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

公共场所卫生的好坏,关系着每个人的健康。保证公共场所的卫生,不但是预防传染病、杜绝危害公共卫生事件发生、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安全的需要,同时又是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发展的标志。公共场所卫生水平的提高,需要政府有关行政部门、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及消费者三方面密切配合,其中,经营单位的自律和守法经营至关重要,而在公共场所开展量化分级评审是提高经营单位自律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为此,卫生部、浙江省分别推出了一套大众化的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操作指南,我市又在上级单位总体要求的基础上,结合本市公共场所特点和现状,制定了适合本市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的操作指南。具体情况如下:

一、总体目标

正确合理配臵卫生监督人力资源,创新依法监管模式,提高执法工作效率和监管水平;鼓励企业自律,加强对高风险、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低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的监督,提高公共场所卫生的整体水平,以适应我市和谐建设、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二、原则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是根据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审得分情况将其分级,并确定相应的监督检查频次。推行量化分级管理应遵循如下原则:

(一)全程监督的原则。量化分级评审与经常性卫生监督有机结合,共同决定风险级别、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信誉度级别及被监督的频次,两者相互制约,密不可分。

(二)量化评价、分级管理的原则。量化分级评审采用危害性评估原则,考虑影响公共卫生安全的可能性及对人体健康危害程度,对每一监督项目量化评价,据此对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进行风险分级和卫生信誉度分级,确定监督所采取的类别和频次。

(三)动态监督的原则。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分级不是固定不变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在经营过程中除严重违反《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需吊销卫生许可证件,凡违反关键监督项目的,应采取降低等级的办法;对于轻微的违规,如果经营单位能够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并达到卫生要求,可保持其等级;在日常经营中保持良好记录或卫生条件经改进显著提高的单位也可向卫生监督部门申请提高其等级。

(四)公开透明的原则。消费者享有对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卫生状况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我市及时将公共场所量化分级评审结果在媒体上进行公示,方便消费者在知情的前提下做出消费选择。公开透明制度有利于消费者进行社会监督,从而推动和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工作。

三、评审范围

我市公共场所量化分级评审范围为住宿场所、游泳场所、沐浴场所、理发美容场所场所。

量化分级管理的公共场所必须是已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1年以上。新领取卫生许可证未满一年的上述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可不参加等级评审。

四、工作步骤

(一)量化分级评审时间

1、游泳场所

在夏季游泳高峰季节,对全市营业性游泳场所进行监督检查和水质抽检,同时对90%以上的游泳场所进行量化分级评审,第二年对100%以上的游泳场所进行量化分级评审,评审结果用适当的方式进行公示。

2、住宿场所

6-10月份,第一年对全市50%以上的住宿场所进行量化分级评审,第二年对全市90%以上的住宿场所进行量化分级评审

3、理发美容场所和沐浴场所

6-10月份,组织监督员对理发美容场所和沐浴场所进行量化分级评审。评审结果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并对各经营单位按照量化分级评审结果危险程度大小进行相应的监督检查,提高卫生监督效率。

(二)卫生信誉度评级及监督频率。

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卫生信誉度分为A、B、C三个等级,A级为示范单位,B级为规范单位,C级为合格单位。

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级别按下列标准判定如下:

(一)总得分在90分(标化后得分,下同)及以上的,卫生状况为优秀,卫生信誉度为A级;

(二)总得分在70~89分的,卫生状况为良好,卫生信誉度为B级;

(三)总得分在60~69分的,卫生状况为一般,卫生信誉度为C级;

(四)总得分低于60分或者关键项目(带※项目)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处理。

公共场所内发生传染病疫情或因空气质量、水质不符合卫生标准、用品用具或设施受到污染导致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其卫生信誉度最高为C级。

五、评审方法

(一)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评审工作每年评审认定一次,新发证单位按发证日期计算一年后参加评审。

(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评审工作原则上先由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申请,再由卫生监督机构进行等级评定。即各地卫生监督所在媒体上公示相关量化分级评审标准及要求后,同时发送相关通知给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各经营单位在自评的基础上向当地卫生监督机构提出卫生等级申请,然后由当地卫生监督机构统一安排公共场所监督员前往评审并提出定级意见,由卫生行政部门进行等级认定。

应纳入评审范围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未按时提出卫生等级申请的,由卫生监督机构在规定时间内根据量化分级评分表逐项打分,并结合经常性卫生监督检查结果对其提出等级意见,由卫生行政部门进行等级认定。

(三)卫生监督机构在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评审过程中必须积极贯彻“以评促创”的精神,鼓励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对照量化评分表进行自查自纠,争创更好的公共场所卫生等级。

(四)对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进行卫生许可和经常性卫生监督审查时,必须由2名以上卫生监督员根据现场检查、资料审核情况进行评分,作出审查结论,并由公共场所经营单位陪同人员和卫生监督员共同在评分表上签字。

(五)公共场所卫生等级由评审小组依据卫生监督员的审查结论对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的公共卫生状况进行综合评议,提出定级意见。

(六)公共场所卫生等级A级单位的认定:

对评为A级的星级宾馆,各地卫生监督所应将名单上报宁波市卫生监督部门。届时,将由市级卫生监督部门要组织进行现场复核,通过宁波市级复核的单位,报省级卫生监督部门审核,由省级行政部分发放A级单位标识。

六、评审程序

公共场所卫生等级A级单位的评审程序按照资料审查、初评、推荐、审核、认定、告知和公布等步骤进行;公共场所卫生等级B、C级单位的评审程序按照资料审查、审核、认定、告知和公布等步骤进行;公共场所卫生等级D级单位的评审程序按照资料审查、审核、认定、告知和整治等步骤进行。

七、标识管理

(一)公共场所卫生等级A级单位和部分公共场所卫生等级B、C级单位的等级

标牌由上级单位统一制作。部分公共场所卫生等级B、C级单位的等级标牌由当地卫生监督部门统一制作颁授

(二)各地卫生监督所在卫生监督过程中要督促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在其经营场所醒目位臵悬挂公共场所卫生等级标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卫生监督机构应督促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停止使用公共场所卫生等级标志和标牌:

1、连续六个月以上不经营的;

2、被吊销或注销卫生许可证的;

3、发生公共场所严重危害健康事故或中毒事故;

4、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四)凡被降级处理的单位,卫生监督机构应督促其及时更换新的等级标志、标牌。

八、社会公布

我市将定期公布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进展和等级评定情况。

卫生监督所

二00九年七月十九日

江苏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方案

附件: 江苏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方案 为促进全省公共场所经营者加强自身管理,不断提高公共场所的卫生水平,保护广大公众身体健康。根据卫生部《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 通过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和卫生信誉度公示,督促公共场所经营者提高自身管理水平,强化公共场所经营者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同时,增强卫生监督信息透明度,提高公共场所卫生整体水平,减少群体性健康损害事件的发生,保护公众身体健康。 二、工作目标 按卫生部统一规定,2009年主要在住宿业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下简称:量化分级管理)。具体要求是:各市要对辖区内不少于40%的住宿业(南京市不少于50%)实行施量化分级管理,住宿业中所涉及的其他行业(美容美发、沐浴、娱乐场所)一并进行量化分级管理。2010年将逐步在其他公共场所推行量化分级管理。 三、适用范围 量化分级管理适用于已获得卫生许可证的公共场所日常卫生监督检查。 四、实施原则 (一)量化评价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评价项目进行量化,并应用风险性分析理论,按风险度高低分为关键项目和非关键项目。通过量化评价评定公共场所卫生信誉等级,以客观公正地反映其卫生状况。

(二)属地化管理各市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并指导本辖区内的量化分级管理。量化评分和卫生信誉度等级评定原则上由卫生许可证发放和实施日常监督管理的卫生行政部门负责。 (三)动态监管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应根据每次日常监督量化评价的结果确定,卫生监督频次随量化评价结果做相应调整,以合理分配监督资源。 在评定等级后,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经整改认为本单位能达到上一等级时,可主动要求重新评定等级。 (四)公开透明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应向社会公示,并使用统一标识。增强消费者公共场所卫生意识,使消费者在知情的前提下做出消费选择,便于社会监督。 五、实施方法 (一)掌握量化评价的主要内容在实施量化分级管理中,量化评价内容和项目是否科学合理直接决定量化评价效果。本实施方案中《江苏省住宿业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见附表1)、《江苏省游泳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见附表2)、《江苏省沐浴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见附表3)和《江苏省美容美发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见附表4)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共场所卫生规范的要求,对量化评价的主要内容、项目、分值、评价标准等作了具体规定。 (二)日常卫生监督量化评价对获得卫生许可证的公共场所开展日常卫生监督检查时,要使用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对公共场所的卫生状况进行量化评价。根据量化评价结论确定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和卫生监督频次。 卫生监督员现场填写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后,可不再另行制作现场检查笔录,但对于违法经营行为的查处仍应严格按照相关行政执法程序进行。 (三)卫生信誉度等级的确定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

广东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规定

广东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规定 各地级以上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深圳市市场监管局、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 为规范和加强我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和效能,促进餐饮服务提供者加强食品安全自身管理,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体水平,我局制定了《广东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二0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 一、适用范围 凡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服务单位,包括餐馆、快餐店、小吃店、饮品店、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和食堂,均应纳入量化分级管理范围。持临时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除外。 二、等级划分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实行等级管理。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等级划分为三个级别:A级(代表食品安全状况良好)、B 级(代表食品安全状况中等)和C级(代表食品安全状况一般)。 三、等级评定期限 餐饮服务提供者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含原已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单位)满6个月、接受日常检查1次以上,进行首次等级评定。 等级评定一年1次,也可以根据具体监督检查频次确定,但每年不得少于1次。 四、等级评定依据 等级评定以许可审查核查结论和日常检查结论为依据。许可审查按照《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执行,《餐饮服务许可现场核查表》(附件一)核查结论判定为“符合”和“基本符合”;日常检查按照《广东省餐饮服务监管部门日常检查制度(试行)》执行,《日常检查记录表》(附件二)检查结论判定为“好、中、差”。(具体见附表) 五、等级评定标准 1.许可审查核查结论为“符合”,日常检查结论为“好”的,评为A级; 2.许可审查核查结论为“符合”,日常检查结论为“中”的,及许可审查核查结论为“基本符合”,日常检查结论为“中”或“好”的,评为B级; 3.许可审查核查结论为“符合”或“基本符合”,日常检查结论为“差”的,评为C级。 有两次及两次以上的日常检查结论,原则上取其中最低的一次。 六、等级评定程序 餐饮服务监管执法人员按照国家和省相关工作程序和要求对餐饮服务单位实施食品安全许可审查核查和日常检查,根据本规定第五项的标准要求对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等级作出初步判定并按照工作流程报单位领导审核。评定程序如下: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附件1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为了加强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艾滋病防治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主管部门)卫生部主管全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 铁路部门行使管辖范围内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职能。 第三条(卫生行政部门责任)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需要,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和监测专业队伍建设。 第四条(经营者责任)公共场所经营者是公共场所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建立健全卫生管理责任制,落实卫生管理制度和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保障公共场所卫生安全。 第五条(分类管理)国家对公共场所实行分类管理,公共场所分为甲类和乙类。 甲类公共场所为:

(一)宾馆、旅店、招待所; (二)公共浴室; (三)游泳场(馆)。 除上述场所外,《条例》第二条规定的其他场所为乙类公共场所。 第二章卫生管理和要求 第六条(卫生管理制度)公共场所应当设立卫生管理组织或者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建立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档案,落实卫生安全保障措施。 第七条(选址、设计、装修)公共场所选址、设计、装修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要求。 公共场所使用的装饰、装修材料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进行室内整体装饰装修期间不得营业,装修后空气质量经检测合格的方可营业。公共场所局部装饰装修期间,经采取有效措施,非装饰装修区域室内空气质量合格的,可正常营业。 第八条(一般要求)公共场所应当保持环境清洁、卫生。室内空气、饮用水、沐浴用水、游泳池水、采光、照明、噪声等卫生指标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规范要求。 第九条(场所检测)公共场所应当定期对其场所进行卫生检测并公示。卫生检测结果应当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不具

2019年节日期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总结范文

节日期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总结范文节日期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总结一: 为确保中秋和国庆节期间公共场所的卫生安全,使广大群众过上欢乐、祥和的节日,根据《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加强xx节日期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的通知》(办公编号:20XX年3000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日常卫生监督检查计划,我局在xx节日期间组织开展了全市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专项行动以酒店、大型商场、影剧院等节假日期间人群密集的地方为重点,共出动监督员76人次,出动监督车辆32车次,检查快捷酒店119间次,大型商场21间次,影剧院15间次。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为保证xx节日期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专项检查工作得到落实,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卫生保障方案,切实做到“三落实”—组织落实、人员落实、措施落实,为节日期间公共卫生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突出重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本次开展的监督检查检查以市区繁华路段,人群密集的快捷酒店、大型商场、影剧院等公共场所为重点,检查内容包括经营单位的卫生许可证持证、亮证情况,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情况,卫生管理,卫生设施运转情况,集中空调系统、公用具的清洗消毒情况。检查结

果显示,各单位均重视节前卫生安全工作,能持证亮证经营,卫生管理制度基本健全,消毒设施较为完善,有集中空调系统清洗记录。对于检查中存在的个别问题,我局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已当即发出《卫生监督意见书》,提出了指导性的整改意见,并要求被监督单位限期整改。 (三)做好事故应对,健全值班制度。 我局在xx节日期间制定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健全落实值班制度,公开值班电话,确保值班人员和所有应急工作组人员24小时手机在线,随时投入应急工作,并且畅通咨询投诉渠道。xx节日期间,我局未收到群众的有关来访投诉。 三、下一阶段工作计划 (一)主动做好服务,督促整改落实。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个别问题,如公用具消毒设施不完善,消毒登记制度不落实等现象,我局将继续加强服务,通过派发公用具消毒设施、《公用具清洗消毒记录本》、禁烟标识等有关物品,积极引导经营单位对公用具正确清洗、消毒,指导其正确填写公用具清洗消毒记录。 (二)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经营者自律意识。 通过向公共场所生产经营单位派发相关的宣传资料,促使生产经营者不断完善卫生管理档案,保持内外环境卫生,增强经营者的法制观念,加强自律,提高自身卫生管理水平。

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系列评分表使用说明

附件2: 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系列评分表使用说明 一、餐饮业卫生许可审查量化评分表 1、卫生管理 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的水平直接影响着供餐食品的安全性,《食品卫生法》有关条款规定了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加强自身食品卫生管理工作,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主要体现在管理制度、管理人员与机构的设置和从业人员健康情况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情况。 (1)制度 建立健全完善的各项卫生管理制度是餐饮业保证其供餐食品达到相应卫生要求的基本前提。 1)餐饮业卫生管理制度一般包括:采购原料索证验收制度、库房原辅料管理及登记制度、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制度(如亚硝酸盐)、粗加工理制度、烹调加工管理制度、面食制作管理制度、凉菜制作管理制度、配餐管理制度、裱花制作管理制度、烧烤制作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餐具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卫生检查制度餐厅卫生管理制度生熟食品控制交叉污染卫生管理制度;个人卫生制度必须健全以下制度: ①库房、原辅料管理、登记制度; ②采购食品索证、验收制度; ③凉菜制作卫生管理制度; ④餐饮具、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 ⑤生熟食品控制交叉污染卫生管理制度; ⑥个人卫生制度(包括更换衣制度)。 2)食品添加剂使用、面食制作、配餐、裱花制作、烧烤制作卫生管理制度需根据不同规模作相应要求;有相应的生产经营过程必须建立相应的制度,否则以缺少制度处理。

3)卫生制度和责任制需结合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易于指导操作的条款,不得生搬硬抄,流于形式。 4)各项制度需张贴于工作人员的操作台上方或可视及处,对工作人员起不到教育和警示作用的张贴方式视为无效制度。 (2)人员 良好的食品卫生管理组织与机构是全面落实卫生管理制度的基础,根据餐饮业规模的不同,建立逐级管理的组织机构,便于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大型餐饮业从管理层至不同部门均应设置卫生负责人,中小型餐饮业也应设置相应的卫生负责人,明确岗位卫生责任制。配置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必须是具备一定卫生管理水平和相应卫生知识专职或兼职人员。 (3)证件 抽样检查10%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的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从业人员少于100人的至少抽查10人,从业人员不足10人的全部检查。 2、建筑与布局 (1)选址 必须远离污染源、化工厂等1500m以上,距离暴露的垃圾堆、垃圾场、坑式厕所、粪池25米以上,周围环境卫生状况良好整洁。 (2)面积 生产经营食品的企业面积严格按量化分级标准考核评比,即对于餐饮业的面积要按照就餐人数、加工、供应品种数量相适应。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对新建、扩建企业必须符合餐厨2:1比例;对过去先天不足的老企业要求,厨房总面积至少不小于8平方米;人均占地面积不少于2平方米/人,人均占有空间不得少于4.5立方米/人。并要求根据后厨、就餐面积、餐桌数量、餐具量(用餐人数的一倍以上)申请每天最大接待量进行登记、备案。超过接待量5%以上的应提出改进意见,超过10%以上则应提出警告,控制超量接待所发生的各种

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指南

卫监督发〔2009〕5号 卫生部关于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 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切实履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职责,不断提高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水平,我部组织制定了《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见附件),决定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以下简称量化分级制度)。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行公共场所量化分级制度是将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模式向风险度管理转变的一种方式。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给予充分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实施公共场所量化分级工作的相关工作机制,确保顺利开展。 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卫生部《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的要求,结合本省(区、市)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切合实际的量化标准,认真组织实施。同时,要加强对地方开展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技术指导,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

三、各地要对卫生监督员进行公共场所量化分级工作的培训,提高监督员对法律、法规及《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的认识水平,准确掌握标准和要求,不断提高监督水平。 四、各地要加强公共场所量化分级制度的宣传力度,向社会提供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信息。要注意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普及公共场所卫生知识,提高消费者的认知和防范能力。 五、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要分步实施,稳步推进。2009年各地要重点在住宿业推行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至2009年12月底,各省会城市要对辖区内不少于50%的住宿业,其他城市要对辖区内不少于40%的住宿业实施量化分级管理。 请各省(区、市)于2009年12月底前将公共场所量化分级开展情况书面报我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各地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与我部沟通。 联系人: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房军 联系电话:(010)68792407 附件: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 二〇〇九年一月十六日(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使用说明

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使用说明 一、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说明 企业得分包括核定分、实得分、标化分。 核定分是各单位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减去合理缺项后,应得的最高分。 实得分是依据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对企业进行评定的实际得分,包括实得基础分和实得附加分。标化分是由于不同单位的核定分不同,对实得分进行标化后的最终得分。 标化分=实得分/核定分×100% 例1:某大型饭店具有《餐饮业卫生许可审查量化评分表》中的所有专间,其分数计算方法如下: 核得分=148分 实得分=128分 标化分=128/148×100%=86.5% 许可评定为良好 例2:某中型饭店具有《餐饮业卫生许可审查量化评分表》中的凉菜间,无配餐间、裱花间、烧烤间,其分数计算方法如下: 核得分=148-19=129分 实得分=106分 标化分=106/129×100%=82.2% 许可评定为一般 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系列评分表使用说明 ㈠餐饮业卫生许可审查量化评分表 1、卫生管理 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的水平直接影响着供餐食品的安全性,《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加强自身食品卫生管理,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主要体现在管理制度、管理人员与机构的设置和从业人员健康情况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等情况。 ⑴贫?br> 建立健全完善的各项卫生管理制度是餐饮业保证其供餐食品达到相应卫生要求的基本前提。不同类型规模的餐饮业应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餐饮业卫生管理制度一般包括:原料采购索证制度、库房管理制度、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制度(如亚硝酸盐)、粗加工管理制度、烹调加工管理制度、面食制作管理制度、凉菜制作管理制度、配餐管理制度、裱花制作管理制度、烧烤制作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餐具用具清洗消毒制度、卫生检查制度和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要点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要点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要点目的:加强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促使公共 场所卫生符合国家有关要求,创造良好的卫生环境,预防疾病,保障人体健康。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艾滋病防治条例》以及公共场所相关的卫生标准等。 监督对象: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规定的7类28种公共场所;2、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等规定的要监管的公共场所。 监督检查要点: 一、监督检查内容:1、卫生许可情况;2 、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检查合格证明》、培训情况;3 、卫生管理制度制定、落实情况; 4 、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情况; 5 、各种客用卫生用品、消毒品、化妆品等使用情况; 6 、防蚊、蝇、蟑螂和防鼠等设施情况。 二、监督检查方法: 1、现场检查公共场所经营单位是否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是否超范围经营,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2、抽查直接为顾客服务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检查合格证明、是否经培训合格,抽查从业人员卫生知识知晓情况和相关卫生操作规程的掌握情况: ⑴、旅店业、咖啡馆、酒吧、茶座、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游泳场(馆)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包括临时工)应每年进行一次健康 检查,其他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每两年进行 一次健康检查,取得健康检查合格证明后方可继续上岗工作;

⑵、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应取得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上 岗工作,检查时应查其健康检查合格证明; ⑶、从业人员每两年复训一次。 3、查看卫生管理制度,询问相关人员,掌握其制度落实情况,随机抽查从业人员,了解是否按制度执行。 4、使用非一次性茶具、毛巾、床单、拖鞋等公用品的场所,查看茶具消毒设有的专用消毒间,检查其有关公共用品清洗消毒设施及操作情况: ⑴、消毒间外应贴有明显标志,内有卫生制度,布局合理,无杂物; ⑵、内设2只以上(一洗一清)水池,有明显标记,消毒柜、保洁柜能满足消毒、周转需要; ⑶、消毒剂的配备按比例配制,茶具清洗消毒后,存放在保洁柜内;拖鞋的消毒应设有专用容器,消毒液的配备按比例配制(如使用含氯消毒剂应达到1000mg/L的浓度),每4小时更换一次,每次浸泡30 分钟后清洗、晾干备用; ⑷、毛巾、床单应严格按一客一用一消毒,在洗涤中要有消毒的程序。 5、检查使用的客用卫生用品、消毒品、化妆品等是否符合有关卫生要求,并进行索证;各客用卫生用品、消毒品、化妆品等应有卫生许可批 号、生产日期、生产厂家及地址、保质期等中文标示,使用 场所经营者应索取产品卫生许可批号、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6、检查场所防蚊、蝇、蟑螂和防鼠设施。没有使用空调的场所,应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协管巡查记录表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协管巡查记录表 被检查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性别:职务:电话: 检查时间:年月日时分检查地点: 卫生监督员出示执法证件、说明来意后,在该单位陪同下,对其进行现场检查发现: □ 1、持有效卫生许可证(有效期至年月日)□ 2、共有从业人员名,其中未出示有效健康证和培训证上岗证的名 3、有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及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 4、公共场所使用的消毒产品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 5、有专用清洗消毒间 □ 6、有清洗消毒设施□ 7、消毒方法正确□ 8、清洗、消毒程序正确□ 9、有布草间、公共用品用具保洁设施□ 10、公共用品用具数量配备符合要求□ 11、公共用品用具一客一换一消毒,有清洗、消毒、更换登记□ 12、供顾客使用化妆品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 以上记录我看过,情况属实 被检查人(陪同人)签名:卫生监督协管员: 监督证件号: 年月日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协管巡查意见书 被监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地址 针对你单位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整改意见: □1、及时办理有效卫生许可证的申办、变更、延续□ 2、无有效健康证上岗从业的名工作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从业活动,取得有效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3、设置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及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 4、公共场所使用的消毒产品必须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 5、配备专用清洗消毒间□ 6、配置清洗消毒设施 □ 7、消毒方法必须规范正确□ 8、清洗、消毒程序必须正确□ 9、必须设置布草间(柜)、公共用品用具保洁柜□ 10、公共用品用具数量配备要达到顾客容量3倍量□ 11、公共用品用具必须一客一换一消毒,有完整清洗、消毒、更换登记□12、供顾客使用化妆品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4类公共场所量化分级评分表(2009版)全解

附表1 住宿业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

告知:自收到该书面告知之日起3日内向济南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提出复检申请,并在7 日内整改,逾期不提出申请或不进行整改的,将按照告知的级别进行公示。 收到该告知书单位陪同人(签字):卫生监督人员(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填表说明 1.“项目”栏为一级指标,“评查内容”栏为二级指标,“评查标准栏”为三级指标。 2.※为关键项,不合格不予评定等级。 3.标化分﹦100×实得分/应得分,应得分=128-合理缺项总分。 4.核定等级:依照标化分为进行评级,具体标准如下: (1)标化分为90分以上者,评为优秀,核定为A级; (2)标化分为70-89分者,评为良好,核定为B级; (3)标化分为60-69分者,评为合格,核定为C级; (4)标化分低于60分者,不予评定等级。 5.评查内容扣分,均扣完为止,不能出现负分。

附表2 游泳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 总得分:标化分:核定等级:

告知:自收到该书面告知之日起3日内向济南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提出复检申请,并在7 日内整改,逾期不提出申请或不进行整改的,将按照告知的级别进行公示。 收到该告知书单位陪同人(签字):卫生监督人员(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填表说明 1.“项目”栏为一级指标,“评查内容”栏为二级指标,“评查标准栏”为三级指标。 2.※为关键项,不合格不予评定等级。 3.标化分﹦100×实得分/应得分,应得分=128-合理缺项总分。 4.核定等级:依照标化分为进行评级,具体标准如下: (1)标化分为90分以上者,评为优秀,核定为A级; (2)标化分为70-89分者,评为良好,核定为B级; (3)标化分为60-69分者,评为合格,核定为C级; (4)标化分低于60分者,不予评定等级。 5.评查内容扣分,均扣完为止,不能出现负分。

餐饮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总结

餐饮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总结篇一:XX年xx市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总结XX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 管理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落实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和水平,根据国家总局和省局关于全面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相关精神要求,我市自去年5月以来,按要求标准,分批分期从城区到乡村在全市全面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现将今年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市共有餐饮服务单位8721家。其中特大型29家、大型餐馆186家,中型餐馆1469家,小型餐馆3423家,快餐店966家,小吃店1037家,饮品店204家,学校、托幼机构食堂1007家,企事业单位食堂400家。其中,A级单位372家,B级单位2868家,C级单位3952家。 二、主要做法 1、做好审批和动态等级评定。落实并实施好年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动态等级评定,客观评定优秀、良好、一般,并及时公示评定结果。对信誉等级降低或动态等级为一般的单位提出监督意见,限时整改。岳阳楼区在审批发证阶

段,坚持按 照《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的要求,严格审批验收程序,做好现场检查评价工作,针对餐饮行业不重视流程布局设计的问题,将餐饮服务单位的布局流程列入到餐饮服务许可条件之一,凡新开办或改扩建的餐饮单位,必须符合许可量化分级的要求,否则,一律不予许可。 2、组织培训。制定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培训计划,分区域对协管员、信息员及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进行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专业知识的培训学习。通过培训,提高了监管人员的食品安全工作管理水平和餐饮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保障了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顺利推进。今年5月以来,平江县已进行六场次共862人的培训学习,并在高中学考、人大政协会议等重大活动前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3、强化宣传。结合政务公开工作,主动在部门站上公开餐饮服务单位的年度等级等信息, 同时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络等多种途径,结合岳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活动,广泛宣传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积极开展了“寻找笑脸就餐”宣传活动,使公众进一步增强健康消费意识,主动寻找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较高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饮食安全的良好氛围。南湖风景区美食街将所有餐饮单位的量化分级信息制作成美食地图,张贴在户外,让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巡查记录(样)

卫生监督检查文书 卫生监督协管员巡查登记表(公共场所) 单位名称:法定代表负责人: 地址:电话: 一、组织管理: (1)是否取得《卫生许可证》是□否□ (2)是否健全卫生制度和岗位责任制是□否□ (3)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检查合格证明是□否□ (4)客用化妆品、消毒产品是否索要有效卫生许可证复印件有□无□ 二、卫生设施: (1)是否设置消毒间是□否□ (2)是否设置布草间(仅宾馆)是□否□ (3)是否有卫生间是□否□ (4)是否使用二次供水是□否□ (5)是否张贴禁烟标志是□否□ (6)是否购置头癣顾客专用工具(仅理发店)是□否□ (7)是否配有消毒托盘及消毒液(仅理发店)是□否□ (8)是否张贴禁游标志(仅游泳池)是□否□ (9)是否配有浸脚池(仅游泳池)是□否□ (10)是否配有更衣室(仅游泳池)是□否□ 三、卫生监测: (1)是否持有公共场所监测报告是□否□ 被监督人签名:卫生监督检查员签名:年月日年月日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 卫生监督意见书 单位名称:法定代表负责人: 地址:电话: 监督意见: 针对你单位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整改意见: □1、办理《卫生许可证》。 □2、健全卫生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并上墙。 □3、从业人员需持有效健康检查合格证明。 □4、设置布草间(仅宾馆)、消毒间、卫生间。 □5、加强饮用水管理工作(具体内容见饮用水检查意见书)。 □6、张贴禁游标志(仅游泳池)及禁烟标志。 □7、购置头癣顾客专用工具。 □8、配备消毒托盘及消毒液。 □9、配备更衣室和浸脚池。 □10、按规定办理公共场所监测 □ 以上条整改意见,请你单位及时落实。 被监督人签名:卫生监督协管员签名:年月日年月日 备注:本意见书一式两联,第一联留存执法案卷,第二联交被监督人。

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版

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 理指南版 The following text is amended on 12 November 2020.

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 (2007年版) 食品卫生关系到每个人的健康。为不断提高全社会的食品卫生意识,促进食品生产者、流通单位和餐饮业经营者加强食品卫生自身管理,减少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在全国建立起一个科学合理的卫生信誉度评价体系非常必要。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和国际上普遍采取的风险性分析理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卫生部在全国建立并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以下简称量化分级制度),旨在调动食品生产经营者、消费者和卫生监督部门三方面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全国食品卫生水平。 一、总体目标 提高企业的自身管理水平,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合理配置卫生监督资源,提高食品卫生监督水平和效能;促进政务公开,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提高食品卫生整体水平,减少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二、实施原则 (一)监管并重。 将卫生许可审查情况与日常卫生监督结果有机结合,不断促进食品生产经营者提高自身卫生信誉度等级,防止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二)量化评价。 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要求,应用风险性评估理论,按风险度高低分为关键项目(※)、10分项、5分项、2分项四个档次的指标进行量化评价,做到卫生监督工作标准化。 (三)动态监管。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信誉度等级随着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卫生水平的变化而升降,同时也动态调整日常监督的频次。 (四)公开透明。

将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信誉度等级向社会公示,使消费者在知情的前提下做出消费选择,有利于接受社会监督。 (五)鼓励进步。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增设、调整或细化卫生监督频次和量化评分表项目,但对关键项目的调整不得低于本指南的要求。增设、调整或修订的内容、背景及实施效果评估应报卫生部卫生监督局备案。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可依据本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逐步提高各类食品卫生许可条件或要求。 三、实施方法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卫生部《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及各类食品企业卫生规范(良好生产规范)的要求,分别制定卫生许可审查量化评分表和日常卫生监督量化评分表(见附表),依据量化评分表分别对卫生许可审查和日常卫生监督进行量化评价。评价得分为总分的85%以上者,评为良好;得分为总分的60-85%者,评为一般;得分低于总分的60%或有关键项目不符合要求者,评为差。 (一)卫生许可审查的量化评价。 使用《卫生许可审查量化评分表》对食品生产经营场所的卫生条件、卫生防护设施和从业人员健康卫生状况等方面进行现场卫生审查,分别做出良好、一般和差的评价结论。卫生许可审查结论为差的,依法不予许可。 (二)日常卫生监督的量化评价。 发放卫生许可证后,每年度使用《日常卫生监督量化评分表》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建筑与布局、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卫生状况、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生产经营过程卫生等方面进行量化评价,做出良好、一般或差的检查结论。 卫生监督员实施卫生监督的规范及程序需按卫生部公布的《全国卫生监督机构工作规范》进行。卫生监督员现场填写《日常卫生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概论 试题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概论试题 判断题部分(每小题5.0分,共50.0分) 第1 题.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禁烟范围是室内公共场所。 A. √ B. × 答案:A 第 2 题. 公共场所经营者变更单位名称、经营项目应当向原发证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A. √ B. × 答案:B 第3 题. 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临时从业人员不需要进行健康检查。 A. √ B. × 答案:B 第 4 题.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检测每年不得少于一次。 A. √ B. × 答案:A 第5 题. 纳入我国《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管理的公共场所有七类28种。 A. √ B. × 答案:A 第6 题. 公共场所可以设置自动售烟机。 A. √ B. × 答案:B 第7 题. 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应当在公共场所醒目位置公示。 A. √ B. × 答案:A 第8 题. 公共场所经营者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A. √ B. × 答案:A 第9 题.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组织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从业人员在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A. √ B. × 答案:A

第10 题.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应当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 A. √ B. × 答案:A 单选题部分(每小题5.0分,共50.0分) 第1 题. 以下不是公共场所卫生学特点的是 A. 人群密集 B. 人群流动性大 C. 有建筑维护结构 D. 设备和物品容易污染 答案:C 第2 题. 以下哪种情况需要公共场所经营者重新申请卫生许可证 A. 变更单位名称 B. 变更法定代表人 C. 变更经营项目 D. 变更负责人 答案:C 第3 题. 公共场所有哪些项目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要求 A. 空气、微小气候(湿度、温度、风速) B. 水质、采光、照明、噪声 C. 用品用具和卫生设施 D. 以上都是 答案:D 第4 题. 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关于公共场所禁烟下面说法不正确的是 A. 在室内公共场所醒目位置设置禁止吸烟的标志或警语 B. 吸烟区可以位于行人必经通道上 C. 公共场所不得设置自动售烟机 D. 配备专(兼)职人员对吸烟者进行劝阻 答案:B 第5 题.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于何时正式实施 A. 2010 5 31 B. 2010 6 1 C. 2011 5 1 D. 2011 2 14 答案:C 第6 题. 保证公共场所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是 A. 卫生监督部门 B. 卫生行政部门 C. 公共场所经营者 D. 疾病预防控制部门 答案:C 第7 题. 关于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下面说法不正确的是 A. 包括空气、微小气候(湿度、温度、风速)、水质、采光、照明、噪声的检测情况 B. 包括公共卫生用品进货索证管理情况

淄博市年度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七、淄博市2007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一)内容、依据及范围 内容:游泳场(馆)池水水质卫生状况;美容美发场所用具、洗澡场所公共用品、用具消毒效果和游泳场所、洗浴场所、美容美发场所卫生管理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游泳场所卫生标准》(GB 9667-1996)、《理发店、美容店卫生标准》(GB 9666-1996)、公共浴室卫生标准(GB 9665-1996)、《公共场所卫生标准检验方法》(GB/T 一八204 -2000)《公共场所用品卫生标准》(WS 205-2001)。 范围:检查各区(县)辖区内全部营业性(含学校内设的)游泳场(馆),洗浴场所及辖区内20%美容美发场所。 (二)时间安排 5月~6月20日进行游泳场(馆)的监督检查,6月25日前按附表要求,由各区(县)卫生监督机构汇总检查结果并上报总结及有关材料(包括用电子邮件发送的电子版本)。 8月一五日前各区(县)卫生局汇总监督检查结果,并按附表要求,上报总结及有关材料。(包括

用电子邮件发送的电子版本)。 (三)检查要求 1、各区(县)应根据本计划的要求,紧紧围绕公共场所中存在的群众普遍关心的卫生问题,结合我市推行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制定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的具体实施方案,并认真贯彻执行。 2、监督检查工作要以《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卫生标准为依据,认真组织实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特别要针对2006年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检查并督促落实整改意见,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应依法严肃查处。 3、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各区(县)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向社会公布本地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情况,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典型、重大案件,要及时向社会通报查处情况并上报淄博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4、各区(县)要根据具体实施方案,认真做好监督检查的总结工作,在检查数据汇总中,要注意数据的逻辑关系及合理性。检查结果由各区(县)卫生监督机构按《计划》规定的上报截止日期和填报内容要求填报,各区(县)的汇总材料请务必以电子邮件和纸质材料两种形式报送,否则视为未按规定上报。 上报单位:淄博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公共卫生监督科 地址:张店区人民西路16号联系人:张好好 x:0533-3一五0896 邮编:255031

深圳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规定

深圳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规定(2012版)(征求意见稿) 一、评定范围 对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服务单位,包括餐馆、快餐店、小吃店、饮品店、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中央厨房等,不包括新办许可证三个月以内和持临时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 二、评定依据 按照《中华人中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中央厨房许可审查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广东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规定》,另结合本市实际情况。 三、实施原则 坚持“依法行政、全面覆盖、公开透明、量化评价、动态监管、鼓励进步”的原则,积极推进餐饮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对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开展动态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建立科学规范的评定标准和程序,及时向社会公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督量

化分级情况,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鼓励餐饮服务单位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鼓励监督部门合理配置监督资源,努力提高监管效能和水平。 四、评定标准 等级评定按照《深圳市餐饮业日常监督量化检查表》执行(附录1)。注“★”为关键项(高风险项目),◎仅为餐饮配送和中央厨房单位适用的关键项目,⊙代表仅为小型餐饮为一般项目(集体食堂除外),其它类型的餐饮单位为关键项目;检查项目和内容可以依据不同餐饮单位的实际情况合理缺项;根据现场检查不符合项目数量,评定结论分为A(优秀)、B(良好)、C(一般)三个 五、有以下列入食品安全“黑名单”等情形,应列入重点监管和限期重点跟踪检查对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并不得准予A 级单位 (一)6个月内发生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 (二)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因违法行为移送司法机关,且被确定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后两年内又实施两次以上相同

云南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云南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预防控制疾病传播和群体性健康危害事件发生,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规、规章,结合云南省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云南省行政辖区内的公共 场所卫生监督管理。 第三条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全省公共场所的 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公共场所卫生 监督管理工作。 云南省辖区内的国境口岸及出入境交通工具的卫 生监督管理工作,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昆明铁路局所属的卫生管理部门负责对辖区内的 火车站、等候室以及为本系统职工服务的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云南省机场管理机构所属的卫生管理部门负责对

云南省辖区内的机场等候室以及为本系统职工服 务的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以下8类公共场所 (一)住宿与餐饮场所:包括宾馆、饭店、酒店、旅馆(旅店、旅舍)、招待所、度假村以及所属咖啡馆、酒吧、茶座、购物等辅助设施,一定规模以上的餐饮服务场所。 (二)沐浴场所:包括浴室、浴场、浴池、洗浴中心、桑拿中心(含宾馆、饭店、酒店、娱乐城对外开放桑拿部和水吧)、温泉浴、足浴等。 (三)美容美发场所:包括美容店(含美体店)、美发店等(不包括流动理发点)。 (四)文化娱乐场所:包括影剧院、音乐厅、歌舞厅、录像厅(室)、游艺厅(室)、台球室(馆)、棋牌室、网吧、咖啡馆、酒吧、书吧、茶座。(五)游泳场所:包括游泳场(馆、池)。 (六)文化交流场所:包括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七)购物交易场所:包括商店、商场、超市、书店。 (八)候诊与公共交通场所:包括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地铁站台。

河南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河南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相关卫生规范,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省卫生厅主管全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省辖市和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省及省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可另行确定本级需要具体管辖的公共场所。 河南省辖区内的国境口岸及出入境交通工具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郑州铁路局所属的卫生管理部门负责对河南省内的火车站、火车等候室、铁路客车以及主要为本系统职工服务的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现适用于以下公共场所: (一)宾馆、旅店、招待所(含度假村)等住宿场所;饭馆(含酒店、食堂)等餐饮场所;咖啡馆、酒吧、茶座(含水吧、茶楼、茶室)等提供饮品的场所。

(二)公共浴室:包括浴场(含会馆、会所、俱乐部等所设的浴场)、桑拿中心(含宾馆、饭店、酒店、娱乐城等的桑拿部和水吧SPA)、浴室(含浴池、洗浴中心等)、温泉浴、足浴、婴儿洗浴;理发店、美容店(含提供美容化妆服务的照相馆或影楼、美甲店等美容服务场所)。 (三)影剧院(含礼堂、会馆等具有观众席的场所)、录像厅(室)、游艺厅(室,含网吧,台球厅)、舞厅(含歌厅)、音乐厅。 (四)体育场(馆,含运动健身场所及俱乐部);游泳场所(馆):供游泳健身、训练、比赛、娱乐等活动的室内外水面(域)及其设施设备。包括人工游泳场所、天然游泳场所。 (五)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六)商场(店)、书店:营业面积200平方米以上的各类百货大楼、超市、综合性或专业性商场(店)、书店。 (七)医院候诊室:二级乙等以上医院供病人挂号、取药、候诊的场所;公共交通等候室:特等和一、二等站的火车(含地铁、高铁等)候车室、候船室、机场候机室、二等以上的长途汽车站候车室。 省卫生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工作实际,适时

2019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信息卡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信息卡 被监督单位(个人):注册地址: 地址:行政区划代码:□□□□□□ 被监督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被监督单位经济类型代码:□□ 一、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二、监督类别 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车马店□咖啡馆□酒吧□茶座□ 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展览馆□ 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商场(店)□书店□候诊室□ 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 三、监督检查内容: 1. 持有效卫生许可证: 是□否□合理缺项□ 2. 按规定建立卫生管理制度(档案)、设立卫生管理部门或人员:是□否□ 3. 从业人员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 是□否□ 4. 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是□否□ 5. 按规定对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进行卫生检测:是□ 否□ 6. 按规定公示卫生许可证、卫生信誉度等级和卫生检测报告:是□否□ 7. 按规定建立完整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档案:合理缺项□ 8. 按规定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卫生检测或卫生评价:合理缺项□ 9. 按规定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消毒:合理缺项□ 10. 按规定处理公共用品用具:是□否□ 11. 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是□否□ 12. 具备基本卫生条件:是□否□ 13. 配备/正常使用防病媒生物或废弃物存放设施设备:是□否□ 14. 索取公共卫生用品检验合格证明和其他相关资料:是□否□合理缺项□ 15.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办理预防性卫生审查手续:是□否□合理缺项□ 16. 按规定处置危害健康事故:是□否□合理缺项□ 四、监督抽检 1.制作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整改:有□无□ 2.现场快速检测□ 3.实验室检测□空气、微小气候(湿度、温度、风速):监测项次数□□□□ 合格项次数□□□□ 水质:监测项次数□□□□合格项次数□□□□ 采光、照明:监测项次数□□□□合格项次数□□□□ 噪音:监测项次数□□□□合格项次数□□□□ 顾客用具:监测件数□□□□合格件数□□□□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监测项次数□□□□合格项次数□□□□ 五、检查日期:□□□□年□□月□□日抽检日期:□□□□年□□月□□日 六、监督员:、 报告单位:报告单位负责人: 报告人:报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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