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开支标准 (1)

费用开支标准 (1)
费用开支标准 (1)

三、费用开支标准

第一条为便于掌握开支,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出本开支标准。

第二条差旅费。

(一)公司职工出差乘坐车、船、飞机和住宿、伙食、市内交通费,按下表规定执行(详见附表)。各部门负责人应严格控制外出人员,并考虑完成任务的期限,确定出差日期。对因公外出人员均对号入座按标准办理应报销费用。如出差人员投亲靠友自行解决住宿问题,则按标准的40%计发给个人;如不足标准住宿的,按节约额的50%计发给个人;如超标准住宿的,超支部分一律由个人自己负担。

(二)工作人员出差的交通费一律按附表标准套用。具体对下列情况均以有关规定执行如下:

1.乘坐火车,从晚上20时至次日晨7时之间,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12小时的,可购软席卧铺票。

2.乘坐火车符合1条规定而不买卧铺票的,节省下的卧铺票费,发给个人,但为了计算方便,规定按本人实际乘坐的火车硬座票价折算成一定比例发给。(1)乘坐火车慢车和直快列车的,按特快列车硬席票价的50%发给。(2)符合乘坐火车软席卧铺条件的,如果改乘硬座,也按规定的硬座票价比例发给;但改乘硬卧的,不执行本条(1)款的规定,也不发给软卧和硬卧票价的差额。

3.工作人员趁出差或调动工作之便,事先经单位领导批准就近回家省亲办事的,其绕道车、船费,扣除出差直线单程车、船费(按出差人应享受标准),多开支的部分由个人自理。如果绕道车、船费少于直线单程车、船费时,应凭车船票价按实支报,不发绕道和在家期间的出差伙食补助费、住宿和交通费。

4.出差期间乘坐直达特别快车暂按乘坐一般特别快车不坐卧铺补助的规定执行,即按硬座票价的45%计发补助费,因使用空调设备而另外加收的费用不计入票价之内。

5.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核发差旅费以其调入地区执行标准计发。调入人员的交通、住宿、伙食补助除照公司规定执行外,其他开支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6.出差人员在出差地因病住院期间,按标准发给伙食补助费,不发交通费和住宿费。住院超过一个月的停发伙食补助费。

7.公司工作人员参加在外地召开的各类会议,除有会议主办单位出具的食宿费自理的证明,可回公司按出差标准领取伙食费补助;住宿费凭住宿处发票按公司规定标准执行外,其余情况一概不

领发有关费用。

8.员工赴外地学习培训超过30天以上的部分,按职位标准的50%发给。

(三)员工探亲交通费按国家规定办法执行。

第三条市内交通费规定。

(一)市内工作交通费。

1.员工在市内联系业务,公司无配给自行车、摩托车、又不能安排公司车辆者,凭乘坐的公共汽车票列明去向,公干事由经主管领导审核,成本中心负责人签字凭据报销。

2.员工因在市内联系业务由公家配置自行车者,每月按10元标准将公司修理费包干到人,每辆车从购买之日起包干五年。五年内丢失、损坏一律自理,也不另发交通费及报销市内车票,由此影响工作,责任自负。

(二)员工上下班交通费。

1.员工居住地方距上班地点2公里以上,无公司交通车接送上下班,公司又无配给自行车(或摩托车),可按公共汽车月票收据金额报销。

2.符合用私人自行车上下班者,每月按公共汽车月票金额发给自行车维修费。

3.上述两类补助请各部门在员工报到上班后即将申请报告报行政部审批备案,每年终了后七天内,由各部门造册申报,行政部按备案记录结合考勤核批发放。

4.对于不享受交通费补助的职工,经常因公骑私人自行车外出的,经各部门成本中心负责人批准,发给每月10元的自行车修理费。

第四条加班、夜班、值班和误餐费的规定。

(一)加班费规定:

1.法定节日因工作需要加班,按下列公式计发加班费:

(本人月工资-浮动工资/25.5×200%)×加班天数

2.法定假日以外平时因工作需要加班,按下列公式计发加班费:

(本人月工资-浮动工资/25.5×150%)×加班天数

3.员工加班要从严控制,事前报部门经理批准。加班只限于工程抢修、节假日值班和完成其他紧急生产任务等,但月累计不得超过48小时,超过48小时报总经理批准。

4.员工加班后,可以补休而不领加班费,但须办理补休的登记手续。

5.员工出差期间,如遇法定节假日和超过工作不计加班费。

6.加班费经人事部审核后,由财务部发放。

(二)夜班费规定,员工在每日22时至次日6时之间上班工作,不能睡觉,夜班费每人每夜8元。

(三)值班费,市内员工到特区范围内工作(或反向途径)、不能在公司或家里吃午餐者,由各成本中心负责人签字报误餐费8元。报告列明时间、地点、工作内容,由人事部审核,财务部发放。

第五条外勤津贴规定

(一)生产人员从事露天、井下、高空施工作业按出勤天数,每人每天津贴2元。当天出工在2小时至4小时者,按半天计发,不足2小时者不发津贴。

(二)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跟班作业,可以按生产人员标准领取外勤津贴。

(三)工程管理的基建办及业务部室外勘察人员,基建办RSU安装人员、基建管理人员、财务部市内采购员、报关员、行政部食堂采购员等,即按实际天数每人每天津贴1元(有勘察设计、安装提成奖领取者则停发该项津贴)。

(四)汽车司机的各类补贴另见专题发文。

第六条其他福利待遇

(一)员工医疗费用报销按有关规定执行。但每单200元以上必须由财务部经理审核。

(二)室主任、各类师以上人员自用石油汽罐,凭据由行政部审签到财务部报销。

(三)本公司工作人员(含合同制职工),每人每月发放洗理费25元、书刊费20元、水电补贴35元、物价补贴73元、粮价补贴20元、煤气补贴45元。

第七条清凉饮料费规定(发放时间每年5~10月)。

1.发放范围原则上按第六条第三项。

2.发放标准由人事部和行政部按批准预算确定,人数由人事部提供,具体由行政部安排报销。

第八条员工计划生育按最新印发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员工服装补贴和发放,参照深圳涉外企业服装补贴和发放办法,凡是公司正式员工(含合同制职工)每两年发放夏装、冬装各一套。此外管理人员每年发领带一条;生产人员按劳动保护

规定时限发放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条对于临时去港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按深府(1986)298号文的规定执行。对于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按(84)财外字第610号文的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由于中央及外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市内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实行“分项计算,总额包干,调剂使用,节约归己,超支不补”的办法,我公司接待内地来深圳出差的,要根据各类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适当安排,不得以任何名义免收住宿费或只象征性收费,公司公关室统一掌握,对于特殊情况者可从公司管理费——交际应酬费项下列支。国家“关于省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等文件均见本文附件。

第十二条本规定解释权在公司财务部。

费用开支标准Word文档

费用开支标准 第一条为便于掌握开支,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出本开支标准。 第二条差旅费。 (一)公司职工出差乘坐车、船、飞机和住宿、伙食、市内交通费,按下表规定执行(详见附表)。各部门负责人应严格控制外出人员,并考虑完成任务的期限,确定出差日期。对因公外出人员均对号入座按标准办理应报销费用。如出差人员投亲靠友自行解决住宿问题,则按标准的40%计发给个人;如不足标准住宿的,按节约额的50%计发给个人;如超标准住宿的,超支部分一律由个人自己负担。 (二)工作人员出差的交通费一律按附表标准套用。具体对下列情况均以有关规定执行如下: 1.乘坐火车,从晚上8时至次日晨7时之间,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12小时的,可购软席卧铺票。 2.乘坐火车符合1条规定而不买卧铺票的,节省下的卧铺票费,发给个人,但为了计算方便,规定按本人实际乘坐的火车硬座票价折算成一定比例发给。(1)乘坐火车慢车和直快列车的,按特快列车硬席票价的50%发给。(2)符合乘坐火车软席卧铺条件的,如果改乘硬座,也按规定的硬座票价比例发给;但改乘硬卧的,不执行本条(1)款的规定,也不发给软卧和硬卧票价的差额。 3.工作人员趁出差或调动工作之便,事先经单位领导批准就近回家省亲办事的,其绕道车、船费,扣除出差直线单程车、船费(按出差人应享受标准),多开支的部分由个人自理。如果绕道车、船费少于直线单程车、船费时,应凭车船票价按实支报,不发绕道和在家期间的出差伙食补助费、住宿和交通费。 4.出差期间乘坐直达特别快车暂按乘坐一般特别快车不坐卧铺补助的规定执行,即按硬座票价的45%计发补助费,因使用空调设备而另外加收的费用不计入票价之内。 5.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核发差旅费以其调入地区执行标准计发。调入人员的交通、住宿、伙食补助除照公司规定执行外,其它开支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6.出差人员在出差地因病住院期间,按标准发给伙食补助费,不发交通费和住宿费。住院超过一个月的停发伙食补助费。 7.公司工作人员参加在外地召开的各类会议,除有会议主办单位出具的食宿费自理的证明,可回公司按出差标准领取伙食费补助;住宿费凭住宿处发票按公司规定标准执行外,其余情况一概不领发有关费用。 8.员工赴外地学习培训超过30天以上的部分,按职位标准的50%发给。 (三)员工探亲交通费按国家规定办法执行。 第三条市内交通费规定。 (一)市内工作交通费。 1.员工在市内联系业务,公司无配给自行车、摩托车、又不能安排公司车辆者,凭乘坐的公共汽车票列明去向,公干事由经主管领导审核,成本中心负责人签字凭据报销。 2.员工因在市内联系业务由公家配置自行车者,每月按10元标准将公司修理费包干到人,每辆车从购买之日起包干五年。五年内丢失、损坏一律自理,也不另发交通费及报销市内车票,由此影响工作,责任自负。 (二)员工上下班交通费。 1.员工居住地方距上班地点2公里以上,无公司交通车接送上下班,公司又无配给自行车(或摩托车),可按公共汽车月票收据金额报销。 2.符合条1条条件用私人自行车上下班者,每月按公共汽车月票金额发给自行车维修费。 3.上述两类补助请各部门在员工报到上班后即将申请报告报行政部审批备案,每年终了后七天内,由各部门造册申报,行政部按备案记录结合考勤核批发放。 4.对于不享受交通费补助的职工,经常因公骑私人自行车外出的,经各部门成本中心负责人批准,发给每月10元的自行车修理费。

建设工程前期费用收取标准

工程前期及其他费用取费标准 工程前期及其他费用取费标准摘录 一、可行性研究费 依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号)。 (一)、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标准 表1.1 单位:万元 注: 1.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是指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估算投资额。 2.建设项目的具体收费标准,根据估算投资额在相对应的区间内用插入法计算。 3.根据行业特点和各行业内部不同类别工程的复杂程度,计算咨询费用时可分别乘以行业调整系数和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见表1.2)。 投资3000万一下的收费标准:编制项目建议书1.5-6万,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3-12万,评估项目建议书1.5-4万,评估科研性研究报告1.5-5万。 (二)、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的调整系数 表1.2 注:工程复杂程度具体调整系数由工程咨询机构与委托单位根据各类工程情况协商确定。 二、工程勘察费 依据《关于改进和调整工程勘察不合理收费办法和标准的通知》(建设部【1991】316号)。

工业建筑按10~12元/ m2计算。 三、工程设计费 依据《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建设部【1992】价费字375号)表3.1 注:特级工程在上表一级工程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乘以1.1的系数。

四、工程保险费 参考现行保险政策 表4.1 五、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 依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注: 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单独提供编制招标文件(有标底的含标底)服务的,可按规定标准的30%计收。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l.0%=1万元 (500-100)万元×0.7%=2.8万元 (1000—500)万元×0.55%=2.75万元 (5000-1000)万元×0.35%=14万元 (6000-5000)万元×0.2%=2万元 合计收费=1+2.8+2.75+14+2=22.55(万元) 六、建设工程许可证执照费 依据或参照《北京市城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执照费暂行办法》(京政发【1988】21号,2002年修订) 表6.1 七、工程建设监理费 依据《关于发布工程建设监理费有关规定的通知》(国家物价局、建设部[1992]价费字479号)。 表7.1 工程概(预)算M(万元)设计阶段(含设计招标)监 理取费a(%) 施工(含施工招标)及保修阶 段监理费b(%) M<500 0.20<a 2.50<b 500≤M<1000 0.15<a ≤0.20 2.00<b ≤2.50 1000≤M<5000 0.10<a ≤0.15 1.40<b ≤2.00 5000≤M<10000 0.08<a ≤0.10 1.20<b ≤1.40 10000≤M<50000 0.05<a ≤0.080.80<b ≤1.20

费用开支标准及审批程序

费用开支标准、审批程序及具体操作规定 为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控制费用开支,避免铺张浪费,依据公司规范化管理实施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收、支预算 1、集团公司各部门、下属子公司根据月工作计划制定本单位月收支计划。由财务部汇总,经集团公司执行副总裁审批,即为该部门、子公司当月的费用收支计划,并下达各单位作为收支依据。 (1)、收款进度表:市场部于每月30(含)日前提供下月收款计划、安装工程项目负责人于次月5日(含)前提供上月工程进度表给财务作为跟踪收款的依据; (2)、用款预算表:采购部、行政部、财务部、总经办、总裁办公室于每月30(含)日前提供次月用款计划,由财务部汇总并于次月2日(含)前呈报副总裁批准执行; 2、公司费用支付计划留有弹性,并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应调整或变更。 第二条借款审批及销账期限 1、日常出差人员、后勤人员预支差旅费,须到财务出纳处领取“借款 借据”填写后经所属部门各级领导签章确认,并由执行副总裁审批后交财务总监签章备款,出纳凭前述人员的签名确认后方予借支。 2、特殊项目出差人员预支差旅费,由公司指定该项目负责人代为借支, 借款审批程序按第二条第一款办理。 3、其它因公临时借款、未过试用期或待离职人员临时借款,借款审批 程序按第二条第一款办理。 4、差旅人员返回公司后,原则上三天内由报销人整理好所有单据到财 务销账;对于前次借支的款项,出差返回时间超过三天无故未到财务销账者(或由于借款人的原因导致因手续不符合销账要求而不能按时销账者)不得再借款。如果需在前次借款未销账的情况下继续借支款项的,借款人需在借款单上注明累计欠款金额及未销账的原因,否则财务有权拒绝借款,由此所引起的责任由借款人自负。

常见企业所得税各项费用税前扣除标准(20200706103157)

常见企业所得税各项费用税前扣除标准 1工资薪金支出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2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14%的部分,准予扣除 3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2%的部分,准予扣除 4职工教育经费一般企业: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年度结 转扣除 高新技术企业: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8%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年 度结转扣除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8%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 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5职工培训费用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动漫企业):单独核算,据实扣除。 6“五险一金”按照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五险一金”,准予扣除 7补充养老保险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5%的部分,准予扣除 8补充医疗保险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 的5%的部分,准予扣除 9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 10广告宣传费和业务 宣传费一般企业(烟草企业不得扣除):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不超过当年销售(营 业)收入的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11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 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12手续费和佣金一般企业:不超过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 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的部分,准予扣除 财产保险企业:不超过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5%的部分,准予扣除 人身保险企业:不超过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0%的部分,准予扣除 电信企业在发展客户、拓展业务等过程中因委托销售电话入网卡、电话充值卡所发生的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当年收入总额的5%的部分,准予扣除 从事代理服务、主营业务收入为手续费、佣金的企业(如证券、期货、保险代理等企业), 其为取得该类收入而实际发生的营业成本(包括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准予在企业所得 税前据实扣除 13党组织工作经费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企业管理费列支,不超过职工年度工资薪金总额1%的部分,可以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国有企业(包括国有独资、全资和国有资本绝对控股、相对控股企业)、集体所有制企 业:纳入管理费用的党组织工作经费,实际支出不超过职工年度工资薪金总额1%的部分, 可以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年末如有结余,结转下一年度使用。累计结转超过上一 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2%的,当年不再从管理费用中安排

服务费收费标准)

山东省物价局、建设厅、监察厅关于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服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鲁价费发[2001]243号 2001年8月3日 各市物价局、建委(建设局)、监察局: 为规范全省工程交易中心服务及收费行为,加强建筑市场管理,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我省工程交易服务中心服务收费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交易服务费 1、设计、建设监理招标投标(含直接发包)交易服务费,按不超过勘察设计、建设监理中标价的1%收取;直接发包的按勘察设计、建设监理合同价的0.9%收取,由中标单位(或承包单位)缴纳,单项工程交易服务费最低为1000元。 2、各类工程建设及材料采购招标投标(含直接发包)交易服务费,以招标项目中标价为基数按下列标准计收,由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单位缴纳50%,中标单位缴纳50%。 (1)工程建设项目中标价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下部分,按不超过工程建设项目中标价的0.14%收取,直接发包的工程建设项目按不超过合同额的0.12%收取; (2)工程建设项目中标价500~1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按不超过工程建设项目中标价的0.12%收取,直接发包的工程建设项目按不超过合同额的0.10%收取; (3)工程建设项目中标价1000~3000万元(含3000万元)的,按不超过工程建设项目中标价的0.10%收取,直接发包的建设项目按不超过合同额的0.08%收取; (4)工程建设项目中标价3000万元以上部分,按不超过工程建设项目中标价的0.08%收取,直接发包的工程建设项目按不超过合同额的0.06%收取; 单项工程的交易服务费最高不超过15万元。 上述费用为工程交易中心向交易当事人收取的最终服务费用,此外再不得加收任何费用。 二、市场交易中心服务范围和内容

行政事业单位费用用开支标准

行政事业单位综合性费用开支标准 一、会议费开支标准 (一)会议分类一类会议,指县党代会、县人代会、县政协全委会。二类会议,指由县委、县政府召开,各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等参加的工作会议;以及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代表大会,各乡镇党代会、人代会。 三类会议,指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召开,由县直部门主办,各乡镇党委、政府分管负责人等参加的工作会议。 其他会议,指除以上三类会议以外的会议。 (二)经费拨付 一类会议经费由县财政专项核批。 二类和三类会议,由主办部门提出经费预算建议,报县委、县政府办公室审核,由办公室主任审批后,报县财政局核拨,同时主办部门应在要求支付会议经费时附相应的批复意见。 其他会议经费由会议主办部门在部门预算中自行解决。 (三)开支标准会议经费开支,实行“会前预算、总额控制”的管理办法。会议经费开支包括会议房租费(含会议室租金)、伙食费、交通费、办公用品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实行综合定额控制后,各项费用之间可以调剂使用,在综合定额控制的范围内椐实支付。 (四)经费管理各类会议列入政府采购,会议开支按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凡属集中采购的各类会议经费,由县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直接支付会议召开点。县财政局国库支付机构在审核支付各部门单位会议经费 时,应严格执行上述有关规定,对未经批准或未按批 准的有关规定召开的各类会议经费,一律不予支付。 会议费用开支综合定额标准(单位:元/ 人.天):

二、培训费开支标准 (一)县直机关举办培训班的,按每人每天不高于90 元的标准开支场租、资料、组织等各项费用。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异地参加培训人员的往返交通费、培训期间发生的住宿费、伙食费补助等,按照差旅费开支标准的有关规定回原单位报销。 (二)各类培训原则上要求在县级机关定点的县内培训机构举办。虽未纳入定点范围但收费低于同类定点场所的系统内培训中心,经规定程序确认后可作为本系统的培训场所。县直机关不得在上述规定场所以外举办培训。 (三)培训费按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凡属集中采购的培训费由县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直接支付至培训点。县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在审核支付各部门单位培训费时,应严格执行上述有关规定。 (四)各类培训经费由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在部门预算中自行解决。对未按规定举办的培训,一律不能支付培训费。 三、差旅费开支标准 (一)交通费开支规定及标准 1、正、副县长及相当职级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人员一人可以乘坐飞机经济舱、轮船二等舱、火车软席列车二等软座、动车和高铁一等座。 其余人员可以乘坐飞机经济舱、轮船三等舱、火车一等硬座、动车和高铁二等座。 各类人员乘坐汽车(不包括出租车)的凭据按实报销。 2、乘坐全列软席列车、动车,从当日晚8 时至次日晨7 时乘车时

售后服务费管理制度最新版本

XxxXX农机连锁有限公司 售后服务费管理制度 一、目的。 1.规范服务费结算,提高及时性和准确率。 2.明确责任,加强考核,提高员工的责任心和积极性。 二、职责。 1.服务部负责公司经销产品售后服务工作,包括交机、培训、“三包”维修服务、季后保养、产品改进对应、服务费结算申请、用户回访等。 2.财务部负责服务费开票、检查收款、核对往来帐。 三、服务费结算。 1.研习服务政策。 1.1服务部部长根据各供应商服务政策,分别整理出各品种售后服务内容和服务费结算标准、结算要求等。纳入服务部年度工作目标和工作内容。 1.2组织服务及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和讨论,明确责任和要求。 1.3按公司《技术服务管理制度》规定程序开展售后服务工作。 2.对供应商结算。 2.1服务员(主管)根据“三包”服务内容或二级经销商提供的“三包”服务记录,按供应商格式化要求,完成三包索赔单,交由索赔专员,向工厂提交索赔申请。索赔专员提交“三包”索赔单后,必须在相应服务单(派工单)上签署“索赔已提交”。 2.2“三包”索赔单提交后,索赔专员要填写“三包”索赔记录表

(附件1),每月核对供应商核准的“三包”索赔单,报服务部长审查。 2.3可结算服务费的售后服务工作,由服务部长在工作完成后,按供应商要求,制作服务费结算申请,交由索赔专员向各相关供应商提报。 2.4收到供应商结算通知后,由索赔专员按公司规定提报开票申请(请示报告),由部长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送交财务部。 2.5财务部根据领导批准的开票申请,开具相应发票,交索赔专员专递供应商并跟踪。费用计入相应业务部门收入。 3.对二级经销商结算。 3.1服务部按公司要求,会同相关业务部门,分品种制定二级经销商服务评价标准,作为二级经销商协议内容向二级经销商发布。 3.2按照服务评价标准中分工,分别由业务部门和服务部对二级经销商售后服务工作进行评价。 3.3由服务部汇总评价结果,提交结算申请(具体格式按评价标准实施细则),相关业务部门会签,报总经理批准后由业务部门结算。费用计入相应业务部门支出。 3.4由二级经销商承担“三包”服务、苏欣农机对供应商进行“三包”索赔的品种,在与供应商结算后的当月内,由索赔专员书面通知相应二级经销商,出具合规、合法票据,进行结算。 四、考核。 1.“三包”索赔单提交。 1.1所有“三包”服务,必须100%向供应商提交“三包”索赔申请。

财税〔2017〕41号文全析:最新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规定(老会计人的经验)

财税〔2017〕41号文全析:最新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规定(老会计人的经 验) 有关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48号,以下简称“48号通知”),对化妆品制造等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税前扣除作了特殊规定,由于该文件执行至2015年底止,从2016年开始是按30%还是恢复按15%扣除,成为了悬念。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1号,以下简称“41号文件”)终于出台,相关特殊扣除政策得以延续,也为当前的结构性减税增添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为此,笔者试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以下统称“广告宣传费”)的扣除,在税收实务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作如下解析。 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可实行合并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所得税扣除规定中的广告费是指企业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所提供的服务,激发消费者的购买欲望,而支付给广告经营者、发布者的费用;业务宣传费是指企业开展业务宣传活动所支付的费用,主要是指未通过广告发布者传播的广告性支出,包括企业发放的印有企业标志的礼品、纪念品等。二者的根本性区别为是否取得广告业专用发票。 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都是为了达到促销之目的而支付的费用,既有共同属性也有区别,由于现行税法对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实行合并扣除,因此再从属性上对二者进行区分已没有任何实质意义,企业无论是取得广告业专用发票通过广告公司发布广告,还是通过各类印刷、制作单位制作如购物袋、遮阳伞、各类纪念品等印有企业标志的宣传物品,所支付的费用均可合并在规定比例内予以扣除。 三类企业税前扣除标准由15%增至30% 据相关媒体报道,仅十大本土日化品牌2016年电视/网络视频广告投放总金额已超过55亿元,而

公司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

****集团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控制费用开支,本着精打细算、勤俭节约、有利工作的原则,根据国家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一、借支管理规定及借支流程 1、借款管理规定 (1) 出差借款:出差人员凭审批后的《出差申请表》按批准额度办理借款,出差返回3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还款手续。(2) 其他临时借款,如业务费、周转金等,借款人员应及时报帐,除周转金外其他借款原则上不允许跨月借支。 (3) 各项借款金额超过5000元应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备款。 (4) 借款销账规定:①借款销帐时应以借款申请单为依据,据实报销,超出申请单范围使用的,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否则财务人员有权拒绝销帐;②借领支票者原则上应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销帐手续。③借款未还者原则上不得再次借款,逾期未还借支者转为个人借款从工资中扣

回。 2.借款流程 (1) 借款人按规定填写《借款单》,注明借款事由、借款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支票或现金。 (2) 审批流程:主管部门经理审核签字→财务经理复核→总经理审批。 (3) 财务付款:借款凭审批后的借款单到财务部办理领款手续。 二、日常费用报销制度及流程日常费用主要包括差旅费、电话费、交通费、办公费、低值易耗品及备品备件、业务招待费、培训费、资料费等。在一个预算期间内,各项费用的累计支出原则上不得超出预算。三、费用报销的一般规定 (1) 报销人必须取得相应的合法票据(相关规定见发票管理制度),且发票背面有经办人签名。 (2) 填写报销单应注意:根据费用性质填写对应单据;严格按单据要求项目认真写,注明附件张数,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简述费用内容或事由。 (3) 按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报销5000元以上需提前一天通

外包服务费结算流程

1、目的: 规范外包单位结算工作,保障各类外包服务合同的有效履行和结算的时效性。 2、范围: 适用于对各项目秩序、保洁、电梯维保、日常垃圾清运等外包单位的服务费结算管理工作。 3、职责: 3.1人事专员/主管:负责每月定期督促各项目外包服务费结算单的申报,负责结算单内部的流转会签,负责结算单的最终归档工作。 3.2项目部经理:负责每月按照规定时间首先对外包单位服务项目情况提出初步的评定结算意见并提出改进措施和要求。 3.3行政人事部经理:负责每月依照人事检查情况对外包单位服务项目情况提出相关评定结算意见并提出改进措施和要求。 3.4保障发展部经理/品质经理:负责每月依照品质检查情况对外包单位服务项目情况提出相关评定结算意见并提出改进措施和要求;负责与外包结算单位在每月结算服务费时沟通结算意见,督促外包单位签属结算单。 3.5财务部经理:负责每月核定结算单结算金额情况后报总经理签批,通知外包单位开具发票,做好账务处理。负责根据总经理签批的报销单,通知外包单位收款。 3.6主管副总/总经理助理:负责每月对由各部门签署完结算意见的结算单情况进行最终评定意见的签署。 3.7总经理:负责对《外包服务费结算单》进行签批,并根据公司资金情况批准财务部报销时间。 4、程序要点: 4.1结算期:与公司考勤期相同,即每月21日至次月20日,初次结算期则根据合同起始日至当月20日。 4.2申报期:每月21日-23日。 4.3流转期:每月24日-30日 4.4付款期:每月12日。 4.5具体流程: 4.5.1每月23日前,各项目部必须填写好《外包服务费结算单》以下简称“结算单”,将上一月各外包单位服务情况签署评定意见后并附上相关考勤记录,报送至行政人事部人事/

各类费用取费标准

重庆08定额工程费用计算说明 1、执行2008年重庆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仿古建筑及园林、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本专业工程若需借用其他专业工程定额项目时,应将借用定额人工、材料、机械按本专业单价进行换算后,纳入本专业定额规定的工程定额取费标准统一计费。 2、工程费用标准表中“规费”费用标准未含工程排污费。工程排污费另按实计算。 3、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计取标准及计算方法,按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建发[2006]177号)文件执行。 4、工程定额测定费根据渝府发[2001]106号文件,按建安工作量的1.4‰计取,缴费办法按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有关文件执行。 5、税金根据重庆建设委员会《关于调整建筑安装工程税金计取费率的通知》(渝建发[2005]205号)文件规定,其标准见表17: 建筑安装工程税金标准表17 工程地点税率(%) 市、区 3.41 县城、镇 3.35 不在市区、县城镇 3.22 6、总承包服务费 发包方将工程中的一部分专业工程项目直接发包给另一施工企事业,总包方应向发包方收取总承包服务费。总包方服务职责为:同期施工时,配合发包方进行现场协调、管理;提供必要的简易架料及垂直吊运等。总承包服务费应以分包工程(不含总包方自行分包工程)的造价或人工费为基础,建筑工程按造价的3%计算,装饰、安装工程按人工费的15%计算,进入按实计算项目内。 7、二次搬运费: (1)建筑工程材料、成品、半成品的场内二次或多次搬运费,主城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内包干使用。 (2)建筑工程组织措施费内已包括二次搬运费,当工程所在地不在主城区时,应扣除组织措施费中已含的二次搬运费,二次搬运费另根据工程情况按实计算。 (3)除建筑工程外,其他专业工程二次搬运费应根据工程情况按实计算。 (4)建筑工程采用商品砼时,其商品砼使用量达到其上升工程现浇砼总用量的40%以上时,二次搬运费按上述标准的50%计取。 8、材料、设备采购及仓管费率标准: (1)由承包方采购材料、设备的采购及仓管费率:钢材、木材、水泥为 2.5%,其他材料及半成品为3%,设备为1% ; 材料采购及保管费=(材料原价+运杂费)x(1+运输损耗率)x采购及保管费率。 (2)由发包方提供材料到承包方指定地点,发包方收取采购及仓管费的1/3,承包方收取采购及仓管费的2/3。 (3)由发包方指定承包方在市外采购的材料、设备,采购及仓管费率:材料为5%,设备为2%; 9、临时设施费每万元材料摊销指标: 钢材0.91t、原木1.82m3、水泥3.25t、标准砖16.68千匹,本摊销量并入工程材料用量内,进行材料价差调整。

服务费用收取标准及收取方式告知确认书

海通证券上海普陀区铜川路证券营业部交易佣金、服务费用收取标准 及收取方式告知确认书 尊敬的客户: 根据证券监管机构关于客户服务和佣金管理有关规定,现将我部交易佣金、 服务费用收取标准和收取方式告知如下: 一、佣金收取标准 1、普通客户:交易佣金率上限不能高于千分之三,下限不能低于万分之二 点五。客户佣金率=交易佣金率+综合佣金率。其中:交易佣金率=基础佣金率*客户级别调整系数*交易方式调整系数*客户忠诚度系数+地域佣金调整。 2、特殊客户:交易佣金率上限不能高于千分之三,下限不能低于万分之一 点六。交易佣金标准0.25‰-0.20‰区间适用的客户对象为资产量在100万以上且开通各类综合金融理财服务的客户;交易佣金标准0.20‰-0.18‰区间适用的客户对象为资产在3000万元以上、年化周转倍数在30倍以上高频交易客户,或月佣金贡献大于2万元以上的客户;交易佣金标准0.18‰-0.16‰资产在1亿元以上、年化周转倍数在50倍以上高频交易客户,或月佣金贡献大于5万元以上的客户。 客户分类佣金系数 交易佣金率基础佣金率- - 0.6 客户资产 或资产当量 客户级别A [1000万,+∞) 0.50~0.70 客户级别B [500万,1000万)0.60~0.80 客户级别C [200万,500万) 0.70~0.90 客户级别D [100万,200万)0.80~1.00 客户级别E [50万,100万) 0.90~1.20 客户级别F [20万,50万) 1.00~1.50 客户级别G [10万,20万) 1.10~2.00 客户级别H [5万,10万) 1.20~2.50 客户级别I [0,5万) 1.30~3.00 交易方式调整 非现场- 0.30~1.00 现场- 0.80~3.00 客户忠诚度调 整 忠诚度A >=10年0.60~0.80 忠诚度B [5年,10年)0.70~0.90 忠诚度C [3年,5年)0.80~1.00 忠诚度D [0,3年) 1.00~1.50 地域调整系数根据住所地证券业协会 1

不允许税前扣除项目的政策规定有哪些

不允许税前扣除项目的政策规定有哪些 按照规定,下列项目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不得扣除:资本性支出,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交付的罚款、罚金、滞纳金,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有赔偿的部分,超过国家规定允许扣除标准的捐赠,各种赞助支出,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各项支出,为其他企业提供与本身应税收入无关的担保而承担的本息支出,职工宿舍修理费,当年应计未计扣除项目,国家税收法规规定可提取的准备金之外的任何形式的准备金,期货交易所和期货经纪机构提取的准备金,粮食类白酒广告宣传费,未经批准的价内外基金及收费,建立住房基金和住房周转金制度的企业出售给职工住房的损失,已出售或出租住房的拆旧费用和维修费,住房公积金超过计税工资标准的部分,给购货方的回扣、贿赂等非法支出,超过或高于法定范围和标准部分的费用,金融企业返还的手续费,企业承租者上交的租赁费,劳务服企业缴纳的就业保障金及滞纳金等。 一、资本性支出 资本性支出,是指纳税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以及对外投资的支出。这里所说的对外投资的支出,包括纳税人以贷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形式向其他单位投资,包括购买、股票等长期投资和短期投资。 二、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 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是指纳税人购置无形资产以及自行开发并形成无形资产的各项费用支出。 上述两项支出不得直接扣除,但允许以提取折旧和摊销费用的方式逐步扣除。 三、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纳税人生产、经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被有关部门处以的罚款以及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不允许扣除。 四、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交付的罚款、罚金、滞纳金 (一)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交付的罚款、罚金、滞纳金不得在税前扣除。 (二)各项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是指纳税人违反国家税法规定,被税务机关处以的滞纳金和罚款以及司法部门处以的罚金。另外,还包括除上述所说的违法经营罚款以外的各项罚款,包括卫生检查不合格罚款、违反计划生育罚款、绿化不合格罚款、排污超标罚款、交通违章罚款等等,都不允许扣除。 五、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有赔偿的部分 纳税人参加财产保险,遭受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后,保险公司给予的赔偿。这部分赔偿不允许扣除。因为对纳税人来说,虽然遭受了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但得到了补偿,纳税人实际上并未受到损失,所以不应扣除。 六、超过国家规定允许扣除标准的捐赠 纳税人超出税法规定的用于公益、救济性捐赠的范围,以及超过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金融保险企业1.5%)以外的捐赠。除另有规定外,这部分捐赠不允许扣除。 七、各种赞助支出 各种赞助支出,是指各种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这部分支出,不允许扣除。在实际工作中,赞助支出的概念比较难确定。从字面上理解,赞助支出是纳税人自愿的支出,但在实际中有许多支出不是出于纳税人的自

哪些费用税前扣除不需要正式发票

哪些费用税前扣除不需要正式发票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规定,纳税人申报的扣除要真实、合法。真实是指能提供证明有关支出确属已经实际发生的适当凭据;合法是指符合国家税收规定,其他法规规定与税收法规规定不一致的,以税收法规规定为准。在实际过程中,许多财税人员认为,要扣除,就得要有正式发票(税务机关监制或授权印制),没有正式发票的,则不能税前扣除。实际上有些税前扣除项目不需要正式发票,而只需要内部凭证,仅仅要求纳税人能够提供证明有关支出确属已经实际发生而不是实际支付的适当凭据就可以税前扣除。在此,笔者归纳以下几种类型,与大家共同学习、商讨。不妥之处,请与本人联系。 工资、奖金;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准予扣除。纳税人应制订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中应明确工资薪金总额范围并正确归集.《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所称的“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税务机关在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可按以下原则掌握:(一)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二)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三)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四)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五)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 社保费用、工会经费 公司提取的社保、工会经费上缴,取得社保缴费凭证、《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该费用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内部发生的职工福利费 职工福利费属于企业必要和正常的支出,应凭合法的适当凭据从税前扣除。在实际工作中企业要根据列入职工福利费范围支出的具体情况来确定扣除的适当凭据,如:职工困难补助费,只要是能够代表职工利益的决定就可以作为合法凭据,类似的还有如以货币形式按标准发放职工的各项补贴(如独生子女补贴)、救济费、安家费、葬费、抚恤费、探亲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纳税人负担的住房公积金;社保。合理的福利费列支范围的人员工资、补贴是不需要发票的。需要提醒的是,对购买属于职工福利费列支范围的实物资产和发生的对外的相关费用应取得合法发票。 银行借款利息支出 企业向银行贷款,约定贷款期限为两年,利息按月计算,到期一次性付清,企业按期预

服务费用结算管理规定

服务费用结算管理规定 Document number【980KGB-6898YT-769T8CB-246UT-18GG08】

服务费用结算管理规定 网点在与我公司签定“特许服务网点协议”后,获得授权为购买XX电器冰箱、空调产品用户提供免费安装、维修服务,我公司审核网点提供的有关结算凭证,确认合格后向网点支付服务费用,并根据结算凭证建立用户档案。为了对有关服务费用审核结算、用户资料建立维护等方面的工作进行控制,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1、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广东XX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顾客服务部及所属的服务网络。2、基本术语与定义 服务费用:获得本公司授权的特许服务网点为符合本公司冰箱、空调产品三包规定的用户提供免费服务后,我公司向网点支付的有关劳务费用。 费用结算:本公司顾客服务中心对网点提供的结算凭证,经过100%回访初审、电脑终审合格后向网点支付服务费用的过程。 结算凭证:网点完成为购买本公司产品的用户免费服务后,现场填写的 “空调产品安装确认单”、“产品维修确认单”、“维修记录凭证“换机凭证”等单据,网点凭此单据向本公司结算有关服务费用。 3、管理职责 本管理办法由顾客服务部归口管理。 特许服务网点负责按本公司有关三包规定为冰箱、空调用户提供免费服务。 顾客服务中心负责对所辖区域发生安装、维修的用户进行100%回访,和网点提交的有关凭证的审核工作。 顾客服务部直效行销科服务质量监测组负责安装维修费的最终抽查、审核把关及凭证汇总工作。 顾客服务中心负责建立、维护和完善安装、维修用户档案。 4管理程序 4.1安装、维修费初审 4.1.1特许服务网点为XX/华宝分体式空调用户提供免费安装调试服务,安装完 毕后,清楚、完整、规范填写“产品安装确认单”,并在单据上贴上室内外机结算联条形码,用户签名确认,网点自检。

招标代理费用收取标准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计价格[2002]198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委、物价局: 为规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行为,维护招标人、投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合法权益,促进招标代理行业的健康发展,我委制定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整顿招标投标收费的通知》(计价格[2002]520号)规定,实行由中标人付费的机电设备招标代理服务,可暂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至2004年1月1日统一执行委托人付费。机电设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自《办法》生效之日起按《办法》规定执行。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收费暂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二○○二年十月十五日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行为,维护招标人、投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的各类招标代理服务的收费行为,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是指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招标人委托,从事编制招标文件(包括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底),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并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调合同的签订等业务所收取的费用。 第四条招标代理机构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收取服务费用的,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资质。 第五条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符合招标人的技术、质量要求。 第六条招标代理服务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严格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为招标人强制指定招标代理机构或强制具有自行招标资格的单位接受代理并收取费用。 第七条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照招标代理业务性质分为: (一)各类土木工程、建筑工程、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装饰装修等建设以及附带服务的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二)原材料、产品、设备和固态、液态或气态物体和电力等货物及其附带服务的货物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服务费用结算管理规定

服务费用结算管理规定 SANY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SANYUA16H-

服务费用结算管理规定 网点在与我公司签定“特许服务网点协议”后,获得授权为购买XX电器冰箱、空调产品用户提供免费安装、维修服务,我公司审核网点提供的有关结算凭证,确认合格后向网点支付服务费用,并根据结算凭证建立用户档案。为了对有关服务费用审核结算、用户资料建立维护等方面的工作进行控制,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1、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广东XX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顾客服务部及所属的服务网络。 2、基本术语与定义 服务费用:获得本公司授权的特许服务网点为符合本公司冰箱、空调产品三包规定的用户提供免费服务后,我公司向网点支付的有关劳务费用。 费用结算:本公司顾客服务中心对网点提供的结算凭证,经过100%回访初审、电脑终审合格后向网点支付服务费用的过程。 结算凭证:网点完成为购买本公司产品的用户免费服务后,现场填写的“空调产品安装确认单”、“产品维修确认单”、“维修记录凭证“换机凭证”等单据,网点凭此单据向本公司结算有关服务费用。 3、管理职责 本管理办法由顾客服务部归口管理。 特许服务网点负责按本公司有关三包规定为冰箱、空调用户提供免费服务。 顾客服务中心负责对所辖区域发生安装、维修的用户进行100%回访,和网点提交的有关凭证的审核工作。 顾客服务部直效行销科服务质量监测组负责安装维修费的最终抽查、审核把关及凭证汇总工作。 顾客服务中心负责建立、维护和完善安装、维修用户档案。 4管理程序 4.1安装、维修费初审

4.1.1特许服务网点为XX/华宝分体式空调用户提供免费安装调试服务,安装完毕后, 清楚、完整、规范填写“产品安装确认单”,并在单据上贴上室内外机结算联条形码,用户签名确认,网点自检。 4.1.2特许服务网点为保修期内XX、华宝空调出现故障的用户提供免费维修服务,维 修完毕后填写“产品维修确认单”,并在用户保存的“用户指南”上撕下一联“维修凭证”贴上,由用户签名确认。 4.1.3特许服务网点为保修期内出现故障的XX/容声冰箱用户提供免费维修服务,维修 完毕后,严格填写“产品维修确认单”,由用户签名确认。 4.1.4网点每天将当天的安装、维修用户资料建档,分冰箱与空调产品,填报“安装维修 日报表”,当天传真到服务中心备案,如安装维修量少,可在填满一张“日报表” 后再传真到中心。 4.1.5服务中心收到网点上报的用户资料后,中心信访员立即进行100%用户回访,确 保100%用户满意,回访结果登记存档。 4.1.6服务中心根据所辖区域网点分布情况,及网点安装维修量,制定网点结算计划, 合理地分配网点结算时间、分配中心审单的工作量,提高结算效率。 4.1.6原则上一般网点每月结算一次,安装量很大或安装量很小的网点中心可合理地安 排每半月或两个月结算一次。 4.1.7按中心规定的结算时间,服务网点,根据结算标准填写“费用结算汇总表”分冰箱 和空调产品分别汇总,空调按XX、华宝、老华宝汇总产品安装、维修确认 单,连同维修更换下来的坏配件一道交中心结算,如结算费用需要转作货款 的,同时出具转货款证明(单项转款证明连同单据一起出,全年转款一年开一次),转货款凭证交分公司财务科存档。 4.1.8中心结算员核对已进行100%回访的用户档案与安装维修确认单是否相符,检查 产品维修确认单上所记录的更换配件与返回的实物是否相符,对不符合要求的凭证退回网点处理,相符的盖“已退旧件”章。 4.1.9结算员负责安装维修凭证的电脑录入工作,并每天定期运行审核程序,最后在审 核合格的安装、维修确认单上盖上“XX顾客服务中心已审核+名字”章,由电脑输出“结算通知”,结算员、中心主任签名确认,当天把结算清单传真到网点, 通知网点根据“结算清单”开出发票寄中心办理。

197298_北京地区建设工程费用收费标准

北京地区建设工程费用收费标准 1、前期咨询费 (1) 2、设计费 (4) 3、勘察费 (5) 4、监理费 (5) 5、施工招标代理费 (7) 6、设计招标代理费 (8) 7、勘察招标代理费 (8) 8、监理招标代理费 (9) 9、施工和设备招投标交易服务费 (9) 10、监理招投标交易服务费 (10) 11、设计、勘察招投标交易服务费 (11) 12、环保评估费 (12) 13、施工图设计审查费 (12) 14、竣工图编制费 (15) 15、工程保险费 (15) 16、职工意外伤害费 (16) 17、建设单位管理 (17) 18、城市基础设施费 (17)

1、前期咨询费 京发改〔2006〕171号 附件: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投资咨询评估等工作费用标准

计价格[1999]1283 附件一: 一、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标准 单位:万元 注: 1.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是指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估算投资额。 2.建设项目的具体收费标准,根据估算投资额在相对应的区间内用插入法计算。 3.根据行业特点和各行业内部不同类别工程的复杂程序,计算咨询费用时可分别乘以行业调整系数和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见附表二)。 附件二: 二、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的调整系数

附件三 三、工程咨询人员工日费用标准(单位:元) 京价(房)字[1999]第487号 一、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下的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如下: 单位:万元

注:1.投资估算额是指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估算投资额。 2.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具体服务收费标准,根据估算投资额在相应区间内 用插入法求出。 3.计算咨询费用时,应根据行业特点和各行业内部不同类别工程的复杂程度,经行业调整系数和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见《通知》附表二)调整后求出。 2、设计费(20W以上招标) 计价格[2002]10号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