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绿化工程验收管理办法规定

园林绿化工程验收管理办法规定
园林绿化工程验收管理办法规定

园林绿化工程验收管理办法规定

园林绿化工程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项目园林绿化工程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纠正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质量问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管理。

第二章园林绿化工程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园林绿化工程验收依据:

a)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计划任务书、设计文件等;

b)招投标文件和工程合同。

c)施工图纸和说明、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签证和技术核定单。

d)国家或行业颁布的现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及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T 82-99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11/T212-2003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e)有关施工记录及工程所用的材料、构件、设备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报告单。

f)施工单位提供的有关质量保证文件。

g)国家颁布的有关竣工验收文件。

第三章园林绿化工程验收责任单位

第四条集团产品管理部:

a)指导地区公司编制验收方案,并审核;

b)对自检验收进行监督并抽查。

c)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第五条地区公司工程管理部:

a)编制验收方案,方案经地区公司审批后上报集团产品管理部审核;

b)负责编写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报告。

c)负责检查工程建设的竣工验收报告、文件和记录。

d)负责检查工程质量记录文件和有关质量的证明文件。

e)负责检查竣工资料是否符合要求,图纸资料是否齐全完整。

f)负责检查竣工资料是否符合归档要求,组卷是否恰当,核查图纸资料的数量是否满足合同的要求。

g)组织设计院及相关责任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第六条地区公司项目部:

按地区公司工程管理部要求具体组织实施。

第四章园林绿化工程验收标准及质量要求

第七条园林绿化工程验收内容:

a)技术及施工资料验收。

b)工程量清单(数量及规格)核对

c)施工质量(包括综合观感、实测实量)验收检查;

d)隐蔽工程破坏性验收检验。

第八条园林绿化工程验收资料要求:

a)园林绿化工程验收需提交的资料:

序号竣工资料内容

1 土壤及水质化验报告。

2 工程中间验收记录。

3 设计变更文件。

4 竣工图和工程决算。

5 外地购进苗木检验报告。

附属设施用材合格证或试

6

报告。

7 施工总结报告

第九条园林绿化工程验收时间规定要求:

a)新种植的乔木、灌木、攀缘植物,应在一个年生长周期满后方可验收。

b)地被植物应在当年成活后,覆盖率达到80%以上进行验收。

c)花坛种植的一二年生花卉及观叶植物,应在种植15天后进行验收。

d)春季种植的宿根花卉、球根花卉,应在当年发芽出土后进行验收。秋季种植的应在第二年春季发芽出土后验收。

第十条园林绿化工程验收成活率的要求:

a)乔、灌木的成活率应达到95%以上。珍贵树种和孤植树应保证成活。

b)强酸性土、强碱性土及干旱地区,各类树木成活率不应低于85%。

c)花卉种植地应无杂草、无枯黄,各种花卉生长茂盛,种植成活率应达到95%。

第十一条园林绿化工程验收种植土要求:

a)种植或播种前应对该地区的土壤理化性质进行化验分析,采取相应的消毒、施肥和客土等措施。

b)园林植物生长所必需的最低种植土层厚度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植被类型草本花卉草坪地被小灌木大灌木浅根乔木深根乔木

土层厚度(cm) 30 30 45 60 90 150 c)种植地的土壤含有建筑废土及其他有害成分,以及强酸性土、强碱土、盐土、盐碱土、重粘土、沙土等,均应根据设计规定,采用客土或采取改良土壤的技术措施。

d)绿地应按设计要求构筑地形。对草坪种植地、花卉种植地、播

种地应施足基肥,翻耕25~30cm,搂平耙细,去除杂物,平整度和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e)种植土中不能夹杂建筑垃圾。

第十二条园林绿化工程验收种植穴、槽的要求:

a)挖种植穴、槽的大小,应根据苗木根系、土球直径和土壤情况而定。穴、槽尺寸规格应符合下表要求。

(1) 常绿乔木类种植穴规格(cm)

树高土球直径种植穴深度种植穴直径

150 40~50 50~60 80~90

150~250 70~80 80~90 100~110

250~400 80~100 90~110 120~130

400以上140以上120以上180以上

(2)落叶乔木类种植穴规格(cm)

胸径种植穴深

种植穴直

胸径种植穴深

种植穴直

2~3 30~40 40~60 5~6 60~70 80~90 3~4 40~50 60~70 6~8 70~80 90~100 4~5 50~60 70~80 8~10 80~90 100~110 (3)花灌木类种植穴规格(cm)

冠径种植穴深度种植穴直径

200 70~90 90~110

100 60~70 70~90

(4)竹类种植穴规格(cm)

种植穴深度种植穴直径

盘根或土球深20~40 比盘根或土球大40~60

(5)绿篱类种植槽规格(cm)

深度×高度种植方式

单行双行

苗高

50~80 40×40 40×60

100~120 50×50 50×70

120~150 60×60 60×80

b)在土层干燥地区应于种植前浸穴。

c)挖穴、槽后,应施入腐熟的有机肥作为基肥。

第十三条园林绿化工程验收综合观感质量要求:

a)绿地整洁,表面平整。

b)种植的植物材料的整形修剪应符合设计要求。

c)绿地附属设施工程的质量验收应符合《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

评定统一标准》GBJ301及合同对质量验收标准的有关规定。

d)草坪无杂草、无枯黄,种植覆盖应达到95%。

第十四条园林绿化工程相关验收标准及检查记录表格参见“第七章表格内容”。

第五章园林绿化工程验收工序要求

第十五条验收工序要求:

a)种植材料、种植土和肥料等,均应在种植前由施工人员按其规格、质量分批进行验收。

b)种植植物的定点、放线应在挖穴、槽前进行。

c)种植的穴、槽应在未换种植土和施基肥前进行。

d)更换种植土和施肥,应在挖穴、槽后进行。

e)草坪和花卉的整地,应在播种或花苗(含球根)种植前进行。

f)工程过程(中间)验收,应分别填写验收记录并签字。

第六章园林绿化工程验收程序

第十六条园林工程验收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a)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施工单位向地区公司工程管理部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必须经总监工程师签署意见。

b)地区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人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成立园林绿化工程验收组。

c)地区公司制定验收方案,方案经地区公司审批后报产品管理部审核。

d)地区公司工程管理部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e)园林绿化工程验收组进行工程竣工验收,集团产品管理部、成本管理部参与监督,验收的主要内容如下:

i.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

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ii.检查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提供的工程档案资料;iii.检查园林绿化工程实体质量,按“第六章”检查表格中内容和标准要求进行检查;

iv.对园林工程施工、园林工程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总体评价,形成工程竣工验收意见,验收人员并签字。

f)签发《竣工验收证明书》

i.建设单位验收完毕并确认工程符合竣工标准和合同条款规定要求以

后,即应向施工单位签发《竣工验收证明书》。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质量监督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在《竣工验收证明书》上签字。

ii.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核定。核定合格或优良的工程发给《合格证书》,否则不准投入使用。

g)办理工程档案资料移交

i.工程档案是项目的永久性技术文件,是建设单位使用、维护、改造

的重要依据,也是对项目进行复查的依据。

ii.在施工项目竣工后,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向建设单位移交档案资料。

移交的工程档案和技术资料必须真实、完整、有代表性。

h)办理工程移交手续

竣工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要向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移交手续,并签订交接验收证书。

第七章隐蔽工程破坏性验收检验

1、破坏性验收检验适用范围:所有乔木类种植。

2、因作业人员质量意识淡薄和园林种植经验不足,造成植被种植

工艺达不到要求,在施工中要加强施工过程控制力度,提高植被的

成活率,保证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质量;

3、按规范验收批量要求(暂定3%),对施工过程中或已完工的园

林绿化工程进行随机取样(进行破坏性隐蔽验收)的手段,对施工

隐蔽质量进行控制。重点检查种植土是否符合质量要求,是否夹杂

有建筑垃圾,植被在种植前包装袋是否完全去除等,避免出现偷工

减料及施工工艺达不到质量要求造成植被成活率降低。

4、对破坏性隐蔽验收质量达到要求的部位,给施工单位造成工期

或费用增加的,开发商所给予适当的补偿;对质量达不到要求的部

位,工期和费用由施工单位负责,并根据具体情况给予相当的处罚。

第八章园林绿化工程验收标准及检查记录表

1、园林绿化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表

工程名称施工单位

序号项目资料名称份数核查意见核查人

1 绿化

工程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2 工程定位测量、放线记录

3 栽植土检测报告

4 肥料合格证

5 苗木出圃单、植物检疫证

6 检验批、分项、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1

园林

建筑

结构

工程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2 工程定位测量、放线记录

3 原材料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验报告

4 施工试验报告及见证检验报告

5 石料产地证明(包括假山叠石)

6 施工记录、隐藏工程验收记录

7 预制构件、预拌合格证

8 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检验及抽检资料

9 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1

给排

工程材料、构配件出厂合格证及进试验报告

2 盛水、泼水、通水、通球试验记录

3 管道设备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

4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 施工记录

6 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1

电气

工程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验报告

2 接地、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3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施工记录,检验批、分顶、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结论: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年月日

总监: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2、园林绿化工程苗木数量验收证明表:

园林绿化工程苗木数量验收证明

工程名称具体地段

工程类别庭院绿化绿化总面积

(M2)

序号苗木名称(根

据工程量清

单填写)

单位

规格(根据工程量清单填写,

主要为胸径尺寸、高度、冠

幅)

数量

是否符合设计与

合同要求

备注

1

2

3

施工单位(盖章)建设单位(盖章)监理单位(盖章)接收单位(盖章)

核数人(签名):核数人(签名):监理(签名):核数人(签名):

备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树木,应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更换:

带有严重的病、虫及草害,胸径相差-1cm,冠幅相差-10cm,高度相差-5cm

3、园林绿化工程植物成活率统计记录

工程名称统计日期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监理单位总监

序号植物名称种植数量成活数量成活率备注

1 常绿乔木树木花卉按株统

2 常绿灌木 计;草坪按覆盖率统计。统计时间为养护期满后一月内。

3 绿 篱

4 落叶乔木

5 落叶灌木

6 色块(带)

7 花 卉

8 攀援植物

9 水生植物 10 竹子 11 草坪地被

12

13

14

结论:

施工单位: (章)

监理单位: (章)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4、

园林绿化工程种植质量验收记录表

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名称 验收部位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Ⅰ:CJJ/T 82-99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Ⅱ:DB11/T212-2003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分包单位 分包项目经理

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

监理(建设) 单位验收记录

主控项目1 种植Ⅱ第13.2.1-

13.2.4

2

种植深度

Ⅱ第13.2.5 3 水生花卉种植深度Ⅱ第13.2.6

一般项目

1 种植顺序Ⅱ第13.3

2 养护Ⅱ第13.2.8

施工单位检

查评定结果

专业工长

(施工员)

施工班组长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年月日

监理(建设)

单位验收

结论

专业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负责人):年月日

5、园林绿化工程小品工程观感质量评定表

工程名称施工单位

序号项目抽查质量状况

质量评价

好一般差

1 室外墙面

2 外墙面横坚线角

3 散水、台阶、明沟

4 滴水槽(线)

5 变形缝、水落管

6 屋面坡向

7 屋面细部

8 屋面防水层

9 瓦屋面铺设

10 室内顶棚

11 室内墙面

12 地面楼面

13 楼梯、踏步

14 厕浴、阳光、泛水

15 钢铝结构

16 花架结点

17 室外梁、柱

观感质量综合评价(各方商定)

检查结论(由监理或建设单位填写)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施工项目经理:年月日(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参加检查人员

签字

年月日

6、园林绿化工程大树移植工程观感质量评定表

工程名称施工单位

序号项目抽查质量状况

质量评价

好一般差

1 栽

外观(土色及紧实

度)

地形(平整度、排

水坡度)

杂物

2 姿态和生长势

3 病虫害

4 放样定位、定向及排列

5 栽植深度、土球包装物、培土

6 垂直度支撑和裹杆

7 修剪(剥芽)

观感质量综合评价

(各方商定)

检查结论(由监理或建设单位填写)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年月日

参加检查人员

签字

年月日

7、园林绿化工程综合观感质量评定表

工程名称施工单位

序项目抽查质量状况质量评价

号好一般差

1

土外观(土色及紧实度)

2 地形(平整度、造型和排水坡度)

3 杂物

4 边口线(与道路、挡土侧石)

5

木姿态和生长势

6 病虫害

7 放样定位、定向及排列

8 栽植深度

9 土球包装物、培土

10 垂直度支撑和裹杆

11 修剪(剥芽)

12 草

坪生长势

13 切草边

14 花坛

15 地被

观感质量综合评价(各方商定)

检查结论(由监理或建设单位填写)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施工项目经理:年月日(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参加检查人员

签字

年月日

8、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单

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单

工程名称工程地址绿地面积(M2)水体面积(M2)园建面积(M2)工程类别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工程性质

监理单位质监单位施工单位

开工日期初检日期竣工验收日期主要工程内容:

树木成活率(%)

花卉成活率(%)

草坪覆盖率(%)

整洁及平整

整形修剪

附属设施评定意见

全部工程质量评定及结

验收意见

施工单位建设单位设计单位

参加验收人员(签名):参加验收人员(签名):参加验收人员(签名):(盖章)(盖章)(盖章)监理单位质监单位接收单位

参加验收人员(签名):参加验收人员(签名):

参加验收人员(签名):

9、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表

工程名称工程类别工程规模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开工日期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竣工日期

序号项目

验收记录

(施工单位填写)

验收结论

(监理或建设单位填写)

1 分部工程共分部,经查分部,符合标准及设计要求分部。

2 质量控制资料核查共项,经审查符合要求项。

3 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

检测资料

共核查项,符合要求项。

4 主要功能和安全项目抽查共抽查项,符合要求项,其中经处理后符合要求项。

5 观感质量验收共抽查项,符合要求项,不符合要求项。

6 综合验收结论(建设单位填写)

参加验收单位

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公章)

单位(项目)

负责人:

年月日

(公章)

单位(项目)

负责人:

年月日

(公章)

单位(项目)

负责人:

年月日

(公章)

单位(项目)

负责人:

年月日

(公章)

单位(项目)

负责人:

年月日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管理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管理 园林工程包括水景、园路、假山、给排水、造地型、绿化栽植等多项内容,无论那一项工程,从设计到施工都要着眼于完工后的景观效果,营造良好的园林景观。由于园林工程有多项内容,在施工过程中往往由多个施工单位建造,因此,若在施工组织、施工配合、成本控制上出现问题则会影响施工进度,拖延工期,影响工程质量。因此,施工管理中应注意以下几方面问题。 1 施工组织 园林工程既然包括了多个单项工程,在施工中往往涉及到各项园林工程项目的协调和配合,因此,在施工过程中要做到统一领导,各部门、各项目要协调一致,使工程建设能够顺利进行,这也就是常说的施工组织。根据园林工程的实际特点,园林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含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在取得工程施工项目后,应按照设计要求做好工程概预算,为工程开工做好施工场地、施工材料、施工机械、施工队伍等方面的准备。根据对施工工期的要求,组织材料、施工设备、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计划好工程进度,保证能连续施工。 施工组织机构及人员施工组织机构需明确工程分几个工程组完成,以及各工程组的所属关系及负责人。注意不要忽略养护组。人员安排要根据施工进度计划,按时间顺序安排。

2 施工现场管理施工 现场管理是施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整个施工管理工作的基础。因此,施工现场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园林工程的质量和企业的经济效益。长期以来,园林企业被戏称为“城市农民”,忽视经营管理,更不重视施工现场管理,因而企业管理较为落后,在一些工程项目施工中存在消耗高、浪费大、质量差、技术不求进步等问题。从施工现场管理来看,主要反映出施工组织计划性不强,操作不严格执行标准规范,规章制度形同虚设等问题。因此,劳动生产率低,生产力得不到较大增长,经济效益不高,工程质量不好,严重制约了企业的发展。 2.1 施工现场工作主要工作包括:施工准备、正式施工、竣工验收和养护管理等个阶段。(1)施工准备阶段的管理工作主要有:落实分包协作单位和施工条件;主要物资苗木的订购;具体落实施工任务。(2)正式施工阶段的管理工作主要有:组织综合施工;落实各项技术组织措施;跟踪检查计划的实施,及时反馈;加强组织平衡,保证供应;对施工进度、施工质量和施工成本进行严格控制;保证施工安全,做到文明施工等。(3)竣工验收和养护管理阶段的管理工作有:预检、隐检及签证工作;整理和审定交工验收资料,组织办理工程交工验收;负责编写施工技术与管理的总结资料;做好工程的养护前技术交底,编写保养计划,落实养护任务。 2.2 现场施工项目部近年来,园林工程全面实施工程的投标制度,加强了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对施现场管理的重视,推动了施工现场管理项目制的建立。工程中标后,首先组建现场施工管理组织机构———现场施工项目部,由项目部统筹管理。施工项目部作为企业临时性的基层施工管理单位,通常由企业经理任命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

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家《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法规和地方、行业有关规定,结合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及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新建项目、改扩建、资源整合等项目的验收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是指基本建设项目建成后,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全面检查考核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的活动。项目竣工验收阶段包括试生产验收、专项验收和综合竣工验收。 第四条凡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基本建设项目,必须及时组织竣工验收。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交付使用。 第二章竣工验收组织和管理 第五条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遵循谁批准谁验收的原则。凡公司审批的基本建设项目,由公司负责项目竣工验收。

第六条公司成立项目验收领导小组,负责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的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分管副总经理担任副组长,下设项目验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程部,成员由公司领导班子其他副职,工程部、规划部、综合部、审计部、机电部、企管部、安全部、物资管理部、调度指挥中心、生产部、地测防治水部、通风部、财务部、征地办、信息中心、人力资源部负责人、项目公司党政负责人组成。 第七条项目验收办公室负责项目竣工验收日常管理工作,牵头组织项目竣工验收阶段的各项工作。负责编制项目验收年度、月度计划及项目验收各种文件制度,负责验收例会的组织召开,负责落实项目验收例会安排的各项工作,负责与省局有关部门的接洽工作。 第八条公司有关部门依据本部门监督管理的验收工作,有责任要求项目公司按照专项设计、有关法律法规做好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协助项目公司取得验收批文,各部门负责监督管理的项目验收工作如下: (一)工程部负责监督管理项目联合试运转、工程质量认证、消防设施验收、项目综合竣工验收; (二)安全部负责监督管理矿井安全设施、环境保护设施、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三)综合部负责监督管理档案验收;

工程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及流程

工程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及流程 Standardization of sany group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

工程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及流程 <试行>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工程项目验收程序,提高工程项目交付能力,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工程项目验收包括内部验收、外部验收; 内部验收,是指施工项目经理部按施工合同完成了工程项目全部任务,经自检合格,由公司内部组织验收的过程; 外部验收,是指施工项目部经理按施工合同完成了工程项目全部任务,经内部验收合格,报由业主组织验收的过程; 外部验收,是指施工项目部经理按施工合同完成了工程项目全部任务,经内部验收合格,报由业主组织验收的过程; 验收顺序:“先资料,后现场”;“先产品,后系统;先各系统,后系统集成”。第三条工程项目验收活动中的交工(内部验收不交工)主体应是施工项目经理部(施工项目经理),工程项目内部验收活动中的验收主体是公司组织内部验收小组,工程项目外部验收活动中的验收主体应是业主组织的验收小组。 第二章工程项目验收的前提条件 第四条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第五条工程已经按设计规定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全部完成; 第六条工程所属各个子系统能正常运行; 第七条过程验收、隐蔽工程验收、随工验收所发现的问题已基本处理完毕;第八条竣工资料编制完成并符合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九条施工项目经理部已经完成各个系统的自测自检,保证工程质量满足合同、设计要求。 第三章验收的依据、标准与内容 第十条工程项目验收所依据的文件及验收的内容: 第十一条工程项目招、投标文件及后续客户的有效需要变更; 第十二条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施工说明; 第十三条双方签订项目承包合同; 第十四条设计变更通知书 第十五条国家/行业的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及质量验收标准、设备厂家的功能、性能标准; 第十六条核查项目合同约定范围的过程内容是否全部完成,是否满足客户需求,有无漏项,增减的内容变更手续是否齐全。 第十七条按照项目预算、施工设计及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客户需求,核查项目设计、设备器材采购、安装施工、系统调试等各个工作实际完成情况的优劣,测试系统功能、性能是否达到预期效果。 第四章过程项目验收流程 第十八条工程项目验收流程如下: 第十九条工程项目验收流程节点说明

工程(项目)验收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验收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我公司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订本管理制度。 工程符合下列条件要求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三、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价,具有完整的监督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价报告。工程质量评价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四、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确认。 五、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六、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合格证及必要的进场试验报告。 七、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工程竣工验收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甲方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必须经总监工程师签署意见。

二、甲方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三、甲方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通知到位。 四、甲方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提供的工程档案资料; 3、查验工程实体质量; 4、对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总体评价,形成工程竣工验收意见,验收人员签字。 五、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基建组应及时编写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一式四份。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1、工程概况; 2、甲方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 3、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评价; 4、工程竣工验收时间、程序、内容和组织形式; 5、工程竣工验收意见等内容。 6、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还应附有下列文件: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方法

园林绿化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摘要:实施项目法施工,根据项目法施工的要求成立项目经理部,全面履行合同,对工程施工进行组织、指挥、管理、协调和控制。项目经理部本着科学管理,精干高效,结构合理的原则,选配具有改革开拓的精神,施工经验丰富,技术过硬,勤奋实干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组成。 关键词:园林绿化现场施工管理办法 第一章现场施工组织机构及部署 一、施工组织机构: 1、实施项目法施工,根据项目法施工的要求成立项目经理部,全面履行合同,对工程施工进行组织、指挥、管理、协调和控制。项目经理部本着科学管理,精干高效,结构合理的原则,选配具有改革开拓的精神,施工经验丰富,技术过硬,勤奋实干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组成。 2、劳务作业层由公司选配的高素质、技术过硬的专业队伍组成。 二、施工部署:

1、工期安排 为使该工程尽早完工,根据本工程特点和施工能力,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总体施工方案先水电后绿化,水电完成后开始苗木种植工程,然后施工各项的精细部分 2、施工安排 根据设计要求和本工程的特点,总体施工安排为水电完成后,各分项工程同时进行施工,土建绿化同时进行。 3、施工部署 种植期间施工车运输苗木,栽植苗木。 施工准备基础设施绿化施工收尾工验收 第二章工程技术施工管理方案 一、工期间的环境保护: 1、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控制环境污染的规定,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施工中的污水、废料和垃圾等有害物质对环境的污染,防治噪声对环境的污染,把施工对环境、空气和居民生活的影响减少到法定允许的范围内。 2、任何因施工造成的环境的污染,承包人应采取措施予以防治和消除,否则承包人应承担由于这种污染而产生的一切索赔和罚款。

《建设项目工程验收管理细则》

建设项目指挥部 建设项目工程验收管理细则(试行) 一、总则 (一)为了加强建设项目质量管理和合同管理,确保施工过程工程质量中间验收、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达到设计与合同要求及国家有关验收规范、标准,特制订本细则。 (二)本细则适用于建设项目建筑工程(土建、建筑设备)、市政、水利、绿化、体育设施、路灯、供配电、安保监控、人防、规划、消防和环保等有关工程的验收工作。 (三)本细则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验收统一标准、建设项目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并结合指挥部实际情况编制。 (四)工程验收是指建设工程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根据本办法的有关验收程序,共同对检验批、分项(工序)、分部(部位)、单位工程及整个合同内工程质量及完成情况进行检查、抽样复验,根据相关标准及合同约定的要求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对工程项目的施工是否满足合同要求做出评价的活动。 (五)指挥部工程管理部负责工程验收的组织实施,并对不合格工程形成书面整改意见,指挥部分管领导负责工程验收的指导、监督和主持。 二、验收范围 — 1 —

设计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建设内容。 三、验收依据 (一)《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6); (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四)《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建标[2002]219号); (五)《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公路工程部分)(建标[2002]99号); (六)《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2004年版; (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八)《建设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2006); (九)《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1-90) (十)《市政桥梁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2-90) (十一)《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3-90)(十二)《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GJ139-2001); (十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05); (十四)《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2007); (十五)《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 — 2 —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目的 为保证完工工程符合设计要求,达到公司功能要求,实现安全生产及正常运营 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所辖城市燃气工程项目(居民/工商用户),CNG等场站项目,长输管线项目等工程业务 具体实施办法 一、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单项工程按照设计内容、设计要求、施工规范等施工完毕,完成自检且监理单位审查合格,可以满足运营要求。 2、竣工资料和竣工文件按规定汇编整理完毕。 二、竣工验收的依据 1、工程竣工验收应以国家现行有关标准、施工验收规范、施工承包合同、工程施工许可文件和本办法为依据。 2、工程文件(包括设计说明书、施工图纸、工程变更单、施工联络单、技术交底纪要等)。 3、设备的合同书、技术文件。 4、工程竣工资料、图纸。 三、竣工验收管理程序 1、验收申请: 施工单位按照“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自检合格,并由质

量安全主管组织质安人员按“内部验收管理办法”初验合格后,向工程部提出工程竣工验收申请。 2、竣工验收: 常规燃气工程的竣工验收由工程部牵头,输配管理部、安全部、客服部、监理及施工单位共同参加,组成工程竣工验收小组。(特殊情况可邀请其他事涉部门参加)。 竣工验收小组负责工程的竣工验收。小组长负责组织竣工验收,小组成员对各自《验收要项》做出评价,小组长汇总意见后作出工程验收评价及结论,小组成员签字认可。如有分歧,以小组长的意见作为最终结论,并由其承担相关责任。 竣工验收分为工程介绍、资料查验、现场查验、合议评定、签署报告五个步骤。 工程介绍:施工单位对工程概况、施工特点等情况进行介绍;工程监理对质量、进度、投资、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等情况(尤其是隐蔽工程部分)进行介绍,公司现场代表作必要补充。 资料查验:工程验收小组人员根据各自职责对竣工资料进行认真审查,及时询问和记录。 现场查验:工程验收小组成员依据《验收要项》各自的职责和分工,采取外观检查、实际测量等手段,对工程质量、数量进行检验,并做好记录。 合议评定:现场查验结束后,验收小组组长召集验收人员进行工程综合评定。 签署报告:各项验收合格后验收小组成员签署验收报告。

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管理制度 1. 范围 1.1 本管理为进一步落实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适应NOSA五星管理体系的要求,控制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规定了某电厂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所有标段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内容和方法。 1.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以及NOSA E星管理体系运行中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建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1 《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2.2 《火电工程重点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3 《火电施工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4 《电力建设消除施工质量通病守则》 2.5 《火电工程重点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6 《火电工程质检站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7 《火电机组移交生产达标考核评定办法》 2.8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2.9 《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 2.10 《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3.1 隐蔽工程:是指那些在施工过程中上一道工序的工作结束,将被下一道工序所掩盖,正常情况无法进行复查的工程分项。 3.2 中间交接与验收:是指土建工程完工后交付安装前的交接验收工作。如设备基础、建筑物等交付安装前的验收。

3.3 施工质量事故:凡在施工过程中,由于现场储存、装卸运输、施工操作、完工保管等原因造成施工质量与设计规定不符或其偏差超出标准允许范围,需要返工且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者;或造成永久性缺陷者;或在调整试运过程中,由于施工原因造成设备、原材料损坏,且损失达到规定条件者,均属施工质量事故。 3.4 一般质量事故:未达到重大事故条件,其一次返工直接经济损失在1-10 万元者(含10 万元)。 3.5 记录质量事故:未达到一般质量事故条件的质量事故。 4. 职责 4.1 建设单位工程部职责 4.1.1 建设单位工程部为某电厂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质量管理的职能部门,设有专职的质量监督工程师和每专业至少一名兼职的质量技术工程师,严格按照国家和部颁的技术规程、规范、标准、设计单位与制造厂提供的图纸、技术说明书和标准、合同和经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双方确认的质量要求开展质量监督、检查、验评工作。4.1.2 建设单位工程部应组织建立由项目监理部、施工单位、质监站、设计单位等共同参与的工程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以正式的文件进行确认。其职责包括:确认验收标准并监督检查设备制造是否符合有关标准以及在加工过程中的实施情况,监督检查施工质量,监督检查工程重点项目的质量,工程质量问题的分析及处理,监督检查机组达标投产工作等。 4.1.3 某电厂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验评的范围,涵盖本工程设备监造及工程建设的各个方面。 4.1.4 建设单位工程部组织编制单位工程的编号,其中分部、分项、单位工程的名称和编号按验标的要求划定,并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增减。 4.1.5 建设单位工程部参加分项工程和分部工程的检查、验收。配合广西电力建设质量监督中心站进行单位工程的检查、验收、评定及相关组织协调工作。有权对各种违反规程、规范、质量标准、设计文件等的工程项目行使否决权,有权签发停工通知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管理规范 (2)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管理规范 1.目的 为满足公司投资控制目标要求,确保项目园林景观工程总体质量和关键节点控制。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地产公司开发项目在示范区、非示范区、交房区等园林景观工程实施阶段的工程质量管理和控制。 3.术语和定义 无 4.职责 4.1 集团工程管理部: 4.1.1负责对园林工程管理制度、工程合同、招标文书范本的拟修订工作,并监督实施; 4.1.2随机参与园林工程方案讨论、施工图技术交底、园林景观工程样板点评; 4.1.3参与地产公司组织的开盘、交房验收点评; 4.1.4定期或不定期对园林工程施工质量进行检查; 4.1.5随机参与园林工程竣工验收,对竣工物业移交进行监督备案。 4.2地产公司工程部: 4.2.1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园林施工图读图交底,并形成读图记录; 4.2.2整理园林景观工程招标所需的图纸及详细技术资料提交给成本控制部招标, 4.2.3参与园林景观工程招标工作,考察、确定施工单位; 4.2.4组织施工单位进行园林施工图技术交底,并形成交底记录; 4.2.5组织审核提交各种材料计划; 4.2.6监督施工单位材料、设备供方的履约情况; 4.2.7组织园林工程工序样板带路、点评验收; 4.2.8组织园林工程开盘、交房效果点评;

4.2.9组织园林工程竣工验收和综合验收及物业移交,在组织综合竣工验收时必须 以网上,书面,形式通知相关部门; 4.3 项目监理机构: 4.3.1负责园林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批的划分,审核园林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等; 4.3.2负责对园林工程进场材料验收和取样、送检等监督管理; 4.3.3负责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责令施工单位整改; 4.3.4参与园林工程各工序样板点评、竣工验收及竣工资料审签; 4.3.5参与施工图图纸会审及交底; 4.3.6严格按照确认的样板工程及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实施质量过程控制管理和验收; 4.3.7负责分部项工程及隐蔽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与验收。 4.4 地产公司成本控制部: 4.4.1参与工程部组织的园林施工图读图交底,并形成读图记录; 4.4.2组织园林景观工程招标工作,计算招标标底并核对限额设计、如超过目标成本,应及时通知工程部,由工程部协调园林景观设计部门进行方案调整或重新在成本部提 供的材料样板中选择替代产品; 4.4.3材设组负责收集并提供园林工程材料,设备,、雕塑、小品、植物样品,提供替代产品的样板、货源及价格信息,并建立和维护样品库。 4.4.4完成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后,将施工合同和所有完整资料正式下发给工程部,由工程部组织成本部控制部、监理机构和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合同交底。 4.5 物业管理公司 4.5.1参加集团内部对已竣工园林工程的质量复查和验收; 4.5.2对竣工物业的日常维护管理; 5. 流程说明: 5.1 前期准备和现场管理

建设工程材料检查验收管理规定(标准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建设工程材料检查验收管理规 定(标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建设工程材料检查验收管理规定(标准版) 1、建设工程材料(包括钢材、工厂配置的钢制卷管、钢筋、焊条、高强螺栓、烟囱用耐酸胶泥、水泥、黄砂、石子、商品砼、预制砼构件、墙体材料和管道、门窗、防水材料等)的质量,对确保电厂安全可靠和经济运行具有决定性意义,必须十分重视,按各方相应的职责和责任层层把关。 2、建设单位、施工承包商应当采购具有生产许可证或者建设工程材料准用证的建设工程材料;应当采购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的建设工程材料;如果工程设计对建设工程材料的使用有配套要求的,应当采购符合设计要求的配套材料。 3、施工承包商必须按照工程设计文件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设工程材料进行进货检验和质量检测。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材料,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3.1施工承包商自行检测建设工程材料,应取得相应的资质;未取得相应资质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4、监理单位应当审查建筑工程材料供货商的资质,并监督、检查施工承包商对建设工程材料的质量检测;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的建设工程材料不得在建设工程中使用或安装,施工承包商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4.1监理单位须检查进入现场的主要建设工程材料的采购、入库、保管、领用等管理制度及其执行情况。监理人员参加进入现场的主要建设工程材料和构配件的检验。 4.2用于工程的主要建设工程材料,进场时施工承包商应按4.6条核查无误后,填报“主要建设工程材料供货商资质报审表”和“主要建筑工程材料报审表”并按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规定提供正式的生产许可证或准用证,出厂合格证和材质化验单及试验报告,经监理单位审查合格后方可在工程中使用。 建设工程材料进场使用前施工承包商要按验收标准复验,这些证件应经监理单位复核;经复核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材料,不具备上

(完整版)工程竣工决算管理制度

工程竣工决算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加强对公司决算的管理,控制工程的成本支出,使工程项目的竣工决算工作进入受控状态,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工程竣工决算的管理事项。 第3条相关定义 1、本制度中的工程竣工决算是指以实物数量和货币指标为计量单位,综合反映竣工项目从筹建开始到项目竣工交付使用为止的全部建设费用、建设成果和财务情况的总结性文件。 2、竣工决算书的主要内容包括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工程竣工图和工程造价对比分析四个部分,其中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和竣工财务决算报表是竣工决算的核心内容。 第4条相关职责分工 1、公司造价管理部负责工程竣工决算工作,编制工程竣工决算书。 2、项目经理部及相关部门或单位需积极配合造价管理部工作,提供真实可靠的资料。 3、公司财务部负责对工程竣工决算进行审查。 第2章工程竣工决算书的编制 第5条工程竣工后,公司造价管理部预决算人员需要编制工程竣工决算书,其编制依据如下: 1、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投资估算; 2、工程初步设计预算或扩大初步设计后的预算及修正预算; 3、工程施工图及施工图预算; 4、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纪要; 5、招投标标的、承包合同、工程结算资料; 6、施工记录或施工签证单,以及其他施工中发生的费用记录; 7、竣工图及各种竣工验收资料; 8、设备、材料调价文件和调价记录;

9、有关财务核算制度、办法和其他有关资料、文件等。 第6条工程竣工决算书的编制程序如下: 1、在编制工程竣工决算书之前,预决算人员需要清点物资,对各种设备、材料、工具、器具等需要逐项进行盘点核实,并填列清单,妥善保管,不得任意挪用; 2、收集、整理、分析原始资料; 3、竣工资料与设计图纸进行核对,进行实地测量,对照、核实工程变动情况,核实造价; 4、严格划分和核定各类投资; 5、编写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 6、参照国家财政部、工程主管部门的统一格式编制填报竣工财务决算报表; 7、清理、装订竣工图; 8、进行工程造价对不分析; 9、上报主管部门审查。 其中,第5、6项合称为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是工程竣工决算的核心内容。 第7条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 1、建设项目概况; 2、会计财务处理、财产物资情况及债权的清偿情况; 3、资金节余、基建节余等的上交分配情况; 4、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分析、计算情况; 5、项目管理及决算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第8条造价管理部负责编制的竣工决算务求数据准确、内容全面、简明扼要,能够真实、客观地说明问题。 第3章工程竣工决算的审批与审计 第9条工程竣工决算报告编制完成后,需要报公司财务总监与总经理进行审核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公司内部审计人员先行审计内容,并根据项目的实际需要,决定是否送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审计。 第10条造价管理部编制完工程竣工决算报告,在将竣工决算送审前,需要检查资料、附件是否完整,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8个方面: 1、有合同的工程必须附上合同文本; 2、工程竣工图;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管理规范(总16页)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管理规范 (总16页) -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 -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

1.目的 为满足公司投资控制目标要求,确保项目园林景观工程总体质量和关键节点控制。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地产公司开发项目在示范区、非示范区、交房区等园林景观工程实施阶段的工程质量管理和控制。 3.术语和定义 无 4.职责 集团工程管理部: 负责对园林工程管理制度、工程合同、招标文书范本的拟修订工作,并监督实施; 随机参与园林工程方案讨论、施工图技术交底、园林景观工程样板点评; 参与地产公司组织的开盘、交房验收点评; 定期或不定期对园林工程施工质量进行检查; 随机参与园林工程竣工验收,对竣工物业移交进行监督备案。 地产公司工程部: 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园林施工图读图交底,并形成读图记录; 整理园林景观工程招标所需的图纸及详细技术资料提交给成本控制部招标, 参与园林景观工程招标工作,考察、确定施工单位; 组织施工单位进行园林施工图技术交底,并形成交底记录; 组织审核提交各种材料计划; 监督施工单位材料、设备供方的履约情况; 组织园林工程工序样板带路、点评验收; 组织园林工程开盘、交房效果点评;

组织园林工程竣工验收和综合验收及物业移交,在组织综合竣工验收时必须以网上,书面,形式通知相关部门; 项目监理机构: 负责园林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批的划分,审核园林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等; 负责对园林工程进场材料验收和取样、送检等监督管理; 负责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责令施工单位整改; 参与园林工程各工序样板点评、竣工验收及竣工资料审签; 参与施工图图纸会审及交底; 严格按照确认的样板工程及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实施质量过程控制管理和验收; 负责分部项工程及隐蔽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与验收。 地产公司成本控制部: 参与工程部组织的园林施工图读图交底,并形成读图记录; 组织园林景观工程招标工作,计算招标标底并核对限额设计、如超过目标成本,应及时通知工程部,由工程部协调园林景观设计部门进行方案调整或重新在成本部提供的材料样板中选择替代产品; 材设组负责收集并提供园林工程材料,设备,、雕塑、小品、植物样品,提供替代产品的样板、货源及价格信息,并建立和维护样品库。 完成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后,将施工合同和所有完整资料正式下发给工程部,由工程部组织成本部控制部、监理机构和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合同交底。 物业管理公司 参加集团内部对已竣工园林工程的质量复查和验收; 对竣工物业的日常维护管理; 5. 流程说明: 前期准备和现场管理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13号令)

附件: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监督落实环境保护设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以及落实其他需配套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第三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是指建设项目竣工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规定,依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或调查结果,并通过现场检查等手段,考核该建设项目是否达到环境保护要求的活动。 第四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范围包括: (一)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包括为防治污染和保护环境所建成或配备的工程、设备、装置和监测手段,各项生态保护设施;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和有关项目设计文件规定应采取的其他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第五条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规范,指导并监督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并负责对其审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审批权限负责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第六条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完工后,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生产或者运行。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 第七条建设项目试生产前,建设单位应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试生产申请。 对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非核设施建设项目,由建设项目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其试生产申请,并将其审查决定报送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工程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及流程

工程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及流程 <试行>

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工程项目验收的前提条件 (3) 第三章验收的依据、标准与内容 (4) 第四章过程项目验收流程 (4) 第五章竣工资料编制与整改 (6) 第六章工程项目内部验收 (7) 第七章工程项目外部验收 (7) 第八章附则 (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工程项目验收程序,提高工程项目交付能力,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项目验收包括内部验收、外部验收; 内部验收,是指施工项目经理部按施工合同完成了工程项目全部任务,经自检合格,由公司内部组织验收的过程; 外部验收,是指施工项目部经理按施工合同完成了工程项目全部任务,经内部验收合格,报由业主组织验收的过程; 外部验收,是指施工项目部经理按施工合同完成了工程项目全部任务,经内部验收合格,报由业主组织验收的过程; 验收顺序:“先资料,后现场”;“先产品,后系统;先各系统,后系统集成”。 第三条工程项目验收活动中的交工(内部验收不交工)主体应是施工项目经理部(施工项目经理),工程项目内部验收活动中的验收主体是公司组织内部验收小组,工程项目外部验收活动中的验收主体应是业主组织的验收小组。 第二章工程项目验收的前提条件 第四条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第五条工程已经按设计规定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全部完成; 第六条工程所属各个子系统能正常运行; 第七条过程验收、隐蔽工程验收、随工验收所发现的问题已基本处理完毕; 第八条竣工资料编制完成并符合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九条施工项目经理部已经完成各个系统的自测自检,保证工程质量满足合同、设计要求。 第三章验收的依据、标准与内容 第十条工程项目验收所依据的文件及验收的内容: 第十一条工程项目招、投标文件及后续客户的有效需要变更; 第十二条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施工说明; 第十三条双方签订项目承包合同; 第十四条设计变更通知书 第十五条国家/行业的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及质量验收标准、设备厂家的功能、性能标准; 第十六条核查项目合同约定范围的过程内容是否全部完成,是否满足客户需求,有无漏项,增减的内容变更手续是否齐全。 第十七条按照项目预算、施工设计及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客户需求,核查项目设计、设备器材采购、安装施工、系统调试等各个工 作实际完成情况的优劣,测试系统功能、性能是否达到预期效 果。 第四章过程项目验收流程 第十八条工程项目验收流程如下: 第十九条工程项目验收流程节点说明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 一、竣工验收负责人及牵头组织单位 1、施工完毕的开、掘巷道,由总工程师负责,生产科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安全科、机电科、地测科、运输队、通风科、供应科、矿调度、人事科、施工队组、安装部门)进行现场验收; 2、安装综采设备前的回采生产系统,由生产矿长负责,调度室牵头,组织有关单位(生产科、地测科、安全科、机电科、运输队、通风科、供应科、人事科、安装部门)进行现场验收; 3、综采设备安装完毕的回采工作面,由机电矿长负责,机电科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安全科、生产科、运输队、地测科、通风科、供应科、矿调度、人事科、安装部门)进行现场验收; 4、回采收尾结束的综采工作面,由总工程师负责,生产科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安全科、机电科、地测科、运输队、通风科、供应科、矿调度、人事科、施工队组、安装部门)进行现场验收; 5、综采设备拆除完毕的回采工作面,由机电矿长负责,机电科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安全科、生产科、地测科、运输队、通风科、供应科、矿调度、人事科、安装部门)进行现场验收; 6、其它单位工程(如皮带铺设、绞车地锚、拉底、劈帮、巷道维修、峒室施工、供排水、供电、供风、供气、地质勘探等),由专业对口科室负责牵头,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现场验收。 二、竣工验收的程序及规定 1、单位工程竣工后,首先本单位进行预验,达到标准后向矿提出验收申请。 2、矿牵头科室负责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现场验收,出具纪要,并根据纪要和相关文件、资料,督促施工单位按期整改,并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复查落实。 3、掘进送巷及其它开掘单位工程,必须按设计、作业规程及质量标准化要求,结合巷道用途,考虑设备运输、布置和安装、通风和通风设施的构筑、排水等,对巷道成形、断面规格、支护质量、风水电管路、轨道、绞车峒室、油脂库、配件库等进行全面验收。工程验收移交前,皮带、溜子、电缆、管路、轨道等设施不得擅自拆除;如需拆除时,必须经生产、机电、通风、供应等部门同意,并办理书面手续。 4、综采设备安装,从安装准备到安装完毕(综采队接面前),工作面及两巷相应设施、设备包括电缆、管路、轨道、绞车、通风工程、防尘降尘设施、巷道支护等均由安装区管理,并负责其完好;综采设备安装必须按安装设计及回采要求进行静、动态验收,先对支架、采机、刮板输送机、转载机、胶带输送机、各种类开关、电缆管线、轨道、通风灭尘等综采配套设备及设施在停机状态下验收,然后进行单机试运转、联合试运转(时间均不少于2小时)以及试采(不少于两刀煤)的验收,以确保综采队接面后能正常回采。 5、综采面收尾结束,必须按收尾措施,对铺联网、通道成型质量、通道规格、通道支护、支架支护及机电设备、支护器材等全面进行验收,以确保综采设备的安全顺利拆除。综采面收尾结束移交时,由生产、机电、通风、运输、供应、安监等单位一起确定回收支护材料、轨道等的距离、位置和数量等;此外,电缆、皮带、轨道以及其它专用工具移交退租时,必须按《东曲矿物资管理办法》执行。 6、所有工作面及设备、设施交接要有书面手续,并有机电、供应等部门的签字。

建设工程交工验收管理办法

工程交工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技改工程交工验收工作,保障公司生产有效运营,根据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新建、扩建、改造技改工程交工验收活动。 第三条公司技改工程应按本办法进行交工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四条交工验收是检查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评价工程质量是否符合技术标准及设计要求,是否可以移交用户单位使用,对施工单位工作进行初步评价的基本条件。 第五条交工验收的依据是: (一)设计施工图及变更设计文件; (二)批准的招标文件及合同文本; (三)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批复、批示文件; (四)国家及省市有关部门的工程技术标准、规范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等。 第六条交工验收由工程部(或项目部)负责组织验收。 第七条交工验收工作应当做到公正、真实和科学。 第二章交工验收 第八条交工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已完成,满足生产使用要求,申请交工验收的建设工程有尾留工程的,尾留工程不得是主体工程,不得影响工程使用效果和生产正常运行; (二)施工单位按《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工程质量自检合格; (三)实施监理的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的评定合格; (四)主要工艺设备或者设施调试以及联动测试均已完成,主要技术参数达到设计要求;

(五)竣工文件已按规定的内容编制完成。 第九条技改工程符合交工验收条件后,经甲方施工员及监理工程师同意,由施工单位向工程部及项目部提出申请,工程部及项目部应及时组织对该工程进行交工验收。 第十条交工验收的主要工作内容是: (一)检查合同执行情况; (二)检查施工单位自检报告及施工资料; (三)检查监理单位独立抽检资料、建立工作报告及质量评定资料; (四)检查工程实体、审查有关资料,包括主要产品质量的抽(检)测报告; (五)核查工程完工数量是否与批准的设计文件相符,是否与工程计量数量一致; (六)对合同是否全面执行、工程质量是否合格作出结论,按公司规定的格式签署合同段交工验收证书; (七)对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工作进行初步评价; (八)移交使用、维护维修单位的交接资料:设备随机图纸、文字资料(复印件);操作、使用、维护手册;必要的施工图。 第十一条项目部负责组织工程的设计、监理、施工、使用单位、维护维修单位等参加交工验收。参加验收单位的主要职责是: (一)工程部及项目部负责组织工程施工单位完成交工验收工作的各项内容,总结合同执行过程中的经验,对工程质量是否合格作出结论。 (二)设计单位负责检查已完成的工程是否与设计相符,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三)监理单位负责完成监理资料的汇总、整理(无施工单位的,由项目部负责),协助工程部及项目部检查施工单位的合同执行情况,核对工程数量,科学公正地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 (四)使用单位负责检查工程是否满足生产工艺使用要求,工程能否正常投入生产运行。 (五)维护维修单位检查工程设备、仪器仪表能否正常运行。 (六)施工单位负责提交工程资料,完成交工验收准备工作。 第十二条交工验收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等遗留问题,由施工单位限期完成。

机电工程验收管理办法.docx

北方 XXX 煤电公司露天煤矿 机电工程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机电类工程验收、设备验收、外委维修等工作的顺利开展,规机电类验收工作,保障机电工程安全 有效运营,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露天煤矿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划分 第三条组织机构 组长:矿长 副组长:生产矿长安全矿长机电矿长(常务) 经营矿长总工程师 成员:副总师生产调度科、机电设备科正副科长及专工各段正副段长及技术员 第四条管理职责划分 (一)矿长职责 负责验收工作的审批工作。 (二)分管领导职责 负责验收工作的审核和审批工作。 (三)机电设备科职责 1.负责验收工作的资料收集、整理归档。 2.负责验收工作的办理工作。 3.负责对所使用设备按照合同和相关技术要求,提出意 见。如达不到相关要求不予验收。 (四)使用单位、维修单位职责

负责对所使用机电设备根据现场使用、维修要求,提出 意见。如达不到相关要求不予验收。 第三章管理要求 第五条机电安装工程验收要求 1.设备的到货验收 (1)检查外观包装情况。 (2)按照装箱单,清点零件、部件、工具、附件备品、说明书和其它技术文件是否齐全。 (3)检查设备各部位、各零部件、附件等有无修饰和 破损。 (4)核对设备基础图和电气线路图与设备的地脚螺 钉孔、电源接线口的位置及有关参数是否符合标准。 (5)对不需要安装的备品、附件、工具等,应妥善 装箱保管,注意集中移交,防止丢失。 (6)保护设备的结合面、加工面,以防损伤设备。 (7)做好详细的检查记录,有关单位进行签字认证。 (8)单独设备(不需要安装),依据技术协议与合同相关要求,出具设备质保开始验收单(见附件1)。 2.安装前的基础验收 (1)设备基础验收由监理单位组织相关单位共同进行。根据实测资料对照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验收。 (2)基础验收工作必须由土建单位提交设备基础的 实测资料和隐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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