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屠宰检验检疫流程图

牛屠宰检验检疫流程图

牛屠宰检验流程图

检疫申报 宰前按标准检疫 检疫标准

检疫结果

检疫对象 口蹄疫、牛传染性胸膜炎、牛海绵状脑病、布鲁氏病、牛结核病、炭疽、牛传染性鼻气

管炎、日本血吸虫病。

1、无规定的传染病和寄生虫病,

2、按规程检测、检疫结果合格。 牛屠

疫 合格的出具《证明》加检疫验讫印章,上市销售 不合格按国

家规定处理

合格的回收《证明》按产地、批次分类待宰。 不合格按国

家规定处理 合格的,准予屠宰

按国家规定,实施同步检疫 屠 宰 不合格的按规定处理 合格的出具《证明》加检疫验讫印章,库存或销售 检疫记录存十年 1、检疫申报、屠户需如实说明牛的产地、畜主电话,检疫结果处理、记录。 2、屠户必须将牛的胴体、头、蹄、内脏等运输至指定地点,等待检疫。

生猪屠宰加工工艺

生猪屠宰加工工艺 生猪屠宰加工工艺流程示意图 1.刨毛猪屠宰加工工艺流程 健康猪进待宰圈→停食饮水静养12-24小时→宰前淋浴→瞬间击晕→拴腿提升→刺杀→沥血(沥血时间:5min)→毛猪屠体的清洗→烫毛→刨毛→修刮→胴体提升→燎毛→刷白清洗拍打→修耳道→封直肠(刁圈)→切去生殖器→剖腹折胸骨→取白内脏(白内脏放在白内脏检疫输送机的托盘内待检验)↓

合格的白内脏进入白内脏加工间内处理 ↓ 胃容物通过风送系统输送到车间外约50米处的废弃物暂存间 →旋毛虫检验→预摘红内脏→取红内脏(红内脏挂在红内脏检疫输送机的挂钩上待检验)↓合格的红内脏进入红内脏加工间内处理 →预摘头→劈半→胴体和内脏的同步检验→去尾→去头→去前蹄 ↓ 不合格的胴体、红白内脏拉出屠宰车间高温处理 →去后蹄→去板油→白条修割→白条称重→冲淋→排酸(0-4℃) ↓↓ 鲜肉销售冷却肉销售 →分三段→分割部位肉→称重包装装盘→速冻或保鲜→脱盘装箱→冷藏→分割肉销售 2.剥皮猪屠宰加工工艺流程 健康猪进待宰圈→停食饮水静养12-24小时→宰前淋浴→瞬间击晕→拴腿提升→刺杀→沥血(沥血时间:5min)→

毛猪屠体的清洗→ 去头→卸猪入预剥工位→去前后蹄和尾→预剥皮→机械剥皮→ ↓↓↓头蹄尾进头蹄尾加工间加工处理皮张入猪皮暂存间 →胴体提升→胴体修割→封直肠(刁圈)→去生殖器→剖腹折胸骨 →取白内脏(白内脏放在白内脏检疫输送机的托盘内待检验) ↓ 合格的白内脏进入白内脏加工间内处理 ↓ 胃容物通过风送系统输送到车间外约50米处的废弃物暂存间 →旋毛虫检验→预摘红内脏→取红内脏(红内脏挂在红内脏检疫输送机的挂钩上待检验)↓合格的红内脏进入红内脏加工间内处理 →劈半→胴体、红白内脏同步检验→去板油→白条修割→白条称重

牛屠宰检疫规程

牛屠宰检疫规程(总8页)本页仅作为文档页封面,使用时可以删除 This document is for reference only-rar21year.March

牛屠宰检疫规程 (征求意见稿) 1.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牛入场查验、宰前检查、屠宰同步检疫以及检疫结果处理的操作程序。 本规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牛屠宰检疫活动。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程。 2.1 屠宰检疫官方兽医对动物从入场查验到屠宰之前进行临床健康检查,对宰后动物的肉尸和内脏按规定的程序和部位进行检查的过程。 2.2 胴体经屠宰放血,去掉毛、头、尾、蹄、内脏后的肉体。 2.3 同步检疫与屠宰操作相对应,对同一动物的头、蹄、内脏、胴体等实施的现场检疫。 2.4急宰经检疫确认为不妨碍肉食卫生的普通传染病及一般疫病的动物,在急宰间进行的紧急屠宰。 2.5 禁宰经检疫确认为一、二类重大动物疫病的,应采取不放血的方法扑杀后作工业用或无害化处理,严禁屠宰。 2.6生物安全处理通过销毁或无害化处理的方法,将病害动物尸体和病害动物产品或附属物进行处理,以彻底消灭其所携带的病原体。 3.检疫对象

本规程规定的检疫对象为口蹄疫、牛瘟、牛传染性胸膜肺炎、牛海绵状脑病、蓝舌病、小反刍兽疫。 4.检疫合格标准 4.1 无规定的传染病和寄生虫病; 4.2需要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符合规定; 4.3按本规程要求履行全部检疫程序,且检疫结果符合规定。 5.入厂(场、点)查验环节 5.1查证验物查验并回收《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核对检疫证明与运载的牛数量是否相符;查验畜禽标识,识读畜禽标识,查验相关信息是否相符; 5.2询问了解途中运输情况,排除传染病; 5.3 临床检查实施临床健康检查; 5.4结果处理 5.4.1经入厂(场)查验,检疫证明有效、证物相符、畜禽标识符合规定、临床检查合格的,准予入场屠宰; 5.4.2经入厂(场)查验,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入场; 5.4.3疑似患有一类动物疫病的,禁止入厂(场),限制人员、车辆流动,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5.4.4消毒对运载工具等进行清洗消毒。 5.5记录记录牛的数量、产地、货主、运输车辆车型及车牌号等情况。 6.宰前检查环节

生猪屠宰加工工艺

生猪屠宰加工工艺 LG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LGA16H-LGYY-LGUA8Q8-LGA162】

生猪屠宰加工工艺 生猪屠宰加工工艺流程示意图 1.刨毛猪屠宰加工工艺流程 健康猪进待宰圈→停食饮水静养12-24小时→宰前淋浴→瞬间击晕→拴腿提升→刺杀→沥血(沥血时间:5min)→毛猪屠体的清洗→烫毛→刨毛→修刮→胴体提升→燎毛→刷白清洗拍打→修耳道→封直肠(刁圈)→切去生殖器→剖腹折胸骨→取白内脏(白内脏放在白内脏检疫输送机的托盘内待检验)↓合格的白内脏进入白内脏加工间内处理 ↓ 胃容物通过风送系统输送到车间外约50米处的废弃物暂存间→旋毛虫检验→预摘红内脏→取红内脏(红内脏挂在红内脏检疫输送机的挂钩上待检验)↓ 合格的红内脏进入红内脏加工间内处理 →预摘头→劈半→胴体和内脏的同步检验→去尾→去头→去前蹄 ↓ 不合格的胴体、红白内脏拉出屠宰车间高温处理 →去后蹄→去板油→白条修割→白条称重→冲淋→排酸(0-4℃)

↓↓ 鲜肉销售冷却肉销售 →分三段→分割部位肉→称重包装装盘→速冻或保鲜→脱盘装箱→冷藏→分割肉销售 2.剥皮猪屠宰加工工艺流程 健康猪进待宰圈→停食饮水静养12-24小时→宰前淋浴→瞬间击晕→拴腿提升→刺杀→沥血(沥血时间:5min)→毛猪屠体的清洗→ 去头→卸猪入预剥工位→去前后蹄和尾→预剥皮→机械剥皮→ ↓↓↓ 头蹄尾进头蹄尾加工间加工处理皮张入猪皮暂存间 →胴体提升→胴体修割→封直肠(刁圈)→去生殖器→剖腹折胸骨 →取白内脏(白内脏放在白内脏检疫输送机的托盘内待检验) ↓ 合格的白内脏进入白内脏加工间内处理 ↓

生猪屠宰加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书

重庆市云阳县建立年屠宰加工150万头生猪产业化项目 江苏雨润食品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二ΟΟ七年十二月

目录 第一章总论 (5) 一、概述 二、研究结论 第二章市场预测 (9) 一、国际市场 二、国内肉食品市场需求情况分析 第三章产品方案及生产规模 (11) 第四章工艺技术方案 (12) 一、工艺技术路线确定的原则和依据 二、工程设计 三、设计方案 四、工艺流程 五、设备的选择 第五章原料、辅助材料、包装物及燃料动力供应 (13) 一、原、辅材料供应 二、燃料供应 三、电力供应 四、水的供应 五、汽的供应 六、包装物的供应 第六章建厂条件和厂址方案 (14) 一、建厂条件

二、厂址方案 第七章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方案 (15) 一、总平面布置 二、运输总量、运输方式及走向 三、给排水 四、供电 五、供汽 六、制冷 七、化验室 八、维修 第八章环境保护 (17) 一、绿化 二、“三废”排放与环境保护 三、环保投资估算 四、预期效果 第九章劳动保护与安全卫生 (21) 一、劳动保护 二、安全保护 三、食品卫生 第十章生产组织和劳动定员 (23) 一、企业组织 二、劳动定员 三、职工培训 第十一章基础上实施规划和进度要求 (25)

一、建设周期 二、工程进度 第十二章投资估算及资金筹 (26) 一、总投资估算 二、资金筹措 第十三章财务评价及效益评 (28) 一、产品成本及费用估计的依据 二、财务评价 三、社会效益评价 四、评价结论 附表及附图32 附表1 年屠宰150万头生猪投资规划与资金筹措表 附表2 年屠宰150万头生猪成本费用表 附表3 年屠宰150万头生猪产品销售收入和销售税金附加预算表附表4 年屠宰150万头生猪利润及分配表 附表5 年屠宰150万头生猪现金流量表 附表6 年屠宰150万头生猪还本付息表 附表7 年屠宰150万头生猪资金运用表

生猪屠宰加工工艺和设备汇总

第一章生猪屠宰加工工艺 一、生猪屠宰加工工艺流程示意图 1、刨毛猪屠宰加工工艺流程 健康猪进待宰圈→停食饮水静养12-24小时→宰前淋浴→瞬间击晕→拴腿提升→刺杀→沥血(沥血时间:5min)→毛猪屠体的清洗→烫毛→刨毛→修刮→胴体提升→燎毛→刷白清洗拍打→修耳道→封直肠(刁圈)→切去生殖器→剖腹折胸骨→取白内脏(白内脏放在白内脏检疫输送机的托盘内待检验)↓ 合格的白内脏进入白内脏加工间内处理 ↓ 胃容物通过风送系统输送到车间外约50米处的废弃物暂存间→旋毛虫检验→预摘红内脏→取红内脏(红内脏挂在红内脏检疫输送机的挂钩上待检验)↓ 合格的红内脏进入红内脏加工间内处理 →预摘头→劈半→胴体和内脏的同步检验→去尾→去头→去前蹄 ↓ 不合格的胴体、红白内脏拉出屠宰车间高温处理 →去后蹄→去板油→白条修割→白条称重→冲淋→排酸(0-4℃) ↓↓ 鲜肉销售冷却肉销售→分三段→分割部位肉→称重包装装盘→速冻或保鲜→脱盘装箱→冷藏→分割肉销售

2、剥皮猪屠宰加工工艺流程 健康猪进待宰圈→停食饮水静养12-24小时→宰前淋浴→瞬间击晕→拴腿提升→刺杀→沥血(沥血时间:5min)→毛猪屠体的清洗→去头→卸猪入预剥工位→去前后蹄和尾→预剥皮→机械剥皮→ ↓↓↓ 头蹄尾进头蹄尾加工间加工处理皮张入猪皮暂存间 →胴体提升→胴体修割→封直肠(刁圈)→去生殖器→剖腹折胸骨→取白内脏(白内脏放在白内脏检疫输送机的托盘内待检验)↓ 合格的白内脏进入白内脏加工间内处理 ↓ 胃容物通过风送系统输送到车间外约50米处的废弃物暂存间 →旋毛虫检验→预摘红内脏→取红内脏(红内脏挂在红内脏检疫输送机的挂钩上待检验)↓ 合格的红内脏进入红内脏加工间内处理 →劈半→胴体、红白内脏同步检验→去板油→白条修割→白条称重 ↓ 不合格的胴体、红白内脏拉出屠宰车间高温处理 →白条冲淋→排酸(0-4℃)→分三段→分割部位肉→称重包装装盘↓↓ 鲜肉销售冷却肉销售 →脱盘装箱→冷藏→分割肉销售

生猪屠宰加工工艺

生猪屠宰加工工艺(总10页) -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 -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

生猪屠宰加工工艺流程示意图 1.刨毛猪屠宰加工工艺流程 健康猪进待宰圈→停食饮水静养12-24小时→宰前淋浴→瞬间击晕→拴腿提升→刺杀→沥血(沥血时间:5min)→毛猪屠体的清洗→烫毛→刨毛→修刮→胴体提升→燎毛→刷白清洗拍打→修耳道→封直肠(刁圈)→切去生殖器→剖腹折胸骨→取白内脏(白内脏放在白内脏检疫输送机的托盘内待检验)↓ 合格的白内脏进入白内脏加工间内处理 ↓ 胃容物通过风送系统输送到车间外约50米处的废弃物暂存间 →旋毛虫检验→预摘红内脏→取红内脏(红内脏挂在红内脏检疫输送机的挂钩上待检验)↓ 合格的红内脏进入红内脏加工间内处理 →预摘头→劈半→胴体和内脏的同步检验→去尾→去头→去前蹄 ↓ 不合格的胴体、红白内脏拉出屠宰车间高温处理 →去后蹄→去板油→白条修割→白条称重→冲淋→排酸(0-4℃) ↓↓

鲜肉销售冷却肉销售 →分三段→分割部位肉→称重包装装盘→速冻或保鲜→脱盘装箱→冷藏→分割肉销售 2.剥皮猪屠宰加工工艺流程 健康猪进待宰圈→停食饮水静养12-24小时→宰前淋浴→瞬间击晕→拴腿提升→刺杀→沥血(沥血时间:5min)→毛猪屠体的清洗→ 去头→卸猪入预剥工位→去前后蹄和尾→预剥皮→机械剥皮→ ↓↓↓ 头蹄尾进头蹄尾加工间加工处理皮张入猪皮暂存间 →胴体提升→胴体修割→封直肠(刁圈)→去生殖器→剖腹折胸骨 →取白内脏(白内脏放在白内脏检疫输送机的托盘内待检验) ↓ 合格的白内脏进入白内脏加工间内处理 ↓ 胃容物通过风送系统输送到车间外约50米处的废弃物暂存间

2018年屠宰企业宰前、屠宰过程及宰后检验流程要点和检验制度-生猪

生猪屠宰厂宰前、屠宰过程 宰后标准化屠宰检验操作要点及管理制度 为加强生猪屠宰企业的监管,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有关要求,根据国家相关标准,特制定生猪屠宰厂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标准化屠宰检验要点。 一、引用的相关标准。 1、生猪屠宰操作规程(GB/T 17236-1998) 2、生猪屠宰良好操作规程(GB/T 19479-2004) 3、生猪屠宰产品品质检验规程(GB/T 17996-1999) 4、肉类加工厂卫生规范(GB 12694-90) 5、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 16548-2006) 6、《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二、生猪屠宰及检验的工艺流程图。 具体见附图。 三、各屠宰及检验环节的具体操作。 按照屠宰及检验的工艺流程图,对各屠宰及检验环节的具体操作规范如下: 1、入厂检验: 1.1 索要产地检疫合格证明。 1.2 检查是否灌水。 2、病健分离。 在卸车的过程中,检验人员应当逐一检查生猪的健康状况,按检查结果进行分圈、编号。 2.1 健康生猪赶入待宰圈休息。 2.2 可疑生猪赶入隔离圈继续观察。对检出可疑病猪,经过充分饮水和休息后,恢复正常的,可以赶入待宰圈;症状仍不见缓解的,签发《急宰证》送急宰间进行急宰。 2.3 病猪及伤残猪,签发《急宰证》送入急宰间进行急宰。 2.4 死亡及患有传染病的,签发《无害化处理登记表》进行无害化处理。 3、停食管理:

3.1 应当停食静养12-24小时; 3.2 充分喂水至宰前3小时; 3.3 赶猪时,应按顺序赶送,不得采用脚踢、棒打等粗暴方式驱赶。 4、待宰检验: 4.1 检查待宰期间的停食静养是否达到3的要求。 4.2 对待宰生猪进行“动、静、饮水”观察,检查有无漏检病猪。 5、送宰检验: 5.1 送宰前,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确认健康的签发《准宰证》。 5.2 检查生猪通过通道是否按照3.3要求执行。 5.3 检查生猪淋浴时是否按照7的要求执行。 6、签发《准宰证》 6.1 车间凭借宰前检验人员签发的《准宰证》进行屠宰生猪。屠宰头数必须与《准宰证》中的头数一致。 6.2 《准宰证》应当按与宰后检验登记记录一起,按要求进行保管。 7、淋浴 7.1 尽可能除去体表内的污物; 7.2 水压不宜过大,水温应当适中,尽可能不惊吓到生猪; 7.3 应从各个方面进行淋浴。淋浴间应设置不同方向和角度的喷淋装置。 8、致昏(麻电) 8.1 必须准确把握麻电的电压。人工麻电器:电压为70-90V,电流0.5-1.0A,麻电作用时间1-3s,盐水浓度5%;自动电麻器:电压不超过90V,电流不应大于1.5A,麻电时间1-2s。 8.2 人工电麻时,应将生猪固定位置后,再进行麻电。 8.3 麻电操作人员应穿戴绝缘靴、绝缘手套,注意自身的防护安全。 8.4 猪被麻电后应保持心脏跳动,呈昏迷状态,不得使其致死。 9、刺杀放血 9.1 从麻电致昏到刺杀放血,不得超过30s,刺杀放血的刀口长度约为5cm,沥血时间不得少于5min。 9.2 正常情况下应当采用吊挂放血。 9.3 放血时,操作人员一手抓住猪前脚,另一手握刀,刀尖向上,刀锋向前,对准

生猪定点屠宰场管理制度汇编

屠宰场场长岗位工作职责 一、负责屠宰场的全面管理工作,是本场肉品质量安全和生产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二、严格执行《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动物防疫法》、《食品卫生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按照《生猪屠宰操作规程》和《生猪屠宰产品品质检验规程》的规定进行生产和检验,按照《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的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制定完善本单位生猪进场验收制度和台帐管理制度、不合格肉品召回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实现病害肉无害化处理率100%,出厂肉品检验合格率100%,实现肉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并落实责任人,保证全场生产规范运行。 三、负责落实屠宰场发展规划,保证硬件设施建设达到法定标准,并检查督促相关制度规范执行,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各项台帐,妥善保存相关资料。 四、服从生猪屠宰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积极完成相关部门交给的工作任务。 五、积极配合驻场兽医及检疫检验人员,加强对生猪进场的管理,认真开展生猪屠宰的检疫检验工作,不合格猪源不得进场。及时协调规范处理检疫检验中出现的问题。 六、加强出场肉品品质的管理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实施对肉品品质的全程检验,确保出场肉品安全放心。 七、实行严格的消毒和卫生管理制度,落实专人负责,确保消毒工作到位和屠宰场的环境卫生。 八、及时主动解决好场内的各种矛盾纠纷,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场内安全稳定。

动物检疫员岗位职责 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动物防疫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生猪屠宰检疫规范》等有关规定、标准,熟练掌握动物卫生检疫检验技术,做到遵纪守法,作风正派,不徇私情,规范检疫。 二、认真做好宰前检疫检验工作,对入场生猪严格执行索票索证制度,在认真核对收取产地检疫证明的同时,做到逐头检疫、检查耳标和健康状况,检查无误、无异常情况后方可入场待宰,并及时准确填写《动物进场检疫检验台帐》,检疫证明逐日收齐,按月装订。做好耳标的收集、保管工作。宰前严格把好复检关,对健康合格的生猪签发准宰证。 三、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做好宰后检疫检验工作,对合格的肉产品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并在胴体上加盖验讫印章,对检疫结果及出具的检疫证明负责。对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产品,监督屠宰场和货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出场。对肉类产品检疫情况逐日登记入册。 四、在检疫中发现有染疫的生猪及其产品,应及时向上级兽医管理部门及屠宰场报告,坚决制止屠宰、上市、出售、运输。责令并监督屠宰场(畜[货]主)进行无害化处理。 五、认真做好消毒灭源的宣传工作,负责对屠宰场地、工具、畜禽及其产品的运输工具的卫生消毒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六、积极协助上级相关部门开展检查工作,并按要求及时做好检疫登记和填表的上报工作。

生猪屠宰检疫流程

生猪屠宰检疫流程 1宰前检疫 1.1查证验物 1.1.1查证向畜主索取《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明》和《口蹄疫非疫区证明》。 1.1.2验物核对生猪数量,了解途中发病、死亡情况,并查验免疫标识。 1.2消毒 消毒包括运输车辆出入口消毒池消毒、卸车前带猪消毒和卸车后空车消毒。 1.2.1消毒池消毒每天生猪运输车辆进场前对消毒池进行清洗并配制好消毒药物浓度,以保证出入车辆轮胎的消毒。 1.2.2卸车前带猪消毒为了减少生猪体表携带的病原微生物进入待宰问,在查证验物程序完成后对生猪及运载车辆进行全面消毒,之后方可卸猪。 1.2.3卸车后空车消毒卸车后还必须经过空车消毒,并凭动物防疫部门出具的《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明》离开屠宰场。1.3盐酸克伦特罗抽样检测

1.3.1抽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生猪屠宰前必须进行“瘦肉精”抽样(尿样)检测。经过抽检的生猪方可进入待宰间待宰。为了彻底做好此项工作,确保上市肉品及时、合格,每天早上8点到下午6点为卸猪时段,此时段之外一律不准卸猪。 1.3.2检测检测方法采用ELISA。检测工作在当晚10点之前完成。以确保凌晨12点屠宰的生猪全部合格。 1.4群体检疫和个体检疫经过盐酸克伦特罗抽样之后,在待宰猪仓对同一批次的猪群进行群体检查,主要观察生猪的精神、活动等动态、静态和饮食表现。若发现可疑患病生猪应当隔离到病猪隔离圈进行详细的个体检查,包括对皮肤、可视黏膜、体温、呼吸系统和脉搏等临床检查。 1.5巡检及送宰检疫 1.5.1巡检生猪待宰期间,值班检疫员每1h进行巡查一次,发现病猪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处理。 1.5.2送宰检疫屠宰前对生猪进行最后一次全面检查,防止遗漏的可疑病猪进入屠宰车间。 1.6宰前检疫结果处理 经过以上五个流程,检疫(验)合格的生猪签发宰前检疫合格证准许屠宰,不合格的生猪按照相应的规定进行急宰、缓宰、销毁等处理措施,杜绝一切不合格生猪进入屠宰车间。

生猪屠宰管理制度汇编

生猪屠宰管理制度 为加强生猪屠宰管理,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有关要求,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制定屠宰管理规定。 一、引用的相关标准。 1、生猪屠宰操作规程(GB/T 17236-1998) 2、生猪屠宰良好操作规程(GB/T 19479-2004) 3、生猪屠宰产品品质检验规程(GB/T 17996-1999) 4、肉类加工厂卫生规(GB 12694-90) 5、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 16548-2006) 6、《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二、生猪屠宰及检验的工艺流程图。 具体见附图。 三、各屠宰及检验环节的具体操作。 按照屠宰及检验的工艺流程图,对各屠宰及检验环节的具体操作规如下: 1、入厂检验: 1.1 索要产地检疫合格证明。 1.2 检查是否灌水。 2、病健分离。 在卸车的过程中,检验人员应当逐一检查生猪的健康状况,按检查结果进行分圈、编号。 2.1 健康生猪赶入待宰圈休息。 2.2 可疑生猪赶入隔离圈继续观察。对检出可疑病猪,经过充分饮水和休息后,恢复正常的,可以赶入待宰圈;症状仍不见缓解的,签发《急宰证》送急宰间进行急宰。 2.3 病猪及伤残猪,签发《急宰证》送入急宰间进行急宰。 2.4 死亡及患有传染病的,签发《无害化处理登记表》进行无害化处理。 3、停食管理:

3.1 应当停食静养12-24小时; 3.2 充分喂水至宰前3小时; 3.3 赶猪时,应按顺序赶送,不得采用脚踢、棒打等粗暴方式驱赶。 4、待宰检验: 4.1 检查待宰期间的停食静养是否达到3的要求。 4.2 对待宰生猪进行“动、静、饮水”观察,检查有无漏检病猪。 5、送宰检验: 5.1 送宰前,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确认健康的签发《准宰证》。 5.2 检查生猪通过通道是否按照3.3要求执行。 5.3 检查生猪淋浴时是否按照7的要求执行。 6、签发《准宰证》 6.1 车间凭借宰前检验人员签发的《准宰证》进行屠宰生猪。屠宰头数必须与《准宰证》中的头数一致。 6.2 《准宰证》应当按与宰后检验登记记录一起,按要求进行保管。 7、淋浴 7.1 尽可能除去体表的污物; 7.2 水压不宜过大,水温应当适中,尽可能不惊吓到生猪; 7.3 应从各个方面进行淋浴。淋浴间应设置不同方向和角度的喷淋装置。 8、致昏(麻电) 8.1 必须准确把握麻电的电压。人工麻电器:电压为70-90V,电流0.5-1.0A,麻电作用时间1-3s,盐水浓度5%;自动电麻器:电压不超过90V,电流不应大于1.5A,麻电时间1-2s。 8.2 人工电麻时,应将生猪固定位置后,再进行麻电。 8.3 麻电操作人员应穿戴绝缘靴、绝缘手套,注意自身的防护安全。 8.4 猪被麻电后应保持心脏跳动,呈昏迷状态,不得使其致死。 9、刺杀放血 9.1 从麻电致昏到刺杀放血,不得超过30s,刺杀放血的刀口长度约为5cm,沥血时间不得少于5min。 9.2 正常情况下应当采用吊挂放血。

生猪屠宰加工工艺

屠宰场生猪屠宰加工工艺 生猪屠宰加工工艺流程示意图 势半 Splining 1. 刨毛猪屠宰加工工艺流程 健康猪进待宰圈-停食饮水静养 12-24小时-宰前淋浴 T 瞬间击晕T 拴腿提升T 刺杀T 沥血(沥血时间: 5min )— 毛猪屠体的清洗-烫毛-刨毛-修刮-胴体提升-刷白清 洗拍打— 修耳道—封直肠(刁圈)—切去生殖器—剖腹折 胸骨—取白内脏(白内脏放在白内脏检疫输送机的托盘内待 检验) J 合格的白内脏进入白内脏加工间内处理 剌杀放白清诜樁毋头薛检箱蒂瞒濯況 铀|叩*讯 RflWfiSflilKl Rtfl Hesfl P>g Unload md £l?dlttUA|: IntpKt*曲Scald 刮毛 n^hAPrir ig 內曲同垢檎滑沅 kmernd : oijara syndvwHjs msfHcbon and 刮毛修SSH DtfismJJnTrrg andHcctng 入分朗声 CutWig'SuixfrrtSfjg Prxfti {§r 猪七菲加|流禾早图爲釁P 器爲爲 阳垃至硏瓷鮮視升 r 剜crjkn 加I fec-nhwi JMt 取内is 屍耳体检的 Ew$caflbofi inn CiPSsi inspectwo Ci-ttngoH Pig Head 也 冲护复检 H9 ShMfand ra-nspwt Wet^hiHg

胃容物通过风送系统输送到车间外约50米处的废弃物 暂存间 T预摘红内脏T取红内脏(红内脏挂在红内脏检疫输送 机的挂钩上待检验)J 合格的红内脏进入红内脏加工间内处理 T预摘头T劈半T胴体和内脏的同步检验T去尾T去头 T去前蹄 不合格的胴体、红白内脏拉出屠宰车间高温处理 T去后蹄T去板油T白条修割T白条称重T冲淋T 鲜肉销售 生猪屠宰加工工艺 1. 待宰圈管理 (1)、活猪进屠宰厂的待宰圈在卸车前,应索取产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开具的合格证明,并临车观察,未见异常,证货相符后准予卸车。 (2)、卸车后,检疫人员必须逐头观察活猪的健康状况,按检查的结果进行分圈、编号,合格健康的生猪赶入待宰圈休息;可疑病猪赶入隔离圈,继续观察;病猪和伤残猪送急宰间处理。 (3)、对检出的可疑病猪,经过饮水和充分休息后,恢 复正常的可以赶入待宰圈;症状忍不见缓解的,送往急宰间处理。

最新生猪屠宰加工工艺流程

提升一刺杀一沥血(沥血时间:5min )-毛猪屠体的清洗f 烫毛f 刨毛f 修刮 f 胴体提升 f 燎毛f 刷白清洗拍打f 修耳道f 封直肠(刁圈)f 切去生殖器f 剖腹折胸骨f 取白内脏 (白内脏放在白内脏检疫输送机的托盘内待检验) 合格的白内脏进入白内脏加工间内处理 生猪屠宰加工工艺 生猪屠宰加工工艺流程示意图 猪屠宰加工流程图 PIG SLALtFUERING PROCESS FLOff DIAGRAM 科強 f*整燮升 Vftnt wi %前1旳 ” nnvFi 吋 尺峯 匱也至降 fcKW/t 劇铁地fil 珀身 扶SMS 驻 藩38連显 Sfwwdr El Dp-in wi 尊林gar FigWaehf^ PhgFkod Unicwi u^t llnndlrt-finf T?Hwii?in Srttd 引毛 DT till my 弭毛籽直出升 如 PiiirgWir 叫 VKlPtSlIlM 内rr 局拣砖畀於巧洋 FW LJI I crqar STCTOIE ^$?e:hc-r and 虹才 CuntiftSuU^O^ 沖掀 弄Jlf 取由阱展J6懐拾蛙 hisnnbm 机 Cffcts$ ms 艸 痢 Cuthigyf Pis Head.- F&er B* M 曲■協 过碑 X* StHittirg 池祢 andr**m£e 亡 Washing Sbra^ 1.屠宰加工工艺流程 健康猪进待宰圈f 停食饮水静养 12-24小时f 宰前淋浴f 瞬间击晕f 拴腿

胃容物通过风送系统输送到车间外约50 米处的废弃物暂存间 —旋毛虫检验—预摘红内脏—取红内脏(红内脏挂在红内脏检疫输送机的挂钩上待检验) J 合格的红内脏进入红内脏加工间内处理 f预摘头f劈半f胴体和内脏的同步检验f去尾f去头f去前蹄 J 不合格的胴体、红白内脏拉出屠宰车间高温处理 f去后蹄f去板油f白条修割f白条称重f冲淋f排酸(0-4 °C) JJ 鲜肉销售冷却肉销售 f分三段f分割部位肉f称重包装装盘f速冻或保鲜f脱盘装箱f冷藏f 分割肉销售 2. 剥皮猪屠宰加工工艺流程 健康猪进待宰圈f停食饮水静养12-24小时f宰前淋浴f瞬间击晕f拴腿 提升f刺杀f沥血(沥血时间:5min )f毛猪屠体的清洗f 去头f卸猪入预剥工位f去前后蹄和尾f预剥皮f机械剥皮f JJ 头蹄尾进头蹄尾加工间加工处理皮张入猪皮暂存间 f胴体提升f胴体修割f封直肠(刁圈)f去生殖器f剖腹折胸骨f取白内脏(白内脏放在白内脏检疫输送机的托盘内待检验) 合格的白内脏进入白内脏加工间内处理

生猪屠宰场可行性研究报告

生猪屠宰场可行性研究报告 生猪屠宰场可行性研究报告 调查调研生猪屠宰场可行性研究报告研究报告可行性屠宰目录 第一章总论 1 1.1项目名称 1 1.2项目承办单位 1 1.3项目业主单位简介 1 1.4建设地点 1 1.5建设规模和内容 1 1.6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2 1.7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依据和范围 2 1.8研究结论及建议 3 第二章项目提出的背景及建设的必要性 5 1项目提出的背景 5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7 第三章市场分析与预测 12 3.1区域经济状况 12 3.2 项目的市场分析、预测 14 第四章建设地址及建设条件 16 4.1建设地址 16 4.2建设条件 16 第五章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 20

第六章技术方案、设备方案与工程方案 21 6.1技术方案 21 6. 1.1生产规模与产品方案 21 6. 1.2产品采用的质量标准 21 6. 1.3工艺流程 21 6. 1.4工艺技术要求及方案说明 24 6. 1.5主要工艺技术指标 25 6.2设备方案 26 6. 1工艺设备选择原则 26 6. 2主要设备选择 26 6.3工程方案 28 6. 3.1建筑设计 28 6. 3.2抗震设防 31 6. 3.3工程地质 31

3.4建筑结构形式及安全等级 31 6. 3.5结构设计 32 第七章总图布置与公用工程方案 35 7.1总平面布置 35 7.2制冷 35 7.3给排水 36 7. 3.1设计依据 36 7. 3.2设计范围: 36 7. 3.3室外给水排水工程 36 7. 3.4建筑物内给水排水设计 38 7.4暖通 41 7.5电气 43 第八章环境保护 46 8.1环境影响 46 8.2环境保护与治理措施 47 8. 1环保所依据的主要标准及规范 47

生猪屠宰加工工艺流程

生猪屠宰加工工艺流程

生猪屠宰加工工艺 生猪屠宰加工工艺流程示意图 1.屠宰加工工艺流程 健康猪进待宰圈→停食饮水静养12-24小时→宰前淋浴→瞬间击晕→拴腿提升→刺杀→沥血(沥血时间:5min)→毛猪屠体的清洗→烫毛→刨毛→修刮→胴体提升→燎毛→刷白清洗拍打→修耳道→封直肠(刁圈)→切去生殖器→剖腹折胸骨→取白内脏(白内脏放在白内脏检疫输送机的托盘内待检验)↓ 合格的白内脏进入白内脏加工间内处理 ↓

胃容物通过风送系统输送到车间外约50米处的废弃物暂存间 →旋毛虫检验→预摘红内脏→取红内脏(红内脏挂在红内脏检疫输送机的挂钩上待检验)↓ 合格的红内脏进入红内脏加工间内处理 →预摘头→劈半→胴体和内脏的同步检验→去尾→去头→去前蹄 ↓ 不合格的胴体、红白内脏拉出屠宰车间高温处理 →去后蹄→去板油→白条修割→白条称重→冲淋→排酸(0-4℃) ↓↓ 鲜肉销售冷却肉销售 →分三段→分割部位肉→称重包装装盘→速冻或保鲜→脱盘装箱→冷藏→分割肉销售 2.剥皮猪屠宰加工工艺流程 健康猪进待宰圈→停食饮水静养12-24小时→宰前淋浴→瞬间击晕→拴腿提升→刺杀→沥血(沥血时间:5min)→毛猪屠体的清洗→ 去头→卸猪入预剥工位→去前后蹄和尾→预剥皮→机械剥皮→ ↓↓↓ 头蹄尾进头蹄尾加工间加工处理皮张入猪皮暂存间 →胴体提升→胴体修割→封直肠(刁圈)→去生殖器→剖腹折胸骨 →取白内脏(白内脏放在白内脏检疫输送机的托盘内待检验) ↓ 合格的白内脏进入白内脏加工间内处理

↓ 胃容物通过风送系统输送到车间外约50米处的废弃物暂存间 →旋毛虫检验→预摘红内脏→取红内脏(红内脏挂在红内脏检疫输送机的挂钩上待检验)↓ 合格的红内脏进入红内脏加工间内处理 →劈半→胴体、红白内脏同步检验→去板油→白条修割→白条称重 ↓ 不合格的胴体、红白内脏拉出屠宰车间高温处理 →白条冲淋→排酸(0-4℃)→分三段→分割部位肉→称重包装装盘 ↓↓ 鲜肉销售冷却肉销售 →脱盘装箱→冷藏→分割肉销售 2 生猪屠宰加工工艺 1.待宰圈管理 (1)、活猪进屠宰厂的待宰圈在卸车前,应索取产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开具的合格证明,并临车观察,未见异常,证货相符后准予卸车。 (2)、卸车后,检疫人员必须逐头观察活猪的健康状况,按检查的结果进行分圈、编号,合格健康的生猪赶入待宰圈休息;可疑病猪赶入隔离圈,继续观察;病猪和伤残猪送急宰间处理。 (3)、对检出的可疑病猪,经过饮水和充分休息后,恢复正常的可以赶入待宰圈;症状忍不见缓解的,送往急宰间处理。 (4)、待宰的生猪送宰前应停食静养12-24小时,以便消除运输途中的疲

畜禽屠宰品质检验流程图

畜禽屠宰品质检验流程 《条例》宣贯教材执法人员屠宰厂经营行为部分执法人员掌握国家标准的意义· 一是能够确保国家相关标准的贯彻落实· 二是能够提升我省肉品质量卫生安全· 三是能够更好地贯彻落实《省条例》屠宰厂经营行为具体包括三方面1、畜禽屠宰的技术规程2、肉品品质检验的规程3、屠宰厂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第一,畜禽屠宰畜禽屠宰包括以下技术规程:生猪:《生猪屠宰操作规程》(GB/T 17236-1998)、 《生猪屠宰良好操作规程》(GB/T 19479-2004)牛:《牛屠宰操作规程》(GB/T 19477-2004)肉鸡:《肉鸡屠宰操作规程》(GB/T 19478-2004)、《肉用仔鸡加工技术规程》(NY/T 330-1997)其他畜类:《畜类屠宰加工通用技术条件》(GB/T 17237-1998)《肉类加工厂卫生规》(GB 12694-90)以生猪为例简单介绍屠宰工艺流程· 按照《生猪屠宰操作规程》规定:生猪屠宰大致可分为以下几个步骤:入场接收——停食静养——签发《准宰证》——赶猪——淋浴——致昏——放血——清洗——浸烫脱毛(剥皮)——开膛——净膛——脏整理——去头蹄——劈半——修整复验——出厂屠宰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宰前管理· 淋浴· 麻电· 放

血· 畜禽产品落地情况· 三腺摘除宰前管理按标准要求,宰前管理应做到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充分静养休息:12_24小时; 二是停食静养,充分喂水至宰前3小时; 三是应当善待畜禽,减少外伤. · 没做到以上三条的,可按违反《生猪屠宰操作规程》4.2和4.4条,依据《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进行处罚。淋浴管理淋浴,也是畜类屠宰的必须经过的一道程序。在《生猪屠宰操作规程》明确规定了宰前应当进行淋浴的要求。宰前淋浴的意义有三点:一是清除屠畜体表的污物,以防止污染车间;二是有利于麻电,由于畜体体表的湿润,有利于导电,从而有利于麻电;三是有利于放血。虽然,操作规程中,没有对淋浴的水温做出规定。但适宜的水温,(温水),有利于屠畜体毛细血管扩,有利于放血,同时也有利于麻电,减少出血点。因此,建议在淋浴时,使用温水冲淋。没做到淋浴的,可按违反《生猪屠宰操作规程》4.3规定,依据《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进行处罚。麻电管理目前,我省麻电方式五花八门,很不规。1、有的直接从220V 电压中接上一根电线,就实行电麻,这就不是致昏了,而是致死了。2、有的屠宰厂干脆就不采用电麻;3、有的屠宰厂电麻地方太大,屠畜未固定,对麻电人也是一种伤害。因此,在这方面,我们监管部门应当进行规。按照国家标准进行麻电。一是注意固定屠畜或在一个较为狭

生猪屠宰检疫规程完整

生猪屠宰检疫规程 1 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猪屠宰检疫的基本条件、生猪入场检查、检疫申报、宰前检疫、宰后检疫、检疫结果处理、检疫记录和检疫结果上报。本标准适用于生猪屠宰检疫。 2 规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6548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 GB16549畜禽产地检疫规。 GB12694肉类加工厂卫生规。 3 术语 3.1 定点屠宰厂:具有冷冻、分割能力的生猪屠宰加工企业。 3.2 定点屠宰点:不具有冷冻、分割能力的、产品鲜销当地的乡镇屠宰场。 4 基本条件 4.1 检疫设施 4.1.1 屠宰场应设检疫工作室,有与屠宰规模相适应的高温、化制、销毁等无害化处理设施。宰后检疫区光照度不低于220Lx,检疫点光照度不低于540Lx;检疫区配备检疫废弃物存放容器。

4.1.2 检疫工作室应配备更衣柜、检疫工具存放柜和检验工作台,配备刀、钩、棒、剪刀、镊子、瓷盘、放大镜、体温表、显微镜、载玻片、冰箱、电筒、快速检疫箱等检疫工具和消毒器具、消毒药物,配备检疫合格验讫印章和高温、化制、销毁印章。 4.2 检疫人员 4.2.1 检疫岗位由所辖区域县级以上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设置,与生猪屠宰规模、屠宰流程相适应。 4.2.2 检疫人员须取得国家颁发的动物检疫书和相关证件。 4.2.3 检疫人员上岗时应带检疫证件,佩带检疫标志,穿胶靴,着统一制式工作服、工作帽,备两套消毒好的直接接触屠体的检疫工具。 4.3 屠宰场所 4.3.1定点屠宰点应设有健畜圈、病畜圈和观察圈,屠宰点的设施设备须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取得《动物防疫合格证》。 4.3.2生猪屠宰加工企业的设施设备须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取得《动物防疫合格证》,并符合GB12694规定的卫生要求。 5 生猪入场检查 5.1 入场索证。生猪入场时,检疫员首先向货主索取检疫证明。5.1.1 县境的生猪,货主须持有《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 5.1.2 县境外运输进来的生猪,货主须持有《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明》。 5.2 验证查物。核对生猪数量,实施临床检查。 5.2.1 查验生猪数量、免疫标识。

生猪屠宰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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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猪屠宰管理制度 为加强生猪屠宰管理,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有关要求,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制定屠宰管理规定。 一、引用的相关标准。 1、生猪屠宰操作规程(GB/T 17236-1998) 2、生猪屠宰良好操作规程(GB/T 19479-2004) 3、生猪屠宰产品品质检验规程(GB/T 17996-1999) 4、肉类加工厂卫生规范(GB 12694-90) 5、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 16548-2006) 6、《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二、生猪屠宰及检验的工艺流程图。 具体见附图。 三、各屠宰及检验环节的具体操作。 按照屠宰及检验的工艺流程图,对各屠宰及检验环节的具体操作规范如下: 1、入厂检验: 索要产地检疫合格证明。 检查是否灌水。 2、病健分离。 在卸车的过程中,检验人员应当逐一检查生猪的健康状况,按检查结果进行分圈、编号。 健康生猪赶入待宰圈休息。 可疑生猪赶入隔离圈继续观察。对检出可疑病猪,经过充分饮水和休息后,恢复正常的,可以赶入待宰圈;症状仍不见缓解的,签发《急宰证》送急宰间进行急宰。 病猪及伤残猪,签发《急宰证》送入急宰间进行急宰。 死亡及患有传染病的,签发《无害化处理登记表》进行无害化处理。 3、停食管理:

应当停食静养12-24小时; 充分喂水至宰前3小时; 赶猪时,应按顺序赶送,不得采用脚踢、棒打等粗暴方式驱赶。 4、待宰检验: 检查待宰期间的停食静养是否达到3的要求。 对待宰生猪进行“动、静、饮水”观察,检查有无漏检病猪。 5、送宰检验: 送宰前,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确认健康的签发《准宰证》。 检查生猪通过通道是否按照要求执行。 检查生猪淋浴时是否按照7的要求执行。 6、签发《准宰证》 车间凭借宰前检验人员签发的《准宰证》进行屠宰生猪。屠宰头数必须与《准宰证》中的头数一致。 《准宰证》应当按与宰后检验登记记录一起,按要求进行保管。 7、淋浴 尽可能除去体表内的污物; 水压不宜过大,水温应当适中,尽可能不惊吓到生猪; 应从各个方面进行淋浴。淋浴间应设置不同方向和角度的喷淋装置。 8、致昏(麻电) 必须准确把握麻电的电压。人工麻电器:电压为70-90V,电流-1.0A,麻电作用时间1-3s,盐水浓度5%;自动电麻器:电压不超过90V,电流不应大于1.5A,麻电时间1-2s。 人工电麻时,应将生猪固定位置后,再进行麻电。 麻电操作人员应穿戴绝缘靴、绝缘手套,注意自身的防护安全。 猪被麻电后应保持心脏跳动,呈昏迷状态,不得使其致死。 9、刺杀放血 从麻电致昏到刺杀放血,不得超过30s,刺杀放血的刀口长度约为5cm,沥血时间不得少于5min。 正常情况下应当采用吊挂放血。

生猪屠宰加工工艺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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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猪屠宰加工工艺 生猪屠宰加工工艺流程示意图 1.屠宰加工工艺流程 健康猪进待宰圈→停食饮水静养12-24小时→宰前淋浴→瞬间击晕→拴腿提升→刺杀→沥血(沥血时间:5min)→毛猪屠体的清洗→烫毛→刨毛→修刮→胴体提升→燎毛→刷白清洗拍打→修耳道→封直肠(刁圈)→切去生殖器→剖腹折胸骨→取白内脏(白内脏放在白内脏检疫输送机的托盘内待检验)↓ 合格的白内脏进入白内脏加工间内处理 ↓ 胃容物通过风送系统输送到车间外约50米处的废弃物暂存间 →旋毛虫检验→预摘红内脏→取红内脏(红内脏挂在红内脏检疫输送机的挂钩上待检验)↓ 合格的红内脏进入红内脏加工间内处理 →预摘头→劈半→胴体和内脏的同步检验→去尾→去头→去前蹄 ↓ 不合格的胴体、红白内脏拉出屠宰车间高温处理 →去后蹄→去板油→白条修割→白条称重→冲淋→排酸(0-4℃) ↓↓ 鲜肉销售冷却肉销售 →分三段→分割部位肉→称重包装装盘→速冻或保鲜→脱盘装箱→冷藏→分割肉销售 2.剥皮猪屠宰加工工艺流程

健康猪进待宰圈→停食饮水静养12-24小时→宰前淋浴→瞬间击晕→拴腿提升→刺杀→沥血(沥血时间:5min)→毛猪屠体的清洗→ 去头→卸猪入预剥工位→去前后蹄和尾→预剥皮→机械剥皮→ ↓↓↓ 头蹄尾进头蹄尾加工间加工处理皮张入猪皮暂存间 →胴体提升→胴体修割→封直肠(刁圈)→去生殖器→剖腹折胸骨 →取白内脏(白内脏放在白内脏检疫输送机的托盘内待检验) ↓ 合格的白内脏进入白内脏加工间内处理 ↓ 胃容物通过风送系统输送到车间外约50米处的废弃物暂存间 →旋毛虫检验→预摘红内脏→取红内脏(红内脏挂在红内脏检疫输送机的挂钩上待检验)↓ 合格的红内脏进入红内脏加工间内处理 →劈半→胴体、红白内脏同步检验→去板油→白条修割→白条称重 ↓ 不合格的胴体、红白内脏拉出屠宰车间高温处理 →白条冲淋→排酸(0-4℃)→分三段→分割部位肉→称重包装装盘 ↓↓ 鲜肉销售冷却肉销售 →脱盘装箱→冷藏→分割肉销售 2

屠宰检疫规程

生猪屠宰检疫规程 1.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生猪进入屠宰场(厂、点)监督查验、检疫申报、宰前检查、同步检疫、检疫结果处理以及检疫记录等操作程序。 本规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猪的屠宰检疫。 2.检疫对象 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炭疽、猪丹毒、猪肺疫、猪副伤寒、猪Ⅱ型链球菌病、猪支原体肺炎、副猪嗜血杆菌病、丝虫病、猪囊尾蚴病、旋毛虫病。 3.检疫合格标准 3.1 入场(厂、点)时,具备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畜禽标识符合国家规定。 3.2 无规定的传染病和寄生虫病。 3.3 需要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合格。 3.4 履行本规程规定的检疫程序,检疫结果符合规定。 4.入场(厂、点)监督查验 4.1 查证验物查验入场(厂、点)生猪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佩戴的畜禽标识。 4.2 询问了解生猪运输途中有关情况。 4.3 临床检查检查生猪群体的精神状况、外貌、呼吸状态及排泄物状态等情况。 4.4结果处理 4.4.1 合格《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有效、证物相符、畜禽标识符合要求、临床检查健康,方可入场,并回收《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场(厂、点)方须按产地分类将生猪送入待宰圈,不同货主、不同批次的生猪不得混群。 4.4.2 不合格不符合条件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4.5 消毒监督货主在卸载后对运输工具及相关物品等进行消毒。 5.检疫申报

5.1 申报受理场(厂、点)方应在屠宰前6小时申报检疫,填写检疫申报单。官方兽医接到检疫申报后,根据相关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受理。受理的,应当及时实施宰前检查;不予受理的,应说明理由。 5.2 受理方式现场申报。 6.宰前检查 6.1 屠宰前2小时内,官方兽医应按照《生猪产地检疫规程》中“临床检查”部分实施检查。 6.2 结果处理 6.2.1 合格的,准予屠宰。 6.2.2 不合格的,按以下规定处理。 6.2.2.1 发现有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炭疽等疫病症状的,限制移动,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动物疫情报告管理办法》和《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等有关规定处理。 6.2.2.2 发现有猪丹毒、猪肺疫、猪Ⅱ型链球菌病、猪支原体肺炎、副猪嗜血杆菌病、猪副伤寒等疫病症状的,患病猪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同群猪隔离观察,确认无异常的,准予屠宰;隔离期间出现异常的,按《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等有关规定处理。 6.2.2.3 怀疑患有本规程规定疫病及临床检查发现其他异常情况的,按相应疫病防治技术规范进行实验室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实验室检测须由省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实验室承担。 6.2.2.4 发现患有本规程规定以外疫病的,隔离观察,确认无异常的,准予屠宰;隔离期间出现异常的,按《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等有关规定处理。 6.2.2.5 确认为无碍于肉食安全且濒临死亡的生猪,视情况进行急宰。 6.3 监督场(厂、点)方对处理患病生猪的待宰圈、急宰间以及隔离圈等进行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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