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工品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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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工品管理规定

火工品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项目部的安全基础工作,突出抓好项目部的火工品管理,使之制度化、规范化,明确责任,堵塞漏洞,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火工品管理安全可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条例》和《爆破安全规程》,结合项目部火工品管理的实际情况,经研究特制定火工品管理规定。

第一节组织机构及责任划分

一、组织领导机构

项目部成立火工品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责任划分

1、火工品管理领导小组对火工品的事件负责。项目经理、党委书记、安质部、物资部负责火工品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日常监督检查。

2、火工品管理领导小组组长是火工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建立健全项目部的火工品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制订安全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并对对火工品管理负总责。

3、火工品管理领导小组副组长协助组长搞好火工品管理的具体工作,定期召开火工品安全管理会议,布置落实有关火工品安全管理方面的文件和会议精神。

4、物资部负责火工品的看管及区域的日常检查监督工作。

5、安质部负责火工品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6、物资部为火工品的验收、储存、保管、领退及废旧雷管处理的责任部门,物资部长为第一管理责任人,保管员为直接责任人。

7、保管员负责火工品的保管和发放工作,建立健全发放和清退、丢失、销毁的管理台帐。

8、物资部、安质部对炸药库区的防火、防盗、防雷电、防潮、防破坏等工作负责。负责日常监督检查单位;物资部长每星期检查火工品的频率不低于4次。

9、物资部负责火工品的运输及火工品的回收工作,火工品库管理人员负责火工品的装卸和监护。爆破公司负责火工品的运输,项目部要与爆破公司签订责任协议。

第二节管理制度

1、每月由生产副经理组织不低于5次火工品管理工作的检查,并不定期抽查,对查出的问题,按规定兑现罚款及清退不合格管理人员

2、每半月火工品监督管理小组,召开一次专业例会,总结半月火工品管理情况,排查火工品管理中的薄弱环节,研究炸药消耗定额的完成情况,制定合理的措施。

3、每季度组织一次火工品管理人员即“四员”的复训和安全教育,提高“四员”的业务素质和保安能力。

4、架子队每班组必须配备有两名经过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的放炮员负责本班组的爆破任务。

5、隧道内放炮,严格执行“十不准装药,十不准放炮”制度。

6、严格执行采掘工作面“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度,执行施工员、安全员和工班长对放炮管理的安全检查制度。

8、必须对爆破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仓库管理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爆破作业人员应当经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考核合格,取得《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爆破作业。严格执行放炮员上岗必须持爆破员特种工种证。

9、严格执行工作面炮前炮后洒水制度和放炮使用水炮泥制度。

10、各放炮地点,必须悬挂有放炮爆破作业图表,配备炸药箱、雷管盒,并加锁。

第三节相关岗位管理制度

一、项目经理:对项目火工品使用管理负总责,落实火工品在购买、运输、领取、储存、发放、场内运输、使用等环节资金和设备的投入,落实对火工品库管库员、值班员、押运员,监炮员、安全员、爆破员等人员的配置及参加当地公安机关的培训教育。定期组织对火工品管理的检查,对存在的隐患问题落实整改。并定期召开火工品管理会议,解决火工品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二、项目总工:负责编制项目隧道施工爆破方案,确定不同地质的爆破参数;根据隧道的围岩变化情况,及时修正爆破参数,并组织爆破施工技术交底,检查现场技术交底的执行情况。

三、物资部长:对火工品的日常管理负主责;负责制定和落实火工品领、发、退库和火工品库的各项管理制度和人员岗位职责;负责火工品的申请、购买、运输、入库及日常管理工作;建立火工品出入库台帐,完善火工品入库存储、发放、运输和现场领、发签认手续;做好账目相符,对火工品的入库、发放、使用、退库数量定期核对,并定期组织火工品的日常检查工作。根据《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和《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规范》等要求配置消防器材、监控设施及其他防护设施器具材料和应急物资。

四、项目安质部长:对火工品使用监督管理负主责;负责对国家有关火工品使用管理的法律法规的贯彻;制定项目火工品管理办法和相关制度;定期组织开展火工品使用管理的检查,组织落实监督存在问题的整改;组织对火工品使用管理中相关人员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教育;负责各架子队每次火工品领取的最后审批工作,同时对火工品的储存、发放、场内运输、现场清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在火工品使用管理中出现不安全因素时有停止使用权。

五、现场副经理:对现场火工品使用管理负主责;负责落实项目火工品管理办法和各项管理制度;负责组织开展日常火工品使用管理安全教育;负责现场每次火工品的申请审核;负责落实火工品领取、运输等车辆和押运人员;对现场火工品的使用过程监管,并负责剩余火工品的及时退库工作。

六、火工品库看库员岗位管理制度

1、坚守工作岗位,持证上岗,炸药库必须实行双人、双锁制,对于无关人员严禁其进入库内;在没有项目副经理及专职安全员签字的领料单任何人没有权力发放炸药和雷管。

2、按照上级规定,努力使库房库区需达到人防、物防、技防、犬防的“四防”要求。

3、要按时向有关部门申请定期检测库区内的避雷设施并保证其完好,库区内按照要求配备灭火器材和消防用水,并保证良好状态,

4、严禁让携带手机、火种、放炮器、矿灯、穿铁掌皮鞋着易产生静电衣物及携带易燃、有毒、腐蚀性物品等人员进入库区,严禁在库内住宿、开会等。

5、在库区门口要悬挂进库需知,对进出库人员严格检查,并进行存档。

6、要保证库区应有良好的排水设施,严禁积水流入库内。

7、要注意库内的通风良好,保持干燥,严防高温。

8、认真对库房周围进行检查,设防鼠板严防鼠蛇等动物进入库区。

七、火工品库保管员岗位管理制度

1、树立高度的责任感,持证上岗。

2、产品入库时必须按公安部门的规定验收标准,并按规定要求存放。

3、按照《民爆物品管理条例》储存爆炸物品,必须放在专用的储存库内,不得超量储存,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要分库存放,不得

与其他物品混存在一起。

4、坚守工作岗位,严格规章制度,严密出入库手续,坚持日清月结,物帐相符。

5、发放爆炸物品时,要查对各种证件手续,按批准的品种、数量进行发放,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对清退回来的爆炸物品要认真检查清点,严格登记手续。

6、负责保持库房内通气、透气、干燥,整齐干净。

7、建立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对过期、失效和变质的爆炸物品要及时清理,需要销毁时,要及时报告单位领导,经公安机关批准后方可销毁。

8、经常保持库内、库区消防和安全设施的齐备,性能良好,拒绝发给非爆破人员爆破器材。做好防盗、防腐、防潮、防爆、防破坏等安全防范工作,保证储存安全。

八、安全员岗位管理制度

1、必须持公安机关发放的安全员资格证上岗作业。

2、负责本单位爆破器材发放、运输、使用、清退和销毁过程中的安全监管工作。

3、督促爆破员、保管员、守库员及其他作业人员严格按照本单位的火工品管理制度和爆破操作规程要求进行作业,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纠正错误的操作方法。

4、经常检查本单位爆破器材仓库安全设施的完好情况及爆破器材安全使用、搬运制度的实施情况。

5、经常检查爆破工作面,发现隐患应及时上报或处理。

6、严禁无爆破员安全作业证的人员进行爆破工作。

九、爆破员岗位管理制度

1、必须持公安机关发放的爆破员资格证上岗作业。

2、认真的执行火工品领退的相关规定,严格的按照爆破说明书和《爆破安全规程》进行爆破作业。

3、认真执行火工品在运输环节的规定,不得违规运输。

4、严格执行“三人联锁”放炮制,爆破后检查工作面,发现瞎炮和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及时上报或处理。

5、爆破结束后,将剩余的爆破器材如数及时交回火工品库房。

6、接受安全员的监督,认真的执行的领退、运输、使用、清退等环节的安全工作。

第四节火工品的购买、运输、储存、领取、场内运输、现场清点和退回

一、火工品的购买、运输和储存

1、申请购买民用爆炸物品,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购买申请,并提供下列有关材料:

⑴、工商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⑵、《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或者其他合法使用的证明;

⑶、购买单位的名称、地址、银行账户;

⑷、购买的品种、数量和用途说明。

2、《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应当载明许可购买的品种、数

量、购买单位以及许可的有效期限。

3、取得《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后,购买民用爆炸物品时,应当通过银行账户进行交易,不得使用现金或者实物进行交易。

4、项目要与民爆运输公司签订协议,规定各自的负责范围。

5、禁止携带民用爆炸物品进入生活区域。

6、火工品到项目后,安质环部应派专人现场看押,不得中途退场,由采购员和保管员组织保卫、安检联合验收品种、数量及安全标志,确认无误后,在送货单上签字,并组织人员卸火工品,卸完后由火药库保管员清点验收签字,按要求储存爆炸物品:

(1)库房应设置明显标示牌,标明经公安机关核准存放的物品品种和最大允许储量;

(2)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必须分库储存,同一库房内允许共存的爆破器材应符合《民用爆破器材工厂安全设计规范》的规定。

(3)爆破器材的堆放要整齐、牢稳,便于通风和搬运。导火索、导爆索、硝铵炸药均应装箱堆放在垫木上,严禁散包堆垛。爆破器材的货架或堆垛与墙壁的距离不应小于0.3米,货架、堆垛相互之间应留有便于清点和搬运的通道。库内严禁存放其他物品,不应堆放空箱。变质和过期失效的爆破器材,应及时清理出库,定期销毁。

(4)库内要确保通风良好,有隔热降温措施。

(5)严禁在库房内住宿和进行有碍安全的活动,严禁把其他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带入仓库,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

(6)库房周围不应有杂草和灌木丛。

(7)在库区所控制的外部距离内不能进行有碍库房安全的活动。

7、发现不合格火工品的人员要立即报告项目主管领导,并做好拒收清退登记手续;

8、火工品库保管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帐、卡、物相符并交接清楚,库房人员不得脱岗、离岗,无关人员严禁入内。任何人不得携带火种、手机进入炸药库,否则发现一次违反规定罚仓库保管员5000元。

9、专库专存,库房内严禁存放其它物品,库房内消防器材齐全。炸药、雷管必须按规定分别存放,并符合要求。库存量不能超过安全库存数量,即炸药吨,雷管发。

10、库房内必须悬挂有公安部门核发的“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和爆破器材管理有关制度,并健立健全各种记录台帐。

11、严格执行对号发放制度。否则,每错发雷管一发,罚当班炸药库值班员1000元。

12、变质、过期、失效的雷管、炸药要认真收回、清理、登记造册,根据可存数字雷管不超过500发,炸药不超过100KG,若达到规定及时报告火工品管理领导小组,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及《爆破安全规程》的规定进行销毁。

13、爆破器材库存数量、规格、品种要做到日清、旬结、帐、卡、物三相符。否则发现一次一项违反规定,罚仓库保管员3000元,主管领导负连带责任,按保管员罚款金额的200%罚款。

二、火工品的领取、场内运输与现场清点、退回

1、爆破材料管理必须建立库存台帐,发放、退库台帐,回收废旧的火工品台帐。

2、放炮员根据当班生产任务选用雷管炸药,填写火工品申请单,经生产副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签字审批后,持申请单到仓库办理领料手续,没有签字,或签字与生产现场不符不全的,仓管员一律不准办理领料。

3、放炮员持放炮上岗证、审批过的火工品申请单在安全员的监督下到炸药库领取火工品,否则炸药库发放员严禁发放。库房保管员按照审批数量,如数发放,不得超发或少发。放炮员领取火工品后必须当面核查领取的数量及编号等,否则责任自负。

4、领取火工品应有正付炮手两人领取,有一人休班,由安全员或班组长代替,领取爆炸物品时必须穿抗静电衣服,领到火工品应按《爆破安全规程》规定运往工作地点,并分别存放在专用的炸药箱及雷管盒内,严禁乱扔、乱放、埋藏等。电雷管必须由爆破员亲自运送,炸药应由爆破员或在爆破员监护下由生产班组,熟悉爆炸材料性能和爆破知识的人员运送。

5、爆破员在领取电雷管时,必须经库房管理员在跟踪卡片上登记雷管段数、编号,后由爆破员、安全员、发放人在跟踪卡片上签字;安全员一直监督到爆破作业完毕,若有剩余的,必须退回库房,由收回人(安全员)核对清点雷管并在跟踪卡片上签字,完成雷管的监督使用任务。

6、仓库保管员坚持“十不发放制度”。

(1)没有合格证不发。

(2)放炮员不持放炮合格证,无安全员监督,不对号不发。

(3)无安全员监督、签字不发;

(4)不是专用领料单,没有审批不发。

(5)不是双人领料不发。

(6)没有雷管盒不发。

(7)雷管盒没有锁不发。

(8)不编号不发。

(9)质量有问题不发。

(10)酒后领取爆炸物品不发。

7、运送爆炸材料到炸药库时,根据分实际情况,采用人力搬运,并应遵守下列规定:

(1)交接班人员交接班时,严禁运送爆炸材料;

(3)禁止将爆炸材料存放在门口;

(4)放炮员领取和运输雷管必须在安全员的监督下运到隧道使用地点。

(5)一人一次运送的爆破器材数量不得超过:

①同时搬运炸药和起爆器材料10kg。

②拆箱(袋)运搬炸药20kg。

③背运原包装炸药一箱(24kg)

④挑运原包装炸药二箱(48kg)

8、认真执行火工品领发、清退制度。火工品清领、实发、实耗、退库等各项环节必须登记、造册、签字、盖章。

9、火工品现场用量必须在当班下班之前,经安全员核发,在清退单上签字后,放炮员安全员亲自退库,炸药库保管员按清退单查收,在查收后必须给放炮员开一联红单,单中注明清退名称和数量,放炮员收到红单后,将红单交回物资部保管,做到帐与物相符,若发现不按规定办理一次罚款2000元,情节严重者重处或做清退处理。

10、炸药库必须切实抓好火工品班后清退工作,凡放炮员无清退单或清退单填写不符要求的,炸药库值班员必须及时上报安质部和物资部或项目领导,每人次给予50-100元的处罚。

11、号召广大职工认真搜捡丢失在碎石中的雷管,隧道内拾到的雷管必须交炸药库,由当班炸药库值班员出具证明报安质部;隧道内捡到的雷管必须及时主动地上交安质部。上交者必须讲清拾到雷管的地点(最好有证明人),并对上交雷管个人给予现金奖励。

12、物资部对收到的雷管,要做好专项记录台帐,并及时送往炸药库,炸药库对收到的雷管必须做好记录,要专箱存放,并查明雷管编号。

13、安质部、物设部应积极配合,对收到的雷管做好追查处理工作,丢失雷管至少要追查到班组。

14、凡发现(除安全员爆破员)私自携带雷管出隧道的,应按严重“三违”处理,并每一发罚5000元,三发及以上的除罚款外,交

公安部门处理,造成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搜捡到雷管不主动上交的,经查实同样按私自携带雷管处理。

15、加强洞口值班管理和检查,凡发现携带雷管、炸药出工地的(除安全员爆破员),一律开除清退,交公安部门处理。

第五节火工品丢失处理办法

1、处理残爆后的火工品或其它原因造成火工品丢失的必须到物资部登记存档并上报项目及公司、公安部门。

2、档案中必须明确有火工品丢失原因、地点、时间、数量等。

3、对火工品丢失后因未到物资部登记而造成事故的要严格追究责任,移交相关人员到公安局接受调查处理。

4、任何人在任何地点,捡到炸药、雷管均应及时交到安质部,不得擅自保存、转送他人、做私用或变卖。

5、工作中发生拒爆现象时,爆破员必须按《规程》规定进行处理,收集未爆的雷管,必须当班交回库房。

6、库管员收到爆破员交回的废雷管后,必须逐发登记废雷管编号、数量、爆破工姓名。

7、如有未收集的废雷管,爆破员必须于当班向药库管理人员汇报遗失的雷管编号及数量,保管员对此做详细记录。

第六节相关规章制度

1、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

(1)爆炸物品库管员必须经考核合格并持证上岗。

(2)保管室内存放的物品必须分类摆放整齐,注意防潮,保持

室内清洁卫生。

(3)炸药、雷管必须分库存放,按规定堆放整齐,严禁挤压碰撞、摩擦,不同类型产品严禁同库存放。

(4)库内严禁堆放易燃物品和其它火源存在,经常检查,防止变质、自燃、自爆和被盗,墙内外杂草随时清除,墙外不准生火,有明显的标志牌。

(5)发放雷管、炸药时,按生产日期先后分别发放。

(6)发放人员要对领取人员交代清楚,并只对库房内有记录的持证人员发放。

(7)每次发放必须点清,核实记帐,领取人员签字认可,并定期同各领取人员核实。

(8)每次发放时,必须核查各队领取人员手续齐全,否则不予发放。

(9)定期检查、盘点库存,发现差错,及时向相关人员汇报。

(10)除专职库管员外,任何人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进入库房。

(11)库房管理人员必须加强防盗保卫工作,不得擅离岗位,否则一旦发生事故,将追究其责任。

(12)爆破人员必须认真学习爆破施工作业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安全生产。

(13)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分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中严禁违章作业。

(14)严格按照施工措施的要求进行打眼、装药和爆破作业。

(15)必须坚持“安全第一”的生产方针,有权拒绝任何人的违章指挥和制止任何人的违章作业,工作中做到相互保安、自主保安。

(16)严格执行《火工品管理办法》,加强火工品的合理使用,当班所剩火工品必须及时退库,严禁私自存放。

2、安全检查制度

(1)必须认真执行《民用爆破用品管理条例》,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2)对不符合安全要求或存在不安全因素的爆破施工作业,有权拒绝爆破。

(3)严格执行爆破物品的领取、清退制度,认真填写相关记录,在使用期间要严格防止丢失和被盗现象发生,并负责将当班剩余的爆炸物品退交库房。

(4)对爆破中发生的哑炮、残炮进行妥善处理;对爆破作业现场进行全面清查,确保作业现场不遗留爆炸物品;在爆破作业中发现的过期失效爆炸物品,要做好详细记录,向主管部门报告。

(5)从库房领取的爆炸物品,不得遗失或转让、转借他人,不得擅自销毁或挪作他用。

(6)项目领导、物资部和安质部每月不少于5次对储存库进行全面检查。

(7)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地方公安的监督检查,因工作失职、渎职导致发生事故、案件的,有关部门和公安机关予以追究责任。

3、定员定量制度

(1)储存库房的定员、定量应进行审批和监督检查。

(2)确定库房内危险品总定量,必须符合GB50089的规定,各库房的定量应控制在核定存放量以下。

(3)库房外墙的显著位置张贴警示标牌,内容包括:危险品库房名称、库房危险等级、危险库房定员、定量、危险有害特性。

(4)进入库房的人员,应认真阅读进库须知上的内容后,方可进入。

(5)库房的雷管、炸药的存放应按照WJ9049—2005规定的对应标准执行。

(6)库房危险品堆放整齐,库内干净、整洁。

(7)危险品库房定量:

炸药:5吨、雷管:3万发

危险品仓库定员:2人

4、消防和动火动焊管理制度

(1)储存库门口8米范围内不应有枯草等易燃物。

(2)储存库区内以及围墙外15米范围内不应有针叶树和竹林等易燃油性植物。

(3)储存库区内不应堆放易燃物和种植高科植物。

(4)储存库区内单个储存库至少配备两个5kg以上的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

(5)如有条件,储存库区可设高位水池,或设消防水池,并配备消防水泵,水池储水量不少于15立方米。

(6)组织专门人员定期检查各种消防设施、器材的完好情况和使用期限。

(7)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在储存库内动火或电焊时,必须由经理批准同意,同时组织相关人员编制安全防范措施,现场由专人负责指挥操作,安排专职安全员监督,方可进行。在操作中严格按照操作措施作业,工作结束后必须彻底清理现场,确认安全后,作业人员方可离开。

5、危险品销毁制度

(1)经过现场检查或使用确认,已经失效及不符合技术条件要求或国家标准的爆破器材,都应销毁或退回原供货单位。

(2)销毁爆破器材时,应登记造册并编写书面报告。报告中应说明被销毁爆破器材的名称、数量、销毁原因、销毁方法、销毁地点及时间,报公安部门批准。

(3)销毁工作必须根据项目领导的书面批示进行,必须按照公安机关的规定并在公安人员的现场监督下销毁。销毁工作不应单独进行,操作人员必须是专职人员并经专门培训。销毁后应有二人以上销毁人员签名及监销人员签名,并及时建立台账及档案。

(4)销毁爆破器材,不应在夜间、雨天、雾天和三级风以上的恶劣天气下进行。

(5)不能继续使用的剩余包装材料(箱、袋、盒和纸张),经检查确认没有雷管和残留炸药后,可用焚烧法销毁。

(6)销毁爆破器材后,应对现场仔细检查,如果发现有残余爆

破器材,应收集起来,进行再次销毁。

6、装卸制度

(1)从事装卸作业的人员应了解所装卸物品的性能和熟悉安全规定。并应遵守仓库的管理制度,听从管理人员或库管员的指挥。

(2)管理人员或库管员应根据装卸物品的数量、种类、装卸条件和天气情况,向作业人员进行工作和注意事项的布置和交代,并对整个装卸工程进行指挥和监督。

(3)装卸作业宜在白天进行,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天气条件恶劣时,应暂时停止作业。

(4)作业时应注意轻取轻放,防止碰撞或掉箱,严禁拖拽、翻滚、抛送、摔放、脚踏等违规作业方式。注意作业过程的防雨、防晒。

(5)应在距离仓库门不小于2.5米外进行装卸作业,严禁车辆抵近仓库门装卸货物。装卸时应逐车进行,严禁交叉作业。

(6)搬运中如有箱体破损、洒落等现象,应暂停作业,待安全处理完毕后,方可继续作业。

(7)装车时,不应超过车辆的额定载重量,装完后应捆绑牢固,并应盖好篷布。

(8)装卸完成后,库管员应和押运员共同清点发出或收到的货物数量,按规定履行提货或发货手续。

7、储存制度

(1)火工品应专库存放,储存库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建设,并经地方公安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储存库每年应经相关部

门进行复检合格。

(2)火工品严禁与其它材料混合存放,必须是专门库房,库内存放量严禁超过批准的额定量。

(3)库房内储存的火工品,要做到堆放整齐、牢固,便于通风和搬运。堆放炸药类、索类危险品的垛高不应超过1.8米(箱类包装的堆高不应超过5个箱高),爆炸物品的包装箱与库房内墙之间应留有0.3米的距离。

(4)储存库应当根据季节变化,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如防汛、防高温、防潮、防鼠咬等,每天定时对库房内的温度和湿度进行检查登记。

(5)如遇恶劣天气,应及时对库房进行检查。保持库容整洁,要求做到库内、库外垃圾、污水、杂草三不留。

(6)库房内严禁烟火,严禁把电筒、移动通讯工具等带入库房。严禁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库区,进入库区必须关闭移动通讯工具。

(7)严格执行仓库的双人双锁规定,建立人防、技防和犬防相结合的警卫措施,切实做好防盗、防破坏工作。

(8)收存和发放爆破器材必须做到逐批登记,做到帐卡物相符。

(9)定期检查和维护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确保其使用性能完好。

(10)定期检查和维护仓库防雷和防静电设施,确保其有效性。

(11)定期检查仓库建筑物和防排水系统,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第七节教育培训

1、所有爆炸物品从业人员必须经由项目所在地方公安机关集中组织培训,培训的范围为从事爆破作业的安全管理人员、仓库管理人员和爆破作业人员,培训合格并取得地方公安部门核发的相关证件后,方可从事作业;未经培训的,一律不得从事涉爆岗位。

2、将经常性的组织爆破作业人员、仓库管理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组织学习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各级公安机关制定的文件、规定、意见和办法,落实民爆物品管理的各项管理制度、各级各类岗位职责、安全管理规定和措施,不断提高涉爆从业人员法制意识、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3、对已取得《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的从业人员,物资部和各架子队必须及时掌握动态,对确实不再适合从事涉爆岗位的,应及时通知相关单位和部门,予于调整并上报公安机关收回有关证件。

第八节奖惩措施

1、火工品进入库房后,库管员应及时登记入库台账,并定期进行账物核查,填写不及时或账物不相符时,每检查发现一次,对责任人处罚50元/次。

2、火工品库房内应做到炸药、雷管堆码整齐,库房内外干净、卫生、整齐,否则对库管员处罚50元/次。

3、库管员必须认真履行自身职责和库管的各项制度,如在各类检查中发现违规现象,对责任人处罚2000元/次。

4、火工品在领取和返库运输中,必须履行双人签字领取、双人押运、雷管炸药分车同次或同车分次的规定,如有违反规定,对有关

火工品领取及使用管理制度1.doc

火工品领取及使用管理制度1 火工品领取、使用、清退 及 井 下 爆 破 管 理 制 度 二零一一年二月一日 火工品领取、使用、清退管理制度 1、矿采购员必须按规定合法购买民爆物品。 2、采购员运输爆炸物品必须按规定专车运输,限速行驶,严禁使用三轮车、自行车及其他违章车辆运输,爆炸物品运输押送工作由公司保卫科负责。 3、爆炸物品入库,采购员与库管员必须当面如数点清,并

在入库单上签字,必须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 4、爆炸物品入库,库管员必须按规定分房存放〈雷管必须装入专用爆炸材料箱〉,并按规定关锁爆炸物品库房。 5、库管员是管理爆炸物品的第一责任人,收存和发放爆炸物品必须登记,发放雷管必须执行雷管编码的登记,并登记全编码的号码;领取雷管炸药人员必须签字后,库管员方可发放。电雷管(包括清退入库的电雷管)在发给爆破工前,必须用电雷管检测仪逐个做全电阻检查,并将脚线扭结成短路,严禁发放电阻不合格的电雷管。 6、各爆破工根据本班爆破工作量和消耗定额提出爆破材料的品种、规格和数量,填写三联单,经本班班长审批后签字;爆破工携带经班长签字后的三联单,到爆炸材料库领取爆炸材料;领取爆炸材料后,必须当时检查品种、规格和数量是否符合,从外观上检查质量和电雷管的编号是否相符;每次爆破后,爆破工 应将使用爆破材料的品种、数量、爆破工作情况和爆破事故处理情况填写爆破记录;爆破工作完成后,爆破工必须将剩余的、不能再使用的爆破材料及处理拒爆、残爆后未爆的电雷管收集起来,清点无误后,缴回爆炸材料库,由库发放人中验收签字。 7、库房内不准超量存放雷管、炸药,不准存放其他杂物,不能有电源、火源。 8、无关人员,严禁进入雷管、炸药库,经库管员同意进入库房人员不能携带烟、火、手机、收音机、传呼机及其他带电、火等物资,所有进爆炸材料库人员必须穿棉布或抗静电衣服。

火工品使用管理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火工品使用管理制度(正 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3881-31 火工品使用管理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一、火工品使用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破物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 2.爆炸物品运输,必须有专人持当地公安机关申领的《爆破物品运输证》,并派专车和押运人员进行运输。雷管、炸药必须分车装运,分库储存; 3.领取爆破器材,必须专人领取,使用单位必须填写《爆破器材用料申请》,由使用单位领导签字批准; 4.爆破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建立完善的炸药、雷管保管、领用制度。施工现场的炸药、雷管严禁混放; 5.爆破作业前要划定安全区边界,专人指挥并设

警戒岗哨和安全标志,禁止人、畜进入危险区域,设立旗语标志; 6.爆破人员必须配戴安全防护用品。起爆前,爆破人员再次检查危险区域内的安全情况,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发令起爆; 7.爆破后,爆破人员检查爆破现场,无异常情况方可解除警戒;若产生哑炮,爆破人员必须及时拔掉主线方可查找,对哑炮采取引爆等方式处理,禁止采用挖掏等方法; 8.对当天未使用完的雷管、炸药,要及时返还库房,重新登记入库; 9.严禁私藏炸药、雷管。在运输、使用、储藏中,发生丢失被盗或其他事故,从重处罚,情况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0.由于单位领导不负责任,忽视安全,造成爆破物品丢失、被盗和造成重大事故的,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单位领导责任。 二、火工品运输管理制度

火工品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6348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火工品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详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火工品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详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一、指导思想 为了加强工区建设工程项目火工品管理,防止火工品被盗、丢失和爆炸事故的发生,杜绝犯罪分子利用火工品进行破坏活动,保障施工现场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及《中国建筑土木建设有限公司火工品管理办法》规定,结合工区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要求相关人员必须严格执行。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工区所属各架子队。 本办法所称火工品,系指在本工区各工程项目中

使用的岩石炸药、乳化炸药、导爆索、非电导爆管等爆破器材。 三、管理原则 火工品安全管理工作贯彻“从严管理,依法监督,方便生产,保障安全”和“谁使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为了加强火工品安全管理,工区成立了以行政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的火工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四、组织安排及职责 (一)、火工品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李勇 副组长:翟振才李帅张福余杜顺东 组员:李璜户元敏王敬宣文权张海港黄志强金久利杨守昌张礼华高军(二)、职责

火工品管理制度汇编

目录 1、火工品管理办法 (2) 2、火工产品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8) 3、火工品采购申请制度 (10) 4、火工品检查制度 (11) 5、火工品管理例会制度 (13) 6、火工品使用审批制度 (14) 7、火工品出入库检查、领退、保管、登记制度 (15) 8、侯甲煤矿涉爆人员培训及考核制度 (16) 9、火工品管理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 (18) 10、火工品的购买、储存及运送管理制度 (23) 11、爆破材料丢失的处理办法 (25) 12、放炮工工作制度 (26) 13、井下爆破作业安全规程 (31) 14、爆破材料销毁制度和爆炸材料丢失处理办法 (38) 15、雷管捡除、保管、上交、奖罚制度 (41)

第一章火工品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火工品的管理,规范火工品管理程序,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煤矿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望有关单位及各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认真遵守执行。 第一节组织机构 为促进火工品管理工作的进行,从组织上保证火工品的管理,经领导同意决定成立火工品管理领导组。 组织机构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总工程师 成员:各副总经理副总工程师各部(室)部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通风科。 办公室有一通三防部部长(兼)。 办公室电话:5264766 第二节组织机构职责 一、煤业公司总经理是煤业公司火工品管理工作的主持者,对煤业公司火工品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是煤业公司火工品管理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者;负责贯彻有关火工品管理有关规定;负责煤业公司火工品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完善;责成煤业公司经理层做好火工品管理安全工作;解决煤业公司火工品管理工作所需的人、财、物等问题。 二、煤业有限公司总工程师负责煤业公司火工品管理安全技术工作;负责组织审查批准各煤业有限公司(矿井)按规定报批

单位火工品使用管理制度

单位火工品使用管理制度 一、火工品使用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破物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 2.爆炸物品运输,必须有专人持当地公安机关申领的《爆破物品运输证》,并派专车和押运人员进行运输。雷管、炸药必须分车装运,分库储存; 3.领取爆破器材,必须专人领取,使用单位必须填写《爆破器材用料申请》,由使用单位领导签字批准; 4.爆破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建立完善的炸药、雷管保管、领用制度。施工现场的炸药、雷管严禁混放; 5.爆破作业前要划定安全区边界,专人指挥并设警戒岗哨和安全标志,禁止人、畜进入危险区域,设立旗语标志; 6.爆破人员必须配戴安全防护用品。起爆前,爆破人员再次检查危险区域内的安全情况,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发令起爆; 7.爆破后,爆破人员检查爆破现场,无异常情况方可解除警戒;若产生哑炮,爆破人员必须及时拔掉主线方可查找,对哑炮采取引爆等方式处理,禁止采用挖掏等方法; 8.对当天未使用完的雷管、炸药,要及时返还库房,重新登记入库; 9.严禁私藏炸药、雷管。在运输、使用、储藏中,发生丢失被盗或其他事故,从重处罚,情况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0.由于单位领导不负责任,忽视安全,造成爆破物品丢失、被

盗和造成重大事故的,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单位领导责任。 二、火工品运输管理制度 1、应有专人在现场指挥、清点、验收和登记; 2、炸药、雷管不能在同一个位置同时装卸、搬运; 3、应设置警卫,禁止无关人员在场; 4、禁止爆破器材与其它货物混装;禁止摩擦、撞击、抛掷爆破器材; 5、爆破器材装运量不得超过原车额定载重量的三分之二。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箱边缘,雷管的高度不得超过二层; 6、分层装载爆破器材时,不准站在下层箱(袋)上去装上一层: 7、用吊车装卸爆破器材时,一次起吊的重量不得超过设备能力的50%; 8、遇雷雨或暴风雨时,禁止装卸爆破器材; 9、爆破器材装卸工作,应尽量在白天进行须;须夜间装卸时,要有安全照明设备并加强警戒。 三、火工品领取清退管理制度 1、施工前,根据当天的施工任务由爆破员或爆炸作业班组长到爆破器材临时库领取所需爆破器材; 2、领取爆破器材时,要对所领取的爆破器材进行仔细清点,并进行登记、签字; 3、领取的爆破器材要有专人保管,雷管要放在专用雷管箱内,运往施工工地后存放到安全地带备用; 4、当日未使用完的爆破器材要及时退回炸药库,并仔细清点、

某煤矿火工品管理制度

某煤矿火工品管理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某煤矿火工品管理制度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某煤矿火工品管理制度 1、炸药、雷管的储、运和使用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执行。施工单位必须建立有关制度和责任制, 所有放炮人员(包括放炮、送药、装药人员), 必须熟悉炸药、雷管的性能和《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条文的规定。 2、必须有严格的炸药、雷管领退、运输、使用的管理制度, 并严格执行。 3、井下放炮必须有专职放炮员, 并且固定在一个工作面。放炮过程中, 放炮员、班组长、瓦检员必须在现场执行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连锁放炮制。放炮员有合格证, 并必须依照放炮说明书进行放炮。

4、放炮员在作业地点必须把炸药、雷管分别存放在箱内, 并加锁。要坚持用多少领多少, 用不了交回去的制度, 严禁乱扔、乱放。炸药箱和雷管箱应放在放炮警戒线以外、支护完整且避开机械、电器设备的安全地点。 5、放炮员到达工作地点, 必须首先检查了解工作面的顶板支护、瓦斯变化、炮眼布置和炮眼个数等情况。符合规定要求后, 方可选择顶板完好, 避开电缆、铁轨、铁管、钢丝绳、金属支护、矿车等导体的地点, 装配引药。装配引药要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严禁坐在炸药箱上装配引药。 6、放炮员必须保证放炮安全, 当距放炮地点20米范围风流中瓦斯超限、有煤尘飞扬;工作面出现空顶、空帮, 支架不稳、歪斜不正、损坏失效、出风口碴料堆面达巷道断面三分之一以上;风机停转、风量不足、温度高;炮眼位置、角度、方向、密度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炮眼内粉末清除不净、放炮母线长度不够或不完好、放炮器不防爆或带故障;残炮、瞎炮未处理等情况时, 放炮员有权拒绝装放炮, 并立即汇报领导处理。 7、炮眼封泥应用水炮泥, 剩余部分用粘土封实。严禁使用煤块,

火工品使用管理制度(正式版)

火工品使用管理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火工品使用管理制度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一、火工品使用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破物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 2.爆炸物品运输, 必须有专人持当地公安机关申领的《爆破物品运输证》, 并派专车和押运人员进行运输。雷管、炸药必须分车装运, 分库储存; 3.领取爆破器材, 必须专人领取, 使用单位必须填写《爆破器材用料申请》, 由使用单位领导签字批准; 4.爆破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 持证上岗。建立完善的炸药、雷管保管、领用制度。施工现场的炸药、雷管严禁混放; 5.爆破作业前要划定安全区边界, 专人指挥并设警戒岗哨和安全标志, 禁 止人、畜进入危险区域, 设立旗语标志; 6.爆破人员必须配戴安全防护用品。起爆前, 爆破人员再次检查危险区域内的安全情况, 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发令起爆; 7.爆破后, 爆破人员检查爆破现场, 无异常情况方可解除警戒;若产生哑炮, 爆破人员必须及时拔掉主线方可查找, 对哑炮采取引爆等方式处理, 禁止采用

火工品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火工品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为了加强工区建设工程项目火工品管理,防止火工品被盗、丢失和爆炸事故的发生,杜绝犯罪分子利用火工品进行破坏活动,保障施工现场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及《中国建筑土木建设有限公司火工品管理办法》规定,结合工区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要求相关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工区所属各架子队。本办法所称火工品,系指在本工区各工程项目中使用的岩石炸药、乳化炸药、导爆索、非电导爆管等爆破器材。三、管理原则火工品安全管理工作贯彻“从严管理,依法监督,方便生产,保障安全”和“谁使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为了加强火工品安全管理,工区成立了以行政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的火工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四、组织安排及职责(一)、火工品管理领导小组组长:李勇副组长:翟振才李帅张福余杜顺东组员:李璜户元敏王敬宣文权张海港黄志强金久利杨守昌张礼华高军(二)、职责工区经理对火工品的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物资部门负责火工品的接收、剩余临时存放、退库的过程安全,爆破作业现场负责人对火工品使用过程安全负责;安全质量部有权对火工品的接收、使用、剩余退库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安全领导小组每周组织一次对火工品管理专项检查;安

质部对火工品管理进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检查要留有文字记录,检查人必须签字。必须依照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本办法规定,培训、教育职工严格遵守和执行有关规程,并设立专门机构或专人进行监督检查。必须接受铁路部门、上级单位和所在地公安机关对本工区火工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二)爆破作业人员职责爆破工程技术人员职责:1、负责爆破工程的设计和总结,指导施工,检查质量;2、制定爆破安全技术措施,检查实施情况3、负责制定盲炮处理的技术措施,并指导实施;4、参加爆破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爆破班长职责:1、领导爆破员进行爆破工作;2、监督爆破员切实遵守爆破安全规程和爆破器材的保管、使用、搬运制度;3、制止无安全作业证的人员进行爆破作业; 4、检查爆破器材的使用情况和剩余爆破器材的及时退库情况;爆破员职责:1、必须严格遵守《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负责所领取的爆破器材,不应遗失或转交他人,不应擅自销毁和挪做它用;3、严格按照爆破器材审批单上审批的地点使用并按爆破规定进行爆破作业;4、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细则; 5、爆破后检查作业面,发现盲炮、哑炮和其它不安全因素应及时上报和处理; 6、当班未使用完的爆破器材应如数退回库房保管,严禁在工地和宿舍存放未使用完的爆破器材;(爆破)安全员职责:1、负责本单位爆破器材运输、领取、使用和退库过程中的安全管理;2、监督保管员、爆破员和其他作业人员按照有关规程和安全操作细则的要求进行作业,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

火工品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火工品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火工品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为了强化火工品管理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本着“谁主 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库房建设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当地主管部门验收 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火工品的储量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炸药、 雷管、导火索不准超过公安部门要求标准。 三、炸药、雷管、导火索必须分开放置,严禁混放。 四、库内必须整洁、防潮、通风,严禁烟火,严禁存 放它物。 五、严格爆破物品发放制度,严格履行审批和签字手 续,做好退回登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 六、对新购进的火工品必须逐箱检查登记,变质及性

能不详的火工品不得发放使用。库房区域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七、库内必须配备消防设施、通讯设备、报警设施。 请在此位置输入品牌名/标语/slogan Please Enter The Brand Name / Slogan / Slogan In This Position, Such As Foonsion

煤矿火工品及爆破作业管理制度-最新范文

煤矿火工品及爆破作业管理制度 一、火工品安全管理制度 1、火工品包括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非电导爆系统、起爆药和爆破剂。 2、火工品仓库由项目部协同地方民爆部门负责管理,设于施工现场,位置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要求。 3、爆破器材储存于干燥的仓库内,温度保持在18-30℃,库内设消防设备,不同性质的炸药分开;雷管和炸药分库储存。雷管和炸药严禁同车运输。 4、爆破施工,在进行爆破作业之前,要取得当地公安部门的批准,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并向公安局申请购买、运输、储存及使用爆炸品的许可证。 5、加强火工品的管理,实行《爆炸物品使用管理登记本》使用制度。程序如下: (1)使用火工品时,应由施工作业队根据爆破设计工程技术人员计算的当天“爆炸物品用量设计表”,提出当日爆炸物品使用的申请计划,填写“爆破现场使用爆炸物品申请表”,交由物资部门审核后,签发意见,并经现场安全人员签字后,由指定的领料员到库房领取。库房发料后,要填写“发放爆炸物品登记表”,由领取人员签字。 (2)爆炸物品领回后,根据每一班组当次使用情况进行下发,填写“领回爆炸物品发放登记表”,并由班组领料员签字。 (3)班组当次使用情况,填写“爆炸物品现场使用情况记录表”。

(4)施工作业队将当天剩余物品交回仓库,不得在工地留存过夜,并填写“爆炸物品退料登记表”。 6、爆破器材堆垛不得过大、过高(炸药、导火索堆垛不宜超过1.8米高,雷管堆垛不宜超过1.6米高);进入爆破器材库房(特别是电雷管库房)人员不得身着化纤服装,不得穿带铁钉皮鞋,不得在库房内使用无线电通讯设备;库内不得有散落的爆炸物或药粉、粉尘。?? 7、严禁私存用、截留、藏匿、出售、转让、倒卖和以物易物。 8、严格遵守规定的爆破作业时间,并告示当地居民及施工人员,设置醒目标志牌,放炮时设专人警戒。 9、爆破工要持证上岗,装药过程中不能抽烟,放炮前要对炮眼连线进行逐孔检查,点炮前要由专职安全检查其他人员及所有机械设备是否撤至安全地带。对哑炮要严格按《爆破作业规程》进行处理。 10、爆破作业现场设专职人员现场指导,装好炸药的炮孔必须适当地加以覆盖保护。在潮湿条件下作业,采用乳化、水胶等防水炸药。 附件: 1、爆炸物品用量设计表 2、爆破现场使用爆炸物品申请表 3、发放爆炸物品登记表 4、领回爆炸物品发放登记表 5、爆炸物品现场使用情况记录表 6、爆炸物品退料登记表 二、爆破作业管理制度

火工品管理及使用奖罚制度

火工品管理及使用奖罚 制度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火工品管理及使用奖罚制度1、严格控制井下炸药雷管的消耗量。调度室依据当月作业计划和作业规程合理编制各采掘队消耗计划,随当月作业计划一并下发,各区队炸药、雷管消耗量由保卫科汇总与调度室核对无误后每月结算一次。 2、火工品的到矿入库:保卫科火工品管理人员根据库存情况存货,由保卫科人员负责平地安全,使用区队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安全送至井下作业地点,箱子上锁雷管炸药分开存放,否则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3具体要求: (1)由使用单位根据生产需要到调度室开具爆炸物品领退“四联单”、加盖单位主管章后有当天值班领导签字到炸药库领取。 (2)保卫科炸药管理人员审核符合规定后,由放炮员带至炸药库作为领用凭据。 (3)炸药库库管员发放火工品、填写实发数量并经放炮员、背药工确认签字后留第一联,其余三联由放炮员带至施工现场。

(4)爆破结束后班组长和瓦检工同时确认实耗雷管、炸药数量和剩余数量并二人签字,并由班组长和瓦检工签字确认。 (5)放炮结束后,剩余雷管由放炮员退库,剩余炸药在放炮员监督下由背药工退库,凡发现剩余雷管、炸药在作业现场存放,不及时退库的,对责任人罚款200元/次。 (6)炸药库库管员验收后填写退库数量并签字,由放炮员将第三联交通防科存查,第四联交调度室存查。第二联炸药库月底按部门分类交保卫科存查。 违犯以上条款者,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4、电雷管的编号管理:采用公安部门统一要求的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管理,按电雷管管体编号直接发放给放炮员,做到每一发雷管去向有记录。每位放炮员每天领取雷管不得超过200发(含200发)。发现一次放炮员使用的电雷管与发给放炮员的编号不相符合的,对责任人罚款100元/发。放炮员领取电雷管必须对雷管编号和数量进行确认后方可签字,否则对放炮员罚款50元/次。

火工品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实用版

YF-ED-J8746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火工品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火工品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实用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一、指导思想 为了加强工区建设工程项目火工品管理,防止火工品被盗、丢失和爆炸事故的发生,杜绝犯罪分子利用火工品进行破坏活动,保障施工现场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及《中国建筑土木建设有限公司火工品管理办法》规定,结合工区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要求相关人员必须严格执行。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工区所属各架子队。 本办法所称火工品,系指在本工区各工程项目中使用的岩石炸药、乳化炸药、导爆索、非电导爆管等爆破器材。 三、管理原则 火工品安全管理工作贯彻“从严管理,依法监督,方便生产,保障安全”和“谁使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为了加强火工品安全管理,工区成立了以行政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的火工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四、组织安排及职责 (一)、火工品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李勇 副组长:翟振才李帅张福余杜顺

火工品库房管理制度大全

爆破作业单位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管理制度汇编

一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和执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治安防范要求》、《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规范》和国家相关规定; 2、民用爆破器材的仓库应取得国家当地公安部门核发的“爆破作业许可证”;按照核定许可的储量、种类进行储存; 3、民用爆破器材储存库应设安全保卫组织机构,企业总经理为单位治安防范工作的责任人,库房设置仓库负责人,并设相应的仓库管理人员和足够的保卫人员,并层层签订责任书;(组织机构见附图) 4、储存库实行24h专人值守,每班值班守护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1人值守报警值班室。值守人员应每小时对库区进行一次巡视,巡视时携带相应的自卫器具,并如实登记形成台账。值守人员履行值班、检查等岗位职责,严格交接班制度; 5、仓库管理人员应了解产品的安全性能,掌握防火、防爆等知识,熟悉仓库的各项安全规定并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6、各类民用爆破器材宜单独品种专库存放,仓库内严禁储存无关物品; 7、入库产品应具有验收合格证,出库后返回产品也应有验收手续方可入库。 8、如实记录民用爆炸物品进出库数量、流向和储量,每天核对民用爆炸物品库存情况,并按规定将上述信息录入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系统,坚持雷管按编号发放,坚持日清月结,认真填写爆炸物品出入库登记簿,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发现差错及时查找原因并报告有关部门; 9、库房内严禁烟火,严禁无关人员入内。外来人员进入仓库应经本企业审查批准,在了解仓库有关管理规定的前提下由仓库工作人员带领进入,并做好出入库登记; 10、库区要勤打扫、勤检查、保持环境卫生清洁; 11、储存库治安防范设施应由专业人员或部门定期检测和维护,并准确记录每次的检测维护详情。

火工品及爆破管理规定(通用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火工品及爆破管理规定(通用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火工品及爆破管理规定(通用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火工品及爆破管理规定和文件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破物品管理条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煤矿安全规程》、《爆破安全规程》、《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在火工品及爆破管理实际情况,制定以下火工品及爆破管理制度。 一、加强领导强化管理 (一)组织领导和岗位责任 1.为加强我矿火工品及爆破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矿成立火工品及爆破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安全的副矿长担任,副组长由安监科长、总工程师等生产班子其他成员担任,成员由通防副总、采掘副总、通防专业组、调度室分管采掘主任、安监科、生产技术科、通防科、供应科、保卫科等有关部门科室主要领导和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2.火工品及爆破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小组例会和从事爆破物品运输、押运、发放、使用等人员的教育例会,统一思想,工作研究,学习上级文件、精神、通报有关情况,完善管理制度。 3.职教安监、工资部门要根据年度培训计划,定期组织涉爆人员进行培训和复训。 4.供应科要安排专人负责火工品的购入,按时交接火工品,办理接货手续,确保对井下火工品供应。 5.保卫科负责对爆破作业与管理有关人员的资格审核、验收工作,配合人力资源部组织有关对爆破从业人员许可证和民爆管理系统IC卡的办理。负责火工品运输的全程监护,并定期对火工品材料的储存、使用和发放等情况进行检查,确保火工品安全规范管理,确保不流失、不丢失。 6.安监科负责对火工品运输、储存、现场爆破施工等严格按规定进行监督检查。 7.安监科负责对井下火工品的运输、发放、储存等工作,负责爆破材料库的安全规范管理。

火工品管理规定

火工品管理规定 第一条火工品的存放: 1、火工品必须专库存放,按规定储存,不准超量,性质相抵触的爆炸品要分库存放,严禁和其它物品混存。涉爆人员必须穿防静电服、鞋。 2、严格执行出入库手续,坚持日清月结,帐目清楚,帐目相符,做到先进先出,保证库存物资不变质。 3、对过期的和失效的火工品,要及时反映,请示有关领导,报公安机关批准妥善处理。 4、保持库内安全设备齐全,做好安全防护工作,搞好卫生,保持库共,库内清洁,通风良好。 1、建立出入库检查、登记、流向记录、台账,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 3、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库区附近20m严禁烟火,不准将易燃易烧、易爆炸的其它物品带入仓库,禁止在炸药库区内设置宿舍和进行其它活动。 4、发现爆炸物品丢失、被盗,要及时报告保卫科。 5、变质和过期失效的爆炸物品应及时清理出库,予以销毁,销毁前要登记造册,提出实施方案,报保卫科向公安机关审批后,到安全的地方妥善销毁。 7、经常保持库区的消防安全设施齐全有效,做好防盗、防洪、防爆等安全防范工作,实现安全储存。 8、禁止将爆炸物品存放在井口房、井底车场或者其他巷道内。

第二条火工品的领取制度 1、所有涉爆人员必须经公安部门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2、火工品领取时必须是放炮员凭领料单据(单据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当班带班矿长、爆破工程师审批),并在单据后签字后方可领取,其它人员不得代替。 3、发放爆炸物品时,要查验各种手续,按批准数量发放,不得随意增减。 4、发放火工品时发放员必须首先检查炸药箱、雷管箱是否完好,锁具是否可靠有效,炸药雷管必须分运,装箱上锁。 5、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私拿、私用、私送、转卖、转借爆炸物品和器材。 6、火工品发放记录不得随意涂改,一旦需要涂改,必须另起一行进行说明,并在涂改区划一横道,予以标注,同时,由经手人签字或盖章。 7、当班剩余的炸药、雷管必须当班退回库房,不得私自存放。 8、保管员对清退回库房的炸药、雷管要认真检查、清点,在确认无误后,互相履行签字手续,严防意外。 第三条火工品的使用 1、火工品领到工作面后,严禁乱扔乱放,不使用不得开锁。 2、爆破工必须把炸药、电雷管分开存放在专用的爆炸物品箱内,并加锁,严禁乱扔、乱放。爆炸物品箱必须放在顶板完好、支护完整,避开有机械、电气设备的地点。爆破时必须把爆炸物品箱放置在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XXX煤矿火工品管理制度

火工品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矿的安全基础工作,突出抓好我矿的火工品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条例》和《煤矿安全规程》,结合我矿火工品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XXX煤矿火工品管理制度: 1、矿每旬由生产副矿长、火工品管理小组组织一次矿井火工品管理工作的检查,并不定期抽查,对查出的问题,按规定兑现罚款。 2、每旬火工品管理小组,召开一次专业例会,总结上旬火工品管理情况,排查火工品管理中的薄弱环节,研究炸药消耗定额完成的任务,制定合理的措施。 3、采掘工区每班组必须配备两名经过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的放炮员,负责本班组的爆破任务及爆破物品的领用和管理工作。 4、严格执行采掘工作面“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度,执行瓦斯员和班长对放炮管理的安全检查制度。 5、各采掘放炮地点必须配备炸药箱、雷管箱,并加锁。 6、各单位使用的炸药箱、雷管箱等物品使用期为一年,中途损坏自行修理,损坏严重矿发新并按价赔偿。 7、领取火药应有正付炮手两人领取,有一人休班,由安全员或班组长代替,领到火工品应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运往工作地点,并分别存放在专用的炸药箱及雷管箱内,严禁乱扔、乱放、埋藏等。每发现一管药或一发雷管罚放炮员50元,并按三违处理;罚带班区长50元。火药箱必须放在顶板完好。支护完整。避开电器设备的地方,每次放炮窦必须把火药箱放在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8、认真执行火工品领发、消退制度。各单位火工品清领、实发、实耗、退库等各项环节必须登记、 页脚内容1

造册、签字、盖章。 9、号召广大职工认真搜捡丢失在煤炭中的雷管,井下拾到的雷管必须及时交调度室,矿对上交雷管的按每发给予现金5元奖励。 10、凡发现私自携带雷管上井的,每一发罚100元,并按三违处理,三发及以上的除罚款外,交公安部门处理,造成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搜捡到雷管不主动上交的,经查实同样按私自携带雷管上井处理。 11、加强门卫管理和检查,凡发现携带雷管、炸药出矿的,一律开除矿籍,交公安部门处理。 望各单位认真执行,抓好安全生产。 XXX煤矿 2011年2月15日 页脚内容2

火工品使用管理制度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3700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火工品使用管理制度标 准版本

火工品使用管理制度标准版本 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一、火工品使用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破物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 2.爆炸物品运输,必须有专人持当地公安机关申领的《爆破物品运输证》,并派专车和押运人员进行运输。雷管、炸药必须分车装运,分库储存; 3.领取爆破器材,必须专人领取,使用单位必须填写《爆破器材用料申请》,由使用单位领导签字批准;

4.爆破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建立完善的炸药、雷管保管、领用制度。施工现场的炸药、雷管严禁混放; 5.爆破作业前要划定安全区边界,专人指挥并设警戒岗哨和安全标志,禁止人、畜进入危险区域,设立旗语标志; 6.爆破人员必须配戴安全防护用品。起爆前,爆破人员再次检查危险区域内的安全情况,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发令起爆; 7.爆破后,爆破人员检查爆破现场,无异常情况方可解除警戒;若产生哑炮,爆破人员必须及时拔掉主线方可查找,对哑炮采取引爆等方式处理,禁止采用挖掏等方法; 8.对当天未使用完的雷管、炸药,要及时返还库房,重新登记入库;

9.严禁私藏炸药、雷管。在运输、使用、储藏中,发生丢失被盗或其他事故,从重处罚,情况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0.由于单位领导不负责任,忽视安全,造成爆破物品丢失、被盗和造成重大事故的,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单位领导责任。 二、火工品运输管理制度 1、应有专人在现场指挥、清点、验收和登记; 2、炸药、雷管不能在同一个位置同时装卸、搬运; 3、应设置警卫,禁止无关人员在场; 4、禁止爆破器材与其它货物混装;禁止摩擦、撞击、抛掷爆破器材; 5、爆破器材装运量不得超过原车额定载重量的三分之二。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箱边缘,雷管的高度

火工品管理办法及相关管理制度

火工品管理办法及相关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0 第二章爆炸物品组织机构及安全职责 (1) 2.1组织机构 (1) 2.2安全职责 (1) 2.2.1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 2.2.2爆破服务公司安全生产职责 (2) 2.2.3施工队队长安全生产职责 (2) 2.2.4安全质量部职责 (3) 2.2.5工程管理部职责 (4) 2.2.6物资设备部职责 (4) 2.2.7爆破架子队、班组长职责 (5) 2.2.8民爆物品仓库保管员安全生产职责 (5) 2.2.9爆破安全管理员安全生产职责 (6) 2.2.10爆破员安全生产职责 (7) 2.2.11治安保卫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8) 2.2.12押运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8) 2.2.13驾驶员安全生产职责 (9) 2.2.14装卸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10) 第三章管理制度 (11) 3.1炸药器材的堆放制度 (11) 3.2炸药器材的装卸制度 (11)

3.3炸药器材的入库、领用和清退制度 (12) 3.4民爆物品运输制度 (13) 3.5炸药器材的销毁制度 (14) 3.6炸药品的交接班制度 (15) 3.7火工品库房管理制度 (16) 3.8外来人员、车辆登记制度 (16) 3.9火工品库房的防火制度 (17) 3.10治安保卫制度 (18) 3.11火工品的检查制度 (19) 3.12民爆物品流向登记管理制度 (20) 3.13保密制度 (21) 第四章爆破作业 (21) 第五章奖惩 (24) 第六章附则 (24)

火工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1.1为加强xx铁路xxx标段项目部爆炸物品管理,杜绝火工品流失、防止爆炸事故和涉爆案件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以及本工程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爆破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2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本规定所称民用爆炸物品,是指非军用的下列爆炸物品: 爆破器材,包括各类炸药、雷管、导爆索、非电导爆系统、起爆药和爆破剂。 1.3民用爆炸物品(以下简称爆炸物品)是一种危险物品。对爆炸物品的储存、运输、使用,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的规定实行严格管理。 1.4从事爆炸物品储存、押运、使用、作业的职工,必须是取得相应资质证的政治可靠、责任心强、熟悉爆炸物品性能和操作规程的人员。新录用的人员,必须事先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 1.5本规定适用于xx有限公司xx铁路项目经理部。

火工品管理制度

火工品管理制度 第一章火工品管理制度 前言 为进一步加强我公司的安全基础工作,突出抓好我公司的火工品管理,使之制度化、规范化,明确责任,堵塞漏洞,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火工品管理安全可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条例》和《煤矿安全规程》,结合我公司火工品管理的实际情况,经研究特制定火工品管理制度,希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第一节组织机构及责任划分 一、组织领导机构 公司成立火工品管理领导组: 组长:卫丙瑞 副组长:柳秋生 成员:王燕军梁丰廷原晋军杨玉兵张军富 领导组下设火工品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保卫科,负责火工品日常管理工作。 二、责任划分 1、火工品管理领导组对辖区矿(厂)内涉及火工品的案事件负责。公司安监科、保卫科负责火工品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日常监督检查。 2、火工品管理领导组组长是火工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的火工品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制订安全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并对对火工品管理负总责。 3、火工品管理管理领导组副组长协助组长搞好火工品管理的具体工作,定期召开火工品安全管理会议,布置落实有关火工品安全管理方面的文件和会议精神,并与相关责任单位签定责任书。 4、保卫科负责火工品的地面看押及地面区域的日常检查监督工作。 5、安监科负责井下火工品的监督检查工作及火工品回收。 6、保管员负责火工品的保管和发放工作,建立健全发放和清退、丢失、销毁的管理台帐; 7、供应科为火工品的验收、储存、保管、领退及废旧雷管处理的责任部门,供应科长为第一管理责任人,保管员为直接责任人。 8、保卫科为地面库的安全保卫单位。 9、供应科、保卫科对地面库区的防火、防盗、防雷电、防潮、防破坏等工作负责。 10、保卫科、安监科为地面库的日常监督检查单位。 11、生产科负责火工品的井下运输及火工品的回收工作,供应科的火药库人员负责火工品的装卸和监护。火工品井下运输班长为运输管理的直接责任人,供应科长为火工品装卸和护送的第一管理责任人,火药库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 12、各采掘区队负责火工品在本区域的管理回收和消耗数量的验收工件,队长作为第一管理责任人,各带班班长为直接责任人。

火工品使用管理制度实用版

YF-ED-J2255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火工品使用管理制度实用 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火工品使用管理制度实用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一、火工品使用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GB6722- 200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破物品管理 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的法律法 规规定; 2.爆炸物品运输,必须有专人持当地公安 机关申领的《爆破物品运输证》,并派专车和 押运人员进行运输。雷管、炸药必须分车装 运,分库储存; 3.领取爆破器材,必须专人领取,使用单

位必须填写《爆破器材用料申请》,由使用单位领导签字批准; 4.爆破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建立完善的炸药、雷管保管、领用制度。施工现场的炸药、雷管严禁混放; 5.爆破作业前要划定安全区边界,专人指挥并设警戒岗哨和安全标志,禁止人、畜进入危险区域,设立旗语标志; 6.爆破人员必须配戴安全防护用品。起爆前,爆破人员再次检查危险区域内的安全情况,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发令起爆; 7.爆破后,爆破人员检查爆破现场,无异常情况方可解除警戒;若产生哑炮,爆破人员必须及时拔掉主线方可查找,对哑炮采取引爆等方式处理,禁止采用挖掏等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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