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全员销售奖励方案
呈:总经理
致:总经办
由:销售部
事项:酒店全员销售奖励方案
一、住房散客销售奖励标准
1、酒店员工在销售过程中不得影响酒店利益,不得同前台及销售员抢夺客源或降价订房,报价不应低于以上价格。
2、自来散客由前台员工接待销售,其它员工不得参与销售。
3、前台员工有协助完成销售的义务。
4、如员工在销售过程中有损酒店利益的行为,该员工除按酒店执行价全额付费外,另作重处。
5、通过酒店员工订房入住的客人,在客人退房后经前厅主管及员工双方在订房单、账单签字认可。由员工自行保管订房单及账单,过期不予计算。
6、如客人续住员工亨受奖励额50%的奖励。
7、客房奖励记提只依据房费计算,由于营业收入中电话费、洗衣费、赔偿费等由于酒店收入成本过高,不予以记提。
8、每月5日前,员工应自行填写散客销售申领单交前厅部经理处审核,申领表按入住时间先后顺序排列,表后附每单客人签字的预订单、结账单等,申领表顺序与附件顺序不能错乱。
9、由前厅部经理申报账务发放奖励。
二、餐饮、会议、团队住房奖励标准
1、酒店相关部门员工有协助完成销售的义务。
2、员工销售的会议、宴席(海鲜酒水除外)、团队住房按消费总额的3%记提奖励。
3、以上销售由员工与部门主管双方在结账单上签字认可,交消费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
4、员工不得与销售员争抢客源,自来客户的销售由销售员接待。
5、如员工在销售过程中有损酒店利益的行为,该员工除按酒店执行价全额付费外,另作重处。
6、每月5日前自行填定销售申领单交销售部经理处,申领表按时间先后顺序排列,表后附每单客人的所有结账单为据。
7、由销售部经理申报账务发放奖励。
201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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