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学案例及答案讲课教案

保险学案例及答案讲课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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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学案例及答案

2008年06月24日

1.有一承租人向房东租借房屋,租期10个月。租房合同中写明,承租人在租借期内应对房屋损坏负责,承租人为此而以所租借房屋投保火灾保险一年。租期满后,租户按时退房。退房后半个月,房屋毁于火灾。于是承租人以被保险人身份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人是否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

如果承租人在退房时,将保单转让给房东,房东是否能以被保险人身份向保险公司索赔赔?为什么?

(1)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因为承租人对该房屋已经没有保险利益。

(2)房东不能以被保险人的身份索赔。因为保单转让没有经过保险人办理批单手续,房东与保险人没有保险关系。2.某家银行投保火险附加盗窃险,在投保单上写明24小时有警卫值班,保险公司予以承保并以此作为减费的条件。后银行被窃,经调查某日24小时内有半小时警卫不在岗。问保险公司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保险公司不用承担赔偿责任。因为该银行违反了明示保证(或保证,或最大诚信原则),而保证是保险合同的一部分,违反了保证,就意味着违约,保险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或宣布保险合同无效,在发生保险事故事不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

3.某宾馆投保火险附加盗窃险,在投保单上写明能做到全天有警卫值班,保险公司予以承保并以此作为减费的条件。后宾馆于某日被盗,经调查,该日值班警卫因正当理由离开岗位仅10分钟。问宾馆所作的保证是一种什么保证?保险公司是否能藉此拒赔?为什么?

该宾馆所作的保证是一种明示保证。保险公司可以据此拒赔。因为该宾馆违反了明示保证,而保证是保险合同的一部分,违反了保证,就意味着违约,保险人可以据此而解除保险合同,或宣布保险合同无效,在发生保险事故事不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

4.有一批货物出口,货主以定值保险保险的方式投保了货物运输保险,按投保时实际价值与保险人约定保险价值24万元,保险金额也为24万元,后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保险事故,出险时当地完好市价为20万元。问:

(1)如果货物全损,保险人如何赔偿?赔款为多少?

(2)如果部分损失,损失程度为80%,则保险人如何赔偿?其赔款为多少?

(1)按照定值保险的规定,发生保险事故时,以约定的保险金额为赔偿金额。(1分)

因此,保险人应当按保险金额赔偿,(1分)

其赔偿金额为24万元。(1分)

(2)保险人按比例赔偿方式(1分)。

赔偿金额=保险金额×损失程度=24×80%=19.2万元(2分)

5.张某2000年12月18日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保险期间为1年的家庭财产保险,其保险金额为40万元,2001年2月28日张某家因意外发生火灾,火灾发生时,张某的家庭财产实际价值为50万元。若按第一危险赔偿方式。则:

(1)财产损失10万元时,保险公司应赔偿多少?为什么?(2)家庭财产损失45万元时,保险公司又应赔偿多少?为什么?

(1)因为第一危险赔偿方式是按保险金额范围内的损失均予以赔偿的发生。(2分)该保险金额范围内的损失(或第一危险)为10万元,(1分)

所以保险公司应当赔偿10万元。(1分)

(2)保险公司应当赔偿40万元。(1分)

该保险金额范围内的损失(或第一危险)为40万元。(1分)6.某企业投保企业财产保险综合险,保险金额80万元,保险有效期间从199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若:

(1)该企业于2月12日发生火灾,损失金额为40万元,保险事故发生时的实际价值为100万元,则保险公司应赔偿多少?为什么?

(2)5月18日因发生地震而造成财产损失60万元,保险事故发生时的实际价值为100万元,则保险公司应赔偿多少?

为什么?

(3)12月18日因下暴雨,仓库进水而造成存货损失70万元,保险事故发生时的企业财产实际价值为70万元,则保险公司应赔偿多少?为什么?

(1)保险公司赔偿金额=损失金额×保险保障程度=40×80/100=32万元。因为该保险为不足额保险,所以采用比例赔偿方式。(2分)

(2)由于地震属于企业财产保险综合险的责任免除,所以保险公司可以拒赔。(2分)

(3)保险公司赔偿金额=保险价值=损失金额=70万元。因为该保险为超额保险,保险金额超过保险价值的部分,无效,所以按保险价值赔偿。(2分)

7.某企业财产在投保时按市价确定保险金额64万元,后因发生保险事故,损失20万元,被保险人支出施救费用5万元。这批财产在发生保险事故时的市价为80万元,问保险公司如何赔偿?(写出赔偿方法和计算公式)

由于该保险为不足额保险,所以采用比例赔偿方式。(2分)

保险公司赔偿金额=(损失金额+施救费用)×保险金额/保险价值(或保险保障程度)

=(20+5)×64/80=20万元(4分)

8.某甲车主将其所有的车辆向A保险公司投保了保险金额

为20万元的车辆损失险、向B保险公司投保了赔偿限额为50万元第三者责任险,乙车没有投保。后造成交通事故,导致乙车辆财产损失16万元和人身伤害4万元,甲车辆损失14万元和人身伤害1万元。经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甲车主负主要责任,为70%;乙车主负次要责任,为30%,按照保险公司免赔规定(负主要责任免赔15%,负次要责任免赔5%),则:

(1)A保险公司应赔偿多少?

(2)B保险公司应赔偿多少?

(1)A保险公司应赔偿金额=甲车车辆损失×甲车的责任比例×(1-免赔率)

=14×70%×(1-15%)=8.33万元(3分)

(2)B保险公司应赔偿金额=乙车车辆损失和人身伤害×甲车的责任比例×(1-免赔率)

=(16+4)×70%×(1-15%)=11.9万元(3分)9.某A车主将其所有的车辆向甲保险公司投保了保险金额为30万元的车辆损失险、向乙保险公司投保了赔偿限额为50万元第三者责任险,B车没有投保。后造成交通事故,导致B车辆财产损失22万元和货物损失8万元,A车辆损失24万元和货物损失6万元。经交通管理部门裁定,A车主负次要责任,为40%;B车主负主要责任,为60%,按照保险公司免赔规定(负次要责任免赔5%),则:

(1)甲保险公司应赔偿多少?

(2)乙保险公司应赔偿多少?

(1)甲保险公司应赔偿金额=A车车辆损失×甲车的责任比例×(1-免赔率)

=24×40%×(1-5%)=9.12万元(3分)

(2)乙保险公司应赔偿金额=B车车辆损失和货物损失×A 车的责任比例×(1-免赔率)

=(22+8)×40%×(1-5%)=11.4万元(3分)10.某甲车主将其所有的车辆向A保险公司投保了保险金额为20万元的车辆损失险,乙车主将其所有的车辆向B保险公司投保了赔偿限额为50万元第三者责任险。后在保险期间造成交通事故,导致甲车辆财产损失18万元和货物损失2万元;乙车辆损失15万元和货物损失5万元。经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甲车主负主要责任,为60%;乙车主负次要责任,为40%,按照保险公司免赔规定:负主要责任免赔15%,负次要责任免赔5%,则:

(1)A保险公司应赔偿多少?

(2)B保险公司应赔偿多少?

(1)A保险公司应赔偿金额=甲车车辆损失×甲车的责任比例×(1-免赔率)

=18×60%×(1-15%)=9.18万元(3分)

(2)B保险公司应赔偿金额=甲车车辆损失和货物损失×乙

车的责任比例×(1-免赔率)

=(18+2)×40%×(1-5%)=7.6万元(3分)11.某人将一批财产向A、B两家保险公司投保,保额分别为6万元和4万元。如果保险财产发生保险事故损失5万元,因保单上未约定分摊方法,按我国《保险法》规定,A、B 两家保险公司应分别赔付多少?(要求写出你采用的分摊方式、计算公式)

按照我国保险法的规定,在重复保险的情况下按保险金额占保险金额总额的比例分摊,即比例责任制。因此:A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

=损失金额×A保险公司承保的保险金额/所有保险公司承保的保险金额总额

=5×6÷(6+4)=3万元(3分)

B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

=损失金额×B保险公司承保的保险金额/所有保险公司承保的保险金额总额

=5×4÷(6+4)=2万元(3分)

12.某人将同一批财产向甲、乙两家保险公司投保,保额分别为4.8万元和3.2万元,后在保险期内因保险事故损失4万元。因为保单上约定采用赔款额比例责任制分摊,甲、乙两家公司应分别赔偿多少?(写出计算公式和计算过程、答案。)

甲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

=损失金额×甲保险公司承保的保险金额/所有保险公司承保的保险金额总额

=4×4.8÷(4.8+3.2)=2.4万元(3分)

乙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

=损失金额×乙保险公司承保的保险金额/所有保险公司承保的保险金额总额

=4×3.2÷(4.8+3.2)=1.6万元(3分)

13.李某在游泳池内被从高处跳水的王某撞昏,溺死于水池底。由于李某生前投保了一份健康保险,保额5万元,而游泳馆也为每位游客保了一份意外伤害保险,保额2万元。事后,王某承担民事损害赔偿责任10万元。问题是:(1)因未指定受益人,李某的家人能领取多少保险金?

(2)对王某的10万元赔款应如何处理?说明理由。

(1)李某死亡的近因属于意外伤害,属于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因此李某的家人只能领到2万元的保险金。(3分)

(2)对王某的10万元赔款应全部归李某的家人所有,因为人身保险不适用于补偿原则。(3分)

14.一企业为职工投保团体人身保险,保费由企业支付。职工张一指定妻子刘二为受益人,半年后张一与妻子刘二离婚,谁知离婚次日张一意外死亡。对保险公司给付的2万元

保险金,企业以张一生前欠单位借款留下一半,另一半则以刘二已与张一离婚为由交给张一父母。此企业如此处理是否正确?保险金按理应当给谁?为什么?

此企业处理错误。(1分)

因为受益人是在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2分)

在指定受益人的情况下,只有受益人才有保险金请求权;(1分)同时在指定受益人的情况下,保险金不是遗产,不得用于清偿债务或按遗产分割。(1分)因此该保险金应当归刘二。(1分)

15.张某为其妻子王某投保了一份定期寿险,保险金额为10万元,保险期间为5年,张某为受益人。半年后张某与妻子离婚,离婚次日王某意外死亡。对保险公司给付的10万元保险金,若:

(1)王某生前欠其好友刘某2万元,因此刘某要求从保险金中支取2万元,您认为这种说法正确吗?为什么?

(2)王某的父母提出,张某已与王某离婚而不再具有保险利益,因此保险金应该由他们以继承人的身份作为遗产领取。您认为这种说法正确吗?为什么?

(1)此该说法错误。(1分)

因为受益人是在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1分);

在指定受益人的情况下,只有受益人才有保险金请求权;在指定受益人的情况下,保险金不是遗产,不得用于清偿债务。1分)

(2)此该说法错误。(1分)

因为一则在人身保险合同中只要求投保人在投保时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保险事故发生时,并不要求具有保险利益;1分)二则王某为受益人,享有保险金请求权,保险金不是遗产。(1分)

16.1998年上海郊县赵某因患高血压休息在家,同年8月15日赵某该投保保险金额为20万元、期限20年的定期寿险,投保时隐瞒了病情。1999年9月12日该妇女病情发作,不幸去世。被保险人的丈夫叶某作为家属请求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按照我国现行《保险法》的规定,问保险公司是否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为什么?

保险公司应当拒付。(1分)

因为赵某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1分)投保时对保险公司隐瞒了自己患有高血压病这一重要事实。(1分)

因此按照我国现行《保险法》的规定,由于赵某故意不履行告知义务,(1分)所以,一保险公司可以不承担拒付保险金义务;(1分)二保险公司可以不退还保险费。(1分)

财产保险案例分析:

3.保险学练习题与案例题目

第一章风险与保险 一、名词解释 1.风险 2.风险因素 3.风险事故 4.损失 5.风险管理 6.可保风险 二、填空题 1.风险的基本要素包括()、()和()。 2.风险因素通常可以分为三类,即()、()和()。 3.风险按照涉及的范围分类,可以分为()和()。 4.风险管理方式可以分为()型和()两种类型。 5.保险产生和发展的自然基础是()。 6.财产风险是指导致物质财产发生()和()的可能性。 7.通常将导致自然力的不规则变动或人们行为的错误或失当所导致的经济损失的不确定性,称之为()风险。 8.通常将显示风险损失发生后所导致的经济损失规模的指标,称之为()。 9.在已有损失资料的基础上衡量风险主要应该做好估计( )和估计( ) 两方面的工作。 10.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 )。 三、单项选择题 1.下冰雹使得路滑而发生车祸造成人员伤亡,这时冰雹是()。 A.风险因素 B.风险事故 C.损失 D.风险单位 2.某房东外出时忘记锁门,结果小偷进屋、家具被偷,则风险因素是()。 A.小偷进屋 B.家具被偷 C.外出时忘记锁门 D.房东外出 3.风险按性质分类可以分为()。 A. 人身风险和财产风险 B.纯粹风险和投机风险 C. 自然风险和社会风险 D.静态风险和动态风险 4.权利人因义务人而遭受经济损失的风险是()。 A.责任风险 B.信用风险 C.财产风险 D.自然风险 5.股票市场的波动属于()性质的风险。 A.社会风险 B.纯粹风险 C.投机风险 D.技术风险 6.自然损耗不能保险,是因为它不符合可保风险的条件是()。 A.必须是纯粹风险 B.风险事故的发生是意外的 C.损失幅度不能太大也不能太小 D.大量独立的同质风险单位存在 7.对某种特定的风险,测定其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及其损失程度,称为()。 A.风险识别 B.风险衡量 C.风险处理 D.风险管理效果评价 8.以下事件中()属于保险意义上的损失。 A.折旧 B.馈赠 C.请朋友吃饭 D.车祸撞死人

保险学教学大纲

《保险学》课程教学大纲 (Insurance )(宋体小四号) 一、课程说明 课程编码课程总学时理论总学时48;实践总学时0 周学时理论学时16;实践学时0 学分 3学分 课程性质适用专业劳动与社会保障 1、教学内容与学时安排(见下表): 教学内容与学时安排表(小四黑体) 2、课程教学目的与要求: 《保险学》是金融、保险专业的专业课,也是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一门专业基础课程。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充分掌握保险学的基本理论,保险的性能、职能和作用。保险合同的签订及保险经营、保险精算、保险营销、保险基金的运用及保险市场和保险监管的具体运作过程和操作方法。要求学生上课认真听讲,记好笔记,积极参加讨论,完成课后作业,学生通过学习应达成以下基本要求:明确掌握保险的性能、职能和作用;保险合同的特征要素及保险的基本原则;保险的具体险种的内容及保险经营、保险精算、保险营销及保险基金的运用。保险市场及保险市场监管的相关理论。 3、本门课程与其它课程关系: 先修课程: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概率统计原理、会计学。 4、推荐教材及参考书:

推荐教材:《保险学》,魏华林, 林宝清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参考书:保险学原理》,许谨良主编,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 5、课程考核方法与要求: 闭卷考试。要求学生功过本课程学习后能够掌握保险学的基本知识,并通过课程考试。 6、实践教学内容安排: ………… 二、教学内容纲要 第一章风险与保险 一、目标与要求 (一)掌握:什么是风险、什么是危险、危险的分类。 (二)熟悉:危险管理的方法。 (三)了解:危险与保险。 二、教学内容×××× 第一节危险概述 (一)重点讲解××× 危险的涵义;危险的特征危险的种类; (二)一般介绍××× 危险的构成要素; 第二节危险管理 (一)重点讲解××× 危险管理的概念。如何进行危险处理。 (二)一般介绍××× 危险管理的过程。 第三节危险与保险 (一)重点讲解××× 可保危险 (二)一般介绍××× 危险与保险的关系 第二章保险概述 一、目标与要求 (一)掌握:保险的概念;保险的分类;保险的职能和作用。 (二)熟悉:保险的起源与发展。 (三)了解:保险的代价

保险学的课程心得体会

保险学的课程心得体会 保险学的课程心得体会上学期选课时选修保险学属于 机缘巧合吧,当时保险给我的第一感觉就是不至于骗人,但也不是太靠谱。当然这对于“保险”来说很不公平,毕竟保险 本身来说是利国利民的,只是有些保险推销员在前几年为了个人利益不择手段的推销,造成了公众对于保险的一种误解。不过随着最近这几年的经济发展,人们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障的要求越来越高,保险正逐步渗透到我们的生产和生活之中,发达的城市也经常出现天价保单,这足以说明当下我们对保险业的认可与赞同。我记得课程刚开始时老师并 没有直接讲保险,而是从风险和风险管理开始讲起,让我们大家对日常的一些风险有了直观的认识,让我们明白风险是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的。然后让我们每个人设计出自己家庭的风险管理方案,从而来加深我们对风险管理的认知,我也通过这个过程意识到保险在风险管理里的重要地位,对保险的认识也就趋于正面化了,但仍然不太全面。后来随着老师课程的深入和对借阅书籍的阅读,我也就对保险的含义,特征,职能和分类有了更多的直观了解,从而消除了我对保险的一些误解。其中让我记忆深刻的还有“双十原则”,即拿年 收入的10%来购买保险,保障是年收入的10倍,我感觉这个就十分合理,既能获得保障,又不至于影响日常生活。当

然经济条件好的,可以拿年收入的10-20%来获得更多的保障;差一点的适当降低一点,量力而行。之后老师还让我们写出人生必备的七张保单,写完之后我就感觉保险对我们生活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接下来老师的课就讲述了保险合同, 介绍了保险合同的含义,特征,种类及构成等等,使我感觉到保险合同的签订也是需要详细斟酌的,不是我拿钱买保险,看合同就签字,而是要仔细的阅读合同,明白合同每一项的含义后再签字确认。此外老师还讲述了保险的基本原则,保险的基本原则就是保险合同当事人双方在订立,变更和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必须遵守的准则。保险的基本原则有最大诚信原则,保险利益原则,损失补偿原则,近因原则和可保利益原则等。而且在整个的授课期间老师也通过自己购买保险的经历来说明保险对我们生活的积极保障作用,更加具有真实性和说服力。总之,通过这短短几周的课程学习我收获了 很多,不仅消除了我对保险的误解和抵触心理,还使我对保险有了正确和相对全面的认识。我认为保险并不是保证不发生风险,而是在风险到来后,使我们得到及时的帮助和支持。因此保险是我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我们都应该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来购买合适的保险,这样对我们个人和家庭乃至社会都是极有好处的。 保险学的课程心得体会这学期,我们上了保险学课程,通 过学习使我收获颇丰。

保险学案例分析计算题含详细答案

公式 2、残废给付 ①一次伤害、多处致残的给付 ∑各部位残废程度百分数>100%——全额给付 ∑各部位残废程度百分数<100%—— ∑各部位残废程度百分数×保险金额 一被保险人在一次意外伤害中,造成一肢永久性残废,并丧失中指和无名指,保险金额为1万元,保险公司应给付的残废保险金为多少 若该次事故还造成被保险人双目永久完全失明,则保险公司应给付的残废保险金又为多少 查表可知,一肢永久性残废的残废程度百分率为50%,一中指和一无名指的残废程度百分率为10%,双目永久完全失明的残废程度百分率为100%,则 A、残废保险金=(50%+10%)×10000=6000(元) B、按保险金额给付:1万元 保险的损失分摊机制 设某一地区有1000户住房,每户住房的市场价值为10万元,据以往资料知,每年火灾发生的频率为%。假设每次火灾均为全损,保险公司要求每户房主缴纳110元保险金,保险公司则承担所有风险损失。

请问:风险损失的事实承担者是保险公司吗保险公司怎样兑现承诺所收金额:110×1000=11(万元) 每年可能补偿额:1000×%×100000=10(万元) 赔余额:1万元 风险损失的事实承担者并不是保险公司,而是其他没有遭受风险损失的房主,其承担份额为110元,遭受风险损失者也承担了110元。保险公司不仅没有实质性地承担风险损失,反而因为提供了有效的保险服务而获得了1万元的报酬。 + ——保险公司的作用在于组织分散风险、分摊损失。 李某在游泳池内被从高处跳水的王某撞昏,溺死于水池底。由于李某生前投保了一份健康保险,保额5万元,而游泳馆也为每位游客保了一份意外伤害保险,保额2万元。事后,王某承担民事损害赔偿责任10万元。问题是: (1)因未指定受益人,李某的家人能领取多少保险金 (2)对王某的10万元赔款应如何处理说明理由。 解答:(1)李某死亡的近因属于意外伤害,属于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因此李某的家人只能领到2万元的保险金。 (2)对王某的10万元赔款应全部归李某的家人所有,因为人身保险不适用于补偿原则。

保险学案例分析

保险学案例分析 1.某家银行投保火险附加盗窃险,在投保单上写明24小时 有警卫值班,保险公司予以承保并以此作为减费的条件。 后银行被窃,经调查某日24小时内有半小时警卫不在岗。 问保险公司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保险公司不用承担赔偿责任。 分析:因为该银行违反了明示保证(或保证,或最大诚信原则),而保证是保险合同的一部分,违反了保证,就意味着违约,保险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或宣布保险合同无效,在发生保险事故事不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 2.1996年12月23日,李丽为其子李创在中国人寿保险公司 某分公司投保了《为了明天终身保险》期间,李创因患“症状性癫痫及扁桃体炎”病,寿险公司曾向李丽作过数次理赔.此后,寿险公司推出新险种《重大疾病终身保险》,经该公司原经办《为了明天终身保险》业务员介绍,李丽与寿险公司解除了《为了明天终身保险》合同,并于1998年5月3日,再次以李创为被保险人与寿险公司签订了《重大疾病终身保险》合同,保险金额8万元,年缴保险费1504元,缴费期间20年,保险期间为终身,从1998年5月5日零时起算。同时双方又签订了《重大疾病终身保险》的附加险,即《个人住院医疗补贴险》合同,保险金额5400元,

缴纳保险费60元,保险期限1年,即从1998年5月5日12时起至1999年5月5日12时止.《重大疾病终身保险》合同第8条约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而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或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180日以后因疾病而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时,本公司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的3倍给付身故保险金或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 该合同第10条规定,被保险人因下列情形之一而患重大疾病、身故或身体残疾时,本公司不负保险责任。其中第6款载明:患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艾滋病、性病、先天性疾病或遗传性疾病。 不久,在该附加险合同履行期间,李创因患“症状性部分型癫痫、扁桃体炎”住院治疗3次,李丽按合同先后向寿险公司申请理赔,寿险公司分别于1998年5月6日、1998年12月15日、1999年4月22日分3次给予了理赔。在该附加险合同期满后,寿险公司未同意与李丽续签,但对双方签订的《重大疾病终身保险》合同未表异议,仍按合同的约定,收取李丽按期应缴纳的保险费,直至2002年5月18日被保险人李创死亡。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诊断其死亡原因为:“感染性休克、呼吸循环衰竭。”此后,李丽向寿险公司申请保险理赔,但其以种种理由拒绝理赔。2003年7月3日,李丽诉至淮安市清河区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寿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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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残废给付 ①一次伤害、多处致残的给付 ∑各部位残废程度百分数>100%——全额给付 ∑各部位残废程度百分数<100%—— ∑各部位残废程度百分数×保险金额 一被保险人在一次意外伤害中,造成一肢永久性残废,并丧失中指和无名指,保险金额为1万元,保险公司应给付的残废保险金为多少? 若该次事故还造成被保险人双目永久完全失明,则保险公司应给付的残废保险金又为多少? 查表可知,一肢永久性残废的残废程度百分率为50%,一中指和一无名指的残废程度百分率为10%,双目永久完全失明的残废程度百分率为100%,则 A、残废保险金=(50%+10%)×10000=6000(元) B、按保险金额给付:1万元 保险的损失分摊机制 设某一地区有1000户住房,每户住房的市场价值为10万元,据以往资料知,每年火灾发生的频率为0.1%。假设每次火灾均为全损,保险公司要求每户房主缴纳110元保险金,保险公司则承担所有风险损

请问:风险损失的事实承担者是保险公司吗?保险公司怎样兑现承诺? 所收金额:110×1000=11(万元) 每年可能补偿额:1000×0.1%×100000=10(万元) 赔余额:1万元 风险损失的事实承担者并不是保险公司,而是其他没有遭受风险损失的房主,其承担份额为110元,遭受风险损失者也承担了110元。保险公司不仅没有实质性地承担风险损失,反而因为提供了有效的保险服务而获得了1万元的报酬。+ ——保险公司的作用在于组织分散风险、分摊损失。 李某在游泳池内被从高处跳水的王某撞昏,溺死于水池底。由于李某生前投保了一份健康保险,保额5万元,而游泳馆也为每位游客保了一份意外伤害保险,保额2万元。事后,王某承担民事损害赔偿责任10万元。问题是: (1)因未指定受益人,李某的家人能领取多少保险金? (2)对王某的10万元赔款应如何处理?说明理由。 解答:(1)李某死亡的近因属于意外伤害,属于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因此李某的家人只能领到2万元的保险金。 (2)对王某的10万元赔款应全部归李某的家人所有,因为人身

保险学案例及答案汇总.

保险学案例及答案 2008年06月24日 1.有一承租人向房东租借房屋,租期10个月。租房合同中写明,承租人在租借期内应对房屋损坏负责,承租人为此而以所租借房屋投保火灾保险一年。租期满后,租户按时退房。退房后半个月,房屋毁于火灾。于是承租人以被保险人身份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人是否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 如果承租人在退房时,将保单转让给房东,房东是否能以被保险人身份向保险公司索赔赔?为什么? (1)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因为承租人对该房屋已经没有保险利益。 (2)房东不能以被保险人的身份索赔。因为保单转让没有经过保险人办理批单手续,房东与保险人没有保险关系。2.某家银行投保火险附加盗窃险,在投保单上写明24小时有警卫值班,保险公司予以承保并以此作为减费的条件。后银行被窃,经调查某日24小时内有半小时警卫不在岗。问保险公司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保险公司不用承担赔偿责任。因为该银行违反了明示保证(或保证,或最大诚信原则),而保证是保险合同的一部分,违反了保证,就意味着违约,保险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或宣布保险合同无效,在发生保险事故事不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

3.某宾馆投保火险附加盗窃险,在投保单上写明能做到全天有警卫值班,保险公司予以承保并以此作为减费的条件。后宾馆于某日被盗,经调查,该日值班警卫因正当理由离开岗位仅10分钟。问宾馆所作的保证是一种什么保证?保险公司是否能藉此拒赔?为什么? 该宾馆所作的保证是一种明示保证。保险公司可以据此拒赔。因为该宾馆违反了明示保证,而保证是保险合同的一部分,违反了保证,就意味着违约,保险人可以据此而解除保险合同,或宣布保险合同无效,在发生保险事故事不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 4.有一批货物出口,货主以定值保险保险的方式投保了货物运输保险,按投保时实际价值与保险人约定保险价值24万元,保险金额也为24万元,后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保险事故,出险时当地完好市价为20万元。问: (1)如果货物全损,保险人如何赔偿?赔款为多少? (2)如果部分损失,损失程度为80%,则保险人如何赔偿?其赔款为多少? (1)按照定值保险的规定,发生保险事故时,以约定的保险金额为赔偿金额。(1分) 因此,保险人应当按保险金额赔偿,(1分) 其赔偿金额为24万元。(1分) (2)保险人按比例赔偿方式(1分)。

保险学案例分析题

案例分析题 1.有一承租人向房东租借房屋,租期10个月。租房合同中写明,承租人在租借期内应对房屋损坏负责,承租人为此而以所租借房屋投保火灾保险一年。租期满后,租户按时退房。退房后半个月,房屋毁于火灾。于是承租人以被保险人身份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人是否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 如果承租人在退房时,将保单转让给房东,房东是否能以被保险人身份向保险公司索赔赔为什么 2.某企业投保企业财产保险综合险,保险金额80万元,保险有效期间从199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若: (1)该企业于2月12日发生火灾,损失金额为40万元,保险事故发生时的实际价值为100万元,则保险公司应赔偿多少为什么 (2)5月18日因发生地震而造成财产损失60万元,保险事故发生时的实际价值为100万元,则保险公司应赔偿多少为什么 (3)12月18日因下暴雨,仓库进水而造成存货损失70万元,保险事故发生时的企业财产实际价值为70万元,则保险公司应赔偿多少为什么 3.某甲车主将其所有的车辆向A保险公司投保了保险金额为40万元的车辆损失险、向B 保险公司投保了赔偿限额为100万元第三者责任险,乙车没有投保。后造成交通事故,导致乙车辆财产损失32万元和人身伤害8万元,甲车辆损失28元和人身伤害2万元。经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甲车主负主要责任,为80%;乙车主负次要责任,为20%,按照保险公司免赔规定(负主要责任免赔15%,负次要责任免赔5%),则: (1)A保险公司应赔偿多少

(2)B保险公司应赔偿多少 1.(1)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因为承租人对该房屋已经没有保险利益。(3分) (2)房东不能以被保险人的身份索赔。因为保单转让没有经过保险人办理批单手续,房东与保险人没有保险关系。(3分) 2.(1)保险公司赔偿金额=损失金额×保险保障程度=40×80/100=32万元。因为该保险为不足额保险,所以采用比例赔偿方式。(2分) (2)由于地震属于企业财产保险综合险的责任免除,所以保险公司可以拒赔。(2分) (3)保险公司赔偿金额=保险价值=损失金额=70万元。因为该保险为超额保险,保险金额超过保险价值的部分,无效,所以按保险价值赔偿。(2分) 3.(1)A保险公司应赔偿金额=甲车车辆损失×甲车的责任比例×(1-免赔率) =28×80%×(1-15%)=万元(3分) (2)B保险公司应赔偿金额=乙车车辆损失和人身伤害×甲车的责任比例×(1-免赔率) =(32+8)×80%×(1-15%)=万元(3分) 年8月,王某为丈夫投保了5万元人寿保险,受益人是王某的儿子。1999年3月,王某与丈夫因感情破裂离婚,经法院判决,儿子由王某抚养。离婚后,王某与前夫各自都建立了新的家庭。2000年12月,王某的前夫因意外事故去世,王某得知后向保险公司提出了给付保险金的申请。保险公司认为王某离婚后对前夫已不再具有保险利益,保险合同失效,因此拒赔。

《保险学》教学大纲

《保险学》教学大纲 课程编号050741课程性质学科基础课、选修学时32学分2 适用专业会计学 I 大纲文本 一、课程内容 (一)风险管理和保险 1.定义与种类 2.相关要素 3.对付风险的方法 (二)保险概论 1.本质与发展史 2.保险与赌博、救济、储蓄的关系(课堂讨论) 3.保险种类与保险学的研究对象 4.保险基金 (三)保险的基本原则 1.保险利益原则 2.最大诚信原则 3.损失补偿原则 4.近因原则 5.代位原则 6.分摊原则 (四)保险合同 1.概述 2.内容 3.订立、变更、终止与争议 (五)保险合同的数理基础 1.随机事件与概率 2.概率分布与期望报告 3.保费与保费率 4.费率界定方法及财产险与人身险的费率界定 (六)财产保险 1.概述 2.企业财产保险 3.家庭财产保险 (七)人身保险 1.概述 2.案例分析 (八)责任保险 1.责任保险概述 2.产品责任保险 3.公众责任保险

4.雇主责任保险 5.职业责任保险 (九)再保险 1.再保险的概述 2.再保险的作用与发展 (十)社会保险 1.社会保险的功能与特点 2.社会保险制度 3.我国的社会保险制度 二、课外作业无 三、实验无 四、实习无 五、课程设计无 六、教材及参考书 建议选用的教材及主要参考书: 教材:《保险学——理论与实务》,吴荣主编复旦大学出版社 1999 参考书:《农村保险理论与实务》陈万明,中国农业科技出版社1996 《金融与保险》期刊,中国人大 《保险学概论》朱志忠、彭喜锋编著,学苑出版社出版 1999 《保险学导论》许罗平、陈平主编,中山大学出版社 2000 《保险概论》《保险概论》编写组,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6 《保险学》徐文虎、曹恒春、周建中主编 2000 II 大纲说明 一、课程的目的与任务 本课程是金融专业的主要专业课之一,是会计、经济管理、工商管理专业的主要选修课之一。计划课时32课时。 通过学习,使学生了解保险的基本概念、产生背景、中外保险史及其现状。掌握财险,人身险及责任险的基本条款等等。 二、课程的具体要求 (一)风险管理和保险 掌握风险、纯粹风险、投机风险和风险管理的定义;了解风险的组成要素以及在日常实例中的辨别;掌握风险管理的方法和选择。 (二)保险概论 记住保险与社会保险的定义;理解保险与储蓄、救济的区别;重点掌握一般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的区别。 了解社会后备基金的主要形式;熟悉保险基金的概念和特点;了解保险资金的运动过程。 (三)保险的基本原则 精读全章,灵活掌握各项原则在保险中的运用。 (四)保险合同 了解保险合同的概念、特性;理解保险合同的种类。掌握保险合同的主体和基本内容;掌握保险合同的订立与效力变更;了解合同终止的几种形式。掌握仲裁的定义。 (五)保险合同的数理基础

保险学案例集(更新)

保险学案例集 一、典型案例分析 (一)风险管理与保险案例 某工厂企业在经营中可能会遇到下面这些风险:(1)遭受火灾、洪水、爆炸或因操作失误而使企业厂房设备、原材料遭受损失,以及因此停工停产,造成预期利润的损失;(2)市场发生变化、国家价格政策调整、产品削价而导致的损失;(3)职工因工伤、灾害而导致的伤残或死亡;(4)运输货物的车辆发生碰撞而造成车辆的损失、运输货物的损失,以及引起的赔偿责任;(5)订货合同订立后,对方收货后可能会延迟付款或拒付货款而造成的损失或由于自己一方因种种原因不能交货而引起的违约赔偿责任;(6)采购其他企业的货物,因对方不能如期交货而导致厂内生产受到影响而产生的经济损失;(7)企业内的各种物品还可能会因盗窃而遭受损失;(8)产品销售后,因产品的内在缺陷,使消费者受到损害而发生的赔偿责任;(9)企业因污染被政府有关部门罚款和引起纠纷的赔偿责任;(10)企业因市政工程、军事工程等因素被列入拆迁范围,而政府等部门的补助费用尚不足弥补全部损失,从而引起本企业的经济损失; 保险公司是给企业的风险提供经济保障的企业,而能成为保险公司提供保障的风险必须符合可保风险的条件。针对可保风险的条件,请分析一下,以上所列的企业风险,哪些能向保险公司转移?哪些不能向保险公司转移?为什么?(二)受益权案例: 1、王某因父母病故,妻子与其相处不和,带着儿子另住别处。后王某投保管道煤气保险,并指定其妹妹为受益人。不久王某不幸煤气中毒死亡,王妹也在其中毒死亡前半月病故。现其妻与王妹的儿子都向保险公司请求保险金。问保险公司应如何处理? 2、一企业为职工投保团体人身保险,保险费由企业支付。职工老张指定妻子为受益人,半年后老张与妻子离婚,谁知离婚次日老张意外死亡。对保险公司给付的2万元保险金,企业以老张生前欠单位借款为由留下一半,另一半则以张妻已与老张离婚为由交给老张父母。问企业如此处理是否正确?

保险学教学大纲

保险学教学大纲 第一章风险与保险 第一节风险概述 一、知识点 1.风险的概念 2.风险的特点 3.风险的三要素 4.风险的分类 二、重点与难点 风险的三要素 第二节风险治理 一、知识点 1.风险治理的概念 2.风险治理的差不多程序 3.风险的处理方式 二、重点与难点 风险的处理方式 第二章保险概述 第一节保险的概念 一、知识点 1.保险的含义 2.保险的要素 3.保险的对象 4.保险的特点 二、重点与难点 保险的要素 第二节保险的职能与作用一、知识点

1.保险的职能 2.保险的作用 二、重点与难点 无 第三节保险资本与保险基金 一、知识点 1.保险资本的含义 2.我国保险资本的要求 3.保险基金的含义 4.保险基金的特点 二、重点与难点 保险基金的特点 第三章保险的分类 第一节保险的宏观分类 一、知识点 1.保险的三种宏观分类 2.各类保险的区不 二、重点与难点 各类保险的区不 第二节商业保险的分类 一、知识点 1.按照保险实施方式分类 2.按照保证主体分类 3.按照保险标的分类 4.按照保证范畴分类 5.按照承保方式分类 二、重点与难点 无 第四章保险合同 第一节保险合同的概念及其特点

1.保险合同的概念 2.保险合同的特点 二、重点与难点 保险合同的特点 第二节保险合同的要素 一、知识点 1.保险合同的主体 2.保险合同的客体 3.保险合同的内容 二、重点与难点 保险合同的主体 第三节保险合同的订立、生效与履行 一、知识点 1.保险合同的订立 2.保险合同的生效 3.保险合同的履行 4.保险合同的中止 二、重点与难点 保险合同的履行 第四节保险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一、知识点 1.保险合同的变更 2.保险合同的终止 二、重点与难点 保险合同的终止 第五节保险合同的争议处理 一、知识点 1.保险合同的讲明原则 2.保险合同的讲明方法 3.保险合同的争议处理的方法 二、重点与难点 无 第六节保险合同的种类

保险学作业案例分析答案

某工厂企业在经营中可能会遇到下面这些风险: ⑴投入大量资金开发的新产品不被社会所接受,投资难以收回 属于投资风险,不是纯粹风险,不可保 ⑵遭受火灾、洪水、爆炸或操作失误而使企业厂房设备、原材料遭受损失;属于自然 风险,是纯粹风险,可保 ⑶市场发生变化、国家价格政策调整、产品削价而导致的损失; 属于价格风险,不是纯粹风险,不可保 ⑷职工因工伤、灾害而导致的伤残或死亡; 属于意外事故,是纯粹风险,可保,且可以由企业投保 ⑸运输货物的车辆发生碰撞而造成车辆的损失、运输货物的损失,以及引起的赔偿责任; 属于意外事故,是纯粹风险,可保 ⑹订货合同订立后,对方收货后可能会延迟付款或拒付货款而造成的损失或由于自己一方因种种原因不能交货而引起的违约赔偿责任; 属于信用风险,是纯粹风险,可保信用保证保险 ⑺采购其他企业的货物(原材料),因对方不能如期交货而导致厂内生产受到影响而产生的经济损失; 属于信用风险,是纯粹风险,可保信用保险 ⑻企业内的各种物品还可以会因盗窃而遭受损失; 属于意外事故,是纯粹风险,可保 ⑼产品销售后,因产品的内在缺陷,使消费者受到损害而发生的赔偿责任属于产品的 内在缺陷,不可保 ⑽企业的产品因被他人仿冒而影响信誉所致的经济损失; 因损失无法衡量,暂不可保 (11)企业购置的机器设备,因其内在缺陷而造成的损失; 对本企业属于意外事故,是纯粹风险,可保,并可向致害方追偿 (12)国家供电、供气和供水的线路、管道因自然灾害、人为因素损坏而停电、停气、停水造成的本企业的经济损失 不属于本企业的“三停损失”,不可保

(13)企业因污染(包括噪音)被政府有关部门罚款和引起纠纷的赔偿责任; 属于违法行为,是故意行为不可保 (14)企业因市政工程、军事工程等原因被列入拆迁范围,而政府等部门的补助费用尚不足弥补全部损失,从而引起本企业的经济损失; 属于行政风险,不可保 (15)因机器设备故障引起生产连锁反应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需要区分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直接损失可以投保,但间接损失不可保。 自小青梅竹马”的夏仲与乔眉一起离开农村到城里打工,两人情投意合,于2006年5月未经登记便以夫妻名义开始共同生活。2007年初,两人为使以后生活有保障,丈夫”夏仲在征得妻子”乔眉同意的前提下,以乔眉为被保险人向某保险公司买了一份20年期的两全保险,保险金额20万,指定受益人为自己和乔眉。 然而不幸发生了,2008年2月的一天,乔眉外出发生车祸死亡,事后悲痛万分的夏仲以受益人的身份向保险公司提出了保险金的申请。 分析: 1■根据“同意”原则,该合同中的投保人夏仲在征得被保险人乔眉同意的前提下,为乔眉投保,只要有证据显示乔眉不仅同意并有亲笔签字,则夏仲对乔眉具有保险利益,并且合同有效。 2.乔眉外出发生车祸死亡是一次意外死亡事故,两全保险中负责被保险人的意外死亡责任,因此保险公司应该给付保险金额20万。 3■由于“受益人为数人的,被保险人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如未确定受益份额,多个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同时,“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可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处理。”反过来推论,也就是不能把整个保险金作为遗产处理。因此本案中指定了两个受益人,受益人之一的夏仲获得他该得的10万元;剩余10万元作为被保险人乔眉的遗产处理。

保险学经典例子

保险学案例 1.有一承租人向房东租借房屋,租期9个月。租房合同中写明,承租人在租借期内应对房屋损坏负责,承租人为此而以所租借房屋投保火灾保险一年。租期满后,租户按时退房。退房后一个月,房屋毁于火灾。于是承租人以被保险人身份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人是否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 如果承租人在退房时,将保单转让给房东,房东是否能以被保险人身份向保险公司索赔赔?为什么? 解:(1)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因为承租人对该房屋已经没有保险利益。 (2)房东不能以被保险人的身份索赔。因为保单转让没有经过保险人办理批单手续,房东与保险人没有保险关系。 2.某家银行投保火险附加盗窃险,在投保单上写明24小时有警 卫值班,保险公司予以承保并以此作为减费的条件。后银行被窃,经调查某日24小时内有半小时警卫不在岗。问保险公司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解:保险公司不用承担赔偿责任。因为该银行违反了明示保证(或保证,或最大诚信原则),而保证是保险合同的一部分,违反了保证,就意味着违约,保险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或宣布保险合同无效,在发生保险事故事不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

3.某宾馆投保火险附加盗窃险,在投保单上写明能做到全天有警 卫值班,保险公司予以承保并以此作为减费的条件。后宾馆于某日被盗,经调查,该日值班警卫因正当理由离开岗位仅10分钟。问宾馆所作的保证是一种什么保证?保险公司是否能藉此拒赔?为什么? 解:该宾馆所作的保证是一种明示保证。保险公司可以据此拒赔。因为该宾馆违反了明示保证,而保证是保险合同的一部分,违反了保证,就意味着违约,保险人可以据此而解除保险合同,或宣布保险合同无效,在发生保险事故事不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 4.有一批货物出口,货主以定值保险保险的方式投保了货物运输 保险,按投保时实际价值与保险人约定保险价值100万元,保险金额也为100万元,后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保险事故,出险时当地完好市价为80万元。问: (1)如果货物全损,保险人如何赔偿?赔款为多少? (2)如果部分损失,损失程度为60%,则保险人如何赔偿?其赔款为多少? 解:(1)按照定值保险的规定,发生保险事故时,以约定的保险金额为赔偿金额,因此,保险人应当按保险金额赔偿,其赔偿金额为100万元。 (2)保险人赔偿金额=保险金额×损失程度=100×60%=60万元

保险学授课教案 第一章 保险概述

第一章保险概述 本章重点:理解风险、危险的概念、危险与风险的关系;可保危险的特征;危险管理的步骤;危险管理各种技术的特征和适用情况;保险的定义和本质;保险的构成要素。 基本要求:通过本章学习掌握风险、纯粹风险;掌握可保风险的特征,了解风险的构成要素以及在日常实例中的辨别;理解风险的特征;掌握风险管理的定义,了解风险管理的过程;牢记保险的定义;深刻理解保险的职能,正确认识保险的作用。 本章内容 第一节危险管理与保险 问题:为什么要保险? 1.各种危险的客观存在及其给人类带来的物质与精神损害巨大 2.个人或集体对危险损害后果难以独自承担,需要社会化的危险分散与控制机制 一、危险的概念 危险是纯粹风险,也是产生保险的前提和根源。危险和风险是二个容易混淆的概念。 1.风险-----是指人们在从事某种活动或决策的过程中,未来结果的随机 不确定性。 随机不确定性: 2、风险的分类 风险分类:收益风险 纯粹风险 投机风险 3、危险----纯粹风险即“危险”。指损失发生及其程度的不确定性,它是存 在于人们活动中的负面效应。 危险的特性:客观性、损失性、不确定性、普遍性、社会性、可测性、

可变性 4、危险的分类: 使损失增加的条件。 危险因素根据性质可分为:有形危险因素和无形危险因素。 ◆有形危险因素―――是有形的并能直接影响事物物理功能的因素,也称 实质危险因素;物理危险因素。(即某一标的本身所具有的足以引起或增 加损失机会和损失幅度的客观原因和条件。) ◆无形危险因素――包括: 道德危险因素:人们以不诚实、不良企图或欺诈行为故意促使风险事故发生,或扩大已发生的风险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的风险。在保险的场合,道德风险主要表现在投保人利用保险谋取不正当利益——故意的 心理危险因素:由于人们主观上的疏忽和过失,导致财产的损失和人员的伤亡的风险——非故意的 3.危险事故:被称为危险事件,是指引起损失或损失增加的直接的或外 在的事件。 危险事故和危险因素的区分有时并不是绝对的。 4.危险损失:包括: 直接损失----在发生危险事故时立刻或首先导致的损失,亦称事故现 场损失 间接损失----关联损失或费用损失,是事故发生后,受其影响而发生的损失或额外费用的支出 5.危险载体-----指危险的直接承受体,即危险事故直接指向的对象。

保险学案例分析(有题有答案)

人寿保险案例汇编 一、人身保险条款的特殊条款 最大诚信原则和不可抗辩条款 1、1996年3月,某厂45岁的机关干部龚某因患胃癌(亲属因害怕其情绪波动,未将真实病情告诉本人)住院治疗,手术后出院,并正常参加工作。8月24日,龚某经同志吴某推荐,与之一同到保险公司投保了简身险,办妥有关手续。填写投保单时没有申报住院和身患癌症的事实。1997年5月,龚某旧病复发,经医治无效死亡。龚某的妻子以指定受益人的身份,到保险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保险公司在审查提交有关的证明时,发现龚某的死亡病史上,载明其曾患癌症并动过手术,于是拒绝给付保险金。龚妻以丈夫不知自己患何种病并未违反告知义务为由抗辩,双方因此发生纠纷。对于此案该如何处理? 假如此事发生在美国,情况又该如何?假如被保险人是让别人代其体检又该如何处理? 答案: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可能有对自己健康状况有一个准确了解(患某种疾病),也可能不清楚自己究竟患何种疾病。在前一种情况下,投保人对自己患何种疾病的陈述必须是一种观点的陈述。在本例中,龚某不知自己已患有胃癌,仅从他未声名自己已患胃癌的角度看,并不算违反告知义务。但是,龚某对自己几个月前住过院,动过手术的事实(这一事实对保险人来说无疑是很重要的)是不可能有不知道的,他却没有加以说明,问题有关键恰恰在这里。也就是说,在被保险人确不清楚自己到底患何种病的情况下,倘若他对病情做了感知性陈述,尽管这种陈述不一定与事实相符(如患有胃癌,家属等善意地告诉他得的是胃病,他申请患过胃病)他在义务履行上是绝对无瑕疵的,但是如果他隐瞒或虚假陈述了就医或治疗等方面的事实,则犯有未适当告知重要事实的过错,应当承担违反告知义务的不利后果。保险人因此获得抗辩权,拒绝给付保险金,并视故意和过失的动机不同,决定是否退还保费。 年龄误告条款 3、被保险人25岁时投保终身死亡保险,保额20000元,每年应缴保费55元,但由于投保时年龄误报为28岁,故每年实收保费为60元,10年后保险人发现,有哪几种处理方法?各应如何处理? 4、被保险人51随时投保终身死亡保险,保额50000元,,但由于投保时年龄误报为48岁,故每年实收保费为400元。但是该保单允许投保的极限年龄为50岁,1年后保险人发现,应如何处理?假如是5年后发现又该如何处理? 该条款规定,投保人在投保时误告被保险人的年龄、致使投保人支付的保险费少于或多于应付保险费的,保险人有权更正并要求投保人补缴保险金额。如果发现投保时被保险人的真实年龄已超过可以承保的年龄限度,保险人可以接触合同,并将已收的保险费扣除手续费后,无息退还给投保人,但是自合同成立之日起逾2年后发现的除外。 受益人条款 5、刘辉于1997年12月5日为其岳父李富国投保10年期简易人身险15份,受益人是李某6岁的外孙刘华(刘辉之子),保险费由刘辉每月从工资中扣除。1998年9月21日,刘辉与被保险人的女儿李芳离婚,刘华由李芳抚养。离婚后,刘辉仍然按期交纳这笔保险费。 1999年2月,李富国病故,刘辉向保险公司申领保险金。与此同时,李芳也提出了申请,并摆出了下列理由:被保险人是她父亲,指定受益人又是她的儿子,并由她抚养,刘辉自与她离婚后,与她们家没有任何的联系,这笔保险金应由她作为监护人领取。保险公司认为此合同由于投保人后来对被保险人已无可保利益,合同无效。

保险学案例分析

保险学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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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诚信原则 案例:1996年上海郊县有一农村妇女因患高血压休息在家,8月投保保险金额为20万元、期限20年的人寿保险,投保时隐瞒了病情。1997年2月该妇女高血压病情发作,不幸去世。被保险人的丈夫作为家属请求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 问保险公司是否履行给付责任? 分析:因为投保人在投保时隐瞒了病情,违反了如实告知义务。 因此,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且不退还保险费。 案例:某银行向保险公司投保火险附加盗窃险,在投保单上写明24小时有警卫值班,保险公司予以承保并以此作为减费的条件。后银行被窃,经调查某日24小时内有半小时警卫不在岗。 问保险公司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分析:因为违反保证的后果是严格的,只要违反保证条款,不论这种违反行为是否给保险人造成损害,也不管是否与保险事故的发生有因果关系,保险人均可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 在本案例中,银行在投保时保证24小时都有警卫值班,但某日有半小时警卫不在岗。不论警卫不在岗与银行被窃是否有因果关系,保险公司都不承担赔偿责任。 1. A 打火机厂是生产一次性气体塑料打火机的私企。 1995 年从广东省顺德市搬迁到 中山市,并在当地领取了营业执照进行打火机生产。同年 4 月,当地消防部门对该厂进行检查时,因其未办好“消防许可证”和存在不安全隐患,责令停业整改。 1995 年9月 14日中山市消防部门再次进行消防检查,并给A厂发出了书面停业整改通知书。鉴于上述情况,装配车间停业整改待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复业。但该厂置公安消防部门的“停业整改通知书”不顾,违法私自恢复生产。1995 年 9 月2 6 日,A打火机厂向保险公司投保企业财产保险,投保项目为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 保险金额合计 136.2万元,保险期限为1995 年 9 月 27日至 1996 年 9 月 26日。1995 年 11月 9 日,装配车间工人在试火过程时因用力过猛,将带气的打火机撞翻到地面。因碰撞产生火花,引燃落地损坏打火机溢出的气体,造成火灾事故,损失120万。保险公司拒赔。打火机厂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判令保险公司支付赔款 119万元。保险公司是否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认为,拒赔的理由首先是 A 厂非法经营,违规生产。被保险人作为生产一次性打火机的企业,没有向消防部门申请办理消防安全审批手续,违反国家《易烧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属非法企业。根据《保险法》第4条规定,保险双方订立保险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A 打火机厂在投保时违背了保险的最大诚信原则,隐瞒重大的违法事实。被保险人在投保过程中,未如实告知其非法经营及其被勒令停业整改事项。 ?法院认为,原、被告签订的财产保险合同已予成立,合同有效。原告没有如实告知被告,没有履行告知义务,且这次事故是在原告没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私下复业情况下发生的,故被告可以不负赔偿责任。 ?但是,被告在履行自己对保险标的物有关情况询问职责时,没有详尽了解有关消防方面的情况,特别原告是打火机厂,更应向消防部门了解清楚,或要求投保人出示这方面有关证明材料,或列几点内容要求原告填写清楚,方可决定是否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故被告也有过错,应承担相应责任。 ?一审法院判决结果:保险公司应按其确认的火灾事故损失清单财产损失 110.9万元的 10% 承担赔偿责任,计款 11.0万元。 如实告知义务

保险八大经典销售案例

案例一、如何说服一位亿万富翁的女儿买保险 背景:海外留学归来的年轻女律师,父亲是亿万富翁,觉得父亲很疼她,会照顾她,保险就不必了。 Y:你的意思我明白......,以你的看法谁才需要人寿保险呢? K:那些需要收入才能维持生活的人才需要人寿保险! Y:你不是有一份工作吗?你的工作不是也有收入吗? K:那完全不同!我工作的原因不是我需要收入!假如我需要钱的话,只要我开口,我的父亲会随时愿意 给我。 Y:那你为什么要拥有这份工作和收入呢? K:因为我觉得用自己的钱心里比较舒服。 Y:您给我的感觉您是一位很有个性、不愿依赖他人、想自力更生、有自尊、并且生活的很有尊严的职业女性,对吗?万一你残废了,不能工作,不能拥有自己的收入,那您该怎么办? K:在这种情况下,我父亲肯定会负起责任,他会关怀我,照顾我。他是亿万富翁,所以我对残废一点也 不担心! Y:这和我们所谈的主题无关,我们的主题不是你的父亲是否有能力愿意照顾你......我们的主题是:如何在任何情况之下,能够依照你的个性和意愿,过着很有自尊,很有尊严的生活。您那么富有,假如我每个月给你500美金会使你更加富有吗?假如我每月从你那里拿走500美金,会使你贫穷吗?对你会有丝毫的影响吗?(答案:不会)那么好了,请你把500美金交给我,让我立刻为你创造你想得到的永久性 的个人自尊和尊严,好吗? 案例二、如何消除一位大企业家担心买保险短期内会吃亏的顾虑 背景:一位非常成功的企业家,想买一份大保单,担心在短期内假如想退保的话,他会吃亏。 K:这几年我向银行借了很多钱,在财务上我的确有短期的风险,我顶多需要保障三到五年,过后,保障对我来说就没有意义了。我相信保险,也很想买保险,但更不想吃亏。请你告诉我,假如我三年之内退保,我将亏损多少?假如五年内退保,我又会吃亏多少?如果你能证明,我一点都不会亏损,我会马上向您买! Y:在这三五年内,假如得到钱的人是你的话,也许亏损的人未必是您......也许是我们公司! K:怎么会呢? Y:问题是您是站着拿钱还是躺着拿钱呢?假如您是躺着拿钱的话,蒙受亏损的不是您,而是我们公司!假如您是站着拿钱的话,您已赚回一条人命。那区区的保费,您肯定已从生意方面百倍千倍的赚回!我相信我已经证明了无论躺着拿也好或站着拿也好,您都是大赢家!你不是赚回一大笔钱就是赚回一条人命,您说对吗?君子一言,驷马难追。请您先在这里签个名好吗? 案例三、如何让一位富有的家庭主妇接受保险的重要性 背景:一位富有的家庭主妇,丈夫很爱她,给她很多钱,但不认可小保额的重要性 K:您的公司很奇怪,我虽然是一位家庭主妇,但我的先生给我很多钱。我想买一份大的医疗保险,但您 的公司不允许我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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