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工伤保险条例试题选

新工伤保险条例试题选
新工伤保险条例试题选

一、名词解释:(共4题16分)

1、工伤保险:

答: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工伤保险是通过社会统筹的办法,集中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对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并由此造成死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劳动者及其家属法定的医疗救治以及必要的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2、护理依赖:

答:护理依赖是指伤、病残者因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依赖他人护理者。护理依赖是评残标准分级必须有的内容。

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中的规定,生活自理范围主要包括下列5项:(1)进食;(2)翻身;(3)大、小便;(4)穿衣、洗漱;(5)自己我移动。

3、医疗终结:

答:医疗终结是指医疗机构或医师对病人或伤残者诊断治疗的全过程的结束,包括病情检查、确诊、药物治疗、手术治疗等医疗措施的结束。职工因病或因工伤残医疗终结,必须由指定的医疗机构认定。医疗终结是确认职工是否病情痊愈或者伤残的依据。

4、伤残津贴:

答:伤残津贴,是社会保险机构对工伤职工的经济补偿金,是对永久丧失劳动能力的一种经济补偿(1分),一般是长期待遇。

二、填空题:(每空0.5分,共5分)

1、当前国际上比较规范、通行的“工伤”定义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即由工作引起并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和()。答案:事故伤害、职业病伤害

2、被鉴定为1-4伤残的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由()基金补足差额。答案:伤残津贴、工伤保险

3、工伤保险通过向各用人单位征收工伤保险费,建立工伤基金,用于工伤职工()和

(),体现互助互济的特点。答案:救治康复、经济补偿

4、职工因工伤被鉴定为5~6级伤残的,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的,由()补足差额。答案:工资标准、用人单位

5、职工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以及工伤职工的()都有权提出劳动能力

鉴定申请。答案:工伤职工、直系亲属

三、判断题:(共10题5分,每题0.5分;正确划√,错误划祝唬?

1、井下因工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伤葬补助金之和低于20万元的,其差额由工伤保险金补齐。()答案:?

2、工伤职工在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首先要及时有效的抢救,使伤害或者病情尽快得到有效的控制。()答案:√

3、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主体包括职工个人及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等,而职工个人是重要的申请主体。()答案:√

4、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供医疗机构的抢救和公安机关死亡证明。()答案:?

5、工伤保险认定工伤的范围,是指那些与工作有关系的伤害。()答案:?

6、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疾病期间,其非工伤部位疾病的治疗费用,应按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答案:√

7、新发生的工伤备案,由职工所在单位安监部门出具工伤证明,其就诊治疗费用暂由定点医院垫付。工伤认定后,其医疗费用经办机构按规定审核结算。()答案:?

8、在工作时间内,虽不在本岗位劳动,但由于单位的设施不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发生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事故的视同工伤。()答案:√

9、在办理工伤认定过程中,职工与用人单位的主张不一致时,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答案:√

10、工伤保险注重对工伤职工及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保障,并通过及时的救治和康复,给予一次性和长期待遇来实现。()答案:√

四、单项选择题:(每空0.5分,共30空15分;正确答案划√)

1、职工工伤认定的时限是如何规定的?

(1)60日内();(2)30日内();

(3)20日内();(4)40日内();答案:(2)

2、工伤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需配置轮椅的,轮椅的使用年限为几年?

(1)使用年限为3年();(2)使用年限为5年();

(3)使用年限为7年();(4)使用年限为10年()答案:(4)

3、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费用由谁负担?

(1)由经办机构负担();(2)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3)由工伤保险基金负担();(4)由个人负担();答案:(2)

4、2003年4月27日国务院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从什么时间起施行?

(1)自2003年4月27日起施行();(2)自2003年12月1日起施行();

(3)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4)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答案:(3)

5、《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跨地区、生产流动性较大的行业企业,可以采取相对集中的方式在什么地方参加统筹地区的工伤保险?

(1)异地();(2)本地();(3)属地();(4)总部所在地();答案:(1)

6、《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1)缴费水平高低();(2)参保时间长短();

(3)伤残鉴定等级();(4)工作贡献大小();答案:(3)

7、《工伤保险条例》的立法主要宗旨是什么?

(1)切实维护工伤职工的救治权与经济补偿权();

(2)促进工伤预防与职业病康复();

(3)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答案:(1)

8、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职工依法应获得哪些工伤保险待遇?

(1)治疗康复待遇、伤残待遇或者工亡待遇();(2)伤残待遇或者工亡待遇();

(3)治疗康复待遇、伤残待遇();答案:(1)

9、工伤预防的责任主要由谁来负责?

(1)用人单位负责();(2)上级主管部门负责();

(3)安监部门负责();(4)职工个人负责();答案:(1)

10、由于机动车事故引起的伤亡提出工伤认定的,应提交什么部门的证明?

(1)应提交公安机关的责任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2)应提交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3)应提交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的责任认定书();答案:(2)

11、《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认定工伤的情形有哪几种?

(1)三种情形();(2)四种情形();

(3)五种情形();(4)七种情形();答案:(4)

12、《工伤保险条例》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为自受理工伤认定之日起多少天?

(1)15日内();(2)20日内();

(3)30日内();(4)60日内();答案:(4)

13、对工伤认定不予受理决定不服的,应当如何办理?

(1)先申请行政复议();(2)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3)直接到法院起诉();答案:(1)

14、《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几个伤残等级?

(1)5个伤残等级();(2)6个伤残等级();

(3)7个伤残等级();(4)10个伤残等级();答案:(4)

15、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目起多长时间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1)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2)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3)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9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答案:(2)

16、新发生的工伤,虽办理了工伤备案相关手续,但未对工伤职工进行工伤认定的,其治疗期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由谁来承担?

(1)由所在单位承担();(2)由经办机构承担();

(3)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4)由职工个人承担();答案:(1)

17、伤残职工配置的辅助器具,在规定保修期内由定点配置机构免费维修。人为造成损坏的,其维修和更换零件的费用由谁负担?

(1)由定点配置机构负担();(2)由经办机构承担();

(3)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4)由职工本人自理();答案:(4)

18、因工伤与疾病界限不明发生争议的,由哪个主管部门确认?

(1)由定点医疗机构确认();(2)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3)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确认();(4)由上级主管部门确认();答案:(2)19、工伤职工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待遇的从什么时间开始计发?

(1)从受伤时间开始计发();(2)从完成劳动能力鉴定的次月开始计发();

(3)从完成工伤认定的次月开始计发();(4)从完成劳动能力鉴定的当月开始计发();

答案:(2)

20、《工伤保险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什么时期的工资收入?

(1)本企业平均工资();(2)本人12个月平均工资();

(3)本人当月工资();(4)本人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答案:(4)

21、《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生产岗位,从

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领取伤残津贴,其标准是多少?

(1)100%—85%本人工资();(2)95%—80%本人工资()

(3)90%—75%本人工资()(4)85%—70%本人工资()答案:(3)

22、《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死亡的,其供养亲属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领取抚恤金,其配偶和其他亲属每人每月标准是多少?

(1)70%或60%();(2)60%或50%();

(3)50%或40%();(4)40%或30%();答案:(4)

23、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几级伤残的工伤职工,合同期满,本人自愿申请解除劳动合同时,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1)一至四级();(2)五至六级();

(3)七至十级();(4)五至十级();答案:(4)

24、建国以后,我国第一部包括工伤、死亡遗属社会保险在内的全国性统一法规是哪一部?

(1)《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2)《工伤保险条例》();

(3)《东北公营企业战时暂行劳动保险条例》();(4)《劳动保险条例》();

答案:(4)

25、世界上最早实行工伤保险的是哪个国家?

(1)英国();(2)法国();(3)德国();(4)美国();答案:(3)

26、铁煤集团公司参加属地工伤保险的时间从什么时间算起?

(1)2004年1月1日();(2)2005年1月1日();

(3)2005年12月1日();(4)2005年12月31日();答案:(3)

27、铁煤集团公司参加属地工伤保险的参保人员范围是如何确定的?

(1)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的国有、混岗集体、全民合同制职工();

(2)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的国有、混岗集体、签订合同的职工();

(3)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的国有、集体工、签订合同的职工();

(4)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的国有、混岗集体、农民轮换工();答案:(2)

28、《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标准是多少?

(1)16-10个月本人工资();(2)14-8个月本人工资();

(3)12-6个月本人工资();(4)10-4个月本人工资();答案:(3)

29、工伤保险“无责任补偿”原则是指:

(1)工伤保险在补偿工伤职工时,不追究受害人责任,无论职工在事故中有没有责任,都应依法得到补偿

();

(2)工伤保险在补偿工伤职工时,追究受害人责任后补偿();

(3)工伤保险在补偿工伤职工时,受害人有责任,不应得到补偿();答案:(1)

30、《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工伤认定申请的受理机关是怎样规定的?

(1)工伤认定应由统筹地区工伤保险行政部门作出;

(2)工伤认定应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

(3)工伤认定应由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

(4)工伤认定应由统筹地区主管行政部门作出;答案:(3)

五、问答题:(共5题31分)

1、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验,职工发生工伤后能否申请工伤认定? (5分)

答:据《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发生工伤的,只要其所在的单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适用范围的,其职工都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申请工伤认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依法受理。

2、职工发生工伤后,具备什么条件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6分)

一是经过治疗后,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

二是虽经治疗,但还是造成职工存在残疾;

三是工伤职工存在的残疾达到了影响劳动能力的程度。工伤职工具备上述三项条件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工伤职工发生哪些情形,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5分)

答:(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3)拒绝治疗的;(4)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

4、煤炭企业执行工伤保险待遇政策,按照有关政策生效时间,划分为三个时段,依据的文件及执行起止时间是什么?(10分)

第一时段:《劳动保险条例》及国家当时有关政策规定;1996年9月30日之前。

第二时段:劳动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即:劳部发(1996)266号文件;1996年10月1日至1998年8月31日止。

第三时段:《辽宁省城镇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规定》;即:省政府第45号令;1998年9月1日开始至2005年12月1日。

5、工伤职工旧伤复发需住院治疗的应办理什么手续?5分

答: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持《工伤医疗证》到定点医院就医,经诊断符合入院标准需住院治疗的,凭定点医院医生出具的“需住院治疗”的医疗诊断,到所在单位办理《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然后直接到定点医院住院治疗。

六、案例分析题:(共6题78分)

1、某单位甲职工,因天冷离开工作岗位到另一地方烤火取暖,乙职工嫌温度不够,往炉子里泼汽油,烧伤了甲,甲要求认定为工伤,对吗?具体可如何处理?(15分)

解答:不对。《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他离开了工作岗位去烤火,不能认为是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乙职工往火炉里泼汽油,和单位的工作没有任何关系,甲职工非因工作原因遭受此种伤害,认定工伤没有依据。

具体可如此处理:(1)由乙职工与甲职工协商处理如何赔偿;(2)单位对乙职工应给予一定的行政处分;(3)甲职工在工作时间离开工作岗位去烤火,属于违纪行为,是否要处罚由单位根据具体的情节慎重处理。

? 2、何女士在一家乡镇企业工作,有天上午7:50分,何女士骑自行车到单位上班,在

厂内停放自行车时,被厂子的看院狗咬伤。请问:何女士能认定为工伤吗?她的事情该如何处理?(10分)

? 答案:停放自行车不属于工作预备、收尾性工作,被狗咬伤属于意外事故,故不能认定为工伤。但狗是单位的,责任由单位承担。

3、某单位一职工因工受伤住院,床头挂的是红条,属一级护理。家属以此为依据,要求支付护理费。其要求有依据吗?工伤职工如何获得护理费?一级护理具备什么条件?15分

答:没有依据。医院在住院患者床头挂不同颜色的标志牌,是医院根据患者的病情而对其做的护理等级区分,会随着患者的病情变化而变化。工伤待遇中的护理等级,是工伤职工在医疗终结后进行评定的。在治疗时的一级护理,经治疗恢复后,可能完全不需要护理。因此,医院在治疗时对患者确定的护理(看护)等级和工伤待遇中的护理等级是两回事,不能依据前者要求享受工伤待遇中的护理费。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需要生活护理必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五项不能生活自理的条件最少应具备三条方可以认定为一级护理级别。

4、崔女士是河南一家公司的员工,负责退休办理工作。退休职工蔡某认为崔女士给自己核定的退休标准有问题,经常找其理论。每次,崔女士都会详细的为蔡讲解退休政策与退休待遇构成,但蔡一直心怀不满。有天下班后,蔡某在公司内遇到了正在回家路上的崔女士,又去争论退休待遇问题。结果几句话不和,情绪激动的蔡某将崔女士打伤。请问:崔女士能被认定工伤吗?如何处理?(8分)

答案:不能。应由派出所解决。

5、某单位一职工上班半小时后称身体不舒服,回家休息至上午11点时死亡。现家属要求按因工死亡处理,理由是他是在工作时间内发病的,请问能按因工吗?15分

解答:不能。理由如下:

该职工上班仅称身体不舒服,未确定为突发病,既未立即死亡,也未经医院抢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他不具备“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应视同工伤这一条。根据该条,职工突发疾病死亡,要视同工伤,必须具备两种情况中的一种:一是,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病死在工伤岗位上;二是,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没有当时死亡,而是经过抢救以后,在48小时之内死亡的。对比条例,该职工不符合这两种情况,故不能按工伤处理。

6、某单位一职工,2006年5月在井下作业时受伤治疗终结后,经铁岭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2级伤残。2007年10月由于病情需要转至沈阳中国医大一院治疗。治疗期间发生如下费用:药费16352.47元,其中用于治疗感冒药为238.21元,《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外药品为2767.00元;检验费735元;用于工伤部位CT等检查费2014元;床位费1200元(20元/天*60天);护理人员占床费200元;伙食费1800元;手术费1890元;医用一次性用品费987元,合计费用为25178.47元。根据工伤保险的相关规定,请计算此工伤患者哪些费

用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为什么?15分

答:应由工伤保险承担的费用为:

药费:16352.47-238.21-2767=13347.26元

检验费:735元

CT等检查费:2014元

床位费:1200元

手术费:1890元

医用一次性用品费:987元

计算公式:(16352.47-238.21-2767)735 2014 1200 1890 987=20173.26元

因为根据工伤保险关于工伤医疗相关政策的规定,

1、此患者感冒药不属于工伤保险报销范围;

2、除抢救情形外,《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外药品属于自费部分。

3、工伤保险基金只负担工伤职工个人的相关医疗费,护理人员的占床费、伙食费应由职工所在单位按规定承担。

2016最新职工工伤保险条例

2016最新职工工伤保险条例 2016最新职工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保险条例是对员工权益的一种保障,下面YJBYS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职工的工伤保险条例,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第三条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第五条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第六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工伤保险的政策、标准,应当征求工会组织、用人单位代表的意见。 第二章工伤保险基金 第七条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第八条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最新《工伤保险条例》及《职业病防治法》试题及参考答案(40题)

《工伤保险条例》及《职业病防治法》试题及 参考答案共40题 (仅作为复习参考答案,发生歧义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准) 《工伤保险条例》 单项选择题 1.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 A )、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 A.基本养老保险费 C.基本生育保险 D.社会保险 2.(A )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A.用人单位 B.工会 C.劳动部门 3.工伤保险费根据( A )的原则,确定费率。 A.以支定收、收支平衡 B.不同行业 C.各自自愿缴费 4.(A)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A.用人单位 B.劳动部门 C.政府 5.工伤保险基金逐步实行( C )统筹 A.县级 B. 镇级 C. 省级

6.跨地区、生产流动性较大的行业,可以采取相对集中的方式异地参加统筹地区的工伤保险。具体办法由( B)会同有关行业的主管部门制定。 A.地方政府 B.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 C.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 7.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C)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A. 15 B. 60 C.30 8.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A )承担举证责任。 A.用人单位 B.政府 C.职工本人 9.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 C )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A. 15 B. 30 C.60 10-劳动功能障碍分为( C)个伤残等级。 A.八 B.九 C.十

2012工伤保险条例全文(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2012工伤保险条例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 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第三条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第五条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第六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工伤保险的政策、标准,应当征求工会组织、用人单位代表的意见。

第二章工伤保险基金 第七条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第八条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 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适用所属行业内相应的费率档次确定单位缴费费率。 第九条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定期了解全国各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及时提出调整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的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工伤保险条例试题(含答案)

新修订《工伤保险条例》试题(含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新修订《工伤保险条例》正式实施日期为(C) A、2010年12月8日 B、2010年12月20日 C、2011年1月1日 2、新修订《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哪些人有权利享受工伤保险待遇(C) A、正式职工 B、各类企业全部职工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的全部雇工 C、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事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 3、参加工伤保险由谁缴费(B) A、职工缴费 B、单位缴费,职工个人不缴费 C、单位和职工共同缴费 4、工伤保险实行下述哪种费率(C) A、统一费率 B、协商费率 C、行业差别费率 5、工伤保险基金不得有下列那种用途(C) A、劳动能力鉴定 B、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 C、兴建或者改建办公场所 6、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几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A) A、30日内 B、60日内 C、一年内 7、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多长时间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C) A、一个月内 B、六个月内 C、一年内 8、职工应该到哪种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B) A、任何一家卫生医疗机构都可以 B、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本人居住地、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具有职业病诊断资格的医疗卫生机构 C、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本人居住地、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 9、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由谁负担工伤职工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A) A、用人单位 B、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负担 C、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10、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不服的,应当如何办理(A) A、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021年《工伤保险条例》知识竞赛试题及答案(精华版)

2021年《工伤保险条例》知识竞赛试题及答案 (精华版)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A (企业、事业单位) B (社会团体) C (民办非企业单位) D (基金会) 正确答案:(ABCD)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 A (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 B (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 C (预防工伤事故发生) D (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正确答案:(ABCD) 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工伤

保险的政策、标准,应当征求()的意见。 A (工会组织) B (用人单位代表) C (劳动者) D (职工代表)正确答案:(AB) 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保险基金由()构成。 A (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 B (工伤保险费用的利息) C (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 D (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 正确答案:(ACD) 5、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A (工伤保险费使用) B (工伤发生率) C (工伤保险基金使用) D (工伤伤亡率)

正确答案:(AB) 6、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预防费用的提取比例、使用和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等部门规定。 A (财政) B (税收) C (卫生行政) D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正确答案:(ACD) 7、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工伤保险基金用于()。 A (投资运营) B (兴建或者改建办公场所) C (发放奖金) D (挪作其他用途) 正确答案:(ABCD) 8、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保险基金应当留有一定比例的

《工伤保险条例》2018全文(最新版本)

新《工伤保险条例》2018(最新版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第三条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

时救治。 第五条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第六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工伤保险的政策、标准,应当征求工会组织、用人单位代表的意见。 第二章工伤保险基金 第七条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第八条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 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适用所属行业内相应的费率档次确定单位缴费费率。 第九条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定期了解全国各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及时提出调整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的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2016年新修订《工伤保险条例》(全文)【最新】

2011年新修订《工伤保险条例》(全文) 本文来源于新华社2010年12月24日17:58 (2003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公布根据2010年12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第三条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第五条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第六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工伤保险的政策、标准,应当征求工会组织、用人单位代表的意见。 第二章工伤保险基金 第七条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第八条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 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适用所属行业内相应的费率档次确定单位缴费费率。 第九条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定期了解全国各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及时提出调整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的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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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工伤保险条例全文- 工伤保险条例 (2003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公布根据2010年12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修订) ; 第一章总则 ; 第一条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 第三条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

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 ;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 第五条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 ;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 第六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工伤保险的政策、标准,应当征求工会组织、用人单位代表的意见。 ; 第二章工伤保险基金 ; 第七条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 第八条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

新工伤保险条例全文及详细解读

新《工伤保险条例》详细解读 文章来源:汉网 一、新《条例》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新《条例》共增加了3条,修改了22条,其中实质性的修改约15条。主要内容有以下六个方面的“亮点”: (一)扩大了工伤保险适用范围。为进一步扩大工伤保险制度的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新《条例》对制度适用范围进行了扩展。将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扩大到了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组织。 (二)调整扩大了工伤认定范围。将认定范围从原来的上下班途中机动车事故伤害,扩大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以及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和火车事故伤害,惠及了更多的职工群众,既体现了社会公平原则,也符合实践发展的需要。至于上下班途中由于本人主要责任造成的交通事故伤害,如无证驾驶、驾驶无牌机动车、酒后驾车等导致的伤亡,具有相当的主观故意且社会危害性较大,则被排除在工伤认定范围之外。 (三)简化了工伤认定程序。新《条例》设置了工伤认定的简易处理程序,对于事实清楚、双方无争议的工伤认定申请的认定时限,由原来规定的60天缩短为15天,并取消了工伤认定争议处理中行政复议前置的规定,缩短了工伤认定时间。 (四)大幅度提高了工伤保险待遇。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新《条例》将因工死亡职工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从原来的48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提高至按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发放,比原标准增长了2倍多。同时对伤残职工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做了调整,将一至四级、五至六级和七至十级伤残职工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分别上调,增加了3个月、2个月和1个月的本人工资。

安徽省工伤保险条例(2018最新)

安徽省工伤保险条例(2018最新)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施国务院制定的《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条例》和本办法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三条省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工伤预防、经济补偿和职业康复相结合的工伤保险制度。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经办机构所需业务经费由本级财政承担。

第五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卫生、财政、地税、公安、民政、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工伤保险的有关工作。 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制定工伤保险政策、标准,应当征求工会组织和用人单位代表等方面的意见。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名单、缴费工资、缴费金额等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1) 第二章保险 第七条工伤保险基金实行设区的市统筹,逐步实行省统筹。 第八条工伤保险基金由下列项目构成: (一)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 (二)工伤保险费滞纳金;

(三)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 (四)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 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 第九条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 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适用所属行业内相应的费率档次确定用人单位缴费费率。 经营范围涉及多种行业的用人单位的缴费费率,按照其主业所适用的行业费率标准确定。 第十条工伤保险基金用于下列项目: (一)按照规定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 (二)劳动能力鉴定费; (三)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等费用;

工伤保险条例试题含答案

精心整理新修订《工伤保险条例》试题(含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新修订《工伤保险条例》正式实施日期为(C) A、2010年12月8日 B、2010年12月20日 C、 2 A B C和个体工商户 3 A B C 4 A B C 5 A B、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 C、兴建或者改建办公场所 6、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几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A) A、30日内 B、60日内

C、一年内 7、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多长时间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C) A、一个月内 B、六个月内 C、一年内 8、职工应该到哪种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B) A B C 9 A B C 10 A B C 11 A B C、用人单位 1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在受理工伤认定多少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A) A、60日内 B、30日内 C、20日内 13、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发生工伤能否申请工伤认定(B)

A、不能申请,只有参加工伤保险才可以 B、只要其所在单位是《工伤保险条例》覆盖范围内的都可以申请 C、只有其所在单位是国有企业的才可以申请 14、职工发生工伤,在什么情况下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C) A、只要发生工伤就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B、一发生工伤就应当立即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C 15 A B C 16 A B C 17、 A、15 B、20 C、30 18、 A B、一年 C、两年 19、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多长时间(B) A、10个月 B、12个月

新工伤保险条例2016全文

新工伤保险条例2016全文(最新版本)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工伤保险基金 ?第三章工伤认定 ?第四章劳动能力鉴定 ?第五章工伤保险待遇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 (2003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公布根据2010年12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第三条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

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第五条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第六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工伤保险的政策、标准,应当征求工会组织、用人单位代表的意见。 第二章工伤保险基金 第七条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第八条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 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适用所属行业内相应的费率档次确定单位缴费费率。 第九条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定期了解全国各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及时提出调整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的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工伤保险知识竞答试题及答案

、单项选择题。 2、《工伤保险条例》的适用范围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城镇企业 个体工商户 3、参加工伤保险的缴费主体是用人单位缴费,职工个人不缴费 职工缴费 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费

4、我国工伤保险制度实行哪种费率 统一费率 行业差别费率和用人单位浮动费率 协商费率 7、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如何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一次性以书面形式告知可以口头告知 可多次电话告知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谁承担举证责任职工或者其近亲属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 用人单位 11、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做出的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不服的,应当如何办理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可以向当地政府信访部门提出申请

12、职工认定工伤后,在什么情况下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只要发生工伤就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一发生工伤就应当立即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15、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应当在收到劳动能 力鉴定结论之日起多少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15日

22、已经评定伤残等级的工伤职工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2019新工伤保险条例全文

2019新工伤保险条例全文 《工伤保险条例》很显然就是对劳动者工伤方面做出规定的一个规定,对于遭受了工伤的职工而言,了解清楚该条例的内容,其实对工伤事故的处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是很有帮助到的。下面小编带来新工伤保险条例全文,供你参考阅读。 ▲新工伤保险条例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

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第三条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 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 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第五条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 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 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 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2020年江苏省最新工伤保险条例

2020年江苏省最新工伤保险条例20xx年江苏省最新工伤保险条例 第一条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称《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为本单位全部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基数,按照本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基数确定。 第五条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国家工伤保险费率管理有关规定制定费率浮动办法。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适用所属行业内相应的费率档次确定单位缴费费率。 第六条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用人单位办理缴纳工伤保险费申报手续时,应当提交参保职工名单,由经办机构核实后留存。(张士谦律师批注:经办机构负有核查的责任。) 第七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经办机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信息网络建设,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建立全省统一规范的工伤保险信息管理系统。 第八条工伤保险经办经费和工伤认定所需的业务经费列入同级财政年度部门预算。 第九条工伤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 第十条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用于《条例》及本办法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预防、工伤康复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的支付。 工伤预防费用的提取比例、使用和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工伤保险基金实行储备金制度。统筹地区应当按月将已征收的工伤保险费总额的20%转为储备金。储备金达到上一年度各项工伤保险费用的支付总额时不再提取。工伤保险基金有结余的,储备金先从结余中提取,不足部分按照规定从当年征收的工伤保险费中转入。 储备金用于支付重大伤亡事故的工伤保险待遇,以及工伤保险基金当年收不抵支的部分。储备金不足支付的,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垫付。动用储备金应当经统筹地区人民政府同意,报上一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限内向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

工伤保险知识竞赛培训试题

工伤保险知识竞赛培训试题 2*、《工伤保险条例》的适用范围是 A、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B、城镇企业 C、个体工商户 3*、受《工伤保险条例》保护的职工是指 A、正式职工 B、临时工;农民工 C、各类企业全部职工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的全部雇工 4*、参加工伤保险由谁缴费 A、单位缴费,职工个人不缴费 B、职工缴费 C、单位和职工共同缴费 5、工伤保险费确定费率的原则是 A、以支定收、收支平衡 B、以支定收、略有节余 C、以收定支、收支平衡 6*、工伤保险实行下述哪种费率 A、统一费率 B、行业差别费率和企业浮动费率 C、协商费率 7、职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工伤保险费由谁缴纳 A、最早就业的用人单位

B、其中的一个用人单位 C、各用人单位 8、对用人单位为农民工先行办理哪一项社会保险,各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予办理。 A、养老保险 B、医疗保险 C、工伤保险 9*、用人单位不参加工伤保险的应该如何处理 A、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B、由当地人民政府责令改正 C、由企业主管部门批评改正 10*、工伤事故中,如果职工也有责任,职工能否获得工伤补偿 A、能 B、不能 C、视职工承担责任程度而定 11*、国家《职业病目录》中共包括多少种职业病 A、95种 B、110种 C、115种 12*、职工应该到哪种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A、任何一家卫生医疗机构都可以 B、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本人居住地、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具有职业病诊断资格的医疗卫生机构

C、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本人居住地、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 13*、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应当向哪个部门申请鉴定 A、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B、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C、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14*、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该怎么办 A、找企业负责人私了 B、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C、自认倒霉 15*、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由用人单位负担工伤职工下列哪种费用 A、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费用 B、工资福利费用 C、生活费用 16*、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多少工作日内如何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 A、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 B、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 C、15个工作日内可多次电话告知 17、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或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之日起多少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决定 A、7

《工伤保险条例》及《职业病防治法》习题及参考答案题

精心整理《工伤保险条例》及《职业病防治法》试题及参考答 案共40题 (仅作为复习参考答案,发生歧义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准) 1. A. 2.( A. 3. A. A. 5. A.县级 B.镇级 C.省级 6.跨地区、生产流动性较大的行业,可以采取相对集中的方式异地参加统筹地区的工伤保险。具体办法由(B)会同有关行业的主管部门制定。 A.地方政府 B.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 C.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

7.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C)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A.15 B.60 C.30 8.)承 A. 9. 10- A.八 11. A.15 B.30 C.60 12.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C)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A.2 B.4 C.1 13.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A)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A.27 B.24 C.12 14. A.月 15. 1 A. B. C. 2. A.工会组织 B.用人单位代表 C.政府部门 3.工伤保险基金由(ABC)构成。 A.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 B.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 C.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

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ABCDEFG) A.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B.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C. D. E. F. G. 5. A. B. C. 6.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ABC) A.故意犯罪的 B.醉酒或者吸毒的

2020年最新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2020年最新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11-23 最新的工伤保险条例已经出来了,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 2020年最新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____,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一、第二条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二、第八条第二款修改为: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三、第九条修改为: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定期了解全国各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及时提出调整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的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四、第十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五、第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工伤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 六、第十二条修改为: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用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等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的支付。 工伤预防费用的提取比例、使用和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卫生行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规定。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工伤保险基金用于投资运营、兴建或者改建办公场所、发放奖金,或者挪作其他用途。 七、第十四条第(六)项修改为: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社会保险法培训试题(答案)

《社会保险法》竞赛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35×1=35分) 1.中华人民共和国( )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A、所有 B、管辖 C、境内 D、成立 2.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 )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A、单位平均工资 B、社会平均工资 C、用工地最低工资 D、本人工资 3.用人单位应当按照( ),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A、本地区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 B、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 C、本地区最低工资 D、本行业的平均工资 4.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后,职工因工伤发生的费用,下列哪项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 A、劳动能力鉴定费用 B、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 C、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D、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5.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 )。 A、六个月 B、十二个月 C、十四个月 D、十六个月 6.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 )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A、十日 B、十五日 C、二十日 D、三十日 7.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 )起计算。 A、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之日 B、档案转移之日 C、办理失业登记之日 D、申请之日 8.社会保险法自( )起施行。 A、2011年7月1日 B、2011年10月1日 C、2011年6月1日 D、2011年12月1日 9.《工伤保险条例》的正式实施日期为

A2003年4月27日B2004年1月1日C2003年10月1日 10、《工伤保险条例》的适用范围是 A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B城镇企业C个体工商户 11、受《工伤保险条例》保护的职工是指 A正式职工B临时工;农民工 C各类企业全部职工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的全部雇工 12、参加工伤保险由谁缴费 A单位缴费,职工个人不缴费B职工缴费C单位和职工共同缴费13、工伤保险实行下述哪种费率 A统一费率B行业差别费率和企业浮动费率C协商费率 14、工伤事故中,如果职工也有责任,职工能否获得工伤补偿() A能B不能C视职工承担责任程度而定 15、职工应该到哪种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A任何一家卫生医疗机构都可以 B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本人居住地、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具有职业病诊断资格的医疗卫生机构 C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本人居住地、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 16、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应当向哪个部门申请鉴定 A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B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C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17、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该怎么办 A找企业负责人私了B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C自认倒霉 18、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由用人单位负担工伤职工下列哪种费用 A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费用

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全文(2016最新版本)

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全文(2016最新版本)(2003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公布根据2010年12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 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第三条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第五条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第六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工伤保险的政策、标准,应当征求工会组织、用人单位代表的意见。 第二章工伤保险基金 第七条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第八条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 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适用所属行业内相应的费率档次确定单位缴费费率。 第九条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定期了解全国各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及时提出调整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的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第十一条工伤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 跨地区、生产流动性较大的行业,可以采取相对集中的方式异地参加统筹地区的工伤保险。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有关行业的主管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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