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标准(试行)

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标准(试行)
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标准(试行)

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标准(试行)

等级

项目

合格规范化示范性

6-1 专业设置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树立服务学生发

展、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坚持德

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系统培养学生的

职业素养、职业能力和创新精神。

2.建立以专业教师、行业企业技术人员和职

业教育专家等为主体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开

展行业企业人力资源需求调研,定期进行专业建

设的相关论证活动。

3.依据教育部颁发的“专业目录”(2010修

订)设置专业。通过人力资源需求分析,掌握专

业职业领域的内涵与外延,确定专业范围,界定

专业技能(专门化)方向。

4.通过职业岗位群分析,确定职业岗位群对

学生的职业素养和职业能力培养的需求。

5.根据国家(或行业)职业资格标准,分析

职业认证要求,确定与本专业培养方向对接的职

业资格证书。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树立服务学生发

展、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坚持德

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系统培养学生的

职业素养、职业能力和创新精神。

2.建立以专业教师、行业企业技术人员和职

业教育专家等为主体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开

展行业企业人力资源需求调研,定期进行专业建

设的相关论证活动。

3.依据教育部颁发的“专业目录”(2010修

订)设置专业。通过人力资源需求分析,掌握专

业职业领域的内涵与外延,确定专业范围,界定

专业技能(专门化)方向。专业技能(专门化)

方向不少于2个。

4.通过职业岗位群分析,确定职业岗位群对

学生的职业素养和职业能力培养的需求。

5.根据国家(或行业)职业资格标准,分析

职业认证要求,确定与本专业培养方向对接的职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树立服务学生发

展、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坚持德

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系统培养学生的

职业素养、职业能力和创新精神。

2.建立以专业教师、行业企业技术人员和职

业教育专家等为主体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开

展行业企业人力资源需求调研,定期进行专业建

设的相关论证活动。

3.依据教育部颁发的“专业目录”(2010修

订)设置专业。通过人力资源需求分析,掌握专

业职业领域的内涵与外延,确定专业范围,界定

专业技能(专门化)方向。专业技能(专门化)

方向不少于3个。

4.通过职业岗位群分析,确定职业岗位群对

学生的职业素养和职业能力培养的需求。

5.根据国家(或行业)职业资格标准,分析

职业认证要求,确定与本专业培养方向对接的职

等级

项目

合格规范化示范性

6.专业分期建设目标明确、思路清晰、措施得力,专业建设符合学校整体发展整体规划。

7.有体现现代职业教育思想和专业特质的办学理念和教风学风等,学生职业素养得到培养。业资格证书。

6.专业建设分期目标明确、思路清晰、措施

有力。本专业建设在学校整体建设规划能得到有

效实施。

7.有反映职业教育特征、专业特点和行业企

业要求的、具有专业吸引力的专业环境及文化氛

围。有体现现代职业教育思想和专业特质的办学

理念和教风学风等,学生职业素养得到有效培养。

业资格证书。

6.专业建设分期目标明确、思路清晰、措施

得力。在学校整体发展规划中,本专业地位凸显。

7.有反映职业教育特征、专业特点和行业企

业要求的、具有专业吸引力的专业环境及文化氛

围。有充分体现现代职业教育思想和专业特质的

办学理念、育人特色和教风学风等,具有强烈感

染力和熏陶作用,学生职业素养得到有效培养。

6-2 课程建设

1.根据国家和省专业教学指导方案及调研成

果,制定实施性教学计划,审批程序规范。

2.有课程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规范执行

国家和省公共文化基础课程、专业技能课程教学

大纲。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要求,开全课程,开足

课时。合理确定公共文化基础课程、专业技能课

程的学时比例。

3.有完善的教材选用制度,并严格执行。不

使用盗版教材。公共文化基础课程统一使用国规

和省推荐教材,专业技能课程70%以上按要求使用

国家规划和省推荐教材。

1.根据国家和省颁发的专业教学指导方案及

调研成果,制定实施性教学计划,并根据相应行

业产业发展适时修订,审批程序严格规范。

2.构建以能力为本位,基于典型工作任务、

理论实践一体化、与职业资格标准、行业规范相

融合的专业课程体系。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要求,

合理确定公共文化基础课程和专业技能课程学时

比例,选修课程的所占课时比例达到5%。

3.根据行业产业的发展以及专业特点,联合

行业企业及时更新、补充教学内容,积极开发教

学资源。本专业能自主开发2门以上或参与开发3

1.根据国家和省颁发专业教学指导方案及调

研成果,制定实施性教学计划,并根据相应行业

产业发展适时修订,审批程序严格规范。

2.构建以能力为本位,基于典型工作任务、

理论实践一体化、与职业资格标准、行业规范相

融合的专业课程体系。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要求,

合理确定公共文化基础课程和专业技能课程学时

比例,选修课程的所占课时比例达到10%。

3.根据行业产业的发展以及专业特点,联合

行业企业及时更新、补充教学内容,积极开发教

学资源。本专业能自主开发3门以上或者参与开

等级

项目

合格规范化示范性

门以上校本专业技能课程。

4.校本课程凸显本学校的专业特色,开发的课程或教材被市级以上教育行政或教研部门推广使用。

5.有完善的教材选用和开发制度,不使用盗版教材。公共文化基础课程统一使用国家规划和省推荐教材,专业技能课程60%以上按要求使用国家规划和省推荐教材。发5门以上校本专业技能课程。

4.校本课程凸显本学校的专业特色,并为区域内同行学校课程资源共享,开发的课程或教材被省级以上教育行政或教研部门推广使用。

5.有完善的教材选用和开发制度,不使用盗版教材。公共文化基础课程统一使用国家规划和省推荐教材,专业技能课程60%以上按要求使用国家规划和省推荐教材。

6-3 师资队伍

1.专业负责人具有本科学历和中级职称,具

有相关专业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从事本专业教

学3年以上,熟悉行业产业和本专业发展现状与

趋势,主持过校级以上教改课题研究或参与市级

以上课题研究。

2.专业专任教师不少于4人,其中具有相关

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不少于2人。专业专任

教师与本专业在籍学生之比不低于1:36。专任教

师具有本科学历90%以上,获得与专业相关的高级

工职业资格50%以上。

3.聘请有实践经验的兼职教师任教,有兼职

1.专业负责人具有本科学历和高级职称,从

事本专业教学3年以上,具有与专业相关的技师

职业资格或非教师系列中级技术职称执业资格。

熟悉行业产业和本专业发展现状与趋势。主持市

级以上教学改革课题研究,或有2篇以上与专业

相关的论文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

2.专业专任教师不少于7人,其中具有相关

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不少于4人。专业专

任教师与本专业在籍学生之比不低于1:30。专业

专任教师本科学历90%以上,高级职称20%以上,

获得与专业相关的高级工职业资格60%以上;获得

1.专业负责人具有本科学历,教师系列高级

职称,从事本专业教学5年以上,具有与专业相

关的技师职业资格或非教师系列中级技术职称执

业资格,熟悉行业和本专业发展现状与趋势,经

常性参加行业企业的相关活动。主持省级以上教

学改革课题研究,或有2篇以上与专业相关的论

文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

2.专业专任教师不少于12人,其中具有相

关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不少于7人。专业

专任教师与本专业在籍学生之比不低于1:30。专

任专业教师本科学历95%以上,研究生学历(或硕

等级

项目

合格规范化示范性

教师管理制度并有效实施。

4.教师为人师表,从严治教,能开展理实一体化和信息化教学。教师积极参加教学改革课题研究和各种竞赛,立足教学岗位普遍开展校本教研和培训,每年30%以上专任专业教师参加各种形式的培训、进修。建立专业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每位专业教师平均每两年到企业对口实践不少于3个月。与专业相关的技师职业资格或非教师系列中级专

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资格20%以上。

3.聘请能工巧匠等兼职教师占专业教师比例

15%左右,有兼职教师管理制度并有效实施。

4.教师为人师表,从严治教,改革与创新意

识强,基本胜任理论实践一体化教学,课堂和技

能实训教学目标达成度较高,具有信息化教学设

计能力。

5.制定校本教研工作方案,普遍开展校本教

研和校本培训,每年35%以上专任专业教师参加市

级以上培训、进修,年均师资培训经费不低于教

师工资总额的5%。建立专业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

每位专业教师每两年到企业对口实践不少于3个

月。

士学位)5%以上,高级职称25%以上,获得高级工

职业资格80%以上;获得与专业相关的技师职业资

格或非教师系列中级技术职称或执业资格40%以

上。

3.聘请能工巧匠等兼职教师占专业教师比例

25%,有兼职教师管理制度并有效实施。

4.教师为人师表,从严治教,课程开发与实

施能力强,胜任理论实践一体化教学,课堂和技

能实训教学目标达成度高,具有熟练应用信息化

教学设计的能力。

5.制订校本教研工作方案,普遍开展校本教

研和校本培训,每年40%以上专任专业教师参加市

级以上培训和进修,年均师资培训经费不低于教

师工资总额的8%。建立专业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

每位专业教师每两年到企业对口实践不少于3个

月。

6-4 教学

1.有基本满足教学计划规定的主要实验实训

项目的教学设施设备。

2.工科、医科类专业实训设备总值100万元

1.有满足教学计划规定的主要实验实训项目

的教学设施设备,教学设施设备先进,数量和工

位与办学规模相适应。

1.有满足教学计划规定的主要实验实训项目

的教学设施设备,设施设备先进,数量和工位与

办学规模相适应。教学设施能为区域内同行学校

等级

项目

合格规范化示范性

设施以上(生均不少于3000元),其他类专业50万元以上(生均不少于2500元)。实训项目开出率80%

以上。

3.有不少于2个的校外实训实习基地,有较为完善的实训基地管理制度。

4.生均专业印刷图书不少于2册,有一定数量的专业报刊。

5.有专用的多媒体教室。学生使用的计算机数量每7人1台,教师用计算机每人1台。

6.初步建立专业信息化教学资源库,应用有一定的成效。

2.工科、医科类专业实训设备总值180万元

以上(生均不少于5000元),其他类专业实训设

备总值90万元以上(生均不少于4000元),实训

项目开出率90%以上。

3.有不少于3个、合作协议满2年的校外实

训实习基地,有健全的校外实训实习基地管理制

度并严格执行。

4.生均专业印刷图书4册以上,并有计划地

逐年增加,每年新购图书生均0.5册以上、订阅

专业期刊6种以上,图书流通率较高。

5.多媒体教室能满足专业教学要求。学生使

用的计算机数量每7人1台,教师用计算机每人1

台。

6.数字化教学资源普遍进课程、进课堂,利

用率高、成效显著。充分利用学校信息化教学资

源管理和应用平台,积极研发和引进本专业数字

化教学资源。

所共享。

2.工科、医科类专业实训设备总值260万元

以上(生均不少于7000元),其他类专业实训设

备总值150万元以上(生均不少于5000元),实

训项目开出率95%以上。

3.有不少于5个、合作协议满2年的校外实

训实习基地,其中品牌企业不少于3个。有健全

的校外实训实习基地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4.生均专业印刷图书6册以上,并有计划地

逐年增加,每年新购专业图书生均0.5册以上、

订阅专业期刊8种以上,图书流通率较高。

5.多媒体教室能满足专业教学要求。学生使

用的计算机数量每7人1台,教师用计算机每人1

台。

6.数字化教学资源普遍进课程、进课堂,利

用率高、成效显著。充分利用学校信息化教学资

源管理和应用平台,积极研发和引进本专业数字

化教学资源。

1.教学管理组织体系基本完善,管理制度健1.教学管理组织体系基本完善,管理制度健1.教学管理组织体系基本完善,管理制度健

等级

项目

合格规范化示范性

6-5 教学管理全,教学进程安排有序,教学过程管理规范,教

学资源配置合理。

2.构建具有鲜明职业教育特色的实践教学环

境,突出“做中学、做中教”的职业教育教学特

色。

3.工学结合、顶岗实习管理制度严格并有效

实施。顶岗实习安排6个月左右,实行校企共同

管理,企业指导技师和学校专业教师对学生全程

跟踪指导与管理。

4.围绕课程建设、项目开发及技术服务,组

成有行业企业专家参与的教师工作团队。

5.建立以贡献和能力为依据,按照行业用人

标准,构建行业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多方共同

参与的评价机制。

全,教学过程管理规范、有序。有基本完善的教

学质量监控体系,并运行良好。

2.创新教学环境,构建具有鲜明职业教育特

色的实践教学环境。创新教学方式,深入开展项

目教学、案例教学、场景教学、模拟教学和岗位

教学,突出“教、学、做”的统一。

3.工学结合、顶岗实习管理制度严格并有效

实施。顶岗实习安排6个月左右,实行校企共同

管理,企业指导技师和学校专业教师对学生全程

跟踪指导与管理。

4.围绕课程建设、项目开发及技术服务,组

成有行业企业专家参与的教师工作团队,形成教

师合作发展机制。

5.建立以贡献和能力为依据,按照行业用人

标准,构建行业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多方共同

参与的评价机制。基本形成以能力为核心的学生

评价模式。

全,教学过程管理规范、有序。有完善的教学质

量监控体系,并运行良好。

2.创新教学环境,构建具有鲜明职业教育特

色的实践教学环境。创新教学方式,深入开展项

目教学、案例教学、场景教学、模拟教学和岗位

教学。突出“教、学、做”的统一。

3.工学结合、顶岗实习管理制度严格并有效

实施。顶岗实习安排6个月左右,实行校企共同

管理,企业指导技师和学校专业教师对学生全程

跟踪指导与管理。

4.围绕课程建设、项目开发及技术服务,组

成有行业企业专家参与的教师工作团队,形成教

师合作发展机制,有效提高教学质量。

5.建立以贡献和能力为依据,按照行业用人

标准,构建行业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多方共同

参与的评价机制。形成以能力为核心的学生评价

模式。

1.年招生30人以上。60%以上毕业生取得本

专业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行业执业资格

1.连续招生3年以上,年招生2个班,60

人以上,在籍学生规模180人以上。80%以上毕业

1.连续招生4年以上,年招生4个班,120

人以上,在籍学生规模360人以上。90%以上毕业

等级

项目

合格规范化示范性

6-6 质量效益证书(个别特殊专业除外)。

2.开展校级技能大赛,本专业积极参加市级

以上教育或行业部门组织的技能大赛等竞赛活

动。

3.就业率90%以上,对口就业率80%以上。

4.学生对本专业的满意度80%以上,用人单

位对毕业生综合素质满意度80%以上。

生取得本专业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行业职

业资格证书(个别特殊专业除外),10%以上获得2

个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2.开展校级技能大赛,本专业学生参赛率90%

以上。本专业学生在市级教育或行业部门组织的

技能大赛等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奖项。

3.毕业生就业质量较高、起薪达到一定水平,

就业满意度较高。毕业生就业率达95%以上,对口

就业率达85%以上。

4.学生对本专业的满意度85%以上,用人单

位对毕业生综合素质满意度85%以上。

生取得本专业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行业职

业资格证书(个别特殊专业除外),15%以上获得2

个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2.开展校级技能大赛,本专业学生参赛率达

到100%。本专业学生在市级教育或行业部门组织

的技能大赛等竞赛中获得二等奖奖项。

3.毕业生就业质量高、起薪较高,就业满意

度较高。毕业生就业率达98%以上,对口就业率达

85%以上。

4.在校学生对本专业的满意度90%以上,用

人单位对毕业生综合素质满意度90%以上。

说明:

1、本标准中的“教学设施”等适用于大类通用专业,艺术、体育以及不适合大规模办学的特殊专业参照执行。

2、凡颁发“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指导方案”的专业,应执行其特别之规定。

3、达到合格标准,且学生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的专业,可直接认定为示范性专业。

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教职成[2010]12号)

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 第一条为规范中等职业学校的设置,促进学校建设,保证教育质量,提高办学效益,依据《教育法》、《职业教育法》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设置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 第三条设置中等职业学校,应当符合当地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并达到《职业教育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第四条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具备法人条件,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法人登记。 第五条设置中等职业学校,应具有学校章程。学校章程包括:名称、校址、办学宗旨、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教职工管理、学生管理、教育教学管理、校产和财务管理、学校章程的修订等内容。 第六条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具备基本的办学规模。其中,学校学历教育在校生数应在1200人以上。 第七条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具有与学校办学规模相适应的专任教师队伍,兼职教师比例适当。 专任教师一般不少于60人,师生比达到1:20,专任教师学历应达到国家有关规定。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数不低于20%。 专业教师数应不低于本校专任教师数的50%,其中双师型教师不低于30%。每个专业至少应配备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2人。 聘请有实践经验的兼职教师应占本校专任教师总数的20%左右。 第八条应有与办学规模和专业设置相适应的校园、校舍和设施。 校园占地面积(不含教职工宿舍和相对独立的附属机构):新建学校的建设规划总用地不少于40000平方米;生均用地面积指标不少于33平方米。 校舍建筑面积(不含教职工宿舍和相对独立的附属机构):新建学校建筑规划面积不少于24000平方米;生均校舍建筑面积指标不少20平方米。 体育用地:应有200米以上环型跑道的田径场,有满足教学和体育活动需要的其他设施和场地,符合《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的基本要求。卫生保健、

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改革和发展委员会 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 (征求意见稿) 建标 X X X – 2 0 1 0 2010 北京

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建标 X X X – 2 0 1 0 (限国内印发)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改革和发展委员会施行日期:2010年月日 X X X X出版社 2010 北京

前言 编制《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工作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下达2010年建设标准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10]180号)的具体要求和安排,按原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制程序规定》和《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写规定》(建标[2007]144号),由教育部负责主编,并委托江苏省教育厅具体承担编制工作。 编制过程中,我部发展规划司请省、市、自治区教育部门对中等职业学校基本情况进行调研,组织编制组到有关省、市、自治区对中等职业学校抽样进行实地调查,收集了近几年国家、教育部和有关部、委、局文件中关于中等职业教育工作的要求。编制组在分析研究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完成了《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征求各有关部门、地区和学校的意见后,召开了全国审查会议,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标准共分五章,包括总则,规划布局和建设规模,学校选址、校园规划和建设用地,校舍建筑面积指标,建筑标准。 在执行本标准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邮编:100816),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名单: 主编单位:江苏省教育厅 参编单位:江苏省教育建筑设计研究院 江苏省教育基本建设学会 东南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南京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王珏、刘克勇、韩叶祥、孔庆高、凌虹、蒋瞻、马晓东、周庆生、倪慧、胡夏闵、王莉、顾永进。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一○年月

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及计算规则

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及计算规则 一、总说明 (一)(一)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和省建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鲁建标字[2004]3号)》,为统一我省建筑工程费用计算程序并发布我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费率,制定本规则。 (二)(二)本规则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计价活动,与《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2006年版《山东省建筑工程价目表》配套使用。 (三)(三)建筑工程计价活动包括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投标报价和签订施工合同价以及确定工程竣工结算等内容。 (四)(四)规费中的社会保障费,按省政府鲁政发[1995]10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鲁政办发[1995]77号文件规定,在工程开工前由建设单位向建筑企业劳保机构交纳。企业在投标报价时,不包括该项费用。在编制工程预(结)算时,仅将其作为计税基础。 (五)(五)规费中的安全施工费,在工程发包时,按规定计算出费额,在工程造价中列为暂定金额;工程施工时,由工程发包单位、市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施工现场设置的安全设施内容进行确认,并由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核定其费用,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六)(六)企业管理费费率、利润率和部分措施费费率按不同的工程类别确定。 (七)(七)工程量清单计价可参照本规则公布的相应费率。 (八)(八)本规则中工程费用计算程序是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计价活动的依据,其中,实行定额计价方式,执行计算程序(一);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执行计算程序(二)。各种费率(规费、税金除外)是计价活动的参考。 二、二、建筑工程费用计算程序 (一)(一)定额计价的计算程序

[方案]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

[方案]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改革和发展委员会 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 ,征求意见稿, 建标 X X X – 2 0 1 0 2010 北京 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 建标 X X X – 2 0 1 0 (限国内印发)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改革和发展委员会 施行日期:2010年月日 X X X X出版社 2010 北京 前言 编制《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工作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下达2010年建设标准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10]180号)的具体要求和安排,按原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制程序规定》和《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写规定》(建标[2007]144号),由教育部负责主编,并委托江苏省教育厅具体承担编制工作。

编制过程中,我部发展规划司请省、市、自治区教育部门对中等职业学校基本情况进行调研,组织编制组到有关省、市、自治区对中等职业学校抽样进行实地调查,收集了近几年国家、教育部和有关部、委、局文件中关于中等职业教育工作的要求。编制组在分析研究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完成了《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征求各有关部门、地区和学校的意见后,召开了全国审查会议,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章,包括总则,规划布局和建设规模,学校选址、校园规划和本标准共分五建设用地,校舍建筑面积指标,建筑标准。 在执行本标准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邮 编:100816),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名单: 主编单位:江苏省教育厅 参编单位:江苏省教育建筑设计研究院 江苏省教育基本建设学会 东南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南京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王珏、刘克勇、韩叶祥、孔庆高、凌虹、蒋瞻、马晓东、周庆生、倪慧、胡夏闵、王莉、顾永进。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一?年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4) 第二章规划布局和建设规模 (5)

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解释

《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解释 1、材料费中的采购及保管费:是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中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建筑工程材料的采购及保管费费率为%。根据采购与保管分工或方式的不同,采购及保管费一般按下列比例分配: ①建设单位采购、付款、供应至施工现场、并自行保管,施工单位随用随领,采购及保管费全部归建设单位。 ②建设单位采购、付款,供应至施工现场,交由施工单位保管,建设单位计取采取及保管费的40%,施工单位计取60%。 ③施工单位采购、付款、供应至施工现场、并自行保管,采购及保管费全部归施工单位。 消耗量定额《山东省建筑工程价目表》材料价格取定表中的材料单价,以包括采购及保管费。 建设单位采购或施工单位经建设单位认价后自行采购,其付款价一般(双方未另行约定时)均为材料供应至施工现场的落地价(应含卸车费用),未包括材料的采购及保管费。 2、材料费中的检验试验费:是指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 一般鉴定、检查,是指按相应规范所规定的材料品种、材料规格、取样数量,取样方法和检测项目等内容,所进行的鉴定、检查。 水泥、石灰、各种砌筑砖和砌块(均含空心)、成品预制混凝土构件、钢筋(含钢筋网和钢绞线)、钢结构用钢材、焊条以及结构连接用的高强度螺栓、焊接球和螺栓球、各种防水卷材等材料,按规范规定的内容所进行的鉴定、检查,属于一般鉴定、检查。 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砌筑砂浆抗压试块、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混凝土抗压试块、抗渗试块和抗折试块、现场预制混凝土构件、钢筋连接等施工单位自制或自行加工材料,按规范规定的内容所进行的鉴定、检查,也属于一般鉴定、检查。 一般鉴定、检查所涉及的上述建筑工程材料(砂、碎石、水除外)的检验试验费,按占材料费的3‰计算。 消耗量定额《山东省建筑工程价目表》材料价格取定表中的相应材料单价,已包括检验试验费。 建设单位采购或施工单位经建设单位认价后自行采购,其付款价一般(双方为另行约定时)均为材料供应至施工现场的落地价,未包括材料的检验试验费。 规范规定之外要求增加鉴定、检查的费用,建设单位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属于一般鉴定、检查范围的材料,除外)要求进行在检验的费用;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用;对构件进行破坏性试验费及其他特殊要求的检验试验费用等,不包括在检验试验费内。 3、施工现场场地的大小,因工程规模、工程地点、周边情况等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DB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 **** ***** 工程勘察标准地层层序划分方法规范 (征求意见稿) ******日发布 ******日实施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 工程勘察标准地层层序划分方法规范 (征求意见稿)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号:***** 主编单位:青岛市勘察测绘研究院 批准部门: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实施日期:******

关于发布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工程勘察标准地层层序划分方法规范》的通知 鲁[ ] 各***单位: 由青岛市勘察测绘研究院主编,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青岛岩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国海洋大学、山东省城乡建设勘察院、济南市勘察测绘研究院、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青岛市基础地理信息与遥感中心参编的《工程勘察标准地层层序划分方法规范》编号为****,业经审定通过,批准为山东省工程建设推荐性标准,现予以发布,自**年**月**日起实施。本标准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青岛市勘察测绘研究院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工作。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年**月**日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年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制计划的要求,由青岛市勘察测绘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的。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对工程勘察标准地层层序划分方法的理论、原则和方法等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充分收集了山东省区域地质资料、工程勘察报告和相关研究成果,并认真总结了实践经验,为科学编制规范提供了依据。本规范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过反复讨论、修改和完善,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有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基础资料整理、标准地层层序划分、标准地层层序成果等。 本规范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青岛市勘察测绘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寄青岛市勘察测绘研究院《工程勘察标准地层层序划分方法规范》编委会办公室(地址:青岛市四方区山东路号,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以供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青岛市勘察测绘研究院 参编单位:(排名不分先后)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青岛岩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中国海洋大学 山东省城乡建设勘察院 济南市勘察测绘研究院 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 青岛市基础地理信息与遥感中心 主要起草人:郑生春梅学彬贾信远王殿斌姜德鸿马连仲 樊祜传吕三和赵民吴邵芳刘玉勇王建华 刘红军王青松闫强刚陆晓燕刘胜梅胡振彪 主要审查人员:*** *** *** *** *** *** *** ***

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

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 一、建筑工程计价依据简介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和完善,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建立公平竞争、市场形成建设工程造价的运行机制,达到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建设投资的目的,已成为建设市场中的亟待解 决的重要课题。特别是我国加入WTO后,我国的经济发展已融入世界经济之中,计价模式与规则,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要逐步与国际惯例接轨,就需要改变以往的计价模式。 为此,省建设厅专门成立了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计价依据编制工作委员会和建筑工程计价依据编制组,按照“政府宏观调控、统一计价规则、企业自主报价、市场形成价格”的原则,编制、完成了山东省建筑工程计价依据,并以山东省建设厅红头文件正式发布,自二OO三年四月一日起实行。 新的计价依据的颁发,是我省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一个新举措,是对我们几十年工程计价模式的重大变革。新计价依据的实施,将对我省建筑市场的经济秩序产生重大影响,也将对我省工程造价计价工作逐步实现政府宏观调控、公平有序竞争、市场竞争形成工程造价的目标,起到极大地推动作用。 一、编制原则: 1、实事求是,稳步推进计价模式与管理方式改革的原则; 2、建设主体各方依据计价规则,自主约定工程造价的原则; 3、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确保工程质量的原则; 4、计价依据的编制要与工程量清单计价紧密结合的原则; 5、消耗量定额水平,坚持社会平均的原则; 6、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反映时代特点的原则。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理》 6、建设部第107号令《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条例》 7、山东省人民政府第132号令《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8、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建委等部门《关于改革山东省建筑企业劳动保险费用提取办法的报告》的通知: 9、山东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 10、工程建设国家、行业标准、规范; 11、《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 12、山东省地方标准、建筑标准设计图集; 13、《山东省建筑工程定额》; 14、代表性工程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 三、建筑工程计价依据组成: 截至目前,山东省建筑工程计价依据已颁发下列资料: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pdf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D B DBJ/T 14-082-2012J 11957-2011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Evaluation standard for green building 2012-01-04 发布2012-03-01 实施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Evaluation standard for green building DBJ/T 14-082-201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号:J11957-2011主编单位: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山东省建筑节能发展促进中心 批准部门: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施行日期:2012 年 3 月 1 日 2012 济南 前言 本标准是为贯彻落实完善山东省绿色建筑标准体系以及启动山东省绿色建筑评价工作的要求,提高山东省绿色建筑建设技术水平,进一步推动山东省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工作步伐,由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山东省建筑节能发展促进中心会同有关单位编制而成。 本标准依据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06 的主要内容,经广泛调查研究,并结合山东地区的气候特点、地理环境、 自然资源与经济发展状况,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多次讨论、修改,最后完成山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该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住宅建筑、公共建筑、附录及条文说明。 为进一步完善本标准,请各单位在执行本标准过程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及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地址: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路 29 号,邮政编码:250031),以供修 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山东省建筑节能发展 促进中心参编单位:山东华能 保温材料有限公司 山东昌邑市佳源建材有限公司 山东莱钢建设有限公司 山东新大地工贸有限公司 济南特艺建筑新技术有限公司 山东丞华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1

职业学校设置标准

职业学校设置标准 第一条为规范中等职业学校的设置,促进学校建设,保证教育质量,提高办学效益,依据《教育法》、《职业教育法》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设置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 第三条设置中等职业学校,应当符合当地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并达到《职业教育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第四条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具备法人条件,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法人登记。 第五条设置中等职业学校,应具有学校章程。学校章程包括:名称、校址、办学宗旨、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教职工管理、学生管理、教育教学管理、校产和财务管理、学校章程的修订等内容。 第六条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具备基本的办学规模。其中,学校学历教育在校生数应在1200人以上。 第七条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具有与学校办学规模相适应的专任教师队伍,兼职教师比例适当。专任教师一般不少于60人,师生比达到1:20,专任教师学历应达到国家有关规定。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数不低于20%。专业教师数应不低于本校专任教师数的50%,其中双师型教师不低于30%。每个专业至少应配备具有

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2人。聘请有实践经验的兼职教师应占本校专任教师总数的20%左右。 第八条应有与办学规模和专业设置相适应的校园、校舍和设施。 校园占地面积(不含教职工宿舍和相对独立的附属机构):新建学校的建设规划总用地不少于40000平方米;生均用地面积指标不少于33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不含教职工宿舍和相对独立的附属机构):新建学校建筑规划面积不少于24000平方米;生均校舍建筑面积指标不少20平方米。体育用地:应有200米以上环型跑道的田径场,有满足教学和体育活动需要的其他设施和场地,符合《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的基本要求。卫生保健、校园安全机构健全,教学、生活设施设备符合《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基本要求,校园安全有保障。 图书馆和阅览室:适用印刷图书生均不少于30册;报刊种类80种以上;教师阅览(资料)室和学生阅览室的座位数应分别按不低于专任教师总数的20%和学生总数的10%设置。仪器设备:应当具有与专业设置相匹配、满足教学要求的实验、实习设施和仪器设备。工科类专业和医药类专业生均仪器设备价值不低于3000元,其他专业生均仪器设备价值不低于2500元。实习、实训基地:要有与所设专业相适应的校内实训基地和相对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能够满足学生实习、实训需要。要具备能够应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实施现代远程职业教育及学校管理信息化所需的软、硬件设施、设备。其

山东省各地市规费费率

山东省各地市规费费率 关于发布建筑安装工程规费费率的通知 东建发〔2006〕39号 为适应工程计价的需要,维护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及计算规则>的通知》(鲁建标字〔2004〕15号)、《关于颁发<山东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鲁标定字〔2005〕15号)精神,在参考有关省、市发布的规费计取标准和到市内多个施工企业及典型工程项目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建筑安装工程规费费率予以发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项规费费率: 规费名称费率(%) 1 工程排污费 0.26 2 工程定额测定费 0.09 3 社会保障费 2.60 4 住房公积金 0.22 5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0.12 6 安全施工费 1.50 二、有关事项: 1、工程排污费,在工程招投标或编制预算时暂按此费率计算,在竣工结算时,根据环保管理部门收取的费用,按实计算。 2、社会保障费,施工企业在投标报价时,不包括该项费用。在编制工程预(结)算时,仅将其作为计税基础。 3、住房公积金,在工程招投标或编制预算时暂按此费率计算,在竣工结算时,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按实计算。 4、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在工程招投标或编制预算时暂按此费率计算,在竣工结算时,根据实际缴纳的保险费用,按实计算。 5、安全施工费,在编制招标工程标底及投标报价时,按此费率计算出费额,在工程造价中列为暂定金额;工程竣工结算时按合同约定办理工程结算。 以上各项规费均为不可竞争费用,各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本费率自 2006年1月1日起执行。 二00六年三月三日 东营市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青建管字〔2006〕36号 青岛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青岛市市政工程规费费率标准》的通知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青岛市市政工程规费费率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本标准适用于青岛市行政区域内市政工程的计价活动,包括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预算控制价)、投标报价、签订施工合同价和确定工程结算等内容。 本标准与《山东省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山东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山东省市政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2006年)配套使用。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已签订合同的工程,仍按原合同及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青岛市市政工程规费费率标准 附件: 青岛市市政工程规费费率标准 工程排污费在工程招、投标(非招标工程在签订施工合同价)时暂按工程造价的1‰计取,在竣工结算时凭环保部门出具的缴费凭据按实结算。 工程定额测定费按工程造价的0.9‰计取。

中职学校标准

中职学校设置标准发布师生比1:20校长需3年经验 2010年08月25日11:08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8月25日电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教育部日前发布《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新修订标准对中职学校师资标准进行了规定,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具有与学校办学规模相适应的专任教师队伍,兼职教师比例适当。专任教师一般不少于60人,师生比达到1:20。 标准规定,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数不低于20%。专业教师数应不低于本校专任教师数的50%,其中双师型教师不低于30%。每个专业至少应配备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2人。聘请有实践经验的兼职教师应占本校专任教师总数的20%左右。 标准规定,中等职业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中等职业学校应当配备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与较强管理能力、熟悉职业教育发展规律的学校领导。校长应具有从事三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的经历,校长及教学副校长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与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其她校级领导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与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教育部要求,各地要依据《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对中等职业学校进行检查评估,对不达标的中等职业学校要通过加强建设、资源整合、布局调整等措施,限期达标,切实改变部分地方中等职业学校散、小、差的状况,推动中等职业学校建设上规模、上水平。 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 第一条为规范中等职业学校的设置,促进学校建设,保证教育质量,提高办学效益,依据《教育法》、《职业教育法》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公民、法人与其她组织依法设置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 第三条设置中等职业学校,应当符合当地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并达到《职业教育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第四条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具备法人条件,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法人登记。 第五条设置中等职业学校,应具有学校章程。学校章程包括:名称、校址、办学宗旨、学校内部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教职工管理、学生管理、教育教学管理、校产与财务管理、学校章程的修订等内容。 第六条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具备基本的办学规模。其中,学校学历教育在校生数应在1200人以上。 第七条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具有与学校办学规模相适应的专任教师队伍,兼职教师比例适当。 专任教师一般不少于60人,师生比达到1:20,专任教师学历应达到国家有关规定。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数不低于20%。 专业教师数应不低于本校专任教师数的50%,其中双师型教师不低于30%。每个专业至少应配备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2人。 聘请有实践经验的兼职教师应占本校专任教师总数的20%左右。 第八条应有与办学规模与专业设置相适应的校园、校舍与设施。 校园占地面积(不含教职工宿舍与相对独立的附属机构):新建学校的建设规划总用地不少于40000平方米;生均用地面积指标不少于33平方米。 校舍建筑面积(不含教职工宿舍与相对独立的附属机构):新建学校建筑规划面积不少于24000平方米;生均校舍建筑面积指标不少20平方米。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1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建筑设备与安装(中)讲课大纲前言本规程是通过几次反复研讨而且确定的,各表的内容是依据国家标准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 标准》、GB50242-2002《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GB50243-2002《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结合 山东省的实际情况及特点制定的。为使本规 程能够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促进山东 省建设行业在技术、质量管理等方面进一步 提高。由于本人参入了本规程的编号,今天 授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的委托讲解 建筑设备与安装工程的有关内容。因本人水 平有限,不当之处请各位领导、各位专家、 同行多提宝贵意见。授课人:烟台建 设集团付总工程师纪永仁一、建筑设备安装工程技术资料代号 1、给排 水与采暖工程代号鲁SN(分部工程代号)2、通风与空调工程代号鲁TK(分部工程代号)

说明:代号SN、TK是用汉语拼音缩写的shui 水nuan暖tong通kong空。二、施工技术资 料编号原则及填写要求 1、技术资料编号栏, 应位于各表的右上角。 1 2、一般情况下,编号由三部分组成,即分部(子分部)工程代号,资料组列顺序号和同 类资料顺序号组成,各部分之间用横线隔开。如:鲁JJ 001—001 ① ② ③ ① 为分部工程代号② 资料组列顺序号, 按本规程附录A查寻③相同表,相同 项目按时间顺序自然形成的先后顺序号。时 间早的在前面,时间晚的在后面。 3、顺序号 填写原则① 施工技术资料专用表格,应随 工程施工过程,按时间顺序,用阿拉伯数字 从001开始依次连续标注。② 对同一张表格,(如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涉及到多个分 部(分项)工程时,应根据各自分部(分项)工程的不同,依各个检查项目分别自001开 始依次连续标注(依时间顺序)。三、施工 技术资料内容及要求1、各类技术资料是 由施工管理、质量验收、检测、试验等资料 组成的。是工程建设施工过程的原始记录。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的通知教职成[2010]12号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的通知 教职成[2010]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 我部2001年发布《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以来,我国中等职业教育有了很大的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环境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为在新形势下进一步促进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加强对中等职业学校的管理,我部对《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要依据《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对中等职业学校进行检查评估,对不达标的中等职业学校要通过加强建设、资源整合、布局调整等措施,限期达标,切实改变部分地方中等职业学校散、小、差的状况,推动中等职业学校建设上规模、上水平。 附件: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一○年七月六日 附件: 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 第一条为规范中等职业学校的设置,促进学校建设,保证教育质量,提高办学效益,依据《教育法》、《职业教育法》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设置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 第三条设置中等职业学校,应当符合当地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并达到《职业教育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第四条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具备法人条件,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法人登记。 第五条设置中等职业学校,应具有学校章程。学校章程包括:名称、校址、办学宗旨、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教职工管理、学生管理、教育教学管理、校产和财务管理、学校章程的修订等内容。 第六条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具备基本的办学规模。其中,学校学历教育在校生数应在1200人以上。

第七条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具有与学校办学规模相适应的专任教师队伍,兼职教师比例适当。 专任教师一般不少于60人,师生比达到1:20,专任教师学历应达到国家有关规定。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数不低于20%。 专业教师数应不低于本校专任教师数的50%,其中双师型教师不低于30%。每个专业至少应配备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2人。 聘请有实践经验的兼职教师应占本校专任教师总数的20%左右。 第八条应有与办学规模和专业设置相适应的校园、校舍和设施。 校园占地面积(不含教职工宿舍和相对独立的附属机构):新建学校的建设规划总用地不少于40000平方米;生均用地面积指标不少于33平方米。 校舍建筑面积(不含教职工宿舍和相对独立的附属机构):新建学校建筑规划面积不少于24000平方米;生均校舍建筑面积指标不少20平方米。 体育用地:应有200米以上环型跑道的田径场,有满足教学和体育活动需要的其他设施和场地,符合《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的基本要求。卫生保健、校园安全机构健全,教学、生活设施设备符合《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基本要求,校园安全有保障。 图书馆和阅览室:适用印刷图书生均不少于30册;报刊种类80种以上;教师阅览(资料)室和学生阅览室的座位数应分别按不低于专任教师总数的20%和学生总数的10%设置。 仪器设备:应当具有与专业设置相匹配、满足教学要求的实验、实习设施和仪器设备。工科类专业和医药类专业生均仪器设备价值不低于3000元,其他专业生均仪器设备价值不低于2500元。 实习、实训基地:要有与所设专业相适应的校内实训基地和相对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能够满足学生实习、实训需要。 要具备能够应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实施现代远程职业教育及学校管理信息化所需的软、硬件设施、设备。其中,学校计算机拥有数量不少于每百生15台。 第九条中等职业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中等职业学校应当配备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和较强管理能力、熟悉职业教育发展规律的学校领导。 校长应具有从事三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的经历,校长及教学副校长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其他校级领导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

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 组成及计算规则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鲁建标字[2016]40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的通知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委(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工程造价的动态管理,适应建设工程计价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厅组织制定了《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以下简称“本费用计算规则”)。现予以印发,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费用计算规则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2017年3月1日前已签订合同的工程,仍按原合同及有关规定执行。 二、自本费用计算规则施行之日起,原省住建厅鲁建标字[2011]19号文件发布的相关内容同时停止使用。 三、本费用计算规则由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管理、解释。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反馈给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 年11月11日 总说明 (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为统一我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计价程序并发布相应费率,制定本规则。 (二)本规则所称建设工程费用,是指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建筑、装饰、安装、市政、 园林绿化等工程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 (三)本规则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建筑、装饰、安装、市政、 园林绿化工程的计价活动,与我省现行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配 套使用。 (四)本规则涉及的建设工程计价活动包括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和签订施工合同价以及 确定工程结算等内容。 (五)规费中的社会保险费,按省政府鲁政发[2016]10号和省住建厅鲁建办字[2016]21号文件 规定,在工程开工前由建设单位向建筑企业劳保机构交纳。规费中的建设项目工伤保险,按鲁 人社发[2015]15号《关于转发人社部发(2014)103号文件明确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 通知》,在工程开工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交纳。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时,应包括社会 保险费和建设项目工伤保险。编制竣工结算时,若已按规定交纳社会保险费和建设项目工伤保 险,该费用仅作为计税基础,结算时不包括该费用;若未交纳社会保险费和建设项目工伤保 险,结算时应包括该费用。 (六)本规则中的费用计价程序是计算我省建设工程费用的依据。其中,包括定额计价和工程 量清单计价两种计价方式。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DB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DB DB37/T 5105-2017 山东省城市生活用水量标准 The standard of water quantity for city’s residential use in Shandong 2017-12-28发布 2018-3-1实施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 山东省城市生活用水量标准 The standard o f water quantity for city’s residential use in Shandong DB37/T 5105-2017 主编部门:山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协会 批准部门: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施行日期:2018年3月1日 3

关于发布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 《山东省城市生活用水量标准》的公告 鲁建标字〔2017〕39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委)、规划局、城管局(公用事业局),济南市城乡水务局: 由山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和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协会城镇供水排水分会主编的《山东省城市生活用水量标准》业经审定通过,批准为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号为DB37/T 5105-2017,现予以发布,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协会城镇供水排水分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12月28日 4

前言 2004年《山东省城市生活用水量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发布以来,对促进城市居民生活节水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山东省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原标准已不能适应新的用水、节水要求。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山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等单位,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标准和国内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标准》进行了修订。 本标准主要技术内容是:1 总则;2 术语;3 用水量标准。 本标准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山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协会城镇供水排水分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山东省城镇供水排水协会(济南市市中区经五小纬四路46-1号506室,邮政编码:250001,电子邮箱:sdgsxh@https://www.360docs.net/doc/ed6152714.html,,)。 主编单位:山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协会城镇供水排水分会参编单位:山东建筑大学 济南市城市节约用水办公室 济南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青岛市供水管理处 淄博市节约用水办公室 东营市自来水公司 5

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

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 教育部教职成[2001]8号 为加强中等职业学校管理,促进中等职业学校建设,进一步提高中等职业学校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我部组织制订了《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该试行标准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 第一条为加强对中等职业学校的宏观管理,促进学校建设,保证教育质量,提高办学效益,特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设置中等职业学校要有学校章程和必须的管理制度,要依法办学。 第三条设置中等职业学校,须配备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和较强管理能力,熟悉职业教育的学校领导。校长应具有从事三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的经历,校长及教学副校长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其他校级领导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第四条设置中等职业学校,须建立必要的教育教学和管理等工作机构。 第五条设置中等职业学校,要有基本的办学规模。学校学历教育在校生数,校址在城市的学校(以下简称城市学校)960人以上,校址在县镇及农村的学校(以下简称农村学校)600人以上。 第六条设置中等职业学校,须有与学校办学规模相适应、结构合理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城市学校专任教师一般不少于55人,农村学校专任教师一般不少于35人。专业课教师数应不低于本校专任教师数的50%。每个专业至少应配备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2人。 第七条设置中等职业学校,须有与办学规模和专业设置相适应的校园、校舍和设施。 校园(不含教职工宿舍和相对独立的附属机构)占地面积:城市学校不少于2 万平方米(约30亩),农村学校不少于3.3万平方米(约50亩)。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 DB37/T ×××-201×J×××-201×城市供水突发性水质污染事件应急监测 技术规范 Emergency monitoring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of water pollution of city and town waterworks (征求意见稿) 201×-××-××发布201×-××-××实施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联合发布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 城市供水突发性水质污染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Emergency monitoring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of water pollution of city and town waterworks DB37/T ×××– 2014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号:J xxxxx-201x 批准部门: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施行日期:201×年××月××日 201X 济南

前言 为积极应对城市供水突发性水质污染事件,规范水质突发事件应急监测工作,标准编制组在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国内外科研成果和大量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家标准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特编制了本技术规范。 本规范主要技术内容是:1 总则;2 术语;3 基本规定;4 样品采集;5 现场监测;6 实验室检测;7 数据处理与监测报告。 本规范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山东省城市供排水水质监测中心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 请各单位在使用本规范的过程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及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山东省城市供排水水质监测中心(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纬五路68号,邮编:250021,电子邮箱:sdgpsjc@163com),以供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员、参编人员、主要审查人员: 主编单位:山东省城市供排水水质监测中心 参编单位:国家城市供水(排水)监测网济南监测站 山东省给水处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主要起草人员:贾瑞宝孙韶华周维芳陈家全 参编人员:王明泉赵清华陈发明刘轲李桂芳 主要审查人员: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定额解释(1)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一、基础工程 (一)综合解释: 1.定额第一节适用于设计室外标高与自然地坪间的单独挖、填、运土石方,而且定额按机械开挖考虑,当施工采用人工挖运土方时,是否允许调整?土石方外运距离如何确定? ——不允许调整。土石方外运距离,按设计规定或施工现场情况,以合同形式明确。 2.定额石方爆破是按火雷管考虑,如采用电爆破是否允许换算? ——允许换算。 3.设计规定爆破有粒径要求时,所需增加的费用如何计算? ——所增加的费用按实计算。 4.定额强夯子目是按夯点不间隔排列顺序,依次夯够设计击数计算的。当设计为间隔夯击时,如何计算工程量? ——设计为间隔夯击时,当间隔夯击点间距大于8米时,工程量按有效处理面积的70%计算。 5.钢筋砼预制桩桩长18米以内、30米以内,定额包括接桩,若设计未考虑接桩时,是否扣除接桩内容? ——扣除定额子目中接桩部分内容。 6. 打钢筋砼桩的实际深度与设计不符时,打桩工程量如何调整? ——截桩长度在1米以内,不扣减打桩工程量。超过1米时,超过部分按实扣减打桩部分的工程量。 7.回旋钻机钻孔定额子目包括钻孔入岩,入岩部分是指强风化岩还是中风化岩、微风化岩? ——包括强风化岩和中风化岩。当设计要求钻入微风化岩时,入岩部分每立方米增加回旋钻机0.8个台班,增加其它材料费34元,增加2.5个工日。 8.人工挖孔灌注砼桩,设计要求挖孔入岩时如何套用定额? ——人工挖孔入岩(中风化岩)按定额附注规定。机械钻孔入岩(中风化岩),每立方米入岩增加4.3个工日,凿岩机0.2台班,10立方米空压机0.2台班。机械钻孔入岩(微风化岩),增加6.24个工日,凿岩机0.3台班,10立方米空压机0.3台班。 9.桩载荷试验是否包括试坑开挖、疏干排水及沉桩、锚桩、试验设备的搬迁、加荷体的运输费? 、 ——不包括。上述内容另行计算。 10.定额内的打桩机械是否允许调整? ——不允许。 11. 有梁式钢筋砼满堂基础,设计为下翻梁时,其土方如何计算? ——满堂基础下翻梁的基础土方,按设计梁轴线长度乘断面,并入满堂基础土方内计算。 12.条形、杯形、满堂基础的砼垫层,需支模板时,如何套用定额? ——设计条形基础垫层套用定额1—126子目并增加人工6.4个工日,模板材0.13立方米,模板铁钉2.7千克,其它材料费2.4元,园锯机0.36台班;杯型基础垫层套用定额1—1199子目并增加人工8.5工日,模板材0.15立方米,模板铁钉3.5千克,其它材料费3.2元,园锯机0.49台班;满堂基础垫层套用定额1—112子目并增加人工4.4个工日,工具式钢模板8.9千克,零星卡具1.38千克,模板材0.05立方米,模板铁钉1.14克,其它材料费5.76元,机械费5.76元。13.基础土石方开挖及基础含土方子目中,均包括回填土内容,若设计要求回填灰土或砂时,如何套用定额? ——就地取土回填灰土时,按设计灰土比例,计算出实际回填石灰(砂)的数量,并入定额直接费内,其它不变。买土回填灰土时,计算出实际回填土及石灰(砂)的数量,并入定,额直接费内,其它不变。满堂基础、设备基础、地下室基础大开挖后,需全部甲填灰土,套用1—30、l—31子目时,按上述方法计算出用量后,扣减定额子目中的石灰用量。 14. 带型桩承台土方工程量如何计算,套用什么定额? ——工程量按设计承台工程量计算,套用1—32或l—33子目。 15.打桩机、挖掘机在垫板上作业,其垫板、辅助机械等如何计算? ——打桩机、挖掘机在垫板上作业时,其打桩机、挖掘机台班数量乘系数1.25,垫板按实际用量的30%摊销,铺设用工及辅助机械按实计算。 16.自卸汽车运土在垫板上作业时,其垫板、辅助机械等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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