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警察法制意识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

增强警察法制意识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

初论人民警察执法规范化建设

初论人民警察执法规范化建设 【摘要】文章从理论与实践上,阐发了警察执法规范化是警务规范建设核心这一基本观点。同时,提出实现警察执法规范化必须明确和完善内部要求,加强外部保障。 【关键词】警察;执法;规范化 警察执法规范化化建设是新时期公安机关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树立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良好形象的重要举措。警察执法规范化化包括执法的规范化、管理的规范化、服务的规范化等方面。 一、内部强警,注重制度建设 (一)警察执法规范化要求做到有章可循,首先要有完善的规章制度 尽管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治进程的推进,国家法律体系日臻完善,公安执法的依据也越来越充分、明确,但是要确保公安机关内部科学、高效运作是远远不够的。对于各个业务部门、某一警种,民警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审批权限、工作时限等等,在法律、法规、规章里是比较零散、不成系统的,有些是很难找到的,这就需要公安机关结合本部门、本警种的实际,在不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的前提下,就上述各方面制定具体的操作性规范,让每一个岗位民警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该怎样做、不该怎样做,做到用制度来管人、管事,为实现公安机关及民警警察执法规范化提供科学、具体、明确的行为准则。 (二)执法要规范,执法主体职能必须合法 主体不合法,往往造成越权执法,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职能不明确,不利于人民群众辨别,就不能做到便民、利民;容易造成部门之间职能交叉或者出现职能真空状态。所谓职能是指人或机构应有的职责、作用或功能的统一体。我国政府机关(包括公安机关)机构改革中提出的“三定”方案,其首要环节就是“定职能”这是因为:1)职能是合理设置或调整公安组织机构的主要依据;2)职能是确定工作责任制的主要内容;3)职能是考核工作的基础。实践证明,公安机关内设机构必须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科学确定职能,明确每个部门、每个岗位做什么、怎么做,理顺内部纵向和横向的关系,减少机构和岗位人员之间职责交叉、推诿扯皮等现象。只有这样,才能形成科学合理、职责清楚、高效运作的公安工作机制。具体来说,科学合理,即合理设置机构,做到上下、左右、数量、质量的合理配置;职责清楚,即工作职能和管辖范围等方面责任明确;高效运作,就是依据其职能职责高效率地开展工作。 (三)职责和权力相统一,做到权责相当、权责一致 这是一个系统,一个单位确保廉正、高效地完成任务的基本要求,是警察执

如何增强法律意识

如何增强法律意识 如何增强法律意识?我们首先应该知道什么是法律意识,法律意识是社会意识的一种形式,它是人们的法律观点和法律情感的总和,其内容包括对法的本质、作用的看法,对现行法律的要求和态度,对法律的评价和解释,对自己权利和义务的认识,对某种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关于法律现象的知识以及法制观念等。我们大学生群体对法、法律或其现象的反应形式,即心理、知识、观点和思想,包括对法律的情感、认知、评价和信仰等的内心体验。这种反应和体验是积极的,能动的. 近年来学生犯罪成为人们广泛关注的问题,有沉迷于网络游戏,模拟网络杀人游戏杀人的;还有因为打牌而把舍友都杀了的马加爵;将硫酸泼向熊猫的清华学生刘洋……这许许多多的学生犯罪案例让我们感到触目惊心的同时,也不得不使我们反思,造成这些悲剧的原因是什么?怎么样去提高我们学生的法律意识,避免走入歧途? 作为一名大学生,我不得不反驳一些学校的教学方式,法律课上内容单调,课堂过于单板,老师授课的方式不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另外,法律课的课时相对来说也比较少,要想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很精湛的学到一些有用的法律知识是很不现实的。这就是现在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学习法律知识兴趣不大的一大原因。 如何提高我们的法律意识,我提出我个人的几个观点: 首先,高校要重视对学生法律课的讲授,增加学时,改变传统教学手段和方法。目前我国高校法律课程面临的一个问题是授课课时

少,造成教师为了完成教学计划任务授课时匆忙仓促,讲解不透彻。教师不能仅仅是为了帮助学生应付考试了事,要从根本上让学生明白,学习法律的目的是为了应用于社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基于学校法律课的枯燥无味,我们很有必要进行课程教学改革。也就是说为了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教师在教学手段上应该采用案例教学法,运用身边发生的法律时事进行讲解,这样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使得理论联系了实际,在课堂上让学生就案例分析,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另外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以请办案人员进行课堂讲法,举办一些法律专题的知识讲座。组织学生模拟法庭办案,让学生从中学习知识等等。其实,在教学手段和方法上是有很多选择的,关键是要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其次,学校要为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创造氛围,为学生提高法律意识提供更多的机会。学校要尽量多地举办一些法律专题的知识讲座和宣传活动,将娱乐和学习相结合在一起通过一些趣味性较浓的活动,让学生在娱乐过程中了解和学习法律知识,提高学生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兴趣。 第三,关注学生的心理需求,做好对学生的心理辅导,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大学生违法犯罪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法律知识的缺失,但是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学生的心理素质不过硬。大学生正处于一个世界观和人生观逐步成型的时期,在这个时期,面临着学习、恋爱和就业等众多的心理压力,一旦处理不当的话很容易就会越过法律的束缚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规范执法心得体会

规范执法心得体会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文明的不断进步,“老爷升堂”式的执法方式已经被永远地抛在历史的记忆中,成为现代影视业赚取票房的资料。从十八世纪法国大革命提出“天赋人权”开始,所有没有人格的“臣民”的心已经被“人权”照得通红通红!“国家权力为公民的权利而存在”应运而生。我们的政权为人民的权利而存在应运而生,我们的党代表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但不容回避的是,在基层,我们的队伍依然存在粗暴执法、野蛮执法的现象。极个别同志在执法过程中,唯恐别人轻视了自己,怠慢了自己,说起话来霸气十足,惟我独尊,干起事来不讲原则,刚愎自用。不是摆官相,拉官腔,一说、二吓、三罚款,就是有利于缓解矛盾的话不说,有利于文明执法的事不做,寒凄凄,冷冰冰,一副官差作风。长此以往,结果僵化了关系,伤害了感情,背离了人心,损害了部门形象。更有甚者,借民之权,执法治民,愚弄百姓,深深刺痛了群众的心灵。与此种种,究其根本,还是我们有些同志的“官老爷作风”在作崇,他们缺乏谋利于民、服务于民、怀柔民-意的亲民之心,缺乏那份沉甸甸的、关爱民众的、朴素真挚的为民之情。 我在基层工作生活了两年有余,亲身的经历深深的触动着我。记得一次执法过程中,由于我的同事执法口气过于严厉,处罚幅度过大,在管理相对人的百般哀求下,未作好耐心细致地解释工作,生、

冷、硬并存,迫使五十余岁的老人跪在我们的脚下。过后,大家未作深刻地反思,反将这些作为茶余饭后的笑柄。还有一次,我们进村执法时,村口卫生所的村医早早看见了我们,弃门而逃,消失在地头田间,结果,村里所有的卫生所当天都关了门,我们扑了一场空。过后,大家自嘲地说:我们真是鬼子进了村。类似的场景不胜枚举。是呀,由于我们没有摆正自己的位置,没有把管理相对人当朋友、当亲人,没有怀着真挚朴素的感情去执法,所以得不到他人应有的理解与配合,得不到社会的认可与支持。虽然事过境迁,但这些仍发人深思。 我们的团队在摸索中前行,在挫折中磨砺,在总结中成熟。通过建局4年多来的锤炼,我们大部分同志仍然保持着优良的品格,拥有优秀的人格魅力和从政内涵,他们视群众为自己的衣食父母,他们视群众为自己的亲人、朋友,以血浓于水的感情“执法为民”,真正当好人民的公仆。 在我的身边,有这样一群年轻的同事,自打他们走上药监岗位的那一天起,就在平凡的工作中默默无闻地奉行着“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准则。这就是新时代的人民公仆,我们的好同事,他们以实际行动向群众诠释了一个药监卫士的真正内涵!他们以实际行动践行了我们党“三个代表”的崇高思想!真正的药监人就是这样,始终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在工作中默默实践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誓言! 不久前,我去外地出差,听到这样一个故事:渭南市华阴县某村一位老村医郭老汉因年世过高死亡,清贫的家中留下六十余岁的老

执法规范化心得体会_心得体会

执法规范化心得体会 本文是关于心得体会的执法规范化心得体会,感谢您的阅读! 执法规范化心得体会(一) 为进一步抓好规范化管理年活动,我所于4月召开了规范化管理年活动研讨会,提出了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来全面推进规范化管理年活动。 一、抓规范化管理年活动思想教育。正确的执法思想是加强规范化管理年活动的重要保证,是做好执法工作的前提。没有正确的执法理念,再好的制度也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针对部分民警还存在着执法不严格、不文明和不作为、乱作为等影响执法公信力现象,执法思想、执法理念不正确是根本原因。新时期、新形势下,必须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活动,通过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每一个民警都要清楚“权从何来”、“为谁执法”、“如何规范”等问题,切实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根基,真正做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实现劳教工作规范化管理年活动的目标。 二、抓规范化管理年活动主体建设。执法主体合格是执法规范化、职业化、专业化的保证,也是执法队伍建设的基础。 1、是以规范化管理年活动年为契机,进一步规范我所民警管理。 2、是进一步规范我所各项规章制度,使我所规范化管理年活动有章可循。 3、是应深入执法,抓好民警培训,切实做好民警执法教育。 三、抓执法制度建设。劳教执法工作纳入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严格制定奖惩措施,才能确保严格、公正、文明、理性执法,使广大民警养成规范执法的习惯。抓好执法质量考评工作,明确执法质量考评的标准、考评范围、质量界定、结果运用等问题,将日常考评与季考评、年考评结合,将实地检查与往上考评相结合,将规范化管理同执法民警自身利益的捆绑和统一。 总之,自开展规范化管理年活动以来,我所始终把转变民警作风、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工作效能作为开展规范管理年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完善措施抓落实,取得了显著成效。 执法规范化心得体会(二) 为了进一步加强司法警察作风建设,提高司法警察执法能力和执法公信力,根据上级法院关于开展司法警察执法规范化活动的通知精神的要求和省高院的

执法规范化心得体会

执法规范化心得体会 为进一步抓好规范化管理年活动,我所于月召开了规范化管理年活动研讨会,提出了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来全面推进规范化管理年活动。 一、抓规范化管理年活动思想教育。正确的执法思想是加强规范化管理年活动的重要保证,是做好执法工作的前提。没有正确的执法理念,再好的制度也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针对部分民警还存在着执法不严格、不文明和不作为、乱作为等影响执法公信力现象,执法思想、执法理念不正确是根本原因。新时期、新形势下,必须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活动,通过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每一个民警都要清楚“权从何来”、“为谁执法”、“如何规范”等问题,切实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根基,真正做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实现劳教工作规范化管理年活动的目标。 二、抓规范化管理年活动主体建设。执法主体合格是执法规范化、职业化、专业化的保证,也是执法队伍建设的基础。 1、是以规范化管理年活动年为契机,进一步规范我所民警管理。 2、是进一步规范我所各项规章制度,使我所规范化管理年活动有章可循。 3、是应深入执法,抓好民警培训,切实做好民警执法教育。 三、抓执法制度建设。劳教执法工作纳入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严格制定奖惩措施,才能确保严格、公正、文明、理性执法,使广大民警养成规范执法的习惯。抓好执法质量考评工作,明确执法质量考评的标准、考评范围、质量界定、结果运用等问题,将日常考评与季考评、年考评结合,将实地检查与往上考评相结合,将规范化管理同执法民警自身利益的捆绑和统一。 总之,自开展规范化管理年活动以来,我所始终把转变民警作风、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工作效能作为开展规范管理年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完善措施抓落实,取得了显著成效。

公安局执法规范化建设经验发言材料

公安局执法规范化建设经验发言材料 公安局执法规范化建设汇报材料 科学布局统筹谋划求真务实 努力打造一支老百姓爱戴的公安执法队伍 ——XX县公安局执法规范化建设汇报材料 近年来,XX县公安局视执法规范化建设为推进公安工作发展的生命线,务实执法制度建设,完善执法教育培训,强化执法质量考核,以“大接访”、“大练兵”、“大走访”、“法制理念教育”、“三基工程建设”、“三项建设”“公正廉洁执法”等专项活动为载体,不断强化执法思想、制度和主体建设,全面推进县局执法规范化建设,切实提高了全局民警的整体执法质量和服务群众的水平。实现了连续五年全市执法质量考评为优秀、连续五年获得全省执法质量考评优秀;连续6年实现了无败诉、无国家赔偿、无冤假错案;公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维持率为100%;XX年4月被省厅确定为“全省监管中心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同年10月被公安部命名为“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通过全局民警认真履职尽责,务实工作,群众安全感测评连续3年位居全市第一,

满意率达到98%,为构建平安和谐幸福XX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四个到位”全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思想认识到位。以“忠诚、专业、服务、奉献”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教育为主线,强化队伍职业道德建设;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抓手,强化公开、公平、公正意识建设;以“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为载体,强化亲民、爱民、为民思想建设;以“制度化、规范化、人性化”工作为基础,谋求执法工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同时,从内部发动,抓学习、领会精神,抓宣传、营造氛围,抓讨论、逐步深化,唱响“执法工作是公安工作生命线”的主旋律;从外部协调,纵向沟通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积极汇报执法工作的困难和问题,谋求重视、关心、支持,横向沟通检、法、司,定期召开协调联席会议,寻求共识、形成合力;强社会联动,公开警务,力推综治,形成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社会合力,推进了执法规范化建设整体上新台阶。 ——组织领导到位。为切实落实执法规范化建设,局党委高度重视,将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任务分解细化,明确了具体环节、步骤、任务、时间和要求;确

提高法治意识,增强法律素养

提高法治意识,增强法律素养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绘就了全面依法治国新蓝图,为法治中国建设标定了新的里程碑。全面依法治国,要求作为新时期青少年、未来社会公民的我们将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观念贯彻落实到我们的意识深处,积极参与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来。 我们的生活与法律息息相关,法律保障了我们每个人的基本权利。在初中政治课堂上,我们就已经了解并且初步学习了我国的宪法和一些与我们密切相关的基本法律。但这些是远远不够的,已经成为一名高中生的我们应该对自己有更高的要求,即更加深入地学习法律知识,学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 首先,我们从与生活联系最为紧密的经济方面说起。近年来,“消费者维权”已然成为了一个热词,越来越多地受到人们的关注。究其原因,是人们的权利意识逐渐增强,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了“消费者维权”中来,使这个队伍日趋壮大。虽然如此,但是消费者知道要维权却不知怎样维权的现象依然屡见不鲜。鉴于此,我们至少应该做到了解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的法律知识,在自己的消费者权益受到侵犯时,不要一味忍气吞声,而是积极运用所学法律知识保护自己。 其次,我想谈谈我们在时常接触到的网络中需要注意的一个问题:不传谣,不造谣,自觉维护健康稳定的网络环境。其实我们对造谣事件一点儿都不陌生,电视、报纸的新闻报道上时常会提到一些网络造谣事件。在浏览网页的过程中,我们会接触到大量良莠不齐的信息。如果我们不对自己所接触到的信息进行一定的判断识别,就有可能误信甚至误传谣言。而这样带来的后果不仅仅止于助长传谣者的气焰,让谣言在网络空间里继续肆无忌惮地流窜,甚至有可能在无意间给国家造成巨大损失。这些结果都是我们无法想象的。因此,我们应当谨慎甄别网络信息,不轻易传播网络上未经核实的信息。这不仅是为维护网络环境出了一份绵薄之力,而且是为自己穿上了一层保护服,避免自己在无意中成为造谣者利用的工具,为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最后,作为一名学生,我想我还得说说和我们密切相关的文化方面的事。目前看来,人们对文化生活的要求越来越高,看电视、读书、读报、看电影等等活动,已经很是普及了。然而,伴随着文化事业的蓬勃发展,各种侵权行为也纷至沓来。这就要求我们在积极维护自身文化方面权利的同时,也自觉参与到打击侵权行为中来。这其实不难,诸如不买盗版书、不看未经授权的网站上提供的电影此类的行为就是在打击侵权行为。 作为新时代的高中生,我们理应提高法治意识,增强法律素养,自觉主动地参与到祖国的法治建设中去。

规范执法行为心得体会范文两篇

规范执法行为心得体会范文两篇 规范执法行为心得体会范文两篇 篇一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职责就是依法处理交通违法、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安全畅通,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是一支党领导下执行交通管理任务的行政执法力量,在执法工作中必须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意识,让人民群众满意,就必须进一步规范公安交通管理执法行为,才能确保我们正确行使执法权。大队根据支队专项整改活动精神,为了规范民警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全面开展执法质量整改活动。就当前交警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何端正执法思想以及提高执法水平,本人在此项活动中体会到以下几点: 一、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整改活动是规范当前交警工作的需要 交警部门是以行政执法为主,兼有部分刑事司法权的执法单位。交警最广泛的执法活动,属于行政执法范畴。而当前交警执法从总体上存在着“三重三轻”的倾向。即:重行政权,轻公民权;重权力的施行,轻权力的制约;重实体法,轻程序法。具体表现在以上几个方面: 1、单纯追求经济利益,在一些事故案件的处理上以罚代刑,降格处理,影响了法律的严肃性。 2、少数民警办案中随心所欲,甚至办人情案。 3、事故案卷不规范,材料不全。 4、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依然存在。 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除客观因素外,内部执法机制不健全,执法监督检查不力,也是一个重要原因。这些问题不解决,公安机关交警部门的公信度就会受到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对我们的支持度将会打折扣。对此我个人认为,开展此项专项整改活动,正是适应当前交通管理工作的迫切需要,是一项适合民心、民意的长久工程。 二、进一步提高认识,把端正执法思想加强交通管理工作和交警队伍建设的战略措施来抓 党的十六大确立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治国方略。交警做为公安机

对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几点思考

对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几点思考 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期公安法制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它不仅是公安队伍建设的需要,也是公安机关树立良好形象,密切警民关系的需要,更是时代发展的要求。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涉及内容多、工作量大,是一项庞大、繁杂的系统工程。规范什么?怎么规范?由谁来规范?规范到 什么程度?如何评估?怎样才能保障执法规范化以及出现违规行为后怎么办等等,都需要加以明确。按照公安部《关于加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的要求,结合当前实际,就如何开展好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笔者尝试谈一点自已的看法。 一、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的范围 进一步推进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首先要搞清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范围,也就是解决“规范什么”这个问题。公安部《关于加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要把公安执法工作全部纳入法制化、程序化、规范化的轨道。因此,必须从根本上弄清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所涉及到的要素及要求。 (一)明确执法主体,实行办案民警资格认定制度。执法主体合格是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前提和保证,只有主体合格了,规范执法才有基础,否则,无从谈起。从实际情况看,执法主体建设还不容乐观,协勤、协警参与执法、参与办案,由于素质不一,管理又不到位,难免引发一些执法问题。有的协勤、协警抓赌、抓嫖;有的交警招聘的协警人员,由于素质不高,业务不熟悉与被纠章人员发生纠纷;有的协勤、协警人员在看管被审查人员时,由于不负责导致被审查人逃跑、自杀;甚至有的工勤人员由于参与看守所执法,与在押女犯罪嫌疑人发生性关系等情况都有出现和发生。这些问题的发生,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执法主体不合格。因此,必须对那些在执法岗位的工勤、协警、协勤、联防队员等“二警察”加以清理,在清理的基础上加以规范,在规范的基础上加强管理。同时,在明确执法主体的基础上,实行办案民警资格认定制度。《人民警察法》规定,凡正式人民警察均有执法权,但有权执法不等于有资格办案。从现有情况来看,与法、检相比,公安机关民警的办案资格门槛较低。一些刚毕业的学生和军转干部刚接触公安工作就被安排办案,法制培训和相关办案经验的匮乏,直接导致办案能力较弱,办案质量较低。因此提升执法水平、提高案件质量,应实行办案民警资格认定制度。这一制度应在限定范围、严格标准、上岗必考、离岗失效、优胜劣汰的原则下进行。限定范围,即不是要求公安机关内部民警都具有执法办案资格,如指挥、政工、装财等部门的民警;严格标准,即在公安部未进行统一考试前,我省可先行一步,对办案民警进行考试和资格认定;上岗必考,即从事执法办案岗位的民警上岗前必须参加考试,才能取得相应资格;离岗失效,即民警不在执法办案岗位了,可保留一年的办案资格,一年后仍不在执法办案岗位即取销相应资格;优胜劣汰,即执法办案资格不是一劳永逸的,也要定期考核,在严把“进口”同时,对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敞开出口”,随时调离执法办案岗位。

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存在问题与对策分析

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存在问题与对策分析 一、当前公安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 从多年公安执法实践来看,我市总的形势是好的,但从局部来讲问题仍然不少,特别是执法不规范的问题在一些方面还比较突出,严重影响了公安机关的执法形象。 一是受理立案不规范。受工作考评等因素的影响,一些公安机关和民警不依法及时受理群众报案,行政案件该受理不受理,刑事案件该立案不立案,不破不立、破了也不立的情况大量存在。 二是调查取证不规范。调查取证不规范是影响办案质量的最主要原因。从历年执法质量考评和案件抽评情况来看,多数不规范的案件中均能反映出民警重口供、轻物证,重实体、轻程序,重破案、轻办案,重有罪证据、轻无罪证据的思想,办案民警该履行的程序不履行,该调取的证据不调取。在市局对2010年上半年全部27起命案卷宗考评中,最高分97分,最低分60分,80分以下的10起,占总数37% ,主要原因是现场证据收集、提取、固定、保管不规范,应当查证的事实、情节没有查证或查清,应当提取、扣押、送检物证、痕迹而没有提取、扣押、送检。同时,取证不规范问题也反映在行政案件中, 2009年至今年6月,全市公安机关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66 起,撤销8起,全部是因为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三是量裁处理不规范。从近年来行政案件集中抽评情况来看,滥用自由裁量权、同事不同罚在行政执法中相当普遍,在量罚过程中存在很大的随意性,多数公安机关未考虑同类案件处理的平衡性,处罚的随意性很大,在同一地区、同类案件中,难以找出一个量裁的基准,导致处罚结果与违法的情节、后果严重不相符。执法结果不公正既是群众反映最大的问题,也是影响法律严肃性和执法公信力的最主要原因。一些派出所为完成指标,把本应由派出所裁决的案件上升为公安局裁决的案件,人为提高处罚标准,造成执法不公,侵害被处罚人的权益。 四是服务管理不规范。从服务和管理方面的情况来看,主要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第一是窗口单位“四难”问题未得到根本解决,尤其是办事程序烦琐、办事时间拖沓,群众对“事难办”的反映仍然很大。据林州市公安局调查,在办理“二代证”过程中,一些急于外出务工的群众为尽快办理身份证,步行数十里山路赶到派出所排队等候,可照完相、填完表后,拿到身份证往往还要等上几个月。第二是监督检查不规范,各个行政管理部门在治安巡查、监督检查过程中,还存在态度粗暴、方法简单等问题,执法扰民现象在一些地方还比较突出。 从调研情况来看,上述“四个不规范”在各级公安机关中具有一定的普遍性,是执法规范化建设中需要着力整改和规范的重点。 二、公安机关执法中问题的原因分析 经过多年教育培训、整改规范,全市公安民警的执法观念有了很大改变,执法素质有了很大改善,执法形象有了很大改观,但当前公安机关执法活动中还存在的诸多不规范,充分说明教育培训、整改规范还不够到位。从对部分县区和局机关各警种的情况分析来看,尽管不同地区、不同个体产生执法问题的原因各异,但总体上可以从内部原因和外部原因两个方面加以剖析。 内在原因。主要是执法者个体的原因,即“人”的问题,主要是公安机关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民警的观念、素质和责任心问题。一是执法观念不强。“二十公”和《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提出了“执法为民”的执法指导思想,但执法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充分说明,在一些公安机关领导和民警中,“执法为民”思想还未真正入脑入心、落地生根,还仅仅停留在口号上、纸面上,未真正见诸行动、付之实践。在调研过程中,各地公安机关普遍认为,多数执法部门和民警执法办案只是为了完成工作考评,完成工作任务,自身利益考虑较多,群众感受考虑得少。二是执法能力不强。一些公安民警主动学习不够、接受培训不够,该掌握的法律知识未掌握,该具备的执法意识不具备,凭习惯办事、凭情绪办案等情况时有发生,不会办案、不会取证,不会做群众工作,较低的执法能力与较高的执法要求之间的矛盾还比较突出。从近年来的案件抽评情况来看,一些民警连最简单的笔录都不会作,该问的不问,该记的不记,错漏百

增强法律意识的演讲稿

增强法律意识的演讲稿 法律和我们生活息息相关,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离不开它的束缚。有了法律,社会才有和平和秩序。品才网整理了法律意识的演讲稿,欢迎大家阅读。 增强法律意识的演讲稿学法用法,从我做起 同志们: 大家好!今天很高兴能在这里与大家共同探讨普法工作的重大意义。我演讲的题目是:“学法用法,从我做起”。 谈到法律,我想大家都不会陌生,或多或少的对它都有一定的了解。21世纪是一个法制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无法正常的运行。也许有些人对此会不以为然,认为人应该拥有自由,而自由是由自己来决定的。可是大家有没有想过,在一个有规则、有规矩的社会中生活,你能不顾一切地去追求这样的自由吗?当然不能!做为一个社会人,你不能完全以自我为中心,不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因为在这个社会里,并不是只有你一个人,我们所拥有的自由是在法律约束下的自由,如果没有法律,或者不遵守法律,那么我们也不会拥有自由。法律和我们生活息息相关,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离不开它的束缚。有了法律,社会才有和平和秩序,否则我们将生活在一个混乱的世界,想象一下就知道那是一件多么可怕和痛苦的事情啊!既然法律是如此的

重要,那我们就应该要遵守法律,遵守规则。 我想通过这么一说,大家都了解了守法的重要性了,那接下来就应该要学法了。我们中国有句古话叫“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就是告诉我们凡事要讲道理,如果我们人人不讲理,那我们的国家将是怎样一副场面,这个国家怎能还称其为一个国家呢?所以我们一定要培养法律意识,提高我们的法律素质,这是非常有必要的。这就需要我们不但要好好学习它,还要合理的运用,才能更好的遵纪守法,维护自身的利益。 新中国成立以来,一直朝着建设民主法治国家的方向在努力。国家一直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地在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教育公民自觉守法,并且学会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而对于执法机关,普法的意义则在于能促使执法者更公平、更公正、更合法的行使自己的工作职能,惩治违法犯罪份子,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多年来,我们的普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就好像电影《秋菊打官司》里的秋菊一样,有很多原来对法律一无所知的人,如今都能运用法律来寻求一个说法。随着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在全国范围内深入的开展,使得人民群众逐渐接受了法律意识的培养,并自觉自愿地运用法律。我作为一名社区工作者,并且从事着基层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我没有什么更好的心得,我想普法宣传教育之所以取得这样的成效,

规范文明执法心得

心得体会 -规范文明执法专项教育活动 --马超 规范文明执法是每一名执法工作者的基本职责。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依法治国方略的全面推行,在监狱戒毒场所民警队伍中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的问题时有发生。这些问题的发生,与党和人民群众的要求格格不入,同法律法规的规定有一定的差距,严重影响着整个司法戒毒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如何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保证执法规范文明公正是摆在当前监狱戒毒场所面前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 的任务。本次专项活动的开展是十分及时的,通过近期专项教育活动的开展,各民警同志对本次活动产生了积极的评价。 深刻认识坚持本次专项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一、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二、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举措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是行政执法工作最重要的价值追求所在。 正确的行动离不开正确认识的指导,文明执法也是如此。当前,影响戒毒工作中执法失范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相当一些民警的头脑中要么公正认识淡漠,要么没有牢固树立正确的公正观念,要么没有充分认识到规范文明执法对当前戒毒工作的的重要性

和严峻性。因此,切实保障和提高民警正确履行职责,维护执法公正,就必须不断强化和巩固广大民警的认识,以正确的认识有效指导执法工作。 广大民警必须树立法律至上的观念,坚持对法律负责与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的一致性,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执法质量。坚决杜绝发生违法违规使用警械具的情况。要从最基本的环节最细微的地方作起,切实作到在所有的工作和执法行为上充分体现公平和正义。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畏权贵、刚正不阿,秉公执法、廉洁奉公,努力做到不枉不纵,既不滥用职权、超越职权,也不能消极不作为,努力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严格执法是文明执法的前提和基础。严格执法不代表执法就要动粗,而是指在执法过程中,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的指导思想、方针、原则、标准和程序,正确地运用法律,保障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离开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就成了无本之木、无源之水。 文明执法是严格执法的表现形式。强调文明执法并不等于放弃严格执法,相反,正确使用好强制手段,保证戒毒执法活动顺利进行,以达到文明执法所追求的目标。因此,严格执法必须与文明执法相结合,增强民警的法制观念,进而形成良好执法氛围。本次活动的开展增强了民警的文明执法意识,对戒毒工作有效开展奠定了基础。

执法规范心得体会

执法规范心得体会 篇一:执法规范化心得体会 执法规范化心得体会 为进一步抓好规范化管理年活动,我所于月召开了规范化管理年活动研讨会,提出了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来全面推进规范化管理年活动。 一、抓规范化管理年活动思想教育。正确的执法思想是加强规范化管理年活动的重要保证,是做好执法工作的前提。没有正确的执法理念,再好的制度也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针对部分民警还存在着执法不严格、不文明和不作为、乱作为等影响执法公信力现象,执法思想、执法理念不正确是根本原因。新时期、新形势下,必须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活动,通过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每一个民警都要清楚“权从何来”、“为谁执法”、“如何规范”等问题,切实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根基,真正做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实现劳教工作规范化管理年活动的目标。 二、抓规范化管理年活动主体建设。执法主体合格是执法规范化、职业化、专业化的保证,也是执法队伍建设的基础。 1、是以规范化管理年活动年为契机,进一步规范我所民警管理。

2、是进一步规范我所各项规章制度,使我所规范化管理年活动有章可循。 3、是应深入执法,抓好民警培训,切实做好民警执法教育。 三、抓执法制度建设。劳教执法工作纳入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严格制定奖惩措施,才能确保严格、公正、文明、理性执法,使广大民警养成规范执法的习惯。抓好执法质量考评工作,明确执法质量考评的标准、考评范围、质量界定、结果运用等问题,将日常考评与季考评、年考评结合,将实地检查与往上考评相结合,将规范化管理同执法民警自身利益的捆绑和统一。总之,自开展规范化管理年活动以来,我所始终把转变民警作风、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工作效能作为开展规范管理年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完善措施抓落实,取得了显著成效。 篇二:规范执法心得体会 规范执法心得体会 心得体会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文明的不断进步,“老爷升堂”式的执法方式已经被永远地抛在历史的记忆中,成为现代影视业赚取票房的资料。从十八世纪法国大革命提出“天赋人权”开始,所有没有人格的“臣民”的心已经被“人权”照得通红通红!“国家权力为公民的权利而存在”应运而生。

法律视角下的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_姚占军

【基金项目】本文是由程华主持的公安部公安理论及软科学研究项目“公安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与司法审查”(项目合同编号:2007L L Y J G A D X 071)的阶段性成果,属于该项目的基础理论研究部分。 【作者简介】姚占军,男,河南省公安厅法制处副处长;程华(1971— ),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律系副教授,法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主要从事宪法学、公安执法理论方面的研究。 2009年第1期N o .12009 J o u r n a l o f C h i n e s e P e o p l e s P u b l i c S e c u r i t y U n i v e r s i t y(S o c i a l S c i e n c e s E d i t i o n ) 总第137期S u m 137 法律视角下的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 姚占军1 ,程 华 2 (1.河南省公安厅,河南 郑州 450003;2.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 100038) 【摘 要】 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当前公安机关在执法实践中的制度建设的工作重心,但其现状不容乐观,根本原因是没有充分认识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现实阻力和理论上的认识误区。因此,应当以 法律思维方式作为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指导原则,并在具体实施中予以贯彻。法律思维方式视野下的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必将提出与之相适应的内涵、标志和基本要素。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有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中存在逻辑关系混乱和责任不明确的情况,以及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的情况依然存在。应当进一步明确公安执法规范化制度建设和效果评估机制的基本原则。 【关键词】 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法律思维;基本原则 【中图分类号】D 922.1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140(2009)01-0091-06 多年以来,各级公安机关都在强调执法规范化建设。毋庸置疑,公安执法规范化是公安队伍建设和公安日常工作显著进步的标志,既是时代发展之要求,又符合中国法制现代化进程的大趋势。但是,关于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内涵、标准、规则以及如何实施,目前还没有一个权威性的界定和释义。本文拟从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现状谈起,站在法律的视角下以法律的思维方式就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内在要素和运作程序谈点浅显的看法,以期对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有所助益。 一、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现状 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当前公安机关在执法实践中的工作重心和理论上的热点话题,上至公安机关最高领导,下至各区、县级公安机关甚至基 层单位的科、所、队都在参与讨论的问题,有相当多的公安执法单位还根据上级机关的整体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出了各式各样的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从实施规模和参与人数上看,绝大多数警察是踊跃参与的;但从实施最终效果来看,大多数的参与者都是各自为战,缺乏统一的操作规范和指导原则,并且大都停留在口号上的、文件上的层面上;从实施内容来看,这些规范化建设规划和方案虽涉及目标、内容、步骤、方法和途径,但对执法规范化建设最为核心的问题即有针对性的指导原则和标准化问题很少涉及。与此同时,对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内涵的界定和外延的确定等基础性理论问题的理解还存在重大分歧。在相当一部分公安机关领 导的潜意识中,认为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只要有文件、有规划、有方案就行了,很少考虑规范化建设的具体操作程序和实际效果。更为普遍的现象是, · 91·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增强法制意识 做守法公民

增强法制意识做守法公民 张雪志 尊敬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就一直是普法工作的重点内容。当前,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各种思潮的涌现,在国家的经济建设日新月异的同时,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也在渐渐地侵入了我们的身边。你们是否能在这场信息狂潮中将正确与谬误分辨清楚?或许你们中的很多人在扪心自问后将遗憾地回答:不能。 近年来表少年犯罪的案件却在不断增加,有多少青少年犯罪就有多少家庭的悲剧在上演! 从很多案例中可以总结出,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有: 1、自控能力差,表现在暴躁、易怒、过份倔强,老师讲的不听、很烦躁,对着干。在现在这个年龄段,同学们都喜欢用自己的思一套思维模式处理问题,将家长、老师、学校排除在外。自认为这样就叫做“成熟”!但因为年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还很稚嫩,可能会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为违法或犯罪的行为打开了大门。 2.江湖义气

江湖义气通常以老乡,寝室、班级为背景,形成团体互相支援,把一些本来不大的矛盾扩大化,从而与别的同学斗殴,情节严重的还去冲击老师。有的女同学出现矛盾就叫男同学帮忙,男同学就叫社会青年来帮忙,事情越搞越大,越搞越黑。 同学们,让我们先来看看这个发生在我们身边的、血淋淋的案例吧。黄某曾是一名来自重点中学的学生,个性外向,擅长体育,也颇有领导能力。但他并没有把自己的优点用在创造佳绩或团结同学上,而是搞出了一个“二十一兄弟”的组织。黄某成了“老大”,觉得自己威风八面,连上学都要带着一帮“小弟”。2008年,黄某因为一些言语纠纷,和几个社会青年发生了冲突,很快吵架就升级成了斗殴。这场打斗的结果当然是惨重的——黄某手持木棍,一通乱打,将对方一个名叫李某的青年打成重伤,还没等送到医院,就结束了年轻的生命。黄某就这样成了一个杀人犯,在逃亡了短短一个星期后,还是被公安机关逮捕了。在狱中,他流着眼泪写下长达数万字的“悔过书”,在悔过书的最后,他这样写道:“尊敬的法官,此时此刻我多想回到学校去继续我的学业,能给我这次重新做人的机会吗?”但法不容情,黄某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他再也没能重新走回那熟悉的教室。“江湖义气”就这样毁了一个少年,让他从前途无限的优等生变成了锒铛铁狱中的重刑犯。这难道不发人深省吗? 同学们,我想你们都知道,人生最大的痛苦和悲哀莫过于失去自由。黄某也曾有过美好的学生时代,也不是生来就是坏孩子,也曾是优秀的好

增强法律意识弘扬法治精神

增强法律意识弘扬法治精神 增强法律意识弘扬法治精神 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发展,法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一个国家的法律体制完善与否也日益成为衡量这个国家现代化程度高低的标志。我国法律法规也日趋完善,只要留意不难发现我们身边无处不存在法律的气息。《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法》、《教师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现代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作为一名中学生应该学法、懂法、守法。 然而,根据管家有关数据表明:我国青少年犯罪率呈大幅度增长趋势,可见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制观念对我们来说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青少年违法犯罪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法律意识淡薄、受社会不良习气的影响。比如在社会不讲社会公德,惹事生非、打架斗

殴、偷窃敲诈。在学校不遵守中学生守则、违反校纪校规。这些青少年学生虽然也知道自己所作所为是违法违纪的,但他们无法真心地体会到事态的严重性。因此校园中违纪的现象屡见不鲜。有的同学认为违纪与违法是两码事,违反校规校纪大不了被老师批评,没什么大不了的,殊不知习惯成自然,违纪就会逐步成违法,以后到社会就有可能作为法的事。有

的同学认为如今是追求个性化的社会,如果被学校这个规那个矩束缚,不利于自己发展,作了违纪的事才能体现自己的潇洒,但是,设想一下,如果学校没有了校规校纪,那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如何保障?一个从小没有遵纪守法的意识与习惯的人,长大了很难说他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 遵纪守法是一种被人们公认的美德。国有国法, 家有家规,校有校纪,遵纪是守法的基础,青少 年时代是处在长身体、长知识的黄金时代,我们 青少年学生要认真学习《中学生守则》、遵守校 纪校规,遵纪守法,严以律己,从小事做起,从 自己做起,自强、自尊、自重、自爱,争当一个 文明的新时代青少年。 大学生既要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也应 具备相应的法律素质。当代大学生应了解社会主 义法律内涵、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社会主义法律 的运行;确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观念、权利义务 观念、新的国家安全观;掌握国家安全法律知识, 加强法律修养,不断提升自己的思想道德素质和 法律素质,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合格公民。

浅谈如何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

浅谈如何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 公安机关的基本活动是执法活动,公安民警的基本行为是执法行为。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切实提高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是增强公安机关执行力和公信力、树立公安民警良好形象的根本保障,是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关键环节,也是促进“平安增城”建设的重要举措。如何加强队伍执法的规范化建设,对增强执勤民警的综合执法素质、提高队伍整体战斗力、提升民警在群众中的地位有着重要意义。下面就基层派出所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谈一谈自己的看法,以供探讨。 一、目前队伍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经过组织培训和民警自身努力,现在基层派出所民警的执法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执法质量不高,存在随意性。执勤民警执法程序不规范,法律文书存在漏写、错写等现象,只要有人讲人情,就减轻处罚,削弱了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性;部分民警说教能力差,对一些法律解释的逻辑思维能力较差,讲话用语不文明,业务知识水平不高;个别案件处理民警缺乏证据意识,不及时收集物证和制作询问笔录,导致丢失有效证据,造成当事人对执法工作产生了怀疑,心理上增加负担。 二是执法不文明规范,为民服务观念不牢。个别执勤民警处理案件方式简单,往往以管人者自居,对违法当事人态度冷、躁、硬,存在训斥当事人现象;个别办案民警不会做耐心细致的解释说服工作,有的不履行告知程序,忽视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窗口民警向群众解答问题不热情,回答问题不清楚,给群众造成一种不为民办事的感觉,伤害了警民感情。 三是执法态度差,形象不佳。部分民警不能严格要求自己,在执勤执法中态度粗暴、执法方式简单,以致于民警性情易暴躁成为大多数群众的共识。另外不少执勤民警不注意自身形象,警容风纪不整,而部分机关民警的“冷、硬、横、推”现象也已不是新闻,这些都使民警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大打折扣。二、原因探究 (一)执法环境差、影响大。部分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意识淡薄,对民警执法不理解,致使民警在执勤执法中时有发生妨碍执法案件。有的甚至威胁围攻民警。据不完全统计,今年1至7月份,仅派出所就发生民警被阻碍执法30多起,其中6名嫌疑人因情节恶劣被治安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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