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漯河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漯河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漯河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漯河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物业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物业管理条例》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关于印发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物业管理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提供物业服务的收费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第四条政府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服务企业;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正当的价格竞争,促进物业服务收费通过市场竞争形成。

第五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平、质价相符的原则。

第六条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分级管理,市、县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物业服务收费根据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第八条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由市、县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产主管部门根据物业服务内容和服务等级标准等因素在政府指

导价标准范围内予以核准。

第九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其收费形式和收费标准由委托方、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并报价格部门和房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及计费起始时间等内容。收费标准由同级价格主管部门批准。涉及物业买受人共同的约定应当一致。

第十一条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利润。

物业服务成本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障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用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服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成本。

第十二条业主的物业服务费,从开发建设单位通知交房之日的次月

开始交纳。

第十三条物业服务收费按业主房屋产权面积收取。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以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的建筑面积为准;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以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的建筑面积为准。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四条房屋交付后业主尚未入住的闲置物业,物业服务费按不低于规定或约定物业服务费标准的50%交纳。

第十五条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按月缴纳。经双方协商可预收物业服务费,预收期限由双方约定。

第十六条与普通住宅区配套的学校、幼儿园、医院、诊所、图书室等非营利公益性场所的物业服务收费,按所在住宅区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执行。

第十七条普通住宅区内的营业用房(商店、浴池、美容美发、餐饮、邮政、电信、有线电视等)物业服务收费在住宅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加收30%—50%,并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十八条各物业管理区域共用费用按以下规定进行分摊:

(一)凡实施物业管理的的各类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产权(使用)人,均为共用费用分摊对象。

(二)共用费用分摊包含内容是:由业主共有、共用的设施、设备所产生的费用,其范围包括公共照明、监控设备、防盗设备、消防设备、中央空调等。

(三)各公共用电、用水设备要单独安装水、电表,独立核算费用。其费用住宅部分按户分摊,其它类别的物业按各业主的产权面积分

摊。

(四)各物业服务单位应每月公布共用设施、设备消耗水、电的数量、单价、金额及分摊办法,按实际费用支出和约定收费方式向全体业主(使用人)合理分摊。

(五)住宅、非住宅空置物业按上述费用额的50%分摊共用费用。(六)共用停车场、停车位所耗的水、电等费用从物业服务单位提取的车位占用费中支出,不得进入共用费用,由其他业主分摊。

第十九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修房屋时,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并按约定交纳装修保证金。

第二十条业主或使用人房屋装修期间,已按约定缴纳物业服务费的,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向业主或使用人、装修人收取正常物业服务费以外的其它任何费用。

物业服务企业向业主或使用人收取的装修垃圾清运费,按房屋建筑面积1元/平方米执行。

第二十一条业主(使用人)利用按规划建设的露天汽车停车场、地上车库和公共场地、道路停车,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管理服务的,可收取停车管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由价格主管部门核准;业主大会成立后的住宅区,由业主委员会按政府指导价与物业服务企业约定。该项收益扣除物业服务企业管理服务成本后的剩余部分归全体业主共有,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第二十二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遵守国家的价格法律、法规和规定,严格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收费项目、收费

标准执行,为业主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

第二十三条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缴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缴纳物业服务费的,物业服务企业可督促其限期缴纳或依法追缴,并可按合同约定收取违约金。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责任。

房屋产权发生转移时,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结清物业服务费用。

第二十四条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付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交纳,交纳起始时间为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

第二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业主所得收益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第二十六条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上述费用的,可向委托单位收取手续费,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第二十七条物业服务企业已接受委托实施物业服务并收取相应费用的,其他部门和单位不得重复收取性质和内容相同的费用。

第二十八条物业服务企业根据业主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

外的服务,服务收费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二十九条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将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收费依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进行公示,接受业主及社会的监督。

第三十条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进行监督。物业服务企业违反价格法律、法规和规定,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予以处罚。第三十一条各县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由当地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管部门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按各自职责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一日起执行。原《漯河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办法(试行)》(漯计收费〔2002〕212号)同时废止。

漯河简介

漯河简介 漯河市位于河南省中部,伏牛山东麓平原与淮北平原交错地带,地理坐标为东经113°27′114°16′,北纬33°24′33°59′,属暖湿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常年降水量786毫米,农业基础条件较好。境内河流为淮河流域沙颍河水系,淮河两大支流沙河、澧河贯穿全境并在市区交汇,滨河城市特色明显。漯河1948年设立县级市,1986年升格为省辖市,2003年被列入中原城市群,2004年9月再次进行行政区划调整,现辖临颍、舞阳两县和郾城、源汇、召陵三区及一个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面积2617平方公里,总人口253万人,人口密度全省最大,每平方公里达到967人。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漯河市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抓住实施中部崛起战略、沿海地区产业向内地转移等各种机遇,深入实施“外向带动”战略和“名牌战略”,强力推进技术创新和品牌建设,团结进取、实干争先,各项建设事业都取得显著成效,漯河面貌发生了明显变化。 漯河是历史悠久、文化灿烂的城市。早在新石器时代,先民就在这里定居生息。贾湖遗址发现的裴李岗文化刻画符号、距今已有8000年之遥、将中国文字史向前推进了4000年,出土的国宝七音骨笛、将中国音乐文化史向前推进了3000年,考古发掘的酿酒工艺、将中国造酒史向前推进了

3000多年。东汉时期著名的经学家和文字学家许慎诞生于此,他编纂的《说文解字》是中国乃至世界最早的字典,被誉为“文宗字祖”。漯河城市启于北魏、盛于明清,曾以商贸和水陆交通发达而享誉中原,在明朝永乐年间已是“江淮百货萃,此处星辰罗”的商品集散中心,素有“水旱码头”之称。目前已发现的主要古迹还有:曹丕代汉的历史实证“受禅台”和“三绝碑”,早于赵州桥20年、被誉为“天下第一桥”的隋代小商桥,北宋早期石刻造像建筑彼岸寺经幢,被誉为河南省清代牌楼之冠的北舞渡彩牌楼等。全市现有各类文物景点190多处,其中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6处,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8处。 漯河是交通便捷、环境优美、生态宜居的城市。境内地势平坦,四通八达,是国家二类交通枢纽城市。京广、漯宝(丰)、漯阜(阳)3条铁路和京珠、漯周、漯平高速公路及107国道、5条省道贯穿全境,成为全省重要的铁路和高速公路“双十字”交通枢纽。全市公路密度每百平方公里122公里,是全省平均水平的3倍,基本实现“市县通高速、县乡通二级、村村通油路、路旁都有树”。漯河是灵秀美丽城市,城镇化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取得较好成效。市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4.2平方米,绿化覆盖率、绿地率分别达到45.6%和36.2%,全市林木覆盖率22.4%、比全省平均水平高3.2个百分点。漯河成为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优秀城市、全国卫生先进城

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收费标准

柳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收费标准(试行) (柳价字[2009]18号)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市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规范我市物业服务行为和收费行为,建立合理、公开、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收费机制,现将《柳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收费标准》(试行)印发给你们,并就实施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凡从试行之日起未交付使用且未取得收费批文的住宅小区,开发建设单位应按照《柳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收费标准》,在规定的价格浮动范围内,确定本小区物业服务项目、服务等级、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依法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并报市物价局、市建委备案。 二、在本通知实施前,已实行物业服务的住宅物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尚未到期的;或虽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已满,但尚未成立业

主大会的;或者业主大会已成立但尚未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的,在本通知实施后其物业服务及收费标准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三、本通知实施后,凡由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住宅物业,其物业服务可按《柳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收费标准》(试行)选择服务项目、服务等级、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但业主大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本通知自2009年3月1日起试行两年。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 附件:《柳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收费标准》(试行) 柳州市物价局 柳州市建设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二月六日《柳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使用说明 1.本标准适用于柳州市市区内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公共性服务及收费,由建设单位(或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本标准实施。

2.对配套不全、设施设备老化的旧住宅小区,可参照本标准选择五项服务中的若干项目及服务等级,并根据实际成本确定价格,由业主大会委托原房屋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等提供服务。 3.在本标准实施前,已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物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尚未到期的;或虽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已满,但尚未成立业主大会的;或者业主大会已成立但尚未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的,在本标准实施后其物业服务及收费标准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本标准实施后,凡由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住宅物业,其物业服务可按本标准选择服务项目、服务标准及收费标准,但业主大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4.本标准将本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项目根据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和设施设备配置等情况分为五项,分别是:综合管理服务,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公共区域清洁卫生服务,公共区域绿化日常养护服务,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保养、维修服务。标准前四项分别划分为五个服务等级(从一级至五级,服务标准从低到高),每个等级对应一个收费标准;第五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保养、维修服务分为9个子项,各子项根据具体情况分为三类(从一类至三类,服务标准从低到高)或不分类,每一个类别对应一个收费标准。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应按照质价相符的原则,逐项选择并组合确定。 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为各物业服务分项目收费标准的总和。 5.本标准五大服务项目分等组合(菜单选择)的原则为:以维修保养为基础、秩序维护为重点、综合管理为保障、保洁和绿化可

佛山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佛山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草案) 为加强我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和广东省物价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的费用。 第二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收费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通过正当的价格竞争机制,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第三条物业服务收费根据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业主大会成立之前的住宅(含自有产权车位、车库)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别墅、业主大会成立后的住宅(含自有产权车位、车库)及其他非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四条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可以采取包干制或酬金制等形式约定物业服务收费。包干制是指业主向物业服务企业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物业服务企业享受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

费方式;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服务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第五条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由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组成。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制定全市各类、各等级物业服务收费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各区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佛山市公布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结合本地实际,在上下不超过30%的幅度内制定本区具体浮动幅度后向社会公布,并抄送市价格主管部门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区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可在本区公布的政府指导价内,结合地方实际,按照优质优价,质价相符的原则,对服务项目及收费进行量化,试行菜单式收费。 第六条物业服务企业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应认真执行全市统一规定的基准价,并在本区价格主管部门公布的浮动幅度内,就提供的服务内容、设施配置、成本支出及合理利润等与业主协商确定收费标准;实行包干制或酬金制的物业服务收费,凡经双方约定后的收费标准,应报本区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第七条实行物业服务费用包干制的,服务费用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理利润,不包括公共水电费分摊,另有约定除外;实行物业服务费用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企业的酬金。 第八条前期物业管理阶段的住宅物业,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或

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

余杭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规范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行为,维护物业管理单位(以下简称物业公司)和物业产权人、使用人(以下简称业主)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收费秩序,促进物业管理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浙江省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杭州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物业公司在余杭区进行物业管理服务并收取费用的经营服务收费行为。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是指物业公司接受业主或业主委员会的委托,根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对房屋建筑及相配套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卫生、交通秩序、安全防范和环境容貌等项目提供日常运行维护、修缮及物业公司为业主提供代办性、特约性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第四条区物价局是本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主管部门,依法对全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进行管理、协调、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行统一管理。区物价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施细则。 第六条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制定,应当遵循公开合理,并与物业管理服务内容、管理质量及业主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原则。 第七条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贯彻优质优价、按质收费的原则。普通住宅小区公共性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行收费等级制度。收费等级根据物业公司的经营资质和为业主提供的服务项目、服务质量、服务深度等因素确定。 第八条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按提供服务的性质、特点等不同情况,分别实行市场调节价和政府指导价。 别墅、高层住宅、非住宅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为业主提供代办性、特约性服务的收费除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实行市场调节价。 普通住宅小区公共性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和扶持物业服务业发展的意见

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和扶持物业服务业发展的 意见 【法规类别】房地产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漯政[2014]74号 【发布部门】漯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4.10.08 【实施日期】2014.10.08 【时效性】部分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部分失效依据】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停止执行漯政(2014)74号文件有关条文的通知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和扶持物业服务业发展的意见 (漯政[2014]7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物业服务业发展,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豫发〔2008〕10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政策的通知》(豫政办〔2008〕75号)以及《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漯政〔2013〕77号)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和扶持物业服务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发展物业服务业的重大意义 加快现代物业服务业发展,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形象、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客观要求;是增加就业、促进消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举措;是加强文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和谐社会的现实需要;是增加物业效用、保障改善民生、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迫切要求。 二、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平安、宜居、和谐社区为目标,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区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为突破口,按照以人为本、服务为先、属地为主、部门联动、业主自治、综合施策的原则,着力完善物业管理工作体系,着力深化体制机制创新,着力优化行业发展环境,提升物业服务企业综合实力,推动物业服务业不断向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规范化发展。 (二)目标任务 通过3-5年的努力,全市物业管理和物业服务业发展水平明显提升。 --物业管理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将物业管理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市、区、街道、社区”四级物业管理体系健全、职责明确、衔接顺畅;街道办事处牵头组织、指导物业小区尽早成立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委会),实现专业化管理小区业主委员会全覆盖。 --联动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属地政府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履职到位,综合执法机制建立,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理,违章搭建、违规装修、破坏公共绿化、无序停车等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物业管理秩序得到有效维护。 --行业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将物业服务业纳入现代服务业扶持范畴,全面落实税收支持、财政补贴、人才引进、业务培训等配套政策措施,不断优化行业发展环境。积极

小区物业费调价的通知 超实用

关于小区2013物业费收缴的通知 尊敬的各位业主/住户 经物业公司对***物业管理经营状况的调研分析,在参照周口市其他各小区物业费情况根据美景天城小区实际,根据我市的物业收费标准以及综合我公司各方面的人力和财力支出,我们公司的物业费收取已经明显偏低且入不敷出。不适应公司正常运转的需求。物业费收的少,物业企业生存困难。**小区原物业费元/㎡不包含电梯年检和弱电工程维护费。该项费用前期一直由****项目部开发商代缴,但我公司接管前期物业服务工作以来暂由我公司垫付。仅电梯年检和弱电工程维保费就致使我公司接管前期物管服务以来每年对1#楼亏损万余元;2#楼每年亏损万余元。经物业公司对物业管理经营状况的调研分析,为使本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持续稳定发展下去,平衡物业费收支预算,在参照相关文件条款和****实际的前提下,经过反复测算研究,参照本市同行业商业物业费收费的标准,集合广大业主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商业物业费的收费标准作出如下的调整。自2013年元月1日起,保持原有元/月.㎡(按建筑面积)物业费。增收元/㎡的电梯年检费和弱电维保费。物业费是小区公共秩序维护、环境卫生,房屋公共部位维护、小区供水、电梯、公共照明等设备设施正常运转的根本保证,如果您不能按时缴纳物业费,将会对物业公司及小区的管理和对业主的服务造成致命的影响,也严重侵犯了已交费业主的切身利益。为保证我处能更好地为您服务,

保障您的物业升值与保值,请您见此函后××日内与我处联系,及时缴纳相关费用,我处不甚感谢。逾期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第二章第七条相关规定以及《****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依法进行追缴并加收滞纳金。 请广大业主正确对待物业费增收电梯年检费调价工作,理解、体谅、配合物业管理工作,为构建和谐文明,安宁的小区居住环境而共同努力。 特此通知! 附:《物业服务项目收支情况报告》 周口市****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二零一三年元月一日 ****物业服务收支情况报告 尊敬的业主: 为了您了解****小区2012年度各项费用的收支情况,对我们提供的服务进行监督,根据《河南省物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先将2012年度物业收支情况公示如下,如有疑问,请随时向我们提出质询,我们将及时予以答复。

《广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的管理办法》

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物业服务收费的管理办法 (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0年1月4日以粤价〔2010〕1号发布自2010年4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 第四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收费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第五条省物价局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全省物业服务收费的管理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的管理监督工作。 第六条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可以采取包干制或酬金制等形式约定物业服务收费。

包干制是指业主向物业服务企业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物业服务企业享受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服务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第七条物业服务收费根据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业主大会成立之前的住宅(含自有产权车位、车库)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别墅、业主大会成立之后的住宅(含自有产权车位、车库)及其它非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八条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由市、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不同类型及服务内容制定基准价及浮动幅度,并抄送上一级价格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条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具体标准由物业服务企业在当地指导价范围内,根据物业服务实际情况与业主协商确定,并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双方协商确定。 第十条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应根据物业服务成本、业主承受能力以及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适时调整。 制定或者调整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应进行成本监审。

广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

广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 物业管理本身是一种主体平等的委托合同关系,而非上下级的行政管理关系。下文是广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欢迎阅读! 第一条为规范我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以及省物价局、建设厅《关于贯 彻实施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广州市物业管理办法》,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 相关区域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 第三条政府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管理企业;鼓励物业管理企业开展正当的价格竞争,禁止价格欺诈,促进物业服务收费通过市场竞争形成。 第四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第五条市和区、县级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可以采取包干制、酬金制、组合制等形式约定计费方式。 包干制是指业主向物业管理企业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物业管理企业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组合制是指业主根据物业服务需要,分服务项目聘请管理企业并支付费用的管理模式和计费方式。 第七条实行包干制、酬金制的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政府指导价由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等因素,制定相应的等级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并定期公布。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根据规定的基准 价和浮动幅度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八条实行组合制的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和高档住宅、别墅物业服务收费以及非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九条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约定物业管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计费方式及计费起始时间等内容,涉及物业买受人共同利益的约定应当一致。 买卖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服务时间终止时,应当通过业主大会决定,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按同类同一服务收费标准在物业服务合 同中重新约定。 第十条实行物业服务费用包干制的,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实行物业服务费用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酬金。酬金由双方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比 例或数额。 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河南省1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甲方:河南省临颍全顺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建斌; 住所地:__河南省临颍县; 邮编:。 乙方:安徽省阜阳市顺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长玲; 住所地:阜阳市; 邮编: 236000 ; 资质等级:三级; 证书编号: 2233 。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维也纳花园小区(物业名称)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本合同参照国家文本订立。 第一章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住宅、小高层、商业门面 建筑面积:约6万平方米 第二章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养护和管理;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水、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车辆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服务: 第四条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服务应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第五条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三章服务费用 第六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选择包干制: 1、包干制 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按河南省漯河市漯发改收费[2010]447号文件收费标准规定执行如下。 多层住宅: 0.35 元/月.平方米; 小高层住宅: 0.80 元/月.平方米; 公共照明费每月每户 8 元(代收代缴); 二次生活垃圾中转费每月每户 5 元(代收代缴); 装饰装修垃圾清运费每平方1.5元; 商业物业门面: 0.80 元/月.平方米; 物业服务成本或物业服务支出构成包括以下部分: (1)物业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费用; (8)社区文化费用; (9)法定税费; (10)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11)不可预见费。 (12)经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同意的其它费用。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双方待定)。业主应于物业进入15天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

成价费〔2007〕268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的通知

成价费〔2007〕268号 成都市物价局成都市房产管理局 关于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的通知 各区(市)县物价局,房产管理局、办,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各开发建设单位,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四川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细则》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规范我市物业服务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统称物业服务企业,下同)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建筑区划内共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 二、市和各区(市)县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产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我市物业服务收费按不同物业的使用性质和特点,实行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住宅(不含别墅)物业服务收费包干制实行政府指导价,别墅和其他非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住宅物业服务实行酬金制的,预收标准由开发建设单位、业主或者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 住宅建筑区划内的非住宅物业,与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以及将住宅改变为非住宅使用的物业,其物业服务收费执行市场调节价,具体由开发建设单位、业主或者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 四、五城区(含高新区,下同)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由成都市物价局会同成都市房产管理局依据物业服务的社会平均成本及经济发展水平,按照物业服务等级分级定价的原则制定、调整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并向社会公布。其他区(市)县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当地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产管理部门结合当地实际制定、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五、实行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的住宅物业,物业服务企业依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向业主提供了《成都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附件1)规定的一、二、三、四级物业服务的,物业服务收费执行标准由物业服务供需双方根据公布的政府指导价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并报物业所在地区(市)县价格主管部门备案。成都市五城区政府指导价基准价和浮动幅度见附件2。 五城区物业服务需求方要求提供一级物业服务等级未涵盖的物业服务事项及质量,物业服务收费标准需超过政府指导价标准的,由物业服务供需双方协商并报成都市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后执行。其他区(市)县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后执行。未报市和各区(市)县价格主管部门备案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不得超过政府指导价标准。 六、实行物业服务收费市场调节价的建筑区划,需要调整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由物业服务供需双方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并报物业所在地区(市)县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需要时可邀请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或社区居民委员会参与协调。 七、实行物业服务收费包干制的,物业服务收费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利润。 实行物业服务费用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酬金。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改价格[2003]186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委(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建设厅、房地局: 为规范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我们制定了《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执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三年十一月十三日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

第三条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管理企业;鼓励物业管理企业开展正当的价格竞争,禁止价格欺诈,促进物业服务收费通过市场竞争形成。 第四条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第六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区分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具体定价形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第七条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有定价权限的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并定期公布。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根据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八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着位置,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漯河市苏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_中标190924

招标投标企业报告漯河市苏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本报告于 2019年9月24日 生成 您所看到的报告内容为截至该时间点该公司的数据快照 目录 1. 基本信息:工商信息 2. 招投标情况:中标/投标数量、中标/投标情况、中标/投标行业分布、参与投标 的甲方排名、合作甲方排名 3. 股东及出资信息 4. 风险信息:经营异常、股权出资、动产抵押、税务信息、行政处罚 5. 企业信息:工程人员、企业资质 * 敬启者:本报告内容是中国比地招标网接收您的委托,查询公开信息所得结果。中国比地招标网不对该查询结果的全面、准确、真实性负责。本报告应仅为您的决策提供参考。

一、基本信息 1. 工商信息 企业名称:漯河市苏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100084806967C 工商注册号:411192000010959组织机构代码:084806967 法定代表人:王浩然成立日期:2013-11-22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状态:存续 注册资本:5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漯河市源汇区长江路3幢3-5层77号 营业期限:2013-11-22 至 2023-11-21 营业范围:物业管理服务。(凭资质证经营) 联系电话:*********** 二、招投标分析 2.1 中标/投标数量 11 企业中标/投标数: 个 (数据统计时间:2017年至报告生成时间)

2.2 中标/投标情况(近一年) 2019年07月5 企业近十二个月中,中标/投标最多的月份为,该月份共有个投标项目。 仅展示最近10条投标项目 序号地区日期标题中标情况1漯河2019-09-24苏荷?江山印前期物业服务项目(二次)中标2漯河2019-08-29苏荷?江山印前期物业服务项目(二次)中标3漯河2019-08-02苏荷花千树前期物业服务项目中标4漯河2019-07-29苏荷花千树前期物业服务项目中标5漯河2019-07-29苏荷花千树前期物业服务项目中标6漯河2019-07-10漯河东方今典?境界前期物业服务项目未中标7漯河2019-07-10漯河东方今典·境界前期物业服务项目未中标8漯河2019-07-04苏荷花千树前期物业服务项目中标9漯河2019-03-29苏荷象湾壹号前期物业服务中标10漯河2019-03-29苏荷象湾壹号前期物业服务项目中标2.3 中标/投标行业分布(近一年)

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制度

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本公司各项收费工作的管理,完善收费记录等基础会计工作,加强对公司收费工作的会计监督,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物业公司企业服务收费管理制度 第一条收费内容 1、物业管理费 2、水电费;3公摊水电费 4、电梯广告费;5垃圾费 6、收视费 7、租赁中介费 &代办服务费 9、装修押金 0、租金收入 1、家政服务费 2、停车费(含固定车位费和临时停车费 3、维修费(含维修材料费维修服务费 4、其他临时收费项目等。 第二条收费工作的分工 固定费用及其他有偿服务项目:如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公摊水电费、电梯费、垃圾费、收视费、租赁中介费、代办服务费、装修押金、场租收入及其他临时收费项目收费工作均由财务出纳收取。

停车费:由小区门岗当班人员负责收取。 家政服务费:由提供家政服务的工作人员收取。 维修费:由工程部维修人员收取。 第三条收费操作规定 收费单据的管理 收款票据、发票,由物业公司统一印制(或购买)、由会计统一管理,各收费点按需领用; 建立专门的票据领用登记本,发放时做好票据编号、领用时间、领用部门、领用人等相关登记; 填制收款票据前要仔细查询相关记录及资料,正确计收业主已交的各时期的各项费用,做到正确无误。 收款票据必须按号码顺序使用,不可跳号。 所有已使用完的收款票据,及时交回会计处核销,未能及时核销的,财务不予发放新收款票据。 所有作费的收款票据必须联数齐全,不可缺联,否则视同已收款处理,无法界定收费金额时,每张收费单据按200元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业主可凭收据在一个月内到财务部换取发票,所换发票的内容应与收据项目、金额完全一致,用以换取发票的收据作为发票记账联的附件,留财务部统一保管。 对于需要先开发票后付款的业主,出纳根据收费通知单开具发票,并在财务部做好登记,款项入账后核销。 收据填写要求: 据实填写。即必须按实收金额、项目、日期如实填写,不得弄虚作假,做到准确无误。

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修订稿

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 WEIHUA system office room 【WEIHUA 16H-WEIHUA WEIHUA8Q8-

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 【字体:】 (一)住宅物业服务分等收费标准 本市自二○○五年十月一日起,住宅物业管理服务实行分等收费办法。住宅物业服务根据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和设施设备配置等情况分为综合管理服务、公共区域清洁卫生服务、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公共区域绿化养护服务,以及公共部位、公共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保养及维修服务五项,等级从低到高,最高为五级。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确定实行质价相符的原则,按《上海市住宅物业服务分等收费标准》制定。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分别选择并组合确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为各物业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总和。 1 、综合管理服务标准与每 M 2 建筑面积月最高收费标准:一级元;二级元;三级元;四级元;五级元。 2 、公共区域清洁卫生服务标准与每 M 2 建筑面积月最高收费标准:一级元;二级元;三级元;四级元;五级元。 3 、区域秩序维护服务标准与每 M 2 建筑面积月最高收费标准:一级元;二级元;三级元;四级元;五级元。 4 、公共区域绿化日常养护服务标准与每 M 2 绿地面积年最高收费标准:一级元;二级元;三级元;四级元;五级元。 5 、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日常运行、保养、维修服务标准与每 M 2 建筑面积月最高收费标准: 公共部位:一类元;二类元;三类元。 供水系统:一类多层元、高层元;二类元。 排水系统:二级生化处理元。 公共照明:一类多层元、高层元;二类多层元、高层元;三类多层元、高层元。 消防系统:一类元;二类元。 避雷系统:元。 弱电系统:一类多层元、高层元;二类元。 升降系统:元。配置电梯驾驶员的,另加元。 水景(动力)、保险费用及其他:按实分摊。 (二)本区居住小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1 、机动车: ( 1 )临时停放: 1 小时内(含 1 小时)不收费; 1 小时至 8 小时(含 8 小时)收费每辆 5 元 / 次; 8 小时至 24 小时(含 24 小时)收费每辆 10 元 / 次。临时停放超过 24 小时的,按上述标准重新计价。

漯河市情简介

漯河市市情简介 (2011年4月13日) 漯河地处中原腹地,1948年设立县级市,1986年升格为省辖市,2003年被列入中原城市群,辖临颍、舞阳两县和郾城、源汇、召陵三区及一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总面积2617平方公里,总人口260万人,其中城市建成区60平方公里,城区人口60万人。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漯河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快速健康发展。2010年,全市生产总值682亿元,同比增长14.7%,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26.1亿元,增长28%,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769元,增长10.3%,农民人均纯收入6460元,增长14.9%。 漯河是一个历史悠久、文化灿烂的古老城市。早在新石器时代,先民就在这里定居生息。贾湖遗址发现的裴李岗文化刻画符号、出土的国宝七音骨笛和考古发掘的酿酒工艺,将中国的文字史、音乐史和造酒史都分别向前推进了3000年以上。漯河是文宗字祖许慎的故里,他编纂的《说文解字》是中国乃至世界最早的字典。三国时期汉魏政权交替的历史实证“受禅台”和“三绝碑”、早于赵州桥的隋代小商桥等名 胜古迹,彰显了漯河深厚的文化底蕴。

漯河是一个区位优越、交通发达的枢纽城市。漯河是国家二类交通枢纽城市,距郑州新郑国际机场不足一小时车程,石武高铁、京广、漯宝(丰)、漯阜(阳)4条铁路和京港澳高速、宁洛高速、107国道及5条省道贯穿全境,构成全省重要的铁路和高速公路“双十字”交通枢纽。 漯河是一个特色鲜明、享誉四方的食品名城。。漯河食品加工主导产业特色明显,培育出双汇、南街村、乐天澳的利等一批知名食品企业,是全国首家中国食品名城、全国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和保证体系建设双试点市、全国首家农业标准化综合示范市、全省食品工业基地市、全省无公害食品基地示范市。全市年加工各类食品500万吨,其中肉制品产量100万吨,占全省的40%;年加工转化粮食400万吨,占全省的11.1%;年加工生产饮料56万吨,占全省的28.9%。全市规模以上食品工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60%以上。 漯河是一个充满活力、和谐文明的开放城市。漯河是全国综合改革试点市、全国开拓农村市场试点市、国家农村信息化综合信息服务试点市、中部最佳投资城市,美国杜邦、美国高盛、日本火腿株式会社、韩国乐天、香港华懋、台湾旺旺和康师傅、太古可口可乐、中粮集团、南京雨润等一批境内外知名企业在漯河都有较大的投资项目。各项社会事业繁荣进步,和谐漯河建设成效明显,依法治市、基础教育、群众

漯河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

漯河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物业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物业管理条例》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关于印发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物业管理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提供物业服务的收费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 第四条政府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服务企业;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正当的价格竞争,促进物业服务收费通过市场竞争形成。 第五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平、质价相符的原则。 第六条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分级管理,市、县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物业服务收费根据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第八条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由市、县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产主管部门根据物业服务内容和服务等级标准等因素在政府指导价标准范围内予以核准。 第九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其收费形式和收费标准由委托方、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并报

价格部门和房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及计费起始时间等内容。收费标准由同级价格主管部门批准。涉及物业买受人共同的约定应当一致。 第十一条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利润。 物业服务成本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障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用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服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成本。 第十二条业主的物业服务费,从开发建设单位通知交房之日的次月开始交纳。第十三条物业服务收费按业主房屋产权面积收取。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以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的建筑面积为准;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以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的建筑面积为准。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四条房屋交付后业主尚未入住的闲置物业,物业服务费按不低于规定或约定物业服务费标准的50%交纳。

物管企业关于收费价格以及服务内容服务承诺的公示

物管企业关于收费价格以及服务内容服务承诺的公示 物管企业关于收费价格以及服务内容服务承诺的公示 文章标题:物管企业关于收费价格以及服务内容服务承诺的公示 收费理当公开合理服务更应质价相符 关于收费价格与物业服务项目的再公示 按××市物价局要求,同时,应大厦部份业主(使用人)建议,我们再次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大厦”物业项目的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内容公示如下:收费价格的确认 ××××大厦物业服务费的收取,其单价确认主要是依据××市物价局20xx年 5月22日“关于‘××大厦物业管理收费标准’的批复”。(注:文中的“××大厦”,亦即其后更名的“××大厦”) 《批复》明确,××大厦物业服务收费按“四级”标准收取,即,每月每(建筑面积)平方米: 房屋属性 收费项目 收费单价 备注 商业、办公 物业服务费 ××元 合计××元 设备更新资金 ××元 住宅房住宅 物业服务费 ××元 含电梯使用电费 20xx年1月16日大厦一届业主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除向大厦业主委员会呈报上述收费单价和收费依据外,针对本大厦出现的“住宅房办公或经营”这一特殊情况,物业公司提出此类情况收费单价确认的建议,一并报呈“业委会”并获批准。 据此,对住宅房办公或经营,区分二种情况: 房屋属性 界定条件 物业服务费单价 住宅改办公或经营

属地注册 ××元 非属地注册 ××元 物业服务与管理的内容(服务承诺) 按20xx年8月9日,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大厦一届业主委员会双方签订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市房管局备案)约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受托向××大厦业主(使用人)有偿提供下列服务与管理: 1、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等。 2、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共用照明、高低压配电间、中央空调、高压水泵房、消防设施设备、电梯、公共通道等。 3、市政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停车场等。 4、公用绿地、花木的养护与管理。 5、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6、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公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袋装化管理和集中处置、清运。 7、公共秩序的管理和服务,包括物业区域内公共场所、各种车辆的行驶、停放及其收费的管理。 8、安全护卫管理服务。在公安、消防等部门的指导下负责大厦内的安全、监控、巡视、门岗值勤、协助处理各种突发事件。 9、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10、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丰富业主(使用人)精神生活。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依约承担和享有下列义务和权利: 1、根据有关法律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制度。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等措施。 4、可选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安全检查、小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并组织实施。 6、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费用使用计划及预算、决算报告。 7、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按年提前收取; (2)车辆停车费:按年提前收取;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