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对分包商的服务与管理

项目对分包商的服务与管理
项目对分包商的服务与管理

项目对分包商的服务与管理

项目对分包商的服务与管理提要:将严格履行总包责任、权力和义务,为各专业承包商提供优质、高效的措施服务,保证工程关键工序和关键线路

项目对分包商的服务与管理

(一)对各专业分包商提供的主要服务措施

我公司将严格履行总包责任、权力和义务,为各专业承包商提供优质、高效的措施服务,保证工程关键工序和关键线路,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保证总体工期。主要内容包括:

1、提供现场已有的脚手架、操作平台;

2、提供现场的垂直运输机械设备并分配好使用的时间;

3、合理分配和提供现场堆场、道路,提供工作空间包括提供工地上的信道给共同使用,并提供施工场地;

4、提供现场场地和楼层内为各专业承包商安排临时办公场地及库房;

5、在施工现场提供公共部位的照明及临时动力电源;

6、在施工现场提供足够的水源;

7、清除现场指定位置的垃圾运出场外;

8、提供工程外脚手架安全防护和公共走道安全防护,防护标准符合国家规定;

9、提供现场警卫、消防设施的警卫和消防工作由各专业承包商自行负责)。各分包商要服从我方关于现场的保卫和消防管理;

10、提供现场轴线测量、标高测量等相关测量资料以及在每层按规定设置轴线和标高点。

11、提供其它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措施。

(二)对各专业承包商的组织、管理、协调和控制

我公司将以总包的高度、姿态和意识,既要严格管理控制分包,又要帮助协助好分包,使总分包形成一个有机的工程实施实体,从而实现工程的综合目标。在该工程上,我公司的具体做法是:

1、与分包商签订合同后,总承包商应向分包商提供一册《分包商入场须知》该《须知》是为了保证在工程管理中总分包之间能统一管理程序,便于工程协调,加强相互间密切配合。其内容包括:工程概况;进场程序;分包入场安全管理程序;物资、机械管理及验证程序;质量控制验收程序;技术管理程序;工程管理程序;工程款结算程序。

2、计划管理程序

(1)分包商须根据总包单位制定的总控进度计划和月度施工进度计划编报周计划,周计划编排为每周一至下周一,以横道图形式编写,于每周五下午三点交于总包单位。

(2)专业分包商须在进场前编制完整的单项工程施工

进度计划并报总包单位审批。

(3)分包商编制的周计划得到总包单位审批后,应依据周计划分解制订《工程日计划》,于每日下午3点将次日《工程日计划》报主管审批。

(4)分包商须每日填报《工程日报》,于次日九点前交于总包。

(5)分包商负责人须按总包工程部颁布的《工程例会制度》要求,于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由总包单位主持工程协调会。

4、质量控制验收程序

(1)分包商应设专职质检员,并于进场前将其质量管理机构设置情况上报项目部。

(2)质量教育,分包单位进场后,由项目部对其进行质量专项教育,其内容见下表。

序号

内容

责任单位

受训单位

时间

1

质量意识,质量目标教育

工程经理

项目各部门,

分包队伍

开工前

2

质量控制要点,评比办法

公司部门

项目各部门,

分包队伍

开工前

3

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标准培训

总工程师

项目各部门,分

包队伍,一线工

作人员

根据工程进度

分阶段培训教

4

月、周质量专题会,总结上周工作,安排下周质量工作,制订质量验收计划

工程经理

总工程师

项目各部门,分

包队伍,一线工

作人员

每周五下午

2:00

5

质量、技术、创优计划教育

工程经理

项目各部门,分

包队伍,全体管

理人员

开工前

6

分包队伍质量体系建

立、培训、指导

总工程师

分包队伍,全体

管理人员

开工前

(3)质量样板制

各项开工前,由项目工程技术部专业工程师,根据专项

施工方案和技术交底及现行的国家规范、标准要求,组织进行样板分项施工,并由配属队伍填写分项样板记录,项目复检后,报监理、业主验收合格后,组织全面施工。

(4)质量资料

A.总包方设专职数据管理员,负责技术资料收集、整理、标识、编目、归档。

B.总包方数据管理员,将依据政府有关文件和《质量计划》的要求指导专业分包商完成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

(5)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是质量管理的一项实质性工作,总工程师根据项目《质量计划》、《施工组织设计》、《分项工程工艺规程》的要求,组织和监督各分包施工队,明确各自的负责区域的质量管理点和管理措施,执行”三过程”管理。在施工过程中严把工序质量、交接手续,避免返工、误工,建立工程联检制。

(6)试验管理

A.项目部设置专职试验员一名,对项目的整个试验工作负具体责任,同时将相关信息以书面方式反馈到技术、质量部门。

B.依据试验工作的规定及时准确的指导、督促分包单位的试验人员抓好各项原材料的取样和送检工作。

c.依据设计文件和相关规定建立、建全各项试验台帐,

收集、统计、整理各项试验资料,及时将检验结果反馈到工程技术和安质部门,并负责向监理申报。

D.每周将相关资料上交技术部,并与其交接。

(7)各验收部位原则按楼层或独立区域报验,如有特殊情况可分部位验收统一填写报验单,但严禁在上道工序未经验收情况下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8)实施三级检验制度,即验收工序完成后由分包商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报项目部工程师验收,由项目部验收合格后报监理核验。对质量验收未通过或未经质量验收的分项工程,工程款期度结算时不予以考虑。

(9)工序与分项工程完成后须办理工序交接单,分项工程验收合格后由总包签发分项认可书,总包质检员签认。

(10)针对现场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和质量隐患,我方将以质量整改通知单形式通知分包商,分包商须按总包方指示如期整改。

(11)有关工程质量报验资料的样表由安质环保部提供,

5、技术管理程序

(1)分包商须在进场前将其承包范围内施工组织设计报总包主管工程师,由总包审核后报工程技术部审批后方可依照施工。

(2)分包商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现的图纸、洽商等重大技术问题以《技术问题联系单》报总承包,总包会以《技术

问题回执单》回复分包商。

(3)分包商应按南通市文件要求进行技术资料的收集和整理,总包商不定期对技术资料进行检查,如发现不合格项将对分包商下发《技术资料整改通知单》,如分包商整改仍不合格,总承包商技术部有权向分包商开据罚款单。

6、物资采购程序

(1)物资管理

材料质量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基础,项目制定以下控制措施来加强对分包材料的质量控制。

A.工程所选用的各种材料均需提供样品,报业主、监理审批后方可进行批量采购。

B.专业分包商根据项目部审定的材料,成品计划组织采购供应,进场时由专业分包商会同项目物资部共同验证,由专业厂商提供出厂合格证、材质证明,由项目记录验证结果。

c.进入施工现场的A类、B类物资一律由物资部组织验证。

D.验证不合格的物资由验证人填写”不合格品通知单”,报项目主管经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E.凡进入现场物资均须按《规范》进行检验和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F.物资设备部根据技术部的有关要求和现行《规范》规定,对分包方进场材料、半成品取样和进行检验、试验工作

由项目委托有资质试验室进行。对业主和监理单位要求认可的检验、试验结果,由质量部负责会同物资部选择、报验和实地检查。技术部按规格、批量记录、试验结果进行整理,并保存有关资料。

(2)物资计划管理

本工程所需物资,严格按照经总包方审查认可的物资进场计划执行,进场前由分承包方提出进场申请,申请表应明确物资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必要时还要附上有关详图,同时还要附上一份供货时间进度表。

验证资料不齐或对质量有怀疑的物资,要单独堆放,待资料齐全和复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对堆放的各类物资要予以明确标识。验证的计量检测设备必须经过检定、校对。

7、成品保护

制定成品保护措施的目的,是为了最大限度的消除和避免成品在施工过程中的污染和损坏,以保证业主的利益不受损失,并达到减少和降低成本及专业之间破坏造成的返工,保障工期目标的实现,提高产品一次各格率,一次成优率的目的。

成品保护须遵循的总的原则是:各分包商须负责各自的成品的防护措施;下一道工序的施工须注意保护上一道工序;交叉施工须提前申请。

A.总承包单位根据现场条件,专业系统,施工组织设计,

工期进度制定成品保护方案,以合同、协议等形式明确各分包对成品的交接和保护责任,确定主要分包单位为主要的成品保护责任单位,总承包监督、协调分包单位的成品保护工作。

B.现场材料的保护工作,由总承包单位物资设备部协助分包进行管理,分包接管或采购的成品、半成品应在施工区内的指定区域堆放,负责保管、使用。

c.总承包单位根据现场施工之情况,将安排安全、保卫监督员进行区域管理,监查、控制本负责区域内的成品保护工作,具体的成品看护工作由专业分包负责。

D.总承包单位根据总控制计划,合理要求分包穿插专业施工,分包应合理安排施工工序。

E.分包单位根据系统或专业施工进展情况,制定相应的成品保护方案,并上报总承包单位备案。

F.在工程收尾阶段,装修单位分层、分区设置专职成品保护员,总承包单位加强成品保护人员的巡视力度。分包单位进入精装区域施工时,应按总承包制定的入户作业申请单填报,经批准后,可进入作业,施工完成后需经成品保护员检查确认没有损坏成品,签字后方准离开作业区。

G.若总承包保安员在巡视过程中,发现未符合要求之行为,有权停止其施工,及罚款。

H.专业分包之间的交叉配合,施工前进行专业技术交

底,并以开讲解会的形式向其它专业交底,同时专业分包根据施工内容及工序安排、编制成品保护方案。

I.分包单位在进行本道工序施工时,如需要碰动其它专业的成品时,分包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上报总承包,总承包与其它专业分包协调后,其它专业分包派人协助分包单位施工,待施工完成后,其它人员恢复其成品。

8、安全管理程序

(1)建立、建全各项安全、保卫、消防的管理制度,并落实到责任人,划分责任区。

(2)定期进行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认真填写检查记录,落实工作任务。

(3)分期举行各施工队现场施工人员安全会,召开各分包负责人安全、保卫例会。

(4)建立设备、用电设施准用卡,实施挂牌制度,分包单位填写动火证、临电使用申请单。

(5)所有中型、大型设备及二级配电箱使用全面实施动态管理,建立设备使用管理板。

(6)总承包安排安全保卫监督员,实施区域分层管理,设专人负责区域楼层的安全、保卫的检查工作。

(7)安全监督员、安全员、安全检查员、保卫、各级保安人员服装统一,佩带袖标。

(8)现场建立义务消防队,由30人组成。

(9)现场设立对外接待室,保卫负责扰民、民扰的全部工作。

(10)工人进场须经过三级教育,工人坚持持证上岗操作制度。

(11)建立用电设备等进场的检查制度,杜绝不合格品进入施工现场。

(三)对分包商及供应商的服务措施

1、现场总平面

根据业主批准的工程总进度计划和分阶段施工总平面布置图的要求,以及批准的各专业分包队伍进场计划,总包商将合理安排各阶段施工现场的平面。根据总平面布置负责提供各系统、专业分包所需的办公、机械、材料堆放场地,并划分责任区域,做好场容管理。各专业分包队伍的材料设备,必须按照总平面布置图划定的范围按要求进行码放。

2、临水、临电

根据施工现场平面布置情况,总承包商负责统一布置现场临水临电,并统一提供和管理分包单位安全用电、节约用水和现场内的污水排放等。

3、现场封闭

为保证施工现场秩序的安全,我们将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所有施工现场的出入口均安排警卫值勤,来访人员在得到总承包商认可后将使用临时身份卡进出施工现场。

4、测量服务

在进入精装修、机电、幕墙等业主指定分包施工阶段,总包方负责向各专业分包队伍提供工程的主轴线控制线,和楼层标高线,其余施工放线由专业分包队伍测量人员进行引测。

5、现场内资源的调配与管理的服务

施工现场内已有的脚手架、平面交通、上下通道、垂直运输机械特别是大型机电设备的垂直运输、临时建筑等各种施工设施,总包方将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和各专业分包队伍所承担工程施工的具体情况,统一调配使用,充分发挥其效率。

6、资料查阅服务

项目设置工程联络小组,指定专人统一收集资料和提供资料查阅服务,全面负责各专业承包人、系统承包商的施工资料收集、报审和分类组卷工作,以便随时提供查阅。

分包质量管理协议书

分包质量管理协议书 总包单位:某某某工程(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某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某某工程(N7 标段给排水、电气及消防安装施工委托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在施工 质量技术管理方面的责任,双方在签订本工程给排水、电气、消防安装工程分包合同的同时签订本质量管理协议,以明确双方的责任,且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第一条:为了保证本工程质量满足国家建筑工程验收标准,对业主负责,对工程负责,以“百年 大计,质量第一”为宗旨,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等有关安全质量生产法律、法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质 量生产原则,明确各自管理范围内工程质量责任,确保实现本项目工程质量及生产管理目标。 甲乙双方就工程质量、生产管理事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双方严格执行并各负其责。 第二条:质量标准:严格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及机电安装 工程各专业配套的质量验收规范及图集。 第三条:质量要求:竣工一次交验合格率100%,否则应按甲方要求进行自行返工,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第四条:甲方责任与权利 1、应有完善的质量组织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配备专职质量管理人员,负责对工程施工质量 的监督、管理、检查,组织工程质量评审,发现不合格品有权责令乙方整改、停工整顿和经济处罚。 2、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进行施工质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标准规范、规章制度的教育。 3、甲方根据国家规定及企业质量管理要求,结合项目特点制定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并书面发放至乙方。 4、甲方负责编制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及《质量(创优)策划》,并组织乙方主要管理人员 对《施工组织设计》及《质量(创优)策划》进行学习,并书面交底。 5、依据合同须由甲方提供材料的,甲方应及时供应合同规定的材料,并确保材料质量合格。 6、施工前甲方将对乙方进行技术、质量总交底或专项交底,明确质量目标,施工过程应对乙方的施工质量监督、检查,对乙方工序予以验收,并提出验收意见。 7、甲方负责对乙方就相关质量管理制度、施工质量管理规范、施工方案及精细化施工等相关内容进行培训。 8、有权制止乙方的违规作业,对重大违规行为有权责令其整改、停工整顿和经济处罚。 9、有权对专业素质差、不服从指挥的施工人员责令其限期退场。 10 、按照规定要求对乙方采购的材料和自带(含租赁)施工机具、设备进行监督检查,有权拒 绝乙方不合格产品进场(已经进场的,限期退场)。 11 、甲方应根据公司《实测实量手册》,定期对乙方施工质量进行实测实量,对有重大偏差的项目,责令乙方进行整改,下发整改通知单,并进行相关处罚。 12 、如果乙方存在重大质量隐患拒不整改或发生质量事故,甲方有权终止乙方合同,责令乙 方限期退场。同时,甲方保留索赔权。 13 、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发生返工、误工的,造成甲方材料损失、工期拖延等严重后果的,甲方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14 、当乙方不服从指挥、违规作业时,甲方有权按照项目质量管理奖罚规定,直接从工程款

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312-EUATWW-MWUB-WUNN-INNUL-DQQTY-

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2017版) 浙江省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目次 1 总则 2 组织体系 3 职责 4 运行控制 5 绩效评价 6 附则 附件1 对劳务分包企业要求 附件2 拟用劳务分包商(作业班组)推荐表附件3 劳务分包企业评价表 附件4 项目劳务作业班组评价表

1 总则 为规范项目劳务分包管理,有效推行劳务集控,建立劳务用工长效管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承建的所有工程项目的劳务分包管理。 集团公司劳务分包管理除执行本办法外,尚应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标准的规定。 2 组织体系 集团公司对劳务分包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集团劳务管理办公室是企业对劳务分包企业统一管理的职能部门,分公司和项目部具体落实对劳务分包企业过程监管并负责对劳务分包企业绩效考核工作。 集团公司劳务管理组织体系见图: 图组织体系

3 职责 集团公司劳务管理办公室管理职责主要包括: 1负责对劳务分包企业及作业班组的准入资格审查和管理。负责对劳务分包合同的评审、签订、归档管理工作。 2 负责督促分公司及项目部做好对劳务分包企业、作业班组的绩效测评、日常检查监督并按要求建立合格分包方名录(每年一季度进行测评)。 3监督检查各分公司、项目部执行劳务合格分承包方名录制度,严禁将工程劳务作业分包给无资质的企业或虽有资质但不能履行职责的劳务分包企业和个人(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有特殊要求的报集团公司批准后执行)。 4负责对项目劳务用工管理的季度大检查、日常巡查,对隐患进行跟踪整改与验证,并保存记录。 5 监督检查劳务分包用工管理,包括劳务资质、员工培训、持证上岗、职责履行、台帐管理、实名制管理、民工劳动合同、工资发放等,规范管理,奖优罚劣。 6协助分公司、项目部和劳务企业处理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劳资、工伤等纠纷,以及相关争议的调解。 7协助集团招标中心及分公司进行劳务分包招投标管理工作。 8协助安全监督管理部对工伤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9协同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劳务专职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 分公司劳务管理部门管理职责主要包括: 1分公司必须选择劳务合格分承包方名录中的单位作为劳务承包方,签订规范的劳务分包合同,并通过集团项目管理系统劳务分包合同流程审批通过后,集团劳务管理办公室审核盖章。原则上项目责任人不得使用自己的劳务公司。作业班组必须在集团合格班组名录内选用,新进作业班组必须经项目部及分公司测评合格报集团劳务管理办公室批准后才能选用。 2分公司要配备至少一名劳务主管,对劳务分包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及时协调处理民工工资及工伤纠纷的处理工作。 3分公司督促项目部及劳务分包企业做好作业人员备案、岗前培训及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等工作。

工程项目分包管理办法

项目分包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部工程分包行为,全面加强工程分包管理,保证工程质量、进度和施工安全,维护企业经济利益,现根据国家有关法规、集团公司《工程分包管理暂行规定》和我局《在建工程施工管理办法》,结合工程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凡我部进行在建工程的分包和劳务用工等有关活动及实施监督管理的所有部门和人员,必须遵守本管理办法。 第三条工程分包的分类: (一)工程项目分包:是指在我部履约的在建工程中,我部(定义如本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所述),将工程承包合同中部分工程项目切分出来,以包工包料的方式发包给本企业以外的分包商,由分包商完成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任务,但发包方负责监督管理。 (二)工程项目工序分包:是指利用分包商专业技术和专业施工优势,或作为我部履行工程承包合同施工能力的补充,我部将工程承包合同项目中的部分工序的施工任务发包给本企业以外的分包商完成,但发包方负责监督管理和工序间的衔接。 (三)工程项目施工作业分包:是指利用分包商的施工设备和劳务优势,我部将工程承包合同项目施工中某些机械作业任务或劳务作业任务发包给本企业以外的分包商,由分包商组织施工设备或劳务进行现场作业,发包方负责监督管理和现场施工组织。 第四条本管理办法所称劳务用工,是指我部各施工单位直接招用社会劳动者参加工程施工,进行劳务作业或从事管理、服务等工作。 第五条工程分包行为应当合法。 工程分包应当符合《合同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规的有关规定。 劳务用工应当符合《劳动法》、《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等法规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工程分包行为应当守约。 工程分包应当符合工程承包合同的有关规定。合同规定不允许分包的项目,不得分包;合同规定须经监理单位事先审查及与业主协商并取得同意才能分包的项目,在取得同意前不得分包。对工程分包的工期和进度要求、技术和质量标准不得低于工程承包合同相应的要求和标准。 第七条工程分包的行为应当严格接受工程局的经营调控。 工程分包应在充分利用局内资源、有利于工程实施和提高全局综合效益的前提下,有控制地进行。对此,工程局实行工程分包许可与否的立项审批和工程分包统计报告制度。 第八条工程分包必须通过市场竞争方式,公开、公平和公正地在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合格分包商中择优选定分包商。对此,工程局实行分包商资质评审和选定分包商的审批制度。 第九条工程分包必须订立有效的规范的书面形式的工程分包合同。对此,工程局实行工程分包合同评审、批准和备案制度。 第十条必须对工程分包的工程质量、进度和施工安全进行严格的控制。对此在发包方和分包商均应严格履行工程分包合同的基础上,发包方应对分包商的工程施工实行监督式、介入式和指导式的管理,不得“以包代管”。 第十一条项目部各领导人员及有关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有关工程分包的岗位规范和个人行为准则,严格执行国家和工程局的有关规定,不得在工程分包活动中搞暗箱操作和人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分包商管理制度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分包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在选择分包商时,满足工程质量要求的能力,符合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以及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保证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指标的实现。 第二条集团公司范围内的项目分包是指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分包。专业工程分包是指为完成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的工程而采用的项目分包形式,需经业主方审查同意。劳务分包是指为保证工程施工顺利进行,补充集团内部劳力不足,而采用的以集团公司为主,具有资质的劳务企业为辅的项目分包形式。 第三条工程分包商是指具有工程承包资质,与总承包商签订工程分包合同,承担部分工程施工任务的分包企业;劳务分包商是指具有劳务资质,与总承包商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向总承包商提供劳务服务的分包企业。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对集团公司范围内劳务分包商和工程分包商的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本制度的主责部门是工程管理部,其职责为:负责对分包商的录用、使用和评价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督促各单位选择符合要求的分包商;负责对分包商履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各单位做好分包商的信用评价和建立合格工程分包商名录工作;负责收集汇总建立合格工程分包商名录。 第六条法律事务部或责任成本管理中心负责指导审查项目经理部与分包商所签定的协议书或合同。

第七条子分公司和指挥部负责分包商录用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项目经理部选择符合要求的分包商;负责组织对分包商的信用评价;负责建立合格工程分包商名录。 第八条项目经理部具体负责实施对分包商的录用和信用评价工作,并与分包商签定协议书或合同。在施工过程中负责对分包商进行监督管理,并及时将分包商情况反馈到主管部门。 第三章限制条件 第九条分包商至少具备下列条件:合法经营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齐全有效;具备相应的人员及专业技术资格;技术及经验水平符合工程分包业务的要求。 第十条分包工程遵循建筑工程主体结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的原则。 第十一条工程关键岗位、关键工序不分包,尤其专业技术高、施工复杂、难度大的工程项目禁止分包。 第四章业务流程 第十二条分包管理业务程序详见“分包管理业务流程图”。 第十三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分包商。招标由项目经理部具体实施,子分公司和指挥部工程管理部和责任成本管理中心或经营计划部派人参加招标,参与分包商招标的全过程,并监督招标的公平性。分包合同由法律事务部拟定范本,项目经理部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完善。 第十四条招标工作完成后,由项目经理部将招标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分包合同由项目经理、分包商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合同中必须明确双方的质量责任、安全责任及环保责任。 第十五条项目经理部安排专人管理项目分包业务,管理、指导与记录分包商施工作业内容、作业范围、作业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并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确保分包商严格履行合同。 第十六条子分公司和指挥部根据《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专

总承包商对各分包的质量控制

总承包商对各分包的质量控制 (1)质量控制管理方法 我单位将应用‘‘全面质量管理”的原理,全员参与质量控制管理,对各专业分包单位施工质量作全过程、全方位监控。 将各专业分包工程按“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阶段”划分,对各阶段制定相应的管理目标和流程图,在各阶段对分解目标按计划、执行、检查、处理四个过程进行循环操作(即PDCA循环)。分包施工过程中收集、整理质量记录的原始记录,应用数理统计方法,分析质量状况和发展趋势,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对各工序施工质量作持续改进,通过工序施工质量控制整体质量。 (2)总承包质量控制流程 总包质量控制流程图是总包质量保证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总、分包之间质量管理行为的重要方式。 (3)施工准备阶段的总包质量控制 A、施工准备阶段总包质量控制的目标 a、对尚未进行招标的分包工程,择优选取分包单位。 b、对通过招标确定的分包单位指导和帮助其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机构,督促分包单位配备的人员、设备、材料等满足质量技术要求,使各项技术文件、资料及施工现场正常交接,以便分包单位能迅速有效地开展工作。 B、施工准备阶段的总包质量控制管理的措施: a、参与业主组织的分包招标,优选技术、管理先进的分包单位。 b、组织召开各分包单位参加的技术交底会,将有关设计文件、总包管理依据和程序、工艺要求、质量标准向分包作详细的书面交底。 c、组织有关单位对施工现场的主要坐标、轴线、标高、施工环境及相关技术资料进行交接,确保分包能及时、正确、有序地开展工作。 d、对分包单位的进场报告、开工报告进行审查,确保其质量保证体系、组织机构、人力资源、机械设备、施工方案等满足工程质量要求。 e、其它配套措施: 改善外部配合条件,积极主动跟业主、监理、政府主管部门等有关单位协调改善劳动环境和条件。必要时,使用行政手段,实施强制性的调度。

劳务分包管理办法【全文】

劳务分包管理办法【全文】 一、本办法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维护双方利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二、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包括三个层次:公司、项目部和具有专业资质的劳务公司(或自然人劳务队伍)。 三、本办法为规范项目部劳务分包的管理,以科学合理的劳务分包管理方式,建立良性循环的劳务分包管理办法,从而保证履行建设工程施工总合同。 四、公司负责劳务分包的审批,项目部负责劳务分包合同的全面履行。 五、凡是公司自己经营的项目全部纳入本办法进行管理。 一、公司成本管理部负责劳务分包合同的日常管理工作,项目部具体实施。 二、由成本管理部具体办理劳务分包方资质、业绩等审核、劳务分包合同备案、劳务市场指导单价发布和合格劳务供方名单发布等相关劳务管理工作。 三、由成本管理部指导监督项目部对劳务分包招标(议标)工作;参与5万元以上及特殊工程劳务分包工程的招标(议标)。

一、确定劳务分包队伍的方法为:“项目部自行组织招标、自行议标,公司组织招标、议标、”等方式。 二、公司或项目部经招标(议标)或其他方式拟定劳务分包队伍后,由项目部拟稿劳务分包合同,经公司审批同意后(见《劳务分包合同审批意见表》),再签订劳务分包合同。 三、与劳务分包方商谈劳务分包单价时,单价中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小型机械费、部分辅材费,在签订合同时必须明确并在结算时按规定比例进行划分。 四、劳务分包合同必须由双方签字并盖项目部公章方可有效。 五、如不按以上规定执行,公司财务管理部不予支付劳务分包工程款,并根据违规合同金额的1%给予经济处罚和追究当事人责任。 一、劳务分包工作流程:组织招标或议标→拟定分包方→公司批准→签订分包合同→备案。 二、分包单位选择的条件:优先从公司编制的合格劳务分包方名册中选取(包括自然人劳务队伍),也可从具备相应资质及业绩的劳务公司中选取。 三、劳务分包合同备案: 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后,应于15日内进行备案。劳务分包合同备案由各项目部劳资员或项目部管理人员(必须是公司自有职工)向公司成本管理部申请办理。

施工现场分包单位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分包单位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建筑施工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省、市、自治区等地方性法律、法规要求,对进入大连金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施工分包单位在进场作业人员资格审查、安全施工、文明作业等方面做出以下管理规定: 一、相关主要管理规定 1.施工分包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将进入施工现场分包作业人员清单上报所属 参建项目部,人员清单主要包含内容为:①进场人员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一张; ②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③特种作业人员证件复印件一份;④外来务工人员暂 住证明一份;⑤保险缴纳明细一份。施工分包单位提供的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清单必须有“分包单位负责人本人签字”,项目部根据分包单位提供的清单进行抽查。 2.无论分包作业人员为长期作业,还是短期作业,分包单位必须为其所属分包员工 办理工伤、医疗保险,凡未办理工伤、医疗保险人员,一律不准进入现场施工作业,对藏匿不报、冒名顶替等虚报行为,公司一但查出,严肃处理、绝不留情,对分包单位瞒报、假报造成最终施工作业人员发生安全事故,大连金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概不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均由分包单位自行承担。 3.进入施工现场前,其施工分包单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 方可进场作业。 4.施工分包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与大连金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安全生 产协议书》(详见附件1)必须服从施工总承包单位统一管理。 5.为便于管理,施工分包单位人员在保险办理方面可委托项目部代为办理,费用由 分包单位自行承担。 6.施工分包单位施工作业前,必须征得施工总承包单位(大连金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同意,办理施工前应履行的施工手续并经施工总承包单位(大连金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确认方可实施。

分包质量管理制度

分包质量评价标准 1.目的 为了加强对本工程专业、劳务分包单位的管理,使所选择的分承包能满足我项目部的要求,以确保整个工程质量和进度,并保证对分包队伍的管理更加规、有效,达到统一管理,规行动,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围 本制度适用于纽宾凯国际社区-锦城项目经理部。任按合同及协议进入现场的专业、劳务分包队伍均必须遵照执行。 3.项目部职能部门职责 3.1质检部: 负责对分包进行质量管理、成品保护管理、资料管理、环境体系管理及相关培训管理工作; 3.2工程技术管理部: 负责对分包进行现场施工管理、计划管理、技术管理、计量管理及相关培训管理工作; 3.3安全部:

负责对分包进行进场管理、牵头负责对分包的教育培训管理和质量、环境、职业安卫体系运行管理、消防管理、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管理及相关培训管理工作; 3.4机电部: 负责对分包进行机电管理及相关培训管理工作及相关培训管理工作; 3.5成本合约部: 负责对分包进行工程结算管理工作; 3.6物资设备部: 负责对分包进行物资管理。 4.分包单位管理 质量管理制度 质量控制的对象是过程,包括采购过程、生产过程等。为了保证本工程质量符合规规定及设计要求,坚持以下质量管理制度。 (一)工程质量意识教育制度 1、进行质量意识的教育 增强全体员工的质量意识是创精品工程的首要措施。工程开工前针对工程特点,由项目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及人员编写本项目的质量意识教育计划。计划容包括公司质量针、项目质量目标、项目创优计划、项目质量计划、技

术法规、规程、工艺、工法和质量验评标淮等。通过教育提高各类管理人员与分包单位施工人员的质量意识,人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并贯穿到实际工作中去,以确保项目创优计划的顺利实现。项目各级管理人员的质量意识教育由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及现场经理负责组织教育;参与施工的各分包各级管理人员由项目质量总监负责组织进行教育;施工操作人员由各分包组织教育,现场责任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要对分包进行教育的情况予以监督与检查。 2、加强对分包的培训 分包是直接的操作者,只有他们的管理水平和技术实力提高了,工程质量才能达到规定的目标,因此要着重对分包队伍进行技术培训和质量教育,帮助分包提高管理水平。项目对分包班组长及主要施工人员,按不同专业进行技术、工艺、质量综合培训,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分包队伍不允进场施工。项目要责成分包建立责任制,并将项目的质量保证体系贯彻落实到各自施工质量管理中,并督促其对各项工作落实。 (二)材料供应商选择和物资的进场管理制度 1、材料供应商的选择 结构施工阶段模板加工与制作、商品混凝土供应商的确定、钢筋原材及加工成品采用,装修阶段、机电安装阶段材料和设备供应商等均要采用全位、多角度的选择式,以产品质量优良、材料价格合理、施工成品质量优良为材料选型、定位的标准。同时要建立合格材料分供的档案库,并对其进行考核评价,从中定出信誉最好的材料分供。材料、半成品及成品进场要按规、图纸和施工要求格检验,不合格的立即退货。 2、明确物资采购程序

2020年(管理制度)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管理制度)劳务分包管理 办法

劳务分包管理办法(2017版)

浙江省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目次 1 总则 2 组织体系 3 职责 4 运行控制 5 绩效评价 6 附则 附件1 对劳务分包企业要求 附件2 拟用劳务分包商(作业班组)推荐表附件3 劳务分包企业评价表 附件4 项目劳务作业班组评价表

1 总则 1.0.1为规范项目劳务分包管理,有效推行劳务集控,建立劳务用工长效管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1.0.2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承建的所有工程项目的劳务分包管理。 1.0.3集团公司劳务分包管理除执行本办法外,尚应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标准的规定。 2 组织体系 2.0.1 集团公司对劳务分包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集团劳务管理办公室是企业对劳务分包企业统一管理的职能部门,分公司和项目部具体落实对劳务分包企业过程监管并负责对劳务分包企业绩效考核工作。 2.0.2集团公司劳务管理组织体系见图2.0.2: 图2.0.2 组织体系 3 职责 3.0.1 集团公司劳务管理办公室管理职责主要包括: 1负责对劳务分包企业及作业班组的准入资格审查和管理。负责对劳务分包合同的评审、签订、归档管理工作。 2 负责督促分公司及项目部做好对劳务分包企业、作业班组的绩效测评、日常检

查监督并按要求建立合格分包方名录(每年一季度进行测评)。 3监督检查各分公司、项目部执行劳务合格分承包方名录制度,严禁将工程劳务作业分包给无资质的企业或虽有资质但不能履行职责的劳务分包企业和个人(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有特殊要求的报集团公司批准后执行)。 4负责对项目劳务用工管理的季度大检查、日常巡查,对隐患进行跟踪整改与验证,并保存记录。 5 监督检查劳务分包用工管理,包括劳务资质、员工培训、持证上岗、职责履行、台帐管理、实名制管理、民工劳动合同、工资发放等,规范管理,奖优罚劣。 6协助分公司、项目部和劳务企业处理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劳资、工伤等纠纷,以及相关争议的调解。 7协助集团招标中心及分公司进行劳务分包招投标管理工作。 8协助安全监督管理部对工伤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9协同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劳务专职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 3.0.2分公司劳务管理部门管理职责主要包括: 1分公司必须选择劳务合格分承包方名录中的单位作为劳务承包方,签订规范的劳务分包合同,并通过集团项目管理系统劳务分包合同流程审批通过后,集团劳务管理办公室审核盖章。原则上项目责任人不得使用自己的劳务公司。作业班组必须在集团合格班组名录内选用,新进作业班组必须经项目部及分公司测评合格报集团劳务管理办公室批准后才能选用。 2分公司要配备至少一名劳务主管,对劳务分包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及时协调处理民工工资及工伤纠纷的处理工作。 3分公司督促项目部及劳务分包企业做好作业人员备案、岗前培训及施工现场作

施工分包商确认及项目移交管理程序

第六部分施工分包商确认管理程序 一总则 1.1 为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规范对承包商选用分包商确认过程的管理特制定本程序。 1.2 本程序适用于我司开发的工程中分包工程额达10 万元及以上或分包涉及较大难度施工技术要求、较高安全质量要求的的工程项目。 二、管理职责与分工 2.1 程序监督实施及完善负责人 项目管理部领导是本程序负责人,负责本程序的全面管理,监查本部门执行本程序的有效性。 2.2 程序监督实施及完善执行人 工程部经理是本程序监督实施及完善执行人,负责检查本程序在本部门的执行情况,对执行程序中存在的问题应积极及时予以解决或处理,负责收集和提出完善本程序的建议,经本程序负责人同意和授权修订本程序。 2.3 承包商 负责提出分包商的名单,并依据名单开展相应的工作并提出预分包商,分包商的确认并不免除承包商对分包商的各种管理责任。 2.4 工程监理

负责审核承包商提出的预分包商,并提出监理意见。 2.5 建设单位项目管理人员 负责审核承包商提出的预分包商,并提出审核/审定意见。 三、管理内容与要求 3.1 承包商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出分包商名单,填写《施工分包商推荐名单报审表》(附录4)。 3.2 承包商依据经业主审批的名单开展相应工作后提出预分包商,同时必须提供预分包商的资质、质量体系认证文件、近三年的安全记录和施工业绩,准备分包的工程范围、工作内容及管理方式等。 3.3 监理根据承包商提供的预分包商,进行考察后提出监理意见。 3.4 建设单位项目管理人员根据承包商提供的预分包商,结合对预分包商的考察、调研及了解的情况,提出审核意见。 3.5 建设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工程监理参加合同相关的技术谈判。 3.6 建设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和工程监理为分包商的把关单位,凡未经《施工分包商确认程序》确认而擅自分包的单位将予严肃处理,直至发停工令。 四、检查与考核 4.1 本办法一经发布生效,有关各方都必须严格遵照执行,被授权有该项管理职能的部门将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4.2 各项目都必须按本办法的规定,对分管和归口管理的内容实

(完整word版)分包单位管理制度

分包单位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各项目经理部对分包工程的统一管理,加强内部核算,降低成本,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分包管理 1、施工项目分包工程管理由项目经理部负责。 2、公司计划部是公司分包工程的归口管理部门。各项目经理部在分包合同签订前,必须将分包合同送交计划部审核,经公司研究同意后,方可签订分包合同,合同签订后必须将分包合同副本送交计划部存档。 3、各项目经理部必须在公司授权范围内管理分包工程。 二、分包单位的选定 1、分包单位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各种证件齐全。在确定合格分包单位时,分包单位必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资格证等证书原件,项目经理部保留复印件一套;特殊工种必须提供特殊工种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经理部保留复印件一套。分包单位应按公司体系文件要求的程序进行选定。 2、分包单位进入施工现场的相关手续,由分包单位自行到工程所在地相关部门办理。 3、分包单位的选择原则上采用招投标的办法,鼓励与资质等级高、信誉良好、业绩优良的分包单位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 三、分包工程的确定 1、项目经理部内部各工程处(工地)无能力施工的项目可以分包。需要分包的项目由工程处(工地)提出申请,交项目经理部工程管理部,工程管理部在项目经理部内部平衡后,确认必须分包的,报项目经理批准后可进行分包。 2、分包程序 ⑴分包项目确认后,由项目经理部工程管理部负责组织质量、安全、经管等部门共同参加,确定合格分包单位。 ⑵需要招标的分包工程应事先通知公司计划部,由经营管理部负责组织工程招标日常工作,编写、发放招标文件,编制标底。一般项目由项目部经营管理部负责组织开标、评标工作;重大项目公司计划部、工程部参加开标、评标工作。 ⑶经过评标后,确定分包单位优选顺序,报项目经理批准。 ⑷经营管理部与中标分包商签订合同。由项目部工程管理部负责组织施工。 ⑸分包合同必须严格履行合同会签手续,合同签订后要及时发放并登记台帐。

分包单位质量管理制度

分包质量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 受控状态: 受控序 (世博生态城一低碳中心项目经理部)受控 编制: 审核: 批准: 云南省第三建筑工程公司 世博生态城一低碳中心 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

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 分包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专业分包质量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分包及专业分包的质量管理,特制定此管理制度,项目部依据合同对对分包队伍进行管理的同时,也要满足规定的要求。 第一章对分包队伍施工组织管理的制度 1、所进场参与施工的管理人员及施工作业人员的配备,其素质、数量必须同合同或协议规定相符。 2、经项目确定认可的所报组织系统图上人员及数量不可随意变动,必须常驻现场,不得兼其他职务。因故需要离开现场必须请假。 3、入场体检不合格及经教育培训考试不合格者必须清退出现场。 4、分包队伍现场负责人必须常驻现场,履行组织管理职能,不经我项目批准不得更换,否则罚款壹万元,其有事离开现场必须经项目经理批准。 5、现场管理必须设置专职技术员、安全员、质量员、文件收发员、测量人员、,其数量必须满足施工生产及项目要求,否则每缺1 人对分包队伍罚款6000 元/人。 6、从事现场管理工作的管理人员、工长、质量员、安全员等必须在现场组织监督施工不得随意离开现场,对经常不在现场的人员罚款100 元/人,累计 收到3 次罚款者清退出现场。分包队伍必须补足管理人员,素质必须达到项目要求。 7、分包队伍的任何人员必须尊重总包单位、业主和监理单位人员,不得无 理顶撞。违者对当事人视情节轻重罚款1000 元/ 人次,并对分包队伍处罚4000 元/次。

8、分包队伍管理混乱,经常出现违反管理程序或规定事件,不服从总包项目管理者,对分包队伍现场负责人处600-2000元/次罚款,累计出现3 次者将分包队伍负责人驱出现场,分包队伍必须另换其他人,保证施工的正常进行。如分包队伍施工连续2 个月达不到项目要求或管理处于失控状态,同样驱逐分包队伍现场负责人。 10、分包队伍必须依据项目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内容的各项管理制度,并报项目工程管理部检查备案,否则罚款2000 元,并勒令在规定的时间内制定齐全。 11、分包队伍不得拒收、拒签我项目所发的任何函件、整改、通知、施工措施、方案等文件,否则罚款2000 元/次,如有异议可用回函解决。 12、我项目的任何罚款无须分包队伍签字确认,我项目所发函件即为扣款依据。 13、我项目所罚款项必须以函件中规定的方式按照上交,否则加倍在工程款项中扣除。 14、分包队伍施工中必须严格遵守合同及对我公司的承诺。否则项目将严格按合同规定处理。 15、分包队伍领导每月必须参加项目组织的例会,否则对其队伍的任何违纪事件都加倍处罚。 16、分包队伍任何事情都必须首先同项目工程管理部联系处理,需项目其他部门处理的问题,由项目工程管理部同其他部门联系解决。 17、分包队伍人员的增减、进出场、材料、机械设备进出场必须报项目工程管理部批准,然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18、分包队伍任何人无权更改施工方案和经总包技术部批准的施工计划。如需变动必须事先征得项目总包工程技术部批准,否则视为管理混乱,对分包队伍现场负责人处以2000 元/次罚款。 19、对于项目安排的任何工作指令,无论结果如何必须在2h (小时)之内向 下达者回复。否则视问题轻重对当事人处以500-2000 元/次罚款。

分包单位管理制度

分包单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我公司对分包单位的调查、评价、选择、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各国合同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安徽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合肥市建筑劳务作业分包及劳务用工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称分包单位包括专业分包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专业分包单位是指我公司做为总承包单位将非主体工程的专业工程施工依法发包给具备专业工程施工资质等级的企业。劳务分包单位是指我公司将劳务作业依法发包给具有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 第二章对分包单位的调查、评价、选择、考核、合同的签订 第三条项目部负责对分包单位进行调查、评价、选择建议。 第四条项目部根据施工组织设计中的计划分包项目,对市场进行调查,并认真收集相应专业工程施工单位和劳务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代码证、资质证书、安生生产许可证、企业业绩、财务运行、合同履约等能力保证的证明资料或复印件,由项目经理审查,填写《外包方调查评价表》,并报公司相应管理科室审核与批准。 第五条公司各科室应根据本科室的管理范围对《外包方调查评价表》审核和批准并备案。 设备材料科负责对施工机械,如塔吊人货电梯、龙门架等安拆的《外包方调查评价表》审核和批准。 安全文明科负责脚手架、吊篮作业等的《外包方调查评价表》审核和批准。 生产科负责劳务、分部分项工程的《外包方调查评价表》审核和批准 第六条在公平竞争条件下,择优选择相应资质的分包企业。 第七条在确定分包单位时,应以取费合理、施工技术先进、工期和质量有保

工程承包商管理细则

关于印发《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承包商管理细则》的通知 机关各部门、所属各单位: 根据中国石化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化集团关于进一步加强承包商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依据公司《供应商/承包商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特制定《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承包商管理细则》,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 2015年7月24日

企业制度-实施类

目录 1 基本要求 (5) 1.1 规范内容的界定及定义 (5) 2 管理职责 (5) 2.1 工程发展部 (5) 2.3 物资装备中心 (6) 3 工作程序和内容 (6) 3.1 承包商资质审查 (6) 3.2 分包商管理 (8) 3.3 承包商在施工阶段的管理 (9)

建设工程承包商管理细则 1 基本要求 1.1 规范内容的界定及定义 1.1.1 为了规范并加强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设项目承包商管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进度、投资、合同控制,依据公司《供应商/承包商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特制订本细则,并由企业管理部备案。 1.1.2 本细则所称建设工程,是指由工程发展部牵头,负责组织实施的公司新建、改建及扩建项目。 1.1.3 本细则所称承包商,是指参与公司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EPC)、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单位以及地勘、设计、监理、监造、咨询、第三方检测等单位。 1.1.4 公司在组织编制招标文件时,应明确该建设项目承包商所应具有的资质及人员资质。 1.1.5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新建、改建和扩建建设项目的承包商管理。 2 管理职责 2.1 工程发展部 2.1.1 工程发展部是建设工程承包商管理的主体单位,负责建设工程承包商的日常管理,组织相关单位开展对建设工程的承包商的考评及诚信体系建设、维护。

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项目管理、健全安全质量管理体系,提高现场管理水平,使工程项目劳务分包业务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劳务分包是指为保证工程施工顺利进行,补充集团内部劳力不足,将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劳务承包企业,即劳务作业承包人的活动。劳务分包主要指向的是工程施工的劳务,计取的是人工费,主要特点是包工不包料,俗称“包清工”。(工区注:根据实际情况,为方便现场施工、管理与核算,一般将小材料费及小机具费一同纳入承包综合劳务单价中)。 第三条劳务分包商是指具有劳务资质,与总承包商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向总承包商提供劳务服务的分包企业。 第四条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应坚持以下原则: 1、依法合规。 2、管理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谐诚信,严管善待,合作共赢。 3、要满足现场施工能力要求,符合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以及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保证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指标的实现。 第五条本办法中所指项目部,为集团公司厦门西通道A2标段项目部。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厦门西通道A2标段范围内劳务分包。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管理职责 第七条为确保项目部分包工作的顺利开展,落实集团公司有关规定要求,强化工程公司对分包的控制,项目部成立分包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项目部计划合同部。 第八条项目部代表集团公司在本项目部对分包进行监管,负责管理办法的制定和分包过程的监督管理。主要职责是: 1、监督落实集团公司分包管理有关制度。 2、监督、指导及考评工区分包管理工作。 3、建立分包管理体系,制定分包管理办法。 4、组织各工区制定“劳务分包商业务实施方案”,包括分包商的选择方案、分包业务的成本效益及风险、分包方式、分包合同期限、用工培训计划等。 5、组织专业人员对方案进行评估,确保分包方案的可行性。 6、监督、指导各工区对分包商的评审并上报劳务分包商合格名册及黑名单。 第九条工区为分包商管理的执行层,负责分包商使用及日常管理,主要职责是 : 1、落实上级分包商管理规定,制定项目分包商管理细则。 2、编报劳务分包商使用计划,拟定项目劳务分包方案。 3、负责对分包商的资格审查,招标,谈判、合同评审、签订和执行,履行合同及结算等(报批程序)。 4、定期对分包商进行综合评价,并按规定向项目部、工程公司上报评价结果及评价资料。 第十条应接受发包人对分包管理的检查监督。对于违反合同规定的分包,出现质量安全严重后果的分包,以及管理失控的分包,坚决接受发包人的指令并遵照执行。(发包人有权责令承包人清退分包人,并由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 第三章劳务分包许可 第十一条禁止将核心业务分包,禁止转包工程,禁止违法分包工程。

[整理]分包项目管理办法

对外项目(工程)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对外承包项目(工程)协作施工管理,规范对外结算管理程序,提高企业综合盈利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主体项目、总包工程,总包合同中明确及未明确的分包项目(工程),其他零星工程都要遵循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承包管理 第三条公司总经办是公司对外承包项目(工程)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四条新开发项目确定后,工程部根据公司的开发设计及施工图纸要求,书面提出对外承包项目预案;工程部下设的项目部组建后或在施工过程中,项目部根据施工能力和工期安排,确定需要分包的部分或分项工程,将该工程预案书面报工程部。 第五条工程部提出的对外承包项目预案或收到分包项目(工程)的预案书后,应及时报总经办。经公司研究同意后,方可确定总(分)包项目(工程)。 第六条对外承包的项目(工程)的施工安全、质量由工程部监管。日常管理由下设的相关项目部负责实施。 第三章承包商的选定 第七条项目承包商必须具备相关行业规定资质,各种证件齐全。在确定合格分包商时,承包商必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资格证等证书原件,总经办保留复印件一套;特殊工种必须提供特殊工种原件及复印件,工程部保留复印件一套。承包商应按公司体系文件要求的程序进行选定。 第八条承包商进入施工现场的相关手续,由工程部确定,承包商自行办理。

第九条承包商的选择原则上采用招投标的办法,每次招投标不得少于3家施工单位,尤其鼓励与资质等级高、信誉良好、业绩优良的承包商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 第四章承包项目(工程)的确定程序 第十条承包项目预案由总经办报总经理,经公司研究确定。 第十一条承包项目确定后,工程部应及时组织材料员进行市场材料价格摸排,并交给预算部。由预算部确定工程预算造价,财务部确定承包工程款项计划。由总经办负责组织工程部、预算部、财务部等部门共同参加,确定合格承包商。第十二条需要招标的承包工程应事先通知公司总经办,由总经办负责组织评标小组,并负责工程招标日常工作。由总经办、工程部、预算部共同参与开标、评标工作。 第十三条经过评标后,确定分包商优选顺序,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并形成书面文件由总经办备案。 第十四条公司总经办与中标承包商签订合同。合同原件由总经办归档,副本(或复印件)由工程部、预算部、财务部各保管一份。 第十五条合同签订后的项目由工程部负责组织施工。 第十六条同等条件下公司控股企业优先。 第十七条各部门及各项目部(工地)不允许自行确定承包商,更不允许私自分包。 第五章工程承包方式 第十八条建筑工程:对比较完整的土建工程,可采用甲供主材的承包方式,主材范围可适当扩大(如:木材、钢材、水泥、沙石骨料、玻璃、防水材料、涂料等),具体承包方式有以下两种: 1.投标总价加变更签证:对一些图纸设计深度、工期能满足要求,在短期内可比较准确计算出工程造价的工程,宜采用投标总价加变更签证的办法,由公司预算部编制标书、确定标底,由评标小组评标。

建筑公司分包管理制度

工程分包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对本项目分包的管理,使所选择的劳务、专业分承包方能满足本项 目的工程质量、进度、成本及安全文明施工要求,以确保整个工程的顺利进行。 2 范围 适用于本项目需要分包的劳务和专业分包项目(含项目部直接分包、三方合 同、建设单位指定分包)。 3 项目部职责 3.1项目经理、执行经理负责劳务分包和专业分包(以下简称分包单位)的全面 管理。 3.2项目部技术部门负责项目部技术管理工作,审查分包单位报送的单位、人员 资质,专业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施工进度计划、洽商变更,配合生产部门对分 包单位的技术交底。 3.3项目部生产部门负责组织项目部的日常生产活动,组织对分包单位的技术交 底和安全交底工作,向分包单位下达生产计划,协调解决施工生产过程的产生各

种问题。 3.4项目质量部门负责项目部的质量管理工作,代表项目部组织对分包单位的施 工质量检查验收工作,督促分包单位对质量不达标的部位或工序整改。 3.5项目部安全部门项目部的安全文明和现场保卫工作。代表项目部检查指导分 包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督促分包单位安全文明施工不达标部位或工序的整 改。配合生产部门对分包单位的安全交底。 3.6项目部材料部门负责工程的需用材料的组织和管理,审查分包单位材料供应 计划,检查验收进场材料质量。 3.7项目部预算部门负责分包单位工程审核现场收方签证、进度款和分包单位的 结算。 4 分包管理制度 4.1 合同 4.1.1 分包合同签定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包括的施工内容予以明确,如合同遗漏 的项目或未包括在招标书范围内的,分包单位需提出书面报告,由项目部会同监 理、业主协调解决。 4.1.2 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按合同要求的质量、工期、安全和文明施工进行施工。

分包单位质量管理制度

分包单位质量管理制度

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 分包质量管理制度文件编号: (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项目经理部) 受控状态:受控 受控序号: 编制: 审核: 批准: 云南省第三建筑工程公司 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

目录 第一部分专业分包质量管理制度 (4) 第一章对分包队伍施工组织管理的制度 (4) 第二章对分包工程的质量管理制度 (7) 第二部分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12) 第一章钢筋班组质量管理及处罚条例 (13) 第二章木工班组质量管理及处罚条例 (15) 第三章主体(砼)班组质量管理及处罚条例 (18) 第四章架子班组质量管理及处罚条例 (19)

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 分包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专业分包质量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分包及专业分包的质量管理,特制定此管理制度,项目部依据合同对对分包队伍进行管理的同时,也要满足规定的要求。 第一章对分包队伍施工组织管理的制度 1、所进场参与施工的管理人员及施工作业人员的配备,其素质、数量必须同合同或协议规定相符。 2、经项目确定认可的所报组织系统图上人员及数量不可随意变动,必须常驻现场,不得兼其他职务。因故需要离开现场必须请假。 3、入场体检不合格及经教育培训考试不合格者必须清退出现场。 4、分包队伍现场负责人必须常驻现场,履行组织管理职能,不经我项目批准不得更换,否则罚款壹万元,其有事离开现场必须经项目经理批准。 5、现场管理必须设置专职技术员、安全员、质量员、文件收发员、测量人员、,其数量必须满足施工生产及项目要求,否则每缺1人对分包队伍罚款6000元/人。 6、从事现场管理工作的管理人员、工长、质量员、安全员等必须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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