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规范(TSG-Z1001-2011)

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规范(TSG-Z1001-2011)
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规范(TSG-Z1001-2011)

附件1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Z1001-2011

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

2011年月日

前言

为规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提高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国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

本规范按GB/T 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和GB/T1.2-2002《标准化工作导则第2部分:标准中规范性技术要素内容的确定方法》编写。

本规范主要起草单位和人员如下:

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王晓雷李军常彦衍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季本军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周伟

上海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李炜

山东省淄博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张学檀

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罗文斌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孙仁山

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常晓智

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规范

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是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实施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基本准则。包括术语和定义、组织机构及职责、安全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应急管理与事故处理、培训教育、记录与档案、评价与改进。

本规范适用于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2.1特种设备special equipment

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并包括其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2.2使用单位user

是指具有特种设备管理权利和管理义务的单位或个人。其既可以是特种设备产权所有者,也可以是受特种设备产权所有者委托、具有在用特种设备管理权利和管理义务者。

2.3安全监察safety supervision

指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政府机关为了实现安全的目的而从事的决策、组织、管理、控制和监督检查等活动的总和。

2.4安全附件safety accessory

是指控制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温度、压力、容量、液位等技术参数的测量、控制仪表或装置,通常指安全阀、爆破片、压力表、液位计、温度计等及其数据采集处理装置。

2.5安全保护装置safety protection setting

是指用于控制载荷、位置、速度、防止坠落、倾覆、机械伤害的装置,通常是指载重量、力矩限制器、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制动器、限位装置、安全带(压杠)、防坠器、门锁及其连锁装置等。

2.6监督检验supervision inspection

是指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中,由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机构对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能进行的验证性检验,属于强制性的法定检验。

2.7定期检验regular inspection

是指由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机构实施的特种设备定期检验,以及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等的定期校验或检定,属于法定检验性质。

2.8特种设备作业人员operator of special equipment

是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

2.9改造alteration

承压类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改造:是指改变主要受压元件的结构致使设备运行参数、盛装介质、用途等发生变更的活动。

机电类特种设备(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改造:是指改变原特种设备受力结构、机构(传动系统)或者控制系统,致使特种设备的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发生变更的活动。

2.10重大维修major maintenance and repair

是指更换或修理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受压元件;更换或修理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影响强度的主要受力构件、安全保护装置,不改变特种设备原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的活动。

2.11注销cancellation

是指对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的,以及改变工艺参数和用途已不作为特种设备使用的,使用单位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的登记变更手续。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

使用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为公众提供服务的特种设备使用(运营)单位,应当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其他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情况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的安全管理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

3.2 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

3.2.1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规模、特种设备数量、特性等配备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并保证所有在岗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特种设备操作人员(不含辅助人员)配置数量应当不低于以下要求。3.2.1.1 锅炉操作人员

3.2.1.1.1 每台在用锅炉当班持证的司炉工、水处理操作人员应当按下列数量配备:

a) 蒸发量小于4t/h的锅炉(热水锅炉供热量2.8MW),司炉工、水处理操作人员不少于1名;

b) 蒸发量小于10t/h(热水锅炉供热量7MW),大于或等于4t/h的锅炉(热水锅炉供热量

2.8MW),燃煤锅炉司炉工不少于2 名,燃油(气)锅炉或电锅炉司炉工不少于1名,水处理操作人员不少于1名;

c) 蒸发量小于或等于35t/h(热水锅炉供热量24.5MW),大于或等于10t/h的锅炉(热水锅炉供热量7MW),燃煤锅炉司炉工不少于3名,燃油(气)锅炉或电锅炉司炉工不少于2名,水处理不少于1名。

3.2.1.1.2 锅炉房内有多台同时运行的锅炉,其持证司炉工应当为每台锅炉人数总和的70%以上。有机热载体锅炉每班持证司炉工数量,参照热水锅炉配备。

3.2.1.2 压力容器操作人员

3.2.1.2.1 压力容器每班次持证操作人员应当不少于1名。

3.2.1.2.2 对于连续运行的生产企业应当根据其装置来确定。因每个装置复杂程度不同,每个车间(工段)、每班应当配备持证压力容器操作人员不少于2名。

3.2.1.2.3 气瓶充装每套装置每班应当配备持证充装人员、充装检查人员各不少于2名。

3.2.1.3 压力管道操作人员

根据压力管道的分类,每个车间(工段)、每班每个种类的压力管道应当配备持证压力管道操作人员不少于1名。

3.2.1.4 电梯操作人员

医院提供患者使用的电梯、直接用于旅游观光的速度大于2.5m/s的乘客电梯,以及采用司机操作的电梯,由持证的电梯司机操作。其他电梯由使用单位根据实际使用情况确定。

3.2.1.5 起重机械操作人员

3.2.1.5.1 地控式起重机械每班每工位配备不少于1名司机;除地控式起重机械以外的起重机械每台每班配备不少于1名司机。

3.2.1.5.2 有驾驶室的起重机械每班每工位配备不少于1名指挥,且司机和指挥不得为同一人。

3.2.1.5.3 架桥机每台每班配备不少于1名司机和1名指挥,是否配备司索视现场实际情况确定。

3.2.1.6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操作人员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操作人员配备不少于每台/班持证操作人员应不少于1名。

3.2.1.7 大型游乐设施操作人员

A级大型游乐设施每台每班持证操作人员不少于2名,B、C级大型游乐设施每台每班持证操作人员不少于1名。

3.2.1.8 客运索道作业人员

每条每班的司机、维修岗位必须持证有相应的作业人员证。其中,脱挂抱索器客运索道司机岗位应持索道维修作业人员证。

3.3职责

3.3.1 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

使用单位是特种设备安全的责任主体。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特种设备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应当制定明确的、公开的、文件化的安全目标,为实现安全目标提供必需的资源保障,并对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考核。

3.3.2 安全管理负责人

安全管理负责人受主要负责人委托,全面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的使用安全管理,组织实施本规范。

3.3.3安全管理人员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掌握相关的安全技术知识,熟悉特种设备法规和标准,持证上岗,并履行以下职责:

a) 检查和纠正特种设备使用中的违章行为,发现问题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

b) 收集、管理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c) 编制日常安全检查计划并组织落实;

d) 编制定期检验计划并落实定期检验的报检工作;

e) 提出应急救援演习计划,负责组织应急救援演习具体工作;

f) 组织实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工作。

g)配合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安全监督检查、检验检测和作业人员考核。

4 安全管理制度

使用单位应当制定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的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及其他要求,并将相关要求及时转化为本单位的管理制度,贯彻到各项工作中。

4.1 岗位责任制

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的性质、生产规模的特点、技术条件,明确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管理部门、使用部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维修维护人员的岗位职责。

4.2 主要管理制度

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特点制定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制度,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a) 作业人员培训教育制度;

b) 维护保养制度;

c) 日常检查制度;

d)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e) 安全会议制度;

f) 档案管理制度;

g) 定期报检制度;

h)特种设备节能减排制度;

i) 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j) 接受安全监察管理制度。

4.3 操作规程

使用单位应当根据生产工艺、设备特点,编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一般包括运行参数、操作步骤、巡回检查、运行记录、异常处理、安全注意事项等。

4.4管理制度的修订

为确保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有效性和适用性,使用单位应当明确评审和修订的时机和频次,定期进行评审和修订。

5 设备管理

5.1 采购

5.1.1 使用单位应当采购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特种设备。

5.1.2 不购买国家明令淘汰、报废的特种设备。

5.2 安装、改造和重大维修

使用单位应当选择取得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安装、改造或维修,督促和协助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情况书面告知直辖市、设区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经委托的县(市、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实行监督检验的,督促施工单位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监督检验。

施工结束后,使用单位应当组织竣工验收并妥善保存施工资料。

5.3 使用登记(注册登记)

5.3.1 特种设备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的30日内,使用单位应当向直辖市、设区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经委托的县(市、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5.3.2 办理特种设备登记时,应当提供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书、监督检验合格证书、安全管理制度、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电梯维修保养合同等有关资料。

5.3.3 登记标志应当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5.3.4 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运营使用单位应当将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注意事项、警示标志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置于易于为乘客注意的显著位置。

5.4 登记变更

5.4.1 移装

特种设备在登记机关行政区域内移装的,使用单位应当在移装完成后投入使用前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特种设备跨原登记机关行政区域移装的,使用单位应当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手续。移装完成后,向移装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领取新的使用登记证。

5.4.2 过户或变更

特种设备产权发生变更时,原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办理注销手续,并将设备全部文件资料移交新

使用单位,新使用单位应当按5.3条的要求办理手续。

5.4.3 停用及重新启用

设备停用1年以上的,应当封存设备,在封存后30日内向并向登记机关申请报停,将使用登记证交回登记机关保存;重新启用的,应当经定期检验合格后,到登记机关办理重新启用手续。

使用单位在设备停用期间应当对设备进行必要的维护和保养。

5.4.4 报废

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且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使用年限,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到原注册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特种设备报废后,不得再作为特种设备转让和使用。

5.5 运行与维护

5.5.1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要求进行操作并做好相应记录。

5.5.2 使用单位对在用特种设备应当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至少每月组织一次自行检查,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作出记录。

5.5.3 电梯至少每15日对在用电梯进行一次日常维护保养。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必须由取得电梯维修许可资质的单位进行。其他特种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由使用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使用单位无能力进行日常维护保养的,应当委托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实施,但必须签订相应的合同,明确法律责任。

5.5.4 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运营使用单位在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每日投入使用前,应当进行试运行和例行安全检查,并对安全装置进行检查确认。

5.5.5 锅炉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锅炉水(介)质处理。

5.5.6 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并做好相关记录。

5.5.7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安全须知等进行危险提示、警示。

5.5.8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根据设备使用环境,综合考虑事故对环境和社会的影响,制定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

5.6 定期检验

5.6.1 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使用单位应当积极配合检验检测工作,提供必要的检验检测工作条件,告知检验检测人员安全注意事项。检验完成后应当及时取得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报告、安全装置校验报告并存入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5.6.2 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5.6.3 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5.7 隐患排查和治理

5.7.1 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主要研究、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安全工作,对

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督促改进薄弱环节的工作。使用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排查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做好记录,并建立特种设备隐患台账。

5.7.2 使用单位应当根据隐患排查的结果,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对隐患及时进行治理。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目标和任务、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机构和人员、时限和要求。严重事故隐患在治理前应当采取控制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隐患治理措施应当包括: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教育措施、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

5.7.3 治理完成后,应当对治理情况进行验证和效果评估并保存相关资料。

5.7.4 使用单位无力解决的严重事故隐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当书面向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检验检测机构发现的安全隐患,使用单位应当及时书面反馈治理结果。

5.8 节能管理

使用单位应当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节能管理,制定资源综合利用规划,积极开展特种设备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淘汰落后工艺、产品。

6 应急管理与事故处理

6.1 应急救援

6.1.1应急机构和队伍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规定建立应急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特种设备应急管理工作,建立与本单位设备使用特点相适应的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指定专兼职应急救援人员或与附近具备相应能力的应急救援队伍签订服务协议,并组织培训、训练。

6.1.2应急预案

使用单位应当按规定制定特种设备应急专项预案,根据设备和生产特点制定应急处置方案或措施,形成应急处置体系。

6.1.3应急设施、装备、物资

使用单位应当按规定建立应急设施,配备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可靠。

6.1.4应急演练

使用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并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改进应急管理工作。

6.1.5事故救援

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使用单位应当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积极开展事故救援。

6.2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

6.2.1事故报告

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使用单位应当按规定及时向上级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并妥善保护事故现场及有关证据。

6.2.2配合事故调查和处理

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使用单位应当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结束,使用单位应当根据事故调查结论进行整改。事故设备仍有使用价值的应当在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7 培训教育

7.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

7.1.1使用单位应当确定安全培训教育主管部门,制定并实施安全培训教育计划,提供相应的资源保证,加强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作业技能。

7.1.2本单位没有培训能力的,应当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培训。

7.1.3 作业人员培训教育的内容应当包括:特种设备安全基本知识、生产工艺及操作规程、新技术、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规章制度、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源、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

7.1.4使用单位应当对本单位持有作业证书的人员建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档案和内部培训教育档案,并按规定及时组织作业人员参加证件复审。

7.1.5使用单位应当加强特种设备安全文化建设,采取多种形式的安全文化活动,引导从业人员的安全态度和安全行为,实现法律法规和政府监管要求之上的安全自我约束,保障特种设备安全使用水平持续提高。

8 记录与档案

8.1记录管理

8.1.1记录建立

使用单位应当根据管理制度编制各类记录表格,记录特种设备采购、人员培训、使用运行、维护保养、自行检查、应急演练、故障处置等过程。记录应当填写完整、字迹清楚、标识明确。

8.1.2记录保存

使用单位应当确定各类记录的保存期,并将其存放在安全地点妥善保管,便于查阅,避免损坏。重要的安全记录应当以适当方式或者按法规要求妥善保管,以防损坏。

8.2特种设备安全档案

使用单位应当建立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档案,至少包括设备台账、作业人员台帐、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8.2.1特种设备台账

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台账,内容至少包括设备名称、设备种类、制造单位、购置时间、安装单位、检验情况、使用状态、重大维修情况及其他变更情况。

特种设备安全附件、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应当建立台账。

8.2.2作业人员台帐

使用单位必须建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台账,内容至少包括姓名、作业类别、作业证号、取证时间、换证情况。

8.2.3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使用单位必须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内容至少包括:

a)使用登记表;

b)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c)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d)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e)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f)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g)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能效测试报告、能耗状况记录以及节能改造技术资料。

9 评价与改进

9.1评价

使用单位应当每年至少一次对本单位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目标及实施情况进行评价,验证各项管理制度措施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9.2改进

使用单位应当根据使用安全管理的评价结果,对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进行修改完善,持续改进,不断提高使用安全管理水平。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含:岗位责任制)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含:岗位责任制) 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经营工作顺利进行,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设备安全运行,为本公司的发展提供合法、安全、可靠、经济、有效的硬件设施设备保障,使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步入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法规、规范的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的核心,是明确公司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应负责的制度,应根据部门和人员职责分工来明确具体内容,充分体现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形成全员、全面、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本公司的管理者代表是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本公司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全面负责本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并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XXX同志,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各类人员的特种设备岗位责任制如下: (一)岗位责任制 1、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管理者代表岗位职责: 本公司的管理者代表是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严格执行国家和宁波市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有关法规、规范及有关标准的要求。

明确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的措施,设立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的管理机构和人员,负责资金的投入,制定、发布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 定期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 负责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 负责本单位事故、突发事件的应急、调查、处理和报告。 (2)安环部职责: 在管理者代表领导下,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具体负责。 掌握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满足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对其任职资格的要求;并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具体组织制定、修改、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并检查执行情况。 传达、贯彻上级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指示以及法律、法规、标准; 定期、不定期检查特种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具体负责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等工作。 明确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使用、维保、检验等)的各个环节及责任人员,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及管理。 具体负责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的制、修订,具体负责突发事件或事故的响应、处理、调查和报告等。 (3)动能基建部职责: 在管理者代表领导下,配合安全管理部门(人员)对本部门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具体负责。 掌握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满足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对其任

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障本企业特种设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生产,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企业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本企业安全部门负责协同各部门,统一管理全企业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一、关于安全生产责任的规定 (一)概述 1、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2、企业分管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及其管理人员对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负直接责任。 4、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部门及其管理人员对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和特种设备有关记录负责。 5、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对特种设备的操作、运行安全负责。 6、岗位培训教育部门对本企业特种设备管理、使用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负责。 (二)企业主要负责人职责(总经理) 1、遵守并督促检查企业各部门遵守特种设备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以及上级关于职业安全健康指示的执行情况及员工安全学习培训工作。 2、组织建立、健全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3、组织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堆积。 4、保证一定的安全生产资金投入。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组织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6、及时、如实报告本企业安全生产事故。 7、督促检查企业各部门对特种设备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8、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实施事故隐患的整改。

9、组织特种设备安全会议,提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 10参加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救援,按“四不放过”原则配合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三)企业分管负责人职责(副总经理) 1、负责实施企业主要负责人授权的安全生产工作。分管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工作。 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 3、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督促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有关制度。 4、督促、检查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员工安全教育与考核。 5、组织制定职业安全健康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处理事故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 (四)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职责(工程部或其它部门) 1、负责监督和协调企业特种设备的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贯彻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工作。 3、负责监督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落实。 4、负责组织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等有关手续及定期检验工作。 5、负责监督检查特种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定期自行检查执行情况。 6、负责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 7、负责组织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8、负责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9、配合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 (五)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职责(工程部或其它部门经理) 1、制定和监督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检查特种设备的日常运行、维修和安全附件校验等情况。 3、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实施事故隐患的整改。 4、编制特种设备的年度定期检验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1.目的 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工作顺利进行,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设备安全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法规、规范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部门 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3.1购置持有国家相应制造许可证的生产单位制造的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特种设备。 3.1.1特种设备安装要具有国家相应安装许可证的单位负责安装工作,按规定向特种设备安全 监察部门办理手续。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安装未经批准的特种设备。 4.安装完成后应向有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验收检验。 4.1对各类特种设备进行注册登记。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由本部门负责人向市、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登记标志以及检验合格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4.2管理人员应明确所有设备的安装位置、使用情况、操作人员及安全状况,并负责制定相关的设备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3特种设备使用 4.3.1应具有安全生产意识和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相关知识,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 4.3.2各设备使用地点、场所(如:空压机房、气化站等)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严格履行出入人员登记手续,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一律按规定登记进入。凡进入危险场所其他人员进入,应由本单位或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在设备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等陪同下进入,进入后严格遵守相关制度,不得操作特种设备。 4.3.3设备使用地点严禁吸烟,使用明火,放置杂物等。 4.3.4依据《条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和设备管理人员应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相应特种设备的作业或管理工作。严禁安排无证人员操作特种设备,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现象。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在作业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特种设备是指由国务院认定的,因设备本身和外在因素的影响容易发生事故,并且一旦发生事故会造成人身伤亡及重大经济损失的危险性较大的设备。特种设备的范围是: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等。 二使用与管理 第三条必须使用有生产许可证或者安全认可证的特种设备。对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申请相应的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 第四条新增或新安装的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必须持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验收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到所在地区的地、市级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注册登记,将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固定在特种设备显着位置上后,方可以投入正式使用。

第五条必须制定并严格执行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包括技术档案管理、安全操作、常规检查、维修保养、定期报检和应急措施等在内的特种设备安全使用和运营的管理制度,必须保证特种设备技术档案的完整、准确。 第六条特种设备遇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或者发生设备事故后,以及停止使用一年以上时,再次使用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必须消除影响安全的隐患。 第七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指特种设备安装、维修保养、操作等作业的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和考核,取得地、市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后,方可以从事相应的工作。 第八条必须对在用特种设备管理进行日常的维修保养。特种设备的维修保养必须由有资格的人员进行,无特种设备维修保养资格人员的,必须委托取得这种设备维修保养资格的单位,进行特种设备日常的维修保养。 第九条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年检、月检、日检等常规检查制度,经检查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故障运行。检查应当做详细记录,并存档备查。

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制度【精选资料】

版本:A 编号: SF/CX-03-38 特种设备安全使用 管理制度 编制: 审核: 批准: 2010-05-20发布 2010-06-10实施 ******化工有限公司发布

目录 一、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体系框架图 (03) 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04) 三、特种设备开工告知申报办理制度 (07) 四、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申报办理制度 (08) 五、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报办理制度 (09) 六、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申报办理制度 (10) 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申报办理制度 (11) 八、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检验配合制度 (12) 九、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书制度 (13) 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例会制度 (14) 十一、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制度 (15) 十二、特种设备安全作业制度 (16) 十三、特种设备检验合格挂牌明示制度 (17) 十四、特种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制度 (18) 十五、特种设备重点监控工作制度 (19) 十六、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20) 十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件使用管理制度 (21) 十八、特种设备事故隐患自查制度 (22) 十九、特种设备事故上报制度 (23) 二十、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24) 二十一、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制度 (25)

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体系框架图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一、目的 为切实加强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各级人员特种设备安全职责,规范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和各级人员的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职责和责任追究。 三、规定内容 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岗位职责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是指使用单位及其下属机构经法人代表授权,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人员。 1.1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 1.2制定年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1.3经常分析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现状,研究并提出对策。 1.4负责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按岗位责任制要求,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履行职责情况实施考核。 1.5传达贯彻党和政府方针、政策及有关精神,协调处理本单位内重大工作事项,定期向法人代表汇报工作。 1.6负责向质监部门上报特种设备突发事故和重大事故隐患。 1.7组织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突发事故进行应急救援和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1.8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应履行的职责。 1.9履行法律、法规和质监部门规定的其他职责,完成法人代表交办的其它任务。 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岗位职责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指使用单位及其下属机构内设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员。 2.1协助负责人做好本单位内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起草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年度工作计划并提交负责人审定。负责人外出时,根据负责人安排独立处理有关工作。 2.2检查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制定内部管理规范并组织实施。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工作规范(最新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工作 规范(最新版)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工作规范(最新 版) 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一、锅炉使用单位 (一)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使用承诺制度(附件1); 2、申报定期检验制度(主要内容应包括:锅炉内外部检验和水压试验的规定、有效期满前1个月报检的规定、锅炉使用状态变更的规定等。检验、缓检申报表格见附件2、3); 3、配合现场检验制度(主要内容应包括:技术资料准备、设备停运冷却、检验现场整理、检验现场安全保障措施等); 4、接受安全检查制度(主要内容应包括:不设置安全检查“禁区”、接受有关调查和现场监察、如实提供相关文件和资料、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及时整改安全隐患等); 5、锅炉使用登记制度(主要内容应包括:设备启用、移装和状态变更的规定等,见附件4、5、6);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促进公司发展。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 三、引用标准及相关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1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主席令第4号)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 《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省政府令第260号公布,第311号第二次修订) 四、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 1、本制度所称特种设备分别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电动葫芦。 2、公司主要负责人对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负责。 3、公司内所有特种设备的管理由设备科全部负责。 4、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和管理制度,保证特种设备安全。 5、设备科对公司使用的特种设备要进行自行检测和维护保养,对国家规定实行检验的特种设备要及时申报并接受检验。 6、公司使用单位及时向设备科汇报特种设备的使用情况。 7、加强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具备必需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并持证上岗。

五、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 1、公司应当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 2、公司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由设备科负责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登记标志应当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3、公司设备科要建立岗位责任、隐患治理、应急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操作规程,保证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4、设备科建立健全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内容包括: (一)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 (二)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 (三)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四)特种设备及其附属仪器仪表的维护保养记录; (五)特种设备的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5、公司使用的特种设备要具有规定的安全距离、安全防护措施。与特种设备安全相关的建筑物、附属设施,要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6、公司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对在用设备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的发现异常的情况,及时报告设备科进行处理。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7、公司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进行定期检验、检修,并做好记录。 8、特种设备存在严重的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要及时预以报废,设备科负责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六、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 1、设备科做好对在用特种设备的日常监督管理检查和专业性检查,确保特种设备的使用正常。

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试题

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知识测试卷 部门:姓名:得分: 一、单项选择题(10题,每题2分,共20分) 1. 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对其()的特种设备应当进行()和维护保养,对国家规定实行检验的特种设备应当()并接受检验。 ①生产、经营、使用②.自行检测③.及时申报④.及时维护 A.②③④ B.①②③④ C.①③④ D.①②③ 2. 压力容器在正常工艺操作时可能出现的最高压力是()。 A.最高工作压力 B.工作压力 C.设计压力 D.最高设计压力 3. 运行中压力容器的检查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A.操作压力、操作温度、液位 B.化学成分、物料配比、投料数量 C.压力表、安全阀、缺陷 D.工艺条件、设备状况、安全装置 4. 下列设备中属于特种设备的是()。 A.冲床 B.挖掘机 C.液化气罐 D.汽车 5. 加强锅炉压力容器停用期间的维护保养,是为了防止设备表面产生()。 A.裂纹 B.腐蚀 C.变形 D.磨损 6. 承压类特种设备的耐压试验主要用于检验设备承受()的能力。 A.液压强度 B.气压强度 C.静压强度 D.动压强度 7. 根据《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分类评价规范》,液化天然气储罐属于()。 A.高风险特种设备 B.中风险特种设备 C.低风险特种设备 D.无风险特种设备 8.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向特种设备所在地的直辖市或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申请办理()。 A.使用登记 B.改造登记 C.备案 D.验收手续 9.燃气管道属于()级 A.GA1 B.GB1 C.GB2 D.GC1 10.《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所称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是指()。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规则

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督促特种设备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并建立长效机制,同时规范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行为,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质检总局)和省以下各级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监管部门)对特种设备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下同)、经营(含销售、出租、进口)和使用单位(含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下同)实施的安全监督检查。 本规则不适用于许可实施机关对取得生产许可单位开展的监督抽查,以及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第三条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分为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 日常监督检查,是指按照本规则规定的检查计划、检查项目、检查内容,对被检查单位实施的监督检查。 专项监督检查,是指根据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或由各级监管部门组织的,针对具体情况,在规定的

时间内,对被检查单位的特定设备或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 第四条实施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时,应当有2名以上持有特种设备安全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参加;根据需要,可以邀请有关技术人员参与检查(以下统称检查人员)。 第二章 日常监督检查 第五条对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监管部门)根据风险情况提出当年检查重点,由市级监管部门(包括副省级市、地级市、自治州、盟、直辖市的辖区或县的监管部门,以下简称市级监管部门)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检查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后组织实施。 第六条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应当重点安排对以下单位进行检查: (一)取得许可资质未满1年的; (二)近2年发生过特种设备事故的; (三)近2年发生过因产品缺陷实施强制召回的; (四)举报投诉较多且经确认属实的,以及检验、检测机构和鉴定评审机构等反映质量和安全管理较差的。 第七条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由市级监管部门根据风险情况确定当年检查的重点和检查单位数量,制定计划并报同级人民政府,由市、县(含县级市、上述市级下辖的区和县,下同)级监管部门按计划分级组织实施。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特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办法为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设备安全运行,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规、规范的要求,结合本工程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本工程使用的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安全、正常、有效使用,特制定安全管理规定,内容如下: 1.1 特种设备的购置、安装 (1)凡属特种设备均应由使用部门提出购置计划,经公司生产部审核并报公司运营副总、总经理批准后,由公司采购部负责购买持有国家相应制造许可证的生产单位制造的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特种设备。 (2)特种设备安装前,使用部门先确定具有国家相应安装许可的单位负责安装工作,开工前应照规定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开工告知手续。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安装未经批准的特种设备。 安装完成后,由项目经理部向有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验收检验。 1.2 对各类特种设备进行注册登记。 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由项目经理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负责向市、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登记标志以及检验合格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明确所有设备的安装位置、使用情况、操作人员、管理人员及安全状况,并负责制定相关的设备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3 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的管理。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是为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提供技术保障的唯一可追溯的技术文件。各相关责任人均应给予高度重视和妥善保管。当需调阅特种设备技术档案资料时,档案管理责任人应严格照章办事,履行调用借阅手续并由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交给资料借阅人。 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等;

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工作规范优选稿

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 工作规范 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工作规范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对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管理工作内容及评价内容。 本规范适用于山东省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鲁质监特发〔2007〕76号《山东省重要特种设备监督管理办法》; DB37/T651《质量技术监督区域监管工作规范》; 国质检法[2003]206号“关于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鲁政办发〔2007〕54号《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 DB37/722《电梯维护保养要求》 DB37/686《大型游乐设施维护保养要求》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特种设备:《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适用范围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场(厂)内机动车。 3.2?使用单位:使用特种设备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单位(不含自然人)。 3.3?安全管理机构:使用单位为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指定的专门管理特种设备的机构(或部门)。

3.4兼管机构:使用单位因特种设备数量较少,所指定的兼职管理特种设备的机构(或部门)。 3.5作业人员:使用单位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含管理和操作)。 3.6?特种设备隐患:特种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客观存在的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不安全状态,包括设备缺陷、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3.7严重事故隐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严重事故隐患。 (1)使用非法生产特种设备的; (2)超过特种设备的规定参数范围使用的; (3)缺少安全附件、安全装置,或者安全附件、安全装置失灵而继续使用的; (4)使用应当予以报废或者经检验检测判为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的; (5)使用有明显故障、异常情况的特种设备,或者使用经责令改正而未予改正的特种设备的;

《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分类评价规范》

ICS21.020 J 09 DB33 浙江省地方标准 DB33/T XXXXX—2018 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分类评价规范Evaluation specification for safety management classification of special equipment (报批稿) 2018-XX-XX发布2018-XX-XX实施

前言 本标准依据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绍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绍兴市标准化研究院、绍兴市上虞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嵊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寿明耀、李丰庆、诸源、沈连军、陈巍、郑建伟、叶华、何健、李博斌、郭培培、黄翔、胡苗火、裘益民、胡肖辉。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分类评价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分类评价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评价主体、评价方式、分类评价、评价结果应用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特种设备目录》范围内特种设备的使用安全管理分类评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4387 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 GB 5226.1 机械电气安全机械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 TSG 08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 TSG Q7016 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规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特种设备 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3.2 使用单位 具有特种设备使用管理权的单位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一般是特种设备的产权单位(产权所有人,下同),也可以是产权单位通过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关系确立的特种设备实际使用管理者。 注:使用单位的范围:特种设备属于共有的,共有人可以委托物业服务单位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特种设备,受托人是使用单位;共有人未委托的,实际管理人是使用单位;没有实际管理人的,共有人是使用单位。特种设备用于出租的,出租期间,出租单位是使用单位;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合同约定的,从其规定或者约定。新安装未移交业主的特种设备,项目建设单位是使用单位;委托物业服务单位管理的电梯,物业服务单位是使用单位;产权单位自行管理的电梯,产权单位是使用单位。气瓶的使用单位一般是指充装单位,车用气瓶、非重复充装气瓶、呼吸器用气瓶的使用单位是产权单位。 3.3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九章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保证特种设备具有可靠的安全性能,确保操作者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公司内的所有特种设备的管理 3、引用文件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 4、制度内容 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制 1)贯彻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审核颁发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对特种设备安全全面负责。 2)审批公司各部门、车间、班组及每个岗位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3)领导公司各职能部门以及各相关部门,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在抓好生产同时抓好安全工作。 4)组织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特种设备技术岗位培训和考核,坚持新工人入厂后的厂、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和特种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作业。 5)建立和健全三级安全管理机构或人员,建立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和人员。 1)认真学习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以指导自己的工作,组织贯彻执行国家或上级主管部门关于特种设备管理方面的条例和有关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的规程、规章或规定及有关指示和要求。 2)负责本企业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工作,建立起本企业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的激励机制和自我约束机制,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 3)组织建立适合本企业特点的特种设备使用管理体系,明确指定管理机构,落实管理人员,并督促抓好各类人员的培训工作。 4)组织指定本企业关于特种设备使用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及有关规定,并经常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 5)组织制定本企业特种设备选购及定期检验计划、修理、改造方案,淘汰更新计划和特种设备转让事项,并督促检查其执行、完成情况。 6)经常深入使用现场,查看特种设备使用工况,了解、掌握本企业特种设备技术状况,解决使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本企业的管理水平。 7)协调企业内部各生产与使用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有关部门的工作质量,及时解决存在问题。 8)组织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分析,对特种设备事故,遵遁“四不放过”的原则,积极采取防范措施。 9)审批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格和有关特种设备使用管理方面的上报统计报表。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措施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措施为了加强项目部特种设备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作业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不受伤害,国家集体财产不受损失,特制定本措施。 第一条项目部物资设备科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维护、检定管理。安全环保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安全监督。 第二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督促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第三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本制度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 第四条特种设备应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包括: 1.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 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2.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3.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4.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 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5.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第五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在用特种设备应当至少每月

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做好原始记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在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 第六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做好原始记录。 第七条项目部物资设备科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第八条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制定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第九条特种设备应当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日常维护保养负责人应当在维护保养中严格执行国家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其维护保养的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性能,并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 第十条特种设备日常维护保养负责人,应当对其维护保养的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能负责。接到故障通知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救援措施。 第十一条项目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指定专人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的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范本78551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制度 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要熟练掌握分院特种设备定期检测情况,根据自身的特点制定定期检验检测计划,确保检验检测工作如期实施。 2、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测要求在上次检测有效期满前1个月提出定期检测要求。 3、检测前应当备齐以干特种设备的相关资料 (1)设备出厂资料:设计文件、安装使用说明、产品合格质量证明; (2)设备安装资料:安装告知书、安装质量证明、安装监督检验报告。 (3)使用登记文件 (4)上次定期检验报告 (5)运行记录、维护保养记录、运行中出现异常情况的记录等。 4、检测时,要做到按计划的时间停车检验,并向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员提供检验所需的条件,配合他们作好检验检测工作。 5、检测后,对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或存在问题的设备,已经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并达到合手使用要求的,要及时办理有关注

册、变更手续。 6、凡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7、特种设备发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后,方可投入使用。 8、对确因需要延长检验周期的特种设备,必须依法办理延期检验手续。 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制度 1.安全检查要做到经常性,充分发动员工,坚持专职检查与员工检查相结合,日常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普遍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做到层层把关,堵塞漏洞。 2.定期安全检查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每年安排一次年度安全检查。主要检查内容:查设备、查制度、查措施、查事故处理情况等。 每月安排一次定期的安全检查。对特种设备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在“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前组织有关人员有针对性的进行节前安全检查。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要不定期的开展日常安全检查,到生产现场监督检查有无违章操作,防护用品穿戴是否齐全,各种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安全通道是否畅通,使用的工具是否安全可靠、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发现问题应及时制止、纠正。 3.各部门除配合特种设备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检查外,还要每季度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设备使用情况,各项安全制度执行情况重点

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1 目的 1.1 为加强本公司特种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和减少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明确各部门特种设备的安全职责,保证生产正常秩序。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如本制度与国家相关法规、标准相矛盾,应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准。 1.2 本制度所称特种设备,是指我司的起重设备(天车)、叉车及电瓶车。 2 适用范围 公司范围内特种设备管理全过程 3 职责 3.1 部门职责 3.2人员职责 3.2.1生产制造中心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1)制定特种设备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和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2)传达并贯彻有关部门下达的各项安全指令。 3)对各项规章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4)督促检查特种设备及其附属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定期检修计划的实施。 5)组织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 6)解决有关人员提出的问题,如不能解决应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 3.2.2特种设备管理组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1)传达并贯彻公司及安全组下达的各项安全指令。 2)协助制订特种设备的各项规章制度。 3)对本部门特种设备规章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4)制订本部门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定期保养、定期检测、检修计划,并实施。 5)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和教育,并做好相关记录。 6)解决操作人员提出问题,如不能解决应及时向科领导和安全组报告。 7)建立本部门特种设备运行记录、检查记录、检修记录、修理、更改记录的使用档案。 4、本制度特种设备的含义:(包括其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和与相关的设施。) 4.1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 4.2厂内机动车辆是指限于企业厂区范围内(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及作业的机动车辆。 5、特种设备及其附件的选购 5.1公司采购特种设备及其涉及安全性能的元、附、配件时,必须选择具有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或《安全认可证》等法定资格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采购班与采购者应对所购产品的安全质量负责。 5.2 购置的特种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安全防护装置、附件齐全有效。设备须随机附带产品合格证、产品生产许可证、安全检验质量监督证明及有关技术资料。 6 、特种设备的安装、修理与改造 6.1、特种设备在安装、修理与改造前由安全组负责对特种设备安装承揽单位进行安全资质审查、验证,公司工程承担部门、承接单位应根据有关规定到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办理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施工手续,批准后,方能施工。未通过安全资格验证的单位,和办理安装、改造、维修施工手续的,禁止在公司内承接各类特种设备的安装、修理、改造工程和委托性维护保养工作。 6.2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单位必须按照国家相关安全法规、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安全质量。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施工和调试工作,并对校验和调试的结果负责。 6.3安装、修理、改造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必须出具真实反映施工质量的安装(修理、改造)质量证明书或工程自检合格报告书,由工程承担部门组织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验收性检验,做出检验结论,经验收合格后转入固定资产,方可投入使用。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隐患发生,保障公司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公司进一步安全发展、科学 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公司内所有生产现场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使用、管理,应建立特种设备记录台账。 3术语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 (含压力管道等)电梯、起重机械、电力电器等; 4职责 4.1生产部是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的直接责任部门。 4.2安环处是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的监督责任部门。 5控制程序 5.1特种设备的使用 5.1.1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应当核对出公司文件: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安装及使用检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

5.1.2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30日,应当向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 管理部门登记办证。 5.1.3特种设备投入使用部门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a.特种设备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使用维修 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b.特种设备按规定进行定期检验。 c.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d.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装置及有关附 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的维护保养、检测、校验。 e.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5.1.4特种设备使用部门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定期自检(每月一次),并记录,自检人员签字。 5.1.5特种设备使用部门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进行定期校验 维修、并记录。 5.1.6特种设备使用部门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请有资质的检验单位定期检验。

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试行)及附表

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规范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行为,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质监部门)对特种设备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下同)单位、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含气瓶充装单位,下同)实施的现场安全监督检查。 第三条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分为全面检查和专项检查。 全面检查,是指按照本规则规定的检查期限、检查项目、检查内容,对被检查单位进行的全项目检查。 专项检查,是指针对具体情况,对被检查单位实施的特定项目检查。 第四条实施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应当有2名以上持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证书的人员参加;根据需要,可以邀请有关技术人员参与检查(以下统称检查人员)。 第二章全面检查 第五条对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的全面检查,由省级质监部门制定计划,并组织实施。 全面检查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的数量,每年不得少于本辖区取证单位总数的15%-25%,并重点安排群众举报投诉或者取证未满1年的生产单位进行检查。 第六条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全面检查,由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质监部门制定计划,并由市、县级质监部门分级组织实施。

每年全面检查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数量,由各省级质监部门确定。其中,属于重点监控设备或者当年发生过事故以及管理混乱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每年全面检查次数不得少于1次。 第七条全面检查的检查项目和检查内容,按照《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安全监督检查项目表》(附件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监督检查项目表》(附件2)的规定执行。 其中,对在用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的检查实行抽查方式,对一个使用单位,其每类在用特种设备至少抽查1台。 第八条实施全面检查时,发现被检查单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问题时,应当一并予以检查,并作为全面检查的增加内容记录在案。 第三章专项检查 第九条特种设备专项检查包括:安全监察机构接到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报告的重大问题的检查、专项整治检查、节假日检查、重大社会活动检查、上级交办事项的检查以及举报投诉检查等。 第十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时,发现以下重大问题之一的,应当填写《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发现重大问题告知(报告)表》(见附件3),并在检验当日告知受检单位,并同时报告受检单位所在地的市级质监部门安全监察机构和县级质监部门: (一)特种设备生产单位重大问题。 1. 未经许可从事相应生产活动; 2. 不再符合许可条件;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

上海沪工阀门厂(集团)有限公司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度 (一)主要负责人岗位职责 1、贯彻和遵守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建立、健全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制定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计划,并监督落实,确保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 2、根据要求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设置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均应当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特种设备管理或者作业工作。 3、确保特种设备必要的经济投入和人员保障,定期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检查方案、内容和情况要记录在案。 4、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定期召开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会议,分析、解决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并组织开展演练。 6、及时、如实向特种设备监管部门报告特种设备事故,并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原则,分析原因,完善措施。 (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1、熟悉和宣传贯彻有关特种设备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常识,积极参加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培训,并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2、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并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工作和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资料的归档工作。 3、检查本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并做好记录。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4、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演练。 5、编制常规性安全检查的计划并组织落实,做好日常的特种设备定期检修、维护保养,按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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