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安全保卫责任制条例

广东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安全保卫责任制条例
广东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安全保卫责任制条例

广东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安全保卫责任制条例

广东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安全保卫

责任制条例

【颁布单位】广东省人大常委会

【颁布日期】 19850128

【实施日期】 19850128

1985年1月10日广东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一次会议批准1985年1月28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施行【章名】全文

第一条为了维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和生产的正常秩序,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根据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一切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必须实行安全保卫责任制,做好本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各单位应根据需要,建立和健全安全保卫工作机构,配备安全保卫干部;不建立安全保卫工作机构的单位,应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保卫干部。

各级公安机关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统一负责对本条例的贯彻实施

和检查监督;各单位行政领导负责本条例在本单位的组织实施;上级主管

部门负责指导和检查督促。

第三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实行安全保卫责任制,应贯彻

执行预防为主、确保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以防特、防盗、防火、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为主要内容:

一、对干部职工经常进行敌情教育和法制教育,增强遵纪守法观念,

提高警惕,提高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的自觉性,严防敌特破坏,及时发现、制止反革命分子和其他犯罪分子的破坏活动。

二、严格执行国家的保密法规,加强保密教育,建立和健全保密制度

,严密各项保密措施,堵塞失密、泄密漏洞。

三、严密单位内部治安管理。建立和健全值班、会客、留宿等制度。

大型厂矿、商场、宾馆、重要仓库、高等院校等单位要建立治安巡逻制度

四、严格执行单位职工宿舍区、招待所的户口管理制度,加强对外来流动人员的管理。对本单位职工家属居住比较集中的宿舍区,要建立和健全治安管理组织,以所在地基层人民政府和居民委员会紧密联系,互相配合,对职工家属加强思想教育,动员职工、家属制定和执行文明公约,积极开展创建文明大院(楼)等活动。

五、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对武器、弹药、部分刀具、易燃易爆物品、剧毒物品、放射性物品、有害菌种以及珍贵文物、机密文件、机密图纸资料等管理规定,建立专项管理制度,责任落实到人。

六、对存放现金、贵重物资、重要票证和其他重点要害部位,必须设置安全设施,建立和健全岗位责任制。

七、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加强安全防火知识教育。对电源、火源、危险物品仓库和重要物资仓库,要有专人负责管理。要划定防火责任区域,配置消防设施,根据需要建立专职或义务消防组织,做好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

八、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各项规章制度,严禁违章作业。

第四条企业、事业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群众性治保、调解组织,依靠群众做好本单位治保、调解工作。

第五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本单位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的青年职工和家属青少年要认真做好帮教工作。对列入帮教对象的,单位领导要组织有关人员,在公安、司法部门和所在地街道、学校配合、指导下,建立帮教小组,制订和落实帮教措施,做好思想转化工作。

第六条发生反革命案件或刑事、治安案件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所在单位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保护现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查处,做好抢救、善后工作,堵塞漏洞,加强防范措施。

第七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实行安全保卫责任制,要与本单位实行岗位责任制、经济责任制紧密结合,严明奖罚措施。

第八条对认真执行本条例,积极维护治安,勇于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防止案件和事故发生的有功人员和单位,由本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公安机关或各级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嘉奖。

第九条对违反本条例规定,或不负责任、玩忽职守,或疏于预防,以致发生刑事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和其他严重治安问题的,应追究直接责任者和有关领导人的责任,视情节轻重,分别由本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

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制裁;或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及本省有关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条对破坏执行安全保卫责任制,或以暴力和其他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以及对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应依法给予惩处。

第十一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和驻本省的国家及外省、市、自治区所属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各单位可根据本条例和实际情况制订实施办法。

第十二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广东省河道堤防管理条例(1988修正)

广东省河道堤防管理条例(1988修正) 【法规类别】水利工程 【发布部门】广东省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日期】1988.10.16 【实施日期】1988.10.16 【时效性】已被修改 【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 【修改依据】本篇法规已被修改,新法规名称为《广东省河道堤防管理条例》(发布日期:1996年12月3日实施日期:1984年7月4日) 广东省河道堤防管理条例 (1984年6月16日广东省第6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8次会议批准1988年10月16日广东省第7届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次会议修正) 第一条为加强河道和堤防工程管理,维护工程完整,确保安全渡汛,保障社会主义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促进工农业生产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各级人民政府的水利部门,是本省各地河道堤防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执行;会同航道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江河流域的规划和水利资源开

发利用;负责提防工程的管理维护,并在各级防汛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做好防洪调度工作。 第三条为加强河道堤防管理工作,各地应根据需要建立健全河道堤防管理机构,归各级水利部门领导。 市区、城镇河段的河道堤防管理机构,由当地城建部门与水利部门共同组建和领导,按江河流域规划的要求及市区、城镇总体规划的安排,负责市区、城镇范围内的河道堤防管理和防洪工作。 第四条凡与河道堤防管理工作有关的部门,必须在当地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河道堤防的管理工作。 各级河道堤防主管部门要本着专业管理和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充分依靠群众,切实管理好河道和堤防。 第五条水利、电力部门在河道建设水利、水电工程时,必须按照统筹兼顾的原则,充分考虑交通、航运、放排、自然生态和资源保护等方面的实际需要,并应征得有关部门的同意。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需要在河道、滩地、堤防或护堤地上作业,事前必须报经当地河道堤防主管部门同意,并服从指挥。在河道、滩地内开采砂石土料,应由当地河道堤防主管部门统一规划、管理,与河道整治相结合。 第七条凡在河道、滩地上修建工程设施的,不得影响河道行洪、排涝及上下游左右岸河道堤防安全,不得引起河势的不良变化,不得防碍河道水文观测,不得危及水陆交通安全。 在河道、滩地上修建工程设施,必须提出设计方案报经当地河道堤防主管部门和航道主管部门同意后,按下列分级管理权限呈报审批: 一、工程设施涉及或影响的范围在本行政区域内的,由所在行政区域的河道堤防主

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工程项目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签订记录 工程名称:莲城金街D区 施工单位: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目录 1、项目经理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 2、项目副经理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3) 3、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5) 4、造价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6) 5、测量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7) 6、安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8) 7、实验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9) 8、施工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0) 9、质检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1) 10、材料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2) 11、资料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3) 12、标准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4) 13、班组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5)

工程项目经理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建筑施工项目经理必须按规定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合同约定的项目经理必须在岗履职,不得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2、项目经理必须对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安全负全责,负责建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负责配备专职质量、安全等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负责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制、质量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项目经理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技术标准组织施工,不得偷工减料;负责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负责组织制定质量安全技术措施,负责组织编制、论证和实施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负责组织质量安全技术交底。 4、项目经理必须组织对进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预拌混凝土等进行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不得使用;必须组织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进行取样检测,送检试样不得弄虚作假,不得纂改或者伪造检测报告,不得明示或暗示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 5、项目经理必须组织做好隐蔽工程的验收工作,参加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分部工程的验收,参加单位工程和工程竣工验收;必须在验收文件上签字,不得签署虚假文件。 6、项目经理必须在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模板支架搭设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期间现场带班;必须组织起重机械、模板支

广东省人事厅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务变动后工资待遇

广东省人事厅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务变动后 工资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 【法规类别】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 【发文字号】粤人薪[1999]3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人事厅 【发布日期】1999.04.01 【实施日期】1999.04.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广东省人事厅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务变动后工资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 (粤人薪[1999]3号) 广州、深圳及各地级市人事局,各县(市、区)人事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1993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后工作人员职务变动后工资待遇问题,各地在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中提出一些问题,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兼任行政职务,其工资可按职务工资高的确定。原没有担任过行政职务,现执行专业技术职务工资标准,兼任行政职务后,其行政职务工资可以照同等条件人员的工资水平确定。具体办法:根据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套改工资的有关规定,按现任低一级行政职务(办事员按本职务)先确定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按同等条件人员套改的工资,然后在其套改的行政职务工资标准基础上,加

上兼任行政职务前正常晋升工资和其他规定增加工资,再从兼任行政职务的下月起将上述工资额就近高套入兼任的行政职务工资标准。其中,担任副科级以上职务的,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套改工资,无论按何种职务套改,其任职年限均以五年以下套改。例如,某工程师,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前基础、职务工资122元(六类工资区),1994年套改工资时,套改工资年限12年(工龄8年加大学本科不计算工龄学习年限4年),聘任工程师3年,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套改职务工资为工程师二档225元,1995年10月正常晋升一档职务工资为工程师三档245元,1997年10月政党晋升一档职务工资为工程师四档279元(1997年7月1日起执行的新工资标准,下同),1997年12月兼任副处长,该工程师兼任副处长后,可按工资制度改革套改工资办法,先按正科长任职5年以下确定其职务工资为四级职员三档216元,加上1995年10月和1997年10月分别正常晋升一档工资后为四级职员五档266元,再就近就高套入三级职员二档274元,比原执行工程师职务工资低,该工程师兼任副处长后,其职务工资仍执行工程师职务工资四档279元。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逐条释义(一)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逐条释义(一) 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发展,制定本条例。 【解读】本条是关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立法目的。 近年来,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取得较大进展,以聘用制度、岗位管理制度和公开招聘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人事管理制度初步建立,但是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还存在一些问题,因此,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制定出台了本《条例》。 第二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 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解读】本条是关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原则和方针。 坚持党的领导是人事管理的一项基本原则,这一点始终不能动摇。同时“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意味着政府希望加强事业单位的职工民主管理,保证职工的参与权、监督权和知情权,因此,事业单位在制定规章制度、决定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应当履行民主程序。

第三条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 【解读】本条是关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划分的规定。 本条规定主管部门分三个级别,中央、地方以及具体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并分别对各部门的管辖范围做出了具体的规定。 第四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制定或者修改人事管理制度,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工作人员意见。 【解读】本条是关于事业单位制定和修改制度,职工民主参与的规定。 与《劳动合同法》第4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相比,该条仅有“通过职代会或其他形式听取意见”,而没有“平等协商确定”的表述,只能说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是在行政管理模式下的有限民主。

8、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二OO 年月 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为层层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实现零事故目标,明确责任到人,抓生产必须抓安全的原则,特制定安全生产一岗一责制。请各项目部认真组织学习,不合格者将会被经济处罚。一、安全生产责任制1、公司和项目部必须建立健全各级、各职能部门及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装订成册,其中项目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还应挂墙。2、总分包单位之间、公司和项目部均应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工程各项经济承包合同中必须有明确的安全生产指标,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中必须有明确的安全生产指标、双方责任及奖

惩办法。3、施工现场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齐全,装订成册。4、施工现场凡职工人数超过50人的,必须设置专职安全员。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必须设置2-3名专职安全员;5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工地,要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员,组成安全管理组,负责管理安全生产工作。5、建立企业和项目部各级、各部门和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考核有书面记录。企业一级部门、人员和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每半年考核一次,项目部其他管理人员和各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由项目部每季度考核一次。(一)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1、项目经理是工程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工程安全生产负总责。2、严格执行国家和企业的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章制度等、定期听取安全工作汇报,对工程安全工作做到心中有数,不断适应新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 3、负责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督促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审定

工程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确定工程安全生产目标,审批安全规章制度及重大安全技术措施,督促做好文明标化、安全防护、职业病防护工作。5、对发生的事故,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坚持发生重大事故到公司汇报制度。6、坚持“三同时”,在部署工作时,要同时布置,同时落实、同时检查安全工作。 7、加强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约束机制,决定安全生产的重要奖惩。(二)项目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1、对项目工程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管理责任。2、直接领导安全管理的工作,组织制订、修订和审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检查安全人员对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监督、执行,并负责审批动火。3、组织每月至少二次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听取安全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及时纠正生产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督促做好文明标化、安全防护、职业病防治工作。4、负责安全培训、教育和考核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

广东省事业单位类单位考试《综合知识》

广东省事业单位类单位考试《综合知识》(说明:本卷共100题,考试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 一、单选题 1. 下列选项中,错误的说法是()。 A、立法是确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并使之规范化和制度化的活动 B、执法是依靠国家权力,落实法定权利和义务的活动 C、守法是社会成员履行义务的活动 D、司法是通过诉讼程序,使被搁置、破坏的权利义务关系得以恢复的活动【答案】C 2. 下列选项中,错误的说法是()。 A、立法是确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并使之规范化和制度化的活动 B、执法是依靠国家权力,落实法定权利和义务的活动 C、守法是社会成员履行义务的活动 D、司法是通过诉讼程序,使被搁置、破坏的权利义务关系得以恢复的活动【答案】C 3. 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原则的重要价值取向是()。 A、民族利益高于个人利益 B、社会利益高于个人利益 C、国家利益高于个人利益 D、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 【答案】D 4. 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原则的重要价值取向是()。 A、民族利益高于个人利益B、社会利益高于个人利益 C、国家利益高于个人利益 D、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答案】D 5. 人民群众之所以成为历史的创造者,最根本的原因是()。A、人民群众是居民中的多数B、人民群众是社会生产力的体现者C、人民群众具有先进的思想D、人民群众通晓历史发展的规律 【答案】B 6. 人民群众之所以成为历史的创造者,最根本的原因是()。 A、人民群众是居民中的多数B、人民群众是社会生产力的体现者 C、人民群众具有先进的

思想 D、人民群众通晓历史发展的规律【答案】B 7. 行政执法行为必须是()的真实意思表示。 A、相对人 B、行政机关 C、双方当事人 D、行政机关行政工作人员 【答案】B 8. 行政执法行为必须是()的真实意思表示。 A、相对人 B、行政机关 C、双方当事人 D、行政机关行政工作人员【答案】B 9. 行政机关及其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侵犯财产权情形的,受害人无权取得国家赔偿。 A、违法实施罚款 B、违法没收财物 C、违反国家规定摊派费用 D、违法为企业借款担保 【答案】D 10. 行政机关及其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侵犯财产权情形的,受害人无权取得国家赔偿。 A、违法实施罚款 B、违法没收财物 C、违反国家规定摊派费用 D、违法为企业借款担保【答案】D 11. 广东省成立了(),以解决三农问题为目标,以促使广东省农民增收、农业增产、农村致富为中心,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及产业化升级。 A、农业现代化示范区 B、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协会 C、对外经济合作社 D、农工会 【答案】B 12. 广东省成立了(),以解决三农问题为目标,以促使广东省农民增收、农业增产、农村致富为中心,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及产业化升级。 A、农业现代化示范区 B、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协会 C、对外经济合作社 D、农工会【答案】B 13. 1925 年8 月被国民党右派刺杀的左派领导是()。 A、朱执信 B、胡汉民 C、汪精卫 D、廖仲恺 【答案】D 14. 1925 年 8 月被国民党右派刺杀的左派领导是()。

港珠澳大桥广东水域通航安全管理办法

港珠澳大桥广东水域通航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港珠澳大桥广东水域通航安全管理,保障港珠澳大桥和过往船舶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港珠澳大桥广东水域的船舶航行、停泊、作业,以及影响水上交通安全的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船舶包括浮动设施。 第三条海事管理机构依法对港珠澳大桥通航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应急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负责有关港珠澳大桥通航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港珠澳大桥管理单位按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港珠澳大桥通航安全相关责任。 需航经港珠澳大桥的船舶,其所有人、经营人、管理人应当履行安全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督促船舶、船员遵守本办法,保障港珠澳大桥通航安全。 第五条港珠澳大桥设置三座航道桥和一个隧道区。 航道桥自东向西依次为青州航道桥、江海航道桥和九洲航道桥。 隧道区为港珠澳大桥警3号灯浮标、4号灯浮标连线至港珠澳大桥警7号灯浮标、8号灯浮标连线之间的范围。 需航经港珠澳大桥的船舶应当在桥梁航道或者隧道区航行。 第六条港珠澳大桥航道桥通航孔设置及通航净空尺度如下: (一)青州航道桥:一个主通航孔和两个副通航孔,主通航孔通航净空宽度318米、净空高度42米;副通航孔通航净空宽度85米、净空高度20米。 (二)江海航道桥:两个主通航孔和两个副通航孔,主通航孔通航净空宽度173米、净空高度24.5米;副通航孔通航净空宽度85米、净空高度20米。 (三)九洲航道桥:一个主通航孔和两个副通航孔,主通航孔通航净空宽度210米、净空高度40米;副通航孔通航净空宽度85米、净空高度20米。 第七条港珠澳大桥三座航道桥对应设置青州、江海、九洲三条桥梁航道: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大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 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第三条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 第四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制定或者修改人事管理制度,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工作人员意见。 第二章岗位设置 第五条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岗位类别和等级。 第六条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岗位。 岗位应当具有明确的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第七条事业单位拟订岗位设置方案,应当报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章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 第八条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但是,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除外。 第九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公开招聘方案; (二)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 (三)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试、考察; (五)体检; (六)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七)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第十条事业单位内部产生岗位人选,需要竞聘上岗的,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竞聘上岗方案;

(二)在本单位公布竞聘岗位、资格条件、聘期等信息; (三)审查竞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评; (五)在本单位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六)办理聘任手续。 第十一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交流。 第四章聘用合同 第十二条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 第十三条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 第十四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事业单位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第十五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七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开除处分的,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九条自聘用合同依法解除、终止之日起,事业单位与被解除、终止聘用合同人员的人事关系终止。 第五章考核和培训 第二十条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聘用合同规定的岗位职责任务,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表现,重点考核工作绩效。考核应当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和评价。 第二十一条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年度考核的结果可以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聘期考核的结果可以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 第二十二条考核结果作为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工资以及续订聘用合同的依据。 第二十三条事业单位应当根据不同岗位的要求,编制工作人员培训计划,对工作人员进行分级分类培训。 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所在单位的要求,参加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和为完成特定任务的专项培训。 第二十四条培训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支。

项目部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工程项目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章制度,结合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全过程的情况,制定项目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或提出要求,并监督实施; 3、在组织工程项目施工时,必须本着安全工作只能加强的原则,根据工作特点确定安全工作的管理体制和人员,并明确安全责任和考核指标,支持、指导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 4、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管理手续,录用外包队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申报,严格用工制度与管理,适时组织上岗安全教育,要对外包工队的健康与安全负责,加强劳动保护工作; 5、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并监督项目工程施工中安全技术交底的设备、设施验收制度的实施; 6、领导、组织施工现场定期的安全生产检醒,发现施工生产中不安全问题,组织制定措施,及时解决。对上级提出的安全生产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 7、制定本项目安全管理目标,认真负责落实; 8、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认真落实制定的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项目工程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结合项目工程特点,主持项目工程分部(分项)的安全技

术交底; 3、参加或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查施工方案时,要制定、审查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可行性与针对性,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 4、主持制定技术措施计划的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5、项目工程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要及时上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要组织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认真执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工艺、要求,预防施工中因化学物品引起的火灾、中毒或其新工艺实施中可能造成事故; 6、主持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发现设备、设施的不正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严格控制不合标准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 7、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以消除; 8、认真落实安全责任目标; 9、参加、配合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 施工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对所管辖班组(特别是外包工队)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班组(包括外包工队)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认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执行情况经常检查,随时纠正作业违章; 3、经常检查所辖班组(包括外包工队)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各种设备设施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严格执

广东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真题及答案(最新)

广东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真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第1~60题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最符合题意,请将你认为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在答题卡上涂黑。每小题0、5分,共30分) 1、当前我国事业单位的举办主体主要是( )。 A、企业 B、政府 C、个人 D、民间组织 2、教育事业单位所提供的公共服务主要是( )。 A、为社会培养高素质的劳动者和各方面所需人才 B、提高全民族的道德水平和文化修养 C、保障公民的生活质量 D、揭示自然和社会规律,促进生产力发展 3、下列属于准公共事业单位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是( )。 A、公共图书馆 B、群众文化事业 C、普通高中教育 D、科技开发类研究 A、多元化的投资和经营补偿制度 B、科学民主的领导制度 C、完善的具体运作制度 D、健全的事业单位法人制度 7、现代事业制度的核心是( )。 A、现代事业组织 B、政府组织 C、多样化的组织模式 D、健全的事业单位法人制度 8、在改革传统事业单位管理体制的过程中,其最大的阻力来自于( )。 A、对利益关系的调整

B、传统观念 C、人们的心理承受能力 D、社会舆论 9、事业单位变更登记主要体现了事业单位管理的( )。 A、灵活性原则 B、动态性原则 C、全程性原则 D、追踪性原则 10、要实现事业单位用人机制的转变,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的关键是建立和推行( )。 A、考核制度 B、聘用制度 C、职称制度 D、工资制度 11、我们制定路线、方针、政策的根本出发点是( )。 A、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B、党的思想路线 C、党的基本路线 D、社会主义本质 12、邓小平理论首要的、基本的理论问题是( )。 A、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 B、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 C、什么是市场经济、怎样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D、解放思想,实事求是 13、衡量生产力发展的最终决定因素是( )。 A、社会财富极大丰富 B、社会文化的极大繁荣 C、人的全面发展和进步 D、政治的高度民主 14、第一次明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中央“一号文件”发布于( )。 A、2004年 B、2005年 C、2006年 D、2007年

建设工程造价数据积累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造价数据积累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 (3) 第三章建设工程造价数据积累的原则 (4) 第四章建设工程造价数据积累的编码规则 (4) 第五章建设工程造价数据的内容 (8) 第六章建设工程造价数据积累的方法 (9) 第七章附则 (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数据积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结合工程造

价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建设工程造价数据的积累。 第三条建设工程造价数据积累的目标是实现建设工程造价数据资源的科学积累和有效利用,为宏观决策、建设市场、工程造价管理提供服务。 第四条建设工程造价数据积累包括,收集、整理、存档。 第五条建设工程造价数据的积累应统一规划、分类积累。 第六条建设工程造价数据积累除遵守本管理办法以外,还应遵守其

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七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负责审议发布全国建设工程造价数据积累的相关政策文件和标准。 第八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和制订全国建设工程造价数据积累的相关政策文件和标准;负责有关建设工程造价数据的积累工作。 第九条各行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根据本管理办法,负责制定本行业建设工程造价数据积累标准;负责本行业建设工程造价数据的积累工作。 第十条各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贯彻全国建设工程造价数据积累的相关政策文件和标准,负责本地区建设工程造价数据的积累工作。 第三章建设工程造价数据积累的原则 第^一条建设工程造价数据应以单项工程为单位分阶段按统一编 码规则、统一工程造价数据标准积累。 第十二条建设工程造价数据应原始、真实、全面,及时积累。 第四章建设工程造价数据积累编码规则 第十三条建设工程造价数据积累采用统一编码,编码规则如下: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全文_2014.7.1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 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第三条 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 第四条 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制定或者修改人事管理制度,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工作人员意见。 ■进人规定 第二章 岗位设置 第五条 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岗位类别和等级。 第六条 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岗位。 岗位应当具有明确的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第七条 事业单位拟订岗位设置方案,应当报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章 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 第八条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但是,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除外。 第九条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公开招聘方案; (二)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 (三)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试、考察; (五)体检; (六)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七)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第十条 事业单位内部产生岗位人选,需要竞聘上岗的,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竞聘上岗方案; (二)在本单位公布竞聘岗位、资格条件、聘期等信息; (三)审查竞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评; (五)在本单位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六)办理聘任手续。 第十一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交流。 ■合同订立规定 第四章 聘用合同 第十二条 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 第十三条 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 第十四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事业单位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第十五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

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

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 建立和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组织手段。为明确项目部管理人员在施工生产活动中应负的安全职责,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对项目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定期考核。 一、考核对象: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施工员、项目安全员、项目材料员、各班组长等。 二、考核人: 1、公司(分公司)负责考核项目经理: 2、项目经理负责考核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施工员、项目安全员、项目材料员、各班组长等。 三、考核期:每季度。 四、考核形式:采用考核表评分形式。 五、考核评价:考核分值满分为100分,考核得分值在85分及其以上为优良,考核得分值在70分及其以上为合格,考核得分值在70分以下为不合格。 六、考核奖罚:根据项目部制定的奖罚制度在工程项目结束或年度经济分配中进行奖罚兑现。 湖南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湘雅附一医院改造项目部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表

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表工程名称:湘雅医院电网、蒸汽管道、给排水、道路改造工程 序号考核内容扣分标准 应得 分数 扣减 分数 实行 分数 1 安全技术管理未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扣20分; 未及时贯彻安全技术管理规定的扣10分。 20 2 施工组织设计无施工组织设计扣20分;未单独编制专项 安全施工方案和季节性施工方案扣10分。 20 3 安全检查未参加半月一次安全检查的扣5分,对施工 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未从技术方面提出整 改意见和办法的扣10分。 10 4 安全教育交施工任务未同时交安全生产扣10分;未 组织上岗人员对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 应用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扣5分。 10 5 分部(分项) 工程安全 技术交底 无书面安全技术交底扣15分。15 6 设备验收无安全防护措施及设备验收的扣10分; 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 的扣10-15分。 15 7 工伤事故处理未参加工伤事故调查的扣10分;未从技术 相分析事故原因的扣5~10分。 10 合计100 被考核人考核人考核日期

广东省事业单位分类目录及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doc

2019年广东省事业单位分类目录及事业单 位工资改革方案 广东省事业单位分类目录及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 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是大家茶余饭后关心的话题,不仅是因为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涉及千万事业编工作人员,也是因为当前全国各省区事业单位工资标准不一,引发大家对于工资问题的广泛讨论以及思考。事业单位工资改革一直以来炒得沸沸扬扬,相关信息也非常多,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发〔2008〕5号)和《中央编办关于印发〈关于事业单位分类试点的意见〉的通知》(中央编办函〔2008〕4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以社会功能为依据,合理划分事业单位的类别,坚持统筹协调,突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创新,逐步建立公益目标明确、布局结构合理、投入机制完善、治理结构规范、微观运行高效、监管制度健全的现代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社会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二、类别划分 根据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行政类、公益类和经营服务类三个类别。 (一)行政类事业单位。指依据法律法规授权,按规定程序批准设立,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方向是职能归位、调整机构。改革后,除法律法规授权外,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这类单位结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机构改革,有的将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原有机构撤销或与其他事业单位整合;有的转为行政机构。所需机构编制不得突破各级政府的机构限额和编制总额。 (二)公益类事业单位。具体划分为三个类别: 1.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指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公共文化、经济社会秩序和公民基本权利,政府必须予以保障,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以及只为政府履行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这类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由政府确定并严格监管,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2.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指面向全社会提供涉及人民群众普遍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公益服务,政府予以支持,可部分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以及主要为政府履行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这类单位按照国家确定的公益目标和相关标准开展活动,在确保实现公益目标的前提下,可依法开展相关的经营活动,依法取得的经营性收入主要用于公益事业发展。 3.公益三类事业单位。指从事的业务活动具有一定公益属性,但社会化程度较高,与市场接轨能力较强,可基本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这类单位自主开展公益服务和相关经营

公开地图内容表示若干规定

公开地图内容表示若干规定 国家测绘局2003年5月9日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国家主权和利益,正确反映国家版图的内容,加强地图管理,规范地图编制,提高地图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编制出版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各种载体表现的公开地图和地图产品,必须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公开地图和地图产品,包括各种类型的地图出版、印刷以及产品上附有示意性地图图形的工艺制品、地球仪等。 第三条公开地图和地图产品上不得表示下列内容: 1.国防、军事设施,及军事单位。 2.未经公开的港湾、港口、沿海潮浸地带的详细性质,火车站内站线的具体线路配置状况; 3.航道水深、船闸尺度、水库库容、输电线路电压等精确数据,桥梁、渡口、隧道的结构形式和河底性质; 4.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公开发表的各项经济建设的数据等;

5.未公开的机场(含民用、军民合用机场)和机关、单位; 6.其他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 第二章比例尺、开本、经纬线 第四条公开地图的比例尺、开本应符合以下规定: 1.中国地图比例尺等于或小于1:100万; 2.省、自治区地图,比例尺等于或小于1:50万;直辖市地图及辖区面积小于10万平方千米的省、自治区地图,比例尺等于或小于1:25万; 3.市、县地图,开幅为一个全张,最大不超过两个全张; 4.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地图(集、册)(内容以政区为主),开本一般不超过32开本; 5.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地图、台湾省地图,比例尺、开本大小不限; 6.教学图、时事宣传图、旅游图、交通图、书刊插图和互联网上登载使用的各类示意性地图,其位置精度不能高于1:50万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的精度。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全文)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 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第三条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 第四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制定或者修改人事管理制度,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工作人员意见。 第二章岗位设置 第五条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岗位类别和等级。 第六条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岗位。 岗位应当具有明确的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第七条事业单位拟订岗位设置方案,应当报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章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 第八条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但是,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除外。 第九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公开招聘方案; (二)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 (三)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试、考察;

(五)体检; (六)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七)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第十条事业单位内部产生岗位人选,需要竞聘上岗的,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制定竞聘上岗方案; (二)在本单位公布竞聘岗位、资格条件、聘期等信息; (三)审查竞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评; (五)在本单位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六)办理聘任手续。 第十一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交流。 第四章聘用合同 第十二条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 第十三条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 第十四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事业单位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第十五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七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开除处分的,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九条自聘用合同依法解除、终止之日起,事业单位与被解除、终止聘用合同人员的人事关系终止。 第五章考核和培训

云交安[2008]33号

云交安[2008]33号 关于在全市交通行业开展安全生产 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县(市)交通局,市属交通各单位: 今年以来,我市交通系统各部门、各单位继续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积极开展“隐患治理年”的各项工作,全市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总体稳定的发展态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含公路、航道养护)、道路危运、水路运输、治超、县镇渡口渡船、机关单位及公共场所安全消防工作等方面均为零事故,但道路旅客运输事故宗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均为增加,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较大损失。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我市交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22号)和省安委办《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粤安办明电[2008]46号)要求,经局党组同意,决定从2008年4月下旬至7月底,派出6个专项督查组,在全市交通行业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目的 通过这次“百日行动”的专项督查,进一步促进党和国

家关于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促进全市交通行业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建立健全隐患治理和危险源监控制度,加强事故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全市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督查方法 此次督查行动由市交通行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指导、组织协调,各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单位及部门派员组成6个督查组组织实施,采取企业单位自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门类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15号)和《云浮市交通行业2008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实施方案》(云交安[2008]31号)的要求,全面深入地开展好自查。各督查组在全市交通行业范围内按行业门类开展督查。督查覆盖面为全行业的100%。 1、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全面听取督查部门及单位关于隐患排查治理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记录和资料。 2、深入实际,现场督查。深入基层单位第一线进行实地督促检查。通过实地检查,真正掌握基层和单位安全工作实情。 3、座谈交流,听取意见。适当组织召开由安全监管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一线工人代表参加的座谈会,了解和掌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倾听他们的意见和想法,帮助解决安全生产中遇到的疑难问题。 4、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进行现场督促。能当场解决的,要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

2020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全文(2)

2020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全文(2) 第六章奖励和处分 第二十五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集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奖励: (一)长期服务基层,爱岗敬业,表现突出的; (二)在执行国家重要任务、应对重大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的; (三)在工作中有重大发明创造、技术革新的; (四)在培养人才、传播先进文化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五)有其他突出贡献的。 第二十六条 奖励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第二十七条 奖励分为嘉奖、记功、记大功、授予荣誉称号。 第二十八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处分: (一)损害国家声誉和利益的; (二)失职渎职的; (三)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四)挥霍、浪费国家资财的; (五)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的;

(六)其他严重违反纪律的。 第二十九条 处分分为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6个月;记过,12个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24 个月。 第三十条 给予工作人员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第三十一条 工作人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没有再发生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由处分决定单位解除处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第七章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 第三十二条 国家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资分配 应当结合不同行业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 贡献等因素。 第三十三条 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 第三十四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事业单位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和休假制度。 第三十五条 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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