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清单计量规则

公路工程清单计量规则
公路工程清单计量规则

一、路基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1.场地清理的计量规则

1)施工场地清理的计量应按设计图表所示,以投影平面面积(m2)计量。现场清理路基范围内的所有垃圾、灌木、竹林、胸径小于150mm 的树木、石头、废料、表土(腐殖土)。草皮的铲除与开挖、借土场的场地清理与拆除(包括临时工程)均应列入土方单价之内,不另行计量。

2)砍伐树木仅计胸径(即离地面1.3m高处的直径)大于150mm的树木,以棵计量。包括砍伐后的截锯、移运(移运至监理工程师指导的地点)、堆放等一切有关的作业;挖出树根以棵计量,包括挖出、移运、堆放等一切有关的作业。

2.拆除与挖掘的计量规则

1)挖出旧路面应按各种不同结构类型的路面分别以m2计量;拆除原有公路结构物应分别按结构物的类型,以m3计量。

2)所有场地清理、拆除与挖掘工作的一切挖方、回填、压实,以及适用材料的移运、堆放和废料的移运处理等作业均不另行计量。3.路基挖方的计量规则

1)路基土石方开挖数量包括边沟、排水沟、截水沟,按路线中线长度乘以横断面面积计算,以m3计量。

2)挖出路基内非适用材料(不包括借土场)的数量,以m3计量。 3)凡超过图纸规定尺寸的开挖,均不予计量。

4)石方爆破的安全措施、弃方的运输和堆放,质量检验、临时道路

和临时排水的维修等均不另计量,作为附属工作。

5)在挖方路基的路床顶面以下,土方断面应挖松深300mm再压实;石方断面应辅以人工凿平或填平压实。此两项作为附属工作,均不予计量。

6)改河、改渠、改路的开挖工程按图纸施工,计量方法同路基土方石方开挖。

4.路基填筑的计量规则

1)填筑路基的土方数量,以横断面施工图为依据,按不同来源(包括利用土方、利用石方和借方等)分别计量。

2)零填挖路段的翻松、压实不另计量。

3)零填挖路段的换填土,按压实的体积以m3计量。计价中包括表面不良土的翻挖运弃(不计运距),换填好土的挖运(免费运距以内)、摊平、压实、等一切与此有关作业的费用。

4)利用土、石填方及土石混合填料的的填方,按压实的体积以m3计量。计价中包括运输、挖台阶、摊平、压实、整型等一切与此有关的作业的费用。其开挖作业在路基挖方中计量。

5)借土填方,按压实的体积以m3计量。计价中包括借土场(取土坑)中非适用材料的挖除、弃运及借土场的资源使用费,场地清理,施工便道、便桥的修建于养护,临时排水与防护等和填方材料的开挖、运输、挖台阶、摊平、压实、整型等一切与此有关作业的费用。

6)粉煤灰路堤按压实体积,以m3计量,计价中包括材料铲运、摊铺、晾晒、土质护坡、压实、整型等一切与此有关的作业费用。

7)结构物台背回填按压实体积,以m3计量,计价中包括挖运、摊平、压实、整型等一切与此有关的作业费用。

8)临时排水以及超出图纸要求以外的超填,均不计量。

9)改造其他公路的路基土方填筑的计量方法同上面1)中内容。5.特殊地区路基处理的计量规则

1)挖出换填:挖除原路基一定深度及范围内淤泥以m3计量,列入第203节相应的细目中。换填的填方,包括由于施工过程中地面下沉而增加的填方量以m3计量,列入第204节相应的细目中。

2)抛石挤淤:按图纸计算抛石体积的片石数量,以m3计量,包括有关的一切作业。

3)砂垫层、砂砾垫层及灰土垫层:按垫层类型分别以m3计量,包括材料、机械及有关的一切作业。

4)预压和超载预压:按图纸所要求的预压宽度和高度以m3计量,包括材料、机械及有关的一切作业。

5)袋装砂井:按不同直径及深(长)度分别以m计量。砂及砂袋不单独计量。

6)塑料排水板:按规格及深(长)度分别以m计量,不计伸入垫层内长度,包括材料、机械及有关的一切作业。

7)粉喷桩、碎石桩、砂桩:按不同直径及深(长)度以m计量,包括材料、机械及有关的一切作业。

8)土工织物:铺设土工织物按其净面积以m2计量,包括材料、机械及与此有关的一切作业。

9)滑坡处理,按挖除及回填体积,以m3计量。

10)岩溶洞按填筑体积,以m3计量。

11)膨胀土路基按图纸进行铺筑,按不同厚度以m2计量。

12)黄土陷穴按开挖和回填体积,以m3计量。

13)湿陷性黄土采用强夯处理,以m2计量。

14)盐渍土路基处理换填,按不同厚度以m2计量。

15)工地沉降观测不予计量,作为承包人应做的工作。

16)临时排水与防护设施不另行计量,认为已包括在相关工程中。6.坡面排水的计量规则

1)边沟、排水沟、截水沟的加固采用浆砌片石铺砌,按图纸所示以m计量。由于边沟、排水沟、截水沟加固铺砌而需扩挖部分的开挖,均作为附属工作,不另计量。有钢筋混凝土盖板的边沟长度以m计量。2)急流槽按图纸施工,以断面尺寸计算体积(包括消力池、消力槛、抗滑台等附属设施),以m3计量。

3)路基盲沟按图纸施工,以断面尺寸及所用材料,按长度以m计量。4)所用砂砾垫层或基础材料、填缝材料、钢筋以及地基平整夯实及回填等均不另行计量。

7.护坡、护面墙的计量规则

1)浆砌片石护坡、护面墙等工程的计量,应以图纸为依据,按不同工程细目的不同砂浆砌体分别以m3计量。砂砾或碎石垫层以m3计量。2)预制空心砖和拱形及方格骨架护坡,按铺筑面积以m2计量。

3)种草及铺草皮,应以图纸所示面积为依据,以m2计量。

4)嵌缝材料、砂浆勾缝、泄水孔及其滤水层以及基础的开挖和回填等有关作业,作为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

8.挡土墙工程量计量规则

1)浆砌片(块)石和混凝土挡土墙工程应以图纸为依据,按砂浆强度等级及混凝土强度等级分别以m3计量。砂砾或碎石垫层以m3计量。2)混凝土挡土墙的钢筋,按图纸所示以kg计量。

3)嵌缝材料、砂浆勾缝、泄水孔及其滤水层,混凝土工程的脚手架、模板、浇筑和养生、表面修整、基础开挖、运输与回填等有关作业,均作为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

9.锚杆挡土墙的工程量计量规则

1)锚杆挡土墙工程计量应以图纸为依据,混凝土挡板和立柱以m3位单位计量,钢筋及锚杆以kg为单位计量。

2)锚孔的钻孔、锚杆的制作和安装、锚孔灌浆、钢筋混凝土立柱和挡土板的制作安装、墙背回填、防排水设置及锚杆的抗拔力试验等,均为完成锚杆挡土墙所必须的工作,不另行计量。

10.加筋土挡土墙的工程量计量规则

1)加筋土挡墙的墙面板、钢筋混凝土带、混凝土基础以及混凝土帽石,以m3计量。浆砌片石基础以m3计量。

2)铺设聚丙烯土工带,按图纸数量以kg计量。

3)基坑开挖与回填、墙顶抹平层、沉降缝的填塞、泄水管的设置及钢筋混凝土带的钢筋等,均作为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

4)加筋土挡墙的路堤填料按图纸的规定和要求,在本规范204节计

量。

11.各类土、石方在进行路基土、石调配时,其定额、计量单位、计价等按如下规定进行

1)挖方:按土质分类分别套用相应的定额,定额单位为天然密实方。 2)填方:套用相应的压实定额,定额单位为压实方。

3)本桩利用:这一参数不参与费用的计算,其挖已在“挖方”内计算,其填已在“填方”内计算。

4)远运利用:只计算其调配运输费用,其挖已在其他断面的“挖方”内计算,其填已在“填方”内计算。

5)借方:计算其挖、装、运的费用,其填已在“填方”内计算。 6)弃方:只计算其运输费用,其挖已在“挖方”内计算。

二.公路桥涵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

1.模板、拱架、和支架工程量的计量规则为:仅作为有关工程的

附属工作,不作计量。

2.钢筋

1)根据图纸所示及钢筋表所列,以kg计量。其内容包括钢筋混

凝土中的钢筋、预应力混凝土中的非预应力钢筋及混凝土桥

面铺装中的钢筋。

2)除图纸所示外,因搭接而增加的钢筋不予计入。

3)钢筋及钢筋骨架用的铁丝、钢板、套筒(连接套)、焊接、钢

筋垫块或其他固定钢筋的材料,以及钢筋的防锈、截取、套

丝、弯曲、场内运输、安装等,作为钢筋工程的附属工作,

不另行计量。

3.基础挖方及回填工程量计量规则

1)基础挖方应按下述规定,取用底、顶面间平均高度的棱柱体体积,分别按干处、水下及土、石,以m3计量。干处

挖方与水下挖方是以施工期间实测的地下水位为界限。在

地下水位以上开挖的为干处挖方,在地下水位以下开挖的

为水下挖方。

基础底面、顶面及侧面的确定应符合以下规定:

a.基础挖方底面:按图纸所示的基础(包括地基处理部分)的

基底标高线计算。

b.基础挖方顶面:按横断面上所标示的原地面线计算。

c.基础挖方侧面:按顶面到底面以超出基底周边0.5m的竖直面

为界。

2)为完成基础挖方所做的地面排水及围堰、基坑支撑及抽水、基坑回填与压实、错台开挖及斜坡开挖等,作为挖基工程

的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

3)台后路基填筑及锥坡填土在204节内计量与支付。

4)基坑土的运输作为挖基工程的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与支付。

4.钻孔灌注桩的工程量计量规则

1)钻孔灌注桩按不同桩径的桩长以m计量。计量应自图纸所示桩底标高至承台底或系梁底。对于与桩连为一体的柱式墩台,如无承台

或系梁时,则以桩位处地面线为分界线,地面线以下部分为灌注桩桩长,若图纸有标识的,按图纸所标识计。由于超钻而深于所需的桩长部分,将不予计量。

2)开挖、钻孔、清孔、钻孔泥浆、护筒、混凝土、破桩头,以及必要时在水中填土筑岛、搭设工作台架及浮箱平台、栈桥等其他为完成工程的细目,作为钻孔灌注桩的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混凝土桩无破损检测及所预埋的钢管等材料,均作为混凝土桩的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

3)钢筋在第403节内计量,列入403-1细目内。

4)监理工程师要求钻取的芯样,经检验,如混凝土质量合格,钻取的芯样应予计量,否则不予计量。混凝土取芯按取回的混凝土芯样的长度以m计量。

5.挖孔灌注桩的工程量计量规则

1)挖孔灌注桩按不同桩径的桩长以m计量。计量应自图纸所示从桩底标高至承台底或系梁底。如无承台或系梁时,则从桩底至图纸所示的桩顶。当图纸未示出桩顶位置,或示有桩顶位置但桩位处预先有夯填土时,则根据现场情况确定。于超挖而深于所需的桩长部分,将不予计量。

2)设置支撑和护壁、挖孔、清孔、通风、钎探、排水、浇筑混凝土、每桩的无破损检验以及其他为完成此工程的项目,均为挖灌注桩的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

3)钢筋在第403节内计量,列入403-1细目内。

4)监理工程师要求钻取的芯样,经检验,如混凝土质量合格,钻取的芯样应予计量,否则不予计量。混凝土取芯按取回的混凝土芯样的长度以m计量。

6.结构混凝土工程的工程量计量规则

1)以图纸所示为依据,分别以不同结构类型及强度等级,以m3计量。

2)直径小于200mm的管子、钢筋、锚固件、管道、泄水孔或桩所占混凝土体积不予扣除。作为砌体砂浆的小石子混凝土,不另行计量。 3)桥面铺装混凝土在第415节内计量与支付,结构钢筋在第403节内计量。

4)为完成结构物所用的施工缝连接钢筋,预制构件的预埋钢板,防护角钢或钢板,脚手架、支架及模板,排水设施,防水处理,基础底碎石垫层,混凝土养生,混凝土表面修整及为完成结构物的其它杂项细目,以及混凝土预制构件的安装架设设备拼装、移运、拆除和为安装所需的临时性或永久性的固定扣件、钢板、焊接、螺栓等,均作为各项相应混凝土工程的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

7. 预应力混凝土工程的工程量计量规则

1)预应力混凝土结构物(包括现浇和预制应力混凝土)按图纸尺寸,以m3计量。计量中悬臂浇筑、支架浇筑及预制安装预应力混凝土梁、板的一切作业。

2)预应力混凝土结构的预应力钢材,按图纸所示或预应力钢材表所列数量以kg计量。后张法预应力钢筋的长度按两端锚具间的理论

长度计算;先张法预应力钢筋的长度按构件的长度计算。

3)预应力混凝土结构的非预应力钢筋,在第403节计量与支付。4)预应力钢筋的加工、锚具、管道、锚板及联结钢板、焊接、张拉、压降、封锚等,作为预应力钢筋的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预应力锚具包括锚圈、夹片、连接器、螺栓、垫板、喇叭管、螺旋钢筋等整套部件。

5)预制板、梁的整体化现浇混凝土及其钢筋,分别在第410节及第403节计量。

6)桥面铺装混凝土在第415节计量。

8.砌石工程的工程量计量规则为

1)以图纸所示,按各种石砌体或预制混凝土块砌体,以m3计量。2)计算体积时,所用尺寸应由图纸所标明的计价线或计价体积确定。相邻不同石砌体计量中,应各包括不同石砌体间灰缝体积的1/2。镶面石突出部分超过外廓线者不予计量。泄水孔、排水管或其他面积小于0.02m2的孔眼不予扣除。削角或其他装饰的切削,其数量为所在石料5%或少于5%者,不予扣除。

3)砂浆或作为砂浆的小石子混凝土,作为砌体工程的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

4)砌体的垫铺材料的提供和设置,拱架、支架及砌体的勾缝,作为砌体工程的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

9.桥面铺装的工程量计量规则

1)桥面铺装应按图纸所示的尺寸,分不同的材料及级别,按m2计

量。由于施工原因而超铺的桥面铺装,不予计量。

2)桥面防水层按图纸要求,以m2计量。

3)桥面泄水管及混凝土桥面铺装接缝等作为铺装的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

4)桥面铺装钢筋在第403节有关工程细目中计量,本节不另行计量。

10.桥梁支座的工程量计量规则

支座按图纸所示不同的类型,包括支座的提供和安装,以个计量。支座清洗、运输、起吊及安装支座所需的扣件、钢板、焊接、螺栓、黏结等,作为支座安装的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

11.桥梁接缝和伸缩装置的工程量计量规则

1)桥面伸缩装置按图纸要求分不同结构型式以m计量。其内容包括伸缩装置的提供和安装等作业。

2)除伸缩装置外的其他接缝,如橡胶止水片、沥青类等接缝填料,作为有关工程的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

3)安装时切割和清除伸缩装置范围内沥青混凝土铺装和安装伸缩装置所需的临时或永久性的扣件、钢板、钢筋、焊接、螺栓、黏结等,作为伸缩装置安装的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

12.圆管涵及倒虹吸管的工程量计量规则

1)钢筋混凝土圆管涵或倒虹吸管,以图纸规定的洞身长度,分别按不同孔径及孔数,以m计量。管节所用钢筋,不另行计量。

2)图纸中标明的基底垫层和基座,圆管的接缝材料、沉降缝的填

缝与防水材料等,洞口建筑,包括八字墙、一字墙、帽石、锥坡、铺砌、跌水井,以及基础挖方和运输、地基处理与回填等,均作为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

3)洞口(包括倒虹吸管)建筑以外涵洞上下游沟渠的改沟、铺砌、加固以及急流槽消力坎的建筑等均列入第207节的相应细目内计量。

13.盖板涵和箱涵的工程量计量规则

1)钢筋混凝土盖板涵(含梯坎涵、通道)、钢筋混凝土箱涵(含通道)应以图纸规定的洞身长度,按不同孔径以m计量。盖板涵、箱涵所用钢筋不另行计量。

2)所有垫层和基础,洞口建筑,包括八字墙、一字墙、帽石、锥坡、跌水井、洞口及洞身铺砌,以及基础挖方、地基处理、回填土(包括台背)等作为附属工作,均不另行计量。

3)通道范围(含端墙外各20m)内的土方、路面工程及锥坡填筑均作为通道的附属工作,不单独计量。

4)洞口建筑以外涵洞上下游沟渠的改沟、铺砌、加固以及急流槽等,可列入第207节的有关细目计量。

三.隧道工程计量规则与方法

1.洞口与明洞工程的工程量计量规则

1)各项工程应以图纸所示为依据,按照实际完成并经验收的工程数量进行计量。

2)洞口路堑等开挖与明洞洞顶回填的土石方,不分土、石的种类,只区分为土方和石方,以m3计量。

3)弃方运距在图纸规定的弃土场内为免费运距,弃土超出规定弃土场的距离时(比如图纸规定的弃土场地不足要另外增加弃土场,或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变更的弃土场),其超出部分另计超运距运费,按m3·km计量。若未经监理工程师同意,承包人自选弃土场时,则弃土运距不论远近,均为免费运距。

4)隧道洞门的端墙、翼墙、明洞衬砌及遮光栅(板)的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或石砌圬工,以m3计量,钢筋(锚杆)以kg计量。

5)截水沟(包括洞顶及端墙后截水沟)圬工以m3计量。

6)防水材料(无纺布)铺设完毕经验收以m2计量,与相邻防水材料搭接部分不另行计量。

7)洞口坡面防护工程,按不同圬工类型分别汇总以m3计量。种植草皮以m2计量。

8)截水沟的土方开挖和砂砾垫层,隧道名牌以及模板、支架的制作、安装和拆卸等均包括在相应工程中,不单独计量。

9)泄水孔、砂浆勾缝、抹平等的处理,以及零星工程和材料,不另行计量。

2.洞身开挖的工程量计量规则

1)洞内开挖土石方符合图纸所示(包括紧急停车带、车行横洞、人行横道以及监控、消防设施的洞室),按隧道设计横断面加允许平均超挖量计得土石方工程量,不分围岩类别,以m3计量。开挖土石方的弃渣,其弃渣距离在图纸规定的弃渣场内为免费运距。弃渣超出规定弃渣场的距离时(比如图纸规定的弃渣场地不足要另外增加弃渣

土场,或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变更的弃渣场),其超出部分另行计超运距运费,按m3·km计量。若未经监理工程师同意,承包人自选弃渣场时,则弃渣运距不论远近,均为免费运距。

2)支护的喷射混凝土按验收的受喷面积乘以厚度,以m3计量。钢筋以kg计量。喷射混凝土其回弹率、钢纤维以及喷射前基面的清理工作,不另行计量。

3)洞身超前支护所需的材料,按图纸所示的各种规格的超前锚杆或小钢管、管棚、注浆小导管、锚杆以m计量;各种型钢以kg计量;连接钢板、螺栓、螺帽、拉杆、垫圈等作为刚支护的附属构件,不另行计量;木材以m3计量。

4)隧道开挖钻孔爆破、弃渣的装渣作业均为土石方开挖工程的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

5)隧道开挖过程,洞内外采取的施工防排水措施,其工作量应含在开挖土石方工程中,不另行计量。

3.洞身衬砌的工程量计量规则

1)洞身衬砌的拱部(含边墙),分不同级别水泥混凝土和圬工,以m3计量。洞内衬砌用钢筋,按图纸所示以kg计量。

2)在任何情况下,衬砌厚度超出图纸规定轮廓线的部分,均不予计量。

3)仰拱、铺底混凝土,应按图纸施工,以m3计量。

4)预制或就地浇筑混凝土边沟及电缆沟,以m3计量。

5)洞内混凝土路面工程以m2计量。

6)各类洞门按图纸要求以个计量。其中材料采备、加工制作、安装等均不另行计量。

7)施工缝及沉降缝按图纸规定施工,其工作量含在相关工程中,不另行计量。

8)各种设备、设施的预埋(预留)管件的工作量含在相关工程中,不另行计量。

4.防水与排水的工程量计量

1)洞门排水用的排水管按不同类型以m计量。

2)压降堵水按所用原材料(如水泥浆液、水泥—水玻璃液)以m3计量。压浆钻孔以m计量。

3)防水层按所用材料(防水板、无纺布等)以m2计量;止水带、止水条以m计量。

4)为完成上述项目工程加工安装所用工料、机具等均不另行计量。 5)隧道洞身开挖时,洞内外的临时防排水工程应作为洞身开挖的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

5.洞内防水涂料和装饰工程的工程量计量规则

1)喷涂防火涂料:喷涂的面积,以m2为单位计量。其工作内容包括材料的采备、供应、运输、支架、脚手架的制作安装和拆除,基层表面处理,防火涂料喷涂后的养生,施工的照明、通风等一切与此有关的作业。

2)镶贴瓷砖:镶贴瓷砖的面积,以m2为单位计量。其工作内容包括材料的采备、供应、运输、混凝土边墙表面的处理,砂浆找平,

施工的照明、通风等一切与此有关的作业。找平用的砂浆不另行计量。 3)喷涂混凝土专用漆:喷涂混凝土专用漆的面积,以m2为单位计量。其工作内容包括材料的采备、供应、运输、基层处理、施工的照明、通风等一切与此有关的作业。

四、安全设施与预埋管线工程计量规则

1.护栏的工程量计量规则

1)设置在中央分隔带的混凝土护栏,应按图纸所示,其长度以m 计量,混凝土基础以m3计量。

2)地基填筑、垫层材料、砌筑砂浆、嵌缝材料以及油漆涂料等均不另行计量。

3)波形梁钢护栏(含立柱)安装就位(包括明涵、通道、小桥部分),其长度沿栏杆面(不包括起、终端段)量取以m计量;钢护栏起、终端头以个计量。

4)中央分隔带开口处活动是钢护栏应拼装就位准确,以个计量。 5)明涵、通道、小桥部分钢护栏的立柱插座、预埋构件作为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

2.隔离栅的工程量计量规则

1)隔离栅分别按铁丝编织网隔离栅、刺铁丝隔离栅、钢板网隔离栅、电焊网隔离栅等,从端柱外侧沿隔离栅中部丈量。金属立柱及紧固件等并入隔离栅计价中,不另行计量。

2)桥上防护网以m计量,安设网片的支架、预埋件及紧固件等不另行计量。

3)钢立柱及钢筋混凝土立柱,以根计量。钢筋及立柱斜撑不另行计量。

4)所需的清场、挖根、土地整平和设置地线等工程均为安装隔离栅的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

五、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计量规则

1.铺设表土的工程量计量规则

1)表土铺设应按完成的铺设面积以m3为单位计量。

2)铺设表土的准备工作(包括提供、运输等)为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

2.撒播草籽和铺植草皮的工程量计量规则

1)撒播草种以m2为单位计量。

2)草种、水、肥料等,作为撒播草种的附属工作,均不另行计量。 3)铺草皮以m2为单位计量,当采用叠铺时,按叠铺程度确定一叠铺系数增计面积。

4)需要铺设的表土,按表土的来源,在第702节相关细目内计量。 5)绿地喷灌设施按图纸所示,敷设的喷灌管道以m为单位计量。喷灌设施的闸阀、水表、洒水栓等均不另行计量。

3.种植乔木、灌木、攀缘植物的工程量计量规则

1)乔木、灌木及人工种植攀缘植物均以棵计量。

2)需要铺设的表土,按表土的来源,在第702节相关细目内计量。 3)稀植用水、设置水池储水,均作为种植植物的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

4.声屏障的工程量计量规则

1)消声板声屏障应按图纸所示,以m为单位计量。

2)吸声砖及墙声屏障以m3为单位计量。

3)声屏障的基础开挖、基底夯实、基坑回填,立柱、横板安装等工作为砌筑吸声砖声屏障及砌筑砖墙声屏障所必需的附属工作,均不另行计量。

公路工程计量规则18页word

一、制定本规则的目的和意义 我国公路工程建设市场从上世 纪八十年代末就开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办法,它是一种国际通用综合报价的计价模式。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首先是要对所完成工程的数量进行测量、计算、核查和确认。因没有规范、统一、明确的计量规则和方法,使公路基本建设管理中存在一些问题,如:项目管理单位的台账数据采集不合理,项目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与工程量清单不对应,工程量清单与工程概预算项目不对应,各个项目自拟一套工程量清单,清单细目计量支付内容界定不清、不一致、不完善等,导致实施时各方对工程内容的理解出现偏差,引起合同争议,影响承包合同正常履行。 为解决以上问题,制定统一的《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对加强我省公路工程招投标管理,规范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和工程计量行为,减少工程经济纠纷,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及为建立全省的公路工程造价信息和修订全国公路基本

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范提供基础条件,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编制本规则的依据和规则的形成 根据交通部标准、规范、定额编制修订计划,原有的《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将更名为《公路基本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范》,《计价规范》中增加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本《计量规则》是湖南省交通厅交通建设造价管理站受交通部公路工程定额站的委托,根据《公路基本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范》修订工作大纲,依据交通部《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公路工程基本建设概、预算编制办法》和湖南省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公路建设实际情况,组织编制。 制定本规则,必须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经济政策,体现公路建设特点,满足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招标、竣工决算计价的需要。为了把这个规则制定好,编写班子认真总结以往项目管理的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先后主持召

公路工程计量计价规则(word版)

内容摘要 本书为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依据交通部《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交公路发[2003]94号)和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3)编制而成。本书为公路基本建设工程造价规定的组成部分。 全书分为两部分: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工程量清单。 本书为《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配套用书,可供从事公路工程建设、监理、施工、管理等单位及人员使用,也可供有关院校师生参考学习。

在公路建设中工程量计量、计价是一项至关重要而又十分复杂的工作。由于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有关规定中,部分工程细目的计量规则的描述比较笼统,在工程结算中甲、乙双方往往对清单细目所包含的工程内容在理解上有差异,以致造成工程经济纠纷;同时由于附属(助)工作在工程量清单中的认定比较模糊,也造成一部分建设资金的不合理支出等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站委托湖南省交通厅交通建设造价管理站依据交通部发布的《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交公路发[2003]94号),制定了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作为公路基本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定的组成部分。 为了提高计量规则编制质量,并将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及时反映在规则中,请各单位在执行规则的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对使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修改建议,随时函告湖南省交通厅交通建设造价管理站,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交通部公路工程定额站 2005年2月28日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路基工程 (6) 第三章路面工程 (24) 第四章桥梁涵洞工程 (33)

为了统一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号、项目名称、计算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和界定工程内容,特制定本规则。 1. 本规则是《公路基本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范》的组成部分,是编制工程量清单的依据。 2. 本规则主要依据交通部《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2003年版)中的技术规范,结合公路建设项目内容编制。本规则与技术规范相互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本规则为准。 3. 本规则共分八章,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路基工程,第三章路面工程,第四章桥梁涵洞工程,第五章隧道工程,第六章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工程,第七章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新增第九章房建工程是依据公路建设项目房建工程内容增编。 4. 本规则由项目号、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和工程内容构成。 4.1本规则项目号的编写分别按项、目、节、细目表达,根据实际情况可按厚度、标号、规格等增列细目或子细目,与工程量清单细目号对应方式示例如下:细目号 4.2项目名称以工程和费用名称命名,如有缺项,招标人可按本规则的原则进行补充,并报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核备。 4.3项目特征是按不同的工程部位、施工工艺或材料品种、规格等对项目作的描述,是设置清单项目的依据。 4.4计量单位采用基本单位,除各章另有特殊规定外,均按以下单位计量: 以体积计算的项目——m3 以面积计算的项目——m2 以重量计算的项目——t,kg

高速公路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办法

道安高速公路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办法 第一条计量支付原则:加快计量支付、加速资金流动,保证计量支付工作规范、及时、有效,促进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目标的实施,根据施工合同协议书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部门及相关参建单位的职责:承包人及时上报计量资料(包含相关质检资料及相关报表);监理工程师负责对承包人计量资料的核查并修正报送项目办审查,同时负责组织审查计量台账;项目办负责对监理工程师上报计量资料进行核查,确认后报项目公司合约部;合约部负责全面计量支付审查并编制计量支付证书;财务部负责工程款的支付以及支付情况的核对。 第三条计量支付依据:施工合同协议书工程量清单及说明、施工图纸、工程变更文件及修订的工程量清单、合同文件、技术规范条款、有关计量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等。 第四条计量支付操作流程 1.操作原则:本项目采用施工总价包干合同模式实施,合同总价除包括按合同文件规定的承担本合同工程的实施和完成及其缺陷的修复外,还包括施工过程中经批准后的设计变更引起工作量增减(保险赔付及董事会决议调整部分除外)。本项目计量支付采取“合同总价包干、清单明细参考、进度总额支付”的原则进行计量支付。 1.1 承包人在收到项目公司提供正式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后3个月内,应结合施工图设计的实际情况、参照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范本(2009年版)》和本项目技术规范中有关计量支付的相关要求,对工程量清单进行修正,即在保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各支付总价不变的情况下,列出各分项工程量清单,并填写各工程细目的工程量、

单价和合价。承包人修正后的工程量清单应经监理工程师审核,项目公司审批后作为计量支付的参考依据。 1.2 如果某些工程细目按照上述原则调整后单价远远高于或低于目前市场平均水平,则监理工程师有权再与承包人协商后,在保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总价不变的基础上,对各支付细目的单价和合价进行适当平衡。 1.3 监理工程师应该根据《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中的要求和本合同的规定,对承包人已完工程量进行核实。即以承包人施工图分项工程量清单作为进度统计计算的基础,考核分项或分部工程进度比例,按对应比例的承包人所报工程量清单数量及单价进行计量参考,当清单中某项支付细目达到工程量及合价的90%时即暂停计量,剩余10%支付款待该清单明细工作内容全部完成后经监理人签认且扣除应扣留款项后一次性支付。 2.计量条件: 对承包人已完成的工程数量进行计算和测量后实施计量,在计量过程中分未变更项目计量与变更项目计量两部分,工程计量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2.1 未变更项目计量必须满足合同文件中有关计量的规定 2.1.1 所列计量项目必须与合同工程量清单细目相对应; 2.1.2 承包人上报计量资料同时应完成相应工程交验资料并经监理工程师签署通过,考虑到砼28天龄期,砼强度试验资料可在次月补充,若次月补充不及时,则停止次月与砼相关的计量; 2.1.3 计量项目数量及金额不能超出工程量清单(修正后)相应细目数量与金额; 2.1.4 计量项目的单价必须与合同工程量清单对应项目的单价一致。

重庆市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及计量规范

重庆市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及计量规范 内部编号:(YUUT-TBBY-MMUT-URRUY-UOOY-DBUYI-0128)

重庆市行业内部资料渝内字〔2016〕009号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及计量规范 Bill of Quantities And Measurement Specifications for Highway Engineering 2016-04-11 发布 2016-06-01 实施 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发布

重庆市行业内部资料 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及计量规范 Bill of Quantities And Measurement Specifications for Highway Engineering 渝内字〔2016〕009号 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发布

前言 为维护重庆市公路建设市场秩序,促进市场公平竞争,进一步规范公路工程建设计价行为,统一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量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制定了《重庆市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及计量规范》(以下简称“本规范”)。 本规范由总则、术语、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量清单及计量规范、附录组成。 其中,工程量清单及计量规范由第100章总则,第200章路基,第300章路面,第400章桥梁、涵洞,第500章隧道,第600章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第700章绿化及环境保护设施,第900章机电设施共8章组成,第800章公路沿线管理用房设施本规范未涵盖,在公路行业未颁布前,其工程量清单计量参照国家和重庆市建设行业现行有关标准执行。 编制单位:重庆市交通工程造价管理站 北京中交京纬公路造价技术有限公司 审批单位:重庆市交通委员会 编制人员:陈伯奎樊德张毅程静周群辉周先颖徐特朗向峰 董再更徐鹏亮余晋卢发祥

公路工程计量与支付规则

公路工程计量与支付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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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计量与支付规则 第100章总则 101节.通则 1.计量 (1)承包人按合同条款办理的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按总额计量。 (2)承包人应缴纳的所有税金(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和工伤事故险保险费、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险费以及施]二设备险保险费,由承包人摊人各相关工程子目的单价和费率之中,不单独计量。 2.支付 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将根据保险公司的保单经监理人签证后支付。如果由发包人统一与保险公司办理上述两项保险,则由发包人 扣回。 3.支付子目 子目号子目名称单位 101-1 保险费 -a 按合同条款规定,提供建筑工程一切险总额 -b 按合同条款规定,提供第三者责任险总额102节.工程管理

1.计量 (1)第102.08小节的工作内容及与此有关的一切作业经监理人审查批准后,以总额计量。 (2)第102.11小节的工作内容包括施工场地砂石化、控制扬尘、降低噪声、合理排污等一切与此有关的作业经监理人检查验收后以总额计量。 (3)第102.13小节安全生产费用按投标价(不含安全生产费及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的1%(若招标人公布了投标控制价上限时,按投标控制价上限的l%计)以固定金额形式计人工程量清单支付子目102—3中。第102.13小节所发生的施工安全生产费用,应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施工安全设施费及与此有关的一切作业经监理人,对工程安全生产情况审查批准后,以总额计量。如承包人在此基础上增加安全生产费用以满足项目施工需要,则承包人应在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中予以考虑,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 (4)工程管理软件按第102.01—4条要求安装运行,工程管理软件费用由发包人估定,以暂估价的形式按总额计人工程总价内。其费用包括系统操作人员的培训、劳务和计算机配置、维护、备份管理及网络构筑等一切与此相关的费用。 2.支付 102—1子目在监理人验收合格后一次支付。 102—2子同费用每三分之一工期支付总额的30%。交工验收证书签发之后,支付总额的10%。 102—3子目费用由监理人发出开工通知后支付总额的50%;在承包人的施

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路基工程 (4) 第三章路面工程 (18) 第四章桥梁涵洞工程 (23)

总说明 为了统一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号、项目名称、计算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和界定工程内容,特制定本规则。 1. 本规则是《公路基本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范》的组成部分,是编制工程量清单的依据。 2. 本规则主要依据交通部《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2003年版)中的技术规范,结合公路建设项目内容编制。本规则与技术规范相互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本规则为准。 3. 本规则共分八章,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路基工程,第三章路面工程,第四章桥梁涵洞工程,第五章隧道工程,第六章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工程,第七章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新增第九章房建工程是依据公路建设项目房建工程内容增编。 4. 本规则由项目号、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和工程内容构成。 4.1本规则项目号的编写分别按项、目、节、细目表达,根据实际情况可按厚度、标号、规格等增列细目或子细目,与工程量清单细目号对应方式示例如下: 细目号2 09— 1— a 浆砌片(块)石挡土墙 细目 节 目(以两位数标识,不足两位数前面补零) 项 4.2项目名称以工程和费用名称命名,如有缺项,招标人可按本规则的原则进行补充,并报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核备。 4.3项目特征是按不同的工程部位、施工工艺或材料品种、规格等对项目作的描述,是设置清单项目的依据。 4.4计量单位采用基本单位,除各章另有特殊规定外,均按以下单位计量: 以体积计算的项目——m3 以面积计算的项目——m2 以重量计算的项目——t,kg 以长度计算的项目——m 以体积计算的项目——m3 以自然体计算的项目——个、棵、根、台、套、块…… 没有具体数量的项目——总额 4.5工程量计算规则是对清单项目工程量的计算规定,除另有说明外,清单项目工程量均按设计图示以工程实体的净值计算;材料及半成品采备和损耗、场内二次转运、常规的检测等均应包括在相应工程项目中,不另行计量。 4.6工程内容是为完成该项目的主要工作,凡工程内容中未列的其他工作,为该项目的附属工作,应按照各项目对应的招标文件范本技术规范章节的规定或设计图纸综合考虑在报价中。 5.施工现场交通组织、维护费,应综合考虑在各项目内,不另行计量。 6.为满足项目管理成本核算的需要,对于第四章桥梁、涵洞工程,第五章隧道工程,应按特大桥、大桥、中小桥、分离式立交桥和隧道单洞、连洞分类使用本规则的计量项目。 7.本规则在具体使用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补充个别项目的技术规范内容与工程量清单配套使用。

江苏省高速公路工程计量规则

江苏省高速公路工程计量规则

目录 第一部分总说明 第二部分计量规则 一、第100章总则 二、第200章路基 三、第300章路面 四、第400章桥梁、涵洞 五、第500章隧道 六、第600章交通工程预留预埋设施第三部分清单格式

总说明 一、编制依据 本计量规则依据交通部《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2003年版)、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项目专用本》中有关计量支付的规定,结合江苏省高速公路管理实践制订。 二、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负责建设管理的高速公路工程施工招标项目。 三、招标标段界面划分 江苏省高速公路工程招标项目中路基桥涵、独立特大桥、路面和隧道四类招标项目的招标标段界面划分如下: 1、路基桥涵标段 土石方、地基处理、桥梁、涵洞及通道、路基防护与排水设施、路面底基层。房建区填土、中央分隔带横向排水管、线外道路工程,以及通信、监控和收费系统、照明设施预埋管道与设备基础等相关交通工程预留预埋设施。主线及匝道的桥梁、明通道的搭板、桥面柔性防水层、沥青砼桥面铺装和伸缩缝的购置与安装不在此类标段招标范围。 2、独立特大桥标段 桥梁基础、下部、上部结构。桥头锥坡、桥头搭板及搭板下砼垫层、桥面柔性防水层、沥青砼桥面铺装和伸缩缝的购置与安装不在此类标段招标范围。 3、隧道标段 隧道的施工准备、洞口与明洞工程、洞身开挖、洞身衬砌、防水与排水、风水电作业及通风防尘、监控量测、特殊地质地段施工与地质预报等以及其他有关工程。遂道运营使用的通风、消防、照明及供配电设施不在此类标段招标范围。 4、路面标段 主线及匝道路面的基层、面层、桥梁及通道的搭板、桥面柔性防水层、中央分隔带与路肩的防护及排水、收费广场水泥砼路面、地下通道工程,以及硅芯管、

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版

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交通部公路工程定额站 湖南省交通厅 人民交通出版社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路基工程 (4) 第三章路面工程 (18) 第四章桥梁涵洞工程 (23)

总说明 为了统一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号、项目名称、计算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和界定工程容,特制定本规则。 1. 本规则是《公路基本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的组成部分,是编制工程量清单的依据。 2. 本规则主要依据交通部《公路工程国招标文件本》(2003年版)中的技术规,结合公路建设项目容编制。本规则与技术规相互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本规则为准。 3. 本规则共分八章,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路基工程,第三章路面工程,第四章桥梁涵洞工程,第五章隧道工程,第六章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工程,第七章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新增第九章房建工程是依据公路建设项目房建工程容增编。 4. 本规则由项目号、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和工程容构成。 4.1本规则项目号的编写分别按项、目、节、细目表达,根据实际情况可按厚度、标号、规格等增列细目或子细目,与工程量清单细目号对应式示例如下: 细目号2 09— 1— a 浆砌片(块)挡土墙 细目 节 目(以两位数标识,不足两位数前面补零) 项 4.2项目名称以工程和费用名称命名,如有缺项,招标人可按本规则的原则进行补充,并报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核备。 4.3项目特征是按不同的工程部位、施工工艺或材料品种、规格等对项目作的描述,是设置清单项目的依据。 4.4计量单位采用基本单位,除各章另有特殊规定外,均按以下单位计量: 以体积计算的项目——m3 以面积计算的项目——m2 以重量计算的项目——t,kg 以长度计算的项目——m 以体积计算的项目——m3 以自然体计算的项目——个、棵、根、台、套、块…… 没有具体数量的项目——总额 4.5工程量计算规则是对清单项目工程量的计算规定,除另有说明外,清单项目工程量均按设计图示以工程实体的净值计算;材料及半成品采备和损耗、场二次转运、常规的检测等均应包括在相应工程项目中,不另行计量。 4.6工程容是为完成该项目的主要工作,凡工程容中未列的其他工作,为该项目的附属工作,应按照各项目对应的招标文件本技术规章节的规定或设计图纸综合考虑在报价中。 5.施工现场交通组织、维护费,应综合考虑在各项目,不另行计量。 6.为满足项目管理成本核算的需要,对于第四章桥梁、涵洞工程,第五章隧道工程,应按特大桥、大桥、中小桥、分离式立交桥和隧道单洞、连洞分类使用本规则的计量项目。 7.本规则在具体使用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补充个别项目的技术规容与工程量清单配套使用。

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计价规则 1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的子目号、子目名称、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和计价工程内容。 5.工程计量共分九章,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路基工程,第三章路面工程,第四章桥梁、涵洞工程,第五章隧道工程,第六章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工程,第七章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第八章房建工程,第九章机电工程。 6.清单计价的各项需规范要素,应按下列规定确定: 6.1 本规则子目号分别按子目所在章、节、目和子目四级编写,根据实际情况可按厚度、标号、规格等增列子目或细目;当目下不分子目时,子目编号仅由章、节和目三级组成。与工程量清单子目号对应方式示例如下: 子目号 2 0 2 – 1 - a 清理现场 子目 目 节(以两位数标识,不足两位数前面补零) 章 6.2 子目名称以工程和费用名称命名,如有缺项,招标人可按本规则的原则进行补充,并报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核备。 6.3特征是按不同的工程部位、施工工艺或材料品种、规格等对项目作的描述,是设置清单项目的依据。 6.4 计量单位采用基本单位,除各章另有特殊规定外,均按以下单位计量: 以体积计算的项目—m3 以面积计算的项目——m2 以重量计算的项目——t、kg 以长度计算的项目——m 以自然体计算的项目——个、棵、根、台、套、块…… 没有具体数量的项目——总额 6.5 工程量计算规则对清单项目工程量的计算有明确规定,除另有说明外,清单项目工程量均按设计图示以工程实体的净值计算。除监理人另有批准外,凡超过图纸所

示面积或体积,都不予计量与支付。按合同提供的材料数量和完成的工程数量所采用的测量与计算方法,应符合技术规范的规定。 6.6计价工程内容是为完成该项目的主要工作,凡工程内容中未列的其他工作,为该项目的附属工作,应参照各项目对应的招标文件范本技术规范章节的规定或设计图纸综合考虑在报价中。 7.材料及半成品采备和损耗、场内二次转运、常规的检测、试验等均包括在相应工程项目中,不另行计量。 8.全部必需的模板、脚手架、装备、机具、螺栓、垫圈和钢制件等其他材料,应包括在所列的有关支付项目中,均不单独计量。 9.施工现场交通组织、维护费,应综合考虑在各项目内,不另行计量。 第一章总则 1.本章总则包括:保险费、工程管理、临时工程与设施、承包人驻地建设费用等内容。 2. 保险费分为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 2.1工程一切险是为永久工程、临时工程和设备及已运至施工工地用于永久工程的材料和设备所投的保险。 2.2第三方责任险是对因实施本合同工程而造成的财产(本工程除外)的损失和损害或人员(业主和承包人雇员除外)的死亡或伤残所负责任进行的保险。 2.3保险费率按议定保险合同费率办理。 3.工程管理包括竣工文件、施工环保费、安全生产费和工程管理软件。 3.1 竣工文件是承包人对承建工程,在竣工后按交通部发布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的要求,编制竣工图表、资料所需的费用。 3.2 施工环保费:是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采取预防和消除环境污染措施所需的费用。 3.3安全生产费:是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采取安全措施所需的费用。 3.4工程管理软件:是发包人指定要求承包人统一配备的软件系统,并建立网络系统所需的费用。

公路工程计量计价格式(细则)

工程量清单计价 通则 本部分主要规定了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的项(细)目编号、项(细)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计价工程内容和计量规则等内容。 本部分共分九章,第100章总则, 第200章路基,第300章路面,第400章桥梁涵洞,第500章隧道,第600章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第700章绿化及环境保护,第800章房屋建筑和第900章机电。 本部分中的各项需规范要素,应按下列规定确定: a)项(细)目编号按项(细)目所在章节、子目和细目三级编写,其中,章节号为该项(细)目所在章节编号,子目号为该章节所包含的子项目顺序编号,细目号为该子目按不同性质、厚度、标号、规格等而列的细目编号。当子目下不分细目时,项(细)目编号仅由章节号和子目号两级构成,反之,则由三级构成。项(细)目编号对应方式示例如下: 项(细)目编号 细目号 子目号 章节号 b)计量单位采用基本单位,除特殊情况另有规定项(细)目外,均按以下单位计算和计量: 1)以体积计算和计量的项(细)目――m3、dm3(立方分米); 2)以面积计算和计量的项(细)目――m2; 3)以重量计算和计量的项(细)目――t、kg; 4)以长度计算和计量的项(细)目――m; 5)以自然体、单体或综合体计算和计量的项(细)目――个、项、台、套、棵、块、处等; 6)以“1”为默认数量,不随工程规模、数量变化而变化的项(细)目――总额。 c)工程量计算规则是对清单项(细)目工程量的计算规定,主要用于招标时工程量清单的编制,除另有说明外,清单项(细)目工程量均按设计图示以工程实体的净值计算,并应符合交通部《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2003年版)技术规范101.06款的规定;材料及半成品的采购、场外运输、场内二次转运等损耗的数量以及常规的试验、检测等消耗的数量均作为相应工程项(细)目的附属内容,不另行计算工程量; d)计价工程内容是对完成清单项(细)目的主要工程或工作内容的明确,凡计价工程内容中未列明但应作为其组成内容的其他工程或工作,应作为该项(细)目的附属工作,参照招标文件和本规范相应规定或设计图纸综合考虑在单价中。计价工程内容中注明的第某某节、第TS某某节,分别指交通部《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2003年版)和《浙江省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招标文件范本》(2006年版)中技术规范的相应节(房建工程除外),可对照查阅; e)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或本标准已作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有标价的单价和总额价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调试、缺陷修复、管理、保险(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除外)、税费、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若为拼(拓)宽工程,还应包括拼接、连接所需的各项费用。承包人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各类装备的提供、运输、维护、拆卸、拼装等支付的费用,应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单价与总额价之中; f)计量规则是对清单项(细)目相应工程内容完工后支付前的计量规定,包括计量程序和时间要求、计量工程数量的计算、计量单价和合价的确定原则等。

道路工程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道路工程 册说明 1. 本册定额除混凝土半成品未考虑场内运输外,其他材料均考虑了50m 的场 内运输,混凝土半成品的场内运输,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运输距离套用《通用项目》册相应定额项目。 2. 本册定额中混凝土浇筑定额,均综合考虑模板制安费用,实际套用时不得调整。 3. 本册定额中混凝土浇筑定额,均未考虑混凝土拌合费用,实际套用时应套用《通用项目》册相应定额项目。 一、路基处理、加固、监测 说明 1. 弹软土基处理定额中已包含挖土费用,使用时不得另计。大面积的软基处理的挖土套用《通用项目》册相应定额项目,填料套用本册相应定额项目。 2. 抛石挤淤定额按机械运输至抛石点抛石、人工配合整平考虑,石料运输费用另行计算。边坡防护陆上抛石按机械运输至抛石点人工抛石考虑,石料运输费用另行计算。 3. 袋装砂井直径按φ70mm考虑,设计直径与定额取定不同时,材料消耗量可以换算,其他不变。 4. 水泥搅拌桩定额已综合正常施工工艺需要的重复喷浆和搅拌。空搅部分按相应项目的人工及搅拌机械乘以系数0.5 。 5. 水泥搅拌桩的单(双)头搅拌桩、三轴水泥搅拌桩定额按照二搅二喷施工 工艺考虑,设计不同时,每增(减)一搅一喷按相应项目的人工和 机械乘以系数0.4 进行增(减)。 3

6. 单(双)头搅拌桩水泥掺量按加固土体(1800kg/m3)的13%考虑,三轴水泥搅拌桩水泥掺量按加固土体(1800kg/m3)的15%考虑,当设计与定额取定不同时,执行相应项目。 7. 高压旋喷桩设计水泥用量与定额不同时,应根据设计有关规定进行调整。高压旋喷桩具体施工方法的选择由设计确定,设计未明确时,各种施工方法的理论有效范围如下:单重管法50cm,双重管法80cm,三重管法120cm。 8. CFG (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处理软土地基定额的桩混凝土强度按C15考虑,实际使用时,按设计强度及相应配合比调整材料用量。因地质原因引起的CFG桩的充盈系数与定额不同的,可以根据设计变更或现场经签证确认的试验数据进行调整。水泥粉煤灰碎石混合料的损耗率为 1.5%。 9. C FG(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处理软土地基定额采用钻孔成桩时,每立方米桩体积的混凝土用量按1.29m3考虑;采用沉管沉桩时,每立方米桩体积的混凝土用量按1.15m3考虑。 10. 小口径灌注混凝土桩在原位打扩大桩时,人工按85%,机械按50% 计算。小口径灌注混凝土桩至地面部分采用砂、石代替混凝土量,其材料按实计算。 11. 分层注浆加固的扩散半径为0.8m,压密注浆加固半径为0.75m,浆体材料(水泥、粉煤灰、外加剂等)用量按设计含量计算,若设计未明确含量时,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计算。检测手段只提供注浆前后N 值之变化。 12. 地基注浆加固以孔为单位的定额按全区域加固考虑,如设计加固深

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计量支付管理办法及流程

建设项目 计量支付管理办法 XXXXXXXX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XX年十月

第一章总则 一、工程计量支付是工程建设施工阶段投资控制的重要手段,是合同管理的核心内容,是监理工程师实施工期控制、质量控制和投资控制的前提条件。为加强淮滨至息县、淮滨至固始高速公路土建工程项目计量支付工作的管理,使计量支付工作标准化、统一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做到“准确、规范、及时”的进行计量支付,特制订本办法。 二、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和《XXXXXXX施工招标文件》、《补遗书》、《合同文件》,充分考虑本工程的特点并总结了以往计量支付经验进行编写。 第二章工程计量 一、计量原则 1、只能对工程量清单中的所列项目及变更通知单中增减的项目进行计量。承包人必须完成了该细目的各项工序,形成符合技术规范对该项目所要求的“产品”,才能组织计量工作。 2、计量必须严格按与计量有关的文件规定进行,与计量有关的文件有:技术规范、图纸、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及说明、招标文件、补遗书、计量支付细则及书面澄清材料以及其他有关文件规定的方法、范围、内容、计量单位以及施工监理规范等。 3、工程数量必须根据施工图纸标注的设计尺寸准确计算,或经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同意按实测资料计算得出,需经承包人申请、监理工程师审查、业主审批。 4、工程的计量以净值为准,除非合同另有规定。 5、计量支付资料必须是原件或提交复印件的同时验证原件。 6、期中支付的金额应大于合同规定的最低支付限额。 7、重大或合同条款规定外的款项必须按规定报批后才能予以支付。 8、工程未经质量验收,不能组织计量工作。计量的对象必须是合格品,因此,监理工程师签发的中间交工证书是组织计量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9、本工程实行“工程质量一票否决”制,凡是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抽检不全的项目一律不予计量支付。 10、计量支付不解除承包人应尽的任何合同义务,如事后发现已计量工程存在质量缺

公路工程工程结算用表

公路工程工程结算用表标准化管理部编码-[99968T-6889628-J68568-1689N]

7.工程结算用表 工程结算表 目录 JS-1 (竣工)结算证书 JS-2 (竣工)结算申请书 JS-3 (竣工)结算支付证书 JS-4 清单结算报表 JS-5 计日工结算报表 JS-6 计日工竣工计量汇总表及附件 JS-7 工程变更资料一览表及附件 JS-8 价格调整竣工结算汇总表 JS-9 工程竣工计量汇总表 JS-10 分项工程竣工计量证书 JS11 分项工程竣工计量计算单 JS12 施工单位承担费用一览表及附件 JS-13 工程款支付记录一览表及附件 JS-14 其它费用一览表及附件 JS-15 合同工期执行情况一览表及附件 JS-16 索赔资料一览表及附件 JS-17 其它资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开工通知书》复印件、《交工证书》复印件、合同工程量清单复印件、项目经理及项目经理部印章授权复印件)一览表及附件。 (竣工)结算证书 编号:项目名称: 业主单位: 施工单位: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该工程的整体施工,交工验收及缺陷复工作已完成,并按合同有关要求对工程数量、造价等进行了全面度量与核算,双方同意竣工结算如下: 项目金额(人民币)

1、签约合同总价: 2、竣工结算总价: 3、累计已付工程款: 4、竣工结算应付工程款(大写): 施工单位谨此声明:施工单位在收取上述竣工结算费用后,保证不再向业主单位索取任何与该工程有关的费用,并负责按合规定及国家有关法规向驻地部门缴纳税金或向有关第三者支付相关款项。 双方签署: 业主单位:施工单位: (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日期:日期: 或授权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 日期:日期: (竣工)结算申请书 项目名称:施工单位: 合同号:监理单位:编号: 致: 由我单位承建的 工程(合约编号: )已完工,并通过了由贵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缺陷责任终止证书请见本申请书附件,现申请办理竣工结算。 附件:缺陷责任终止证书 施工单位: (盖章) 日期:

高速公路清单工程量计算规则

高速公路清单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动员预付款 开工预付款为合同价的10%。业主在收到开工预付款支付证书且施工单位承包人驻地建设、试验室完成,进驻现场后21天内经检查合格、核批后,第一次支付预付款总额的40%;第二次在下达开工令之后的14天内,并且标书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及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进场后,再支付预付款的30%,第三次支付在提交了可行的工程进度计划和其他监理要求的文件资料,并经监理和业主审批同意后支付剩余的30%。 需提供的基础资料: 1)总监办预付款审核报告(原件) 2)施工单位预付款申请(原件) 3)计量支付报表(支付凭证、中期支付证书(支表一)) 4)人员设备驻地建设施组情况说明表(原件) 5)履约担保(复印件) 6)预付款担保(复印件) 7)经过备案的合同(复印件) 8)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9)收款单位名称、开户行及开户账号(原件) 10)成立项目的批文(原件) 11)项目经理委任书(原件) 12)预付款发票

二、100章: 1)101-1项保险费由业主统一办理并按实际交纳金额计量。 2)102-1项竣工文件在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以总额计量一次支付。 需提供的基础资料:竣工验收报告。 3)102-2项施工环保费费用每三分之一工期支付总额的30%。交工证书签发之后,支付总额的10%。 需提供的基础资料:施工环保报审表、施工环保情况报告、照片。 4)103-1至103-5项临时工程及设施在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分期支付,所报总额的80%,应在第1次至第4次进度付款证书中,以4次等额予以支付;所报总额的余下20%,待交工证书颁发后支付。 需提供的基础资料:临时工程及设施报审表、临时工程及设施完成情况报告、照片。 5)104-1项承包人驻地建设所报总价的90%,应在第1~3次进度付款证书中,分3次等额支付;余下的10%,应在承包人驻地建设已经移走和清除,并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时予以支付。 需提供的基础资料:承包人驻地建设报审表、承包人驻地建设完成情况报告、照片。 6)105-1标准化施工费费用每三分之一工期支付总额的30%。交工证书签发之后,支付总额的10%。 需提供的基础资料:标准化施工报审表、标准化施工完成情况报告、照片。

公路工程工程结算用表

7.工程结算用表 工程结算表 目录 JS-1 (竣工)结算证书 JS-2 (竣工)结算申请书 JS-3 (竣工)结算支付证书 JS-4 清单结算报表 JS-5 计日工结算报表 JS-6 计日工竣工计量汇总表及附件 JS-7 工程变更资料一览表及附件 JS-8 价格调整竣工结算汇总表 JS-9 工程竣工计量汇总表 JS-10 分项工程竣工计量证书 JS11 分项工程竣工计量计算单 JS12 施工单位承担费用一览表及附件 JS-13 工程款支付记录一览表及附件 JS-14 其它费用一览表及附件 JS-15 合同工期执行情况一览表及附件 JS-16 索赔资料一览表及附件

JS-17 其它资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开工通知书》复印件、《交工证书》复印件、合同工程量清单复印件、项目经理及项目经理部印章授权复印件)一览表及附件。 (竣工)结算证书 编号:项目名称: 业主单位: 施工单位: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该工程的整体施工,交工验收及缺陷复工作已完成,并按合同有关要求对工程数量、造价等进行了全面度量与核算,双方同意竣工结算如下:项目金额(人民币) 1、签约合同总价: 2、竣工结算总价:

3、累计已付工程款: 4、竣工结算应付工程款(大写): 施工单位谨此声明:施工单位在收取上述竣工结算费用后,保证不再向业主单位索取任何与该工程有关的费用,并负责按合规定及国家有关法规向驻地部门缴纳税金或向有关第三者支付相关款项。 双方签署: 业主单位:施工单位: (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日期:日期: 或授权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 日期:日期:

最新公路工程计量规则说明

1 2 3 4 公路工程计量09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目录 29 30 第100章总则 (1) 31 第200章路基 (14) 32 第300章路面 (36) 33 第400章桥梁、涵洞 (51) 34 第500章隧道 (72) 35 第600章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 (87) 36 第700章绿化及环境保护设施 (99) 37

38 第100章总则 39 第101节通则 40 101.03 缩写词 41 2.计量支付单位 42 计量支付单位应采用如下缩写符号:

101.06 工程量的计量 43 1.一般要求 44 (1)本规范所有工程项目,除个别注明者外,均采用中国法定的计量单位,即国际单45 位及国际单位制导出的辅助单位进行计量。 46 (2)本规范的计量与支付,应与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以及图纸同时阅读,工程量清47 单中的支付项目号和本规范的章节编号是一致的。 48 (3)任何工程项目的计量,均应按本规范规定或监理人书面指示进行。 49 (4)按合同提供的材料数量和完成的工程量所采用的测量与计算方法,应符合本规范50 的规定。所有这些方法,应经监理人批准或指示。承包人应提供一切计量设备和条件,并保 51

52 证其设备精度符合要求。 53 (5)除非监理人另有准许,一切计量工作都应在监理人在场的情况下,由承包人测量、54 记录。有承包人签名的计量记录原本,应提交给监理人审查和保存。 55 (6)工程量应由承包人计算,由监理人审核。工程量计算的副本应提交给监理人,并56 由监理人保存。 57 (7)全部必需的模板、脚手架、装备、机具、螺栓、垫圈和钢制件等其他材料,应包58 括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有关支付项目中,均不单独计量。 59 (8)除监理人另有批准外,凡超过图纸所示的面积或体积,都不予计量与支付。 60 (9)承包人应严格标准计量基础工作和材料采购检验工作。沥青混凝土、沥青碎石、61 水泥混凝土、高强度水泥砂浆的施工现场必须使用电子计量设备称重。因不符合计量规定引62 发的质量问题,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63 (10)如本规范规定的任何分项工程或其子目未在工程量清单中出现,则应被认为是其64 他相关工程的附属工作,不再另行计量。 65 2.重量 66 (1)凡以重量计量或以重量作为配合比设计的材料,都应在精确与批准的磅秤上,由67 称职合格的人员在监理人指定或批准的地点进行称重。 68 (2)称重计量时应满足以下条件:监理人在场;称重记录;载有包装材料、支撑装置、69 垫块、捆束物等重量的说明书在称重前提交给监理人作为称重依据。 70 (3)钢筋、钢板或型钢计量时,应按图纸或其他资料标示的尺寸和净长计算。搭接、71 接头套筒、焊接材料、下脚料和定位架立钢筋等,则不予计量。钢筋、钢板或型钢应以千克72 计量,四舍五入,不计小数。钢筋、钢板或型钢由于理论单位重量与实际单位重量的差异而73 引起材料重量与数量不相匹配的情况,计量时不予考虑。

《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释义

《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释义 一、制定本规则的目的和意义 我国公路工程建设市场从上世纪八十年代末就开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它是一种国际通用综合报价的计价模式。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首先是要对所完成工程的数量进行测量、计算、核查和确认。因没有规范、统一、明确的计量规则和方法,使公路基本建设管理中存在一些问题,如:项目管理单位的台账数据采集不合理,项目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与工程量清单不对应,工程量清单与工程概预算项目不对应,各个项目自拟一套工程量清单,清单细目计量支付内容界定不清、不一致、不完善等,导致实施时各方对工程内容的理解出现偏差,弓I起合同争议,影响承包合同正常履行。 为解决以上问题,制定统一的《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对加强我省公路工程招投标管理, 规范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和工程计量行为,减少工程经济纠纷,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及为建立全省的公路工程造价信息和修订全国公路基本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范提供基础条件,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编制本规则的依据和规则的形成 根据交通部标准、规范、定额编制修订计划,原有的《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将更名为《公路基本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范》,《计价规范》中增加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本《计量规则》 是湖南省交通厅交通建设造价管理站受交通部公路工程定额站的委托,根据《公路基本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范》修订工作大纲,依据交通部《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公路工程基本建设概、预算编制 办法》和湖南省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公路建设实际情况,组织编制。 制定本规则,必须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经济政策,体现公路建设特点,满足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招标、竣工决算计价的需要。为了把这个规则制定好,编写班子认真总结以往项目管理的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先后主持召开多次座谈会,充分听取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各方的意见和建议,并请全国造价专家进行评审和帮助修改,经过多次修改在范本的基础上进行了调整、补充和完善,形成了《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报交通厅审核通过,于2005年3月1日起施行。 三、计量规则的主要内容 总说明 1?形式:本规则项目号、项目名称、计算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内容采用表格形式,一一对应,直观明了。 2?排列:项目号中项、节、细目按顺序排列,目不连续。若增加项、目、节应报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核实备案后方可增加,根据实际情况在节下可按厚度、标号、规格等增列细目或子细目,细目以a、b… 表示,细目下子细目以1、2 ............ 表示。 3?项目的设置:本规则项目基本沿用范本,并考虑近年来公路建设实践中出现了许多新结构、新材料,在广泛收集资料和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本规则较范本增加了一些项目。第三章路面工程、第四章桥梁工程较范本作了调整,根据我省公路建设项目房建工程内容新增编第八章房建工程。在修订规则时,将根据工程建设发展的需要增加机电工程章节。 4?计量范围:本规则的目与范本技术规范的节内容对应,未列出目的项目为技术规范规定的不作计 量的节。 5?工程内容:本规则部分项目工程内容较范本作了调整和补充,各项目工程内容与技术规范的章节内容对应,规则中未列明的其他工作,以技术规范作补充。各建设项目在具体使用过程中,个别项目无技术规范对应时,应补充技术规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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