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集体合同应具的下条件有哪些

签订集体合同应具的下条件有哪些

一、集体合同的内容

根据劳动部《集体合同规定》第6条规定,集体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劳动报酬,包括工资水平、工资分配方式和支付办法等;

2、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包括每天工作时间和每周工作天数,年休假及其他休息休假等;

3、社会保险和福利,包括养老、工伤、医疗、死亡等待遇,职工住房、生活供应、保健和文化体育设施等;

4、劳动安全与卫生,包括劳动条件、安全设施、防护用品、职工健康检查等;

5、合同期限;

6、变更、解除、终止集体合同的协商程序;

7、双方履行集体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8、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时协商处理的约定;

9、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

10、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

二、签订集体合同应具的下条件

签订集体合同的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的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企业。其它企业若与同级工会组织或职工代表签订集体合同,须经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方可代表行政方与职工方进行协商。

2.具有社团法人资格的工会组织。没有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应先申请建立工会组织或民主选举一定数额的职工代表。

3.已经建立劳动合同制度。未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乡镇企业、私营企业等,应首先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然后再协商签订集体合同。

4.已经建立集体协商机制,具有较完善的集体协商办法。包括:双方代表的产生、变更方法和代表的权利义务;双方协商的原则、内容和程序等。

订立集体合同的形式有哪些

订立集体合同的形式有哪些 现今社会的人们都会外出打工,就一定会碰到有些公司签集体合同的问题。网友们对于订立集体合同的形式相关知识不是很了解。很多网友们对于自己进入新公司之后怎么签合同的问题很头疼,网友们想知道订立集体合同的形式有哪些,为此我我搜集了相关资料供大家参考。 一、订立集体合同的形式有哪些 单位的集体劳动合同应该书面形式订立。 应建立在集体协商的基础上。集体协商是指企业工 会或职工代表与相应的企业代表,为签订集体合同进行商谈的行为。集体协商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平等、合作的原则。 集体合同的期限为一至三年,合同期限内,双方代 表可对集体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或解除。由于签订集体合同的环境和条件发生变化,致使集体合同难以履行时,集体合同任何一方均可提出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的要求。一方提出变更或修订或解除集体合同时,另一方应给予答复,并在七天内双方进行协商。 二、订立集体合同的原则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原则。订立集体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在合同的内容、形式、订立程序方面都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2、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只有这样,集体合同才能既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以能得到双方当事人的切实履行。 3、结合实际原则,订立集体合同必须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兼顾国家、企业、职工个人三方利益,只有这样,才能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集体合同。 三、集体合同的订立程序 1、制度集体合同草案。集体合同应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签订。一般情况下,各个企业应当成立集体合同起草委员会或者起草小组,主持起草集体合同。起草委员会或者起草小组由企业行政和工会各派代表若干人,推行工会和企业行政代表各一人为主席或组长和副主席或副组长。起草委员会或者起草小组应当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要求,提出集体合同的初步草案。 2、组织全体职工认真讨论集体合同草案。集体合同草案制定出来以后,应组织企业行政和全体职工或在职工代表大会上对集体合同草案进行讨论、修改和补充,使集体合同充分反映企业行政和广大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集体合同签订情况说明

集体合同签订情况说明 篇一:关于集体合同签订过程的情况说明 关于集体合同(工资协议)签订过程的情况说明 为贯彻执行《劳动法》《工会法》,建立稳定和谐的企业劳动关系,经企业行政代表与职工代表协商,同意在本企业建立平等协商制度,签订集体合同协议。工会代表职工参加了集体合同(工资协议)签订过程,职工方首席代表为企业工会主席(或企业工会主要负责人)。 一、签订过程: 1年月日经企业行政代表与职工代表协商,由工会负责拟定了集体合同(工资协议)草案。工会拟定草案前,广泛征求企业行政和职工的意见。 2、集体合同(工资协议)拟定后,

代表再次进行协商。协商取得统一意见后,于月日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双方首席代表签字后,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并送上级工会备案。 二、协商需要说明的其它问题: 三、本合同有效期为年(自二OO 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本次协商代表共名,行政方首席代表为,代表为;职工方首席代表为,代表为。 五、本企业现有职工名,企业性质为,工会主席同志于年月日担任现职。 六、附报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代码证(复印件); 2、参加协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劳动合同应有:姓名、身份证号、文化程度、合同类型、签订日期、有效期起止日等内容); 3、首席代表是委托的需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4、集体合同、工资协议一式五份,上交二份(劳动部门、镇工会各一份),企业三份(企业行政一份、企业工会一份、公布一份)。 企业方首席代表(签字)职工方首席代表(签字) 年月日(工会章) 篇二:工资集体合同签订情况说明 XX有限公司 工资集体合同签订情况说明 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了建立企业和谐的劳动关系,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的发展,根据《劳动法》、《工会法》、《劳动合同法》、《集体合同条例》、《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及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的劳动关系实际情况,工会于2012年3月15日向企业行政发出了就签订《工资集体合同》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要约书。 工会征求了职工的意见,与企业管理层进行了多次必要的沟通,企业有关

集体合同的订立程序

篇一:集体合同的订立程序 集体合同的订立程序 1、确定协商代表。 集体合同的当事人为劳动者团体和用人单位。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只有基层工会委员会才有资格代表劳动者团体与用人单位签订集体合同;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者一方的协商代表由工会选派。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协商代表由本单位职工民主推荐,并经本单位半数以上职工同意后产生。职工一方的首席代表由本单位工会主席担任。工会主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协商代表代理首席代表。工会主席空缺的,首席代表由工会主要负责人担任。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劳动者一方的首席代表从协商代表中民主推举产生。用人单位一方的协商代表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指派,首席代表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担任或由其书面委托的其他管理人员担任;在区域性、行业性的集体合同协商中,协商代表和首席代表由企业推举产生。任何一方均可以外聘专业人员担任,但应由首席代表出具书面委托,并且外聘的代表人数不得超过本方代表总数的1/3。值得注意的是,劳资双方的协商代表人数应当对等,每方至少3人,并且各方确定一名首席代表。 2、提出协商要求。 劳资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均可就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以及相关事宜,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协商要求,收到协商要求的一方应自收到协商要求之日起20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应,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进行平等协商。 3、进行协商前准备。 双方协商代表应在协商前进行有关准备工作,如了解与协商内容有关的情况和资料,收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协商意向所持的意见,拟定协商议题,确定协商的时间、地点等事项,共同确定一名非协商代表担任记录。 4、召开协商会议并形成集体合同草案。 协商会议由双方首席代表轮流主持。经过会议协商达成一致的,据此形成集体合同草案,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确认。 5、职代会讨论通过。 6、签订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草案经依法讨论通过后,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签订。 7、报送、审查与公布。 集体合同签订后,应将合同文本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应对报送的集体合同的内容、程序以及双方主体资格等方面进行审查,如果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可以指令当事人予以修改。如果未提出异议,15日之后,集体合同即生效。集体合同生效后,用人单位应将集体合同公示公布。 山东省劳动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集体合同报送审查规定》的通知 2008-05-29 浏览:1034 发表评论打印本页分享| 鲁劳发[1996]305号字体各市、地劳动局,省直各部门,中央驻鲁各单位,济南军区,济南空军,省军区,海军青岛基地: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集体合同报送审查管理工作,现制定《山东省集体合同报送审查规定》,并印发给你们,望贯彻执行。 集体合同审查管理是劳动行政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各地应予以高度重视,建立健全正常的工作制度,充实人员,保障必要经费。各级劳动行政部门要协同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做好已签订集体合同的催报补审工作,督促企业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报送。请各市地在每个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前将审查生效的集体合同和《集体合同报送审查统计表》报省劳动厅。山东省集体合同报送审查规定

集体合同典型案例6则

集体合同典型案例 案例一 案例简介:2006年5月2日,某企业同工会签订了集体合同,2007年1月2日,该企业刚刚结束试用期的王某发现,自己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的标准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该企业确定的王某劳动报酬标准符合法律规定吗? 案例分析:集体合同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协调市场化、契约化劳动关系的重要法律制度,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机制。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王某劳动报酬标准违反了法律规定,该企业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同时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也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若王某的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王某如与企业协商不成的,应适用集体合同规定。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法条链接:《劳动法》第三十五条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职工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 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案例二 案例简介:2001年3月5日,某纺织公司工会代表全体职工与公司签订了集体合同。合同规定:职工工作时间为每日8小时,每周40小时,周六、周日为公休日。如果在周六、周日安排职工加班,便在加班后的一周内安排补休;在上午和下午连续工作4个小时期内安排工间操各一次,每次时间为20分钟,此20分钟计入工作时间之内;职工的工资报酬不低于每月300元,加班加点的工资及其他实物性福利不包括在内;工资于每月5日前支付;合同的有效期为自2001年 4月1日至2002年4月1日,双方对于集体合同都要严格遵守,任何一方也不能违反,否则要赔偿对方所造成的损失。此合同于2001年3月20日被劳动行政部门确认。 2001年8月1日,纺织公司从人才市场上招聘了一批女工,去充实新建立的一个纺织分厂。2001年8月3日纺织公司与这批女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其内容包括:本合同有效期为1年,自2001年8 月5日至2002年8月5日;工人工作时间为每周40小时,每天8个小时,上下午各4个小时;没有工间休息时间;工作实行每月350元的工资制度。双方签字盖章后合同生效。当

签订集体合同的意义

篇一:集体合同的意义 集体合同的意义 第一、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单个劳动者处于弱势而不足以同用人单位相抗衡,因而难以争取到公平合理的劳动条件。由工会代表全体劳动者同用人单位签订集体合同,就可以规定集体劳动条件,集体劳动条件是本单位内的最低个人劳动条件。因此,集体合同能够纠正和防止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的过分不公平,使之比较公平合理,也使劳资双方在实力取得基本的平衡。 第二、许多在劳动合同中难以涉及的职工整体利益问题,可通过集体合同进行约定,如企业工资水平的确定、劳动条件的改善、集体福利的提高等。根据工资方面的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工资分配和工资支付制度时应当听取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这实际上就是工资集体协商的基础。 第三、在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内,如果企业经营状况和社会经济形势等因素发生了较大变化,那么可以通过集体合同调整和保障劳动者的利益。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需要裁减人员,应当征求全体职工意见。因此,在集体合同中明确规定这方面的内容,实际上是将经济性裁员规范化,有利社会的稳定。 第四、劳动关系的内容涉及方方面面,如果事无巨细均由劳动合同规定,那么每份劳动合同都将成为一本具有相当篇幅的小册子,订立一份劳动合同将成为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通过集体合同对劳动关系的内容进行全面规定之后,劳动合同只需就单个劳动者的特殊情况作出规定即可,这样就会大大简化劳动合同的内容,也会大大降低签订劳动合同的成本。由于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具有上述作用,集体合同被认为是劳动合同的“母合同”。 第五,实行集体合同制度,有利于从整体上维护职工的劳动权益,更好地保护劳动者个人的合法权益,调动职工生产劳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职工的企业主人翁意识,实现我国《劳动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根本立法宗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优越性。 第六,实行集体合同制度,在劳动关系的调整上可以在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调整与劳动合同的调整中间增加集体合同的调整这一层次,实现对劳动关系的多方位、多层次调整。集体合同对劳动关系的调整,同一般的劳动法律法规相比对不同企业劳动关系的针对性比较强,同时也有利于消除或弥补劳动合同存在的某些随意性,给企业劳动关系的调整提供一种新机制,从而使企业劳动关系更和谐、更稳定、更巩固,更有利于促进企业发展。 第七,实行集体合同制度 ,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工会在稳定企业劳动关系中的积极作用,使工会在协调劳动关系和维护职工劳动权益的职能发挥得更直接、更生动、更有效,使工会的“维权”职能实现法制化。第八,实行集体合同制度,有利于缓和和解决劳动争议和劳动矛盾,有利于劳动争议案件的减少和处理,有利于职工和企业之间的沟通和理解,有利于维护和发展企业生产经营的良好秩序,促进企业的稳定和发展。 第九,实行集体合同,有利于政府从救火队到裁决者的角色转变。当前很多劳动纠纷,劳动者权益受到侵害,比如矿难问题,社会把予头都指向政府,认为政府没有尽到责任。但是平心而论,政府在这方面是花了很多功夫,发了很多的文件,三令五申,却没有收到实效。纠其原因,是因为我们的政府管了很多不该管的事,而该管的事却没有管。如果国家有健全的集体合同法律制度,如果在用人单位实行集体合同,劳动者完全可以通过自己的力量维护自身权力,政府居中裁决,就不会发生这么多悲剧,政府的压力也将大大减速轻。篇二:关于推进集体合同工作的调研报告 关于推进集体合同工作的调研报告 集体合同制度是市场经济体制下调整劳动关系、协调劳资矛盾的一项重要的劳动法律制度。

集体合同流程

集体合同流程 篇一:集体合同的订立程序 集体合同的订立程序 1、确定协商代表。 集体合同的当事人为劳动者团体和用人单位。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只有基层工会委员会才有资格代表劳动者团体与用人单位签订集体合同;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者一方的协商代表由工会选派。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协商代表由本单位职工民主推荐,并经本单位半数以上职工同意后产生。职工一方的首席代表由本单位工会主席担任。工会主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协商代表代理首席代表。工会主席空缺的,首席代表由工会主要负责人担任。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劳动者一方的首席代表从协商代表中民主推举产生。用人单位一方的协商代表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指派,首席代表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担任或由其书面委托的其他管理人员担任;在区域性、行业性的集体合同协商中,协商代表和首席代表由企业推举产生。任何一方均可以外聘专业人员担任,但应由首席代表出具书面委托,并且外聘的代表人数不得超过本方代表总数的1/3。值得注意的是,劳资双方的协商代表人数应当对等,每方至少3人,并且各方确定一名首

席代表。 2、提出协商要求。 劳资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均可就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以及相关事宜,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协商要求,收到协商要求的一方应自收到协商要求之日起20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应,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进行平等协商。 3、进行协商前准备。 双方协商代表应在协商前进行有关准备工作,如了解与协商内容有关的情况和资料,收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协商意向所持的意见,拟定协商议题,确定协商的时间、地点等事项,共同确定一名非协商代表担任记录。 4、召开协商会议并形成集体合同草案。 协商会议由双方首席代表轮流主持。经过会议协商达成一致的,据此形成集体合同草案,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确认。 5、职代会讨论通过。 集体合同草案,应提交职代会或全体职工讨论。职代会和全体职工讨论草案,应当有2/3以上职工代表或职工出席,并经全体职工代表或职工半数以上同意,草案方获通过。 6、签订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草案经依法讨论通过后,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签订。 7、报送、审查与公布。

签订集体合同的目的和意义

篇一:集体合同的意义和作用 集体合同的意义和作用 (1)对于劳动者来说,集体合同制度是维护自身劳动权益的一种合法而有效的手段。集体合同里规定了企业全体职工应该享受的一些基本的权益或者福利,企业既然通过协商同意了职工的这些权益和福利,就必须去执行,如果企业无法执行合同,就构成了违约行为,企业所有的劳动者都会抗议。对于单独的一个劳动者的抗议,企业或许不放在心上,但是企业所有的劳动者都进行抗议,那么企业就要慎重考虑了。 (2)对于政府来说,集体合同制度以法律的形式认可了劳资双方自主解决劳资纠纷的惯例,减轻了政府的压力,有助于保持劳资双方关系的稳定和社会的和谐。 (3)对于资方或用人单位而言,集体合同制度有利于减少劳动力管理的成本。很多企业不愿意成立职工工会,认为工会代表职工的利益,会和企业对抗。但实际上,工会的存在并不会对企业的利益构成威胁。 集体合同的意义 第一、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单个劳动者处于弱势而不足以同用人单位相抗衡,因而难以争取到公平合理的劳动条件。由工会代表全体劳动者同用人单位签订集体合同,就可以规定集体劳动条件,集体劳动条件是本单位内的最低个人劳动条件。因此,集体合同能够纠正和防止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的过分不公平,使之比较公平合理,也使劳资双方在实力取得基本的平衡。 第二、许多在劳动合同中难以涉及的职工整体利益问题,可通过集体合同进行约定,如企业工资水平的确定、劳动条件的改善、集体福利的提高等。根据工资方面的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工资分配和工资支付制度时应当听取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这实际上就是工资集体协商的基础。 第三、在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内,如果企业经营状况和社会经济形势等因素发生了较大变化,那么可以通过集体合同调整和保障劳动者的利益。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需要裁减人员,应当征求全体职工意见。因此,在集体合同中明确规定这方面的内容,实际上是将经济性裁员规范化,有利社会的稳定。 第四、劳动关系的内容涉及方方面面,如果事无巨细均由劳动合同规定,那么每份劳动合同都将成为一本具有相当篇幅的小册子,订立一份劳动合同将成为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通过集体合同对劳动关系的内容进行全面规定之后,劳动合同只需就单个劳动者的特殊情况作出规定即可,这样就会大大简化劳动合同的内容,也会大大降低签订劳动合同的成本。由于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具有上述作用,集体合同被认为是劳动合同的“母合同”。 第五,实行集体合同制度,有利于从整体上维护职工的劳动权益,更好地保护劳动者个人的合法权益,调动职工生产劳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职工的企业主人翁意识,实现我国《劳动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根本立法宗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优越性。 第七,实行集体合同制度 ,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工会在稳定企业劳动关系中的积极作用,使工会在协调劳动关系和维护职工劳动权益的职能发挥得更直接、更生动、更有效,使工会的“维权”职能实现法制化。第八,实行集体合同制度,有利于缓和和解决劳动争议和劳动矛盾,有利于劳动争议案件的减少和处理,有利于职工和企业之间的沟通和理解,有利于维护和发展企业生产经营的良好秩序,促进企业的稳定和发展。 第九,实行集体合同,有利于政府从救火队到裁决者的角色转变。当前很多劳动纠纷,劳动者权益受到侵害,比如矿难问题,社会把予头都指向政府,认为政府没有尽到责任。但是平心而论,政府在这方面是花了很多功夫,发了很多的文件,三令五申,却没有收到实效。纠

工会集体合同模板

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 甲方(企业名称):乙方(工会或职工代表):XXXXXXX有限公司 XXXXXXX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法定代表人: XX 职工人数: X 人 协商首席代表: XX 协商首席代表: XX 职务: XX 职务: XX 协商代表(姓名及职务):协商代表(姓名及职务): XX总经理 XX工会主席 XX项目总监 XX工会委员 XX运营总监 XX女工委员 XX运营总监 XX工会委员 XX市场总监 XX工会委员 协商代表人数: 5 人协商代表人数: 5 人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依法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甲方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集体合同规定》、《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及国家和我省的其他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本合同是甲乙双方根据有关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劳动安全卫生、职工培训及其他有关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三条甲乙双方开展集体协商、订立集体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兼顾双方合法权益。 第二章劳动报酬 第四条甲方实行绩效工资+岗位工资工资制度,职工工资由岗位工资、绩效工资、补贴等组成。 第五条甲方每月20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上月职工工资,不得拖欠和克扣。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的,甲方应当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职工工资。 第六条甲方支付给职工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不低于1500元/

月,且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颁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七条职工在试用期的工资按甲方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 %(或者按职工本人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 %),且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八条职工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治疗,在国家规定医疗期内的工资为/ 元/月(或者按职工本人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且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第九条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安排职工延长工作时间的,应与乙方和职工协商,并根据《劳动法》和《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的有关规定足额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三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十条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如下: (一)每日工作7.5小时,每周工作6日,每周休息1日; (二)根据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后的/ 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营销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第十一条职工依法享受的带薪年休假以及其他假期:按国家相关法律执行。

集体合同的订立程序

编号:集体合同的订立程序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X X公司

集体合同的订立程序 集体合同订立的程序,是指集体合同从协商到合同成立生效所经过的过程。一般而言,集体合同的签订都必须经过以下程序:一是制定集体合同草案;二是审议;三是签字;四是登记备案;五是公布。 (1)制定集体合同草案:集体合同应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签订。一般情况下,各个企业应当成立集体合同起草委员会或者起草小组,主持起草集体合同。起草委员会或者起草小组由企业行政和工会各派代表若干人,推行工会和企业行政代表各一人为主席或组长和副主席或副组长。起草委员会或者起草小组应当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要求,提出集体合同的初步草案。 (2)审议:将集体合同草案文本提交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时。由企业经营者和工会主席分别就协议草案的产生过程、依据及涉及的主要内容作说明,然后由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对协议草案文本进行讨论.作出审议决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2004年颁布的《集体合同规定》第36条规定:经双方协商代表协商一致的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有2/3以上职工代表或者职工出席,且须经全体职工代表半数以上或者全体职工半数以上同意,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方获通过。 (3)签字:集体合同草案经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

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或盖章。 (4)登记备案:集体台同签订后,应将集体合同的文本及其各部分附件一式三份提请县级以上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劳动行政部门有审查集体合同内容是否合法的责任,如果发现集体合同中的项目与条款有违法、失实等情况,可不予登记或暂缓登记,发回企业对集体合同进行修正。如果劳动行政部门在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内,没有提出意见.集体合同印发生法律效力,企业行政、工会组织和职工个人均应切实履行。 (5)公布:集体台同一经生效.企业应及时向全体职工公布。

集体合同有几种

问:集体合同有几种? 答: 集体合同有以下三种: ●企业集体合同,指职工一方与企业订立的集体合同,包括通用集体合同和专项集体 合同,适用于企业范围; ●行业集体合同,指县级以下区域内的行业内,由工会与企业代表订立的集体合同, 适用于该区域业的行业范围; ●区域集体合同,指县级以下区域内的工会与企业代表订立的集体合同,适用于该区 域。 参考法规: 1.《劳动合同法》第51条、第52条、第53条; 2.《劳动法》第33条、第34条、第35条; 3.《集体合同规定》第3条、第4条。 例: 姚某自1994年起至A出租公司担任出租车驾驶员工作,2004年12月31日因A出租公司改制,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后又于2005年1月重新建立劳动关系。双方签订了期限为2006年7月7日至2010年7月6日的《营运车驾驶员劳动合同》及期限为2007年1月1日至2010年7月5日的《上海市出租车汽车行业小客车承包经营合同》。姚某工作至2010年6月20日,A出租公司为姚某办理了2010年7月6日的退工手续,于2010年7月7日向姚某开具了2010年7月6日合同终止的《上海市退工证明》,姚某于2010年7月9日领取了退工证明和劳动手册。A出租公司为姚某缴纳社会保险费至2010年7月。 姚某于2010年7月1日向上海市普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A出租公司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33,000元,支付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违约金5,000元,支付代通知金5,500元,支付2008年至2010年未休年休假折算工资差额1,144元。仲裁委于2010年8月13日裁决如下:A出租公司应支付姚某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10,698元,支付2009年至2010年年休假工资1,144元,对姚某的其它请求不予支持。 A出租公司不服,遂起诉至原审法院,要求不同意支付姚某经济补偿金10,698元,但表示同意年休假工资按仲裁裁决处理。 A出租公司不同意按仲裁裁决支付姚某经济补偿金,系因对姚某的月平均工资标准持有异议。

集体合同的订立程序

集体合同的订立程序 1、确定协商代表。 集体合同的当事人为劳动者团体和用人单位。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只有基层工会委员会才有资格代表劳动者团体与用人单位签订集体合同;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者一方的协商代表由工会选派。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协商代表由本单位职工民主推荐,并经本单位半数以上职工同意后产生。职工一方的首席代表由本单位工会主席担任。工会主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协商代表代理首席代表。工会主席空缺的,首席代表由工会主要负责人担任。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劳动者一方的首席代表从协商代表中民主推举产生。用人单位一方的协商代表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指派,首席代表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担任或由其书面委托的其他管理人员担任;在区域性、行业性的集体合同协商中,协商代表和首席代表由企业推举产生。任何一方均可以外聘专业人员担任,但应由首席代表出具书面委托,并且外聘的代表人数不得超过本方代表总数的1/3。值得注意的是,劳资双方的协商代表人数应当对等,每方至少3人,并且各方确定一名首席代表。 2、提出协商要求。 劳资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均可就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以及相关事宜,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协商要求,收到协商要求的一方应自收到协商要求之日起20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应,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进行平等协商。 3、进行协商前准备。 双方协商代表应在协商前进行有关准备工作,如了解与协商内容有关的情况和资料,收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协商意向所持的意见,拟定协商议题,确定协商的时间、地点等事项,共同确定一名非协商代表担任记录。 4、召开协商会议并形成集体合同草案。 协商会议由双方首席代表轮流主持。经过会议协商达成一致的,据此形成集体合同草案,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确认。 5、职代会讨论通过。 集体合同草案,应提交职代会或全体职工讨论。职代会和全体职工讨论草案,应当有2/3以上职工代表或职工出席,并经全体职工代表或职工半数以上同意,草案方获通过。 6、签订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草案经依法讨论通过后,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签订。

国有企业集体合同

XXX国有企业集体合同 (参考文本) 甲方名称: 企业性质:国有及其控股企业 企业法人签字: (盖章) 年月日 乙方名称: 职工人数: 职工方首席代表签字: (盖章) 年月日 为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发展和职工利益的提高,推动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根据《劳动法》、《工会法》、《劳动合同法》、《四川省集体合同条例》、《集体合同规定》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职工一方和企业(含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签订本合同必须经由工会与企业进行平等协商谈判,并达成一致意见。 第二条本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均具有约束力。企业与职工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所涉及的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等标准不能低于本合同的规定。 第三条企业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尊重并支持企业工会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企业工会应组织和教育职工依法正确行使民主权利,遵守企业的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本合同的各项规定,不断提高专业技能和科学文化素质,努力完成企业的生产和工作任务。 第二章劳动合同 第五条本企业自用工之日起即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

劳动合同。 第六条劳动合同由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并经企业与职工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盖章后生效。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条件和标准,不得低于本集体合同的规定。 第七条企业与职工订立劳动合同,应签订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要订立合同解除或终止的条件。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同意在合同期满后延续劳动关系的,应当在合同期满30日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第八条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条件,职工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职工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企业应当与职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九条企业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职工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职工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十条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企业与职工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 第十一条工会对企业劳动合同的管理、签订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企业或者职工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害或损失的, 按《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给予赔偿。 第十三条企业工会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延长期限相当于其任职期限;非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期限短于任期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任期期满。但是,在任职期间本人有严重过失或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除外。工会主席、副主席任期未满,企业不得随意变更其工作岗位或者调动其工作。因工作需要变更工作岗位或者调动时,应当事先征得本级工会委员会和上一级工会的同意。 第三章劳动报酬 第十四条企业采取基本工资与效益工资相结合的方式。基本工资按当年工资集体协商情况确定,效益工资根据劳动技能、工作量、企业效益等多方面考核后确定。双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签订工资协议。 第十五条企业遵循按时足额、优先支付的原则,按月(小时、日、周)为周期支付工资。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计发工资的,应当在工作任务完成后即时支付工资。 企业应当每月向劳动者支付工资。企业在每月日前(遇节假日、双休日提前),以货币形式支付职工工资,不得克扣和拖欠。 企业因生产经营困难暂时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的,应当向职工说明情况,并经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协商一致后,可以延期支付工资,但最长不得超过30日。企业超过30日无法支付工资,工会或职工代表可与企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保障部门反映,

集体合同(市总工会推荐使用文本)

共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集体合同 (市总工会推荐使用文本) 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审议通过时间:年月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规范企业与职工的行为、保障和促进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及劳动部《集体合同规定》、《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等法律、法规,经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集体合同。 第二条本合同是规范双方行为的准则,受法律保护,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企业的规章制度与本集体合同不一致的,按照集体合同执行。 第三条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切实提高职工权益实现率和职工满意率,降低劳动争议上访率,在企业内部建立“共建和谐企业、共促企业发展、共享创建成果”的有效机制,明确企业行政、工会、职工的职责如下: 1、企业行政: 尊重并支持工会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重要规章制度制定、修改和废止,讨论研究有关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应当有职工代表参加,听取工会意见,并应提交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方可实施。 2、企业工会: 工会依法支持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教育职工认真履行劳动合同、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完成公司的生产经营任务。 工会应协助企业行政对职工进行思想、法制、厂规厂纪、职工道德教育,开展技术练兵与技术比武活动,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的素质,增强职工综合能力,应鼓励职工立足本职自学成才。 3、职工: 职工应认真履行劳动合同,遵守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完成本职工作和公司本年度生产经营任务。 第四条公司和全体职工共同努力,确保完成公司本年度生产经营任务,实现下列奋斗目标(根据企业实际协商后确定): 1、GDP 万元,比去年增长% 2、主营业务收入万元,比去年增长% 3、利税万元,比去年增长% 4、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比去年提高%

集体合同是否必须签订

集体合同是否必须签订 合同的成立是基于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得胁迫威胁他人,否则合同是无效的。对此集体合同是否一定要签订呢。所以下面是我我为大家介绍关于集体合同是否必须签订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当然也大家可以咨询我。 一、集体合同是否必须签订 没有强制说必签,可以不签订。提倡、鼓励规范化劳动管理,签订集体合同,但是没有强制必须签订。特别是一些小型企业,职工少,根本没有这个必要,只是跟员工个人必须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 平等协商的主体为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其中企业职工一方分两种情况,一是有工会的,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二是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 二、

集体合同应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没有建立 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签订。一般情况下,各个企业应当成立集体合同起草委员会或者起草小组,主持起草集体合同。 起草委员会或者起草小组由企业行政和工会各派代 表若干人,推行工会和企业行政代表各一人为主席或组长和副主席或副组长。起草委员会或者起草小组应当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要求,提出集体合同的初步草案。 集体合同审核工作流程时.由企业经营者和工会主席 分别就协议草案的产生过程、依据及涉及的主要内容作说明,然后由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对协议草案文本进行讨论.作 出审议决定。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2004年颁布的《集体合同规定》第36条规定:经双方协商代表协商一致的集体合同草案或专 项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 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集体合同草案或专 项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有2/3以上职工代表或者职工出席,且须经全体职工代表半数以上或者全体职工半数以上同意,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方获通过。 三、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不同

集体合同程序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集体合同程序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篇一:集体合同的订立程序 集体合同的订立程序 1、确定协商代表。 集体合同的当事人为劳动者团体和用人单位。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只有基层工会委员会才有资格代表劳动者团体与用人单位签订集体合同;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者一方的协商代表由工会选派。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协商代表由本单位职工民主推荐,并经本单位半数以上职工同意后产生。职工一方的首席代表由本单位工会主席担任。工会主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协商代表代理首席代表。工会主席空缺的,首席代表由工会主要负责人担任。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劳动者一方的首席代表从协商代表中民主推举产生。用人单位一方的协商代表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指派,首席代表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担任或由其书面委托的其他管理人员担任;在区域性、行业性的集体合同协商中,协商代表和首席代表由企业推举产生。任何一方均可以外聘专业人员担任,但应由首席代表出具书面委托,并且外聘的代表人数不得超过本方代表总数的1/3。值得注意的是,劳资双方的协商代表人数应当对等,每方至少3人,并且各方确定一名首席代表。 2、提出协商要求。 劳资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均可就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以及相关事宜,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协商要求,收到协商要求的一

方应自收到协商要求之日起20日内以书面 形式回应,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进行平等协商。 3、进行协商前准备。 双方协商代表应在协商前进行有关准备工作,如了解与协商内容有关的情况和资料,收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协商意向所持的意见,拟定协商议题,确定协商的时间、地点等事项,共同确定一名非协商代表担任记录。 4、召开协商会议并形成集体合同草案。 协商会议由双方首席代表轮流主持。经过会议协商达成一致的,据此形成集体合同草案,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确认。 5、职代会讨论通过。 集体合同草案,应提交职代会或全体职工讨论。职代会 和全体职工讨论草案,应当有2/3以上职工代表或职工出席,并经全体职工代表或职工半数以上同意,草案方获通过。 6、签订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草案经依法讨论通过后,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签订。 7、报送、审查与公布。 集体合同签订后,应将合同文本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应对报送的集体合同的内容、程序以及双方主体资格等方面进行审查,如果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可以指令当事人予以修改。如果未提出异议,15日之后,集体合同 即生效。集体合同生效后,用人单位应将集体合同公示公布。

为什么要签订集体合同

为什么要签订集体合同 工作,可以分为签订前的准备和签订工作两部分。前者是企业和工会各自需要做的工作,后者是签订集体合同的必经程序。一、集体合同签订前的准备工作第一,收集职工对集体合同的意见和建议,是集体合同签订前准备工作中最重要的部分。企业应在厂长领导下 工作,可以分为签订前的准备和签订工作两部分。前 者是企业和工会各自需要做的工作,后者是签订集体合同的必经程序。一、集体合同签订前的准备工作第一,收集职工对集体合同的意见和建议,是集体合同签订前准备工作中最重要的部分。企业应在厂长领导下,由行政办公室 和劳动工资部门承担该项工作。作为职工和工会一方,应当以企业工会各工作委员会为组织中心,以积极分子为骨干开展工作,并尽可能多地吸引广大职工参加讨论。企业工会必须认真研究集体合同所涉及的所有问题,做到手中有材料,思想有准备。第二,起草集体合同。起草集体合同,应当依据以 下几个方面的文件:国家有关集体合同的法律、法规;国家宏观调控对企业提出的指导性或综合性计划要求;。集体 合同签订前的准备工作是多方面的,除了上述措施外,还要求企业与工会做好下列工作:在各班组或工会小组召开座谈会,收集工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各级行政管理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善于运用职工积极分子的力量,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 由于集体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工资、劳动条件和生活条件,与职工的切身利益关系极为密切,因此,不少企业的集体合同草案由工会提出。集体合同作为一种法律文书,草案可由工会提

出,也可以由企业提出,还可以由企业与工会共同组织有关人员起草。不论采用哪种方式,都必须具有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和科学的工作方法。因为集体合同具有法律效力,集体合同一经订立,当事人就必须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二、集体 合同的平等协商、审议、签字、登记、公布。集体合同 签订应经过平等协商。审议、签字、登记与公布五个程序。(1)平等协商。平等协商是签订集体合同的必经程序。集体 合同草案拟订后,不论由哪一方提出要约,对方都不得拒绝。应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带领企业行政管理人员与企业工会主席带领企业工会委员会成员及职工代表进行平等协商。在平等协商过程中,当事人双方应在兼顾国家、企业和职工三者利益的基础上,求同存异。对个别有争议的重大原则问题,可以由当地人民政府组织有关各方协调处理。(2)审议。当事人双方协商形成集体合同草案文本后,应提交全体职工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在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上,应由企业经营者和工会主席就草案的产生过程、依据及各自承担的义务作出说明。集体合同草案提交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加强对集体合同内容的审查和有利于对集体合同履行的监督和检查。在没有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企业,可以组织职工代表审议。(3)签字。集体合同草案文本经职工 (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企业和工会主席代表全体职工签字。(4)登记。集体合同签字后,应于3日内将合同文本及其全部附件一式3份提请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登记部门接到登记申请后应于7日内办理完登记手续。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自收到合同登记申请后15日内 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5)公布。集体合同登记生效后,企业必须将合同文本复制多份,至迟在半个月

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期限一般为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期限一般为 篇一: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今天,我们来共同互相学习一下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有不对的地方请大家批评指正。 大家都知道,在现代社会中,工资是职工收入的主要来源,工资收入分配直接关系到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而工会是广大职工合法权益的维护者,是职工的娘家人,这就要求我们的工会干部要时刻把职工的收入问题当成是自己工作的重中之重,这样才能达到企业和职工的双赢。首先,我们先来说说什么是工资集体协商? 工资集体协商是指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之间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支付办法、工资标准等事项,为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进行商谈的行为。(上面,提到了工资专项集体合同,那它的概念是什么?)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是指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之间专门

就工资事项签订的专项集体合同。 (工资集体协商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它们两者的关系是什么呢?) 工资集体协商是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必经程序和 重要阶段,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是工资集体协商的结果。 现在,我们知道了工资集体合同的概念,那有的人就问,现在用工单位都和职工签订了劳动合同,为什么还要签订工资集体合同,好像有点多此一举,现在我们就说说工资集体协商的意义以及它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工资集体协商的意义是什么? 可以简单从两个方面来说。 一方面,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是建立集体合同制度的核心内容。工资是职工生活的基本来源,也是企业人工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关系到职工和企业的切身利益,影响到民生改善和经济社会发展。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些企业单纯追求利润最大化,导致这些企业太高劳动定额、延长工作时间,压低工资水平甚至无故拖欠和随意克扣职工工资等,资本侵蚀劳动的现象较为突出,严重侵犯了职工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在“强资本、弱劳动”的社会环境下,由于劳动报酬、福利待遇等原因引发的劳动争议和停工事件不断增多,成为影响劳动关系和谐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工资的特殊地位和重要意义决定了开展集体协商必须以工资集体协商为核心,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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