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协议中“不管买卖合同能不能签定-中介都将如数得到佣金“条款有效性分析

居间协议中“不管买卖合同能不能签定,中介都将如数得到佣金“

条款有效性分析

中介在居间协议约定,不管买卖合同能不能签定,中介都将如数得到佣金,实践中这样的条款被称为“保底条款”,审理中基本都被认定无效。

那么,是不是买卖合同签定后,中介就取得了收取佣金的权利呢?本案法官认为,也不尽然。一般来说,居间人全面履行居间义务并促成双方订立合同的,有权向委托人收取报酬;由于居间人自身原因导致合同成立后未能履行的,仍然不能要求全额支付。

另外,法官就另一个疑难问题表明了立场,认为中介的责任包括:1、如实报告,不得隐瞒或提供虚假资料;2、应对委托人提供的各种资料作必要的专业审查,以确保其提供信息的真实性;3、积极寻找符合要求的买家,促成双方订立合同;4、为客户提供必要的专业意见并释明房地产交易方面的政策法规。

案例

居间报酬的获取需以促成合同成立为前提——罗某某诉上海某某房地产经纪事务所九亭分部居间合同纠纷上诉案

【案例要旨】

房地产中介公司在定金协议中约定签订协议即视为居间成功,并据此向委托人主张居间报酬。但是,《合同法》明确规定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不得要求支付报酬,故该约定违反《合同法》规定,应认定无效。在未促成合同成立的情况下,中介公司无权获得居间报酬,但委托人应支付必要的费用。本案的审理对于准确适用合同法、规范中介公司的居间行为和正确审理此类案件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案情简介】

上诉人(原审被告、反诉原告)罗某某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反诉被告)上海某某房地产经纪事务所九亭分部(以下简称某某事务所)

2008年5月24日,某某事务所、罗某某与案外人李涛三方签订了定金协议,该定金协议约定:经某某事务所中介服务,罗某某将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九亭大街某弄某号某室房屋一套出售给案外人李涛,房屋购买总价款为363,000元(人民币,下同),买卖过程中所有交易税费及中介佣金7,260元均由购买方承付。协议第三条约定,买卖双方应于十日内依某某事务所之安排签订商品房预、出售合同或房屋买卖合同等。协议第五条约定,若罗某某有反悔不卖或不按约定前来签订房屋转让合同及其他违约行为,致使无法完成签订合同之情形,则罗某某应双倍返还已收之定金给买方,另外罗某某仍应向某某事务所支付房产成交价的2%作为中介服务佣金或违约金,某某事务所随时可以主张权利并追索上述相关费用。协议第六条约定,签订本协议即视为某某事务所居间成功,罗某某及购买方双方均不得单方违约;罗某某及购买方各自履约责任由签字人承担。协议并对房款的支付方式、房屋的交付、产权的过户等作了相应的规定。

2008年6月5日,罗某某出具确认书,确认因对原定金协议存有异议,不同意按原协议继续履行,决定不再对所涉房屋进行买卖。

现某某事务所起诉要求罗某某支付居间费7,260元;罗某某则反诉要求确认定金协议无效,某某事务所赔偿其精神、经济损失2,000元。

【判决结论】

一审判决:一、罗某某给付某某事务所居间服务费7,260元;二、驳回罗某某的反诉请求。

二审判决:一、维持原审判决第二项;二、撤销原审判决第一项;三、驳回某某事务所的诉讼请求;四、罗某某一次性给付某某事务所人民币1,000元。

【评析意见】

一、房地产居间合同的性质及中介公司的权利义务

《合同法》第424条规定: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居间分为报告居间和媒介居间两种形式,报告居间指居间人受委托人的委托,为其寻找合乎要求的第三人,从而为合同的订立创造机会;媒介居间指介绍双方当事人即委托人和第三人订立合同,即居间人作为中间人来往于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促使双方订立合同。房地产中介合同是典型的居间合同,且这种居间是报告居间和媒介居间的结合,由中介公司根据卖方的委托发布房源消息寻找符合要求的买家,再促成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居间人的义务是如实向委托人报告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而基于房地产中介市场的行业特殊性,笔者认为中介公司的居间义务应当包含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于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应当如实报告,不得隐瞒或提供虚假资料;二是应对委托人提供的各种资料作必要的专业审查,以确保其提供信息的真实性;三是根据委托人的要求积极为其寻找符合要求的买家,促成双方订立合同;四是居间过程中为客户提供必要的专业意见并释明房地产交易方面的政策法规。而中介公司的权利就是在促成交易的情况下收取相应的中介报酬。

二、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是其获取居间报酬的必要前提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居间报酬;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因此,在房地产交易市场,中介公司获取中介报酬的必要前提应当是促成交易双方的买卖合同成立。本案中,买卖双方及中介公司签订的定金协议中约定“签订本协议即视为某某事务所居间成功,罗某某及购买方双方均不得单方违约”,这种约定的结果是,只要签订了定金协议,中介公司的居间活动就已视为成功,无论买卖双方最终是否成功订立房地产买卖合同,中介公司都有权收取中介报酬。这一条款的规定事实上限制了委托人权利的行使,加重了委托人的责任,有悖于委托人委托中介公司居间的初衷,且与《合同法》所规定的“居间未促成合同成立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原则相违背,因此该条款应当认定无效。本案中虽然某某事务所为了促使罗某某与购房人交易成功履行了向委托人报告或者媒介的义务,但交易双方的房屋买卖合同最终没有订立,罗某某没有达到居间合同的目的,因此根据法律规定其有权不支付中介报酬。

本案的情况尚属简单,因为交易双方最终未订立买卖合同。目前审判实践中还存在大量买卖双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但最终未能履行的情况,这种情况下对于应否认定中介公司居间成功、应否判令委托人支付中介报酬存在不同意见。一种意见认为,买卖双方已经签订买卖合同,应当认定中介机构居间成功,已经促成合同成立,故委托方应当按约支付居间报酬。另一种意见认为,房地产居间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居间合同,买卖合同的订立不代表交易一定能够完成,中介机构全面规范履行居间义务也是其获取佣金的必要条件,故对于类似纠纷,应全面审查合同未能履行的责任以及居间人在此过程中是否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按照法律规定和行业规范全面履行了居间义务,以此作为中介机构是否应获取佣金的衡量标准。笔者认为,单纯地以买卖双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或者产权过户作为衡量委托人应否支付居间报酬的标准,都存在一定的不合理因素,还应当综合考虑在居间过程中中介机构是否充分履行了自己应尽的义务,如果中介机构已经全面履行了居间义务,促成双方签订买卖合同,此后的履行不能并非中介机构的责任,那么委托人不能以合同未履行为由拒付中介报酬。相反,如果产权无法过户是由于中介机构的原因,如未能如实告知房屋的相关事宜、未能告知相关法

规政策,那么即便双方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合同,也不能视为居间成功,中介机构无权获取报酬。因此,较为可行的标准可以是:居间人全面履行居间义务并促成双方订立合同的,有权向委托人收取报酬;由于居间人自身原因以外的因素导致合同成立后未能履行的,应当由合同双方自行解决。

中介在居间协议约定,不管买卖合同能不能签定,中介都将如数得到佣金,实践中这样的条款被称为“保底条款”,审理中基本都被认定无效。

那么,是不是买卖合同签定后,中介就取得了收取佣金的权利呢?本案法官认为,也不尽然。一般来说,居间人全面履行居间义务并促成双方订立合同的,有权向委托人收取报酬;由于居间人自身原因导致合同成立后未能履行的,仍然不能要求全额支付。

另外,法官就另一个疑难问题表明了立场,认为中介的责任包括:1、如实报告,不得隐瞒或提供虚假资料;2、应对委托人提供的各种资料作必要的专业审查,以确保其提供信息的真实性;3、积极寻找符合要求的买家,促成双方订立合同;4、为客户提供必要的专业意见并释明房地产交易方面的政策法规。

案例

居间报酬的获取需以促成合同成立为前提——罗某某诉上海某某房地产经纪事务所九亭分部居间合同纠纷上诉案

【案例要旨】

房地产中介公司在定金协议中约定签订协议即视为居间成功,并据此向委托人主张居间报酬。但是,《合同法》明确规定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不得要求支付报酬,故该约定违反《合同法》规定,应认定无效。在未促成合同成立的情况下,中介公司无权获得居间报酬,但委托人应支付必要的费用。本案的审理对于准确适用合同法、规范中介公司的居间行为和正确审理此类案件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案情简介】

上诉人(原审被告、反诉原告)罗某某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反诉被告)上海某某房地产经纪事务所九亭分部(以下简称某某事务所)

2008年5月24日,某某事务所、罗某某与案外人李涛三方签订了定金协议,该定金协议约定:经某某事务所中介服务,罗某某将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九亭大街某弄某号某室房屋一套出售给案外人李涛,房屋购买总价款为363,000元(人民币,下同),买卖过程中所有交易税费及中介佣金7,260元均由购买方承付。协议第三条约定,买卖双方应于十日内依某某事务所之安排签订商品房预、出售合同或房屋买卖合同等。协议第五条约定,若罗某某有反悔不卖或不按约定前来签订房屋转让合同及其他违约行为,致使无法完成签订合同之情形,则罗某某应双倍返还已收之定金给买方,另外罗某某仍应向某某事务所支付房产成交价的2%作为中介服务佣金或违约金,某某事务所随时可以主张权利并追索上述相关费用。协议第六条约定,签订本协议即视为某某事务所居间成功,罗某某及购买方双方均不得单方违约;罗某某及购买方各自履约责任由签字人承担。协议并对房款的支付方式、房屋的交付、产权的过户等作了相应的规定。

2008年6月5日,罗某某出具确认书,确认因对原定金协议存有异议,不同意按原协议继续履行,决定不再对所涉房屋进行买卖。

现某某事务所起诉要求罗某某支付居间费7,260元;罗某某则反诉要求确认定金协议无效,某某事务所赔偿其精神、经济损失2,000元。

【判决结论】

一审判决:一、罗某某给付某某事务所居间服务费7,260元;二、驳回罗某某的反诉请求。

二审判决:一、维持原审判决第二项;二、撤销原审判决第一项;三、驳回某某事务所的

诉讼请求;四、罗某某一次性给付某某事务所人民币1,000元。

【评析意见】

一、房地产居间合同的性质及中介公司的权利义务

《合同法》第424条规定: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居间分为报告居间和媒介居间两种形式,报告居间指居间人受委托人的委托,为其寻找合乎要求的第三人,从而为合同的订立创造机会;媒介居间指介绍双方当事人即委托人和第三人订立合同,即居间人作为中间人来往于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促使双方订立合同。房地产中介合同是典型的居间合同,且这种居间是报告居间和媒介居间的结合,由中介公司根据卖方的委托发布房源消息寻找符合要求的买家,再促成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居间人的义务是如实向委托人报告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而基于房地产中介市场的行业特殊性,笔者认为中介公司的居间义务应当包含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于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应当如实报告,不得隐瞒或提供虚假资料;二是应对委托人提供的各种资料作必要的专业审查,以确保其提供信息的真实性;三是根据委托人的要求积极为其寻找符合要求的买家,促成双方订立合同;四是居间过程中为客户提供必要的专业意见并释明房地产交易方面的政策法规。而中介公司的权利就是在促成交易的情况下收取相应的中介报酬。

二、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是其获取居间报酬的必要前提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居间报酬;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因此,在房地产交易市场,中介公司获取中介报酬的必要前提应当是促成交易双方的买卖合同成立。本案中,买卖双方及中介公司签订的定金协议中约定“签订本协议即视为某某事务所居间成功,罗某某及购买方双方均不得单方违约”,这种约定的结果是,只要签订了定金协议,中介公司的居间活动就已视为成功,无论买卖双方最终是否成功订立房地产买卖合同,中介公司都有权收取中介报酬。这一条款的规定事实上限制了委托人权利的行使,加重了委托人的责任,有悖于委托人委托中介公司居间的初衷,且与《合同法》所规定的“居间未促成合同成立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原则相违背,因此该条款应当认定无效。本案中虽然某某事务所为了促使罗某某与购房人交易成功履行了向委托人报告或者媒介的义务,但交易双方的房屋买卖合同最终没有订立,罗某某没有达到居间合同的目的,因此根据法律规定其有权不支付中介报酬。

本案的情况尚属简单,因为交易双方最终未订立买卖合同。目前审判实践中还存在大量买卖双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但最终未能履行的情况,这种情况下对于应否认定中介公司居间成功、应否判令委托人支付中介报酬存在不同意见。一种意见认为,买卖双方已经签订买卖合同,应当认定中介机构居间成功,已经促成合同成立,故委托方应当按约支付居间报酬。另一种意见认为,房地产居间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居间合同,买卖合同的订立不代表交易一定能够完成,中介机构全面规范履行居间义务也是其获取佣金的必要条件,故对于类似纠纷,应全面审查合同未能履行的责任以及居间人在此过程中是否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按照法律规定和行业规范全面履行了居间义务,以此作为中介机构是否应获取佣金的衡量标准。笔者认为,单纯地以买卖双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或者产权过户作为衡量委托人应否支付居间报酬的标准,都存在一定的不合理因素,还应当综合考虑在居间过程中中介机构是否充分履行了自己应尽的义务,如果中介机构已经全面履行了居间义务,促成双方签订买卖合同,此后的履行不能并非中介机构的责任,那么委托人不能以合同未履行为由拒付中介报酬。相反,如果产权无法过户是由于中介机构的原因,如未能如实告知房屋的相关事宜、未能告知相关法规政策,那么即便双方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合同,也不能视为居间成功,中介机构无权获取报酬。因此,较为可行的标准可以是:居间人全面履行居间义务并促成双方订立合同的,有权

向委托人收取报酬;由于居间人自身原因以外的因素导致合同成立后未能履行的,应当由合同双方自行解决。

三、虽未促成合同,委托人仍应支付必要的居间费用

《合同法》第427条规定,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在促成房地产买卖合同签订之间,中介机构可能已经作了大量的前期工作,比如替业主发布广告、带领客户看房、提供选购意见、解答买卖手续的咨询等等,这一规定是对中介机构合法权益作出的保护条款,符合公平合理的原则。本案中,虽然罗某某与购房者最后未达成房屋买卖合同,但某某事务所确实已经履行了部分居间义务,故罗某某依法应当向某某事务所支付必要的居间费用。二审期间罗某某自愿向某某事务所支付1,000元,本院认为这一金额与某某事务所提供的居间服务基本相适应,予以准许。

从目前的审判实践来看,《合同法》所规定的“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这一表述过于笼统,不够清晰,缺乏可操作性。笔者认为,为了降低法官自由裁量的风险、避免执法不统一的情况,能否考虑制定一个阶段性的收费标准,如以中介机构向双方提供信息、进行磋商谈判、促成合同签订、协助办理交易、交易完成等作为各个阶段的标志,每达到一个阶段即有一个阶段的收费标准,如全部履行居间义务的则按居间报酬收取,即便最终交易无法完成,居间人获取必要的费用仍然有法可依。

中介房屋买卖合同(标准版)范本

Both parties jointly acknowledge and abide by their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and reach an agreed resul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中介房屋买卖合同

编号:FS-DY-20625 中介房屋买卖合同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姓名(或名称):_____ 身份证件号(或营业执照号):____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姓名(或名称):____ 身份证件号(或营业执照号):_____ 中介人(以下简称丙方)名称: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中介资质证书号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中介房屋买卖合同: 一、经丙方介绍,甲方自愿将本条第二款所列房屋出售给乙方,甲方已将房屋状况充分告知乙方,乙方对甲方所出售的房屋及附属设施、装潢情况已充分了解,愿意购买该房屋。

甲方出售房屋的情况: (一)房屋坐落___,房屋所有权证号____,产权性质___,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 (二)附属设施、装潢情况_____。 二、甲、乙双方约定上述房屋成交价款为人民币____元(大写__),附属设施、装潢价款___元(大写____),总计____元(大写____)。合同签订之日,乙方支付给甲方定金____元(大写____),由丙方代为保管。 三、付款方式、期限及房屋交付: (一)乙方按下列第___种方式付款。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日内,乙方将上述房款付清,交付给____方,购房定金在付款时冲抵房款,如房款交付给丙方,丙方应在____将房款转交给甲方。 2、乙方在到市房地产交易所交纳税费当日将房款付清给甲方,购房定金在付款时冲抵房款。 (二)甲方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将房屋交付给乙方。 1、在乙方房款付清之日交付。 2、____。上述房屋交付给乙方之前发生的该房屋的物业

个人居间佣金协议范本

个人居间佣金协议范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居间方利用所拥有的市场资源向买方提供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并接受买方的委托,如下是给大家整理的个人居间佣金协议范本,希望对大家有所作用。 个人居间佣金协议范本篇甲方: 乙方: 甲方通过乙方的居间服务签订房屋买卖/租赁合同,确认服务信息如下: 一、房屋交易信息: 1、房屋座落:北京市区 2、甲方身份:□出卖人□买受人□出租人□承租人 3、佣金金额: ①居间服务费:人民币(大写)元整(¥元)②权证过户费:人民币(大写)元整(¥元) 二、乙方居间服务的具体内容: 1、提供房屋买卖/租赁信息; 2、提供与买卖/租赁房屋相关的交易流程、交易风险、市场行情咨询; 3、协助甲方对房屋进行实地查验; 4、协助并促成甲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者租赁合同; 甲方确认乙方已提供上述1、2、3项服务;甲方签订房屋

买卖合同或者租赁合同,乙方即完成上述第4项服务。 三、乙方权证过户服务的内容:协助甲方办理交易房屋过户手续。 四、甲方承诺于年月日前向乙方支付上述佣金。如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须按佣金金额的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甲方(签字):乙方: 代理人: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个人居间佣金协议范本篇甲方: 乙方:陕西省神运煤炭经销有限公司 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推荐的买方(以下简称丙方)向甲方购买煤炭,并甲方委托乙方帮助甲方完成商务谈判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与丙方就建立购销合作相关事项提供商务谈判及相关服务。甲方授权乙方为与丙方建立购销意向合作的唯一中介代理,并有对本业务的运营状况享有知情权。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商务资讯及其他方面的服务的范围包括: 1、利用自己的信息渠道和信息资源与甲方进行沟通和联系,及时了解和获取丙方购买煤炭相关信息和意向; 2、向甲方介绍丙方的基本情况和相关事宜,并将丙方具

买卖居间合同范本通用版

买卖居间合同范本通用版 Effectively restrain the parties’ actions and ensure tha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state, collectives and individuals are not harmed ( 合同范本 )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编号:MZ-HT-065282

买卖居间合同范本通用版 买受人(甲方): 居间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买卖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有意向购买房屋事宜,经过初步协商,双方都认为有继续协商的必要和实际成交的可能,故起草并签署该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居间标的物 乙方将座落于______市____区____路___号____室的房屋推荐 给甲方: 1、房屋权利人________,房屋性质:________,结构:________。 2、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________(面积、分摊面)积平方米,实际可使用面积________

平方米,具体包含________。 3、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为________(国有、集体所有)。国有土地使用权以________(出让、划拨)方式获得。 4、随房屋同时转让的设备(非房屋附属设备)及装饰情况由乙方在予以列明。 5、出卖人(房屋出售方,下同)转让房地产的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相邻、租赁等其他关系)由乙方予以列明。 6、该房屋内的户口情况__________。 7、其他:____________。 乙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状况、设备、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完全属实,且没有遗漏。 第二条乙方义务 1、乙方应积极认真地把该房屋的真实情况及出卖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介绍给甲方,并将与该房屋有关的重要事实如产权性质、产权有无争议、户口情况等在本协议中列明,重要情况应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若在与出卖人谈判过程中,甲方发现乙方提供的居间信息

土地买卖居间协议书

土地买卖居间协议书 土地买卖居间协议书 协议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协议书是指社会集团或个人处理各种社会关系、事务时常用的“契约”类文书,包括合同、议定书、条约、公约、联合宣言、联合声明、条据等。WTT整理了土地买卖居间协议书,希望对你有用。 土地买卖转让协议书(一) 甲方:____ 乙方:____ 丙方:____ 经各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就土地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地块概况 1、该地块位于 __________,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折__________亩)。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详见附件国有土地使用证。 2、现该地块的用途为住宅、工业、综合和商业用地。 二、转让方式

1、甲方保证通过土地挂牌形式把该地块转让给乙方,并确保该地块的容积率大于等于__________,绿化率不少于 __________%,土地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 2、土地的转让价为__________万元/亩[包括级差地租、市政配套费、开发补偿费、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拆迁安置费、青苗补偿费、空中或地下的管线(水、电、通讯等)迁移费和土地管理费],转让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 3、乙方同意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二期向甲方支付土地价款:第一期定金,地价款的__________%,计人民币 __________万元,付款时间及条件:双方签订协议书,且已办好土地挂牌手续并在本条第四款规定的抵押登记手续办妥后__________天内支付;第二期,付清余款,计人民币 __________万元,付款时间及条件:在乙方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取得该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后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 4、为保证前款第一期地价款的及时支付,丙方同意提供两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担保,抵押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详见成国用()字第 __________号和成国用()字第__________号),抵押担保的范围与甲方承担的责任的范围相同。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后______天内到当地土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期限

房屋买卖居间合同通用版

编号:FW-20212365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房屋买卖居间合同通用版 This contract is executed in three counterparts, all of which are considered as originals and of the same effect.

[标签:titlecontent] 第一部分关于房屋买卖 第一条成交房屋基本情况 需要写明的情况有:房屋登记地址, 房屋权属证号, 土地使用证号, 房屋用途, 登记人的房屋抵押情况, 房屋的共有人同意出售与否, 目前是否已出租, 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与否, 房屋权属情况, 房屋状况,建筑面积, 房型, 楼层等其他情况。 1.经协商,甲方愿意将上述房屋出售给乙方,甲方对以上房屋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保证房屋交付给乙方时的状况和乙方实地看房时的状况保持一致,否则愿意承担起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所受到的一切损失。 2. 乙方确认,对该出售房屋已经作了充分的了解并实地查看过房屋,并且对房屋的现状无异议,愿意购买该房屋。 第二条成交价格 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成交的价格为:人民币元,(大写:)。 第三条付款方式 1. 现金或贷款支付

如甲方认可乙方贷款方式付款时:甲方有义务乙方一起办理贷款手续; 乙方提出终止贷款行为或因乙方原因不能取得贷款机构贷款的,乙方应于前以现金方式补齐房款。 2. 资金服务 房地产中介有限公司可以为本次交易提供的资金服务,双方自愿选择该项服务,并于签订本协议当日签订《资金委托协议》。 双方自愿将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全部款项暂存于指定的银行帐户中,并按本合同及《资金委托协议》所约定的程序及方式办理。 尽管上述款项存于指定帐户,但甲乙双方同意:视为乙方已向甲方实际支付。 如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不选择资金服务,但由此带来的一切风险由双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税费的承担 1. 甲乙双方保证,按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交易习惯各自缴纳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各项税费。 2. 尽管有上述约定,双方同意: 甲方承担;乙方承担。 第五条权属过户及房屋交付 1. 双方承诺,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后,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共同到房屋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2 .甲乙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将房屋权属过户所

居间合同(佣金合同)

编号:__ _____________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居间合同(佣金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买方) 乙方(居间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居间方利用所拥有的市场资源向买方提供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并接受买方的委托,为买方联系购买国标 0辫油的事宜,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信守。 第一条:委托事项: 买方委托居间方联系上海巨然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并向其购买国标0#柴油吨的事宜,并促成卖方与买方签订相应的买卖合同(合同编号:)。 第二条:委托事项的具体要求: 1、买方全权委托居间方负责与卖方联络、议价、洽谈等相关事宜,买方不得私下直接与卖方 联络,买方即使此次未能与乙方联系的卖方签约交易,但此后买方若与该卖方发生实际交 易,买方仍受本合同约束,仍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向居间方支付相应额佣金。 2、卖方向买方提供国标0辫油,合同价格是每吨元,开具柴油发票;另需支付税后款元 /吨无票,购油款合计:元。油品质量符合国标标准,在买方与卖方签订买卖合同同时, 居间方的责任、义务已经完成。买方在与卖方所签订的买卖合同履约时发生的一切纠纷及法律责任概与居间方无关,居间方概不承担连带和赔偿责任。 第三条:佣金的计算、付给方式、付给时间 1、佣金计算标准:甲方同意按每笔合同实际成交量,以每吨税后人民币一元((大写人民币: 元)的标准支付佣金给乙方(此佣金为完税后的,乙方应承担的各项应缴税金由甲方承担缴纳),佣金总额为成交数量吨乘以每吨人民币元整,合计税后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元整)。 2?付给方式及时间: 在买方与卖方办理完货物相关手续,买方支付卖方货款的同时,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居间人指定帐户打款,居间方全部佣金人民币一元(大写人民币:元整)一次性以私人帐户名义汇入乙方指定的帐号。(具体佣金明细分配如下:)。 (1)、居间方指定账户资料如下姓 名: 开户银行:帐号:

居间买卖合同范本通用版

编号:YK-HT-051424 居间买卖合同范本 Model of intermediary sales contrac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精品合同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编订:Yunbo Design

居间买卖合同范本 买受人(甲方): 居间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买卖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有意向购买房屋事宜,经过初步协商,双方都认为有继续协商的必要和实际成交的可能,故起草并签署该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居间标的物 乙方将座落于上海市区路弄号室的房屋推荐给甲方: (一)房屋权利人,房屋性质:,结构:; (二)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分摊面积】平方米,实际可使用面积平方米,具体包含。

(三)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为【国有】【集体所有】;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方式获得。 (四)随房屋同时转让的设备(非房屋附属设备)及装饰情况由乙方在第六条中予以一一列明。 (五)出卖人(房屋出售方,下同)转让房地产的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相邻、租赁等其他关系)由乙方在第六条中予以一一列明。 (六)该房屋内的户口情况; (七)其他:; 乙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状况、设备、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完全属实,且没有遗漏。 第二条乙方义务 1.乙方应积极认真地把该房屋的真实情况及出卖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介绍给甲方,并将与该房屋有关的重要事实如产权性质、产权有无争议、户口情况等在本协议中列明,重要情况应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若在与出卖人谈判过程中,甲方发现乙方提

房屋买卖合同 (有居间方,超完美版)

房屋买卖合同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居间方:XXXXX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代表人: 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居间方(XXXXX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推荐并协调,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定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XX县XXX路XXX社区号楼单元楼东户XXX拥有的房产:套内建筑面积为平方米。附 该物业一同转让的附属设施:储藏室一间、楼前车位一个。甲方保证 房产为甲方个人所有,交易后如果出现房产所有权纠纷,由甲方负责 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总价人民币XXXX万元整(大写元整,含乙方付给居间方的中介费XX元整)。本合同签定并生效之日,在甲 方向乙方交付房屋的同时(或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XXXXX元整,作为全部购房款。甲方应于收到款项时开具收条。 第三条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购房款之日起将交易的房产及配套设施全部交付乙方使用。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 同第三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 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金及违约责任,违约金按交易价格的30%计算, 如另有损失,甲方仍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签订合同前甲方应积极主动确保将房产所有权由甲方更改为乙方。 第五条本合同一式3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居间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六条本合同一经签定不准反悔。 第七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通过协商、诉讼等方式解决。 第八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甲方在交钥匙前结清该房屋的水、电、物业管理等费用,并结清维修 基金。 2、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抵偿债务、

居间协议中“不管买卖合同能不能签定,中介都将如数得到佣金“条款有效性分析

居间协议中“不管买卖合同能不能签定,中介都将如数得到佣金“ 条款有效性分析 中介在居间协议约定,不管买卖合同能不能签定,中介都将如数得到佣金,实践中这样的条款被称为“保底条款”,审理中基本都被认定无效。 那么,是不是买卖合同签定后,中介就取得了收取佣金的权利呢?本案法官认为,也不尽然。一般来说,居间人全面履行居间义务并促成双方订立合同的,有权向委托人收取报酬;由于居间人自身原因导致合同成立后未能履行的,仍然不能要求全额支付。 另外,法官就另一个疑难问题表明了立场,认为中介的责任包括:1、如实报告,不得隐瞒或提供虚假资料;2、应对委托人提供的各种资料作必要的专业审查,以确保其提供信息的真实性;3、积极寻找符合要求的买家,促成双方订立合同;4、为客户提供必要的专业意见并释明房地产交易方面的政策法规。 案例 居间报酬的获取需以促成合同成立为前提——罗某某诉上海某某房地产经纪事务所九亭分部居间合同纠纷上诉案 【案例要旨】 房地产中介公司在定金协议中约定签订协议即视为居间成功,并据此向委托人主张居间报酬。但是,《合同法》明确规定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不得要求支付报酬,故该约定违反《合同法》规定,应认定无效。在未促成合同成立的情况下,中介公司无权获得居间报酬,但委托人应支付必要的费用。本案的审理对于准确适用合同法、规范中介公司的居间行为和正确审理此类案件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案情简介】 上诉人(原审被告、反诉原告)罗某某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反诉被告)上海某某房地产经纪事务所九亭分部(以下简称某某事务所) 2008年5月24日,某某事务所、罗某某与案外人李涛三方签订了定金协议,该定金协议约定:经某某事务所中介服务,罗某某将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九亭大街某弄某号某室房屋一套出售给案外人李涛,房屋购买总价款为363,000元(人民币,下同),买卖过程中所有交易税费及中介佣金7,260元均由购买方承付。协议第三条约定,买卖双方应于十日内依某某事务所之安排签订商品房预、出售合同或房屋买卖合同等。协议第五条约定,若罗某某有反悔不卖或不按约定前来签订房屋转让合同及其他违约行为,致使无法完成签订合同之情形,则罗某某应双倍返还已收之定金给买方,另外罗某某仍应向某某事务所支付房产成交价的2%作为中介服务佣金或违约金,某某事务所随时可以主张权利并追索上述相关费用。协议第六条约定,签订本协议即视为某某事务所居间成功,罗某某及购买方双方均不得单方违约;罗某某及购买方各自履约责任由签字人承担。协议并对房款的支付方式、房屋的交付、产权的过户等作了相应的规定。 2008年6月5日,罗某某出具确认书,确认因对原定金协议存有异议,不同意按原协议继续履行,决定不再对所涉房屋进行买卖。 现某某事务所起诉要求罗某某支付居间费7,260元;罗某某则反诉要求确认定金协议无效,某某事务所赔偿其精神、经济损失2,000元。

正规买卖居间合同范本正式版

YOUR LOGO 正规买卖居间合同范本正式版 After The Contract Is Signed, There Will Be Legal Reliance And Binding On All Parties. And During The Period Of Cooperation, There Are Laws To Follow And Evidence To Find 专业合同范本系列,下载即可用

正规买卖居间合同范本正式版 使用说明:当事人在信任或者不信任的状态下,使用合同文本签订完毕,就有了法律依靠,对当事人多方皆有约束力。且在履行合作期间,有法可依,有据可寻,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甲方(出售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买售方):身份证号码: 丙方(居间方): 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市相关规定,本着自愿、公平、平等、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关于房屋买卖 第一条成交房屋基本情况 房屋登记地址: 房屋权属证号:土地使用证号:房屋用途: 登记所有人房屋抵押情况: 房屋共有人是否同意出售:□是□否 目前是否已出租:□是□否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是□否 房屋权属情况:□私有产权房□使用权的公房□可以出售的经济适用房□其他 房屋状况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型:;楼层 其他情况 1.1经协商,甲方愿将上述房屋出售给乙方,甲方对上述

房屋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保证房屋交付乙方时的状况与乙方实地看房时的状况保持一致,否则愿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乙方因此而受到的一切损失。 1.2乙方确认,对该房屋已作了充分了解并实地查看过房屋,对房屋现状没有异议,愿意购买该房屋。 第二条成交价格 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的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元,(大写:**)。 第三条付款方式 3.1现金或贷款支付 如甲方认可乙方贷款方式付款时:甲方有义务配合一方办理贷款手续; 乙方提出终止贷款行为或因乙方原因不能取得贷款机构贷款的,乙方应于***前以现金方式补齐房款。 3.2资金监管服务 ****房地产中介有限公司可以为本次交易提供免费的资金监管服务,双方自愿选择该项服务,并于签订本协议当日签订《资金监管委托协议》。 双方自愿将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全部款项暂存于指定的银行监管帐户中,并按本合同及《资金监管委托协议》所约定的程序及方式办理。 尽管上述款项存于指定帐户,但甲乙双方同意:视为乙方

房产中介公司专用房屋买卖合同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房屋买卖合同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居间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卖方:身份证/护照号码: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护照号码: 买方:身份证/护照号码: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护照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本合同所所涉及房地产买卖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转让标的】 买卖双方交易的房地产位于〔以下简称为该物业〕,建筑面积为 第二条【转让价款】 卖方自愿将该物业转让给买方,转让成交价为(¥) 第三条【交易定金】 买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含当日〕向卖方支付定金(¥) 第四条【付款方式】 除定金外的房款(¥) 请选择付款方式 第五条【房地产产权现状】 该物业产权状态属于。 第六条【产权转移登记】 买卖双方需于前或符合过户条件时个工作日共同向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产权登记手续,该物业的新《房地产权证》由领取。

第七条【税费承担】 经买卖双方协商,交易过户税费承担支付:,在收件回执注明的回复日期届满后5个工作日内,缴税方应交纳税费。 第八条【房地产交付及交楼押金】 卖方应当于将该物业交付予买家,并履行下列手续:买卖双方共同对该物业及附属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进行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并办理交接手续,移交该房屋钥匙。买卖双方应在交楼清单上对上述情况签名确认。双方协商同意在定金或首期款中预留(¥)作为交楼押金。此款在卖方实际交付该物业时进行结算。买卖双方约定交楼押金由居间方托管。卖方在交房前应将附随于该物业的水费、电费、有限电视、物业管理服务费(含维修基金)、垃圾清运费、煤气费、电话费等费用结清,结清单据须交买方确认。上述手续办理完成,经买方同意,交楼押金支付给卖方。否则,买方有权要求居间方从交楼押金中抵扣上述欠款。 第九条【附随债务的处理】 卖方须保证对该物业享有完整所以权,能完全支配及处理。有关该物业在本次转让之前所产生的产权纠纷、债务、税项及租赁、清还抵押等事宜,卖方应在物业交付使用前清理完毕,并保证转让后卖方无需负责。否则卖方必须承担由此引起的一起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 第十条【居间方服务内容及费用】 居间方为买卖双方提供房地产交易咨询服务,专业的房地产卖萌签约指导,并协助办理房地产交接等服务。由买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居间方支付服务费(¥)),由卖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居间方支付服务费(¥)。(该服务费在买卖双方办理过户手续前支付)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如买方未能履历本合同之条款以致本合同不能顺利进行,则已付定金将由卖方没收,卖方有权将该物业转让予任何人。如卖方在签订合同后不依合同条款将该物业售予买方,则卖方须赔偿买方已付定金的双倍金额以弥补买方之损失。违约方还需支付给居间方的双方服务费。合同履行中,如有一方不按本合同条款执行而引起的另一方提起诉讼或仲裁的,违约方还须赔偿守约方因诉讼或仲裁所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交通费及误工费等(如银行贷款申请或赎楼申请不能成功除外)。

销售居间合同范本

销售居间合同范本 1、销售居间合同 销售方(甲方): 居间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销售居间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按照甲方确定的售卖条件寻找与甲方订立买卖合同的买家,由乙方促成甲方与买家订立买卖合同,实现甲方产品的销售,并获得按照甲方产品销售价格和销售重量为依据计算的收益。 甲方产品质量状况描述: 第二条:委托期限: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XX年7月日至20XX年7月日。协议期满,若甲方与原乙方介绍的达成协议的买家继续供货,本协议期限顺延。 第三条:甲方义务 1、为乙方提供产品相关的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2、为乙方的居间服务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3、不得与乙方介绍的买家私下达成协议及进行交易。 4、在与乙方提供的第三方买家进行接洽前向乙方确认乙方提供的第三方买家客户名单。 5、甲方必须保障乙方的权益,当甲方与乙方介绍的买家进入紧密的洽谈,合作阶段期间,甲方应优先给予乙方介绍的买家机会,或在同等条件下与乙方介绍的买家先行达成买卖合同。 6、按照甲方与乙方介绍的买家所签订的协议,按时如约供货。

第四条:乙方义务 1、为甲方产品销售提供居间服务,并促成甲方与买家的买卖协议成立。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任何资料属于甲方的财产,乙方不得为非履行本合约目的而使用。 3、乙方应当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向第三人介绍和传递甲方的缔约条件,任何改变、越权、或新的承诺都必须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或事后追认才发生效力。 4、若在协议期内,乙方未能促成甲方与任何买家签订买卖合同,则乙方不得向甲方要求支付任何费用和报酬。 5、在甲方与买家签订协议后,协助甲方协议的履行及货款的回收。 6、乙方不得以其在居间过程中获取的甲方商业秘密而作出不利甲方的任何行为,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的居间报酬。 7、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8、乙方领取报酬时,须向甲方开具有效的税务发票,相关的税金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委托事项 委托事项是指甲方与乙方介绍的第三方就产品销售签订买卖合同,并协助甲方收回销售款项。 第六条:报酬的计算方式及支付方式 1、报酬约定: 当甲方与买家达成的成交价为每吨的销售价格为元至元时,乙方的报酬以元/吨×合同约定的销售吨数计算。 当甲方与买家达成的成交价为每吨的销售价格为元至元时,乙方的报酬以元/吨×合同约定的销售吨数计算。 2、支付约定: (1)在甲方与买家签订合同后支付报酬总额的10%; (2)甲方收到买家支付的总货款的50%时,支付报酬总额的40%; (3)甲方收到买家的全部货款后,再支付余下的50%。

居间买卖合同完整版

居间买卖合同完整版 In the legal cooperation,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obligations of all parties can be guaranteed. In case of disputes, we can protect our own rights and interests through legal channels t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topping the loss or minimizing the loss. 【适用合作签约/约束责任/违约追究/维护权益等场景】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买卖合同完整版 下载说明:本合同资料适合用于合法的合作里保障合作多方的合法权利和指明责任义务,一旦发生纠纷,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实现停止损失或把损失降到最低的效果。可直接应用日常文档制作,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进行修改。 买受人(甲方): 居间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买卖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有意向购买房屋事宜,经过初步协商,双方都认为有继续协商的必要和实际成交的可能,故起草并签署该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居间标的物 乙方将座落于上海市区路弄号室的

房屋推荐给甲方: (一)房屋权利人,房屋性 质:,结构:; (二)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分摊面积】平方米,实际可使用面积平方米,具体包含。 (三)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为【国有】【集体所有】;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方式获得。 (四)随房屋同时转让的设备(非房屋附属设备)及装饰情况由乙方在第六条中予以一一列明。

房屋中介买卖合同范本

房屋中介买卖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 年______ 月_____ 日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见证方(以下简称丙方): 甲、乙双方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之相关规定,在自愿、平等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经甲、 乙双方协商一致,共同委托丙方见证甲、乙双方之间的房屋买卖行为,并订立本合同, 以兹各方共同遵守: 一、房产状况:甲方自愿出售位于市区(县)的房 产给乙方,房屋所有权证书号:号(共有权证号: )。 房屋所有权人为(共有权人:)。 产别:。 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地下室/小房面积平方米。(以上内容以《房屋所有权证》登记为准,产生的面积误差不影响成交价格),附属设施包含: 。房屋抵押租赁情况:。 (关于该房屋的基本情况特别是:面积、所有权人、房屋性质一定要和房本核实一遍, 以免以后产生纠纷。房产证上若体现地下室面积,则填写清楚,若不体现,则在本合同 第十一条(补充条款)写明地下室的面积以及产权情况,以免产生纠纷。) 甲方承诺和保证此房产无任何权属等纠纷,并如实陈述房产权属状况、设备、装饰情况 及相关关系。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产具体状况已做充分了解,自愿购买甲方上述房产。 二、成交价格: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本合同项下房产及其配套设施的总价款为:人民

币(大写)佰拾万仟佰拾

三、定金:乙方在买卖合同签订时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大写)佰 拾万仟佰拾元整(小写¥元整)甲方自本合同签订时将《房屋所有权证》交由丙方,用于办理房产交易的后续手续,并作为对房产交易安全性的担保。 四、付款方式:甲乙双方同意使用本条的第种付款方式: (一)、现金付款:乙方于年月日前将人民币(大写)(小写¥元整),存入甲方指定银行账户剩余房款于 年月日前将人民币(大写)(小写¥元整) 存入甲方指定银行账户或丙方账户待该房屋权属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及物业交割后日内,乙方向甲方结清全部房款。 (二)按揭贷款:乙方于年月日前,将首付房款人民币(大 写)(小写¥元整)存入甲方指定银行账户剩余房款人民币 (大写)(小写¥元整),在银行发放贷款之日由银行向甲 方直接支付,以上款项具体金额以贷款银行确定的金额为准,如果按揭贷款不能办理或 贷款银行确定的贷款金额少于本合同约定的贷款金额,乙方应一次性补足。待该房屋权 属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及物业交割后日内,乙方向甲方结清全部房款。 关于贷款,先前一定要落实清楚买卖双方的情况,特别是贷款的时间,贷款的金额不清 楚的可以事先咨询金融部,不允许擅自对买卖双方承诺。

劳务居间人佣金协议书

居间人佣金协议书 甲方:乙方(居间人): 法人代表:身份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互利互惠自愿的原则,就甲方参与经乙方介绍劳务派遣一事签订居间合同,双方为守诚信订立细则如下: 第一条委托事项及具体要求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三章居间合同之规定:居间人(乙方)向(甲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居间人(乙方)促成合同成立的,(甲方)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乙方报酬。 2、委托事项为:乙方介绍甲方与订立劳务派遣合同,由甲方派出劳务人员到都市物流公司进行工作上班,具体合同事项和派遣多少劳务人员由甲方全权负责;乙方只收取居间佣金费。 第二条佣金及支付方式 1、甲方单位在乙方促成上述项目合同订立后,甲方必须每月以现金或转账方式支付居间费用总额人民币给乙方。 2、佣金的细节:甲方派出的劳务人员是按每人每天每时计算工资,而甲方给乙方的居间佣金也是按每人每天每时计算,具体如下: (一)甲方派出的劳务人员工资每人每天是元/时,给乙方的居间佣金是每人每天元/时;乘以工作时间。(二)甲方派出的劳务人员工资每人每天是元/时,给乙方的居间佣金是每人每天元/时;乘以工作时间。(三)甲方派出的劳务人员工资每人每天是元/时,给乙方的居间佣金是每人每天元/时;乘以工作时间。(四)甲方派出的劳务人员工资每人每天是元/时,给乙方的居间佣金是每人每天元/时;乘以工作时间。(五)甲方派出的劳务人员工资每人每天是元/时,给乙方的居间佣金是每人每天元/时;乘以工作时间。(六)甲方派出的劳务人员工资每人每天每时每加1元时给乙方的居间佣金是每人每天增加元/时;由此类推。 3、支付时间为:按甲方与订立的劳务派遣合同内的支付时间,后三天内准时支付乙方,每月如实按实际派遣劳务人员数量和工资给乙方上述相应的居间佣金。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职责及义务 1、甲方承诺在合同谈判期间及合同履行期间:不会以任何方式和借口绕过乙方而直接与开发商谈判或交易找拒付和延迟支付乙方佣金,否则应该支付相同的佣金给乙方。乙方保留向甲方追究本次违约责任及相关的经济损失。 2、甲方要提供给乙方交易过程中相关合同资料复印件、来往邮件作为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四条规定,乙方向甲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甲方应按支付报酬的规定,承诺在合同期间向乙方支付服务佣金报酬,进入乙方指定的账户。 3、甲方派出的劳务人员所发生一切安全事故问题和衣食住行或发生工资拖欠由甲方负责,一切与乙方无关。 第四条违约责任 如果甲方在该合同签订的居间期限内有规避合同行为或者不在合同规定的支付时间内进行支付等违约行为,则应当向乙方(居间方)支付实际应当支付的金额外,再加支付每月¥10000元作为违约赔偿金,同样要以现金方式支付乙方指定的帐户,同时乙方有权通过申请诉讼财产保全。 第五条争议解决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或调解不成的,向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其它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意见一致后用书面形式完善,其结果为本合同的补充文件之一,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执行,与签订的合同具有同行法律效应。本合同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签订,真实、合法、有效,传真形式对双方均可。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买卖合同(中介版)

房屋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售房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房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丙方) 鉴于丙方为专业的二手房居间人机构,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甲、乙双方自愿选择丙方为其提供居间服务,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和_____ 省、______ 市相关地方性法规的规定, 在诚信、合法、平等的基础上,甲、乙双方自愿在丙方的促成下为其成立本《房屋买卖合同》,承诺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甲方出售房屋坐落位置及基本情况 1、甲方自愿将坐落______ 市 _________ 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的房屋(以下简称“该 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通过实地看房已对该房屋充分了解,对该房屋现状无异议,愿意购买该房屋。 2、该房屋的基本情况如下: 第二条:所有权保证条款 甲方保证在签订本合同时已向乙丙方履行了如实告知义务。甲方保证对所出售的房屋具有完全的所有权且已经征得其他共有权人的同意。根据国家及本地区的相关政策能够上市自由交易,该项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上没有设定任何形式的担保物权,没有其他任何形式的权属纠纷或争议,能够按本合同将该房屋的所有权转让给乙方并将该房屋实际交付给乙方使用。 第三条:成交价格 1、甲、乙双方协商后的实际成交价格为:人民币Y _______________ 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该房屋产权过户相关费用由___________ 承担,(以办理相关手续时的国家相关政策为准)该房屋配套设施过户的相关 费用由_____________ 承担。特别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房屋建筑面积以房管部门按现行房屋测量规范测量结果为准,如与原产权证上所记载的面积不一致,甲乙约 定按下列第______ 种方式解决。 (1 )按套计件,房价款不变,互不退补。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中介服务费 1、在签订本合同当时,甲方须向丙方交纳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元,(大写元), 第十二条:其他 2丙方已经提请合同各方注意免除责任或限制权利的条款,并按照合同各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了说明。3甲乙双方应亲自签署本合同,本人不能签署的需出具授权委托书并保证受托人取得合法权限; 其委托 代理人签署本合同即视为取得合法授权,因授权委托产生的争议,后果由甲方或乙方承担并不得归责于丙方。4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丙三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_份,一份_页,甲乙丙三方各执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方(签章)联系地址: 乙方须向丙方交纳中介服务费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 2、中介服务费于签合同当日缴纳。 第五条:定金支付 在本合同签订的同时,甲方向丙方交付房屋产权证书及相关的产权证明: 1、乙方向甲方交付定金人民币Y ___________ 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甲方同意由丙方代收购房定金。丙方出具加盖企业印章的收据。定金在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后冲抵房款并转 为物业交割保证金(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 第六条:购房款支付与房屋产权过户 1、乙方支付房款的具体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署后_________ 个工作日内将办理该房屋过户、贷款的全部手续 及材料准备齐全,由丙方协助双方办理该项手续。 (1)付款方式为一次性时,甲、乙双方约定于____________ 前办理该房屋的过户手续; (2)付款方式为贷款时,甲、乙双方约定于贷款审批通过后_________ 日内办理该房屋的过户手续。 (3)待乙方交清全部购房款,而且该房屋过户手续及物业交接手续全部办理完毕,由丙方主持甲、乙双方验收、交接房屋。甲乙双方在房屋交接单上签字确认。 3、甲、乙双方自行办理房款交接或办理房屋过户贷款手续的,丙方不承担协助义务,如甲乙双方因此发生纠纷与丙方无关。 第七条:房屋交付及相关事宜 1、甲方承诺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腾空房屋,交乙方使用,并配合办理完毕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暖气、有线电话、有线电视、物业管理及户口迁移等过户手续及相关费用的交接事宜。每逾期一天,向乙方缴纳_______________ 元迟延履行金,逾期 30日视为根本违约。 第八条:合同权利义务 1、丙方在本合同中为甲乙双方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在本合同中处于居间人地位,有权收取约定的 中介服务费。丙方对于甲乙双方的过错及违约行为产生之风险不承担责任。 2、合同成立后,由于丙方自身原因以外的因素导致未能完全履行或者协商一致解除的,均应由本合同甲、 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处理办法。丙方收取中介服务费不予退还,并有权追索甲/乙方拖欠的中介服务费。 3、若乙方需要贷款并委托丙方协助的,乙方应向丙方支付相应的贷款服务费。办理贷款所需的相应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乙方贷款手续需要甲方配合的,甲方必须配合,甲方不配合的,视为甲方违约。 4、本合同末履行完毕或者协商一致解除之前,丙方不得将甲乙双方保管至丙方的房款、定金及交于丙方 的与过户相关之证件返还甲乙任何一方,直至履行完毕或者纠纷解决。若因甲乙任何一方不履行、不完全履 行托管义务或者强行取回或者取回不再交回的,该方应在合同他方共同通知后7日内继续履行,逾期仍未履 行的视为该方违约,由该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同时中介方对该违约方的违约部分的保管义务解除。 5、在由丙方协助办理过户手续的情况下,乙方取得新的房屋产权证书时本合同义务履行完毕;甲乙双方自行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或房款交接的,甲乙双方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后,丙方的合同义务即履行完毕,甲 乙双方的合同义务由双方继续履行直至本合同履行完毕。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乙任何一方擅自解除合同、拒绝履行本合同 甲方(签章) 联系地址: 丙方(签章)经办人: 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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