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最新政策解读与税务筹划

“营改增”最新政策解读与税务筹划
“营改增”最新政策解读与税务筹划

“营改增”最新政策解读与税务筹划

授课方式:案例研讨、角色演练、小组讨论等形式的互动式,要求全员参与。

课程背景

自 2012 年 1 月 1 日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以来,试点范围和行业逐步扩大。2016 年 3 月 5 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房地产、建筑施工业、金融保险

业和生活服务业将在 2016 年 5 月 1 日起“营改增”。如何应对“营改增”带来的好处,享受结

构性减税是每个企业管理者和财务人员需要思考的内容。

课程收益

近几年是中国“营改增”税收法规变化最大的几年,“营改增”税收法规的大范围变化给企业的税

务管理带来了许多不确定因素。通过学习,使学员能意识到“营改增”税收法规变化在企业战略布

局中的重要作用。通过寻求战略布局及税务筹划的创新思维和方法,来提升企业税收策略和对策,

同时防范由税务引发的法律风险。具体培训收益可以主要概括为以下几点:

1、全面了解“营改增”的最新政策法规变化

2、了解“营改增”的最新政策变化对企业的影响

3、掌握企业战略决策中的税务管理与筹划方法

4、掌握企业日常经营管理的税务管理与避税方法

5、掌握增值税的会计核算和“营改增“的特殊处理

6、协调各业务部门与财税部门的关系,管控税务风险

课程大纲:

第一讲:“营改增”最新税收法规政策变化

一、“营改增”最新税收法规政策解读

1、“营改增”最新税收法规政策的解读

2、“营改增”政策变化给企业带来的新契机

二、“营改增”最新税收法规政策分析

1、营业税改增值税的政策解析

2、营业税改增值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3、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区别

4、可抵扣与不得抵扣进项税

5、“营改增”过渡政策如何执行

第二讲:“营改增”带给企业的机遇与挑战

一、“营改增”政策带来哪些发展机遇

1、全面降低纳税成本的深度分析

2、节税效益促发商业模式的创新和升级

二、“营改增”政策带来哪些严峻挑战

1、企业财务管理难度加大

2、企业涉税风险进一步增大

第三讲:“营改增”企业经营应对策略

一、商业模式与经营流程的规整与设计

1、不同的商业模式(经营流程)决定税负的轻重。

2、如何创新商业模式(经营流程),从而获得节税效益的最大化。

二、组织结构的梳理与设计

1、如何选择和调整企业组织结构,从而改变企业的纳税待遇。

2、设计和调整组织结构的有效路径与方法。

第四讲:“营改增”财务管控方法

一、企业内部管理流程的思考与设计

1、采购环节涉税流程的管控

2、销售环节涉税流程的管控

二、销项税额中的管控与疑难问题处理

三、进项税额抵扣疑难问题的管控

四、“营改增”票据管理涉税风险防范

第五讲、房地产、建筑业“营改增”税务筹划与案例分析

一、“营改增”政策要点与筹划思路

1、“营改增”政策税务筹划要点

2、“营改增”税务筹划思路

二、纳税人的税务筹划

三、税率的税务筹划

四、应纳税额的税务筹划

五、“营改增”税务筹划方式

第六讲:金融业、生活服务业“营改增”税务筹划与案例分析

一、“营改增”政策要点与筹划思路

1、“营改增”政策税务筹划要点

2、“营改增”税务筹划思路

二、纳税人的税务筹划

三、税率的税务筹划

四、应纳税额的税务筹划

五、“营改增”税务筹划方式

第七讲:“营改增”会计操作实务

一、增值税纳税会计处理方法

1、基本科目设置及账务处理

2、减免和返还流转税的会计处理

3、留抵税额抵顶欠税会计处理

4、增值税检查调账

5、出口退税会计处理

二、增值税涉税处理流程与纳税申报

第八讲:“营改增”后的应对策略 ?

一、“营改增”企业的应对战略分析

1、全面的变动管理计划

2、管理层的战略沟通

二、与税务机关的沟通和反馈

三、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应对方法

专家介绍:

胡文霞老师财务管理实战专家

32年财务相关实战经验

11年上市公司审计、财务管理

21年财税、投资咨询培训

曾任:鞍山一工分公司(原上市公司600813)财务经理

曾任:鞍山大道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

曾任:中国国际税务咨询公司鞍山公司税务顾问

曾任:鞍山德宣税务师/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所长

现任:上海瑞德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1997年通过全国考试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

1998年通过全国考试取得“中国注册税务师”资格证书

1999年取得“中国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002年取得“高级管理咨询师”岗位资格证书

胡文霞老师拥有30多年的财务管理实务及10多年的培训经验,将企业战略、运营及流程管理与财务融合在一起,整合出一套对企业从数字管理角度及成本控制角度提升盈利能力的财务管理

体系,擅长企业财务分析、预算与成本控制、运营资本与现金流管理,具备丰富的财务管理实战经

验。具有丰富的纳税咨询和税务审查实战经验,经常受聘为税务局与企业培训,多年来一直参与财

税部门组织的财税检查工作,兼任多家企业财税顾问,具有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上市企

业三重工作经验。并利用她30多年丰富的实战工作经验,先后为国内外大、中型近100家企业提供财务管理咨询顾问及培训服务,帮助企业改变理财观念,健全理财系统,企业盈利总体提升50%以上、同时利润品质得到显着改善。

财务、税务咨询项目:

●慈溪恒进事业部会计核算体系建立项目

通过事业部会计核算体系建立咨询项目,使该公司能正确理解和领悟传统会计核算体系与事业部模

式下的会计核算体系的区别;在执行事业部管理模式的过程中,公司可以发现可持续改进的地方;

通过事业部会计核算体系的建立,加强了公司对各事业部的有效管理,最终实现公司整体战略目标

的达成。

●营口光明赢利中心会计核算体系建立项目

通过赢利中心会计核算体系建立咨询项目,使该公司能正确理解和领悟传统会计核算体系与赢利中

心模式下的会计核算体系的区别;在执行赢利中心管理模式的过程中,公司可以发现可持续改进的

地方;通过赢利中心会计核算体系的建立,加强了公司对赢利中心的管理,最终实现公司整体战略

目标的达成。

●长春吉联财务管理咨询项目

通过财务管理咨询项目,使公司老板和高管能理解税务会计、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的关联性。通过帮助公司制定符合其公司自身的财务管理模式的《标准财务作业流程》、《财务部门岗位职责》、

《标准管理报表》及《财务管理制度》,可以让公司老板及高管清楚的看到谁在为公司创造价值、

哪个产品在为公司创造价值、哪个区域在为公司创造价值,为公司规划未来、实现战略目标提供了

决策信息。

●济南东岳财务管理咨询项目

通过财务管理咨询项目,使该公司的老板和高管能正确理解税务会计、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的关联

性。通过帮助公司制定符合其公司自身的财务管理模式的《会计核算体系》、《规范财务作业流程》、《财务部门岗位职责》、《标准管理报表》及《建立财务管理制度》,可以让公司老板及高管清楚

的看到谁在为公司创造价值、哪个产品在为公司创造价值、哪个区域在为公司创造价值,为公司规

划未来、实现战略目标提供了决策信息。

近期重复采购课程:

2015年1月—10月,上海某高校精品课程《战略财务规划与管理》、《决策者战略财务管理》、《非财务经理的财务管理》连续讲解12期。被选聘为2015年独家课程讲师。

2015年3月—现在,某网校财税基础专业课程16期。

2015年8月—9月,浙江绍兴公开课3期,《基于数据的财务经营决策与成本控制》、《非财务经

理的财务管理》,参会人员包括市国税局及各分局税务人员、所有营改增企业法人代表及财务负责

人。

2015年6月—10月,山东省威海市、临沂市、菏泽市总裁班7期,《非财务经理的财务管理》,参

会人员:市中小企业总经理、高管。

2015年9月—10月,新疆电信,《非财务经理的财务管理》连续讲解4期。

主讲课程:

01-《战略财务规划与管理》

02-《决策者战略财务管理》

03-《非财务经理的财务管理》

04-《全面预算管理与控制》

05-《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

06-《成本控制与分析》

07-《财务报表阅读与分析》

授课风格:

胡老师扎实的财务理论知识与丰富实践经验的有效结合,形成了她严谨、清晰、实用、生动的授课

风格;将课程理论和实践紧密结合,将财务管理和战略、经营管理融为一体。课程深入浅出、活跃,

视角独到,内容充实缜密,一贯受到学员的赞扬。

曾服务的企业:

新疆电信、央企核工业集团、中国电力、德尔格医疗器械、伍尔特投资、点点乐、上港集团、国际

财务管理协会、现代重工、宁波经信委、武汉钢铁集团鄂城钢铁、西德福液压件、灏讯通讯、灏讯

电气设备、兰佩莫斯纳铸造设备、佩特化工、睿腾贸易、圣邦实业、慧鱼国际、格拉默车内饰、汉

特曼机械、伊维氏传动系统、开天传动、力运国际、慕迪贸易、欧度国际、沈煤红阳、上海电气、上海锅炉厂、宁波市经信委、上港集团龙吴分公司、毓恬冠佳汽车零部件、光明科技、一新制药、上海新闻出版社、广西出版社、苏州工业园、上海嘉德能源科技、圣人梦、魔力鲜颜、

捷成轴业、埃利特模具制造、恒进电子事业部、光明科技赢利中心、力保捷、毓恬冠佳、白象利润

中心、东岳、深圳移动、四川省烟草公司凉山州公司、农夫山泉、中国核工业集团、新疆电信……

学员评价:

“说实在的,没有亲自当会计的经历是很难总结出这样的经典财税处理讲义。打破了我们对财务老

师课件常规的认知水平,课件内容清晰,简明,有体系,当然,还做得很漂亮!”

“胡老师的课件,系统、条理、全面,是用心写就的;胡老师的讲课,清楚、明白、有责任心,

是用心讲授的;胡老师的方法和经验,丰富、独特、高效,是用心提炼的!”

“力挺胡老师!厚积薄发的沉淀出来的讲义,佩服!讲义有贴近实际的业务,有容易出现的问题,有

准确的政策解析,可圈可点!厉害的很!!!”

深圳,上海长期开课

适合对象:

总经理、高管、税务专员、财务人员等企业税务方面专业人员

课纲类型: 公开课/企业内训

资料来源: 森涛培训网

浅谈健康管理企业在营改增下的纳税筹划策略_许道有

税务园地TAXATION FIELD 168 浅谈健康管理企业在营改增下的纳税筹划策略 文/许道有 摘要:近些年以来,国家为减轻中小企业税务负担,增强中小企业发展活力,推动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其中“营改增”作为财政体制改革的重头戏隆重出台,其对于减轻中小企业实际税负,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具有重要意义。在2016年12届人大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宣布:5月1日起,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即健康管理行业也将迎来“营改增”的施行,如何应对即将到来的“营改增”,制定合理的纳税筹划策略,最大限度提升经济效益成为摆在所有健康管理行业工作者面前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本文以企业财政管理理论和国家财政发展规律为指导,综合采用文献综述法、行动研究法、问卷调查法等研究方法,并结合作者本人多年工作经验就“营改增”政策的基本概念做简单阐述,同时结合当前我国健康管理行业的现状提出本人关于健康管理企业在营改增下的纳税筹划策略的可行性建议,以期引起各方面重视。由于本人阅历有限,权作参考,仅做抛砖引玉的作用。关键词:健康管理行业;营改增;纳税筹划策略;试点方案;财税体制改革;降低财税负担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我国国民经济 实现质的飞跃,经济发展进程不断加快。特别是2000年以后,随着人均物质生活水 平的大幅度提升,大家对于健康的重视不 断攀升,除却经济条件较好的私人自费体 检,许多企事业单位更是将健康体检作为 员工的长期性福利之一。各大医院纷纷开 设体检中心,再加上许多社会资本的进入,更是加剧了整个行业的竞争,也为本就竞 争激烈的健康管理行业带来了更多的机遇 与挑战。如何应对即将到来的“营改增”,减轻实际纳税负担,降低运营成本,提升 市场竞争力,是摆在每一位健康管理行业 工作者面前的急需研究和解决的重要课题。一、“营改增”政策的基本概念及其推行的必要性与重要性所在 所谓“营改增”,实质上是营业税改成增值税,及企业由原来的对营业额进行收税,变为现在的对增值额进行收税的模式。营改增的实施和推广,对于减少重复纳税环节,有效降低税收支出,减少企业运营成本具有重要的意义。“营改增”对于我国财税体制及企业发展益处多多,归结如下:(一)优化我国税收体系和结构布局当前我国各级地方政府其主要财政来源仍然依靠当地的营业税,全面实施推行“营改增”,将使征税范围更加明晰,大大减少国税机关和地税机关的税收模糊地带,进一步推动中央与地方的税收再分配改革,对于我国税收体系和结构布局的优化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二)“营业税”本身的缺陷性国家实施“营改增”的必要性在于“营业税”自身的缺陷型。“营业税”要求对企业经营过程中每一个涉及到营业额的环节都要进行征税,常常导致重复性征税,且营业税通常税率较高,大大增大了企业的税务负担,限制企业的长远发展。为了体现和保证国家税收的公正性和公平性,实施企业”营业税改增值税“的政策实在必行。 (三)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提升企业盈利能力税收成本在企业运营的总体成本中占 据很大的比重,一旦税收成本减少,能为企业发展增添更多活力。“营改增”的推出,特别是在总理“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 减不增”的要求下,将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企业运营的成本,有效避免营业税可能存在的重复征税行为,提升企业生存能力和盈利能力,对企业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四)减轻企业税负,增强企业发展活力 通过实行“营改增”,有效减轻企业税负的同时,也增强了企业的发展活力。国家在原先增值税的13%和17%两个 税档间又插入了6%和11%两个低税档,同时对于以往按照营业额的5%税率进行征收的方案进一步作出改变,只要企业达到了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企业在缴纳 税务时只需按照纳税额的3%进行缴纳即可,节省下来的2%费用则可以充分保障 企业资金链安全,增强了企业发展活力,为后续发展提供支撑。 二、关于健康管理行业在营改增下的纳税筹划策略的可行性建议 (一)重视税企关系和谐,积极与税务机关进行沟通 “营改增”的实施必然会使健康管理企业的税务对接重心由地税机关转向国税机关,税收的更替也将使税务机关与企业间重新审视对方,因此健康管理企业在制定纳税筹划策略的过程中,要注重积极主动地与国地税机关就相关税收政策及变化做到及时沟通,力求保持税企关系和谐,避免厚此薄彼导致税企关系的恶化,影响健康体检行业财税的管理与安排。 (二)积极合理利用国家税收优惠当前我国“营改增”政策实施还处于试点阶段,各项政策俱在不断完善之中。根据新出台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免于征收增值税。需要注意的是,本项所称的医疗服务,是指医疗机构按照不高于地(市)级以上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卫生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制定的医疗服务指导价格(包括政府指导价和按照规定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的价格等)为就

地勘单位的“营改增”的税收筹划

地勘单位的“营改增”的税收筹划-营改增论文 地勘单位的“营改增”的税收筹划 “营改增”是国家为了完善税制、消除重复征税、有效减轻相关企业的税收负担而做出的一项重大财税改革政策,根据财税[2013]37号文件《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方案》,首先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等生产性的服务行业中开展试点,对服务行业税收政策进行调整,推行“营改增”,地质勘探行业已被列入现代服务业,属于“营改增”的试点行业,面对国家这一重大税改政策,地勘单位一定要明晰“营改增”对行业税负的影响,并针对“营改增”这一税收政策变化做出合理的税收筹划,以达到降低税负、增强自身竞争能力的目的,从而促进地勘经济健康协调发展。 一、“营改增”对地勘行业税负的影响 我国的地勘行业长期以来都是按照建筑业缴纳营业税,税率为3 %—5%,实行“营改增”后,如果被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3%,整体税负保持稳中有降;但由于地勘单位所承担的项目金额都比较大,少则几百万,多则上千万,远远超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中所规定的销售收入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标准,地质勘探单位绝大多数会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6%。现以一般纳税人为例来说明实行“营改增”对地勘单位的税负影响有以下几个方面: 1、地勘成本中可抵扣支出的比例的大小 地勘项目主要在野外通过各种工作手段对矿产、地层、岩石、水文等地质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工作。野外工作位置偏远、交通闭塞,施工现场所购材料、临时聘用民工的雇工费和外包小工程的支出很难取得正规发票,更谈不上可抵扣的增

值税专用发票了,无法抵扣进项税额,从而直接导致了税负增加。 地勘成本结构的特殊性导致税负增加,野外施工发生的道路平整费、青苗补偿费、土地占用费、工地建筑费等在成本中所占比重越来越高,造成了地勘行业这部分成本无法享有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冷待遇”。 2、供应商的选择 认真梳理合作的供应商,同时挖掘同类别的备选供应商,建立供应商台帐,逐一询问供应商是否能提供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供应商,如果对方无法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可寻求对方降低价格,在与供应商议价中占据主动,达到取得进项税额降低税负或者直接降低成本的目的。 由上可见,实行“营改增”后,地勘单位税负将由于各单位的情况不同而出现有升有降的局面,具体的升降情况与地质勘探单位自身的规模和成本结构以及管理水平息息相关。所以,地勘单位要积极做好各项准备,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认真进行策划,积极完善自身相关管理制度,全面评估“营改增”对自身的影响,最大程度消除或降低各种不利因素,充分把握政策变革带来的发展机遇,扬长避短,维护自身利益并争取更大的利润空间。 二、地勘单位如何进行“营改增”税收筹划 1、加强增值税相关知识的宣传和普及 增值税的相关抵扣涉及到多个环节的各个部门,对增值税的处理过程要远比对营业税复杂的多。目前地勘单位许多部门和工作人员对增值税相关知识的了解非常有限,因此,要积极做好对增值税相关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工作,最大程度上获得可抵扣的增值税发票,尽量减少那些不能抵扣的成本支出,要积极的扩大增

关于房地产企业的营改增税收政策解读分析

房地产业营改增税收指引 1纳税人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自己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的企业,为增值税纳税人。 二、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两大类。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含本数)的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2征税范围 1根据《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注释》规定,房地产业主要涉及以下税目 (一)房地产企业销售自己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销售不动产税目; (二)是房地产企业出租自己开发费房地产项目(包括如商铺、写字楼、公寓等),适用租赁服务税目中的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税目和不动产融资租赁服务税目(不含不动产售后回租融资租赁)。 2不征收增值税的项目 下列情形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或者无形资产: (一)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 (二)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无形资产。 (三)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 (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3税率和征收率 一、房地产企业销售、出租不动产适用的税率均为11%。 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出租不动产,以及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销售、出租不动产业务,征收率为5%。 三、境内的购买方为境外单位和个人扣缴增值税的,按照适用税率扣缴增值税。 从税制适用而言,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而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征收率,其进项税额不可以抵扣。 4计税方法

1基本规定 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包括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 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2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 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按以下公式计算: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3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 (一)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二)简易计税方法的销售额不包括其应纳税额,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5销售额的确定 1基本规定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各种性质的收费,但不包括以下项目: (一)代为收取并符合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代委托方收取的款项。 2具体方法

“营改增”最新政策解读与税务筹划--胡文霞

“营改增”最新政策解读与税务筹划 会务组织:一六八培训网 时间地点:2016年05月27-28日广州 06月04-05日上海 06月25-26日深圳 学员对象:总经理、高管、税务专员、财务人员等企业税务方面专业人员 授课方式:案例研讨、角色演练、小组讨论等形式的互动式,要求全员参与。 元/人(包括资料费、午餐及上下午茶点等) 1 月 1 日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以来,试点范围和行业逐 3 月 5 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房地产、建筑施工业、金融保险业和生活服务业将在 2016 年 5 月 1 日起“营改增”。如何应对“营改增”带来的好处,享受结 “营改增”税收法规的大范围变化给企业的 布局中的重要作用。通过寻求战略布局及税务筹划的创新思维和方法,来提升企业税收策略和对策,同时防范由税务引发的法律风险。具体培训收益可以主要概括为以下几点: 1、全面了解“营改增”的最新政策法规变化 2、了解“营改增”的最新政策变化对企业的影响 3、掌握企业战略决策中的税务管理与筹划方法 4、掌握企业日常经营管理的税务管理与避税方法 5、掌握增值税的会计核算和“营改增“的特殊处理 1、“营改增”最新税收法规政策的解读 2、“营改增”政策变化给企业带来的新契机 二、 “营改增”最新税收法规政策分析 1、营业税改增值税的政策解析

2、营业税改增值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3、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区别 4、可抵扣与不得抵扣进项税 5、“营改增”过渡政策如何执行 第二讲:“营改增”带给企业的机遇与挑战 一、“营改增”政策带来哪些发展机遇 1、全面降低纳税成本的深度分析 2、节税效益促发商业模式的创新和升级 二、“营改增”政策带来哪些严峻挑战 1、企业财务管理难度加大 2、企业涉税风险进一步增大 第三讲:“营改增”企业经营应对策略 一、商业模式与经营流程的规整与设计 1、不同的商业模式(经营流程)决定税负的轻重。 2、如何创新商业模式(经营流程),从而获得节税效益的最大化。 二、组织结构的梳理与设计 1、如何选择和调整企业组织结构,从而改变企业的纳税待遇。 2、设计和调整组织结构的有效路径与方法。 第四讲:“营改增”财务管控方法 一、企业内部管理流程的思考与设计 1、采购环节涉税流程的管控 2、销售环节涉税流程的管控 二、销项税额中的管控与疑难问题处理 三、进项税额抵扣疑难问题的管控 四、“营改增”票据管理涉税风险防范 第五讲、房地产、建筑业“营改增”税务筹划与案例分析 一、“营改增”政策要点与筹划思路 1、“营改增”政策税务筹划要点 2、“营改增”税务筹划思路 二、纳税人的税务筹划 三、税率的税务筹划 四、应纳税额的税务筹划 五、“营改增”税务筹划方式

财税[2016]47号文实务解读:劳务派遣服务营改增后的政策(含如何开票、会计处理等)

财税[2016]47号文实务解读:劳务派遣服务营改增后的政策(含如何开票、会 计处理等) 劳务派遣服务政策规定 1.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税〔2016〕3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2.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税〔2016〕3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3.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4.劳务派遣服务,是指劳务派遣公司为了满足用工单位对于各类灵活用工的需求,将员工派遣至用工单位,接受用工单位管理并为其工作的服务。 劳务派遣服务营改增政策实务解读 1.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 (1)一般计税方法 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适用的税率为6%,即: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其中: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劳务派遣服务适用的税率6%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2)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差额纳税 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即: 应纳税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 ÷(1+5%)×5%

2016年营改增最新政策之房地产业营改增税收指引

2016年营改增最新政策之营改增税收指引之 房地产业 1纳税人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自己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的企业,为增值税纳税人。 二、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两大类。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含本数)的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2征税范围 1根据《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注释》规定,房地产业主要涉及以下税目 (一)房地产企业销售自己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销售不动产税目; (二)是房地产企业出租自己开发费房地产项目(包括如商铺、写字楼、公寓等),适用租赁服务税目中的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税目和不动产融资租赁服务税目(不含不动产售后回租融资租赁)。 2不征收增值税的项目

下列情形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或者无形资产: (一)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 (二)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无形资产。 (三)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 (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3税率和征收率 一、房地产企业销售、出租不动产适用的税率均为11%。 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出租不动产,以及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销售、出租不动产业务,征收率为5%。 三、境内的购买方为境外单位和个人扣缴增值税的,按照适用税率扣缴增值税。 从税制适用而言,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而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征收率,其进项税额不可以抵扣。

4计税方法 1基本规定 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包括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 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2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 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按以下公式计算: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3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 (一)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关于“营改增”税务筹划的案例

税务筹划是通过对商业模式、交易模式、合同条款的事先安排,合法、合理降低税负成本,对于“营改增”企业而言,可以通过对“纳税人身份”、业务流程、销售及采购合同的筹划,实现不交、少交、晚交税的目的,具体而言,建议“营改增”企业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积极进行税务筹划。 1、纳税人身份的选择根据目前“营改增”的税收政策,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500万元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500万的计算标准为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限内提供服务累计取得的销售额,包括减、免税销售额和提供境外服务的销售额。一般纳税人则适用一般的税率,实行抵扣纳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的简易征收办法。适用何种纳税人身份更有利,不能一概而论,需要结合企业的资产、营收等财务状况具体判定,如果适用小规模纳税人更有利,可以通过分立、分拆等方式降低年销售额,适用3%的简易征收。 2、集团业务流程再造增值税较营业税的一大优势就是可以避免重复征税,有利于行业的细分化和专业化发展,提高生产效率。在此背景下,企业集团可以通过将部分服务进行外包,做自己最为擅长的领域,举个例子,“营改增”后,企业是选择委托运输还是使用自营车辆运输,可以测算一下二者的税负差异,非独立核算的自营运输队车辆运输耗用的油料、配件及正常修理费用支出等项目,按照17%的增值税税率抵扣,而委托运输企业发生的运费可以按照按照11%的税率进行抵扣,企业集团可根据实际测算结果,进行调整优化。

3、供应商的调整在增值税抵扣制度下,供给方的纳税人身份直接影响购货方的增值税税负。对于一般纳税人购货方,选择一般纳税人作为供给方,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实现税额抵扣。如果选择小规模纳税人为供给方,取得的是小规模纳税人出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购货方不能进项抵扣。因此,“营改增”后,企业可以通过选择恰当的供给方,实现税负的降低。需要提醒的是,选择小规模纳税人作为供给方,如果能够取得由税务机关代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货方可按照3%的税率作进项税额抵扣。 4、业务性质筹划“营改增”后,对于一些具有税收优惠政策的业务领域,应积极通过筹划向其“靠拢”,以争取适用税收减免政策。以“四技”(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以及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为例,“营改增”前,国家对“四技服务”免征营业税,“营改增”后,国家对“四技服务”收入继续免征增值税。因此,对于科技类公司而言,对外提供相关技术服务签署合同时,应在合同条款中凸显“四技”合同的特征,履行相关备案义务。同时,需要提醒的是,“四技”业务享受增值税免税,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下游采购方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5、混业经营独立核算“营改增”以来,在增值税原有17%、13%税率及3%、4%、6%的征收率的基础之上又增加了6%、11%两个低税率,同时将纳入增值税试点的小规模企业统一征收率为3%。这样一来,我国目前增值税税率体系包括17%、13%、11%、6%以及3%、4%、6%的征收率。根据相关税法政策,混业经营中,不同

房地产业营改增主要政策

房地产业营改增主要政策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 4.《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再保险、不动产租赁和非学历教育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68号) 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 一、纳税人 (一)基本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增值税纳税人。 自行开发,是指在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和房屋建设。房地产企业以接盘等形式购入未完工的房地产项目继续开发后,以自己的名义立项销售的属于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在境内销售不动产,是指所销售的不动产在境内。

(三)两类纳税人 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不动产纳税人应税行为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含本数)的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该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二、税率及征收率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房地产项目适用税率为11%,征收率为5%。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计税方法 增值税计税方法,包括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征收率计税。一经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36个月内不得变更为一般计算方法。 房地产老项目,是指: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房地产项目; (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未注明合同开工日期或者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会计继续教育-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最新政策解读及实务案例分析(2016)答案

一、单选题 1、小规模纳税人提供邮政服务适用于增值税税率为()。 A、3% B、5% C、6% D、11% 【正确答案】A 【您的答案】 2、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应()。 A、免征增值税 B、按照3%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 C、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 D、减按1.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 【正确答案】A 【您的答案】 3、纳税人在销售新货物的同时,有偿收回旧货物的销售行为是()。 A、视同销售行为 B、折扣方式销售 C、以旧换新方式销售 D、以物易物方式销售 【正确答案】C 【您的答案】 4、航道疏浚服务属于()。 A、建筑服务 B、物流辅助服务 C、文化体育服务 D、租赁服务 【正确答案】B 【您的答案】 5、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A、1% B、2%

C、3% D、5% 【正确答案】B 【您的答案】 6、电信业中的基础电信的增值税税率为()。 A、13% B、5% C、6% D、11% 【正确答案】D 【您的答案】 7、下列适用零税率的是()。 A、国际运输服务 B、金融服务 C、增值电信服务 D、农产品 【正确答案】A 【您的答案】 8、其他个人出租住房,按照()。 A、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B、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C、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D、5%的征收率减按3%计算应纳税额 【正确答案】C 【您的答案】 9、关于增值税征收管理的说法中,错误的有()。 A、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B、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C、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为收到发出商品的当天 D、纳税人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正确答案】C 【您的答案】

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营改增的特殊规定及解析

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营改增的特殊规定及解析 关于营改增,房地产开发企业面临着一场狂风骤雨,面对铺天盖地的营改增文件,房地产开发企业该何去何从?通用的规定大同小异,可是作为一名房地产开发企业财会人员,要想了解关于房地产企业的特殊规定,就要在大篇的规定中“慧海拾珠”,这不仅浪费时间,而且还记忆不深。因此本文将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营改增的文件和公告中有关房地产企业特殊规定的内容一一列示,帮助财会人员查找相关规定,有的放矢,顺利过渡到增值税。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一章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称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 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解析:奠定了以销售不动产为主业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增值税纳税人的身份。 第三章税率和征收率 第十五条增值税税率:

(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解析:明确了销售不动产的增值税税率为11%.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 销售不动产,是指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业务活动。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等。 建筑物,包括住宅、商业营业用房、办公楼等可供居住、工作或者进行其他活动的建造物。 构筑物,包括道路、桥梁、隧道、水坝等建造物。 转让建筑物有限产权或者永久使用权的,转让在建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所有权的,以及在转让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时一并转让其所占土地的使用权的,按照销售不动产缴纳增值税。 解析:解释了不动产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两大类。同时也规定了转让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时一并转让其所占土地的使用权的,按照销售不动产缴纳增值税。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一、营改增试点期间,试点纳税人[指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称《试点实施办法》)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有关政策 (三)销售额。 10.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

营改增纳税筹划实务操作案例分析

营改增纳税筹划实务操作案例分析 第1部分判断题 题号QHX018205 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身份选择的筹划可以采用无 差别平衡点增值率判别法,其模型是增值率=1-(销货增值税税率-征收率)÷进货增值税税率;也可以采用税负无差别平衡点,其模型是进项税额÷含税销项税额=税率÷(1+税率)- 征收率÷(1+征收率)。√ 题号QHX018206 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因此,可以将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业务并入技术转让或技术开发业务当中签订合同。√ 题号QHX018207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对进项税进行划分有技巧。可以采用税负无差别平衡点模型来分析,该模型为:用于一般计税项目的进项税÷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一般计税项目销售额÷全部销售额。当等于时无差别;当大于时,分别核算税负更轻;当小于时,不分别核算税负轻。√ 题号QHX018208 开展营改增减免税优惠税收筹划时,必须放弃营改增税收优惠更有利。× 题号QHX018209金融商品买入价是指购进原价,不得包括购进其他金融商品过程中支付的各种费用和税金;卖出价是指卖出原价,不得扣除卖出过程中支付的任何费用和税金。转让金融商品出现的正负差可以互抵,但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金融商品转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题号QHX018210 根据税负无差别平衡点模型,当当进项税额÷含税销项税额=平衡点时,两者税负相同;当进项税额÷含税销项税额>平衡点时,选择一般纳税人;当进项税额÷含税销项税额<平衡点时,选择小规模纳税人。√ 题号QHX018211 折扣销售不仅是货物价格的折扣,也可以给予实物折扣,并且可以将折扣部分从销售额中减除。× 题号QHX018212 销售折扣,其实质是一种融资性质的理财费用,因此,销售折扣不能从销售额中减除。√ 题号QHX018213 销售折让实际是由于货物品种、质量等不符合要求而造成的销售额的减少,要以折让后的销售额作为计税销售额。在核算时,由于销售折让不具备费用的属性,因此,应当将其作为收入的抵减数处理,可按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发票。√ 题号QHX018214 如果企业面对的是一个信誉良好的客户,销售货款回收风险较小,则可考虑通过修改销售合同,将销售折扣方式转换为折扣销售方式。√题号QHX018215 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各种性质的收费,但不包括以下项目:(一)代为收取并符合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二)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代委托方收取的款项。√ 题号QHX018216 因为税法规定企业所选择汇率一年内不得变更,所以提前准确预测人民币升值的总体趋势是纳税筹划的关键。√ 题号QHX018217视同销售需要按照一定顺序核定销售额,并计算缴纳增值税。√ 题号QHX018218“无偿提供服务”的规定只适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不包括其他个人。√

营改增对房地产行业的影响及应对策略

【摘要】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从2016年5月1日起,房地产业将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营改增必然会给房地产行业带来不同的机遇与挑战,因此本文结合实际情况,从营改增对房地产企业税负的影响、对房产市场的影响和对二手房的影响三方面加以分析,为我国房地产行业顺利完成营改增改革提供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营业税增值税房地产行业应对策略 2016年3月23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规定从5月1日起全面实施营改增,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那么营改增会对房地产行业带来什么影响?这是全社会和参与税改的企业最为关注的问题。 一、营改增对房地产行业的影响 本文主要从营改增对房地产企业税负的影响、对房产市场的影响和对二手房的影响三方面加以分析。 (一营改增对房地产企业税负的影响 营改增的相关政策表明,房地产企业在销售开发不动产时,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受让土地时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11%的税率缴纳增值税。 以应税房地产企业为例,假设当期的营业额为100万元(含税额,土地成本占40%,建安成本占30%,毛利润占30%。附加费(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为流转税的10%。营改增实施前企业按5%缴纳营业税,应交税负=营业税+附加费=100*5%*(1+10%=5.5万元。 营改增实施后企业按11%缴纳增值税,但计算增值税额时土地成本可以从营业额中予以扣除,因此销售额=(100-40/(1+11%=54.05万元,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54.05*11%=5.95万元,进项税额=30/(1+11%*11%=2.97万元,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5.95-2.97=2.98万元,应交税负=增值税+附加费=2.98*(1+10%=3.28万元。 从以上的简单计算可以看出,实行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的税负相对减少,这主要是因为房地产开发商的投入的土地成本可以在营业额中予以扣除,这个政策大大降低了企业的税收负担。 (二营改增对房产市场的影响 由于房地产业主要由土地成本和建安成本构成,且营改增后土地成本可以在营业额中予以扣除,因此房地产的抵扣主要来自于建安成本。对房地产开发商来说,在建安成本不变的情况下,土地成本越高的企业在营改增后获益越大,因为营改增将土地成本扣除,大大减少了一二线城市房产开发商的税收负担;在土地成本不变的情况下,建安成本越高的项目在营改增实施后受益越大,也就是说精装修的住房和高端住宅相对毛坯房可抵扣的税额要大很多,企业获得的利润也越多。这将激励房地产企业加大对精装修住房的投资和供给。 由于营改增方案实施后购置商业地产和产业地产等不动产的进项税税率为11%,并且可以分两年在销项税中予以抵扣,因此对房地产的投资有一定的拉动作用。比如一家企业购买了1000万的商业房产,可抵扣的税额 =1000/(1+11%*11%=99.1万元,其中第一年可抵扣60%为59.46万元,第二年可抵扣40%为39.64万元。这将增加一般企业对于不动产的投资热情,有助于商业地产和产业地产的销售,对办公写字楼去库存起到了促进的作用。 (三营改增对二手房的影响 此次营改增的相关政策对个人对外销售二手房也做出了明确规定,具体方案如下:对北上广深一线城市,购买不足两年按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购买两年及以上的非普通住房按5%的征收率差额缴纳增值税,普通住房免征增值税;对非一线城市,购买不足两年按5% 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购买两年及以上免征增值税。

房地产业营改增税收政策指引完整版

房地产业营改增税收政 策指引 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

房地产业营改增税收政策指引 一、房地产业纳税人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的纳税人,为房地产业增值税纳税人。 (二)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1、应税行为(包括在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500万元)的房地产业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 二、征税范围 (一)房地产业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销售不动产”税目; (二)房地产业纳税人出租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包括如商铺、写字楼、公寓等),适用“租赁服务”税目中的“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税目,以及“不动产融资租赁服务”税目(不含“不动产售后回租融资租赁”)。 三、税率和征收率 (一)房地产业纳税人销售、出租不动产适用税率均为11% (二)房地产业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出租不动产,以及一般纳税人销售、出租不动产业务按规定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征收率为5%。 四、计税方法 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包括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

(一)一般计税方法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按以下公式计算: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公式中所述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销售房地产项目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并收取的增值税额。 销项税额计算公式:销项税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税率 (二)简易计税方法 1、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及部分销售自行开发房地产项目按规定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按以下公式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征收率 2、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按规定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房地产老项目,是指《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房地产项目。 五、销售额确定 (一)基本规定 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各种性质的收费,但不包括以下项目: 1、代为收取并符合规定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营改增后超市税收筹划案例---以家乐福超市为例(DOC)

超市税收筹划案例 ---以家乐福超市为例 一超市业务概述 (一)家乐福超市概述 家乐福(Carrefour)成立于1959年,是大卖场业态的首创者,是欧洲第一大零售商,世界第二大国际化零售连锁集团。现拥有11,000多家营运零售单位,业务范围遍及世界30个国家和地区。集团以三种主要经营业态引领市场:大型超市,超市以及折扣店。此外,家乐福还在一些国家发展了便利店和会员制量贩店。2004年集团税后销售额增至726.68亿欧元,员工总数超过43万人。2005年,家乐福在《财富》杂志编排的全球500强企业中排名第22位。 (二)业务概述 大超市主要经营范围有:日用百货、针纺织品、文体用品、副食品、粮油、饮料、冲调、家电、生鲜、鞋、床上用品、图书音像、服装等,大型超市内部还有餐饮娱乐等为一体的一条龙服务。因此其涉及的主要税种为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二税收筹划目标 最大限度实现税负最小化 最大限度实现利润最大化 三税收筹划事由以及筹划

(一)超市购销货物筹划 1.超市进货商的选择规划 ①策划事由 大型超市作为零售行业,每天肯定面临着各种商品的购入问题,由于其进货渠道的不同,其进货商中肯定存在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之分,而如何在两者之间进行选择才能使超市既可以得到其相应的商品,又可以其实现利润最大化成为超市应该关注的重要问题 ②筹划原理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小规模纳税人处采购的货物不能进行税款抵扣,或只能抵扣3%,为了弥补损失,必然要求小规模纳税人在价格上给予一定程度的优惠。这里就存在一个价格折让临界点。 ③计算公式 设从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金额(含税)为A,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货物金额(含税)为B。则: A从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的利润为: 净利润额=销售额-购进货物成本-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所得税 =(销售额-购进货物成本-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1-所得税税率) ={销售额-A÷(1+增值税税率)-[销售额×增值税税率-A÷(1+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税率] ×(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教育费附加征收率)}×(1-所得税税率)

“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的税务筹划

“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的税务筹划 【摘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房地产行业面临着政策上的机遇及挑战。房地产企业如何利用政策优惠做好税务筹划是当前面临的主要课题。本文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背景研究开始,分析了营改增对房地产企业的税收影响,并对房地产企业税务筹划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以期对房地产企业有所裨益。 【关键词】营改增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 一、营改增背景分析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营业税表现出许多弊端,不能抵扣、税率高、存在重复征税等问题,严重影响了服务业发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成为发展必然。 2011年,经国务院研究同意,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方案。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首先开展试点。自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营改增试点城市扩展到10省市。到2013年8月1日,营改增在全国范围内施行。从2014年1月1日,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2014年6月1日,电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 截止到现在,国家营改增试点行业主要包括邮电服务

业、交通运输业、信息技术服务、有幸动产租赁、文化创业产业等多个现代服务业,按照规划要求,“十二五”期间要完成“营改增”任务,预计今年年底对房地产行业完成营改增工作。 房地产行业涉及的面较广、关系较为复杂,房地产项目成本费用构成复杂,涉及的税收种类较多,房地产企业营改增一直没有试点,方案尚未出台,足见房地产行业营改增难度大,阻力之大。据普华永道对全国近20家大中型房地产企业进行的调查发现,超过90%的受访企业均表示了对税负上升的担忧,其中近40%的企业认为税负会明显上升。 房地产行业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开发周期较长,主要资金来源于银行贷款,成本与收入周期间隔较长,在房地产企业试点营改增要科学处理好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不匹配的问题。 二、房地产企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是税率问题,如果采用正常17%的税率,很多房地产开发企业认为税负较高,综合看来,要高于原营业税税率5%,据测算,房地产开发企业成本部分是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这就导致部分项目不能够抵扣。综合考虑成本、土地税费等问题,房地产企业可抵扣的项目不多,实际税率将达到6%~7%,远高于原来的5%的税率,增加了房地产企业的负担。二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涉及的抵扣项目较多,需

营改增后建筑施工企业的纳税筹划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ed399815.html, 营改增后建筑施工企业的纳税筹划 作者:熊云昌 来源:《管理观察》2019年第27期 摘要:本文对营改增与纳税筹划进行了简单介绍,阐述了营改增在施工企业方面的影响,针对营改增后建筑企业纳税筹划展开了深入的研究与分析,希望可以为营改增后建筑施工企业纳税筹划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和帮助的作用。 关键词:营改增;建筑施工企业;税负压力;纳税筹划 中图分类号:F812.42 文献标识码:A 当前我国税收体制中将增值税与营业税均视为流转税,增值税主要是以增值额为计算依据所征收的税务;营业税主要是对单位和个人营业收入所征收的税务。相比于营业税,增值税属于价外税,营改增的应用能够有效避免出现重复征税等问题,使营业税无法抵扣和退税等弊端得到解决,减轻企业税负压力。另外,营改增的应用还能够实现对市场经济交易方面价格体系的优化,将价内税转变为价外税,实现对增值税进项与销项之间的有效抵扣,对我国产业结构调整等产生深远影响,本文就此展开了研究分析。 1 纳税筹划与营改增 1.1 纳税筹划 纳税筹划是企业的一项重要管理内容,指的是在法律情况下,通过对企业各项经济活动的调整和规划,以合理手段将其企业税收,取得理想的财务管理目标。税务筹划工作的开展必须要对财务管理等因素有充分全面分析,在法律允许情况下给予合理规划,确保其具备合法性和预见性。 1.2 营改增意义 营改增属于一项重要改革措施,不仅能够对我国税制进行完善,同时还能够更好地满足我国宏观经济发展需要,实现对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营改增的意义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利用营改增减轻税负,在激励市场主体的同时展现税制优化在生产方式引导方面的作用,营改增在宏观经济方面有积极影响,在优化生产方式方面,主要是在消除重复征税情况下,在深化产业分工和协作基础上实现对产业结构、需求结构等方面的优化,满足社会生产力水平提升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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