级学前教育专业教学计划

级学前教育专业教学计划
级学前教育专业教学计划

学前教育专业教学计划

一、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 能在托幼机构从事保教工作、管理工作及从事学前阶段初步研究的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能适应现代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需要的师资。

二、人才培养规格与知识、能力、素质结构

( 一) 人才培养规格

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树立正确的科学发展观和教育观, 热爱教育事业, 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教师职业道德; 掌握系统的学前教育与管理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了解学前教育专业的发展动态, 具有从事幼儿保教工作的技能和初步的幼儿教育科研与管理能力。

( 二) 知识结构

1.掌握学前教育学、学前心理学及幼儿园课程的设计与实施等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熟悉国家和地方幼儿教育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3.了解学前教育理论的发展动态。

( 三) 能力结构

1.基础能力

( 1) 观察和了解儿童的能力;

( 2) 丰富的想象力和思维能力;

( 3) 具有一定的外语水平和操作计算机的能力。

2.专业基本技能

( 1) 具备从事幼儿教育工作所需的唱歌、弹琴、跳舞、绘画、手工制作、口语表示等基本技能;

( 2) 掌握观察幼儿、分析幼儿的基本技能和对幼儿实施保教的技能;

( 3) 具备对学前教育现实问题进行调查、分析的基本技能。

3.专业能力

( 1) 具有编制具体教育方案和实施方案的初步能力;

( 2) 具有独立获取知识、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 3) 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及组织管理能力;

( 4) 了解现代学前教育发展趋势的能力。

( 四) 素质结构

1.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

有稳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科学的人生观、价值观; 有较强的民主、法制的意识; 有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教育事业、热爱儿童教育的思想; 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习惯。

2.具有良好的文化修养

具有一定的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基本理论知识, 具有学前教育专业的心理学、教育学、卫生学等基础知识和进行活动设计的科学、语言、社会等知识以及良好的唱、演、画等艺术技能。

3.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

具有一定的体育和军事基本知识, 掌握科学锻炼身体的基本技能, 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和生活卫生习惯。

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具有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和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有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5.具有良好的人际关系

具有良好的协调和交往能力, 掌握一定的交往技能和交往艺术, 具有合作意识。

三、主要课程

音乐、琴法、普通心理学、教育学、学前心理学、学前教育学、学前卫生学、学前教育史、家庭教育学、幼儿文学、教育与心理统计学、学前儿童语言活动设计、学前儿童科学活动设计、学前儿童社会活动设计、幼儿园游戏论、幼儿园管理、美术、舞蹈、手工制作。

四、招生对象与学制

1.学制: 三年。

2.招生对象: 应届高中毕业生及具有高中文化程度者。

五、课程设置

从培养目标和规格出发, 学前教育专业的课程设置类别: 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限选课、公共选修课。

公共必修课: 主要开设思想政治理论课、外语、计算机文化基础、

体育、军事训练等课程, 以提高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和身体素质、外语水平和计算机操作能力。

专业必修课: 主要开设与学前教育相关的学前教育学、学前心理学、学前卫生学、幼儿游戏论、幼儿文学等教育理论课程及各科活动设计, 使学生具备从事学前教育工作所必须的乐理、琴法等基本技能。

专业限选课: 主要开设与学前教育相关的幼儿园管理、舞蹈、美术等课程, 使学生具备从事学前教育工作的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

公共选修课: 为扩大学生知识面, 培养和发展学生兴趣和潜能, 提高综合素质, 开设由学生自由选择的课程。

附表一: 公共必修课教学计划进程表

附表二: 专业必修课教学计划进度表

附表三: 专业限选课、公共选修课教学计划进度表

六、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为培养、提高学生实践能力所开设的课程, 包括教育实习、社会实践、军事训练。教育实习是教师职前教育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 对学生了解幼儿园工作、了解幼儿身心发展特点, 印证理论知识、巩固专业思想、学习与掌握教育规律, 培养教育教学的实践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实践教学环节安排表( 见附表四)

七、学分及学时分配

学前教育专业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限选课、公共选修

课学分及学时分配见附表五:

级学前教育专业各类课程结构比例表( 附表五)

八、毕业要求

级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学分要求( 附表六)

学前教育专业学生必须完成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限选课、公共选修课各门课程的学习, 修满143学分方可毕业。

九、教学计划修订说明

( 一) 计划修订的依据

本计划根据原国家教委颁布的《高等师范专科教育二、三年制教学方案》、《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制定高职高专教育专业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 为全面贯彻《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

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进行修订。以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 能在托幼机构从事保教工作、管理工作及从事学前阶段初步研究的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能适应现代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需

要的师资。

( 二) 计划的特点

1. 适应性

此次修订教学计划是在对以往教学经验和教训及社会调查的基础上

进行的。当前, 人们逐渐认识到早期教育的重要性, 因此对学前教育教

师也提出了不同的要求。与其它学校教师相比, 学前阶段教师的专业素

质要求更高、更全面。因此在此次的计划修订中更多地考虑到与当前社会需要之间的关系。

2.全面性

在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的同时, 坚持课内外教学活动和校内外教

育活动相结合, 既考虑到德育与智育的关系, 又考虑到理论与实践的关系; 既考虑到教师知识的传授, 又考虑到学生能力培养与素质的提高。

做到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和教学工作的整体优化, 切实保证教学目标的

实现。

3.针对性

在重视教育理论教学和教师职业技能训练的同时, 密切联系幼儿园

教育改革实际, 改进教育理论课的教学内容和方法, 强化教育实践环节,

以”厚基础、强能力、高素质、宽适应”为特点, 构建符合学生成长、素质教育、充满活力的课程体系。

4.实践性

在修订计划时, 注重了理论和实践、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结合, 能力的培养贯穿教学全过程。加强实践教学环节, 增加实践的时间和内容。

5.科学性

根据学前教育专业的特点, 科学合理安排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

( 三) 计划的执行

1.本计划为学前教育专业教学计划。实际教学允许有不超过本计划10%的上下活动范围, 但需要按照《吕梁高等专科学校教学计划管理规程》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2.根据社会需求的变化及教育教学改革的需要, 所开设的课程及实践教学环节允许某些调整但需要按照《吕梁高等专科学校教学计划管理规程》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3.为了确保培养目标的实现, 在实施本计划的同时, 还要对学生有目的、有计划地开展各种形式、内容丰富的政治思想教育、科技文化体育活动及社会实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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