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商业贿赂治理工作制度三篇

医院商业贿赂治理工作制度三篇
医院商业贿赂治理工作制度三篇

医院商业贿赂治理工作制度三篇

篇一:医院商业贿赂治理工作制度

为了有效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建立健全防控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长效机制,根据省、地、县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建立健全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的长效机制的精神,结合我医院工作实际,院党支部高度重视,制定本制度,望全体医护人员遵照执行。

一、建立党风廉政建设、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双重目标管理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结合一起抓。

二、建立院长“一岗双责”治理商业贿赂追究制,要不断完善廉洁自律制度、廉洁行医措施等治理商业贿赂的规章制度。

三、根据患者病情合理检查,合理施治,不开大处方,不做不必要的检查,不收取开单提成。

四、科主任作为科室治理商业贿赂的第一责任人,要保证科室在自查自纠工作中提供信息真实、有效,不隐报瞒报。

五、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药品采购管理制度、药品价格查询制度等,对医院药品用量动态要经常监测,对超常预警和医生不当处方进行点评或查处。

六、发现医务人员收受红包一次,实行待岗处理,发现两次,开除留用,两次以上的,直接开除。

七、严禁药品推销人员直接与医院科室联系促销,新特药开单由科主任审核;医院对各药品经营公司的单品种实行计划、入库、销售“三限额”,严格按计划配送、定期

周转、轮流供药,避免药品供应商采取贿赂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

八、加大社会督促力度,长期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把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与“医院管理年”活动结合起来,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商业贿赂案件。

九、健全和完善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改进药品、器械集中招标采购制度,探索以政府为主导、实行网上竞价招标采购的办法;规范医务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推行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档案制度,并与个人的职称评聘、评先评优、收入奖金分配挂钩。XXXX医院

XXXX年XX月XX日

篇二:医院商业贿赂治理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大医院商业贿赂行为的治理力度,净化医药购销市场,优化医院发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商业贿赂行为:

(一)医院有关工作人员,在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采购活动中,收受生产、经营企业及其经销人员以各种名誉给予的财务或回扣的行为。

(二)医院医务人员,在临床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或“赞助”的行为。

(三)医院接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及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不按照行政事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明确如实记载私分或归个人使用的行为。

(四)医院有关人员在基建工程、物资采购、招标等活动中,接受有关企业和经销人员给予的各种名义的财务或“赞助”的行为。

第三条以各种形式收受回扣、提成或(赞助)的人员,一经查实,除没收非法所得,并处5—10倍罚款以外,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分。

(一)对所收钱物累计折合人民币1000元(含1000元)以下的,取消本人当年的评先选优资格,视情节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党内或行政警告处分;所在科室取消当年评先选优资格。

(二)对所收财物累计折合人民币1000元以上、2000元(含2000元)以下的,停止当事人处方权6个月,延期1年晋升专业技术职称,专业技术职称降一级聘用一年,同时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党内警告、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记大过处分;所在科室

连续两年取消评先选优资格。

(三)对所收财物累计折合人民币2000元以上、3000元(含3000元)以下的,停止当事人处方权1年,延期2年晋升专业技术职称,专业技术职称降一级聘用2年,同时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党内严重警告、撤消党内职务或行政记大过、降级处分。(四)对所收财物累计折合人民币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吊销当事人执业证书,解聘专业技术职务,下岗培训,同时视情节轻重给予撤消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行政降级、降职、撤职处分。

(五)对所收财物累计折合人民币5000元(含5000元)以上的,移交司法机关立案处理。

(六)领导干部收受贿赂的,按照上述规定从严从重处理,情节严重、数额较大的,就地免职,移交司法机关立案处理。

(七)在医院统方收受贿赂的,不论数额大小,一律调离原岗位,同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第四条建立违规医药生产营销企业“黑名单”,严格禁止医药代表到医院促销药品,被发现在医院促销的医药公司,冻结其药款,停止业务往来。

第五条实行不当处方点评公示制,对有异议的处方要认真进行核实、剖析,一经查实有回扣现象的,要依据本规定从严从重处理。

第六条医务人员在医疗服务中,收受“红包”、“明白费”、“好处费”的,必须及时、主动上交单位职能部门。未能及时上交或退还的,视为收受贿赂,并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第七条医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介绍病人住院、检查、手术、转院,借收机取“搭桥费”、“中介费”、“辛苦费”、“提成费”的,除追回非法所得、给予批评教育外,按实际所

得处以5至10倍罚款。造成严重影响的,对当事人进行离岗培训,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第八条医务人员违反因病施治原则,通过开大处方、滥检查、重复检查获取“开单费”、“提成费”和私收费的,除承担不合理费用外,给予批评教育,视情节轻重给予5至10倍罚款,情节严重的停止其6至12个月的处方权。

第九条医院接受药品、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不按规定如实记载私分或归个人使用的,取消单位当年评先选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主管领导和医院主要负责人相应的处理。

第十条建立责任追究制,凡发现有药品回扣、收受“红包”、开单提成的科室和个人,除按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理外,要层层追究所在科室主任和主管院长责任,在社会上造成严重影响的,要按“一岗双责”追究医院领导责任。

第十一条实行重点岗位轮换制度,对药剂科长、器械科长等重点科室负责人,原则上2年一轮岗。

第十二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篇三:医院反商业贿赂管理制度

(一)为推进诚信医院建设,强化内控机制,加强对重点敏感岗位人员监督管理,坚决防止商业贿赂行为,维护医院正常秩序,制定本制度。

(二)医院定期组织全体工作人员专题学习反商业贿赂政策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在医院经营活动和各项工作中严格贯彻执行。

(三)医院与供货商、厂家签订《反商业贿赂协议书》对商业贿赂行为依据协议内容追究对方法律责任。

(四)医疗设备、药品耗材、器材物资等采购及相关人员依法依规规范采购行为,坚持公平竞争,不得有行贿、索贿和受贿,不得与供货商、厂家相互串通,不得开展恶意竞争,不得逃避药监部门监督检查。合法的商业扣率以明折明扣形式结算,不得有账外返款、收受回扣及其他侵占医院利益行为。

(五)医院管理层、各部门和科室负责人、购及相关人员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推行廉洁保证制度,建立采购及相关人员反商业贿赂档案。医院持续加强反商业贿赂动态监管,对违法违规问题根据情节轻重,作出经济处罚调离岗位、降职降薪、解除劳动关系等处理。发生涉法问题报告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医院治理商业贿赂管理措施

吉林市儿童医院治理商业贿赂管理措施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大医院商业贿赂行为的治理力度,净化医药购销市场,优化医院发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商业贿赂行为:(一)医院有关工作人员,在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采购活动中,收受生产、经营企业及其经销人员以各种名誉给予的财务或回扣的行为。 (二)医院医务人员,在临床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或“赞助”的行为。 (三)医院接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及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不按照行政事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明确如实记载私分或归个人使用的行为。(四)医院有关人员在基建工程、物资采购、招标等活动中,接受有关企业和经销人员给予的各种名义的财务或“赞助”的行为。 第三条以各种形式收受回扣、提成或(赞助)的人员,一经查实,除没收非法所得,并处5—10倍罚款以外,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分。

(一)对所收钱物累计折合人民币1000元(含1000元)以下的,取消本人当年的评先选优资格,视情节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党内或行政警告处分;所在科室取消当年评先选优资格。 (二)对所收财物累计折合人民币1000元以上、2000元(含2000元)以下的,停止当事人处方权6个月,延期1年晋升专业技术职称,专业技术职称降一级聘用一年,同时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党内警告、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记大过处分;所在科室连续两年取消评先选优资格。 (三)对所收财物累计折合人民币2000元以上、3000元(含3000元)以下的,停止当事人处方权1年,延期2年晋升专业技术职称,专业技术职称降一级聘用2年,同时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党内严重警告、撤消党内职务或行政记大过、降级处分。 (四)对所收财物累计折合人民币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吊销当事人执业证书,解聘专业技术职务,下岗培训,同时视情节轻重给予撤消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行政降级、降职、撤职处分。 (五)对所收财物累计折合人民币5000元(含5000元)以上的,移交司法机关立案处理。 (六)领导干部收受贿赂的,按照上述规定从严从重处理,情节严重、数额较大的,就地免职,移交司法机关立案处理。

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

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 第一部分药事管理相关知识 第一章医药卫生体制改与药品安全规划 第一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 2009年4月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发布,标志着中国医药卫生体制进入深化改革阶段,新一轮医改正式启动。 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1.基本原则 ①坚持以人为本,把维护人民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 ②坚持立足国情,建立中国特色医药卫生体制; ③坚持公平与效率统一,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 ④坚持统筹兼顾,把解决当前突出问题与完善制度体系结合起来。 2.总体目标 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 到2011年,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面覆盖城乡居民,基本药物制度初步建立,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得到普及,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取得突破,明显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有效减轻居民就医费用负担,切实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到2020年,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基本建立。普遍建立比较完善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比较健全的医疗保障体系,比较规范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比较科学的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多元办医格局,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基本适应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卫生需求,人民群众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主要内容 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主要由医药卫生四大体系、八项支撑组成,四大体系是指建设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和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构建我国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八项支撑就是完善医药卫生管理、运行、投入、价格、监管、科技与人才体制机制、信息、法制的建设,保障四大体系有效规范运转。 1.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立健全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应急救治、采供血、卫生监督和计划生育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完善以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为基础的医疗服务体系的公共卫生服务功能,建立分工明确、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互动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促进城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2.医疗服务体系坚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共同发展的办医原则,大力发展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完善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健全各类医院的功能和职责,建立城市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充分发挥中医药(民族医药)的作用,建立城市医院对口支援农村医疗卫生工作的制度。 3.医疗保障体系建立和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做好各项制度之间的衔接,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 4.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规范药品生产流通。加快建立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

集团公司领导关于构筑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防线的述廉报告(1)

集团公司领导关于构筑治理商业贿赂工作 防线的述廉报告(1) 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以来,焦煤集团按照省政府、省国资委《关于在省管企业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制度,通过广泛发动、深入学习、疏理查找问题、积极整改提高等一系列手段,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强化意识,认真开展回头看 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是否认真彻底,重点突出,事关专项治理工作成败,焦煤集团结合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情况对自查自纠工作组织进行了一次认真的“回头看”。 一看宣传发动是否广泛深入,是否通过宣传提高了广大党员干部对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自查自纠的认识。一是自上而下组织中层以上管理干部和重点岗位人员开会,学习传达上级有关反商业贿赂文件精神,使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到开展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性、长期性和复杂性,只有从自己做起,依法行事,严防利用职务之便,索贿受贿,侵犯集体利益和群众利益;二是通过写心得、谈体会,使党员干部普遍提高了对治腐防贿的认识,决心要远离腐败,远离索贿受贿,廉洁奉公,洁身自爱。

二看调查摸底是否全面透彻,是否掌握了违规及不正当交易行为的主要手段、方法以及涉及的岗位、环节、人员、资金等基本情况。在征求意见、举报投诉、座谈会和自查自纠过程中,对发现的违规及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在执行建设工程招投标、产品营销、物资采购、资本运营等的制度中没有发现问题的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三看查找问题是否准确,是否找到了本单位的突出问题。在自查自纠过程中,对容易造成商业贿赂的岗位、环节、人员、资金的环节,作为工作的重点进行了分析和查找,认真严肃填写了《省管企业贯彻落实中纪委〈若干规定〉有关情况统计表》;14位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填写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情况自查自纠登记表》。由于我们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等措施比较到位,这些环节工作透明度比较高,规范的阳光操作遏制了酿成贿赂的土壤。 四看整改提高是否到位,在自查自纠过程中针对发现的问题明确了整改重点、制定了整改措施、落实了整改责任、切实加以整改,并先后完善和制定了建设工程招投标、产品营销、物资采购等管理办法,建立了相应的监督长效管理机制。 二、明确重点,严格查处不手软 依法依纪查处商业贿赂案件,是推进专项治理工作的重 要突破口,是遏制商业贿赂蔓延势头的重要措施,同时也是发挥警示教育积极作用的关键。

医院治理商业贿赂措施

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措施 一、健全制度,创新机制 1、在省内较早的开展了药品招标采购工作,招标制度较健全,程序较规,招标范围较广,评标制度健全。2010年进行了一次性材料、检验试剂、门诊病历、医用胶片、医用耗材、介入材料等16项招标采购,累计节约资金850多万元。其中检验试剂招标1066万元,节约资金132万元;软袋大输液招标1600万元,节约资金320万元;介入材料、医用耗材招标6000多万元,节约资金350万元,医用胶片招标500万元,节约资金120万元;一次性卫生材料招标312万元,节约资金57.5万元;门诊病历招标35万元,节约资金10万元等招标项目。 开展了双评标方式的(技术标和商务标)招标采购。2005年医院开展了骨科植入材料的招标采购,为了加强对招标采购的管理,采取了双评标的方式(技术标和商务标)进行招标采购,先由临床使用科室主任和使用医生等组成的专家组对技术标进行评定,在技术标入围3家的基础上,进行商务标评标工作,原则上以最低价中标。通过双评标工作,既满足了临床医疗使用的技术需求,本次骨科一次性植入材料招标降低了年采购成本300多万元。 2、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落实扎实全面,重点突出,实行领导负责、分工明确,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有效,工作记录详实,做到了层层发动,

层层落实。自查自纠中主动上交礼金、礼券、办公用品及医疗器械等共价值160,349元。 2010年医院与药品、器械、卫生材料等供应商签定了《廉洁商务承诺书》。 3、2004年重申了严禁收受红包的规定。如违反规定,一经差实,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停发奖金6——12个月、行政处分,取消当年评优资格及评职称或延聘、解聘待职,直至解聘等处理。2006年1——11月,医务人员主动上交红包16人次,9900元。 4、严格规范开方用药行为,控制医药费用,医院以文件的形式印发了《临床用药实时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实施办法》,每月对临床用药按类别进行实时监测,对异常用药情况进行通报,医生不当处方公示点评和院内公示,对不正当行为及时告诫,规范医务人员临床诊疗服务行为。严格执行医药代表不得擅自进入医疗区的规定,严格执行《医生外出会诊管理规定》,完善了监督制度和管理措施。 5、以文件形式规范了工程联系单制度。一是项目实施变更而引起的工程量和工期增建,必须做到及时签证,签证应与事实相符,并按照协议或者合同严格把资金关、质量关、工期关。二是根据责任权限办理签证,联系单上经手人、审核人、批准人签证齐全。涉及重大变更或者变更增加金额在2万元以上10万以下的,由基建科长签字后,由分管院长签字;10万元以上30万以下的,按以上程序办理后,须由院长签证;超过30万元的,须经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通过。三是基建人员必须到廉洁自律,公正、公平、依法,按规定办理签证工

反商业贿赂协议书

反商业贿赂协议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地点: 为了维护甲方与乙方的共同利益,促进双方良好发展,共同维护合作双方经营活动,减少甲乙双方的经营成本,坚决反对一切形式商业贿赂行为,经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甲乙双方于 年月日签订的《合同》,合同编号为[ ],现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所指的商业贿赂是指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为获取与甲方的合作或合作的利益,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给予甲方员工的一切物质或精神上直接或间接的贿赂。 二、商业贿赂禁止: 本协议所指之商业贿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形式,甲乙双方应通力合作,共同禁止: 1、以金钱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支付现金,赠与银行卡,赠与有价证券,如购物卡、提货单、娱乐场所会员卡、打折卡、代币券、股权期权等)贿赂对方的业务人员、高管人员等与合同谈判、签订或履行相关的人员(下称“合同相关人员”)。 2、以实物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赠送或出借录像摄像设备、家电设备、健身器材、汽车、住房等实物)贿赂对方的合同相关人员。 3、以消费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宴请、娱乐消费、旅游、国内或国外考察等方式)贿赂对方的合同相关人员。 4、以其他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朋友名义提供各种好处、活动抽奖、赌博中故意输钱、性贿赂等方式)贿赂对方的合同相关人员。 三、双方确认以下行为不为商业贿赂: 1、基于商业礼仪、赠送的小礼品、地方特产; 2、基于商业接待礼仪,提供工作餐、住宿、交通等与合同履行相关的工作方便; 3、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佣金,并记入接受方公司账册的。 四、双方承诺 1、甲方工作人员在业务经营活动中,不得以甲方名义向乙方索取贿赂,否则甲方对其进行相应的行政和经济处分; 2、乙方应当对其工作人员进行相应的反贿赂教育,不得以乙方或个人名义为谋取商业利益向甲方

公司防止不正当交易及商业贿赂内部控制制度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防止不正当交易及商业贿赂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证券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促进公司的稳健长远发展,充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反商业贿赂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治理准则》(试行)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防止不正当交易及商业贿赂的各种通知精神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及全体员工在基金管理及公司运作中应当遵循“自愿、公开、公平、公正”及诚实信用、遵纪守法,充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原则,勤勉尽责,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的不正当交易,是指公司及员工在基金管理及公司运作中,违反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损害公司、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的商业贿赂,是指公司及员工在基金管理及公司运作中,违反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采用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财物或者利益,以获得交易机会或有利交易条件,或者在帐外暗中接受对方单位或个人给予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以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交易机会或有利交易条件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二章对基金销售中不正当交易及商业贿赂的控制措施 第五条公司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有关公告中规定向投资人收取销售费用、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的标准,公司及代销机构按照这些规定向投资人收取的相应的费用,并如实核算、记账。 第六条未经招募说明书载明或者公告,公司及代销机构不得对不同投资人适用不同费率。公司应当对代销机构的收费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第七条公司应当就其所管理的每只基金与符合代销条件的代销机构签订代销协议,在代销协议中约定向代销机构支付的报酬及佣金等。支付给代销机

公司治理商业贿赂自纠自查报告

公司治理商业贿赂自纠自查报告 根据《xxxx文件精神,按照xxx的部署和xx局党组的要求,为进一步搞好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确保公司“xx”规划的顺利实施,推进公司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公司纪委制定了“把构建惩防体系和治理商业贿赂有机结合起来,从源头上预防和惩治腐败,切实抓紧抓实抓出成效,构建和谐企业,为公司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的指导思想,迅速在公司掀起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活动,通过全面传达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达共识,找差距,增信心,抓落实,现就活动开展以来情况汇报如下: 一、积极贯彻,充分领悟文件精神内涵 治理商业贿赂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决策和部署,是实现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当前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确保发展的保障。XX年x 月x日,公司收到省局党组转发的《xx集团公司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xx党发〔XX〕xx号)文件时,正值我公司xx 扩建项目实施阶段,公司党委、纪委立即召开了包括党支部委员在内的公司中层以上干部会议,会议学习了文件精神,要求各支部下去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学习和领会,将文件精神务必传达到每一位员工。按照《意见》内容,抓检查、抓整改,扎实有效地推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有效开展。通过学习,大家一致认为:只有扎实开展治理商业贿赂活动,并与开展构建惩防体系等活动结合起来,才能有效遏制违规

违纪案件的发生,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为公司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的内部环境。 二、加强领导,积极落实案件治理组织体系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项艰巨复杂的工程,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反腐倡廉的一项重要举措。同时,也是杜绝企业利润流失、保护党员干部、使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需求。因此,必须要有专门的组织机构去贯彻、执行、落实。公司党委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经研究决定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的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审计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三、结合实际,按文件精神认真开展自查 我们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把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落实城防体系的一项重要任务和工作。根据文件精神,结合企业现阶段重点工作,我们先后对xxxx扩建项目中的设备及大宗物资采购、基础工程建设以及在支付物资和工程款等过程中有无违规违纪行为 进行了重点审查;对废旧物资处理、产品销售等经营活动过程中有无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了重点排查;对正在实施xx扩产项目过程中设备 采购、工程项目建设等经营活动进行重点监控;对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物资采购和外包工程有重点地进行了效能监察。 XX年x月开始的我公司xxxx扩建项目,在今年7月底基本结束。

镇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方案【可编辑版】

镇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方案 镇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方案 镇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六次全会、市纪委三次全会和区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公平竞争,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根据区纪委《xxx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全镇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治理商业贿赂的指导思想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指导思想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依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统一部署、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稳步推进。 二、治理商业贿赂的基本原则治理商业贿赂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和维护公平竞争原则、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措施,是惩治腐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做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坚持标本兼治,实行综合治理。 (二)统筹谋划部署,稳步有序推进。 (三)明确工作重点,解决突出问题。 (四)严格把握政策,维护发展大局。

三、治理商业贿赂的实施步骤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级各部门既要坚决又要审慎。全镇201X年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分以下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4月26日至5月15日)。召开全镇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动员大会,要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板报、会议等媒介,加强宣传教育,树立和倡导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结合廉政文化建设,积极营造规范经营、有序竞争、诚信守法的良好环境。要广泛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宣传治理商业贿赂的方针政策和有关决议、决定,提高全社会对商业贿赂危害性的认识,纠正错误观念,积极营造反对商业贿赂和守法、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和社会氛围。要加强对镇机关干部、村组干部进行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教育,运用典型案例开展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增强自觉抵制商业贿赂的意识,筑牢思想道德和法纪防线。 (二)自查自纠(5x月16日至10月31日)。各村各部门要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集中时间开展对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自查自纠。突出抓好五个环节: 一是要全面进行调查摸底,弄清本单位中的一些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搞不正当交易的手段和表现形式。二是要认真查找突出问题,对本单位在经营活动中存在的不正当交易问题进行排查,尤其要查找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破坏市场秩序的问题。三是要对查找出的问题,根据事实、情节、后果以及认识态度等,依法依纪、实事求是地做出处理。对自查自纠不力的单位和拒不自查自纠、掩盖问题或我行我素的,一经发现,要从严处理。四是要切实抓好整改,各村各部门要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

反商业贿赂管理制度汇编

领导层反商业贿赂管理制度 1、领导层:领导班子全体成员; 2、领导班子必须认真学习和掌握国家有关反商业贿赂及廉政建设的有关政策、文件精神,用以指导各项工作; 3、领导班子应根据本镇实际制定和完善反商业贿赂的长效工作机制,从制度上确保各项工作合法、公道、正派; 4、镇机构设定、职位设定、人员设定等,职责划分要明确、合理,符合镇实际需要,更要有助于反商业贿赂的管理,做到事有人管,责有人负,层层落实; 5、镇领导自己要模范遵守和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自我发现问题,勇于主动纠正,被有关部门检查发现问题,积极配合查处; 6、领导负有本镇反商业贿赂责任,一旦出现商业贿赂问题,根据职责分工,分别承担责任,党委书记、镇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经济责任; 7、镇领导加强各部门的动态监管,对职工违反商业贿赂有关规定,自查、检查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按制度予以追究,情节严重的依法处理; 8、领导层在决策、制度及各项工作运行中要在自觉抵制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商业贿赂行为,并及时反映和举报来自社会各方面进行商业贿赂的人和事。 9、镇领导层应每年对制定实施反商业贿赂的情况,在检查考评基础上发现不足,并找出漏洞,进一步完善。

购进、销售资金反商业贿赂管理制度 一、药品、医疗器械经营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购进、销售资金的管理。 二、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设立单独的银行帐户,并做好相应的帐目管理。 三、每年年终要对购进、销售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查。 四、应定期追踪购进、销售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资金使用情况,严格把关,保证资金的合法使用,不得用于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用途。 五、不得在药品、医疗器械采购和销售过程中,占用购进、销售资金行贿或转变成其它利益的形式向采购方进行贿赂。 六、不得利用药品、医疗器械购进、销售资金违法私设小金库,偷税漏税或用于贿赂。 七、药品、医疗器械购进、销售资金的收支必须经财务人员审核,并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方可进行使用。 八、公司在购进药品、医疗器械环节中一般应采用银行结算,尽量避免现金结算,防止商业贿赂的发生。

公司企业防止商业贿赂管理制度详细模板

1.目的 为了防止商业活动中的贿赂行为,阻止利益输出,维护相关举报人员的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 适用于XXXX的一切商业活动或对外接触的活动,包括与政府部门接触,与客户业务代表洽谈订单,供应商来料验货,产品检测,审核等活动。 3.术语: 商业贿赂: 指经营者以排斥竞争对手为目的,为使自己在销售或购买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业务活动中获得利益,而采取的向交易相对人及其职员或其代理人提供或许诺提供某种利益,从而实现交易的不正当竞争的行为。 行贿: 单位行贿罪(刑法第393条),是指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行为。 受贿: 指个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而这些利益并不能从正常地从合法途径得到。 利益冲突:

指个人或组织涉及不同方面相同的利益时,向自己或与自己相关人士作出偏袒或优待的不当行为。 4.职责 综合管理部主管:负责全公司防止商业贿赂工作的领导与协调,负责管理举报电话、电子邮箱,接收实名或匿名举报,公布公司举报电话号码、电子邮箱、通讯地址等.负责书面记录举报内容并及时向管理层或董事会报告;对接受的投诉举报进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向管理层或董事会报告;对投诉举报和调查处理后的报告材料及时立卷归档; 质量部部长:负责公司来料检验,产品过程检验和审核中的防止贿赂职责. 物流部主管:负责公司采购及对外商业谈判及辅具验收过程中的防止贿赂职责 保证在商业谈判中签署《防止商业贿赂承诺书》 综合管理部会计:公司资金运用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防止公司资产的流失。 5.内容: 5.1 关于贿赂的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97修订)》(1997.10.01)第383条、第385条至第39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2006.06.29 )第七条、第八条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罪立案标准的

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实施细则

张石高速石家庄段ZS2合同段 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实施细则 为了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队伍思想建设,国家和企业的利益,不断提高企业干部职工的全面素质,按照党中央和河北省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总体部署,以及石家庄市张石高速公路筹建处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实施方案,特制定我项目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具体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和河北省有关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的有关规定,以及张石高速公路筹建处的有关文件要求精神,结合我部实际情况,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明确工作重点,解决突出问题,确保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扎扎实实落在实处,取得显著成效。 二、目标要求 通过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坚决遏制工程建设中行贿受贿

的腐败蔓延的势头,使我部参与施工全体人员普遍受到教育廉洁自律意识显著增强,行为基本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廉洁、高效,相关制度规定得到完善,建立起我部

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逐步形成规范、有序、健康发展的工程建设市场,确保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取得实效。 三、工作重点 坚决遏制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商业贿赂行为,作为我们施工单位的重点主要是有效地杜绝违反中标合同规定,擅自进行工程分包、转包、资质挂靠、恶意拖欠民工工资,偷工减料,降低施工质量标准,为通过验收,给予监理人员、检验检测单位非法利益,违规挪用、垫付、结算资金等不正当交易和行贿受贿行为的发生,同时为跟上建管处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步伐,具体步骤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8月20日前,项目部完成建立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和建立健全治理商业贿赂的有关规章制度,根据张石高速公路建管处有关开展建设工程过程中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要求,深入进行调查研究,搞清楚本单位在什么环节和部门,容易发生不正当交易行为,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出

矿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矿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矿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内容。就国有企业而言,治理商业贿赂既是不断规范市场运行机制的需要,也是国有企业建立诚信机制的需要。为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决策和部署,深入推进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积极维护市场经营秩序,维护公平竞争,维护群众利益,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 [200*]9号)精神和河南省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现就全矿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指导原则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据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下简称《实施纲要》)和《新矿集团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要点》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统一部署、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稳步推进。按照“坚持标本兼治,实行综合治理;统筹部署安排,稳步有序推进;明确工作重点,解决突出问题;注意政策界限,建立规范机制;严格依法治理,维护发展大局”的要求,坚决纠正在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依法查处违反法律法规,收受和给予财物或其他利益的商业贿赂案件。通过开展专项治理,使广大党员干部和职工对商业贿赂危害性的认识明显提高,重点领域商业贿赂案件明显减少,建立健全防治商

业贿赂长效机制取得明显进展,为企业的和谐、快速、健康地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二、治理重点和具体要求根据企业实际,重点要抓好四个领域的治理。滤布厂 一是工程建设领域。围绕工程建设项目的规划立项和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发包分包、工程材料设备采购、项目预决算与验收、工程质量监督等环节,深入进行专项治理。 二是医疗卫生领域。围绕药品、器械招(投)标、医务人员的医疗临床活动以及医疗单位的基建工程等开展专项治理。 三是物资采购领域。针对集团公司的集中招(议)标采购、大宗物资采购等活动中招标文件的制订、供应商资质审查、投标开标等商业贿赂易发多发环节,重点治理和纠正有意规避集中招标采购的行为、采购机构和人员、评审人员和监管部门在招标中泄露标的、“跑风漏气”的问题,以及擅自更改招标计划、设置非规定条件限制供应商入围等问题。 四是产品销售领域。重点查处在销售产品过程中对客户刁难、“吃拿卡要”的现象,以及违反规定向对方行贿的问题。上述四大领域之外的单位,也要结合实际,对照以上要求,确定是否有需要治理的商业贿赂问题。通过治理,有效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专项治理工作的全面开展。 三、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按照上级的部署,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按下列方法步骤进行(其中医疗卫生系统按《卫生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和已经作出的部署执行)。

公司领导层反商业贿赂管理制度

附件1: 公司领导层反商业贿赂管理制度 1、公司领导层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党务负责人及其它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2、公司领导层必须认真学习和掌握国家有关反商业贿赂及廉政建设的有关政策、文件精神,用以指导药品经营活动; 3、公司领导层应根据本公司实际制定和完善反商业贿赂的长效工作机制,从制度上确保公司经营合法、公道、正派; 4、公司机构设定、职位设定、人员设定等,职责划分要明确、合理,符合企业经营需要实际,更要有助于反商业贿赂的管理,做到事有人管,责有人负,层层落实; 5、公司领导层自己要模范遵守和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自我发现问题,勇于主动纠正,被有关部门检查发现问题,积极配合查处; 6、公司领导层负有本公司反商业贿赂责任,一旦出现商业贿赂问题,根据职责分工,分别承担责任,董事长、总经理(法人代表)承担由公司承担的相应的法律责任、经济责任; 7、公司领导层加强企业的动态监管,对公司员工违反商业贿赂有关规定,自查、检查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按公司制度予以追究,情节严重的报请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8、公司领导层在决策、制度及公司运行中要在自觉抵制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商业贿赂行为,并及时反映和举报来自社会各方面进行商业贿赂的人和事。 9、药品批发公司与连锁公司为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公司领导层应加强对连锁经营的管理,从管人管事等方面防止商业贿赂的发生。 10、公司领导层应每年对制定实施反商业贿赂的情况,在检查考评基础上发现不足,并找出漏洞,进一步完善。

附件2: 采购、销售人员反商业贿赂管理制度 一、药品、医疗器械经营单位的采购、销售人员在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和销售过程中,不得有行贿、索贿和受贿的行为。 二、药品、医疗器械经营单位应每年定期组织采购、销售人员开展反商业贿赂专题警示教育,学习国家有关反商业贿赂政策法规,结合反商业贿赂典型案例讨论,增强抵御不良思想、不良行为的能力。 三、采购、销售人员的各种采购和销售行为必须依法开展。不得与供应商或被销售对象相互串通,损害单位的合法权益; 四、在采购活动中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具备合法资质的供应商参与正当竞争。 五、在销售活动中必须遵守依法开展公平竞争,不得采用向销售对象行贿或提供其它不正当利益等商业贿赂手段开展恶意竞争。 六、在药品医疗器械采购和销售过程中,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规定,按程序出入库和销售,杜绝药品、医疗器械采购和销售的体外循环,逃避药监部门的监督

防止商业贿赂程序

防止商业贿赂程序 1 目的 为保证我实验室出具的公正、客观的检测(验),抵制任何内部和外部的可能影响到检测(验)工作的商务、财务和其它方面的压力、影响、利益诱惑等,防止商业贿赂,特制定本程序。 2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实验室检测(验)工作的所有工作人员。 3 职责 3.1 质量负责人负责制定实验室防止商业贿赂的有关制度。 3.2 办公室负责防止商业贿赂的有关制度的实施。 3.3 最高管理者负责组织防止商业贿赂、廉洁从医的学习和培训。实验室检测(验)工作的所有工作人员均须参加培训学习。 3.4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相关部门防止商业贿赂的监督和实施。 3.5 质控办负责防止商业贿赂的监督管理。 4 工作程序 4.1 防止商业贿赂制度的制定和实施 4.1.1 质量负责人依据《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要求制定实验室防止商业贿赂的管理和考核制度,经最高管理者审核批准后成文。各部门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 4.1.2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实验室制度规定监督部门人员的防止商业贿赂动态管理,质控办负责对各部门防止商业贿赂进行综合监督,每年

不少于2次。 4.1.3 出现商业贿赂事件时,责任部门应在第一时间向办公室上报,经最高管理者审批后,由办公室负责考核和处理,质量负责人负责及时的通报和培训教育。 4.1.4 最高管理者负责组织所有工作人员进行防止商业贿赂的学习和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 4.2实验室工作过程防止商业贿赂的的措施 4.2.1实验室检测(验)工作应从接受委托、合同评审、样品采样或交接、样品流转、实验室检验、数据处理、报告完成、报告管理等方面完善程序,规范流程,堵塞商业贿赂的漏洞。 4.2.2实验室检测(验)所有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实验室的要求进行防止商业贿赂的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法制观念和质量意识,牢固树立确保检测(验)工作的第三方立场,确保检测(验)过程和数据的公正性、合法性和客观性,树立思想道德防线,自觉抵制各种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 4.2.3 对于实验室检测(验)工作中可以直接对外接触或较易对外接触的岗位,如合同签订和评审人员、现场检测人员、样品管理员等,实施由相关部门负责人防止商业贿赂负责制,质控办和办公室负责监督实施过程。发现一起问题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4.2.4 在对客户接触和服务的整个过程中,严格做到不收受红包、礼品、有价证券等,不接受影响实验室公正性和客观性的任何形式的宴请、娱乐活动等。

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关于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正确把握

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关于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 正确把握政策界限的意见 【法规类别】商业贸易审计其他经济案件审理 【发布部门】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 【发布日期】2007.05.28 【实施日期】2007.05.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关于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正确把握政策界限的意见 (2007年5月28日) 各省辖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工商局,省直机关各有关部门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 为正确把握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政策界限,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工商总局《关于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正确把握政策界限的实施意见》(中治贿发[2007]4号),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正确把握政策界限的基本要求和重点 (一)正确把握政策界限的基本要求是:全面、完整地理解和把握中央和我省政策,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的有关规定,准确适用法律和纪律,宽严相济,处理恰当,

使大多数人受到教育,使违法犯罪分子受到惩处,使广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二)正确把握政策界限的重点是:明确界定商业贿赂的主要特征、行为界限及认定标准,正确把握对不同性质商业贿赂行为的处罚幅度,特别要注意把握对自查自纠中主动讲清问题、上交所收财物人员从轻、减轻和免除处罚的幅度,严格掌握从重处罚的幅度,纠正对商业贿赂定性处理把握不准、宽严失当等问题,保证政策措施的正确贯彻实施。 二、明确界定商业贿赂的本质特征和行为界限 (三)商业贿赂是在商业活动中违反公平竞争原则,采用给予、收受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等手段,以提供或者获取交易机会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行为。 (四)根据事实、情节以及处罚依据的不同,商业贿赂分为不正当交易行为、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不正当交易行为是商业贿赂中情节轻微、数额较小,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依照党政机关、行业主管(监管)部门以及行业自律组织的有关规定,应当予以处理的行为;一般违法行为是商业贿赂中情节较轻、数额不大,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其他法律法规,尚未构成犯罪,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犯罪行为是商业贿赂中数额较大,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依照刑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五)商业贿赂涉及经济社会生活的许多方面,往往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有很大关系。商业贿赂的主体既包括各类公司、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经营者和社会团体、行业自律组织、社会中介组织及其从业人员

学校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教育行为,促进学校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根据教育局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有关要求及工作部署,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我校领导统一部署,突出重点分类指导,首先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商业贿赂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增强治理商业贿赂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联系学校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我校治理商业贿赂专项的组织领导、主要任务和步骤、措施,扎实有效地组织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预防腐败体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范围,铲除商业贿赂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服务。 二、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协调我校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有序开展,成立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办公室设在学校教导处,由王绍坤老师具体负责。

三、主要任务及工作步骤 我校根据县教育局布置结合实际情况,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采取坚持边治理、边整改、边查处、边提高,做到专项治理与反腐倡廉工作相结合、与建立教育诚信体系相结合、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在具体工作中分四个环节进行。 1、宣传发动 遵照县教育局要求,认真组织学习和领会县局相关文件精神。通过学习,把思想统一到治理商业贿赂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上来,充分认识到治理商业贿赂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把治理商业贿赂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作为预防教育系统职务犯罪的重要任务来抓,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 2、自查自纠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要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自查自纠,重点解决商业贿赂易于侵袭和腐蚀的重点部位,关键岗位和主要环节中的问题。要深入调查,突出重点、综合治理,强化监督,并将以下问题列入自查自纠重点:教材、教辅、图书采购,教学仪器设备采购,各类大宗物资采购,基建维修以及其他活动中以各种名义给予、收受财物或其他利益的问题。对自查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要立即予以纠正,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要及时报告并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区分处理。 3、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 要对自查和专项检查中发现的案件线索要进行认真清查,积极配

反商业贿赂控制程序

1 目的 为扎实推进商业活动中的反腐败和反贿赂工作,加强企业内控和监督机制,做到诚实守信经营,严格遵循公平竞争规则,引导公司管理人员及相关利益团体(如客户、供应商)依法办事,自觉抵制见利忘义、损公肥私、不讲信用、欺骗欺诈等消极腐败现象,树立企业良好形象。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从事物料采购、委外加工、设施工程、贸易销售、设备采购和维护、财务管理、质量监督等所有经济活动过程中重要部位、重要环节的人、财、物的管理和监督。 3 名词定义 3.1 关联单位:指与本公司有业务、经济往来的相关单位。 3.2 商业贿赂:指公司员工与关联单位为获取合作及合作利益,所给予的包括但不限于金钱、回扣、物质上的馈赠、服务、色情贿赂、旅游等其他形式的好处。但以下不属于商业贿赂: a) 基于商业礼仪,赠送市场价为100元以下的小礼品、地方特产; b) 基于商业接待礼仪,提供工作餐、住宿、交通等与合同履行相关的工作方便; c) 经双方总经理批准,双方指派人员,因业务需要而参加关联单位举行的餐会,但餐会后无其他任何性质的娱乐活动。 3.3 关系人:指公司员工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他关系密切的亲属、朋友。 4 职责 4.1 公司管理部负责本公司反商业贿赂的监督和管理。 5 内容 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刑法》等有关禁止商业贿赂行为规定和本公司制定的所有廉洁自律相关管理规定,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坚决拒绝商业贿赂、行贿及其他不正当之商业行为的馈赠。 5.1 生产经营活动 5.1.1 员工不得利用本职工作和职权方便,开展经营活动,特别禁止超越工作范围和本职权限,从事投资借贷业务及提供有偿的服务。 5.1.2 员工除本职日常业务工作外,未经公司总经理授权或批准,不得从事以下活动: a) 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证明; b) 代表公司出席公众活动。 5.1.3 员工不得在公司内从事未经许可的外来委托加工任务,或以工作之便从事相关私人业务。 5.2 兼职 5.2.1 员工不得以公司的名义或利用工作时间、动用公司的资源从事兼职工作。 5.2.2 员工不得兼职于公司的业务相关单位或商业竞争对手。

银行县支行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自查报告及初步整改措施

中国ⅩⅩ银行XX县支行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自查 报告及初步整改措施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省市行有关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要求,结合XX农行的实际,XX农行审时度势,迅速在全行开展案件专项治理活动。现就活动开展以来情况自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随着同业竞争的日趋激烈,银行业金融机构不正当交易行为增多,一些不法经营者与银行内部人员内外勾结,行贿受贿,有的甚至演变为商业贿赂案件,危害甚大,影响极坏,如不及时遏制,不依法查处,任其发展下去将会直接影响金融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败坏银行业金融机构形象和声誉。为此,我行干部职工清醒地认识到,治理商业贿赂是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和维护公平竞争原则、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是维护广大员工切身利益、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措施,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推动合规文化建设、加强员工队伍建设的固本工程,对于树立ⅩⅩ银行良好的社会形象,推进ⅩⅩ银行的改革和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全行员工能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商业贿赂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扎实有效地开展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二、加强学习,充分领悟工作要求 1

首先是召开动员会,组织人员重点学习“三项内容”,提高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认识。“三项内容”:一是认真学习胡锦涛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批示和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领会治理商业贿赂的重大意义。二是认真学习《刑法》、《反不正当竞争法》,领会国家防治商业贿赂,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经济秩序的法治精神。三是认真学习《XX县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和银行业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负责同志、农总行同志在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电话电话会议上的动员讲话,以及郭浩达同志在全省农行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认真把握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政策原则,明确步骤和方法。要通过学习,提高全体员工对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认识,即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推动ⅩⅩ银行合规文化建设的基础工程,是建设一支过硬的员工队伍的固本工程,是适应ⅩⅩ银行进一步改革发展,树立ⅩⅩ银行良好形象的关键工程。 三、明确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确定的坚持标本兼治、实行综合治理,统筹谋划部署、稳步有序推进,明确工作重点、解决突出问题,严格把握政策、维护发展大局的指导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方针、政策为指导,按照总、分行的统一部署,结合我行实际,与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相衔接,统一部署、分类指导,突出重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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