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意电子病历+广东省医疗收费票据+广东省医疗机构住院收费收据打印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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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收费

财务编码项目名称项目内涵分类一、综合医疗本类说明:1.本类包括一般医疗服务、一般检查治疗、社区卫生及预防保健项目和其它医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另收挂号费和诊查费:①由医生指定在医院内换号诊断3.多科室共同使用的医疗服务项目列入本类之中,如护理、抢救、注射、换药 4. 住院床位费按日计算的,计入不计出(即入院当日按一日计算收费,出院当 5. 患者结算时,门诊医药费用清单和住院病人医药费用明细清单不得另外收费 6. 门诊拆线不得另收挂号费和诊查费。财务编码项目名称项目内涵分类11(一)一般医疗服务11011.挂号费含门诊、急诊及其为患者提供候诊就诊设施条件、诊断书、A110100001挂号费收费收据.包括营养状况评估、儿童营养11022.诊查费评估、营养咨询、优生咨询指医护人员提供(技术劳务)的C110200001普通门诊诊查费诊疗服务指高级职称医务人员提供(技C110200002专家门诊诊查费术劳务)的诊疗服务指:①享受政府津贴的专家,C110200002—1名专家②省级名老、名中医C110200002—2主任医师C110200002—3副主任医师指医护人员提供的24小时急救C110200003急诊诊查费、急症的诊疗服务C110200004门急诊留观诊查费含诊查、护理

E110200005住院诊查费指医务人员技术劳务性服务E11033.急诊监护费 E110300001急诊监护费含监护、床位、诊查、护理11044.院前急救费包括内脏衰竭、外伤、烧伤、院前急救费D110400001中毒、溺水、电击等现场急救。5.体检费1105含内、外(含皮肤)、五官、妇体检费科(含宫颈刮片)的常规检查,D110500001写总检报告。110500001-1一般健康体检学龄前儿童、高校及中110500001-2小学学生体检11066.救护车费I110600001救护车费指急救范围地段内11077.取暖费110700001病房取暖费I110700001-1单人房I110700001-2双人房I110700001-3三人以上I11088.空调降温费110800001病房空调降温费I110800001-1单人房I110800001-2双人房I110800001-3三人以上I11099.床位费1.病房应基本配置的(病床、床头柜110900001普通病房床位费BB110900001—1A级房间110900001—单人房B1a110900001—双人房B1b110900001—三人以上B1c110900001—2B级房间B 110900001—B单人房2a110900001—B双人房2b110900001—B三人房2c110900001—B四人以上2dB110900001—3C级房间110900001—B单人房

个人房屋买卖收款收据样本

个人房屋买卖收款收据样本 我们在进行房屋买卖的时候,在对方收到款后,需要写好收据以示证明。为大家精心准备了个人房屋买卖收款收据样本,欢迎大家前来阅读。 个人房屋买卖收款收据样本篇一收款收据 本人 (身份证号: )今收到 (身份证号: )购买本人名下位于区路号室房屋首付款(人民币大写):,该款已由买方汇入本人提供的银行账号(开户银行:,账户名称:,账号/卡号: )。该款与前期已收到定金(人民币大写: )共同作为本次房屋买卖的首付款用于本人还银行剩余贷款的资金共计(人民币大写):。 如卖方违约,三日内返还买方所有已付房款及违约金,每逾期一日按银行利率三倍计算利息,并且上述房屋买方具有优先赔偿权。 收款人: (甲方),身份证号: (共有人),身份证号:第三方搜房网: 证明人: (丙方委托人),身份证号:收款日期:年月日附件: 银行汇款单、卖方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 个人房屋买卖收款收据样本篇二房屋买卖收款收据 今收到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 )购房款人民币万元整(人民币大写:万元整)。该款与前期( 年月日)已经收到的购房定金人民币元整(人民币大写:仟佰元整)共同作为本次买卖的房款,共计人民币元整(人民币大写:万仟佰元整)。本次买卖的房款现在已

经全部结清,房子从此归乙方(买方)所有。 收款人: (甲方),身份证号。(指印) (共有人),身份证号。(指印) 收款日期:年月日 个人房屋买卖收款收据样本篇三房屋购买定金收据 现卖方,收到买方购买其位于房屋购买定金金额大写:元整),房屋交易款总金额元,(房屋交易款总金额大写:元整),双方商定于201 年月日前开始办理关于此房的产权证及相关手续,办理完毕后买方付清全款。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卖方必须退还买房方上述房款,并赔偿买方违约金元。在双方商定日期前买方如不办理过户手续,卖方有权将该房屋另行出售,并且不退还房屋购买定金。 购房方:身份证号: 买房方:身份证号: 年月日 猜你感兴趣: 1.门面租金收据样本 2.房租押金收据样本 3.个人借款收据样本 4.收款收据遗失证明 5.房租收款收据样本

广东省医疗保险条例(新版)

广东省医疗保险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城镇从业人员的基本医疗,合理利用医疗资源,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城镇下列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必须按照本条例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企业及其从业人员; (二)机关、事业单位、中介机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 (三)部队所属用人单位及其无军籍的从业人员。上述单位的退休人员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建立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个人医疗帐户(以下简称个人帐户)与基本医疗统筹基金(以下简称统筹基金)支付相结合的制度。个人帐户的所有权属于个人。统筹基金的所有权属于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全体人员。 第四条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双方共同负担。 第五条基本医疗保险原则上以市、县、自治县为统筹单位,实行属地化管理。 第六条基本医疗保险费由本省地方税务机关(以下简称征收机关)征缴。 第二章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 第七条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共同缴纳。其中用人单位按本单位从业人员月工资总额的5%—7%缴纳,从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费率不低于本人月工资总额的2%。 第八条从业人员的月缴费工资额按本人实际工资总额确定,但不得低于所在市、县、自治县上年度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低于部分应当由本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改由用人单位缴纳。 第九条从业人员本人月工资总额超过所在市、县、自治县从业人员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也不作为核定个人帐户定额的基数。 第十条用人单位在取得营业执照或者获准成立后30日内,必须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依法终止缴纳义务时,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将登记情况及时通知征收机关。用人单位应当在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登记手续后的10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到征收机关办理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登记。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数额,由用人单位按月向征收机关申报,并由征收机关核定。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数额的,由征收机关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110%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征收机关按该单位的经济状况、从业人员人数

收款收据模板

收款收据模板 收款收据样本 借据是单位或个人借用现金或财物时向对方出具的凭据,也称借条。 正规的借据写法包括三部分: 1、标题,一般即为“借条”或“借据” 2、正文,一般为向谁借了什么东西,数量多少,什么时间归还。如果要再详细一点,对于实物,还应包括物品的品种、规格、型号等,归还时,以什么方式归还。 3、落款,包括借款人和借款时间。如果借款人是单位,还应加盖单位印章; 借款时间要“年月日”齐全。 如:借据 今借到:大地有限责任公司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月息1分,于20xx年12月31日偿还。 借款人:张三 20xx年3月1日 收据是单位或个人收到现金或财物时向对方出具的凭据,也称收条。 收据的写法和借据的写法一样,只是意义不同,因此,仅举例说明:

如:收条 今收到:张三交来联想笔记本电脑壹台,型号:昭阳V986,全新未开封。 大地有限责任公司(印章) 经手人:刘六 20xx年12月5日 值得说明的是,正规单位财务部门都有统一格式的收据、借据,发生业务时,只需按其规定的格式填写即可。 收条的写法及收条范本 收条一般适用于下列一些场合 原来借钱物或欠钱物一方将所欠、借的钱物还回时,借出方当事人不在场,而只能由他人代收时可以写收条。如果当事人在场,则不必再写收条,而只把原来的欠条或借条退回或销毁即可。 个人向单位或某一团体上缴一些有关费用或财物时,对方需开据收条,以示证明。 单位和单位之间的各种钱物往来,均应开据收条。当然,在正式的场合下,一般都有国家统一印制的正式的票据,这属于另一类情况。 收条的种类 收条的种类一般来讲有两类。一类是写给个人的收条,一类是写给某一单位的收条。

(完整版)医院收费票据管理制度

医院收费票据管理制度 一、收费票据的种类及使用范围 医院收费票据有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和自行印制的票据:包括统一票据和专用票据两大类。统一票据有安徽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由医院财务人员从财政局票据管理员处领取后保管使用。专用票据有挂号收据、门诊收款收据、住院收款收据、住院预交款收据各住院内部结算单等,由每个门诊挂号收费人员、住院收费人员从医院票据管理员处领取后单独保管使用,住院内部结算单由各护理单元从医院票据管理员处领取后单独保管使用。 二、收款票据的购置 医院使用的统一票据和专用票据中的挂号收据、门诊收款收据、住院收款收据,由医院票据管理员向财政部门申请办理、核准种类、数量。住院预交款收据各住院内部结算单等由医院自行印制。 三、收款票据的领用登记 1、医院购入票据后,由财务科组织验收入库,并由票据管理员登记收费票据的购入日期、名称、起止号码、数量等。 2、医保办从财务科领取票据,每个收费员从医保办处领取自行使用的票据,每个收费员领取收费票据时要注明领用时间、起止号码、数量、名称等内容,并在票据登记薄上签字。 3、统一票据只能由财务科领用。 四、收款票据退费、作废、重制的规定 1、收费票据退费的规定 1)收回原收款收据、相关科室出具退费凭证、盖有“收费章”的交款凭证,作为退费凭证附件。 2)退费前先检查原收款收据、相关科室出具的同意退费凭证和盖有“收费章”的交款凭证等,要求病人姓名、收费项目、金额相符,并把附件粘于退费票据后。 3)不允许出现部分退费情况,若出现部分退费情况,操作程序如上,把原收据作全额退费处理,并按实收金额,另开收据。 4)票据要求一式几联均齐全,紧接着下一票据序号上的病人姓名等项目须与重制票有关联。 五、收款票据的核销 1交回的收款收据存根联,票据管理员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销号时以存根联及日报表为依据。 1)门诊收款收据:以审核后的门诊收费员已缴款的收款收据区间号码及日报表为依据。 2)住院收费收据:以经审核后的住院收费日报表中的收款收据区间号码及日报表为依据。 3)挂号收据:以经审核后已缴款的挂号收据使用区间及日报表为依据。 4)统一收款收据:以领用人交回的存根联为依据,并与记帐联金额逐张核对。 2、领用收款票据未核销的,除特殊原因外,不得再予领取。对领用人未销号完毕又开始 启用新的收款票据,票据管理员要查明原因。 3、对发生退费、作废、重制票据等情况,票据管理员要逐张审查、核对,确保收款的正 确性。 六、收款票据的管理 1、出纳不得兼任票据管理员。 2、医疗收费票据只限于在医院进行医疗服务时使用,非医疗业务活动,不得向外单位转 让、借用、代开,不得伪造收费票据,不得私刻监制章,未经财政部门批准不得自行销

医院收费票据管理制度

医院收费票据管理制度 一收费票据的种类及使用范围 ?医院收费票据有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和自行印制的票据:包括统一票据和专用票据两大类。统一票据有安徽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由医院财务人员从财政局票据管理员处领取后保管使用。专用票据有挂号收据、门诊收款收据、住院收款收据、住院预交款收据各住院内部结算单等,由每个门诊挂号收费人员、住院收费人员从医院票据管理员处领取后单独保管使用,住院内部结算单由各护理单元从医院票据管理员处领取后单独保管使用。 ? 二、收款票据的购置 ? 医院使用的统一票据和专用票据中的挂号收据、门诊收款收据、住院收款收据,由医院票据管理员向财政部门申请办理、核准种类、数量。住院预交款收据各住院内部结算单等由医院自行印制。 ? 三、收款票据的领用登记 1、医院购入票据后,由财务科组织验收入库,并由票据管理员登记收费票据的购入日期、名称、起止号码、数量等。 2、医保办从财务科领取票据,每个收费员从医保办处领取自行使用的票据,每个收费员领取收费票据时要注明领用时间、起止号码、数量、名称等内容,并在票据登记薄上签字。 3、统一票据只能由财务科领用。 ? 四、收款票据退费、作废、重制的规定 1、收费票据退费的规定 (1)收回原收款收据、相关科室出具退费凭证、盖有“收费章”的交款凭证,作为退费凭证附件。 (2)退费前先检查原收款收据、相关科室出具的同意退费凭证和盖有“收费章”的交款凭证等,要求病人姓名、收费项目、金额相符,并把附件粘于退费票据后。 (3)若出现部分退费情况,操作程序如上,把原收据作全额退费处理,并按实收金额,另开收据。 ?2. 收费票据作废的规定? 作废票据要求一式三联或二联齐全,并且必须是当天结帐前发生的事项。作废后必须在票据上简单说明作废原因。? 3.?重置票据的规定? 重置票据要求一式三联或二联齐全,并且必须是当天结帐前发生的事项,紧接着下一票据序号上的病人的姓名、收费项目、金额必须与重置票据保持一致。 五、收款票据的核销 1交回的收款收据存根联,票据管理员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销号时以存根联及日报表为依据。

福建省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福建省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需要,加强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强化医疗收入监督检查,有效防治虚假医疗收费票据,规范医疗收费行为,根据《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2〕73号)、《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实施<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3〕40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省医疗收费票据的印制、申领、核发、使用、保管、核销、销毁、稽查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医疗收费票据,是指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简称医疗机构)为门诊、急诊、急救、住院、体检等患者提供医疗服务取得医疗收入时开具的收款凭证。 本办法所称医疗机构,包括省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是指各级各类独立核算的公立医院和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其中,公立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所)、疗养院,以及具有医疗救治资质和功能的急救中心(站)、妇幼保健院(所、站)、疾病预防控制等公

共卫生机构;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政府举办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等。其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实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村级卫生室。 其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使用医疗收费票据,应向所在地县(市、区)级财政提出申请,经县(市、区)级财政商同级卫生计生部门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准予使用。 第四条医疗收费票据是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是财政、卫生计生、社保、审计、监察等部门进行监督检查的依据。 医疗收费票据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医疗费用报销的有效凭证。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财政部门)是医疗收费票据的主管部门。医疗收费票据由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核发,省级以下财政部门负责医疗收费票据的发放、保管、核销、销毁、稽查等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计生部门(以下简称卫生计生部门)是医疗机构的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和管理权限负责指导和监督医疗机构规范使用医疗收费票据。 各医疗机构的财务部门是单位内部医疗收费票据管理的职能部门,应建立医疗收费票据管理制度,设置管理台账,指定专人负责医疗收费票据的申领、保管、使用和核销等工作,加强医疗机构内部票据管理。 第六条各级财政部门应当逐步将医疗收费票据纳入财政

浙江省医疗发票样式

浙江省医疗门诊诊察费票据式样 浙江省医疗门诊诊察费票据 票据规格:外框长×宽 101.6mm×93.13mm; 票据联次:两联,存根联医院留用,收据联缴款人收持; 票据用途:用于门诊诊察收费(挂号费); 开具方式:连票机打。 用纸规格:70克双胶纸。

浙江省医疗门诊收费票据(机打)式样 票据规格:外框长×宽为203.2mm×120mm; 票据联次:通用式为两联,存根联医院留用,收据联缴款人收持; 票据用途:用于收取门诊诊疗费、药品费等各项费用; 开具方式:连票机打。 防伪标识:使用防伪专用纸张,统一防伪标识四处: 1.在票据正中位置套印淡黄鱼的财政票据标识(直径为30mm); 2.距票据标题左侧5mm处用无色荧光油墨套印财政票据标识(直径为12mm),在紫外线下显示浅绿色; 3.票据标题正中位置套印全国统一式样的财政票据监制章; 4.票据右侧的票据编码设为防伪荧光红号。 用纸规格:收据联,克重45克/m2,彩色纤维无碳复写上纸; 存根联,克重47g/m2,无碳复写下纸;

浙江省医疗门诊收费票据(手工)式样 票据规格:外框长×宽 127mm×85mm; 票据联次:三联,第一联存根联医院留用,第二联收据联缴款人收持,第三联记账联医院财务记账; 票据用途:用于收取门诊诊疗费、药品费等各项费用; 开具方式:手工填开。 防伪标识:使用防伪专用纸张,统一防伪标识四处: 1.在票据正中位置套印淡黄鱼的财政票据标识(直径为30mm); 2.距票据标题左侧5mm处用无色荧光油墨套印财政票据标识(直径为12mm),在紫外线下显示浅绿色; 3.票据标题正中位置套印全国统一式样的财政票据监制章; 4.票据右侧的票据编码设为防伪荧光红号。 用纸规格:收据联,克重45克/m2,彩色纤维无碳复写中纸; 记账联,克重52g/m2,无碳复写下纸; 存根联,克重47g/m2,无碳复写上纸。

《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办法》

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印发 《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综〔2012〕73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有关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卫生局:为了适应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需要,加强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强化医疗收入监督检查,有效防治虚假医疗票据,规范医疗收费行为,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以及国家有关医疗卫生机构财务、会计和财政票据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我们制定了《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卫生部 2012年9月21日 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需要,加强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强化医疗收入监督检查,有效防治虚假医疗票据,规范医疗收费行为,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以及国家有关医疗卫生机构财务、会计和财政票据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医疗收费票据的印制、领购、核发、使用、保管、核销、销毁、稽查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医疗收费票据,是指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简称医疗机构)为门诊、急诊、急救、住院、体检等患者提供医疗服务取得医疗收入时开具的收款凭证。 本办法所称医疗机构,包括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是指各级各类独立核算的公立医院和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其中,公立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中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所)、疗养院,以及具有医疗救治资质和功能的急救中心、妇幼保健院(所、站)等公共卫生机构;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政府举办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等。其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实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村级卫生室。 第四条医疗收费票据是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是财政、卫生、社保、审计、监察等部门进行监督检查的依据。 医疗收费票据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医疗费用报销的有效凭证。

民生关注点——医保办事须知-以惠州市为例(2016年起实施)

医疗保险办事须知 (2016年第2版) 惠州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须知 一、惠州基本医疗保险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 (一)参加职工医保的有: 1、本市内各用人单位的全体职工; 2、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3、在本市实现就业的外国人及港澳台人员。 上述人员可由用人单位或本人到地税部门办理参保、缴费和登记等相关手续。 (二)参加居民医保的有: 1、拥有本市城镇或农村户籍的居民,参加了职工医保的除外; 2、在我市大中专院校(包括中职技校)接受全日制教育的学生(以下简称参保学生); 3、在本市中小学、幼儿园就读的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其父母有一方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的,可由所在学校或幼儿园组织参加居民医保。 居民医保以家庭为参保单位,同一户口簿内的成员按同一缴费档次同时参保;参保学生以学校或班级为单位参保,相关手续到所属乡镇社保所或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对象、农村五保户、城镇“三无人员”(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低收入家庭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和未成年人及经市、县(区)人民政府确认的其他特殊困难居民及完全丧失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居民(限各类残疾一级和二级人员),应参加B档医保。

门诊就医须知 参保人应按本人或家庭长住地就近原则,选择一家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作为本人或家庭下一年度的门诊首诊医疗机构,参保人选定的门诊定点机构,1个年度内保持不变。需变更下一年度门诊定点的,需在每年10月至12月到所选门诊定点医疗机构或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含乡镇社保所)办理变更定点手续也可登陆http://192.168.253.117:9038/web/ggfw/app/index.html#/ggfw/home或直接网页搜索惠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登陆网址变更年度门诊选点。第一步,搜索进入惠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选择网上服务,社保网申服务选择个人业务进行注册,填写证件号码——姓名——社保卡发卡日期——设置账户信息——填写手机号码——输入短信验证码——邮箱——设置密码——密码确认——点击提交——注册账号成功。第二步,搜索进入惠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选择网上服务,社保网申服务选择个人业务进行登陆,输入已注册账号、密码——点击登陆——选择门诊选点——在线经办——点击已阅读——在首诊定点医疗机构选择本年度定点门诊——保存——办理成功。参保人在选定的门诊定点医院方可实行医保门诊报销,结算时只需支付个人自付费用即可。 市内定点医院住院须知:

医院票据制度

医院 收款票据管理制度 一、收款票据的种类及使用范围 财税部门统一监制的收款票据:包括统一票据和专用票据两大类。统一票据有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票据、往来款收款收据,由出纳从会计处领取后保管使用。专用票据是门诊收款收据、住院收款收据等,主要由门诊收费人员从会计处领取后保管使用。 二、收款票据的申印、购领 医院使用的统一票据,由主管会计向卫生局计财股申请办理领购票据手续。医院使用的专用票据,由主管会计持财政票据申请审批表经过卫生局核准的种类、数量及购票方式向县非税局提出印制票据申请。收费票据的申印、购领应按规定先审批、后印刷,并依照政府采购的要求在指定定点单位印制。 三、收款票据的领用登记 1、医院购入票据后,由财务科组织验收入库,并由票据管理员登记收费票据的购入日期、名称、起止号码、数量等。 2、收款员领取收费票据时要注明领用时间、起止号码、数量、名称等内容,并在票据登记薄上签字。

3、统一票据只能由出纳领用。 四、收款票据退费、作废的规定 1、收费票据退费的规定 1)由有关临床医技等业务部门提交退费申请,交门诊收费处或出院结账处审批。 2)退费申请者必须向收费人员提供原缴费凭证,审批手续齐全后方可办理退费。 2、作废票据要求一式几联均齐全,并且必须是当天结帐前发生的事项,作废后应在票据上简要说明作废原因。 五、收款票据的核销 1、交回的收款收据存根联,会计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销号时以存根联为依据。 1)门诊收款收据:以审核后的门诊收费员已缴款的收款收据区间号码为依据。 2)住院收费收据:以经审核后的住院收费日报表中的收款收据区间号码为依据。 3)统一收款收据:以领用人交回的存根联为依据,并与记帐联金额逐张核对。 2、领用收款票据未核销的,除特殊原因外,不得再予领取。 六、收款票据的管理

关于印发《广东省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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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东省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的通知 【标 签】财政票据管理办法 【颁布单位】广东省财政厅 【文 号】粤财综﹝2003﹞59号 【发文日期】2003-05-06 【实施时间】2003-05-06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征收管理 各市、县(区)、自治县财政局。省直各单位: 为加强财政票据管理,结合我省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罚没财物等财政票据清理归类工作,我们对2001年2月13日印发的《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罚没财物票据管理办法》(粤财综[2001]11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广东省财政票据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财政票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财政性资金的管理,进一步规范财政票据的印制、发放、购领、使用、保管及核销工作,制止乱收费、乱罚款现象,维护国家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据财政部《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票据管理规定》、《广东省罚没财物管理条例》和《广东省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财政票据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企业主管部门和政府委托的其他机构(以下简称部门(单位)),为履行或代行政府职能,依据法律、规章和具有法律效力的其他政策措施,在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行政罚投款和其他非税收入,向被收取单位或个人开具的财政部门印制的收据。财政票据是单位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是财政、审计等单位进行检查监督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除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广东省财政票据的印制、发放、购领、使用、

解读医院收费票据上各项内容含义

解读医院收费票据上各项内容含义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卫生厅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厅 关于实施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设区市、直管县财政局、卫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厅: 根据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实施<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3]40号)要求,将全面加强我省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有效防治虚假医疗票据,切实做好医疗收费票据监管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确全国统一的医疗收费票据规格、式样 全省统一的医疗收费票据规格、式样规定如下: 1.河北省医疗门诊收费票据(机打)规格大小为:横宽190mm,纵长127mm,误差不超过0.1mm。 2.河北省医疗门诊收费票据(机打)规格大小为:横宽

100mm,纵长203. 2mm,误差不超过0.1mm。 3.河北省医疗门诊收费票据(手工)规格大小为:横宽190mm,纵长101. 6mm,误差不超过0.1mm。 4.河北省医疗住院收费票据(机打)规格大小为:横宽190mm,纵长101. 6mm,误差不超过0.1mm。 5.河北省医疗住院收费票据(机打)规格大小为:横宽100mm,纵长203.2mm,误差不超过0.1mm。 6.河北省医疗住院收费票据(手工)规格大小为:横宽190mm,纵长101. 6mm,误差不超过0.1mm。 河北省医疗门诊收费票据(机打)为两联,第一联为收据联,棕色墨色,黄色底纹;第二联为存根联,红色墨色。河北省医疗门诊收费票据(手写)为三联,第一联为收据联,棕色墨色,黄色底纹;第二联为记账联,黑色墨色;第三联为存根联,红色墨色。河北省医疗住院收费票据一般设一式三联,第一联为收据联,棕色墨色,黄色底纹;第二联为记账联,黑色墨色;第三联为存根联,红色墨色。医疗收费票据具体式样及印制说明见附件1-附件6。

电子发票适用范围一览表

附件1 电子发票适用范围一览表 电子发票名称适用行业取代原有发票名称备注 《广东省地方税收通用发票(电子—平推)》适用其他服务业、典当 业、拍卖业、旅游业、 广告业、装卸搬运业、 文化体育业、仓储业、 租赁业、卫生医疗业、 代理业等。 取代《广东省广州市税控专用发票》、《广 东省广州市服务业发票》、《广东省广州 市典当业发票》、《广东省广州市拍卖业 发票》、《广东省广州市旅游业发票》、《广 东省广州市广告业发票》、《广东省地方 税收通用定额发票》《广东省广州市社会 医疗单位收费发票》、《广东省广州市地 方税收通用发票》。 特定行 业付款 方为个 人的发 票可自 动参加 发票抽 奖。 《广东省地方税收通用发票(电子-打孔)》适用饮食业、娱乐业、 旅店业、其他服务业中 的美容美发和沐浴桑 拿业务。 取代《广东省地方税收通用定额发票》、 《广东省广州市旅业房租发票》。 《建筑业统一发 票(电子)》 适用于建筑业取代《建筑业统一发票(自开)》 《销售不动产统 一发票(电子)》 适用于房地产业取代《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自开)》 《国际海运业运输专用发票(电子)》适用于国际海运业运 输业 取代《国际海运业运输专用发票》 《国际海运业船舶代理专用发票(电子)》适用于国际海运业船 舶代理业 取代《国际海运业船舶代理专用发票》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电子)》适用于国际货物运输 代理业 取代《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 《银行业代收费业务专用发票(电子)》适用于银行代收费业 务 取代《银行业代收费业务专用发票》 《报关代理业专 用发票(电子)》 适用于报关代理业取代《报关代理业专用发票》 《保险业专用发 票(电子)》 适用于财产保险业取代《保险业专用发票》 《保险中介服务 统一发票(电子)》 适用于保险中介业取代《保险中介服务统一发票》

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办法

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办法

财政部 关于印发《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综〔2012〕73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有关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卫生局: 为了适应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需要,加强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强化医疗收入监督检查,有效防治虚假医疗票据,规范医疗收费行为,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以及国家有关医疗卫生机构财务、会计和财政票据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我们制定了《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办法

销毁、稽查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医疗收费票据,是指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简称医疗机构)为门诊、急诊、急救、住院、体检等患者提供医疗服务取得医疗收入时开具的收款凭证。 本办法所称医疗机构,包括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是指各级各类独立核算的公立医院和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其中,公立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中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所)、疗养院,以及具有医疗救治资质和功能的急救中心、妇幼保健院(所、站)等公共卫生机构;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政府举办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等。其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实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村级卫生室。 第四条医疗收费票据是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是财政、卫生、社保、审计、监察等部门进行监督检查的依据。

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办法

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需要,加强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强化医疗收入监督检查,有效防治虚假医疗票据,规范医疗收费行为,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以及国家有关医疗卫生机构财务、会计和财政票据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医疗收费票据的印制、领购、核发、使用、保管、核销、销毁、稽查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医疗收费票据,是指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简称医疗机构)为门诊、急诊、急救、住院、体检等患者提供医疗服务取得医疗收入时开具的收款凭证。 本办法所称医疗机构,包括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是指各级各类独立核算的公立医院和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其中,公立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中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所)、疗养院,以及具有医疗救治资质和功能的急救中心、妇幼保健院(所、站)等公共卫生机构;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政府举办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等。其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实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村级卫生室。

第四条医疗收费票据是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是财政、卫生、社保、审计、监察等部门进行监督检查的依据。 医疗收费票据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医疗费用报销的有效凭证。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财政部门)是医疗收费票据的主管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和管理权限负责医疗收费票据的印制、核发、保管、核销、稽查等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卫生部门(以下简称卫生部门)是医疗机构的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和管理权限负责指导和监督医疗机构规范使用医疗收费票据。 各医疗机构的财务部门是单位内部医疗收费票据管理的职能部门,统一负责本单位医疗收费票据的申领、保管、使用与缴销等工作,加强医疗机构内部票据管理。 第六条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将医疗收费票据的印制、核发(领购)、保管、使用、核销、销毁、稽查及收费信息等纳入财政票据管理信息系统,实行全程跟踪监管,全面提高票据信息电子化管理水平。 第二章医疗收费票据的种类、内容和适用范围 第七条医疗收费票据包括门诊收费票据和住院收费票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省级财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增加医疗收费票据种类,并报财政部备案。

收款收据范本.doc

收款收据范本 借据是单位或个人借用现金或财物时向对方出具的凭据,也称借条。 正规的借据写法包括三部分: 1、标题,一般即为"借条"或"借据" 2、正文,一般为向谁借了什么东西,数量多少,什么时间归还。如果要再详细一点,对于实物,还应包括物品的品种、规格、型号等,归还时,以什么方式归还。 3、落款,包括借款人和借款时间。如果借款人是单位,还应加盖单位印章; 借款时间要"年月日"齐全。 如:借据 今借到:大地有限责任公司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月息1分,于xx年月31日偿还。收款收据范本 借款人:张三 xx年3月1日 收据是单位或个人收到现金或财物时向对方出具的凭据,也称收条。 收据的写法和借据的写法一样,只是意义不同,因此,仅举例说明:收条 今收到:张三交来联想笔记本电脑壹台,型号:昭阳v986,全新

未开封。 大地有限责任公司(印章) 经手人:刘六 xx年月5日 值得说明的是,正规单位财务部门都有统一格式的收据、借据,发生业务时,只需按其规定的格式填写即可。 借据是单位或个人借用现金或财物时向对方出具的凭据,也称借条。 正规的借据写法包括三部分: 1、标题,一般即为"借条"或"借据" 2、正文,一般为向谁借了什么东西,数量多少,什么时间归还。如果要再详细一点,对于实物,还应包括物品的品种、规格、型号等,归还时,以什么方式归还。 3、落款,包括借款人和借款时间。如果借款人是单位,还应加盖单位印章; 借款时间要"年月日"齐全。 如:借据 今借到:大地有限责任公司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月息1分,于xx年月31日偿还。收款收据范本 借款人:张三 xx年3月1日 收据是单位或个人收到现金或财物时向对方出具的凭据,也称收

工伤疾病医疗服务合作合同协议书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工伤疾病医疗服务合作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 乙方: 为保证甲方职工工伤、疾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确定乙方为甲方职工工伤、疾病定点治疗医院。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由外联办负责甲方职工工伤、疾病医疗服务协调工作。甲方指定一名联系人,负责和乙方联系、协调甲方职工工伤、疾病治疗及相关医疗费用等事宜。 第二条乙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协议为甲方职工及时提供工伤、疾病医疗服务。县内病员120免费接,急诊入院病人出院时一次性结账。 第三条乙方接到甲方工伤、疾病急诊出诊通知后尽快赶到现场,县内病员120免费接,提供必要的应急措施,再施行入院治疗。 第四条甲方职工到乙方就诊时,甲方联系人必须陪同或及时电话通知乙方,甲方人员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识别证明(工伤人员可免交住院押金,病人出院时甲方必须一次性结账)。甲方职工在乙方就诊时现金支付医疗费。办理出院手续时,乙方应给甲方职工提供药品清单、检查费用、手术费用、治疗费清单、住院费清单、发票、出院证明等必需的票据。 第五条乙方应为甲方职工建立住院、门诊病历、检查、诊疗、手术等记录应清晰、准确、完整。 第六条乙方应严格掌握住院标准,合理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避免不必要的检查和药物费用。乙方为甲方职工提供符合(社保医疗、工伤)基本医疗服务范围的服务。 各项检查费、一次性医用消耗用品费、床位费等应按广东省及博罗县物价部门制定的有关医疗价格收取,不得擅自提高医疗费用价格。

临床医学检验标本委托协议(含收费委托)

委托协议书 合同编号: 委托方(甲方):服务方(乙方):广州XX临床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XX市XX区XX山路X号 联系人:联系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乙方是经广东省卫生厅核准、市卫生局发证的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专业医学检验机构,乙方实验室严格按照国家卫生部检验规范开展检验,并对检验结果准确性负责。甲、乙双方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临床检验及病理诊断方面达成以下委托协议: 一、委托方式 甲方将部分临床医学检验标本委托给乙方进行检验。乙方为甲方提供检验结果,并向甲方收取检验服务费。 二、委托期限 1.年月日至年月日,为期年。 2.协议届满前壹个月,任一方如无书面通知对方终止协议,本协议顺延年。 三、委托范围 甲方临床需要但又不自行开展检验的所有临床医学检验项目和病理诊断项目。 四、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同意将委托范围内的检验项目交给乙方检验,负责组织医务人员按照乙方提供的 《广州XX临床检验中心项目本》(见附件)、《中山大学XX医学检验中心标本采集指南》(以乙方提供的最新版本为准)、《送检项目质量和服务保障说明》中的要求和规定正确采集、处理和保存送检标本,并配合乙方的标本物流运输工作。 2.甲方按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卫生厅所规定收费标准和最新《广州XX临床检验中心 项目本》检验项目的收费标准向受检者收取检验费。 3.甲方工作人员有责任与乙方工作人员在以下环节进行签字确认:标本交接、报告单交 接、结算票据交接。 4.若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检验结果有异议,需在报告单提示的时间内提出,逾期未提出, 乙方将视同甲方完全同意接受检验结果。报告时间见《广州XX临床检验中心项目本》。 5.乙方每周次到甲方处收取标本,上门服务时间为周一至周六 8:00到17:30。 6.急诊项目仅限广州市内,且需提前预约;急诊项目检验收入全部归乙方,且每项加 收元加急费。(周六、周日不做冰冻切片,其他时间冰冻切片应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将尽快出具急诊标本检验报告) 7.乙方有为甲方保密的义务,在未经甲方同意或授权前提下,乙方不得向甲方检验科室、 医务科、临床科室工作人员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泄露甲方委托检验的项目、检验的 第1页共1 页

医院收费票据管理制度

医院收费票据管理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312-EUATWW-MWUB-WUNN-INNUL-DQQTY-

医院收费票据管理制度 一收费票据的种类及使用范围医院收费票据有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和自行印制的票据:包括统一票据和专用票据两大类。统一票据有安徽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由医院财务人员从财政局票据管理员处领取后保管使用。专用票据有挂号收据、门诊收款收据、住院收款收据、住院预交款收据各住院内部结算单等,由每个门诊挂号收费人员、住院收费人员从医院票据管理员处领取后单独保管使用,住院内部结算单由各护理单元从医院票据管理员处领取后单独保管使用。 二、收款票据的购置 医院使用的统一票据和专用票据中的挂号收据、门诊收款收据、住院收款收据,由医院票据管理员向财政部门申请办理、核准种类、数量。住院预交款收据各住院内部结算单等由医院自行印制。 三、收款票据的领用登记 1、医院购入票据后,由财务科组织验收入库,并由票据管理员登记收费票据的购入日期、名称、起止号码、数量等。 2、医保办从财务科领取票据,每个收费员从医保办处领取自行使用的票据,每个收费员领取收费票据时要注明领用时间、起止号码、数量、名称等内容,并在票据登记薄上签字。 3、统一票据只能由财务科领用。 四、收款票据退费、作废、重制的规定 1、收费票据退费的规定 (1)收回原收款收据、相关科室出具退费凭证、盖有“收费章”的交款凭证,作为退费凭证附件。 (2)退费前先检查原收款收据、相关科室出具的同意退费凭证和盖有“收费章”的交款凭证等,要求病人姓名、收费项目、金额相符,并把附件粘于退费票据后。 (3)若出现部分退费情况,操作程序如上,把原收据作全额退费处理,并按实收金额,另开收据。 2. 收费票据作废的规定 作废票据要求一式三联或二联齐全,并且必须是当天结帐前发生的事项。作废后必须在票据上简单说明作废原因。 3. 重置票据的规定 重置票据要求一式三联或二联齐全,并且必须是当天结帐前发生的事项,紧接着下一票据序号上的病人的姓名、收费项目、金额必须与重置票据保持一致。 五、收款票据的核销 1交回的收款收据存根联,票据管理员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销号时以存根联及日报表为依据。

广东省财政票据管理办法 粤财综[2003]59号

广东省财政票据管理办法 颁布单位:广东省财政厅 颁布文号:粤财综[2003]59号 颁发日期:2003年05月06日 实施日期:2003年08月01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财政性资金的管理,进一步规范财政票据的印制、发放、购领、使用、保管及核销工作,制止乱收费、乱罚款现象,维护国家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据财政部《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票据管理规定》、《广东省罚没财物管理条例》和《广东省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财政票据”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企业主管部门和政府委托的其他机构(以下简称“部门(单位)”),为履行或代行政府职能,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具有法律效力的其他政策措施,在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行政罚没款和其他非税收入,向被收取单位或个人开具的财政部门印制的收据。财政票据是单位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是财政、审计等单位进行检查监督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除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广东省财政票据的印制、发放、购领、使用、保管、核销和稽查,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广东省财政厅(以下简称省财政厅)是我省财政票据管理的主管机关,负责制定财政票据的政策和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省财政厅委托广东省财政厅票据监管中心(以下简称“省票据中心”)负责全省财政票据的印刷、发放、核销和稽查的具体实施工作。各级财政部门或财政部门设立的票据监管机构(以下简称“财政票据监管机构”)负责本地区财政票据的发放、核销和稽查的具体实施工作。未经省财政厅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印制、发放、出售、核销和销毁财政票据。 第五条财政票据的购领对象必须是符合使用财政票据规定的具有独立核算、会计制度和专职财会人员健全的部门(单位),其所属非独立核算的单位或派出机构使用的财政票据,一律由主管单位财务部门统一购领、保管和分发。 第六条实行委托银行代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等,所使用的财政票据由各级财政票据监管机构向承办银行发放。 第二章财政票据的种类及适用范围 第七条财政票据分为通用票据、专用票据两类。 通用票据是指满足一般收费特点,具有通用性质的票据,适用于收取普通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资金)以及其他非税收入; 专用票据是指为适应某一种收费或基金的需要而制定的具有特定式样的专用票据;专用票据又分为定额和非定额票据两种。 通用票据和专用票据一般设置为三至五联,根据工作需要,财政票据可印制为手写票和电脑票。手写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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