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二审判决书

民事二审判决书
民事二审判决书

天洲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04)天中法民一终字第68号上诉人(原审被告):柳兴,男,1983年12月3日生,汉族,天州市河报报社有限公司记者,住天州市东区小云路101号。

委托代理人萧某人,天州市成功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宋红,女,1972年4月6日出生,汉族,天州市宝贝玩具有限公司副主任,住天州市东区岐山路28号。

委托代理人林某人,天州市胜利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审被告:沈亮,男,1987年6月2日出生,汉族,天州市河报报社有限公司实习记者,住天州市东区富贵路33号。

原审被告:天州市劳报报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劳报),地址:天州市东区和平路34号。法定代表人张小兵,总经理。

原审被告:天州市晚报报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晚报),地址:天州市东区平安路28号。法定代表人林小语,经理。

原审被告:天州市海报报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报),地址:天州市东区人民路365号。法定代表人吴小强,总裁。

原审被告:天州市科报报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报),地址:天州市东区和顺路94号。法定代表人黄小银,经理。

原审被告:天州市信报报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报),地址:天州市东区美丽路83号。法定代表人许小琳,总经理。

上诉人柳兴因原告宋红诉被告柳兴、沈亮、天州市劳报报社有限公司、天州市晚报报社有限公司、天州市海报报社有限公司、天州市科报报社有限公司、天州市信报报社有限公司名誉权侵权纠纷一案,不服天洲市东区人民法院(2004)天东法民一初字第21号民事判决,于2004年1月19日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柳兴及其诉讼代理人萧某人,被上诉人宋红及其诉讼代理人林某人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查明,原审法院认为,原审法院作出以下判决(均为一审判决书里的内容。)

判后,原审被告柳兴不服,向本院提起上诉。

上诉人柳兴提出上诉意见,请求法院:

1、撤销一审法院的第一项关于“被告柳兴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分别在《劳报》、《晚报》、《海报》、《科报》、《信报》原刊登《劳模假,色鬼真》的版面登载向原告的道歉声明(内容需经法院认可),费用由被告柳兴承担。”的判决,改判为由柳兴和沈亮共同承担费用。

2、撤销第三项关于由柳兴赔偿原告精神抚慰金人民币两万元,由各报社承担连带责任的判决,改判其与沈亮及各报社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上诉人柳兴的理由有:1、被告柳兴在文章的创作过程中并没有起到主要责任,而只负责提供素材和修改,由被告沈亮执笔。2、被告柳兴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理由是该地《劳报》打电话给《河报》

记者柳兴,约其写这方面的稿件。3、《劳报》接到稿件后,未加核实,于2003年7月12日在该报周末版全文发表。《晚报》对该文进行了个别字眼修改后,于同年8月9日在第六版予以发表。《海报》于同年10月9日在“采风”第六版、《科报》于同年11月1日第七版、《信报》于同年12月3日在第四版对《劳报》刊登此文进行了原文转载。这些报社都有着不可推脱的责任。因此,原审法院判处被告柳兴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精神抚慰金人民币两万元,《劳报》报社、《晚报》报社、《海报》报社、《科报》报社、《信报》报社对被告柳兴的赔偿承担连带责任是不合理的。

被告柳兴为证实其主张提供了如下证据:

1、2003年6月16日,天州市东区人民电视台报道“徐勾(劳模)沦为罪犯”的消息的录像影音资料,证明被告并非捏造事实,而是有依据的。

2、《劳报》打电话给被告柳兴约其写这方面的稿件的电话记录,证明其行为是职务行为。

经审理查明,2003年6月16日,某电视台报道了“徐勾(劳模)沦为罪犯”的消息。该地《劳报》打电话给《河报》记者被告柳兴,约其写这方面的稿件。被告柳兴接到电话后,指派正在《河报》实习的记者,即被告沈亮执笔,由被告刘兴提供素材。被告沈亮完稿后由被告刘兴修改,2人合作完成了《劳模假,色鬼真》一文,于6月26日发往《劳报》、《晚报》等报纸。该文使用真实姓名写道:“徐勾当了劳模后,增加了无穷的魅力”、“本单位一名叫宋红的副主任对他更

是倾心”、“两人成双成对,经常鬼混在一起”。《劳报》接到稿件后,未加核实,于2003年7月12日,在该报周末版全文发表。《晚报》对该文进行了个别字眼修改后,于同年8月9日在第六版予以发表。《海报》于同年10月9日在“采风”第六版、《科报》于同年11月1日第七版、《信报》于同年12月3日在第四版对《劳报》刊登此文进行了原文转载。原告宋红在阅览室看到该文后,当场休克。此后几度轻生,无法正常工作。

又查明,两被告未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劳模假,色鬼真》一文“徐勾当了劳模后,增加了无穷的魅力”、“本单位一名叫宋红的副主任对他更是倾心”、“两人成双成对,经常鬼混在一起”等的描述的真实性,本院认定,两被告有关原告宋红与徐勾有不正当关系的描写纯属捏造,各报社对该文均未进行审核。

本院认为:上诉人柳兴认为其撰写该文章是有事实根据的,其根据是天州市电视台报道了“徐勾(劳模)沦为罪犯”的消息,认为一审法院对本案事实没有认定,本院认为原审法院认定事实没有错误,对上诉人不予支持。上诉人柳兴认为原审被告沈亮也应该对该文章负责,法院予以支持,撤销原审法院关于向原告的道歉声明及费用的判决,改判由柳兴和沈亮共同登载,并共同承担费用;撤销第三项关于由柳兴赔偿原告精神抚慰金人民币两万元,由各报社承担连带责任的判决,改判其与沈亮承担连带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一百二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

的意见》第一百四十条、一百五十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维持天洲市东区人民法院(2004)天东法民一初字第21号民事判决书中对被告柳兴、沈亮及其他被告的侵权事实的认定;

二、撤销天洲市东区人民法院(2004)天东法民一初字第21号民事判决书第一项关于公开道歉的判决,改判由被告柳兴和被告沈亮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在《劳报》、《晚报》、《海报》、《科报》、《信报》原刊登《劳模假,色鬼真》的版面登载向原告的道歉声明(内容需经法院认可),费用由被告柳兴和沈亮承担连带责任;

三、维持天洲市东区人民法院(2004)天东法民一初字第21号民事判决书第二项判决;

四、维持天洲市东区人民法院(2004)天东法民一初字第21号民事判决书第四项对被告柳兴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精神抚慰金人民币两万元的判决;

五、撤销天洲市东区人民法院(2004)天东法民一初字第21号民事判决书第四项中《劳报》报社、《晚报》报社、《海报》报社、《科报》报社、《信报》报社对被告柳兴的赔偿承担连带责任的判决;

六、增加判决被告沈亮对被告柳兴赔偿原告精神抚慰金人民币两万元承担连带责任;

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长张小三

审判员李小四

代理审判员王小五

二00四年一月二十五日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李强

刑事判决书格式范文

中文打字速度测试软件v1.4 ××××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一审公诉案件用) (××××)×刑初字第××号 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和因本案所受强制措施情况等,现在何处)。 辩护人……(写明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和职务)。 ××××人民检察院于××××年××月××日以被告人×××犯××罪,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或依法由审判员×××独任审判),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或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证人×××等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首先概述检察院指控的基本内容,其次写明被告人的供述、辩解和辩护人辩护的要点)。 经审理查明,……(详写法院认定的事实、情节和证据。如果控、辩双方对事实、情节、证据有异议,应予分析否定。在这里,不仅要列举证据,而且要通过对主要证据的分析论证,来说明本判决认定的事实是正确无误的。必须坚决改变用空洞的“证据确凿”几个字来代替认定犯罪事实的具体证据的公式化的写法)。 本院认为,……〔根据查证属实的事实、情节和法律规定,论证被告人是否犯罪,犯什么罪(一案多人的还应分清各被告人的地位、作用和刑事责任),应否从宽或从严处理。对于控、辩双方关于适用法律方面的意见和理由,应当有分析地表示采纳或予以批驳〕。依照……(写明判决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写明判决结果。分三种情况: 第一、定罪判刑的,表述为: “一、被告人×××犯××罪,判处……(写明主刑、附加刑); 二、被告人×××……(写明追缴、退赔或没收财物的决定,以及这些财物的种类和数额。没有的不写此项)。” 第二、定罪免刑的表述为:

第二审民事判决书

第二审民事判决书 第二审民事判决书的概念、功能 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对当事人不服一审民事判决,提起上诉的案件,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二审程序,审理终结,就实体问题所作出的书面处理结论,称为第二审(或终审)民事判决书。 第一百四十七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和调查,询问当事人,在事实核对清楚后,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径行判决、裁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一审案件中的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权提起上诉;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人民法院判决其承担民事责任的,也享有上诉权。 二审民事判决书主要有两个特点: 在当事人双方的诉讼请求无法协调一致,经调解无效,双方达不成协议的情况下制作的。 针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案件作出的;处理不服第一审裁定的上诉案件,不用判决,只用裁定。 第二审民事判决书的作用有两个方面: 可以避免错误的判决的发生。 可以使正确的判决得以坚持,以保障法律的正确执行。 第二审民事判决书的结构、内容和写作方法

第二审民事判决书,与第一审民事判决书的格式、项目相同,由五个部分组成;但内容和写法,两者并不完全相同。以下分别说明: (一)首部 1.标题。标题与一审民事判决书的写法相同,在“民事判决书”之前,不标明审级,标题的右下方为文书编号,机关代字中多用“民终字”以表示文书的审级。 2.诉讼参加人的情况。不论是原审原告、原审被告,或者是第三人提起上诉的,一律称为“上诉人”,对方当事人则称为“被上诉人”。在上诉人和被上诉人之后,用括弧注明其在原审中的地位,即“原审原告”、“原审被告”或“原审第三人”。 必要的共同诉讼人中的一人或者部分人提出上诉的,当事人的称谓要根据不同情况列写: 该上诉如是对对方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不涉及其他共同诉讼人利益的,对方当事人为被上诉人,未上诉的同一方当事人依原审诉讼地位列写;该上诉如仅对共同诉讼人之间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不涉及对方当事人利益的,未上诉的同一方当事人为被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依原审诉讼地位列写;该上诉为对双方当事人之间以及共同诉讼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承担均有意见的,未提出上诉的其他当事人均为被上诉人。 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代为提起上诉的,仍应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列为“上诉人”,其代理人另起一行列项书写。必要的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两人以上,参加诉讼的同一方当事人之间的诉讼标的是共同的,人民法院必须合并审理的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裁判文书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五条(共同诉讼案件中当事人的称谓) 共同诉讼案件中部分当事人提出上诉的,第二审民事判决书应当分别按照下列情形处理:

拟写一份第一审民事判决书

原告胡×安诉被告胡×平房产继承一案,××省××县人民法院于2009年10月15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王×仁担任审判长,李×贵、朱×才担任审判员)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胡×安、被告胡×平以及证人胡×玉等人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原告胡×安与被告胡×平系兄妹关系。被告胡×平系原告胡×安之兄,1970年10月5日出生,××省××县人,汉族,住××县××乡东沟村×组×号,现在本乡××工厂当工人。1977年至1983年在红寨村上小学,1983年至1986年在本乡××中学上初中。初中毕业后在红寨村务农,1999年进本乡××工厂当工人至今。原告胡×安,1974年11月6日出生,××省××县人,汉族,住××县××乡西沟村×组×号,现在本乡××商店当售货员。1981年至1987年在红寨村上小学,1987年至1990年在本乡××中学上初中。初中毕业后在红寨村务农,1994年到本乡××商店当售货员至今。 原被告由父亲胡×奇、母亲赵×桂抚养成人。被告和原告分别于1994年、1996年成家。结婚后,原告住在西沟村丈夫家,被告住在东沟村妻子家,均与父母分开生活。父母仍住在红寨村靠种菜收入维持生活,从不接受子女在经济上的资助。原被告的父母原住四间旧式瓦房,2008年原被告父母用多年积蓄下来的钱,将四间旧式瓦房翻建成四间新瓦房,室内装修也比较讲究,花去×万元。新瓦房由父母居住。 2009年2月,原被告的母亲病故,为母亲办理后事所花款项全部由父亲支付,原被告均未花钱。2009年6月,原被告父亲突发心脏病住院治疗,原被告轮流到县医院护理,尽了子女孝敬父亲的义务。父亲住院两个多月,住院费、治疗费、医药费共花去×万元,几乎用尽了父亲的全部存款。父亲去世后,原被告共同负责办理丧事,所花丧葬费由原被告平均负担。 父亲去世不久,被告及其家人突然搬回家居住,独占了父母遗留下来的四间新瓦房。原告对被告独占父母遗产的行为提出了批评,并要求与被告共同等额继承父母遗产四间新瓦房,各得两间。为了照顾兄长,父母家中的衣物归被告继承,原告自愿放弃衣物的继承权利。不料遭到了被告的断然拒绝,因此,原告提起了诉讼。 原告诉称,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男女继承权利平等,自己与被告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都有权继承父母的遗产。自己与被告对父亲生前死后所尽的义务大体相当,根据权利与义务一致的原则,继承的权利应当是平等的。因此要求与被告共同等额继承父母遗产四间新瓦房,各得两间。 被告辩称,在我们乡下向来是儿子继承父母的遗产,出嫁的女子不能继承父母的遗产,这是几千年老规矩,不能改变。请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男女继承权利平等。原被告系同胞兄妹,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都有权继承父母的遗产。原被告对被继承人所尽义务大体相当,根据权利与义务一致的原则,原被告继承权利应当是平等的。原告诉讼请求合理合法,起诉的理由能够成立,县法院予以支持。被告独占父母遗产的理由显然是错误的,县法院不予支持。为此,××县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九条、第十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座落在×乡红寨村×组×号的胡×奇、赵×桂遗产四间新瓦房由原告胡×安、被告胡×平各继承两间。 诉讼费用××元,由被告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日内交纳。 如不服县法院判决,可向××省××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 本案有关证据:1、×乡红寨村村长王×民证明材料一份;2、×乡红寨村×组组长张×玉证明材料一份;3、原被告姑母胡×玉(住××村)证明材料一份。以上三份材料均证明法院认定的事实属实。

二审民事判决书格式

×××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二审维持原判或者改判用) (××××)×民终字第××号 上诉人(原审××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上诉人(原审××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第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除双方当事人的称谓外,与一审民事判决书样式相同。) 上诉人×××因……(写明案由)一案,不服××××人民法院(××××)×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写明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等)到庭参加诉讼。本案已审理终结。(未开庭的,写:“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概括写明原审认定的事实和判决结果,简述上诉人提起上诉的请求和主要理由,被上诉人的主要答辩,以及第三人的意见。) 经审理查明,……(写明二审认定的事实和证据)。 本院认为,……(根据二审查明的事实,针对上诉请求和理由,就原审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是否正确,上诉理由能否成立,上诉请求是否应予支持,以及被上诉人的答辩是否有理等,进行有分析评论,阐明维持原判或者改判的理由。)依照……(写明判决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判决如下:……〔写明判决结果。分四种情况: 第一、维持原判的,写: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第二、全部改判的,写: “一、撤销××××人民法院(××××)×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 二、……(写明改判的内容,内容多的可分项书写)。” 第三、部分改判的,写: “一、维持××××人民法院(×××××)×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的第×项,即……(写明维持的具体内容); 1

二审民事判决书的写法及注意事项

内容及写作方法 二审民事判决书同一审民事判决书在格式上基本相同,但由于审判程序不同,因此它的内容及写法与一审民事判决书具有不同之处。其主要内容写法如下: (一)首部 1.标题 标题应将人民法院名称和文书种类分两行书写。标题中不必反映审级。即无需写“××人民法院二审(或终审)民事判决书。” 2.编号 在标题右下方写编号,表述为“[年度]×民终字第×号”。 3.诉讼参与人的不同称谓及基本情况 提起上诉的当事人,称为“上诉人”。对方当事人则称为“被上诉人”。双方当事人甚至第三人都提起上诉,则均为上诉,没有被上诉人。对此,目前在理论上有分歧,但在操作时应按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执行。 按照次序列出上诉人(原审原告或原审被告,原审第三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工作单位、职业、住址。如上诉人为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先写明单位的全称和所在地址,再写明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职务。 诉讼代理人栏。在这一栏中应先写明代理人的具体种类,如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再写明姓名(法定代理人需注明上诉人的关系)、性别、年龄、工作单位、职业、住址。

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可只写:姓名,××律师事务所兼(专)职律师即可。 被上诉人栏。这一栏应写明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或原审被告、原审第三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若被上诉人系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时,应先写明单位全称和所在地址,再写明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 被上诉人的诉讼代理人栏目填写与上诉人诉讼代理人栏目写法相同。 如二审中有第三人参与诉讼,还需要写清第三人的身份概况,第三人请了代理人的,其写法仍同上诉人栏目。 4.案件由来与审理经过 案件由来的写法为:“上诉人×××因……(案由)一案,不服××××人民法院(××××)×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2条的规定,审理经过在案件由来后续写:“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接着写当事人到庭参加诉讼情况和“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字样。若是未开庭的,则写:“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二)正文 1.事实 事实是二审维持原判或者改判的根据。书写时要体现出上诉审

2018年《一审民事判决书》实例-范文word版 (3页)

2018年《一审民事判决书》实例-范文word版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予以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随意编辑修改! == 《一审民事判决书》实例 ××省××县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19××)×民初字第××号 原告:伍××,男,生于19××年×月×日,×族,务农,家住 ××县××乡××村四组。 委托代理人:陈××,××县花桥司法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李××,女,生于19××年×月×日。×族,务农,家住×× 县××乡××村四组。系原告之弟媳。 原告伍××诉被告李××房屋确权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 判员黄××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伍××,委托代理人陈×× 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李××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 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父母生前于19××年将全部房屋、家俱指定分给原告和被 告家居住使用至今,因未书写分家合同,后辈无据可证,要求明确产权,落实 界限。 被告未作书面答辩。 案经审理查明,原告之父伍××夫妇,于19××年将房屋、家俱指定 分给原告伍××、被告李××居住使用,其正堂屋左半间,左耳间房一通,大 转角房后半间(三小间)归被告李××家居住使用,横堂屋一通,大转角房前 半间(三小间)归原告伍××居住使用。指定分家后,原告的父母跟随被告家 生活。19××年原告之父伍××病逝,其母仍跟随被告家生活至19××年×月,随后在原告家生活至19××年×月××日病逝为止。原、被告按父母指定分配 的房屋居住使用至今一直无异议。19××年×月在规划宅基地时,双方按原使 用的房屋填写进了各自的宅基地使用证。现原、被告均已进入高龄,原告担心 子孙日后无据为凭为房产发生纠纷,尤其对排搧及其界限未明确,原告曾要求 基层干部按指定分家的各自房屋重新补写一个分家合同或协议,以明确排搧及 界限,被告拒绝原告的要求,为此,原告起诉来院,要求明确产权及互相之间 的界限。本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本院认为,原、被告父母将自己的房产指定分给原被告,是他们的真 实意识的表示,其行为合法有效,应受法律保护,原、被告按父母指定分配的 房屋居住,使用36年,双方无争议,现原告怕日后子孙无据管业而发生纠纷,要求明确互相的房屋的产权及界限是合理的,本院予认支持。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通则》第71条、72条、75条、78条之规定,特判决如下:原、被告之父母原指定分配的正堂屋左半间、左耳间屋二排一通,大 转角屋后半间(三小间),归被告李××所有;横堂屋两排一通,大转角屋前 半间(三小间),归原告伍××所有;其大转角屋内原、被告之间的干壁归伍

民事判决书(二审改判用)——(民事诉讼,判决书)

____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____)____民终____号 上诉人(原审诉讼地位):____,____。 ____ 被上诉人(原审诉讼地位):____,____。 ____ 原审原告/被告/第三人:____,____。 ____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上诉人____因与被上诉人____/上诉人____及原审原告/被告/第三人____(写明案由)一案,不服____人民法院(____)____民初____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底,开庭/因涉及____(写明不开庭的理由)不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____、被上诉人____,原审原告/被告/第三人____(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诉讼地位和姓名或者名称)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____上诉请求:____(写明上诉请求)。事实和理由:____(概述上诉人主张的事实和理由)。 ____辩称,____(概述被上诉人答辩意见)。 ____述称,____(概述原审原告/被告/第三人陈述意见)。 ____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____(写明原告/反诉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诉讼请求)。 一审法院认定事实:____(概述一审认定的事实)。一审法院认为。____(概述一审裁判理由)。判决:____(写明一审判决主文)。 本院二审期间,当事人围绕上诉请求依法提交了证据。本院组织当事人进行了证据交换和质证当事人没有提交新证据的,写明:二审中,当事人没有提交新证据)。对当事人二审争议的事实,本院认定如下:____(写明二审法院是否采信证据、认定事实的意见和理由,对一审查明相关事实的评判)。 本院认为,____(根据二审认定的案件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对当事人的上诉请求进行分析评判,说明理由)。 综上所述,____的上诉请求成立,予以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法》第____条(适用法律错误的,应当引用实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____项规定,判决如下: 一、撤销____人民法院(____)____民初____号民事判决; 二、_______________(写明改判内容)。 二审案件受理费____元,由____负担(写明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负担金额)。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长____

民事判决书范文

民事判决书范文 导读:本文是关于民事判决书范文的文章,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篇一:人民法院第二审民事判决书范文】 XX省XX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199X]X经终字第X号 上诉人:李XX,男,19XX年X月X日生,汉族,XX县大杨家乡上王庄村民。 被上诉人:XX县大杨家乡上王庄村民委员会。法定代表人:王XX,村民委员会主任。 上诉人李XX因承包土地、果园合同纠纷一案,不服XX县人民法院[199X]X经初字第15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级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判决认定,上诉人承包被上诉人土地、果园,应按合同约定交纳承包金,上诉人拖欠是错误的,应承担违约责任。上诉人要求被上诉人支付其1990年下半年工资,查无实据,且已过诉讼时效。据此判决上诉人付给被上诉人土地、果园承包金元,违约金891元,共计元。 李XX上诉称,被上诉上应支付其1960年下半年的工资可与本案合并审理,应从总欠款中扣除其工资款。

被上诉人辩称,关于上诉人的请求,一是没账可查,二是当时村委已作过处理,故上诉人以此为由拖欠承包金是错误的。 经审理查明,上诉人自1988年承包被上诉人土地亩、果园亩。1998年应上缴土地承包金80元,果园承包金338元,已交元,另欠粮油差价款28元,共欠元;1989年应上缴土地承包金80元,果园承包金338元;苹果特产税160元,已交元,共欠元;1990年应上缴土地承包金80元,果园承包金338元,苹果特产税160元,另欠粮油差价款 元,已交元,共欠元;1991年应上缴土地承包金80元,果园承包金1000元,已交60元,尚欠618元。以上上诉人共欠被上诉人元。 本院认为,上诉人承包被上诉人土地、果园应按约定缴纳承包金,无故拖欠应承担违约责任。上诉人要求被上诉人支付其1960年下半年工资,查无实据,且已过诉讼时效,上诉无理,本院不予支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53条第1款第1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元,由上诉人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长:XXX 审判员:XXX 审判员:XXX

民事判决书(一审)

民事判决书(一审) 民事判决书 上诉人:江苏XX线缆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XX市环科园绿园路99号。 法定代表人:张XX,该公司董事长。 被上诉人:贵州XX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贵州省普定县马官镇杨柳村阿老田村民组。 法定代表人:朱柳才,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刘丹灵,贵州天云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文晓敏,贵州天云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江苏XX线缆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贵州XX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欠款纠纷一案,前由XX中院于XX年6月21日作出安市民二初字第45号民事判决,贵州XX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不服,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XX年10月27日作出黔高民商终字第43号民事裁定,以“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将案件发回XX中院重新审理。该院于XX年5月18日作出安市民商初字第6号民事判决后,贵州XX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仍不服,再次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XX 年9月10日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违反法定程序”为由再次将该案发回XX中院重新审理。该院于XX年3月24日作出安市民商初字第1号民事判决。宣判后,江苏XX线

缆有限公司不服上诉至本院。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一审法院经审理查明:XX年3月9日,贵州XX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与江苏XX线缆有限公司签订《电线电缆订货合同》,由XX公司为XX公司提供122种规格的线缆,合同参考总价为265万元;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需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0%预付款给供方,合同生效;供方接需方通知后开始组织生产,同时按需方预付合同总价的20%给供方;货到3个月或安装调试结束后一周付至总价的90%;供方同时开具17%全额增值税发票;余下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付清,实际结算按每米单价结算。3.1质量保证期:调试合格后一年半,两者以先到为准。 3.2供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的、末使用过的,是用优良的工艺和优质的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技术规范和性能的要求。供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设备质保期之内,供方应对由于设计、制造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并赔偿由此给需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3.3根据需方按检验结果或需方所在地质检部门检验结果,或者在质保期内,如果设备的数量、质量或技术规范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

民事判决书(国内普通程序商事案件二审判决用)

民事判决书(国内普通程序商事案件二审判决用) 文书类型:民事诉讼文书 ×××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国内普通程序商事案件二审判决用) (×××)×民终字第×××号上诉人(原审原告或原审被告、原审第三人)×××,住所地××省(直辖市、自治区)××市(县、镇)××街道×号。 法定代表人×××,职务。 委托代理人×××,具体单位职务(或××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具体单位职务(或××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或原审被告、原审第三人)×××,住所地(写法同上)。 法定代表人(写法同上)。 委托代理人(写法同上)。 委托代理人(写法同上)。 原审被告(或原审第三人)×××,住所地(写法同上)。 法定代表人(写法同上)。 委托代理人(写法同上)。 委托代理人(写法同上)。 上诉人×××(以下简称……)因与被上诉人×××(以下简称……)、原审被告(或原审第三人)×××(以下简称……)××纠纷一案,不服×××人民法院(××××)×民初字第××号民

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年×月×日受理后,依法组成由法官×××担任审判长,法官×××、×××参加的合议庭,于××××年×月×日召集各方当事人进行了庭前证据交换,并于××××年(或同年)×月×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注:未公开审理的,见说明)。上诉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被上诉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原审被告(或原审第三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到庭参加了诉讼(注:发回重审案件、缺席审理等,见说明)。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简称)在一审中起诉称:……(简要重述一审起诉事实、理由和诉讼请求)。 ×××(简称)在一审中答辩称:……(简要重述一审答辩理由)。(如有反诉,还要写)×××在一审中反诉称:……(简要重述一审反诉事实、理由和诉讼请求)。 ×××在一审中针对×××的反诉,答辩称:……(简要重述一审针对反诉的答辩理由)。 ×××(简称)在一审中述称:……(简要重述第三人的主要意见)。 一审法院审理查明:……(重述一审法院查明的案件基本事实,或者在不改变一审法院查明的案件基本事实的基础上,整合文书结构和语言)。 (或者直接写)查明:……(如果一审法院叙述事实不清,内容不够准确、精炼,或者经二审法院审理后,发现一审法院查明的事实存在错误的,将一审法院应当查明的事实,重新予以清晰、准确、精练、完整地叙述)。

5当事人对案件事实争议较大的民事判决书样式

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当事人对案件事实争议较大的) ()民初字第号原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写明姓名和职务)。 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被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写明姓名和职务)。 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第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写明姓名和职务)。 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案由)一案,本院于年月日立案受理。依法由审判员适用简易程序独任审判。公开(或不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写明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等)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概述原告所主张的事实和理由以及具体的诉讼请求)。 被告辩称:……(概述被告答辩的主要内容)。

第三人述称:……(概述第三人的主要意见)。 经审理查明:……(写明法院对证据采纳或不予采纳的理由以及认定的事实)。 本院认为:……(写明判决的理由)。依照……(写明判决所依据的条款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写明判决结果)。 ……(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人民法院。 审判员 年月日 (院印) 书记员 注:1、本判决书供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对案件事实争议较大时就案件的实体问题做出处理决定时使用。 2、本判决样式由首部、事实、理由、判决结果和尾部等五部分组成。 3、首部包括法院名称、文书种类、案号、诉讼参加人及其基本情况, 以及案件由来、审判组织和审判方式等。 4、事实部分包括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法院认定的事实 及证据。 5、理由部分包括判决的理由和判决所依据的法律。 6、判决结果是对案件实体问题的处理决定。判决结果要明确、具体、 完整。 7、民事判决书经书记员核对无异后,应加盖“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章。

请根据下列材料制作一份第一审民事判决书

请根据下列材料制作一份第一审民事判决书: 孙X杰(男,1940年8月21日生于XX省XX县,系XX公司的退休干部,住在XX公司宿舍楼X栋X单元X号)与孙X林(男,1979年5月3日出生于XX省XX县XX乡,系XX制药厂的工人,住在XX市XX街X 楼X号)原系叔侄关系,1996年8月,经孙X林的父母请求,孙X杰在办理了相关法律手续后收孙X林为养子。同年9月1日,孙X杰将孙X 林的户口由XX省XX县XX乡XX村转至自己所在的XX市,并为孙X林找了工作。孙X林先后在XX公司和XX制药厂当工人。 孙X杰与孙X林的养父子关系确定后,在其后的日常生活中,孙X 林将自己每月1000余元的工资全部交给孙X杰,孙X杰则每月给孙X 林200元零花钱,还给孙X林购买衣服、鞋子等物。相互照顾,关系一直还比较好。 1999年5月以后,由于在孙X林的婚姻问题上存在分歧,孙X杰与孙X林之间产生了一些矛盾。当年8月,孙X林在其工作的制药厂分得一间房子后便搬出了孙X杰家,自此孙X林不再将工资交给孙X杰,只是在节假日去看看孙X杰,通常还买些食品。孙X杰也不再给孙X林零花钱。 2001年3月,孙X杰因病住院。由于孙X杰正与其妻闹离婚,其妻不予照顾。孙X林虽与孙X杰有了矛盾,但还是在单位请了假到医院照顾孙X杰,其间还买了食品和生活用品。 2001年10月上旬,孙X杰与孙X林又因孙X林的婚姻问题发生了激烈争吵,孙X杰声称孙X林结婚时将不给孙X林任何资助。孙X林非常生气,便于2001年10月23日晚与其生母一道趁孙X杰出去散步的机会将孙X杰买来仅二个月价值4000余元的彩电一台搬走,想以此作为孙X杰对自己结婚不予资助的一点补偿。孙X杰发现后大为不满,在要求孙X林归还电视机未果的情况下,于2001年11月2日向XX市人民法院起诉,称由于被告孙X林不再将工资交给自己,未尽赡养义务,还将自己的电视机搬走,侵犯了自己的财产权,双方养父子关系已无法维持,要求判令与孙X林脱离养父子关系,并让孙X林归还电视机。 法院受理后,组成了由审判长张XX和人民陪审员朱XX、王XX组成的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在诉讼过程中,孙X林提出答辩称,自己工作以后共向孙X杰交了近3万余元的工资,但只从孙X杰处得到不满1万元的零花钱和物品,自己将孙X杰的彩电搬走只是以此作为孙X杰对自己结婚不予资助的一点补偿,要求法院判令孙X杰退回孙X林所交工资的剩余部分2万元,并资助自己部分结婚所需费用。

民事判决书范本中英文对照

上海法院知识产权裁判文书精选 民事判决书范本中英文对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03)吉民三终字第20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诸暨市飞达实业有限公司(原浙江省诸暨市飞达实业公司)。住所:浙江省诸暨市城关镇浣东北路60号。 法定代表人:宗光培,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田大原,吉林衡丰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珲春江南实业有限公司清算小组。住所:珲春市。 代表人:金龙华,该清算小组组长。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韩国KOMARA农产会社。住所:韩国釜山广城市莲提区莲山千洞586-15. 法定代表人:姜大建,该社社长。 委托代理人:王文君,吉林由正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诸暨市飞达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达公司)与被上诉人珲春江南实业有限公司清算小组(以下简称清算组)、韩国KOMARA农产会社(以下简称农产会社)购销手套机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中华人民共和国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2000)延州经初字第6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飞达公司委托代理人田大原,被上诉人清算组代表人金龙华,农产会社委托代理人王文君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法院查明:(一)1999年7月5日,珲春江南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公司)因未参加年检被珲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吊销营业执照,并被告知企业的债权债务由企业自行处理。珲春市边境经济合作区经济发展局于2001年6月1日下发珲经发(2001)53号文件,决定江南公司成立清算小组。珲春市公安局治安科出具证明:证明清算组的公章已依法备案。江南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姜南春于2000年6月8日出具书面说明:1、江南公司由其提议并同意成立清算小组,其委托宋明男为清算小组组长,金龙华任副组长,吕相基、李顺子、金昌浩为成员;2、其同意由金龙华负责清算工作及一切法律实施事宜。因此,清算组成立的程序合法,应负责江南公司的债权债务清理工作,具有作为诉讼原告的主体资格。

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二审维持原判或者改判用)

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二审维持原判或者改判用) 文书类型:民事诉讼文书 ×××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二审维持原判或者改判用) ()民终字第号上诉人(原审××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上诉人(原审××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第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除双方当事人的称谓外与一审民事判决书样式相同。)上诉人×××因……(写明案由)一案,不服××××人民法院(××××)×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写明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等)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未开庭的,写:“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概括写明原审认定的事实和判决结果,简述上诉人提起上诉的请求和主要理由,被上诉人的主要答辩,以及第三人的意见。) 经审理查明,……(写明二审认定的事实和证据)。 本院认为,……(根据二审查明的事实,针对上诉请求和理由,就原审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是否正确,上诉理由能否

成立,上诉请求是否应予支持,以及被上诉人的答辩是否有理等,进行有分析的评论,阐明维持原判或者改判的理由)。依照……(写明判决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判决如下:……〔写明判决结果。分四种情况: 第一、维持原判的,写: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第二、全部改判的,写: “一、撤销××××人民法院(××××)×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 二、……(写明改判的内容,内容多的可分项书写)。” 第三、部分改判的,写: “一、维持××××人民法院(××××)×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的第×项,即……(写明维持的具体内容); 二、撤销××××人民法院(××××)×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的第×项,即……(写明撤销的具体内容); 三、……(写明部分改判的内容,内容多的可分项书写)。” 第四、维持原判,又有加判内容的,写: “一、维持××××人民法院(××××)×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 二、……(写明加判的内容)。”〕 ……(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长××× 审判长××× 审判员×××

《一审民事判决书》实例-法律文书模板

《一审民事判决书》实例 ××省××县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19××)×民初字第××号 原告:伍××,男,生于19××年×月×日,×族,务农,家住××县××乡××村四组。 委托代理人:陈××,××县花桥司法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李××,女,生于19××年×月×日。×族,务农,家住××县××乡××村四组。系原告之弟媳。 原告伍××诉被告李××房屋确权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黄××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伍××,委托代理人陈××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李××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父母生前于19××年将全部房屋、家俱指定分给原告和被告家居住使用至今,因未书写分家合同,后辈无据可证,要求明确产权,落实界限。 被告未作书面答辩。 案经审理查明,原告之父伍××夫妇,于19××年将房屋、家俱指定分给原告伍××、被告李××居住使用,其正堂屋左半间,左耳间房一通,大转角房后半间(三小间)归被告李××家居住使用,横堂屋一通,大转角房前半间(三小间)归原告伍××居住使用。指定分家后,原告的父母跟随被告家生活。19××年原告之父伍××病逝,其母仍跟随被告家生活至19××年×月,随后在原告家生活至19××年×月××日病逝为止。原、被告按父母指定分配的房屋居住使用至今一直无异议。19××年×月在规划宅基地时,双方按原使用的房屋填写进了各自的宅基地使用证。现原、被告均已进入高龄,原告担心子孙日后无据为凭为房产发生纠纷,尤其对排搧及其界限未明确,原告曾要求基层干部按指定分家的各自房屋重新补写一个分家合同或协议,以明确排搧及界限,被告拒绝原告的要求,为此,原告起诉来院,要求明确产权及互相之间的界限。本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本院认为,原、被告父母将自己的房产指定分给原被告,是他们的真实意识的表示,其行为合法有效,应受法律保护,原、被告按父母指定分配的房屋居住,使用36年,双方无争议,现原告怕日后子孙无据管业而发生纠纷,要

最新民事判决书样式

民事判决书样式1:一审民事判决书(当事人对起诉事实无争议用) ⅹⅹⅹ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ⅹⅹⅹⅹ)ⅹ民ⅹ初字第ⅹ号 原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被告提起反诉的,在原告后加括号,括号内写反诉被告)。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写明姓名和职务,职务前不必冠以企业名称,仅以“该公司”之类词语替代即可)。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有2人的则分别列明)。 被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被告提起反诉的,在被告后加括号,括号内写反诉原告)。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写法同上)。 委托代理人……(写法同上)。 第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写法同上)。 委托代理人……(写法同上)。 原告ⅹⅹⅹ与被告ⅹⅹⅹ、第三人ⅹⅹⅹ……(写明案由)纠纷一案,本院于ⅹⅹⅹⅹ年ⅹ月ⅹ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或依法由审判员ⅹⅹⅹ独任审判),于ⅹⅹⅹⅹ年ⅹ月ⅹ日公开(或因ⅹ原因,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原告ⅹⅹⅹ及其委托代理人ⅹⅹⅹ、

被告ⅹⅹⅹ及其委托代理人ⅹⅹⅹ、第三人ⅹⅹⅹ及其委托代理人ⅹⅹⅹ到庭参加诉讼。(如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等亦写明;如有不到庭的写“ⅹⅹⅹ经本院合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如有中途退庭的写“ⅹⅹⅹ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经ⅹⅹⅹ申请,本院以(××××)ⅹ字第ⅹ号民事裁定书对ⅹⅹⅹ财产进行了财产保全(管辖权异议、中止审理的情况亦应写明)。经批准本案延长审理期限ⅹ个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概括原告的诉请以及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被告辩称,……(概括被告答辩的主要内容和理由)。 第三人陈述称, ……(概括第三人的意见和理由)。 经过(庭前交换证据)开庭质证,被告、第三人对原告陈述的事实没有异议,本院依法予以确认。(如缺席审理,说明其已放弃答辩和质证的权利)。 本案审理期间,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未能达成调解协议。 根据诉、辩各方的意见,归纳本案争议焦点为:1、……;2、…… 本院认为,……(写明判决理由,一般先认定民事行为的性质及效力,然后围绕争议焦点,逐一阐述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 综上所述,依照……(写明判决所依据的法律条项)的规定,(如经过审判委员会讨论的,还应写明“并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判决如下: ……(写明判决结果)。 ……(写明诉讼费用的分担)。 上述义务,义务人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ⅹ日内履行完毕。逾期

劳动争议二审民事的判决书

劳动争议二审民事的判决书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原审原告)中环清新人工环境工程技术(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华严北里峻峰华亭嘉园A座(住宅)楼9层901室。法定代表人刘见田,董事长。委托代理人卢毅,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董成行,男,1977年6月9日出生,中环清新人工环境工程技术(北京)有限责任公司职员。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刘艳,女,1967年7月28日出生。委托代理人马志良,北京市浩东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徐光军,北京市浩东律师事务所律师。 审理经过 上诉人中环清新人工环境工程技术(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环清新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刘艳劳动争议一案,不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XX)朝民初字第0528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由法官江惠担任审判长,法官邢军、郑慧媛参加的合议庭审理了此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一审原告诉称 中环清新公司在一审中起诉称:刘艳于20XX年8月入职中环清新公司,中环清新公司最多只能给付其1个月的赔偿工资,且刘艳不享受带薪年休假。关于刘艳出具盖公章的离职证明,中环清新公司从未为刘艳出具该证明,根据刘艳的工资打卡记录,刘艳20XX年9月收到中环清新公司的第1笔工资,可以证明刘艳系20XX年8月入职。刘艳离职原因系其多次非法占有公司的账款,故请求法院判令中环清新公司无需支付刘艳:1.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22400元;年未休年休假工资元。 一审被告辩称 刘艳在一审中答辩称:同意仲裁裁决。 一审法院查明 一审法院审理查明:刘艳在中环清新公司从事销售工作,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中环清新公司未为刘艳缴纳社会保险。刘艳工作截止至20XX年4月11日,刘艳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3200元。关于刘艳的入职时间,刘艳提交了一份盖有中环清新公司名称字样公章的离职证明,证明系打印形成,内容显示

法律文书(9种判决书格式)

1.一审公诉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刑事判决书 ×××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2、二审刑事判决书 ××××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二审改判用) (××××)×刑终字第××号原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和因本案所受强制措施情况等,现在何处)。 辩护人……(写明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和职务)。 ××××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写明姓名和案由)一案,于××××年××月××日作出(××××)×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或员)×××出庭支持公诉,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证人×××等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未开庭的改为:“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首先概述原判决的基本内容,其次写明上诉、辩护的主要意见,再次写明检察院在二审中提出的新意见)。 经审理查明,……(写明原判决认定的事实、情节,哪些是正确的或者全部是正确的,通过分析主要证据加以确认;哪些是错误的或全部是错误的,否定的理由有哪些。如果上诉、辩护等对事实、情节提出异议,应予重点分析答复)。 本院认为,……〔根据二审确认的事实、情节和有关法律规定,论证原审被告人是否犯罪,犯什么罪(一案多人的还应分清各被告人的地位、作用和刑事责任),应否从宽或从严处理。指出原判决的定罪量刑哪些正确、哪些错误,或者全部错误。对于上诉、辩护等关于适用法律、定罪量刑方面的意见和理由,应当有分析地表示采纳或者予以批驳〕。依照……(写明判决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写明判决结果。分两种情况: 第一、全部改判的,表述为: “一、撤销××××人民法院(××××)×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

民事上诉状+第二审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民事上诉状 上诉人(原审被告):姓名,性别,年龄,民族,XX市人,XX公司职工,住址:邮编: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 上诉人因X一案,不服XXX人民法院2000年X月X日(2000)民字第X号民事判决,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上诉理由 此致 XX人民法院 附:本上诉状副本X份 上诉人: X年X月X日 XXX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二审维持原判或者改判用) (××××)×民终字第××号上诉人(原审X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 被上诉人(原审X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第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除双方当事人的称谓外,与一审民事判决书样式相同) 上诉人XXX因……(写明案由)一案,不服XXXX人民法院(XXXX)X民初字第XX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写明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等)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未开庭的,写:“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概括写明原审认定的事实和判决结果,简述上诉人提起上诉的请求和主要理由,被上诉人的主要答辩,以及第三人的意见) 经审理查明,……(写明二审认定的事实和证据) 本院认为,……(根据二审查明的事实,针对上诉请求和理由,就原审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是否正确。上诉理由能否成立,上诉请求是否应予支持,以及被上诉人的答辩是否有理等,进行有分析的评论,阐明维持原判或改判的理由)依照……(写明判决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写明判决结果,分四种情况: 第一,维持原判的,写: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第二,全部改判的,写: “一、撤销XXX人民法院(XXXX)X民初字第XX号民事判决; 二、……(写明改判的内容,内容多的可分项书写)” 第三,部分改判的,写: “一、维持XXX人民法院(XXXX)X民初字第XX号民事判决的第X项,即……(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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