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博物馆章程

民办博物馆章程
民办博物馆章程

民办博物馆章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博物馆的名称是。

第二条本博物馆的性质是。

第三条本博物馆的宗旨与使命是。

第四条本博物馆的业务范围:

(一)藏品收藏:;

(二)陈列展览:;

(三)学术研究:;

(四)社会教育:。

第五条本博物馆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本博物馆的业务主管单位是。

本博物馆按照《博物馆管理办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年度检查。

第六条本博物馆的住所地是。

第七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本章程对博物馆、举办者、理事、监事、馆长、职工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举办者

第八条本博物馆的举办者是。

本博物馆由举办者提供开办藏品:件(套);提供开办资金:元。第九条举办者应当依法办理藏品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并将开办资金足额存入博物馆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第十条博物馆成立后,应当向举办者签发接受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博物馆名称;(二)博物馆成立日期;(三)博物馆注册藏品、资金;(四)举办者的名称、提供的藏品、资金和出资日期;(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博物馆盖章。

第十一条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博物馆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推荐理事和监事人选;

(三)有权查阅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博物馆财务会计报告;

(四)可以依法以举办者名字命名博物馆馆舍。

第十二条举办者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及博物馆章程;

(二)协助理事会足额保障博物馆运营经费;

(三)不得滥用举办者权利损害博物馆法人独立地位和利益;

(四)在博物馆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不得抽回所提供的藏品、资金等资产;(五)不得要求分红。

第三章法人治理

第十三条理事会是本博物馆的决策机构,成员为人。其中代表性社会人士理事不低于理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理事由博物馆举办者(包括出资者)、职工代表(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以及有关单位(业务主管单位)推选产生。

(理事会成员为3-25人的单数;有关单位主要指省级文物行政部门)

第十四条理事每届任期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十五条理事无工作报酬。

第十六条理事应恪尽职守,每年理事会会议出席率不得低于75%。

第十七条理事会行使下列事项的决定权:

(一)修改章程;

(二)博物馆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三)博物馆收藏、展览、科研、教育的方针政策;

(四)增加开办资金的方案;

(五)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六)增加藏品的方案;

(七)处置藏品的方案;

(八)聘任或解聘馆长和其提名聘任或者解聘的本博物馆副馆长及财务负责人;(九)罢免、增补理事;

(十)内部机构的设置;

(十一)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二)从业人员的工资报酬;

(十三)本博物馆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第十八条理事会每年召开次会议〔至少两次〕。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召开理事会会议:

(一)理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1/3以上理事联名提议时。

第十九条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1-2名。理事长、副理事长由理事会以全体理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

第二十条副理事长协助理事长工作,理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理事长指定的副理事长代其行使职权。

第二十一条召开理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10日前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等通知全体理事。理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理事代为出席理事会,委托书必须载明授权范围。

第二十二条理事会会议应由1/2以上的理事出席方可举行。理事会会议实行1人1票制。理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理事的过半数通过。

下列重要事项的决议,须经全体理事的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一)章程的修改;

(二)本博物馆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三)处置藏品;

(四)聘任或解聘博物馆馆长;

(五)罢免、增补理事。

第二十三条理事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应当当场制作会议纪要,并由出席会议的理事审阅、签名。理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

致使本博物馆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理事应当承担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理事可免除责任。

理事会记录由理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

第二十四条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检查理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法律、法规和本博物馆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五条本博物馆设立馆长,馆长对理事会负责,并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博物馆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的决议;

(二)组织实施博物馆年度工作计划;

(三)拟订博物馆内部机构设置的方案;

(四)拟订内部管理制度;

(五)提请聘任或解聘副馆长和财务负责人;

(六)聘任或解聘内设机构负责人,组建高效稳定的员工队伍。

馆长列席理事会会议。

第二十六条本博物馆设立监事会,其成员为人。

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第二十七条监事无工作报酬。

第二十八条监事在举办者(包括出资者)、本博物馆职工或有关单位推荐的人员中产生或更换。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博物馆全体职工推举产生。

理事、馆长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九条监事会或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博物馆财务;

(二)对理事、馆长执行博物馆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博物馆章程或者理事会决议的理事、馆长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理事、馆长的行为损害博物馆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理事会会议,在理事长不履行本章程规定时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

(五)向理事会会议提出提案。

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

第三十条监事会会议实行1人1票制。监事会决议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为有效。

第三十一条本博物馆的法定代表人为。

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担任因违法被撤销登记的民办博物馆的法定代表人,自该博物馆被撤销登记之日起未逾3年的;

(三)非中国内地居民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条本博物馆根据业务建设、管理运行需要设置内部机构,内部机构的名称及其职能如下:

(一)。职能:;

(二)。职能:;

(三)。职能:。

第三十四条本博物馆设置学术委员会作为业务咨询指导机构,学术委员会委员由理事会聘任。除本馆专家外,应不断扩大学术委员会馆外专家比例。

第三十五条学术委员会主要行使以下职责:

(一)指导本馆业务工作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的拟定;

(二)指导重要藏品征集、借用;

(三)指导重要陈列展览举办和引进;

(四)指导藏品处置意见的拟定;

(五)指导重点课题研究及成果推广。

第三十六条本博物馆根据业务建设、管理运行需要选聘专业工作人员和招募义务工作人员。

本博物馆劳动用工、社会保险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本博物馆理事、监事、馆长、专业工作人员,以及义务工作人员,不得从事违背博物馆行业道德规范的任何活动。

第四章藏品管理

第三十八条本博物馆为践行博物馆使命和服务于观众,以有限收藏为原则,制定收藏政策、标准和规划并向社会公告,健全具有自身特色的藏品体系。

所征集藏品的主要类别如下:

(一);

(二);

(三)。

第三十九条藏品征集方式包括:

(一)购买;

(二)接受捐赠;

(三)依法交换;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合法方式。

第四十条本博物馆不征集有充分理由证明其涉及非法来源的文物和标本作为藏品。

第四十一条征集的藏品属于博物馆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四十二条本博物馆应按照公共信托的要求,为藏品提供恰当的存放和保管的场所,对藏品进行恰当的保护、利用和管理。

第四十三条本博物馆根据专业标准对藏品信息进行完整记录,建立健全藏品账目档案。藏品总账、档案及时报主管的文物行政部门备案,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发布。

第四十四条本博物馆为藏品创造和保持适宜的安全控制措施,防范人为或自然因素对藏品安全的威胁。

使用藏品时,以藏品安全为前提;当利用与安全不能兼顾时,以服从安全为原则。第四十五条本博物馆的法定代表人对藏品安全负责。法定代表人、藏品管理人员离任前,必须办理藏品移交手续。

第四十六条本博物馆应维护和壮大藏品体系。只有为提高藏品质量或改进藏品组合之目的,在符合以下条件时,才可考虑依法注销藏品:

(一)与博物馆的发展目标或收藏政策不符;

最新博物馆章程示范文本

附件: 民办博物馆章程示范文本 <说明> 一、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博物馆管理办法》、《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章程示范文本》等法律法规,制定此章程示范文本。 二、此文本旨在为民办博物馆制定章程提供范例。 三、民办博物馆制定的章程,应当包括章程示范文本中所列全部条款,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补充。 四、〔〕内文字为基本要求。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博物馆的名称是。 〔名称应当符合《博物馆管理办法》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 第二条本博物馆的性质是。 〔必须载明:利用或主要利用非国有文物、标本、资料、资金等资产,自愿举办、从事社会教育和文化服务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博物馆的宗旨与使命是。 〔必须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遵守博物馆行业道德规范;博物馆设立的目的(为了教育、研究、欣赏的目的,收藏、保护、研究、展示人类和自然环境的见证物,为经济社会及人的可持续发展服务)〕第四条本博物馆的业务范围: (一)藏品收藏:; (二)陈列展览: ;

(三)学术研究:; (四)社会教育:; ……………………………………………。 [必须具体明确,与省级文物行政部门确认的业务范围一致] 第五条本博物馆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本博物馆的业务主管单位是。 本博物馆按照《博物馆管理办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年度检查。 [业务主管单位为省级文物行政部门] 第六条本博物馆的住所地是。 〔如:××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区、县)〕 第七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本章程对博物馆、举办者、理事、监事、馆长、职工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举办者 第八条本博物馆的举办者是。 本博物馆由举办者提供开办藏品:件(套);提供开办资金:元。 第九条举办者应当依法办理藏品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并将开办资金足额存入博物馆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开办藏品、资金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为多个提供者,应分别载明每位提供者提供的藏品、资金细目〕第十条博物馆成立后,应当向举办者签发接受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博物馆名称;(二)博物馆成立日期;(三)博物馆注册藏品、资金;(四)举办者

中国博物馆学基础

博物馆基础知识 博物馆的定义 (哥本哈根11届国际博物馆协会会议):博物馆是一个不追求营利、为社会和社会发展服务的公开永久性机构。它把收集、保存、研究有关人类及其环境见证物当做自己的基本职责,以便展出、公诸于众,提供学习、教育、欣赏的机会 海牙16届博协会议:博物馆是为社会及其发展服务的非盈利的永久机构,并向大众开放。它为研究、教育、欣赏之目的的征集、保护、研究、传播并展示人类及人类环境的见证物。 博物馆特征: 1 实物性(物的收集和保存;物的研究;物的利用) 2 直观性 3 广博性 博物馆的功能 基本功能——收藏、教育、研究 欧美“3E”功能——教育国民、提供娱乐、充实人生 我国博物馆的基本任务: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求,收集保藏文物和标本,进行科学研究,举办各种陈列展览,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博物馆在我国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 1、收集、保藏文物、标本和其它实物资料; 2、传播科学文化知识,提高公民科学文化素质; 3、思想品德教育; 4、科学研究; 5、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 博物馆学的研究对象:保存、研究和利用自然标本和人类文化遗存,以进行社会教育的理论和实践,包括博物馆事业的发生、发展的历史及其与社会的关系,也包括博物馆社会功能的演进、内部机制的运营和相互作用的规律。 博物馆学: 《中国大百科全书》:博物馆学是研究博物馆的性质、特征、社会功能、实现方式、组织管理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律的科学。 国际博协(ICOM):博物馆学是一种对博物馆的历史和背景、博物馆在社会中的作用,博物馆的研究、保护、教育和组织,博物馆与自然环境的关系以及对不同博物馆进行分类的研究。

国家文物局等七部委文件《关于促进民办博物馆发展的意见》

国家文物局等多部委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民办博物馆发展的意见》 [2010-02-13] 近日,国家文物局、民政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促进民办博物馆发展的意见》(文物博发[2010]11号),全文如下: 民办博物馆是为了教育、研究、欣赏的目的,由社会力量利用非国有文物、标本、资料等资产依法设立并取得法人资格,向公众开放的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机构。进入新世纪以来,文化体制改革逐步深化,民办博物馆发展迅速。但是由于民办博物馆在我国还是一个新事物,尚处于探索阶段,还存在着准入制度不完善、扶持政策不健全、管理运行不规范、社会作用不明显等问题,严重制约了民办博物馆的健康发展。 为贯彻党的十七大关于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精神,落实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进一步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文化遗产保护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的积极性,现就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民办博物馆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积极促进民办博物馆健康发展 (一)民办博物馆来自于民间、成长于民间、服务于民间,是我国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大背景下公民文化需求增长的必然结果,是具有文化普及鲜明特色的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是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共同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建设和谐社会的一支重要力量。 (二)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对支持民办博物馆发展重要性的认识,明确和坚持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指导思想,将民办博物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制定符合各地民办博物馆发展的目标、措施和相关政策,支持、鼓励和引导民办博物馆的科学发展。民政、财政、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文化、税务、文物等行政部门和行业组织要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加强调查研究,对民办博物馆在创办、开放、发展中遇到的具体困难和问题,给予必要的关注,及时帮助切实解决,保障民办博物馆健康发展。 二、加强扶持,为民办博物馆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博物馆志愿者相关管理制度

天水市博物馆志愿者服务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推进博物馆建设,提升社会服务功能,弘扬志愿者精神,向志愿者提供实现社会价值和个人价值的多元舞台,促进社会调和和人的全面发展。参照《天水市志愿服务条例》,天水市博物馆特制定此章程。 第二条志愿者是指基于信念和责任、不为物质报酬、志愿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和帮助的人。 第三条博物馆志愿者是以博物馆为服务平台,利用自身兴趣和特长服务大众,以传播博物馆文化和传承文明为己任。 第二章志愿者的条件与招募 第四条志愿者基本条件 (一)热心博物馆公益事业,具有优良文化素养,愿意无偿服务于社会,年龄在12周岁以上,身心健康者;(二)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和社会热心人士,愿意并有能力为博物馆提供服务的,可以个人或团体名义报名参加。 第五条志愿者类别 (一)个人志愿者; (二)团体志愿者(10名个人志愿者以上的单位和集体可报名为团体志愿者)。 第六条志愿者招募程序 (一)自愿申报; (二)符合条件者填写《天水市博物馆志愿者申请表》;(三)面试; (四)面试合格者接受培训;

(五)通过相应考核后上岗。 第三章志愿者的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志愿者权利 (一)免费参观天水市博物馆的临时展览; (二)使用博物馆提供的业务书籍及学习资料; (三)优先参加博物馆的学术讲座; (四)志愿者有权参加博物馆提供的业务培训; (五)志愿者有权对博物馆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 第八条志愿者义务 (一)履行服务承诺,每年累计服务时间不少于48小时;(二)服务中注意礼仪礼节; (三)自觉遵守天水市博物馆志愿者的服务规范。 第四章志愿者管理 第九条博物馆向志愿者发放《博物馆服务手册》,志愿者需掌握博物馆的各项服务内容。 第十条志愿者每次上岗须佩戴志愿者工作牌;志愿者工作期限大凡为一年,经本人申请并获准后可延期;如遇分外情况,要中断志愿服务的,需经本人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一条本馆常年接受报名,但招募时间集中为每年3月。 第十二条对志愿服务中表现优异的个人和团体,天水市博物馆对其进行表彰; 第十三条持续为博物馆服务十年以上,且有突出贡献的志愿者可获得所服务博物馆“名誉馆员”称号。

黄河流域博物馆章程

黄河流域民俗艺术博物院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黄河流域民俗文物,促进黄河流域民俗文化事业的发展,发挥博物馆的功能,规范博物馆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博物馆管理办法》,特制定《黄河流域文化艺术博物馆章程》。 第二条本单位的名称:黄河流域民俗艺术博物院 第三条本单位的性质:公办民营。 第四条本单位的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更好地保护、研究黄河流域民俗文物,展示黄河流域人和自然环境的见证物,弘扬黄河流域民俗文化。 第五条本单位的业务范围:黄河流域民俗文物的收藏、研究和展示。 第六条本单位的地址:府谷县田家寨镇兴旺庄村(田家寨高寒岭森林公园)。 第二章举办者及决策、监督机构 第七条本单位的举办者:田家寨镇人民政府。建馆资金由————支付,运营经费根据国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经费的规定进行核定,同时接受社会依法捐赠。

第八条本单位设馆务会,其成员为5人,馆务会是本单位的决策机构。 (一)馆务会成员由举办者代表、职工代表组成。馆务会成员由举办者聘任和职工大会选举产生。 (二)馆务会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第九条馆务会行使下列事项的决定权: (一)修改章程; (二)业务活动计划 (三)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四) 增加开办资金的方案; (五)本单位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六)聘任或者解聘本单位馆长和其提名聘任或者解聘的本单位副馆长及财务负责人; (七)罢免、增补馆务会成员; (八)内部机构的设置;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第十条馆务会每周召开1次会议。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召开馆务会会议:

关于促进民办博物馆发展的意见+文物博发(2010)11号

关于促进民办博物馆发展的意见 国家文物局民政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化部国家税务总局 -------------------------------------------------------------------------------- 文物博发[2010]11号 成文日期:2010-01-29 字体:【大】【中】【小】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民政、财政、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厅(局、委)、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民办博物馆是为了教育、研究、欣赏的目的,由社会力量利用非国有文物、标本、资料等资产依法设立并取得法人资格,向公众开放的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机构。进入新世纪以来,文化体制改革逐步深化,民办博物馆发展迅速。但是由于民办博物馆在我国还是一个新事物,尚处于探索阶段,还存在着准入制度不完善、扶持政策不健全、管理运行不规范、社会作用不明显等问题,严重制约了民办博物馆的健康发展。 为贯彻党的十七大关于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精神,落实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进一步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文化遗产保护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的积极性,现就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民办博物馆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积极促进民办博物馆健康发展 (一)民办博物馆来自于民间、成长于民间、服务于民间,是我国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大背景下公民文化需求增长的必然结果,是具有文化普及鲜明特色的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是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共同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建设和谐社会的一支重要力量。 (二)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对支持民办博物馆发展重要性的认识,明确和坚持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指导思想,将民办博物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制定符合各地民办博物馆发展的目标、措施和相关政策,支持、鼓励和引导民办博物馆的科学发展。民政、财政、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文化、税务、文物等行政部门和行业组织要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加强调查研究,对民办博物馆在创办、开放、发展中遇到的具体困难和问题,给予必要的关注,及时帮助切实解决,保障民办博物馆健康发展。 二、加强扶持,为民办博物馆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三)规范民办博物馆准入制度。加快出台《博物馆条例》,完善博物馆管理基本制度体系,明确民办博物馆与公立博物馆同等的法律地位。文物、民政行政部门制订民办博物馆登记管理办法,细化民办博物馆准入标准,完善审批程序,健全民办博物馆准入制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规的规定,加强对拟申办民办博物馆藏品来源合法性和真实性审查,明确博物馆对藏品的合法所有权。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填补博物馆门类空白和体现行业特性、区域特点的专题性博物馆。兴办民办博物馆应符合城乡规划。对符合设立条件的民办博物馆,要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博物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时审核和给予登记注册。要加强对民办博物馆凭证执业、依法办馆的监督,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做好民办博物馆的登记、年检、执业和监督管理工作。要开展经常性的执法检查活动,严厉打击非法办馆行为,坚决取缔无证执业,规范竞争行为,营造公平有序的发展环境,保障合法博物馆的正当权益。 (四)切实帮助解决民办博物馆的馆舍与经费保障问题。推广民办公助、公建民营等形

博物馆志愿者的心得体会全

上海博物馆志愿者感言集锦 这是我第二次到上海博物馆做志愿者了。与上次在观众服务中心跟小朋友打交道不同,这次我有机会进入博物馆馆内大厅做志愿者。 这次的工作比较灵活。先是在观众服务中心做了会儿前台。负责接接电话,登记下来访情况,回答些咨询者的问题以及办理会员卡。 然后又被换去站门口。主要是引导游人找到正确的入口,并且回答下他们五花八门的问题。 本来觉得挺无聊的,但是后来带了搀了几个老人去走绿色通道。其中一位老奶奶在知道我们是不拿工资的志愿者后,很真诚地赞美了我们。她的同伴还说道:“现在社会发展了,年轻人的思想越来越好了!”这话令我感到由衷的欣慰。我们的努力绝不是白费的! 我们的工作也许微不足道,也许很琐碎,但能够凭借自己的绵薄之力帮助到他人,的确是一件值得自豪的事情。 希望以后有更多机会,参与到志愿者工作中去。----HC 因为这次报名去博物馆当志愿者的人数较多,我是通过抽签才获得这次机会的,所以本身就怀着一种荣幸和自豪感. 到达目的地,工作人员给我们布置得任务是在出口处做游客导引工作. 我从刚开始的经验不足,略显腼腆,到后来的面带笑容,耐心为形形色色的前来参观的游客解释.最后,搀扶一位从日本远道而来的84岁的老人走到绿色通道,为我的第一次真正成为志愿者的工作画上了完美句号. 在这样短短的一上午,能学到的东西是有限的.但我真切感受到了作为志愿

者的工作要领:不管你个人心情如何,一定要把快乐传播给他人,让别人感受到温暖.给予需要的人及时地帮助. 这也是我当初选择做一名志愿者的初衷.很多人说当志愿者很辛苦.但我觉得在付出努力的同时能方便他人,一定程度上也证明了个人的价值.一个人一辈子不能只为自己而活.从别人的笑容中发现自己的快乐,这也是志愿者幸福的地方. ----ZHR 博览群物,通晓古今。 在博物馆简单的工作中,任然可以获得不一样的体味。 我们的工作很简单,仅是记录来访的外宾及学生人数。当天,有多个外国旅游团来访,在参观中,多次衷心地表达了对藏品的欣赏。在来访学生中,有由父母陪同而来的小学生,结伴而来的中学生,更不乏班级组织而来的大学生。除此,未经记录的来访者人数众多,年龄层次宽泛。 在工作中,有访客问道是否收费的问题,所以,我认为,关于博物馆不收费的规定,还有很多人不了解,也许,这也对其决定是否参观博物馆产生了影响。这会限制更多的人前来了解历史,接受熏陶。 在工作中,对博物馆工作人员也有了一定了解。四层楼馆体的环境维护,数万件藏品的管理,各方游客的服务,无不需要大量工作者的认证负责。一个庞大的机构为整个社会营造了一个增长知识,丰富认识的平台。不能不说,博物馆是一个城市巨大的财富。 上海博物馆,是一个现代化的,人性化的,典藏丰富的博物馆。运用自助服务录音机为访客进行讲解,不但减少了人力的不必要浪费,缓解了访客拥挤

博物馆章程材料

博物馆章程材料

红岩革命历史博物馆章程 第一条 为促进博物馆事业发展,加强博物馆管理,繁荣红岩文化事业,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革命纪念馆工作试行条例》、《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等,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红岩革命历史博物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博物馆是指收藏、研究、展示人类活动见证物和自然科学标本并向社会开放的公益性文化机构。 第三条 博物馆应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努力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对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平。 第四条 博物馆应当发挥社会教育功能,传播有益于社会进步的思想、

道德、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弘扬优秀文化和科学精神,丰富人民的精神文化生活,提高公众素质,促进国际文化交流。 第五条 对发展博物馆事业做出突出贡献或者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第六条博物馆人员职业道德 (一)为切实加强博物馆内部管理,规范工作秩序,严格办事程序,严明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二)忠诚党的文博事业,恪尽职守,爱岗敬业,努力创新,开拓进取;加强文物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学习,树立勤奋好学、善于钻研和敢为天下先的创造精神,争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文化工作者。 (三)热爱本职工作,增强文物保护意识和服务意识,努力探索新形式下文物工作的新规律、新方法和新举措,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四)牢记使命,增强社会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生产更多更好的文化产品,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第七条发展与保障 (一)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将红岩革命历史博物馆事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为发展博物馆事业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 (二)红岩革命历史博物馆应对面向老年人、残疾人、青少年学

民办博物馆章程范本模板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博物馆 章 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月

一、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博物馆管理办法》、《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章程示范文本》等法律法规,制定此章程示范文本。 二、此文本旨在为民办博物馆制定章程提供范例。 三、民办博物馆制定的章程,应当包括章程示范文本中所列全部条款,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补充。 四、内文字为基本要求。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博物馆的名称是。 〔名称应当符合《博物馆管理办法》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 第二条本博物馆的性质是。 〔必须载明:利用或主要利用非国有文物、标本、资料、资金等资产,自愿举办、从事社会教育和文化服务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博物馆的宗旨与使命是。 〔必须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遵守博物馆行业道德规范;博物馆设立的目的(为了教育、研究、欣赏的目的,收藏、保护、研究、展示人类和自然环境的见证物,为经济社会及人的可持续发展服务)〕 第四条本博物馆的业务范围: (一)藏品收藏:; (二)陈列展览:; (三)学术研究:; (四)社会教育:; [必须具体明确,与省级文物行政部门确认的业务范围一致] 第五条本博物馆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本博物馆的业务主管单位 是。 本博物馆按照《博物馆管理办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年度检查。

[业务主管单位为省级文物行政部门] 第六条本博物馆的住所地是。 〔如: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区、县)〕 第七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本章程对博物馆、举办者、理事、监事、馆长、职工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举办者 第八条本博物馆的举办者是。 本博物馆由举办者提供开办藏品:件(套);提供开办资金:元。 第九条举办者应当依法办理藏品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并将开办资金足额存入博物馆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开办藏品、资金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为多个提供者,应分别载明每位提供者提供的藏品、资金细目〕 第十条博物馆成立后,应当向举办者签发接受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博物馆名称;(二)博物馆成立日期;(三)博物馆注册藏品、资金;(四)举办者的名称、提供的藏品、资金和出资日期;(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博物馆盖章。 第十一条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博物馆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推荐理事和监事人选; (三)有权查阅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博物馆财务会计报告; (四)可以依法以举办者名字命名博物馆馆舍; 第十二条举办者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及博物馆章程; (二)协助理事会足额保障博物馆运营经费; (三)不得滥用举办者权利损害博物馆法人独立地位和利益;

博物馆志愿者工作章程模版

xx博物馆志愿者工作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志愿者是指基于良知、信念和责任,不为物质报酬,志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的集体和个人。 第二条xx博物馆愿意吸收热爱博物馆事业、具有一定兴趣和特长、自愿到本馆来无偿为公众服务的集体和个人为本馆志愿工作者。 第二章志愿工作者录用 第三条本馆志愿工作者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奉献精神,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愿意利用自己的业余时间到本馆无偿为观众提供服务; (二)身心健康,乐观向上,诚实正直,作风严谨,能够与观众良好沟通; (三)遵守本馆的各项规章制度,能够自觉履行志愿工作者的职责。 第四条本馆志愿工作者的录用:

(一)本馆根据工作需要,直接面向社会或通过有关单位、社会团体的推荐,录用团体和个人志愿工作者; (二)报名者需经过本馆的考核,合格者方可录用为志愿者。 第五条本馆志愿工作者的工作期限一般为一年,时间从录取之日起计算。工作优秀者经本人申请并获准后可延长一年,延长次数不限。志愿工作者依据本人的意愿,亦可随时申明中断志愿工作。 第三章志愿者的工作与管理 第六条志愿工作者职责: (一)履行志愿服务承诺; (二)在本馆的服务活动中须使用规范用语,注意礼节礼貌,仪态端庄、大方; (三)维护展厅秩序,维护展品安全,保障观众安全; (四)为观众提供讲解、引导和咨询等服务; (五)结合工作实际,对本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自觉维护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的形象,不得以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以赢利为目的或违反本馆志愿者章程、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 (七)参加本馆指定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志愿工作者的管理: (一)本馆负责制定和建立《志愿工作者服务手册》。志愿工作者须携带《服务手册》上岗,记录每次志愿工作活动情况,经过本馆签字确认后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 (二)本馆向志愿工作者发放胸卡式工作证,志愿工作者必须佩戴此证并穿正装上岗。 (三)本馆根据不同岗位安排志愿工作者服务,并指定专人与志愿工作者联系,提供业务指导。 (四)本馆与志愿者团体或个人协商确定其工作时间。其中,个人志愿者一般每月工作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2小时;本馆与团体志愿者协商确定具体工作安排。除特殊情况外,商定的工作时间不予变更。 (五)本馆负责为志愿工作者提供必要的业务培训,确保志愿工作者掌握本馆的基本情况和相关展陈知识。 第八条本馆为志愿工作者提供以下待遇: (一)担任志愿工作者期间,本人可免费参观本馆所有陈列和展览,可优先参与本馆举办的讲座及其他活动; (二)担任志愿工作者期间,本人可享受八五折购买本馆各类纪念品的优惠; (三)志愿者工作当日,本馆负责免费提供午餐; (四)志愿者工作当日,本馆将支付其20元/人交通费(月底以公交卡充值方式结算)。

(整理)博物馆章程材料.

红岩革命历史博物馆章程 第一条 为促进博物馆事业发展,加强博物馆管理,繁荣红岩文化事业,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革命纪念馆工作试行条例》、《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等,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红岩革命历史博物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博物馆是指收藏、研究、展示人类活动见证物和自然科学标本并向社会开放的公益性文化机构。 第三条 博物馆应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努力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对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平。 第四条 博物馆应当发挥社会教育功能,传播有益于社会进步的思想、道

德、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弘扬优秀文化和科学精神,丰富人民的精神文化生活,提高公众素质,促进国际文化交流。 第五条 对发展博物馆事业做出突出贡献或者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第六条博物馆人员职业道德 (一)为切实加强博物馆内部管理,规范工作秩序,严格办事程序,严明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二)忠诚党的文博事业,恪尽职守,爱岗敬业,努力创新,开拓进取;加强文物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学习,树立勤奋好学、善于钻研和敢为天下先的创造精神,争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文化工作者。 (三)热爱本职工作,增强文物保护意识和服务意识,努力探索新形式下文物工作的新规律、新方法和新举措,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四)牢记使命,增强社会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生产更多更好的文化产品,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第七条发展与保障 (一)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将红岩革命历史博物馆事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为发展博物馆事业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二)红岩革命历史博物馆应对面向老年人、残疾人、青少年学生开展的的公益性活动,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关于扶持民办博物馆发展的建议

关于扶持民办博物馆发展的建议 民办博物馆是社会经济持续稳定发展背景下民众文化需求增长的必然结果。据国家文物局在《博物馆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中公布的数字,截至2011年底,全国经文物、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民办博物馆已有456家,占我国博物馆总数3415家的13.35%。根据规划,到2020年时,全国民办博物馆的数量,将要达到1100多家,占总数的20%。安徽省作为文物大省,民办博物馆发展迅速,截至2012年底经政府批准的民办博物馆已达32家,位居全国第五位。 自2010年初国家文物局、民政部等七部委《关于促进民办博物馆发展的意见》颁布以来,全国各地积极响应国家政策,上海、北京、西安、成都、宁波拿出巨资用于扶持,如无偿划拨土地、建馆补贴、展览经费、库房技保项目基金等,以各种形式落实政策。我省芜湖市和池州市及时充分利用政策分别对徽商博物馆和秀山门博物馆率实行了无偿划拨土地用于专项博物馆建设,成为当地的文化名片。 但总体而言,我省大多民办博物馆处于举步维艰,勉强生存的状况,其根源是政策落实不够到位,主要表现为:一是缺乏法律和政策保障。由于对民办博物馆定位不清,使其在征集藏品、藏品流通、引进专业人才等方面都受到很大影响,民办博物馆普遍存在库房设施设备简陋,技术手段落后,

重点文物无特殊保护措施,专业人员不足等问题。二是土地障碍。我省现主要民办博物馆大多为租用,土地性质得不到确权。博物馆是传承百世的社会文化殿堂,规划建设无保障,投资风险大。三是银行贷款障碍。民办博物馆最大的资产和价值就是馆内藏品,以及藏品文物的质量和数量。但在办理银行贷款时,属藏品类和文物类物件却不能抵押或者资产评估,不能办理银行贷款,使民办博物馆的再发展明显受阻。四是待遇不平等。不能享受国有博物馆同等待遇,予以税收优惠政策,如减免除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营业税、城建税等。 政府重视支持是民办博物馆发展的根本。鉴此,提出如下建议: 1、充分认识民办博物馆的公益性质。根据《非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民营博物馆一旦建立,原来属于私人的财产就已经变成了博物馆的法人财产了:也就是说原来属于“私人收藏”的文物,因为博物馆的开办就已经变成为“公共收藏”的文物了。其次,根据《博物馆管理办法》,原本属于他自己的文物,一旦备案到文物局,他便同时失去了通过转让处置的权利了,再次,根据免费开放的现实,他也因此失去了收益权。为此,改变对民办博物馆的歧视,使同样肩负社会文化公益使命的民办博物馆享有与国有博物馆同等的权益。 2、落实土地政策。政府应尽快依据《关于促进民办博物馆发展的意见》,落实划拨土地,让投资者合情合理合法、

博物馆志愿者服务有感

博物馆志愿者服务有感 高一(2)郭婧 今年7月台州市博物馆建成并对外开放了,很荣幸我到这里参加了志愿者服务。在早上正式开门前,我提前粗略地游览了一圈博物馆,从中感受到博物馆建设中凝聚的各方心血。 开馆后,参观人数之多,可以说远远超出我的想象。过于密集的人流鱼贯而入,势必会影响参观体验,也不能保证每个游客都文明参观。 这便是我们志愿者的职责——提醒游客拍照勿用闪光灯、不要触碰展品、不要带入饮料、不要大声喧哗,提醒他们文明参观。 说来简单做来难。单是我负责的展区,那么几面大鼓就能成为男女老少都爱敲一敲摸一摸的对象,屡劝不止。更不用说时不时出现的闪光灯和小孩子们不绝于耳的哭闹声。在整整三小时的工作中,我基本上就是在突然的闪光中,在无法停止的哭闹声中,不停地说着“请勿触摸展品”“请勿击鼓”“拍照请关闭闪光灯”……大部分游客还是听劝的,会立刻按照志愿者说的规范行为,不过也有个例,比如老奶奶带着襁褓大的婴儿,一定要让他摸一下鼓,在劝阻后依然一边说“谢谢啊”一边捏着孙儿的手去打那个鼓……我只能无奈地、无语地看着。 我注意到博物馆内虽然也有标着“勿触展品”的牌子,但是做得非常小,并且基本都隐藏在暗处,无法发挥提醒作用。对此,博物馆工作人员说,当初的设计理念就是希望不要出现这类牌子,毕竟就算有牌子,游客往往也会无视的。 我认为,尽管没有牌子能增加美观程度,但在类似于鼓这类游客极其喜爱触碰的展品旁边,清晰地注明“请勿触碰”还是很有必要的。至少可以杜绝一部分不愿意做睁眼瞎的非文盲游客随意触碰。至于剩下的那部分,除了博物馆要做好文明参观的宣传,也就只能交给保安和志愿者了,虽说志愿者也不是天天有,假期多一些罢了。 无论如何,这次志愿者活动还是给我带来了许多感触。我也看到一些年迈的老人看着那些具有历史感的展品发出感慨,追忆往昔,或是给子女后代讲解这些展品和自己的当年,令我感触良多。我本身对这些展品和那些古老的生活方式没有什么经验,但是听着一些老人的描述,仿佛也看到了那个泛黄的年代,台州那尘封的岁月。 大概这才是博物馆的真正意义吧,守护往昔,展望未来。

20100421中国博物馆学会志愿者专业委员会章程

中国博物馆学会志愿者专业委员会 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会全称为“中国博物馆学会志愿者专业委员会”,英文译名为V olunteers’Committee of Chinese Society of Museums,缩写为VCCSM。 第二条为贯彻落实《中国博物馆学会章程》,规范本会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本会性质:本会是中国博物馆学会下属委员会,是由博物馆以及从事博物馆志愿者工作、热心博物馆事业的单位或者其它法人单位及个人自愿组成,以加强和促进博物馆志愿者、博物馆、博物馆专家及博物馆工作人员之间的紧密联系,促进相互交流,推动博物馆志愿者队伍及博物馆事业发展的公益性群众团体。 第四条本会宗旨:本会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落实科学发展观及构建和谐社会为己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民主办会原则,团结博物馆事业工作者与广大博物馆志愿者,以奉献、创新、协作的精神加强全国博物馆志愿者队伍之间的合作,开展学术交流活动,促进相关领域的专业研究,为博物馆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第五条本会接受中国博物馆学会和国家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本会秘书处设在宁波博物馆。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七条研究探讨博物馆志愿者服务于博物馆事业发展的理论、理念、方针、政策、路径、模式,科学规范管理我国博物馆志愿者队伍。 第八条加强同国内外博物馆志愿者团体之间的联系与合作,积极组织参与国内外博物馆志愿者活动,以增进了解,相互交流经验和信息。 第九条建立我国博物馆志愿者服务网络,编辑委员会会刊,建设中国博物馆学会志愿者委员会网站体系,收集、分析和发布国内外该领域的动态及活动。 第十条为主管部门、其它部门和单位以及社会公众提供相关信息、咨询、服务等,为博物馆事业的建设和发展出谋划策。 第十一条开展本会会员的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普及博物馆相关专业知识,根据需要不定期举办讲座、研讨会、座谈会,加强沟通与交流,建立一个及时有效、互惠平等的交流平台和协作关系,提升我国博物馆志愿者队伍的整体素质。 第十二条积极与社会各界建立多方位的联系,动员社会力量,建立博物馆志愿者队伍网络。 第十三条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呼声,举办会员活动,加强博物馆志愿者与博物馆间的互动。 第十四条承担中国博物馆学会交办的有关工作。 第三章组织机构

2014年上海市民办(社会力量举办)博物馆扶持资金管理办法

上海市民办(社会力量举办)博物馆扶持资金 使用管理办法 (2014年版)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文化遗产保护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的积极性,加强对本市民办(社会力量举办)博物馆的专业指导和扶持力度,全面提升民办(社会力量举办)博物馆的办馆质量,促进民办(社会力量举办)博物馆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文化部《博物馆管理办法》和国家文物局等部门《关于促进民办博物馆发展的意见》,结合本市民办(社会力量举办)博物馆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民办(社会力量举办)博物馆、纪念馆、陈列馆、美术馆、艺术馆、展示馆等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机构。 第三条本市设立民办(社会力量举办)博物馆扶持资金(以下简称扶持资金)。扶持资金的来源为本市文化事业建设费。 第四条上海市文物局(以下简称市文物局)负责本办法的具体实施工作。符合本办法的民办(社会力量举办)博物馆均可向市文物局提出申请。 第五条扶持资金重点扶持方向: 重点扶持实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体现文化与商业结

合、文化与金融结合等文化融合发展的特点、对营造城市文化氛围具有积极作用的项目;文教结合活动项目或者体现公共文化服务社会特点的项目;运用科技手段拓展博物馆功能,体现文科结合的项目;高校博物馆质量提升项目。 第六条扶持资金使用范围主要包括: 对本市民办(社会力量举办)博物馆、纪念馆、陈列馆、美术馆、艺术馆、展示馆所实施的免费开放、临时展览、出版物、社会文化服务活动、数字化建设等方面项目予以资助。 第七条申请资助的项目应是在上年度7月1日至本年度6月30日之间完成的项目。上一年度已经获得本项扶持资金资助的项目不予受理。 第八条扶持资金的扶持方式采用无偿资助方式。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取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本扶持资金不再予以支持。 第九条市文物局将按照项目的重要性、公益性等指标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名单。通过评审的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项目总投资或总费用的50%且金额不超过50万元;通过评审的一般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项目总投资或总费用的30%且金额不超过20万元。 第十条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条件: (一)申报单位或者申报单位的上级主管单位应在本市登记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国家文物局关于民办博物馆设立的指导意见全文-国家规范性文件

国家文物局关于民办博物馆设立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 近年来,民办博物馆发展迅速,已成为我国博物馆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指导民办博物馆规范设立,提高办馆质量,促进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博物馆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结合民办博物馆发展的特点,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民办博物馆是指经过文物行政部门审核、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批准许可取得法人资格,利用非国有的具有历史、科学、艺术价值的人类活动和自然环境的见证物及其他非国有资产设立的博物馆。 民办博物馆的设立审核,应以属地管理为原则。 应优先发展具有门类特点、行业个性或地域文化、民族(民俗)文化代表性的民办博物馆,以及致力于抢救濒危历史见证物、填补某领域空白的民办博物馆。 二、设立民办博物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固定的适宜的办馆场所。 馆舍应符合《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等国家和行业颁布的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设置专用的展厅(室)、库房,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和消防设施。 展厅(室)面积与展览规模相适应,不低于馆舍建筑面积的40%,不低于400平方米,展厅(室)适宜对公众开放。依托历史建筑、故居、旧址等不可移动的文化遗产实物并以其原状陈列为主的博物馆,展厅(室)面积可适当放宽。 馆舍应以民办博物馆自有为主;租赁馆舍的,应提交有效的《房屋租赁证》,租期不得少于5年。由举办者或他人无偿提供使用馆舍的,应由所有者提供场地无偿使用证明。 不得租借其他博物馆作为办馆场地申请办馆。也不得使用居民住宅、餐饮场所、地下室和其它不适合办馆或有安全隐患的场地作为办馆场所。 民办博物馆的注册地,应与其馆舍地址相一致,与其章程中的地址相一致。 (二)具有与办馆宗旨相符合、构成体系的藏品及必要的研究资料。 藏品应当真实可靠且来源合法。 藏品不应少于300件(套)。依托历史建筑、故居、旧址等不可移动的文化遗产实物并以其为主要保护、研究、展示内容的博物馆,以及以大体量实物收藏为主的博物馆,藏品数量可适当放宽。 藏品应该进行造册登记。 (三)具有基本陈列计划,展览内容应当科学准确。 (四)具有必要的办馆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办馆注册资金系指举办者在扣除用地、建筑、设备设施、藏品等投入外,能保证民办博物馆年度正常运作的流动资金,最低限额为50万元人民币。 举办者用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以及其他财产作为办馆出资的,所占比例不得超过其注册出资最低额度的40%,同时经具有评估资质的中介机构依法进行评估,并提供有效的权属证明。 (五)民办博物馆的名称应符合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有关要求,拟定名称需经登记管理机关预审。 (六)具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博物馆章程。制定章程要符合《民办博物馆章程示范文本(试行)》要求。 (七)具有依法设立由举办者或其代表、社会人士代表等人员组成的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其组成人数应在3人以上。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理事(董事)应当具有5年以上博物馆从业经验。民办博物馆接受政府资助或有政府财产投入的,其理事会宜有政府代表或政府指派的人员参加。 (八)配备符合条件的专职馆长或副馆长。民办博物馆的专职馆长或副馆长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相关领域学术专长和5年以上博物馆从业经验,无不良博物馆从业记录,身体健康,能胜任博物馆管理工作。

博物馆志愿者心得体会_博物馆志愿者工作总结

博物馆志愿者心得体会_博物馆志愿者工 作总结 导读:我根据大家的需要整理了一份关于《博物馆志愿者心得体会_博物馆志愿者工作总结》的内容,具体内容:教育职能作为博物馆的三大职能之一,随着社会的发展、学科研究的不断深入,正在发生着潜移默化的变化。下面是带来的博物馆志愿者心得,希望对大家有帮助。篇一:博物馆志愿者心得... 教育职能作为博物馆的三大职能之一,随着社会的发展、学科研究的不断深入,正在发生着潜移默化的变化。下面是带来的博物馆志愿者心得,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篇一:博物馆志愿者心得 平时,习惯了别人周到的服务,但体验了博物馆志愿者后才知道,细致的准备,耐心的讲解,突发的情况......看似简单的工作并非想象的轻松。 "泰山不拒细壤,故能成其高;江海不择细流,故能就其深。"这次给我感触最深的是一切要着眼细节,经常说"细节决定成败"。 在第一次"考核"时,我对要掌握的画做了充分的准备。流畅细致的介绍,得体的动作。最后经老师提醒才发现忘记对"观众"做出不要触碰展品的提示。幸好只是练习,但如果这次是正式开馆,少了这句话会是另外的结果。一言一行,举手投足都需要注重细节,别人对你的印象往往是从不经意的一个动作开始。 其次,令我感悟到的是定位好生活中的角色。每个人在生活中扮有不同

的角色,家庭角色,社会角色。在家可以随意,与同学可以亲密,但走进博物馆作为一名志愿者时必须慎言行,因为它代表一个地区甚至一个国家的形象。作为志愿者这个角色就要对自己严格、对别人宽容、对工作热情、对言行规范。 参加志愿者选修活动,确实给我在处事做人上上了一课...... 篇二:博物馆志愿者心得 偶然间,我获得了一个让我感到很光荣的机会—加入湘博志愿者的队伍,而也正是因为这个偶然的机会让我看到了不一样的社会风尚,让我知道在这个到处充满浮华的社会上还存在一些真实的温暖! 众所周知,志愿者是义务的,不拿任何报酬的,有些时候还要受气。湘博志愿者的宗旨也就是服务社会,提升自我。在这次志愿者学习与考核期间,我所获得的不仅是对博物馆以及文物的了解,更让我看到了让人欣慰的、积极的高尚。 周二,早早起床后,拿上讲解稿就坐上公交车飞奔到博物馆参加志愿者考核,在经过一番实地演练后,我碰到了几个与我同考的人。其中有一位姓赵的爷爷,大概六十岁左右。刚开始看见赵爷爷时,他正在观赏马王堆汉墓文物(此次考核的讲解内容)。原以为他只是每天5000名观众中普通的一员,后来集合的时候才知道他居然也是这次的考生,更让我意外的是在讲解的过程中,虽然赵爷爷显得有些紧张,但他还是按照要求将文物的有关知识进行了讲解。这个时候,所有考生都感到很钦佩,而我在钦佩之余,更多的还有感动和疑问。感动的是老爷爷还能有一颗对志愿者事业充满热忱的心,疑问的则是究竟是什么动力让他如此投入?后来还认识了两

国家一级博物馆运行评估指标体系(2020年7月整理).pdf

附件3: 国家一级博物馆运行评估指标体系 1.1.评估指标体系编制目的、原则 1.1.1.评估指标体系编制目的 国家一级博物馆运行评估指标体系的编制目的主要包括两点:一是为国家一级博物馆运行评估提供标准和依据,规范运行评估工作;二是通过确立运行评估指标体系,进一步明晰国家一级博物馆的发展方向,为贯彻实施对博物馆“分级分类管理”提供支持。 1.1. 2.评估指标体系编制原则 国家一级博物馆运行评估指标体系的编制遵循以下基本原则,确保评估指标体系的合理性和专业性: 1. 系统性原则 明确国家一级博物馆的定位,把握博物馆的基本属性与功能,以确保指标体系内部各指标之间具有严密的逻辑关系,使该指标体系能够全面地评判一级博物馆的实际运行状况。 2. 科学性原则 主要体现在:①特征性,指标应能反映评价对象的特征;②准确性,指标的概念要清楚,含义要清晰,内部各指标要协调统一;③独立性,指标体系中各指标间不应有很强的关联性,不应出现过多的信息包容、涵盖。 3. 导向性原则 根据“以评促建、以评促改”的运行评估目的,指标体系设置应具有较强的导向性,反映国家和社会对一级博物馆的发展要求,引导、规范一级博物馆的发展方向,同时带动二、三级博物馆以及其他基层博物馆的发

展。 4. 可比性原则 指标体系设置应具有可比性。首先,指标体系应确保一级博物馆对自身运行状况进行纵向对比;其次,指标体系应确保所有一级博物馆进行横向对比,从而充分实现运行评估的目的。 5. 可行性原则 指标体系的设计必须考虑现实的可行性,指标体系应适应评估的方式,适应评估活动对时间、成本的限制,适应指标使用者对指标的理解接受程度和判断能力,适应信息基础。 6. 动态性原则 博物馆运行本身是一个动态过程,而且国家一级博物馆体系也处在不断建设和发展过程当中,因此,国家一级博物馆指标体系应根据国家一级博物馆的实际发展阶段和变化在一定范围内可进行动态调整。 1.2.国家一级博物馆运行评估指标体系框架 国家一级博物馆运行评估指标体系包括定性评估指标体系和定量评估指标体系,定性和定量得分两者权重比例为8:2。 1.2.1.定性评估指标体系框架 定性评估指标体系框架如图4-1所示: 1.藏品管理 1.2藏品保护 1.1藏品搜集 1.3藏品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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