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被害人的监狱行刑参与权

试论被害人的监狱行刑参与权
试论被害人的监狱行刑参与权

试论被害人的监狱行刑参与权

摘要:犯罪行为既是对个人利益的侵害,也是对社会和国家秩序的破坏,作为犯罪行为的直接受害者,被害人的权利,尤其在行刑阶段的权利一直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这与刑罚观的发展是有密切关系的,在报应性刑罚论的指导下,监狱作为惩罚罪犯的行刑机关,不可能允许被害人参与监狱罪犯的改造,而教育刑的兴起是被害人参与监狱罪犯改造的理论基础。被害人参与监狱罪犯改造既有利于实现监狱对罪犯惩罚和改造的目的,又有利于巩固监狱对罪犯的改造效果。

标签:被害人;监狱行刑;参与权;惩罚和改造;教育刑

犯罪行为既是对个人利益的侵害,对社会和国家秩序的破坏。国家出现后,基本上垄断了运用刑罚打击、惩罚和改造罪犯的权力。而国家在行使运用刑罚权的过程中赋予被害人一定的权利,可以更好的实现这一目的。一般情况下,国家惩罚犯罪既维护了阶级统治和社会秩序,也保护被害人的权利。但国家权力和被害人权利之间也存在着一些矛盾。总体上来说,被害人的权利,尤其是被害人在行刑过程中的参与权,并没有得到充分的尊重和保护。

一、被害人的监狱行刑参与权的理论基础

监狱的是人类进入阶级社会之后,国家统治阶级为压迫、镇压被统治阶级而设置的专门场所,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监狱的行刑目的、内容和形式与刑罚观的发展是直接联系的。

在奴隶社会,刑罚观念还保留着原始社会遗留的痕迹,主要表现为复仇、除害和赔偿,主要的刑罚手段是生命刑和身体刑,监狱都是临时关押等待执行刑罚的罪犯和未决罪犯的场所,并不是专门的行刑机关,更不是执行自由刑的场所。而封建社会的刑罚观念除复仇、除害和赔偿外,还增加了威吓,这时的监狱还成为了刑讯的主要场所。可以说,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刑罚观的指导下,自由刑尚未成为最主要的刑罚种类,监狱也还不能算真正的行刑场所,而只是关押和刑讯的场所,因此不可能允许被害人参与到监狱的活动中的。

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资产阶级的刑罚观开始兴起,在资产人权观念、人道观念、刑事政策观念和刑罚经济观念的影响下,自由刑成为了主要的刑种,监狱才真正成为行刑的主要场所。早期的刑罚观主要是以刑事古典学派的报应主义,这种刑罚观的主要立场是:刑罚的本质属性在于惩罚性,只有通过惩罚,才能维护正义的秩序;刑罚只能基于犯罪行为而发动,犯罪行为是发动刑罚的逻辑前提,刑罚的目的在于通过惩罚犯罪人维护正义的存在。在这样的刑罚思想的指导下,监狱的主要以监禁罪犯、剥夺其自由为主要任务,基本上不对罪犯进行教育。监狱的这种行刑观,也将被害人拒于行刑过程之外。

依据报应刑理论对监狱的罪犯实行惩罚而不对其进行教育,罪犯在出狱后不能适应社会,甚至更加仇视社会,而导致重新犯罪率升高,这反映了报应主义刑

监狱二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监狱二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社会的高速发展,监狱押犯构成正发生着巨大的变化,暴力型罪犯、高智商罪犯的增加,使监内狱情愈加复杂;而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构建和谐社会”新命题,又对监狱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面对日愈复杂的狱情和不断提高的监狱工作要求,监狱工作管理原层级组织结构已明显无法进行高效管理工作,管理效能的低下,将有可能造成监狱工作局部和全面的被动。因此,对监狱管理组织结构进行改造,构建一个加快决策速度、实施快速反应的新的管理机构成为必需。 监狱二级管理,在监狱工作科学化要求中应运而生。但监狱工作实施扁平化二级管理并不是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作为新生事物,二级管理在运行中,特别是运行初期,必然会产生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因此有必要对这些问题进行探讨,以继续推进二级管理实施,推动监狱工作科学化发展。 一、监狱二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㈠教育改造风险增大 监狱基层押犯单位押犯人数由原来的一个分监区七、八十人增加到现在一个监区二百人左右,一方面罪犯人数增加必然导致罪犯违纪机率上升;另一方面,原本分属二个或三个单位的罪犯突然间关押在一起,客观存在的罪犯地域团伙之间各种矛盾和利益冲突不可避免,也是造成监管事故的隐患;第三,调整后的押犯单位——监区,只允许有一套事务犯,调整掉的事务犯因为既得利益的失去,存在鼓动其他罪犯违纪、斗殴的隐患。 ㈡民警警力整合情况不容乐观 监狱押犯单位民警人数由一个分监区六至七人,增加到现在一个监区十六、

七人,民警数量的增加,使基层执法民警数量大幅提升,但由于民警个人性格、能力的差异,基层警力的整合没有达到预期效果,依然存在民警人浮于事的现象。 ㈢工作效率没有明显提高 监狱二级管理的目的,并不仅仅是管理机构层级和管理人员的精减,更应该体现在处置狱内事件的反应速度和办事效率的提升上,但从目前实施过程中看,由于传统管理思想的根源蒂固,以及基层人员参与管理主动性不强等多方面原因,监狱工作效率并没有明显提高,或者说,没有达到预期效果。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 ㈠对实施二级管理认识不足 实施二级管理,大多数监狱民警认为其最大的优势在于增加了基层警力,使基层民警有了更多的休息时间,体现了从优待警思想,然而这一变化应该仅仅是二级管理的最初级的效果之一。二级管理通过减少中间管理层级,使管理命令或任务能直接下达、委托到基层监区,命令或任务的完成效率更高;同样的,基层监区执行中的信息将更快、更直接地反馈到决策者手中,使管理工作效率更高,反应更快。 ㈡基层民警综合素质不高 由于长期的职能式管理模式,管理者习惯于发号施令,基层民警也习惯于按上级指令行事,不具备参与管理的能力,又没有进行必要的培训,同时,基层民警中“木秀于林,风必摧之”的思想严重,“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观念使基层民警放弃自我提高。 ㈢考核机制落后 实施二级管理后,监狱原来的考核奖励机制并没有进行调整,仍沿用原来的

监狱法学答案3

《监狱法学》自检自测题(三) 一.填空题(每空2分,共20分) 1.()是指在监狱条件下由多数罪犯个体构成的集合体。 2.公安机关自收到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和执行通知书之日起,应当在()内将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 3.()是刑罚执行的方式、活动和技术的总称。 4.()是指刑罚执行机关接收罪犯入监时,按规定检查其体格健康状况并进行登记的()和()。 5.尊重和保护罪犯的(),是行刑人道主义的必然要求。 6.监狱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由监狱法律关系的(),也就是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监狱法律关系的()。 7.对犯人的()、()是当代监狱教育的普遍特点。 8.()是分类制度的基础工作和基本环节。 9.以理服人,是指教育者必须坚持()、(),以耐心细致的说服工作去教育罪犯,着重解决其(),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坚持()的方针。10、道德是人类社会生活中依靠()、()和()来调整人与人之间、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和规范的总和。 二.选择题(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干后的括号内。每小题2分,共20分,含单选题和多选题) 1.行刑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 A 原判刑罚执行 B 刑罚变更执行的程序规程 C刑罚执行程序 D 变更规程 2.我国的行刑目的,就是将罪犯改造成为()。 A守法公民 B 合格公民 C 好人 D 诚信公民 3.行刑这种刑事司法活动的实施,是由以下几要素()构成的。 A目的性B规范性C强制性D法律性 4.罪犯是犯罪行为的()。 A 服刑人 B 实施者 C 承受者 D 受刑人 5.财产刑的执行,包括()。 A罚金B没收财产 C 罚款 D 剥夺政治权利 6.制刑权是国家创制()的权力,是国家立法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 A刑罚B量刑C行刑D制刑 7. 自由刑的执行,主体部分是()。 A监狱B法院C检察院D罪犯 8.罪犯是指被生效刑事裁判()、在狱服刑的受刑人。 A定罪B量刑C定罪量刑D服刑 9.假释的程序包括假释的()。 A 宣告程序 B 撤销程序 C 审判程序 D 监督程序 10.个别教育的途径是()。 A 个别谈话 B 个别接见 C 社会通信D规劝 三、名词解释:(20分,每个4分) 1、罪犯的反社会性 2、行刑

狱内侦查学试题A

狱内侦查学试题(A) 第一部分选择题(共40分)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题,每小题1分,共2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1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 法》,对监狱的侦查权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时间是()。 A.1950年2月 B.1983年8月 C.1994年12月 D.1996年3月 2. 暴动越狱,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的案件,属于() A.一般案件管辖 B.重大案件管辖 C.特别重大案件管辖 D.漏罪案件管辖 3.排查危险分子的方法是() A.作案动机排查法 B.作案能力排查法 C.作案要素排查法 D.作案外部条件排查法 4.在狱情分析会上对重点分子进行认定的是() A.监狱 B.监区 C.监狱侦查部门 D.狱政管理部门 5.新中国成立以来,关于狱内侦查的规定最早见诸的规范性文件是() A.《狱内侦查工作规定》 B.《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C.《刑事诉讼法》 D.《关于加强监狱工作的指示》 6.依据罪犯的认罪服法程度、改造表现、危险性大小等进行综合性考查,可将罪犯分为一类、二类、三类和四类,其中,四类犯就是() A.积极分子 B.一般分子 C.落后分子 D.危险分子 7.记载罪犯原犯罪手法、手段、类型的档案属于() A.特殊档案 B.个人档案 C.案件档案 D.信息档案 8.侦查机关对于立案侦查的案件,经过一系列的侦查活动后,认为已经达到结案条件时,依法结束侦查并对案件作出相应处理的一项侦查活动是() A.提出起诉 B.破案 C.销案 D.侦查终结 9.外围警戒设施的扼守一般是由() A.监狱人民警察控制 B.监狱雇佣的人员控制 C.表现良好的服刑人员控制 D.武装警察部队控制 10.现场勘验记录的主件是( )

浅议当前狱内侦查工作存在的不足及对策

浅议当前狱内侦查工作存在的不足及对策 狱内侦查是指根据法律的规定为防范和办理罪犯在狱内犯罪案件而实施的,有专门的调查工作和有关强制性措施组成的刑事司法活动。我们从狱内侦查的概念不难看出,狱内侦查的任务是防范与办理罪犯在监狱内的犯罪案件,而在当前监狱机关行使侦查权的是工作在基层的专兼职侦察员,要想把当前的狱内侦查工作搞好,确保监狱的安全与稳定,就必须充分调动这些专兼职侦查员的积极性,发挥他们的主观能动性,积极开展好隐蔽斗争工作。当然,狱内侦查工作是一项非常复杂而又艰巨的工作,绝不是我一个小小的兼职侦察员所能够讨论得了的,在这里,本人只想粗浅地谈一谈自己在工作中观察的和思考的一些粗略想法,以供商讨、交流。 一、当前狱内侦查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分析 1、侦查员队伍比较薄弱 从我们监狱当前的实际情况来看,除了侦察科的专职侦查员以外,每个监区一般只有一名专职侦查员,其他的大都是兼职侦查员,其他监狱的情况也大致如此,首先是多数监狱专职侦查员的数量较少,只占监狱押犯比例的0.05%~0.1%,兼职侦查员也只占到押犯比例的0.2~0.5%。二是监狱侦查员90%以上地位不明确。有的既是侦查员,又是管教助理,有的既是侦查员又是内勤,兼职过多,有的既是侦查员,又是分监区长、副分监区长或带工队长,整日忙于日常的管理、教育和内勤事务,难以把精力集中在侦查业务上,存在应付、

走过场的现象。三是机构改革、基层干警调整,侦查员队伍不稳定。据调查,基层侦查员多数不是“科班”出生,大都是“半路出家”,没有经过系统的侦查专业培训,基层侦查员监所管理专业、法律专业毕业生只占10%~20%,有的虽然拿到了法律本科的文凭,也大都是党校或是其他管理院校办的成人教育结业或毕业,对侦查业务不熟,很难满足当前侦查工作的需要。这不难看出在狱内侦查工作最前沿的侦查力量是多么的薄弱了。 2、侦查员工作方法缺乏策略性 狱内侦查工作是一项思想性、策略性很强的复杂细致工作,侦查员的工作方法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这项工作的成败。有的侦查员工作方法简单,工作标准低,缺乏思想性和策略性,难以及时收集到敌情。尤其在狱内敌情使用上,不求质量,只求数量,对特情缺乏全面考察和调查研究,跟着感觉走,认为只要能汇报情况就可以作为特情使用;有的不注意工作保密,不讲究科学的接头方法,不注意接头的时间、地点、方式,有的在众目睽睽之下,就单独把特情叫走;有的固定在管教室和特情接头;有的让值岗罪犯传信让特情去汇报情况;有的在得到情报后,就急欲解决问题,把相关人员一一过堂;有的只建不管,有事就叫来问问,没事的时候,就不管不问,工作方法简单,工作保密性较差,很容易使特情暴露身份,失去作用而且还会给特情带来伤害。 3、信息收集效果不好 在当前狱内侦查工作中,狱情收集的方法和渠道主要有(1)个

对狱内侦查工作的点滴思考

对狱内侦查工作的点滴思考 狱内侦查已成为防范和打击监狱内犯罪行为,保障监狱内 部安全和稳定的重要手段。它在监管安全工作中发挥着不可估 量的作用。虽然近些年来狱内侦查工作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取 得了一些可喜的成就。但是,我们也应看到其存在某些问题。只有重视这些问题的存在,才能使今后的狱内侦查工作再上一个 台阶。对狱内侦查工作的积极探索,将有利于我们寻找到一整 套行之有效的对策。为狱内侦查工作不断适应新的挑战,确保 监狱的安全,矫正日益严重的狱内犯罪起到积极的作用。 一、狱内侦查工作的特征分析 狱内侦查工作的秘密性:与社会上一般刑事侦查的任务不 同,狱内侦查对象主要是依法被判处刑罚并已交付监狱执行且 在此执行期间又犯新罪或有重大犯罪嫌疑的罪犯。由于狱内侦 查针对的是曾经犯过罪的人,其具有较强的反侦查能力,他们 在实施犯罪前都是经过精心预谋和长期准备,前期表现出周密 性和隐蔽性,一般不易被发觉。这就决定了狱内侦查人员必须 针对狱内犯罪的这些特点、成因、及其规律进行分析和摸索,并有针对性地就这些犯罪采取相应的侦查方式来应对。狱内侦查 也应该采取隐蔽的方式开展秘密侦查工作。要有计划地建立一 支隐蔽力量来对狱内犯罪进行打击。只有侦查工作人员隐蔽身份,不为侦查对象所悉知的情况下,才能发挥有效的作用。 狱内侦查工作的预防和打击性:由于狱内犯罪主要是在罪 犯被剥夺自由后,在监狱这个相对封闭的范围内进行,其具体 要求是在对服刑罪犯进行教育改造,对犯罪分子进行惩戒时, 还要对犯罪分子进行防范,维护监狱的正常治安秩序。随着刑 事诉讼理念的发展,我国的刑事侦查工作也由过去以侦破为中 心逐步过度到以预防和侦破相结合。正如贝卡利亚在《论犯罪 与刑罚》一书中所指出的“:制止犯罪发生的一个最有效的手段,并不在于刑罚的残酷,而在于刑罚的不可避免。”对狱内犯罪,仅仅只靠严厉的打击是不能消除产生狱内犯罪的根源,预 防才是狱内犯罪的“治本之策”。在监罪犯在收监之前实施过犯罪,恶习很深,比较难改,收监后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反社会、反改造、反惩罚的意识和行为。他们都具备在监狱内又实施重 大犯罪的条件和可能。对此,在对罪犯进行教育改造的同时,还需要对尚未实施狱内犯罪的罪犯进行防范,避免他们再度进行 犯罪。狱侦工作要在罪犯进行各种破坏活动的预谋阶段及时发 现犯罪的线索,尽量把他们的预谋活动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止 其产生不良影响。但是,对于狱内犯罪仅仅只靠预防还是不够,狱内侦查工作还必须把预防和侦破两项工作相结合起来。对于 那些已经发生的案件一旦发现线索,就应积极主动开展狱内侦 查调查工作,就应该不失时机地把握机会,采取有力措施迅速 组织人员破案。从而维护监狱的良好秩序。也可以使那些蠢蠢 欲动的罪犯打消重新犯罪的念头,避免案件的蔓延扩大。

监狱狱政管理的论文怎么写

监狱狱政管理的论文怎么写 《狱政管理科学化论》 以改造人为宗旨,不断推进监狱工作法制化、科学化、社会化,是新世纪中国监狱继承传统、开拓创新的重要战略举措,这一战略 的稳步实施,有赖于监狱工作从各个层面上广泛推行,其中,作为 监狱工作最集中概括和全过程表现的狱政管理,其科学化程度如何,不仅从根本上制约着狱政管理自身的质量与效果,而且在很大程度 上影响着监狱工作的科学化乃至法制化、社会化。所以笔者认为, 推进监狱工作的法制化、科学化、社会化,首要之义在于狱政管理 科学化。 一、狱政管理科学化的内涵 2、狱政管理机制的科学化。狱政管理的机制要根据这一工作的 发展要求,合理设置各个层级的管理机构;优化人员配置组合;专职 化人员工作职责;科学地划分职能权限,做到分工明确、职责清晰、 各司其职、职能互补。 3、狱政管理程序的科学化。在自由刑的整个行刑过程中,狱政 管理发挥着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激励和控制等作用,贯穿于 行刑过程的始终。因此,必须设计合理的管理流程,制定科学的管 理程序,保证狱政管理的运作效应。 4、狱政管理手段与方法的科学化。狱政管理要紧跟现代科学技 术的发展步伐,理性借鉴现代科学技术发展成果中具有普适性的手 段与方法,运用于对罪犯的安全防范、三分工作、信息处置和激励 管理,强化管理效能,提高管理水平。 二、狱政管理科学化的价值 我们所以致力于狱政理科学化,不仅是当前社会历史条件所决定,而且为监狱工作今后发展走向所要求。

三、狱政管理科学化的基础与突破口 当然,我们更应当清楚,当前的狱政管理科学化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狱政管理工作的高标杆定位,是对狱政管理工作突破传统与 现状的新要求,因此要理性地审察狱政管理工作的传统与现状,找 到狱政管理科学化实践的突破口。 4、罪犯的考核与奖励,定量计分,量化考核,而量化的科学性 不足。我国当前对罪犯考核与奖励的依据主要是百分制考核,以计 分考核确定改造成绩,以改造成绩决定行政与刑事奖励。考核的量 化便于把工作做得精细,但并不是每一项考核都可以量化,如罪犯 思想改造,只适宜定性分析,不适合量化考核,人为给定分数易于 带来弄权与主观随意性。罪犯的劳动改造分应占有适当的比例,但 不能一味地唯劳动数量与质量是举。劳动的数量与质量可以与罪犯 对监狱经济的贡献价值正相关,不能完全体现出罪犯真实的改造程度。监狱组织罪犯劳动,首先不是为了经济效益,而是基于改造的 需要,因此在劳动的过程中,罪犯的劳动改造评价除了定量考察他 的劳动数量与质量外,还应定性考察他的劳动态度、劳动技能、身 体状况。另外,罪犯奖惩时,同样的改造成绩,在不同的地区会产 生不同有时还相差较大的改造奖励,这让人难以理解,为什么同样 的法律规制在不同地区不同人员的操作下,就会有评判结果的非同 质化呢? 5、罪犯劳劳动改造过程中的生产管理是促进劳动改造效果的重 要手段,但唯生产的管理在变相地蚕食着生产过程中的狱政管理。 监狱生产是为服务罪犯劳动改造需要而实施的改造形式,监狱生产 在客观上能够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但这不应是监狱生产的指标追求。充其量只应在生产成本上尽可能地进行成本节约,避免浪费。 然而当前监狱出于对经济效益的追求,生产的任务非常繁重。狱政 管理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主要帮助着监狱生产,并在向生产管理 异化。狱政管理所肩负的对罪犯的惩罚与矫正、养成任务,变相地 体现为劳动的强制与繁重、劳动岗位的适应、狱内劳动技能的提高,而罪犯的罪错意识转变、非常态行为的矫正、社会化思想与行为的 养成,却得不到应有的重视与训练。

监狱法学答案4

《监狱法学》自检自测题(四) 一.填空:(20分,每空1分) 1、监狱改造权,即监狱人民警察通过依法监管罪犯,对罪犯进行改造的()。 2.监狱法律关系的消灭,是指监狱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 3.法律行为分为()和()行为,合法行为是其()和()符合法律规定的行为。4.(),是指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在监内服刑的罪犯,符合法定的原因,变更刑罚执行场所的行刑制度。 5.罪犯群体在构成上具有()和()。 6.行刑规范性,是指刑罚执行机关在具体实现()的过程中,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内容和程序进行。 7.求刑权是国家赋予检察机关指控犯罪的特别权力,即()代表国家行使的公诉权。8.我国的行刑目的就是将罪犯改造成为()。 9.(),是指所选择的行刑手段是能够达到最好效果的方法。 10.强迫罪犯从事()是最基本的行刑手段,是中国自由刑行刑的()。 11、()是指刑罚执行机关接收罪犯入监时,按规定检查其体格健康状况并进行登记的制度和活动。 二、选择题:(20分,每空2分) 1、对罪犯非正常死亡的,()应当立即检验,对死亡原因作出鉴定。 A 人民法院 B 人民检察院 C 监狱 D 行刑机关 2、国家法制是由()三项基本内容构成的。 A 立法 B 司法 C 执法 D 刑法 3、教育改造的特性有()。 A 法定的强制性 B 改造的目的性 C 明确的方向性 D 系统的影响性 4、罪犯的犯罪情况,即与其犯罪有关的如犯罪的()以及犯罪的主观心理状态等。 A 性质 B 情节 C 刑期 D 犯罪原因 5、对罪犯进行道德教育包括()。 A集体主义教育B 文明礼貌教育C社会公德教育D 人生观教育 6、识别功能是教育改造的一项()功能。 A基础性B 基本C 全面D 启迪 7、劳动改造的特性有()。 A 法定性 B 改造性 C 惩罚性 D 制约性 8、武装警戒是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为了维护监狱的正常()而实施的警戒活动。 A 秩序 B 安全 C 管理 D 工作 9、罪犯的行为恶习不同于罪犯的()。 A 犯罪习癖 B 犯罪习惯 C 习惯性违法行为 D 行为 10、改造罪犯权具体包括的权利有()。 A 教育改造权 B 劳动改造权 C 监管改造权 D 处罚罪犯权 三、名词解释:(20分,每个4分) 1、行刑制度 2、监狱行刑运行机制 3、验证法律文书 4、监外执行 5、减刑

狱内侦查学教学大纲

《狱内侦查学》教学大纲 狱内侦查学学时:36 一、课程的性质和任务 《狱内侦查学》课程是监狱学科中的一门重要课程,更是我院刑事执行专业的支柱课程。《狱内侦查学》课程是专门研究在监禁场所中如何有效地开展预防和侦破又犯罪案件的一门学科。该课程既注重理论教学,又突出狱内侦查的程序和技能,是一门具有理论基础的实践课程。 二、教学的基本要求 由于本课程是一门十分注重技能培养的实践性课程,所以学习本课程应当既重视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的学习和掌握,又重视这些理论与知识的实际应用,特别要注意狱内侦查的程序性规定和相关技术性要领的掌握和应用。 三、教学方法与手段 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演示教学与实验教学相结合。突出该学科的操作性和技术性。 四、教学重点、难点 教学重点有: 1.狱内侦查的概念,狱内侦查权的由来和内容;狱内侦查工作的构成及其方针政策和运作要点;有关在狱内侦查中如何保护罪犯人权等问题; 2.有关控制和防范狱内又犯罪的发生;狱内情报信息工作;狱内突发事件紧急处置方面的问题。 3.有关狱内侦查程序、犯罪现场勘验、询问和讯问以及其他狱内侦查措施的问题; 4.有关狱内逃跑案件、狱内暴力案件、狱内盗窃案件、狱内破坏案件和其他狱内常见案件的特点和侦查要点。 教学难点有: 1. 狱内侦查权的由来和内容; 2. 狱内侦查工作的构成及其方针政策和运作要点; 3. 狱内情报信息工作; 4. 狱内突发事件紧急处置方面的问题; 5. 狱内逃跑案的特点和侦查要点。 五、课程考核 闭卷考试成绩占80%,平时成绩占20%。 六、教材及主要参考书 孙延庆主编,《狱内侦查学》,北京:法律出版社,2015年版。

狱内侦查培训心得体会

狱内侦查培训心得体会 狱内侦查培训心得体会1 “我愿献身于崇高的人民警察事业,为实现自己的誓言而努力奋斗!”伴随着嘹亮的宣誓声,12月15日,我市监狱系统20xx年第一批岗前培训班的180名学员,全部顺利结业。这意味着,经历了一个月的封闭式强化训练,他们正式走上工作岗位。 今年我市监狱系统新上岗民警共360名,分两批进行岗前培训,他们全部通过公开招录入警,本科文化程度以上占到65%。 梦想终于实现 12月的玉峰山,风霜雨雪,汇操表演的操场早已泥泞不堪,60名表演综合格斗术的队员在一声令下,整齐而有力地卧倒,任由泥水溅满全身,很难想象这其中还有4名女孩,夏利华就是其中一位,用她自己的话说,她是幸运的。 今年24岁的夏利华,刚刚大学毕业。从小,父亲就希望她长大后能成为老师,母亲希望她能成为医生,而她,却一直向往着能穿一身警服。 带着这个梦想,高考时,夏利华考取了警校,如愿以偿地穿上了警服,警服的庄严让夏利华再也不愿脱下它,为了能让自己一直穿上警服,她下定了决心——成为一名人民警察,把自己的青春和热血奉献给这一份庄严。 夏利华说,“鸟儿要高飞,必须有坚硬的翅膀;花儿要绽放,必

须吸收充足的养料。作为一个刚刚入警的‘新兵’,一切都是从零开始的。‘零’的负担最轻,‘零’的任务也是最重。监狱事业是崇高的,我坚信,只要虚心向老民警学习,勇于实践,服从领导,积极进取,一定会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实现我的人生价值!” “老兵”的国徽情结 优秀学员黄海是XX年从部队退役的,可是部队生活让黄海在心底结下了深深的国徽情意,让他充满了无限向往,当一名人民警察便成了黄海最大的心愿。 进入培训后,因为曾经当过兵,黄海以良好的身体素质很快成为体能训练的指导员之一,这让黄海时刻提醒自己要以身作则,做好模范带头作用。但毕竟已经离开部队4年,身体各方面大不如前,在汇操表演前一个星期,黄海的左脚出现了明显肿大,想到离最后的汇操表演时间所剩不多,不想连累集体的黄海,硬是忍着疼痛,以标准的训练要求,坚持到了最后。 “我是一名新入警的民警,距离一个合格警察的标准还有很大的差距。但既然选择了人民警察这一职业,我就会义无反顾,从基层开始锻炼,从手边眼前的`事情做起,尽量给自己留下美好的回忆,给警队增添些许美丽的光彩。”黄海告诉记者。 狱内侦查培训心得体会2 监狱人民警察身为国家及人民的安全卫士,经常会遇到类似于犯人抵触,甚至暴力对抗的状况,因而必要的格斗防卫手段及警械具的使用既是监狱警察履行职责的表现,也是对自身安全的一种必要保

《监狱专业基础知识》第一章 导论

第一章导论 第一节监狱的起源 一、监狱的产生 (一)监狱的产生条件 监狱是人类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是随着私有制与阶级的出现和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也会随着阶级和国家的消亡而消亡。 从人类阶级社会发展史的角度看,监狱是一种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而监狱作为一种上层建筑,必然要受到经济基础的决定性影响。同时,由于社会、政治、历史、文化、法律等因素的影响,监狱现象又表现出巨大的差异性。不同的社会形态,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国情,都会产生不同的监狱理论和监狱制度。 (二)监狱的产生时间及过程 在人类进入阶级社会之前的原始社会,由于生产力水平极其低下,人们必须以共同劳动的形式才能维持生存,劳动产品实行平均分配,生产资料是原始社会公有制。当时,没有阶级,没有阶级之间的压迫和剥削,没有犯罪,也没有监狱。到了原始社会末期,由于生产力的发展,社会劳动产品出现了剩余,这些剩余的劳动产品逐渐成为氏族首领使用权力占有的私有财产。由于生产力的发展,家庭成为社会的基本劳动组织单位,生产资料由原始社会公有制逐渐转变为家庭所有制,劳动产品成为家庭的私有财产。私有制的产生导致社会逐渐分裂为奴隶主阶级和奴隶阶级。人类社会也就从原始社会过渡到奴隶社会,开始进入到第一个阶级社会。伴随着阶级的产生,出现了国家组织形式。掌握国家权力的统治阶级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镇压被统治阶级的反抗,制订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并以国家的意志体现出来,这就是法律。违法者视为犯罪,对犯罪者要进行惩罚,由此出现了刑罚和监狱。 监狱作为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和表现,是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反映着统治阶级的意志,是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进行统治的工具。 二、监狱的演变过程 监狱从产生至今已有几千年的历史。监狱的发展与社会生产方式的发展相适应。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长河中,先后出现了奴隶制国家监狱、封建制国家监狱、资本主义国家监狱和社会主义国家监狱。 古代监狱的主要特点是残酷、野蛮、落后,刑罚以生命刑和肉刑为主,监狱是一个变相体罚的场所,很难谈及监狱管理制度,监狱行刑理论更是无从谈起。 一般来说,近、现代监狱理论和监狱制度始于18世纪。1764年意大利刑法学家贝卡利亚的《论犯罪与刑罚》提出了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和刑罚人道化的原则,对监狱的改良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18世纪开始的监狱改革运动,建立了自由刑为中心的刑罚体系,其中以英国人约翰·霍华德倡导的监狱改革运动对以后的影响最为深远。约翰·霍华德为了寻求监狱改良措施,曾经遍访欧洲各国监狱,考察了各地监狱存在的弊端,并于1777年出版了《英格兰及威尔士的监狱状况》(又名《监狱事情》),对监狱的建筑、矫正目的、矫治手段以及奖惩措施等都作了详尽而科学的论述。因此,他被称为西方国家监狱改良运动的鼻祖。 人类社会进入20世纪以后,各国对监狱问题的研究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监狱行刑理论和监狱管理制度又有了飞速的发展,教育刑、改造刑理论占据了监狱行刑理论的主导地位,监

狱侦工作总结

狱侦工作总结 篇一:20XX年狱侦工作方针 20XX年狱侦工作计划 20XX年我监狱狱侦工作在省局职能部门的统一部署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在监狱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提高狱侦防范能力为中心,以防脱逃、狱内案件等重大事故为重点,进一步夯实狱内侦查基础工作,完善狱侦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增强和提高狱侦队伍的责任心和战斗力,提高狱侦工作的实效性。防止罪犯脱逃、凶杀、自杀及降低狱内案件的发生。为实现上述工作目标,今年我侦查工作力争做到以下几点,确保改造工作安全稳定。 一、提高民警对侦查工作的重视程度,确保狱侦工作的全面开展。 狱侦工作系监狱改造工作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监狱安全稳定的基石。结合当前我监狱实际情况,一是科室亲自参加监区的敌情调研会议,积极听取和掌握第一手材料,并根据监狱的改造工作实际,对监区狱侦工作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督导监区狱侦工作。二是积极邀请监狱领导参加每月敌情调研会议,掌握当前狱侦工作情况,指导狱侦工作。三是每季度对狱侦民警进行业务培训,传达狱侦工作方针及工作要求,同时以全省各监狱的案例为教材提高全体民警对狱

侦工作的重视程度。四是积极协调各级领导兑现狱侦经费,为狱侦工作提供良好物质保障。 二、强化敌情调研制度,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随着近几年来押犯成份的变化,罪重刑长犯人、累犯不断增加;涉枪、涉毒、涉黑犯人出现;罪犯重权利轻义务的现象等实际情况,开展好针对性的犯情、敌情调研工作显得尤为重要。今年,我科室要始终坚持定期召开敌情分析会议,尤其是重要时段不忘敌情调研。譬如:节日安全保卫阶段,都能做到及时收集、反馈敌犯情动态,并且制定具体的防范措施。督促并指导监区敌情调研工作,要求监区每周召开一次敌情调研会议,第一时间了解并掌握敌犯情变化。掌握罪犯中的敌情、了解动态,是狱侦工作的一项基本功,这项工作做的好与坏,直接关系到狱侦工作的成败。 三、明确责任,强化危险罪犯的控制和要害部位的排查管控工作。 1、对危险罪犯的控制。对危险罪犯实行“三级”专管专控并签定责任书。与此同时每月坚持排查工作,对已经确立为危险分子和重点犯人的排查危险程度,是否有新动向;对没有被确立为危险的,采取“逐个过筛子”,判断是否有危险苗头。目前共排查出重大危险分子X人,一般危险分子X人,重点犯人X人。通过“三级”管理,这部分罪犯都得到了有效的控制。

狱内侦查工作

狱内侦查工作实践中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监狱法》第六十条规定;“对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由监狱进行侦查。”《刑事诉讼法》第225条规定,“对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由监狱进行侦查。监狱办理刑事案件,适用本法的有关规定。”这些是确定监狱侦查主体地位的法律依据。然而,《刑事诉讼法》对侦查程序的规定主要是根据公安机关的工作实际制定的,而且在长期的实践工作中缺少进一步的实践与理论总结,在狱内外形势发生巨大变化的今天,对于监狱如何具体行使侦查权的问题,没有进一步符合当前形势发展的规定。为了保证监狱充分、正确方'案,范'文'库欢,迎您1采集地行使侦查权,有必要进一步研究监狱侦查权及其行使在实践中面临的相关问题。 一、关于监狱的侦查范围 现行法律关于监狱侦果范围的规定有三条.其一是《监狱法》第六十条,该条规定:“对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由监狱进行侦查。”其二是《刑事诉讼法人第二百二十一条,该条规定:“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罪的,或者发现判决的时候所没有发现的罪行,由执行机关移送人民检察院。”其三是《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二款,该款规定:“对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由监狱侦查。” 但是,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服刑期间的罪犯在监狱场所外犯罪的案件、罪犯与社会上的犯罪分子共同犯罪的案件、罪犯的漏罪是共同犯罪的案件的侦查管辖问题。对这些问题,有必要加以研究和确定。 (一)罪犯在监狱场所外犯罪的侦查管辖 罪犯在监狱场所外的犯罪指罪犯脱逃或失控后在社会上实施的犯罪、围绕罪犯在监狱场所外犯罪的侦查管辖,有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罪犯在监狱场所外犯罪的案件应由监狱侦查。其根据是《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该条规定.对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罪时,由执行机关移送检察机关处理。第二种观点认为,罪犯在监狱场所外犯罪的案件宜由公安机关侦查。这种观点认为,尽管法律也赋予了监狱侦查权.但监狱毕竟不是国家专门侦查机关,其侦查范围宜限于监狱场所内,否则,会与公安机关的侦查权发生冲突、笔者认为,上述观点都有其合理的一面,但也都有失偏颇、对罪犯在监狱场所外的犯罪案件的侦查.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罪犯脱逃后在社会上重新犯罪作案。由犯罪地发现的案件。它由犯罪发现地公安机关侦查。这样,既有利于案件侦破,又可起到威慑犯罪分子的社会效果。如果由监狱进行侦查,无论警力调配、取证,还是使用强制措施.都缺乏方,案,范'文库欢迎.您4采6集可行性。对于罪犯脱逃后在社会上重新犯罪作案.而重新入监后发现的案子,宜由监狱侦查。这是因为;第一,案犯控制在监狱管理范围内;第二,既然案件是罪犯重新入监局发现的,案件线索,甚至证据材料已被监狱掌握,监狱侦查这类案件有优势;第三,由监狱侦查这类案件,社会效果较好,有利于打击监内犯罪。此外,罪犯脱逃后在社会上重新犯罪而重新

自己整理的狱内侦查

《狱内侦查》练习题(一) 一、单项选择题 1.我国法律首次专门规定狱内侦查权的时间是(C) A.1950年2月 B.1983年8月 C.1994年12月 D.1996年3月 2.在狱内非法制造、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案件,属于(B) A.一般案件管辖 B.重大案件管辖 C.特殊案件管辖 D.漏罪案件管辖 3.排查危险分子的方法是(C) A.作案动机排查法 B.作案能力排查法 C.作案要素排查法 D.作案外部条件排查法 4.在狱情分析会上对重点分子进行认定的是(B) A.监狱 B.监区 C.监狱侦查部门 D.狱政管理部门 5.新中国成立以来,关于狱内侦查的规定最早见诸的规范性文件是(D) A.《狱内侦查工作规定》 B.《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C.《刑事诉讼法》 D.《关于加强监狱工作的指示》 6.依据罪犯的认罪服法程度、改造表现、危险性大小等进行综合性考察,可将罪犯分为一类、二类、三类和四类,其中,四类犯就是(D) A.积极分子 B.一般分子 C.落后分子 D.危险分子 7.记载罪犯年龄、身高、体重等自然情况的档案属于(B) A.特殊档案 B.个人档案 C.案件档案 D.信息档案 8.在侦查的全过程中均可采用的程序是(C) A.立案 B.破案 C.销案 D.结案 9.外围警戒设施的扼守一般是由(D) A.监狱人民警察控制 B.监狱雇佣的人员控制 C.表现良好的服刑人员控制 D.武装警察部队控制 10.现场勘验记录的主件是(A) A.现场勘验笔录 B.现场绘图 C.现场照相 D.现场录像 11.每一个单个证据都必须具有的属性是(D) A.整体性、一致性、唯一性 B.整体性、客观性、唯一性 C.关联性、一致性、合法性 D.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 12.狱内侦查专管干警实质上都具有(A) A.管教干警身份 B.技术干警身份 C.政工干警身份 D.生产干警身份 13.对监狱服刑人员中的又犯罪嫌疑人一般采用的强制措施是(D) A.拘留 B.监视居住 C.取保候审 D.隔离审查 14.箕型纹的三角数量为(B) A.一个 B.两个 C.三个 D.四个 15.实施讯问时,讯问人员的座位一般要(A) A.面向入口 B.背向入口 C.面向窗口 D.背向窗口 16.询问证人应当(C) A.两人以上进行 B.两人进行 C.单独进行 D.集体进行 17.通报有两种,分为案情通报和(D) A.犯情通报 B.狱情通报 C.社情通报 D.敌情通报 18.辨认根据方式不同,可以分为(B) A.间接辨认和直接辨认 B.公开辨认和秘密辨认 C.静态辨认和动态辨认 D.人身辨认、物体辨认和场所辨认 19.根据参加脱逃活动的人数多少可将脱逃分为单人型和(B)

论狱内侦查工作方针

论狱内侦查工作方针 摘要:当前狱内侦查工作还存在许多不足之处。随着近年狱内犯罪不断出现的新情 况,其已经不能完全地符合新形势下发展的要求。主要表现为:狱内侦查人员的思想认识水平低,整体素质差,基本的投入不够等多方面的问题。在维护监狱稳定安全中,狱内侦查是一项必不可少的重要手段。在防范工作方面只有谨慎仔细,确保打击罪犯的有力进行,才能够确保监狱稳定和安全。因此,有必要加强狱内侦查工作的研究,改善目前的狱内侦查状况,从而实现其特有的预防和打击职能,维护监狱的安全稳定。 关键词:狱内侦查;问题;对策;方针。 狱内侦查已成为防范和打击监狱内犯罪行为,保障监狱内部安全和稳定的重要手段。它在监管安全工作中发挥着不可估量的作用。虽然近些年来狱内侦查工作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取得了一些可喜的成就。但是,我们也应看到其存在某些问题。只有重视这些问题的存在,才能使今后的狱内侦查工作再上一个台阶。对狱内侦查工作的积极探索,将有利于我们寻找到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对策。为狱内侦查工作不断适应新的挑战,确保监狱的安全,矫正日益严重的狱内犯罪起到积极的作用。 一、狱内侦查工作的特征分析 狱内侦查工作的秘密性:与社会上一般刑事侦查的任务不同,狱内侦查对象主要是依法被判处刑罚并已交付监狱执行且在此执行期间又犯新罪或有重大犯罪嫌疑的罪犯。由于狱内侦查针对的是曾经犯过罪的人,其具有较强的反侦查能力,他们在实施犯罪前都是经过精心预谋和长期准备,前期表现出周密性和隐蔽性,一般不易被发觉。这就决定了狱内侦查人员必须针对狱内犯罪的这些特点、成因、及其规律进行分析和摸索,并有针对性地就这些犯罪采取相应的侦查方式来应对。狱内侦查也应该采取隐蔽的方式开展秘密侦查工作。要有计划地建立一支隐蔽力量来对狱内犯罪进行打击。只有侦查工作人员隐蔽身份,不为侦查对象所悉知的情况下,才能发挥有效的作用。 狱内侦查工作的预防和打击性:由于狱内犯罪主要是在罪犯被剥夺自由后,在监狱这个相对封闭的范围内进行,其具体要求是在对服刑罪犯进行教育改造,对犯罪分子进行惩戒时,还要对犯罪分子进行防范,维护监狱的正常治安秩序。随着刑事诉讼理念的发展,我国的刑事侦查工作也由过去以侦破为中心逐步过度到以预防和侦破相结合。正如贝卡利亚在《论犯罪与刑罚》一书中所指出的:“制止犯罪发生的一个最有效的手段,并不在于刑罚的残酷,而在于刑罚的不可避免。”对狱内犯罪,仅仅只靠严厉的打击是不能消除产生狱内犯罪的根源,预防才是狱内犯罪的“治本之策”。在监罪犯在收监之前实施过犯罪,恶习很深,比较难改,收监后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反社会、反改造、反惩罚的意识和行为。他们都具备在监狱内又实施重大犯罪的条件和可能。对此,在对罪犯进行教育改造的同时,还需要对尚未实施狱内犯罪的罪犯进行防范,避免他们再度进行犯罪。狱侦工作要在罪犯进行各种破坏活动的预谋阶段及时发现犯罪的线索,尽量把他们的预谋活动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止其产生不良影响。但是,对于狱内犯罪仅仅只靠预防还是不够,狱内侦查工作还必须把预防和侦破两项工作相结合起来。对于那些已经发生的案件一旦发现线索,就应积极主动开展狱内侦查调查工作,就应该不失时机地把握机会,采取有力措施迅速组织人员破案。从而维护监狱的良好

现代监狱的行刑理念

现代监狱的行刑理念 随着十七大的召开,以及我国和谐社会建设、民主法制建设的客观实际,现代监狱行刑理念体系应该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树立人性尊严、人文关怀的理念。我国宪法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一切国家权力的本源,国家公权力行使的目的是为了人民权利、利益和幸福。对于人的尊严的维护是国家的一项最基本的义务。”“人性尊严的理念同时也为国家公权力划出了一条界限,避免对人的自身价值和尊严的恣意侵犯,不仅严禁国家从事损及人的尊严的行为,如对于人格的侮辱、刑讯逼供等,同时要求国家在程序上必须保障人的主体性地位。一是保障人们在民主的基础上有参与的机会,应该保证国家公权力行使的公开性与透明性;二是应该给与公民有发表自己意见的机会,特别是在做出可能对公民不利的行为时,应该保证公民有提出辩驳意见的机会。 罪犯作为犯了罪的公民,除国家法律明确规定剥夺的权利外,所有依法享有的权利受法律保护,不受任何侵犯。但是,我国是一个有几千年封建社会历史的国家,在封建社会制度下,人们只是国家统治、驭化的工具。罪犯作为危害封建统治地位稳固的对立力量,自然成为统治阶级无情镇压的对象。监狱也成为揭露封建统治黑暗的有力证据,成为透视封建社会腐朽的窗口。新中国成立后,人性尊严的理念在我国法律规范中逐步得到了确立。但在十年浩劫中,法律遭到了极大的破坏人性尊严的理念也几乎荡然无存。直到1982年我国宪法才把人性尊严的保障写进了宪法,并且系统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宪法的原则和规范中始终贯彻了人性尊严的理念。根据宪法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更是旗帜宣明地将罪犯的人性尊严写入法律,详细规定了罪犯的人格权、健康权、申诉权、控告检举权、知情权、继承权、劳动保护权、劳动报酬权等,并明确了罪犯权利的救济渠道,整部法律充满了人文关怀的理念,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明确罪犯权利的法律。 因此监狱在行刑活动中,要进一步摆正公权与私权、行刑权与刑事执行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关系,教育和引导罪犯敢于维权,善于维权。 (2)树立权利本位、行刑法治的理念。权利本位作为一种法律理念,经过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尤其是依法治国方略确立,已在法律制度建设和法律实践中普遍确立。但是由于我国传统行刑领域的义务本位、秩序本位以及阶级斗争观念、专政意识的深远影响,在监狱行刑实践中自觉和不自觉地把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作

狱内侦查学习题

狱内侦查学 主观题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2分,共10分 1、询问:侦查人员为了揭露和证实犯罪,依法向了解案件情况的人进行查询的一种侦查措施。 2、现场访问:这里是指狱内侦查人员依法深入作案地点及其周围,就与案件有关的问题进行查访询问的一项侦查活动。 3、辨认:是侦查过程中,辨认主体对与案件有关的客体进行观察识别的侦查措施。 4.狱内侦查,是指我国监狱依据法律授权,为预防和处理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的又犯罪活动而实施的专门工作和有关措施。 5、狱内突发事件,一般是指罪犯在监狱内故意制造和实施的危及监狱和他人安全的突发性事件。 6、搜查,这里指狱内侦查人员,为了发现和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嫌疑人,对可能隐藏案犯或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场所进行搜寻检查的一项侦查措施。 7、损伤,是指外界致伤因素直接导致机体组织正常结构和机能发生改变的状况。 8、狱内偷渡案件,是狱内罪犯故意投放毒物,因此造成人员伤亡,危害监狱安全的犯罪案件。 9、狱内侦查工作,一般是指监狱依照法律授权设置机构,组织力量、制定方针原则并依法运用必要的措施手段来实施狱内侦查的专项职责活动。 10、应急预案,是指监狱根据信息情报和对事件的预测所制定的应付紧急突发事件的工作计划和行动方案。 11、通缉是指公安机关对在逃的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或在逃的罪犯,依法向有关地区的机关和公民发布通缉令进行缉捕的一项侦查措施。 12、笔迹是通过书写活动形成的具有个人特点的文字符号的形象系统,。 13、狱内诈骗案件是指在押罪犯在服刑改造期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14、.狱内侦查权,是指监狱为了预防和侦破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的又犯罪案件而依照法律规定所行使的刑事执法权。 15.危险分子,是指在监狱内服刑罪犯当中具有犯罪倾向、重大犯罪嫌疑和危及监狱安全而需要严密防范情形的人员。 16. 辨认,是侦查过程中,辨认主体对与案件有关的客体经行观察识别的侦查措施。 17、手印,是指手在肌力的支配下印压接触客体后,通过客体的形变或表面附着物的变化反映的手掌面皮肤花纹形态结构的印痕。 18、狱内盗窃案件是在押罪犯以非法占有、享乐为目的,秘密窃取监狱财产或其他犯人私人物品,数额较大,或者在狱内多次行窃,屡教不改,达到再次追究刑事责任标准的案件。 二、简答题 1、狱内又犯罪预防中如何做好人权保护? 答案:(1)尊重罪犯的人格尊严 (2)坚决防止和制止服刑罪犯之间的“强凌弱”现象

监狱法学 知识点

第一章导论 监狱法学是以监狱法和监狱行刑实践为研究对象的科学 监狱法学与监狱学的关系是部分与整体的关系 监狱法学的研究对象是1、监狱法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2、监狱的行刑实践即监狱法的实际运用3、有关监狱和监狱行刑的学说和理论。 监狱法学的学科性质属于刑事执行法学 国家刑事法律体系的三个基本组成部分是监狱法和刑法、刑事诉讼法 刑事案件的办案程序通常包括侦查、起诉、审判、执行四个阶段 监狱学诞生的标志是霍华德于1777 年出版的《监狱的状况》一书 1954 年9 月政务院颁布的《劳改条例》1994 年12 月颁布了《监狱法》 第二章监狱法 监狱法是调整监狱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刑罚、实 施惩罚和改造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监狱法的历史类型:奴隶制监狱法、封建制监狱法、资本主义监狱法、社会主义监狱法 我国监狱法与剥削阶级监狱法的区别答1、建立的经济基础不同剥削阶级的监狱法都 是建立在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经济基础之上我国监狱法是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基础之上2、反映的阶级意志代表的阶级利益不同剥削阶级的监狱法反映剥削阶级的意志和利益我国监狱法反映以工人阶级为首的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利益3、是什么性质的工具不同剥削阶级监狱法是少数剥削者镇压广大人民群众的暴力工具而我国监狱法是惩罚和改造危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犯罪分子的重要工具。 我国历史上存在过的四种类型的监狱法:奴隶制监狱法、封建制监狱法、半殖民地半封建制监狱法、社会主义监狱法 我国监狱法的几种表现形式答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和规章4、地方性法规、规章5、法律解释6、国际条约 我国监狱法基本原则的内容包括以下两个方面1、惩罚和改造相结合2、教育和劳动相结合 监狱改造罪犯的三个基本手段监管、劳动、教育 论述监狱工作的方针答监狱工作方针是指监狱工作必须坚持的基本方向和目标。 我国监狱工作方针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和完善先后有过四种提法 1、“三个为了”方针为了改造这些犯人为了解决监狱的困难为了不让判处徒刑的犯人 吃闲饭。 2、“两结合”方针贯彻惩罚管制与思想改造相结合、劳动生产与政治教育相结合。 3、“改造第一生产第二”方针它的基本精神是劳动改造机关对罪犯实施劳动改造要始终坚持改造与生产相结合把改造罪犯成为新人的政治任务放在第一位努力在改造人上下功夫。劳动生产作为改造罪犯的一项基本手段应当服从或服务于改造罪犯成为新人的政治任务要置于第二位。 4、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的方针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要坚持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的方针 第三章监狱法律关系 监狱法律关系的特点是什么答1、监狱是法律关系一方的当然主体2、监狱和罪犯双方 地位的不对等性3、罪犯权利的局限性4、主体权利与义务的统一性。 监狱法律关系是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构成 监狱法律关系的客体主要包括行为、物和精神财富三种 人民法院如何协助监狱做好罪犯改造工作答1、及时将执行通知书、判决书送达公安机关并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监狱2、及时处理罪犯的申诉、控告和检举并将处理结果通知监狱3、及时处理监狱提请处理的案件4、对监狱和监狱管理机关提出的减刑、假释的建议应当及时作出裁定5、对罪犯进行认罪服法教育配合监狱教育改造罪犯。 第四章监狱 监狱指国家基于刑罚目的而设置的对于判处死缓、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刑罚的机构和场所 马列主义观点认为:监狱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统治阶级实现政治统治的重要工具。 我国监狱的主要任务有1、对罪犯实施惩罚2、对犯实施改造3、组织监狱生产管理监狱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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