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刑诉真题卷答案及解析七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刑诉真题卷答案及解析七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刑诉真题卷答案及解析七

2018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刑诉真题卷答案及解析(七)

2018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报名已经结束,已经报名考试的考生,想必已经进入紧张的复习阶段,今年法考客观题实行全国机考,不熟悉计算机的考生,多做模拟练习,尽快熟悉机考环境,避免操作丢分。

一、单项选择题

1.叶某因挪用资金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判决宣告时叶某表示不上诉。其被解除羁押后经向他人咨询,认为自己不构成犯罪,于是又想提出上诉。下列哪一项是正确的?

A.叶某已明确表示不上诉,因此不能再提起上诉

B.需经法院同意,叶某才能上诉

C.在上诉期满前,叶某有权提出上诉

D.叶某可在上诉期满前提出上诉,但因一审判决未生效,需对他重新收押

【答案】C

【考点】上诉

【解析】本题考查上诉的方式。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6条的规定:“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只要被告人不服第一审判决在上诉期内就可以提出上诉,C正确。

2.张某,甲市人,中国乙市远洋运输公司“黎明号”货轮船员。“黎明号”航行在公海时,张某因与另一船员李某发生口角将其打成重伤。货轮返回中国首泊丙市港口时,张某趁机潜逃,后在丁市被抓获。该案应当由下列哪一法院行使管辖权?

A.甲市法院

B.乙市法院

C.丙市法院

D.丁市法院

【答案】C

【考点】特殊情况的管辖权

【解析】根据《高法解释》第4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中国船舶内的犯罪,由该船舶最初停泊的中国口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黎明号”货轮最初停泊的中国口岸所在地法院就是丙市法院,因此应当由丙市法院行使管辖权,C项正确。

3.下列关于刑事诉讼中辩护人与诉讼代理人区别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A.介入诉讼的时间不同

B.可以担任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的人员范围不同

C.是否出席法庭不同

D.承担的刑事诉讼职能不同

【答案】D

【考点】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

【解析】本题考查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的区别。辩护人于代理人介入诉讼的时间都是在提起诉讼时可以委托,A错误。注意区分介入刑事案件的时间和诉讼时间不是一回事。担任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的人员范围是相同的并都可以出席法庭,BC错误。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行使的是辩护职能,而刑事诉讼中代理人使控诉职能,D正确。

4.关于侦查中的专门调查工作,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在执行拘传的时候,不另用搜查证可以进行搜查

B.对于死因不明的尸体,公安机关有权决定解剖,并且通知死者家属到场

C.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

D.对犯罪嫌疑人作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

【答案】B

【考点】侦查

【解析】本题考查侦行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36条规定:“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A错误。

第129条规定:“对于死因不明的尸体,公安机关有权决定解剖,并且通知死者家属到场。”B正确。

根据2012年新刑诉法规定,对人身伤害和精神病鉴定不需要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1进行,也不需要加盖公章,C错误。

第147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除精神病鉴定意外,其他鉴定期间均计入办案期限,D错误。

5.甲、乙涉嫌共同抢夺。经审理,一审法院判处甲有期徒刑3年、乙有期徒刑2年。检察院以对甲量刑过轻为由提起抗诉。甲、乙均没有上诉。关于本案二审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二审法院仅就甲的量刑问题进行审查

B.二审法院可以不开庭审理

C.乙应当参加法庭调查

D.如果改判,二审法院可以加重乙的刑罚

【答案】D

【考点】第二审程序的审判

【解析】本题考查第二审程序。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22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该条规定的是二审全面审查原则,意味着二审法院审理案件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限制,所以二审不仅只就甲的量刑问题进行审查,A错误。

第223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一)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二)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四)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检察院抗诉案件必须开庭,B错误。

根据《刑诉法解释》第323条第(三)项规定:“对同案审理案件中未上诉的被告人,未被申请出庭或者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认为没必要到庭的你,可以不再传唤。”所以检察院对乙的判决并没有提出抗诉,所以乙不是必须出庭,C错误。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26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所以对于检察院将抗诉案件并不受上诉不加刑的限制,对甲可以加重刑法,D正确。

二、多项选择题

6.关于检察院办理死刑上诉、抗诉案件的开庭前审查程序,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应当讯问被告人,听取被告人的上诉理由或者辩解

B.应当听取辩护人的意见

C.应当询问证人

D.可以听取被害人的意见

【答案】AD

【解析】本题考查死刑上诉、抗诉案件的开庭前审查程序,《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2012年修订)》第四百四十七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办理死刑上诉、抗诉案件,应当进行下列工作:(一)讯问原审被告人,听取原审被告人的上诉理由或者辩解;(二)必要时听取辩护人的意见;(三)复核主要证据,必要时询问证人;(四)必要时补充收集证据;(五)对鉴定意见有疑问的,可以重新鉴定或者补充鉴定;(六)根据案件情况,可以听取被害人的意见。A、D项正确,B、C项错误。

三、不定项选择题

7.鲁某与关某涉嫌贩卖冰毒500余克,B省A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后,以鲁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关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一审宣判后,关某以量刑过重为由向B省高级法院提起上诉,鲁某未上诉,检察院也未提起抗诉。

关于本案侦查,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本案经批准可采用控制下交付的侦查措施

B.对鲁某采取技术侦查的期限不得超过9个月

C.侦查机关只有在对鲁某与关某立案后,才能派遣侦查人员隐匿身份实施侦查

D.通过技术侦查措施收集到的证据材料可作为定案的依据,但须经法庭调查程序查证属实或由审判人员在庭外予以核实

【答案】ACD

【考点】技术侦查

【解析】A项、C项皆正确,当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1条规定: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经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由有关人员隐匿其身份实施侦查。但是,不得诱使他人犯罪,不得采用可能危害公共安全或者发生重大人身危险的方法。对涉及给付毒品等违禁品或者财物的犯罪活动,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实施控制下交付。本题所涉及的犯罪属于给付毒品的案件,可以采用控制下交付的措施,故A正确;因为只有在立案之后的侦查阶段,才可以实施控制下交付这一秘密侦查手段,所以C也正确。

B项错误,不可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9条规定:批准决定应当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确定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种类和适用对象。批准决定自签发之日起三个月以内有效。对于不需要继续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应当及时解除;对于复杂、疑难案件,期限届满仍有必要继续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经过批准,有效期可以延长,每次不得超过三个月。故B 项错误。

D项正确,当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2条规定,依照本节规定采取侦查措施收集的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如果使用该证据可能危及有关人员的人身安全,或者可能产生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当采取不暴露有关人员身份、技术方法等保护措施,必要的时候,可以由审判人员在庭外对证据进行核实。故D项正确。

8.犯罪嫌疑人刘某涉嫌故意杀人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侦查过程中,侦查人员发现刘某行为异常。经鉴定,刘某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需要对其实施强制医疗。关于有权启动强制医疗程序的主体,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公安机关

B.检察院

C.法院

D.刘某的监护人、法定代理人以及受害人

【答案】BC

【考点】有权启动强制医疗程序的主体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285条第一、二款的规定:根据本章规定对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由人民法院决定。公安机关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或者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的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可以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

B、C项皆正确,当选。强制医疗的启动程序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方式:一是检察院的申请启动方式,即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或者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的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检察院应当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二是法院的决定启动方式,即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可以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故B项所述的检察院和C项所述的法院都具有强制医疗程序启动主体的法律地位,皆应当选。

A、D项皆错误,不可选。公安机关以及刘某的监护人、法定代理人以及受害人不能独立启动强制医疗程序,皆不可选。

9.法院在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根据对案件的不同处理需要使用判决、裁定和决定。请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及刑事诉讼原理,关于一个案件中适用判决、裁定、决定的数量,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在一个案件中,可以有多个判决

B.在一个案件中,可以有多个裁定

C.在一个案件中,可以有多个决定

D.在一个案件中,可以只有决定,而没有判决或裁定

【答案】ABCD

【考点】判决、裁定和决定

【解析】A项:一个案件当中只会有一个发生法律效力并且被执行的判决,但经历过两级审理的案件也有可能存在着两个判决,即一审判决和二审判决,此项正确。

B项:一个案件当中由于可能存在多个程序性问题或实体问题需要处理,例如中止审理、减刑、假释等,因此可能存在着多个裁定,此项正确。

C项:原理同上,一个案件中可能存在多个程序问题需要处理,例如开庭审判、延期审理、有关强制措施等,因此一个案件可能存在着多个决定,此项正确。

D项:在某些案件当中,有些决定具有终结诉讼的效力,例如不立案的决定如果出现在诉讼终结之前,则会出现只有决定而没有判决和裁定的情形,此项正确。

10.关于我国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的分担,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犯罪嫌疑人应当如实回答侦查人员的提问,承担证明自己无罪的责任

B.自诉人对其控诉承担提供证据予以证明的责任

C.律师进行无罪辩护时必须承担提供证据证明其主张成立的责任

D.在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中,检察机关应当证明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差额巨大这一事实的存在

【答案】BD

【考点】举证责任

【解析】本题考查举证责任的分配。一般公诉案件中人民检察院应承担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证明责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负证明自己无罪的责任,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等除外,但是对于差额巨大这一事实仍由检察院承担,AC错误D正确;

自诉案件中自诉人对其控诉罪行承担证明责任,B正确。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一、报考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以后只有(1)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2)或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3)或获得其他相应学位从事法律工作三年以上这三种人可以考试。 建议通过自考获得学位的学生去提意见。这是对自考的歧视。既然国家允许自考,并且发本科文凭有学位,就不应该这样歧视。 二、什么人要考试? 不仅是检察官、法官、律师、公证员要考试,而且以后再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岗位的人也要考试。公安人员以后还是考一个为妙。不然就会越来越落伍了。 三、考试内容 估计要加大案例分析题了。现在的题目也是以案例题为主的,只不过是用的选择题的方式。以后恐怕要以卷四为主了。 四、多久改变? 意见最后一句说:本意见提出的各项改革措施应予2017年年底前全部落实到位。所以,2016、2017应该还可以苟延残喘两年。2016应该是不变。2017也许考试风格就会变,但可能暂时不要求行政执法人员通过司法考试。 另外,如果严格按照意见办,大三的学生是不能考试的。但也许还跟现在一样,大三考试,拿到毕业证后再去领证。因为这个牵涉到大三学生的就业,所以建议大三学生都去提提意见。现在这样先考到资格,然后再去换证对就业是相当好的。如果改过来,法学学生、硕士生都得晚一年就业。这个物质损失、精神损害都是相当大的。

所以,党中央现在只是出台了意见,尚无具体细则。各种可能被涉及到的人都要抓紧机会提出自己的看法,希望以后在出台细则时,能够做得更好一些。 附: 《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 一、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坚持正确方向。 坚持党的领导,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选拔培养社会 主义法律职业人才。 坚持整体规划。 加强顶层设计,注重整体谋划,确保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各项改革措施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 坚持遵循规律。 遵循法治工作队伍形成规律,遵循法律职业人才特殊的职业素养、职业能力、职业操守要求,按照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标准,科学设计和实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提高法 律职业人才选拔、培养的科学性和公信力。 坚持积极稳妥。 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只对新进法律职业岗位人员实行考试和职前培训,促进新旧制度妥善对接。 二、法律职业范围和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条件 (三)明确法律职业人员范围: 法律职业人员是指具有共同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职业伦理和从业资格要求,专门从事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和法律教育 研究等工作的职业群体。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法律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选择精选及详细解析1013-50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选择精选及详细解析 1013-50 1.甲乙签订买卖合同,后甲起诉乙支付货款,乙委托律师丙代理其参加诉讼,授权委托书写明为一般授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丙可以在庭审中提出反诉 B.若乙在审理过程中提出反诉,法庭应当休庭 C.若甲曾向乙借款期满至今未归还,乙可以就此向法院提起反诉 D.若法院作出乙支付货款的判决后,乙发现甲乙间的买卖合同为无效合同,可以在判决生效前向法院提起反诉 【考点】反诉 【答案】BC。解析:反诉是指在诉讼程序进行中,本诉被告

针对本诉原告向法院提出的独立的诉。《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丙的授权是一般授权,一般授权的诉讼代理人无权提起反诉。A项错误,不当选。 被告乙在开庭过程中提出反诉,除非原告甲放弃法定的答辩期利益,法院应当休庭让原告甲准备答辩。B项正确,当选。 《民诉解释》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反诉的当事人应当限于本诉的当事人的范围。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法律关系、诉讼请求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或者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事实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反诉应由其他人民法院专属管辖,或者与本诉的诉讼标的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理由无关联的,裁定不予受理,告知另行起诉”。被告提起的反诉,除了必须符合诉的要素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反诉的被告必须是本诉的原告。(2)反诉应当在本诉起诉以后,法庭辩论终结之前提起。(3)反诉只能向审理本诉的人民法院提起。本诉撤回,并不影响反诉的效力。

事业单位面试题目及参考答案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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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居民保留紧急室外避难场所而建,且小区内停车难问题并不严重,则会从保护居民人身安全角度出发,空置绿地需要保留。如果小区内车位紧张,停车难现象严重,则我会和物业及交通部门商讨,考虑能否在不影响绿地作为紧急避难场地之功能的前提下,从绿地中划出一小块地方用于停车,以缓解小区内部停车难的现状。 最后,召开小区居民大会,将全部保留绿地和部分保留绿地两种预设方案公诸于众,并详细阐明两种方案制定的原因及绿地的作用和小区内当前面临的停车难问题。由小区居民公开投票,自己选择绿地的处置办法。待投票结束后,总结居民的意愿,妥善处理空置绿地,以使空置绿地更好发挥作用。 2.某旅行团由于管理组织不善,车辆调度出现问题,导致游客少看了好几个景点,游客要求旅行社赔偿,但是旅行社只进行了赔礼道歉,针对此事你怎么看? 游客选择旅行社跟团出游,是为了更加省时省事,但该旅行团并非因不可抗力因素而不得不改变旅游线路,只是因

事业单位考试试题及答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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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实施办法》 相关问题 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相关问题近日,司法部发布了《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实施办法》是我国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第一部规章,对于规范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等工作具有重要作用。 1.问:发布《实施办法》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答: 2.问:《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 《实施办法》共7xx28条,具体为: 第一章总则,共5条。 3.问:《实施办法》有哪些新规定? 答: 《实施办法》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的新规定: 4.问:根据《实施办法》的规定,今年还有放宽条件政策吗?2019年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还能不能报名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答: 为认真贯彻中央有关决策部署,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将在一定时期内继续实行放宽条件政策,以解决好艰苦边远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法律职业人才不足的问题。同时,我们将依据有关政策,对放宽条件政策的适用范围和条件进行适当调整,确保精准扶持、靶向施策,具体规定拟在年度考试公告中发布。关于

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问题,经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协调委员会(职前培训指导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研究,确定继续实施这一政策,根据《实施办法》第26条规定,在年度考试公告中明确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的问题。 5.问:考生如何备考今年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如何适应计算机化考试的新变化? 答: 《实施办法》规定,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内容和命题范围以司法部当年公布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为准。也就是说,考试大纲是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命题和备考的依据。目前,司法部正制定今年的考试大纲,拟近期出版发行。今年的客观题考试将在全国各考区全面推行计算机化考试,为方便广大考生提前适应计算机化考试方式与环境,考试公告发布后,司法部网站等平台将发布计算机化考试答题演示、操作指南、模拟答题操作练习系统视频资料等材料,广大考生到时可以登录司法部网站来熟悉、了解和模拟练习计算机化考试答题系统。 6.问:今年的考试报名时间、客观题和主观题的考试时间是怎样安排的? 答: 《实施办法》规定,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具体考试时间和相关安排在举行考试三个月前向社会公布。根据相关工作部署,今年考试的报名时间、考试时间将在年度考试公告中明确。 相关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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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历年面试真题及参考答案

事业单位历年面试真题及参考答案 1、您觉得怎样才就是优秀医务工作者,怎样就是合格医务工作者,您认为自己就是哪一种?【答案要点】一、严格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准时上下班,严格执行各项核心制度,严谨认真的书写病历。认真对待医院的三基考试与积极参加各种培训。要知道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都就是吸取了许多经验教训之后才完善起来的,只有这样才能防微杜渐,尽可能避免医疗差错二、问诊详尽、查体仔细。绝大多数毛病都能在病人的症状与体征上得到体现,通过认真的问诊与体格检查获取相应的资料然后有目的的进行相关的器械与实验室检查,提高辅助检查的阳性率,这样既能尽早确诊也能减少病人的经济负担。做为住院医师在接诊的时候切不可过分参考门诊医师的诊断,被门诊医师的思路左右,必须保持自己清晰的思路,我就曾有两次因为参考门诊诊断而没有详尽的体检与问诊,结果两次明显的贫血没有第一时间瞧出来,幸好在上级医师指导下没出现更严重的后果,不过我还就是为此惭愧不已。 三、花更多的时间与病人交流,医疗行为的对象就是人,因此与病人的沟通极为重要,病人在治病过程中的依从性直接决定着治疗效果。多聆听病人的想法,及时解除病人的疑虑,对病人进行相关疾病的科普教育,让她们对疾病有一定的认识,这样才能更好的配合医生的治疗。多关心病人住院期间的饮食起居,尽可能的帮她们解决各种不便之处,病人出院以后要

及时的回访,对病人院外的生活进行指导。四、及时跟病人家属进行风险告知,高危病人,或者就是有各种基础疾病的老年病人及手术病人需将病程中或者术中有可能出现的风险,及 应对出现风险后的抢救方案,可能出现的不良预后等及时向 患者家属告之,当有更先进或者更安全的治疗手段就是也有 义务向患者及家属告之,尊重患者的选择权。五、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俗话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专业技术才就是医疗行为的重中之重,要成为一个有责任感的医疗工作者,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永远就是不变的主题。“做一行,爱一行”就是人人都希望的,但或许并不就是所有的医务工作者都爱 这份职业,现实常常让我们做一些您不见得喜欢但就是又不 得不做的事情。想当初中医的神秘与从小的武侠梦想让我选择了这个专业,万幸的就是,现在我爱我从事的事业。最后对所有医务工作者说一句:既然选择了就好好做,不想做就请离开这个岗位。事关生命您玩不起!2.医生常常对病人隐瞒病情,您如何瞧待?【答案要点】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瞧,大多数病人在得知自己身患绝症后都会陷入绝望,甚至会拒绝继续接 受治疗。因此,对病人适当隐瞒病情有利于配合治疗,但就是如果病人已经有所察觉并坚持询问病情,医生就应该尊重病 人的知情权,采取委婉的方式告诉其病情,同时多加开导,帮助其渡过心理难关。3.很多医生不明原因的死亡,有的累倒在工作岗位上,说说您的瞧法?【答案要点】因为她们长期处于治

事业单位考试试题及答案

一、单选题 1. 2. 3.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 A.事物发展量变和质变的统一 B.事物发展是连续性和阶段性的统一 事物发展是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 唯物主义辩证法三个基本规律揭示世界联系和发展的本质。对立统一规律==事物发展的动力和源泉,质量互变规律==事物发展的状态和形式,否定之否定规律==事物发展的趋势和道路。 4.实践之所以成为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实践高于理论,是因为实践具有()。 A.物质性 B.客观性 C.社会性 5.政治法律制度C.政治D.哲学思想 6.“三步走”的发展战略是正式提出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A.1987党的十四大D.党的十二大 7.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方针是()。 A.坚决批判资产阶级自由化 B.抑制西方的腐朽思想 8.生产商品的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是(同一劳动过程的两方面)。 第一产业是以自然资源为劳动对象的部门,主要是指(农业和矿产业)。 法律形式又称(法律渊源)。 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统称生产资料。 书写公文时,应使用的字迹材料为(墨汁、碳素墨水、蓝黑墨水)。 9.在股份公司中股东的权益主要体现在()。 公司资本的稳定性上C.股息上D.有限责任上 10.再贴现率是()借款时支付的利息率。 A.商业银行向商业银行 B.商业银行向保险公司 商业银行向国外银行 11.下列属于宪法对特定人的权利保护()。 A.保护开发区人民的权利 B.保护老少边地区人民的权利 保护特区公民的权利 12.行政诉讼中,负举证责任的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C.律师D.证人 13.无效合同的确认权属于()。 A.人民法院或工商局D.工商局或仲裁机构 14.经济合同的违约应负责任之一是()。 滞纳金C.劳动教养D.赔礼道歉 15.下列国家机关中不属于同一行政层级的是()。 A.直辖市人民政府监察局 B.省人民政府监察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 16.下列机关中属于国家行政机关的是()。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司法考试(一)及答案225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司法考试(一)及答案225 单项选择题 第1题: 下列哪一项不属于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 A.受教育权 B.游行自由 C.出版自由 D.环境权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 本题涉及公民基本权利。《宪法》第3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可见,BC选项属于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宪法》第46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因此,A选项也属于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正确选项应为D。 第2题: 依据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下列选项中哪个是担任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应当具备的条件( )。 A.在澳门连续居住满15年 B.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居民 C.中国公民 D.在外国无居留权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 参见《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68条。 第3题: 法律职业道德客观上对法官、检察官、律师的职业行:为产生规范和约束,对于将公正的法律条文变成公正的实际的法律,具有重要的作用。这里的作用是指: A.规范作用 B.示范作用 C.提升作用 D.辐射作用 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 法律职业道德建设的作用有:示范作用、规范作用、提升作用和辐射作用,其中规范作用是指:法律职业道德规范本身就在于规范法律职业人员的行为,这种作用不仅体现在法律职业人员履行职务过程中,还体现在法律职业人员的日常活动中。所以A是正确答案。 第4题: 全国人大常委会重要的日常工作,由以下哪一机关处理? A.安员长 B.秘书长 C.专门委员会 D.委员长会议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全国人大委员长会议的职权。《宪法》第68条第2款规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组成委员长会议,处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重要日常工作。” 第5题: 中国某公司以CIF价向瑞典某公司出口一批农副产品,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了一切险,并规定以信用证方式支付。中国公司在装船并取得提单后,办理了议付。第二天,中国公司接到瑞典公司来电,称装货的海轮在海上失火,该批农副产品全部烧毁,要求中国公司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否则要求中国公司退还全部货款。下列选项哪项是正确的( )。 A.中国公司应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 B.瑞典公司应向中国公司提出索赔 C.瑞典公司应向承运人提出索赔 D.瑞典公司应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 在CIF价格条件下,货物在越过船舷的时候风险由卖方转移到买方,所以宜该是由买方提起索赔的要求。依此,D项是正确的答案。 第6题: 检察官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是在道德规范体系中的那些最根本的道德规范,是检察官职业道德活动的最高价值准则。下列检察官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不包括: A.忠实于党和国家,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B.忠实于宪法和法律 C.忠实于客观事实 D.爱检敬业,恪尽职守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 A、B、C是基本准则,而D项属于主要规范。 第7题: 下列关于宪法结构的提法哪一种正确( )。 A.各国的宪法典在总体结构上一般包括序言、正文和附则三部分 B.我国1982年宪法把国旗、国徽和首都规定在附则当中 C.附则是宪法的特别规定,其效力比一般条文高 D.我国1982年宪法把国歌规定在正文当中 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对宪法结构的理解。附则则是宪法的组成部分,其效力与一般条文相同,我国 1982年宪法没有附则,另外我国1982年宪法没有规定国歌。 第8题: 目前,南极地区的法律地位是由“南极条约体系”确定的。根据南极条约体系,以下哪项不属于南极法律制度的内容? A.缔约方放弃原来所提出的领土主权要求 B.南极专用于和平目的 C.对南极的领土主权不得提出新的要求或扩大现有要求

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刑法》试题及答案

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刑法》试题及答案 1.某甲年满16周岁,初中毕业以后因未考上高中,便在某企业上班,月工资为800元。某甲仍与其父母共同生活,有关某甲的下列行为,表述正确的是()。 A.某甲用自己的工资购买一辆山地自行车(价值4000元),其父母认为过分奢侈,表示反对,因此,该行为无效 B.某甲因朋友过生日,用自己的工资购买了一份价值1000元的生日礼物,其父母因与某甲之朋友的父母有隙,表示反对,该行为无效 C.某甲与该单位的某女同事恋爱,父母认为某甲年龄太小,表示反对,因此,恋爱无效 D.某甲因骑车违章,将一老翁撞伤,老翁花去医药费5万元,因某甲无力支付,某甲之父母应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D 2.王某在某中学校门外开设了一家体育用品店,为招揽生意,允许学校学生赊购商品。14岁的何某在该店购买进口羽毛球拍一副,价款3000余元。在王某向何某之父索债时,双方发生争执。则王某与何某的买卖合同:() A.王某有权在何某之父追认前撤销合同 B.合同不因当事人行为能力而影响其效力 C.何某之父不追认,则合同不能生效 D.若王某催告何某之父追认,何某之父逾期未作表态,视为合同

生效 【答案】C 3.小学生王某,8岁,代表学校参加中外少儿书画大赛获一等奖,奖金5000元,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王某无权获得奖金 B.学校获得全部奖金 C.王某须经其法定监护人同意才可获得此奖金 D.王某无须经其法定监护人同意即可获得此奖金 【答案】D 4.张某与王某系邻居,但双方经常为琐事争吵,因而结仇。张某因心脏病死后,其子女依当地风俗土葬了张某。王某因对张某依然怀恨在心,某日,王某偷偷进入张某墓地,将张某的遗体毁坏以泄恨。张某的子女得知后,十分痛苦,并将王某诉至法院。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王某的行为属于不道德的行为。应受道德谴责,但不应承担法律责任 B.由于张某已死亡,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故王某的行为不构成侵权行为 C.张某的子女有权要求王某赔偿损失,包括精神损害 D.王某的行为构成对张某身体权的侵害,应承担侵权责任 【答案】C 5.以下事实能够导致民事法律关系产生的是:()

事业编真题及答案

《公共基础知识》试题(A) (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请选择正确答案) 1.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根本目标是()。 A.建设有中国特色的民主政治 B.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C.实行多党制和三权分立 D.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法制 2.下列关于股份公司的论述正确的是()。 A.股东只能是法人 B.股份公司的总资本一般划分为不均等的股份 C.公司债权人不能向股东讨债 D.股票可以退股 3.我国《行政复议条例》第五条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外,行政复议实行()制度。” A.二级复议 B.一级复议 C.多级复议 D.层级复议 4.李某在帮邻居王某修理房屋时,从房上滑下摔伤。二人均对摔伤一事无过错。法院却令王某承担了一定损失。此案处理运用的是()。 A.无过错责任 B.过错推定责任 C.公平责任 D.过错责任 5.甲是H国公民,某年夏天乘坐中国民航的国际航班来我国旅游,在飞行途中因琐事与邻座乙(我国公民)发生争吵,甲将乙打成重伤,对甲应按()处理。 A.H国刑法 B.我国刑法 C.飞机最终降落国刑法 D.国际法院 6.国家功能一般分为()。 A.立法功能、司法功能和行政功能 B.领导功能、监督功能和仲裁功能 C.立法功能、司法功能和监督功能 D.领导功能、司法功能和行政功能 7.现代公共政策制定技术方法的发展趋势是应用()。 A.硬技术 B.软技术 C.“韧”技术 D.高新技术 8.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的范围是()。 A.企业的人事管理 B.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 C.企业的注册登记 D.企业的财务管理 9.金融工具的流动性、安全性、收益性之间的关系是()。 A.流动性与安全性成反比,与收益性成正比 B.流动性与安全性成反比,与收益性成反比 C.流动性与安全性成正比,与收益性成正比 D.流动性与安全性成正比,与收益性成反比 10.在现代技术领域中()。 A.“种子型”技术越来越多 B.大众型技术越来越多 C.“需求型”技术不断涌现 D.民用型技术所占比重增多 11.科学技术是()生产力。 A.直接 B.间接 C.未来 D.潜在

2020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

2020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 条件 一、参考人员有什么条件? 以后只有(1)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2)或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3)或获得其他相应学位从事法律工作三年以上这三种人可以考试。 建议通过自考获得学位的学生去提意见。这是对自考的歧视。既然国家允许自考,并且发本科文凭有学位,就不应该这样歧视。 不仅是检察官、法官、律师、公证员要考试,而且以后再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岗位的人也要考试。公安人员以后还是考一个为妙。 不然就会越来越落伍了。 三、考试内容 估计要加大案例分析题了。现在的题目也是以案例题为主的,只不过是用的选择题的方式。以后恐怕要以卷四为主了。 四、多久改变? 意见最后一句说:本意见提出的各项改革措施应予2017年年底前全部落实到位。所以,2016、2017应该还可以苟延残喘两年。 2016应该是不变。2017也许考试风格就会变,但可能暂时不要求行政执法人员通过司法考试。 另外,如果严格按照意见办,大三的学生是不能考试的。但也许还跟现在一样,大三考试,拿到毕业证后再去领证。因为这个牵涉到大三学生的就业,所以建议大三学生都去提提意见。现在这样先考到资格,然后再去换证对就业是相当好的。如果改过来,法学学生、硕士生都得晚一年就业。这个物质损失、精神损害都是相当大的。所以,党中央现在只是出台了意见,尚无具体细

则。各种可能被涉及到的人都要抓紧机会提出自己的看法,希望以后在出台细则时,能够做得更好一些。 附: 《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 一、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坚持正确方向。 坚持党的领导,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选拔培养社会主义法律职业人才。 坚持整体规划。 加强顶层设计,注重整体谋划,确保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各项改革措施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 坚持遵循规律。 遵循法治工作队伍形成规律,遵循法律职业人才特殊的职业素养、职业能力、职业操守要求,按照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标准,科学设计和实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提高法律职业人才选拔、培养的科学性和公信力。 坚持积极稳妥。 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只对新进法律职业岗位人员实行考试和职前培训,促进新旧制度妥善对接。 二、法律职业范围和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条件 (三)明确法律职业人员范围: 法律职业人员是指具有共同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职业伦理和从业资格要求,专门从事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和法律教育研究等工作的职业群体。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法律顾问、仲裁员(法律类)及政府部门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22-80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 析1022-80 1.关于当事人能力与当事人适格的概念,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当事人能力又称当事人诉讼权利能力,当事人适格又称正当当事人 B.有当事人能力的人一定是适格当事人 C.适格当事人一定具有当事人能力 D.当事人能力与当事人适格均由法律明确加以规定 【答案】AC 【解析】 诉讼权利能力,又称当事人诉讼权利能力或者当事人能力,

是指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享有民事诉讼权利和承担民事诉讼义务所必需的诉讼法上的资格。它是一个人能够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的前提条件,是诉讼要件之一。 当事人包括正当当事人和非正当当事人,都必须具备诉讼权利能力。所谓正当当事人,又称当事人适格,是指对于具体的诉讼,有作为本案当事人起诉或应诉的资格。当事人适格与诉讼权利能力不同。诉讼权利能力是作为抽象的诉讼当事人的资格,通常取决于有无民事权利能力。当事人适格则是作为具体的诉讼当事人的资格,是针对具体诉讼即个案而言的,通常取决于与诉讼标的(即所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或民事权利)有无直接联系。对抽象的诉讼权利能力,法律应予明确规定;但对每个具体案件的当事人适格问题,法律则难以统一作出明文规定,虽然一般情况下所谓适格当事人就是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与案件存有直接利害关系,但在某些例外情况下,非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也可以作为适格的诉讼当事人。 根据这些理论进行判断,本题中,A、C两项是正确的,而B、D两项则是错误的。 2.关于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二者的裁定都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法院依职权作出 B.二者适用的案件范围相同 C.当事人提出财产保全或先予执行的申请时,法院可以责令其提供担保,当事人拒绝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D.对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的裁定,当事人不可以上诉,但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答案】CD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财产保全包括诉前保全和诉讼保全,其中诉前保全程序的启动,必须基于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先予执行程序的启动,也必须基于当事人的申请。故A项错误。 先予执行只限于《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所规定的几类特殊案件,适用范围有限,财产保全的案件范围则远大于

江苏事业单位面试试题及答案解析.

江苏事业单位面试试题及答案解析 接到面试试题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试题的科学性 面试试题不仅应该是正确的、科学的,而且就达到面试目的而言应该是使用的、有效的。比如:考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可以考虑用这样一道题目:“有句话‘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堆高于岸,流必湍之’,你怎么看?”(如考生不理解这句话的含义,换一种问法:“‘枪打出头鸟’你怎么看?”此题首先可考查考生文化素质,如不理解“木秀于林…….”的含义,其文化素养可能不高.由考生的回答,可自然表现其综合分析能力.根据考生回答,考官可进一步追问“如果你是秀于林的木,你将如何与人相处”?进而了解考生人际交往的意识与技巧.好的考生可以联系中华文化的特点,深刻分析“木秀于林…….”的含义,指出在我们的社会中,确实有这样的现象,并分析这种现象存在的原因,同时能恰当、积极、建设性地提出,如果自己是“秀于林的木”,将如何做.面试中考官若能深刻领会出题思路,加以变通追问,试题的有效性一定可以得到充分的保障. 二、内容的目的性 面试的目的是要进一步考查报考人的能力水平、工作经验、以及其他方面的情况,以弥补笔试的不足,为选择合适人才提供充分依据。面试内容如果不明确、不具体,则面试的目的难以达到,进而影响录用考试总体目标及录用计划实现。面试要依据面试评价目标,制订试题,从面试目标出发编制试题。 三、题目的重点性

编制题目是为了完成对重点内容的考查,进而实现面试目的。所以,题目所及必须是面试所要考查的重点。否则,面试时就会出现主试人海阔天空、漫无边际地提问,报考人不得要领、东拉西扯、漫无边际地应答的局面。 四、题目要有共性和个性 每项面试内容可从不同角度出一组题目,面试时根据情况有选择地提问,这样效果更佳。同类岗位的面试题目可分为个性问题和共性问题两大类。 个性问题,要针对报考人的不同经历和岗位要求提出,而且总是必须非常明确具体,能紧紧抓住个人经理和岗位要求中有代表性的东西,提问不在多而在精。个性问题事先要经过周密考虑,基本上是定型的,但并不排斥根据临场情况做必要的变通。 共性问题,主要指围绕岗位所需专业知识所提出的的问题,对各个应试对象提问的范围和重点应基本相同,故称为共性问题。但要注意,所谓共性,是指提问的范围、类型、性质、大小和难易程度等,而不是对所有报考人都使用同一套试题或同一种模式。 五、试题的可评价性和透视性 问题要有可评价性和透视性是指问题能够拓展开考生的思维,问题编制一定不可“直来直去”,即“正面提问,正面回答,正面评价”,这种试题是没有任何作用的。好试题是具有可评价性和透视性的。如下例: 例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组织党政干部下基层的通知》下达后,部领导十分重视,责成人事司负责组织。经研究,司领导安排由你具体负责这一工作,你准备如何开展这一工作?此题的测试目标是组织协调能力。测试点有“吃”透两头的意识,办事有计划

事业单位考试真题及答案00

一、单项选择题(请选出你认为正确的答案,并在答题卡的相应位置填涂,每小题1分共40人) 1.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 A. 发展 B.以人为本 C.全国协调持续 D.统筹兼顾 1.A【解析】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这同党中央一再强调的科学发展观首先是用来指导发展的思想是一脉相承的。 2.我们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其基本特征是: A.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国、协调、可持续发展 B.以人为本,把人民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C.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处理好经济建设、人中增长与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 D.民主法治、公平主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2.D【解析】胡锦涛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3.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重新确立了党的: A.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 B.以经济建设为中的方针 C.三步走的战略构想 D.四项基本原则 3.A【解析】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实现了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的全面拨乱反正,重新确立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 4.第一次提出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是在: A.党的十四在 B.党的十五在 C.党的十六大 D.党的十七大 4.B【解析】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是江泽民总书记于1997年9月12日,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提出的。 5.国家发展战略的核心,提高综合国力的关键是: A.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 B.优化结构和提高效益 C.统筹城张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D.科教兴国 5.A【解析】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这是国家发展战略的核心,是提高综合国力的关键。 6.“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在正确判断党所处的——基础上形成的。 A.历史时代 B.历史方位 C.执政地位 D.领导地位 6.B【解析】“三个代表”思想是在正确判断党所处的历史地位的基础上提出来的。 7.“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是: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 法(征求意见稿)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根据法官法、检察官法、公务员法、律师法、公证法、仲裁法、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是国家统一组织的选拔合格法律职业人才的国家考试。 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申请律师执业和担任公证员,初次担任法律顾问和仲裁员(法律类),以及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的公务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当依法、严格、科学、公平、公正。

第四条 司法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单位组成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协调委员会,就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重大事项进行协商。 第五条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实施工作应当接受国家监察机关、保密机关和社会监督。 第二章 考试组织 第六条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由司法部负责实施。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的相关规定,由司法部另行制定。 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设立专门机构,按照有关规定承办并指导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实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考务等工作。 第八条 负责考试组织实施的司法行政机关及其考试工作机构应当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

考试保密管理。 第三章 报名条件 第九条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五)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 (一)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事业单位综合知识笔试题目及答案

事业单位综合知识笔试题目及答案 复习最有效的方法是洞察命题规律,然后有针对性的进 行强化练习,这样才能将重要考点牢牢掌握,有效提高考试分数。接下来要给大家分享的是事业单位综合知识笔试题目及答案,欢 迎大家的借鉴阅读! 1、《行政许可法》第46条规定,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 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会。由此 可见( )。 A、注重公民的基本民主权利 B、我国人民直接管理事务 C、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得到了具体的体现 D、社会主义民主是全民的民主 2、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规章 的规定进行,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行政机关不得作出损害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义务的决定。这主要体现了依法行政的哪项要求?( ) A、合法行政 B、合理行政 C、程序正当 D、诚实守信 3、根据我国的著作权取得制度,下列哪一项的内容符合 我国公民著作权产生的情况?( ) A、随作品的发表而自动产生 B、随作品的创作完成而自动产生 C、在作品上加注版权标记后自动产生

D、在作品以一定的物质形态固定后产生 4、A的叔叔写信告诉A将送给他一台电脑,A没有作任何表示,A的叔叔随后也没有送电脑给A。A和B结婚后,A的叔叔专门购买了电脑,并托人带过来给A,也未作任何说明。依照法律的规定,这台电脑应当归( )。 A、属于A的婚前个人财产 B、属于婚前取得,但归A、B 共同所有 C、属于A、B的夫妻共同财产 D、由法院判定其归属 5、甲和乙于1998年登记结婚,婚后甲同丙做生意。甲与乙曾就二人之间的财产订立了一个协议,协议约定甲做生意的一切收益归甲个人所有,同样,如果出现亏损也由甲一人承担,但丙对这一协议并不知道。后甲因生意失败欠下丙50万元。则此债务如何处理?( ) A、不清偿 B、用甲和乙的共同财产清偿 C、用甲的财产清偿 D、用乙的财产清偿 6、一个组织是由一个精干的核心组织通过建立以合同为基础的业务关系网络组建而成,这种组织结构类型属于( )。 A、矩阵型组织结构 B、事业部制组织结构 C、虚拟网络型组织结构 D、委员会型组织结构 参考答案及解析 1、【答案】C。解析:听证的权利并不是我国公民的基本民主权利,故A项表述错误。我国人民不是直接管理事务,而是选举代表管理事务,B项说法错误。我国的民主具有广泛性但并不是全民的民主,D项表述错误。本题正确答案为C。

部分事业单位结构化面试真题及解答分析

1.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您有什么缺点和不足?假如您被录用,您将怎么克服您的缺点和不足? 【参考答案】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缺点和不足,我也一样。我认为我的缺点是有时候有点追求完美,这样一来有可能会拖慢办事的效率,偶尔也会给合作伙伴带来压力。有缺点和不足并不可怕,重要的是能够改正缺点,弥补不足。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学习,进行改正。 第一,摆正心态正确认识。在遇到每一项工作的时候,我都应该准确地把握工作实质、明确目标,在思想上做好充分准备。不能因为自己的喜好而偏离工作应有的方向和要求。 第二,制定工作计划表。在开始每一项工作的时候,我都要制定好详细的工作进度控制表,将每个阶段的工作目标、内容以及时间详细列好。在开展工作的时候严格按照计划表进行,以免拖慢工作的进程。借此来养成好的工作习惯,以提高办事效率。 第三,加强与同事合作。每一项工作都不可能是自己独立一个人能够做好的,都是需要和同事一起合作才能将其做到真正的完美。这就要求我要在以后的工作中,多多与同事交流,虚心向同事学习。 假如有幸我能够通过此次考试,在以后的工作岗位上,我将严格要求自己,加强学习,发扬优点,改正缺点,竭尽所能做好领导交办的每一项任务,做一名合格的公务员。 2.您作为单位的新进工作人员,领导让您制定一份单位的规章制度,您对单位不熟悉,您将怎么办? 【参考答案】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好的规章制度能够在保证单位良好工作秩序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领导将这项任务交予我完成,我一定会努力做好,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开展此项工作。 首先,我要请示领导,明白领导制定此规章制度的宗旨和意图。鉴于我作为新进员工对工作单位还不熟悉,我会向同事进行询问,翻查单位档案,加深对单位的人员环境、工作环境的了解。另外,要广泛收集单位同事的意见。我将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意见收集,可以使用相关软件来对收回的有效问卷进行信息处理和分析,切实了解员工的意见。此外我还要刻苦学习相关经管学知识,了解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制定一份合理的单位规章制度做好充分的理论准备。 其次,在书写规章制度时,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出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与此同时,我还要根据之前所整理的员工意见,兼顾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一份合乎人情的规章制度。在规章制度雏形完成之后,还要让单位同事对此发表自己的意见,在充分了解意见之后对其进行反复修改。与此同时,规章制度还要做到简洁凝练,通俗易懂。在修订好初稿之后交予领导审查,虚心接受领导的意见,对初稿进一步完善。 最后,在规章制度通过领导审批在单位实行之后,我仍需要向同事进行询问,以了解规章制度的实践状况。通过这件事情,我要进行认真地总结,对自己的长处要继续发扬,不足之处要弥补,为更好地完成下一项工作做好准备。 3.谈谈你对“爱一行,干一行”的看法。 我认为,对这句话应该辩证地看待,从不同的角度应有不同的理解。 首先,我认为从择业观上来说,这句话就有一定道理的。俗话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工作对于我们来说,不仅是谋生的手段,也是发挥自身才能、实现人生价值的平台,是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我们在择业的时候,应该尽量选择自己愿意去倾注热情的、适合自身条件的、能最大限度发挥自己才能、实现自己价值工作。譬如对于我来说,我认为目前我所报考的公务员工作,高度符合我上述的择业规范……(简单论述)。 其次,我认为从对待工作的态度来说,我们不能一味地强调“爱一行,干一行”,否则一旦眼前的工作不是完全符合自己的设想,就很容易导致懈怠。在当前,社会分工日趋细化,我们在择业的过程中,有着多样多样的机遇,但同时,职位竞争也日趋激烈,很多时候,我们往往不能从事我们最理想的工作而是选择其他工作,这种时候,我们应该发扬“干一行,爱一行”的职业精神,怀着强烈的工作热情去投入工作,并在工作中培养自己对工作的热爱,继而发自内心地爱岗敬业,使自己成为优秀的人才。 综上所述,我们在择业的时候要尽量选择符合自己意愿的工作,在工作的过程中,又要发扬爱岗敬业的精神把属于自己的工作做到尽善尽美。 4.单位准备组织员工去基层学习,领导把这件事情交给你去处理,你将如何组织? 领导把工作交办给我是对我的信任,我一定会尽心尽力地作好,保证圆满完成任务。对于这项工作,我准备这样开展: 首先,在计划阶段,我将这样去着手:进一步明确领导意图,把握活动精神,理解学习的的目的,确定参加学习的人员名单、基层对口单位、学习计划、行程和食宿安排、所需学习材料及其他物资、经费预算等,和对口单位联系,确定可行后,写一份详细的计划,报领导审批,领导审批后,照此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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