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故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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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事故情况通报

安全生产事故情况通报

【篇一:安监局长全市安全生产事故情况通报讲话】

安监局长全市安全生产事故情况通报讲话

今年以来,全市上下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认真

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

指示精神,不断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

检查,及时发

现和排除安全隐患,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狠抓安全生产各项措施

的落实,保持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总体稳定的态势,保证了全国

和省市“两会”及各个重大节日的安全稳定。现将xx年1-5月安全生

产事故情况通报如下:

一、1-5月全市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1-5月全市共发生各类事故424起,死亡117人,同比分别上升

15.8%和

3.5%,占省安委会下达我市全年死亡控制指标的4

4.8%,超进度

2.7%。其中:煤矿发生死亡事故7起,死亡8人,与去年同期相比

增加1起,死亡人数持平;交通发生事故399起,与去年同期相比减

少47起,同比下降10.53%;死亡91人,与去年相比减少6人,下降6.18%;受伤567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3人,上升0.53%;

经济损失98万元,与去年相比减少6万元,同比下降

6.04%;发生火灾(1-4月)149起,伤1人,无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12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起数下降32.88%;死亡人数下降100%,受伤人数与去年持平,直接经济损失下降48.64%,无重特

大火灾发生。危化和水上交通没有发生死亡事故,1-5月没有发生重

特大事故。但事故总量偏高,死亡人数偏多,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二、xx年1-5月份各类事故情况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事故没有得到有效控制。1-5月我市先后发生各类事故424起,比去年同期增加58起;实际死亡117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多死亡4人,比控制进度目标多死亡7人,突破了控制进度目标。

二是较大事故时有发生。1-5月全市共发生较大死亡事故4起,死

亡20人(去年12月27日在上饶县境内发生的死亡9人较大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算今年的指标)。2月20日余干县发生一起死亡3人

的较大交通事故;5月6日鄱阳县

发生一起死亡5人的较大交通事故。5月23日信州区一淀粉加工厂

又发生一起中毒窒息死亡3人的较大事故。(6月5日该事故一中毒人员经抢救无效死亡)

三是个别行业、个别地方死亡事故连续发生。1-5月非煤工矿商贸企业发生死亡事故15起,死亡18人,与去年相比增加7起,多死亡

10人,同比分别上升87%和125%;建筑行业共发生死亡事故4起,死亡4人;非煤矿山发生死亡事故5起,死亡5人;广丰县今年先

后连续发生死亡事故6起,死亡6人,占非煤工矿商贸企业事故起

数以及死亡人数总数的40%和33%;德兴市(包括德兴铜矿)今年

以来先后发生事故4起,死亡4人。铅山县两煤矿5月29日和5月30日两天时间连续发生2起事故,共死亡2人。

四是私营企业已成为事故的主体。非煤工矿商贸企业所发生的15起事故中有12起发生在个私企业,(国有企业仅发生3起,德兴铜矿

2起,金山金矿1起)占该行业死亡事故起数的80%;共死亡15人,占该行业死亡总人数的83%。

五是一些事故重复发生。煤矿和非煤矿山行业共发生坠落事故5起,死亡5人;非煤工矿商贸企业发生中毒窒息事故3起,死亡5人;

意外事故8起,占非煤工矿商贸企业事故总数的53%;死亡10人,占该行业死亡总人数的55%。

三、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有三个方面

一是随着社会经济活动日益活跃和复杂,特别是经济成分、组织形

式多样化,相当多的私营企业不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

产管理松驰;一些业主“要自己的钱,不要别的命”,把安全生产与

经济效益对立起来,只重视生产进度和经济效益,忽视安全生产,

造成一些不该发生的事故。

二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缺少法律规范,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或者

不落实,安全生产监管存在漏洞,安全投入不足,安全技术装备老化、落后,安全性能下降,抗灾能力差,不能及时有效地预防和抗

御事故灾害。

【篇二:安全事故情况通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通报2014年上半年房屋市政

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14年上半年,全国共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225起、死亡267人,比去年同期事故起数减少21起、死亡人数减少46人

(见图1、图2),同比分别下降8.54%和14.70%。

2014年上半年,全国有30个地区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其中有10个地区的事故起数同比上升(见附表1)。

图1 2014年上半年事故起数情况

图2 2014年上半年事故死亡人数情况

二、较大及以上事故情况

2014年上半年,全国共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较大事故9起、

死亡32人,比去年同期事故起数减少4起、死亡人数减少21人

(见图3、图4),同比分别下降30.77%和39.62%;未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

2014年上半年,全国有9个地区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较大事

故(见附表2)。

图3 2014年上半年较大事故起数情况

图4 2014年上半年较大事故死亡人数情况

三、事故类型情况

2014年上半年,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按照类型划分,高处坠

落事故120起,占总数的53.33%;坍塌事故28起,占总数的

12.44%;物体打击事故27起,占总数的12.00%;起重伤害事故21起,占总数的9.33%;机械伤害、车辆伤害、触电、中毒和窒息等

其他事故29起,占总数的12.89%(见下图5)。

2014年上半年,共发生9起较大事故,其中起重机械坍塌事故3起,死亡9人,分别占较大事故总数的33.33%和28.13%;模板支撑体

系坍塌事故1起,死亡5人,分别占较大事故总数的11.11%和

15.63%;卸料平台坍塌事故1起,死亡5人,分别占较大事故总数

的11.11%和15.63%;基坑坍塌事故1起,死亡4人,分别占较大

事故总数的11.11%和12.50%;砖胎膜坍塌事故1起,死亡3人,

分别占较大事故总数的11.11%和9.38%;自制移动吊装支架坍塌事

故1起,死亡3人,分别占较大事故总数的11.11%和9.38%;钢梁

坍塌事故1起,死亡3人,分别占较大事故总数的11.11%和9.38%。(见图6)。

图6 2014年上半年较大事故类型情况

四、形势综述

2014年上半年,全国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并呈现

好转态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比去年同期有所下降,全国有16地

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下降,较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较去年

同期有较大幅度下降。

从2014年上半年安全生产情况来看,高空坠落事故和起重机械坍

塌事故分别是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和较大事故的主要事故类型。下一阶段,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以控制事故总量、遏

制较大事故为目标,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督促企业严

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建立健全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岗位责

任制,完善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制定起重机械维修保养制度。

二是加强临边、洞口安全防护,规范安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有效

遏制高坠事故高发态势。三是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重点突

出对起重机械安拆人员、建筑架子工实操培训,积极推进安全教育

体验基地的建设,以教育和体验相结合的方式,提高从业人员安全

意识。四是严格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预防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回头看”实施

方案》等文件要求,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遏制和

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国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篇三:2011年7月全市安全生产事故情况通报】

2011年7月全市安全生产事故情况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安委成员单位:

7月,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23号通知、国办11号通知、省政府157号文件及市人民政府一系列交通安全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开展本地区、本行业实际,落实责任,采取措施开展

专项整治、专项行动和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工作,安全生产形势总

体平稳。但是,7月份全市道路交通事故仍呈多发态势,较大交通事

故有所抬头,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上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依然十

分严峻。现将7月份全市安全生产情况通报如下:

一、全市安全生产总体情况

2011年7月31日止,全市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91起,死亡10人,受伤79人,经济损失128.03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增

加7起,死亡人数减少2人,受伤人数增加21人,经济损失减少40.41万元;分别事故起数上升8%,死亡人数下降17%,受伤人数

上升36%,经济损失下降24%.

二、各类事故情况

(一)工矿商贸企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2起,死亡2人,无人员

受伤,经济损失76.97万元。同期相比,事故起数持平,死亡人数

持平,经济损失减少5.4万元,经济损失下降13%。

(二)道路交通:发生道路交通事故62起,死亡8人,受伤79人,经济损失10.71万元。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增加13起,死

亡人数减少1人,受伤人数增加21人;经济损失减少5.59万元;

分别事故起数上升27%,死亡人数下降11%,受伤人数上升36%,

经济损失下降34%。

(三)消防安全:发生火灾事故26起,无死亡及受伤人员,经济损失40.08万元。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减少3起,经济损失减少18.09

万元;分别火灾事故起数下降10%,经济损失下降31 %。

三、指标控制情况

今年州政府下达我市安全生产总死亡控制指标为22人(工矿商贸6人,煤矿1人,道路交通15人,消防一般事故指标由州控制,比2010年的总控制数23人减少1人,递减4.35%)。1-7月,我市各

类事故共死亡10人,占全年总指标的45.45%。其中:工矿商贸企

业事故死亡2人,占全年总指标的33%,道路交通事故死亡8人,

占全年总指标的53.33%,煤矿、消防无伤忘人数。四、7月-8月中

上旬道路交通事故情况

2011年7月1日,三街镇土墙村委会秦家村村民秦国付驾驶其本人

力帆lf小型普通客车到中山镇赶“杨梅节”返回时沿途搭载亲戚及本

村村民14人(含驾驶员及3名儿童)沿中山务阻村委会向三街土墙

村委会秦家村土质便道行驶,19时15分许,正值中山下大雨,路面积水,当行至三街土墙村委会大柳树村路段时,其所驾车辆驶出行

驶方向道路右侧路面,翻下路外山箐70米,造成车辆损毁,3人死亡、11人受伤的路外交通事故。

2011年7月6日,孙加荣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号

牌的“dl50q”两轮轻便摩托车,沿320线由西向东方向行驶。8时10分许,当车行至k2973+20米段时,其驾车在避让对向左转龙踩岛沙场由杨会成驾驶的云01/37599号大中型拖拉机过程中,车辆驶入对

向车道与马存能驾驶沿320线由东向西方向行驶的云e21448号小型越野客车车头正面发生相撞,造成两车受损,当事人孙加荣经楚雄

州中医院急救中心医务人员现场抢救无效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2011年7月22日,周昆驾驶云e73300轻型普通货车沿320线南

华向楚雄方向行驶,16时30分车行至320线k2970处时,其所驾

车与由北向南横过道路的行人蒋兴明(男,42岁)发生相撞,造成

蒋兴明重伤,蒋兴明经楚雄州人民医院抢救无效于7月28日4时

30分死亡的道路交通死亡事故。

2011年7月28日,张跃华驾驶本人的云e20058号货车(搭载妻

子李忠美,运载13吨碎石块)由楚雄市新村镇向密者村委会方向行驶,0时8分当车行至新村镇密者村委会小水井方向3公里处时,车辆压垮左侧路基后翻下200米深的山箐中,造成云e20058号货车受损,张跃华、李忠美当场死亡的道路交通死亡事故。

2011年8月3日,黄跃明驾驶本人的自行车沿楚雄市鹿城南路由万

家坝向州医院方向下坡骑行,23时30分许当车行至楚雄市鹿城南路市政协外路段时,其所驾驶自行车发生侧翻,造成黄跃明受重伤送

楚雄州医院抢救无效于2011年8

月4日6时10分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2011年8月12日,林冰函驾驶云eba333号“北京现代bh7203ay”型小型轿车沿楚雄市雄宝路由南向北方向行驶,14时30分许,当车行至楚雄市雄宝路丽景花园处路段处时,其所驾驶与同向前方左转

由田加万驾驶的无号牌“喜力牌48cc” 型轻便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

两车受损,无号牌“喜力牌48cc” 型轻便二轮摩托车驾驶人田加万经

楚雄州人民医院抢救无效于2011年8月12日21时0分死亡的道

路交通死亡事故。

2011年8月16日,当事人刘海砚驾驶云elx612小型普通客车沿320国道由东(至禄丰县)往西(至楚雄市)方向行驶,20时35分许,当车行至320线k2950+500米处时,其所驾车头与行人邓世荣

发生相撞,造成车辆受损,行人邓世荣受伤经楚雄州中医院医务人

员现场抢救无效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五、道路交通事故原因综合分析

7月份依然处于农忙季节、旅游旺季,县乡道路尤其是国省道和县

乡道路交通流量激增,增加了事故隐患。各乡、镇的摩托车和农用车、农机车上路行驶数量进一步增多。一是车辆超员、超速、超载、酒后驾驶、无牌无证上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普遍存在,特别是低

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摩托车违法载客,在国、省道路,乡镇、城乡结合部道路之间频繁穿行,以上

车辆发生事故的几率相应增大,且摩托车事故有可能继续呈高发态势;二是山区乡镇因地处山区,境内山高谷深坡陡,乡村公路普遍

受地理条件、建设资金等客观条件制约,道路状况令人担忧,大多

供农用车、拖拉机、摩托车通行达不到公路等级,公路交通基础设施跟不上,标志、标线及许多防护设施不完善,尤其是一些边远村组道路路,路面窄、弯道级、视线差,加上道路路养护不到位,许多道路坑洼不平,安全隐患较大。三是当前山区农村从事货车辆尤其是农用车大多数是安全技术性能差,给交通安全留下安全隐患,给事故预防工作带来重重困难。四是车主和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差,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仍然存在,部分车主对车辆保养问题意识低,存在诸多安全隐患。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差,部分村民对交通法规掌握仍不到位,自我保护意识不强。五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人力不足,难以实现管理全面有效。

六、工作要求

当前,我市各类企业正处于生产经营旺季,建设项目加紧施工,暑运繁忙。我市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巨大压力。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安委成员单位和各单位要认真按照8月3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开展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企业的隐患排查,将各类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为全市各项事业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安全生产事故分类大全

编号:SM-ZD-24130 安全生产事故分类大全Organize enterprise safety management planning, guidance, inspection and decision-making, ensure the safety status, and unify the overall plan objectives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安全生产事故分类大全 简介:该安全管理资料适用于安全管理工作中组织实施企业安全管理规划、指导、检查和决策等事项,保证生产中的人、物、环境因素处于最佳安全状态,从而使整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一、分类与分类学1、概念 一、分类与分类学 1、概念 知识存在于比较分类之间。分类是人类很自然的一个过程,不知不觉间就已经在进行了分类的工作。分类顾名思义就是分门别类,是鉴别比较和划分的过程。分类看起来非常之简单:根据相似性将要分类的东西加以整理归类。然而,分类能使事物高度有序化,从而极大地提高了我们的认识效率和工作效率。 分类这一术语有两层不同含义:①设计一种分类方法的过程;②通过某一分类法的概念的标记性代码或术语对对象进行编码或描述。我们仅使用分类的第一层含义。分类法是某一领域内概念的序化系统及其或隐或显的序化原理。分类的准则取决于这些类别的应用目的。分类法来自原有知识,却又把原有知识进一步扩展。

安全生产环境卫生检查通报

安全生产环境卫生检查通报

关于全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环境卫生 检查情况的通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X月xx日,局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对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环境卫生整治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在安全生产方面,局上重点对各单位、科室在安全管理、内部安全防范、各类档案保管、所监管的行业安全宣传检查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检查。总体来看,局属各单位和科室都能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安排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大部分单位的安全宣传教育呈现常态化,少数单位内部安全管理较为规范,个别单位的档案管理能够按照要求进行整理和保管,确保了档案安全。 在环境卫生方面,通过检查发现各单位的环境卫生整体有所改观,个别单位进行了环境卫生整理,办公条件改善,

效果明显。但,大部分单位和科室的环境卫生还是变化不大,乱堆乱放情况较为突出,办公环境不容乐观。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安全责任意识不强。各单位、科室都能进行安全教育,但大部分干部职工的安全责任意识不强,没有尽到“主人翁”的责任,对单位和身边存在的安全隐患视而不见,不闻不问,漠不关心。各单位也都没有落实安全岗位责任制,未配备专门的安全监管员,安全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容易积少成多,形成大的安全隐患。部分单位虽然配备了消防器材如灭火器等,但没有培训,无人会用,形同虚设;还有的将其锁入室内,形成摆设。 二是安全防范措施不实。虽然各单位都对安全生产高度重视,但安全防范制度不完善,措施不实、不到位。对于明显存在的如用电线路杂乱,电线乱打乱接等问题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安全隐患大。档案安全没有引起足够重视,随意存放,没有固定的存放地点,没有专人负责,对于需要永久保存的档案,尤其是纸质档案没有配备足够的安全防范设备,没有建立电子档案且电子档案未进行备份,容易造成档案遗失。 三是安全隐患排查不全。个别单位内部安全管理不规范,不同程度存在消防器材配备不全,办公场所杂物乱堆乱放,废弃物品随意堆积未及时处理、形成火灾隐患;用电线

安全生产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安全生产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通过对一些典型事故进行分析深化对事故发生发展规律的认识,从而有效地预防事故与控制事故发生。 案例一x分厂高空坠落事故 一、事故概述 201x年x月x日15时30分,x分厂安排直氰工段一班人员加班协助直氰维修班架设氰化钠大库到直氰氰化钠小库之间的氰化钠输送管道。一班班长寇某某在班后会上布置了协助直氰维修班架设管道任务,并指定氰化岗位操作工王某某去氰化钠大库至直氰化钠小库之间的空中桥架上协助吊装氰化钠输送管道。16时左右,王某某冒险翻越制酸二段酸浸备用槽顶部护栏,在未挂好安全带情况下直接上到空中桥架北端作业,导致本人从桥架上坠落至地面(桥架距离地面高度4米)。后送市中医院救治,经医院诊断,王某某腰椎受伤。 二、事故发生的原因与性质 (一)、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王某某违章作业冒险翻越制酸二段酸浸备用槽顶部护栏且未挂好安全带时直接上到空中桥架作业,就是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1、运转一班班长寇某某在高空作业前没有按照制度办理高空作业票证,没有制订相应安全防范预案; 2、分厂安全员屈某某对本单位高空作业票证监督不到位; 3、分厂未落实票证管理制度对高空作业疏于管理。

(三)、事故的性质 这就是一起因违章操作引发的高空坠落事故。 三、事故防范与整改措施 (1)x分厂立即组织学习安环科下发的201x年第xx号通知内容,并将组织学习情况于x月x日前上报安环科; (2)x分厂立即组织召开安全专题会议,本着安全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通报事故案例提出防范措施,并将会议情况于x月x日前上报安环科。 (3)各生产单位要查遗补漏居安思危,利用班前班后会学习安环科下发的201x年第xx号通知内容,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做好安全作业票证的办理、审核、建档工作。 (4)分厂应加强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与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培训。 单项选择题 1、该起事故的性质就是(C) A、意外事故 B、刑事案件 C、违章操作 D、非责任事故

安全生产事故分类

安全生产事故分类 事故分类方法有很多种,可以按事故性质进行分类,也可以按伤害程度和伤害方式进行分类。我国在在工伤事故统计中,主要是按照伤害方式,即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分类,将工伤事故分为20类。各种分类方式介绍如下: 一、按事故的性质分类 事故性质可分为责任事故和非责任事故。责任事故是指可以预见、抵御和避免,但由于人的原因没有采取预防措施从而造成的事故。非责任事故包括自然灾害事故和技术事故,如地震、泥石流造成的事故。技术事故是指由于科学技术水平的限制,安全防范知识和技术条件、设备条件达不到应有的水平和性能,因而无法避免的事故。 在已发生的事故中,大量的属于责任事故。据有关部门对事故的分析,责任事故占90%以上。 二、按伤害的程度分类 根据伤害程度的不同,伤亡事故大体分为轻伤事故、重伤事故、死亡事故、重大伤亡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几类。 (一)轻伤事故 轻伤事故是指一般伤害不太严重,休工在一个工作日以上的事故。 (二)重伤事故

凡具下列情况之一的,均为重伤事故。 (1)经医生诊断为残废或可能成为残废的; (2)伤势严重,需要进行较大的手术才能挽救的; (3)人体要害部位严重的灼伤、烫伤或非要害部位的灼伤、烫伤占全身面积1/3 以上的; (4)严重骨折(胸骨、肋骨、脊椎骨、锁骨、肩胛骨、腕骨和脚骨等因受伤引起骨折)、严重脑震荡等; (5)眼部受伤较重,有失明可能的; (6)手部伤害:大拇指轧断一节,食指、中指、无名指、小拇指任何一只轧断两节或任何两指各断一节的,局部肌腱受伤甚剧,引起机能障碍,不能自由伸屈、残废的; (7)脚部伤害:脚趾断二只以上的,局部肌腱受伤甚剧,引起机能障碍,不能行走自如,可能残废的; (8)内部伤害:内脏损伤,内出血或伤及腹膜等; (9)凡不在上述范围内的伤害,经医生诊断后,认为受伤较重,可根据实际情况参考上述各点,由企业行政部门会同工会提出初步意见,报当地劳动部门审查确定。 (三)死亡事故 指死亡(含伤后一个月内死亡)3人以下事故。 (四)重大死亡事故 是指死亡3人或3人以上、特大事故死亡人数以内的事故。 (五)特别重大事故

安全生产督查情况通报

安全生产督查情况通报 督查,即督促检查(全称),是一项社会活动,涉及领域广泛,无论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还是社会组织等都可以运用这一方式促进任务的落实、推动目标的实现,下面我给大家带来安全生产督查情况通报范文,供大家参考! 安全生产督查情况通报范文一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20xx年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及20xx年第四季度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工作部署,我厅组织对重点地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攻坚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督查共检查了6个市(广州、深圳、茂名、中山、东莞、韶关市)及其下辖8个重点县、区或镇(广州市增城区、海珠区,深圳市光明新区、南山区,茂名市高州市,中山市三乡镇,韶关市南城区、始兴县)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部分在建施工项目。督查组听取了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关于建筑施工安全攻坚工作部署落实情况汇报并查阅了相关文件、资料。随机抽查了21个在建工程项目,现场核查了安全管理资料,检查了实体工程施工安全情况和企业安全攻坚工作落实情况。 督查组认为:督查的各地区市区(县镇)两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要求制定了本地区的安全生产工作专项攻坚方案,结合20xx年下半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和百日集中严整专项行动落实监管责任,完善相关资料,各地区采取了一些措施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如:深圳市把每月的22日确定为工地安全教育日,由市区两级主管部门牵头,安全监管部门落实,组织市区所有的在建工地停工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南山区还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委托建筑业协会组织安全管理专家下工地组织安全教育,计划完成80场,已举办40场;深圳市和南山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运用科技创新手段,通过委托高校和科研机构,针对施工安全的薄弱环节进行科技攻关,打造智慧工程等等。广州市增城区住房和建设局自攻坚行动开展以来,制定了区攻坚、专项治理、安全生产百日

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检查通报

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检查通报 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检查通报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县开展安全生产和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我局对全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进行了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本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第三季度安全生产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过检查,从总体情况看,大部分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能认真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县开展安全生产和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县安监局《关于印发〈县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县危险化学品和烟

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制定符合本企业实际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预防和消除安全隐患,保持了全县安全生产总体平稳态势。今年1~9月份,全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三大行业未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 (一)各乡(镇)开展专项整治情况: 从县局对各个乡(镇)开展专项整治督查情况来看,制定了方案和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情况比较好的乡(镇)有:...... (二)非煤矿山方面: ...... (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方面: ...... (四)烟花爆竹经营方面: ...... 二、存在的主要隐患及处理意见

经拉网式检查,发现企业存在的主要隐患或问题表现为: (一)有些企业未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非法组织矿山基础建设,如鑫林矿业有限公司永隆乡水名坑钾长石矿、华美有限公司、站塘棠梅湖玄武岩矿等,已责令企业立即停止违章建设。 (二)有些地质勘探矿山未依据《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安全生产监督暂行规定》进行备案擅自组织探矿活动,如昶泰、中发、站塘官村银多金属矿、锡坑迳地区锡矿、红山矿区铜多金属普查等,已责令停止探矿活动。 (三)部分企业未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如金盛实业有限公司、祥鹏矿业有限公司、西江镇兴业采石有限公司等企业未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未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台账。已责令企业限期整改。 (四)部分采石场存在未按开采设

安全生产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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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通过对一些典型事故进行分析深化对事故发生发展规律的认识,从而有效地预防事故和控制事故发生。 案例一 x分厂高空坠落事故 一.事故概述 201x年x月x日15时30分,x分厂安排直氰工段一班人员加班协助直氰维修班架设氰化钠大库到直氰氰化钠小库之间的氰化钠输送管道。一班班长寇某某在班后会上布置了协助直氰维修班架设管道任务,并指定氰化岗位操作工王某某去氰化钠大库至直氰化钠小库之间的空中桥架上协助吊装氰化钠输送管道。16时左右,王某某冒险翻越制酸二段酸浸备用槽顶部护栏,在未挂好安全带情况下直接上到空中桥架北端作业,导致本人从桥架上坠落至地面(桥架距离地面高度4米)。后送市中医院救治,经医院诊断,王某某腰椎受伤。 二.事故发生的原因和性质 (一)、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王某某违章作业冒险翻越制酸二段酸浸备用槽顶部护栏且未挂好安全带时直接上到空中桥架作业,是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1、运转一班班长寇某某在高空作业前没有按照制度办理高空作业票证,没有制订相应安全防范预案; 2、分厂安全员屈某某对本单位高空作业票证监督不到位; 3、分厂未落实票证管理制度对高空作业疏于管理。

(三)、事故的性质 这是一起因违章操作引发的高空坠落事故。 三. 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1)x分厂立即组织学习安环科下发的201x年第xx号通知内容,并将组织学习情况于x月x日前上报安环科; (2)x分厂立即组织召开安全专题会议,本着安全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通报事故案例提出防范措施,并将会议情况于x月x 日前上报安环科。 (3)各生产单位要查遗补漏居安思危,利用班前班后会学习安环科下发的201x年第xx号通知内容,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做好安全作业票证的办理、审核、建档工作。 (4)分厂应加强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培训。 单项选择题 1、该起事故的性质是(C) A.意外事故 B.刑事案件 C.违章操作 D.非责任事故

安全生产事故分类和认定标准

生产安全事故分类和认定标准 为切实加强生产安全事故的管理、统计与考核,根据《中华人民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等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集团所属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各个场所以及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安全隐患。 一、生产安全人身伤亡事故认定标准 1、人身事故(含急性工业中毒)根据人员伤害程度分为轻微伤事故、轻伤事故、重伤事故、死亡事故三类。 急性工业中毒:是指人体因接触国家规定的工业性有毒物质、有害气体,一次吸入大量工业有毒物质使人体在短时间发生病变,导致人员立即中断工作、入院治疗的。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发布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 轻伤是指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轻微伤是指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 3、死亡事故造成的死亡人员应当经县级公安机关或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认定。 二、生产安全非伤亡事故认定标准 生产安全非伤亡事故分为一级非伤亡事故、二级非伤亡事故和三级非伤亡事故三类。 (一)矿山生产经营企业 第一条矿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一级非伤亡事故:

1、事故使全矿山停工8小时以上的; 2、事故使矿山一翼停工24小时或采区停工72小时以上的; 3、煤矿井下发生瓦斯、煤尘燃烧与爆炸的; 4、煤矿井下发生煤与瓦斯突出,其突出煤量50吨以上的; 5、矿井采掘头面或在用巷道、硐室瓦斯浓度达3%以上且时间连续达1小时以上的; 6、同一个矿井一个月瓦斯超限(浓度1%以上且连续达3分钟以上)3次以上的; 7、井下透水或突水造成采掘头面停工停产96小时以上或被淹的; 8、矿山井下发火被迫封闭采、掘工作面的; 9、煤矿采煤工作面发生冒顶一处面积30平方米(高度大于1米)以上或掘进工作面发生冒顶一处面积20平方米平方米(高度大于1米)以上的; 10、煤矿主要通风机计划外停运30分钟以上的; 11、提升设备卡罐8小时以上的或发生断绳、坠罐、坠箕斗的; 12、主要排水系统故障造成泵房进水的; 13、主要压风机、风包、风管爆炸的; 14、井下发生电缆或电气设备着火在10分钟没有扑灭的; 15、煤矿全矿井停电30分钟以上的; 16、矸石山发生爆炸的; 17、经集团公司认定的其它一级非伤亡事故。 第二条矿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二级非伤亡事故: 1、事故造成全矿井停工2~8小时的; 2、事故造成矿井一翼停工8~24小时或采区停工24 ~72小时的; 3、煤矿井下发生煤与瓦斯突出,其突出煤量达到10~50吨的; 4、矿井采掘头面或在用巷道、硐室瓦斯浓度达1.5%以上且时间连续5分钟以上的; 5、同一个采掘头面一个月瓦斯超限(浓度1%以上且连续达3分钟以上)2次以上的;

2020安全生产督查通报

2020安全生产督查通报 通报是用来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指标精神或情况时使用的公务文书。下面我给大家带来20xx安全生产督查通报,仅供参考! 20xx安全生产督查通报范文篇一 各镇人民政府、城区各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按照国务院安委明电[20xx]9号文件精神和要求,我市迅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各镇(处)、相关部门领导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突出重点、组织专班,扎实地有序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有效的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现将我市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精心组织安排,全面部署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以来,各地、各部门精心组织安排检查工作。一是拟定方案,精心安排。10月31日,市安委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迅速组织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当安办发[20xx]9号)。同时结合宜昌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宜昌市第五次党代会及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宜安办发[20xx]36号)文件精神,市安委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宜昌市第五次党代会及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当安办发[20xx]号),进一步促进了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深入开展。各镇(处)及相关部门(玉阳、玉泉、王店、河溶、半月、育溪、安监局、农业局、教育局、住建局、供销社)分别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并认真按照方案组织实施,做到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专班专人具体抓落实,确保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扎实有序推进。二是召开会议,周密部署。11月16日,市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召开了市安委会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市安委会办公室主任、安监局局长许晓荣同志通报了1-10月份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和秭归县"11.15"煤矿重大安全事故和公会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市委、副市长黄智华出席了情况,并结合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暴露的薄弱环节,安排部署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市委、副市长黄智华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强调当前重点抓好三项工作:1、要加强领导,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要求各镇(处)、市直各部门换届调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经验20122123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经验 一、学习目的 通过对煤矿事故案例的分析学习,查找问题症结,总结经验教训,切实贯彻应用到实际工作中,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健康稳步发展。 二、学习内容 1、湖南周源山煤矿“10.18”机电事故案例分析 2、攸县黄丰桥镇码井煤矿“1·11”运输事故案例 第一部分湖南周源山煤矿“10.18”机电事故案例 2010年10月18日6时40分,湖南黑金时代股份有限公司周源山煤矿发生一起机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36万元。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法规规定,郴州煤监分局牵头依法组建了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了调查,事故调查组成员单位有郴州煤监分局、资兴市公安局、湖南省煤业集团资兴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同时邀请资兴市人民检察院参加。 调查组通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了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提出了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与整改措施。 一、事故单位概况: (一)企业概况 周源山煤矿位于资兴市香花乡境内,西距资兴市4km,南距郴州市43km,有京广铁路许三支线标准轨直达矿区,交通运输方便。 周源山煤矿是1966年兴建,1970年简易投产,隶属湖南黑金时代股份有限公司,属于国有重点煤矿,该矿依法取得了“五证一照”且均在有效期内。煤矿现有职工2898人,其中持证采煤机司机21人。煤矿实行“三·八”作业制,即晚班0:00—8:00,早班8:00—16:00,中班16:00—24:00。 (二)矿井基本情况 周源山煤矿设计生产能力45万吨/年,2010年核定生产能力69万吨/年。煤矿矿长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煤矿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煤矿设生产技术部、安全监察部、培训中心等安全生产管理职能部门;回采区负责采煤工作,技术副区长曹强平联挂采四队,负责督促采四队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矿井开采技术条件:周源山煤矿是三都煤田深部井田,本区呈单斜构造,矿区主采一、三、四煤,其中四煤结构简单,厚0.1-2.21m,平均1.20m,无伪顶,直接顶为砂质泥岩及麻黑色砂岩组成,北翼-450米以上为麻黑色砂岩,?厚0.72米,南翼及矿井深部为砂质泥岩,局部为细砂岩,厚为0-18.36米,平均6米,煤层无伪底,直接底为砂质泥岩或泥岩,夹六煤层线,厚0-26.63米,平均8.29米。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为8.03m3/t,为低瓦斯矿井。矿井水文地质较简单,正常涌水量为363.1m3/h,最大涌水量为488m3/h。一、三、四煤煤尘均有爆炸危险性,煤层均属不易自燃煤层。

一季度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情况通报

一季度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情况通报 20xx年一季度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情况通报 市管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 为强化各方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及时发现、消除建筑施工现场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年初安全安排,结合市建委下发的《关于加强复工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 __》(建管20xx26号)文要求,我委组成安全生产检查组,于20xx年3月20日至26日,对市管在建工程进行全数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检查依据 __《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及相关标准、规范和近期我委关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文件要求,对项目各方责任主体在岗履责情况,项目安全实体防护水平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对工程实体现场打分考评。 从检查情况来看,各方责任主体对安全生产检查较为重视:一是绝大多数建筑施工企业能按照市建委文件要求积极落实建设工程复工前安全检查工作,对现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塔吊、龙门架

等设备进行分部分项检查、验收工作;检查中未发现属高支模、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且确须专家论证的分部分项工程。二是监理企业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能落实安全监理职责,督促施工企业项目部开展复工项目安全自查、验收工作,签署安全验收合格复工令。 此次共检查在建单位工程181项,其中基础工程16项,主体工程165项,涉及施工企业33家,监理企业11家,现场共查塔吊47台,龙门(井)架67台,钢管脚手架165项,对符合评分条件的165项单位工程进行了现场考核评分,合格率为65%,下发隐患整通知书15份,停工通知书9份,涉及隐患83条,现隐患正在整改中。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施工、监理企业虽进行复工前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但实际效果较不理想,安全投入不足,现场存在较多常见隐患;二是部分施工、监理企业主要安全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在岗,现场安全实体监管不到位(不在岗行为将近期另文公布,并录入缺岗数据库);三是安全生产管理资料不能随项目施工进度及时更新,安全检查简单、粗糙,缺乏真实性、可操作性;四是钢管脚手架基础不平、不实,无排水措施,连墙件偏少、内立杆与墙体间距过大,防护不严,脚手板设置不连续、铺设不牢等问题较为普遍;五是部分龙门(井)架防护门未定型化、标准化,接料平台及临边防护不

安全生产事故等级划分调查及处理办法

安全生产事故等级划分、调查及处理办法 一、本办法旨在规范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处理,明确事故分类、管理机构、 事故调查、等级划分以及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 1、本规定适用于在公司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 2、行政人事部是安全生产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建立事故档案,组织 或协助对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预防和整改措施的审定,落实情况的检查,负责事故的处理决定的落实。 3、与事故相关联的部门参与、配合事故的调查分析,负责提供相关数据 和情况,负责本部门预防和整改措施的制订和落实。 4、财务部负责核算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 二、安全生产事故的等级划分 安全生产事故分为五级:轻微安全生产事故、一般安全生产事故、较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1、轻微安全生产事故:无人员伤亡或轻微伤害,经济损失在500元以 内的事故(含500元) 2、一般安全生产事故:无人员伤亡或轻微伤害,经济损失在500—— 3000元事故(含3000元)。 2、较大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人员轻伤或经济损失在3000—— 10000元的事故(含10000元)。 3、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或经济损失在10000—— 50000元 的事故(含50000元)。 4、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经济损失在50000元以上的事故。

5、虽未发生人员伤亡,但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声誉的安全事故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根据具体情况由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研究后也可认定为较大、重大或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三、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程序 (一)事故上报程序 1、发生一般安全生产事故,由生产部门负责人和安全员立即采取可行的措施减少损失,并由部门负责人立即向行政人事部、副总经理报告。 2、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由生产部门负责人和安全员采取停产等必要 措施减少损失,并立即向行政人事部、副总经理、总经理报告。 3、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由生产部门负责人和安全员立即采取一 切可行措施减少损失和抢救受伤人员,并立即向行政人事部、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报告,公司领导、行政人事部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指导、组织、协助对事故的处理。 (二)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程序 1、一般安全生产事故和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调查,得出事故原因分析和初步处理意见后上报总经理审批,作出处理决定,并通报相关部门。 2、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由总经理牵头,成立事故调查组,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调查,得出事故原因分析和初步处理意见后,安全领导小组会通过处理决定,处理决定通报相关部门。需要由上级相关主管部门调查的,公司调查组负责配合调查,上级部门做出的处理决定,由公司相关部门备案。

关于2017年上半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

关于2017年上半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督查 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安委办《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半年督查的通知》(祁安办〔2017〕56号),县安委办于7月25日至8月9日对全县18个乡镇、16个县安委会负有重要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上半年安全生产九个方面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现将督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责追责、齐抓共管”制度全面落实。 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都能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辖区、本部门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和各类安全生产专题会议,重大安全生产活动主要领导能亲自组织和参加,并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进一步健全安全监管责任网络,层层签定安全生产责任状。大部分乡镇及部门及时调整了党政领导班子工作分工,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其他负责人对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监管责任,并认真落实职业健康一体化检查制度。塔坊镇建立一企一档,金字牌镇的生产企业明细表都明确了监管对象。水利局建立双主体责任制度,大坦乡建立安全生产

信息员制度,古溪乡、林业局建立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层层落实责任、明确职责,力推责任落实更加到位。金字牌镇每季度召开镇安委会,安排企业进行述职,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柏溪乡制定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工作述职制度,定期开展述职汇报,研究分析问题。 (二)执法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行动扎实开展。 今年以来,我县分别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大督查大整治、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六大专项整治”、“监管执法年”等活动,强化“铸安”行动各项举措。同时结合春节“两会”、节后复工、茶季、五一、汛期高温等重点时段,在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在陶瓷、水泥、林产、电子等重点企业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在大检查大督查大整治活动期间,各乡镇政府、县直有关部门结合自身安全监管职责积极对本辖区本行业开展大排查大督查大整治工作,全县共排查整改一般隐患651项,整改630项,整改率96.8%。由县安监局牵头检查职业健康企业30家次,排查隐患50条,列入安全生产“月建月销”隐患5条,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2份,印发部门协办通知函1份。针对不同行业的季节特点,印发《关于2017年度安全生产每月主题活动工作安排的通知》,共部署15项主题月活动。春节前后县公安、文广新、交通运输等部门牵头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文物古建筑消防、春运安全主题月活动取得良好效果。进入汛期高温季节县国土、经信、旅委、教育部门牵头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工贸企业从业人员“反三违”、旅游安全、“防溺水”主题月活动。此外,结合茶季安全生产工作特点,3-4月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一个例子:请确定事故的性质并说明原因 答:是责任事故。因为上述案例存在“三违”现象。由于“三违”现象导致事故发生。 1.参照事故类别进行分类9+5 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GB6441-86)。根据导致事故的原因致伤物和伤害方式等,将危险因素分为20类 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触电、火灾、其它伤害(滑倒,摔倒)、起重伤害、高处坠落、灼伤;坍塌、中毒和窒息、容器爆炸、其它爆炸、锅炉爆炸;淹溺、瓦斯爆炸、火药爆炸、透水、铆钉片帮、放炮。 2.危害辨识:非工作状态、正常状态、非正常状态 3.例:消除危险源,限制能量,控制危险、危害因素的对策 (1)改进工艺过程,机械化,自动化。(2)设置安全装置。(3)预防性的机械强度试验。(4)电气安全对策。(5)机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和计划 检修。(6)工作地点的布置与整洁(7)个人防护用品。 1、2、4、5、6、7永远正确;职业危害防控措施有哪些?1,4,5,6,4.设置去除粉尘、噪声、有毒有害气体辐射:通风,加强监控、监测、缩短接触时间。 5.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专题二报告事故的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3事故的简 要经过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在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5.已经采取的措施6.其它应当报告的情况 专题三事故调查处理原则 1.坚持逐级上报,分级调查处理的原则 2.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3.坚持公开、公正,及时通报的原则 4.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注相关人员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专题四事故调查的程序 1.成立事故调查组。 2.事故现场抢救、处理。 3.事故有关物证的搜集 4.事故事实材料的搜集 5.事故人证材料的搜集 6.事故现场摄影,录像。 7.事故现场图的绘制 8.事故原因分析 9.编写事故调查处理报告10.事故调查处理结案归档。 专题五事故调查的组织 未造成人员伤亡:政府委托单位 成员来源:工会、专家、有关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 事故调查组组长由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指定,组长主持事故调查组的工作。事故调查组的职责: (1)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2)认定事故的性质和责任(3)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4)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整改措

安全生产事故分类

安全生产事故分类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安全生产事故分类事故分类方法有很多种,可以按事故性质进行分类,也可以按伤害程度和伤害方式进行分类。我国在在工伤事故统计中,主要是按照伤害方式,即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分类,将工伤事故分为20类。各种分类方式介绍如下: 一、按事故的性质分类 事故性质可分为责任事故和非责任事故。责任事故是指可以预见、抵御和避免,但由于人的原因没有采取预防措施从而造成的事故。非责任事故包括自然灾害事故和技术事故,如地震、泥石流造成的事故。技术事故是指由于科学技术水平的限制,安全防范知识和技术条件、设备条件达不到应有的水平和性能,因而无法避免的事故。 在已发生的事故中,大量的属于责任事故。据有关部门对事故的分析,责任事故占90%以上。 二、按伤害的程度分类 根据伤害程度的不同,伤亡事故大体分为轻伤事故、重伤事故、死亡事故、重大伤亡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几类。 (一)轻伤事故 轻伤事故是指一般伤害不太严重,休工在一个工作日以上的事故。 (二)重伤事故 凡具下列情况之一的,均为重伤事故。 (1)经医生诊断为残废或可能成为残废的; (2)伤势严重,需要进行较大的手术才能挽救的;

(3)人体要害部位严重的灼伤、烫伤或非要害部位的灼伤、烫伤占全身面积1/3以上的; (4)严重骨折(胸骨、肋骨、脊椎骨、锁骨、肩胛骨、腕骨和脚骨等因受伤引起骨折)、严重脑震荡等; (5)眼部受伤较重,有失明可能的; (6)手部伤害:大拇指轧断一节,食指、中指、无名指、小拇指任何一只轧断两节或任何两指各断一节的,局部肌腱受伤甚剧,引起机能障碍,不能自由伸屈、残废的; (7)脚部伤害:脚趾断二只以上的,局部肌腱受伤甚剧,引起机能障碍,不能行走自如,可能残废的; (8)内部伤害:内脏损伤,内出血或伤及腹膜等; (9)凡不在上述范围内的伤害,经医生诊断后,认为受伤较重,可根据实际情况参考上述各点,由企业行政部门会同工会提出初步意见,报当地劳动部门审查确定。 (三)死亡事故 指死亡(含伤后一个月内死亡)3人以下事故。 (四)重大死亡事故 是指死亡3人或3人以上、特大事故死亡人数以内的事故。 (五)特别重大事故 根据劳动部对国务院!"号令的解释,特大事故包括: (1)民航客机发生的机毁人亡事故(死亡40人及其以上);专机和外国民航客机在中国境内发生的机毁人亡事故;

《安全生产督查通报制度[5篇材料]》

《安全生产督查通报制度[5篇材料]》 第一篇:安全生产督查通报制度重庆綦江工业园区(齿轮城)管委会 安全督查通报制度 工作效率,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二、督查内容 (一)区政府、区安委办、区安监局等相关部门的工作部署落实情况。 (二)明确各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人员职责分工情况。 (三)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制定及落实情况。 (四)参加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情况。 (五)受理安全生产违法问题处理情况。 (六)安全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情况。 三、督查通报方式 1、日常督查通报。定期或不定期对承担的常规工作安排情况、完成进度及存在问题进行实地督查通报。 2、重点督查通报。对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会议决定事项、领导批示、专项工作或媒体、暗访、专家组反馈的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等任务重、难度大的工作,进行一事一重点督办通报。 3、综合督查通报。结合月评比、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督促目标任务的落实,核查工作效果,分析存在问题,探索解决办法。

四、通报发放范围各部室、园区各企业 五、督查通报要求 1、园区管委会成立督查通报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采取抽查、检查、暗访,也可运用电话督办、现场督查、听取汇报、上报材料等形式进行。 2、督查通报结果运用。年初已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督查通报结果将作为各企业年度目标考核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3、督查通报要实事求是,坚持原则,扎实工作,敢于动真碰硬,充分肯定成绩,大胆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做到客观公正、突出实效。 第二篇:安全生产督查通报制度重庆綦江工业园区(齿轮城)管委会 安全督查通报制度 一、为进一步强化安全工作责任,推进工作落实,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二、督查内容 (一)区政府、区安委办、区安监局等相关部门的工作部署落实情况。 (二)明确各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人员职责分工情况。 (三)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制定及落实情况。 (四)参加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情况。

安全生产事故类别--20种

事故类别 1.物体打击 指由失控物体的惯性力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本类事故适用于落下物、飞来物、滚石、崩块等造成的伤害。不包括因机械设备、车辆、起重机械、坍塌、爆炸等引起的物体打击。 2.车辆伤害 指企业内由机动车辆引起的机械伤害事故。机动车辆包括:汽车类:载重汽车、货卸汽车、大客车、小汽车客货两用汽车、内燃叉车等。电瓶车类:平板电瓶车、电瓶叉车等。拖拉机类:方向盘式拖拉机、手扶拖拉机、操纵杆式拖拉机等。有轨车类:有轨电动车、电瓶机车等。施工设施:挖掘机、推土机、电铲等。凡在上述机动车辆的行驶中,发生挤、压、坠落、撞车或倾覆等事故;发生行驶中上、下车事故;发生因搭承矿车或放飞车事故;发生车辆运输摘挂钩事故、跑车事故等均属本类别事故。不包括起重设备提升、牵引车辆和车辆停驶时发生的事故。 3.机械伤害 指机械设备与工具引起的绞、辗、碰、割、戳、切等伤害。适用于工件或刀具飞出伤人;切屑伤人;被设备的转动机构缠住等造成的伤害。已列入其他项事故类别的机械设备造成的机械伤害除外,如车辆、起重设备、锅炉和压力容器等设备。 4.起重伤害 指从事起重作业时引起的机械伤害事故。适用于统计各种起重作业引起的伤害。起重作业包括:桥式起重机、龙门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搭式起重机、悬臂起重机、桅杆起重机、铁路起重机、汽车吊、电动葫芦、千斤顶等作业。如:起重作业时,脱钩砸人,钢丝绳断裂抽人,移动吊物撞人,钢丝绳刮人,滑车碰人等伤害;包括起重设备在使用和安装过程中的倾翻事故及提升设备过卷、蹲罐等事故。 不适用于下列伤害的统计:触电;检修时,制动失灵引起的伤害;上下驾驶室失误引发的坠落或跌倒。 5.触电 指电流流经人体,造成生理伤害的事故。用于统计触电、雷击伤害。如人体接触设备带电导体裸露部分或临时线;接触绝缘破损外壳带电的手持电动工具;起重作业时,设备误触高压线,或感应带电体;触电坠落;电烧伤等事故。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通报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 大检查情况汇报 根据号文件精神, 于近期组织专班对区的在建工程进行了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共检查项在建工程,其中基础施工项、主体施工项、装饰施工项,检查中发出隐患整改通知书份,停工通知份。重点检查了工程坍塌、塔吊倾倒和高处坠落的预防情况;施工现场动火、用电、消防及预防中毒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施工现场深基坑、脚手架、防护设施、大型起重设备安全状况;开工前对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 通过此次检查进一步增强了施工企业的安全意识,强化了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大多数现场的安全管理目标明确,许多项目部充分利用现场条件,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完善各种安全生产标志牌,特别是进一步完善重大危险源警示牌。现场临时用电实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TN-S接零系统)。脚手架搭设与验收符进一步完善。“三宝”、“四口”的防护得到加强。塔吊、施工电梯等起重设备使用前均进行检测验收,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基坑与模板工程施工方案明确。施工机

具如:平刨、圆盘电锯、钢筋机械、电焊机、搅拌机等机具安全使用与管理得到加强。 在检查中发现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逾期未整改,我们及时下达停工通知书。对下发书面整改的项目我们进行了重点复查。针对项目中存在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其专项方案,如:高大模板、悬挑脚手架,我们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规定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施工现场的“三宝”、“四口”防护不足。少数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戴安全帽。部分项目阳台、作业层临边无防护,施工层的水平安全网滞后主体主体施工。局部楼层临边与脚手架内立杆间距较大造成防护盲区。 2、现场模板搭设与方案不符。部分项目在混凝土现浇板施工中模板支撑纵横向拉接不足,立杆底部五垫板。部分立柱搭设不规范,立柱通过横杆传力。 3、少数现场监理安全监管力度较弱。未有效履行监理安全职责,在整改过程中对未消除安全隐患的部位签署与事实不相符的结论。 4、安全管理资料不能与工程进度做到同步、准确、齐全。部分单位虽有责任制,但落实情况不好。 三、下一步工作: 1、强化施工现场的“三宝”、“四口”的管理与防护。督

国内典型安全生产事故案例 - 上传

2017年国内危险化学品较大事故案例教育----荣信化工安全环保科(2017年3月6日) 一、浙江台州临海市华邦医药化工有限公司“1.3”反应釜爆炸着火事故 2017年1月3日,浙江省台州临海市华邦医药化工有限公司C4车间发生爆炸着火事故,造成3人死亡。该公司C4车间主要用于生产DDH(潘生丁二氯物)和CP-5(舒巴坦酸),事故发生时DDH生产装置的环合反应釜正在生产。DDH的生产工艺以草酸二乙酯为起始物料,经过缩合反应制得草酰乙酸二乙酯的甲苯溶液,再经环合、氯化等工序得到潘生丁二氯物。环合反应的具体工艺是:反应釜中投入缩合反应工段分层获得的草酰乙酸二乙酯的甲苯溶液,搅拌下加入尿素,冷却至20-25℃滴加硫酸,保温2h,升温至65-68℃,保温反应至终点;减压蒸馏回收甲苯(减压压力保持在0.08-0.09MPa,蒸馏温度为62-63℃),蒸馏至无液滴流出。然后加入10%液碱溶液,中和pH至中性,过滤后的滤饼(主要成分为乳清酸)加入水和氢氧化钠,于60-63℃保温反应1h,冷却至常温,滴加30%盐酸控制pH值为1-2,酸化反应2h,得到反应终产物。 1月3日上午7时40分,C4车间班组长召开班前会议;8 时整2名当班操作工人在C4车间二楼开始进行环合反应后的甲苯蒸馏操作;8时50分左右,环合反应釜爆炸并引起现场着火,产生浓烈黑烟。经初步分析,事故直接原因是反应釜内物料尚未反应完全即开始加热蒸馏,操作工发现未蒸馏出甲苯,于是开大蒸汽阀门导致温度过高,环合反应釜内物料分解,导致超压发生爆炸,反应釜内易燃物料随即喷出发生着火。

事故教训:违反操作规程,导致反应未完全、盲目操作,造成设备超压、易燃易爆气体泄漏爆炸、着火。 二、“2.8”安徽铜陵恒兴化工公司溶剂罐燃爆事故 2017年2月8日22时45分许,安徽铜陵恒兴化工公司溶剂罐发生燃爆事故。该公司为准备恢复生产,从2017年2月4日起,利用蒸汽对溶剂油罐内物料进行加热升温。经初步分析,可能是蒸汽管道上的一道阀门未完全关闭,造成罐内溶剂油温超高,溶剂油汽化导致压力增大,汽、液态溶剂油从罐内喷出,遇点火源引起燃爆。 事故教训:操作失误、蒸汽阀门未关闭,导致设备超温、超压,易燃易爆气体泄漏引发爆炸事故。 三、“2.12”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发生电石炉喷料事故 2月12日凌晨2时59分左右,湖北宜化集团下属的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发生电石炉喷料事故,造成2人死亡,3人重伤,5人轻伤。经分析,事故直接原因初步分析为:由于电石炉内水冷设备漏水,料面石灰遇水粉化板结,形成积水且料层透气性差,现场人员处理料层措施不当,积水与高温熔融电石发生剧烈反应,产生大量的可燃性气体(乙炔、一氧化碳、氢气、水煤气等)遇空气爆炸,引发电石炉喷料,造成现场人员灼烫。 事故教训:电石清理过程中处置不当,导致电石与水反应生产易燃易爆气体,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遇明火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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