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财法字[1994]3号

第一章总则

第—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条例第一条所称生产、经营所得,是指从事物质生产、交通运输、商品流通、劳务服务,以及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认的其他营利事业取得的所得。

条例第一条所称其他所得,是指股息、利息、租金、转让各种资产、特许权使用费以及营业外收益等所得。

第三条条例第二条(一)项至(五)项所称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是指按国家有关规定注册、登记的上述各类企业。

条例第二条(六)项所称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是指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依法注册、登记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

第四条条例第二条所称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或各组织,是指纳税人同时具备在银行开设结算帐户;独立建立帐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独立计算盈亏等条件的企业或者组织。

第五条条例第三条所称应纳税额,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第二章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第六条条例第三条、第四条所称应纳税所得额,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第七条条例第五条(一)项所称生产、经营收入、是指纳税人从事主营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商品(产品)销售收入,劳务服务收入,营运收入,工程价款结算收入,工业性作业收入以及其他业务收入。

条例第五条(二)项所称财产转让收入,是指纳税人有偿转让各类财产取得的收入,包括转让固定资产、有价证券、股权以及其他财产而取得的收入。

条例第五条(二)项所称利息收入,是指纳税人购买各种债券等有价证券的利息,外单位欠款付给的利息以及其他利息收入。

条例第五条(四)项所称租赁收入,是指纳税人出租固定资产、包装物以及其他财产而取得的租金收入。

条例第五条(五)项所称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是指纳税入提供或者转让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而取得的收入。

条例第五条(六)项所称股息收入,是指纳税人对外投资入股分得的股利、红利收入。

条例第五条(七)项所称其他收入,是指除上述各项收入之外的一切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收入,罚款收入,因债权人缘故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物资及现金的溢余收入,教育费附加返还款,包装物押金收入以及其他收入。

第八条条例第六条所称与纳税人取得收入有关的成本、费用和损失,包括:

(一)成本,即生产、经营成本,是指纳税人为生产、经营商品和提供劳务等所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和各项间接费用。

(二)费用,即纳税人为生产、经营商品和提供劳务等所发生的销售(经营)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三)税金,即纳税人按规定缴纳的消费税、营业税、城乡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教育费附加,可视同税金。

(四)损失,即纳税人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项营业外支出,已发生的经营亏损和投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不一致的,应依照税收规定予以调整,按税收规定允许扣除的金额,准予扣除。

第九条条例第六条第二款(一)项所称金融机构,是指各类银行、保险公司以及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第十条条例第六条第二款(一)项所称利息支出,是指建造、购进的固定资产竣工决算投产后发生的各项贷款利息支出。

条例第六条第二款(一)项所称向金融机构借款利息支出,包括向保险企业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借款利息支出。

纳税人除建造、购置固定资产,开发、购置无形资产,以及筹办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以外的利息支出,允许扣除。包括纳税人之间相互拆借的利息支出。其利息支出的扣除标准按照条例第六条第二款(一)项的规定执行。条例第六条第二款(二)项所称计税工资,是指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扣除的工资标准。包括企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职工的基本工资、浮动工资,各类补贴、津贴、奖金等。

第十二条条例第六条第二款(四)项所称公益、救济性的捐赠,是指纳税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民政等公益事业和遭受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纳税人直接向受赠人的捐赠不允许扣除。

前款所称的社会团体,包括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希望工程基金会、宋庆龄基金会、减灾委员会、中国红十字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全国老年基金会、老区促进会以及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其他非营利的公益性组织。

第十三条条例第六条第三款所称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税收规定扣除项目,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国务院发布的行政法规以及财政部有关税收的规章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调整的规定中规定的有关税收扣除项目。

第十四条纳税人按财政部的规定支出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由纳税人提供确实记录或单据,经核准准予扣除。

第十五条纳税人按国家有关规定上交的各类保险基金和统筹基金,包括职工养老基金、待业保险基金等,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在规定的比例内扣除。

第十六条纳税人参加财产保险和运输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用,准予扣除。保险公司给予纳税人的无赔款优待,应计入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纳税人按国家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法定人身安全保险费,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实扣除。

第十七条纳税人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租入固定资产所支付租赁费的扣除,分别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而发生的租赁费,可以据实扣除。

(二)融资租赁发生的租赁费不得直接扣除。承租方支付的手续费,以及安装交付使用后支付的利息等可在支付时直接扣除。

第十八条纳税人按财政部的规定提取的坏帐准备金和商品削价准备金,准予在计算应

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十九条不建立坏帐准备金的纳税人,发生的坏帐损失,经报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后,按当期实际发生数额扣除。

第二十条纳税人已作为支出、亏损或坏帐处理的应收款项,在以后年度全部或部分收回时,应计入收回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第二十—条纳税人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第二十二条纳税人转让各类固定资产发生的费用,允许扣除。

第二十三条纳税人当期发生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盘亏,毁损净损失,由其提供清查盘存资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准予扣除。

第二十四条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外国货币存、借和以外国货币结算的往来款项增减变动时,由于汇率变动而与记账本位币折合发生的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所得或在当期扣除。

第二十五条纳税人按规定支付给总机构的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管理费,须提供总机构出具的管理费汇集范围、定额、分配依据和方法等证明文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准予扣除。

第二十六条纳税人固定资产的折旧、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摊销的扣除,按本细则第三章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条例第七条(一)项所称资本性支出,是指纳税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对外投资的支出。

条例第七条(二)项所称的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是指不得直接扣除的纳税人购置或自行开发无形资产发生的费用。无形资产开发支出未形成资产的部分准予扣除。

条例第七条(三)项所称违法经营的罚款、被没收财物的损失,是指纳税人生产、经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各有关部门处以的罚款以及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条例第七条(四)项所称的各项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是指纳税人违反税收法规,被处以的滞纳金、罚金,以及除前款所称违法经营罚款之外的各项罚款。

条例第七条(五)项所称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有赔偿的部分,是指纳税人参加财产保险后,因遭受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而由保险公司给予的赔偿。

条例第七条(六)项所称超过国家规定允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以及非公益、救济性的捐赠,是指超出条例第六条第二款(四)项及本细则第十二条规定的标准、范围之外的捐赠。

条例第七条(七)项所称各种赞助支出,是指各种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

条例第七条(八)项所称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各项支出,是指除上述各项支出之外的,与本企业取得收入无关的各项支出。

第二十八条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弥补亏损期限,是指纳税人某一纳税年度发生亏损,准于用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弥补,1年弥补不足的,可以逐年连续弥补,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5年内不论是盈利或亏损,都作为实际弥补年限计算。

第三章资产的税务处理

第二十九条纳税人的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

未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工具、器具等,作为低值易耗品,可以一次或分期扣除。

无形资产是指纳税人长期使用但是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

递延资产是指不能全部计入当年损益,应当在以后年度内分期摊销的各项费用,包括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等。

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1年内或者超过1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者运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及各种存款、存货、应收及预付款项等。

第三十条固定资产的计价,按下列原则处理:

(一)建设单位交来完工的固定资产,根据建设单位交付使用的财产清册中所确定的价值计价。

(二)自制、自建的固定资产,在竣工使用时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价。

(三)购入的固定资产,按购入价加上发生的包装费、运杂费,安装费以及缴纳的税金后的价值计价。从国外引进的设备,按设备买价加上进口环节的税金、国内运杂费、安装费等后的价值计价。

(四)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照租赁协议或者合同确定的价款加上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以及投入使用前发生的利息支出和汇兑损益等后的价值计价。

(五)接受赠与的固定资产,按发票所列金额加上由企业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确定;无所附发票的,按同类设备的市价确定。

(六)盘盈的固定资产,按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计价。

(七)接受投资的固定资产,应当按该资产折旧程度,以合同、协议确定的合理价格或者评估确认的价格确定。

(八)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扩建的,按照固定资产的原价,加上改扩建发生的支出,减去改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后的余额确定。

第三十一条固定资产的折旧,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下列固定资产应当提取折旧:

1、房屋,建筑物;

2、在用的机器设备、运输车辆、器具、工具;

3、季节性停用和大修理停用的机器设备;

4、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5、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6、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二)下列固定资产,不得提取折旧:

1.土地;

2.房屋、建筑物以外未使用、不需用以及封存的固定资产;

3.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4.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5.按照规定提取维修费的固定资产;

6.已在成本中一次性列支而形成的固定资产;

7.破产、关停企业的固定资产;

8.财政部规定的其他不得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不得计提折旧。

(三)提取折旧的依据和方法

1.纳税人的固定资产,应当从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提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从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提折旧。

2.固定资产在计算折旧前,应当估计残值,从固定资产原价中减除,残值比例

在原价的5%以内,由企业自行确定;由于情况特殊,需调整残值比例的,应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3.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无形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应区别确定:

(一)投资者作为资本金或者合作条件投入的无形资产,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金额计价。

(二)购入的无形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计价。

(三)自行开发并且依法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照开发过程中实际支出计价。

(四)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按照发票账单所列金额或者同类无形资产的市价计价。

第三十三条无形资产应当采取直线法摊销。

受让或投资的无形资产,法律和合同或者企业申请书分别规定有效期限和受益期限的,按法定有效期限与合同或企业申请书中规定的受益年限孰短原则摊销;法律没有规定使用年限的,按照合同或者企业申请书的受益年限摊销;法律和合同或者企业申请书没有规定使用年限的,或者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摊销期限不得少于10年。

第三十四条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开办费,应当从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在不短于5年的期限内分期扣除。

前款所说的筹建期,是指从企业被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的期间。开办费是指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等支出。

第三十五条纳税人的商品、材料、产成品、半成品等存货的计算,应当以实际成本为准。纳税人各项存货的发生和领用,其实际成本价的计算方法,可以在先进先出法、后进后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等方法中任选一种。计价方法一经选用,不得随意改变,确实需要改变计价方法的,应当在下一纳税年度开始前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第四章税收优惠

第三十六条条例第八条(一)项所称民族自治地方,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

第三十七条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根据民族自治地方的实际情况,可以对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加以照顾和鼓励,实行定期减税或者免税。

第三十八条条例第八条(二)项所称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给予减税或者免税的,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国务院发布的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的有关规定确定的减税或者免税。

第五章税额扣除

第三十九条条例第十二条所称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款,是指纳税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款。不包括减免税或纳税后又得到补偿以及由他人代为承担的税款。但中外双方已签定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按协定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条条例第十二条所称境外所得依本条例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是指纳税人的

境外所得,依照条例及本细则的有关规定,扣除为取得该项所得摊计的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得出应纳税所得额,据以计算的应纳税额,该应纳税额即为扣除限额,应当分国(地区)不分项计算,其计算公式如下:

境外所得税税款扣除限额=境内、境外所得按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外国的谁的额/境内、境外所得总额

第四十—条纳税人来源于境外所得在境外实际缴纳的税款,低于依照前条规定计算的扣除限额,可以从应纳税额中按实扣除;超过扣除限额的,其超过部分不得在本年度的应纳税额中扣除;也不得列为费用支出,

但可用以后年度税额扣除的余额补扣,补扣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第四十二条纳税人从其他企业分回的已经缴纳所得税的利润,其已缴纳的税额可以在计算本企业所得税时予以调整。

第六章征收管理

第四十三条条例第十四条所称企业所得税由纳税人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其所在地是指纳税人的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铁路运营、民航运输、邮电通信企业等,由其负责经营管理与控制的机构缴纳。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第四十四条条例第十三条所称清算所得,是指纳税人清算时的全部资产或者财产扣除各项清算费用、损失、负债、企业未分配利润、公益金和公积金后的余额,超过实缴资本的部分。

第四十五条企业所得税的分月或者分季预缴,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具体核定。

第四十六条纳税人预缴所得税时,应当按纳税期限的实际数预缴。按实际数预缴有困难的,可以按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1/12或1/4,或者经当地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分期预缴所得税。预缴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变。

对境外投资所得可在年终汇算清缴。

第四十七条纳税人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收入及成本,费用凭证,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

第四十八条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无论盈利或亏损,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所得税申报表和年度会计报表。

第四十九条纳税人进行清算时,应当在办理工商注销登记之前,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所得税申报,

第五十条纳税人在年度中间合并、分立、终止时,应当在停止生产、经营之日起60日内,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当期所得税汇算清缴。

第五十一条条例第十条所称关联企业其认定条件及税务机关进行合理调整的顺序和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二条条例第四条所称的纳税年度,是指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的中间开业,或者由于合并、关闭等原因,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2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

纳税人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

第五十三条纳税人在年终汇算清缴时,少缴的所得税税额,应在下一年度内缴纳;纳税人在年终汇算清缴时,多预缴的所得税税额,在下一年度内抵缴。

第五十四条纳税人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

纳税人下列经营业务的收入可以分期确定,并据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一)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商品的,可以按合同约定的购买人应付价款的日期确定销售收入的实现;

(二)建筑、安装、装配工程和提供劳务,持续时间超过1年的,可以按完工进度或完成的工作量确定收入的实现;

(三)为其他企业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等,持续时间超过1年的,可以按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定收入的实现。

第五十五条纳税人在基本建设、专项工程及职工福利等方面使用本企业的商品、产品的,均应作为收入处理;纳税人对外进行来料加工装配业务节省的材料,如按合同规定留归企业所有的,也应作为收入处理。

第五十六条纳税人不得漏计或重复计算任何影响应纳税所得额的项目。

第五十七条纳税人缴纳的所得税额,应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所得为外国货币的,分月或者分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月份(季度)最后一日的国家外汇牌价(原则上为中间价,下同)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年度终了后汇算清缴时,对已按月份(季度)预缴税款的外国货币所得,不再重新折合计算,只就全年未纳税的外币所得部分,按照年度最后一日的国家外汇牌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第五十八条纳税人取得的收入为非货币资产或者权益的,其收入额应当参照当时的市场价格计算或估定。

第七章附则

第五十九条本细则由财政部解释,或者由国家税务总局解释。

第六十条本细则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施行之日起施行。财政部于1984年10月18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营企业所得税条例(草案)实施细则》、1985年7月22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体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1988年11月17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同时废止。

发布时间:1994-02-04

2018年深化工作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市委和卫计党委加强干部思想作风建设的要求和部署,以“整风纪、强队伍、树形象、促和谐”为主题,按照“整训思想、整顿作风、整肃纪律、整治环境、整合力量、整章建制”的工作思路,集中解决一批作风上的突出问题、查处一批违纪违规行为、树立一批作风优良的先进典型、建立一批作风建设长效机制,重点纠正干部队伍“眼界不宽、学风不浓、精神不振、班子不和、执行不力、工作不实、环境不优、守纪不严”等方面的不足,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大胆开拓的创新力、雷厉风行的执行力、求真务实的公信力、迎难而上的攻坚力,在全社区大力倡导开放创新之风、求真务实之风、亲民为民之风、廉洁从政之风,为构建和谐社区提供坚强保障。 二、组织领导 成立雷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主要目标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干部作风主流是好的,但仍然存在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要重点解决以下八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眼界不宽。主要表现部分干部思想不够解放,考虑问题起点低、思路窄、观念旧,创新意识不强,应对复杂局面和破解发展难题的办法、点子不多,导致工作无起色;少数单位和部门工作人员对社区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参与配合不积极、不主动,缺乏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 学风不浓。主要表现为少数干部不注重提高自身修养,借口工作忙,把学习当作额外负担,主动学习、系统学习少,导致工作能力水平低,缺乏创造性开展工作的胆识和能力,遇到问题束手无策,遇到困难上推下卸。 精神不振。主要表现为少数干部心气浮躁,工作上得过且过,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缺乏攻坚克难、争创一流的激情、斗志。少数工作人员有“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思想,自我要求放松,工作热情下降。有的干部不能正确对待组织,不能正确看待自己,只求组织照顾,不讲个人奉献;不讲工作业绩。

思修课程实践教学实施设计方案··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实践教学实施方案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是一门实践性极强的课程。教育部在2012年《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中提出,要从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现有学分中划出1个学分开展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这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理论联系实际的有效形式,也是深化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提高教学实效的重要环节。该门课程核定为36学时,按照教育部教改的新要求,其中理论讲授为24学时,实践教学12学时。依据本课程的教学目标,为加强本课程的实践环节教学改革,特制定如下实践教学实施方案。 一、实践教学目的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适应大学生成长成才的需要,帮助大学生科学认识人生,加强道德修养,树立应有的法治观念,通过多样化的实践教学,一方面解决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从理论到理论单一的模式,把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结合起来;另一方面,通过给学生提供自学、思考、研究、创新的时间和空间,提高大学生的实践能力,引导他们以健康向上的道德、法治精神实践人生,让大学生在实践中加强生活体验,感悟历史使命和社会责任,升华思想境界,铸造优良思想品德;在实践中学会做事,学会做人,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从而提高认知能力、思辨能力和实践能力。 二、实践教学设计思路 1.与理论教学形成良性互动,增强教学实效性。针对课堂教学内容,有意识、有目的地安排体现理论运用的实践教学活动,使学生在实践活动中深化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并运用理论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通过实践教学活动,实现大学生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修养方面的“知”“行”统一。 2.充分体现主体地位,促进学生自我教育。通过实践教学活动,促进学生主体个性的彰显、主体能力的提升、主体精神的培养、主体人格的完善,自觉地对思想和行为进行自我认识、自我规范、自我调控,使学生在实践中实现自我教育。 3.丰富人文社科知识,完善学生知识结构。通过实践教学活动,引导大学生对人文社会科学方面问题的重视和兴趣,从而在实现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教育功能的同时,进一步发挥其人文教育功能,帮助大学生有计划地提高自己的组织能力、表达能力、社交能力等。 4.通过实践教学,切实增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感染力、说服力。通过教改,积极引导学生了解社会、增长知识、提升能力,激发学生的爱国热情和民族自豪感,增强集体

甲供材料管理细则

甲供材料管理细则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 为保证甲供材料及时供应,确保甲供材料质量,从而确保工程项目的进度与质量,降低工程材料成本,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合范围 本制度适合于公司各工程项目甲供材料管理。 三、管理职责分工 1、采购部是甲供材料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甲供材料的采购、移交管理等工作; 2、项目部、工程管理部负责甲供材料的检验及投入使用的材料质量的监控工作; 3、成本部负责审核甲供材料进场数量与工程量核算数量,竣工后结算。 第二章、甲供材料管理 一、甲供材料计划管理 1、采购部按照承包合同规定的主材范围、供货厂家、主材单价和数量进行采购,保证所购材料能够满足质量及使用等要求。 2、用料单位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设计图纸、设计变更等相关资料编制项目材料需用总体计划,按周期(周或月)提前15天对甲供材料进场计划进行提报(部分甲供材根据现场实际情况

制定提报时间),项目部对进场计划进行核审后,递交采购部进行采购。特殊情况以及需要紧急采购的,须在备注栏里注明原因。《甲供材料提料单》见附表。 二、甲供材料现场管理 1、用料单位在接到材料进场通知后,提前做好场地规划、清底、平场、疏通道路、安排上、下车劳动力及相关机具等准备工作,用料单位必须指定专职收料人与甲方对接,进行验收及数量签字确认,出具指定此人收料签字确认有效证明。 2、项目部、工程管理部及用料单位共同对进场甲供材料按照来料凭证、材质证书进行检查验收,包括核准验收来料的品名、规格、型号、包装、标识,对来料的质量进行检验,对来料的数量进行计量统计,检查材料证书资料是否齐全,验收过程中所产生的数据必须在《甲供材料进场验收单》中注明,不得有修改。《甲供材料进场验收单》见附表。 3、验收合格后,采购部与用料单位办理材料交接手续、签认、凭证管理,并按规定做好计量检测原始记录,建立台帐并按规定要求进行登记。《甲供材料移交单》见附表。 4、经检验判定为不合格的材料不得办理验收手续,现场做好记录,将不合格产品隔离堆放,严禁投入使用,采购部协调沟通供料厂家办理退场工作。 5、用料单位根据材料的性能、现场条件、季节变化对存放材料进行科学的保管和保养。

会计学专业(本科)集中实践环节(毕业论文)

会计学专业(本科)集中实践环节(毕业论文)实施细则 目录 一、撰写毕业论文的目的与意义 二、关于毕业论文工作的开展 (一)组织实施 (二)毕业论文指导教师的选配 (三)毕业论文指导教师的职责 (四)撰写毕业论文的条件 (五)撰写毕业论文的要求 (六)毕业论文成绩评定 (七)毕业论文答辩 (八)毕业论文学分 (九)毕业论文档案 (十)时间安排 (十一)经费 三、其他 四、附录(应填表格及毕业论文封面样式) 正文 一、撰写毕业论文的目的与意义 我校在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指导下开办"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会计学(本科)专业重点培养面向基层的应用型高等专门人才。本专业融理论、技能于一体,专业性、应用性较强,为培养锻炼学生的实际工作能力,使其系统掌握和运用有关会计学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增强学生毕业后的工作适应性,在学生学业期满行将毕业时,安排本专业学生撰写毕业论文。教授辅导学生撰写毕业论文是广播电视大学教学工作中极其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也是每位行将毕业的电大学生必修的一门功课。它是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总结性的独立作业,是学生运用在校学习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去研究和探讨实际问题的实际演练,通过毕业论文的撰写有利于学生巩固已学知识,拓宽视野,提高其综合运用所学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将理论

与实际相结合分析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并使学生受到科学研究工作或设计工作的初步训练。同时毕业论文也是综合考察学生学习成绩和实际能力的一个重要手段。为确保本项工作顺利进行,各教学单位应引起高度重视切实组织实施。 二、关于毕业论文工作的开展 (一)组织实施 1、电大会计专业(本科)毕业生撰写毕业论文的工作在中央电大及联合办学单位(工商大学)的有关部门指导和监督下开展工作。具体安排由电大教学处(经济教研室)做出,并指导和配合有关业务部门和办学单位实施。区电大成立专业毕业论文指导委员会,毕业论文指导委员会由蔡申、贺亚曼、雷丽华、宋迁等同志组成,其职责是: (1)组织、指导、检查、督促全区各会计本科教学班毕业论文工作; (2)审查批准各教学班毕业论文工作计划; (3)审查批准各教学班毕业论文领导小组及毕业论文指导教师资格,对指导教师进行专门培训等; (4)指导并参与毕业论文答辩工作; (5)组织协调毕业论文成绩审核及其他等项工作。 2、各有关教学单位组织成立毕业论文领导小组(由1-5人组成),毕业论文领导小组的成员由各分校工作站及办学单位的有关领导、班主任及相关业务人员(具有较高业务水平的指导教师)组成。负责当地学生毕业论文撰写的具体组织工作,其任务包括: (1)贯彻上级电大有关毕业论文的布置和要求,制定本教学班毕业论文工作计划,部署本单位毕业论文工作,保持与区电大联络; (2)联系、聘请毕业论文指导老师,审查上报指导教师资格; (3)督促学生及时撰写毕业论文,检查落实学生毕业论文进度; (4)组织建立毕业论文答辩小组,负责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的组织安排、答辩具体时间的确定等项具体工作; (5)组织有关人员,在上级电大指导下,完成毕业论文报送审批等工作, (6)落实毕业论文必须的经费。 (二)毕业论文指导教师的选配

2018年机关作风整顿建设实施方案

2018年机关作风整顿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市委关于印发〈**市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巴委发[2007]4号)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团市委机关实际,经团市委党组研究,决定在机关干部职工中进行为期3个月的作风整顿建设。为把这次作风整顿建设工作抓好,抓出成效,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开展作风整顿建设的目的和意义 这次作风整顿建设的目的是: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同志在全省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同志在全市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树立勤政廉洁、严谨规范、与时俱进、务实高效的良好形象。 团市委机关干部作风建设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在广大团员青年中的形象,关系到全市各级团组织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充分发挥,关系到全市共青团工作和青少年事业的整体有效推进。当前,从总体上看,团市委机关干部的作风状况是好的,绝大多数干部职工都能兢兢业业、勤勤恳恳、认真负责、恪尽职守地工作。但是,面对共青团工作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对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团省委有关要求,团市委机关干部在作风建设上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差距,还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这次作风整顿对于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推进全市共青团工作和青少年事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作风整顿建设的指导思想和主要内容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和“为民、开拓、务实、清廉”的要求,切实开展“用心想事、用心谋事、用心干事”为主要内容的教育实践活动,大力弘扬联系群众、亲民为民作风,大力弘扬开拓进取、奋发有为作风,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作风,大力弘扬清正廉洁、艰苦奋斗作风,着力解决“懒”、“浮”、“软”、“奢”、“占”等问题,集中解决机关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整顿,使机关作风明显转变,组织纪律明显增强,工作效率明显提高,真正形成精神振奋、立说立行、快速敏捷、埋头苦干、勇于

甲供材料管理办法

甲供材料管理办法

甲供材料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1、为有效规范甲供材料的管理,杜绝工程项目在建设中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的现象,同时也为更好地控制进货源头,保证工程质量,加快施工进度,最大限度地降低工程造价,依据公司物资管理相关规定以及工程项目的招标文件、合同文本中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2、甲供材料主要指钢材(包含板材和线材)、水泥、木材、管材、商品混凝土、砌块(包含砖、浆砌块等)、沙石料等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也包括燃油、电缆、五金类材料等。 3、本办法适用于天池能源工程项目建设。 4、本办法解释权归天池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技改指挥部 第二章甲供材料的管理部门及职责 对土建工程建设而言,甲供材料的主管部门为天池能源技改指挥部(或由公司指定某部门负责),其他关联部门为法律部、审计部、财务部、审计部、造价公司、监理公司(如果有)等,各部门职责如下: 1、技改指挥部:依据工程项目的类别、大小,在立项、招标或合同谈判时确定是否采用甲供材料,划定甲供材料的种类、数量、规格及各项技术指标或等级,并在招标文件或施工合同中予以明确。 2、技改工程部(或指定的其他部门):技改工程部为甲供材料的实施部门,负责和审计、法律、造价等部门共同完成甲供材料的询价、招标(或议标)以及谈判,确定供应商,签订供应合同。同时负责甲供材料的供应计划、进场、核算等工作,为最终的工程结算提供准确数据。 3、法律部:负责甲供材料合同、协议的签订审查工作,确保供应合同或协议在法律层面上的完整和严谨,防范风险的存在。 4、审计部:负责对甲供材料的审计工作,核对材料的规格、数量以及

供应程序是否完整,并审核甲供材料的结(决)算。 5、造价公司:负责向业主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提供甲供材料的设计种类、规格及数量,为业主提供判断和分析的依据,复核甲供材料的设计用量和实际用量,做好工程的结(决)算工作。 6、监理公司:负责对甲供材料的进场把关,做好材料的品相、规格、数量等内容的检查和相关试验检测工作,杜绝不合格的材料进场。 7、财务部:复核甲供材料的结算,负责对甲供材料款的支付和扣回工作(按合同约定的支付条款和要求执行)。 第三章供应商的选择 在业主方确定某项工程采用甲供材料后,由技改工程部协同审计、财务、法律、造价等部门通过询价、招标(或议标)等程序来选择最终的供应商,并遵循以下原则: 1、依据设计文件和规范要求,明确甲供材料的种类、规格、数量、技术指标等,确保甲供材料各项技术指标符合设计文件及国家规范要求。 2、询价:通过市场调查或咨询以及和各兄弟单位对接,对各供应商的材料进行性价比分析,同时考察各供应商的资质、业绩、信誉等,将资质等级高、业绩和信誉良好的单位纳入邀标或议标的范围。 3、审批程序:完成前期的调查、询价以及对各供应商的考察后,将所有的资料汇总后形成报告上报领导审批。报告审批后,即可开始编制招标文件,进行招标活动。 4、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总体概要说明,2、货物的详细说明,3、供货方式,4、供货期限,时间要作详细要求,并有奖罚措施, 5、投标单位的资格及条件,投标单位不少于3-5家,将材料设备的技术参数要求作为严格要求, 6、投标产生的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负, 7、现场考察,投标单位考察施工现场,由工程部、审计、造价等相关部门对合格的投标单位进行考察, 8、招标材料的资金及付款情况说明 9、招标文件内容、目录、格式、资料等作统一说明和要求,10、招标

干部作风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干部作风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全县》摘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县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和从严治政方针,紧紧围绕加快发展第一要务,以“严肃机关纪律,整顿机关作风,强化机关管理,提高机关效能”为重点,认真解决全县机关干部纪律松散、思想和工作作风不端正等问题,实现机关作风和干部精神面貌的新转变,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党政机关,为实现我县“十一五”规划宏伟目标提供有力的组织和纪律保障。 二、总体要求、目标、对象和主要内容 总体要求:强化管理、整顿作风、严明纪律、提高素质、改进工作、服务群众。 主要目标:干部作风和部门行风明显转变。各级各部门在依法行政、服务群众上有明显改善,在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上有进一步提高,厂各级干部在履行岗位职责、改进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上有新的改进。宗旨意识和纪律观念明显增强。发展环境明显改善。群众满意度明显上升,损害群众利益、影响横县形象的事情从源头上得到遏制,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党群干群关系得到进一步改善。

作风整顿的对象:全县党政机关的全体工作人员。 整顿的重点内容:着重解决以下10个方面的问题: 1、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政令不畅的问题。 2、服务意识差,群众观念淡薄问题。 3、部分单位与民争利的突出问题。 4、部分管理单位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 5、部分机关人浮于事的问题。 6、部门之间互相推诿、扯皮。 7、公车私用现象突出。 8、工作纪律散慢。 9、一些单位的干部赌博成风、铺张浪费等现象。 10、乡镇领导干部“走读”现象突出,无心无力工作。 三、方法步骤 自8月21日开始,至10月20日结束,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动员学习阶段 查找问题阶段(9月11日至9月20日) 整改提高阶段 总结检查阶段(10月11日至10月20日) 四、组织领导 成立全县机关作风整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党政机

内蒙古科技大学实践性教学环节实施细则

内蒙古科技大学实践性教学环节实施细则 (1) 一、实践教学的地位和作用 (1) 二、实验环节 (1) 三、实习实践环节 (4) 四、课程设计(论文)环节 (5) 五、毕业设计(论文)环节 (6) 附件1《内蒙古科技大学课程设计任务书》 (11) 附件2《内蒙古科技大学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申报表》 (12) 附件3《内蒙古科技大学毕业设计(论文)手册》 (13) 附件4《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汇总表》 (21) 附件5《内蒙古科技大学毕业设计(论文)撰写与装订规范》 (22) 内蒙古科技大学实践性教学环节实施细则 为了规范实践性教学环节过程,提高实践性教学环节的教学质量,培养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办学目标的高级应用型人才,制定本办法。 一、实践教学的地位和作用 1、实践教学是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的重要途径。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培养学生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和创新能力。因此,在加强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教学的同时,要特别注重实践教学,要加强工程意识、基本技能、工程技术综合应用能力的培养和训练,优化学生的知识、能力结构,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素质。 2、实验、实习、课外科技活动、社会实践、课程设计(论文)、毕业设计等实践性教学环节,是教学过程的必需环节,是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3、要充分认识实践教学在学校人才培养过程中的重要性,加强实践性教学的组织管理和考核,使之成为学校的办学优势和办学特色。 二、实验环节 实验教学是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能力和动手能力的重要环节。实验教学应从知识、能力、素质的总体要求出发,作全面、系统的考虑与安排,形成科学合理的实验体系,突出特色,使学生得到全面的培养和训练。 1、根据培养目标、专业特色、课程教学基本要求和学校制(修)订教学大纲的原则规定,组织有关教师制定实验教学大纲和相应的教学计划,确定实验项目,并编制实验项目卡片。 2、对实验学时较多、实验项目系统性较强的单门课程,其实验课应单独设置;对涉及多门课程的专业基础实验和专业实验,其实验项目应合并组成实验项目群,单独设置课程;条件暂不具备的,也可在相关课程内安排。单独设置的实验课应列入培养方案。 3、深化实验教学的改革。实验教学改革要与教学内容、课程体系改革相配套,减少重复性、验证性实验,增加综合性、设计性实验,使学生在获得基本实验技能训练的基础上,提

甲供材料、设备管理系统规定

第四卷 第二部分 附件4-7 甲供甲指材料、设备管理规定

甲供甲指材料、设备管理规定 1责任分工 1.1发包单位(以下称建设单位): 1.1.1及时提供设计图纸、设计变更、洽商等资料及甲供甲指材料、设备清单供总包单位提 量使用。 1.1.2建设单位采购部具体负责监督各方工作,划分甲供甲指材料、设备的种类和提出报量 时间要求,审核监理单位审定后提、报量,及现场实测耗量签订供货合同,审核发料、领料汇总表,随时监督甲供甲指材料、设备库存及材料、设备的发放情况,督促供货单位按计划到货,按总包报表补货,提供发料预算量参考表,拨付到货款并组织竣工结算;对不按本规定执行的单位进行处罚。 1.2监理单位: 1.2.1监理单位负责监督并审定总包单位的材料、设备提、报量及现场甲供甲指材料、设备 的实测耗量,如审定后的提、报量在工程中出现问题,监理单位应承担部分责任。1.2.2监理单位监督发包单位对材料、设备的管理,协助总包单位验货并在验货时最终对进 场材料、设备的质量把关(有最终质量否决权),监控甲供甲指材料、设备管理按规定程序进行。直接对建设单位负责。 1.3承包单位(以下称总包单位): 1.3.1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负责甲供甲指材料、设备的提量、统计工作(此工作应满足 现场材料、设备招投标和实施工程之用),并应核实材料、设备的规格、型号、质量等级等技术要求。详见附表JG-1及附表JG-2。统计好数量签字后报监理工程师审核。 若总包单位提量或管理责任,使建设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双方结算时,承包单位按损失金额的2倍向建设单位支付赔偿金。 1.3.2接货、验货(相关试验)、收货、保管、发货、跟踪、报表、盘点等材料、设备的管 理工作。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检查使用单位对材料、设备的使用部位、安装节点、细部做确与否;检查对已进场材料、设备的使用情况、已安装材料、设备的成品保护情况等的管理;对合同审核会签;提供现场甲供甲指材料、设备的实测耗量,此量应与建设单位共同核定并通知各相关施工单位执行;参与材料、设备的招投标及结算等工作; 在甲供甲指材料、设备管理上直接对监理负责。 1.3.3建设单位将安排部分材料、设备由独立供应单位负责供应而由总包单位负责安装。总 包须与独立供应单位联系,协调有关材料、设备的运送时间及复核提供所需的数量等以确保材料、设备的运送时间不会对总包工程造成任何延误,总包须对其工程进度总计划表中表示有关材料、设备应运至现场的时间,供建设等单位审阅。 1.3.4总包单位应须做好存放材料、设备的库房准备;对材料、设备的存放及保护方法作详 细的安排,并书面呈送建设单位审核及认可,若现场未有足够的仓储空间,则总包须安排工地以外的仓库存放,对此而产生的仓租、保管、二次运输、保险等一切费用由总包单位负责。 1.3.5总包须提前为材料、设备运输做好充分准备,保证材料、设备运输路线畅通及设备与 基础相互匹配;包括设计阶段考虑设备吊装口及运输路线、校核沿线结构荷载,施工阶段对运输路线的及时形成或施工预留,及材料、设备运至现场后的水平、垂直运输(将材料、设备运至各相关现场),以及在必要的部位采取结构加固措施等,费用由总包负责。 2报量、接收及发放 2.1统计报量:总包单位根据设计信息(图纸及变更)、甲供甲指材料、设备清单(包括:

江西电大小学教育集中实践环节实施细则

江西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 小学教育专业(专科)集中实践环节教学实施细则 集中实践环节是小学教育专业教学计划中不可或缺、不可替代的重要有机组成部分,是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研究项目,也是本专业学生从理论知识向实践能力转换的必需的教学环节,是学生最终完成专业学习,达到专业培养目标的重要活动性实践性课程。 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小学教育专业集中实践环节教学大纲和实施意见,结合我省电大实际,特制定本专业集中实践环节教学实施细则,由各电大具体实施。 一、对学员的要求 所有参加小学教育专业学习的均必须完成集中实践环节,任何情况不得免修。集中实践环节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获得毕业证书。 二、组织实施 本专业集中实践环节的教学由各试点分校在国家开放大学和省电大指导下负责组织实施,各试点分校应制定集中实践环节的实施方案并成立集中实践环节指导小组报省电大备案。江西电大有责任和权力为集中实践环节的实施进行指导,提供服务,实施督导和检查。 三、集中实践环节指导小组 各试点分校应由3—5位具有副高技术职务以上的教师组成集中实践环节指导小组,专门负责对实施实践环节大纲的布置、指导、集中辅导,负责组织专兼结合的指导教师队伍进行调查报告和毕业作业的终审,调查报告和毕业作业的成绩评定、登记,以及与教学点和省电大的联系。本实践环节的具体实施由各教学点在办学单位集中实践环节指导小组的统一指导下进行,负责安排指导教师,审定调查选题、调查方案和毕业作业选题,指导调查活动、调查报告和毕业作业撰写与修改,对调查报告及毕业作业进行初评。 各试点分校集中实践环节指导小组成员必须参加由国家开放大学或省电大举办的教师培训 四、指导教师 指导教师必须是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且第一学历为专科以上的教师,其资格由省电大负责审查。未经审查批准的教师不得指导学生的教育教学调查和毕业作业。(资格审查表附后),为保证教学质量,每位指导教师只能指导自己所学专业和相关专业范围的教育教学调查和毕业作业,所指导的学员人数不得超过每届10人。 五、集中实践环节的内容构成和学分分配 小学教育专业的集中实践环节包括两部分内容:教育教学调查和毕业作业。两部分内容各为4学分、72学时。

机关作风整顿活动实施方案

机关作风整顿活动实施 方案 集团标准化小组:[VVOPPT-JOPP28-JPPTL98-LOPPNN]

机关作风整顿活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根据市纪委《关于开展机关作风整顿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大力弘扬良好作风的要求,坚持自查自纠、边查边改的原则,切实解决机关干部职工在作风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机关干部服务水平,强化纪律观念和大局意识,树立机关干部良好的服务形象,使广大干部职工以崭新的精神面貌积极投身新一年的工作,努力开创各项工作的新局面。 二、整顿重点 结合机关实际,重点围绕机关干部的政治纪律、工作纪律、服务意识、服务态度、服务水平和工作作风等内容开展活动,主要解决好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解决大局意识不强、执行上级政策打折扣的问题。杜绝偏听偏信或传播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谣言以及目的不纯而搬弄是非,不利于社会稳定和同志之间团结的现象;纠正执行上级政策打折扣、不彻底的现象,尤其关乎减轻企业负担、促进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各单位要认真梳理,切实抓好落实。

二是解决服务意识不强、工作态度不好、办事效率不高的问题。进一步提高为企业和纳税人排忧解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切实解决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甚至个别干部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现象。严格落实服务承诺制和限时服务制,纠正工作不讲原则、不讲程序、不讲时效的问题。 三是解决执行工作纪律不严的问题。严格执行市局关于禁止工作日中午饮酒的规定和作息制度的规定,杜绝工作日中午饮酒、不按时上下班、甚至下午不上班以及上班串岗、聊天、玩游戏等现象。 四是解决工作作风漂浮,说的多、做的少,工作不落实的问题。克服工作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的思想;纠正平时工作不努力、不扎实,被动应付考核甚至弄虚作假等现象。 三、目标要求 一是干部职工的大局意识要进一步增强。通过作风整顿,干部职工要自觉做到讲大局、识大体,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做到令行禁止,切实把各级有关政策落实到实处,多为企业和纳税人办实事,办好事。 二是干部职工的服务意识要进一步增强。通过作风整顿,干部职工要进一步强化为企业、为纳税人、为发展服务的意识,真正把“企业创造财富,政府营造环境”的理念落到实处,真心实意地帮助企业解决困难。

职业中专学校实践教学项目实施策划方案

射洪县职业中专学校 实践教学项目实施方案 适用专业 protel99se 适用工种电子 方案制作人邓春林 制定时期 2011年 实训处制

电子专业 protel 工种实践教学项目打算表

注: 1、按本专业教学大纲编制实践教学项目打算表(课时、项目)。 2、本打算表须经教研组长、专业部长、实训处主任、分管校长审核签字后方可实施。 项目名称: protel99设计基础 一、项目训练目标: 1、能创建文件、打开文件、关闭文件 2、能导入导出文件 3、能对设计文件加密 4、能进行自动存盘、自动备份 二、项目培训内容及作品:

1、创建文件、打开文件、关闭文件 2、设计文件导入导出 3、设计文件加密 4、文件自动存盘、自动备份 三、项目作品评分标准及细则: 学生训练课时:3 技能考核课时: 2 五、训练地点:电子综合室 六、学生分组:3人一组,一组一台电脑

七、每组所需设备:电脑及99软件 八、每组所需工具:无 九、每组所需材料:无 十、项目实施程序: 任务内容与步骤: 1、启动Protel 99 SE,在D盘建立名为Protel的文件夹,并在文件夹中建立名为lx1.ddb设计数据库文件。 2、在上题数据库中建立一个名为小信号功率放大器电路的原理图文件(Schematic Document)、一个名为小信号功率放大器电路的印刷电路板文件(PCB Document),并打开。然后将小信号功率放大器电路.SCH, 小信号功率放大器电路. PCB导出到桌面上。 3、选择适当的菜单命令,将上题打开的文件窗口进行水平分割、垂直分割及平铺。 4、在Protel的文件夹中建立名为lx2.ddb设计数据库文件,文件类型Windows File System。 5、在Protel的文件夹中建立名为lx3.ddb设计数据库文件,文件类型MS Access Database,并对数据库进行加密,密码为student。观看Windows File System及MS Access Database两种类型的区不。 6、在Protel的文件夹中建立名为lx4.ddb设计数据库文件,将步骤2中桌面上的小信号功率放大器电路.SCH, 小信号功率放大器电路. PCB导入。 7、在Protel的文件夹中建立名为lx5.ddb设计数据库文件,

甲供材料管理细则

甲供材料(设备)管理细则 为进一步规范与加强甲供材料(设备)的管理,规范完善工作流程,从甲供材料(设备)选用、合同、验收、保管、结算等进行全过程管理,使甲供材料得到有效监控,真实反映材料成本、最终确保工程施工进度,实现公司经济效益的提高,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甲供材料(设备)管理流程 采购计划---供应商选择---招标及合同签订---材料/设备进场计划及验收---进度款支付及结算---供应商后评估 一、采购计划 工程部依据项目整体进度要求,编制《材料(设备)进场计划》,合同管理部依据《材料(设备)进场计划》,综合考虑材料/设备供应商的备货期、运输时间、合同洽谈时间等,编制《材料/设备招标采购计划》,报领导批准; 二、供应商选择 公司各部门推荐一至二家供应商,合同管理部负责组织供应商的考察及整体评估。 三、招标及合同签订 1、采取邀请招标的材料和设备,合同管理部按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制 度执行; 2、采取简易招标的,由合同管理部按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制度在各部 门推荐单位中筛选优质供应商,邀请三至五家单位密封报价,并封

存各家单位的样品,做好标识;(简易招标适应于:标的总金额﹤50万或50万≥标的总金额≤100万,且供货期紧张的招采项目) 3、定标后,合同管理部负责甲购材料采购合同准备及前期合同沟通,工程部及规划设计部从技术、供货时间、质量控制及商务报价等角度参与合同谈判,合同管理部、成本部及财务部从价格、付款条件等角度参与合同谈判,经领导批准后办理合同签订手续。由规划设计部负责材料样板封样、并移送工程部保存等相关管理工作。 四、材料进场及验收 工程部根据项目整体进度及施工单位的要求,确定甲供材料(设备)的进场时间,由工程部通知供应商供货,同时通知施工单位做好接货验货准备。 工程部安排施工单位做好接货准备工作(工程部提前协调、落实进场条件,如道路、堆场或仓库等): 验收流程 甲供材料(设备)进场前,由供应商填写《材料验收申请单》报工程部,工程部通知各部门做好验收准备。 甲供材料(设备)进场后,由工程部组织合同部、规划设计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共同参加验收,并做好统计的原始记录,各单位、部门统一签字确认送货单由工程部留底并抄送其他部门,所有单位和部门的相关人员签署验收合格后,才视为该批材料设备经甲方验收合格。施工单位对接管货物后,对本批次货物的外观质量、规格、数量负责。

一村一大试点各专业集中实践环节实施细则

“一村一大”试点各专业集中实践步骤实施细则 集中实践步骤是对学员们两年学习经历总结,是将所学理论知识利用到实践中具体表现,也是知识向能力转化表现。望同学们能够认真梳理所学知识,从生产实践中发觉问题、分析问题、处理问题,切实为当地域生产技术提升和经济建设快速发展献计献策。 第一部分农管类专业 管理类专业集中实践步骤包含社会调查和毕业作业两部分。时间共13周,其中社会调查8周,毕业作业5周。学员完成一定内容社会调查,占8学分;学员依据社会调查结果撰写调查汇报即毕业作业,占5学分。社会调查和毕业作业不得免修、免考。根据教学计划,通常将社会调查安排在最终一个学期,各地依据不一样实际情况能够有所调整。 一、社会调查 (一)社会调查目标 社会调查是素质教育关键方面,是教学过程中一个关键步骤,它不仅要求学生对所学知识和技能进行综合利用,并使学生深入取得从事管理工作、生产技术工作等初步训练,对增强学生毕业后工作适应性,提升实践能力含相关键意义。 (二)社会调查程序及要求 社会调查要求学员深入并参与当地乡村、乡镇管理和生产实践中,了解目前管理和生产情况,针对现实中存在问题进行深入细致分析和研究,并结合所学理论知识对掌握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和判定,提出切实可行能够改善生产和管理意见和提议,最终完成调查汇报(即毕业作业)。 第一步,选题 ①选题通常实施老师指导和学生自选相结合措施,标准上一人一题。假如确实需要多人合作完成综合性课题,必需明确分工,必需注明每位学生独立完成部分,确保各自独立完成所分担部分,杜绝剽窃、代笔等弄虚作假行为。 ②选题一定要依据当地农业生产及管理现实状况,结合自己工作实际,既要符合本专业教学计划要求,又要满足个人爱好或社会热点问题追踪,同时要切实可行。题目不宜过大。 ③要紧密联络实际,应尽可能选择和当地域、本行业经济、社会发展亲密相关,和本单位、本岗位实际工作相结合现实问题,激励从现实需要出发,分析、研究和处理含有一定实用价值和指导意义实际问题,或研究管理现实状况和发展

上海海洋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上海海洋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工作的有序开展,鼓励大学生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现根据《上海海洋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认定范围和标准 1.学科竞赛可认定范围参照学校当年学科竞赛立项发文清单。其中国家级A类赛事一般为教育部、共青团中央主办;国家级B类赛事为教指委主办;国家级C类赛事为全国性学术团体、行业部门、行业(系统)或有关全国性企业主办。 2.对于未在认定范围的赛事,由学生个人提出申请、学院组成评议小组审议并提出给予学分、成绩认定建议、报学校创新创业领导小组审批。 3.第8项,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作品数,获准专利(著作权),认定第一作者且须署名上海海洋大学为第一单位。收录论文或作品单位须为国内外正式出版物。 二、认定规则 1.我校2014级起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参加各类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并达到 认定要求,均可进行我校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 2.全学程内每生每门课程成绩只记录一次(同一课程有多种认定结论时按就

高计),按百分制记载纳入绩点计算。 3.学生所获得超计划的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根据《上海海洋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办法》替代部分等量不及格课程的学分数。 4.学院根据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办法和实施细则,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制定相应的认定方案和管理细则,报教务处审批备案。 5.学院成立由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任组长的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 工作小组,确定小组成员和工作职责,负责本学院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的审核、认定、公示、材料归档等具体工作。 三、认定程序 1.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每学期认定一次(6月、12月),由教务处下达认定通知。 2.学生本人根据通知填写《上海海洋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申请表》,并附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报各学院审核认定。 3.学院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表、证明材料及相关部门提供的名单审核认定学分。 ●创新创业训练类 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院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表、证明材料(创新活动证明书)等进行审核认定。 ②骆肇荛科创基金等校内其他科创项目:学院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表、指导教师意见及项目所属学院提供的相关清单进行审核认定。 ●学科竞赛类:学院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表、竞赛获奖证书等进行审核认定。 ●创业实践类:学院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表和证明材料(营业执照等)进行审核认定。 ●科研训练类A: 优秀本科生进实验室项目,学院根据研究生院提供的结题并考核合格名单审核认定。 ●科研训练类B:学院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表、证明材料(论文发表期刊、收录通知、专利软件证书、国际学术会议邀请函等)进行审核认定。 ●科研训练C:学院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表、参与项目材料和指导教师意

工程项目甲供设备、材料领用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甲供设备、材料领用管理办法 1范围 1.1本办法规定了技改及建设工程项目甲供设备、材料领用程序。1.2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新建、改扩建、技改、技措等建设项目。2职责 2.1工程管理部负责确定技改及建设工程项目甲方供货范围,负责提出采购计划并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设备、材料领用计划单。 2.2物资采购部负责采购及货物发放。 3工作程序和要求 3.1 本公司技改及建设工程项目设备、材料统一由主管部门工程管理部根据设计文件、图纸、变更、签证、及工程的具体情况确定甲方供货范围并向物资采购部提出委托采购计划。由工程管理部工程项目专业管理岗(项目代表)编制设备、材料采购计划并提交相关采购技术协议、设计图纸等技术资料,经工程管理部项目代表、工程管理部领导盖章确认后发物资采购部。 3.2物资采购部依据工程管理部提交的设备、材料委托采购计划,按照型号、规格、数量、质量等级等要求,经平衡库存后,以合理的价格,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或委托招标采购所需工程设备及材料等工程物资。 3.3施工承包商根据所承担的施工任务,依据设计文件、施工计划、图纸、变更、签证,按照附件二的格式测算并填写《工程设备、材料领用计划单》,注明领用单位,提交工程管理部。

3.4工程管理部工程项目专业管理岗项目代表审核《工程设备、材料领用计划单》施工范围、材料用量,经同意后加盖名章确认,后提交工程管理部领导审批生效。 3.5施工承包商以施工费结算单位的名头,用本公司的物资调拨单,到物资采购部办理甲供设备、材料的领用手续(具体领料程序及地点按本物资采购部设备、材料领用程序执行)。物资采购部以批准的《工程设备、材料领用计划单》为发料的依据,办理出库手续。 3.6施工承包商领用《工程设备、材料领用计划单》上没有或超量的设备、材料,需补办设备、材料领用计划,否则,物资采购部不予发料或按照乙供材料出库。 3.7确定为甲供材以外的施工用料由乙方自行采购(称乙供材)。确定为乙供材范畴的设备及材料的采购申请须经物资采购部领导许可并签字后方能实施该乙供材采购。否则,工程预决算部将对该部分乙供材不予结算。 3.8技改及建设工程甲供设备安装验收后经项目监理确认,工程管理部工程项目专业管理岗和工程预决算部工程造价管理岗在安装单位提供的本公司物资调拨单(第五联设备记录)上盖章确认。公司财务凭有工程管理部工程项目专业管理岗、工程预决算部工程造价管理岗盖章的物资调拨单记入工程费用并核销乙方挂帐。 3.9预算结算主材量审核以现场实际发生量为准。 3.10工程物资调拨单的填写应规范。对填写不规范的领料票,物资采购部不予发料。

学前教育专业(专科)集中实践环节实施细则9

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 学前教育专业(专科)集中实践环节实施细则 现代远程开放教育中,集中实践环节是教案计划中促进学生理论知识向实践能力转化的重要环节,其设置是实施教案计划、实现培养目标的基本步骤之一,对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化电大教案改革,综合测评学习成果,切实保证教案质量,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际能力,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 为落实开放教育学前教育专业(专科)的教案计划,保证集中实践环节教案工作的顺利进行,实现本专业的培养目标,特根据中央电大《学前教育专业(专科)综合实践环节教案大纲》,制定本专业集中实践环节教案实施细则。 一、集中实践环节总体说明 1.性质 学前教育专业(专科)集中实践环节是专业教育必需的重要环节,是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综合应用所学知识解决学前教育中的实际问题和进行科学研究训练的重要教案环节。 2.教案目标 (1)增进对学前儿童的了解和理解,树立正确的儿童观。 (2)熟悉幼儿园及其他学前教育机构的教育工作特点及工作职责和要求,获得初步的从事学前教育工作的能力,尤其是设计、组织开展学前教育活动的能力。 (3)形成稳定的职业认同感。 3.与相关课程的衔接和配合 学前教育专业(专科)设有教育学、心理学、学前教育学、学前儿童发展心理学、幼儿园课程论、学前儿童语言教育、学前儿童科学教育、学前儿童健康教育、学前儿童社会教育、学前儿童艺术教育、学前游戏理论与指导、幼儿园管理、儿童家庭与社区教育等课程,这些课程的学习都为学员进行教育实习和完成毕业作业打下必要的理论基础。 4.实施要求 集中实践环节的教案以学员的自主学习为主,各地电大应提供必要的综合面授辅导,使学员明确综合实践环节的内容和要求。 注重对学员的个别辅导,在整个教育实习与毕业作业的写作过程中随时保持与学员的

工作作风整顿实施方案最新版

XX公司工作作风整顿实施方案 各科室、项目部: 为认真贯彻县委在全县工作作风整顿再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确保我单位工作作风整顿活动取得实效,推动事业跨越赶超发展,根据公司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转型发展、跨越发展的总体目标,以提升集团的操作力、执行力为着力点,加强机关内部管理,严肃工作纪律,切实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解决干部职工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纪律严明、和谐高效的工作氛围,努力创建优质高效的政务环境。 二、整治重点和整改措施 (一)文风的问题。报送材料存在敷衍了事、马马虎虎的现象,有的是拼拼凑凑、抄文件,有的是用以前的材料,没有新的实际的东西。这些现象的背后固然存在能力水平的问题,但也有工作态度的问题。整改措施:一是要加强培训,提高写作的水平;二是要增强工作的责任心和责任感。

(二)学风的问题。平时不注重自身学习,对工作不了解、不关注、不投入;集体组织学习时,无故不来或借故请假,学习时不记笔记,左耳进右耳出、走过场。整改措施:一是要加强机关的学习,采取多样化的学习方式,丰富学习的内容;二是强化学习的考核,进行学习测评,将学习考核与年底考评、评优评先结合起来。 (三)会风的问题。开会不遵守时间,有迟到早退现象;开会时不专心听讲,不注意领会会议精神实质,稀里糊涂走过场;会后对会议精神贯彻不迅速、不坚决、不彻底,执行力不强。整改措施:一是要强化会议纪律,制定出台会议制度;二是要加强对会议精神贯彻的督查,对贯彻不力的要予以通报批评。 (四)纪律的问题。不按时值班或不值班,脱岗逃岗;不遵守上下班时间,签到签退时有代签等现象,不遵守请销假制度;上班时间扎堆聊天、上网购物、打游戏、炒股等;有急事时打不通电话,无法联系,贻误工作。整改措施:一是完善各项制度,如:应急值班制度、请销假制度;二是严明工作纪律,党组成员及各科室负责人,必须保证24小时开机,纪检监察室要对上班时的工作纪律不定时进行抽查,对违反纪律者给予相应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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