、泄露案情而造成错案的;

(六)滥用职权、故意刁难行政管理相对人的;

(七)执法人员在正常情况下,违反操作程序擅自受理、立案随意处理违法案件,给行政管理相对人造成损害、损失的;

(八)违法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实施罚款、扣押、查封的;

(九)其他行政执法过错应当追究责任的。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减轻追究责任: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过错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发生过错的;

(三)配合组织追究过错有立功表现的。

第六条行政执法过错轻微,并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免予追究责任。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追究责任:

(一)以权谋私、徇私枉法、索贿受贿导致行政执法错误的;

(二)一年内三次以上(含三次)犯相同执法过错的;

(三)由于执法过错造成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并导致败诉的;

(四)行政执法过错后果严重或影响恶劣的;

(五)故意违法实施行政执法或明知发生过错而不采取补救措施的。

第八条责任种类及内容:

(一)行政责任: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二)追偿责任:因行政执法人员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给当事人造成损失引起赔偿的:视其情节,令其部分或全部支付赔偿费用;

(三)刑事责任:行政执法过错造成重大后果,触犯刑律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责任划分:

(一)办案人员有重大过失造成错案的,追究办案人员的责任,部门领导对下属人员的执法过错,负领导责任;

(二)未经审核及审批擅自作出错误处罚的,追究审核人、审批人的责任。

(二)未经审核及审批擅自作出错误处罚的,追究审核人、审批人的责任。

(三)团审核人、审批人的错误决定导致错案的,追究审核人、审批人的责任。

第十条工作机构及工作程序:

(一)工作机构:局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过错追究工作的领导,日常工作由综合科负责协调;

(二)工作程序:对行政执法过错案件的处理,由综合科向有关部门提出初步意见,报局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审议,作出最后处理决定。

第十一条负责办理执法过错追究责任案件的人员应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实事求是地进行调查,不徇私情,不弄虚作假,否则从重追究相应责任。

第十二条被处理人不服处理决定的,可以从接到处理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部门申诉,但申诉期间,原处理决定不停止执行。

第一条学习和培训依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国家公务员培训暂行规定》实施,贯彻理论联系实际,学用一致,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能力。

第二条学习和培训由局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指导,综合科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条学习和培训内容包括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

第四条学习和培训采取集中培训与自学相结合的形式进行,适时举办骨干培训班、法制讲座和执法人员集中培训。

第五条加强学习培训的组织检查,个人要记好法制学习笔记,局组织笔记检查。每次培训后,组织

考试,公布成绩并作为年度考核和晋升职务的依据。

第一条、为了加强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保证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行政执法检查,是指局对所属部门及其行政执法工作人员的执法行为,实施的监督检查。第三条、局各执法部门及工作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必须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

第五条、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应与社会监督相结合,加强社会监督的力度。

第六条、局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由局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主持领导,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由综合科负责实施。

第七条、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包括以下内容:

(一)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执法人员是否以局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二)适用法律、法规是否正确,行政执法人员是否依据法律、法规、规章严格执法;有无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三)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是否履行了法定程序;

(四)对罚没财物,行政执法人是否按照法律规定予以处理;

(五)其他应监督的事项。

第八条、条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按以下规定予以处理:

(一)行政执法主体不合法,应纠正或撤消;

(二)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和不当的,应纠正或撤消;

(三)行政执法违反法定程序的,应予以纠正或撤成

(四)对于不履行法定职责,违反法律、法规。应责令其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由综合科提出处理意见,报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处理,并追究部门负责人或直接负责人的责任。

第九条、在实施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中,凡作出行政执法监督处理决定的,必须制作行政执法监督文书,并及时送达被监督部门。

第十条、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实行行政执法报告制度,局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要了解掌握各部门在执法过程中适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执法情况,于莅年初三十日内向局党组作出书面报告。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一、执法范围

大连市金州区人事局主要负责对大连市金州区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主要包括:

1、军转干部安置管理及外埠政策性调入人员管理;

2、公务员录用、考核奖励、职务任免及升降、培训、申诉控告管理;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管理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审报;

4、大连市金州区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含在金并委托式人事局代管工资基金的省、市属单位)工资基金监察、工资基金和工资总额计划管理、工资总额计划调整及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管理;

5、为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家、学者、技术人员发放国务院、市政府特殊津贴;

6、专业技术人员家属农转非、乡进城的审批;

7、人才市场管理及人才流动。

二、执法机构及内容

(1)公务员管理科

1、对大连市交给金州区的军转干部进行审核、审批、安置;

2、对外埠因夫妻两地分居、特殊困难、随军家属、落实政策、成建制等拟调进干部进行审核、审批。

3、各级政府机关主任科员以下职务人员录用审核、呈报;

4、各级政府机关记二等功人员的推荐;受理对考核工作的举报诉讼事宜;

5、负责有计划地对全区国家公务员进行培训;

6、受理大连市金州区区乡政府机关及执行工资制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申诉控告案件。

(2)、工资福利科

1、对大连市金州区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计划和工资基金使用计划进行审批;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予以处罚。

2、负责全区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审核、呈报。

(3)、事业单位管理科

1、负责国务院、市政府特殊津贴的发放;

2、负责大连市金州区行政区域内包括省市属在金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家属农转非、乡进城审批。

3、负责全区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施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和管理。

(4)、人才中心

1、外埠人才引进管理。

???? 2、全区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

公司处罚条例

**公司员工处罚条例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处罚原则 第三章处罚种类 第四章处罚规则 第五章处罚程序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遵纪守法的主动性、自觉性,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员工素质,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管理秩序,保障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处罚原则 第三条员工处罚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 对员工的处罚要符合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规定,禁止实施任何违背法律法规与相关政策的处罚。 (二)价值观导向原则。 以维护公司价值观和纪律为导向,遏制违反公司价值准则、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 (三)公平、公正原则。 处罚的评判和实施,对每一位员工都应公平,任何处罚均须公正对待,确保员工合法权益。 (四)以事实为依据、以制度为准绳的原则。 处罚须以实际的行为、性质和后果等为依据,并以集团及企业制定的相关制

度为衡量标准,杜绝无视事实、藐视规章制度、主观臆断或凭个人好恶决定处罚的行为。 (五)以理为重、情理相融的原则。 在处理员工问题时,坚持原则第一,同时也要尊重和理解员工的感受。 (六)处罚和批评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在处罚过程中,同时要加强对员工的批评教育,帮助员工认识错误,改正错误,起到惩前毖后的作用。 (七)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对于员工的错误,有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两种形式,原则上结合使用,但也可独立使用。 第三章过失行为 第四条视员工过失行为的性质、情节轻重程度以及所造成的后果,将员工过失分为轻微过失、一般过失、严重过失及非常严重过失等四类。 (一)轻微过失 1、未请假迟到、早退、私自外出1小时以内的; 2、未经领导批准,带无关亲友到工作场所; 3、未按规定考勤; 4、乱丢乱放杂物; 5、下班后未关办公室门窗或室内电器; 6、不按规定停放车辆; 7、不遵守会场纪律; 8、不按规定参加安全学习; 9、不遵守车辆进出公司大院规定; 10、在危险品仓库之外禁烟区内吸烟的; 11、违反着装规定。 (二)一般过失 1、工作时间瞌睡、串岗、闲聊、干私活、看无关书刊; 2、非因公接待,工作时间或工作日内早、午餐饮用含酒精饮料; 3、擅自改动或动用公用设施、设备、工具和物品; 4、在公共场所污言秽语,言语失态,影响他人工作; 5、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和指挥或顶撞上级;

交通行政执法七项制度

交通行政执法检查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对交通行政执法工作的现场监督,防止和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维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交通行政执法监督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行政执法检查指上级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对下级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及其执法人员的执法活动实施的监督检查。 第三条执法检查分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两种。定期检查每年一次,不定期检查作为日常工作,根据工作需要随时进行。 第四条各级交通行政管理部门的法制工作机构或相应机构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执法检查工作。 第五条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及其执法人员有义务接受监督检查。 第六条现场行政执法检查包括以下内容: (一)执法主体是否合法; (二)执法人员是否风纪严整,文明执法;

(三)执法程序是否合法; (四)执法文书是否规范; (五)执法中认定的事实是否准确; (六)执法活动所适用的规范性文件是否正确; (七)是否履行了法定职责。 第七条上级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对现场执法活动中存在着明显违法行为的,监督部门和监督人员应立即予以制止; (二)对下级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及其执法人员作出的违法和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责令其限期改正; (三)对下级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及其执法人员不履行或者不严格履行法定职责的,责令其履行。 第八条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及其执法人员拒不接受执法监督检查或执法监督决定的,上级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可视情况建议或直接对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交通行政执法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审查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对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重大行政 处罚决定的监督,根据《交通行政执法监督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是指交通行政 管理部门作出的吊销证照、责令停产停业、5000元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第三条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作出重大行政处罚 决定之日的次日起15日内报上一级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条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和交通部直属的行政管理 部门应当将备案材料一式三份向交通部(主管业务司局和体改法规司)备案。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和交通部直属的行政管理部门具体规定其所属地区和部门的报备管辖。 第五条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向上一级交通行政管理部 门备案时应提交备案报告和行政处罚决定书副本。备案报告应包括主送机关、备案内容及说明、备案的年月日及备案机关等内容。 第六条上一级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在收到备案材料 之日起30日内对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 (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处罚是否在处罚机关法定职 权范围内; (二)适用的处罚依据是否正确; (三)执法主体是否合法; (四)处罚程序是否合法; (五)事实是否清楚,主要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齐全。

人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人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为了加强行政执法工作,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保障各项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促进局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做到奖惩分明,结合各部门的执法责任,指定本制度。 一、考核评议范围 局内有具体执法职能的科室都应纳入本考核评议制度。 二、考核评议原则 奖罚分明,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客观公正。 三、考核评议机构 局党组负责考核评议工作的组织实施,日常工作由综合科负责。 四、考核评议办法 (一)采用分项考核负责制:根据各科室职责范围和工作特点明确各自考核目标。做到责任清楚、目标明确、互相监督、共同提高。 (二)采用分级考核方法:局只考核到科室,但涉及个人责任可依据过错追究办法进行处理。各科室应相应制定“以法行政”保障措施,保证做到责任落实到人。 (三)实行百分制考核方法:各科室设考核分100分,并在百分制的基础上酌情实行加分制。年终根据各科室 得分情况进行评议,列出五等:优(100分以上);较好(95-100分);一般(90-95分);较差(85-90);劣(80分以下)。 (四)采用日积累、季评议、年总评的方法:即,日常由负责考核的科室积累情况,季度终了后送交局党组进行评议并做出结论。年度终了后将根据各季评议情况做出总评。 (五)实行评议工作群众化方法:每年对内、对外实行一至两次问卷摸底方法,具体掌握行政管理相对人和局内部对有关科室、人员执法情况的评价,并将评议情况纳入执法考核之中。 五、考核指标 (一)各科室考核分100分 1、法制学习、考试(10分)。按规定参加局组织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学习认真,学有所得计满分。有一人次无故不参加者扣5分,凡听课不认真经批评无效者扣10分。按规定参加局组织的法规考试,成绩较好的得满分,凡有一人次无故不参加者扣5分,补考也不能参加者加扣5分,不及格者经补考仍未及格的扣5分。 2、法制宣传(5分)。按规定参加局组织的大型法制宣传活动的得满分,凡有一人次无故不参加者扣5分。 3、执法形象(10分)。执法过程中态度生硬、盛气凌人者扣10分。凡能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进行依法行政、不利用各种权力和关系为亲朋好友讲情的得满分。凡为行政管理相对人讲情发现一次扣5分。 4、严格遵守法定程序(20分)。行政执法不遵守法定程序的,一次扣10分,凡发现应使用执法文书而未使用的扣10分,凡发现执法文书使用不规范的扣5分。 5、各种行政许可管理(20分)。凡未按规定时间、程序进行各项申请审批工作的,一次扣5分,由于审批不及时或审批不当给行政管理相对人造成损失的,一次扣10分。 (二)考核当中加分条件 1、凡在依法行政工作中建章立制规范,且经验在局以上交流的加10—20分; 2、凡在依法行政工作中献计献策,堵塞执法漏洞,取得显着成果的,加20一30分; 3、凡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按法定程序办事,查处重大案件,产生重大影响的加30—40分; 4、凡在执法过程中采取强制措施不畏艰难,取得重大成果,在系统内产生较大影响的可酌情加 40—50分。

公司处罚条例(范本)

公司处罚条例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处罚原则 第三章处罚种类 第四章处罚规则 第五章处罚程序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遵纪守法的主动性、自觉性,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员工素质,维护 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管理秩序,保障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处罚原则 第三条员工处罚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对员工的处罚要符合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规定,禁止实施任何违背法律法规与相关政策的处罚。 (二)价值观导向原则。以维护公司价值观和纪律为导向,遏制违反公司价值准则、损 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 (三)公平、公正原则。处罚的评判和实施,对每一位员工都应公平,任何处罚均须公 正对待,确保员工合法权益。 (四)以事实为依据、以制度为准绳的原则。处罚须以实际的行为、性质和后果等为依 据,并以集团及企业制定的相关制度为衡量标准,杜绝无视事实、藐视规章制度、主观臆断或凭个人好恶决定处罚的行为。 (五)以理为重、情理相融的原则。在处理员工问题时,坚持原则第一,同时也要尊重 和理解员工的感受。 (六)处罚和批评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在处罚过程中,同时要加强对员工的批评教育, 帮助员工认识错误,改正错误,起到惩前毖后的作用。 (七)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对于员工的错误,有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两 种形式,原则上结合使用,但也可独立使用。 第三章过失行为 第四条视员工过失行为的性质、情节轻重程度以及所造成的后果,将员工过失分为轻微过失、一般过失、严重过失及非常严重过失等四类。 (一)轻微过失 1、未请假迟到、早退、私自外出 1 小时以内的; 2、未经领导批准,带无关亲友到工作场所; 3、未按规定考勤; 4、乱丢乱放杂物; 5、下班后未关办公室门窗或室内电器; 6、不按规定停放车辆; 7、不遵守会场纪律; 8、不按规定参加安全学习;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题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题库 一、判断题 1、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是指行政执法公开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答案:错误 2、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履行政府职能、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重要方式。() 答案:正确 3、在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全面推行“三项制度” ,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行为 为重点。() 答案:正确 4、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做到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 答案:正确 5、行政执法公示是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重要措施。() 答案:正确 6、行政执法机关要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主体、

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 答案:正确 7、行政执法机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编制并公开本机关的服务指南、执法流程图,明确执法事项名称、受理机构、审批机构、受理条件、办理时限等内容。 答案:正确 8、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时,可以不用出示执法证件,只需向当事人和相关人员表明身份即可。 答案:错误 9、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时,要出具行政执法文书,做好告知说明工作。 答案:正确 10、国家规定统一着执法服装、佩戴执法标识的,执法时要按规定着装、佩戴标识。() 答案:正确 11、政务服务窗口要设置岗位信息公示牌,明示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办理进度查询、咨询服务、投诉举报等信息。 答案:正确

南昌县水务局水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南昌县水务局水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水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维护当事人和水行政执法人员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执法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执法全过程记录,是指在水行政执法过程中,通过完成执法案卷制作,充分利用执法记录仪等方式,对日常巡查、调查取证、文书送达等行政执法活动全过程进行记录。 第三条:水行政执法单位应当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的培训和监督检查,严格文书、影像资料、记录仪管理,充分发挥执法记录制度的监督作用。 第二章记录的形式、范围和载体第四条:水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包括文字记录和动态记录两种形式。 第五条:文字记录即通过文书、案卷制作记录行政执法的全过程。 第六条:动态记录即通过执法记录仪、照相机、摄像机等执法记录设备对日常巡查、调查取证、询问当事人、文书送达、行政听证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即录像、录音、照片等影像资料。 第三章记录设备使用和管理

第七条:建立影像资料管理制度,按照执法单位名称、执法记录设备编号、执法人员信息、案由及案件当事人等项目分类存储,严格管理。 第八条:水行政执法人员在查处违法行为、处理违法案件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当佩戴、使用执法记录仪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客观、真实地记录执法工作情况及相关证据;受客观条件限制,无法全程录音录像的,应当对重要环节使用照相机、摄像机等记录设备进行录音录像,并做好执法文书记录。 第九条:水行政执法单位要定期做好执法记录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设备整洁、性能良好。在进行执法记录时,应当及时检查执法记录设备的电池容量、内存空间,保证执法记录设备正常使用。 第四章记录的保存及归档 第十条:水行政执法单位负责本单位执法记录设备的影像资料和水行政执法案卷日常存储、保管。 第十一条:日常执法的影像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一年。 案卷每年底都交由法规科统一考评、保存。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案件中作为证据使用的影像资料保存期限应当与案卷保存期限相同。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应当采取刻录光盘等方式,长期保存记录的影像资料: (一)当事人对行政执法人员现场执法、办案有异议或者投诉、上访的; (二)当事人逃避、拒绝、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者谩骂、侮辱、殴打行政执法人员的;

公司行政处罚公告

公司行政处罚公告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下面我给大家带来公司行政处罚公告,供大家参考! 公司行政处罚公告范文一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北京百应国际会议会展有限责任公司等117户海淀区注册企业(名单附后) 当事人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且在住所无法联系到当事人。上述事实以现场检查笔录、档案中心证明为证据佐证。 本局于20xx年8月3日公告送达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陈述、申辩,也未要求听证。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现决定处罚如下: 吊销当事人营业执照。 当事人的债权债务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并于清算结束后15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当事人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海淀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海淀区人民法院起诉。 因未在注册地址找到当事人,无法直接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程序实施办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我局以公告形式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

20xx年八月二十六日 公司行政处罚公告范文二 各区、县(市)旅游局(委),各在杭旅行社: 20xx年3月14日,杭州电视台第2套明珠新闻频道《明珠新闻》栏目报道了杭州天缘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在组织"杭州西湖一日游"旅游过程中,存在擅自安排购物点的违法行为。经过多方调查取证,我委查实:20xx年3月4日,杭州天缘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组织了"杭州西湖一日游"旅游团,导游人员杨军受旅行社委派为该团队提供导游服务。行程中,杨军在未与游客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擅自带领游客进入位于灵隐飞来峰景区附近的"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高德水综合商店"购买鲜花。 杭州天缘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及当团导游杨军的行为,违反了《旅游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未经与旅游者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指定具体购物场所"的违法行为,根据《旅游法》第九十八条之规定,我委对杭州天缘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处罚款30000元,责令停业整顿1天;对直接责任人员杨军处罚款20xx元,暂扣导游证5天。 上述违法行为,扰乱了旅游市场秩序,损害了杭州旅游形象。希望各区、县(市)旅游局(委)要加强《旅游法》的贯彻落实,充分发挥旅游市场监管主体作用,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各旅行社及从业人员要以此为戒,深刻反思,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和内部管理,提升服务品质,杜绝侥幸心理,自觉抵制违法违规行为及旅游市场乱象,共同维护我市旅游市场的良好形象。 杭州市旅游委员会 20xx年8月2日 公司行政处罚公告范文三 关于对xxxxx有限公司及其从业人员行政处罚的通报 各区、县(市)旅游局(委),各在杭旅行社: 为加强对旅行社的监管,规范旅游市场经营秩序,预防和减少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现将杭州吉吉旅行社有限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孙虹"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案行政处罚情况通报如下: 20xx年11月8日,有旅游者反映杭州吉吉旅行社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孙

水法规与行政执法》试题及答案1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3分,共18分) 1.国家对水工程建设移民实行( )的方针。 A.指令性移民 B.开发性移民 C.行政性移民 2.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实行( )负责制。 A.项目经理 B.总监理工程师 C.总设计师 3.流域范围内的区域规划应当服从( )。 A.专业规划 B.流域规划 C.综合规划 4.开发利用水资源应当遵循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统筹协调,优先满足( )的原则。 A.农业用水 B.生产用水 C.生活用水 5.堤防工程的护堤地属水利工程的( )。 A.管理范围 B.保护范围 C.临时用地范围 6.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和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管理的水库中的水,归( )使用。 A.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B.县级以上地方政府 C.县级以上集体经济组织 二、判断题(正确画√,错误打×o每小题3分,共24分) 7.国家对用水实行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相结合的制度。( ) 8.水法规按照调整内容,分为水法律、水行政法规、部门水行政规章、地方性水法规和政府水行政规章五类。( ) 9.水事纠纷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在开发利用水资源和防治水害过程中,因权益争端而引起的民事纠纷或行政争端。( ) 10.行政赔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违法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时,国家负责向受害人赔偿的制度。( ) 11.河道等级的认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一级河道由水利部认定,二、三、四、五级河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厅(局)认定。( ) 12.在水工程保护范围内,不可以从事影响水工程运行和危害水工程安全的爆破、打井,但是可以从事、采石、取土等活动。( ) 13.水行政执法是指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水法规的规定,在社会水事管理活动中对水行政管理相对人采取的直接影响其权利义务,或者对其权利的行使或义务履行情况进行直接监督检查的具体行政行为。( ) 14.《水法》)规定的水资源只包括地表水,不包括地下水。( ) 三、问答题(共58分) 15.合法的行政行为需要满足哪些条件?(8分) 16.实施取水许可制度有什么意义?(8分) 17.工程质量监督的主要内容是什么?(8分) 18.河道管理范围如何划定?(8分) 19.大坝安全鉴定的主要内容是什么?(8分) 20.水资源费与水费有何联系与区别?(9分) 21.我国的水资源问题是什么?突出表现在哪几个方面?(9分) 试卷代号:2396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最新)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X 办发〔X〕11X号)精神,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X届X中、X中全会精神,在全省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统称“三项制度”),大力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使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大幅提升,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1.强化事前公开。各级政府统筹推进行政执法事前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权责清单公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编制并公开本机关的服务指南、执法流程图,明确执法事项名称、

受理机构、审批机构、受理条件、办理时限等内容。公开的信息要简明扼要、通俗易懂,根据法律法规及机构职能变化情况及时进行调整。 2.规范事中公示。各级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时必须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向当事人和相关人员表明身份,鼓励以佩戴执法证件的方式全程公示执法身份;要出具行政执法文书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国家规定统一着执法服装、执法标识的,执法时要按规定着装、佩戴标识。政务服务窗口要设置岗位信息公示牌,明示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办理进度查询、咨询服务、投诉举报等信息。 3.加强事后公开。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建立健全执法决定信息公开发布、撤销和更新机制,已公开的行政执法决定被依法撤销、确认违法或者要求重新作出的,及时从信息公示平台撤下原决定信息。建立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各级行政执法机关于每年1月31日前公开本机关上

XX市水行政执法巡查制度

XX市水行政执法巡查制度 (讨论稿) 第一条为了全覆盖、立体式进行水政执法,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类水事违法行为,有效防止水事案件的发生,把水事违法行为处理在初始阶段,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水行政执法巡查实行分级负责制。各区(市)水政监察大队负责所辖区内的执法巡查工作。市水政监察支队负责市水利和渔业局管辖的胜利渠、岩马水库、跨行政区域的河流,以及向城区供水的西王庄、十里泉、渴口、峄城、羊庄等主要水源地的巡查工作,并对各区(市)水政监察大队执法巡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条水行政执法巡查主要内容: (一)侵占、毁坏水工程及堤防、护岸等有关设施,毁坏防汛设施,在堤防建房、取石、取土、植垦等; (二)在行洪河道内设置拦河阻碍物,擅自在河湖库渠管理范围内植垦以及堆放、弃置、倾倒垃圾等影响防洪抢险的行为; (三)河湖库渠非法采砂、取土(石)、采矿等; (四)未按规定制定水土保持方案,落实“三同时”制度,

擅自开工建设、采矿、弃土、弃渣等; (五)破坏饮用水安全,在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设置排污口或其他可能影响饮用水安全的行为; (六)未经批准擅自新建、改建、扩大排污口,违反水功能区划要求的建设项目,非法凿井取用地下水、擅自更换计量设施等违反水资源管理和保护的行为; (七)涉水建设工程项目; (八)拒交、拖欠、拖延水行政事业性规费的行为;(九)其他违反水法规的行为。 第四条市、区(市)要建立健全执法巡查责任制度,将巡查任务落实到人。巡查人员应及时填写巡查记录表,载明时间、巡查人员、地点、发现的问题、处理情况,并报负责人签字。 第五条巡查采用日常巡查与专项巡查、重点巡查的方式。各区(市)对辖区内重点水利工程、重点水源地、重点管理部位和水事案件易发地执法巡查每周不少于一次,其他水利设施每月至少巡查一遍;市水政监察支队每月组织一次重点巡查,重点解决群众举报、社会关注的非法凿井、非法采砂无证取水、影响防洪、破坏水土保持设施等。 第六条执法巡查一般应3人以上。巡查人员对水事活动实施检查,应主动出示执法证件,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办事。

公司高管处罚条例

公司高管行政处罚条例 一、总则 为促进公司更好,更快的发展,弘扬公司文化,保证公司决策能被高效无误的执行,公司的管理人员能树立威信和榜样,引导所有员工健康成长,使全体员工的行为文明化、规范化,树立牢固的是非观念,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建立与公司文化相一致的核心价值观,特此制定此条例仅适用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二、分则 i. 本行政处罚条例形式为现金处罚,因仅针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故处罚金额较一般员工高,具体的处罚金额视事情大小,情节轻重分为5000、1000、2000。 (一)公司内部日常管理类,处罚金额500: 1.一个月内迟到达3次或以上; 2.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打游戏;在线看小说、 电影;下载歌曲,下载电影等); 3.公司部门级或以上会议迟到、早退累计到达3次或以上,或 者无故缺席1次; 4.不注重自己高管身份,着装太过奇葩,影响公司形象; 5.消极怠工,工作拖拉,推诿扯皮,不按时完成任务,影响公 司工作开展。 (二)公司内部重大事件类,处罚金额1000:

1.公司全体会议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席; 2.承诺上级、下级或者公司个人任何关于工作的事情未办到; 3.拒不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擅自变更上级工作指令,拒不履 行本岗位职责,拒不配合其他部门和其他岗位工作,造成了 不良后果; 4.个人原因造成公司较大或重大财务、物资、重要文件资料损 失; 5.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偏袒亲私、压制贤能,致使录用、考 核、选拔工作明显不公平、不合理; 6.无意、故意泄露公司商业机密,造成公司实际经济损失。 (三)公司一切对外事务类,处罚金额2000: 公司一切对外事务均涉及公司形象、品牌价值、客户口碑及实际的经济利益。若造成公司利益受损或被投诉经核实,均予以顶格处罚。 ii. 本行政处罚条例由人力资源部设立,最终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所有。 iii. 本行政处罚条例由董事会核准当日起实施。 本条例制定仅针对本公司特殊情况,仅供参考

水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水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水行政执法监督,促进水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预防或减少发生错案,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水政监察人员违法或错误地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造成了损失或者不良后果,依照本制度的规定追究其行政责任。 第三条水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第四条水行政主管机关在查处案件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受到责任追究: (一)在水行政执法过程中行使职权错误的; (二)对已结案的水事案件,经审查认为有错误的; (三)经水行政复议予以撤销或者变更水行政处罚决定的; (四)经人民法院最终行政判决撤销或者变更水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复议决定的; (五)导致造成行政赔偿的; (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水利部门合法权益受损的; (七)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诉、举报或者上级机关提议审查,经审查确有错误的; 第五条水政监察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受

到追究: (一)违法实施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二)在水行政执法中执法违法、徇私枉法、严重失职或重大过失等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 (三)适用法律、法规、规章错误的; (四)水行政执法程序不合法的; (五)超越职权或滥用职权的; (六)导致行政赔偿的; (七)其他违法失职行为的。 第六条水政监察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涉及的水行政处罚和其他水行政处理的事实、证据、定性、程序、适用法律以及处理是否恰当、手续是否完备等,水政监察大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全面审核。经审核确认为错案的,应按下列规定确认错案责任人并划分责任:(一)水政人员在执法活动中直接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出现的错案,直接执法人员为错案责任人; (二)审核、批准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由于直接执法人员的故意行为导致审核人、批准人失误而造成的错案,直接执法人员为错案责任人;由于审核人的过错导致批准人失误而造成的错案,审核人为错案的主要责任人,批准人也应负相应的责任;由于批准人的过错而造成的错案,批准人为错案责任人;由于直接执法人员和审核人、批准人均有过错而造成的错案,三者均为错案责任人,但应根据具体情况区分各自责任的大小。

行政执法公开、公示制度

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第一条为保证行政执法公开、公平、公正,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局机关各科(室)。 第三条本制度所规定的行政执法公示,是指局属各行政执法机构对本机构的执法依据、职责范围、工作流程以及监督途径等,采用一定形式向社会公开。 第四条本制度所规定的应予公示的行政执法行为包括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和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第五条公开公示内容 (一)行政执法主体情况; (二)行政执法法律依据; (三)行政执法权限及程序; (四)处罚决定; (五)行政相对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法律救济的种类方式; (六)监督举报方式; (七)其他依法应当主动公示的行政执法信息。 第六条公开公示的方式 (一)在本单位的门户网站公示; (二)通过单位在明显位置设置的宣传栏公开;

(三)通过直接告知行政相对人或送达执法文书形式公开。 第七条行政执法公示事项的内容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更新。 第八条行政相对人对本制度规定的所有公示内容都可以进行查阅、复印或下载。有关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为查阅尽可能提供方便。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按照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一)执行公务时,未出示或拒不出示行政执法证件或其他合法证件的; (二)执行公务时,未向行政相对人说明行政执法的内容、行政执法依据及有关理由的; (三)对行政相对人要求公开且应当公开的事项拒不公开的; (四)对应当告知行政相对人有关权利和义务未及时告知或拒不告知的; (五)其他违反执法公示的行为。 第十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行政处罚条例

公司行政处罚条例 —、总则 1、为了规范公司内部管理,严明公司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工作失误, 从而提高公司整体实力,使公司快速、稳定、健康地发展,特制定《公司行政处罚条例》(以下简称本规定); 2、公司视主观恶性程度、情节轻重、后果大小、认识态度不同对员工给予 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犯有下列行为以外的过失而受到处罚); 3、处罚实行以思想教育为主、行政处罚为辅的原则; 4、员工被处罚时,根据其上级领导责任大小,必要时将追究上级领导责任,给予连带责任处罚; 5、本规定适于公司全体员工。 二、处罚类别 1、依据过失情节轻重,处罚分为警告、记过、辞退等; 2、以上处罚的同时可附带经济处罚。 三、条例内容 公司员工在工作中必须尽职尽责,维护公司利益。对于出现下列情形者,公司将依据本规定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处罚: (1)、工作时间未经批准离岗、窜岗或做工作范围以外的事情;

(2)、因个人过失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 (3)、妨碍工作或公司秩序,情节轻微; (4)、在工作场所喧哗、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5)、工作中不按程序办事且造成损失的; (6)、对上司不礼貌、顶撞、违背或不服从直接主管人员或上级领导的工作安排的; (7)、对公司其他人员或外部人员态度恶劣、拖延服务或拒绝服务的; (8)、其他应给予警告处罚的行为。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记过处罚: (1)、故意毁坏公司公共财物的; (2)、制造谣言损害公司声誉或恶意中伤同事或公司其它部门员工的; (3)、发现其他员工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有意隐瞒、包庇甚至伙同的; (4)、一年内受到3次及以上警告处罚的; (5)、不搞好工作团结,结成帮派影响正常工作或者谋取小团体利益的; (6)、公司认为其他应该予以记过处罚的行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辞退处罚: (1)、玩忽职守,违反公司相关管理规定,造成重大事故或给公司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或重大伤亡事故的; (2)、渎职或因其它原因,严重损害公司声誉;

水行政执法专业法律知识试卷

水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试题 姓名:单位:分数: 一、填空题(共10题,每题1分,共10 分) 1、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 2、国家对水资源依法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 3、国家对水土保持工作实行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全面规划、综合治理、重点治理、因地制宜、加强管理、注重效益的方针。 4、《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规定,对河道湖泊范围内阻碍行洪的障碍物,按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由防汛指挥机构责令限期清除。 5、防洪区是指洪水泛滥可能淹没的地区,分为洪泛区、蓄滞洪区、防洪保护区。 6、水行政处罚中,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7、行政处罚分为六类,分别是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 8、在水工程保护范围内,禁止从事影响水工程运行和危害水工程安全的爆破、打井、取土、采石等活动。 9、新建、改建、扩建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和其他水上设施,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10、国家保护水资源,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植被,植树种草,涵养水源防止水土流失和水体污染,改善生态环境。 二、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 分) 1、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B) 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A、停止 B、不停止 C、暂缓 D、延期 2、水行政执法人员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不得少于( A)。 A、 2人 B、 3人 C、 4人 D、 1人 3、未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擅自在长江采砂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 管部门或者长江水利委员会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采砂机具,并处(D)罚款。 A、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 B、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C、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D、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 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 当当场或者在( B)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A、3日 B、5日 C、10日 D、15日 5、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的处以( B)罚款。 A、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 B、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C、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D、五万元以下 6、在水工程保护范围内,从事影响水工程运行和危害水工程安全的爆破、采石、取 土等活动的,处罚款(B )。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最新)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 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x-x年)》精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x市委办公室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党办发〔x〕x号)和《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x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x政办发〔x〕x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任务 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在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等执法活动中,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简称三项制度),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1.制定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行政执法公示具体办法,构建分工明确、职责明晰、便捷高效的行政执法信息公示运行机制。公示办法要明确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的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审查机制、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 2.编制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编制本部门《行

政执法事项清单》,明确行政执法类别、事项名称、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承办机构和办理时限等,在部门门户网站及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要建立动态管理和长效管理机制,及时更新维护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3.编制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单。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编制本部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单》,明确执法主体机构名称、机构性质、经费来源、队伍编制状况、主体类别、执法职责和权限、法定代表人、单位地址、投诉举报电话等,其中依法开展委托执法的,应当注明受委托组织的基本信息和委托执法协议,经同级政府法制机构审核后在部门门户网站及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4.编制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单。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编制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单》,明确持证执法人员的姓名、单位、职务、证件编号、执法类别、执法区域等,在部门门户网站和本级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单,接受网上查询和投诉,并结合行政执法证件年度审验工作,对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单实施动态管理。要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检查、调查等执法活动时要主动亮明身份,按规定规范着装和佩戴统一执法标识,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 5.编制行政执法程序流程图。各级政府法制机构要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分类编制本地区《行政执法程序流程图》,明确行政执法活动的步骤和环节,切实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能,并在本级

行政处罚管理制度

行政处罚管理制度 XXXX-XX-2020-002 编制人: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审核人: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复核人: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批核人: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XXXXXXXXX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管理制度 XXXX XX(2020)第 002号 1、总则 1.1为了规范公司内部管理,严明公司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工作失误,从而提高公司整体实力,使公司快速、稳定、健康地发展,特制定《行政处罚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1.2公司视主观恶性程度、情节轻重、后果大小、认识态度不同对员工给予行政处分(包括但不限于犯有下列行为以外的过失而受到处理); 1.3处罚实行以思想教育为主、行政处罚为辅的原则; 1.4员工被处罚时,根据其上级领导责任大小,必要时将追究上级领导责任,给予连带责任处理; 1.5本制度适于公司全体员工。 2、处罚种类 2.1依据过失情节轻重,处罚分为警告、记过、降职降薪、辞退等; 其中,警告的考核期为3个月; 记过的考核期为6个月; 降职无限期; 降薪的期限依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无限期; 在考核期内,被处罚人不参与公司的评优、晋升、加薪,直至考核期满或提前撤销。

2.2以上处罚的同时可附带经济处罚及降职降薪。 3、处罚行为 公司员工在工作中必须尽职尽责,维护公司利益。对于出现下列情形者,公司将依据本制度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分管管理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3.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处罚: 3.1.1工作时间未经批准离岗、窜岗或做工作范围以外的事情; 3.1.2因个人过失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 3.1.3妨碍工作或公司秩序,情节轻微; 3.1.4工作期间不按公司制度着装; 3.1.5在非吸烟区吸烟,在工作时间工作区域从事娱乐活动; 3.1.6对上级有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 3.1.7在工作场所喧哗、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3.1.8工作中不按程序办事且造成损失的; 3.1.9对收到的请示、报告无故一日不答复,影响工作正常开展的;若故意超期不答复,影响工作正常开展的,按3.2处理; 3.1.10无故未能按时完成待办事宜,造成不良影响的;若故意拖延完成待办事宜,造成不良影响的,按3.2处理; 3.1.11对上司不礼貌、顶撞、违背或不服从直接主管人员或上级领导的工作安排的; 3.1.12对公司其他人员或外部人员态度恶劣、拖延服务或拒绝服务的; 3.1.13公开谈论薪资收入或询问他人薪资收入的;

《水法规与行政执法》试题

水法规与行政执法试题 一、判断题(正确画√,错误打×。每小题3分,共24分) 1.水法规按照调整内容,分为水资源管理、防洪与抗旱管理、水域与水工程管理、水土保持管理、流域管理、水利投资与资产管理、水正程建设管理、水行政许可与执法监督管理与其她九类。( 对 ) 2.中国封建王朝制定了一些管理水、事活动得法规,如西汉得《水令》、唐代得《水部式》、金代得《河防令》、宋代得《农田水利约束令》。( 对 ) 3.法就是以权利与义务为主要内容得,首先与主要体现执政阶级意志并最终决定于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得各种社会规范得总称。(对 ) 4.中国公民在中国领域内适用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外得中国公民也应遵守中国法律并受中国法律保护。( 对 ) 5.国家对用水实行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相结合得制度。( 对 ) 6.水行政监督检查依检查对象就是否特定可分事先水行政监督检查与事后水行政监督检查。( 错 ) 7.水法就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与接受行政法制监督过程中而与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之间发生得各种关系,以及行政主体内部发生得各种关系得法律规范得总称。(错 ) 8.《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100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她组织处以10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得,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错) 二、单项选择题(每小题3分,共18分) 1.实体法一般就是以规定主体得权利义务关系为主要内容得法,如我国得( A )。 A.《水法》B.《民事诉讼法》C.《刑事诉讼法》 2.以行政相对人就是否特定为标准,行政行为可分为( B )。 A.内部行政行为与外部行政行为 B.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 C.实体行政行为与程序行政行为 3.( B )指公民、法人或其她组织不履行生效行政决定所确定得义务,由行政机关依职 权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其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得具体行政行为。 A.行政强制措施B.行政强制执行C.即时强制 4.开发利用水资源应当遵循生活、生产与生态用水统筹协调,优先满足( C )得原则。A.农业用水B.生产用水C.生活用水 5.( C )就是水闸工程进行管理考核、改建、扩建、除险加固等得主要依据之一。

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最新)

关于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最新) 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简称“三项制度”),是《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X—X年)》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务,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履行职责,根据《XX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行“三项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办发〔X〕13号)和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办字〔X〕61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按照依法有序、科学规范、便捷高效的原则,在全旗各执法单位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重点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和行政检查中推行“三项制度”。进一步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改善法治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各行政执法机关要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信息,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主动表明身份,接受社会监督。结合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在行政机关门户网站、办事大厅和服务窗口,需公开以下内容:

1.各行政执法机关要编制《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明确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等,经旗司法局审核后公示。 2.各行政执法机关要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编制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经旗市场监管部门审核后予以公示。 3.各行政执法机关要公开执法程序、流程、服务指南及监管方式。编制各类行政执法程序流程图、服务指南,明确执法事项名称、基本程序、办理时限等。 4.各行政执法机关要公开查询和投诉举报方式。在行政机关办公地点、办事场所的醒目位置和门户网站上公布查询及投诉举报方式。 5.各行政执法机关要公开执法信息和执法结果。主动向社会公开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要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其它执法决定信息要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6.各行政执法机关要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的审核和更新机制。对于行政执法查处结果的公开,要完善公开信息的审核,依照信息公开的有关原则,界定和分类主动公开、依审核公开事项,明确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加强统一公示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执法公示制度。 7.推行行政执法工作年报制度。每年1月31日前,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将上年度执法总体情况及执法统计数据主动公开,同时报至旗司法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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