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药品不良反应

常见药品不良反应
常见药品不良反应

常见药品的不良反应

药品不良反应主要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

即使是比较安全的非处方药也是如此,它有防病治病的作用,也有不利于人体的不良反应。常见的不良反应有以下几种:

药物的副作用药品在规定常用剂量使用时出现的与防病治病目的无关的作用,这里强调应用“目的”,因为一种药物往往有多种作用,目的不同,其他作用就成为副作用了。如阿托品用于治疗胃痛时,常出现口干,心跳加快等副作用。如用于治疗有机磷农药中毒,则其口干、心跳加快等副作用又成为治疗作用了。又如阿司匹林,口服易致胃溃疡,甚至可致出血,这是其副作用,但将其用于预防心肌梗死(尤其是二级预防),这个副作用又成为治疗作用了。

药物的过敏反应过敏反应又称变态反应,是少数具有特异体质的患者对某些药物产生的异常反应,如口服阿司匹林,大多数人无异常反应,但少数人会发生皮疹、发热、皮炎、哮喘、白细胞减少,严重者可产生过敏性休克。个别药物可通过皮肤过敏试验减少过敏反应的发生,绝大多数药物都要提高警惕,尤其是对多种药物、食物有过敏反应者。

药物继发感染或二重感染主要表现在长期、大剂量使用广谱抗菌药,敏感的细菌被杀灭了,不敏感的细菌、真菌大量繁殖,从而引起新感染。如霉菌引起的鹅口疮,葡萄球菌引起的肠炎等。正因为如此,在遴选非处方药时,全身用的大量抗生素和合成抗菌药是不能入选的。当然也与防止产生耐药菌有密切关系。

毒性作用药物在常用剂量时,不会产生毒性反应,只有在过量、过久使用方可产生,如对乙酰氨基酚的肾毒性;链霉素、卡那霉素、庆大霉素等的肾毒性,各种抗肿瘤药的心脏毒性等。因此,必须按照说明书使用非处方药。

致畸作用:不少药物对胎儿的影响已被肯定,所以优生优育必须慎用药物,尤其是妊娠初期3个月内显得更为重要。

常见药物不良反应

精神科常用药物作用、不良反应 抗精神病药:是治疗精神病性症状的药物,临床上主要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或其它重性精神病,也称为强安定剂、神经阻滞剂。 不良反应及相应处理 1、常见副作用:口干、舌燥、鼻堵、乏力、思睡、心动过速、锥体外系反应。罕见副作用:阻塞性黄疸、粒细胞缺乏、视网膜色素沉着。其中以急性黄疸、粒细胞缺乏症、癫痫样发作、剥脱性皮炎、肝损害及低血压性休克最为严重,应高度重视! 2、原则上凡是在治疗过程中出现的各种不适和躯体改变,均应考虑是否与药物有关,通过减药或停药对此有鉴别和治疗意义。一般而言,抗精神病药无成瘾性,但可能产生躯体依赖。 不良反应具体划为几个方面 1、精神方面的不良反应 (1)过度镇静:无力、思睡,尤以氯丙嗪、氯氮平常见。 (2)药源性精神副作用:如意识障碍、消极忧郁、幻觉、躯体性妄想、缄默、紧样状态、兴奋躁动等。 药源性精神副作用:精神运动性兴奋表现为焦虑不安、激动、凶狠、敌意、极度兴奋和冲动、攻击行为,常为一过性,多见于治疗初期。不需特殊处理。 药源性精神副作用:意识障碍 意识障碍出现的程度不同,由意识模糊或梦幻样状态到谵妄状态。表现:定向力障碍、言语散漫、错觉、幻觉、兴奋躁动、刻板动作或冲动行为、生活不能自理。可伴脉速、出汗、震颤、构音不清、扩瞳等躯体症状。多见于:用药早期;大剂量用药或在剧增、骤停或更换药物时;联合用药;老年人、有脑器质性病变或躯体疾病者。处理主要为减药或停药。 药源性精神副作用:药源性抑郁状态 发生率依次为利血平、氟哌啶醇、氯丙嗪、奋乃静、三氟拉嗪。处理:及时减药、停药或加服抗抑郁药,严密观察以防意外。 药源性精神副作用:紧综合征 症状:缄默、木僵、违拗、蜡样屈曲,重者吞咽困难、生活不能自理,可出现神经系统体征,如腱反射亢进、膝踝痉挛、震颤等。处理:酌情减药、停药或加用抗帕金森药。 (3)惊厥:任一种酚噻嗪衍生物都可能诱发癫痫发作,以高剂量、低效价的氯丙嗪、氯氮平为多。处理方法:加药宜慢,可加用抗癫痫药如苯妥英钠,必要时减药、停药或换药,排除器质性疾患。

个例药品不良反应收集和报告指导原则

附件 个例药品不良反应收集和报告指导原则 (征求意见稿) 为规范药品上市后个例不良反应的收集和报告,指导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包括持有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生产企业,以下简称持有人)开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相关工作,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厅字〔2017〕42号)、《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1号),参照国际人用药品注册技术协调会《上市后安全性数据管理:快速报告的定义和标准》(ICH E2D),制定本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持有人开展个例药品不良反应的收集和报告工作。 本指导原则中个例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单个患者使用药品发生的不良反应。个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是指持有人按照监管部门要求的项目填写的个例药品不良反应及相关信息的表格或元素集合。 1.个例药品不良反应的收集 药品不良反应的收集和报告是最基础的药物警戒活动,收集个例药品不良反应并按要求向监管部门报告,是持有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持有人应建立面向医生、药师、患者的有效信息途径,收集来自医疗机构、经营企业、患者电话或投诉报告的不良反应,主动收集学术文献、临床研究、市场项目中的不良反应,拓展网络、数字媒体和社交平台等的信息收集途径。

1.1 非征集报告收集途径 非征集报告来源于医生、药师、患者等主动提供的自发报告,也包括来自学术文献和互联网及相关途径的报告。持有人采取适当的措施,鼓励医生、药师和患者报告不良反应,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手段干涉报告者的自发报告行为。 1.1.1 医疗机构 持有人应指定医药代表,通过日常拜访医生、药师或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等方式沟通,收集临床发生的药品不良反应信息。对医生、药师的访问应定期开展,进行良好的记录并保存。持有人或其经销商在与医疗机构签订药品购销合同时,应让医疗机构充分知晓持有人的不良反应报告责任,鼓励医生向持有人报告不良反应。 1.1.2 药品经营企业 持有人直接从药品零售企业收集不良反应信息,应确保药品零售企业知晓向其报告不良反应的有效方式。建议持有人建立药店定点收集计划,定期从指定药店收集报告,并对驻店药师或其他人员进行培训,使其了解信息收集的目标、方式、内容、技巧、存储要求等,确保不良反应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持有人通过药品经销商收集个例不良反应信息,双方应签订委托合同,持有人应定期评估经销商履行信息收集责任的能力,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信息收集的数量和质量。 1.1.3 电话和投诉 药品说明书、标签中公布的生产企业电话是患者报告不良反应、进行投诉或咨询的重要途径。持有人应指定人员负责该电话的接听,收集并记录患者或其他个人(如医生、药师、律师)报告的不良反应信息。电话应保持畅通,工作时间应有人接听,非工作时间应设臵语音留言。电话号码如有变更应及时更新说明书—2 —

关于药品不良反应上报的通知

关于各门店上报药品不良反应相关事项的通知 司属各门店: 新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已于2010年12月13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按照规定的要求,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应当主动收集药品不良反应,获知或者发现药品不良反应后应当详细记录、分析和处理,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见附表)并报告(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设区的市级、县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详细内容见质量信息22)。 现各地县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将各企业上报《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的份数纳入到对企业的日常监督考核之中,并在次年由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将各地主管部门上报的情况向全省进行通报,所以,各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非常重视此项工作,并将上报药品不良反应的考核指标下达到了各相关企业,根据各地市、县药监部门的规定,现特对各门店作如下要求: (一)本月15号之前,由各门店负责人或质量管理员填报1~2份《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销售5000元/天以上的门店报二份),株洲分公司的门店报质量部凌艳,长沙分公司的门店报质量部孟丽; (二)信息来源: 1、本门店所经营的药品,顾客使用后出现了药品说明书上所标明的或未标明的副作用,投诉到本门店的药品不良反应。 2、他门店或医疗机构所经营的药品,顾客使用后出现了一些副作用,到门店诉说的药品不良反应; 3、发现身边的亲朋好友用药后,出现或疑为的药品不良反应; (三)填报表格已更新,请用新表(见附表): (四)考核:请各门店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并组织门店的员工进行学习,该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为门店店长(柜长),请各门店按期限完成,按时上报药品不良反应表格到指定的工作人员,对未上报《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的直营门店,不享受当月质量管理员的奖励;加盟店和创业店质量部将按照50元/份的标准对门店实行考核。 特此通知! 质量部 2011-10-31

常见药物不良反应

常见药物不良反应 精神科常用药物作用、不良反应 抗精神病药:是治疗精神病性症状的药物,临床上主要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或其它重性精神病,也称为强安定剂、神经阻滞剂。 不良反应及相应处理 1、常见副作用:口干、舌燥、鼻堵、乏力、思睡、心动过速、锥体外系反应。罕见副作用:阻塞性黄疸、粒细胞缺乏、视网膜色素沉着。其中以急性黄疸、粒细胞缺乏症、癫痫样发作、剥脱性皮炎、肝损害及低血压性休克最为严重,应高度重视! 2、原则上凡是在治疗过程中出现的各种不适和躯体改变,均应考虑是否与药物有关,通过减药或停药对此有鉴别和治疗意义。一般而言,抗精神病药无成瘾性,但可能产生躯体依赖。 不良反应具体划为几个方面 1、精神方面的不良反应 (1)过度镇静:无力、思睡,尤以氯丙嗪、氯氮平常见。 (2)药源性精神副作用:如意识障碍、消极忧郁、幻觉、躯体性妄想、缄默、紧张样状态、兴奋躁动等。 药源性精神副作用:精神运动性兴奋表现为焦虑不安、激动、凶狠、敌意、极度兴奋和冲动、攻击行为,常为一过性,多见于治疗初期。不需特殊处理。 药源性精神副作用:意识障碍 意识障碍出现的程度不同,由意识模糊或梦幻样状态到谵妄状态。表现:定向力障碍、言语散漫、错觉、幻觉、兴奋躁动、刻板动作或冲动行为、生活不能自理。可伴脉速、出汗、震颤、构音不清、扩瞳等躯体症状。多见于:用药早期;大剂量用药或在剧增、骤停或更换药物时;联合用药;老年人、有脑器质性病变或躯体疾病者。处理主要为减药或停药。 药源性精神副作用:药源性抑郁状态 发生率依次为利血平、氟哌啶醇、氯丙嗪、奋乃静、三氟拉嗪。处理:及时减药、停药或加服抗抑郁药,严密观察以防意外。 药源性精神副作用:紧张综合征 症状:缄默、木僵、违拗、蜡样屈曲,重者吞咽困难、生活不能自理,可出现神经系统体征,如腱反射亢进、膝踝痉挛、震颤等。处理:酌情减药、停药或加用抗帕金森药。 (3)惊厥:任一种酚噻嗪衍生物都可能诱发癫痫发作,以高剂量、低效价的氯丙嗪、氯氮平为多。处理方法:加药宜慢,可加用抗癫痫药如苯妥英钠,必要时减药、停药或换药,排除器质性疾患。 10 / 1 常见药物不良反应 (4)锥体外系反应(EPS):有五种表现形式1)药源性帕金森氏综合征:四个特征:运动不能、肌肉强劲、震颤、植物神经功能紊乱。2)静坐不能。3)急性肌张力障碍。以上三种锥体外系反应均可减药、停药、合用对抗药。4)迟障(TD):处理:减、停、换药。停抗胆碱能药;对症治疗选用多巴胺耗竭剂,多巴胺阻滞剂;抗组胺药非那根;促大脑代谢药;抗焦虑药安定。说明:TD重在预防。5)兔唇综合征:停药可消失,抗震颤麻痹药可能有效。 (5)植物神经系统:轻的不必处理,如症状持续发展并渐趋严重,则可能出现抗胆碱能中毒综合征或抗胆碱能危象。此时应停药,可用毒扁豆碱1-2mg肌注。恶性综合征:临床表现为显著的帕金森氏综合征,植物神经功能紊乱,可伴高热、意识障碍,可能与药物锥体外系反应和体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管理程序

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药品不良反应(ADR)监察报告。 2.职责 综合部:负责收集、整理ADR的信息,并进行分析、评估、分类。 负责组织讨论ADR处理方案(措施),以及方案(措施)的制订,提交审批。 负责ADR处理方案(措施)的具体实施、跟踪、监督、检查及所有资料的收集、 整理、建档。并将ADR报告给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质量部:负责组织对B型ADR进行生产过程及质量检验、质量监督管理方面的调查。 3.内容 3.1.定义 3.1.1.药品不良反应(简称ADR) 药品不良反应主要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 药品不良反应包括药品引起的副作用、毒性反应、后遗反应、过敏反应、特异质反应、致畸、致癌、致突变作用以及对生育力的影响等。根据药物不良反应的临床表现与药物药理作用的关系,一般将药品不良反应分为A型和B型。 3.1.2.A型药品不良反应 是指由于药物的药理作用增强所引起的不良反应,其程度轻重与用药剂量有关,一般容易预测,发生率较高而死亡率较低。 3.1.3.B型药品不良反应 是指与药物常规药理作用无关的异常反应,通常难以预测在具体病人身上是否会出现,在药物研究阶段的常规毒理学试验中难以发现,一般与用药剂量无关,发生率较低但死亡率较高。 3.2.范围 3.2.1.所有危及生命、致残直到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的不良反应。 3.2.2.新药投产使用发生的各种不良反应。 3.2.3.疑为药品所引致的突变、癌变、畸形。 3.2. 4.各种类型的过敏反应。 3.2.5.非麻醉药品产品的药物依赖性。 3.2.6.疑为药品间相互作用导致的不良反应。 3.2.7.其它一切意外的不良反应。

最新药品不良反应填写规范资料

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填写录入规范 (试行) 总则 1.目的:为了规范报表填写录入,提高报表质量,加快上报效率,提取有效预警信号,综合我院日常报表填写录入存在的问题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填报要求,特制定本规范。 2.依据:《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和《江苏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暂行规定》。第二章基本要求 3.《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的填报内容应真实、完整、准确,符合规定时限。 新的、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应当在15日内报告,其中死亡病例须立即报告;其他药品不良反应应当在30日内报告。有随访信息的,应当及时报告。(此为上报监测中心时限) 4.药品不良反应名称填写应准确、完整。新的药品不良反应要认真核对说明书。 5.所有的不良反应要核对是否有并用药品。 6.不良反应过程描述及处理情况应详细规范填写,如有并用药品,则应包含并用药品使用情况。 7.药品信息项下的怀疑和并用药品的药品通用名称、药品生产企业名称、药品生产批号应真实、完整、准确。生产批号应认真核对,必要时进行核实。有并用药品的,药品信息项不能缺少并用药品信息。 8.审核员在收到报告表之后,要对报告表进行认真审核,如发现生产企业名称相同、不良反应表现类似、不良反应发生时间和地点比较集中、药品名称和批号相同等聚集性特点的报告,应密切关注,及时进行核实,报告医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办公室,由医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办公室报告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上报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第三章一般信息 9.报告类别:新的□严重□一般□ 分一般的、严重的、新的一般、新的严重四类。 (1)一般的:是指药品说明书中载明的不良反应; (2)严重的:是指药品说明书中载明且符合严重药品不良反应判定5条标准之一的;

药学毕业论文常见药物不良反应的一般规律及特点

常见药物不良反应的一般规律及特点 药品不良反应(ADR)是指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或意外的有害反应,以下是搜集整理的常见药物不良反应一般规律探究的论文范文,供大家阅读查看。 上世纪60年代初期发生的震惊世界的“反应停”事件,使许多国家都意识到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在临床用药中的重要性。随着大量高效、高选择性和治疗剂量范围窄的药物不断上市,且联合用药机会大大增加,使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不断增加,这也使ADR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开展药物不良反应工作的目的就是要通过药物监测提高广大医务人员对安全合理用药的重视,定期分析导致ADR发生的因素,尽量减少和避免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2]。作为一所三甲医院,来我院就诊的患者人数众多,因此,明确开展ADR监测,对促进安全合理用药,减少药物不良反应造成的药源性疾病对人们身体健康的危害是非常必要的。本文对我院2012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上报的568例有效ADR报告表进行统计分析,探讨常见药物不良反应的一般规律及特点,为临床合理用药提供参考。 1资料与方法 1.1资料查阅我院于2012年1月1日-12月31日报告ADR共568例。

1.2方法采用回顾性调查法分别按患者年龄、药物剂型及给药途径、药物种类、ADR累及器官或系统以及临床表现进行统计分析。 2结果 2.1患者年龄与ADR发生的关系从年龄分布来看大于60岁老 人(180例,占31.69%)和小于14岁儿童(103例,占18.13%)是发 生不良反应的主要人群,两者共占发生ADR的一半(共283例);且 是发生严重或新的药物不良反应的重点人群(严重或新的ADR共10例,占71.43%)。见表1。 2.2给药途径与ADR发生的关系通过对不同给药途径的分析发现,引起ADR发生最多的为静脉给药(占72.89%),口服和其它给 药方式占较小的比例。其中静脉滴注给药有8例发生严重不良反应,2例新的一般不良反应;口服给药有3例发生严重不良反应,1例新的一般不良反应。见表2。 2.3药物种类与ADR发生的关系通过对药物所属类别进行分类统计得出,568例ADR报告中涉及多类别药物,ADR发生率最高的 药物为抗菌药物(排名前20位中占8个品种),其次为中药注射剂 和抗肿瘤药物及生物制剂。抗菌药物中青霉素和头孢菌素类不良 反应发生例数最多,占据前三位,分别是阿洛西林(30例)、头孢 呋辛(20例)、头孢他啶(19例)。见表3。 2.4ADR累及的器官或系统及临床表现对ADR累及的器官或系

医疗药品不良反应基础知识概述

药品不良反应知识 药物是人们与疾病作斗争的重要武器,它具有两重性,一方面是预防和治疗疾病的重要手段,另一方面它又可能引起一些不良反应,甚至导致另一些疾病。能够引起不良反应的药物专门多,按其来源分类,可包括植物药、动物药、矿物药、抗生素、生物制品、人工合成药、中成药等;假如按照药理作用分类,其几乎能够包括迄今为止临床应用中所有类不的药物。 药品不良反应可侵及人体的各个器官和系统,包括呼吸系统、循环系统、消化系统、血液系统、神经、精神系统等等,以及致突变、癌变和畸形等。 药品不良反应具有自限性特点,发觉早,处理及时,大部分患者都能够自行恢复。假如差不多出现了严峻反应甚至阻碍到人体的组织器官功能,除停药外,还应及时进行对症处理和治疗。 了解和学习有关药品不良反应的相关知识,加强医务人员和患者

在用药过程中的监控意识,是保证安全合理用药,提高医疗质量的重要环节。 一、药品不良反应差不多概念 (一)药品不良反应的定义 药品不良反应(Adverse Drug Reactions,简称ADR)要紧是指合格的药品在预防、诊断、治疗疾病的过程中,在正常用法、用量情况下出现的与用药目无关的有害反应。这些反应不同程度地损害着人体健康,甚至危及生命。 严格地讲,ADR要紧是指常规剂量下出现与治疗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而广义的药品不良反应还应包括超剂量给药、意外给药、蓄意给药、药物治疗错误、药物滥用、药物相互作用引起的各种不良后果。据此,药品不良反应的判定必须具有以下三点: 第一、药品必须是合格的。所谓合格药品,指的是符合我国《药品治理法》和国家药品标准并经药品监督治理部门批准生产的药品。假药、劣药产生的不良后果不属于药品不良反应范畴。 第二、患者使用药品和医师指导用药必须符合药品讲明书的规定或没有违反药品的配伍禁忌以及用法用量。误用、滥用药物所造成的后果不属于药品不良反应。 第三、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与用药目的无关或出乎事先预料。

科室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登记本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 登记本 科室: 年份: 金秀瑶族自治县瑶医医院

使用说明 一、本手册内容作为科室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工作的考核依据,必须按时如实填写。 二、记录本由科室指定专人填写,注意保管,人员变更时及时移交。 三、记录本按年度编制,每年一册,已填写的记录本由科室妥善保存备查,保存期限3年。 四、科室发现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根据事件性质上报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同时做好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登记工作,并积极进行自查整改,年终进行总结。 五、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对科室上报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进行反馈,根据附表1记录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处理的内容,一式两份,一份科室存档,一份主管部门存档。 六、根据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所属类别不同,划为7类: A、诊疗问题:包括错误诊断、严重漏诊、错误治疗、治疗不及时、院内感染等。 B、不良药物治疗:包括错用药、多用药、漏用药、输液反应、输血反应、药品不良(事件)等。 C、意外事件:包括跌倒、坠床、烫伤、自残、自杀、失踪、猝死等。 D、辅助检查问题:包括报告错误、标本丢失、标本错误、检查过程中出现严重并发症等

E、手术相关问题:如手术患者、部位和术式选择错误、患者术中死亡、术中术后出现并发症、手术器械遗留在体内、住院期间同一手术的再次手术、麻醉相关事件等。 F、医患沟通:包括医患沟通不良、医患语言冲突、医患行为冲突等。 G、其他非上列导致医疗不良后果的事件。 七、不同类型报告接收报告部门 (1)医疗不良事件上报医务科 (其中门诊发生的医疗不良事件上报门诊部) (2)感染相关不良事件上报院感科 (3)药品不良反应(事件)上报药剂科 (4)器械不良事件上报供应科 (5)设施不良事件上报总务科 (6)服务行风不良事件上报监察处 (7)环境、保卫安全不良事件上报保卫科

学会收集和上报药品不良反应

任务四学会收集和上报药品不良反应 随着新药开发使药品品种和数量不断增多,以及合并用药与长疗程用药现象不断 增加,药品不良反应的严重性逐渐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而药品不降厅府豁测更成为全球共同关注的热点。 一、药品不良反应概述 (-)药品不良反应相关概念 1. 药品不良反应 (adverse drug reaction, ADR) 我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对药品不良反应的定义是指合格 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或意外的有害反应。而世界卫生组织(WHO)对药品不良反应的定义是指预防、诊断、治疗疾病或改帮学理功能过程中,人接受正常剂量的药物时出现的任何有害的且非预期的反应。 2. 药品不良事件 (adverse drug event, ADE) 药物治疗过程中出现的不良临床事件,它不一定与该药有因果关系。 3. 不良事件 (adverse event, AE) 是指治疗期间所发生的任何不利的医疗事件。 AE用药期间。ADE因果关系。ADR 不良事件、药品不良事件与药品不良反应的关系 不良事件若发生于药品治疗期间则称为药品不良事件,但该事件并非一定与用药 物有因果关系,但如果存在因果关系则为药品不良反应。 4.药品严重不良反应/事件 指因使用药品引起以下损害情形之一的反应,包括: (1)引起死亡。 (2)致癌、致畸、致出生缺陷。 (3)对生命有危险并能够导致人体永久的或显著的伤残。 (4)对器官功能产生永久损伤。 (5)导致住院或者住院时间延长。 (6)导致其他重要医学事件,如不进行治疗可能出现上述所列情况的。 5.新的药品不良反应 是指药品说明书中未载明的不良反应。说明书中已有描述,但不良反应发生的性 质工程度、后果或者频率与说明书描述不一致或者更严重的,按照新的药品不良反应处理。 6.药品突发性群体不良反应寡件 是指同一药品(指同一生产企业生产的同一药品名称、同一剂型、同一规格的药品)在使用过程中,在相对集中的时间、区域内,对一定数量人群的身体健康或者生命安全造成损害或者威胁,需要予以紧急处置的事件。 7.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率 十分常见:发生率〉1/10:常见:川00〈发生率《1110:偶见:Mooo《发生率 1/100; 罕见:1110000《发生率《1八000:十分罕见:发生率〈1/10000 8.其他说明 (1)怀疑药品:是指患者使用的怀疑与不庤反府节律有关的药品。 (2)并用药品:指发生此药品不良反应时患者除怀疑药品外的其他用药情况,包 括患者自行购买的药品或中草药等。

药品不良反应

药品不良反应 篇一:药品不良反应概述 药品不良反应概述 第一节药品不良反应定义 广义的药品不良反应是指用药引起的任何不良情况。其中包括超剂量用药、意外给药、蓄意用药、药物滥用、药物相互作用所引起的不良后果。 WHO对药物不良反应的定义:在预防、诊断、治疗目的无关的反应。该定义排除了有意的或意外的过量用药或用药不当。 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的定义:在正常用法用量情况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包括副作用、毒性作用、后遗效应、继发反应、过敏反应、特异性遗传素质等。与WHO对药品不良反应的定义一样,排除了有意的或意外的过量误用、药物滥用(包括吸毒)、不按规定方法使用药品等情况引起的责任性或刑事性事件。这种设定是为了便于监测报告制度的建立和工作的开展。 研究药物不良反应将有利于促进合理用药。临床合理用药必须掌握的两个要点即有效性和安全性。前者是指对症选药,即使所选药物的作用符合于治病的要求,后者是指避免或减少药物不良反应和药源性疾病的发生。 第二节药品不良反应分类 一药品不良反应按发病机制分类

不良反应的分类,揭示了药物与机体间的相互关系,使人们关注引起同类反应的共同因素和表现形式,从而采取相应的共同的措施进行治疗和预防。传统的分类方法通常把药物不良反应分为A型、B 型和C型三大类。这种简单明了的分类从1977年廷至今天,但因为粗略,不能准确地把各种不良反应的成因机制归于某类,因此就出现了目前新的、内容更丰富、定义更准确的分类方法,即A、B、C、D、E、F、G、H、U共九类。新的分类方法保留了A类,对B类则重新进行了定义和划分。 A型反应:又称为剂量相在的不良反应。它是药物常规药理作用的廷伸和发展,反应程度与药物在体内浓度高低密切相关,因此本型反应是可以预测的,在人群中发生率高,死亡率低。毒副作用是本型反应主要内容,其它还有过度反应、首剂反应、撤药反应、继发反应、药物依赖性等。 B型反应:又称质变异常性不良反应,它是一种与药物常规药理作用无关的异常反应,常规毒理筛选不能发现,难预测,发生率低而死亡率高。B型不良反应又可分为药物异常性和病人异常性两种,如特异性遗传素质反应,药物变态反应。 C型反应:一般在长期用药后出现,难以预测。其特点是:背景发生率高、非特异性、没有明确的时间关系、潜伏期长、不可重现。 有些药物反应难以用A型或B型反应来分类,如由于药物作用诱发的人体免疫功能低下而引起的患病率增加,药物引起三致作用、二

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第57期)

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 警惕别嘌醇片引起地重症药疹 年月日发布 编者按: 药品存在两重性,它具有治疗疾病地作用,但也存不良反应.无论是药品上市前审评还是上市后再评价,都需要衡量治疗人群使用药品获得地治疗收益和可能面临地风险,如果治疗收益大于风险,一般认为这个药品是安全地.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制度是我国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而建立地一项制度.《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以下简称《通报》)公开发布以来,对推动我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全起到了积极作用.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别嘌醇为次黄嘌呤地异构体,是黄嘌呤氧化酶()地抑制剂,可阻止次黄嘌呤和黄嘌呤代谢为尿酸,从而减少尿酸地生成,是目前唯一能抑制尿酸合成地药物,在高尿酸血症等症地治疗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随着药品地大量应用,其不良反应也日益凸显,尤其是与用药相关地重症药疹情况.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目前,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病例报告数据库数据显示,别嘌醇片导致地严重不良反应以及临床地不合理使用情况仍较为突出,为使医务人员、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以及公众了解别嘌醇片地安全性问题,现对该药品地重症药疹情况予以通报,提示服用别嘌醇片后,如果出现任何皮肤反应或其他超敏反应体征应当立即停药,及时到皮肤科诊治.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本通报旨在提醒广大医务人员充分了解可能产生严重不良反应地风险,严格掌握适应症,加强合理用药和用药监护;相关生产企业应加强药品上市后不良反应监测并积极开展质量方面地研究,尽快完善药品说明书地相关安全性信息,同时做好别嘌醇片安全用药宣传和培训,指导临床合理用药,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将继续关注该产品地安全性问题,及时反馈相关信息,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警惕别嘌醇片引起地重症药疹 别嘌醇()为次黄嘌呤地异构体,是黄嘌呤氧化酶()地抑制剂,可阻止次黄嘌呤和黄嘌呤代谢为尿酸,从而减少尿酸地生成,是目前唯一能抑制尿酸合成地药物.临床主要用于:①原发性和继发性高尿酸血症,尤其是尿酸生成过多而引起地高尿酸血症;②反复发作或慢性痛风者; ③痛风石;④尿酸性肾结石和(或)尿酸性肾病;⑤有肾功能不全地高尿酸血症.剂型为片剂.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年月日至月日,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病例报告数据库共收到别嘌醇片不良反应事件病例报告例,严重不良反应事件病例报告例.严重不良反应事件累及系统排名前三位地依次为:皮肤及其附件损害、胃肠道损害、全身性损害,三者合计占总例次地.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一、别嘌醇片地严重皮肤及其附件损害 别嘌醇片严重皮肤及其附件损害主要表现为重症药疹,如:剥脱性皮炎(例)、重症多形红斑型药疹(例)、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例).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典型病例】 患者,男,岁,因“高尿酸血症”口服“别嘌醇片”,日次.连续服用天后,全身初见皮疹,类似麻疹,并开始发热℃,后升高至℃.患者在外院一直以“病毒疹” 治疗,后出现全身皮肤脱落,尤以面部为重,并有红肿.经检查发现患者谷丙转氨酶为,肝功能异常,诊断为:剥脱性皮炎.停用“别嘌醇片”,予“葡萄糖酸钙注射液”、“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复方倍他米松注射液”抗过敏,“多烯磷脂酰胆碱胶囊”护肝治疗.天后症状明显改善,天后全身(特别面部)不再脱皮,红肿消退,皮肤仅有少许发红,体温恢复正常.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典型病例】

药品不良反应摘要

在一种新药或药品的新用途的临床试验中,其治疗剂量尚未确定时,所有有害而非所期望的、与药品应用有因果关系的反应,也应视为药品不良反应。 在药理学中,指某种药物导致的躯体及心理副反应、毒性反应、变态反应等非治疗所需的反应。可以是预期的毒副反应,也可以是无法预期的过敏性或特异性反应。在物质使用中,包括用药所致的不愉快的心理及躯体反应。 按正常用法、用量应用药物预防、诊断或治疗疾病过程中,发生与治疗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其特定的发生条件是按正常剂量与正常用法用药,在内容上排除了因药物滥用、超量误用、不按规定方法使用药品及质量问题等情况所引起的反应。 定义凡用药后产生与用药目的不相符的并给病人带来不适或痛苦的反应统称为不良反应(adverse reaction)。药物的不良反应包括副作用(side effects)、毒性反应(toxic reaction)、变态反应(allergic reaction)、后遗效应(after effect)、继发效应(secondary effect)、特异质反应(idiosyncratic reaction)及三致(致癌carcinogenesis、致畸teratogenesis、致突变mutagenesis)作用。一般是可预知的,但有的是不可避免的,有的则是难以恢复的。 药物的后遗反应 指停药后的生物效应,例如服用巴比妥类药物,次日的宿醉现象,停药后可消失。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引起耳蜗神经损害很难恢复,可成为永久性耳聋。过敏反应药物刺激机体而发生的不正常的免疫反应。药物在体内与高分子载体蛋白结合形成抗原,刺激机体产生抗体,药物再次进入机体发生抗原抗体反应导致过敏反应性疾病。 特异质反应少数人用药之后,会发生于药理作用无关的反应。多数是由于个体生化机制异常,比如缺乏某种药物代谢酶所形成依赖性喉,断药后体内不能维持正常生理机能,出现戒断综合征,有时很严重,可发生惊厥,甚至死亡。 药物的致畸作用 在妊娠期内,特别是头三个月胎儿器官形成期,此时某些药物可作用于胎儿而形成先天畸形。 药物的致癌作用 具有致癌作用的药物称致癌因子,不少化学药品属于此类物质。 药物的致突变作用 遗传因子DNA的构成发生突然变异和染色体异常,可引起此变异的因子称变异原。短时间内变异原通过机体内因起作用,发生显著的生物学变异,如畸胎或肿瘤的生成。

个例药品不良反应收集和报告指导原则

附件 个例药品不良反应收集和报告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 为规范药品上市后个例不良反应的收集和报告,指导药品,以下业明文件的生产企上市许可持有人(包括持有药品批准证简称持有人)开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相关工作,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 器械创新的意见》(厅字号)、《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42〔2017〕 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号),参照国际人用药品注册技术协81 调会《上市后安全性数据管理:快速报告的定义和标准》(ICH ),制定本指导原则。E2D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持有人开展个例药品不良反应的收集和 报告工作。本指导原则中个例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单个患者

使用药品发生的不良反应。个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是指持有人按照监管部门要求的项目填写的个例药品不良反应及相关信息的表格或元 素集合。 1.个例药品不良反应的收集药品不良反应的收集和报告是最基础的药物警戒活动,收集个例药品不良反应并按要求向监管部门报告,是持有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持有人应建立面向医生、药师、患者的有效信息途径,收集来自医疗机构、经营企业、患者电话或投诉报告的不良反应,主动收集学术文献、临床研究、市场项目中的不良反应,络、数字媒体和社交平台等的信息收集途径。拓展网. 非征集报告收集途径 1.1 非征集报告来源于医生、药师、患者等主动提供的自发报告,报告。持有人采取联网及相关途径的也包括来自学术文献和互适当的措施,鼓励医生、药师和患者报告不良反应,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手段干涉报告者的自发报告行为。 医疗机构 1.1.1 持有人应指定医药代表,通过日常拜访医生、药师或通过电应品不良反发生的药子邮件、电话、传真等方式沟通,收集临床信息。对医生、药师的访问应定期开展,进行良好的记录并保存。持有人或其经销商在与医疗机构签订药品购

药物不良反应常见原因分析

药物不良反应常见原因分析 药品是一种特殊商品,在防病治病、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市场经济条件下,受急功近利的物欲刺激影响,使临床合理用药,合理治疗的传统医德受到打击和挑战,临床治疗中的不合理用药,引发了众多的医源性不良反应,甚或引起医疗差错事故,现药品是一种特殊商品,在防病治病、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市场经济条件下,受急功近利的物欲刺激影响,使临床“合理用药,合理治疗”的传统医德受到打击和挑战,临床治疗中的不合理用药,引发了众多的医源性不良反应,甚或引起医疗差错事故,现将药物不良反应常见原因分析如下。 1.超量应用 某些药物其治疗量与中毒量非常接近,临床应用,有严格的规定,尤其是儿童,要严格按照公斤体重核算药物用量,稍有超量,就会出现严重的毒副作用,造成无可挽回的后果,如辽宁省某市中心医院,1997年7月在治疗急性肠炎患儿时,静脉点滴磷霉素钠,药物剂量超过正常量3倍,输液过程中,患儿出现腹痛,抽搐,最后因呼吸、循环衰竭死亡;另有报道,某个体诊所业主,无证行医,在为一婴儿治病时,超剂量用药,两种药品用量超出正常用量的10倍以上,导致患儿死亡,构成一级医疗事故。 2.药品质量不纯 药品质量不纯与其不良反应的发生关系密切。据李燮彬报道,青霉素精制品皮试阴性肌注后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为0.20%,而一般正常品发生率为0.43%,统计学处理,差异有非常显着性,(P<0.01)。另外,抗生素制剂中有大量的微细结晶、聚合物或降解物,输液中的微粒异物可导致静脉炎,在输液装置上加“终端滤器”,可防止或减少静脉炎的发生;另据赵誉华报道,在21例静脉点滴丹参注射液出现的输液反应当中,送检9例,结果热原反应阳性者5例(占55%),并将同批号丹参注射液5盒(50支),按药典要求用3只家兔进行测定,结果初测和复测均显示热原阳性。 3.过敏反应 随着医药卫生事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医药品种用于临床,引起过敏反应的药物种类逐渐增多。唐静怡等统计了一组病例,药典未规定需先行做过敏试验的药物中,有52种药物导致了过敏反应猝死;有些药物试验阴性而用药过程中出现反应;部分药品在常规做过敏试验时,即可发生过敏性休克,更需注意的是,某些抗过敏药物本身也能引起过敏反应。 4.给药方法不当 临床用药,有严格规定,违规操作,会增加副作用。据郑玲等报道,某心衰患者,护士未严格执行医嘱,将应该静脉点滴的维生素C7g未稀释直接静脉输入,5min后,患者局部剧烈疼痛,静脉沿线明显红肿、压痛,经硫酸镁湿敷了3d后红肿始退,但血管仍呈条索状硬化。 5.违反操作常规 医疗工作人命关天,须严肃认真,一丝不苟,每个环节的敷衍了事,马马虎虎,都会造成严重后果。据窦氏报道,某患儿行唇裂修补术,术前护士将吗啡误为阿托品而注射,造成中毒,幸抢救及时而获救;另一8个月的支气管炎患儿,医生处方氨茶碱20mg,每日3次口服,药房人员误将10mg1片的氨茶碱拿成100mg1片,且分装2袋,也未向患儿家属交待清楚,结果每次服每袋中2片,实际每次服用400mg,较原量大20倍,造成严重中毒;临床护理中,违反操作规程,同样会酿成恶果,唐静怡等曾报道了2例猝死病人,均系未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将药物用错病人所造成。 6.忽视某些药物排泄特点 某些药物,能通过乳汁排泄,忽视此等特点,会殃及乳儿。据窦氏报道,2例冬眠灵中毒的患儿皆系其母服用冬眠灵所致;另据潘月清报道,一足月顺产正常男婴的妇女,产后3个月内因放置节育环出现“子宫功能性出血”而服妇康片,每次4片,每日3次,连服1个月后,使本来毛发乌黑、发育正常的乳儿造成内分泌紊乱,从而出现毛发白色、皮肤干燥、不出汗、烦躁哭闹、食欲不振、睡眠等一系列类似西蒙综合症和早老症的现象。 7.忽视药物副作用

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登记本.doc

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登记本 年

药剂科

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登记本 ADR信息监测员: 赠送资料 青花鱼(北京)健康产业科技有限公司 2018年财务分析报告 1 .主要会计数据摘要 2 . 基本财务情况分析 2-1 资产状况 截至2011年3月31日,公司总资产20.82亿元。 2-1-1 资产构成 公司总资产的构成为:流动资产10.63亿元,长期投资3.57亿元,固定资产净值5.16亿元,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1.46亿元。主要构成内容如下:

(1)流动资产:货币资金7.01亿元,其他货币资金6140万元,短期投资净值1.64亿元,应收票据2220万元,应收账款3425万元,工程施工6617万元,其他应收款1135万元。 (2)长期投资:XXXXX2亿元,XXXXX1.08亿元,XXXX3496万元。 (3)固定资产净值:XXXX净值4.8亿元,XXXXX等房屋净值2932万元。 (4)无形资产:XXXXXX摊余净值8134万元,XXXXX摊余净值5062万元。 (5)长期待摊费用:XXXXX摊余净值635万元,XXXXX摊余净值837万元。 2-1-2 资产质量 (1) 货币性资产:由货币资金、其他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应收票据构成,共计9.48亿元,具备良好的付现能力和偿还债务能力。 (2) 长期性经营资产:由XXXXX构成,共计5.61亿元,能提供长期的稳定的现金流。 (3) 短期性经营资产:由工程施工构成,共计6617万元,能在短期内转化为货币性资产并获得一定利润。 (4) 保值增值性好的长期投资:由XXXX与XXXX的股权投资构成,共计3.08亿元,不仅有较好的投资回报,而且XXXX的股权对公司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以上四类资产总计18.83亿元,占总资产的90%,说明公司现有的资产具有良好的质量。2-2 负债状况 截至2011年3月31日,公司负债总额10.36亿元,主要构成为:短期借款(含本年到期的长期借款)9.6亿元,长期借款5500万元,应付账款707万元,应交税费51万元。 目前贷款规模为10.15亿元,短期借款占负债总额的93%,说明短期内公司有较大的偿债压力。结合公司现有7.62亿元的货币资金量来看,财务风险不大。 目前公司资产负债率为49.8%,自有资金与举债资金基本平衡。 2-3 经营状况及变动原因

药品不良反应总结

药品不良反应工作总结 2017年我院不断加大措施、健全组织、完善制度、强化督导,促进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顺利开展,取得了一些成绩,为做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作出了积极努力,现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任务 为了加强对我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工作顺利的开展,经我院院务会决定成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领导小组,小组由院长张广海担任组长,小组办公室设在本院,以此负责全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报工作。我院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年初就联合召开了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将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切实做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数据的分析评价以及药品不良反应的宣传培训和信息的收集、上报工作,推动监测报告工作广泛、深入、扎实的展开。 二、健全组织,完善制度。 我院根据上级部门对药品不良反应的工作部署和领导要求,为确保我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健康顺利开展,通过不断加强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人员培训等三项措施,促进了全院监测工作正常运转,具体如下: 一是建立健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的体制和工作机制,成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领导小组,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点;明确我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联络员,具体负责本院与上级不良反应检测中心的联系沟通工作,实行实时督报制度,各科室在规定日期集中报送监测信息,杜绝漏报、瞒报、不报现象。 二是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员库,各信息员要做到反馈灵敏、报告及时,形成层层有人管、层层有人抓的良好

局面,使我院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及监测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是加强培训,我院派负责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收集工作的同志多次参加了市药监局组织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培训会议,同时又多次组织我院工作人员在全院大会上学习药不良反应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明确了开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是医务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通过这些有效措施,提高了他们的认识,丰富了专业知识,增强了对做好监测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心。 截止2017年12月,我院共上报不良反应检测病例3例,3例都是药品不良反应,完成了2017年的任务,同时,对各个监测点的信息上报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未发生一起漏报、瞒报、迟报现象,上报率达100%,做到了准确、科学、及时,而且不断提高了监测报告的质量和水平。 三、但还存在一定的问题: 1、对事件报告的“关联性”评价不够规范,可能和不可能等关联性评价混淆不清。 2、医学术语匮乏,在事件报告的描述中不会运用相关的医学术语去描述临床症状。 3、责任心不强。在事件报告表中,有些厂家的药品商品名和通用名是相同的,或者在商品名称的填写处填写成通用名 四、对药品不良反应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如下: 1、加强培训科室医务人员对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的概 念,能准确定义不良反应事件,防止漏报。 2、对于科室隐瞒不报的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加大处罚力度,避免造成不良后果,一旦发生药品不良反应,须引起科

药品不良反应管理制度

药物不良反应报告及管理制度 一.定义: 1.药物不良反应(ADR)系指在正常用法、用量情况下,出现对人体有害或意外的反应。 2.ADR具体范围是: ⑴.所有危及生命,致残直至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的ADR。 ⑵.新药投入使用后所发生的各种ADR。 ⑶.疑为药品所至的突变、癌变、畸形。 ⑷.各种类型的过敏反应。 ⑸.非麻醉药品产生的药物依赖性。 (6).疑为药品间相互作用的不良反应。 (7).其它一切意外的不良反应。 3.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是指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现、报告、评价和控制的过程。 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领导小组组成: 组长:廖安辉 副组长:陈麒 组员:杨昌万林雅辉林果森吴文碧刘川 三.药品不良反应检测领导小组职能: 1 .负责监督全院的药品使用管理的各个环节。包括药品的采购、储存、处方调配、特殊管理药品管理、临床使用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安全用药等。

2.把ADR报告制度作为一项经常工作来进行。层层落实具体到 各科室及人员。 3.负责医院药品不良反应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分析、评价工作。 4.制定医院药品不良反应的应急处理措施和相关规定。 5.负责组织全院对药品不良反应的教育、培训。 四.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范围: 1.上市五年以内的药品和列为国家重点监测的药品,报告该药品引起的所有可疑不良反应。 2.上市五年以上的药品,主要报告该药品引起的严重、罕见或新的不良反应。 五.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程序与时限 1.一经发现药品不良反应,当事医务人员应立即报告科主任、护士长,详细记录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过程(包括症状、体征、临床检验等),并按诊疗常规做好相应处置。 2.发生造成病人死亡或严重伤害的不良事件,应立即同时上报医务科、护理部、院领导。 3.ADR信息员一旦发现可能与用药有关的不良反应应详细记 录、调查、分析、评价、处理,并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 及时送交药品不良反应检测领导小组。再由ADR信息员每季度统一向西城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 4.《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的填报内容应真实、完整、准 确。 5.新药监测期内的药品应报告该药品发生的所有不良反应;新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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