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管理办法

招标管理办法
招标管理办法

***公司

招标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货物类、工程类、服务类项目的招标行为,提高招标工作效率和质量,保证公平竞争,降低生产经营成本,保障公司权益,防范腐败,促进招标工作的公平、公正、科学、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公司招标管理制度》及相关法规政策,特制订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一)本办法所称的招标是泛指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谈判以及续标采购在内的供应商选择方式:

1. 公开招标是指公司通过发布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选择方式。

2. 邀请招标是指公司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三个或三个以上特定的供应商投标的供应商选择方式。

3. 竞争性谈判是指公司通过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或直接邀请三个或三个以上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供应商选择方式。

4. 询价是针对已在供货周期或入围有效期的产品,以确保采购价格同步市场变动为目的对供应商进行价格谈判的供应商选择方式。

5. 单一来源谈判是指向唯一供应商直接谈判购买商品的供应商选择方式。

6. 续标采购是指沿用上一次采购结果,继续与原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进行采购的供应商选择方式。

(二)公司的工程类、货物类、服务类项目采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

1. 工程类:单项或同类合并后预算金额超过100万元人民币的;

2. 货物类:单项或同类合并后预算金额超过50万元人民币的;

3. 服务类:单项或同类合并后预算金额超过30万元人民币的。

(三)以上第(二)条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请招标:

1. 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

2. 技术门槛较低,品类层次不齐,招标前测试难度较大或测试费用超过采购预算本身的。

(四)公司的工程类、货物类、服务类项目采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1. 采购金额较小的,且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预算金额的比例过大。;

2. 在第一次发布招标公告后未满三家投标人,重新发布公告投标人仅有两家投标人的。

3. 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紧急需要的(采购人不可预见或非因采购人拖延导致)。

(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采用询价方式采购:

采购标的规格、标准统一,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

(六)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

1.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 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 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 在第一次发布招标公告后未满三家投标人,重新发布公告投标人仅有一家投标人的。

(七)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采用续标方式采购:

1. 采购需求与上一次采购相比未发生本质变化,近期内(与前次采购时间不超过半年)采购商品市场行情未发生有利变化,且本次采购量未超过前次采购量的十分之一的;

2. 通过公开招标采购的货物或服务,后续扩容和维保在招标过程中有明确约定且带入评分的,后续采购可按照不高于招投标过程中约定的价格向中标单位进行续标采购。

三、职责

(一)综合办公室是招标归口管理及日常事务执行部门,

负责招标的具体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 负责制定公司招标管理制度;

2. 负责组织成立针对项目的招标工作组。

3. 负责审核招标文件商务条款,筹备招标会议;

4. 为评审会议服务,对发标及中标结果予以校核,确认后发布公告和通知;

5. 负责招、投标文件存档管理。

(二)项目建设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1. 负责制定项目技术方案、完成设备及系统的测试工作,制定具体的招标、评审细则;

2. 负责编制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并完成报批流程;

3. 协助招标工作组完成采购合同谈判;

4. 负责采购合同的签署工作。

(三)技术委员会,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审核相关项目的技术方案、招标文件技术条款。

2.负责相关招标文件技术条款评审相关资料的档案管理。

3.参与相关项目的招标工作。

(四)公司成立针对项目的招标工作组,由公司项目建设部门项目组成员及综合办公室委派人员组成,招标工作组职责如下:

1. 组织成立针对项目的评审委员会或谈判小组

2. 负责向公司评审委员会或谈判小组提供评标的有关书面材料,包括选型技术指标、测试情况报告、投标厂商介绍等,协助评审委员会现场工作,汇总评标数据、记录评标

结论、形成评标文件等;

3. 评标定标后,负责完成商务谈判等后续工作。

(五)公司成立针对项目的招标评审委员会或谈判小组,负责采购招标活动的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或谈判小组成员有5人或以上的单数组成,须含有项目建设部门分管领导、财务总监、项目建设部门负责人、综合办公室负责人、技术委员会委员,并可邀请相关的专家担任评委。如项目需求部门非项目建设部门时,评审委员会或谈判小组成员须含有项目需求部门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招标评审委员会或谈判小组主要职责如下:

1. 负责对招标采购项目进行评标、议价,并确定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2. 如果评审委员会一致认为最低投标价或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能时,评审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限期进行解释。如投标人没按期做出解释,或解释不合理,评审委员会可确定该投标人不能中标。评审委员会可将第二个最低投标价的投标人作为报价的最低投标。如第二个投标人有上述情形,则以此类推。

(六)公司成立针对项目的监督工作组,由纪检监督和财务监督组成,对公司招标活动进行监督。

四、工作程序和实施要求

(一)标书编制、审核及发放

1. 项目建设部门根据项目要求,对于拟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及竞争性谈判的采购项目,须编制招标书或竞争性

谈判文件。招标书及竞争性谈判文件内容一般包括程序条款、技术条款和商务条款三个部分,必须包含以下内容:(1)招标邀请函;

(2)投标人须知;

(3)提交投标文件的方式、地点和截止时间;

(4)开标、评标、定标日程、评标方法及中标者数量;

(5)标的名称、数量、技术参数和报价方式要求;

(6)投标人的有关资格和资信证明文件要求;

(7)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要求;

(8)采购合同的特殊条款;

(9)采购合同的主要条款及订立方式;

(10)交货时间和地点;

(11)技术要求及说明或需要投标方应答项;

(12)其它应说明的事项。

2. 标书及谈判文件中应详细说明评标办法,公司采购的评标办法可以选择以下方式:

(1)综合评分法:按照设定的评分要素和各项权重进行评分,得分最高者中标;

(2)最低投标价法:比较投标者的报价,报价最低者中标;

(3)综合评议法:评标小组对投标者从能力、资质、业绩、信誉、价格、质量、服务等多个方面进行定性的分析和比较,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中标者。

3.项目建设部门标书编制完成并经部门领导、综合办

公室、技术委员会审核后,填写《招标申请及标书发放审批表》(见附件1),报批后对外发放,由财务资产部按标书中所规定收取标书费。

4. 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方式开展供应商选择的,应在公司网站发布招标公告,具体发布办法详见《采购信息上网发布管理规定》(附件3)。

5. 项目建设部门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对采取于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方式的,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原则上不得少于二十日,对于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的,原则上不得少于十日;上述时限规定不能满足采购人紧急需要,需缩短时限的,应在采购信息发布前获得公司领导批准。

6. 项目建设部门应协调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综合办公室。综合办公室相关人员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并拒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根据要求将投标保证金汇至公司指定账号,财务资产部须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核实并确认投标保证金是否按时足额到账。

7. 投标人在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综合办公室及项目建设部门。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二)开标与评标

1. 招标工作组以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评委参加评标。

2. 评委原则上不能缺席,如有特殊情况须提前一天向主

持评委请假,并推荐本部门合适替代人选。

3. 评审委员会成员和招标工作组成员参加,必要时投标方须派员现场应答。

4. 招标工作组向公司评审委员会提供评标的有关书面材料,包括选型技术指标、测试情况报告、供应商评价情况、标书中规定的评标方法等,协助评审委员会现场工作,汇总评标数据、记录评标结论、形成评标文件、回收评标材料。

5. 开标审查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未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按规定的格式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或专递到招标文件指定地点的;

(2)投标函未加密封、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3)投标文件未加盖投标人和授权代表印鉴的;

(4)其它与招标文件规定不符合的情形。

6. 评标工作的初评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对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完全响应进行审查,确定合格投标人;然后采用招标书或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列的评标方法,从合格投标人中评出中标候选人。

7. 评标结束后,招标工作组须写出完整的评标文件,经所有评审委员会成员、监督工作组成员签字后方为有效。

8. 中标人确定后,公司可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于多家中标候选单位需进一步甄选的,评审委员会当场确定甄选时限,并按照招标流程完成评标程序。

9. 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方式开展供应

商选择的,应在公司网站发布中标结果,具体发布办法详见《采购信息上网发布管理规定》。

10. 中标人应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若出现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情形,则由公司领导决定是否按照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者重新招标。若同一招标项目需确定多名中标人的,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事项,按排名先后顺序确定。

五、招标采购工作纪律

公司各部门在采购过程中须严格遵守招标采购工作纪律。对于相关人员违反上述规定,视情节轻重和后果的严重性,作出相应的处罚。如触犯相关法律,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提交司法部门处理。(内容详见附件4)。

六、附则

(一)本制度与国家或省市有关规定不符的,以国家或省市规定为准。

(二)本制度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同时作废。

(四)根据项目管理电子信息系统建设情况,相关流程将实施电子化操作,具体实施时间及要求以具体通知为准

七、记录与表格

附件1:招标申请及标书发放审批表

附件2:评标纪要

附件3:采购信息上网发布管理规定

附件4:招标采购工作纪律

***公司

2016年8月15日

附件1:

***公司

招标申请及标书发放审批表

注:1.须附“招标文件”

2.审批后由综合办公室存档。附件2:

***公司

评标纪要

项目编号:日期:

附件3:

采购信息上网发布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采购管理,不断提高采购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二、招标项目上网发布程序

(一)项目建设部门采购计划经审批后,填写《公司门户网站采购信息发布审批表》(见附录一),在**公司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

(二)根据所有评审委员会成员、监督工作组成员签字确认的评标纪要,在公司网站上公布中标结果。

三、招标项目上网发布的要求和内容

(一)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方式开展供应商选择的应在公司门户网站发布招标公告(格式参考附录二)、中标结果公告(格式参考附录三)。

(二)招标公告内容应有:

招标人信息、联系人、联系方式;

招标货物名称;

投标人资质;

投标报名时间;

发送标书方式;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其它。

(三)招标结果公告内容(结果公告公示期为三天):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推荐中标人。

XXX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参考格式)

现就***公司xxxxxxx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邀请有意向且满足基本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公司XXXXX项目采购;

招标编号:xxxx。

二、项目简介:

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对***公司XXXXXX项目进行采购。采购内容详情见标书。

三、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遵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投标人注册资金须不少于XXX万元人民币。

(三)投标人必须具有所选货物(或服务)的原厂商对本项目相关货物(或服务)的特约授权书。

(四)投标人必须有所选货物(或服务)的原厂商驻中国办事机构对其提供货物(或服务)的直接保修和服务的承诺。

(五)投标人须具备完整的售后服务体系、具有快速响应维护能力,具有较大规模的销售和售后服务的组织机构及

完善快捷的技术支持能力,拥有本地技术支持工程师2名,拥有固定可靠的有效服务网点,负责质保期内外的服务工作。有效服务网点指由投标人自己或者其授权的服务商设立的具有维修和服务能力,并存有相应备品备件的网点。

(六)投标人须有良好的业绩和经验,近期有广电、电信运营商资源应用或者营销支撑项目成功案例,能提供合同或用户证明复印件。实施过与所投标段内容类似的项目,且运行状况良好。

(七)投标人须具有较大规模的实施机构及完善快捷的技术支持能力。驻招标人现场人员应具有不少于2年的投标产品系统开发和支持经验,须提供上述人员的聘用和资历证明。

(八)投标人须出具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近3个月内开具)。

(九)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十)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十一)投标人须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项目的竞争。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发售

(一)投标报名

请有意投标单位将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及相关基本资质扫描件发送至指定信箱报名,报名信箱:***@****.***(项目人邮箱)。

(二)标书发售

发售时间:XXXX年X月X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止,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发售地点:xxxx

交款地点:xxxx

售价:***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一)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xxxx年x月xx日上午8:30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1:xxxx年x月xx日17;30前递交至xxxx。接收人:XX 电话:xxxxxxx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2:开标地点xxx,截止时间XXX 年X月XX日上午8:30前,接收人xx、接收人手机号码

xxxxxxxx。

(二)开标

开标时间:XXX年X月XX日上午8:40整。

开标地点:xxxxx

地址:xxxxx

项目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025-XXXXXXXX

商务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025-XXXXXXXX

***公司XXXX年XX

月XX日

附录三:

XXX项目公开招标结果公告(参考格式)***公司就XXXXX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经评审委员会的仔细评审,现就本项目的招标结果公布如下:

1、项目名称:***公司XXXXX项目采购;

2、招标编号:**。

3、结果信息:推荐供应商:XXXXX

各有关当事人对以上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联系人:XXX XXX

电话:XXXX、XXXX

传真:XXXX

***公司

XXXX年XX月XX日附件4:

山东高速集团公司非招标方式采购管理办法试行

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 非招标方式采购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非招标项目采购管理,维护集团公司利益和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山东省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机关各部室、各权属单位(以下简称“采购单位”,权属单位含其分、子公司,下同)采用非招标方式采购货物、服务和工程,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非招标方式采购管理是指集团公司或权属单位按照管理权限依法对非招标项目采购程序、采购文件、评审结果进行审查、确认、批准,对采购过程进行规范、监督,对采购工作质量进行检查、考核等管理工作。 第四条集团公司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相关业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依法对采购活动进行监督,查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第二章非招标方式采购的分类、适用范围及管理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非招标方式采购分为下列类型: (一)竞争性谈判采购; (二)询价采购; (三)单一来源采购。 第六条非招标方式采购的适用范围及管理 (一)按《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管理办法(试行)》(鲁高速招〔2011〕3号)(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法)规定不进行公开招标的采购项目,原则上适用本办法,如不适合按本办法规定进行采购或按本办法规定进行采购成本过高的,可另行采取合适的方式组织采购。以上项目由采购单位自行组织采购,采购方式的选择及评审结果由采购单位招标领导小组审批。集团公司直接出资的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的选择及评审结果由业务分管领导审批。 (二)按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法的规定达到公开招标额度,因特殊情况经集团公司或国家有关部门批准采用非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的项目,适用本办法,其采购方式的选择及评审结果由集团公司或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招标采购中心参与监督,审批程序见附件2(招标项目采用非招标方式采购审批流程)。 第三章采购条件 第七条拟采购项目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否则不能进入

公司招标管理办法(国有企业适用)

XX公司招标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适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招标采购行为,确保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提高招标工作效率,依据《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规章、规性文件和公司采购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招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非采购实施单位所能预见或非采购实施单位拖延造成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或公司紧急需要的以外原因等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三条公司招标活动根据项目规模和特殊性可实行前置性评审管理,由招标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成立招标活动评审专家组对招标项目围、容、金额及准备情况进行审核评价并确定是否需对拟招标项目开展造价咨询工作,审核通过的,方可进入公司招标流程。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分公司和全资子公司以招标方式进行的工程、货物与服务采购活动。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 第五条公司XX部为招标管理职能部门,履行下列招标管理职责: (一)拟订招标管理办法; (二)对实施单位要求采用邀请招标采购的方式进行合规性审查; (三)组织公司采购实施单位等确定货物、工程或服务邀请招标的邀请投标人; (四)组织公司招标文件审查,督促指导项目具体实施单位安排现场踏勘、标前会

等; (五)协同有关部门对招标中的投诉或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六)主持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公司招标项目开标、评标; (七)审查发布公司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评标结果公示、中标通知书,督促指导采购实施单位办理合同谈判与签署手续; (八)负责公司招标业主代表评标专家库的建立和更新管理; (九)负责招标项目熟悉招标项目情况的业主代表的选取; (十)其他招标采购管理职责。 第六条工程管理部在公司招标活动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对涉及工程的招标文件进行审查把关; (二)根据需要配合派出人员作为业主代表参与评审; (三)对相关工程合同的签约进行审查; (四)主持工程项目的验收活动; (五)其他招标采购管理职责。 第七条采购实施单位在公司招标活动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组织设计单位(或相关单位)及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 (二)协助招标主管部门组织招标文件审查,具体负责安排现场踏勘、标前会等; (三)协助招标主管部门或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项目开标、评标; (四)负责发起拟订、办理招标工作流程中的各类网上审批流程; (五)负责具体组织合同谈判与签署工作; (六)其他招标采购管理职责。 第八条法律事务主管部门在公司招标活动中履行下列职责:

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投标管理办法(2014版) 为加强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招投标管理,规范招投标活动,维护招投标双方的合法权益,推行项目集中招标,有效提高投资效益,强化事前、事中监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各成员企业的招投标活动 本办法按照招标范围划分为以下六类: 1.工程施工类:集团及各成员企业新建、扩建、改造工程所涉及的土建、安装、强弱电、给排水、消防、人防、暖通、幕墙、内装饰、LED店招等工程。 2.设备材料采购类:集团及各成员企业新建、扩建、改造工程所涉及的空调系统、电梯、监控广播系统、信息系统、大宗材料等大型设备材料采购。 3.咨询服务类:集团及各成员企业新建、扩建、改造工程所涉及项目建设管理、工程监理、工程审计、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地质勘探、工程测量、各类检测等工程咨询服务。 4.办公及经营耗材类:办公用品及办公设施采购、经营设备采购,计算机硬件设备及耗材、系统软件等信息系统设备采购等; 5.物品回收类:废旧包装材料回收、废旧办公用品回收、废旧设备与线材处理等;

6.业务外包类:保卫、保洁、空调系统清洗维保、节能改造、病虫害治理等。 如遇特殊情况需单独报批,由使用部门或各企业提出申请,报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批准。 二、机构与职责 (一)集团公司设立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是集团公司招标的最高决策机构,决定集团公司招标的方针、政策,全面负责集团公司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工作。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由集团公司董事长担任主任委员,总经理担任副主任委员。设委员5人,由集团公司分管发展、财务、资产工程、营运的副总经理及纪委书记担任。集团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是: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修订集团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 2.审批集团及各成员企业招标申请,批准发布招标公告,审批集团及各成员企业评标报告,批准发布中标公示; 3.按照招标项目组成评标小组成员; 4.监督、检查集团及各成员企业各类项目的招标工作; 5.受理投诉,依据相关文件进行调解、仲裁及撤销中标资格,批准列入或移出招标黑名单; 6.定期审核、调整集团公司合格供应商会员库名单。 (二)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下设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由分管资产工程的副总经理担任办公室主任,资产工程(安全)管理中心负责人、招投标专员作为办公室成员。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

山东省实施《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细则

山东省实施《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细则 鲁建发第31号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行为,根据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国家、省投资或者参与投资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市政公用工程的设计,必须执行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凡属下列范围的,均应实行设计招标投标: (一)总投资额在五百万元以上(含五百万元)的民用建筑工程(包括科研、卫生、体育、教育、文化等非生产性设施); (二)总投资在一百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 (三)建筑面积在五万平方以上的居住小区,及主要公用建筑; (四)建设单位要求进行招标投标的。 外商独资,国内个人投资的建筑、市政工程是否实行招标投标,由投资人自行决定。 县以上人民政府确认的保密,抢险,救灾等建筑、市政工程,可以不实行设计招标投标。 第四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建筑、市政公用工程设

计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招标人自行组织招标的,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招标投标项目工程规模及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工程技术、工程造价、财务和工程管理人员,具备组织编写招标文件的能力; (二)有组织评标的能力。 招标人不具备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 第六条依法必须进行设计招标的建筑、市政公用工程,招标人必须在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招标邀请书15日前,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审查、备案手续。 审查备案机关必须在5日内完成审查备案手续。 第七条建筑、市政公用工程设计可以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公开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向三个及其以上的设计单位发出邀请书。 第八条招标公告包括以下内容: (一)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发布招标信息,包括招标人名称、地址、招标项目的基本要求; (二)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 (四)其它事项。

集团招投标管理办法

XX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招标管理办法(第二版) 1.目的 规范XX集团工程招标,以合理低价选择合适的承包方,维护招标单位的权益。 2.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XX集团各房地产公司的所有工程施工、监理、造价咨询等业务。3.原则: 3.1.透明公正原则:招标过程必须有充分的透明度,各部门积极配合、全面沟通、信息 共享,所有招标决策应在招标机构内集体公开决策,杜绝暗箱操作。 3.2.充分竞争、择优中标原则:每次招标都应有充分适量的投标队伍参与投标,公司应 鼓励投标单位积极开展公平竞争,保证招标具有充分的竞争性,公司应选择具有充 分竞争优势的单位中标。 3.3.廉洁奉公原则:所有与招标工作相关的员工都应保持廉洁,不得利用职务、职权之 变谋求私利,任何个人不得影响招标小组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3.4.维护信誉原则:选择投标入围单位、评标、定标时应客观公正,树立并维护公司良 好的招标信誉和形象。 3.5.保密原则:各单位的投标文件、评标过程、未发放中标通知书前的定标意向,都是 公司的重要机密,不得泄露或作不当承诺;公司并且要求各投标单位对自己的投标 资料保密,互不串讲。 3.6.可追溯原则:项目的招标资料,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承包商考察结果审批 表、答疑记录、开标和评标的记录、评定标评审表、约谈记录、相关会议纪要等; 须及时收集、整理、归档、保管。 4.职责分工 4.1.集团工程部、成本审算中心负责本管理办法的制订、修订、解释、监督和检查。4.2.分公司招标领导小组:招标工作的决策机构,对定标起集体决策的作用。小组成员 至少包括:总经理、工程及财务分管领导、成本部经理、工程部经理、项目经理部 经理等。招标领导小组可对招标项目按额度授权总监或部门经理确定。 4.3.工程管理部主要职能:投标单位资质预审,建立及维护合格承包商名录,编制项目 招标计划、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发标、接标、开标,评审技术标,控制招标工作进 度,负责招标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存,组织安排全过程的招标小组会务。 4.4.成本管理部主要职能:编制招标文件的经济部分,参与接标、开标,主持评审经济 标,主持谈判。

内部招投标管理办法(定)

内部招标管理办法 1、总则 为规范路桥公司的内部招标、投标、评标行为,促进公司健康有序发展,维护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路桥公司所有工程项目需要集中采购的主要材料、租赁(含活动板房、周转材料及大型施工机械)、劳务分包、专业分包及内部承包招标投标活动;零星材料及零星工程不属于招投标范围。 3、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4、招标范围 4.1主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钢材、水泥、商品砼、预拌砂浆、片石、碎石、砂、管材以及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50 万元的材料。 4.2大型施工机械:塔式起重机、龙门吊、砼拌合站、挖掘机、推土机、压路机、卷扬机等。 4.3劳务分包: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50 万元(指同一分包内容未进行分解的金额)的劳务分包。 4.4专业分包:建筑工程总包单位根据总承包合同的约定或经建设单位的允许,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

单位的行为(绿化工程、管道工程、电力等等)。 4.5内部承包:根据招标策划决议,符合内部承包条件的项目。 5、承(发)包方式 根据项目的具体的情况可采取单价包干、总价包干、定额取费方式。 5.1 单价包干:采取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清单报价,中标清单价格为最终的结算价格。投标人依据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清单(若招标时间紧,则招标文件中可暂不提交工程量,但进入合同的暂定工程量须由招标人提供),结合招标图纸及现场实际情况进行清单报价。结算工程量按招标人确认的中标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为准。 5.2 总价包干:依据招标图纸、招标技术要求、招标范围进行总价包干。投标人依据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清单名称(不含工程量),结合招标图纸、技术要求、招标范围及现场实际情况自行计算工程量并对工程量准确性负责,同时投标人可自行依据招标清单格式另行增补清单(若投标人认为招标人提供的清单不全或有误),投标时以包干总价进行投标,中标后包干总价不作调整(招标时明确须调整部分除外)。 5.3 定额取费:按照定额取费方式进行结算。无图纸招标或招标时间特紧,无法按单价包干或总价包干时采取的招标方式。 6、内部招标工作流程及整体要求

公司集团招标管理办法

**公司 关于印发《招标管理办法》的通知 公司各单位,机关各部门(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招标管理工作,公司制定了《招标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公司 年月日

**公司 招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招标活动,保护公司利益和招、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范围内开展的各类招标活动。 第三条招标活动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按规定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招标活动。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公司成立招标管理委员会,负责指导公司招标管理工作,对招标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做出决策。 主任:总经理 副主任:招标项目分管领导 成员:财经管理部、企业审计部、纪委监察部、**部、**部、**部等单位相关项目招标单位(部门)负责人。 招标管理委员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招标的法律、法规、政策和上级及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指导、协调和监督各单位的招标工作; (二)审查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三)处理招标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对招标工作拥有最高决策权,对招标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查处。 第五条招标管理委员会下设招标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企管审计部,企业审计部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招标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负责招标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 (二)负责招标日常管理; (三)负责招标计划、招标方案的审批、登记备案和上报工作,对需要委托招标项目,负责对招标实施单位推荐的招标代理机构审查备案; (四)协助项目招标单位(部门)与中标单位的合同谈判和签订工作; (五)定期对近期的货物、劳务、服务、工程等市场进行调查,对物资采购价格不定期抽查审核。 (六)负责对招投标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第六条项目实施主管部门(单位)是招标业务实施主体。 第七条公司招标管理相关业务部门的职责。 (一)**部、**部、**部等专业技术部门负责设备购置、

《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8]63号(完整版)

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建市【2008】63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的通知 建市[2008]63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划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局,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有关行业协会: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活动,确保建筑工程方案设计质量,体现公平有序竞争,节约社会资源。我部制定了《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与我部建筑市场管理司联系。 附件:《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部代章) 二○○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 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活动,提高建筑工程方案设计质量,体现公平有序竞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及其管理活动的,适用本办法。 学术性的项目方案设计竞赛或不对某工程项目下一步设计工作的承接具有直接因果关系的“创意征集”等活动,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是指在建筑工程方案设计阶段,按照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定进行的方案设计招标投标活动。

第四条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政府审批的建筑工程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不进行招标: (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 (二)涉及抢险救灾的; (三)主要工艺、技术采用特定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 (四)技术复杂或专业性强,能够满足条件的设计机构少于三家,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 (五)项目的改、扩建或者技术改造,由其他设计机构设计影响项目功能配套性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不进行设计招标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活动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流程图详见附件一。 第六条建筑工程方案设计应按照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适用、经济,在可能条件下注意美观的原则。建筑工程设计方案要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积极鼓励采用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环保技术的建筑工程设计方案。 第七条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八条建筑工程方案设计应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满足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规程)和本办法规定的相应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 第二章招标 第九条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集团招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集团招标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二00四年十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4)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4) 第一节招标领导小组及职责 (5) 第二节地区公司经营班子职责 (5) 第三节招标中心职责 (6) 第四节总承包公司相关部门职责 (7) 第五节甲方相关职能部门职责 (9) 第三章招标立项 (11) 第一节招标计划编制 (11) 第二节招标技术方案 (14) 第四章招标实施 (20) 第一节招标工作准备 (20) 第二节招标文件的编制 (23) 第三节投标单位资格审查 (25) 第四节发标 (27) 第五节招标答疑 (28) 第六节投标单位考察 (29) 第七节截标 (31) 第八节标底价的编制及报批 (33) 第九节回应标的开标、评标 (34) 第十节技术标评标 (36) 第十一节经济标开标、评标 (39)

第十二节综合评定 (48) 第十三节样板封存与设计选板 (50) 第十四节招标结果审批 (52) 第五章招标项目合同价格监控 (55) 第一节合同价格监控的组织机构 (55) 第二节合同的签订 (55) 第三节合同的备案 (56) 第四节价格信息的收集整理 (56) 第五节价格监控信息的应用 (58) 第六节合同的履行和监控 (60) 第六章奖惩规定 (63) 第一节基本规定 (63) 第二节奖励细则 (64) 第三节处罚细则 (64) 第四节奖励和处罚程序 (66) 第五节奖罚补充规定 (67) 第七章附则 (68) 第一章总则5第二章机构与职责5第一节招标领导小组及职责5第二节地区公司经营班子职责6第三节招标中心职责 6第四节总承包公司相关部门职责7第五节甲方相关职能部门职责10第三章招标立项12第一节招标计划编制12第二节招标技术方案15第四章招标实施20第一节招标工作准备20第二节招标文件的编制24第三节投标单位资格审查25第四节发标27第五节招标答疑28第六节投标单位考察29第七节截标 32第八节标底价的编制及报批33第九节回应标的开标、评标 34第十节技术标评标36第十一节经济标开标、评标39第十二节综合评定48第十三节样板封存与设计选板50第十四节招标结果审批52第五章招标项目合同价格监控55第一节合同价格监控的组织机构55第二节合同的签订55第三节合同的备案56第四节价格信息的收集整理56第五节价格监控信息的应用 58第六节合同的履行和监控59第六章奖惩规定63第一节基本规定63第二节奖励细则63第三节处罚细则64第四节奖励和处罚程序66第五节奖罚补充规定66

公司招标管理制度(非常实用)

公司招标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部分总则 (2) 第二部分招标范围 (2) 第三部分招标管理机构及职能 (2) 第四部分招标申请 (4) 第五部分招标文件 (4) 第六部分招标程序 (6) 第七部分招标纪律 (13) 第八部分其它 (14)

第一部分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招标管理工作,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控制经营管理成本,保证质量,根据国家的有关法规,本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对象为总公司及各分公司。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的招标包括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 邀请招标是指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 第二部分招标范围 第四条以下事项必须按照本制度进行招标: 一、《公司采购管理制度》规定必须以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工程、服务。 二、其他经领导批准需要集中统一采购的物质或服务。 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将必须进行招标的事项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 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三部分招标管理机构及职能 第五条公司成立招标工作小组,招标工作小组是公司招标工作的管理机构,小组成员包括:公司总经理(或分管领导)、工程部、采购部、审监部、财务部等相关人员以及公司法律顾问等。招标工作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担任,其他成员由组长根据招标项目实际情况进行任命,审监部负责

对招标过程进行全程监管。 第六条职能划分 一、招标项目涉及部门 招标项目申请部门经办部门协办部门监察部门工程项目工程部工程部采购部、财务部审监部办公用品总经办采购部财务部审监部 需求部门采购部工程部、财务部审监部原辅材料、固定资 产、仪器设备、低 值易耗品 知识产权、技术开发研发中心研发中心采购部、财务部审监部服务、咨询等需求部门需求部门行政部、财务部等审监部 二、申请部门的主要职能:制作招标申请书,参与招标工作; 三、经办部门的主要职能:制作招标文件和合同主要条款,投标单位资 质预审,建立合格投标单位数据资料库,编制、修订招标文件并办理相关审 批手续,负责组织安排招标小组会务,控制整个招标工作进度; 四、协办部门的主要职能:参与答疑、开标、议标、评标、合同的谈判 和签订,协助经办部门做好其他各项工作。负责招标档案的建立、招标计划 的跟进、招标过程的纪录、招标过程资料的编号归档、各类合同的存档保管。 五、审监部的主要职能:投标单位资质的审核,招标、开标过程的全程 监督及议标、议价的全程参与,定标结果的程序监察。其中,法务专员的主要 职能:参与制作招标文件和资质预审,参与答疑、开标、议标、评标、定标、 合同的谈判和签订。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规范非招标采购行为,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采购管理规定(试行)》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非招标采购,是指以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之外的方式进行的物资类、工程类和服务类采购。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及基层企业。 第四条按照集团公司采购工作的三级管理模式,一级集中采购范围内的非招标采购(以下简称一级集中非招标采购),由集团公司管理;二级集中采购范围内的非招标采购(以下简称二级集中非招标采购),由分子公司管理;三级采购范围内的非招标采购(以下简称三级非招标采购),由基层企业管理。 第五条非招标采购工作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及有效竞争的原则。 第二章非招标采购方式

第六条非招标采购方式主要包括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和竞价。 竞争性谈判是指与两个及以上供应商进行谈判,择优确定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采购是指与单一供应商直接进行谈判,确定成交价格和成交条件的采购方式。 询价是指由三个及以上供应商进行应答和一次性报价,在此基础上进行比较并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竞价是指三个及以上供应商在满足要求的基础上,在规定的时间内多次报价,通过价格竞争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第七条采取非招标采购应符合集团公司采购管理的相关要求,需要事先审批的,应先完成审批工作。 第八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 (一)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二)满足条件的潜在供应商较少,不能形成充分竞争的; (三)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四)紧急采购。 第九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一)采用特定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只能从唯一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原采购的后续维修、零配件供应、更换或扩充,必须向原供应商采购的;

设计投标管理办法

附件三: 设计招投标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建设项目规划、建筑方案设计招投标工作,提高规划、建筑设计水平,保证设计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凡公司投资的建设项目都须纳入设计招标管理范围。其中:建筑面积不超过6万平方米的高层住宅单体或建筑群体;以及总用地面积不超过5万平方米的各类规划建筑设计,由公司自行组织招标;建筑面积小于30000平方米的项目一般情况下可直接委托设计; (一)建筑面积超过6万平方米(含6万平方米)的高层住宅单体或建筑群体; (二)总用地面积超过5万平方米(含5万平方米)的各类蓝图规划设计; (三)重要的公共性建筑(或单栋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综合性建筑)需按政府规定由国土局组织招标。 第三条设计招投标工作实行分级管理,上设“项目策划委员会”,下设招标工作小组。 第四条招标工作小组由项目部、策划设计中心、公司分管领导组成,负责设计招投标工作的具体组织及运作。 第五条“项目策划委员会”由公司相关专家组成,负责设计招标的指导、审查工作。 第六条招标工作小组负责拟定标书、初选投标单位、拟定评标办法,组织评标活动。 第七条“项目策划委员会”负责审定标书,决定投标单位,审查评标办法,负责评定标书,处理招标过程中的重大事项。 第八条设计招标可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方式,根据公司项目重要性以及扩大社会影响力的需要由招标工作小组初定招标方式,报“项目策划委员会”批准后执行。 第九条投标单位的选择 (一)针对不同性质规模的项目在国内外挑选合适的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公司。 (二)在招标前应对设计公司的设计资质、设计能力、公司实力、业绩与运作方式进行考察,择优选用。 (三)优先选择与招商地产有过良好合作经验的以及设计作品得到社会广泛认可的优秀设 计公司。 (四)对于境外设计公司,优先选择在国内有成功设计经验、与中方设计公司有合作经验的

乡镇招投标管理办法

**镇招投标管理办法 各村﹙居﹚、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招投标中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规范操作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根据国家、省、市、县有关招投标的规定,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各级财政和集体资金在本区域内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设备、材料和办公等物品的集中采购等招投标活动;集体资产、公共设施、公共资源等对外公开承租、出(转)让的招投标活动。 (一)工程建设项目:在县招投标中心限额﹙30万﹚以下,投资额镇0.5万元、村0.5万元以上国家集体投入的村镇设施配套工程、村镇道路建设、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电力设施建设等;村级集体经济投资额0.5万元以上村组设施配套工程、农村生产路、机耕路建设、农田小型水利设施建设、体育健身设施建设、电力设施建设等

(二)政府采购项目:各级财政及镇、村级集体经济投资的,在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限额标准以下、0.5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 (三)土地及产权交易项目:镇村级集体资产对外承租、出(转)让项目标的在3万元以上的各类招投标活动。包括: 1、大宗土地流转; 2、村级集体资产处置; 3、村级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租赁承包等; 4、土地整理(宅基地整理)、中低产田改造,农业生态示范园区建设,小流域治理等项目建设; 5、场地、鱼塘、土方、林地、果园等承包经营项目。 (四)其他有必要进入镇招投标中心进行交易的项目。 (五)自行招标项目:在镇招投标中心限额以下的各类招投标活动,招标人可以自行招标,但必须将招标方案报镇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镇招标办)备案。 (六)村民小组、自然村涉及的项目,可由村决定是否组织招标,数额大的,绝大多数群众有强烈要求的,可经村向镇招投标分中心申报。

集团公司招标议标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招议标管理办法 1范围 为加强公司采购工作的管理,规范采购行为,建立公平、公开、公正的竞争机制,降低采购成本及投资,提高采购物资、设备、服务的性价比,保障生产活动健康有序地进行,特制定本办法。2引用文件 采购管理办法 合同管理办法 供应商管理办法 3术语和定义 招标:指大型项目、原材料、固定资产、设备、仪器等一次性采购,需要发出招标书,对投标单位进行考察和认证。 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完成招标方案审批后,由招标办以招标人的名义向社会公开发 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集团网站发布。 邀请招标:由招标办以招标人的名义向3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资信资质良好的特定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议标:在工期或是供货期紧迫、技术专业性强等客观原因造成不宜进行邀请招标的,由企管中心研究确定进行议标。 开标:指在招标投标活动中,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和监督部门参加的情况下,在招标文件预先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当众对投标文件进行开启的法定流程。 评标:指按照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比较和分析,从中选出最佳投标人的过程 定标:指根据评标结果产生中标人。 4职责 4.1招标议标办工作组 负责招标方案的编制及报审工作、按照批准的招标方案组织编制招标文件和合同主要条款、参与对潜在投标单位的资格审查、控制整个招标工作进度,负责组织安排全过程的招标 小组的会务实施招标工作、根据招标领导小组批准的中标单位,发放中标通知书或会议纪要、落实相关合同的签订、履行,负责建立招标管理档案,招标过程的记录、招标过程资料的编号归档,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有关报表。 4.2审计审核部门 投标单位资质的最终审核,投标单位的考察,招标文件的发放、投标文件的接收,开标过程的全程监督及议标全程参与,定标结果的程序审查。 4.3行政中心的法务部门职能 审批招标文件和合同主要条款,参与答疑、开标、议标、评标、合同的谈判和签订。 4.4申请部门及协办部门:生产、技术、设备、工程、经营、财务等相关部门 参与答疑、开标、议标、评标、合同的谈判和签订;协助经办部门做好其他各项工作。 5规定要求 5.1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17年第33号令)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3号《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已经第32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陈政高 2017年1月24日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设计市场,提高建筑工程设计水平,促进公平竞争,繁荣建筑创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其设计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全国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条建筑工程设计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一)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二)对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并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 (三)建设单位依法能够自行设计的; (四)建筑工程项目的改建、扩建或者技术改造,需要由原设计单位设计,否则将影响功能配套要求的; (五)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第五条建筑工程设计招标应当依法进行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 第六条建筑工程设计招标可以采用设计方案招标或者设计团队招标,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 设计方案招标,是指主要通过对投标人提交的设计方案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 设计团队招标,是指主要通过对投标人拟派设计团队的综合能力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 第七条公开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向3个以上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基本要求、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第八条招标人一般应当将建筑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一并招标。确需另行选择设计单位承担初

某集团招投标管理办法

某集团招投标管理办法 一.目的: 规范各单位项目的招投标,真正使招投标工作作到公开、公平、公正,为公司创造较高的经济效益,维护海尔的美誉度。 二.适用范围: 海尔集团所有单位,各单位所有对外付款项目。 三.招投标原则: 1.所有对外付款都必须有合同。 2.对外处理企业财产都必须有合同。 3.所有合同都要经过公开招标确定。 4.所有招投标都要公开、公平、公正。 5.所有招标都要经过法律中心参加或书面审查。 6.所有招标人员都要经过培训,有资格。 四.管理内容: 1.所有对外付款都必须有合同。 该项工作的闸口部门是资金流。 以下对外付款必须有合同: 设备、生产线采购等加工承揽项目 建筑、装修、修建等项目施工 房屋租赁、仓储保管、货物运输 广告制作与发布、礼品印刷品订制 设立售后服务网点 原材料、另部件采购 餐饮类蔬菜、肉、食品、调料等采购 定牌生产 计算机软件、网络合同 技术类合同、建立实验室等 其他类合同,金额在2万元以上的。 以下项目对外付款可不需合同: 国家法律规定的行为:如公检法系统的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罚款,工商机关的规费、年检费、公司设立登记费,公证、鉴证费,以及其他国家机关在其职责范围内依法征收的费用。 公用事业的各类费用:如水、电、汽、煤气、电话、邮电、邮政等的费用。

对外招待、宴请,外出参加学习、培训,支付各类稿酬等费用。 各单位临时性项目一次性金额在2万元以下的项目,如设备维修、设备另部件、印刷品、礼品、花卉、树木、果品、办公用品、日常用消费品、低值易耗品、部分修建业务等。 其他资金流事业部长认为不需要附合同的。 如无合同对外付款,资金流经办人应承担责任,标的额在10万元以下的,每次扣经办人100元;标的额在10—100万元之间的,每次扣经办人200元;标的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每次扣经办人500元;因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由经办人负责赔偿,公司可从其每月工资中扣除,具体由人力资源部门办理。 2.对外处理企业财产都必须有合同,如废品处理等。 3.所有合同都要经过公开招标确定。 该项工作的闸口部门是法律中心、各单位印鉴管理员。 所有合同都要建起价格平台,没有价格平台就不能签合同。 所有需专家出意见的单位都要建一个专家网络,专家报酬要确定,专家人数需3-5人以上,每次招标的专家人选在招标前24小时由第三人随机选中。 报审合同中无招投标资料,法律中心应不予审核,印鉴员不予盖章,否则哪一个环节没有闸住,由其承担责任,标的额在10万元以下的,每次扣责任人100元;标的额在10—100万元之间的,每次扣责任人200元;标的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每次扣责任人500元;造成损失,由责任人负责赔偿,由人力资源部门闸口。 4.所有招投标都要公开、公平、公正。 公开的标准是: 所有项目都必须进行招标; 招标应该公开: 在媒体上公布招标公告;或 向不限于本地区的5家以上单位(或属已优化的网络内单位在3家以上)发放招标书,且:非本地区单位至少应有1家,每次都有新的单位参加投标,有在本地区或全国同行业中排前5名的单位投标(本地区和非本地区单位至少各一家)(行业无排名的,以其在当地完成的着名项目来证明);且符合资质有回执的投标单位不少于5家;或 属于行业管理的,按主管部门统一公布的单位名单全部邀请,投标的单位不少于5家(或不少于邀请数的2/3)。 只要有投标人投诉招标过程中招标人、投标人有不正当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经查证属实的,中标无效。

自行采购管理暂行办法

靖江市广播电视台自行采购项目管 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台采购行为,加强对自行采购项目的监督管理,提高小型工程、设备器材、公共服务的采购质量,抵制不正当竞争,促进内部管理规范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结合我台财务、设备物资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自行采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台所需要采购的物资、服务,均须按规定办理政府采购申报手续,经采购办同意由台自行采购的项目,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三条台成立招标采购领导小组,由分管台领导、办公室、监察室、财务资产科、技术保障中心等有关科室中心负责人组成。职责为负责全台采购招标工作的监督、审核、组织和指导工作。 第四条按具体项目成立采购项目小组,成员人数为3人以上单数,成员按需要由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部门组成。其职责是具体负责单一采购项目招标的实施,并对项目的验收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完成整个招标资料的建档备案工作。 第三章招标采购的范围 第五条招标采购的范围主要是指台生产经营活动中所需要小型工程、设备器材、社会服务等项目。上述物资的采购必须由采购项目小组负责执行,参照法定的招标办法和程序统一组织招标采购,任何人都不得私自进行物资采购,否则将追究经办人的责任。 第六条对小型低值零星的物资采购,可不再需要履行招投标程序,但招标工作小组要深入市场调查,依据采购计划,经台分管领导批准后,按“比质、比价、比运距、比信誉”,核算成本择优定点采购,所有市场调查资料应形成书面材料备案。用料单位要有专人验收,并且推行采购和付款两条线的采购方式,严禁采购付

款一人包办,付款须经单位主管签批。 第四章招标采购原则 第七条物资采购招标应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招标者和投标者不得相互勾结,循私舞弊,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招投标环境。招标人设有的标的应密封保存,在开标前任何人不得泄密。 第八条投标人应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合格的资信证明,有完善的产品检测设备和专业检测人员,有相当的生产能力,能够提供满足招标要求的产品,质量可靠、信誉良好,并能确保完善的售后服务。 第五章自行采购招标程序 第九条采购部门应依据实际需要,按所购物资的最佳经济订购批量及型号、规格、质量要求、到货日期后编制招标采购物资计划,经分管领导批准后,交采购项目小组实施招标采购。 第十条采购项目小组应根据招标采购计划,根据市场调查、采购资源信息等,确定合适的采购方式,如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和询价等。 第十一条对符合要求的合格供应商,应向其发放招标邀请通知书。通知书的内容应包括1、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2、招标人的资格;3、招标采购物资的名称数量;4、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和时间;5、投标的实施时间和地点;6、其它应说明的事项。 第十二条投标单位在索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证明其资格的有关文件,采购项目小组应对其投标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应根据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 第十三条投标单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应以书面形式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企业概况以及企业业绩进行简要的、真实的描述,并对招标物资的技术性能、质量标准、售后服务等情况进行承诺和报价。投标文件必须加盖公章并有法人代表的签字,在规定的时间内密封送达规定的投标地点。招标单位收到投标文件后签收保存,不得开启。

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天河城集团及下属公司的项目招标管理,规范天河城集团及下属公司项目招标活动,保证项目招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为股东创造最大的经济效益,根据《转发印发广东粤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招标管理办法的通知》(粤投[2006]62号),结合本集团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招标包括公开招标及邀请招标。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及下属公司组织的招标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个人投标。其招标应通过但不限于当地报刊发布招标公告。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个人投标。其招标应通过天河城网站公开发布投标邀请书,同时可以口头方式通知特定的投标人浏览有关投标邀请信息。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招标人,是指依照本办法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公司。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个人。 第七条本办法所称项目签约公司,是指项目经办部门所属公司。 第八条招标工作必须严格遵循如下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及公司利益最大化原则; (二)任何个人及部门不得将必须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以其他方式回避招标。 (三)所有参与招标工作的人员必须严守纪律,保守秘密,严格遵守广控《十八条禁令》。 (四)不得泄漏相关的信息。 第二章招标 第九条进行招标的项目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一)已按审批权限获得批准的项目。 (二)已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履行了审批手续,获颁批准或许可文件。 (三)已落实项目管理责任人员,并已具备相关的完整技术文件。 (四)资金来源落实,资金安排已获得财务部门确认。 (五) 进行招标的建设项目除满足以上条件外,还必须符合《广东粤港投资控股有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