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闭式小区停车场管理办法

封闭式小区停车场管理办法
封闭式小区停车场管理办法

封闭式小区停车场管理办法

1、职责权限

岗位工作内容

安委会对停车场管理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并提出安全管理改善意见

运营管理组对停车场管理日常工作不定期检查,协助处理突发事件

部门负责人停车场证照办理,停车场管理规定审批,并对停车场管理进行全面指导、监督

安全主管/主办班长负责制订、完善本部门停车场管理规定。负责停车场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2、方法和过程控制

2、1总则

(1)各管理处必须根据本文件确定的基本原则、操作流程及停车场的实际情况编制各管理服务区域停车场管理规定,对停车场管理的工作要求、实施方法、防范措施做出详细规定。

(2)购买车位的顾客需凭购买手续与管理处签订《车位服务协议书》;顾客需租用车位时需向管理处提出申请,由管理处负责人审批后,与其签订《车位租用协议书》。

(3)《车位服务协议书》、《车位租用协议书》必须按公司提供的统一填写方式填写,有效期满前一周,管理处应通知顾客续签。

(4)外来车辆需根据车位紧张程度及及潜在风险(如携带易燃、易爆等物品)确定是否让其停放。无牌机动车辆及携带危险品车辆严禁进入管理服务区域内。

(5)所有停车场(甲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出入口都必须在23:00至凌晨6:00设置地桩(无人化管理车场除外)。如出入口道闸故障或其它原因暂时失去屏障功能时也必须使用地桩,保证出入口安全屏障的有效性。

(6)经营性停车场应有政府颁发的合法证照和手续。车场内应有防盗提示标识,夜晚在机动车场值勤的安全员必须穿反光衣。

2、1出入凭证管理

2、1、1对与管理处签订了《车位服务协议书》或《车位租用协议书》的顾客,各管理处应根据停车场的实际情况对车辆管理采用以下两种控制方法:

(1)第一类:停车场智能IC卡,该类卡按使用性质分为车场卡、临停卡、访客卡,见公司《CI手册》,适用于已安装IC卡智能系统的停车场进出车辆使用。

(2)第二类:纸制《车辆停放服务卡》,适用于未安装IC卡智能系统的停车场,供有固定车位的车辆使用。

2、1、2纸制《车辆临时停放凭证》,适用于未安装IC卡智能系统的车场供外来临停车辆使用;或有商业群楼的物业因临时进出车辆频繁,不适用发放IC卡时使用。

2、2已设岗的停车场车辆出入管理基本操作流程:

(1)车辆进出时,必须检查一辆放行一辆,过一辆车开一次道闸,严禁在未办理手续前将道闸打开。

(2)在车流量高峰期应增加岗位人员,加快车辆流通速度,防止大量车辆滞留,有条件的管理处应尽可能考虑进出口分流,并做好标识。

(3)车辆驶入时的基本操作:

A车辆驶近停车场入口时,安全员应面向来车呈立正姿势,示意车辆减速停车,若其带有IC卡,指引其读卡进入。

B是临停车辆,应迅速准备车辆临时停放服务卡/凭证。当车停稳后,安全员快步走至距车辆驾驶室窗口适当距离的位置,呈立正姿势并敬礼,迅速发放车辆临时停放服务卡/凭证,打开地桩并向车主示意点头问好,车主接过车辆临时停放服务卡/凭证后,示意车辆驶入停车场。

C进入停车场的车辆,安全员要及时对车辆外观进行仔细检查,并将有异常情况的车辆记录于《____停车场车辆情况登记表》。

(4)车辆驶出时的基本操作:

A车辆驶近停车场出口时,安全员应面向来车呈立正姿势,注意观察,对临停车辆应示意车辆减速停车。

B车停稳后,安全员快步走至距车辆驾驶室窗口适当距离的位置,呈立正姿势并敬礼,向车主收回车辆临时停放服务卡/凭证,并快速核对车牌号、进入时间、值班人员签名等信息,对需要收取车们使用费的车辆按停车场收费标准收费,并给车主相应的停车费发票,然后开启道闸、打开地桩,示意车辆驶出停车场。登记、存放收回的车辆临时停放服务卡/凭证。

C对不愿收发票的车主,应明示公司的规定,请车主自行处理,严禁收费不给发票的行为,一经查出,一律按贪污票款处理。因

特殊原因未收取车辆停放服务费的车辆应在《未收费车辆登记表》上作详细记录,并请车主或上级签名确认。

(5)如发生驶出的机动车辆无IC卡、《车辆停放服务卡》、《车辆临时停放服务凭证》、卡/证上的车牌号与所开车辆车牌号不符、司机不符、无车牌等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控制中心和上级领导,查验并登记车主的有效证件:车辆行驶证、驾驶证、车牌号、车型等,进行人、车、证的核实,经车辆所有权人或单位证实并在《驶出车辆异常情况登记表》上签名后方可放行。

2、3停车场秩序管理

(1)安全员要维护停车场内良好的交通秩序,引导车辆正确停放,若出现问题,应立即报告上级领导,防止车辆堵塞及意外事故发生。注意保护现象。

(2)车场内车辆如发生交通事故,按突发事件处理程序及办法处理。

(3)如发生车辆冲岗、从入口绕行等可疑情况,应首先设法截停车辆,同时在第一时间报告部门经理或部门安全负责人处理。

(4)车场内车辆若发生故障,对于不带污染的小型维修可允许其在车场内进行,维修完后要督促车主清理周围卫生,其它维修禁止在车场内进行,特殊情况须报管理处经理。

(5)车场车辆如发生油、气、水滴漏等异常情况,安全员应立即通知车主进行检查并处理,若通知不到车主须将情况上报主管/主办。

(6)制止在停车场内进行试刹车或练习驾驶的行为。

(7)因车主原因造成车场内公共设施、设备损坏时要立即上

报部门主管/主办以上人员到现场处理,根据损坏情况与车主明确责任,赔偿损失。

(8)因管理原因造成车场内车辆损伤或丢失,公司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情节严重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4停车场票据管理

(1)车辆临时停放服务卡/凭证由专人从管理处指定票据管理员处领取,并对领取数量进行登记。各车场出入口岗在

交接班时须将卡/证数量、编号及其连续性等情况记录在《安全员交接班记录表》上。

(2)对回收的车辆临时停放服务卡/凭证应妥善保管,防止风吹、雨淋、遗失,每日由专人负责整理核对;《车辆临时停放服务凭证》应上交到管理处指定的负责人,由票据管理员登记保管,与存根一起保存。

(3)停车发票由专人到出纳员处签名领取,编号应具有连续性,车场出入口岗交接班时须将发票数量、编号及其连续性等情况记录在《安全员交接班记录表》上,停车费满500元时要连同发票存根一起上交到管理处出纳员处,由出纳员核对并登记票据和现金数,由当事人签名认可。

2、5停车场IC卡管理:参照《IC卡管理办法》执行

2、6摩托车、自行车管理

(1)在管理服务区域内应指定固定的摩托车、自行车停放点,并明确标识(包括防盗标识),车辆必须按指定位置停放,安全员督导执行。

(2)在管理服务区域内停放摩托车、自行车可不收取任何费

用,住宅小区无须发放任何出入凭证;政府及公共物业有特殊要求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发放《停车卡》。

(3)严禁无牌摩托车进入管理服务区域,对无牌摩托车多的管理服务区域,应及时书面联系交通管理部门或辖区派出所进行清理,以维护管理服务区域良好的管理秩序。

3、相关文件:《IC卡管理办法》、《突发事件处理程序》

4、记录和表格:《安全员交接班记录表》、《车位租用协议书》、《车位服务协议书》、《____停车场车辆情况登记表》、

《车辆停放服务卡》、《车辆临时停放服务凭证》、《驶出车辆异常情况登记表》、《未收费车辆登记表》

停车场管理制度规定

停车场管理制度规定 一、车辆管理负责人职责 1.依法循章对交通、车辆进行管理。 2.负责按物价部门收费规定收取车辆保管费。 3.熟悉掌握车辆流通情况,车位情况,合理布署安排,优先保证业主使用车位。 4.负责监督和落实员工岗位职责,对员工进行日考核,填写《员工日考核表》。 5.负责每日工作检查,并填写《车辆管理日检表》。 6.负责对外协调与联系,处理车辆管理方面的问题和客户投诉。 7.负责对员工进行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8.负责对员工进行岗位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9.定时向管理处主任汇报工作。 二、车辆管理员的职责及纪律 (一)车辆管理员的职责如下 1.负责对停车场的汽车,摩托车,以及保管站内的自行车管理。 2.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服从统一安排调度。 3.按规定着装,佩戴工作牌,对出入车辆按规定和程序指挥放行,并认真填写《车辆出入登记表》。 4.遵守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认真做好交接班手续,不擅离职守。 5.按规定和标准收费,开具发票,及时缴交营业款。

6.负责指挥区内车辆行驶和停放,维持小区交通、停车秩序。 7.负责对小区道路和停车场的停放车辆进行巡视查看,保证车辆安全。 8.负责停车场的消防以及停车场、值班室,岗亭和洗车台的清洁工作。(分别按小区清洁工作手册中《停车场清洁》、《值班室、岗亭的清洁》进行清洁) (二)车辆管理员的纪律 1.仪容整洁,遵守《仪容仪表规定》。 2.执行公司文明礼貌用语规范,讲究文明服务,礼貌待人。 3.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4.值班时禁止喝酒、吸烟、吃东西:不准嘻笑、打闹,不准在值班时会客、看书报、听广播,及做其他与值班职责无关的事。 5.爱护各种器具,不得丢失、损坏、转借或随意携带外出。 6.依法办事,廉洁奉公,坚持原则,是非分明。 7.禁止在公司所管物业范围内打麻将;不准借娱乐为名搞变相赌博。 8.团结互助,禁止闹纠纷;不说脏话,不做不利团结的事。 9.遵守《员工宿舍管理规定》,不得带人留宿,来客留宿必须经管理处分管主任(或房管员)批准。 三、门卫管理制度 这里的门卫包括停车场库的门卫和物业区域大门门卫。某些区域,既需保持相对宁静,又需保证行人的安全和环境的整洁,为此,必须控制进入物业区域的车辆,这便是大门门卫的一部分职责。除救护车、消防车、

物业停车场管理办法(完整资料).doc

此文档下载后即可编辑 停车场管理实施细则 一、目的 1、规范物业服务区域内停车场管理制度,维护停车场车辆进出、行驶与停放秩序,确保车场设施设备运转正常,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2、规范公司停车场收费管理行为,规范IC卡制卡、发放管理制度,确保停车费规范、及时、全额收取。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目物业服务中心管理区域内的停车场。 三、停车位服务与租用办理手续 1、停车位使用权限 小区地下停车位仅限拥有地下停车位使用权的业主使用,非业主车辆及未购买地下停车位或未获得地下停车位使用权的车辆不得进入地下停车场进行车辆停放;地面停车位仅限租用停车位的业主及临时停放小区的访客使用,其他业主不得占用。 2、停车位服务办理手续 2.1购买地下车位的业主需凭身份证、车位购置发票、地产地库车位购置协议(机械车位、非机械车位)等有效资料到物业服务中心客户服务部申请办理,客服专员为前来办理的业主填写《停车卡办理流转单》(附件1); 2.2客服专员审核业主资料无误后,与业主签订《车位使用服务协议书》(附件2)、停车位使用管理规定及承诺书(附件4),并按规定收取停车位管理服务费、IC卡制卡手续费(押金);

2.3客服专员将《停车卡办理流转单》及IC提供给秩序管理部授权,再由经办的客服专员将IC卡发放给业主; 2.4工程管理部收到《停车卡办理流转单》后负责带领业主到现场验收车位,对购买机械车位的业主进行机械车位的操作培训,并填写《停车位交接验收单》(附件5); 2.5车位验收结束后,《停车卡办理流转单》、《停车位交接验收单》移交给客服专员。客服专员及时将车位服务办理手续的相关资料存档。 3、车位租用办理手续 3.1车位出租方案须经房地产公司和物业公司批准后实施; 3.2取得车位租用权的业主,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物业服务中心客户服务服务部申请办理,客服专员为前来办理的业主填写《停车卡/证办理流转单》; 3.3客服专员审核业主相关信息(身份信息、租用权)并确认无误后,与业主签订《停车场车位租用协议书》(附件3),并按规定收取停车位租金、管理服务费以及IC卡制卡或《停车证》(附件6)制作手续费; 3.4秩序管理部收到《停车卡/证办理流转单》后为IC授权或制作《停车证》,再由经办的客服专员将IC卡或《停车证》发放给业主; 3.5工程管理部收到《停车卡/证办理流转单》后,负责带领业主到现场验收车位,并填写《停车位交接验收单》; 3.6车位验收结束后,《停车卡/证办理流转单》、《停车位交接验收单》移交给客服专员。客服专员及时将车位租用办理手续的相关资料存档。 4、《车位使用服务协议书》、《停车场车位租用协议书》必须按公司提供

贵阳市停车场管理办法

贵阳市停车场(库)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停车场(库)的建设和管理,改善道路交通状况,保障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停车场(库)的规划、建设、使用及管理。 公共交通车辆停车场、道路客货运输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公安机关是停车场(库)的监督管理部门,其所属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停车场(库)的日常工作。 规划、建设、城管、交通、工商、物价、税务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停车场(库)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县级以上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会同公安、建设、城管、土地等部门编制停车场(库)专项规划,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停车场(库)的专项规划,应当与道路交通发展相协调,有计划、有步骤地发展公共停车场(库)。 公共停车场(库)专项规划确定的停车场(库)用地未经法定程序调整,不得改变用途。 第五条鼓励单位或个人根据专项规划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鼓励建设立体式停车场(库)和利用地下空间建设停车场(库)。 建设和开办公共停车场(库)遵循“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 第六条新建项目应当按照规定标准配建停车场(库)。 改建、扩建大中型公共建筑、商业街(区)、住宅区、旅游景点,必须按照规定标准增建或者补建停车场(库)。 配建的停车场(库)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入使用。 第七条停车场(库)设计方案(含有关主体工程设计方案)应当经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并征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停车场(库)竣工后,应当经规划、公安交通等行政管理部门核实。未经核实或者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第八条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停车诱导系统等公共停车(库)信息系统的建设,并推广应用智能化、信息化手段管理停车场(库)。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已建成停车场(库)的使用性质。确需改变的,须按程序报经规划、公安交通等行政管理部门同意。 第十条设置临时停车场,设置人应当依法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许可手续。 严格控制占用城市道路设置临时停车场。确需占用城市道路作为临时停车场的,按照不影响交通安全畅通的原则,经公安交通、城管、规划等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合理设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告。 占用城市道路设置的临时停车场,不得停放大型车辆。

小区地下停车场管理规定

地下停车场管理制度 为规范本小区的交通管理,维护小区内部的停车秩序,保证车辆的交通安全、停车安全,为业户提供安全、便捷的车辆管理服务,现制定停车场管理制度如下: 一、本车场实行封闭式管理,提供24小时停车管理服务。 二、本车场为内部停车场,只为小区的业户提供停车管理服务;外部 车辆禁止入内。 三、凡在本车场停放车辆的业户,须到物业公司办理相关手续,领取 停车许可证。 四、为保证您的车辆安全,凡在本车场停放的车辆,须办理机动车辆 保险。 五、车辆进出停车场时,应按规定的行车线路减速慢行,注意交通安 全,严禁违章、逆行。 六、请将物业公司核发的停车卡及停车证放置在车辆前挡风玻璃的 显要位置;车辆进出停车场时,请主动刷卡文明停车。 七、请按规定的位置停放车辆,严禁挤占其它车位。 八、停车后,请锁好车门、关好窗户,严禁在车内存放贵重物品。 九、停车场内严禁烟火;严禁将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带入停车场。 十、严禁在停车场内修理车辆或使用消防水源冲洗车辆。 十一、停车场内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司机将车辆停好后,应主动离开,不得在停车场内无故逗留。 十二、严禁酒后和非司机人员驾驶车辆。

十三、对于进出停车场的可疑车辆,停车场管理人员有权暂扣其车辆或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十四、为了保证停车场的正常使用,请您爱护停车场内的各种设备设施。一旦造成人为损坏,当事人应照价赔偿。 十五、请广大业户自觉遵守本车场的管理制度;自觉服从车场管理人员的管理;共同维护停车场的秩序。对于违反停车场管理规定的人员,物业管理公司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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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停车场管理要求及考核办法

停车场管理要求 一、项目概况 (一)停车场位于,。 (二)停车场为公共停车场。建筑面积约5500㎡,内有机动车停车位137个,南侧出入口值班室2间。 二、管理目标 制定并落实停车场管理规范;完善停车场的安全管理,保障车辆停放安全,交通顺畅,出入有序,防止事故发生;收费合理规范;停车场设施设备运转正常,环境整洁。 三、具体要求 (一)资格要求 1、管理人必须按照《合肥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要求,办理登记和备案手续。在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备案事项发生变更时,应当自变更之日起10日内补充备案。 2、收费前向价格主管部门申领经营性收费许可证。按照业主约定的标准收费,使用税务统一发票。 3、执行交通管理部门制定的公共停车场管理规范。 4、制定停车场管理细则,组织管理人员岗位培训,完善车辆登记资料,规范收费程序,建立收费档案。 (二)人员配备 本停车场实行24小时无间断值班,早7点至晚7点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晚7点至早7点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2人。

现场管理人员严格按照管理规范履行岗位职责。 (三)车辆管理 1、本停车场仅供小型汽车停放,大型货车、大型客车、中型客车、牵引车、公交车不得停放,车辆外形尺寸超出停车位尺寸的,不得停放。 2、严禁装载有易燃、易爆危险品和有毒化学制品、工业原料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3、管理人员着装统一,佩带工作牌,对出入车辆按规定指挥放行。 4、做好进入车辆的检查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车牌号码、停放位置、出入时间。 5、指挥车道的交通秩序,车辆按场内指示行车,车辆时必须在指定的位置停放。不得停放在划定车位界线以外的任何地方,不得妨碍停车场出入口或任何通道。确保车道、出入口周围保持畅通。 6、车主违反规定拒交车位使用费、强行乱停乱放、不听劝告的,可以采取相应措施,不排除将车辆扣起或拖离车场,相关费用由车主负责。 7、提醒司机关锁好车门、窗,并将车内的贵重物品随身带走。 8、如有车辆拖走,须查明证件,核验车主身份,做好登记后方可放行。 9、加强对停车场现场的巡视查看,当发现门窗未关好,有漏油、漏水等现象应及时通知车主并保护现场。如发生任何可疑人物逗留停车场,应立即规劝或命令其离开。发现停车场里的车辆发生损坏时,应立即通知车主。发生碰撞事故的,不得放行造成事故的车辆,应保护好现场做好记录及拍照等工作。 10、做好停车场的消防安全巡查工作,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发生火情时及时处置。 11、停车场内不得进行车辆修理和清洗。

成都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

成都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txt不怕偷儿带工具,就怕偷儿懂科技! 1品味生活,完善人性。存在就是机会,思考才能提高。人需要不断打碎自己,更应该重新组装自己。 成都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 2008年07月07日 16时01分 367 主题分类: 建设建筑 “机动车” “停车场” 成都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 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47号 《成都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已经2008年6月7日市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 市长:葛红林 二○○八年六月二十二日 成都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依据) 为加强机动车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机动车停车场的规划、建设、使用及其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术语含义) 本办法所称的机动车停车场是指供机动车停放的室内或室外场所。 (一)公共停车场:是指根据停车场规划独立选址的、为公共建筑配套建设的、临时占

地等方式设置的供机动车辆停放的经营性场所。 (二)专用停车场:是指供本单位机动车辆停放的非经营性场所。 (三)临时停车泊位:是指在城市道路内临时设置的供机动车辆停放的泊位。 第四条(管理主体) 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公共停车场和专用停车场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实施全市机动车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所属的行政执法机构负责实施监督检查。 临时停车泊位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规划、审批和监督管理。 规划、建设、城管、价格、财政、房管等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消防机构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机动车停车场管理的有关工作。 逐步建立机动车停车业行业协会,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 第五条(管理原则) 机动车停车场的设置和管理应遵循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协调发展,配建为主,规范使用的原则。 第六条(鼓励投资) 政府可制定优惠政策,扶持公共停车场建设。鼓励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经济组织按照“谁投资、谁建设、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 第七条(智能化建设) 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组织公共停车信息系统建设,推广应用立体机械式停车设备、停车自动计时收费设备等智能化、信息化手段管理公共停车场和临时停车泊位。 公共停车信息系统联网智能化建设的有关规定和标准,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公共停车场经营业主应积极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应用智能化手段进行经营管理,并将其停车信息纳入全市公共停车信息系统。 第八条(规划编制) 公共停车场专项规划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交通发展需要,会同土地、规划、建设、公安等部门编制,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实施。

小区停车场管理制度

北京鸿飞新业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小区停车场管理制度 联系人:任经理 移动电话:/ QQ:14 邮箱: 网址: 小区停车场管理制度 进入小区内的车辆不得鸣喇叭,要接受保安人员指挥,按规定车位和地点停放,对不按规定停放车辆又经劝阻不听者,将按市交通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小区停车场泊车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加强小区道路管理和交通秩序,对小区业主有固定车库、使用小区内停车位的车辆和外来在小区停留的车辆进行停放管理。 2. 职责 2.1 项目经理部负责办理停车位使用手续; 2.2 保安主管负责车辆停放管理。 3. 规定 3.1 有固定车库的车辆停放管理

3.1.1 公司统一发放红色通行证; 3.1.2 进入小区时必须把车辆停放其车库内; 3.1.3 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 3.2 使用停车位车辆的停放管理 3.2.1 采取使用固定车位方式,对停放车位上的车辆实行统一管理(保安人员24小时值班、巡视)。每个车位月使用费80元; 3.2.2 各车主到所在项目经理部办理车位使用手续,领取统一的绿色通行证,方可使用停车位; 3.2.3 车辆进出小区和停车位时,保安人员认“证”对车,通行证与车牌号不符者,保安人员有权禁止该车辆停放; 3.2.4 车主(司机)保管好通行证,如通行证丢失或损坏,车主(司机)要立即报告保安主管,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车主(司机)自负。 3.3 外来车辆的停放管理 3.3.1 外来车辆进入小区前要进行登记,方可进入; 3.3.2 外来车辆停放时必须接受保安人员引导,不得随意停放; 3.3.3 8:00--16:00时,外来车辆在小区内停放二小时以上每次收取停车费3元;当日16:00--次日8:00时,外来车辆在小区内不允许停放。 3.4 有通行证的车辆一律把通行证放在车内明显处。 3.5 小区内禁止2.5吨以上的货车、大型客车以及装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车辆入内(搬家车、消防车、工程车等特殊情况除外)。 3.6 禁止出租车入内,遇有乘载老、弱、病、残以及携带过重物品的,视情况可以放行,但10分钟内必须离开。 3.7 进入小区内的车辆不得鸣喇叭,要接受保安人员指挥,按规定车位

停车场管理制度通用版

停车场管理制度通用版 停车场、车库,如果没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就不能把车辆管好。健全的管理制度应该包括:门卫管理制度、车辆保管规定等。 一、车辆管理负责人职责 1.依法循章对住宅区(大厦)、交通、车辆进行管理。 2.负责按物价部门收费规定收取车辆保管费。 3.熟悉掌握住宅区(大厦)车辆流通情况,车位情况,合理布署安排,优先保证业主使用车位。 4.负责监督和落实员工岗位职责,对员工进行日考核,填写《员工日考核表》。 5.负责每日工作检查,并填写《车辆管理日检表》。 6.负责对外协调与联系,处理车辆管理方面的问题和客户投诉。 7.负责对员工进行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8.负责对员工进行岗位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9.定时向管理处主任汇报工作。 二、车辆管理员的职责及纪律 (一)车辆管理员的职责如下 1.负责对停车场(库)的汽车,摩托车,以及保管站内的自行车管理。 2.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服从统一安排调度。 3.按规定着装,佩戴工作牌,对出入车辆按规定和程序指挥放行,并认真填写《车辆出入登记表》。 4.遵守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认真做好交接班手续,不擅离职守。 5.按规定和标准收费,开具发票,及时缴交营业款。 6.负责指挥区内车辆行驶和停放,维持小区交通、停车秩序。

7.负责对小区道路和停车场的停放车辆进行巡视查看,保证车辆安全。 8.负责停车场(库)的消防以及停车场(库)、值班室,岗亭和洗车台的清洁工作。(分别 按小区清洁工作手册中《停车场清洁》、《值班室、岗亭的清洁》进行清洁) (二)车辆管理员的纪律 1.仪容整洁,遵守《仪容仪表规定》。 2.执行公司文明礼貌用语规范,讲究文明服务,礼貌待人。 3.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4.值班时禁止喝酒、吸烟、吃东西:不准嘻笑、打闹,不准在值班时会客、看书报、 听广播,及做其他与值班职责无关的事。 5.爱护各种器具,不得丢失、损坏、转借或随意携带外出。 6.依法办事,廉洁奉公,坚持原则,是非分明。 7.禁止在公司所管物业范围内打麻将;不准借娱乐为名搞变相赌博。 8.团结互助,禁止闹纠纷;不说脏话,不做不利团结的事。 9.遵守《员工宿舍管理规定》,不得带人留宿,来客留宿必须经管理处分管主任(或 房管员)批准。 三、门卫管理制度 这里的门卫包括停车场库的门卫和物业区域大门门卫。某些区域,既需保持相对宁静,又需保证行人的安全和环境的整洁,为此,必须控制进入物业区域的车辆,这便是大门门卫的一部分职责。除救护车、消防车、清洁车、小区各业网点送货车等特许车辆外,其他车进入物业区域时,都应限制性规定,经过门卫允许后方能驶入。大门门卫要坚持验证制度,对外来车辆要严格检查,验证放行;对从物业区域内外出的车辆也要严格检查,验证 放行。对可疑车辆要多观察,对车主要细询问,一旦发现问题,大门门卫要拒绝车辆外出,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停车场库门卫一般需设两人,一人登记收费,一人指挥车辆出入和停放。其职责是: 1.严格履行交接班制度。 2.对进出车辆作好登记、收费和车况检查记录。

停车场收费管理办法

1、目的: 为规范停车场的管理,明确停车场收费管理规定,更有效地监督停车场收费,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项目停车场收费岗。 3、职责: 4、方法和控制过程:

4.1发票领用 4.1.1 收费员负责到公司统计处按编号领取、交纳停车场发票、费用,并对数量进行登 记、核销,在收费员的《票据领用/核销登记表》上登记; 4.1.2停车场发票要有连续编号,收银员每日领取发票按回缴费用数量签领,节假日由 收银员负责领取一定数量发票备用,收费岗位存放的发票不超过10本;严禁转交接班人员之外的人; 4.2现金要求 4.2.1停车场收费岗人民币存底金额300元整,作为收费备用金及应对突发事件; 4. 2.2停车场收银员须连同发票存根上缴到收银费处,由收费员核对并登记票据和存根, 并填写《票据领用/核销登记表》当事人签名认可; 4.2.3收银员值班期内原则上不得带个人私款,如有带款须在值班前上缴领班代保管; 4.3临时停车收费

4.3.1收银员必须遵循收款给票的原则,收费不给发票属贪污行为,并受严厉处理;车 辆驶出小区时,收银员凭停车场电脑收费系统确认的收费金额或车辆出入凭证上记载的时间计算的金额收取停车费。 4.3.2停车场按照政府停车场收费管理规定进行收取服务费用,因特殊原因未收车辆停 放服务费应在《未收费车辆登记表》上作详细记录,并请车主或上级签名确认; 4.3.3执行公务的警车、军车给予方便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对于按政府、集团、公司 的相关规定,符合免收停车费条件的车辆,须在《未收费车辆登记表》中记录并由车辆驾驶人员签名确认。记录表应记载而不限于以下内容:车辆、出入时间、单位等。 4.3.4收取车辆停放服务费时对不愿收取发票的车主,应明示公司的规定,请车主投入 废票箱或自行处理,严禁收费不给发票的行为,一经查处按贪污票款严肃处理;4.3.5收费岗要严格按照岗位操作程序进行收费开票,注意使用礼貌用语,收票“请”字 当头,给票“谢”字不离口。 4.4交接管理控制 4.4.1收银员换岗或下班,应通过《车辆临时停放费用、票据交接登记表》将票款移交给 下一班收银员,并记录交接情况; 4.4.2每个收费岗均有相对固定的经财务管理中心备案的收银员,人数满足换岗要求。 相对固定的收银员不在岗期间(吃饭或上洗手间)由其他经财务管理中心备案的收银员担当职责; 4.4.3收银员返回岗位时必须立刻办理交接,清点票款,对该岗位票款负责。 4.4.4所有涉及交接票款的环节均需做好记录,并定期存档。 5.1固定车位租金(或非固定月租) 5.1.1收费人员按规定标准收费,并开具停车定额发票,发票上应注明车牌号和缴费所 属期间 5.1.2向公司统计领用停车费定额发票,收费经理或服务中心收费员应在《票据领用/核 销登记表》上登记领用情况。 5.1.3收费人员或专职办卡人员按收费金额派发相应固定收费金额的停车月卡、季卡、 年卡交付款人任何人不得修改收费系统中的收费金额、期限。办理月保的车主需签定《车位服务协议》,并登记清单,同时登记《智能卡发放登记表》,表中应包括而不限于房间号、车牌号、缴费所属期间和收费金额,并请客户签收确认。 6.1.1 丢卡处理

哈尔滨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规定

哈尔滨市机动车停车场 管理规定 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

哈尔滨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 2010年01月12日 16时59分 157 主题分类: 建设建筑 “机动车” “停车场” 哈尔滨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令第211号 《哈尔滨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已经2009年11月26日市人民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0年2月1日起施行。 市长张效廉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哈尔滨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机动车停车场的管理,改善交通状况,保障停车者与停车场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黑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市区内机动车停车场(以下简称停车场)的规划、建设、经营、使用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停车场,是指供机动车停放的露天或者室内场所,包括公共停车场、自用停车场。 公共停车场,是指为社会公众存放车辆而设置的停车场所(含道路停车场和路外停车场)。 自用停车场,是指供本单位、本居住区车辆停放的场所和私人车辆停放的场所。 第四条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停车场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组织实施。 市城市道路管理部门依法负责道路停车场的占道管理和人行道停车场的管理。 建设、规划、土地、工商、价格、财政、税务等行政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负责停车场管理的有关工作。 第二章规划建设 第五条停车场的专项规划,由市规划部门依据城市总体规划会同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城市道路、土地部门编制,作为城市交通规划的一部分,纳入城市总体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停车场的专项规划,应当与道路交通发展相协调。 第六条停车场专项规划确定的停车场用地,未经法定程序调整,不得改变用途。

地下停车场管理办法

地下停车场管理办法 一.为充分利用和管理好xx.东江府室内停车场,有效地为业户服务,维护车主的利益,特制定本规定。 二.停车场对本小区业户实行长期租用服务,对外来办事车辆提供临时服务。 三.本停车场采取非固定车位方式,对本停车场实行封闭式统一管理(车管员24小时值班)。办理月租、的业户需先在物业管理部办理好租用手续,方可使用停车场。否则,按临时停车收费。 四.车辆进出停车场时,车管员认"卡"对车,卡与车辆牌号不符者,禁止出车。所以请车主(司机)认真保管好本车场出入使用的停车卡,要随身携带。"卡"一旦丢失或损坏,车主应在第一时间书面报告物业管理部进行处理,否则由此而产生的任何后果将由车主负责。 五.进入停车场的车内不要遗留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等,离开时要锁好门窗,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六.进入本停车场所有车辆不允许任何原因冲栏。对冲栏行为,管理人员将以破坏和盗车嫌疑坚决扣车进行调查、索赔、处罚或送交有关部门处理。 七.进入本车场的车辆不得鸣喇叭,应按规定车位停放,并接受管理人员的引导,不得越位,更不得停放在通道位置。对不按规定停放车辆,经劝阻不听者,将按市《交通管理部门拖车处罚管理办法》处理。 八.停放车辆时应保持谨慎,避免碰撞车场设施和其它车辆,否则应主动向值班人员报告并进行妥善处理。对于隐瞒不报、擅离现场,经发现举报或者其他办法查出者,除责令其负责赔偿外,还将视情节进行罚款或者禁用本停车场等处理。 九.装载易燃、易爆、剧毒或者污染物品车辆严禁进入本小区停车场内停放。 十.不得在车位上存放其它物品,车位租用者应保持车位清洁、无油渍。 十一.车场巡逻人员对停车场的车辆详细登记,发现车辆有损,及时报告收费人员,详细登记什么位置有损坏并登记在《车辆出入登记表》上,重大事件报告领班,填写《突发紧急事件处理记录表》。 本停车场只提供车位租用手续,不承担保管和保险责任,如车主有特殊保管需求,可另行协商拟订收费标准,签署协议。

公司停车场管理办法(暂行版)

公司停车场管理办法(暂行) 目的:为有效掌控公司内车辆秩序,防止出现交通问题而制定本办法范围:所有进入公司车辆 内容: 一、公司停车场划分 二、车辆种类划分 三、车辆归属区域及引导方向 一、公司停车场划分 目前公司专用停车区域共有4部分: 1、办公楼前松树以东至东平房通道处 2、办公楼东侧墙根处以及车棚 3、南传达宣传栏以西 4、南传达北侧停车场 二、车辆种类的划分 现在进入公司车辆共有4 种: 1.公司配发办公用车包括商务车 2.公司内部个人购买私家车 3.外来办公用车(特指排量较小,体积较小的轿车类)

4.外来送货车辆(特指大型货车及小型箱货) 三、车辆归属区域划分及引导方向 1)1号区域用于停放公司配发业务车辆,包括配发给个人专用车 辆和商务车。 2)2号区域用于停放公司内部个人购买车辆。 3)3号区域用于停放外来办公车辆,此种车辆限于体积较小的轿 车及面包车,但特殊情况(注释○1)及领导特别指示的除外。 4)4号区域用于停放外来送货车辆,此种车辆限于体积较大、车 身较长的大型货车及小型箱货。 5)办公楼前除赵总、徐总及特殊情况外,其他车辆一律不得停放 该区域。 6)停即走类车辆(注释○2)必须停放至2号区域,如有特殊情况 另行通知。 7)1、2号停车区域的使用方法可以由公司统一发OA进行内部 通知,由驾驶员或车主自行遵守,3、4号停车区域由保安负 责指挥,当外来车辆进入公司时,保安人员严格按照《车辆、人员进出公司管理规定》内容执行,得到确认后指挥该车停放 到其所属区域。 注○1:特殊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A 赵总、徐总、李总、章总的客人可停放至2号区域,假如2号区域无空车位

张家口市停车场管理办法

张家口市停车场管理办法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2019年8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停车场的建设与管理,改善公众停车需求,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根据《河北省停车场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停车场的规划、建设、使用与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停车场,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供机动车停放的室内、外(含地下)场所,包括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临时停车场。 公共停车场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车辆停放的场所。专用停车场是指供本单位人员、本居住区业主或者其他特定人群使用的车辆停放场所。临时停车场是指在单位、个人的待建土地、空置场所和为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设置的车辆临时停放场所,以及依法在城市道路上设置的道路停车泊位。 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停车场的建设和管理,培育和扶持停车服务行业的发展。 第五条市公安机关是全市停车场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停车场使用的监督管理,并参与停车场规划、建设等有关工作,具体负责主城区(桥东区、桥西区和经开区)停车场的管理工作;其他各县(区)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停车场管理的相关工作。 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停车场的规划管理;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负责停车场的建设管理。 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发展改革、财政、行政审批、市场监督管理、交通运输、人防办、应急管理等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停车场的有关管理工作。 第六条政府通过建设停车信息服务平台,推行智能化停车管理模式,向社会提供便捷的泊车信息。 第七条停车场的规划、建设、使用与管理,应当遵循政府主导、科学规划、社会参与、方便群众的原则。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 第八条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住房城乡建设、公安等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停车需求情况,编制停车场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停车场规划应当明确停车场的布局、规模和建设标准等内容,并与城市道路交通发展相协调。 第九条停车场建设用地纳入城市规划后,未经法定程序调整,不得改变用途。 第十条新建、改建、扩建商业街区、居住区和下列建筑、场所,应当按照停车场规划和城市发展需要配建、增建、扩建停车场,并不得改变用途:(一)火车站、机场和公路客运、货运枢纽; (二)行政事业单位办公场所、学校、幼儿园、体育(场)馆、影(剧)院、

住宅小区停车场管理方案

住宅小区停车场管理方案 如今每个住宅小区都有停车管理系统,专业的管理服务人员。对停车场的日常工作进行管理监督,为小区住户提供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居住环境,规范 小区车辆停放,那么今天还专门为大家介绍住宅小区停车场管理方案: 一、日常管理要点 1、制定完善的停车场管理制度,并遵照执行。 2、定期检查停车场配置足够的消防栓等灭火器械,并可通过防火卷帘将整 个车场分割成若干个防火区域;车管员对易燃易爆物品、烟火等涉及安全的一切 事项严格把关,提高警惕性,杜绝隐患。 3、私家车位设立明显识别标示,车管员不让其他车辆挤占私家车位;对于一些禁止停车的场所,设置显著的禁停标志,对违禁的车辆实施处罚。 4、对于临时泊车卡、月保卡与私家车位卡采用不同颜色印制,便于识别管理,在车卡背面注明有关事项如:不赔偿损失、车辆应自办保险等,尽量避免事 后纠纷。 5、车场配置显著的出入口指示、限高标志、禁鸣标识、限速标志、车场管 理须知、收费标准等。 6、车管员对每辆进入车场车辆作适当检查,注意车辆是否有被撞、被刮等 迹象做好现场记录由车主签字确认,在此减少不必要的纠纷;主动礼貌提醒车主不要将贵重物品留在车内,同时阻止闲杂人员进入车场。 7、停车场将安排专职车管员对停车场实施巡查管理,并引导车辆停放,提 供问询服务。 8、对车场出入口附近的路面实施人车分流,确保区内人员进出及活动的安全;对于易产生交通瓶颈、造成堵塞的地段及时进行有效疏导。 9、在停车管理员手中将备一份月保车主基本档案,以便车辆发生危险情况 或紧急疏散时使用;车管员巡查中若发现停放车辆有异常情况(自燃等)要立刻采取措施实施补救,若车辆之间发生交通事故,要尽快处理,以不妨碍车辆通行为准则,并好事件报告。 10、对于长期乱停乱放、耍赖不交车辆保管费的车辆,车场管理部按规定给予发函提醒,再实施锁车处理,或将其强拖走交由交警部门进行处罚。 二、月保、临保、Ic卡办理 停车场的出入口匀使用Ic卡智能系统。有月保车辆需求的业主租户首先到 服务中心填写月保车辆申请,按收费标准交纳月保费用,由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按

停车场管理制度

停车场经营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停车场规范有序的管理,保障停车场的正常运行,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车辆管理负责人职责 1、依法循章对交通、车辆进行管理。 2、负责按物价部门收费规定收取车辆保管费。 3、熟悉掌握车辆流通情况,车位情况,合理布置安排,优先保证业主使用车位。 4、负责监督和落实员工岗位职责,对员工进行日考核,填写《员工日考核表》。 5、负责每日工作检查,并填写《车辆管理日检表》。 6、负责对外协调与联系,处理车辆管理方面的问题和客户投诉。 7、负责对员工进行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8、负责对员工进行岗位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9、定时向车场主任汇报工作。 二、车辆管理员的职责及纪律 1、车辆管理员的职责如下: (1)负责对停车场的汽车,摩托车,以及保管站内的自行车管理。(2)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服从统一安排调度。 (3)按规定着装,佩戴工作牌,对出入车辆按规定和程序指挥放行,并认真填写《车辆出入登记表》。 (4)遵守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认真做好交接班手续,不擅离职(5)按规定和标准收费,开具发票,及时缴交营业款。 (6)负责指挥区内车辆行驶和停放,维持停车秩序。 (7)负责对小区道路和停车场的停放车辆进行巡视查看,保证车辆安全。 (8)负责停车场的消防以及停车场、值班室,岗亭和洗车台的清洁工作。 2、车辆管理员的纪律 (1)仪容整洁,遵守《仪容仪表规定》。 (2)执行公司文明礼貌用语规范,讲究文明服务,礼貌待人。 (3)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4)值班时禁止喝酒、吸烟、吃东西:不准嬉笑、打闹,不准在值班时会客、看书报、听广播,及做其他与值班职责无关的事。 (5)爱护各种器具,不得丢失、损坏、转借或随意携带外出。 (6)依法办事,廉洁奉公,坚持原则,是非分明。 (7)禁止在停车场所管物业范围内打麻将;不准借娱乐为名搞变相赌博。 (8)团结互助,禁止闹纠纷;不说脏话,不做不利团结的事。遵守《员工宿舍管理规定》,不得带人留宿,来客留宿必须经管理处分管主任批准。

社区停车管理制度

社区停车管理制度 (1)住宅区停车管理制度 ①为了小区车辆管理安全有序,物业服务处依法循章对 小区内车辆交通、车辆停放进行管理。 ②根据小区车辆流通情况、车位情况,合理布署安排。 正确指挥小区内车辆行驶和停放,维持小区交通、停车秩序。 ③巡防队负责对小区道路和停车场的停放车辆进行巡 视查看,防止各类事件发生。 ④门卫要坚持登记制度,对外来车辆要登记车号、车型,检查、登记放行。 ⑤禁止载重车(5吨以上)、集装箱车、载有易燃易爆、 剧毒、危险品的车以及漏油、漏水等病车进入住宅小区。(2).对进入停车场车辆的管理规定 ①进入停车场的车辆须具备相关的有效证件,包括行驶 证或待办理证明、保险单等,车辆号牌应与行驶证相符,待 办车辆应与待办证明相符。 ②进入停车场的司机,须按进出场各种程序办理停车手 续,并按指定的车位停放。 ③车辆停放后,司机须配合车管员做好车辆的检查记 录,并锁好车门窗,带走贵重物品,车管员没有帮司机保 管物品的义务。 ④进场车辆严禁在场内加油、修车、试刹车,禁止在场 内学习驾驶车辆。 ⑤进场车辆和司机要保持场内清洁,禁止在场内乱丢垃 圾与弃置废杂物,禁止在场内吸烟。

⑥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载有易燃易 爆、剧毒等危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3).小区车辆行驶停放管理规定 ①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小区的道路,公用设施,不乱停放车辆。 ②车辆不准在小区内长期停放,临时停放按《车辆保管收费标准》缴费。 ③小区内车辆行驶停放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在指定位置停放。 ④停放好车辆后,必须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至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须随身带走。 ⑤机动车辆在本小区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km/h,严禁超车。 ⑥机动车辆在小区内禁止鸣号。 ⑦不准在小区任何场所试车、修车、练车。 ⑧不准辗压绿化草地,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不准损坏路面及公用设施。 ⑨不准在人行道、车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机动车辆只能在停车场、库或道路上划线停车位内停放,非机动车必须 停放在自行车棚或保管站。 ⑩除执行任务的车辆(消防车、警车、救护车)外,其他车辆

长沙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

长沙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 本文是关于长沙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感谢阅读。 长沙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最新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机动车停车场管理,适应机动车停车需求,维护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市区内机动车停车场(以下简称停车场)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停车场是指供机动车停放的露天或室内场所,包括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和道路临时停车泊位。 公共停车场是指为不特定社会公众提供机动车停放服务的场所(道路临时停车泊位除外)。 专用停车场是指主要为本单位、本住宅区提供机动车停放服务的场所。 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是指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城市道路范围内为停放机动车依法统一施划的停车场所。 第四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办法的具体组织实施,对本市停车场使用进行统一监督管理。 规划、建设、城管执法、交通运输、价格、工商、财政、税务、消防、人防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配合做好停车场相关管理工作。 第五条停车场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划、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确保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第六条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鼓励在符合规划、环保、消防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建设立体式停车场和利用地下空间建设停车场。 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对公共停车场的用地供给和资金投入,在民间资本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的规划、建设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七条本市实行公共停车信息系统联网管理。 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本市公共停车信息系统建设,应用停车诱导系统、停车自动计时收费等信息化、智能化手段管理公共停车场和道路临时停车泊位。 公共停车信息系统的联网管理规定和有关标准,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二章规划管理 第八条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停车需求状况,会同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及建设、城管执法等行政管理部门编制停车场专项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停车场专项规划批准后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的,应当依法定修改程序进行审批。 第九条编制停车场专项规划应当遵循节约利用资源和停车需求调控原则。 城市交通枢纽、城市轨道交通换乘中心应当规划建设公共停车场。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应当按照停车场配建标准和相关设计规范配套建设停车场。 建设项目停车场配建标准由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建设项目停车场配建标准应当根据城市交通发展情况和城市停车需求变化适时进行调整。 第十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意见。对不符合停车场专项规划和配建标准的建设项目,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不得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配套建设的停车场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配套建设的停车场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三章公共停车场管理 第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将已竣工验收的公共停车场不投入使用;不得擅自将已投入使用的公共停车场停止使用、挪作他用。 因修改、调整城市规划需改变公共停车场用途的,应当由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意见后进行审批。 第十二条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产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应当采取招

停车场管理制度

车辆收费与管理规定一、目的 为加强园区车辆管理,维护园区交通秩序,提高车辆收费率,杜绝收费工作上存在的漏洞。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应于精良物业林海云霄项目的车辆收费与管理。 三、职责 1、公司财务专员必须定期抽查停车场收费工作,核对停车场收费报表; 2、楼盘负责人对停车场具有监管责任; 3、保安主管制定相关车辆管理制度,并负责制度的培训与推进落实; 4、保安中队长负责收费员的工作监督; 5、收费员明确所在岗位的工作职责并且认真执行任务。 四、收费管理办法 (一)、收费标准 1、收费标准是依据市物价局统一规定的基础上,以部门审批价为准,由部门根据情况报价给公司审批,方可实行收费。 2、停车场实行24小时停车收费服务,分别实行月保收费、临保收费两种收费方式,收费标准如下(具体收费标准以当地物价部门的有. 关规定执行):详见附件一。

(二)收费原则 1、除业主外所有进入小区车辆(除第三条规定的车辆)均按照以上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2、别墅车辆由业主持业主证以及身份证到客户服务部办理一卡通,免费停放车辆。 3、对各类军(警)车执行公务、消防车抢险救火、运钞车、救护车、殡葬车及工程抢修车辆可免费,岗位做好车辆的出入登记即可。(三)停车场发票管理 1、停车场发票由公司财务专员到税局领购并保管; 2、保安部主管每月到客服中心领取发票,并填写发票领用登记表; 3、财务专员定期将发票存根联交由会计到税局办理核销及新购; 4、各相关人员认真管理发票,若有丢失及违规使用情况,处于 200-2000元罚款; (四)停车场现金管理 1、按现金管理要求,收费员手上留取200元(10张10元、10张5元,35张1元,25张5角,25张1角)备用金,备用金在上班时统一领取。元(除去本留在手上的备用金),将100收费员手上收费金额达到.

小区停车管理解决方案知识讲解

家是我们每个人的归宿,无论你是拥有自己的房产,还是暂时租用一套公寓,每天晚上都要回到这个地方。然而,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私家车的数量日益增多,不少家庭拥有2辆轿车,甚至更多辆轿车。住宅小区对停车位的需求越来越多,也就是这样的住宅只能满足一般住户一辆汽车的停车要求,考虑到一些住房有两辆汽车的情况,实际上大部分汽车还是无车位可停。因此,小区停车问题与其他停车市场仍存在着很大的不同。 小区停车现状分析: 一、住宅小区的停车类型 从停车的类型来说,大多数住宅小区主要以露天停车和地下停车的方式为主。露天停车:包括在规划停车场用地和小区道路一侧停放,在每个小区都有,因为它是最方便的停车方式,但对九十年代之前建成的小区来说,它却是唯一的停车选择。这些老旧小区原来规划的停车位就很少,有的甚至没有规划,所以只好借助小区道路一侧停放,解决一时的车位不足,由于管理上的不规范,经常容易发生车辆受损和车位占用纠纷。露天停车的另外一个缺点是需要大面积占用土地,基于住宅停车大多是长期停放的特点,它不应该成为住宅停车的主要方式。 地下停车:是目前主流的住宅区停车场建设类型,也是今后较为提倡的一种方式。它的优点在于不占用土地,充分利用住宅和绿地的地下空间,停车库内的设施也较为全面和规范,车位充足,缺点也是

明摆着,建设成本高,维护成本高,需要合理规划和加强管理来弥补。 机械式停车:是近几年随着技术的提高而产生,机械式停车设备开始出现在越来越多的小区,以其节约土地和自动存取的特点逐步得到人们的认可。但在上下班停取车高峰是否能保证停车者快速停取,还有发生故障时如何保证车主的出行权利,是目前面临的问题。二、住宅区停车设备的配备的两种途径: 一种是开发商在竣工时就已经安装好了,近两三年的新建小区大都是这种情况。这样的小区一般都是标准型设备,发卡出票机、读卡机、栏杆机,一进一出或二进二出,和小区的一卡通兼容,车库内部的标志标线、减速垄、车轮定位器、护墙条、车位锁等也都一应俱全。但不可否认,开发商上这些设备的理由更多地是为了智能化的噱头和小区的外在形象,为了促销楼盘的目的,一般不太关注居民最终使用是否便利。所以,配备标准化装置可以满足基本的管理要求即可,至于质量和维护,那都是后期物业的事了。这种情况下的停车设备销售,主要是通过安防工程商、一卡通或系统集成商,停车设备商直接面对开发商的情况不多。不过,有的时候到项目施工现场找找,也可能会有机会,有些公司就派专人在城市里专跑工地,也取得了不错的业绩。另一种情况是物管公司为了提高管理水平自行购买。这种情况下,购买者大都有自己的具体要求,如需要区别住户和非住户车辆,需要出入口监控,需要对非住户收费等等,而且,他们也会对设备的质量更加关心,因为他们是设备的操作者,肯定不希望花钱买来的设备总是出故障,也影响物业形象。这种需求下,品牌和价格会是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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