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进行专家论证专项方案工程范围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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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进行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工程范围参考文件

为了更好的实施《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管理办法(试行)》。集团总工办/技术中心根据目前现有的标准、规范、文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 F90-2015 附录A 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SL721-2015)附录A.0.2、《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危险源辨识》、《尾矿库重大危险源辨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确定了部分需进行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工程范围供大家参考。

一、建筑工程:

1、深基坑工程

①、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②、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①、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②、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 及以上。

③、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

3、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①、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 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②、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 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4、脚手架工程

①、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②、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③、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5、拆除、爆破工程

①、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②、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③、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④、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

6、其它

①、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②、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 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③、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④、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

⑤、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二、公路工程:

1、基坑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①、深度不小于5m的基坑(槽)的土(石)方开挖、支护、降水。

②、开挖深度虽小于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构)筑物安全,或存在有毒有害气体分布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滑坡处理和填、挖方路基工程

①、中型及以上滑坡体处理。

②、边坡高度大于20m的路堤或地面斜坡坡率陡于1:2.5的路堤,且处于不良地质地段、特殊岩土地段的路堤。

③、土质挖方边坡高度大于20m、岩质挖方边坡高度大于30m且处于不良地质、特殊岩土地段的挖方边坡。

3、基础工程

①、深度不小于15m的人工挖孔桩或开挖深度不超过15m,

但地质条件复杂或存在有毒有害气体分布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②、平均高度不小于6m且面积不小于1200m2的砌体挡土墙的基础。

③、水深不小于20m的各类深水基础。

4、大型临时工程

①、水深不小于10m的围堰工程。

②、高度不小于40m的墩柱、高度不小于100m索塔的滑模、爬模、翻模工程。

③、支架高度不小于8m;跨度不小于18m,施工总荷载不小于15kN/m2;集中线荷载不小于20kN/m。

④、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承重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kN以上。

⑤、猫道、移动模架。

5、桥涵工程

①、长度不小于40m的预制梁的运输与安装,钢箱梁吊装。

②、跨度不小于150m的钢管拱安装施工。

③、高度不小于40m的墩柱、高度不小于100m的索塔等的施工。

④、离岸无掩护条件下的桩基施工。

⑤、开敞式水域大型预制构件的运输与吊装作业。

⑥、在三级及以上通航等级的航道上进行的水上水下施工。

⑦、转体施工。

6、隧道工程

①、隧道穿越岩溶发育区、高风险断层、沙层、采空区等工程地质或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地质环境;Ⅴ级围岩连续长度占总隧道长度10%以上且连续长度超过100m;Ⅵ级围岩的隧道工程。

②、软岩地区的高地应力区、膨胀岩、黄土、冻土等地段。

③、埋深小于1倍跨度的浅埋地段;可能产生坍塌或滑坡的偏压地段;隧道上部存在需要保护的建筑物地段;隧道下穿水库或河沟地段。

④、Ⅵ级及以上软弱围岩地段跨度不小于18m的特大跨度隧道。

⑤、连供隧道;中夹岩柱小于1倍隧道开挖跨度的小净距隧道;长度大于100m的偏压棚洞。

⑥、高瓦斯或瓦斯突出隧道。

⑦、水下隧道。

7、起重吊装工程

①、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 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②、起吊重量在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拆卸工程。

8、拆除、爆破工程

①、大桥及以上桥梁拆除工程。

②、一级及以上公路隧道拆除工程。

③、C级及以上爆破工程、水下爆破工程。

三、水利水电工程

1、深基坑工程

①、开挖深度超过5m(含)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②、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①、工具式模板工程: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②、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 及以上。

③、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

3、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①、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 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②、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 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4、脚手架工程

①、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②、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

程。

③、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5、拆除、爆破工程

①、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②、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他建筑物、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③、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

范围的拆除工程。

6、其他

①、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②、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

③、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

四、矿山工程

1、井下炸药的最大贮存量在6t以上的矿井。

2、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或有透水淹井危险的矿井。

3、瓦斯矿井或存在有害有毒气体大量涌出可能的矿井。

4、有自燃发火危险的矿井。

5、开采有冲击地压倾向的深埋硬岩矿床的矿井。

6、其他应认定为重大危险源的矿井。

7、全库容1000万m3以上或坝高60m以上的尾矿库,即

一、二、三等尾矿库。

8、一旦发生最大程度的溃坝事故,可能造成下游居民死亡50人以上的尾矿库。

9、一旦发生失事,将会对下游的城镇、工矿企业、交通运输及其他重要设施造成严重危害,或有毒有害物质会大面积扩散的尾矿库。

五、冶金工程

1、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①、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 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②、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 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2、拆除、爆破工程

①、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3、其它

①、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 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②、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六、铁路工程

1、深基坑工程

①、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②、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①、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②、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 及以上。

③、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

3、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①、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 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②、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 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4、脚手架工程

①、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②、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③、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5、拆除、爆破工程

①、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②、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③、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④、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

6、高墩、大跨、深水和结构复杂的桥梁工程

7、高风险隧道工程

8、铺轨、架梁工程

9、既有线工程

10、其它

①、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 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②、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③、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

④、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需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和需要专家论证的情况

施工现场危险源识别及需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和需要专家论证的情况: 1、对于下列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1)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2)土方开挖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3)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1)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飞模、滑模、爬模、大模板等工程。 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 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建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4)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5)脚手架工程: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吊篮脚手架工程;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6)拆除、爆破工程: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7)其他:建筑幕墙安装工程;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人工挖扩孔桩工程;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预应力工程;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2、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还应组织专家对单独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1)深基坑工程: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开挖深度超过5m (含5m)或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2)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1)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飞模、滑模、爬模、大模板等工程。 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 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 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 4)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

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制度

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制度 一、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 1、分部工程的施工危险程度分为施工危险性一般、施工危险性较大、施工危险性重大三大类。项目经理部应根据 本项目的工程特点, 结合单位工程中分部工程的特点界定施工危险程度。 2、各项目经理部应建立施工危险较大、重大的分部工程台帐。 3、对具有危险性分部工程应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包括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临时用电工程等。 4、分部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内容包括: 1)、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2)、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3)、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4)、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5)、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设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 6)、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7)、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二、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论证 1、专项方案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 由施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实行施工总承包的, 专项方案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不需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 经施工单位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 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 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2、下列人员应当参加专家论证会: 1)专家组成员; 2)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3)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 4)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⑤. 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专家组成员应当由5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 本项目参建各方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 3、专家论证的主要内容: 1)专项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可行; 2)专项方案计算书和验算依据是否符合有关标准和规范; ③. 安全施工的基本条件是否满足现场实际情况。 3)专项方案经论证后,由专家组提交论证报告,对论证的内容提出明确的意见, 并在论证报告上签字。该报告作为专项方案修改完善的指导意见。 4、施工单位应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施工。 5、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6、专项方案经论证后需做重大修改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论证报告修改,并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方案组织施工, 不得擅自修改、调整专项方案。如因设计、结构、外部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确需修改的, 修改后的专项方案应当重新审核。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方案,施工单位应当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三、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

专家论证意见方案初稿

外墙面砖裂缝处理方案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共六个单位工程,分别为1#学生宿舍、2#学生宿舍、3#学生宿舍、4#学生宿舍、学生食堂、学生浴室、均做了外墙保温贴面砖。 二、出现的现象 从现场实体观察有,宽度在1mm以下缝;宽度在1mm以上缝;墙面竖向直缝;窗口下45度斜向缝;墙面水平砖缝出裂缝 三、处理办法 3.2、对墙面裂缝的处理 3.2.1、对于宽度在1mm以下的采用环氧树脂封闭。把适配完毕的环氧树脂,用0.5毫米以下的针头吸入针管内,再对准墙面缝隙均匀缓慢挤入缝隙内,且从上到下分段缓慢移动注满缝隙,注意及时对溢出墙面的环氧树脂进行清理。 3.2.2、对于宽度在1mm以上的采取挤压灌注硅酮耐候密封胶封闭,完成后进行观察记录 3.2.3材料选用建议使用硅酮耐候胶(最好的有广州白云、郑州中原、杭州之江等) 3.2.4、。在考虑气温影响结构变化的因素,选择在大气温度在常温条件下进行作业,气温选择在15-25摄氏度之间施工。 3.2.5、注胶开口根据墙面缝隙大小进行开口,利于能把胶挤注进缝隙内。注胶完成后及时清理多余流出的胶水,保持墙面干净不污

染已完成品工程。 3.2.6、建立完善观测体系安排专职人员定时定期观测记录。 3.2.7、每3日早7时、中午14时、晚7时各进行一次观测记录连续记录不少于30天,以后每隔10天进行一次连续三个月。在确定无变化后停止观测。 3.2.8 对于勾缝砂浆无强度的墙面竖向直缝、窗口下45度斜向缝、墙面水平砖缝出裂缝。采用直径8钢筋制作尖头錾子,2磅小锤剔凿出,砖缝出现裂缝的勾缝砂浆,两端各长处200mm;购置专用勾缝聚合物砂浆按出厂要求进行拌合使用,在对前墙面进行清理干净后进行勾缝,完成后进行洒水养护。 3.2.9封闭缝隙 对于墙面出现的缝隙进行全面封闭,不遗留,防治雨水从缝隙流入侵蚀内部的保温层、砂浆层、粘结层造成强度降低影响整体质量。窗口四周、女儿墙顶、雨棚连接位置、其他安装有突出墙面设施等。 3.3大墙角的处理 在检查大墙角两面的垂直度后,变形在2mm内的采取在墙面大角上直接切割出15-20mm的缝作为伸缩缝,灌注硅酮密封胶勾缝进行处理。作业切割面为东西面的山墙,切割必须吊垂线确保切割面的垂直,伸缩缝宽窄一致。(还是全部用此方法现场确定) 3.3.1、大于2mm的缝隙具体施工 组织培训专业安装工人(安全、质量、技术)----确定维修部位----墙面安装吊篮进行施工----切割墙面----剔凿切割部位---修整---墙角加

超高模板施工方案专家论证版

哈尔滨东站高架候车室模板支撑专项施工方案

中铁二十二局哈尔滨东站房建工程项目部 二〇一六年三月

目录 哈尔滨东站高架候车室模板 (1) 支撑专项施工方案 (1) 一、工程概况: 0 二、编制依据: 0 三、施工准备: (1) (一)材料的选用 (1) 1、钢材的选用 (1) 2、方木的选用 (2) (1)方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的规定。 (2) (2)选用的木方表面不允许出现腐朽;木节、斜纹、裂缝、髓心、虫眼等应符合《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 (2) (3)选用50mm×80mm的方木,要求

规格统一,尺寸规矩。 (2) 3、木模板的选用 (2) (1)木模板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的规定。 (2) (2)选用15厚覆面木胶合板,模板应选用质地坚硬、表面平整光洁、色泽均匀、厚薄一致的优质胶合板。 (3) (二)施工条件 (3) 四、施工工艺: (3) (一)组合钢模板施工工艺 (3) 1、准备工作 (3) 2、施工工艺流程 (4) 3、模板支设 (4) 4、普通模板拆除 (4) 5、钢模板质量要求 (6)

(二)木模板施工工艺 (6) 1、施工准备 (6) 模板施工前要进行配板设计和计算,既保证模板的周转利用,又保证模板尺寸匹配,模板安装时,位置要保证正确。 ..6 2、施工工艺流程 (6) 搭设满堂脚手架→安装梁底模→安装梁侧模→安装龙骨→安装楼板板模→校正标高→验收合格→浇筑混凝土→拆模 (6) 3、模板的拆除 (7) 1)顶板、梁模板拆除:先拆除梁侧模,再拆除楼板模板,最后拆梁底模。拆除时先拆除水平拉杆,然后拆除支柱,保留跨中支柱以承受上部荷载。拆去支撑之前,在次龙骨处增加临时支撑,以确保主龙骨拆完时不致全面脱落。拆模时,操作人员

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制度

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制度

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制度 根据国务院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专项施工方案编审的范围 1、施工临时用电方案, 2、起重吊装工程; 3、脚手架工程; 4、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二、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要求 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必须具有较强的针对性,针对各种不同的工程结构、施工工艺和方法、作业条件等所产生的各种不相同的危险因素,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主要应体现以下要求: a、针对施工项目的特点找出危险点、源和重要控制环节; b、明确作业方法的流程及操作要领; c、附具的安全验算结果 d、人员、机具、装备的选用配备、保证安全的措施; e、卫生、环境条件、文明施工标准; f、可能出现的危险及针对性预防措施; 三、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和论证 1、小型工程(单体建筑面积5000M2以内)的专项施工方案由工程项目经理部完成编制,公司工程进行协助,完成后的专项施工方案由工程部组织进行论证,参加论证的人员主要为公司内部的工程师以及项目经理和施工员,论证后的专项施工方案报公司总经理助理审批后实施。 2、中型工程(单体建筑面积5000M2以上)的专项施工方案由公司工程部进行编制,完成后的专项施工方案由公司组织进行论证,参加论证的人员除公司内部的工程师以及项目经理和施工员外,还要请设计部门、质量监督部门和工程监理部门参加,论证后的专项施工方案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3、涉及大型工程、特种工程和危险性特别大的工程项目的专项施工方案,由工程部负责人亲自编制,由公司总经理主持,聘请设计、质量监督、工程监理、安监部门和其他有关方面专家进行论证,公司内部的工程师和有关的项目经理参与讨论和记录,经过论证后的专项施工方案在报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再进行实施。 四、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 1、已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不得随意变动,实施方案所需的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不得挪作它用。 2、认真进行专项施工方案实施中的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工作,安全技术措施中的各种安全设置、防护应列入施工任务单,责任落实到班组或个人,并实行验收制度。施工作业人员必须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否则不得进行作业。 3、在要害部位和危险区域,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施工现场要有专职安全人员巡回检查,并设明显标志及警示牌。 4、作业过程中需变更方案和措施,必须由原编审人员同意,并有书面签证。 5、专项施工方案在实施过程中,现场必须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旁站监督。小型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在实施过程中,项目部工地安全员必须全过程旁站监督,公司安全负责人择时参加;中型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在实施过程中,公司工程部负责人必须全过程旁站监督,企业安全负责人择时参加;当实施大型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时,公司工程部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必须全过程旁站监督。 6、对不认真执行专项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擅自更改措施的行为,一经检查发现,将对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

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制度

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制度 根据国务院令3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专项施工方案编审的范围 1、施工规程(安装、高空作业、); 2、施工临时用电方案; 3、施工临时动火方案; 3、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二、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要求 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必须具有较强的针对性,针对各种不同的工程结构、施工工艺和方法、作业条件等所产生的各种不相同的危险因素,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主要应体现以下要求: a、针对施工项目的特点找出危险点、源和重要控制环节; b、明确作业方法的流程及操作要领; c、附具的安全验算结果 d、人员、机具、装备的选用配备、保证安全的措施; e、卫生、环境条件、文明施工标准; f、可能出现的危险及针对性预防措施; 页脚内容1

三、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和论证 1、小型工程(单体建筑面积10000M2以内、建筑层数12层以内、单跨结构24M以内等等)的专项施工方案由工程项目部完成编制,公司施工技术管理科进行协助,完成后的专项施工方案由施工技术管理科组织进行论证,参加论证的的人员主要为公司内部的工程师以及项目经理和施工员,论证后的专项施工方案报企业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2、中型工程(单体建筑面积10000M2以上、建筑层数12层以上、单跨结构24M以上等等)的专项施工方案由公司施工技术管理科进行编制,完成后的专项施工方案由企业技术负责人组织进行论证,参加论证的人员除公司内部的工程师以及项目经理和施工员外,还要请设计部门、质量监督部门和工程监理部门参加,论证后的专项施工方案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3、涉及大型工程、特种工程和危险性特别大的工程项目的专项施工方案,由公司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亲自编制,由公司总经理主持,聘请设计、质量监督、工程监理、安监部门和其他有关方面专家进行论证,公司内部的工程师和有关的项目经理参与讨论和记录,经过论证后的专项施工方案在报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再进行实施。 四、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 1、已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不得随意变动,实施方案所需的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不得挪作它用。 2、认真进行专项施工方案实施中的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工作,安全技术措施中的各种安全设置、防护应列入施工任务单,责任落实到班组或个人,并实行验收制度。施工作业人员必须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否则不得进行作业。 3、在要害部位和危险区域,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施工现场要有专职安全人员巡回检查,并设明显标志及警示牌。 4、作业过程中需变更方案和措施,必须由原编审人员同意,并有书面签证。 页脚内容2

建筑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的范围

建筑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的范围 一、深基坑工程 (一)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 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2及以上。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 三、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四、脚手架工程

(一)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二)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三)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五、拆除、爆破工程 (一)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二)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三)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四)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 六、其它 (一)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二)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三)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四)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 (五)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需要专家论证的施工方案

需要专家论证的施工方案(摘录) 根据建质【2009】87要求: 一、深基坑工程 (一)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 三、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四、脚手架工程 (一)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二)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三)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五、拆除、爆破工程 (一)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二)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三)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四)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 六、其它 (一)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二)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三)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四)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 (五)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论证组成成员 (1)专家组成员(≥5名,参加各方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会) (2)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3)监理单位总监和相关人员 (4)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5)施工单位:

高大模板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版)

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及管网配套工程(厂区和一期提标工程) 高大模板 专 项 施 工 方 案 编制人: 审核: 审批:

目录 第一章、编制依据 (2) 第二章、工程概况 (2) 第三章、施工准备 (6) 第四章、主要施工方法及措施 (7) 第五章、砼浇筑的路线及相关措施 (11) 第六章、模板拆除 (11) 第七章、质量技术标准 (12) 第八章、模板计算 (13) 8.1 250mm×600mm梁模板扣件钢管高支撑架计算书 (13) 8.2 250mm×600mm梁梁侧模板计算书 (21) 8.3 250mm×700mm梁模板扣件钢管高支撑架计算书 (26) 8.4 250mm×700mm梁侧模板计算书 (34) 8.5 楼板模板扣件钢管高支撑架计算书 (40) 8.6 300mm×1000mm梁模板扣件钢管高支撑架计算书 (49) 8.7 300mm×1000mm梁侧模板计算书 (57)

第一章、编制依据 1.1、污泥干化车间施工图; 1.2、《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 1.3、《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 1.4、《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等规范编制; 1.5、《砼泵送施工技术规程》(JGJ/T10—95); 1.6、《建筑施工手册》第四版; 1.7、《建筑施工计算手册》; 1.8、《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 1.9、施工组织设计。 第二章、工程概况 一层层高4.50m,局部层高6.50m,二层现浇板厚120mm;面积:514m2二层层高8.50m,局部层高4.0m,屋面现浇板厚120mm;面积:280m2二层连梁支撑高度为 4.0m,二层屋面梁、屋面板的支撑高度为8.50m。 结构断面尺寸

哪些施工方案要专家论证

哪些施工方案要专家论 证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UUT-WUUY-WBBGB-BWYTT-1982GT

哪些施工方案要专家论证 以下安全专项方案需要进行专家论证:1。深基坑工程,开挖深度超过5米含5米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虽未超过5米,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工程;2。地下暗挖工程;3.高大模板工程,高度超过8米或跨度超过18米,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平方米,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平方米的模板支撑系统;米及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5.大江大河中深水作业的工程6.城市拆迁或爆破和其他土石大爆破工程。 还有预应力张拉工程也需要专家论证 下列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 及以上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专项方案。 (一)土石方开挖工程 1、开挖深度3m及以上的基坑(沟、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2、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的基坑(沟、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3、凿岩、爆破工程。 (二)基坑支护工程 1、开挖深度3m及以上的基坑(沟、槽)支护工程; 2、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沟、槽)支护工程。 (三)基坑降水工程 1、需要采取人工降低水位,且开挖深度3m及以上的基坑工程; 2、需要采取人工降低水位,且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工程。 (四)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1、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大模板等; 2、混凝土模板支架工程 (1)搭设高度5m及以上的; (2)搭设跨度10m及以上的; (3)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的; (4)集中线荷载15kN/m及以上的; (5)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结构可连接的。 3、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承重支撑系统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 1、落地式钢管脚手架; 2、附着升降脚手架; 3、悬挑式脚手架; 4、高处作业吊篮; 5、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 6、新型及异型脚手架。 (六)起重吊装工程

专家论证意见

休宁县地质灾害防治指挥中心大楼工程 模板项目施工方案专家论证意见 为加强休宁县地质灾害防治指挥中心大楼工程模板项目施工的安全技术管理,防止建筑施工安全事故,保障施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建设部制定的《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休宁县地质灾害防治指挥中心大楼工程项目部向公司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小组提交了《休宁县地质灾害防治指挥中心大楼工程模板项目施工方案》,并要求公司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小组组织有关专家给予论证。 公司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小组收到休宁县地质灾害防治指挥中心大楼工程项目部提交的《休宁县地质灾害防治指挥中心大楼工程模板项目施工方案》后,于二0一一年八月二十一日及时地组织有关专家对《休宁县地质灾害防治指挥中心大楼工程模板项目施工方案》进行了论证。论证会由公司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小组组长吴松南主持,并邀汪又华、吴春生、顾胜利、孙朝柱、黎金龙等五位高级工程师参加。论证会上,专家们对休宁县地质灾害防治指挥中心大楼工程项目部编制的《休宁县地质灾害防治指挥中心大楼工程模板项目施工方案》进行了认真的审查,达成了一下共识: 一、方案编制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130-2001)及《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的要求。

二、同意项目部编制的《休宁县地质灾害防治指挥中心大楼工程模板项目施工方案》中的支模钢管架设计做法及模板的施工方法。 三、满堂架支模满足安全施工的要求。 四、钢管满堂架安装搭设完毕后,必须仔细检查各扣件固定是否紧固、有无松动现象,防止施工作业时支架不牢固而发生安全事故。 五、同意按项目部编制的《休宁县地质灾害防治指挥中心大楼工程模板项目施工方案》组织实施。 论证人: 黄山市方圆建工有限公司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小组 二0一一年八月二十一日

需专家论证的专项施工方案

需专家论证的专项施工方案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一、深基坑工程 (一)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 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2及以上。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 三、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 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四、脚手架工程

(一)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二)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三)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五、拆除、爆破工程 (一)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二)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三)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四)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 六、其它 (一)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二)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 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三)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四)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 (五)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哪些施工方案要专家论证

哪些施工方案要专家论证 以下安全专项方案需要进行专家论证:1。深基坑工程,开挖深度超过5米含5米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虽未超过5米,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工程;2。地下暗挖工程;3.高大模板工程,高度超过8米或跨度超过18米,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平方米,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平方米的模板支撑系统;4.30米及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5.大江大河中深水作业的工程6.城市拆迁或爆破和其他土石大爆破工程。 还有预应力张拉工程也需要专家论证 下列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专项方案。(一)土石方开挖工程 1、开挖深度3m及以上的基坑(沟、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2、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的基坑(沟、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3、凿岩、爆破工程。 (二)基坑支护工程 1、开挖深度3m及以上的基坑(沟、槽)支护工程; 2、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沟、槽)支护工程。 (三)基坑降水工程 1、需要采取人工降低水位,且开挖深度3m及以上的基坑工程; 2、需要采取人工降低水位,且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工程。 (四)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1、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大模板等; 2、混凝土模板支架工程 (1)搭设高度5m及以上的; (2)搭设跨度10m及以上的; (3)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的; (4)集中线荷载15kN/m及以上的; (5)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结构可连接的。 3、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承重支撑系统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 1、落地式钢管脚手架; 2、附着升降脚手架; 3、悬挑式脚手架; 4、高处作业吊篮; 5、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 6、新型及异型脚手架。 (六)起重吊装工程

建设工程专项施工设计方案专家论证实施细则

湖南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专家论证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安全管理,规范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专家论证,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施工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专家论证(以下简称专家论证)以及对其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对专项施工方案组织专家论证。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一般范围见附件。 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以及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认为需要组织专家论证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组织专家论证。 二级及以上安全等级的建筑边坡工程和附件中所列的深基坑支护工程应当在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以前对工程专项设计方案组织专家评审。 第三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专家论证的监

督管理,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站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管范围内工程项目专家论证的监督管理,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可以委托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负责。 第四条建立全省建筑施工安全技术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专家名单及其异动向社会公布。 专家论证必须从专家库中聘请相应专业类别的专家组成专家组。 专家库按照专家的专业类别进行分类,专家的专业类别包括建筑工程、市政道路与桥梁工程、岩土工程、吊装与安装工程、爆破工程等。 第五条专家库成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认真、科学、客观、廉洁地履行职责; (二)熟悉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从事建筑施工或相关专业工作不少于10年; (三)具有高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四)年龄不超过70岁,身体健康。 第六条专家库成员按下列程序办理聘任手续: (一)申请人提交申请资料,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报市

专项施工方案及专家论证

专项施工方案及专家论证、审查制度 根据国务院令3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专项施工方案编审的范围 1、施工临时用电方案, 2、基坑支护工程; 3、土方开挖工程; 4、模板工程; 5、起重吊装工程; 6脚手架工程; 7、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二、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要求 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必须具有较强的针对性,针对各种不同的工程结构、施工工艺和方法、作业条件等所产生的各种不相同的危险因素,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 主要应体现以下要求: a、针对施工项目的特点找出危险点、源和重要控制环节; b、明确作业方法的流程及操作要领; c、附具的安全验算结果 d、人员、机具、装备的选用配备、保证安全的措施; e、卫生、环境条件、文明施工标准; f、可能出现的危险及针对性预防措施; 三、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和论证 涉及大型工程、特种工程和危险性特别大的工程项目的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亲自编制,由项目经理主持,聘请设计、质量监督、工程监理、安监部门和其他有关方面专家进行论证,公司内部的工程师和有关的项目经理参与讨论和记录,经过论证后的专项施工方案在报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再进行实施。 四、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 1、已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不得随意变动,实施方案所需的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不得挪作它用。

2、认真进行专项施工方案实施中的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工作,安全技术措施中的 各种安全设置、防护应列入施工任务单,责任落实到班组或个人,并实行验收制度。施工作业人员必须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否则不得进行作业。 3、在要害部位和危险区域,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施工现场要有专职安全人员巡回检查,并设明显标志及警示牌。 4、作业过程中需变更方案和措施,必须由原编审人员同意,并有书面签证。 5、专项施工方案在实施过程中,现场必须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旁站监督。 当实施大型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时,项目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和安全总监和施工技术工程部长必须全过程旁站监督。 6对不认真执行专项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擅自更改措施的行为,一经检查发现,将对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 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制度(试行) 根据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1 专家论证审查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的范围 1.1 深基坑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5m (含5m)或深度虽未超过5m (含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工程。 1.2 高大模板工程。 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 0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模板支撑系统。 1.7 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2 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要求 2.1 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必须具有较强的针对性,针对各种不同的工程结构、施工工艺和方法、作业条件等所产生的各种不相同的危险因素,采取相应的对

强夯工程施工方案-专家论证版

地基强夯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专家论证后修改版) 岩土工程公司 二○一六年一月十八日

地基强夯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编制: 审核: 审定: 批准: 岩土工程公司 二○一六年一月十八日 目录

1.施工编制依据 (3) 2.施工准备 (8) 3.施工部署 (14) 4.主要施工工艺 (15) 5.质量目标及质量保证措施 (22) 6.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 (25) 7.安全目标及安全保证措施 (26) 8.现场文明施工措施 (28) 9.降低工程成本的技术措施 (29) 1.施工编制依据

1.1 本施工组织设计根据以下文件编制: 1.1.1《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2; 1.1.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1.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300—2013; 1.1.4《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50025-2004; 1.1.5《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 1.1.6《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 1.1.7《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 1.1.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1.1.9《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某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2015年6月) 1.1.10《基础平面图等设计图纸》·某规划设计研究院(2015年10月) 1.1.12 《地基基础方案专家论证意见》2016年1月10日 1.2工程概况 拟建场地地处开发区,位于某路以北,某路以东,地理位置优越,交通十分便利。该工程总规划用地10.561hm2,根据场区地形及地质情况,规划划分为3个区(A区、B区及C区)。现场场地高低不平,操场部位有一深沟。操场、篮球场及实验楼部分区域因回填深度较深,超过7m。 本工程±0.000所对应的绝对标高为2102.15m。中学部室外坪-0.450m,承台梁顶面标高-0.700m,架空板顶面标高-0.700m,板厚100mm,板底标高-0.800m(相当于绝对标高2101.35m),预计强夯夯沉量400-500mm,夯后要留置200-300mm厚扰动层人

关于需要专家论证的方案办事指南

关于需要专家论证的方案办事指南 一、本工程需要进行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 1、人工挖孔桩工程施工方案(已完成专家论证) 2、地下连续墙工程施工方案 3、土方开挖工程施工方案 4、高支模工程施工方案 5、脚手架工程施工方案 6、幕墙安装工程 二、专项方案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2、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3、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4、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5、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 6、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7、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三、一些专家论证会的要求: 1、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2、下列人员应当参加专家论证会: (1)专家组成员; (2)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3)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 (4)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第十条专家组成员应当由5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 本项目参建各方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 3、专家论证的主要内容: (1)专项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可行; (2)专项方案计算书和验算依据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 (3)安全施工的基本条件是否满足现场实际情况。 专项方案经论证后需做重大修改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论证报告修改,并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三、进行专家论证一般程序 办理依据: (1)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2)广东省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建安字[2009]45号) 1、编制各专项方案。 2、联系专家组组长,并把需要论证的专项方案资料提交给专家组组长。 3、专家组组长联系其他专家组成员(加上组长一共5人),讨论是否需要进行现场勘察或召开专家论证会;如无特别要求,在进行专项方案论证后,专家组开具初步的《专项方案专家论证审查意见书》(该意见书无红章也无专家组签名,但是这是作为专项方案修改完善的指导意见)。(另:经咨询,每位专家组成员的论证费行价大约是¥1000元/人,组长是¥1500元,再加上中间联系人¥500元) 4、根据初步意见书,修改完善专项方案后,再次提交给专家组组长,经审核达到要求后,专家组便出具正式的有专家组各成员签名的并盖有红章的《专项方案专家论证审查意见书》;如未达到要求的,再次修改并晚上专项方案直到达到要求为止。 5、施工单位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后的专项方案,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名后,附上《专项方案专家论证审查意见书》,报审监理,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 6、如需进行现场勘察或召开专家论证会的,应按要求组织各方人员(人员详见第三大点第2小点)进行;一般来说,广州市内的工程很多专项方案是不需要召开专家论证会的,这个也要跟监理沟通,为方便施工还是争取不需要召开的为好。 四、现时急需办理的专项方案论证计划 1、地下连续墙工程施工方案论证(是否交由省基础自行完成)

专项施工方案及专家论证、审批制度(标准版)

专项施工方案及专家论证、审批制度(标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refers to ensuring the smooth and effective progress of social and economic activities and production on the premise of ensuring social and personal safety.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文字可以自由修改

专项施工方案及专家论证、审批制度(标准 版) 1、严格施工方案审批程序。根据施工项目的特点和具体要求,首先应由项目部所属各队提出最初的施工方案,上报项目工程部,经由项目总工、项目经理、安监部门审议同意并签字确认后,开始实施。 2、建立有效信息渠道,保证该渠道的顺利通畅。建立与现场沟通的有效信息渠道,及时反馈施工信息,便于施工方案制定、监督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修改或调整实施中的施工方案。 3、大型构造物的施工安全方案由项目部安全监察部主持制定,经项目总工、项目经理、工程部门审议同意并签字确认后,

上报公司、建设单位工程部和监理单位审议,批复后开始实施。 4、加强与外部协作单位和各上级管理单位的施工协作。凡是需要与外部协作单位和各上级管理单位配合施工的施工方案的制定,首先由项目部所属各队提出最初的施工安全防护方案,上报项目部安全监察部、经由项目总工、项目经理、工程部审议,并会同外部协作单位和各上级管理单位协商一致后,由项目总工、项目经理、安监部门、外部协作单位、各上级管理单位签字确认,各单位备份,开始实施。 可在本位置填写公司名或地址 YOU CAN FILL IN THE COMPANY NAME OR ADDRESS IN THIS POSITION

专项施工方案和需要专家论证的分类

附件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附件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附件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不需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经施工单位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 一、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2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四、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1020千克力)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三)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五、脚手架工程 (一)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二)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三)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四)吊篮脚手架工程。 (五)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 (六)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 (一)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 (二)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七、其它 (一)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二)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三)人工挖扩孔桩工程。 (四)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 (五)预应力工程。 (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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